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作业一(共6篇)
1.行政法学作业一 篇一
《行政法学》作业三
一、填空题
1.行政法的渊源就是原则和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载体。
2.合理性原则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3.我国中央政府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和国务院直属机构。
4.以行政行为适用和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5.以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来源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委托的行政行为。
6.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证据,并提出答辩状。
7.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8.以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来源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委托的行政行为。
9.行政违法主体承担行政责任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履行;二是被动履行,即由其他有权机关作出一项决定强制其履行。前者称履行责任,后者称追究责任。
10.行政行为按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复议机关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国()专门享有。
2.对公安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D)管辖。
A、该派出所B、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
C、派出所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D、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
3.国家行政机关最基本的特征是(A)
A、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C、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D、强调行政管理的效率性
4.(C)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A、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被吊销B、税种、税率改变
C、行政机关的合并、分立和撤销D、行政机关行政职能的增减
5.国家公务员处于特殊的法律关系中,表现在(A)。
A、国家公务员具有“公民”和“公务员”双重身份
B、担任公职的人即丧失普通公民的身份
C、凡是公务员所从事的行为都是代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D、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而无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6.宪法规定(D)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A、全国人大常委会B、省级人大
C、省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
7.以下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D)。
A、吊销执照B、征税C、制定规章D、发布天气预报
8.行政主体依职权对相对方规定一定义务,应属于(A)。
A、单方行政行为B、双方行政行为
C、依职权行政行为D、羁束行政行为
9.我国实行国务院总理负责制,它属于(D)。
A、合议制B、委员会制C、首长制D、民主集中制
10.我国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或合并,依法应由(A)。
A、全国人大决定B、国务院总理决定
C、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D、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
三、多项选择题
1.间接强制执行的主要形式有(AD)。
A、执行罚B、行政拘留C、强制划拨存款D、代履行
2.对财产强制执行方法有(ABCD)。
A、强制划拨B、强制扣缴C、强制抵缴D、滞纳金、滞报金
3.下列(BCD)可能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A、交通工具B、文学作品C、不作为D、法人
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ABCD)。
A、权力机关B、司法机关
C、审计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D、行政主体
5.直接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有(AC)等形式。
A、查封、扣押B、执行罚C、冻结、划拨D、代执行
6.对人身强制执行方法有(ABCD)。
A、强制拘留B、强制传唤C、强制服役D、强制戒毒
7.下列费用的征收属于行政征收范围的有(ACD)。
A、排污费B、行政诉讼费C、公路养路费D、滞纳金
8.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ACD)。
A、权属纠纷B、劳动纠纷C、侵权纠纷D、损害赔偿纠纷
9.行政确认是(AC)的行政行为。
A、要式B、默示C、羁束D、自由裁量
10.下列形式中属于行政确认的有(CD)。
A、确定B、登记C、证明D、行政鉴定
四、判断题
1.判例是我国的行政法渊源之一。(f)
2.享有行政职权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是行政主体。(f)
3.行政法规经行政首长签署后便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应予执行。(f)
4.行政机关的立法活动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就等同于授权的权力机关立法。(f)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f)
6.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行政程序可分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t)
7.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程序只能由上级行政机关来设定,本机关无权为自己设定行政程序。(f)
8.违反行政程序的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还应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赔偿。(t)
9.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是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f)
10.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都能申请行政复议,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也都能提起行政诉讼。(t)
五、名词解释
1.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 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 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 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 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
3.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
4.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 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 行政行为。
5.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 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六、简答题
1.简述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答: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又称“不可变更力”,是指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其内容具 有不可否认和随意改变的效力。行政行为一旦有效成立和生效后,非依法定程序 不得随意改变其内容。此种确定力是针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而言的。对于相 对人来说,相对人只能按照该行为的要求履行,但相对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 撤销或变更,这种请求的权利只有在一定的时间内才有行使,如行政复议和行政 诉讼。对于行政主体来说,确定力表现在: 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有相对稳定性,不经法律程序不能改变或撤销;2.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其效力不爱行政主体或行 政公务人员变动的影响; 3.原行政主体或行政公务人员要改变或撤销已作出的行 政行为,必须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
2.简述制定规章的权限范围。
答:规章的立法权限就是指行政主体制定规章时的权限范围。包括享有规章制定 权的行政主体有哪些,各享有哪些权力,能够规定哪些内容,这些都是规章的权 限范围问题。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所规定的事项应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 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即国务院部门规章制定的依据是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 法规、决定、命令,并且只
能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如果涉及两个以 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就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 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其一是为数执行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制定规章的事项; 其二是属于本地行政区域的具体的行政管理 事项。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
七、案例分析
【案例一】警察王某根据一卖淫女的指认,将正在街上行走的青年朱某带至派出所。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朱某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来某行政拘留。
问:(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定程序?为什么?
