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案例报告

2024-08-22

法治教育案例报告(共9篇)

1.法治教育案例报告 篇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八)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我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检察人员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

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做出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这对于坚持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通过通过前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我认识到了自己做为一名检察干警自身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在工作中还存在着急躁的情绪,急于求成,使部分工作做的不深、不细致。

2、放松了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本职工作的理论学习上不够积极主动,存在临时应付的观念。理论学习怕吃苦,不扎实,只求面上浮浅了解。

3、思想观念保守,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差。

二、整改措施

1、克服急躁的情绪,一步一个脚印,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充实政治营养,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深刻理解和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学习做为自己的第一需要,要学习和深刻理解胡锦涛提出的关于“八荣八耻”观,以此作为人生标准,强化思想内在素质,成为精神食粮不断增强做为一名检察干警的素质。同时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的学习、理解。学习先进的预防经验,弥补自己理论上的不足。

3、改变陈旧思想观念,增强开拓创新精神。

4、强化服务意识、大局观念,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立足本职工作,为图强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法治教育案例报告 篇二

笔者认为:凡事必须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才有生命力。毛泽东说过,我们的农村支部书记都懂得辩证法,他们会扳起指头,“一分为二”,既讲成绩,又讲缺点。但我们的有頭脑、有水平的报告撰写者们怎么忘记了这些基本道理,居然只知道讲成就,不知道留哪怕一点点篇幅讲问题了。诚然,成绩应该讲,不讲成绩也不符合事实,但不宜仅陶醉于“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还应该看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事实上,我国目前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法治建设方面恰恰存在不少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人民最不满意、最为关注的。就2009年来说,群体性事件、典型大案要案甚多,上访、信访数量居高不下,舆论报道和群众关注的案件和事件比比皆是,社会矛盾的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明显增强,而且越来越集中地体现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环境污染等敏感事件上,一些报复社会性犯罪案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国法治建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因此,作为《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的撰写者们如果真正关心天下苍生,就应该秉笔直书,急党之所急,急人民之所急,善于发现问题、挖掘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法,而不是一味歌功颂德、评功摆好。现实的情况是我们的法治建设状况离开党中央要求的“三个至上”尤其是其中的“宪法法律至上”还有很大的距离。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十年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至今已过去六年了,我们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下大工夫“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还不如下大力气寻找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寻找我们法治建设中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比如由民间研究机构所总结的“宪法性事件”以及“影响性诉讼”不但没有阻止我们前进的步伐,反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治建设。

说实在的,如果单看《2009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的内容,无论如何也得不出2010年需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结论。这也说明,这篇洋洋洒洒的报告缺乏足够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更没有从战略上、根本上、基础上来研究我国法治建设的有效路径。也许,撰写者们会说,这个报告就是讲成绩、讲成就的,是为了向国内外宣传我们的成就的,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与时俱进,千万不要低估国内外人民的认识水平。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久经磨难和锻炼的中国人民已经有了很强的识别能力,他们非常善于“一分为二”,他们完全尊重实际,不信邪、不盲从、不为妖言所惑,也不会因为有人把我们的事业说得一塌糊涂、一团漆黑而跟着起哄,不要太轻看我们的人民了。国外人士也是如此,即使在我国处于“文革”这样严重不正常的时期,还有许多国外人士客观看待中国,更何况中国在国际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不会故意“抹黑”咱们中国的。因此,我们的报告越是实事求是,越是全面深刻,就越能说服人,就越能给人启示、鼓舞信心。笔者以为:什么时候我们的这类报告既反映成绩,又反映问题;既指出问题,又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那就实事求是了,那样才会真正“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一步显示出无比旺盛的活力和无限美好的前景”(见该《年度报告》)!

3.法治教育案例报告 篇三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把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有力抓手,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六五普法”的决议,按照全县司法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总目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监督,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认真履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彬县建设,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彬县普法办被评为咸阳市“ 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领导重视,普法宣传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了不断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县水平。2011年县人民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形成了“六五普法”决议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普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县上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居委会、小区相应都成立了普法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县政府投资1200万元,建成了社会管理网格化指挥中心,县城13个镇驻地实现社会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的全覆盖,全县上下形成了网格化、系统化的普法宣传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为了推进法治彬县建设,县委、县人大组织人大选举和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21名县级领导及全县11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聘请请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为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政法系统全体干部解读了《宪法》。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举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年”活动启动仪式,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法律六进”“平安彬县”“法治彬县”及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宣讲团、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实施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文明机关”“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校园”“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依托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建立校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依托家庭、村组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掀起了新的高潮。

