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技能鉴定教材(精选7篇)
1.消防员技能鉴定教材 篇一
一、消防常识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为了保护人民财产的安全,党和国家每年要投入大量的经费用于防火工作。尽管如此,我国每年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数量仍然很大,经济损失相当严重。为了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下面我们介绍几种防火、灭火、疏散的基本方法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发生火灾怎么办
救火必须分秒必争。发生了火灾,首先要及时扑救,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同时应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早,损失少”就是这个道理。报警时一定要讲清楚发生火灾的单位和详细地址和门牌号,高层建筑应讲清第几层着火,还应讲清楚着火的对象、类型和范围及报警本人的姓名。做到及时、准确报警。消防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就能迅速调派消防车赶到着火点,并针对燃烧物的性质“对症下药”,及时将火扑灭。
(二)灭火的基本方法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灭火就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只要能破坏一个燃烧条件,燃烧就不能发生,火即可熄灭。根据这个基本原理,从灭火实践中,人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种基本方法。我们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方法,就可以按照客观的实际情况,创造出多种多样有效的灭火方法来。
1.隔离法:将可燃物从燃烧区中移开或隔离,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实际运用时,如将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着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关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管道阀门,中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拆除与燃烧着火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阻止或隔绝空气进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烧的气体冲淡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燃烧区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实际运用时,如用湿棉毯、湿麻袋、湿棉被、湿毛巾被、黄沙、泡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用水蒸气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封闭起火的建筑和设备门窗、孔洞等。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把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而终止燃烧。冷却法是灭火的常用方法。
4.抑制法:这种方法是用干粉灭火器喷向火焰,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燃烧的链锁〔俗称“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三)怎样参加灭火
“火光就是命令,火场就是战场”。我们的学生是有高度文化和高度觉悟的青年,在同火灾斗争中,涌现出大量动人事迹。然而,火场常常是人面众多,情况十分复杂的场所,要迅速地扑灭火灾,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才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进行灭火战斗。我们的同学应该怎样做呢?
1.“一切行动听指挥”。为了有效地进行灭火,火场一般都要成立指挥机构。学校发生火灾,同学们常常是灭火战斗的积极参加者。在火场上同学们自觉地听从指挥机构的指挥,是有秩序地进行灭火的关键。参加灭火战斗的师生员工和各专业队伍,在火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一般要组成四支队伍协同战斗:一支是灭火战斗队伍,协同公安消防队伍扑灭火灾;一支是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战斗队,主要协助公安消防队抢救人员和疏散主要物资;一支是警戒火场,维持秩序的战斗队;一支是后勤队,负责救护伤员,供应战斗用的物资、器材和茶水。在火场上战斗异常紧张,分配什么工作就要干什么工作,而且要主动积极,认真干好。
2.提高警惕,维持秩序,防止坏人乘火场混乱之机,窃取财物,进行破坏活动。
3.在灭火战斗中,要注意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伤亡。火场一般都比较复杂,越是复杂的火场,越要有条不紊。要攻得上,撤得出,切忌盲目行动。火场人数多,流动频繁,人们思想处于紧张状态;器械多,经常挪动;杂物多,通道不畅;人、物相互撞击情况经常发生。有的火场带电,甚至有危险物品。许多安全问题,领导和他人难于关照,主要靠自己勇敢机智,谨慎行事,保障自身安全。
(四)人身着火怎么办
第一、不能奔跑,要就地打滚。某大学有一位女同学在进行实验时,不慎将正在燃烧的酒精灯打翻,酒精溅满了衣服,顿时全身起火。由于事发突然,她和一些在场在同学都惊惶失措,异口同声地叫:“快跑!快跑!”结果火越烧越旺。后来还是一位老师有经验,命令身上着火的同学“打滚”。那位女同学就地打滚后,在同学的帮助下,很快把火熄灭。可是,由于前面来了个“快跑”,所以烧伤仍然不轻。
第二、如果条件允许,可迅速将着火的衣服撕裂脱下,浸入水中,或踩,或用水扑灭。
第三、倘若附近有河流、水池之类,可迅速跳入浅水中,但是,如果人体烧伤面积太大或烧伤程度较深,则不能跳水,防止细菌感染或其他不测。
第四、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未着火的人需要镇定、沉着,立即用随手可以拿到的麻袋、衣服、扫帚等朝着火人身上的火点覆盖、扑、掼,或帮他撕下衣服,或将湿麻袋、毛毯把着火人包裹起来。
第五、用水烧灭。但应注意,不宜用灭火机直接往人体上喷射。
(五)楼梯着火时楼上的人如何脱险
学校内的教学楼、实验楼、学生住宅,大多是多层建筑。同学们生活、学习在这些场所一旦突然出现火灾,如果没有思想准备可能会惊惶失措。当发现楼梯口通道烟雾弥漫或熊熊烈火烧着楼梯时,更是急得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在这种火灾面前,我们要有压倒它的的勇气,要有临危不惧的精神,要有敢于战胜它的胆识。当然,首先是要镇定自己的神志,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办法就地灭火,能扑灭的要尽量设法扑灭。楼房着火,浓烟往往朝楼梯口通道蔓延,可以设法掩护面部夺路而出。如果被烟呛得透不过气来,可用湿毛巾捂住嘴鼻,贴近楼板或者干脆蹲下来走。即使楼梯被火焰封住了,也可以用湿棉被等物作掩护及早迅速地冲出去。如果楼梯确已被火封了,也应冷静想一想是否还有别的楼梯可走;可以借助外窗;利用竹竿滑下来;可利用绳子、皮带等物爬下来。
(六)扑灭精密仪器设备火灾用哪些灭火机
同学们生活在学校,经常进出设备精良的实验室、计算机中心、图书馆,这些地方发生火灾我们应该怎样去扑灭?首先明确不能用水去对付,水虽然可以用来扑灭这类火灾,但是,火灾扑灭了,仪器、图书、文物、档案同时也损坏了,达不到我们既要灭火又要保护国家集体财产的根本目的。这类火灾,我们常用气体灭火机来扑灭。
(七)为什么不能乱拉电线
乱拉电线,就是不按照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随便拉设电线,任意增加用电设备,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如南京某大学学生宿舍一位同学,为了听录音机,在宿舍一个损坏的插座裸露出的两个线头上接线,导线很不规则,又从褥子底下穿过,当日下午接线处打火,烧坏褥子,引起火灾。就是一个典型事例。以上事例,不过是个小小的教训,实际生活中,引起的后果比这严重得多。例如,电线拖在地上,可能被硬的东西压破或砸伤、损坏绝缘体;在易燃、易爆场所乱拉电线,缺乏防火、防爆措施;乱拉电线常常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等条件差,装线往往不用可靠的线夹,而用铁钉钉或铁丝绑,结果磨破绝缘,损坏电线;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形成超负荷,使电线发热等等。这些情况多数都能造成短路、产生火花或发热起火,有的还会导致燃烧爆炸,甚至引起触电伤亡事故。为了保证用电安全防止乱拉电线,有关管理部门一般都有如下规定:
1.用电要申请报装,线路设备装好后要经过检验合格,方可通电,临时线路要严格控制,专人负责管理,用后拆除;
2.采用合格的线路器材和用电设备;
3.线路和设备要由专业电工安装,一定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为了安全同学们应自学遵守这些规定。
(八)为什么挪用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
第一、消防器材是专用器材,不能用在其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除抢险救灾外,不行挪作它用。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擅自将公用消防设备、消防工具挪作他用的,要受到拘留、罚款或者警告处罚。”挪用消防器材,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九)如何防止火灾在学生宿舍发生
预防学生宿舍火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乱接电源;
2.不乱扔烟头;
3.不躺在床上吸烟;
4.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5.不焚烧杂物;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8.不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灶具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9.要人走灯关。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10.台灯不要靠近纸张、衣物、枕头、被褥和蚊帐。
二、火场逃生自救10法
