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介组织

2024-08-30

社会中介组织(精选8篇)

1.社会中介组织 篇一

最近,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抽调6人,分成3个调查组,采取普查摸底、重点解剖等方式,对全县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现状及主要做法

调查显示,目前*县共有利用非国有资产的社会中介组织20家,其中律师、公证服务类4家,会计、工程监理类2家,职介、广告服务类11家,旅行服务类2家,其他类型1家;共有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136人,年龄普遍在46岁以下,有中高等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占58.8%,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38名;共建立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4个,全以党支部形式存在,其中独立式党支部2个,挂靠式党支部2个,4家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社会中介组织因成立时间较短而未正式建立党组织。

这些社会中介组织集中在县城社区,大部分规模较小,以家庭式或合伙式为主,员工10人以上的仅4家,年盈利10万元以上的仅6家,规模最大的湖南德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县分所也只有从业人员15人,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8人。它们的产生、发展源自于市场经济的内需拉动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外力推动,总体上仍处于初创时期,其党建工作也处在以建立党组织为主、以培养建党积极分子为辅的摸索阶段。为做好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近两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了“四个一”:

一是大力营造一种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环境。县委提出了“不抓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就是失职,抓不好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就是不称职”的口号;有关乡镇党委和部门党组织都把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基层党建的日常工作来抓;县委组织部把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全县组织工作考评的指标体系,规定从今年起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单位不得参与全县组织工作评先评奖。

二是适时组建一批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对成立时间较长、有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2家社会中介组织,我们及时指导其建立了单独的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5家社会中介组织,已按“就地、就近”原则指导开始筹建联合党支部;暂不宜联合设立党支部的,其党员组织关系暂挂靠所在社区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对没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的社会中介组织,我们正在尝试从主管部门派出党建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建立党组织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高标准创办一个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按照先试点示范、再扩大推广的思路,我们选择全县规模最大的湖南德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县分所作为市县两级首批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从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党建阵地和制度建设及党内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规范、引导,两年间就顺利完成了创建目标。今年6月,该所被授予“常德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光荣称号,在全县社会中介组织中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四是积极探索一套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今年下半年,我们扩大了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范围,以德源会计师事务分所为重点启动了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计划从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功能、为党建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政治原则上把关、工作制度上落实、发挥作用上重视、具体事务上放手的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新格局、新机制。目前,已建立党员学习培训、民主评议、联系群众、廉政建设、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公开等11项制度。

二、*县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县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覆盖面难以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县社会中介组织规模普遍偏小,80%的单位员工数在10人以下,平均仅有从业人员6-7个,经营状况不理想,人员稳定性较差,管理分散、缺位的现象并存,旅游类中介组织甚至连相应主管部门都没有。在工作对象过于弱小、分散,依托工会、共青团开展党建工作也不现实的情况下,如何扩大党建工作在社会中介组织中的覆盖面,无疑是一大难题。

二是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在社会中介组织兴起和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了“助产婆”的作用。特别是第一批成长起来的社会中介组织,多从政府部门改制、脱钩而来,其从业人员特别是党员的管理大多沿用机关事业单位的传统模式,普遍存在党支部活动形式单调、用业务活动代替党内活动等问题。随着个人合伙、股分合作、跨县联建等多种形式社会中介组织的出现,传统的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是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的的影响力和渗透力难以持续增强。由于“现代产权制度”提出的时间还很短,“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远未深入人心,社会中介组织本身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还不统一,有的担心开展党建工作后会改变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或影响中介组织经营创收,因而对在本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支持、配合不够。同时,由于社会中介组织本身不姓“公”,其党组织对单位的人、财、物没有控制权,功能定位与中介组织的价

值取向有一个较长的磨合期,党员的个人诉求尚停留在求生存、保稳定的阶段,对如何保持自身先进性思考不多不深,从而制约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和影响力、渗透力的增强。

三、对加强和改进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除加大宣传力度之外,还要认真抓好三大环节:

一是加强和改善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党委应把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将社区党建工作、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考虑,动员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共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营造更优更宽松的大环境。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融合,个人、单位、党组织价值取向相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思路和规范性意见,努力增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时代感和生命力。要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及相应的办公室,吸收括组织、工商、民政、财政、司法、劳动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的社区党组织、行业协会参加,定期对全县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加大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力度。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全县还有4家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社会中介组织未建立党组织,党员仍分散在各自居住的社区过党组织生活,由此想到了建立部门联合办公制度的必要。今后可以考虑建立组织、工商、民政部门联合办公制度,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社会中介组织注册登记的申报事项,确保党务部门能及时了解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底子,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成立时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同时要建立实施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联络员、信息员制度,使党务部门能随时了解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动态特别是人员变动、员工心态、单位运行等情况,为及时建立或调整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提供决策依据。在党组织设置类型上,尽可能首选独立党支部模式,减少挂靠党支部数量,优先考虑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联合,在党员过少的同类社会中介组织中联合组建党支部;在党组织隶属关系上,尽可能将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交由行业协会或业务最相近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党建工作在社会中介组织中覆盖面难以扩大的难题,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中介组织的行政干预,淡化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行政色彩。

三是改进[本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党组织的活动方式要切合社会中介组织的特点,按照“灵活、务实、小型、多样”的原则进行设计,注重针对性、新颖性和实效性;活动内容要主题鲜明,尽可能符合社会中介组织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有利于增强员工的拼搏进取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有利于发挥党员的中流砥柱、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建活动为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所需要,为党员和其他员工所欢迎,为业主和其他管理者所理解和支持。可以考虑利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或电子网络等现代手段,在社会中介组织间开展互惠互利性质的合作活动,在互联网上开辟党员教育阵地,打破单位、地域、专业、时间等限制,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党员在实践性、互动性学习活动中提高,求得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双丰收。

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还需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出台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使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2.社会中介组织 篇二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逐步确立,政府已不可能为社会提供全部所需的公共物品,同时,市场也常常失灵。于是,作为连接政府、社会与市场桥梁和纽带的行业中介组织,其地位、功能和作用彰显重要。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行业中介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异化,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发挥。

同样,作为世界上陶瓷生产和出口最大的国家,我国陶瓷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不可或缺的地位,但我国却不是一个陶瓷强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发育不完善、功能异化、治理结构和机制缺失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行业中介组织未能有效地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未能充分发挥出自己应有的功能。因而,深刻理解陶瓷行业中介失灵的原因,研究其与政府的关系模式以及治理功能等问题,对于培育和发展行业中介组织,理清政府、社会和企业角色,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失灵的主要表现

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属于社会中介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以独立性为前提、以公益性为宗旨、以专业性为保证的的非营利性组织。然而,我国的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在这方面的定位却模糊,甚至错位。有的过多依赖政府,成为了“二政府”。有的背离了中介组织公益性的基本特征,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出现了严重的治理失灵,功能异化现象。

1.1 缺乏独立性,行政色彩重,依附性强

我国陶瓷行业中介组织主要是由政府机构改革转化而来,特别是陶瓷行业协会,绝大部分都是从因具有官方身份或背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行政职能,这就异化了它应是市场经济自身产物的性质,成了政府机关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的“职能部门”,许多中介组织借助政府的许可授权来开展自己的工作。

1.2 缺乏权威性

行业覆盖率(即中介组织单位会员数与本行业企业总数的比率)仍然不高,行业代表性不高,造成权威性不够。以景德镇陶瓷协会为例,拥有会员400多个,景德镇陶瓷企业大部分是中小民营陶瓷企业,达5000余家,因此大部分企业,特别是绝大部分民营企业,并未入会。协会在行业中的覆盖率太低,覆盖面过窄,且大型龙头企业少(在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全市只有陶瓷股份公司和江西省陶瓷陶瓷工业公司两家),意味着协会所能掌握的企业和行业的信息不充分,难以发挥综合性的协调功能,经济领域中行业协会的作用还很小。

