采煤塌陷引起的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

2024-08-31

采煤塌陷引起的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共2篇)

1.采煤塌陷引起的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 篇一

煤炭市场经营依然存在无证经营、粉尘污染、生产噪音、阻碍交通等现象,对社会环境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必须进一步加大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力度。

濉溪县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区的做法和展望

--立足科学 有效治本

国土资源网(2011年2月25日

14:12)

一、濉溪县采煤塌陷区基本情况

该县土地总面积1987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人口106万,人均耕地2.07亩,煤炭资源十分丰富,至2007年底煤炭保有资源储量36.9亿吨,境内有皖北、淮北两大矿业集团在建矿井与生产矿井15对。在为国家贡献出大量煤炭资源和电力的同时,全县因采煤造成3780.66公顷(56710亩)土地塌陷,煤炭开采区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

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采煤塌陷地土地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从80年代末开始,逐步加大塌陷区综合治理力度,共治理塌陷地2064.34公顷(30965亩),逐步改善了塌陷区生产生活条件,恢复了生态环境,解决了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目前,该县尚有已征508.45公顷(7627亩)、未征1207.87公顷(18118亩)共1716.32公顷(25745亩)采煤塌陷土地未治理利用,另外,由于采煤继续塌陷,我县每年仍将产生200公顷(3000亩)左右的塌陷地,存在着较大的治理利用空间。在当前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可充分利用好近城镇塌陷地建设工业项目和工业集中区,有效解决企业项目用地问题,减少项目建设用地的报批程序和费用。对塌陷深度大于1.5米的塌陷地,项目治理投资大,新增耕地率低,可申报国家、省级项目投资治理。对于不便于项目建设的塌陷地,可申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发展旅游业,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对偏远地区塌陷地,可着重安排土地复垦项目,以新增耕地为目的,以确保地区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的落实,为经济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保障。

二、濉溪县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主要措施

濉溪县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营造治理氛围。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财政、计划、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塌陷地土地复垦项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营造了采煤塌陷土地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科学选择治理模式。按照“立足科学、有效治本”的原则,以塌陷地复垦为突破口,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为根本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养则养、宜建则建,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模式。对积水较浅的采煤塌陷地,以优先发展农业为重点,通过工程措施削高补低、修复整平,并改善水利条件,复垦治理恢复耕种。而对常年有较深积水的塌陷区,则采取挖塘养鱼、种养结合、立体开发的治理措施。对部分近城镇不宜复垦为农用地的稳沉塌陷地进行整治,将其变更为建设用地。目前,已将濉溪镇30公顷(450亩)、刘桥镇34.67公顷(520亩)已征塌陷地整治为建设用地,为濉溪镇工业园区、刘桥镇工业园区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建设用地保障。通过将稳沉塌陷地变更为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降低了建设用地成本和土地管理成本,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建设用地压力。

三是积极搭建治理平台。97年以来,我县申报并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复垦项目10个,主要分布在百善、刘桥、濉溪、五沟等镇。治理规模1745.92公顷(26189亩),争取国家投资7075.0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1132.96公顷(16994亩)、鱼塘490.36公顷(7355亩)。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为百善、徐楼、刘桥三个国家投资土地复垦项目,项目治理工程基本完工,将于上半年申请国家验收。从2004年起,加大了申报市级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力度,实施了市级投资百善镇百善村、丁楼村塌陷地土地复垦、刘桥镇前吕楼村土地复垦和五沟镇大陈村搬迁村庄复垦4个项目,总治理面积141.16公顷(2117亩),新增耕地面积77.81公顷(1167亩),利用市级投资474.01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塌陷地复垦的新模式,引导煤矿企业开展塌陷地以复代征112.6公顷(1689亩),利用煤矿办理征地上交资金开展土地复垦,对未征塌陷地按照国家征用塌陷地规定足额补偿,塌陷地复垦后,将新增耕地与鱼塘无偿交给当地村民组织经营管理。

三、采煤塌陷区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因采煤塌陷我县大量压煤村庄需要搬迁,正在搬迁和拟定搬迁的村庄共计94个,镇区搬迁1个,涉及搬迁人口约64442人。其中2009年列入省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应急工程项目27个,搬迁人口16541人,2010年,我县列入省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应急工程项目43个(含2010年4月申请追加的3个自然庄),搬迁人口22180人,2011年计划搬迁17个村庄,搬迁人口9107人。

该县采煤塌陷村庄搬迁补偿2003年至2006年执行《淮北市采矿用地管理暂行规定》(淮政[2003]103号),该文件规定,村庄搬迁补偿给家庭的为每人补助迁建费4800元,主要用于家庭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补偿给集体的部分按搬迁安置人口数每人补助675元,主要用于新村址内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和卫生等设施建设。2006年至2009年8月执行《关于修订淮北市采矿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淮政秘[2006]112号),将搬迁补偿安置费用提高到每人10350元(补偿给家庭为每人9000元,补偿给集体为每人1350元)2009年8月至今执行《淮北市采矿塌陷村庄搬迁暂行办法》(淮政办〔2009〕51号),将搬迁补偿标准又作了进一步提高,搬迁安置人均补偿提高到15000元,新村公建、公益设施补偿提高到2550元,二层及二层以上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是“谁塌陷、谁治理”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目前的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基本都是由国家和省、市投资治理的,负有采煤塌陷地治理责任的煤矿企业没有完全履行治理义务,影响了塌陷地的治理。二是地矿协调机制滞后。由于缺乏刚性的约束手段,致使政府部门难以及时掌握采煤塌陷实际情况,难以实施事前监督。

三是治理资金不足。该县目前塌陷地治理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和省项目资金,难以满足治理要求,资金缺口大。

四是复垦整治后的耕地权属管理不清。采煤塌陷地在煤炭生产中形成,事先未作权属调整,均为事后处理,已复垦治理后的新增耕地,仍分给农民使用,权属管理不清,未能充分发挥集约利用效益。