(1)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政拘留应 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
(2)朱某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获得救济?
(2)朱某可以要求复议:向该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向该派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二】严××的4岁女儿媛媛连续3天出现流鼻涕,咳嗽,发烧等症状。1991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送县人民医院治疗。家长见女儿病重要求立即住院,因无床位医院不准住院。40分钟后,医生才给媛媛看病,作了一般检查后,医生说,孩子病得不轻,但还诊断不出什么病,先在观察室观察治疗。医生开了药方,家长取药给媛媛服用后留在观察室治疗。上午11时,媛媛突然发生抽搐,面色苍白,不讲话,值班医生立即抢救。下午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死于急性心肌炎。
严××认为医院开始误诊,又抢救不力,属医疗事故,一直反映到县卫生局。在县卫生局督促下,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媛媛之死进行鉴定,结论是媛媛之死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1991年10月6日,严××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鉴定结论隐瞒了事实真相,是错误的,请求县法院撤销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
问题:(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为什么?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具体行政行为的 主体至少是个有权主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不是行政主体。
(2)若县卫生行政机关根据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出了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而起诉的,法院应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为什么?
2、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论其依据什么,均是行政行为,公民不服就可以。
2.行政法学作业一 篇二
1、诉权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权利。其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一是法律依据不同;二是离有的主体不同;三是产生的时间不同;四是行使的阶段不同。
2、处分权的享有者只限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不享有处分权
3、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明确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5、不是处罚,而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6、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内部保卫部门和监狱
7、庭前审查是一种程序性审查,不审查实体问题
8、如果检察院同时提起抗诉或自诉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刑罚
9、《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诉讼。《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三条规定,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西方行政制度形考作业(一) 篇三
一、单选
1、()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A.美国
B.英国
C.荷兰
D.意大利
2、法国大革命最重要的成果是()。
A.摧毁了封建统治
B.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C.确立总统共和制
D.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3、()是世界上最早创立两党制的资本主义国家。A.美国
B.英国
C.荷兰
D.法国
4、最早实行文官制度的是()。A.美国
B.英国
C.日本
D.德国 5.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也称作()。
A.议会民主制
B.人民主权制
C.两党制
D.多党制
6、资产阶级分权与制衡原则是由()发展的。A.洛克
B.孟德斯鸠
C.西塞罗
D.波里比
7、君主集各项大权于一身,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这是()。A.二元君主制
B.议会共和制
C.总统共和制
D.委员共和制
8、国家的实权掌握在议会多数和内阁手中,君主只有形式上的权力,这是()。A.二元君主制
B.议会共和制
C.总统共和制
D.议会君主制
9、国家的实际权力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的政府掌握。这是()。A.二元君主制
B.议会共和制
C.总统共和制
D.议会君主制
10、宪法体现了()的利益。
A人民
B统治阶级
C议会
D国家
11、宪法是()的产物。
A奴隶阶级革命
B封建阶级革命
C资产阶级革命
D无产阶级革命
12、世界上最古老的协定宪法是()。
A英国宪法
B德国宪法
C日本宪法
D瑞士宪法
13、以下哪个国家的宪法属于不成文宪法。()A英国宪法
B德国宪法
C日本宪法
D瑞士宪法
14、法国先后制定过()部宪法。A13 B14 C15 D16
15、按照政党的()进行分类,可分为组织严密型政党和组织松散型政党。A政治地位
B所起的作用大小
C 意识形态
D组织状况
16、美国的()是美国最早建立的资产阶级政党。A共和党
B民主党
C自由党
D保守党
17、()是最早建立多党体制的国家。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日本
18、法国现代意义上的政党产生于()。
A第一共和国时期
B第二共和国时期
C第三共和国时期
D第四共和国时期
19、德国战后参加执政时间最长的政党是()。A社民党
B自民党
C绿党
D民主社会主义党 20、()成立标志着美国两党制正式确立。A民主党
B共和党
C保守党
D自由党
二、多选
1、人权是17、18世纪由()首先提出的。A.洛克
B.孟德斯鸠
C.卢梭
D.西赛罗
E布丹
2、按掌握政权者是单数还是多数,把政体分为()。
A.君主政体
B.世袭制政体
C.共和政体
D.选任政体
E委员政体
3、按获得政权的方式,把政体分为()
A.君主政体