1.3 缺乏充分的合法性

体制内生成的行业性中介组织,自立机制缺失,社会合法性不足;体制外生成的行业性中介组织,保障机制缺失,行政合法性不足,治理结构失衡,使得一些机构工作的展开一直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一些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即便其勉强具有的行政合法性也多是以牺牲自主权为代价换来的,可谓是得不偿失。

1.4 功能异化

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应该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指引下,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为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但是,行业中介组织在发展中出现了功能异化的现象,表现为:第一,陶瓷行业中介组织一般都是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创办的,集服务与管理功能于一身,是政府管理功能的补充。一些社会中介组织是政府为了营利才创办的,使得组织本身的出发点偏离了其原有的职能,成了政府赚钱的工具,大多数社会中介组织是从政府变相分离出来的“职能部门”,政府仍严格控制着这些社会中介组织,使其难以发挥“中介”作用;第二,目前在鼓励行业中介组织的发展时,更多的是强调行业协会对政府的辅助作用和保护国有企业的作用,而忽略了行业协会的生命之源乃行业内所有企业的共同利益。利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维持行政性垄断,反而会引起广大企业的反感和抵触。

1.5 市场竞争机制扭曲,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许多陶瓷行业中介组织与政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特殊关系,使得中介组织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竞争。比如有的利用某种垄断地位进行名目繁多的各种评比和认证活动,通过收取各种费用来追求自身的利益;有的在业务承担过程中,不顾社会中介组织内部承接业务的相关流程、规定,通过压低服务收费标准,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达到承接业务之目的;有的则是一味迎合委托人的不合理要求,不讲原则,有法不依;有的通过向客户提供虚假材料和认证,协助客户欺骗政府、社会而获取业务。

1.6 服务水平较低,形式单一

从国外看,行业中介组织能够为企业提供加工、储存、销售、采购、信用等多方面服务,并且在规范市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多数陶瓷行业中介组织仅停留在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开展业务培训等浅层次服务上,而且形式单一,行业规划、行业自律、争端协调、行业标准制定、行业政策拟定、反不正当竞争、产业损害调查和反倾销、反补贴应诉等功能发挥远远不足。例如,我国陶瓷行业的市场环境不够完善规范,存在品牌较弱、产品附加值过低、同质化、恶性竞争严重等问题,许多地方由于区域保护主义,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观念不强,力度不够,假冒现象极为严重。在陶瓷行业内有着这样的怪现象,即新产品问世,市场上就会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的产品出现,新产品设计的生命周期非常短。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对产品创新设计的积极性,同时也造成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大大降低企业的利润空间,不利于陶瓷行业的健康发展。然而面对这样的情况,行业中介组织受制于人才、资金、制度建设等多方面条件,在无序的陶业竞争面前显得束手无策,规范、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十分被动,协调管理功能远未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目前普遍还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

2 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失灵的原因分析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旧体制交替中容易形成制度化缺失甚至出现真空。由于目标出现偏离,再加上内外约束失范,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在外部治理机制(包括竞争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和内部治理机制(包括自立自主自律机制)上出现了治理失灵。究其原因,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

2.1 外部治理

2.1.1 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都围绕着市场运作而定位。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就是要理顺政府、中介组织和社会之间的职能分工,政府主要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优势,承担起宏观职能。近年来,虽然政府进行了行政改革但始终未能走出职能转变的困境。政府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还不少。政府某些部门的职能仍与中介组织的职能交叉,其深层次原因是政府难以割舍部门利益。

2.1.2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必须依法成立、依法运行,同时,也需要法律保护自身的利益,完善的法律体系为行业协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发展,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来规范其行为,但相对于完善的行业中介组织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第一,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的法律层次不高。就目前情况看,用来规范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主要依据都是一些行政条例和规定等。相对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相对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第二,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某些领域还无法可依,在中介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2.1.3 缺乏完善的外部监管机制

在组建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时先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查同意后才能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登记机关负责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行业协会的业务建设与运行机制建设,即所谓的双重管理体制。也就是说,中介组织要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也即上级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因此,在对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外部监管上,还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体制和统一协调的监管机构,存在多头管理的弊端。政府部门对行业中介组织所进行的严格管理和直接控制,不仅造成了行业中介组织独立性差、依赖性强的后果,更主要的是垄断了行业资源的支配权。垄断一方面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垄断的权利而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比如,有些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出现了登记机关(民政局)、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经贸委)和主管部门(瓷局)的三元管理模式,这种分散性导致行业中介组织重复交叉设置、缺乏合理布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行业封锁、部门垄断、行政割据等后果。

2.2 内部治理

2.2.1 行业自律机制不完善

自律性是中介组织的重要特征,而实现自律就要建立起完善的自律机制。由于目前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时间不长,市场运行的理念和规则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有关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也不完善,我国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内部普遍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对于中介组织的发展方向、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没有制定完善的行业管理规范和制度。如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制度不能有效落实,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从而导致其行为的不规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讲职业道德的问题十分突出,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起不到应有的积极作用,更无法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运行机制。陶瓷行业内,知识产权侵犯严重,市场行为不规范,价格不合理竞争,人才挖墙脚严重,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非法陶瓷展销比比皆是,严重破坏了行业的竞争秩序,影响行业的国际形象,阻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2.2 行业中介组织人才匮乏,影响服务质量

从国外的经验看,社会中介组织应该是专家集团,其主要执业人员是具有高学历并具有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由于社会中介组织产生的特殊原因,我国社会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改革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流来的人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偏低和专业人员比重少的问题,知识层次与智力型专业服务类中介组织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普遍缺乏从业人员执业认定资格与考核标准,致使行业协会工作严重缺乏生机和活力。许多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从而使得一些社会中介组织不顾社会效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影响了其服务质量。

3 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治理对策

3.1 政府层面

3.1.1 政府要树立全新的行政理念,改变政府职能

政府要主动逐渐撤出不应干涉的社会经济领域,主动构建和培育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制度。理顺政府与陶瓷行业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政府的职能要体现在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对国家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维持市场秩序,减少对经济发展的干预,角色定位由原来的控制者、参与者、操纵者变为指导者、监督者、裁判。对于陶瓷行业管理的职能以及社会监督等职能交由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去行使,政府职能部门集中精力提高宏观决策的水平和能力,行政体制改革要解决行政审批、许可权可以随意行使不受约束,政府官员特权问题,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新的政府权威和形象。

3.1.2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规范和约束社会中介组织执业行为

从陶瓷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关行业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或者贯彻执行不力,还有一些重要的领域仍属空白,如代理组织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范。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陶瓷行业中介组织整体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对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性质、职能、责任、权利等没有作出严格的界定,在市场准入、市场环境、市场秩序、市场监督等方面也没有法律可依。因此,必须逐步制定和完善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改变目前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制定或修订关于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建立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准入和退出制度。使中介组织合法化、规范化,按法律程序设立和运作、规范引导和监督,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不断提高中介组织服务质量和水平。

3.1.3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陶瓷行业中介组织仍处在起步阶段,培育与发展陶瓷行业中介组织关键在于扶持。目前陶瓷行业中介组织难有作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资金保障,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缴纳的会费和通过培训、咨询、办展览会等所得的服务性收入。这些资金来源渠道没有可靠的保障,会费总体数额又不多,又常常拖欠,只好采取以会养会、收取培训、咨询费等办法来艰难生存,对于行业事物爱莫能助。例如,广东省佛山市及其周边的珠三角边缘地区是我国最大的建筑陶瓷产区,云集了我国近七成的建陶产能,近年来,佛山也成为了陶瓷企业遭遇反倾销制裁最多的地区,2007年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佛山办事处筹备国内首家中小陶企反倾销应诉基金,基金来源以会员会费为主、财政资助为辅,此外还有社会捐助等,但是实际运作时,反倾销基金筹措非常困难,基金数量相当有限,因此,政府应给予行业中介组织经费方面必要的政策支持,建议出台相应的支持行业中介组织发展的免税政策,以使协会组织有条件、有能力开展更多的服务项目,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并和国际中介组织接轨。