五是补偿安置标准偏低。首先,塌陷地复垦补偿标准偏低。根据《淮北市土地复垦整理暂行办法》(淮政〔2003〕19号)规定,塌陷深度在1.5米以内(包括1.5米)且非常年积水的土地,由煤炭企业支付土地复垦(平整)费,交由集体土地所有者组织复垦(平整)。其中:深度在0.2至0.5米以内的,土地复垦(平整)费(含肥力补偿费)的支付标准为每平方米3至4.5元;深度在0.5至1米之间的,每平方米6至7元;深度在1至1.5米之间的,每平方米8至9元,而按照该标准进行复垦远远不够。其次,塌陷区村庄搬迁补偿标准低。虽说搬迁补偿标准得到了提高,但与市场比较仍达不到“拆一还一”的标准,与据实补偿还有一定得差距。同时,新的补偿标准出台后,原先已搬迁和正在搬迁的村庄如何增补又是一个新的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提高各项补偿标准和

1、提高采煤塌陷地复垦补偿标准。

2、提高群众收益补偿标准。

3、提高村庄搬迁补偿标准。

(二)积极探索复垦开发运作新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复垦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复垦开发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多渠道、多方筹集土地复垦开发资金,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制订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激励措施,加强引导,鼓励个人、集体、企业、单位出资复垦。

(三)建章立制,以文件的规定性来督促煤矿企业履行应尽的责任

规范煤矿企业开采行为,坚决制止“未搬先塌”、“未征先采”、“未补强采”等不顾群众利益的做法,对企业和农民群众要公平。

万州局四条措施规范煤炭市场交易秩序

万州局针对部分煤炭生产和经销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将煤矸石、黑土打碎掺入原煤,或者将低质原煤与高质量原煤混合冒充高质原煤高价出售,严重扰乱了该区煤炭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和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的现状。结合本区实际,在全区开展以打击在原煤中掺杂使假和无照从事原煤经营等违章违法行为为重点的煤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做法是:

一、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此次整治的范围主要是该区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检测机构等相关行业。整治重点:一是在原煤中掺杂使假的行为;二是严格审查各类煤炭经营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三是对未依法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和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煤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依法查处;四是依法规范煤炭市场,取缔以赢利为目的,非法设立的各种储煤场、售煤场以及其他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二、整治的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区局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必须强化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人员调配及后勤保障,给直属分局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支持。辖区各工商所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资源共享,加强整治配合,切实保障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煤炭经营主体的自觉依法经营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整治行动的宣传,营造打击原煤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取缔的高压态势。并主动深入企业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谋求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对那些守法经营的企业要给予大力扶持,对那些长期从事违法经营,严重损害用煤单位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其他严重扰乱煤炭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必须予以依法查处,必要时可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同时给予媒体曝光,从而增强其守法经营的意识。三是谋求政府支持、搞好市场规划,着力培育好万州煤炭交易专业市场。此次整治行动要坚持监管与发展并重的原则,按照万州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通过招商引资,在万州长江段下游选择适当的地方,建立万州煤炭交易专业市场,消除对万州城市及长江水源的污染,减轻当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压力。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万州煤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击与扶持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煤炭行业自律机制和煤炭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引导煤炭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通过整治,逐渐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市场巡查、信用分类、投诉举报、分片监管等长效监管机制,从而推动万州煤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万州局 供稿)

本报讯(记者 雷永福)全市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战役已经打响一个半月了,目前规范整治的进度怎么样?还存在哪些问题?企业对整治工作有什么看法?带着这些问题,昨日,市长张作理,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汉成召集市检察院、法院、环保、税务、土地、工信等十几个部门负责人,专门到平罗县听取平罗县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张作理强调,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关系到石嘴山的发展环境,关系到经济秩序,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煤炭市场整治工作,促进煤炭市场规范发展。

座谈中,平罗县政府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和表态发言。

张作理对平罗县以及各部门推进煤炭市场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石嘴山市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着力推动产业转型、民生转型、环境转型,必须从推动石嘴山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着力改善环境。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是市委、市政府立足于切实改善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各县区、各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讲技巧,讲方法,确保一次性投入、永久见效,让这项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张作理强调,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有两大重点,一是整治环境,二是规范税收。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政策鼓励和典型引导,坚持分类指导,倒排工期,时间与任务同步,循序渐进地推进煤炭市场整治工作。要细化步骤,进一步细化规划目标,强化依法动员,多出思路鼓励支持先行县区和企业发挥带头作用;要切实打好建仓、查处后台、曝光、依法处置四场阶段性战役,确保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见实效。12月中旬要对全市煤炭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观摩、督办,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也检验干部是否敢于冲锋、敢于碰硬,能否拿下急难险重工作。

座谈会上,鹏炜煤业、晟晏煤业等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企业已积极响应全市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工作,正在着手推进储煤仓建设。张作理充分肯定了各企业积极推进储煤仓建设的积极态度和做法。他指出,作为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就要承担社会责任、生态责任。推进煤炭市场整治工作,是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各企业要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储煤仓建设及煤炭市场整治相关工作,为改善环境、推进石嘴山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xx市是我国重要的产煤基地之一,煤炭是我市的支柱产业,素有“煤城”之称。近年来,由于煤炭市场供需两旺,煤炭供不应求,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掺杂使假、牟取暴利,使xx煤炭面临着严重的“信誉危机”。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xxx、副省长xx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煤炭市场的正常秩序。为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煤炭掺杂使假行为,按照省局部署和要求,我局于_月__日起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突出三个重点,采取七项措施,对煤炭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煤炭经营主体共计___户,其中:储煤场__户,煤站_户,煤矿___户,煤运公司_户。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人员____人次,车辆___辆次,检查煤炭经营企业___户次,查扣煤矸石____吨,没收非法集煤___吨,取缔非法集煤点__个,立案___起,结案___起,收缴罚没款___、____万元,收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营业执照__户。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规划,精心组织

近年来,我们对煤炭市场的整顿一直没有放松,对此类违法行为先后进行了查处,今年_月初全系统召开的____年消保工作会议上,市局领导就此项工„„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

(二)市场调节,优胜劣汰。对供煤无保障、生产能耗高、经济效益差、市场竞争能力弱的企业,根据市场调节等办法,使其退出洗选行业。

(三)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不具备合法生产条件和手续的洗选企业,一律关停淘汰;对达到基本条件,但手续、设施不完善的,限期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和设施。

(四)关小扶大,做大做强。鼓励大型洗选企业兼并、收购小洗选企业。以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作为主体,通过充分整合,逐步形成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并达到专项整治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

(五)严格准入,提升工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按照《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HJ446-2008),鼓励采用重介及以上洗选工艺,限期逐步淘汰浮选、跳台、风选等洗选工艺。