(二)创新载体,普法工作形式进一步多样化。县普法办和各部门联动开展“四下乡”、“五送一建”、平安创建、防控预警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以点带面推进普法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宪法日”、科技之春等有关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专题普法,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举办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举行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活动,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法治专栏、专题节目、网络课堂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交警队通过培训群众自乐班、红白事司仪向群众宣传《交安法》,通过qq、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向驾驶员宣传《交安法》,进一步拓展了普法平台,活跃了普法形式,扩大了教育受众面。县司法局在电视台开辟《法治天地》宣传专栏,通过案例进行普法教育,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时,在彬县保障性安居小区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司法调解、现身说法等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小区文化建设服务之中,进一步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年”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分类施教,普法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展。为了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在全县分别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县级国家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及其党政部门充分利用党建讲坛、法律大讲堂、专题报告、中心组学习、办公会议、党校培训、法治宣传日等平台与途径,聘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为全县领导干部讲法,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县司法局坚持每年组织全县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县教育局、关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注重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了预防毒品和公共安全等主题教育,使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县工商局、人劳局、工业局、安检局、科技局等部门多次深入企业进行《企业法》、《专利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供法律服务,使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的意识与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国土局、民政局围绕民生问题和政府工作重点,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赶集”、“小区法治文艺”等活动,加强对民事纠纷、土地征用、村组织换届选举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基层干部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

(四)以治促普,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县政府及其部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水平。去年县政府组织全县公安,工商、税务、文体、食药、交通、质检、土地、环保等41个工作部门,对全县假冒伪劣产品、农资市场、非法行医、食品安全、“黄、赌、毒、盗”及黑网吧等违法犯罪活动、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了多次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假冒伪劣产(商)品案件13起;检查各类餐饮单位2381家,涉药单位237家,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96家,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26起,打击处理刑事犯罪份子204名,清理储煤场59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县各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工程建设、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坚持普法先行、依法实施。紧紧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个体户)”等创建活动,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县247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都设立了公开栏,通过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彬县”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存在问题

虽然县人民政府在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了显著的成绩,但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普法宣传感染力仍然不强。法治宣传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没有激起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个别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片面地认为普法工作是政府司法部门的工作,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也不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日常工作开展怠慢、流于形式。一些法治创建活动停留在文件、会议上,形式也仅仅局限于散发宣传单、制作广告牌、普法考试等传统的普法形式上,法治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不足。

(二)普法宣传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盲区。普法工作在区域、人群、行业上进展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从区域上看,农村普法存在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资金难保障、效果难体现等问题;从人群分布看,外来务工人员、闲散青少年仍然是普法的难点,普法教育基本上是盲区,该人群违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从行业上看,私营企业职工普法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效果不佳。

(三)普法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还不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多数中小学法治教育千篇一律,未能结合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在以传统道德教育为主的前提下,对小学生注重行为习惯的养成,对中学生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宣传内容也多数为普法对象是社会、老师、家长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农村,法治教育和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未能结合农村养老、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建立行之有效、学用结合的普法机制,没有加强对《赡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缺乏对群众日常应用的指导和教育,普法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

(四)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教育形式僵化,不少单位仍限于“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治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满足于分发了多少宣传资料,组织了多少次活动,而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不够、方法不多,经常性宣传工作不到位,缺乏持久性;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群众喜闻乐见载体较少,宣传效果不佳。

三、建议意见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彬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之以恒地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宣传普法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繁荣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使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二)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法治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讲求实效。要继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要切实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治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办好普法网站,广泛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12·4”全国宪法日以及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各单位的普法责任。认真研究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不同对象,多用正反两方面、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讲法,多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普法,多使用新型宣讲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真正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要阵地的作用,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要继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巩固普法成果。各级政府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4.法治教育案例报告 篇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查报告

我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深入扎实地抓好每个层次、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落实,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方法措施等方面做到了求深、求细、求实,确保教育活动健康发展、扎实推进。

一、思想认识上求深

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部署后,我院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全体动员会,广泛发动,迅速行动,动员广大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教育活动中来。各人民法庭和机关各部门纷纷行动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学习教育活动的正确方向。在此基础上,各人民法庭和院机关各部门均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活动的方法步骤、工作目标及措施,并严格抓好了落实。

二、组织领导上求细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领导,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机关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纪检、监察、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具体负责各项 活动的组织实施。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和每个阶段的《实施方案》及《配档表》,力求措施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了严格的考勤制度,对参加活动的每一位干警登记在册,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指定专人进行补课。为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检查督导,我院建立了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分头联系六处法庭,定期深入法庭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同时,要求各部门的一把手,既要抓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又要抓好本部门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到一岗双责,确保了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为强化舆论宣传,在我院内部网上开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栏”,开展网上学习讨论和经验交流,活动期间共编发简报30余期、设立宣传栏6个、张贴标语20余张,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方法措施上求实