3.2 行业中介组织层面

3.2.1 强化中介组织的自律、自主和自立机制

加强中介组织自身的组治建设,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用有为取得有位,靠自身的努力,发展与壮大协会。自律就是要保证全体会员行动的一致性,自主是指在委托和代理过程中不受利益集团的干扰和自我管理,自立主要是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的自身建设。只有加强行业中介组织的自主意识,自律地进行行业活动,形成一整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科学的运行机制,要发展成为与政府相脱离的、具有竞争性的、开放的组织,才能切实理顺和充实行业治理中各种委托代理职能,从而达到行业的优化治理。要制订和完善“陶瓷行业自律公约”,充分发挥陶瓷协会和陶瓷商会的作用,以更好地对陶瓷产业进行保护与引导,形成创新资源密集区域,创造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

3.2.2 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目前,陶瓷行业现有中介组织人才匾乏,缺少大批的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经验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我国是个陶瓷出口大国,缺少精通涉外法律法规和WTO规则的人才。因此,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使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要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的人力资源开发,健全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加强自我约束机制和完善激励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步伐。挖掘现有教源,依托各类社会教育机构培养人才,人才培养应立足于自身发展需要,更新从业人员知识结构,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其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中介组织的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3.2.3 找准定位,拓展新空间

第一,陶瓷行业中介组织要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与政府、企业的关系,自身定位准确,在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并逐步加强为会员服务的职能;第二,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外企将逐步进入我国,通过合资方式引进国外中介组织,既可以学到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提高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又可以弥补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结构不合理的缺陷,使我国的投资坏境日趋完善;第三,陶瓷行业是一个高能耗行业,而目前我国陶瓷工业的能源利用率与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发达国家的能源利用率一般高达50%以上,而我国仅为30%左右;在特种陶瓷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我国陶瓷行业显得尤为落后;在陶瓷原料专业化和标准化做得也远远不够。中介组织应针对这些紧迫的现状,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出谋划策,为企业排忧解难,充分发挥自己中介和服务作用。

参考文献

[1]林闽钢.我国行业性中介组织治理的公共政策[J].科学学研究,2005.(6)

[2]龚志文,郑四华.景德镇陶瓷行业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J].企业经济,2009(9)

[3]郭国庆.非营利组织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5-30

[4]戴维·奥斯本.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5]顾昕,王旭.从国家主义到法团主义[J].社会学研究,2005(2)

[6]卢汉龙.民间组织与社会治理[M].探索与争鸣,2006(5)

[7]Laster.M.Salamon,Helmut.K.Anheier.Global Civil Society:Dimensions of the Nonprofit Sector[M].U.S.A.: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Maryland,1999

3.社会中介组织 篇三

关键词:社会中介;存在问题;对策

一、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现状

目前的社会管理,虽然还突出了政府主导的行为特点,但现实中政府以外的管理主体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治理越来越体现为自治性、互助性、回应性、多元性、灵活性等特点。尤其是中介组织这种公共管理主体,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开始具有了独特地位和作用。

社会中介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按照一定的业务规则或程序为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组织。包括:资产、土地、工程等评估机构;工程监理机构;独立审计机构;法律、档案等服务机构;信息、技术、工程等咨询机构;检验、检测、公证、认证机构;工商登记、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境等代理机构;人才、职业、婚姻等介绍机构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组织等。社会中介组织不从属于政府, 政府也不能干预社会中介组织的活动, 以保持社会中介组织的中立性、公正性、权威性。社会中介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经济管理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当前我国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在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应规范自身权利运作,实现社会管理资源的有效整合,积极培育中介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确保中介组织规范、有序地健康发展。当前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官办色彩浓厚,缺乏独立性与自治性,不利于政社分开。我国社会中介组织本身是在政治、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扩大的大形势下产生的,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推动的结果,对政府部门的依附性较强。一方面政府创办了大批官办或半官半民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其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和补贴,使中介组织受其制约,缺乏自主权;另一方面,只有政府及其授权的机构才有资格成为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控制无所不在,社会中介组织在经济和社会资源分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对政府具有很大的依赖性,严重影响了社会中介组织的独立性与自治性。

2.社会诚信度低,存在信任危机。有些社会中介组织受利益驱动,不能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范的行为准则,明知客户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仍然给予办理手续,甚至与客户串通共同制假,违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客户的好处和额外利益。还有的社会中介组织服务水平低劣,采取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中介业务,破坏中介市场秩序,形成恶性竞争。有的中介组织利用合法身份为不法单位和个人大开方便之门,丧失原则,甚至为迎合领导的欢心,不顾国家法律和行业规范的规定,出具非法证明或办理手续,破坏了中介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中介组织的诚信度。

3.立法滞后,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缺乏规范度。目前,对一些重要的社会中介组织国家虽然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但还很不健全,还有一些重要的领域仍属空白。因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组织管理制度,使社会中介组织自律性查,行为不规范等现象比较严重,影响了中介组织的稳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不能遵章守法,大搞不正当竞争;经营不规范,排斥同行,谋取垄断利润;经营主体不规范,存在无照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经营,甚至滥用无资格人员上岗等。

4.条块分割、行业垄断使中介组织发展阻力较大。社会中介组织本应能够依靠自身的服务质量与信誉度开展公平竞争,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使得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竞争扭曲变形,演化成了挂靠单位之间的权力较量。有些社会中介组织的业务活动完全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的权力,而不是依靠市场,是依靠行业事务垄断,而不是依靠平等竞争。通过设立壁垒来圈占市场,垄断经营。社会中介组织构成了一个新的处于政府与企业、市场与社会之间的管理阶层。造成了新的政企不分的一系列负面效应和混乱局面。

5.规模、层次低,缺乏集中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中介组织虽已达到快速发展,规模、层次都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小政府、大中介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们仍然是强政府、弱中介,大政府、小中介。具体表现为低层次的热门中介组织、小作坊式的中介组织和大规模的市场占有率高的中介组织比较多,而高层次的技术、资本类中介组织比较少,从而导致社会中介组织结构不合理、规模小而分散、发展不平衡且综合竞争力不强等。

三、发展我国社会中介组织的对策

1.政府统一规划和指导, 理顺社会中介组织管理体制。

政府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应从重准入管理向重跟踪管理,从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从管制管理向扶持管理转变,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真正站在社会管理者的角度,理清中介组织的总体发展思路, 对其发展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指导。①政府应建立针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体系和评估指标,明确政府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等;②要强化行业协会的促进作用,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经济分析,规范市场等行为可依靠行业协会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使行业协会成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的主体。③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诚信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实行诚信级别评价、诚信公示、诚信奖惩等制度,建立诚信管理机制。④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制定统一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规划,引导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2.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的自身建设, 建立科学有效的中介组织自律性运行机制。

社会中介组织的核心环节是行业自律,只有建立和完善了自律机制,才能保证内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合法化,才能形成一整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①要建立对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相对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执业登记制度;②要完善社会中介组织的内部机制,建立和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强化财务控制和经济责任管理。③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和思想素质的培训,改善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 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职业行为。

3.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和加快政社分开

社会中介组织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助手和参谋,政府应积极扶持。应对社会中介组织准确定位,明确规范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证中介组织的独立性。按照小政府、大中介的管理模式,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机制,授权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社会管理服务事项,从机构形式组织制度和经费来源上割断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依赖、从属关系,使政府从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管好必须管的事务,抓好宏观管理。