火灾,不仅顷刻之间可以烧掉大量物质财富,而且还可能危及人的宝贵生命。火灾现场缺氧、高温、烟尘、毒气和房屋倒塌等突如其来的险恶环境,往往使被火魔包围的人们惊慌失措,束手无策,以致葬身火海。一场大火降临,在众多被火势围困的人员中,有的人慌不择路,跳楼丧生或造成终身残疾,也有的人化险为夷,死里逃生。这固然与起火时间、地点、火势大小、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等因素有关,还要看被火围困的人员,在灾难临头时有没有逃生的本领。如果我们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逃生自救知识,就可以逃避火魔,幸免于难。那么,在火场中如何逃生自救呢?这里向您介绍10种方法。
(一)熟悉环境法
就是了解和熟悉我们经常或临时所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环境。对人们经常工作或居住的建筑物,在事先可制定较为详细的逃生计划,以及进行必要的逃生训练和演练。对确定的逃生出口、路线和方法,要让所有成员都熟悉掌握。必要时可把确定的逃生出口和路线绘制成图,张贴在明显的位置,以便平时大家熟悉,一旦发生火灾,则按逃生计划顺利逃出火场。当人们外出,走进商场、宾馆、酒楼、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看一看太平门、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遇到火警能及时疏散和灭火。只有警钟长鸣,养成习惯,才能处险不惊,临危不乱。如1985年4月18日深夜,哈尔滨市最高、最豪华的天鹅宾馆发生特大火灾,起火的楼层住着位日本客人,他在18日住进11层时,进房前先在门口看了周围环境,知道了疏散出口。当夜里意识到失火后,便穿过烟雾弥漫的走廊直往疏散通道摸去,得以死里逃生。这就是日本客人事先熟悉所处环境的益处。
(二)迅速撤离法
逃生行动是争分夺秒的行动。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烟火包围,千万不要迟疑,要立即跑出房间,设法脱险,切不可延误逃生良机。在火场上经常出现有人为顾及个人财物等贻误逃生的案例。1989年,辽宁省某县就曾发生过一位青年妇女已经逃离险境又返回火场穿衣服、抢拿财物,导致丧生火场的悲剧。一般地说,火灾初期烟少火小,只要迅速撤离,是能够安全逃生的。
(三)毛巾保护法
火灾中产生的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1..28%时,即可导致人在1~3分钟内窒息死亡。同时,燃烧中产生的热空气被人吸入,会严重灼伤呼吸系统的软组织,也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逃生的人员多数要经过充满浓烟的路线才能离开危险的区域。逃生时,可把毛巾浸湿,叠起来捂住口鼻,无水时,干毛巾也行,身边没有毛巾,餐巾布、口罩、衣服也可以替代。要多叠几层,使滤烟面积增大,将口鼻捂严。穿越烟雾区时,即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否则就有立即中毒的危险。
(四)通道疏散法 楼房着火时,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从浓烟弥漫的建筑物通道向外逃生,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凉水,用湿衣服、湿床单、湿毛毯等将身体裹好,要低势行进或匍匐爬行,穿过险区。如无其他救生器材时,可考虑利用建筑物的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如1993年2月14日,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特大火灾,死80人,伤53人。在幸存者中有一位女性,叫刘丽英,着火时她正在三楼购物,混乱中她趴在地板上,顺着楼梯爬到二楼,从窗户跳出,得以幸存。
(五)绳索滑行法
当各通道全部被浓烟烈火封锁时,可利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被褥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然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沿墙缓慢滑到地面或下个楼层而脱离险境。
(六)低层跳离法
如果被火困在二层楼内,若无条件采取其他自救方法并得不到救助,在烟火威胁、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跳楼逃生。但在跳楼之前,应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床垫、大衣等柔软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台,身体下垂,头上脚下,自然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使双脚首先着落在柔软物上。如果被烟火围困在三层以上的楼层内,千万不要急于跳楼。因为距地面太高,往下跳时易造成重伤和死亡。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要冒险跳楼。
(七)借助器材法
人们处在火灾中,生命危在旦夕,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放弃生命,一定要竭尽所能设法逃生。逃生和救人的器材设施种类较多,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救生网、救生气垫、救生软梯、救生滑竿、救生滑台、导向绳、救生舷梯等等,如果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器材和设施,就可以火“口”脱险。
(八)暂时避难法
在无路可逃生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暂时的避难处所,保护自己,择机再逃。如果在综合性多功能大型建筑物内,可利用设在电梯、走廊末端以及卫生间附近的避难间,躲避烟火的危害。如果处在没有避难间的建筑里,被困人员应创造避难场所与烈火搏斗,求得生存。首先,应关紧房间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但不要打碎玻璃,窗外有烟进来时,要赶紧把窗子关上。然后,如门窗缝隙或其他孔洞有烟进来时,要用毛巾、床单等物品堵住,或挂上湿棉被、湿毛毯、湿麻袋等难燃物品,并不断的向迎火的门窗及遮挡物上洒水,最后淋湿房间内的一切可燃物,一直坚持到火灾的熄灭。如在某市居民区大火中,就有一位居民依此法与火灾作斗争,结果在全楼各家均被烧毁的惨状下,唯其一家完好无损,既保住了家庭财产,这位居民也安然无恙。另外,在被困时,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使之及早获救。如房间有电话、对讲机、手机等要及时报警,如没有这些通讯设备,白天可用各色的旗子或衣物摇晃、向外投掷物品,夜间可摇晃点着的打火机、划火柴、打开电灯、手电向外报警求援,直到消防队来救助脱险或在能疏散的情况下择机逃生。1994年1月9日,在香港汇丰银行石咴尾分行火灾中,就有10多名职员无路逃生,被迫退入一个房间内躲避,保住了生命。在逃生过程中及时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防火分隔物,启动通风和排烟系统,都有利于逃生,应注意应用。
(九)标志引导法
在公共场所的墙面上、顶棚上、门顶处、转弯处,都设置“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逃生方向箭头、事故照明灯等消防标志和事故照明标志,被困人员看到这些标志时,马上就可以确定自己的行为,按照标志指示的方向有秩序地撤离逃生,以解“燃眉之急”。
(十)利人利己法
在众多被困人员逃生过程中,极易出现拥挤、聚堆、甚至倾轧践踏的现象,造成通道堵塞和不必要的人员伤亡。损人利己,妨碍他人疏散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相互拥挤、践踏,既不利于自己逃生,也不利于他人逃生。如1994年11月27日13时28分,辽宁省阜新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特大火灾。在一幢单层的艺苑歌舞厅,有233人丧生,就是与被困人员拥挤、踩压有关。歌舞厅仅有一个0.83米宽的小门,且有5个台阶,发现失火时,所有舞池中的人立即拥向小门逃生。一人跌倒还未及爬起,后面接踵而至的人便被绊倒,忽啦一下子,逃生者就人叠人地堵住了小门。火场上,死者呈扇形拥在门口处,尸体叠了9层,约有1.5米高,其景惨不忍睹。因此,遇到只顾自己逃生,不顾别人死活的不道德行为和前拥后挤的现象,非但不能参与还要想方设法坚决制止。如看见前面的人倒下去了,应立即扶起,对拥挤的人应给予疏导或选择其他的疏散方法予以分流,减轻单一疏散通道的压力,竭尽全力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三、火场逃生的五大认识误区 误区一:从进来的原路逃生。这是人们最常见的火灾逃生行为。因为大多数建筑物内部的道路出口一般不为人们所熟悉,一旦发生火灾时,人们总是习惯沿着进来的出入口和楼道进行逃生,当发现此路被封死时,已失去最佳逃生时间。因此,当进入一幢新的大楼或宾馆时,一定要对周围的环境和出入口进行必要的了解,以防万一。
误区二:向光亮处逃生。在紧急危险情况下,人们总是向着有光、明亮的方向逃生。而这时的火场中,光亮之地正是火魔肆无忌惮地逞威之处。
误区三:盲目跟着别人逃生。当人的生命突然面临危险状态时,极易因惊惶失措而失去正常的判断思维能力,第一反应就是盲目跟着别人逃生。常见的盲目追随行为有跳窗、跳楼,逃(躲)进厕所、浴室、门角等。克服盲目追随的方法是平时要多了解与掌握一定的消防自救与逃生知识,避免事到临头没有主见。
误区四:从高往低处逃生。特别是高层建筑一旦失火,人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只有尽快逃到一层,跑出室外,才有生的希望。殊不知,盲目朝楼下逃生,可能自投火海。因此,在发生火灾时,有条件的可登上房顶或在房间内采取有效的防烟、防火措施后等待救援。
误区五:冒险跳楼逃生。火灾时选择的逃生路线被大火封死,火势愈来愈大、烟雾愈来愈浓时,人们就很容易失去理智。此时,人们也不要跳楼、跳窗等,而应另找出路,万万不可盲目采取冒险行为。
四、灭火器及使用常识
灭火器是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它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药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由于灭火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使用面广,对扑救初期火灾有一定效果,因此,在工厂、企业、机关、商店、仓库以及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上,几乎到处可见,已成为群众性的常规灭火武器。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还有酸碱、清水灭火器等。这里主要根据我们日常所使用的几种灭火器讲解一下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等四种灭火器的性能、适用范围及操作使用方法。首先,我觉得有必要先讲一下消防行业中灭火器型号的编制方法,我们常见的灭火器有MP型、MPT型、MF型、MFT型、MFB型、MY型、MYT型、MT型、MTT型,这些字母它们所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呢?
