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2024-10-27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精选8篇)

1.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篇一

全国201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试题

课程代码:0332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低层次的保障项目是(B)P69

A.社会保险

C.社会福利 B.社会救助 D.优抚保障

2.基金主要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方承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类型是(C)P77

A.福利型

C.保险型 B.商业型 D.储蓄型

3.深刻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认为它是“温和的监狱”和“贫困的温床”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是(D)P23

A.闵采尔

C.欧文

4.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A)P7

A.国家和政府

C.单位和个人 B.国家和单位 D.国家和个人 B.圣西门 D.傅立叶

5.英国依据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障思想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在(B)P86

A.1945年—1948年

C.1940年—1946年 B.1946年—1948年 D.1948年—1950年

6.在英国国民保险费的征收方式中,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代收单位是(C)P94

A.社会保障部门

C.税务部门 B.保险公司 D.财政部门

7.在英国的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中,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的机构是(A)P124

A.联合咨询委员会

C.省级医疗机构 B.地方政府 D.社区居民委员会

8.其社会保障制度历史最长,发展最完备,是典型的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代表了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模式,这个国家是(D)P145

A.芬兰

C.英国 B.挪威 D.瑞典

9.瑞典的健康保险制度始于1955年,该制度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对象是(B)P162

A.生病住院治疗的瑞典居民

B.瑞典全体公民及外籍居民

C.瑞典全体公民 D.在瑞典的外籍居民

10.目前瑞典在住宅方面的主要福利措施是(D)P192

A.中央政府负责解决居民住房

C.地方政府负责解决居民住房 B.一次性发给家庭住房所需经费 D.住宅津贴

11.加拿大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是(A)P238

A.所有容易遭受工伤事故的雇员

C.地质采矿建筑部门因工受伤的雇员 B.危险行业因工受伤的雇员 D.所有行业的雇员

12.根据加拿大宪法,社会性福利服务的举办者是(D)P253

A.社会保障部门

C.国家财政部门 B.中央政府 D.省和地区政府

13.德国社会保障制度资金的来源是(C)P262

A.国家和单位合理分担

C.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合理分担 B.国家财政 D.雇主全部负担

14.在德国,负责工人养老保险的机构是(B)P271

A.联邦职员保险机构

C.矿工联合会 B.州保险机构 D.企业工会

15.奠定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基础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其颁布的时间是(C)P328

A.1978年

C.1997年 B.1985年 D.2008年

16.按照美国联邦税法规定,雇主要根据每年支付的工薪进行缴纳,而雇员却不缴纳,此税种是(D)P420

A.伤残人保险税

C.州政府工薪税 B.老年与遗属保险税 D.联邦失业保险税

17.美国联邦政府最大的社会保险福利支出项目是(A)P427

A.法定养老保险

C.失业保险 B.医疗保险 D.工伤保险

18.在德国,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补贴,且具有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制度是(C)P271

A.士兵养老保险

C.法定养老保险 B.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D.个人养老保险

19.在德国,养老金领取人员要定期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即(A)P273

A.活化养老金原则

C.养老金与工资挂钩原则 B.保障生活标准原则 D.养老金与缴费挂钩原则

20.属于多层次的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又称为第二支柱的是(B)P337

A.基本养老保险

C.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B.企业年金 D.人寿商业保险

21.根据美国法定养老保险计划,雇员每月向国家缴纳月收入的(C)P425

A.6%

C.7.65% B.7% D.8%

22.在美国,要领取退休养老金,其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必须至少达到(D)P429

A.30个季点

C.35个季点 B.33个季点 D.40个季点

23.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其初创时期是(A)P489

A.1950年-1955年

C.1965年-1994年 B.1955年-1965年 D.1994年至今

24.决定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存款利率的是(B)P500

A.市场利率

C.公积金会员 B.政府 D.雇主

25.新加坡政府为帮助贫困的新加坡人支付医疗保险费用而特别建立的一种医疗保险计划是(C)P509

A.医疗储蓄计划

C.医疗基金计划 B.医疗保护计划 D.医疗救助计划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6.社会福利的特征有(ABCDE)P75

A.社会福利为人们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B.社会福利的保障方式主要是为人们提供服务和设施

C.社会福利事业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D.社会福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责任

E.社会福利是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

27.在社会保障研究或社会保障方案设计中,将公平状态的衡量分为(BC)P51

A.权利公平

C.横向公平

E.结果公平

28.瑞典残疾人福利,主要包括(ABCD)P188-190

A.残疾人教育

C.残疾人生活服务与照顾

E.残疾人参与政治

B.纵向公平D.机会公平B.残疾人就业 D.残疾抚恤金

29.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征主要有(ABDE)P329-330

A.法定行为

C.满足最低生活需要

E.多个统筹层次并存

30.根据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规定,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存入中央公积金局为雇员设立的个人账户,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分为(ACD)P494

A.普通账户

C.医疗账户

E.退休账户

三、判断改错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l5分)

判断下列各题,在“答题纸”上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并将错误的地方改正过来。

31.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代际供养制度,它以收支平衡,以收定支为原则。(×)P79改为以支定收

32.英国近20年来在调整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上主要是从养老、失业、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进行的,重点是医疗、住房、教育方面的改革。(×)P138改为养老、失业、就业

33.目前,加拿大医疗保险体系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医生和护士相对短缺。(×)P229 改为经费开支上涨过快

34.和我国一样,德国医疗保险机构隶属于政府的某一部门,按照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管理。(×)P284改为 不同不隶属而是实行自我管理的社会自治机构

35.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要求雇主按月在月末的14天内缴费,月工资超过50新元的非全时工作人员、临时工不需要缴费。(×)P499改为也都需要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36.简要回答社会保障的丰富内涵。P8-13

37.简要谈谈你对社会保障对象的理解。P57

38.简要回答瑞典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包括的内容。P166-167

39.加拿大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P215-216

40.简要回答退休年龄对美国法定养老金收益的影响。P433-435

41.德国医疗保险改革的主要措施有哪些?P295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试论英国国民保健服务制度的特点及其借鉴价值。P113-115

43.论述德国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促进的主要措施。P304

B.投资账户 D.特别账户 B.保障基本生活 D.覆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篇二

1 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

1.1 从社会保障的内容结构来看

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的社会保障制度,一种是狭义的社会保障制度。广义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其内容包罗万象,在英国、瑞典等高福利国家中最为突出。瑞典是崇尚平等的国家,其社会救助项目几乎包容了所有国家所设立的社会救助项目,而英国的社会救助项目还包括对低收人者、住房、儿童、食品、高龄老人的补贴等,项目多而全。而同英国、瑞典相比,德国和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却是狭义的,如德国的社会保障仅为丧失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而不能参与市场竞争者及其家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目的是通过保障使之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并以缴费为享受保险的条件,强调待遇与收人的相关联性。

1.2 从筹集资金的方式来看

主要有3种方式:一种是全包式,第二种是分担式,第三种是自助式。全包式即社会保障由政府提供全部费用,如瑞典,其社会保障费用完全由国家包办,个人不再交纳任何保险费。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社会保障政策一经确定,具有其刚性,会导致公共开支膨胀,税收负担沉重。分担式即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分担,以企业、个人负担为主,政府给予一定补助。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采取这种资金筹集方式。自助式即社会保障资金由雇主和职工双方负担,国家强制实行储蓄保险,但政府不提供资助。东南亚一些国家大多采取这种自助保障模式,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每年由政府规定公积金的总缴费率,对企业和职工分别规定应交比例,按月由企业直接汇人中央公积金局每个职工的个人帐户内,在职工退休时连本带息一次返还给本人。

1.3 从资金运作模式来看

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现收现付式,另一种是储蓄积累式。“现收现付”式是由德国最早开始实行的,已有百年历史。目前欧美工业化国家的社会保障资金普遍实行或部分实行“现收现付”的形式。“现收现付”是将现时收到的专款,用作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现收现付”的实现,依赖于专项资金来源的保障。它的优点是全社会保障对象都能够及时得到现金补贴救济,操作方式简便。然而,由于社会福利支出的刚性特点,随着支出的不断增加扩大,政府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税率愈来愈高。一旦受到经济增长和波动的影响,就有可能导致高福利、高救济的难以为继。另一种是储蓄积累式。以社会成员的自身储蓄积累作为退休金来源,其它社会救济金则由政府承担。这种形式以受益者本人为核心,要求建立个人帐户,在工作期间逐年积累,退休后使用。政府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保值增值管理,以确保储蓄人利益,同时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

1.4 从管理机构来看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管理架构大致可分为3种:一种是多层次的管理体制。如美国,其社会保障项目由政府和社会各个组织团体分别管理,州政府和企业在组织实施及项目设置方面有决定权,而联邦政府只作重要决策。第二种是根据社会保障内容的不同而分别管理。如德国,其社会保险的管理者是在组织和财政上独立管理的公共法人,而其失业保险业务却单独由联邦劳工局负责。第三种是政策与业务分别管理的方式。如日本,其劳动职业保障局管理全国救济政策,而都府县劳动部门的失业保险主管单位和公立职业保险所则管理地方失业救济业务和征收保险费。

2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机制、运行主要劣势比较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及进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社会福利及优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多层次的基本框架,以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为主体,制度逐步完善,机制不断明朗清晰,运行情况基本正常,在此不再赘述。而从长远发展来看,总结教训和不足却是非常必要的,现分析如下。