4.加大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拓宽其经费来源渠道

对社会中介组织来说,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对其并未形成有力支持,即使在激励企业和个人对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捐赠方面,也未形成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局面。因此,为了加快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政府可利用税收杠杆,加大对向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捐款和捐助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减、免税的优惠力度,以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支持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同时政府可通过奖励、委托、授权、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人、财、物上加大扶持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的力度,推动社会中介组织的快速成长和发展。

作者简介:郭彦,女,1956年7月生,汉族,河南洛阳人,教授职称,主要从事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和进出口贸易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 13838852097E-mail: weizhang57@163.com

4.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四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社会中介组织10个,其中律师事务所类1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类1个,工程监理机构类1个,旅行社类1个,证券交易所类1个,广告公司类1个,其他类4个。现有从业人员49名,其中党员17名,占总数的近35。中介组织现均未设置党组织。在调查过程中,大多数中介组织的党员尤其是负责人对于建立党组织认识较高,有一定的要求。3名以上党员的中介组织有3家,其中2家未完全与原单位脱钩,处于似独立非独立的状态,不宜单独建立党组织。近期内将在已完全独立自主经营管理的安乡县伟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中介组织建立党组织的试点工作,目前已派出了2名党建工作联系员,着手进行此项工作。

二、主要问题

组织未完全独立。处在改革的关口,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将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得逐步摸索,稳步推进。目前现存的中介组织,有一部分是政府部门兴办的,派驻部分干部自主从事经营,这部分干部由原单位任命,业务由他们管,收入由他们分成。在全县10个社会中介组织中,有常德市旺城监理有限公司安乡监理所、安乡蓝田地价评估事务所、常德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安乡分公司、常德市金翼拍卖有限公司安乡业务联系处这4家属于此类情况,在工商局的注册性质是个体经营(股份合作),实际上还挂靠在原单位拿工资,占编制,与原单位未完全脱钩,看似独立实未独立。从而出现在中介组织没有开展党建活动,又没有参与原单位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发生,致使少数党员对自己身份正确看待不够。

党员有“空挂”现象。通过调查了解,在中介组织的17名党员从业人员中有5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其他党员有的是因为与原单位解除了关系,组织关系已转入社区,但无人问津;有的则是下岗分流,原单位党组织已解散,所以不得不自谋职业,自寻生路。由于他们都是有“身份”却没有归宿的“口袋党员”,其政治热情明显减退,对于党组织活动兴趣不浓,极个别党员是避而不见,有的召回去也只是点卯就走。从调查的情况看,有近15的党员从不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

党性观念一般化。在调查中,有3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中介组织的党员党性观念较强,有55的认为党员党性观念一般化,有12的则认为党性观念极为淡薄。在中介组织的党员队伍中真正从大中专院校直接应聘的对象只有2名,有的是离休后应聘的,有相当部分是工厂“优化”出来的“待业职工”,认为是靠自己的能力和社会关系进到中介组织的,原单位党组织对他们没有帮助,未以党员的标准去衡量自己。同时,认为现在是跟老板工作,只要与老板合作好就可以了,自己业绩好,老板给的工资就多,把个人经济利益的考虑放在了第一位,从而出现了党性观念一般化,组织纪律性不强的局面。

三、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稳妥建立中介组织党组织配套机制,使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进而不退”。

首先加大党组织建立力度。按照《党章》和中组部有关规定,对3名以上党员的中介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挂靠在原单位或所在社区党组织。其次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发展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入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侧重向管理人才、科技人才、优秀人才倾斜。再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点配套建立党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重大事项民主表决制度、党员联系员工制度等。

二是建立社区流动党员协同教育管理机制,使党员教育管理“活而不乱”。

在实际工作中,把社区党建与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既让流动党员按一定规则有序流动,又做到教育管理到位。逐步建立“双管”或“代管”机制,凡是持有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到哪里,党组织对党员的“近距离”教育管理就跟到哪里。工商、民政在对中介组织注册登记时,要对党员建立档案,进行特殊管理。原所属党组织要与流动地党组织密切联系,认真审核流动党员在流动地的鉴定和证明。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登记和年检时,要同步做好党员登记工作。

三是建立中介组织党员作用发挥的有效激励机制,使党员积极性“久而不懈”。

对于中介组织党员,必须认识到必要利益是与积极性紧密相连的,要建立“付出与利益”挂钩的机制,调动发挥其积极性。组织上要在政治权利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比如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综合素质高的中介组织党员,可以按比例给他们分配党代表、人大代表指标,让他们代表中介一线参政议政,感受党组织的关心。另外,政府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方面,可以采纳会计事务所、地价评估事务所建议,引导其献计献策。

四是建立务实的中介组织党内活动机制,使党员活动“实而不虚”。

5.社会中介组织 篇五

一.(共75题,共150分)

1.城市中介组织的活动是在政府与()之间提供中介服务。(2分)

A.城市各构成主体

B.妇女联合会

C.残疾人联合会

D.共青团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城市中介组织的功能()。(2分)

A.凝聚功能

B.参与功能

C.营利功能

D.监督功能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3.托马斯·潘恩在其哪一本著作中明确划分了公民社会和国家()。A.《法哲学原理》

B.《政治学》

C.《公共关系》

D.《人权》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4.古典公民社会理论的代表人物是()。(2分)

A.黑格尔

B.亚里士多德

C.托克维尔

D.怀特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5.城市中介组织最重要的资产是()。(2分)

A.资金

B.信誉

C.人员

D.工作环境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6.城市中介组织是()的产物。(2分)

A.集体经济

2分)(B.私人经济

C.计划经济

D.市场经济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7.政府管理部门为了增强城市中介组织的活力,不应采取以下哪种方式()。(2分)

A.政策服务

B.业务参与服务

C.引导服务

D.宣传服务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8.市场化原则是让城市中介组织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减少对()依赖程度。A.企业

B.社会

C.个人

D.政府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9.城市中介组织结构“去中心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2分)

A.信息技术的应用

B.文化手段的发挥

C.产业结构的升级

D.法律法规的完善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10.技术环境的基本要素不包括()。(2分)

A.经验技术

B.外包技术

C.实体技术

D.知识技术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11.城市中介组织风险管理是指在蕴涵着风险和契机的环境中演绎成功的()。A.行为准则

B.动态准则

C.营利准则

D.法制准则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2分)2分)

((1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城市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原则()。(2分)

A.制度原则

B.主动原则

C.系统原则

D.独立性与开放性原则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13.政府部门要与城市中介组织进行互动,下列哪种方式是错误的互动方式()(2分)

A.单向的信息传递

B.政府定期发放有关文件

C.政府对中介组织进行审查登记

D.不定期举行座谈会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14.政府对城市中介组织的外部监督权威性依据缺乏,其主要原因在于()。(2分)

A.公信力缺失

B.法律政策缺失

C.资金缺失

D.人员缺失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15.城市中介组织服务的()导致监督主体和监督机制缺位。(2分)

A.间接性

B.动态性

C.营利性

D.制度性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16.当前我国绩效评估所采用的最广泛的评估方法是()。(2分)

A.人力资源分析

B.资料来源分析

C.成本效益分析

D.社会认可分析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17.发达国家对城市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对组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对()的监督管理。(2分)

A.发展方向

B.组织制度

C.税收财务

D.组织人员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18.微观咨询中介机构不包括()。(2分)

A.工程咨询机构

B.政策制定机构

C.科技咨询机构

D.管理咨询机构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19.咨询中介机构的咨询服务价格主要受咨询成本.咨询难度.咨询可能可客户带来的效益以及()的影响。(2分)

A.咨询者的声望

B.咨询要求

C.咨询可行性

D.咨询时间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20.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的职能侧重于()。(2分)