B.世袭制政体
C.共和政体
D.选任政体
E委员政体
4、根据政治权力受限制的程度,把君主制分为()。
A.世袭制政体
B.绝对君主制
C.选任政体
D.有限君主制
E开放君主制
5、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是()。
A自由
B平等
C民主
D人权
E开放
6、西方国家的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包括以()。A财产权
B平等权
C自由权
D受益权
E参政权
7、西方国家的宪法以表现形式来划分,可分为()。
A刚性宪法
B柔性宪法
C成文宪法
D不成文宪法
E民定宪法
8、西方国家的宪法以制定宪法的主体来划分,可分为()。A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
C钦定宪法
D民定宪法
E协定宪法
9、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
A限制王权原则
B议会主权原则
C人权原则
D民主原则
E法治原则
10、英国宪法的特点包括()。
A复合性
B重复性
C柔性
D灵活性
E实用性
11、美国联邦宪法的特点有()。
A首创成文宪法
B首创总统共和制政体
C首创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D首创三权分立制度
E保留了奴隶制
12、法国共和国宪法规定共和国的格言是:()。A自由
B民主
C平等
D民治
E博爱
13、法国共和国宪法规定共和国的原则是:()。A自由
B民有 C平等
D民治
E民享
14、《日本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有()。
A否定皇权神授
B否定二元君主立宪制
C确立了权力分立原则
D规定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E做了放弃战争和不保持武装力量的规定
15、政党的特征有()
A阶级性
B有自己的政治纲领
C有明确的政治目标
D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E有组织纪律性
16、以下哪些国家的政党是在议会外产生的()。A英国
B法国
C日本
D德国
E意大利
17、下面哪些国家实行两党制()。
A英国
B美国
C加拿大
D德国
E意大利
18、下面哪些国家实行多党制()。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E意大利
19、美国的两大政党是()
A民主党
B自由党
C保守党
D共和党
E工党 20、如今,日本体制内政党主要有()。
A民主党
B社会党
C公明党
D民社党
E共产党
三、判断
1、国家主权论最早是由卢梭提出的。()
2、布丹的国家主权论是君主主权论。()
3、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建立的时期。()
4、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5、意大利奴隶制政治制度第一次提出了“共和国”的概念。()
6、“西方国家”是一个地理概念。()
7、政治制度强制人们服从统治阶级的统治和管理。()
8、文艺复兴运动始于意大利。()
9、世界上最早创立两党制的资本主义国家是德国。()
10、在资本主义国家,政治权力早于政治义务出现。()
11、资产阶级分权与制衡原则是由孟德斯鸠首创的。()
12、美国的《独立宣言》是最早把人权思想反映进去的文件。()
13、资产阶级的人权原则真正从人权出发,处处维护人的权力。()
14、“宪法”一词最早出现在北美。()
15、英国的宪法属于成文宪法。()
16、日本的明治宪法属于钦定宪法。()
17、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18、联邦德国《基本法》是德国历史上第二部宪法。()
19、政党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20、美国建国以来,两大政党一直是保守党和自由党。()答案:
一、1、C
2、A
3、B
4、B
5、A
6、B
7、A
8、D
9、B
10、B
11、C
12、D
13、A
14、C
15、D
16、B
17、C
18、C
19、B 20、B
二、1、AC
2、AC
3、BC
4、BD
5、ABD
6、ABCDE
7、CD
8、CDE
9、ABCE
10、ABCDE
11、ABCDE
12、ACE
13、BDE
14、ABCDE
15、ABCDE
16、BCDE
17、ABC
18、CDE
19、AD 20、ABCDE
三、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4.行政法学作业一 篇四
一、单选题(共 50 道试题,共 100 分。)1.合同的鉴证机关是()。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B.法院 C.检察院
D.技术监督部门 正确答案:A 2.世界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反垄断法是()A.《鲁宾逊-帕特曼法》 工商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B.《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C.《谢尔曼法》
D.《克莱顿反托拉斯法》 正确答案:C 3.企业法人年检制度是依照哪一原则进行的()A.授权年检 B.分级年检
C.授权与分级相结合 D.企业自报 正确答案:C 4.工商行政管理的主体是()A.国家及其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 B.工商企业 C.税务管理机关 D.国家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A 5.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在于()A.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B.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C.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D.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正确答案:C 6.()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控制职能的内容。A.控制市场经营主体的市场进入 B.控制市场结构
C.控制程序必须合理化和科学化 D.控制市场行为 正确答案:C 7.下列不属于行政行为效力的是()A.确定力 B.拘束力 C.执行力 D.强制力 正确答案:D 8.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这种行为属于()A.双方法律行为