第一个字母M——表示灭火器;第二个字母F——表示干粉,P表示泡沫,Y表示卤代烷,T表示二氧化碳;有第三个字母T的是表示推车式,B表示背负式,没有第三个字母的表示手提式。
化学泡沫灭火器
化学泡沫灭火器内充装有酸性(硫酸铝)和碱性(碳酸氢钠)两种化学药剂的水溶液。使用时,两种溶液混合引起化学反应产生CO2泡沫,在压力作用下喷射出去进行灭火。
MP型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
1.规格及性能:根据国家标准,MP型手提式灭火器按所充装灭火剂的容量有6升和9升两种规格,其型号分为MP6和MP9。
2.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
a.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液体可熔融固体燃烧的火灾,如石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适用于固体有机物质燃烧的火灾,如木材、棉织品等物质的火灾;但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可燃气体、轻金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
b.使用方法: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跑到火场。应注意在奔跑过程中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将筒体颠倒,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让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呈流淌状燃烧,则泡沫应由远向近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权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溅射在燃烧物上,直至扑灭使用时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将会中断喷射,不可将筒底对下巴或其他人,否则出师未捷人先死。
3.维护保养 a.存放时,不可靠近有高温的地方,以防碳酸氢钠分解出二氧化碳而失效;严冬季节要采取保暖措施,以防冰冻。并应经常疏通喷嘴,使之保持畅通。最佳存放温度为4℃~5℃。
b.使用期在二年以上的,每年应送请有关部门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在灭火器上标明试验日期。每年要更换药剂,并注明换药时间。
MPT型化学泡沫灭火器的适用范围、灭火方法及注意事项与手提式基本相同。
另外再简单介绍一下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利用其内部所充装的高压液态二氧化碳本身的蒸气压力作为动力喷出灭火。
由于二氧化碳灭火剂具有灭火不留痕迹,有一定的绝缘性能等特点,因此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仪器仪表等场所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的液体火灾;不适用扑救轻金属火灾。
(一)使用方法
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的喷筒对准火源,打开启闭阀,液态的二氧化碳立即气化,并在高压作用下,迅速喷出。
但应该注意二氧化碳是窒息性气体,对人体有害,在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8.5%,会发生呼吸困难,血压增高;二氧化碳含量达到20%~30%时,呼吸衰弱,精神不振,严重的可能因窒息而死亡。因此,在空气不流通的火场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后,必须及时通风。在灭火时,要连续喷射,防止余烬复燃,不可颠倒使用。
二氧化碳是以液态存放在钢瓶内的,使用时液体迅速气化吸收本身的热量,使自身温度急剧下降到-78.5℃左右。利用它来冷却燃烧物质和冲淡燃烧区空气中的含氧量以达到灭火的效果。所以在使用中要戴上手套,动作要迅速,以防止冻伤。如在室外,则不能逆风使用。
(二)维护保养
1.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放置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可放在采暖或加热设备附近和阳光强烈照射的地方,存放温度不要超过55℃。
2.定期检查灭火器钢瓶内二氧化碳的存量,如果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及时补充罐装。3.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在寒冷季节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阀门(开关)开启后,不得时启时闭,以防阀门冻结。
4.灭火器每隔5年送请专业机构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并打上试验年、月的钢印。
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是以高压二氧化碳为动力,喷射筒内的干粉进行灭火,为储气瓶式。它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电器设备初起火灾,广泛用于工厂、船舶、油库等场所。
MF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按充装的干粉重量来定,MF型灭火器可分为:MF1、MF2、MF4、MF5、MF8、MF10八种型号;按充装物质的不同又可分为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两种。
2.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以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还可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但都不适宜扑救轻金属燃烧的火灾。
灭火时,先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手提起提环(或提把),按下压柄就可喷射。扑救地面油火时,要采取平射的姿势,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推进。如在使用前,先将筒体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然后再开气喷粉,则效果更佳。
3.维护保养和检查
a.平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干粉受潮变质;还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热辐射,以防失效。
b.存放环境温度在-10℃~55℃之间。
C.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干粉结块或气量不足,应及时更换灭火剂或充气。
d.一经打开启用,不论是否用完,都必须进行再充装,充装时不得变换品种。
e.灭火器每隔五年或每次再充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以保证耐压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相同。
五、怎样配置灭火器 初起火灾范围小、火势弱,是用灭火器灭火的最佳时机。因此,正确合理地配置灭火器显得非常重要。
(一)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扑救A类火灾可选择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可选择泡沫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只限于扑灭非极性溶剂)、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扑救D类火灾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扑救带电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带电火灾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等)以及电线电缆等燃烧时仍带电的火灾,而顶挂、壁挂的日常照明灯具及起火后可自行切断电源的设备所发生的火灾则不应列入带电火灾范围。
(二)灭火器灭火的有效程度
相对于扑灭同一火灾而言,不同灭火器的灭火有效程度有很大差异:二氧化碳和泡沫灭火剂用量较大,灭火时间较长;干粉灭火剂用量较少,灭火时间很短;卤代烷灭火剂用量适中,时间稍长于干粉。配置时可根据场所的重要性,对灭火速度要求的高低等方面综合考虑。
(三)灭火器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
灭火器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对于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能有明显影响。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显著降低,影响灭火效能;若环境温度过高则灭火器内压增加,灭火器有爆炸伤人的危险。因此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在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内。
(四)灭火器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水、泡沫、干粉灭火器喷射后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水渍、泡沫污染和粉尘污染等,对于贵重设备、精密仪器、珍贵文物、高档电气设备等,应选用二氧化碳和卤代烷等高效洁净的灭火器,不得配置低效且有明显污损作用的灭火器;对于价值较低的物品,则无须过多考虑灭火剂污染的影响。
(五)使用灭火器人员的身体素质 灭火器的重量不等,小的只有0.5千克,大的可达几十千克,配置灭火器时应考虑使用人员的年龄、性别、体力等。使用人员以青壮年为主的场所可配置较大级别的灭火器,有助于迅速灭火;而在服装厂(以女工为主)、医院、小学及养老院、福利工厂(工人存在生理缺陷)等场所应配置较小级别的灭火器,以便于开展灭火工作。
(六)灭火器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火灾危险等级越高,则单位剂量灭火器的保护面积越小,为了方便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应选用较大灭火级别的灭火器,如仓库等可选用大型推车式灭火器。对于火灾危险等级较低的场所,如办公楼、教学楼等,可选用较小灭火级别的灭火器,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七)灭火器的操作方法
各种灭火器的操作方法不尽相同,为了方便用同一操作方法使用多具灭火器顺利灭火,同一场所最好采用同一类型的灭火器,或选用同一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八)不同类型灭火器之间的相容性
不同类型灭火器所充装的灭火剂不同,在灭火时,不同的灭火剂可能会发生反应,导致不利于灭火的反作用。因此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九)其他应考虑的问题
几种灭火器相比较,卤代烷1211灭火器价格最高,磷酸铵盐干粉次之,其余的相对较便宜;二氧化碳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的体积最大。为保护大气臭氧层,在非必要场所不得配置卤代烷灭火器。对于有防震动要求的计算机主机房等场所,不得选用推车式灭火器。
六、消防知识五十答
1.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消防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搞好消防教育,提高全民消防意识,防止发生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以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什么时间,什么会议批准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现行的《消防法》是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1998年9月1日施行。
4.消防工作是由什么机关实施监督?
答:由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5.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工程有关防火部分的设计必须报请什么单位批准?
答:由建设单位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
6.什么是火灾?
答:凡时间、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灾害都为火灾。
7.基建工地的起火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石灰受潮发热引发可燃物燃烧、木屑自然起火、熬沥清、化胶、用喷灯作防水、电气焊、熔铅用火作业不慎起火,储存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不慎起火,炉火取暖不慎、吸烟不慎、电气设备不良等原因都会引起火灾事故。
8.防火干部应做到的“六知一健全”是什么?
答:六知是:一知生产和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二知生产和实验、生活用火的分布,三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使用,四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五知建筑结构和消防水源、器材、设施,六知防火重点部位和安全措施。一是健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档案。
9.义务消防队员和在岗教工在消防安全上要达到的一知、三能、三会是什么?
答:一知是知道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任务、本身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三能是能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三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会报火警和组织安全疏散。
10.值班巡逻人员的防火安全职责是什么?
答:(1)在职工下班后,巡视检查责任区范围内是否留下火源火种。
(2)检查各重点部位、房间、设备是否断电,化学危险品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检查重点部门、要害部门门窗是否关门上锁。
(4)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对发现的消防不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且采取相关措施,予以解决。
11.消防产品是什么? 答: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扑救、避难逃生的产品。
12.当接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后,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并将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汇报公安机关。
13.消防检查工作中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1)查领导(2)查组织(3)查制度(4)查隐患(5)查消防设施、器 材。
14.发生火灾后的“三不放过”是什么?
答:(1)发生火灾查不出原因不放过;
(2)领导、群众、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放过。
15.防火重点部位要做到哪四有?
答:(1)有防火负责人;
(2)有防火安全制度;
(3)有义务消防组织;
(4)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16.防止违章动火的五条要求是什么?
答:(1)没有办理动火证,严禁动火;
(2)动火操作人员无上岗证,严禁动火;
(3)动火现场监护人未到现场,严禁动火;
(4)现场未设置灭火器材,严禁动火;
(5)动火现场周围可燃物未清除,严禁动火。
17.擅自将公用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消防法》规定,处警告或罚款。
18.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架与垛之间应当留有一定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生产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缸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19.单位和居民对消火栓的管理应注意什么?
答: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消火栓,不得挪作它用,不准在消火栓周围堆放物品、堵塞通道、妨碍使用。
20.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是什么?
答:(1)发生火灾后,火势通过楼梯间、管道间、电梯间,特别是通风管道,迅速扩大蔓延。
(2)由于通道内充满烟雾和灼热气流,人员疏散困难,容易造成伤亡;
(3)火灾造成断电,给人员、物资疏散灭火带来一定的困难;
(4)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时,消防部门要从地面上将各种消防器材、水和灭火药剂运到楼上,由于楼道狭窄,烟雾弥漫扑救工作困难,容易扩大经济损失,造成人员伤亡。
21.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怎么办?
答:(1)听到自动报警信号,在讯问属实后,要迅速赶到失火房间。如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可启动灭火,同时打119火警电话报警。(2)断绝失火房间(或楼层)的分路电源,关闭通风管道和门窗,打开排烟阀门,安全疏散楼梯口和各种救生设备;(3)利用广播或派人组织、引导建筑内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防止乱跑乱逃造成伤亡;(4)灭火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防止与火场无关的人员进入。
22.仓库防火负责人有什么职责?
答:(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灭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23.仓库内有什么防火要求? 答: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可燃物品库房可以用)、电熨斗、电烙铁、电钟表、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不准设炉灶、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蜡烛、不准拉临时线,易燃物品不准混放,不准无关人员入库。
24.什么叫重大火灾隐患?
答:凡发生火灾可能性大,以及火灾发生后伤亡大、影响大、损失大的火灾隐患称为重大火灾隐患。
25.什么是火灾隐患?
答:是指在生产、生活中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26.物质燃烧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举例说明。
答:要有可燃物:如汽油、酒精、纸张、木材等;要有助燃物;氧气、氧化剂等;要有着火源:电火花、明火等。
27.气体火灾有什么特点?
答:燃点低、速度快、面积大、温度高、破坏力强,易造成人员伤亡,易发生爆炸。
28.引起火灾蔓延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答:热传导、热辐射、热对流和飞火。
29.什么叫燃烧?
答:燃烧是一种物质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30.为什么保险丝不能用铜、铁丝代替?
答:因为保险丝是铅、锌合金,熔点较低,铜、铁丝的熔点比保险丝的熔点高,在电流突然增大时,不能即刻熔断,起不到切断电流的保险作用,会使电气设备因短路或过载而起火。
31.电气火灾最基本的原因是什么?