A.经济职能

B.监督职能

C.计划职能

D.专政职能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21.我国城市中介组织主要来源于以下那几种途径()。(2分)

A.政府机构改革转化

B.大学毕业生毕业建立

C.城市市场主体自发产生

D.国有企业职能部门转变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C,D

22.下列组织中属于社会运行监督组织的有()。(2分)

A.律师事务所

B.会计师事务所

C.审计师事务所

D.税务事务所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B,C,D

23.城市社区中介组织的特征包括()(2分)

A.官方性

B.群众性

C.非营利性

D.志愿性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C,D

24.城市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中对项目产品和服务的评估主要包括()。(2分)

A.底层因素评估

B.经济因素评估

C.技术因素评估

D.社会因素评估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C,D

25.理查德?鲁梅特提出了用于战略评价的标准,其中包括()(2分)

A.一致

B.高效

C.协调

D.可行

E.优越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C,D,E

26.下列哪一项属于经营性中介组织()。(2分)

A.工商联

B.律师事务所

C.社科联

D.工程院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27.下列哪一项属于非经营性中介组织()。(2分)

A.行业协会

B.会计师事务所

C.人才交流中心

D.拍卖行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28.()是公民社会最核心的特征。(2分)

A.公民个体权利

B.社会利益

C.企业利益

D.政府权利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29.《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的()。(2分)

A.传播自由

B.媒体自由

C.结社自由

D.营利自由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30.《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颁布时间为()。(2分)

A.1995年

B..1993年

C..2000年

D..1997年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时间为()。(2分)

A..2003年

B..2001年

C..1996年

D..1994年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32.城市中介组织的科学化管理原则不包括()。(2分)

A.政府调控

B.合理布局

C.科学管理

D.人员精干化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3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城市中介组织的管理原则()。(2分)

A.良性互动原则

B.动态调控原则

C.营利最大化原则

D.法制化原则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34.狭义的“全球化”指的是从()走向国际社会的进程。(2分)

A.孤立地域国家

B.集体社会

C.发展中国家

D.发达国家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35.我国城市中介组织发展的必然性不包括()。(2分)

A.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

B.制约政府公共权力、推动政治民主化的需要

C.民众生活的需要

D.实现市场经济横向联合的需要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36.为市场活动提供咨询、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是()(2分)

A.技术交易所

B.质量检测中心

C.业主委员会

D.计量检测中心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37.当前,全世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是()。(2分)

A.中国

B.埃塞俄比亚

C.朝鲜

D.美国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38.我国城市中介组织的发展历程不包括()。(2分)

A.初创阶段

B.突破阶段

C.加速发展阶段

D.放缓阶段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39.城市中介组织风险管理过程的首要步骤是()。(2分)

A.风险评估

B.风险监控

C.风险处理

D.风险识别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40.合伙分担风险又被称为()。(2分)

A.回避风险

B.转移风险

C.评估风险

D.协调风险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41.下列不属于当前城市中介组织在WTO框架下采取的管理的对策是()。(2分)

A.加强网络办公

B.政中分离

C.建立中介组织的自律机制

D.建立“平台管理机制”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42.政府在对城市中介组织监督机制中应发挥其()作用。(2分)

A.计划性

B.合作性

C.主导性

D.规范性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43.加强政府对城市中介组织的监管不应采用以下哪一种手段()。(2分)

A.完善内部规范体系

B.加大对其税收力度

C.强化财务收支监管

D.强化主要干部监管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44.水泥行业协会属于()中介组织。(2分)

A.咨询型

B.城市行业自律型

C.合作型

D.城市社区型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45.城市行业自律型组织的设立应符合合法性、代表性以及()。(2分)

A.行动性

B.游说性

C.营利性

D.非营利性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46.对城市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薄弱主要体现在()。(2分)

A.新闻舆论监督不足

B.公众监督意识薄弱

C.法律法规欠缺

D.社会组织和评估机构发展滞后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B,D

47.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要做到()。(2分)

A.政府和市场职能分开

B.政府和企业职能分开

C.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分开

D.政府和社会职能分开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B,C,D

48.我国评估、评级中介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哪几类()。(2分)

A.资产评估

B.房地产评估

C.代理评估

D.证劵评估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C,D

49.公民社会里独立自主的中介组织可以分为以下哪几类()。(2分)

A.政治性组织

B.经济性组织

C.农民组织

D.民间自愿组织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C,D

50.美国中介组织的主要特点包括()(2分)

A.正规性

B.非政府性

C.非政治性

D.公益性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B,C,D

51.广告公司属于哪一类中介组织()。(2分)

A.交易类中介组织

B.咨询类中介组织

C.代理类中介组织

D.经纪类中介组织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52.人才交流中心属于哪一类中介组织()。(2分)A.验证类中介组织

B.职业介绍类中介组织

C.社区服务类中介组织

D.协同类中介组织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5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公民社会里的经济性组织()。A.产业联合会

B.政府

C.工会

D.企业家协会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54.公民自发性联合社团属于()。(2分)

A.压力集团

B.媒体传播机构

C.政府机构

D.民间自愿组织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55.下列不是中介组织的是()。(2分)

A.法律事务所

B.资产评估协会

2分)

(C.商标事务所

D.发展改革委员会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56.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业自律性中介组织的业务范畴()。(2分)

A.协调行业内部关系

B.组织商品交易活动

C.制定市场宏观调控

D.开展行业检查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57.城市中介组织的建立促进了()的形成。(2分)

A.私有企业

B.自律性社会

C.计划性社会

D.国有企业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58.在计划经济体制下,()(2分)

A.行政组织只能在有限范围内干预社会

B.要求打破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强烈干预

C.行政组织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干预社会

D.促成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城市中介组织的形成与发展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59.政府职能转变应降低(),提高社会质量。(2分)

A.管理成本

B.利益收益

C.资金支持

D.政策扶持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60.在城市中介组织发展过程中,应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下列哪一选项对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的角色定位错误()。(2分)

A.干预者

B.导向者

C.培育者

D.监督者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61.政府对城市中介组织应从直接管理、忽视监督,转变为()。(2分)

A.法制规范、加强监督

B.动态调控、加强监督

C.开放限制、加强监督

D.技术指导、加强监督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62.()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新一轮的高涨时期,与之相适应的对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也愈加迫切。(2分)

A.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

B.中共十一届三种全会

C.中共十五大

D.中共十六大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63.公共管理是一种旨在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利对公共事物施加管理的()。(2分)

A.经济活动

B.政治活动

C.社会活动

D.企业活动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64.城市中介组织风险评估的内容不包括()。(2分)

A.社会因素评估

B.政府因素评估

C.经济因素评估

D.技术因素评估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65.城市中介组织项目实施过程的主要任务不包括()。(2分)

A.管理项目

B.执行项目计划

C.项目验收

D.监控项目计划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C

66.城市中介组织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作用,可以造就()的运行模式。(2分)

A.强政府弱社会

B.强政府强社会

C.弱政府弱社会

D.弱政府强社会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67.为使城市中介组织自身健康快速发展,实施监管部门应做到监督内容多样化、监督程序规范化以及()。(2分)

A.监督客体多样化

B.监督体制多元化

C.监督程序复杂化

D.监督主体多元化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D

68.著名的“看门狗”组织是下列选项中哪一国家的()。(2分)

A.美国

B.德国

C.意大利

D.希腊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6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城市行业自律型中介组织的职能()。(2分)

A.政策制定

B.游说

C.参与国际交流

D.自律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

70.美国国际调查业组合网的英文简称是()。(2分)

A.ICCA

B..INRA

C..ICBA

D..IDED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

71.理顺政府与城市中介组织的关系时,应保证城市中介组织的哪些特性()。

A.评估性

B.独立性

2分)