三、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可洗煤炭和市外调入可洗煤总量,按照达州市煤炭洗选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实现总量适中、布局合理、环保达标,确保全市电力、冶金、化工、建材及其他工业用煤和民用煤需求。到“十二五”末,全市洗选企业总数不得超过30家,其中达县8家、大竹县6家、宣汉县5家、开江县2家、万源市2家、渠县1家、通川区1家,达竹煤电集团公司3家(石板、渡市、中山洗选厂),市属企业2家(恒成能源集团公司炉坪洗选厂、开江翰田坝煤矿洗选厂)。

四、整顿对象

(一)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合法审批手续,无证照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销售的煤炭洗选企业;

(二)各项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手续不齐全,限期不能完善相关手续、达到整治规范要求的煤炭洗选企业;

(三)破坏区域生态环境,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或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煤炭洗选企业;

(四)规模较小、污染严重、环保设施简陋,环保、安全未达标,且限期未达到整治规范要求的煤炭洗选企业;

(五)没有或缺乏煤炭资源供给,或布局不符合县(市、区)洗选行业布局的煤炭洗选企业;

(六)建设规模和实际产能小于30万吨/年的煤炭洗选企业;

(七)采用浮选、跳台、风选等洗选工艺或使用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或产品生产的煤炭洗选企业;

(八)位于依法设立的饮用水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以及不符合城乡规划的煤炭洗选企业。

五、整治步骤

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逐步达到整治规范要求。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煤炭洗选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煤炭洗选行业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甄别评估,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整治原则、目标任务和整顿对象,结合实际,制定上报本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保留、整治和取缔关闭企业名单,做好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2014年2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拟关闭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关停并转等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7月)。市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逐县(市、区)、逐企业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宣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及时报道好做法、好经验,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派出专人逐乡逐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限期完成任务。

(三)做好关停善后工作。对取缔和关闭的企业,有关机构要及时依法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及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清除原料,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达到复垦或其他利用要求。

(四)严格源头把关。所有煤炭洗选项目一律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审查(其中:技改项目由经信部门立项审批,新建项目由发改部门立项审批)。新上煤炭洗选项目必须符合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规定并采用重介洗选工艺和技术标准,规模不小于60万吨/年,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备案、核准。2012年12月31日前,暂停审批新上煤炭洗选项目。

(五)强化环境管理。所有煤炭洗选企业,必须全部实现水闭路循环、达到节能减排工艺、煤矸石等副产品有可行利用措施、噪声达标排放,厂区建设按标准配套完善防扬尘、防渗漏、防溢流“三防”措施,并实现厂区绿化美化。

(六)密切部门配合。各部门要在同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兴仁构建和谐矿区主要做法、成效及经验

作者: 桑维亮(县委书记)发布时间: 2008-11-05 来源: 兴仁县新闻中心 点击: 61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下,兴仁县煤炭产业逐渐壮大,2007年产量达到300余万吨,税费1.75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3.0198亿元的55%;2008年元至9月,完成煤炭产量307万吨,实现税费1.82亿元,煤炭产业成为县域经济的主要支柱。但在煤炭开发的同时也伴生了地表水下陷、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矿渣堆积、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矿区群众利益受损,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频发,多次发生群众围攻煤矿、阻止生产、毁坏设施等事件,严重影响了矿区稳定。矿业秩序不断规范,非法开采行为得到控制的同时,也给当地群众烧火煤问题带来困难,矿区农民世世代代挖煤烧,规范后农民不能私自挖煤,煤价又高,农民情绪大,经常为烧火煤问题与煤矿发生冲突和矛盾。矿区的稳定工作压力大,一度成为全省关注的重点。2007年以来,兴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四大家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围绕“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的成果谁来享受?”这一主题开展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决定把维护矿区稳定,构建和谐矿区作为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核心工作来抓,强化党委、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按照“围绕一个主题,强化二个载体,坚持三个原则,实施四个打击,建立五种机制”的工作思路,取得“六个”突破,积极稳妥地解决矿区矛盾,对构建和谐矿区作了有益探索。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一个主题”。煤炭产业作为兴仁县重要经济支柱,不发展是不行的;但不解决好由此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和伤害,人民群众是不答应的;怎样实现既要发展,又要和谐稳定,是摆在县委和政府面前的难题。破解这道难题,首先要明确执政理念,解决好“执政为了谁,执政依靠谁”的问题。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相关领导,始终找不到出路,思想也无法统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一下子指明了方向,县委、政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矿区,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分阶段逐步推进和谐矿区建设。一是矿群矛盾调处阶段。2007年元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人大、县政协参与,24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矿群矛盾协调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对各种矛盾全面梳理,多次召开县委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矿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建驻矿区工作组,深入开展矛盾调处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已调处矿群矛盾450多起,矿区社会秩序保持动态稳定。二是构建和谐矿区阶段。随着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县委、县政府在巩固矿群矛盾调处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召开了由县四大家班子成员、产煤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兴仁县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矿区座谈会”,明确构建和谐矿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解决矿群矛盾,把矿区建设成为平安矿区、科技矿区、致富矿区、绿色矿区、文明矿区,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实现群众、企业、政府三者利益的统一。