B.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 D.第三方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 9.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至()的罚款 A.50,500 B.50,1000 C.100,500 D.100,1000 正确答案:B 10.以惩戒违法行为人,使其以后不再犯为目的,而不是为惩罚而惩罚体现了下列哪一原则()A.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B.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C.一事不再罚原则 D.处罚法定原则 正确答案:C 11.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A.全国人大 B.国务院 C.工商部门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12.1999年以后,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长()A.由同级政府任免 B.由同级党委任免
C.在征求地方党委意见后,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免 D.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 正确答案:C 13.从性质上讲,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属于()A.政治权益争议 B.行政矛盾争议 C.公民权益争议 D.民事权益争议 正确答案:D 14.企业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是否()A.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具有自然人性质 C.能够承担民事义务 D.具有营利性 正确答案:D 15.市场结构秩序不包括()。A.制止结构性垄断状态秩序 B.产业政策秩序 C.定价行为秩序 D.企业集团秩序 正确答案:C 16.工商行政管理监督管理的方式不包括()。
A.实行事先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B.实行事先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相分离的方式 C.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D.坚持按国际监督管理惯例方式与我国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相结合 正确答案:B 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是()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正确答案:A 18.财产强制属于()A.直接强制 B.间接强制 C.全面强制 D.部分强制 正确答案:A 19.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经初步审定后的异议期应为()A.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 B.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C.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D.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 正确答案:C 20.政策咨询服务属于哪一阶段公司登记审批程序()A.申请 B.审查 C.核准 D.公告 正确答案:A 21.下列各项中,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特点的是()A.不告不理
B.一般应经当事人申请 C.无须执法请求
D.和司法机关执法程序相同 正确答案:C 22.管理所辖范围的经济户口属于哪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省级工商行政管理
C.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 D.以上均不是 正确答案:B 23.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行政行为是指()A.要式行政行为 B.依职权行政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A 24.对管理最准确的理解应该是()A.对人员配置和组织结构所进行的整体安排 B.对财务经营状况的协调和控制 C.对经营行为的一种纪律约束
D.对管理对象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社会活动 正确答案:D 2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权限划分,选择分权还是集权的主要依据是()A.管理的效率高低 B.管理的内容多少 C.管辖的区域大小 D.管理政策的统一性 正确答案:A 26.个体经营实体自动停业超过()个月的即视为自动歇业。A.3 B.6 C.9 D.12 正确答案:B 27.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普遍通过各种方式对消费者权益实施保护。这是因为()A.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相比在经济实力上处于弱势 B.消费者的货币投票决定商家、厂家命运 C.消费者通常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处于弱势 D.保护厂商之间合理竞争的需要 正确答案:C 28.德国对市场监督管理的主要机构是()。A.公平交易委员会 B.工商联合会 C.卡特尔局 D.反托拉斯司 正确答案:C 29.工商行政管理的对象是()A.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 B.价格行为 C.广告商标行为 D.生产行为 正确答案:A 30.虽然生产者在制造产品时已尽到一切可能的注意,但仍因产品存在缺陷使消费者受到损失。在这种情况下,()A.消费者须承担举证责任 B.消费者应自行承担损失 C.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D.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31..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采取的强制措施是()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行为 D.行政监督 正确答案:B 3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宏观间接调控体系中()。A.经济监督系统 B.经济决策系统 C.经济调节系统 D.经济信息系统 正确答案:A 33.行政行为按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A.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B.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D.约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C 34.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管辖权争执时,普遍遵循的原则是()A.共同协商、合作查处