C.中介性

D.社会性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C

72.城市中介组织管理中可以采取哪几种激励手段来激励员工工作()。(2分)

A.情感激励

B.目标激励

C.精神激励

D.物质激励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A,B,C,D

73.城市中介组织管理中社区服务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属性()。(2分)

A.情感性

B.福利性

C.社会性

D.群众性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C,D

74.发达国家城市中介组织成立登记程序主要包括()。(2分)

A.监督登记

B.成立登记

C.减免税登记

D.法律登记

★检查答案标准答案:B,C

75.城市中介组织根据其目的性分类,可分为()。(2分)

A.社团性中介组织

B.经营性中介组织

C.非经营性中介组织

D.企业性中介组织

6.中介组织 篇六

Stigler指出买卖双方搜寻的无效率必然产生对分工专业化的需求 , Spulber从实证角度估算出当前美国大约 1/ 4的 G DP都是中介活动的贡献。根据诺斯等对于1870年-1970年美国经济中与交易有关部门规模的估量 , 20 世纪后期美国经济中银行、保险、金融、批发、零售等与交易相关的行业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高达 45 % , 而在一个世纪前这个量只有 25 %。另一方面 , 在市场交易中 , 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缺失也使经济面临着巨大的损失 , 2000年 , 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组织专家对全国上万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调研 , 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导致损失约 6000 亿元 , 无效成本至少为 G DP的10 %~20 % , 中国 G DP每年因此至少减少 2 个百分点。

中介组织在解决信息不对称 , 强化信用体系 , 节约交易成本特别是信息搜寻成本有其特有的优势。本文将从分工细化的角度出发 , 讨论中介组织是如何节约交易费用和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

中介组织也叫市场中介组织, 一般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 , 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 , 或者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

住宅中介服务市场是指为促进住宅商品顺畅流通而提供的诸如投资开发咨询、价格评估、住宅转让、租赁、置换代理服务、住宅经纪以及信息传递等服务活动,是一种消费者授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一定的决策权利,并依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报酬所形成的服务市场

这在合同上就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消费者是委托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代理人,其中消费者指开发商和作为自然人的消费个人。依据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委托代理关系有如下三种:咨询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代理关系,经纪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代理关系,估价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代理关系

经济中介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大生产过程中产业分工细化的结果。在工业化最初阶段的竞争性市场体系中 ,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将其一定规模的交易专业化时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 ,对中介服务产生了需求 ,经济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因此 ,实物经济部门产业分工细化为中介组织的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 ,而中介组织的规范化发展又推动了经济增长 ,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中的产业分工细化。

科斯 ,指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分工是企业出现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市场和企业是组织分工两种方式 ,当企业的交易成本低于市场的交易成本时企业出现 ,即两种方式交易成本的差别是企业出现的原因 ,企业规模的扩大受制于企业内部管理费用的上升。张五常 ,指出当中间产品的交易成本高于用来生产此种中间产品的劳动交易成本时 ,企业将自己生产中间产品 ,企业的出现不是用非市场方式代替市场方式 ,而是以劳动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 ,张五常关于企业起源的理论向前推进了科斯理论。在产业分工细化过程中 ,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装备生产所需的所有设备 ,而是向外购买中间产品。显然 ,外购中间产品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分主好处被产业链上的企业分享 ,什么制度安排能降低产业链提供中间产品的交易成本

呢显然 ,科斯和张五常没有提供现成的答案。

经济中介产生于产业分工的细化节约了产业链不同环节衔节点的中间产品的交易成本经济中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的演化过程。研究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发现实物部门的发展伴随金融中介的产生与发展。金融中介的建立需要花费大量的沉没成本 ,只有当实物部门的经济增长达到瓶颈水平并能负担该沉没成本时金融中介才能产生 ,金融中介在实物部门的增长中起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与金融中介的产生与发展类似 ,随企业内部分工的发展和产业分工的细化 ,企业不再生产所有中间产品 ,交由专业化企业承担 ,经济中介从企业内部和产业分工中内生 ,产业分工越细经济中介的种类越多。企业内部及产业分工形式由专业化决策内生决定 ,下面运用分工和企业理论解释经济中介从企业内部分工和产业分工细化中内生的原因。

7.论市场中介组织的经济法监管 篇七

中国首部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的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其第3条将市场中介组织分为鉴证类、代理类和信息技术类, 并对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了具体列举, 这与财政部等部门于1999年12月12日公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相一致。同时, 该地方性法规明确将市场中介组织定性为营利性组织, 这就将一些具有扶贫、慈善、互助性质的中介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区别开来。所以, 这里的市场中介组织指依法成立的, 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向社会提供鉴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服务的营利性组织。虽然市场中介组织具有营利性, 但其和一般的营利性市场主体又有所不同, 其又有公益性的一面, 尤其是诸如仲裁、检验、认证、公证类的市场中介组织, 他们提供的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所以要区别对待市场中介组织和一般的市场主体。

市场经济活动是个复杂的系统, 这个经济系统的良好、高效运行需要一系列主体参与其中, 政府、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是必不可少的主体, 同时介于政府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市场中介组织也是不可或缺的市场主体。市场中介组织所提供的公证、代理、信息服务对于减少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 政府也应从原来的全能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 政府不再过多参与经济活动, 而是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和调控。政府监管和调控市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媒介就是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组织能在政府和经营者之间发挥沟通协调作用, 一方面中介组织能够向政府提供相关经营者的信息, 另一方面中介组织能够使政府的法律、政策得到实施与落实。

二、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现实问题

1.市场中介组织不独立。中国的不少市场中介组织脱胎于政府部门, 是政府改革过程中政府职能下放的产物, 因此其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些市场中介组织甚至在名义上是政府的下属机构, 人员编制、财产都不独立, 也正因此被人们称为“二政府”, 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提供市场中介服务。政府依托市场中介组织谋取部门利益、搞权力寻租, 滋生了严重的腐败问题;市场中介组织依靠政府进行部门封锁、条块分割、限定交易等不正当竞争, 扰乱了市场秩序。

2.市场中介组织不公正、不诚信。因为社会缺乏信用制度体系, 没有建立完备的个人诚信档案, 市场中介组织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往往唯利是图, 唯客户需求为追求, 不惜出具虚假的法律文书、会计报告、评估报告、假认证等等, 完全丧失了市场中介组织的中立性立场, 也导致了不公正、不诚信的结果。

3.市场中介组织准入门槛低、竞争无序。很多市场中介组织缺乏经营的条件, 没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 没有相应的资质。准入门槛低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如一些根本不具备服务条件的中介组织以廉价的收费吸引客户, 却根本不能提供具有公信力的鉴证类服务或者高质量的代理、咨询服务, 这将会发生严重的“拙币驱逐良币”的后果[1]。

4.市场中介组织缺乏自律。市场中介组织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应该实现行业自律, 但是中国的很多市场中介组织没有自律性组织, 原因在于中国的自律性组织分为体制内生成和体制外生成, 体制内生成的行业自律性组织脱胎于行业主管部门, 常常是主管部门安排卸任人员或冗余人员的容器, 这样的自律性组织天然缺乏对其成员的父爱式关怀;体制外生成的自律性组织一般以行业协会的面目出现, 而行业协会在中国的成立门槛要求高, 要求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 如果无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则行业协会无法成立, 即便有行业主管部门, 也可能因为其会员达不到相应的数量要求而不予登记成立[2], 这样就导致体制外生成的行业协会数量有限, 难以实现行业自律。

5.缺乏综合性的管理立法。立法方面, 中国在市场中介组织方面无基本的、综合性的管理立法, 导致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与政府的关系理不顺, 主管部门的监管也缺乏明确的依据。政出多门, 多头管理, 管理上的“越位”与监管上的“缺位”并存[3], 中介组织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