(二)强化“二个载体”。一是以强化矿区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出台了《关于加快矿区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矿区的决定》,把全县23个涉煤村全部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计划投入3亿元左右资金,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用3年时间,全部建成具有矿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尽最大限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提高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为矿区和谐提供组织保证。从2007年起连续5年每年投入40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向矿区倾斜,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以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两个载体”作用,着力化解矛盾,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注重资源环境保护,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大投入,实现生产环保达标,防止因开采破坏环境给群众造成损害。依法关停破坏生态严重的黄金氧化矿、硫铁矿、腐殖酸、重晶石、铝钒土等五种资源开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煤炭、黄金产业。二是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公平、公正、合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实施“四个打击”。一是对非法盗采、私挖滥采坚决给予打击,成立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大队,督促和协助乡镇对非法煤窑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进行地毯式搜索,发现一起炸封一起。二是对矿区黑恶势力和不法分子干扰煤矿企业生产、运输经营秩序的坚决给予打击,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三是对煤矿企业只求效益、不顾安全,给人民群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给予打击;四是对干部职工入股办矿、参与煤炭经营坚决给予打击,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建立“五种机制”。一是建立“矿灾基金”机制。引导合法煤矿业主成立煤炭协会,由煤炭协会收取“矿灾基金”(协会委托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以每吨5元的标准收取),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的原则管理使用。“矿灾基金”解决了矿群矛盾调处中无责任主体的灾害赔偿资金来源问题。二是建立地方回报金机制。由政府引导煤矿树立“办一个企业,富一方群众”的意识,从每吨煤中提取1元钱作为回报金,回报当地群众,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让群众在资源开发中得到实惠。三是建立矿山促进会机制。矿山促进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与村常务干部、企业代表三方组成,在此基础上明确常务理事,负责协调解决企业与群众的矛盾问题。同时,涉煤村增设1名常务干部,企业增设1名和谐副矿长,专门从事矿群矛盾调处工作,搭建政府、企业与群众多渠道的沟通平台。四是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参照现行交通、城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等标准和有关政策,分类别制定土地征用,农田污染、毁坏及改种,房屋损坏赔偿、拆迁安置,人畜饮水和生活用煤等补偿标准。同时规定,赔偿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煤矿企业承担,5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矿灾基金和煤炭企业各出资50%赔偿,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避免群众过高要求和企业抬高或压低补偿标准诱发次生矛盾,切实解决矿区突出矛盾。五是建立健全群众就业新机制。成立培训中心,承担矿区农民工的培训任务,培训合格后推荐到企业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矿区农民收入。合法矿井除特种作业外,要求逐渐吸收本地农民工,三年后当地农民工使用率逐步达到80%。这一系列制度的健全完善,使我县和谐矿区建设在资金筹集与投入、矿区群众就业、矿群矛盾调处、群众利益补偿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取得的成效

(一)在资金筹措渠道上取得突破。一是矿灾基金运行正常。设立矿灾基金后,2007年累计收取基金920万元,预计2008年可收取2000万元,随着煤炭产业的不断壮大,这笔基金将不断滚动发展,到“十一五”期末煤炭产量达到1000万吨后,每年可固定收取5000万元,除总体上实现收支平衡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矿区建设,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二是相关项目资金打捆使用。2007年以来,各种生态项目资金、农村扶贫资金逐渐向矿区倾斜,共计投入3000余万元资金用于矿区生态治理、人畜饮水、通村通组公路等。三是企业回报当地群众资金,全县煤矿企业无偿投入矿区群众道路、学校等方面的资金约2000余万元。四是按标准足额收取矿山生态调节基资金,对资金进行整合,捆绑调节使用。由于资金来源有了保障,先采取政府贴息等方式,从银行贷款进行投入,为解决矿区矛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在解决历史遗留矛盾上取得突破。已投入资金近2.22亿元,初步解决了地质灾害、人畜饮水、环境污染等问题。一是投入1.8亿元在县城高标准建设移民新村,对四联乡三村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的466户、2350人进行移民安置;投入126万元对下山镇海马村34户村民全部进行搬迁;由煤矿企业对房屋受损,构不成搬迁的群众给予补偿,全县就近就地移民搬迁151户,共补偿资金604万元。二是投入1910万元解决矿区13个村共8000户近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落实矿灾减产、减收、绝收补偿资金300余万元。三是农户房屋在采煤片区范围内的,由煤矿企业每年无偿供应每户村民4—5吨原煤,对矿区周边群众按坑口价或成本价收取,矿区以外的困难群众生活用煤由煤调基金给予补助,这些措施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用煤困难问题,2007年共发放煤调基金470万元。对烤烟用煤按照烤烟交售量采取现金直补方式解决。据统计,我县每年优惠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煤供应户数达4567户20393人,折合优惠资金600余万元。四是委托专业机构对矿区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鉴定,确定了72个地质监测点,落实专人实施24小时监控。五是投入200余万元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了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映能力。由于矿区现阶段主要遗留矛盾得到逐步解决,群众上访案、群体性事件大幅减少,矿区趋于动态稳定。

(三)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上取得突破。一是矿区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先后启动了矿区13个村新农村建设规划,已投入400余万元对潘家庄王家寨等5个村的通村、通组、串户路硬化;投资70多万元改造炉灶3000户,整合改厕资金新建沼气池40余口;全县矿区新农村建设拟建第二期工程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之中。二是规划建设矿区道路,逐步对矿区进行油路改造,与西北经济环线、兴仁至晴隆、普安等线衔接,构建矿区立体交通网络。目前,投资600余万元改造了部分矿区油路。三是矿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全县矿山企业污染治理已投入资金7000万元以上,建成了矿渣处理尾矿库、废气除尘、烟气洗涤、生活废水处理等设施。矿区水源枯竭问题基本等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四)在矿区群众同步发展上取得突破。一是矿区农民就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8年以来,全县共培训煤矿一般作业人员1110人,煤矿特种作业165人,矿长、副矿长96人,技业管理人员98人。全县合法煤矿本县农民工达1600余人,年收入可达8000多万元。二是与矿方协调,矿区群众参与运输的车辆达到1000余辆,每年收入可达7500万元以上。三是企业生活消费带动了矿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仅蔬菜消费一项就可为当地农民增收500万元以上;矿区畜产品基本不外运。以上三项收入已成为矿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矿区群众逐渐从传统的种植业向工业、运输业、特色种植业转变。据统计,由煤炭开采带动农民收入占总收入的60%以上,2005年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00元左右,2007年达到2800元以上,预计2008年可达3200元以上。矿区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25%的农户住上了平房,改变了过去守着资源过贫穷日子的状况。在煤炭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矿区群众得到同步发展。

(五)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取得突破。一是抓好矿区基层组织建设,使矿区内的每个村活动场所均达到90平方米以上。建立乡镇党委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党建、企业支部与村支部、企业党员与村党员结对帮扶等制度,营造矿区企业、群众共建和谐氛围。二是23个涉煤村全部增设1名常务干部,煤矿企业均增设了和谐副矿长,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报告、矛盾预测排查机制、处理群体性事件预案制度,强化村级组织的作用。三是通过民主选举,现共成立7个和谐矿区促进会(理事会),共有会员92人。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作用,矿区农村基层组织基本能够把一般性矛盾化解在基层。