在教育活动中,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注重搞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结合,确保了教育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我院充分利用系统内部广域网、局域网链接的优势,将胡锦涛总书记及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讲话精神和法院内部有关研讨会发言资料等全部扫描上网,设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栏,方便干警学习。院活动 办公室统一发放了学习记录本,要求干警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做好笔记,每名干警都要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笔记。倡导全院干警在法院论坛上积极留言,共同探讨对活动开展的意见、建议,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体会。院活动办公室将xx市委政法委配发的学习光盘复制下发给各庭(室),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观看,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二是积极开展、参加了系列专题活动。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列出不同的专题,要求以庭(室)单位,根据部门工作的实际,写出研讨文章,上报教育活动办公室,由活动办公室收集、审查,开展集中研讨,并从中选出优秀论文,参与中院组织的全市法院系统集中研讨。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我院发动全体干警,集思广益,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题材的文艺创作。以本院法官为原型,自编、自导的山东快板《考女婿》、小品《人民法官》,在济宁中院参演后,受到一致好评。积极参加了xx市委政法委、济宁中院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两名参赛选手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我院选手还代表济宁市法院系统参加了济宁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市政法系统演讲比赛,并获得好评。

三是严格学习检查。教育活动中,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坚持对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认真查看各部门集中学习的考勤情况、学习内容及学习记录,查看每位干警的学习笔记的内容、篇幅,并与干警进行座谈,充分了解干警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认识、看法,并就如何解决工学矛盾,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交流讨论,对每次检查情况及时通过简报形式予以通报。每个学习阶段结束后,教育活动办公室都认真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考试,来检验学习效果。组织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是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院采取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的方式,认真清理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种思想观念,切实整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针对院党组提出“解决十个问题,实现十个目标”的要求,一是着力解决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好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三是着力解决好吃拿卡要、办案不公的问题;四是着力解决好大局观念不强、片面追求法律效果的问题;五是着力解决好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缺乏热情的问题;六是着力解决好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七是着力解决好精神不振、不求进取的问题;八是着力解决好违反审判纪律,泄密、失密问题;九是着力解决好自以为是、好自为大的问题;十是着力解决好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的问题。通过开展教育活动,要实现的十个目标即:一是领导班 子包括中层班子,更加团结坚强,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政能力有新的提高;二是党组的决策、党组的意见、党组的意图能够得到全面贯策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法院和法官形象有明显改善;四是大局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五是司法为民的观念更加牢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率有新的提高;六是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枉法裁判案件、超审限案件和矛盾激化事件得以杜绝;七是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确保不发生被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八是全体干警精神状态更加振奋,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明显提高;九是思想纪律作风明显改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得到落实;十是党的领导观念更加坚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策执行。活动中不贪多求快,注重求实效、求对路、求有实际进步,将活动开展得扎实、有序。“解决十个问题,实现十个目标”的做法受到了上级法院和上级党委的充分肯定,济宁市委政法委、xx市委政法委均以简报刊发。

五是注重搞好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期间,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开展活动比较多,包括“规范司法行为年”、“司法素质提升年”、“创建五型法院”、“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风建设年”等,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活动的开展结合 起来,做到同发展、共进步。注重将活动的开展与审判执行等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去,促进工作,提高工作,进而为学习教育赢得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形成法治理念与实际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身体力行做示范,有力地推动了全院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各部门工作头绪繁多的情况下,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来说,法院工作呈现出“六个变化”。

一是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通过集中学习、座谈、思想交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使广大干警心灵受到强烈震撼,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

二是广大干警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增强。全院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三是工作作风有了新转变。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边学边改的要求,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干警的纪律作风有了明显 改善,遵守劳动纪律、刻苦钻研业务、集中精力工作已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

四是规范化建设有了新成效。各部门结合职权划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确保各项职责正确履行的具体制度和标准,从而建立健全了符合法院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制度体系。

五是审判执行工作有了新进展。2006年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451件,已经全部审结,诉讼标的额1.3亿元,收结案数和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2.51%;从审判效率上看,在新收的2817件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2579件,简易程序结案率为91.55%。各类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没有一件案件超审限。从审判质量上看,各类案件上诉162件,二审改判14件,发回重审5件,改发率仅为11.73%,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六是干警精神面貌有了新气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干警队伍无论是思想素质还是司法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2006年,我院有1名同志被省委政法委和省人事厅表彰为“公正执法标兵”,并记二等功;1名同志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12名同志受到xx市委政法委或xx中院的表彰;27人被xx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等单位表彰为先进个人。

5.法治教育案例报告 篇五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报告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

2017年,XX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我行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教育载体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实效。通过不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行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我行客户金融法律知识日益丰富,营造出我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创金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我行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总裁统筹协调,合规部牵头负责,辖内各分行积极配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总行管理层率先垂范,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亲自安排部署,建立管理层带头学法制度。二是合规部不定期对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提交管理层会议进行研读和学习。三是各分行加强业务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自我法律合规意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和总行组织的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内外协作,确保业务经营合法合规