2.1 制度方面

2.1.1 法制化情况

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化程度低,近几年在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相关重要法律缺失,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目前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无法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进行仲裁或判决,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再加上我国基金管理分散,保险基金被各地挪用和滥用的现象屡见不鲜,流失严重。第二,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普遍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国家应当尽快制定、出台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性质、任务、职责、权限和保障资金的来源、用途、管理等方面以法律形式确认,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2.1.2 社会保障范围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项目主要限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不能满足更多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要。失业保险制度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4种具体情况适用,即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辞退的职工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亏损而暂停发放工资的职工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障,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的职工则更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虽然已经开始尝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从总体情况来看,覆盖人群主要针对的是城镇职工,并且在保障项目范围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其它国家是不同的,决不能照搬外国的经验。社会保障水平应当是较低水平的,不能将社会保障水平定得过高。因为社会保障的水平带有很强的刚性,上去容易下来则难。而经济总是处于一种升降起伏的周期循环之中,当经济萧条到来之际,就会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

2.2 机制方面

2.2.1 公平与效率机制

不同项目的社会保障体现公平的程度有所不同,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及部分社会福利事业支出主要由国家财政负担,凡符合条件者可以无偿使用,体现的主要是社会公平;社会保险项目,一般是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职工享受的社会保险水平,既要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又要与个人缴费多少挂钩,以激励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它体现的是社会公平和社会效率并重。从对国际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可以得出,无论英国的国家保障式还是美国的自由保险式,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上,清晰且有各国特色,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在机制完善方面应该首要解决的问题。但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处理公平与效率孰轻孰重方面还有所欠缺,以上所分析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包括所涵盖的项目以及所覆盖的人群,这两个方面都说明在公平性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制度调整力度。而从以下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方面可以看出在效率的提高方面,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水平还有待逐步提高。以上这些都需要我们长时间的努力及探索。

2.2.2 政府和市场保障机制

政府和市场保障机制的主辅地位问题、有机结合问题成为国际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的热点问题。如英国主要采取的是政府保障机制,而美国采取的主要是市场机制,但是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出现了各国采取各种措施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在我国,虽然从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以企业和家庭保障机制为主体改变到主要是由政府起主导作用,社会为辅的社会保障机制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进步,但是由于我国经济水平有限,社会保障管理经验不足,仅靠政府机制很难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功能,而目前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并未形成良好结合,更加限制了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如我国的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的有机结合,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有机结合,政府出资社会救助和民间慈善事业捐赠的有机结合,社会福利和职工福利的有机结合等都成为目前研究的热点。

2.3 运行方面

2.3.1 基金来源情况

国家财政应该是社保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最重要的支撑力量,造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落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还未完全到位。我国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虽然在近几年持续加大,但所占份额仍然明显偏小。目前在国家财政收人持续大幅增长的同时,对社会保障的财政供款仍仅相当于财政收人的12%左右,离国家“十一五”计划提出的社会保障投入应占国家财政收人15%~20%的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距离。另外,社会保障基金的社会和企业等来源也由于制度等问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3.2 基金管理水平

我国社会保障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财务支付危机,并有不断加剧之势,其中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最甚。1999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87亿元,2000年上升为357亿元;个人帐户空帐运行已达1990亿元,如果加上应增加的利息,空帐额会更多。按我国人口结构和现行的退休、养老保险体制测算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基金部分在未来30年间年均赤字1000亿元左右。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出现赤字时,政府各级财政负责“兜底”,中央财政负责“总兜底”。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弥补有越来越依赖于中央财政的趋势。2000年,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应发养老金1881亿元,实发186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7.8亿元,占实发额的18%。同年,全国共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295亿元,其中企业自筹只有70亿元,占23.7%;地方财政负担37.4亿元,占12.6%;中央财政负担132.6亿元,占45%。1999~2000年,中央财政共补助地方财政社会保障资金800多亿元。从2001年开始,国务院在辽宁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共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亿元。全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估计需要中央财政“总兜底”6000亿元左右。

2.3.3 社会保障机构管理水平

由于管理经验不足,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管理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基层地区社会保障机构的软硬件条件落后,这些都制约了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水平。保障范围和水平难以提高与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水平低下有着直接关系。另外,机构或个人“钻空子”现象、基金挪用现象、管理人员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都是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的体现。

3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任何一种制度总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既与各国的国情有关,也与市场经济的发育状况有关。确立我国的社会保障模式,应尊重社会保障的演进规律,但更重要的是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我国是人口大国,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财富相对不足,社会结构仍然是二元体制,并将很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些都加剧了社会保障的难度。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3.1 制度方面

3.1.1 完善的法律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推行的重要保证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对于公民来说,享受社会保障是其基本权力;就国家而言,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是其应尽的义务。因此,如何用法律的形式,将这种权利与义务加以规范和制约,就显得极为重要了。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和改革,都是以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正为先导的。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尚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权威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甚适应。因此,从理论的角度,还需要对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做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3.1.2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程度

经济实力是决定一切事物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障也不例外。发达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保障对象不仅遍及全民,保障项目还贯穿于人生的各个方面。相反,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项目相对较少。这就要求采取渐进的观点,认清所处的发展阶段。在当前,要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避免社会保障水平过高、覆盖面过宽、超过国力负担的局面出现。

3.1.3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看,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明显低落于城市。这是由于过去长期的历史原因,也是由于城乡之间不同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同等重要,都需要发展,但由于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在生产社会化程度、就业结构、社会分配结构、收入消费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一方面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不可能采取一个统一的模式,农村不能照搬城市的办法;另一方面农村要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妇女生育保险。另外,对于进城务工农民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问题也应该逐步形成体系,建立一揽子的保障计划。如2004年四川省成都市筹资35亿元,作为失地农民社保补贴,推出了《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把过去和今后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可以作为各地学习的典范。

3.2 机制方面

3.2.1 效率与公正问题是设计社会保障体制的核心

即使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在构建社会保障体制的时候,其核心仍然是处理效率与互惠互济的关系问题。是先追求发展,再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还是边发展边构建社会保障体制;或者是后发展,先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在这3个思路中,最后一种是没有可行性的,因为没有发展就没有构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先发展,再构建的思路需有个良好的度,也就是说应该选择合适的时机来构建社会保障体制,滞后的社会保障体制所造成的后果必将反应到阻止经济的持续和进一步发展上来。贫富差距的扩大、老无所养的社会想要持续而快速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那么什么样的时机是构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最佳时机呢?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动因,第一个原因是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社会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时候了,这是一个倒逼的结果。一般来说,当经济社会中社会保障的缺失已经足够影响到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的时候是必须着手构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时候。第二个原因则是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某种程度,有充分的实力来治理这个问题的时候。这是一种主动构建的模式。边构建、边发展的思路应该说是一种理想的思路,但是其面临既不能发展也不能有效构建的落空风险。这个一般需要具备良好的经济后盾、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金融体系。

3.2.2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在社会保障领域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单向选择关系,而是职能不同、作用各异的两种制度安排。社会公平目标主要是通过政府的介入形成的社会保障机制来实现的,经济效率目标则需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入及作用的发挥来实现。社会保障领域必须引入市场机制这是由市场经济的特征所决定的,也是为了避免和克服政府行为的失效或低效。在社会保障领域中市场的功能区间包括:体现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个人责任;为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营运途径;推行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推进社会保障产业化进程。

3.3 运行方面

3.3.1 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中的主导作用

社会保障既是一个分配问题,也是一项政府行为,单靠市场机制无法完全实现,需要国家财政参与分配和管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财政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财政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枢纽,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而社会保障作为以政府为主体参与社会分配的行为,其本身就构成了财政分配的重要内容,理应纳入国家财政管理范围。但是同时必须尽量减少政府财政为地方基金亏空的“兜底”情况,这就有待于提高各级社会保障机构的基金管理水平。

3.3.2 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应做好以下4项工作:第一,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纳入国家预算有利于强化用款单位和基金经办机构的责任,有利于社会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有利于资金分配的规范性。财政参与社会保障管理,首要的问题是必须尽快把社会保障预算建立起来。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和决算制度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改变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必须把社会保障预算与一般政府预算分开编制、单独反映。第二,加强对社会保障结余资金的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结余处于暂时的闲置状态,应对未来支付需求资金,也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财力。为了保证这部分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从而能够均衡及时满足社会保障的支付需求,必须将社会保障结余资金引导到可靠而有效的投资上。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政对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财政部门担负着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工作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能。财政会计管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管好用好社会保障资金实现其保值增值的前提。第四,开征社会保障税。一般以企业工薪支付额为课税对象,用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在当前,尽快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经济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而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更加稳定、规范地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保证。

3.3.3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社会保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因此,应建立一套分工协作的管理系统,以保证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发达国家为稳定社会保障财政,在保障基金的管理上,均采用基金制,这是一条有益的经验。为此,我国社会保障的管理体系应分为3个层次:一是社会保障的管理机构,它对社会保障实施行政管理职能,通常由政府及政府授权的行政部门组成。二是社会保障基金运作的监督机构,它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代表组成,负责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和管理。三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经营和管理,负有保证该基金的正常支付和安全流动的职责。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中,要坚持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与保障基金经营分开的原则,以形成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保证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障市场经济体系正常运作的稳定器。文章将基于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对我国社会保障在制度、机制及运行方面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机制,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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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篇三

石伟平,1957年12月出生于上海,现任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职业技术教育学科评审组成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协作组组长、国务院学位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专家指导小组成员、教育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教育学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等职。

作为我国高校中最具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学科专家,石教授曾说过这样的名言:职业教育的“天”是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方案,“地”则是一线的职业院校;只有了解社会现状、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倚靠“立地”来“顶天”。而作为英国伦敦大学教育学院客座研究员、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他又充分把握国际交流方面的机会,为自己的职业教育研究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视野,他的《比较职业技术教育》一书已成为国内职教学科研究领域的经典著作。两年前,当我们承担教育部委托的“高等职业教育现状与发展研究”课题时,他无私地将自己撰写了近2万字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比较研究成果提供给课题组,使我们最终完成的研究报告更加完整而丰满。今特从中节选部分,以飨本刊读者。

通过对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比较研究,寻找一些普遍规律和有效做法,有利于我们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予以借鉴,对增强高职教育吸引力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