(六)在煤炭产业化转型上取得新突破。由于矿群矛盾的逐步解决,矿区社会秩序保持动态稳定,煤炭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到2011年可实现1000万吨的生产能力。在延长煤炭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取得突破,完成了煤化工、加工工业、重工业等循环经济生态园区前期规划,煤化工项目已列入《贵州省普兴矿区煤电化一体化规划》;巴铃煤化工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480万吨洗煤厂、2×3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120万吨甲醇厂、50万吨电石厂等煤化工、盐化工项目正在加紧规划申报,90万吨焦化项目已获省发改委批复,煤炭逐渐向产业化转型。

三、主要经验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是前提。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人民群众和利益就能得到保障,人民群众就会支持和拥护,否则,人民群众就不答应。

(二)理顺县、乡两级职能是保障。矛盾调处工作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过程,县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主导作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乡、村各级职责,建立健全了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矿山促进会,强化群众和企业沟通机制。建立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提前介入、苗头控制、排查调处到位,强化“零距离”接触。在工作开展之初,矿区矛盾特别突出、集中,县委、县政府选派32名优秀干部、后备干部组建工作队进驻矿区,协助乡镇、村开展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调处矛盾。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类历史沉积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建立健全各类矿群矛盾调处机制,在矿区生产经营、社会秩序保持动态稳定的情况下,撤回驻矿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矿群矛盾调处工作交由乡镇负责;县成立和谐办公室,统筹协调乡镇、部门矿群矛盾调处工作,矿群矛盾调处工作由“县级主导型”向乡镇“属地管理型”转变。

(三)把握规律解决问题是关键。矿群矛盾的发生,具有历史性、县域化等规律,须立足本县实际,准确定位,从县域空间入手来谋划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在本县范围内获取、组织和配置化解矛盾的经济、人力资源,选准突破口,着力提高调处水平。通过对矛盾的全面梳理,明确政府、企业责任,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着力解决污染赔偿、地质灾害造成的移民搬迁和赔偿、环境治理、人畜饮水等问题,及时化解当前突出矛盾。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两个”载体作用,推进群众与企业和谐相处,同步发展,在发展中解决各类显性和隐性矛盾。要加强预警预测,经常排查不安定因素,捕捉信息,畅通信息渠道,预谋良策,做到超前工作,尽快化解和消除矛盾,不使其形成气候,工作就会主动,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有效管理是根本。从解决矿群矛盾开始以来,县委、县政府就不断探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逐步的摸索和实践,建立健全了五种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各类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和处理,进入常态化。

(五)依法行政是开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党的政策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企业的思想工作,切实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把握政策“底线”,把问题纳入政策法规框架下秉公处理,不顾此失彼,并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尾巴。对无理起闹并产生不良影响的,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好矿山经济社会秩序。

(六)统筹、维护和实现各方利益是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行为对矿区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损害,利益冲突诱发各类矛盾,阻碍群众、企业同步发展。统筹、维护和实现各方利益,促进同步发展,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一方面,抑制企业的不合法、不合理行为,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引导企业树立回报当地群众的意识,优惠群众就业,在生产生活上给予支持,带动群众发展。另一方面,依托矿山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矿区经济,增加收入。通过调和两方面的利益,使群众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群众与企业利益共享,同步和谐发展,和谐成为矿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成为矿区群众和企业的共同心愿。

(一)以治脏为重点,打造干净城市面貌

重点强化城区主要街路、广场、绿地、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管理。在上冻前集中对城区内街路、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垃圾堆、残土堆进行一次彻底清除,达到无土堆、无垃圾、路面净、边沟净、路边净、树池净、墙根净、边石净。要做到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有机衔接,对街路实行清扫保洁分级管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同时,进一步推进“门前四包”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管理的作用。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的标准文明施工,工地实行实体围挡,工地出入口实行绿化铺装,严厉打击残土清运车辆抛、冒、滴、漏的行为,实行密闭运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防止对街路造成二次污染。推进中心城区垃圾不落地,非中心区域配备垃圾收集容器。

(二)以治乱为重点,净化城市空间环境

重点整顿广告牌匾、占道设施、街面秩序、市场秩序,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1、整治广告牌匾

对巴彦镇内五条直路、内环路、各出城口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和规范。全部拆除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楼顶户外广告;依附历史建筑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违规设置在道路、绿地及各类公共设施的落地灯箱广告、大版面发布商品菜单和经营项目的牌匾标识和一店多匾;悬挑式灯箱(旗、幌);整治规范党政机关、维修整饰蒙尘、破损、缺字和线缆脱落的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同时,加强广告规划管理,根据区域功能,设立广告禁设区、限制区、准设区等不同管理区域,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审批手续。

2、整治占道设施

对巴彦镇各类公共设施及占道设施进行规范整治。

(1)清理整顿各类占道设施。清理整顿占道搭建的各类铁皮房、板塑房以及占用人行道的车载房、棚架、固定摊床等违章占道设施;清理整顿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踏步、门斗、雨搭杆体、桩、链和有人值守电话亭、商亭、路牌、IC磁卡电话亭等占道设施。

(2)清理规范占道市场摊区。对育新校周边、西郊公园、西牌楼、客运站等自发形成的市场摊区进行整合规范,取缔东直路及其两侧的占道经营的烧烤棚、各种摊贩,蔬菜和水果摊床一律进入商都院内和迎宾路北段经营。取缔商都南北侧所有摊贩,设为停车场。加强市场摊区管理,在城区划定禁设区域,控制总量,明确卫生保洁标准,按照行商入市、坐商归店的总体要求,采取规范疏导和清理取缔相结合的措施,疏导流动、无照商贩进入市场摊区合法经营,实施“退路进厅”,取缔所有店外经营行为。通过试点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通过监管包干落实管理责任,采取不达标就撤销摊区等硬性措施进行规范整顿,确保我县市场摊区达到设置规范、全程保洁、按时开闭、设施规整、经营守规、消除污染、环境整洁的标准。

3、整治街面秩序和交通秩序

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清理整顿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摆乱设、乱贴乱画等“八乱”行为。严禁沿街叫卖、商家高音促销及施工扰民行为,禁止车辆在市区内鸣高音喇叭。主城区禁止畜力、大型货车、超载超限车辆通行和停放。取缔机动车道、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特别是要加强新建设的沥青路面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残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厉打击车辆抛撒和带土行为。公交车及线车要按线行驶、按站停靠。

4、整顿市场秩序

(1)整顿煤炭市场秩序。在城区内经营煤炭的业户必须有足够的规模和足够大经营场地,禁止不加实体围挡经营。将城区内主路两侧不够煤炭经营规模的网点,一律依法迁至主城区以外经营。