为确保业务经营发展的合法合规,我行合规部内设法律岗位,招聘专业法务人员,负责全行合同审核、法律咨询、诉讼管理等,对全行法律事务进行统一扎口管理,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开展合法合规。同时,我行聘请外部法律顾问—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高水平、高效率、高品德”的执业宗旨,“团队、务实、谦逊”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反应快捷、处事方式灵活、高效,为我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通过内外部法务的强化和协作,我行2017年度业务经营合法合规,提升了学法用法工作水平,提高了全行人员的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深入学习党内理论和党内法规

党内理论和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我行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提高自身理论素养,更好的发挥引领和规范作用。另一方面,我行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指导,加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河西CBD党工委组织园区基层党组织举办了“学党章党史、欢庆十九大”党建知识竞赛活动。我行党支部积极响应,围绕党章、党史、“两学一做”应知应会知识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了知识竞赛的初赛,并派出代表队参加了CBD党工委于10月25日下午举办的决赛,荣获三等奖,为支部争得了荣誉、展现了首行人的风采,是深入学习党内理论和党内法规成果的一次精彩展现。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加强宪法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一方面,有的放矢,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坚持把加强宪法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另一方面,多措并举,推进金融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学习宣传银行业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结合我行工作实际,组织对商业银行法、银监法等银行业基本法律以及其他银行业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银行业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017年,在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日期间,我行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尊崇宪法,推进法治”主题,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首先,重点宣传金融法规,重点就征信、支付结算、非法集资、利率、存款保险、反洗钱、人民币反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其次督促员工自主学习,各员工通过邮箱等在线自学重点金融法规,努力做到对金融法规熟悉与了解,相关岗位人员做到应知应会。第三,加强网点宣传力度,通过在网点填单台、柜台等醒目位置摆放我行各类金融产品介绍手册及金融法规宣传资料;利用网点大厅内的电视宣传屏和户外的电子跑马屏滚动播放相关金融法规宣传视频及标语,多渠道传播金融法规常识;指定专人主动向到我行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金融法规的知识普及与宣传,讲解热点金融法律法规,接受客户的各类咨询。最后,扩大网点宣传范围,在活动期间,我行业务人员进社区,上企业,将金融法治宣传材料发放给社区人员、企业工人的手中,主动了解其对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需求,同时针对部分企业在办理业务中出现的实际金融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解决方法,及时告知企业,积极引导其自觉守法。除此之外,我行还开通了服务热线,为广大客户提供在线金融法规咨询服务。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作为银行业的重要一份子,在“七五”普法规划期间,我行将在政府、监管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的不断丰富创新,进一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银行业消费者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实效,为营造银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特此报告。

6.法治教育案例报告 篇六

香港现在的政制、经济和民生都确实面临重要机遇,需要作出历史性的抉择。在政制发展问题上,需要在落实普选和原地踏步之间作抉择,其中的关键是“重法治”,要依法办事,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决定落实普选。在经济民生问题上,梁特首已经与广大香港市民一起作出了抉择:在经济的振兴和停滞之间作出了振兴经济的抉择;在民生福利制度的改革和因循守旧之间,作出了改革的抉择,体现了梁振英和特区政府敢于承担、务实进取、积极有为的作风和魄力。

重法治 普选须依法

在政制发展方面,香港正面临依法落实普选的历史性机遇。只要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规定,香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就可以一人一票选举特首,实现香港民主的历史性跨越。

现在的问题是,香港社会上有不少人, 对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和政制发展的宪制规定, 在认识上仍有偏差,不能摆正“一国”与“两制”关系,以至一些违反基本法和人大决定的方案如“公民提名”等能够大行其道,误导市民,甚至发生以违法“占中”的方式要求推翻人大决定的恶性事件。这些问题的出现,根子在于是否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决定落实普选的问题。施政报告一开篇就强调法治是香港的基石,香港的民主必须是法治下的民主,政制发展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决定进行。报告明确阐述了民主进程与法治的关系,无疑是对香港近期的政治问题和政治事件的反思和评判,具有极强针对性,有助厘清一些认知误区和错误行为。社会各界应该在第二轮政改咨询中,坚守法治,理性、务实讨论,凝聚共识,达至依法如期落实普选的目标。

批“港独” 政府不姑息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施政报告点名批评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鼓吹“港独”。这是今次施政报告与过往不同的一个显著特点。施政报告特别批评“香港问题、香港解决”违宪,显示特区政府对任何鼓吹“港独”的违宪行为会保持高度警惕,不允许蔓延坐大,危害港人福祉和国家安全。

对于施政报告点名批评《学苑》鼓吹“港独”的文章,反对派政客攻击梁特首打击言论和学术自由。这显然是混淆视听。《学苑》以《香港民族 命运自决》作为封面专题,并且编印一本名为《香港民族论》的书,主张香港“寻找一条自立自决的出路”。《学苑》文章谈“港独”建军5万,与“藏独”、“疆独”、“台独”合作,又探讨“两广独立”的可能性,或“港独”与英国、美国合作等等。香港是中国主权之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绝不容许出现危害国家主权和统一的“港独”行为。《学苑》露骨鼓吹和煽动“港独”,严重违宪违法,这决不是什么言论和学术自由的问题。反对派对梁特首的攻击,恰恰说明他们企图以学术自由来掩盖“港独”行为。这不过是欲盖弥彰。