一、国际比较的几个视角

1.国际上高职教育的社会功能和社会认可度如何?——随着时代要求的变化逐步融多功能于一体,受到很高的社会“待遇”。

从高职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其社会功能经历了一定的转变,无论在哪个国家,其发展初期都主要集中于为就业服务。然而随着教育大众化和个性化浪潮的冲击,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各国都拓展了高职院校的功能。从课程上看,美国的社区学院可承担的功能包括升学、转学教育,职业准备教育,技术准备教育,社区服务,补习教育,再就业培训,知识、技术提高教育,订单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作为第二语言的英语教育。日本的专修学校可提供的课程主要有三类,一是高等课程,二是专门课程,三是一般课程。再如德国的职业学院(BA),其毕业生可获得工程师等文凭和学位。也可以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等。另外,以课程形式出现的高职教育,如英国的NVQ培训课程和澳大利亚的TAFE课程,都提供给学生既可就业又可升学的途径。而且,在舆论上,各国政府也积极支持高职教育功能的扩展,如1993年日本经济学会建议实施“结构调整和以人为本的教育”,把成人教育和各种非正规培训也纳入到高职教育之中。由此可见,高职院校的功能随着时代要求的变化,正逐步成为融培训、就业、升学、补习、社区服务、技术开发等多种社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

高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低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中的一大问题,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各国提高高职教育社会认可度的做法,主要是“以特色取胜”、“以质量取胜”。如德国的应用技术大学(FH)走的就是与综合性大学完全不同的道路,教学上不强调学术性和基础理论,而是偏重应用技术,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的实习,实行严格考试,在专业学习方面实验实训占很大比重,这样就形成了其适用性强、学生就业前景好的社会形象,“向FH进军”成为德国高中生的梦想。再如,澳大利亚政府在《2004-2010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国家战略》的报告中指出:在职业教育中营造“以客户为驱动力”的文化。为了满足客户即求学者的各种特殊需求,雇主们就应当知道他们需要什么,也就是说学习者从职业教育那里获得哪些知识和技能。而这正是职业教育的目标,强调今后的TAFE目标将更多元化,为学习者个体度身定造所需的教育与培训。可见在这些国家,高职教育不但没有受到鄙薄,反而受到很高的“待遇”,其关键就在于高职教育本身能够拿出质量、办出特色。

2.国际上高职教育的管理与投入机制有何特点?——从分权自治为主转向加强宏观调控,政府成为投资和支持高职院校运作的主体。

各国高等教育管理体系有着各自不同的传统特点,总的来说主要由政府、地方和学校三块组成,其中以地方和学校自治为主的较多。不过,目前各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都出现了值得关注的改革动向。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经济和立法等手段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这种对教育事务的大规模干预起于20世纪50年代末,至80年代里根上台后推卸了联邦政府对教育的部分责任,但自90年代起历届政府都相继总结了里根任内的教训,再次强调联邦的作用,而且比50年代更进了一步;英国在保持大学自治原则的同时,加强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调控职能,并引入市场机制。1988年和1992年分别发布了《教育改革法》和《高等教育法》,改革大学拨款方式,并将所有多科技术学院提升为新的大学,以摆脱地方教育当局对高校正常教学活动的过多干涉,同时取消传统大学与多科技术学院之间的人为界限,促使学校密切与工商界的联系,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摆脱在经济投入上完全依赖国家的被动局面;日本有意识地消除等级制度在教育、财政和社会方面造成的不平等,如20世纪90年代推行的主要改革措施有支持和资助私立大学、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多样化、注重改善大学教学和科研条件、广泛招收社会人士在大学学习等;德国加强联邦和州对大学的控制,州政府对各校监督管理权力增大,这使得大学自我调节的条件和教授在聘任时的要价都受到更多的限制;法国则试图分散权力,扩大学区权限,但效果并不明显,1989年国家提出希望地方对大学的建设提供资助,地方表示同意但同时要求对大学的某些事务享有决策权。这些改革动向比较明确地显示出各国政府包括中央(联邦)和地方都开始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并加强宏观调控。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各国高职教育的投入机制,发现与我国以收取高额学费发展高职院校为主的格局完全不同。如德国的职业学院三年学习期间,人均实践

培训费用约为6万10万马克,主要由培训企业或社会机构分担,按照具有法律作用的学习合同,培训企业或社会机构向学生发放生活津贴,州文教部则向职业学院提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德国的应用技术大学也基本上完全由州政府、文教部及企业分担办学费用。又如美国,一般公立社区学院统计资料显示的经费来源中,州经费占42%,学杂费占23%,地方经费占18%,联邦经费占5%,其他(捐助、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占10%,因此学生不必缴纳很高的学费,一般每年平均学费为1518美元,与此同时学生还可以获得各种补助。英国则由政府发给每个学生一定的教育津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入私立或公立院校进行学习,一般进入公立院校者不用额外添加学习费用。若进入私立学校则需个人出资一部分,但负担并不重。由此看来,世界各国都没有把高职院校当成主要由学生和个人支撑的产业,恰恰相反的是政府给予高职院校大量的投入,可以说政府已成为支持高职院校运作的主体。此外,高职院校还通过积极吸纳各种途径的投资确保学费的低廉,以此作为吸引学生的一件法宝。

3.国际上高职教育的学制与课程特征是什么样的?——纵向衔接,横向贯通,强调终身学习。课程灵活多样,实现“从学校到工作”的转换。

通览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现行学制体系及高职教育在现有学制体系中的位置,有些是和普通高等教育处于不同类别的关系。如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都是比较典型的双轨制,特别是我国台湾的“高等技职教育”拥有从专科到研究生的单独学制;有些是层次的关系,如美国的二年制的社区学院,毕业后可以升入普通高等学校;还有些是部分的交叉,如澳大利亚的TAFE课程、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它们可以直接升入职业教育的上一层次,也可以转入普通教育。无论现行学制体系是类别关系、层次关系还是交叉关系,都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高职教育或与大学的应用性专业的本科、研究生层次相衔接的体制,基本上形成了“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态势。其中,专科教育全日制的一般为2年,如美国的社区学院、日本的短期大学、澳大利亚的TAFE、我国台湾的“二专”;本科教育一般为4年;研究生教育则3-5年不等。值得一提的是各国高职教育都强调终身学习与培训,高职院校中的全日制学生绝对不是主体,真正构成学生主体的是部分时间制的学生,其中大部分是参加各类业余学习、职业进修和社会培训的成人学员,如美国社区学院的全日制学生仅占37%,而部分时间制的学生则占到了63%。

近年来,“从学校到工作”的转换是世界各国职业教育都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其目的是让学生顺利地从学校过渡到工作。英国推出了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相结合、与现代学徒制相结合的方略以及业本学习(Work-based learning),确保学生就学期间的所学可以为今后工作所用;美国则一直把以三个整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整合,学校学习与岗位学习的整合,高中教育与社区学院教育的整合)为核心的“从学校到工作”运动。作为整个20世纪90年代的职业教育改革主题,进入21世纪后又进一步提出了“从学校到生涯”,即除了就业还要为学生的生涯发展做准备;此外,还出现了情境学习(Contextual learning)、项目学习(Project learning)、任务学习(Task learning)等。由此可见,各国都积极把就业导向的实践课程作为高职教育发展的重点,以此来顺利实现“从学校到工作”的转换。这些对于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对我国高职教育的若干启示

1.高职教育的社会地位如何提高?——从传统的职业教育观向基于人力资源的职业教育观迈进,从“趋同发展”向“以特色和质量取胜”转变。

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至今30年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践界一直都在呼吁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转变鄙薄劳动技术教育的传统观念,但这一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高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一直偏低。而从高职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教育的机会均等,提倡为全民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从而导致职业教育观念的转变。原来职业教育是针对某一部分人群,即所谓“应试教育”中的“弱势群体”——中考或高考落榜生的职前准备教育:而如今变成了“面向人人”的全民教育,成为每个人都要接受的与普通教育同等的一种教育经历,并把它贯穿于人的一生。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拓展了高职教育的受益面,并把它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中国要改变高职教育的次等地位,首先要让新的职业教育观念和理念深入人心,在若干政策、法规和宣传努力下,相信大众化、终身化的高职教育不会再成为广大学生及其家长们“无奈的选择”。同时由于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历史不长,往往受到以往传统的高等专科教育的影响,而传统高专的思路则是跟着普通本科教育走,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趋同发展”。而事实上,由于基础不同、特色不一、条件不够、经验不足等原因,高等职业教育在与普通高等教育同方向、同目标的趋同竞争中是无法获胜的。为此,我们必须找出一条不同的发展道路,以实用性、实践技能和“就业导向”作为自身的特色,以严格的技能训练和技术应用理论的教学作为自身的质量保证,这样才有可能获取较高的社会地位。

2.高职教育如何为实现经济、社会和教育这三大目标服务?——密切关注经济发展阶段与高职教育发展之间的关系。

纵观世界高职教育发展的轨迹,主要是为了实现三大目标:一是经济目标——为当时的经济发展服务;二是社会目标——为社会稳定和其他需求服务:三是教育目标——为实现教育平等或提高教育层次等需求服务。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到,不同时期的高职教育为实现这三大目标是分别有所侧重的,如二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世界刚刚走出战争阴影,人们渴望生活的安定,为了实现安居乐业的社会目标,高职教育得到大规模的发展;70年代经济危机的普遍存在,使得人们把带动经济发展的愿望寄托于高职教育的发展,可以说更主要地实现了经济目标;而80年代随着经济的再度增长,人们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因此那时高职教育的发展主要满足了人们对教育本身的需求。但自90年代以来,事情就变得不那么简单了,社会、经济和教育都对高职教育提出了发展与变革的需求,因此它同时实现着三大目标。但是无论在哪个时期、哪个国家和地区,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经济目标始终是高职教育追求的主要方向。扩展高职院校的规模,可以推迟许多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时间,这自然起到了缓解就业市场压力的作用;而且扩展高职院校规模。可以使更多的高中毕业生有机会进入高校学习,既减轻了升学压力,又能满足民众的大众化高等