B.报请上级机关批示或移送上级机关查处 C.由行政级别高的一方查处
D.谁先立案谁查处或者方便查处.正确答案:D 35.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转让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A.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时,不必经债务人同意
B.当事人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须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 C.债务人转让合同义务时,不必通知债权人
D.合同转让须首先得到上级机关或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同意 正确答案:B 36.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A.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新体系
B.市、县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新体系 C.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新体系 D.“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垂直管理体系 正确答案:C 37.厂商根据商品购买者的身份或购买迫切程度的不同,为同一商品制定不同的价格。这种行为属于()A.价格歧视 B.欺行霸市 C.商业技巧 D.不正当竞争 正确答案:A 38.私营企业必须包括投资者以外的雇工不得少于()人 A.20 B.15 C.12 D.8 正确答案:D 39.日本对市场监督管理的主要机构是()。A.公平交易委员会 B.工商联合会 C.卡特尔局 D.反托拉斯司 正确答案:A 4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时所具有的自由裁量权是指()A.对处罚等行政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超过规定的幅度和范围 B.执法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C.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自行决定执法的内容或形式 D.根据上级机关的意见确定行政执法的内容或形式 正确答案:C 41.工商行政管理的组织职能不包括()。A.建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管理系统 B.确定工商行政管理的管理关系
C.规范市场经济运行,变有序结构为无序结构 D.合理配置工商行政管理要素 正确答案:C 42.我国所推行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特征是()A.法人制度健全 B.产权清晰 C.权责明确 D.管理科学 正确答案:B 43.听政程序属于哪一种程序()A.行政处罚决策程序 B.一般程序
C.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D.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C 44.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中最基本的方式是()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赔偿损失 D.消除影响 正确答案:C 45.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的最主要内容是()A.避免市场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 B.有利于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协调发展
C.鼓励和保护正当竞争,限制和打击不正当竞争 D.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答案:C 46.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有效期限应在()A.有争议注册商标经核准注册一年以内
B.向争议裁定机关送交争议裁定申请之日起一年以内 C.发现有争议注册商标之日起一年以内
D.接到争议裁定机关受理争议裁定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一年以内 正确答案:A 47.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是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依法调控的依据,该依据体现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哪一特征()A.法律一般性 B.经济性 C.强制性 D.直接性 正确答案:C 48.工商行政管理的手段是()A.经济手段
B.行政和法律手段并用 C.经济和法律手段并用 D.行政手段 正确答案:B 49.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主要由()决定的。A.管理主体的性质 B.管理领域 C.管理目标 D.管理手段 正确答案:C 50.工商行政管理的性质是()A.行政监督 B.经济监督 C.经济行政监督
D.行业监督 正确答案:C
5.行政法学 篇五
一、单项选择题 [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其选出并把其标号写在答体纸上]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
(A)
A、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B、行政应急性权力的存在C、行政优益权的存在D、效力先定特权的存在、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B)
A、职权法定B、依法行政
C、程序法定D、责任法定
3、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和消防器材,必要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B)
A、行政特权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受益权D、先行处置权
4、下列行政制裁形式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C)
A、记过B、罚款
C、降职D、吊扣许可证
5、行政裁决行为属于。
(A)
A、行政司法行为B、行政执法行为
C、民间裁断行为D、居间调解行为
6、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该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
(C)
A、附条件生效B、告知生效
C、即时生效D、受领生效