三、市场中介组织的经济法监管

(一) 确认其经济法主体地位

在“国家 (政府) —市场”二元框架的视野中, 国家和市场被作为对立对等的、非此即彼的两个极端, 在经济体系运行中, 当政府失灵时, 靠市场机制弥补, 当市场失灵时, 靠国家干预弥补[4]。但市场难以弥补的政府缺陷和政府难以弥补的市场缺陷仍然存在, 而社会中间层主体则既履行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某些职能, 也替代了原来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双重缺陷。正因为此,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小政府—大社会”格局中普遍形成了“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的三层框架[4]。其中的社会中间层主体包括这里的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凭借其中介性、公共性和民间性的优势, 拓宽市场主体的选择空间, 同时参与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以提高政府干预的质量。因此, 确认市场中介组织的经济法主体地位意义重大, 这关乎经济法的实施范围问题。市场中介组织作为经济法的主体, 就要接受经济法的监管, 经济法的所设定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竞争制度、宏观调控制度都将对市场中介组织发生作用, 而不是任其游走于经济法之外。

鉴于中国目前的现实, 确认市场中介组织的经济法主体地位, 还要求政府将其自身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性、中介性、公益性等职能区分开来, 使中介组织真正独立于政府部门。这就要求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完全脱钩, 包括人员脱钩、资产脱钩、财务脱钩等, 减少对市场中介组织的行政干预, 让市场中介组织还原其民间性的本来面目, 独立自主地发挥作用,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 使其真正成为公正独立、规范运作的自律性组织。《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第12条就规定, “中介组织不得隶属国家机关或者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不得与国家机关或者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组织中兼职。”

(二) 统一审批机构, 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

当前的很多市场中介组织由行政主管机关从自身利益出发而审批设立, 比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土地部门都有自己的资产评估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由审计、国有资产、财政等部门审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由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批;信息咨询机构由统计、科技、教育等部门审批。多头审批必然带来重复审批、重叠设置, 而且政府部门受经济利益的驱动, 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把本地区的社会中介业务划给其下属的中介组织, 加剧了中介市场的条块分割, 从而导致市场中介服务秩序混乱[5]。针对这种情况, 应当统一具有相同服务功能的市场中介组织的审批机构, 如统一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资产评估机构, 防止业务分割现象, 促进市场中介组织提供公正服务, 而不是与相关利益部门相勾结。

市场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要体现公正、公信。地位独立是公正的前提条件, 但不是充分条件, 如果市场中介组织没有相应素质的工作人员, 没有相应完善的配套设备, 如何提供公正、公信的服务?所谓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所以必须提高市场中介组织的准入门槛。这就要求提高市场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的素质, 实行执业资格证制度, 并区分具体行业对从业人员的数量等进行规定。对执业所需要的设备条件也要严格监管, 以确保一些行业如认证、质检组织具备基本的执业条件, 并根据具体条件对其设定资质等级。

(三) 对其行为进行经济法规制

1. 规制的依据。

在中国,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广告法》等为代表的经济法, 明确将经营者作为其调整的主体, 有些法律甚至在条文中明确界定了经营者的概念, 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 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 (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 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该法规制的经营者具有营利性特征, 如何解释营利性, 直接决定某一主体是否为经营者, 进而决定该法能否适用。在实践中有些市场中介组织被登记为非营利性组织, 有些则被登记为营利性组织, 这样就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其对非营利性中介组织不适用, 对其所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能进行规制。根据李友根教授在《论经济法视野中的经营者》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 2007年第3期) 一文的精辟、透彻的分析和论述可以知道, 营利性应有两层不同的含义, 第一层强调从市场交易中获得对价, 第二层强调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商法上的营利性, 包含有这两层含义, 并且更强调将盈余分配给投资者或成员。经济法上的营利性, 应只包含第一层的含义即从市场获得对价, 而不考虑盈余分配。这种理解就容易将市场中介组织界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经营者进而接受该法的规制, 因为即便是被登记为非营利性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提供中介性服务时, 都要获得服务对价。也许立法者为了避免在《反垄断法》的实施中出现类似问题, 就在《反垄断法》第12条规定, “本法所称经营者, 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反垄断法》剔除了对经营者的营利性要求, 这将使该法在适用主体方面没有什么障碍。而《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则做出了另外一种变通, 该条例第3条明确地将市场中介组织界定为营利性组织, 这也扫除了《反不正竞争法》等法律对市场中介组织进行规制的障碍。

如此, 则市场中介组织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不得实施该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 诋毁他人的服务以招揽业务的行为, 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的行为,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虚假宣传的行为, 串通招投标的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 指定交易行为等。市场中介组织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的规定, 对其服务如实宣传, 不做虚假广告;如有欺诈应当对消费者进行双倍赔偿。根据《价格法》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定价标准要统一、公开, 中介组织不得自行定价, 更不得在政府定价之外乱收费;对评估、代理、认证、招标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要使市场形成中介服务价格, 就要冲破中介市场的部门分割界限,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中介市场体系, 规范市场行为, 逐步放开中介收费。

2. 规制的主体。

目前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即审批和监管由同一个部门进行, 缺乏监督和制衡。就上述经济法实施的监管主体而言, 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服务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监管, 垄断行为由反垄断执法机构监管, 如何协调这些部门之间的监管就非常重要。辽宁省的做法是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建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 及时沟通和公布中介组织设立、变更、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许可证、降低或者取消资质等信息。这样的做法能够使监管部门的信息实现共享, 更好地实现监管目标, 值得借鉴和推广。

除了行政机关的监管, 行业协会的监管也很重要, 行业协会作为市场中介组织的自律性组织, 具有专业性、民间性、自律性, 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和亲和力, 可以作为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6]。其可以运用一种组织化的程序, 利用惩罚性的制约措施, 避免市场中介组织的机会主义行为, 又由于行业协会的协调成本, 在任何意义上都要小于政府的管制成本, 所以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监管有着天然的优势。通常行业协会监管权的获得首先是行业协会章程、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自律公约[7]。同时,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的授权也是其获得监管权的依据。作为行业协会的会员要遵守章程、行业道德规范和自律公约, 违反者将被惩罚、公告, 违规严重的将有可能被除名, 并可能要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所以行业协会的会员能更好地遵守行约行规。当然行业协会也有其内生的弊端。行业协会的行为天然地接近于联合行为, 内在地蕴涵着不正当竞争、垄断风险。特别是, 当特定行业的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 行业协会往往会为维护其成员的利益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行业协会天然具有的限制竞争的自利性暴露无遗[8]。行业协会限制竞争的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交易对手为目标的消除行业内部相互竞争的联合一致行动;另一类则是以排挤某一竞争对手为目标的联合抵制行为[9]。所以, 行业协会可以作为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主体, 但同时也是被监管的对象, 也要接受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制。

(四) 赋予经济法责任

根据张守文教授在《经济法责任理论之拓补》 (中国法学, 2003年第4期) 一文的分析, 经济法责任可以分为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惩罚性责任中的某些措施与传统的形式不同, 其中, 资格减免、信用减免等都很特殊。具体到市场中介组织, 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要赋予一定的责任, 否则就起不到监管的效果。责任的类型主要有这三种:信誉罚、资格罚、经济责任。

对市场中介组织进行监管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信誉管理。将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信誉与市场准入、资质等级、执业资格挂钩, 一旦有失信行为, 则会面临信誉降级、资格减免的惩罚, 进而会失去各种机会。加拿大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加拿大有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 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都十分珍惜自己的信誉[10]。中国应尽快建立完善统一的个人诚信系统, 使行政管理依据信用记录, 实施对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奖励、惩戒、进入或退出管理。另外, 对于违反规定的市场中介组织要视情节决定降低其资质等级。

对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经济责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 一种是行政罚款, 另一种是经济赔偿责任。从实践看, 行政处罚的效果并不理想, 原因在于现有行政处罚的数额不高, 违法成本低, 所以应提高行政处罚的数额, 提高其违法的成本, 同时应该依据中介组织参与违规违法行为对国家、单位集体或者个人造成的损失情况, 由负有责任的中介组织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促使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客观、公正的服务。

摘要:市场中介组织所提供的公证、代理、信息服务对于减少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缺乏综合性管理立法的情况下, 将市场中介组织定位为经济法主体, 适用经济法的原理和既有的经济法律对其进行监管, 对规范中介市场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市场中介组织,经济法主体,监管

参考文献

[1]谭继存.认证认可类市场中介组织建设问题分析及运行机制的优化[J].山东社会科学, 2005, (10) :134.