教育需求。但是,假如经济部门基本不需要这样的或者消费不了这么多的高职毕业生,岂不是在推迟就业的同时,在为今后几年制造更严重的就业危机吗?因此,我国在考虑高职教育功能的时候,特别应重视以经济目标的实现为主导,才有可能兼顾社会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3.如何看待高职院校入学门槛过低的现象?——注重多种功能的开发,包括升学、补习、培训与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

近几年我国不少地方尤其是发达地区的高职教育最低录取分数线越来越低,这一现象不免让人担忧:入学门槛放低造成学生素质“鱼龙混杂”,是否会影响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不少国家的高校有些也采取“宽入口”政策,有些则根本就没有入学门槛,如美国的社区学院可以免试入学,日本的专修学校入门也很容易,但他们同样可以保持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甚至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其实,“宽入口”政策折射出的并不一定是低质量,而是开放度的增加,这其中隐含的就是高职教育多元功能的开发。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现状来看,高职教育不仅仅承担着就业准备功能,而是提供了多样化的课程,使学生有充分的选择余地,体现了学生学习个性化意识的增强。我国目前为解决这种担忧可有三种备择方案:一是提高高职教育的入学门槛,确保招收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加强了“入口处”的筛选,以降低高职教育实施的难度;二是保持低门槛,严格把好“出口关”,对于学力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拉长学制,确保他们达到要求才能走出高职校门;三也是保持低门槛,但在高职教育内部开设多样化的课程,满足更多教育对象的需求,如针对学力不足的学生可开设补习教育,对缺乏文化水平的失业人员采取放慢进度,按需补充,对需要进行闲暇教育的学生,可以学习课程-但不获得任何证书或学历。通过学分制、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来保证其实施。第一种办法针对的学习对象的基础都差不多,其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不会受到影响,容易控制,但其对象因门槛的提高将减少许多,仍然类似于普通教育的选拔;第二种方式通过考核可以实现严把质量关,但有些学生因学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始终跟不上进度。又没有补充的课程,导致毕不了业,这同样会令许多人对之望而却步;而第三种方式不但可以扩充高职教育的对象,也可以按照他们的需求设立多种课程,取得不同的学历、证书、学分或课程,但其代价就是高职院校必须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组织不同类别的课程、教师、软硬件资源等。笔者认为在三种办法中,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浪潮,顺应国际高职教育发展趋势,又能满足我国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现实,第三种办法更为妥帖。

4.高职教育的学费为何居高不下?——加快投入机制的改革,启动多元投资机制。

在我国,高职教育不受家长和学生青睐的原因之一是其高昂的学费,它往往要比普通本科教育的学费还要高,而它大部分毕业生的就业回报率却偏低。投入成本和获得收益不成比例,显然是违反价值规律的,居高不下的学费成为让许多家长和学生望而却步的障碍。而从国际比较研究的结果看,国外的高职教育却并不那么昂贵,其原因是启动了多元投资的机制,一般除了学费外,各高职院校的经费渠道还包括中央(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私人或企业的赞助、技术服务的报酬、各社会机构的支持等,其中属于政府出资的占60%以上。有些学院还为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津贴。而我国由政府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费用比普通大学的少,民办高职和行业企业举办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为满足实施高职教育的实训设备需要和学校的日常开销,不得不抬高学费标准。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我们认为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理应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这是高职教育顺利运作的坚实基础,而它正是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环节;企业和行业作为高职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也应积极参与赞助和扶持高职教育;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高职院校当打开思路,积极筹资,启动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切实做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所要求的“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并加强对高职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高职教育应该由谁来管理?如何管理?——强调分权与制衡,统一与完备。

各国对高职教育管理程度的相对位置如上图所示。当然这些位置只是相对的,并且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各国都在寻求一种相对平衡。我国在其中的位置,显然比较倾向于中央政府管理较多、学校自治权较少的局面。但结合更多的国情,可以发现我国虽然政府的管理较多,但投入与决策权并没有相配套,相对而言政府的投入较少,高职院校本身投入的运行经费较多,但学校获得的决策权却不足。因此,我们建议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学校在管理方面的权限与责任和投入统一,并做到分权与制衡、统一而完备:一是中央政府负责宏观调控,对学校的定位和培养目标予以引导:二是地方政府积极鼓励行业和企业的参与,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有节制地控制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三是高职院校自治管理,自主运行。

6.如何解决高职教育毕业生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强调专业设置的适需性发展。

4.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篇四

如今,国际化是大势所趋,更是公司的发展所需。改革开放以来,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坚持开展“达标、创一流”活动,使公司得到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公司的售电量、变电容量、线路长度、企业规模等经济技术指标,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处于前列。这是实现同行领先、达到国际水平的基础,也是实施“四化一先”战略目标的信心。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全省的年人均用电量为1300千瓦时,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5%左右,在调整电网结构、开拓电力市场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外部环境,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大势、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和省委省政府提出“两个率先”的优势,为公司创造了加快发展的机遇;从内部环境看,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电力企业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那么,怎样来尽快缩小差距,赶超国际水平呢?我认为,积极开展国际比较,是加快与国际水平接轨的最佳做法。

一、开展国际比较是提升国际水平的必由之路。

“国际比较”是目前国际上行之有效的标杆管理方法。开展“国际比较”就是要以国际先进电力公司为标杆,通过比较寻找差距,汲取国际先进电力企业的管理经验,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电力公司。因此,开展国际比较是公司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适应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必要途径;是探索具有公司特色的管理模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1、开展国际比较,是公司赶超国际水平,形成管理特色的必要途径。人们常说,中国的企业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企业不可比,国际企业中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最佳做法对中国企业没有太大的作用。但是,通过近两年来公司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尤其是地市公司与国外电力公司的“同业比较”实践,这种认识有了改变。因此,正当公司全心全意向第二步战略目标迈进之时和全情全力创建国际一流电力公司之刻,仅仅靠自己的摸索和积累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通过开展国际比较,快速把国际先进电力公司的管理经验与公司积累的管理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有利于降低风险,缩短变革时间,减少管理成本,提升公司国际水平;只有通过开展国际比较,从公司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才能创造出具有公司特色的管理模式。

2、开展国际比较,是公司造就一流人才,构筑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国际比较”就是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通过与国际先进企业所采纳的标准、方法和主要指标比较,发现本企业的不足,讨论研究生产流程、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确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推进企业的国际水平。而在开展“国际比较”过程中,广大员工自觉接受了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探索了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动实践了国际通行的最佳做法,使广大员工在接受、探索、实践的循环往复中提高了才能。所以,开展国际比较是培养、锻炼并最终造就一流人才,构筑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

3、开展国际比较,是公司准确定位,精确对标的主要手段。加快国际化进程,追赶国际先进水平,跻身世界先进电力企业行列,必须牢牢把握世界电力发展的方向。体现在战略目标上,要始终瞄准世界先进电力企业;体现在企业管理与科技进步上,要加强与世界先进电力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加快与国际接轨;体现在市场与资源配置上,要与世界先进电力企业建立战略同盟,积极参与全球分工与资源整合,有效开拓国际市场。所有这一切,都要首先找准差距,正确定位,明确方向,精确对标。如果不了解世界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不进行“国际比较”,就不知道孰优孰劣,优在哪里,劣在何处,也找不到赶超的目标。而这一切,开展“国际比较”无疑是最佳手段。

二、以国际比较为抓手,加速国际化进程。

“国际比较”是标杆管理的具体运用,就是以国际先进电力企业的优秀业绩及最佳实践为基准,通过比较分析、跟踪学习、重新设计并付诸实施,快速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绩效水平。虽然,从2001年起,拉开了公司开展“国际比较”的序幕,使我们在管理理念、思路、方法上都得到了启发,为全面开展“国际比较”积累了经验。但是,这仅仅是开头,开展“国际比较”既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任务,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更何况江公司的国际化进程还有一段艰难而漫长的路,需要广大员工为之共同努力。对此,我们应抓住重点,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1、以管理咨询诊断为先导,加快推进管理创新。管理咨询诊断就是对企业业绩理念和关键管理流程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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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引进最佳做法,并对照最佳做法,找出差距,提出方向性的改进建议。因此,我们要以管理咨询诊断为先导,通过管理咨询诊断,实现管理理念的突破,寻找最佳的管理方法,加快推进管理创新。今年上半年,公司通过聘请国外咨询公司进行企业管理咨询诊断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公司发展目标从“同行领先”到“国际水平”的提高,不仅是同类企业现行体制下管理方法和考核指标的差异,而是同类企业根本的管理理念变革和管理流程再造;公司发展引擎从“同业比较”到“管理咨询诊断”的演变,不仅是公司本身变革意识和思维方式的进化,而是公司本身管理方法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2、以业务流程优化为主线,加快管理能力再造。以业务流程优化为主线开展国际比较,就是要以国际一流电力公司的最佳做法为目标,对核心业务流程进行诊断、对标和优化设计,科学合理地调整现有的组织架构,建立高效实用的关键业绩指标框架及其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实现由职能管理向流程管理的转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目前,公司经过反复调研分析,确定了流程再造的试点单位,选定国际著名的***咨询公司为合作伙伴,并选择“业务流程优化”作为实施“国际比较”的突破口,这是公司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充分体现。可以肯定,通过公司的不懈努力和咨询公司的大力支持,必将为公司在全系统建立科学高效的业务管理流程提供示范,积累经验,进而加快公司管理能力的再造。