答:电气火灾最基本的原因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和电弧。
32.日光灯为什么会引起火灾?
答:日光灯的镇流器如果散热条件不好或与灯管配套不合理,其内部温度逐渐增高,线圈绝缘强度将遭到破坏,造成匝间短路,产生高温或因接触不良产生火花,造成周围可燃物燃烧起火。
33.如何扑救电气设备的火灾?
答:(1)首先应断电灭火。(2)在带电情况下,可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救。但应注意不要让人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带电体,并注意通风。
(3)断电后和A类火灾扑救方法相同。
34.使用电褥子应注意什么?
答:为防止电褥子引起火灾,使用中一是不要折叠;二是不要使用时间过长;三是不要使用自制的电褥子;四是用完必须切断电源。
35.有的电冰箱为什么会爆炸起火?
答:电冰箱爆炸起火,主要是有些人在使用冰箱时,把一些闪点低的化学危险物品和药品放入冰箱内保存。因为冰箱所使用的都是非防爆电器,电源自动切换,控制元件的触点上会并发出电火花,当电冰箱内温度在0℃左右时,闪点低于0℃的物质,在箱内会发出一些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起火。
36.为什么电视机放在木箱内或用布罩围着收看容易起火?
答:电视机放在木箱内或用布罩围着收看,其热量散发不出去,时间过长,温度就会逐渐增高引起火灾。
37.为什么不能用塑料桶罐装气油?
答:塑料的电阻率较高,很容易产生积聚静电,由于塑料桶是绝缘体,所以静电不能泄漏,桶内的汽油又带有与桶体极性相反的高电位静电,当金属或人体接近桶口时,静电会发生火花放电,引起汽油蒸汽燃烧。
38.烟头为什么能引起火灾?
答:烟头虽小,但其中心温度一般在700℃~800℃左右,这个温度超过了木材、纸张、棉花、秸秆等许多物品的燃点,因此乱扔烟头是很危险的。
39.液化气灶(瓶)与炉火、煤灶、柴灶能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吗?
答:不允许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因为一旦液化气灶具(瓶)漏气,遇到炉灶的明火就会发生火灾。
40.发现液化气瓶或灶具漏气怎么办?
答:(1)打开门窗通风。
(2)立即关闭炉灶开关和角阀。
(3)严禁动用一切电器设备和火源。
(4)如果是钢瓶的角阀,减压器、炉灶开关等发生故障要及时送液化石油气站进行修理或更换。41.液化气瓶着火怎么办?
答:用湿布保护好手迅速关闭角阀和炉灶开关,有条件的话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浸水的棉被、衣服堵住漏气的地方,如果角阀失灵则要设法把气瓶移到室外安全地方。
42.点蚊香为什么要注意防火?
答:蚊香燃烧的温度约700℃左右,高于纸张、木材及棉、麻等可燃物的燃点,点燃的蚊香如接触到上述可燃物,就会引起燃烧。
43.吸烟在哪些情况下容易引起火灾?
答: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特别是醉酒或过度疲劳后,随手乱放点着的香烟;边吸烟边工作(开抽屉、取货);随手丢烟头、火柴梗;在维修、清洗汽车或机件时吸烟;把未熄灭的烟头卷进衣服;在严禁烟火的地方吸烟。
44.为什么公共场所的门(太平门)要向外开?
答:在紧急情况下,人群纷纷夺门而逃。如果向内开,由于人多拥挤,门不易打开,即使打开了,又容易因向外拥挤而关上影响人员疏散。
45.使用氧气瓶有什么安全要求?
答:(1)严禁与各种油类接触;
(2)远距热源,防止日光曝晒;
(3)搬运时轻装轻卸,防震防倒避免撞击。
46.什么是防火重点工种?
答:是指那些在生产中带有关键性而且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影响大的工种,如电工、焊接工、油漆工、烘烤工、熬炼工、木工,以及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有关人员。
47.水不能扑救哪些火灾?
答:不能扑救带电、油类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火灾。
48.扑救电气火灾用什么灭火器效果好,为什么?
答: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效果好,因为这三种灭火器的灭火药剂绝缘性能好,不会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49.怎样报火警?火警电话是多少?
答:报警时,要沉着,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部位、燃烧的什么东西、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报火警的电话是119。
50.学校应该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什么? 答:(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9)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0)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部分火灾案例
案例一
2000年3月27日,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万发乡中学一栋40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平房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大火烧毁了12间学生宿舍,共415平方米。4名学生在火灾中丧生,11名学生被烧成重伤。这是近十年来,吉林省伤亡最惨重的一起校园火灾。
案例二
2002年6月9日晚23时半,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三元庄村小学发生火灾。寻甸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出动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由于起火房屋为土木结构旧房,过火较快,扑救工作难度较大,至次日2时半大火才被扑灭,从火场中救出9名学生。大火将住宿在该校同一宿舍内的8名男学生烧死,烧毁面积约330平方米的教室4间,学生宿舍7间。2002年6月9日晚,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羊街镇三元庄小学发生火灾,住校的8名男生被活活烧死。9月22日,这所小学的原校长余长所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提起公诉。
酿成悲剧的原因,一是由于学生所住的宿舍是年久失修的危房,火灾隐患突出;二是学校救援不力,在校的老师甚至忙着抬家具而忘了救学生。校舍为新中国成立前建设的老房子,死亡者为寄宿的学生,最大14岁,最小7岁。
起诉书指出,“被告人余长所违反寻甸县教育局和羊街镇教管不准小学生上晚自习的规定,组织小学生上晚自习,并在明知该校五凤楼系危房的情况下,仍组织该校部分小学生在五凤楼内住宿,管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了火灾发生后学生被烧死这一严重后果。
余长所及他所聘请的律师则认为,此次火灾系人为纵火。危房情况已经向上级作了报告,并有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校长应无责任;组织学生上晚自习只是违反行政规定,并不是违法行为。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查明,原三元庄小学的一位年轻教师对学校不满纵火酿成了悲剧。
案例三
2004年7月16日发生在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贡戈讷姆镇一所私立学校的特大火灾,造成约90名学生死亡,22人受伤。事发后,学校校长因玩忽职守罪被警方逮捕。火灾发生在“洛德·克里希纳学校”,最先起火的是厨房。由于学校房屋的屋顶是竹子和椰子叶搭成的,屋顶很快被烧垮了。没有教师在此次火灾中丧生,大约有700名学生逃生。据一名目击者说,火灾发生的时候,学校大门被锁上了。学校校长已经被捕。救援人员说,大部分死者只有6岁~13岁,有些人被烧得无法辨认。有些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死去。
案例四
2008年3月14日5点47分左右,南京学府路的东南大学老校区动力楼(4层)突然发生大火。受大风影响,火势较大,将动力楼第四层基本烧毁,过火面积近千平方米,无人员伤亡。动力楼是中式建筑,砖混结构,共4层,原来这里一二楼曾是电气专业,三楼是动力,四楼是建筑设计,其中有实验室。顶部是坡顶,木质屋梁、木质椽子,整个建筑俯看呈“L”形。火苗从俯瞰呈“L”形的楼群拐角处烧起来。事故发生后,南京市消防支队出动34辆消防车,193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南京市公安局也调集警力进行交通疏导。至晚上7点50分左右,大火被扑灭。
火灾原因系导线短路引发。
案例五
2008年4月22日下午15时55分,位于河南郑州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处,郑州航院南校区内学生宿舍三层宿舍楼发生火灾,郑州消防支队二七二中队立即出动3部水罐车1部抢险救援车赶往现场进行扑救。现场学生宿舍3楼其中一间宿舍着火,产生了大量的烟雾,宿舍内着火面积达十多平方米,宿舍内有着大量的书籍,衣物与被褥,并迅速被引燃蔓延。
引发火灾的原因是使用热水器烧水致使电线超负荷运转引燃一旁的书籍造成的。
案例六
2008年5月6日下午,北京中央民族大学一栋学生公寓的一间宿舍发生火灾,上千名女生被及时疏散。据了解,事发时该宿舍无人。民大1号学生公寓6层601宿舍发生火灾,浓烟迅速顺楼道蔓延,少数女生发觉后,最先撤离到楼外。据学校宣传部透露,当时正值上课时间,部分学生并未回到宿舍,火灾发生时,立即引发楼道内的报警装置自动报警,校方随即报警。数分钟后,双榆树消防队的6辆消防车赶到。消防员强行打开601宿舍被锁的房门,展开扑救。此时,6层以上楼层均笼罩在浓烟中。多名学校保安挨宿舍敲门检查,与消防员一同疏散学生,学生从电梯和楼道分批有序撤离。目击者称,至少上千名学生被安全疏散。几分钟后,火势被迅速扑灭。
火灾原因系宿舍内接线板电线路短路,引燃床头布帘所致。
案例七
2008年9月6日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分部一幢二层宿舍楼突发大火,宿舍楼管理员挨户敲门,将在寝室里的近10名女生疏散出来,消防官兵奋战近1个小时将大火扑灭。失火的宿舍楼是一幢2层楼砖木结构的房子,宿舍楼二楼几间寝室的房顶已被烧穿,宿舍楼管理员最先闻到一股焦糊味,赶紧检查宿舍楼,发现二楼一间寝室失火。好在二楼的几间寝室内都没有人。她又跑到一楼,敲遍几间寝室的大门,终于将近10名女生喊了出来。据了解,这栋楼一共有13间寝室,每间寝室住6到8人,估计入住学生共有40余人。
案例八
2008年11月1日清晨6时许,武汉武昌某高校一栋女生宿舍的5楼发生火灾。幸因疏散及时,无人员伤亡。失火的宿舍楼共7层,起火的530寝室内的物品基本被烧毁,相邻的几间寝室也被熏黑。寝室外,校方贴有“此为危房”的警示语,人员被禁止进入5楼及以上区域。一名住在低楼层的学生说,失火时天还没完全亮,很多人听到失火的叫喊声后,简单套上衣裤就往下跑。后来4辆消防车到达,将火扑灭。
失火原因疑是使用了违章电器。
案例九
2008年11月14日6时10分许,上海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学生宿舍楼着火。过火面积20平方米左右。因房内烟火过大,4名学生分别从阳台跳下逃生。经现场120急救人员鉴别,4人均当场死亡。在4名死亡的学生中,有2人来自本市的崇明和闵行,另外2人分别是浙江人和江苏人。602寝室失火未殃及周边寝室,火被及时扑灭。
经消防部门勘查,上海商学院宿舍楼的火灾原因系602室住宿学生使用“热得快”电器故障,并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据披露,此次火灾可能由于此寝室女生夜间使用“热得快”时,正好是学校夜间拉闸时间,突然地停电使得她们忘记关闭“热得快”,清晨六时许,学校恢复供电后,“热得快”空烧,酿此悲剧。
案例十
2009年1月31日23时55分左右,位于长乐市区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因一些年轻人办生日聚会,在桌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大火。当地消防部门出动5部消防车25名官兵开展灭火、救人工作,于次日0时20分扑灭大火。
截至2月1日22时,大火导致15人窒息死亡,住院治疗22人。目前,罗某等7名涉嫌燃放烟花的肇事者已被警方抓获,另有7名酒吧经营管理者到案,酒吧法人代表2月1日晚在泉州自首。经初步调查,火灾是由于顾客在酒吧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装饰材料所致。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室内装修未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非法投入使用;二是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有毒材料;三是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门向内开且宽度不够;四是室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五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顾客违反规定在室内燃放烟花,酒吧管理人员未予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 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第四十八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十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消防员技能鉴定教材 篇二
本文结合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的现状, 对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现实需要及发展意义作初步探讨。同时针对目前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现状, 本文着重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推行的现实需要
按照新《消防法》的规定:所以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执业人员, 无论是从事于相关消防产品质量认证以及检查、还是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工作, 都必须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这是对消防事业的制度化法制化的必经路程。
(一) 社会化进程需要推进消防职业鉴定的发展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各种新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同时消防工作的制度化以及相应的法制化, 再加上消防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目前我国消防监督的队伍与相关的技术手段已经很难适应目前形势的发展。而且最核心的是远远不能适应目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城市中国经济建设的一个瓶颈。而消防职业社会化的发展关键不但取决于消防职业人员整个群体的水平和质量, 还取决于高新技术在消防工作的应用。因此规范消防技术行业的工作, 不但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更重要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大力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必将对消防社会化进程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
(二) 适应我国劳动力职业化的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 市场中双向选择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为了适应这一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正朝着职业化的方向发展。职业化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劳动力进行职业化可以准确评价个人特点和强项, 可以评估个人目标和现状的差距, 可以准确定位职业方向, 可以增强职业竞争力。实践证明职业标准化后的劳动力能够比较令面满足企业生产、科技进步以及劳动就业的需要。那么消防行业作为新兴起的职业, 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必然是消防职业化的表现, 也正是适应我国劳动力职业化发展的需要。
(三) 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需要
大量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 对从事消防职业的劳动者来说, 提高职业素质, 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是实际工作的基本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我国科技生产力的不断壮大和发展, 在当前激烈的经济社会竞争中,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大对消防安全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针对单位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切实提高重点单位防御火灾能力, 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是防火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