梁振英指出,《学苑》的文章谈论的不是一般的时事,而是关乎核心宪制的问题。他还举例指出,2013年初有人提出要“万人占中”时,当时亦有评论认为毋须理会,但当“占中”真的发生了,对社会的冲击是有目共睹,所以他强调必须对错误思想主张加以警惕。施政报告吸取教训,对“占中”期间出现的“港独”趋向以及“港独”“台独”合流提出警示,显示特区政府对“占中”此类动乱以及“港独”趋向,会高度警惕,绝不姑息,绝不放纵,绝不听之任之。

促和谐 民生大动作

改善民生是施政报告的重头戏。过去的特区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往往放不开,主要原因是香港社会担心政府搞太多福利会滑向福利主义深渊。梁特首在这方面有较大的突破。他认为香港有需要也有能力在社会福利方面多做一些实事,希望能够在特区政府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扶贫工作,全面提升港人的生活质素,促进社会和谐。

施政报告破天荒地预留500亿元启动“退休保障”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这是继首次制定了贫穷线、推出“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之后,又一个增加港人福利的大动作,显示出当局对于扶助贫弱的承担。在港人最关注的房屋供应方面,报告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增加土地供应和建造人手、改善城市规划、争取各界建立共识的方案,目标是在未来十年兴建48万个公私营住宅单位。同时,施政报告在扶贫、安老、助弱、福利服务等范畴上,都提出了多项关怀弱势群体的建议,以建立和谐共融的社区。

掌机遇 振兴港经济

施政报告十分重视处理好社会福利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特别强调民生的基础是经济,改善民生的必要条件是发展经济。只有持续的经济发展,市民才可以有更高的收入,政府才可以有更大的财政能力解决房屋、贫穷、老年和环保问题。

在经济发展方面,施政报告在全面部署设立多种基金和支持计划支援本地产业发展的同时,特别强调如何发挥香港独特的“一国”和“两制”的双重优势。香港既是中国的一部分,得益于国家的高速发展,享有国家给予的许多优惠,同时亦享有和内地城市不同制度的优势。施政报告表示,将在覆盖南沙、前海和横琴的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港人港企争取创新的合作模式和最大的发展机遇;并配合国家“十三五”规划,向中央政府提交建议,以更好地把握住背靠国家的良机,为香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发展注入源源动力。

正如梁特首的施政报告所说,“香港是法治社会,只要依法守法,把握机遇, 敢于抉择,我们就可以推进民主,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社会各界应大力支持梁特首及其领导的特区政府顺利落实施政报告的各项政策,落实普选、振兴经济、惠及民生。

7.反三违警示教育事故案例报告 篇七

开拓四队 叶振立 2015年8月8日

大家好,我叫叶振立,是七矿开拓四队一名生产班工长。8月5日下午,十三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演讲团来我矿做演讲报告。听了他们讲述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事故报告,我被深深的震撼了。他们的报告振聋发聩,发人深省,不禁使我联想到了自己。

记得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那时带我的师傅经常向我讲安全知识,运料的时候该注意哪些问题,清皮带的时候该注意哪些问题„„而那时我也经常听到别人说,井下工作很危险,一不小心就会出事,所以不论干什么,我总是小心翼翼的。但是时间长了,随着工作经验越来越丰富,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起来,安全意识也慢慢淡薄了。一次上夜班,班前会安排巷道拉底,并强调使用风镐时必须把风管和风镐接口上紧,并用铁丝拧牢,以防脱落。但是我在连接风镐的时候,没有找到专用销子,为了赶快开工,就用铁丝拧了个销子代替,同时也没有用铁丝连接风管和风镐。随着长时间使用风镐,因震动铁丝做的销子慢慢松脱,风管突然弹起,管子头砸在了我的左腿迎面骨上。一阵巨痛传来,我发出“啊„„”的一声 惨叫,倒在了地上。工友们赶紧跑了过来,问我咋了。我痛苦的抱着左腿说:“腿可能折了。”工友们找来一节风筒布,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抬着我升了井,送到了总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说是粉碎性骨折,需要做手术下钢板。

得到消息的妻子连夜赶到了医院,一边哭一边不住的埋怨:“你咋恁不小心啊,你万一有个啥好歹可让我们娘俩咋办?”