3、以参与国际合作为重点,加快国际化进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在自强不息的竞争中发展自己,在互惠互利的合作中壮大自己,是企业谋求发展、提升实力的主要对策。对此,不仅要与国际咨询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掌握世界先进电力企业的最新发展

动态;而且要推行国际比较,进行定期诊断,找准公司在世界上的定位;还要建立国际化经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国际交流活动等渠道获取国际化经营信息,确定公司的发展方向;更要以世界先进电力企业作为公司的战略参照体系和赶超对象,通过对口交流,直接、间接地引进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在经营管理上实现企业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要素市场、信息系统“四个与国际接轨”。只有通过主动参与国际合作,才能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才能为实现公司“四化一先”战略目标创造条件。

三、实践国际比较成果,不断提升国际水平。

开展“国际比较”的目的在于消化、吸收、运用、实践其成果,并在实践中取得实效,从而将成果转化为自觉的管理行为,不断提升企业的国际水平。因此,我们既要积极开展国际比较,更要主动实践国际比较成果,以不断提升国际水平。

1、以理性的系统思考,消化国际比较成果。“最佳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需要以理性的系统思考来消化。理性的系统思考,就是要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式,打破固有的管理规范,以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创建“国际一流”的战略方向,审时度势,对现有的管理流程和系统进行综合分析和统筹考虑,以取得公司管理流程的优化。国外咨询公司对公司的六大关键管理流程描述了世界先进电力企业的最佳做法,从中得到了很多启发。然而,我们的国情、企情以及体制机制、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要求我们从公司实际出发,在消化这些成果过程中进行理性的系统思考,切不可生搬硬套。只有通过系统的思考与分析,找出最合适的做法,才是消化国际比较成果的实效。

2、以勇敢的变革精神,吸收国际比较成果。“最新的”往往是“最不容易接受的”,需要以勇敢的变革精神去吸收。勇敢的变革精神,就是在“理性的系统思考”前提下,摆脱原有系统的束缚,克服管理权力、利益的羁绊,对管理流程进行优化设计,从而获得管理思想的重大突破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咨询公司给公司管理咨询诊断的结果表明,我们存在的许多差距就是没有合理的流程和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等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以勇敢的变革精神去吸收国际先进电力企业的最新的管理流程,敢于突破,勇于创新,从而真正实现国际比较成果为我所用。

3、以积极主动的作为,运用国际比较成果。“最好的”也许是“最难以落实的”,需要以积极主动的作为来运用。公司开展“国际比较”工作,不仅仅是学习和咨询,更重要的是将国际比较的成果化为我们的实际行动。所以,在运用国际比较成果的实践中,既要做到强有力的领导和有序有效的组织,又要做到全员参与和责任管理,更要做到边学习消化、边改进提高,从而使国际比较成果成为公司发展所需的正果。

5.国际比较会计论文 篇五

会计三班

09050906 陈亚莉

摘要:欧盟国家中,德国以其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而闻名。与其他国家一样德国的会计模式也有自己独特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会计模式基于宏观控制而非微观实用,会计制度及实务深受公司法和税法的影响,强调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德国会计模式对欧洲大陆的很多国家生很大的影响,通常国际会计上把这些国家的会计模式统称为“德意志会计模式”。并且分析了这种会计模式对我国会计的借鉴。

关键词:德国;会计模式;会计标准 德国会计的外部环境

各国会计模式的形成都是多种外部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环境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具体内容。

1.1 政治体制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州的立法权力由《基本法》(即宪法)来明确。德国采取议会共和制,实行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权分离。联邦议院和参议院是最高的立法机关;最高行政机关是联邦政府。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协调经常通过由联邦总理和各州州长共同签署的“国家协议”来实现。

1.2 经济环境

(1)“社会市场经济”模式

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国家的职能是维持良好的秩序,使经济在既定的框架下面运行。国家要建立各项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以保障经济运行。因此,德国会计规范主要是由政府来制定,具有较强的刚性。

(2)发达的银行体系和相对不成熟的证券市场 德国的银行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投资信托公司于一身。一些主要的银行影响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德国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银行大部分是股份制和私有制的,它们往往还对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德国银行有两大特点:一是实行企业化经营,按社会市场经济理论,银行也是独立经营的企业,银行之间存在着竞争,优胜劣汰;二是实行全能的银行制度,即除了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之外,还进行证券投资,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由于银行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更加了解企业的信息,而股票投资者的力量又比较薄弱,企业很少有压力去增强财务报告的有用性及披露更详细的信息,以满足更广泛的报告使用者的需要。发达的银行业必然使得德国会计主要是以保护银行利益为目标,在会计核算上采用过分的谨慎原则。

1.3 文化环境

德国文化受罗马文化影响较深,罗马国家制度和法律的严谨对德国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德国人崇尚秩序,强调服从,作风严谨,凡是都讲求规范,德国法律体系的完善、详尽就是这种文化特征的体现;另外,德国是一个审慎的民族,他们对不明朗因素反应较强烈,人们希望社会机构能够维系社会一般遵循的规律。德国是一个偏重阴柔的社会,德国在历史上

曾发动两次世界大战,给世界包括德国带来巨大灾难,使国民对权力的集中感到恐惧,因此德国人对权力集中、个人负责很反感,主张权力分散,互相制约,集体负责,人们往往没有强烈的愿望去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宁愿被动的作为接受者。

1.4 法律环境

德国的法律体系属于以成文法为特征的欧洲大陆法系,拥有完整、详尽的法律体系,其法律体系逻辑性强,各部法律互相配合,对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德国法律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济政策的法制化,通过大量立法来广泛干预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国家在这方面也体现了社会市场经济的“秩序原则”,即通过法律建立适合自由经济运行的秩序。德国法律制度的这一特点一方面使国家有条件通过完备立法来规范会计处理,另一方面也使得会计规范法律条文化成为传统的沿袭。实际上,德国的会计规范散见于公司法、商法及税法之中,其规定甚为详尽 德国会计模式的基本特征

2.1 基于宏观控制而非微观实用 德国的会计法规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目的是为企业的会计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秩序,以提供一个适合市场竞争的环境。另外的目的还包括为政府贯彻经济政策服务。比如,政府在商法和税法中规定企业可以提取各种准备,就是基于使企业增加更多积累,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与英、美等国不同,在德国,企业在会计政策方面的选择权较少,无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做法,更多的是接受国家的调节和控制。

2.2 会计规范法典化

德国是典型的成文法系国家,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则、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等方面均有法律详细规定。德国除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外,其严密的司法制度和严格的执法也颇具特色。德国的财政法院专门审议财务和税收方面的会计法。在会计工作规范上,德国没有单行的会计准则,其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于《商法》、《公司法》、《税法》中的规定来体现的。德国会计的监管机制严格而具体,八大交易所中就有四家在上市公司执行准则的说明中规定: “外国上市公司可以遵循德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本国公司也可以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英国会计准则或本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3 极端稳健性 德国的公司法、税法都认可稳健性在企业核算中的处理。其实质是使企业合法地“低估利润和隐瞒资产”。比如:所有负债,包括未实现的损失在内,必须全面计提准备,未实现的利润不予确认;流动资产按成本、可变现净值或重置价格中最低者计价;有许多经法律允许设立的“准备”,如“法定准备”、“可任意支取的准备”、“为未来纳税设立的特别准备项目”、“退休金准备等等”。此外,税法还允许通过额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存货跌价备抵,来低估利润和资产价值。这样做有利于企业合法地低估利润,减少企业财务风险。德国的会计规范体系 3.1 法规体系

(1)主要会计规范《商法》。德国商法典是在民法典基础上专门调整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1985 年12 月19 日,德国对包括商法典在内的40 件法律和5件法规作了13 项系统修正,颁布了“会计准则法”,并作为新商法典的第3 章。新商法把所有德国现行的会计、财务报告、披露和审计要求综合在一个单一法律中,并体现了欧洲的概念和实务。它详细规定了簿

记、财产清单、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计价规定、会计资料的保管与提交等,并对公司的会计义务、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与项目、损益表的结构与项目、会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等作了补充规定。德国《商法》对德国企业的会计有着强制性的影响。

(2)《税法》。税法对德国公司的约束作用更加具体和细致。收人费用的计算方法、分配方法、账簿记录必须同税收目标保持一致,会计报表上的收益必须同应税收益保持一致。这在德国称为“决定原则”,即会计记录和报表应服从税务目的— 税收决定原则。税务会计决定财务会计,表明应税所得取决于公司人账的财务记录,账簿记录必须同税收目标保持一致,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保持一致。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拒绝以其作为计税依据,全部所得税抵免都将被取消,亏损结转也不例外。财务报告要反映税法的要求,而不是投资者和其他资

本市场参与者的信息要求。(3)((公司法》。公司法对德国会计具有主导性影响。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合作公司法》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公司,对特定公司有关会计的活动作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法作出了许多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防止过高地陈报净资产和收益。它指出了规范的会计应遵循的原则和计价规则,详细地描述了会计报表的结构和内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必须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比如,按照股份有限公司法的规定,固定资产要按原始成本减去累计折旧计价;流动资产应按成本、可变现净值或重置价格中最低者表述;无形资产只有从第三方取得时才能予以资本化;所有的负债,包括末实现损

失在内,必须全面计提准备;未实现的利润可不予确认;年末财务报告都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加以审计等。此外,股份有限公司法还规定了股份公司创建、经营过程和破产清算所涉及的一系列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3.2 会计规范的制定机构

(1)德国会计师协会。该协会创建于1931 年,负责制订会计职业标准,在法律上具有一定地位,是德国整个会计职业界的代言人,每年举行一次年会,讨论有关职业发展的各种问题。