[2]李玉娟.中国行业协会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路径[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10, (5) :36.

[3]张利生, 吴兴军.中国中介组织发展与监管的理性思考[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04, (4) :100.

[4]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2:274-502.

[5]王卉.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发展问题初探[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8, (9) :12.

[6]孙天承, 董新凯.行业协会与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 (7) :88.

[7]陈承堂.论行业自律[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6, (1) :85.

[8]汪莉.论行业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J].法学评论, 2006, (1) :67.

[9]徐士英.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调整[J].法学, 2007, (12) :29.

8.社会中介组织 篇八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重塑国家和社会间的权力关系,实现政府逐步放权于人民,强化社会权力和自治能力,从而实现管理的高效。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就是要理顺政府、中介组织和社会之间的职能分工,政府主要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优势,承担起宏观职能;中介组织承担起政府与社会联结桥梁的职能;市场因其利益性和高效性特点,来具体完成各项微观经济职能。

1.政府向社会分化职能需社会中介组织做为平台。为了适应现代经济体制,政府职能提出了与传统职能不同的举措:现代政府职能以间接管理、宏观管理为主和具有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的特征出发,从而,产生了新的经济机制,这种新的机制需要政府向社会分化职能。而原来由政府承担这部分职能,则需社会中一定的平台和媒介来分配,从而保证这部分职能的顺利完成。社会中介就适应了社会职能的选择。

政府在进行职能分化时,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社会中介组织,另一个是市场。政府职能转变一度走入了误区:片面强调政企分开,还职能于市场,形成市场独立操纵经济市场,运行经济机制。随着职能的不断更新,又出现了新的难题,这就是市场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市场机制的优点是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把“经济人”的理性利己行为转变为利他行为,自动实施供求调节,实现经济运行的供求均衡和资源配置的优先。在私人经济领域,市场机制的优点可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但是在公共领域,市场机制的滞后性就流露出来了,造成经济领域的严重失控,它不可能控制经济活动,因为它是一种针对问题进行反应,从而作出相应调节的机制;宏观经济的波动问题和自身的垄断趋势也使市场机制无能为力。基于市场难以承担这些职能,便需要一种介于政府和市场即公共与私人之间的组织来分担这些职能,这就引起了中介组织的出台。

2.政府向市场分化职能也需社会中介组织作为平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发展和改革的顺利实现,有赖于市场体制的规范和健全。因此,市场要担负起组织经济活动,顺利完成其应担负的职能。在以往的经济和社会体系中,政府往往亲自组织具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运行。这种政府作为市场经济活动和运行主体的状况,并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社会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力量是当前的发展趋势,因此政府有必要向市场分化职能,政企分开,权力下放就是其具体表现。

要想建立政府、社会、市场相互协调的运作体系,政府的活动就应该以宏观监督为主,而不是具体管理经济活动,其手段一般采取间接管理手段,因此具体直接的管理经济活动的职能理所当然由市场来承担。依据价值观念的要求,通过供求信息和价格、竞争、信贷等经济条件,来组织、协调经济运行。政府向市场分化职能是成功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从而使政府职能真正转入“宏观监督、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统筹分配”的轨道。

3.中介组织首先是为社会、政府、市场提供诸如信息、咨询等各种服务。它可以为政府的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咨询,为发展规划、政策、发展方针提供建议和参考,适应政府的职能转变。对于市场来说,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企业的投入产出活动将摆脱对政府的依赖而独立自主的进行,那么政府的宏观调控则通过中介组织对市场进行规范和引导。中介组织向企业提供信息、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使其提高经营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步伐。

4.政府向市场和中介组织分化职能,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法治和民主的社会是现代经济和政治体制下的要求,政府高效管理需要其民主基础来支持,从而形成政府管理的民主参与机制,使政府行为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中介组织推动着社会的治理能力从“不能”向“可能”和“能够” 的状态转变,并促使现代民主政治时代公民能力及“市民社会”的政治成熟,利于政府行政体系的稳定发展。

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过程

在社会体制转型时期,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二者呈现出一种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的关系,任何一方面都不是单独进行的。要使行政体制改革取得进步,需要的是二者共同发展。政府职能转变需中介组织来调节,这是因为中介组织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土壤,若背离中介平台,那么易出现权力失控,而权力失控的出现则会使行政体制改革重新走入恶性循环,重蹈覆辙。

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由中介组织来作为承接物,这是由中介组织的性质决定的。它处于政府与社会之间,既不是非赢利的政府,又不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市场。政府向社会分化职能必须由中介组织作为媒介和载体,向市场分化职能又需中介组织作为中介将二者联结起来,这两个作用缺一不可。

政府向社会分化职能若没有中介组织来承接,那么政府与市场之间就会缺少联结的纽带和桥梁,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具体经济活动的联结会出现断层,也就是权力真空在中层出现。权力必须由合适的权力主体来行使是权力发挥作用的前提。因为权力真空缺少合适的权力主体来弥补,由于权力的被追逐性必然会导致权力的向上或向下移动,向上移动又会归于政府,走回老路;向下移动,则会放于市场,而市场的利益性会使这些权力发生变质,权力异化在行政体制转型中往往由此产生,这种市场原则进入公共领域的情况会导致社会转型期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的出现。

政府向市场分化的职能必须以中介组织为平台,这是中介组织的实质所在。中介组织有服务、监督、沟通、公证的职能,能够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使社会规范化得到政府行为规范化的有力支持,同时行政管理体系的稳定、参与社会的实现和稳定也需中介组织的支持与促进。中介组织可以为政府决策与市场活动提供服务,为二者提供沟通,同时监督其各种行为,从而制约其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行为,保持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真正实现政府与社会合作模式的建立。

政府职能转变是社会中介平台发展壮大的理论基础

1.自控原则。中介组织的自主性决定必须遵循此项原则。中介组织是社会活动中的独立实体,它与市场一样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独立行使其职权。实现此项原则必然需要政府权利的下放。

2.代控原则。当前由于中介组织正处于其发展阶段,不健全和不完善之处当然存在。基于此,本应由中介组织承担的一部分职能由于受中介组织发展状况的限制,若由中介组织行使,必然会造成管理的混乱,甚至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这部分事务暂由政府代理。随着中介组织的不断健全完善,逐渐向中介组织转化这部分职能,这样才符合动态原则,使收益最优,而损失最小。

3.共控原则。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目前遵循此项原则。政府与中介组织都各有不足之处,在某些领域单独由政府或中介组织控制,这样就会由于各自的不足,造成损失。而若由二者共同控制,相互弥补其不足之处,则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4.受控原则。中介组织的监督、公证等职能的行使,可以对政府行为起到约束作用。政府行为受法律、法规的约束是其合理、合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社会对政府行为提出的要求,中介组织对政府行为的约束,可以说是社会监督的一部分。

上一篇:二十年后的家乡五年级优秀作文20下一篇:风景写生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