那时候儿子刚2岁多,家里还有卧病在床的老母亲也需要照顾。妻子每天抱着孩子家里医院两头跑。看着憔悴的妻子,我心里十分难过,非常后悔自己当时违章作业,不仅给自己、给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更让自己受苦,老婆受累。我暗下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再也不违章作业了。

经过一年多的康复修养,我的腿好了。但是也留下了后遗症:每到阴天下雨,左腿就会酸楚、疼痛。这个后遗症就像是警钟一样,时时提醒着我,在工作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坚决不能违章作业。

重新踏上工作岗位,每当遇到有人要违章作业,我就会把我的事讲给他们听,以此来制止工友们的违章行为。当上工长以后,在工作中我经常来回巡查,发现有违章作业的,就坚决上前制止,对违章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甚至扣违章人员的工分以示惩罚。为此,我没少被工友们埋怨。一次,在己17-22190风巷工作面施工,由于顶板破碎,有几处空顶需要刹顶,面积大一点的空顶都刹好了,就剩下一处面积不大的空顶怎么也刹不好。掌子工徐永祥心想:算了,就这一点不会有人看见的。时间不早了,赶紧收拾东西撵罐去。就在徐永祥准备离开时,我巡查到掌子头发现了这一问题,并对徐永祥说:“永祥,刹顶是这样刹的?”“这地方小不好刹!再磨叽一会我们今天又要落点了。”徐永祥说。“落点是小事,但是我们留下这个隐患,万一出现顶板事故,伤着人事就大了。今天必须把隐患处理了才行,不然谁都不许走!”我态度坚决的说到。最后徐永祥只好在工友们的帮助下把那块空顶重新刹好。

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工友们倒松班在一块喝酒经常对我说:“叶工长,你哪都好,就是人太死心眼了,工作上扣的太严了。”我回答他们的总是这一句:“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个人家庭更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我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我们出了事,家里的天就塌了。我宁愿听你们在这里对我发牢骚,也不愿意听家属们在我面前嚎哭。”

生命是美好的,家庭是幸福的,但前提必须有安全的呵护与保障。生命不再重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大于天,让悲剧不再重演,让人生一路平安。让人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因为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伤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意识到这一点,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将安全进行到底,那我们每个人才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8.法治教育案例报告 篇八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农村留守儿童:随着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涌入到城市务工,但是由于种种条件限制,他们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于是产生了一个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他们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缺少父母的关爱和管教,大多数成绩下降,出入游戏厅、网吧,行为习惯差,有的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课题研究的理论价值

1、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于留守儿童的终身发展,反思学校教育工作,探究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2、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形成的原因。改进教育工作,让教育工作服务于社会。

3、研究培养农村留守儿童良好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的教育对策,提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方案。

三、课题研究的实践价值

得到父母关爱,享受家庭温暖,是每个小孩与生俱来不可或缺的权利。但农村留守儿童的大量存在,反映出其此项基本权利的部分缺失。随着离开父母的时间增加,留下来的孩子们也不可忽视地出现了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牵扯到千家万户,上级政府、各级教育部门及远在千里之外的孩子的父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有助于留守儿童良好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有助于留守儿童掌握自立自护的本领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

本课题研究有助于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有助于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有助于社会的稳定,有助于创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

四、课题研究的目标:

1、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找到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

2、加强家校联系,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进行指导,培养留守儿童健全的个性心理品质及社会适应能力。

3、有计划地推行行之有效的措施与方法,狠抓落实,全面推广“留守儿童之家”工程,为留守儿童创建健康、安全、平等的成长环境。

五、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1、调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的现状。了解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师对留守学生教育的认识和方法;了解留守学生家长对留守学生当前教育现状的评价及期待。

2、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形成的原因。

(1)分析留守儿童不良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的原因。

(2)分析留守儿童良好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的原因。

(3)分析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产生影响的若干因素。

(4)分析当前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教育的认识及所采用的方法。

(5)分析教师自身师德及业务水平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教育产生的影响。

(6)分析家长及监护人自身文化素养对留守儿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教育产生的影响。

(7)分析社会环境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教育产生的影响。

3、进行个案的分析研究。

4、探究如何关爱留守儿童,使他们拥有健康的心理。

5、研究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对策。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经验,指出当前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记录实验中的各种情况及数据,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不断总结,提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方案。

六、课题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

计划开题,收集资料调查留守儿童教育现状,确定研究子课题。搜集已有研究成果。组织研究人员学习理论。写出研究实验方案。

第二阶段:实验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坚持学习、实践、研究。边实施,边改进,边研究,积累收集资料,总结归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对策,撰写阶段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或论文。

第三阶段:结题阶段(2013年1月――2013年6月)

收集、整理实验原始资料,撰写实验课题研究报告和课题总结,进行结题验收和研究成果交流。

七、课题研究的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确立研究制度。落实研究职责,分工到位,保证日常研究工作正常开展。校领导重视课题的研究,重视课题研究中的硬件建设与软件开发。