(2)主要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德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德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德国又称作审计师公会。该协会创建于1961 年,是一个受联邦经济部监督的职业自治团体,其宗旨是维护全体成员职业利益并监督其对所承担义务的履行。该协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公布有关方面的技术性意见,不具备强制性,但在一放的情况下被认为代表最佳实务,因而被法院解释为统一会计原则的构成部分。与美国、英国会计职业相比,德国会计职业规模相对较小,80 年代末大约只有会计师6000 人。因而民间团体力量薄弱,更没有象美国、英国那样强大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承担起制定会计准则的任务。因而,会计规范主要还是由立法机构— 联邦议院来制定,表现为法律条文的形式,包含在一些相关法律中。

(3)德国会计准则委员会(GASC)1998 年德国通过了《企业控制和透明法》,这份法律是民间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的前提条件。1998 年5 月德国会计准则委员会(GASC)正式成立。其目的是:①制定有关合并财务报告方面的会计准则;②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中代表德国的利益;③在制定会计法规时起一个咨询作用。但是,GASC制定的准则仅仅是推荐性质的推荐准则需由德国司法部颁布。立法机关可以否决。因此其权威性也是比较差的。启示与借鉴

4.1 借鉴会计法律的制定,推进会计法律体系的完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财政部制定了很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除了《会计法》作为母法专门对会计进行规定外,《公司法》、《企业法》、《税法》中也有会计的规定条款,但不论在内容和详细程度上,都远远少于德国《商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公司法》、《税法》中的规定。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与颁布要涉及到经济改革中更广和更深的层面,并触及到包括财政、税收及进行国际经济协调在内的

许多重要而具体的问题。因此各法规之间的协调变得越来越重要,借鉴德国“会计法典化”的作法,建设和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以求会计规范体系的整体平衡。借鉴德国有序、公开、民主的法律制定过程,以及德国立法中的表决制及征求意见公开等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会计法律体系的构建工作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4.2 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借鉴

德意志民族一直以崇尚秩序与纪律,认为德意志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对于本国的严密的会计制度更是引以为豪,因此一直以来对会计的国际化协调并不关心。1993 年开始,越来越多的德国公司到海外上市,需要按照上市国家的会计准则或者国际会计准则调整自己的报表,继续固执地坚持本国会计对其利益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1993 年德国戴姆勒一奔驰公司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发现公司按德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是盈利的,而按照美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则是亏损的。有研究表明,大多数德国公司经理在1993 年的时候还不能接受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的GAAP,但到了1998 年态度就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可见德国国内企业的需求发生改变导致了会计模式的变化。我国

在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中也必须以本国的经济环境为基础,构建有中国特色且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制度势在必行。我国应当积极参与会计的国际协调,利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会议的开放机制参加会议和提供观点。同时,应积极开展区域间的沟通、对话和合作,以提高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少我国会计国际协调的成本,以谋求我国

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最大利益。4.3 稳健性原则的部分借鉴

德国在文化上的极端稳健性,反映在会计上就是合法地低估利润和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为估计未来费用和损失计提准备金的做法也比较普遍,财务报表中各种准备很多,准备金给了德国公司更多的机会去拉平收益。对会计信息的披露偏向于保密,在对外报表中提供尽可能少的信息。对会计核算,保守而严格地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而目前我国多种经济充分并存,我们不主张完全采用德国的近乎保守的“过分稳健原则”,只能是部分借鉴它的一些稳健会计方法。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保护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利益,采用“适度的稳健原则”。

4.4 提高民族诚信意识 德国人的严谨、诚实和守纪律,给了我们很多思考。我们的会计教育要把“诚信”教育放在首位,使培养出来的人才不仅要有一流的专业知识,更要具有一流的道德水准和诚信意识,真正体现朱铭基总理所倡导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

4.5 完善会计监管机制,保证会计标准的严格执行 随着德国公司管理策略国际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德国接受国际会计准则的决心越来越大,并采取措施确保会计标准的有效贯彻和执行。我国在继续推进会计国际化的进程中,在加快会计标准制定和完善的同时,应当强化会计监管,确保会计标准在制定和发布后得到有效实施。要搞好会计监管机制的建设,明确界定财政、审计、证券、金融、税务和会计等监

管部门的职能和范围,落实责权,形成合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保证会计标准的严格执行。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要在造价咨询工作前,在正常造价咨询工作时,就会得心应手工程造价。分析其难点,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 [ 1992]65 号)[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2.[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

6.我国国债规模国际比较分析 篇六

通过以上对四个指标的对比分析,关于我国的国债发行规模,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结论:1、西方国家国债依存度较低,国债负担率较高,与我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西方国家年度国债规模发行绝对量较大,但与其年度巨额财政收入相比,相对量显得较小。以美国为例,1993年的财政收入高达11535亿美元,而同期我国财政收入仅有4398亿元人民币。若按现有汇率计算,相当于我国财政收入的22倍。二是这些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的历史比较长,因此,国债发行时间也早,尤其是以发行中长期(10-20年)的国债为主体品种,因此,历史累计额较大,比较起来,其国债负担率自然比较高。2、从上面判断国债规模的主要经济指标来看,很难简单讲,中国国债规模是大了还是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一个让人们较易接受的事实是,中国国债规模处于国民经济应债能力宽松而财政债务重负的矛盾当中,即既有宽松的一面,也有严峻的一面。那么,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既要充分发挥国债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以及对经济运行的反周期调节作用,又要防止国债规模过大对财政收支造成难以承受的压力,避免像某些发展中国家那样因政府债务问题而陷入信用危机和财政危机。3、从动态趋势看,中国国债发行规模经历了自1994年以来的以30%多的速度急剧扩张,正面临者巨大的压力和与日剧增的风险。今后的若干年内,只要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发生大的突变,对国债发行规模进行增长中的“微调”或许是一种有效的政策选择。考虑到国债总量政策的惯性作用,未来几年要压缩国债发行规模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当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客观要求,但国债发行规模要想连续保持这几年的增长势头也是难以维继的。所以,现实的选择只能是增长中的“微调”,而且,这种“微调”只能建立在“振兴财政”和“优化国债结构”的基础上进行,即要在提高“两个比重”的或国家可支配财力水平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国债规模。同时,要继续调整国债政策,规范国债市场,优化国债结构,是国民经济应债能力得到较好的释放。

参考文献:

1、管圣义、刘邦驰,“我国国债规模与限度的分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9、7。

2、马涛,“国债扩张动因何在”,《经济日报》,1999.9.13。

3、倪红日,“扩大国债的可行性研究”,《涉外税务》,1999.9。

4、周沅帆,“国债规模未必过大”,《经济学消息报》,1999.3.19。

7.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篇七

本研究的主要数据来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所(UIS)与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ECD)联合所做的一项研究《“投资教育一投入和回报”世界教育指标分析2002年版》的相关数据[1]和联合国经济研究所(UNU)发布的“世界收入不均衡数据库”的相关数据。[2]

一、对世界主要国家私人教育支出状况的比较分析

通过比较分析世界主要国家的教育支出和私人教育支出状况,可以发现这些国家的私人教育支出(也包括其他教育支出)呈现出如下特征(数据见表1):

第一,私人教育支出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许多发达国家已成为重要的教育资金来源。

在世界教育指标计划(World Education Indicators)(WEI)19国中(被调查的国家全部为发展中国家,代表了发展中国家一般水平),私人教育支出平均水平已占本国GDP的1.7%,占本国全部教育支出的30.9%,成为这些国家教育资金来源中仅次于政府公共教育支出的重要力量。OECD国家的私人教育支出平均占到本国GDP的0.6%,在本国全部教育支出中占10.9%,相对于发展中国家水平明显要低得多。但其中几个发达国家的私人教育支出并不是如此,如美国、日本、德国的私人教育支出平均占到本国GDP的1.1%~1.6%,占本国全部教育支出的20%以上。上述发达国家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已经接近于WEI计划国家的平均水平。

注:①“1”为小学、中学和中学后非高等教育;②“2”为高等教育;③表中合计数非“1”和“2”相加所得,而是该国所有的私人支出和公共支出的合计数。数据来源:UNESCO.Financing Education-Investments and Returns Analysis of the World Education Indicators 2002 Edition.

第二,发展中国家私人教育支出水平较高,且差异很大;发达国家私人教育支出水平较低,差异相对较小,而且若干发达国家基本上实现了个人家庭免费接受教育。

WEI计划19国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平均占GDP的1.7%)不但大大高于OECD国家(平均占GDP的0.6%),而且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也非常大,巴拉圭比例最高,为3.7%,印度比例最低,为0.1%,差幅达到3.6个百分点。而OECD国家私人教育支出水平的差别则相对要小,韩国比例最高,为2.7%,土耳其比例最低,为0.0%,二者之间相差只有2.7个百分点。对最主要的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八国集团”成员(不含俄罗斯)私人教育支出比例最高的美国(占GDP的1.6%)与最低的法国和意大利(占GDP的0.4%)之间差距只有1.2个百分点。在若干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瑞典、土耳其、丹麦等国,私人教育支出甚至接近于零,基本上实现了教育私人免费。而在WEI计划国家,与私人教育支出很高形成对比的是公共财政支出平均只占GDP的4.3%,又低于OECD国家占GDP4.9%的平均水平。因此可以说,发展中国家私人教育支出水平较高,公共教育支出水平较低,而发达国家与之相反,这是世界各国教育支出的一个主要特征。

第三,不同教育层次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由于不同类型国家的社会、经济、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也呈现出很大的不同。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况,教育发展仍然以努力普及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为重点,受教育人口大多数还是以接受中小学教育为主。这反映到私人教育支出上,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中小学阶段私人教育支出水平高于高等教育阶段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以WEI计划国家为例,中小学阶段的私人教育支出占GDP的1%,而高等教育阶段的私人教育支出只占GDP的0.5%,前者是后者的2倍。而发达国家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大多数国家的高中教育已经普及,目前处于努力发展本国高等教育的阶段,接受高等教育人口的数量和比例都远大于发展中国家。这反映到私人教育支出上,表现为这些国家的高等教育阶段私人教育支出水平与中小学阶段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基本持平。当然,在少数教育发展较好的发展中国家,也出现了高等教育阶段私人教育支出水平达到或超过中小学阶段私人教育支出水平的现象。