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分析
(一) 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是落实中央, 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 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在我国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
1993年, 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1999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其中消防人员被列为第3大类第2中类第31b类。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的消费者利益工种 (职业) 的劳动者, 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这些规定为开展消防特有工种人员职业技能鉴定,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 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任何一个职业、工种都有其存在的社会群体。对于有正当地, 积极地社会功用和社会需求, 有相对独立的从业人群, 有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体系, 需要在劳动力市场上流动, 需要在企业事业单位里定位、定职的社会经济活动职业就更需要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 才能使其职业结构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2006年5月中国消防协会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式启动。2008年, 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拟定将在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1年10月, 中国消防协会在北京召开新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授牌仪式及统考工作会。授予内蒙古、新疆、浙江、黑龙江、山东、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河南、陕西等11个新建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加上原来的北京、天津、广东、江苏、吉林、安徽、海南等9个已建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一共有20个省级鉴定站。今年第三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方案并宣布质量督导员名单。第三次统考定于10月22日在北京、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吉林、安徽、云南、贵州、陕西、海南等15个地区同时进行, 共有34435名社会消防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实践应用
(一) 鉴定机构逐渐成立
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性学会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委托中国消防协会承担有关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意见。为了保证试点项目能够有效实施, 经中国消防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并报请公安部消防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 于2006年7月成立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筹备工作组。
(二) 组织专家组编制相关消防职业鉴定标准
组织专家组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颁布施行受公安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 中国消防协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公安部的23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三个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范围内, 首先选定编制消防职业鉴定的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编写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相关材料, 主要保留大纲、教材以及习题, 同时还组建相应试题库。中国消防协会按照“标准-大纲—教材—题库”一条龙的编写程序, 在完成消防职业鉴定的国家标准工作后, 积极组织相关专家工作组, 启动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大纲、教材、习题集的编写工作。
(三) 完成职业技能鉴定的专用设备的开发
由于职业技能鉴定对消防职业人员的实践性要求很高, 多于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方面的考试就必不可少, 所以由中国消防协会监制, 并委托协会两个常务理事单位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公司和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开发了职业技能鉴定专用设备。这些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固定灭火、消防供水、防排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系统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 并且这些设备不但有考核评分鉴定的功能还有反复操作启动的优势。该设备已于2007年5月29日, 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北京) 站”安装完成, 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 筹建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一至两个地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要求, 中国消防协会经请示公安部消防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批准同意后, 首先在北京进行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点站建设。2007年10月18日, 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协会和北京市消防局的领导为该站举行揭牌仪式。从2008年开始, 该站已正式启动“建 (构) 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经批准, 目前又有天津、重庆、广东、安徽、辽宁、福建、山西等7个省、直辖市启动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
(五) 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员队伍
2007年5月28日, 经公安部消防局批准, 中国消防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设备教材初审及考评员培训工作会议”, 讨论并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要求及培训考核办法 (试行) 》;7月份, 中国消防协会经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商, 同意共同组织开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9月19日, 公安部消防局正式批准中国消防协会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要求, 组织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
(六) 编制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配套实施文件以及相关证书的核发工作
主要包括:
1、取得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的机构编码。
2006年11月,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取得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的机构编码。
2、解决了消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印章使用问题。
3、建立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考务管理系统。
4、向有关部门申报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的收费许可。
(七)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
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进的同时, 具有指导意义的鉴定指导中心也在显示需求中成立, 2007年11月18日, 公安部消防局在北京举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揭牌成立。
(八) 2008年北京奥运会消防安保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
根据2008年北京奥运会消防安保的实际需要, 经公安部消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中国消防协会于2008年7月, 组织了首批奥运会场馆消防安保岗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208人经过严格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成绩合格, 获得了“建 (构) 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深刻变革和经济的飞速发展, 消防职业鉴定工作也必须不断适应变化的社会中的现实需要, 政府和组织必须通力合作, 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积极开展, 达到促进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提升城市消防安全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 (构) 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8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2003
[4]中国消防协会.建 (构) 筑物消防员 (基础知识、初级技能) [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0
3.逃生、自救技能教材的研究与编排 篇三
关键词:逃生;自救;技能教材;研究;编排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4)08-0049-02
一、缘起
《体育与健康》教材对树立“健康第一”、终身体育、安全意识、动作技能与技术、模块教学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合理的教学理念,通过体育教学工作者多年的教学实践的积累,已经形成了合理、规范的教学体系。
随着《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的不断深化,一个新的课题出现了——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与逃生、自救能力的培养。从逃生、自救的技术结构上来审视,体育教学实践中许多项目与逃生、自救技能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把学生逃生、自救能力的培养列入到体育教学目标与教材中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与任务。
二、分析与研究
生命高于一切,社会对一个人具备逃生、自救能力的呼声日益高涨,希望学校把此内容列入体育教学、教育中的意愿也十分强烈,作为体育教学工作者,不能站在圈外看热闹,应该在第一时间投入到逃生、自救技能教材的研究与教学中去。近几年,笔者对逃生、自救技能教学实践作了一系列的尝试与研究,积累了逃生、自救技能的一些基本知识,形成了一系列的教法,写成文章与大家共享。
1.逃生、自救技能与安全教育的区别
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体现在预防工作上,学校必须在预防上下足功夫,虽然预见性措施可防止一些意外发生,但有些意外是不可避免的,只能去面对。在这些无法避免的意外面前就需要学生具备逃生、自救的技能,用自己掌握的技能去化险为夷。
2.逃生、自救技能、技术与体育技能、技术的联系性
从体育教学实践课中去分析,跑、跳、攀等技能与逃生、自救有着必然的联系性,逃生、自救中要合理掌握一些跑、跳、攀等技能与技术,而这些技能与技术是体育教学实践课中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与技术之一。
三、逃生、自救技能、技术教材的编排
1.逃生、自救技能、技术与跑的教材教法
针对遇到动物的攻击与山洪、潮水、落体出现等情况,需要掌握S型、曲线、变速、迂回跑的技术。
课的安排:采用情境教学法,在教案预设时,创造设计上述情况的出现,紧密结合一些实践课内容,也可安排在课的导入(准备部分)、结束部分,编排成游戏。
案例:
(1)山洪爆发:在篮球场,一部分学生站在中线,几位学生从底线拿垫子冲向中线的同学,要求中线同学迅速向两边跑动。
(2)动物攻击:在田径场地,几位同学(速度快的同学)扮演动物的角色,如扮演蛇的角色,只能直线跑动,其他同学在前面进行逃生,两者距离5米(可根据情况而定),发令后,“动物”进行攻击,逃生的人进行S型、曲线、变速、迂回跑动,以求逃生与自救。
目的:锻炼学生的灵敏性、反应能力、急停急起爆发力、判断能力、跑的能力,与逃生、自救相结合。
2.逃生、自救技能、技术与跳、攀的教材教法
针对掉进陷阱、被水沟隔开的情况,需要掌握攀爬、跳技术。
案例:
(1)掉进陷阱。
器材:平梯或者双杠。
方法:要求力量好的学生先爬上平梯,然后协助力量、身体素质差的同学爬上平梯,可利用体育实践课中掌握的各种攀爬技术进行逃生、自救。分组进行比赛,看哪个组成绩最好,既培养了学生团结协作的良好品质,又锻炼了学生的上肢、腰腹力量等。
(2)受到攻击逃跑时遇到水沟。
器材:大、小垫子。
方法:用一米的垫子两块(距离近)做成水沟,跑动跳(与跳远技术基本一致),要点是在落地的时候要注意缓冲,或者落地时做滚翻动作,重点教学生落地的方法,保护自己,避免落地造成的伤害。优秀学生在先,过垫子后帮助其他学生进行落地缓冲。
距离远一点的,用金属撑竿,与撑竿跳技术相似,但要求有远度,要点和重点与前面一样。
目的:锻炼与培养学生的灵敏性、协调性、判断能力、上肢力量、腰腹力量、团结互助的品质等,与逃生、自救相结合。
3.逃生、自救技能、技术与游泳的教材教法
案例:
碰到大水突发被隔离、乘船时落水或者船沉陷。
器材:游泳装备。
方法:利用各种游泳技术,进行逃生、自救。
离岸距离近的,问题不大;离岸距离远的,要求学生注意体力的分配,尤其要学会仰泳,把握好方向,静止在水面上漂移。掌握出现痉挛时处理的方法,救同学时要在侧面进行救助。
采用陆地上练习与游泳池练习相结合,同时图片与理论课结合的方式进行。
目的:锻炼学生各项身体素质、临危不乱、团结互助的优良品质等,与逃生、自救相结合。
4.逃生、自救技能、技术与纪律的教育、教法
在生与死之间,人都会失去理智,逃命时乱了分寸,反而会造成更大的伤亡。从一个报道中知悉,某学校一个运动队出去比赛,乘坐的汽车突然起火,由于运动队的队长指挥有方,队员临危不惧,秩序井然,安全脱离危险,没有造成伤害,可见纪律与秩序的重要性。
案例:
楼层起火。
器材:运动场地看台。
方法:迅速逃离现场,进行逃生、自救。
方法与要求:可以利用教学楼,设计楼层起火,要求体育委员、班干部立即进行指挥,女先男后逃离现场,按照交通法规,从右面楼梯迅速下去到安全的地方,留出自己的左面作为救援人员的通道。
体育教师用秒表计算时间,看哪一次速度快。有序指挥下的逃离与没有指挥下的逃离进行对比,得出结论,进行纪律教学。
四、逃生、自救技能、技术教材编排的四点要求(注意点)
1.设计合理的逃生、自救教学方法。
2.创设问题情境,启发学生逃生、自救技能学习。
3.运用比较方法,促进学生逃生、自救技能学习。
4.积累资料,总结经验,编写逃生、自救教材。
预设要达到的教学、教育效果,使学生掌握正确的逃生、自救技能的方法,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创设情境,培养学生的逃生、自救能力,克服学习的负迁移现象,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自身的学习能力。