2、加强课题组的理论学习。课题组建立固定的学习机制。经常性组织专家讲座,学习理论文章,了解与本课题相关的最新信息,加强课题组的理论学习。

3、加强研究中的合作与反思。加强实践探索,相互交流,合作研究,共同完善,撰写经验总结。在合作的同时开展反思研究。不断探索新的研究途径。

八、预期主要成果

1、《课题研究方案》负责人:邹士萍

2、《留守儿童档案》负责人:徐小庆

3、《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卡》负责人:戴红玉

4、《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行为习惯调查报告》负责人:王春梅

5、《阶段研究报告》负责人:赵小荣

6、《课题研究报告和课题总结》负责人:邹士萍

7、《案例分析集》负责人:张冬玲

8、《论文集》负责人:梁玉兰

九、本课题研究的组织

课题组负责人:钱存亚 邹士萍

课题组成员:梁玉兰、顾慧、赵小荣、张冬玲、袁小芬

戴红玉、王春梅、徐小庆、唐录芹、十、本课题研究的保障条件

9.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篇九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

长期以来,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法治教育仍存在着对其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深刻、定位不够准确;法治教育缺乏整体规划,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学校法治教育的评价体系不健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还没有形成;师资、教育资源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对加强和改善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现实而迫切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加快完成法治教育从一般的普法活动到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从传授法律知识到培育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的转变,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着力提高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工作要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法治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提升精神紧密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覆盖各教育阶段,形成层次递进、结构合理、螺旋上升的法治教育体系。要将宪法教育贯穿始终,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

——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法治教育要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教学重点和方法,注重知行统一,坚持落细落小落实;要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与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内容的鲜活,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创新形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以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为途径。法治教育要从小抓起,贯穿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各门学科蕴含的法治教育内涵,注重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网络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教育合力。

三、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阶段目标

1.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其中,小学阶段,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2.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3.高等教育阶段。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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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内容

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为核心,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结合青少年与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关系,分阶段、系统安排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家庭关系、社会活动、公共生活、行政管理、司法制度、国家机构等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核心内容;按不同的层次和深度,将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等理念,宪法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权利救济等法律制度,与法律常识教育相结合,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

(二)分学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

以基础性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常识为主,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要注重教学内容和方式的形象、生动,贴近学生实际,利用案例教学、实践教学,从生活实践中提炼案例,注重将核心理念、重要概念与学生生活实践能够接触的事件相结合,与学生的理解能力相适应。主要分阶段实施以下内容:

小学低年级(1-2年级)

认知国家象征及标志。初步建立国家、国籍、公民的概念,初步建立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认识。初步建立规则意识,初步理解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的意义与要求。初步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交通规则,知晓常用公共服务电话。初步了解自然,爱护动植物,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力所能及的事。

小学高年级(3-6年级)

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步认知主要国家机构,国家主权与领土,认知国防的意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简要认知重要民事权利,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保护;初步理解权利行使规则,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了解制定规则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遵守公共生活规则。初步了解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理解诚实守信和友善的价值与意义。

初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禁毒、食品安全等生活常用法律的基本规则。

初步认知未成年人能够理解和常见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初步了解司法制度,了解法院、检察院、律师的功能与作用。

知道我国加入的一些重要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初中阶段(7-9年级)

进一步深化宪法教育。了解国家基本制度,强化国家认同。初步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认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加深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了解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了解合同和违约责任,树立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初步了解物权的概念,加深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了解有关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规范和基本原则,认识与学生生活实践相关的民事侵权行为(校园伤害事故等)。了解劳动权利及其保障原则,以及教育、社会保险等相关方面的法律规定。

初步了解政府运行的法治原则,了解治安、道路交通、消防、环境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卫生、教育、税收等公共事务的法律原则,初步形成依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

加深对社会生活中常见违法行为的认知,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巩固守法观念。了解犯罪行为的特征、刑罚种类,建立对校园暴力等青少年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初步认知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原则,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概念。

初步了解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立尊重司法的意识。初步理解程序正义在实现法治中的作用,建立依法处理纠纷,理性维护权利的意识。

2.高中教育阶段

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成长需要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增加重要的法律知识;加大法治原则、法律理念的教学深度,注重增加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参与性和思辨性,结合现实案例、法治实践,着重引导学生理解、认同法律背后的价值、宗旨,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主要实施以下内容:

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理解法的特征与作用,法治的内涵与精神,初步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加深对宪法的地位、功能和价值的认识,明晰宪法原则,深入理解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基本制度,加深对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认知,加深对重要法治原则的理解,了解选举制度和重要法律规定,认知法治与民主的关系。了解宪法实施及其监督的程序与机制。

理解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核心概念,了解物权的法律概念与基本规则,树立尊重所有权的观念,进一步了解合同订立与履行的法律规则,深化对诚信原则的认识。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和法律规则。简要了解侵权责任的原则、概念。全面认知家庭、婚姻、教育、劳动、继承等与学生个人成长相关的法律关系。了解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中的重要规则,认知和理解政府行政管理的法治原则,建立权力受法律制约,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理解刑法的运行规则,了解犯罪构成以及罪刑法定等基本原则。了解保障人权的重要性及其含义,理解法治与权利保障的关系。