第四,各国私人教育支出水平上还呈现出“区域相近性”特征。

“区域相近性”是指处于相同地理位置或者地缘相近国家,其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和特征也相同或相似的现象。在当今世界范围内最具代表性的“区域相近性”国家群有两个:一个是欧州国家群,以北欧、中欧和西欧国家为典型代表。这一国家群的主要特征是私人不需要对教育进行投入,或只需投入很少的费用,基本实现了教育的私人免费。欧州国家群的众多国家私人教育支出占全部教育支出的比例远远低于10%;另一个是中、南美国家群,包括了中、南美洲和加勒比的许多国家。它们的特点是私人教育支出水平非常高,私人教育支出普遍都占全部教育支出的20%以上,占30%以上的国家数量也居世界前列。此外,北美几个国家在私人教育支出水平上也比较相近。由此可以推断,在私人教育支出上呈现“国家群现象”不是偶然的,它背后一定隐藏着更深层的原因。

第五,中国与若干国家相比较,中国的私人教育支出占全部教育支出的比例很高,但教育支出占全国GDP比例偏低。

数据表明,中国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居于世界最高水平,私人教育支出占全部教育支出的比例达到43.2%,该比例不但远远高于OECD国家10.9%的平均水平,而且也比WEI计划国家的30.9%的平均水平要高得多。这一特征与中南美洲和东亚的几个国家相仿,如巴拉圭、智利、韩国、牙买加等国该比例都在36%~44%之间。但是,中国又存在与上述国家不同的特点,即上述几国的全部教育支出占GDP比例都比中国的3.7%要高近2倍或以上。中国教育支出占GDP比例偏低这一特点,与亚洲几个国家相仿,如印度尼西亚、印度、泰国和日本为1.2%~4.7%(见表1)。因此,中国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可以说属于中南美洲类型和亚洲类型的混合,甚至也可以认为是兼具了中南美洲和亚洲若干国家在教育支出方面的缺陷。

那么,世界主要国家的私人教育支出所呈现的以上特征,其背后蕴含的主要成因是什么呢?本研究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各国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高等级的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使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难以承受教育费用不断增加的压力。因此,许多国家(发展中国家居多)越来越依赖于以增加私人教育支出、提高私人教育支出比例的方式来应对教育投资不足的困境。

第二,一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是影响本国私人教育支出水平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国家财政资金雄厚、公共教育财政资金相对充裕就不需要太多私人支出来资助教育,因而私人教育支出水平通常更低一些;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国家、经济实力弱的国家情况与此相反,因而私人教育支出水平通常更高一些。

第三,教育投资的不同分布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教育政策和侧重点的不同。教育政策对教育投资的影响大致可以从以下几条思路分析:(1)一国对免费教育的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和实施,包括实施的范围、覆盖的受教育人数和教育阶段等。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印度。印度的人均GDP在发展中国家属于较低水平,但该国的私人教育支出占全部教育支出的比例低于10%,与最发达国家的水平相当。其主要原因就是印度国家和历届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以宪法的形式对教育投入予以保证。印度政府还努力增加教育投入,1998年印度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是3.8%,2003年达到5%,政府承诺在未来几年内该比重将提高到6%。[3]因此该国中小学教育已基本实现了免费教育,而且高等教育收费也非常低。(2)一国政府教育财政投入的侧重点是什么。有的国家教育投资主要在初等教育,还有许多国家更侧重于投资高等教育。当公共财政资金投资偏于某一类教育或教育阶段时,其他类型和阶段的教育就可能由于财政教育投入不足,而需要私人教育投资来补充。(3)私人教育支出水平经常与一国的学校种类有关。公立学校收费一般低于私立学校,当一国学生在私立学校就学人数较多时,一般私人教育支出就较高。例如,南美洲许多国家的私立学校就占较大比例,从而使其私人教育支出水平普遍很高。此外,学校学费的标准由谁来确定与监督也会对私人教育支出水平有一定的影响。

第四,一国的历史传统、文化、民族心理也会对该国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带来深层影响。历史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等看似是无形的,但它们比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法律的变化具有更强的传承性和稳定性。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它们对一国的教育投资及私人教育支出状况的影响更长期和稳定。例如在欧洲国家,尤其是中、西、北欧诸国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普遍很低,其原因除了它们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以外,历史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等影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欧洲的现代学校最初就是由教会和一些社团创办的,随着各国资本主义的确立、发展,由国家政府出资举办公共性质的教育成为各国的共识和实际行动,个人不必为接受教育付费的传统一直延续下来,并影响至今。另一个突出例子是东亚国家的日本、韩国和中国,它们在历史上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具有共同的文化传统,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重视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投资,而国家、社会对教育支出的作用则被明显弱化。这种历史和文化习俗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一直存续,并对现今上述几国的政府和民众仍然产生着影响,其结果就是东亚几国的个人家庭教育投资水平和比例都非常高。

二、对世界主要国家居民家庭学费支出状况的比较分析

各国的私人教育支出中,学费是一项主要构成内容,是个人和家庭对正规教育的直接支出,能够最直接地反映出一个国家私人教育支出的水平。

表2所列的1999年世界主要国家居民家庭学费相关支出的数据表明:

(1)从学费水平来看,发展中国家(WEI计划国家为代表)中小学阶段生均学费平均为192美元,高等教育阶段生均学费平均为1,701美元,所有教育阶段的生均学费平均为398美元;发达国家(OECD国家)中小学阶段生均学费平均为256美元,高等教育阶段生均学费平均为1,550美元,所有教育阶段的生均学费平均为540美元。从学费水平的绝对数值比较两者似乎差别不大,发达国家在中小学阶段和所有教育阶段的生均学费方面还高于发展中国家。但如果考虑各国人均GDP水平的差异,计算学费占人均GDP比例之后,可以发现发展中国家中小学阶段该比例平均为3.5%,发达国家平均为1.2%;高等教育阶段发展中国家平均为30.6%,发达国家平均为7.3%;在所有教育阶段发展中国家平均为7.2%,发达国家平均为2.5%。因此,由学费占人均GDP比例表示的学费负担情况表明,发展中国家各类教育的学费负担程度都远高于发达国家。

(2)不论是发展中国家之间还是发达国家之间,学费数额的差异都非常大,而且各国的学费收费标准都有其独特性。若干国家的学费数额明显偏高,较突出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发展中国家中几乎所有的中南美洲国家,发达国家(包括新兴工业国)中的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更值得关注的是,发展中国家之间学费负担的差异程度比发达国家之间要大得多。计算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学费/人均GDP的标准差指标(表示分散程度)显示:发展中国家该指标分别是发达国家的3.9倍(中小学)、2.7倍(高等教育)、2.5倍(所有教育)。可以说,发达国家在学费标准和收取数量方面有更高的一致性,或者说它们对学费问题的认识和政策规定方面更趋于一致。

(3)比较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家庭学费支出,大多数发达国家虽然也收取学费,而且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阶段学费还比较高。但同时,它们普遍采取了向学生及家庭发放高额学费和生活费补贴的办法,从而实际上大大降低了个人和家庭的学费支出水平。而且大多数发达国家将这些学费和生活费补贴集中发放给社会经济地位较低或者某些存在特殊困难的群体,使得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相关数据表明,OECD国家平均向受教育个人家庭平均发放的学费和生活费补贴达到369美元,是个人家庭生均缴纳学费(540美元)的68%;在奥地利、丹麦、瑞士等国,其学费和生活费补贴已经大于学生缴纳的学费数额;而反观发展中国家,向个人家庭发放的学费和生活费补贴平均只有35美元,只是家庭生均学费(398美元)的8.8%。

注:①“1”为小学、中学和中学后非高等教育;②“2”为高等教育;③“3”为所有水平的教育;④收入基尼系数为各国的2000年前后的水平。数据来源:各国收入基尼系数来源于The UNU-WIDER World Income Inequality Database V 2.0b May 2007;其他数据来源同表1。

三、世界各国私人教育支出与社会公平关系的测算

私人教育支出是否会对社会公平产生影响,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本研究通过相关数据分析进行了测算。

具体测算中采用了两组回归方程。两个回归方程的因变量都为社会公平指标,本研究采用收入基尼系数作为反映社会公平的指标(数据见表2)。两个方程中,方程1的自变量分别为世界各国私人教育支出占GDP比例、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例、各国人均GDP。该方程表示的实际含义是:一国的私人教育支出比例、公共教育支出比例与经济发展人均水平分别会对该国社会公平产生何种影响;方程2的自变量分别为中小学学费占GDP比例、高等教育学费占GDP比例、政府对学费、生活费补贴占GDP比例和各国人均GDP。该方程表示的实际含义是:一国生均中小学学费比例、生均高等教育学费比例、政府补贴的生均水平与经济发展人均水平分别会对该国社会公平产生何种影响(相关数据见表1和表2)。方程计算采用了逐步回归法或强行进入法。

回归方程1的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相关指标都说明自变量对因变量有较强的解释能力。各自变量中,私人教育支出占GDP比例对收入基尼系数有显著性影响,且回归系数为5.355,表示私人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每增大1个百分点,将会使收入基尼系数增加约5.4个百分点;人均GDP对收入基尼系数也有显著性影响,回归系数为-0.001,表示人均GDP每增加1,000美元将减少收入基尼系数1个百分点左右。而其他自变量对收入基尼系数的影响并不显著。通过比较自变量的标准化回归系数,还可知私人教育支出占GDP比例对收入基尼系数的影响作用要大于人均GDP的影响。所以回归方程1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国家的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对该国的社会公平有显著的负方向影响,增加私人教育支出水平会使该国社会公平恶化的概率大大增加;而一个国家的人均GDP水平与该国的社会公平呈显著的同方向变化,一个国家和人民的更加富裕有利于该国社会公平。