五、逃生、自救技能、技术教材的编排研究的基本策略
1.确立研究的教材—成立教材组—制定研究方案—分阶段实施研究—综合研究。
2.理论指导—实际试验—阶段分析—反思改进—总结推广。
3.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法,实践研究法,行动研究法,经验总结法。
本教材编排的实施分阶段进行,预设时间为两年。课题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本课题的研究与实施,教会学生如何学习、运用逃生、自救技能知识,掌握逃生、自救的本领。
六、结语
1.逃生、自救技能、技术教材在研究、编排时要注意预设与生成之间出现的不同点,在课后要注重小结与反思,积累经验与教训。
2.过程设计分两步:其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公开课活动,提前安排青年骨干教师带着研究课题备课,然后开设公开课,课后教师评课;其二是总结研究成果,把从公开课活动中的所学、所得进行整理,上升到理论高度。
3.逃生、自救技能、技术教材必须结合体育教学的内容,相辅相成,既让学生学会《体育与健康》的必学内容,又让学生学会逃生、自救技能、技术,使《体育与健康》极大丰富体育教学的内容,发挥其内在的潜能。
4.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多选题库 篇四
【答案】A.C.********** 6.通过侦察检测,掌握灾害事故的(),确定不同区域的危险等级。A.范围 B.特性 C.规模 D.危险程度 【答案】B.C.D.********** 7.通过侦察检测,查明遇难、遇险和被困人员的()、。A.位置 B.年龄 C.数量 D.施救疏散路线 【答案】A.C.D.********** 8.通过侦察检测,查明贵重物资设备的()。A.楼层 B.数量 C.价值 D.位置 【答案】B.D.********** 9.归队后,迅速补充、()和,迅速恢复战备状态,并向上级报告。A.油料 B.器材 C.水带 D.灭火剂 【答案】A.B.D.********** 10.灾害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A.地点 B.内容 C.时间
。)
D.发言人 【答案】B.C.D.********** 11.氯气能与()等大多数有机物和松节油、氨、金属粉末等物质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具有强刺激性和腐蚀性。A.乙炔 B.甲醇 C.乙醚 D.氮气 【答案】A.C.********** 12.氨为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具有()。A.毒性 B.强刺激性 C.易燃性 D.腐蚀性 【答案】A.B.D.********** 13.氨为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易液化,易溶于()。A.水(呈碱性)B.乙醚 C.乙醇 D.乙烯 【答案】A.B.C.********** 14.氨气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作制冷剂及制取()。A.液氮 B.氮肥 C.氮磷 D.铵盐 【答案】B.D.********** 15.煤气为无色无味的可燃气体,主要由烃类和()等组成。A.氧气
B.氢气 C.一氧化碳 D.二氧化碳 【答案】B.C.********** 16.公路交通事故特点有()。
A.事故发生频率高,成因多样,连锁性强。B.社会影响大,人员伤亡重,易造成次生灾害。C.通常发生在夜间
D.车辆损毁严重,救援技术性强、难度大。【答案】A.B.D.********** 17.一般车辆相撞事故,应按出动计划迅速调派辖区中队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A.泡沫 B.干粉 C.水罐 D.装备抢修 【答案】A.C.********** 18.下列属于建筑物垮塌事故特点的是()。A.突发性强,人员逃生困难。
B.内部设施设备损坏严重,难以正常运转。C.易发生二次倒塌,引发次生灾害,加剧灾害程度。
D.需要的救援力量多,情况复杂,救援难度小、时间短,大型救援装备使用困难。【答案】A.B.C.********** 19.下列火灾情况下建筑倒塌事故的救援准备正确的是()。A.划定或扩大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B.成立火场指挥部,制订灭火救援行动方案。C.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纪律,提出行动要求。D.救援人员落实安全防护,准备抢险救援器材。【答案】A.C.D.********** 20.在抢救陷于河床湍流及危险地段的人员时,要用安全绳索做(),增强救援行动的安
全性。A.固定 B.导向 C.牵引 D.保护
【答案】A.B.C.D.********** 1.下列属于司令部应当履行的战备职责的是()。
A.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B.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力量调动方案和执勤战斗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C.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D.根据任务需要,组织部队开展战备教育; 【答案】A.B.C.2.下列属于全勤指挥部应当履行的战备职责的是()。
A.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受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B.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对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
C.掌握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分布及装备、灭火剂储备情况,检查督促消防队伍战备工作;
D.及时向司令部门和消防大队、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答案】A.B.C.********** 3.下列属于作战指挥中心应当履行的战备职责的是()。A.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
B.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首长和相关部门;
C.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D.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保持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答案】A.B.D.********** 4.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下列是经常性战备基本要求的是()。
A.全勤指挥部和各级值班首长及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在位; B.执勤战斗装备完整好用;
C.随时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出动准备;
D.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答案】A.B.C ********** 5.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二级战备应当在经常性战备的基础上,下列是二级战备基本要求的是():
A.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B.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C.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待命; D.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答案】A.B.D.********** 6.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一级战备应当在二级战备的基础上,下列是一级战备基本要求的是()。
A.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B.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C.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D.机关全体力量充足到一线执勤。【答案】A.B.C.********** 7.部队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是()战备的基本要求。A.经常性 B.日常性 C.一级
D.二级
【答案】A.C.D.********** 8.总队、支队应当制定()预案、()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A.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 B.灭火救援与应急救援 C.灭火作战与抢险救援 D.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 【答案】A.D.********** 9.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以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情况下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执勤战斗预案。A.最大、B.最难 C.最危险 D.最复杂
【答案】A.B.C.D.********** 10.公安消防部队应当经常对执勤战斗预案进行熟悉,并以执勤战斗预案为基础,组织开展()和(),及时修订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A.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B.模拟实战演练 C.实兵实装实战演练 D.临机拉动实战演练 【答案】B.C.********** 11.下列属于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立即出动的情况是()。A.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 B.上级领导安排出动执勤车辆的情况。C.上级检查执勤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 D.其他需要立即出动的情况。【答案】A.C.D.********** 12.下列哪一项是常用的灭火战术方法?()
A.侦察 B.合击 C.照明 D.排烟 【答案】B.D.********** 13.下列哪一项是常用的灭火战术方法?()A.围歼 B.收整 C.分割 D.撤离 【答案】A.C.D.********** 14.根据火场情况,下列哪一项是主要灭火力量应部署的重点部位? A.着火点(火灾呈猛烈燃烧阶段且已蔓延扩大)B.火势蔓延方向
C.已过火且无人员被困的房间 D.参战人员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答案】A.C.********** 15.参战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主要采取()等3种战斗展开形式。A.局部展开 B.准备展开 C.预先展开 D.全面展开 【答案】B.C.D.********** 16.下列哪一项是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遵循的作战原则?()A.先控制,后消灭 B.统一指挥,逐级指挥 C.救人第一,科学施救 D.集中兵力,准确迅速 【答案】A.D.**********
17.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下列所采取的施救措施正确的是()。
A.五层楼高度利用救生气垫 B.利用普通电梯 C.利用举高车 D.利用缓降器 【答案】C.D.********** 18.下列哪一项措施可以减少烟雾和毒气对被困人员的威胁?()A.排烟 B.开辟隔离带 C.射水
D.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滤毒罐 【答案】A.C.D.********** 19.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通过侦察、检测等方法查明灾害事故的()和可能造成的后果。A.危害程度 B.类型 C.波及范围 D.种类 【答案】A.C.D.********** 20.下列哪项任务属于抢险救援()。A.各种事故的抢险救援 B.各种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 C.各类火灾扑救 D.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答案】A.B.D.********** 1.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部队()和()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消防员人身安全。A.管理 B.日常
C.作战 D.训练 【答案】C.D.********** 2.进入()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A.高温 B.浓烟 C.有毒 D.缺氧
【答案】A.B.C.D.********** 3.严禁在()可燃油气罐上部设置水枪阵地。A.轻质屋顶 B.墙头 C.遮阳棚 D.雨搭
【答案】A.B.C.D.********** 4.当所有通信设施失效时,应充分利用()等方式建立起畅通的通信渠道。A.声 B.光 C.手提电话 D.手势 【答案】A.B.D.**********
5.高温烟气流经方向,应视情布置()或()水枪,防止火势蔓延扩大。A.直流 B.开花 C.喷雾 D.大流量射流 【答案】B.C.********** 6.排烟时,必须充分考虑烟雾流向,合理选择()。A.出风口 B.排气口
C.进风口 D.排烟口 【答案】C.D.********** 7.出警途中,驾驶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赶赴现场,可以不受()和指挥信号的限制。A.交警手势 B.行驶路线 C.行驶方向 D.行驶速度 【答案】B.C.D.********** 8.在()等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着抢险救援服,佩戴抢险救援头盔、抢险救援靴、手套等防护装备。A.实施交通事故 B.建筑倒塌 C.群众救助 D.石油化工火灾 【答案】A.B.C.********** 9.在进入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泄漏的场所前,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并停靠在()或()位置。A.下风 B.上风 C.侧下风 D.侧上风 【答案】B.D.********** 10.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破拆时,必须使用无火花工具,并使用()进行掩护。A.开花水枪 B.喷雾水枪 C.泡沫枪 D.水炮 【答案】A.B.********** 11.实施输转倒罐,必须进行现场监护,非禁水区域应利用()或()实施保护。A.喷雾水 B.水幕 C.开花水 D.直流水 【答案】A.B.********** 12.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染毒区域内(),必须进行现场洗消。A.人员 B.车辆 C.装备器材 D.设备 【答案】A.C.**********
13.担负放空点燃人员要专业精干,必须事先确定好紧急撤离(),必要时设置掩体,组织水枪实施掩护。A.方法 B.路线 C.方式 D.时间 【答案】B.C.********** 14.在全面开展体能和业务训练前,要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和()。A.体检 B.安全教育 C.理论学习D.心理测试 【答案】A.D.********** 15.在训练过程中应当根据训练科目和气候条件,严格按要求着装,做好各项()工作。A.防护 B.保障 C.安全
D.准备 【答案】A.B.D.********** 16.在全面开展体能和业务训练前,要了解参训人员的()状况和()状况,防止带伤和带情绪参训。A.家庭 B.心理 C.平时 D.身体 【答案】B.D.********** 17.训练时要设置安全员,对()必须进行检查、测试,并在训练中落实安全保护措施。A.装备 B.训练场地 C.设施 D.器材 【答案】B.C.D.********** 18.利用绳索下滑训练时,必须控制下滑速度,严禁()、; A.长时间停留 B.急降 C.急停 D.下降过慢 【答案】B.D.********** 19.扑救可燃气体、挥发性易燃液体火灾时,不得盲目灭火;若意外灭火后,要防止()。A.复爆、B.爆炸伤人 C.复燃 D.高温烫伤 【答案】A.C.********** 20.疏散()物品时,应分类放置,划出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A.易燃
5.消防员技能鉴定教材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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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第一章
消防设施质量控制、维护保养与消防控制室管理
学习要求
本章重点讲述了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装与调试、技术检测与竣工验收、维护管理等共性要求,以及消防控制室管理内容和要求。通过学习,了解掌握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控制要求,施工安装与调试、技术检测与消防验收、维护管理要求,熟悉消防控制室的设备配置及其监控、档案管理、值班与管理等工作要求。