认知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深化守法意识。了解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对正当程序原则的认识,树立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与职能,理解法官、检察官对维护司法公正的价值。了解律师的资格条件、业务范围和权利义务,理解律师维护社会正义的价值。

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签署加入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主要国际公约的基本内容。

3.高等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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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根据高等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的目的,系统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涵;掌握法治国家的基本原理,知晓法治的中西源流;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道路选择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容与机制;了解法治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国情基础,理解法治的核心理念和原则;掌握宪法基本知识,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等重要、常用的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增加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五、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途径

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一)学校教育

1.专门课程

法治教育要与德育课程紧密结合,要适时、相应修订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完成本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小学低年级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法治教育内容;小学高年级要加大法治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初中阶段,采取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期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保证法治教育时间。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可以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高等教育阶段要把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学校根据本大纲要求编写法治教育教材,在地方课程或者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知识课(必修或选修),完成本大纲要求的教育内容。

2.教学方式

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要强化法治教育内容,并将法治教育内容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育目标之中。要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必要时,可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多种法治教育资源、形式予以整合、提升,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环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3.多学科协同

要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如:语文教学要充分利用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典型事件,向学生进行公平正义、违法责任等方面的教育;历史教学要关注法治发展史的教育,要重点讲述依法治国的历史范例;生物教学要对学生进行保护环境、热爱生命、尊重人权的教育;体育教学要对学生进行遵守规则、崇尚公正的教育,等等。

4.主题教育

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要将安全教育、廉政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一体化设计教学方案。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消费者权益日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成人仪式等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

5.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要全面落实依法治校要求,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学校章程、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学生管理、服务以及权利救济制度,实现环境育人。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展演、辩论会、理论研讨、法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法治实践活动。中小学图书馆要选配符合青少年学生认知特点的普法读本、影视、动漫作品等,引导学生阅读、观看、讨论。在校园建设中要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

6.学生自我教育

在法治教育中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根据学生实际,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规则、公约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支持学生组建法治兴趣小组、法治实践社团等,加以正确引导,使学生以适当方式研究法治问题、参与法治实践。

(二)社会教育

1.社会实践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各地要根据实际,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教育基地。在统一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社区法治服务活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以设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学生进入社区、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学法、用法。

2.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

要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社会法治教育网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教育部门、学校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有关行政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平台,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要切实加强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专门法治教育工作。鼓励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引导和管理,积极鼓励弘扬法治精神的图书、期刊、网络游戏、动漫作品、少儿节目等文化产品以及创意作品的创作和传播,鼓励设立提供青少年法治教育服务的专业化教育机构,形成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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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发利用网络资源

要充分利用网络上的优质法治教育资源,丰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

(三)家庭教育

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的建设,成为子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要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大力宣传推广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制定家长法治教育手册,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同时,要发挥学生法治教育对家长的作用,了解家长需求,拓展学校法治教育的影响。

六、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保障

(一)组织与制度保障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部门、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联合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规划,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步骤,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善保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推广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帮助学校推进法治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是实施法治教育的主体,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在师资配备、课程实施、经费支持、制度机制等方面予以保障,做好法治教育的落实工作。

(二)师资队伍建设

要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设高水平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通过多种途径,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的支持和奖励制度。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提升教师群体的法治意识。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健全高校学生法治教育志愿者制度,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鼓励高校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向研究生培养。创新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培养专业化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完善法治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高校、社会的力量,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培训提供支持。

(三)健全评价机制

要建立健全科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机制。评价要全面考察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有利于激发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发展法治能力、提高法治素养、参与法治实践的自觉性;有利于激发学校、教师开展法治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与内容的不断改进和创新。评价要基于本大纲确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要求,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结合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将反映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的行为、态度和实践作为评价的重要方面,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机制。教育部门可以联合司法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区域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可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四)教育教学资源保障

整合网络教育资源,加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专业网站建设,提供形式生动多样,内容鲜活丰富的网络优秀法治教育资源,支持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把基地建设纳入各地校外教育机构建设的整体规划。教育、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作,鼓励在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相关社会组织,设立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司法活动、体验法治实践提供便利。

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及相关产品,编写出版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和接受意趣的法治教育期刊、课件、音像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鼓励各地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的学校,免费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

要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的相关科研力量,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为法治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要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扶持力度,设立专项科研课题,特别要设立面向一线教师的法治教育研究课题,鼓励中小学教师与专业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

要引导大众传媒切实承担起法治教育的社会责任,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公益法治宣传活动。

(五)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治培训、法治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优质的教学、实践资源。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设立公益性基金或者专门基金会,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 徐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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