(2)整顿农贸市场秩序。所有农贸经营业户全部将商品移回室内经营,不准在店门前摆放。取缔经营搭建的各类临时设施,无固定地点经营的业户全部集中到商都院内经营。

(3)整顿建材市场秩序。全面清理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依据巴彦镇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巴彦镇内的建材商店一律进入专业市场进行统一经营。由综治办牵头,工商、建设、公安、环保等部门参加,对巴彦镇内的建材装潢材料商店(包括整体厨柜、推拉门、工艺玻璃、水暖洁具商店等)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全部进入专业市场。今后,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办理建材商店行政许可或年检等行政审批手续时,必须符合巴彦镇城镇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对于不符合城镇发展规划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和年检。

(三)严格管理,依法打击损毁公益设施行为

保护城市公共设施,禁止破坏损毁公益设施的行为,对于破坏、损坏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供排水及供热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其他公共设施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10月14日前)

制定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任务和整治标准,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组织召开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和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12月30日)

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步骤、分阶段认真抓好落实。县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做好阶段性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及推进时间见附表。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末)

县检查验收小组按照工作标准,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对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10年12月末,召开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做法,表彰先进典型,引领城市容貌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辛敏超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各单位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副局长王新兼任。各部门要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实施方案,对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各责任部门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处理整治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治阶段中,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抢抓整治进度;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成立督导检查组,建立定期检查、定期公示、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公布集中整治的进展情况。要加大考核力度,把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并重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章,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要扣压、没收物品,对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立案侦查执行的案件要从速从快办理,确保管理工作的实效。在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理顺管理体制,落实日常管护单位,明确管护责任,制定和细化管理标准,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市容环境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保持城市环境长久整洁有序,促进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报道,新闻宣传和广播电视部门要全程跟踪报道整治行动,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形成人人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一、我市清理整顿煤炭市场情况

我市的煤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从2003年开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积极组织落实。期间,各有关部门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通过采取提高煤炭经营准入门槛、彻底清理市区及公路主干道两侧的煤场、加快建设新规划的煤炭市场等措施,完成清理煤场200多家,全市非法煤场基本清理完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实现经济与城市环境的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解决。一是搬迁企业要支付搬迁费用,所在乡镇担心税源流失,有不愿搬迁的倾向。二是开办中小型煤场成本低,有些企业因缺乏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清理结束后,由于煤台、房屋等设施没有拆除,场地没有恢复原貌,非法煤场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很大。三是新规划的煤炭市场建设进度缓慢,加之组织机构和煤场管理体制不顺,配套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起不到应有的示范作用。如按照规划,物资局的煤海物流煤炭市场应建成全封闭煤场,九原兴胜的西源煤炭市场应建成半地下煤场,但历经两年,仍未建成。四是铁路部门所属的煤炭发运货场治理不到位,清理难度大。

二、几点建议

带着上述这些问题,我们赴外地进行了学习考察。下面,对照山西省开展清理非法储(售)煤场整治工作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建立清理整顿领导责任追究制。在考察中了解到,山西省开展清理非法容,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服从指挥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实行行政问责。

储(售)煤场整治工作确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初,山西省政府专门下发关于煤场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省经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各市、县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在准入门槛和标准上明确规定储(售)煤场的设立,必须经省经委批准;储运量要达到50万吨以上。同时明确市县政府是清理取缔非法储(售)煤场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这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整治期间因检查和督促不力,导致工作未取得预期效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照外地经验,我市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也应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清理整顿责任主体,确定责任人;对清理整顿期间检查督促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监管,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山西省要求各市县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把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与日常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建立社会监督网络,强化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储(售)煤场的强大声势,巩固了专项整治的成果。在这方面,建议我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抓好督促检查,建立清理整治长效机制,防止非法煤场死灰复燃。

(三)加快新煤场建设,配备环保设施。在清理整顿中,要正确处理好堵与疏、清理与建设的关系,既要清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煤场,也要加快新煤场的建设。据了解,太原市的清理整治工作1月份开始,4月底全部完成,原先的700个大小煤场被整合为7家大煤场,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全部安装了环保设施,实现了储(售)煤场全封闭经营。如铭鑫源煤业公司安装了13米高的防风抑尘网以及喷淋设施和洒水车,并将运输车辆全部改造为全封闭。大同市的情况与此类似,昊盛煤业公司投资100万将占地90亩的煤场安装了围挡,防尘效果很好。因此建议对新规划煤场建设要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组织,落实资金,加强督查,明确时限要求,为搬迁的煤炭经营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全部安装防风抑尘和洒水喷淋等设施,逐步实现煤场封闭经营。

(四)加快铁路煤炭货场的清理整顿进度。太原市按照“合理规划、综合整治、控制污染、提高效率”的原则,对市区内煤(焦)炭发运站点进行了数量整合和环境整治,去年将51个发运站整合为20个,今年进一步整合为10个大型集运站,各站点采取硬化站台、增加喷淋设施、周边砌筑高围墙、栽种树木等措施有效控制了煤尘污染。对此,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协调沟通,应该彻底清理的货场要尽快关停;准备保留的货场也要尽快拿出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开工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五)认真落实新的煤炭市场发展规划。为促进煤炭市场健康发展,解决煤场污染问题,今年4月,我市制订了新的《包头市煤炭市场发展规划》。规划坚持控制城区、发展城外;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方便流通、服务企业和总量控制、扶大限小四条原则,提高了煤炭市场和铁路煤炭储运货场的建设标准。预计到2010年,我市将在城市规划区外建设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符合环保要求的5个煤炭市场和8个铁路煤炭储运货场,煤炭运销总量将达1.1亿吨。这个规划是今后几年保障我市煤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此,建议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切实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2.采煤塌陷引起的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 篇二

河南省是我国产煤大省, 省内煤炭资源比较丰富, 全省垂深2 000 m以浅含煤面积约有18 900 km2, 其中已探明面积约3 800 km2。河南省煤矿区开采历史较早, 长期的开采使矿区出现了严重的采空塌陷等地质灾害问题, 为了保证矿区经济和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加强对矿区地质灾害的研究和治理迫在眉睫。