本书所述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设施(设备)、防烟排烟设施、建筑及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安全疏散引导设施等,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及时发现火灾,有效扑救初期火灾或者控制火势,排出高温有毒烟气,引导人员疏散并为安全疏散提供相对安全空间的有效手段。消防设施的主要技术参数的选取与设置、施工安装质量、维护管理水平,是建筑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发挥应有效能的关键。消防设施的主要技术参数和设置要求详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三篇相关内容。
第一节
消防设施安装调试与检测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是实现消防设施早期报警,扑救或者控制初期火灾,保护、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等基本功能的关键环节,其质量控制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发挥作用的实际效果。
一、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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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技术检测应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施工单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编写施工方案,以指导施工安装、控制施工质量。
(一)施工前准备
消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物质条件,以确保施工需求,保证施工质量。消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2.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3.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齐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
4.经检查,与专业施工相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空洞等符合设计要求。5.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图(平面图、系统图、施工详图、设备表、材料表等)图纸以及设计说明等;其他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消防设施产品明细表、主要组件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施工技术要求,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等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工程质量管理、检验制度等。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中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对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进行检验认可,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消防设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5.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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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照各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
(三)施工安装质量问题处理
经消防设施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施工安装质量问题,不能满足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施工返工处理,重新组织产品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2.返修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的,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文件,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3.返修或者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的,经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不合格。
4.未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安装;消防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二、消防设施现场检查
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等采购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包括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以及产品质量检查。
(一)合法性检查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防产品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生产,并经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消防产品合法性检查,重点查验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规定的相关合法性文件,以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市场准入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市场准入文件:
(1)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强制认证证书。(2)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技术鉴定证书。
(3)目前尚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非新产品类的消防产品,查验其经国家法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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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4)非消防产品类的管材管件以及其他设备查验其法定质量保证文件。
2.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1)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其他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报告。(2)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管材管件以及其他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出厂合格证。
(二)一致性检查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是防止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施工、降低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的有效手段。消防产品到场后,根据消防设计文件、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查验到场消防产品的铭牌标志、产品关键件和材料、产品特性等一致性程度。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下列步骤及要求实施:
1.逐一登记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名称、批次、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厂名、地址和产地,与其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等核对无误。2.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规格型号、组件配置及其数量、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地址与产地,以及标志、外观、材料、产品实物等,与经国家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一致。3.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规格型号,符合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三)产品质量检查
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等产品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试验以及灭火剂质量检测等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及其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水系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组件以及管件、管材的外观(尺寸)、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规定组件、管件、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照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样检测。3.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除参照水系灭火系统的检查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外,还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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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烟排烟设施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料燃烧性能和操作性能;检查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
三、施工安装调试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调试是消防设施由设计成果转化为实物成果,实现火灾报警、扑救与控制初期火灾、防烟排烟、疏散引导等功能的关键环节,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效能的发挥程度。
(一)施工安装依据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以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为依据;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报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安装。
消防供电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文件,除需要具备前述消防设施设计文件外,还需具备系统布线图和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技术文件。
(二)施工安装要求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过程中,施工现场要配齐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以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制度。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核查等检查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图以及竣工报告。
(三)调试要求
各类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单机设备、组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等内容。消防设施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供电正常,电气设备(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2.水源、动力源和灭火剂储存等满足设计要求和系统调试要求,各类管网、管道、阀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
3.调试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性能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够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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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调试测定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以及检定规程的规定。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组件、其他电气设备分别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消防设施调试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调试前,调试单位按照各消防设施的调试需求,编制相应的调试方案,确定调试程序,并按照程序开展调试工作;调试结束后,调试单位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调试报告。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后,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并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四、技术检测与竣工验收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竣工验收是各类消防设施交付使用前的重要技术保障工作,通过技术检测、竣工验收,能够统一标准,规范施工行为,及时发现消防设施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保障消防设施应有效能的最好发挥。
(一)技术检测
消防设施检测是对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统称。这里所指的技术检测是指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技术检测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查测试工作。