回归方程2的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统计检验表明中小学学费占GDP比例和人均GDP对收入基尼系数具有显著的影响。中小学学费占GDP比例的回归系数为6.62,表示中小学学费占GDP的比例与收入基尼系数呈同方向变化,中小学学费占GDP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收入基尼系数会增加6.62个百分点;人均GDP的回归系数为-0.001,这与回归方程1的数值相同,表示的含义也完全一样。其他自变量对收入基尼系数的影响都不显著。比较标准化回归系数,人均GDP指标比中小学学费占GDP比例指标对收入基尼系数的影响更强一些。回归方程2得出的结论说明:一个国家的中小学学费水平对该国的社会公平有显著的负方向影响;高等教育学费水平对社会公平有负方向影响,政府补贴对社会公平有正方向影响,但高等教育学费水平和政府补贴在回归方程中没有表现出显著性;同时,方程2进一步证明,以人均GDP水平代表的国家和人民富裕程度与社会公平呈显著的同方向变化。

四、研究启示

本研究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的私人教育支出和个人家庭学费支出的水平和比例的比较发现,发达国家和一些教育发展较好的发展中国家在私人教育支出、学费支出上一般保持着较低的水平和比例,并且尽量对个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接受教育提供补助,相对充分地发挥了教育在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高公民的人力资本、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等方面的良性功能。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私人教育支出与社会公平关系的实证研究,进一步证明私人教育支出水平、家庭学费支出水平与社会公平都是反方向变动的关系,较低的私人教育支出和学费支出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公平。

我们在教育投入问题上需要借鉴的经验、遵循的规律主要有:降低个人家庭教育投入的总体水平,加大对个人家庭教育投入的补助力度,增加政府教育财政的投入等方面。

参考文献

[1]UNESCO.Financing Education-Investments and Returns Analysis of the World Education Indicators 2002 Edition [EB/OL].http://www.uis.unesco.org/2003-02-08/2008- 12-10.

[2]UNU.The UNU-WIDER World Income Inequality Database V 2.0b May 2007[EB/OL].http://www.wider.unu.edu/research /Database/en_GB/database/2007-06-27/2008-12- 10.

8.企业合并方法的国际比较 篇八

一、三种会计方法的国际选用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可以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美国会计发展史上,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有一个接替的过程。最早的关于企业合并的权威性公告是1950年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会计程序委员会的第40号会计研究公报,但其中并未明确指出会计处理方法。在1957年的48号公告中便更大范围的使用联营化、合法化。1970年8月,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APB.Option.NO.16,对联营法的使用提出了12项限制性条件,并且只有完全符合这12项条件的企业合并才能采用联营法合并会计报表,使联营法的滥用得到了遏制。2001年7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修订了第16号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会计合并》正式取消了权益合并法。

日本、加拿大、英国、前联邦德国、法国、瑞典、荷兰、瑞士、澳大利亚等均流行购买法,虽然这些国家有的也允许使用权益联合法,比如英国、加拿大、日本等。但由于它们对使用权益法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使得权益法在这些国家难以流行。

1995年2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后,我国企业集团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有了基本的规范。该规定虽然未指明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本方法,但实际上采用的是购买法,而没有涉及到联营法的内容。随后发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也没有考虑股权更换合并和联营法,随着换股合并事件的涌现,合并方式的创新,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准则建设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迄今为止,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尚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6号意见书(APB Opinion No.16)虽然对权益结合法的使用界定了12个条件,但放弃了合并企业相对规模的要求。该准则暗含的假设是,只要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在合并后主体存在,就实现了股东权益的结合,而不管合并后主体被谁控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则持不同的观点。《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规定,当且仅当合并交易中无法辨认哪一方为购买方时,才能采用权益结合法。IASC认为,在几乎所有的企业合并中,总有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从而能辨别出哪个是购买企业;但在例外情况下,或许会出现无法辨别哪个是购买企业,这时,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签订了一项本质上平等的协议,共同分担和分享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收益。ASB在1994年9月颁布的第6号财务报告公告 (FRS6)《兼并与收购》中,要求合并各方的相对规模不能相差悬殊以致某一方控制合并后为主体。所以,在IASC和ASB看来,只有等规模合并才能保证合并各方的股东权益的完整结合。

二、三种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假设前提、理论依据和优缺点分析

1、购买法

购买法着眼于实际公平交易和交换价值,合并方获得的所有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提供的信息更具有相关性。它记录了与所获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现行交易的信息,能提供更大的预测价值。购买法下,合并信息与在现行会计模式下取得资产和产生负债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能增强可比性。

但是,购买法把注意点集中于被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上,当被并方原单独账上记录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记录时,购买方原单独账上的资产和负债却仍以历史成本记录,合并后公司的财务报告便成为一个新旧价格混杂的产物。另外,购买法仅将合并日后收益进行合并,对使用者而言,很难将当期合并收益与前期或下期合并收益进行比较,较难评析公司收益的发展趋势,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购买方还可能会建立“准备”账户(如商誉),以后摊销其金额从而调节收益,使报告的短期收益最大化,违背报表的真实性。最后,购买法的成本通常较高,这是由于公允价值和购买价格的确定及分摊均需花费较高代价。

2、权益结合法

权益结合法保留了合并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而且合并整个年度的收益,从而增强了信息的可比性,为更好地评价合并后公司业绩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提供了途径。对报告主体而言,权益结合法成本最低,它保留了参与合并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无须确认、计量和报告合并前公司原单独账上未确认的资产或负债及其公允价值,而且合并双方的账面价值仅简单相加,大大节省了合并成本。

但是,如果合并前公司存在错误的会计记录,合并报告披露的“立即盈利”信息可能与事实相反,信息的可靠性便存在问题,这可能对价值预测产生误导。如果合并资产的账面价值比公允价值高,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比公允价值低,则合并时被高估的“掺水股票”发行后,投资者将会遭受损失。此外,一些国家规定采用权益结合法,而另一些国家规定采用购买法,这样跨国合并就十分困难。当财务分析要将权益结合法转为购买法时,需要将已确认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或相应的收入、费用,而使用者往往无法获得这类必要的信息,因而无法作出相应调整,信息的可比性就会受到削弱。从成本效益角度来看,尽管权益结合法对报告主体成本最低,但为获准采用这种方法需要调整交易结构,这会提高公司的额外成本;为使目标公司股东不反对采用此法,公司要给予其溢价支付也会提高额外成本;同样,使用者为获取财务报表上未提供的信息也要增加额外的调节成本。一些人认为,权益结合法向使用者提供信息的效益最小,虽节省成本,但效益却可能低于增加的额外成本和未使用其他方法所受损失之和。

3、初始法

初始法按公允价值确认已合并公司所有的资产和负债,从而提供了与所有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信息,信息披露比其他任何一种方法都要完整。初始法下,合并后公司财务报表信息内在一致,避免了购买法那种新旧价格混合计价的现象,使合并信息增强了可比性。

但是,初始法会导致更多无形资产的确认,带来一些人为操纵的机会,合并公司可通过不确认原来未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或不调整至公允价值,把更多的价格分配给商誉并在更长的期限内摊销。这种操纵报告收益的动机可能会导致建立更多的“准备”账户。它带来了某些与购买法一样的问题,甚至结果更为严重。另外,由于合并双方都改变了计价基础,初始法会使各会计期间的比较变得更加困难,合并后的财务报表与其前身合并前的财务报表难以比较。与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相比,初始法的使用者更难预测合并后公司的收益趋势。

显而易见的是,初始法所需成本高于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三、结合我国实际谈谈比较与借鉴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知,使用单一方法——购买法,记录所有企业合并优于其他方法选择。但是,购买法最大的特点是要评估被并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只有10多年的历史,评估机构建立的时间较短,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参差不齐,与美国等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对于准确地获得企业资产、负债或企业整体公允价值的能力仍难如人意,因此完全采用以评估被并企业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购买法的难度很大。如果勉强为之,可能会出现诸多问题。譬如合并企业可以利用评估产生的各种准备作为利润的“调节闸”;如果低估企业净资产,那么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如果高估企业价值,则会损害投资者权益等等。

基于以上论述我们提出以下结论:

1、我国应选择唯一的一种会计方法来处理企业合并问题。权益结合法和初始法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因而不能选用。

2、由于我国市场尚处于建立和完善过程之中,不满足使用购买法的全部条件,所以也不能完全照搬购买法。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我国应采用一种合并方法,即采用历史成本的特殊购买法。实际上就是,在会计处理上沿用现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方法,同时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第一,由于企业合并前后都使用账面价值(历史成本),避免了由于价值评估所可能产生的诸多问题。第二,合并双方统一使用同一价值基础,避免了购买法下出现的合并财务报表成为新旧价格杂烩的现象。由于使用的都是账面价值,有利于将企业合并前后的业绩进行比较,预测发展趋势。也有利于投资者将企业与其他同类企业作横向分析,评价企业合并前后的经营效益。这会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大大增强。第三,由于该方法不涉及价值评估,便于操作和理解,所以成本也相对较低。第四,该方法避免了权益结合法的缺陷,它确认投资事项,同时也不存在立即盈利。最后,此方法的应用范围很广,可以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合并。该方法最大的缺点就是对于新成立的企业集团没有评估其当前的市场价值,不能反映出新主体未来现金流量的变化,使会计数据的预测价值减弱,信息的相关性也许不如购买法强。但是,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国情和特点以及它的其他优点,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它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权宜之计。当然,以上探讨的企业合并的可行方法,还需要实证检验。另外,我国如果使用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特殊购买法在涉及跨国合并时如何进行调整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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