1 区域概况

1.1 煤田分布

河南煤田分布主要集中在豫西地区, 其次为豫北和豫东, 豫南地区很少。

豫西地区有陕渑、义马、新安、宜洛、偃龙、荥巩、新密、登封、临汝、平顶山、韩梁、禹县等12个煤田和灵宝~卢氏~栾川含煤区。豫北地区有安阳~鹤壁、焦作、济源3个煤田和濮阳~汲县、范县、濮城~渠村3个含煤区及台前县吴坝找矿区。豫东地区有永夏煤田和太康、郸城东、虞城东、周口南4个含煤区。豫南地区有确山、南召、商固3个小煤田和淅川~内乡零星含煤区。

1.2 煤田地质构造

河南省内煤田地质构造基本受小秦岭-嵩山构造体系、新华夏构造体系、嵩淮弧形构造带的控制和改造。

河南煤田的展布形态和保存状况主要受寒武纪以后的加里东运动-华力西运动-印支运动-燕山运动-喜马拉雅运动的影响。特别是燕山期构造运动对上古生代石炭二叠系煤系地层的影响, 形成了一系列隆起和坳陷, 在长期剥蚀下, 隆起区煤系不复存在, 坳陷区煤系得到完整的保存, 形成各个独立的含煤盆地, 即今石炭二叠系煤田。

2 采空塌陷区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到目前为止, 河南省已形成了平顶山、焦作、义马、鹤壁、郑州和永城6大煤炭开发基地, 由采矿活动引起的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主要表现在:河南煤炭开采除了义马有一个露天采场之外, 其余皆为井下开采, 采空区造成地表塌陷及地裂缝等次生地质灾害, 造成水土流失, 生态环境失衡, 尤其对建筑物、道路、工程水利设施等破坏严重[1,2,3]。

2.1 永城矿区

永城矿区煤炭资源的开采, 造成了地面的严重沉陷。据有关资料统计, 每年的汛期, 塌陷区内大面积积水, 土壤盐碱化, 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质, 造成农作物大面积减产或绝收。

2.2 郑州矿区

郑州矿区人口稠密, 遍布矿区的乡镇小煤矿的无秩序开采造成地面塌陷, 已严重威胁到居民安全, 受损住宅面积较大以及供水管道、供电设施、交通道路、通信线路等受到破坏, 给当地人民生活造成重大损害。

2.3 焦作矿区

焦作矿区经过近百年的地下开采, 造成地表大面积的地面塌陷。采煤塌陷区内, 地面高低不平, 裂缝遍布, 耕作条件严重破坏, 部分耕地甚至无法耕种而荒芜。

2.4 义马矿区

渑池、义马等煤矿开采区由于多年的开发, 采空区面积较大, 致使大部分矿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地面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给耕地和部分村民的房屋造成损害。义马市城中有矿, 矿城相连的布局, 制约和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环境污染也比较突出。

2.5 平顶山矿区

平顶山矿区现有采空区地面塌陷面积较大, 地表沉陷深度一般2~6 m, 最大沉降深度可达10 m。煤矿开采易形成地面沉陷等, 进一步致使斜坡失稳, 坡体破碎形成崩塌、滑坡灾害。

2.6 鹤壁矿区

鹤壁矿区主要影响鹤壁市及其周围的地区, 该市因采煤产生的沉陷区面积较大, 居民耕地及住宅受到影响严重。鹤壁市就因采煤塌陷进行三次城市搬迁建设。

3 采空塌陷区分类

3.1 平原地带塌陷区

永城矿区等地分布于平原地区。这类地区耕地质量好, 人口稠密、地表建筑物比较集中, 塌陷危害较大。因地势平坦, 地下潜水位较高, 不少塌陷区常年积水, 淹没良田, 居民搬迁, 代价较高。

3.2 丘陵地带塌陷区

义马矿区, 新密、登封、荥巩矿区, 平顶山矿区、新密、登封、荥巩矿区、焦作矿区, 安阳、鹤壁矿区等大多煤矿分布在丘陵地带, 塌陷后形成局部漏斗式的塌陷坑和锯齿状地裂缝, 地形地貌无明显变化, 一般也不易积水。丘陵地带人少地多, 农民对土地“填平补齐”即可耕种, 对地面建筑物的破坏及赔偿比平原区要小。

3.3 山区地带塌陷区

义马矿区、平顶山矿区、安阳、鹤壁矿区等部分煤矿分布在山区地带, 塌陷后形成不对称式的塌陷坑和锯齿状地裂缝, 地形地貌有明显变化。对坡体的稳定性影响较大, 易引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区地带人口稀少, 塌陷区相当部分为山岭荒地, 对地面建筑物的破坏及赔偿比平原区和丘陵区要小。

4 采空塌陷区特征分析

4.1 平原采空塌陷区

以永城矿区为代表, 其次还有平顶山、新密、登封、荥巩、焦作等一小部分矿区。采空区地面塌陷在地表上表现为凹陷盆地形态, 多为低缓开阔的勺形洼地, 其四周略高, 中间稍低。在永城中心深度一般为0.5~5.0 m, 平均约3 m, 塌陷幅度大。边缘与非塌陷区平缓过渡, 没有明显的界线。凹陷盆地平面形态多为近长条形, 是和煤矿开拓巷道多为长方形布局相关的。部分地段因采区相连, 若干个塌陷坑连为一体, 形成大的塌陷区。

塌陷面积一般为采空区面积的1.2倍, 盆地沿矿层走向对称于采空区, 沿倾向盆地中心相对于采空中心向矿层倾斜方向偏移, 因土层固结排水, 塌陷深度大于煤层厚度。永城市地下水水位较浅, 多为2~5 m, 容易使塌陷区成为湖泊、湿地。

4.2 丘陵采空塌陷区

以义马、安阳、鹤壁、平顶山、新密、登封、荥巩、焦作等矿区采空塌陷为代表, 当开采单一煤层时, 采空塌陷区的地貌多呈碟形洼地或槽形洼地, 塌陷深度从边缘向中心逐渐加深, 最深处为采出煤层厚度的60%~70%, 塌陷盆地的边缘一般在煤层采空区边界外的0.5H处 (H为地面至采面垂直高度) 。在边缘部分, 常见裂隙、裂缝等。采空区再度扩大, 最大下沉值不变, 只是增加盆地平底部分的面积。当分层开采多层煤炭时, 地表重复塌陷尤为严重, 塌陷形成后埋藏不深的浅层地下水出露地面, 或使地面流水线遭破坏, 地表水、地下水汇集, 形成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使部分地区的水文地质发生变化, 浅层地下水位下降或丧失, 造成井水枯竭, 土地干裂。

