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街道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总结

2024-08-05

某某街道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总结(共2篇)

1.某某街道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总结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办事处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静财资〔20xx〕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参照《上海市静安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街道办事处于20xx年6月,对我街道截止20xx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并委托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街道的资产盘赢、资产盘亏等清查事项进行经济鉴证。现资产清查情况如下:

一、经清查,我街道办事处截止20xx年12月31日,资产盘盈2,299,295.00元,资产盘亏1,581,168.40元。

二、固定资产盘亏具体情况如下:

1、专用设备29台,损失金额172,038.00元,购置年限8-以上;

2、电气设备77台,损失金额371,373.0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171台,损失金额870,766.0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4、家具用具及其他123件,损失金额135,607.6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5、文艺体育设备11台,损失金额31,383.80元,购置年限10-20年以上。

三、街道办事处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的处理意见:

1、根据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清查经济鉴证报告,我街道办事处拟对资产盘盈的6套房产总计2,299,295.00元作为入账(盘盈)处理。

2、我街道办事处此次固定资产损失金额总计1,581,168.40元,根据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鉴证意见,建议对91件61,601.73元作核销处理。

由于我街道办公用房于20xx年2月整体搬迁,原办公楼的许多固定资产设备已损坏,陈旧的办公设备和家具等已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为此,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对清理出需作报损处理的固定资产,申报予以核减并作相应的.帐面调整,以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资产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根据我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拟对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的盘亏资产一并作核销处理,共计230件价值1,147,893.77元。具体如下:

(1)专用设备29台,损失金额172,038.00元。其中:4台价值2,679.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12台价值107,499.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13台价值61,860.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2)电气设备77台,损失金额371,373.00元。其中2台价值1,378.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53台价值297,385.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22台价值72,610.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171台,损失金额870,766.00元。其中15台价值10,742.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126台价值661,323.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30台价值198,701.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4)家具用具及其他123件,损失金额135,607.60元。其中67件价值44,229.73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31件价值52,875.97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25件价值38,501.9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5)文艺体育设备11台,损失金额31,383.80元。其中3台价值2,573.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8台价值28,810.8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

今后,我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按制度制定内部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进行资产管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加强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按照现行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某某街道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总结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燕园地区文明创建工作,燕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落实,以《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指导,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创建,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一,真正从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高度认识首都文明区的创建,加强领导

街道领导班子认识到:创建首都文明区意义重大,是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对燕园地区而言,是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各方面工作提升和改进的重要途径,从街道到社区必须层层加强领导和组织。为此,街道迅速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李贡民为组长,副主任李振和杨兴文为副组长的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燕园地区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与指挥。制定了《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和《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的总体思路、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居民民政科、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宣传信息、档案材料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在文明区创建工作中,街道做到“三个结合”:将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通过文明创建进一步促进街道工作的科学发展;将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文明创建进一步促进辖区党建工作上台阶;将创建工作与北大实际结合起来,既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指示和要求,又积极探索,努力在实现形

式上体现北大特色。

二,以“群众广泛知晓”为核心目标,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其一,以扎实有效的动员会开展宣传。

7月25日,街道召开了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动员会,7个社区的全体居委会干部和街道相关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街道分管主任在对《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任务分解,并以《燕园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为基准对居委会层面的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街道的动员下,辖区内全部社区相继成立了创建首都文明区专门工作班子,并于7月末至8月中旬,陆续召开了社区全体居民代表、综治信息员和保安等各类社区积极分子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向居民宣传、讲解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扩大群众知晓率,发动群众参与。

其二、通过多种居民喜闻乐见的载体和形式开展宣传。

按照《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对宣传发动阶段的工作部署,燕园街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宣传。在社区内,除区创建办统一制作的宣传品外,燕园街道还制作了一定数量的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纪念品,包括“爱燕园 建燕园 共创首都文明区”环保袋6000个,《致工作、生活在海淀区的各界朋友们的一封信》7000余份,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横幅近50条,为创建宣传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准备。各居委会通过在社区显眼位置悬挂横幅,在宣传橱窗和楼门栋张贴“构建和谐新海淀”系列海报、逐门逐户发放宣传环保袋和“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文明区创建,提高创建工作的群众知晓率,营造了人人了解文明创建、家家参与创建实践的良好氛围。街道还计划在教师节前后的四个周末,与北大社区服务中心合作,组织各类生活类服务商、科技法律类学生社团走进社区,开展“惠民、便民”服务,以服

务体现文明区创建、推进文明区创建。按照区创建办宣传信息组的要求,街道创建办每周向海淀区文明办创建首都文明区专题网站报送信息,汇报燕园地区创建工作进展。

其三、加强与学校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扩大创建宣传面和影响力。

街道要求各社区在广泛宣传居民的同时,充分利用8月15日北京大学教职工结束暑假开始新学期工作的契机,加强与校内各单位在创建首都文明区方面的沟通与协作,扩大文明创建的知晓度。校内居委会负责人分别走访了北京大学统战部、工学院、美学美育研究所、文化产业研究院等相关单位,发放《致工作、生活在海淀区的各界朋友们的一封信》及海报等宣传品。通过沟通,北大外国留学生住宿和管理的部门中关新园在宾馆显眼位置布置多条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向宾客和留学生发放“一封信”,使文明区创建走近了外国留学生。辖区内的北达资源中学负责人也表示积极参与文明区创建工作。

三,以“重在落实和提升”为根本,加强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及时整改

8月中旬,街道创建办召集各居委会和机关干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梳理,汇总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9月—12月是创建首都文明区的全面迎检阶段。燕园街道将对照北京市和海淀区的标准进行自查,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加大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力度,在社区内开展迎检宣传,营造迎检氛围,通过共建活动、惠民服务拉动和深入推进文明区创建。

上一篇:生态农庄的市场前景下一篇:校园通用对联学校用的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