1.检测准备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前,检测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对各类消防设施及其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检查: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相关技术文件。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符合设计选型,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定的证明文件;各类灭火剂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内。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外观标志。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永久性铭牌和按照规定设置的标识,其文字和数据齐全,符号清晰,色标正确。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的外观,以及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值和系统接地电阻值等测试记录。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的外观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无泄漏,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及其有效期限。检测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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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仪器、仪表、量具等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合格有效期限内。
2.检测方法及要求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时,检测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和方法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
(1)采用核对方式检查的,与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验收记录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进行对比核查。
(2)按照各类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规定的内容,对各类消防设施的设置场所(防护区域)、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设置场所(防护区域)安全性检查、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检查和功能性试验;对于有数据测试要求的项目,采用规定的仪器、仪表、量具等进行测试。相关仪器、仪表、量具的操作方法和要求详见本篇附录。
(3)逐项记录各类消防设施检测结果以及仪器、仪表、量具等测量显示数据,填写检测记录。
检测过程中,采用对讲设备进行联络;检测结束后,将各类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二)竣工验收
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分为资料检查、施工质量现场检查和质量验收判定等3个环节,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过程中,按照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
1.资料检查
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要提交下列竣工验收资料,供参验单位进行资料检查: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现场检查(验)报告。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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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以及灭火系统阀门、其他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设备用房设置等检查、施工质量检查和功能性试验。具体包括:(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外观质量。
(3)通过专业仪器设备现场测量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
(4)测试各类消防设施的功能。
(5)检查、测试其它涉及消防设施规定要求的项目。
各项检查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对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返修或者更换后,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加倍抽样检查。
3.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根据各类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类别,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检查项的10%,且B+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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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教材 篇六
20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备考推荐使用的必备第二种复习资料,金顿教育的内部课堂笔记系列涵盖指定教材(增补经典设备图片、彩色印刷、重难点提示、课后综合训练、重点规范)、精品题库(一级考试覆盖95%真题,考点覆盖百分百)、优点是比较全面、习题准确率高、新入门考生不用再到处咨询购买一套资料足以通过考试,正保网课名师均使用此套教材授课。
作为应试使用的备考复习资料,个人认为越精越好,不在数量,在质量,资料不是越多越好,到处搜集的资料、各类视频,相关参考资料,这个听听,那个听听,缺乏系统性,眉毛胡子一把抓,有玩儿的较好的三几哥们儿,推荐这个视频比较好,那个习题比较好,几个哥们儿咨询下来,资料太多浪费大把时间。20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开考,诠释了一个道理,消防考试没有泄题、没有捷径,如果有,那就是认准一个目标坚持,认准
一套资料,或者一种学习方法,或适合自己的方法,坚持学习完整套资料,对学科建立良好的框架结构,之后的看书学习就会渐入佳境。
从年一级消防真题分值比例看的备考终点
7.消防员技能鉴定教材 篇七
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编写情况和使用现状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现有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 既有将两者合编的, 又有将两者分开编写的。如张仲民主编, 2004年7月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机修钳工工艺与技能训练》, 是合编教材。有的教材名为专业工艺, 但已包涵技能训练内容, 如张明德主编, 2005年6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服装缝制工艺》 (第3版) , 也是合编教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组织编写的, 2005年6月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机修钳工工艺学》和《机修钳工技能训练》, 是分开编写的教材。
在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使用方面, 既有使用合编教材的, 又有使用分编教材的。有的学校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由不同的教师任教, 有的学校由同一教师讲授;有的学校先进行专业工艺讲授后进行技能训练教学, 有的学校把专业工艺放在技能训练中与技能训练同时讲授。另外, 在使用技能训练教材进行教学过程中, 不管是使用合编还是分编教材,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存在一种现象:除用教材上的训练作业外, 还需另找或自编技能训练作业, 有的教师甚至要自编所有的技能训练作业。
现有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存在的问题
教材上训练作业少, 不系统, 可操作性不强为什么会出现上述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的使用状况呢?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技能训练教材, 不管是合编还是分编的, 教材上的课题技能训练题目不仅少, 而且不系统。如前面提到的《机修钳工技能训练》是分编教材, 教材中锉削课题在整本书中仅在第58、77、78、99页四处有练习题目;而在合编教材《机修钳工工艺与技能训练》中关于锉削练习作业一处都没有。因此, 在技能训练教学过程中, 教师不得不另找或自编技能训练作业题目。如果说每个课题的技能训练方式、方法很多, 目前教材技能训练作业少的编写目的是为广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留下很大的自由教学空间的话, 那么, 作为教材它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指导、可实施操作的作用, 这不是教材的缺陷吗?值得我们深思。由于不同教师, 教学经验不同, 另找或自编的技能训练题目不同, 采用的技能训练方式、方法也不同, 这种现状势必造成教师与教师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技能教学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特别是在新教师与老教师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这种状况不利于全国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技能训练教学和学生技能水平的整体提高。
教材上内容重复在两者分开编写的教材中, 存在部分内容重复现象。如上述《机修钳工工艺学》, 教材上第32页中万能分度头的计算公式及分度盘的孔数表等内容, 在《机修钳工技能训练》教材第30页上同样有。这一现象必然造成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按照教材内容讲授, 同一内容被重复讲授两次。
教材的定位不当目前, 各中等职业学校都存在这样一种看法:专业工艺是一门理论课, 技能训练是实训课。这样的定位, 造成一些学校专业工艺按理论课方式教学, 技能训练按实训课方式教学, 于是, 出现专业工艺课和实训课由不同教师担任, 或是先上完专业工艺课再上实训课的现象。两种做法都存在着诸多不足, 如专业工艺课和实训课由不同教师担任, 由于实训课教师不了解学生对工艺课的学习情况, 或是工艺课先上, 学生技能练习时忘记工艺知识, 教师不得不重新讲授一次, 不可避免出现重复教学。这种状况也不利于发挥专业工艺理论知识指导实践的作用。
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改革设想
针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存在的上述缺陷和不足, 下面笔者谈谈对该教材改革的思考。
教材定位改革改变把专业工艺课作为理论课的定位。应把专业工艺教材定位为技能训练教材, 也就是说把专业工艺内容作为实训教材内容的一部分, 是技能训练中的工艺理论知识, 属于实训教材中的工艺分册。相应地, 技能训练部分内容的教材属于实训教材中的作业分册。这样, 每个专业的实训教材分成两个部分:工艺理论知识部分和技能训练作业部分。教材改革后, 就能实现专业工艺理论知识放在实训教学中讲授, 即专业工艺教学和实训一体化。采用这种教学模式就可以避免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分开教学的情况, 从而利于专业工艺理论知识发挥指导实训教学的作用。
教材改革的设想 (1) 改革后的教材操作性要更强。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编写改革后, 特别是技能训练教材, 必须做到不管教材读者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能使用, 使教师按照教材上的练习作业布置练习, 即可实施教学, 学生通过练习, 技能可达到教材大纲要求。 (2) 教材改革内容设想。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的专业工艺分册教材内容应是本专业技能范畴之内的工艺理论知识, 是每个课题操作技能必不可少的工艺理论知识, 对相应的课题技能练习有指导作用。教材内容及难度, 要考虑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情况来定, 遵循“够用、实用、管用”的原则, 摒弃“繁难偏旧”的、实际工作中很少用的理论知识。另外, 根据时代知识发展变更, 个别专业应在现有专业工艺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新知识, 删除过时的知识。技能训练作业分册教材内容应是本专业技能范畴之内的课题技能作业。每个训练作业, 必须有练习目的、练习要求、练习时间、评分表等。另外, 还应根据不同专业编写其他内容, 如有的专业技能训练作业要有工件图、加工工艺等。每个课题技能训练课时数是多少, 要明确;每个课题技能训练要有一定的练习作业量, 因为学生只有通过一定数量的练习才能掌握相应的课题技能。练习要有必学的、有选学的, 给使用者根据学校实际教学情况作选择的机会。另外, 采用何种教学组织形式, 学生练习可采用何种方式、方法要明确。当然, 如果教材编写也像中小学教材那样, 编一本《教学参考》, 那就更好, 便于教师准确领会教材内容。
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中等职业学校担负着为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输送一线高素质人才的重任, 而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则担负着直接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学生掌握本专业操作技能的重任, 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所培养学生的技能水平。从这个角度即可看出教材改革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 需要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教材改革的目的, 就是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技能训练整体水平, 从而提高学生操作技能水平。如果进行教材改革, 编写教材内容的是全国有名的、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 那么, 教材上的技能训练作业要比教师自找或自编的好很多。如果采用教材上先进和有效的训练方式方法进行教学, 提高各学校、各专业的技能训练水平, 提高学生操作技能水平将不容置疑。从这个角度看, 教材改革也有其必要性。
虽然教材改革有一定的难度, 特别是实训教材中训练作业的编写, 由于这项工作没有可借鉴的先例, 很难达到前面提出的要求。但是开展这项工作仍是可行的。因为随着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 各个专业的技能训练教学都有了较丰富经验的专家, 把这些专家丰富的技能训练教学实践经验编写成实训教材, 已具备了充分的条件, 只要有关部门把这些专家召集到这项工作中来, 就可以开展这项工作。
有人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改革难度不是大问题, 而考虑到各地区、各学校办学条件差异较大, 技能训练方式、方法不能强求统一。但我们要认识到, 虽然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各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存在差异, 但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已不是初期阶段了, 各地区、各学校的办学条件, 特别在最近几年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除极少数外, 大部分具备了良好的办学条件。因此, 这个问题不应是教材改革考虑的大问题。相反, 技能训练方式、方法问题, 越是办学条件差、欠发达地区、新教师越差, 通过教材改革, 这方面的问题将会在这些学校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
综上所述,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存在缺陷和不足, 只有通过教材改革才能解决, 而且教材改革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际教学工作中, 很多教师都有这个要求和愿望, 特别是技能训练教材内容的改革, 希望能得到有关教材编写部门的重视。虽然, 目前模块式教学是一种先进的教学模式, 各方面都在大力推广, 不过这种教学模式, 现阶段在很多中等职业学校, 由于教学设备、场地等条件的限制, 还无法顺利采用。现阶段把专业工艺放在技能训练教学中讲授的“一体化”教学模式是较为理想的。专业工艺与技能训练教材改革, 必有利于这一教学模式推行并逐步过渡到模块式教学。
参考文献
[1]张仲民.机修钳工工艺与技能训练[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
[2]张明德.服装缝制工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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