4.3 山区采空塌陷区

以义马、安阳、鹤壁、平顶山、新密、登封、荥巩、焦作等一小部分矿区为代表, 采空区地面塌陷在地表上表现为:大裂缝形成的塌陷坑、塌陷槽和采动滑坡。其中:塌陷坑有宽度2~4 m, 可见深度达5~8 m, 经雨水冲刷及其风化作用下可以形成面积更大而深度较浅的凹陷;而塌陷槽发育在坡体上, 大致与地形等高线平行, 长度10~40 m, 宽度10~30 m, 深0.3~2.0 m的凹陷带。

而且开采沉陷附加应力及山体沉陷侧向应力的影响, 使凸形坡体顶部及其边坡部位表层岩土体受水平拉伸变形可能产生平行于坡体走向等高线方向的张性裂缝。这种张性裂缝破坏了坡体与山体的力学联系, 也为地表水的渗入提供了通道, 造成采动变形, 引发山体滑坡。

4.4 特殊地质条件采空塌陷区

若采空区域内具有落差大于10 m且直达地表的高角度断层带;或有直径大于40 m, 面积大于1 200 m2的陷落柱和冲刷带;或上覆岩层和松散层内含有厚度大于1 m的水砂层或软土层等特殊地质条件, 情况更加复杂。

以禹州煤矿为代表, 采空区地面塌陷在地表上多表现为漏斗状或台阶状, 断层露头处的地表运动更加剧烈, 并出现了台阶下沉、台阶裂缝等地表非连续破坏形态;现场观测数据表明:地表所出现的台阶状裂缝的延展方向受断层走向方向的控制, 同一般地质采矿条件下地表移动特征相比, 该处地表裂缝发育所经历的时间较短, 地表移动和变形程度剧烈。

5 河南省煤矿采空塌陷区治理方法建议

采空区治理的目的, 是为了减轻人为灾害, 改善矿区环境, 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综合防治, 才能从根本上做到对矿区采空塌陷区的治理[4,5,6,7]。

5.1 豫东区

以永城矿区为代表, 由于是处于黄淮冲积平原中部, 地势平坦, 潜水位较高, 凡沉陷1 m以上的地区均引起了大面积农田积水。建议采用以下治理方法: (1) 疏排法对地表沉陷量小, 地表标高高于洪水位标高, 但由于周围地势高, 有时会出现季节性积水, 影响农作物生长, 这时可以通过疏排法进行整体规划, 建造排水设施, 使水自流畅通疏。 (2) 就地平整法。对不积水、而起伏不平的沉陷地或积水沉陷区的边坡地带, 这些地块保墒、保水、保肥效果差, 通过就地平整法进行挖补平整, 保证整个沉陷区海拔标高基本一致, 平整后的土地标高要高于洪水位标高, 利于植物生长;挖深形成的取土坑可以进行水产养殖, 垫浅形成的耕地还田于民。 (3) 直接利用法。对于厚煤层开采, 地表沉陷量大, 地表大面积积水, 采取直接利用法, 如发展网箱养鱼、围栏养鱼、蓄洪作灌溉水源, 或者在水体周围镶边、构筑水上设施、建设水上乐园等, 既改造了生态环境, 又丰富了职工的文化娱乐活动。

5.2 豫北区

以焦作、安阳、鹤壁矿区为代表, 其特点是大部分地处丘陵地带, 其潜水位较低, 采空塌陷面积在丘陵区较大。建议采用以下治理方法: (1) 农业区。对于仍适合种植的塌陷区, 均以复垦为农业用地为主, 并实行田、林、路统一规划, 综合治理。其特点:地势较为平坦, 地下大面积正规作业开采, 形成的塌陷盆地相对平缓, 塌陷区土地高差一般在3 m以内, 地表破坏程度较轻。可采用平整塌陷土地, 完善田、林、路、渠及其它农田配套设施, 恢复被破坏土地的种植功能。这种方法投资少, 见效快。 (2) 林牧区。对于北部靠近太行山, 地势高、土壤贫瘠不宜种植农作物的塌陷地, 坡度多在60°以上, 以发展林牧业为主。其特点是地表地势起伏较大, 地下开采后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移动, 塌陷区内裂缝遍布, 高差变化较大。可采用在塌陷盆地挖深填浅, 以减少土地损失, 浅部塌陷地填平后用于农收种植, 深部塌陷区用于立体养殖。还可以利用煤矸石或电厂的粉煤灰充填塌陷区, 造地复田, 也可以种植耐旱作物或开发园林。 (3) 水产养殖区。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塌陷区, 可以随凹深挖治理成池塘, 饲养鱼虾, 种植莲藕, 发展水产养殖, 这样自然应用减少治理成本。

5.3 豫西区

以平顶山、义马、禹州、郑煤矿区为代表, 其特点是大部分地处丘陵地带, 小部分为平原区, 其潜水位较低, 采空塌陷面积较大, 建议采用以下治理方法: (1) 在不宜进行种植养殖和建筑的塌陷地, 如丘陵、山坡, 可营造人工经济林和矿用林场, 不仅可以阻挡风沙, 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而且还能产生经济效益。 (2) 对于近期还要塌陷的或还未稳定的区域, 进行开沟挖渠疏水种植, 即进行挖渠排水, 保护耕地, 同时也减轻了井下的排水量。 (3) 对于土层较厚, 不发生渗漏, 且在10~20 a不再度塌陷的土地, 进行规整, 利用台地进行种植、渔业和家禽养殖。

参考文献

[1]董祥, 王彦祺, 张明义.矿区环境地质预测与防治[M].北京:地质出版社, 1997

[2]杨永仁, 陆军, 张云章, 等.我国煤炭工业与环境保护[J].煤矿环境保护, 2001, 15 (3) :5-9

[3]何国清, 杨伦.矿山开采沉陷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1991

[4]束文胜, 张志泉, 蓝崇玉.中国矿业废弃地的复垦对策研究[J].生态科学, 2000, 19 (2) :24-28

[5]何书饮, 郭焕成, 韦朝阳.中国煤矿区的土地复垦[J].地理学报, 1996, 9 (3) :23-32

[6]何书金, 苏光全.矿区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评价方法与应用实例[J].地理研究, 2000, 19 (2) :16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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