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B)
A、宪法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D、法律
8、收取水资源费属于。
(D)
A、行政征用B、行政处罚
C、行政合同D、行政征收
9、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C)
A、一年B、六个月
C、二年D、三个月
10、下列合同是行政合同的是。
(C)
A、行政机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B、工商局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的供水合同
C、市公安局委托某银行代收罚金的委托合同
D、税务局与某百货公司签订的购买办公用品的订货合同
11、行政指导对行政相对方而言。
(A)
A、不具有强制力B、部分有强制力
C、无法律意义D、是否具有强制力取决于具体情况
12、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金最高额为。(B)
A、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B、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C、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
D、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10倍
13、第一次确立了我国的听证制度。
(C)
A、《专利法》B、《环境保护法》
C、《行政处罚法》D、《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14(D)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B、《税收征收管理法》
C、《土地管理法》D、《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5、某市公安局民警杨某在执行巡逻任务时,非法殴打他人致残,受害人应当依法向提
出赔偿请求。(C)
A、市公安局B、民警杨某
C、杨某所在的公安派出所D、市政府
16、原告在司法审查中的义务有
(D)
A、举证B、收集证据
C、监督审判活动D、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
17、我国行政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A)
A、被告举证B、原告举证
C、谁主张谁举证D、法院举证
18、(B)
A、行政裁决B、行政处罚
C、行政许可D、行政确认
19、下列行为中不是行政行为的有(A)
A、购买办公用品B、扫“黄”
C、证明张某死亡D、清理“三无”人员
20、行政诉讼中,被告无权
(B)
A、提出上诉B、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
据
C、作出停止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D、改变自己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名词解释题
1、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驶职权,切实地履行指责,圆满地实
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者物质上有益条
件的资格。行政优益权在性质上不属于行政职务,但它与行政职务有密切联系,是行政职务
有效行驶的保障条件。
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驶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
法律意义的行为。
3、代履行是指行政主体雇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付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
4、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
5、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在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之后,依法责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首位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6、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方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地具体行政行为。
三、简答题
1、缔结行政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答:
1、适应行政需要的原则
2、不超越行政权限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2、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答:
1、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的行为。
2、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所为的行为。
3、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
3、简述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及其情形。
答:在行政诉讼中,根据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的称作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
18、19条规定了两种具体情形: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行政行为具有哪些效力?
答:(1)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2)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3)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5、什么是一级复议制?
6.行政法学教案 篇六
第一讲
行政法学概述(了解)
一、行政权的认识
国家权力: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
(一)行政权的涵义
行政权即行政主体执行法律,采用各种方式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法定权力。可以看到,近现代西方所提出的“行政权”,在英文中均用“Executive powers”,而不以“Administrative powers”来表述,因为前者更近于执行,后者更近于“管理”。
(二)行政权的特征
从法律角度而言,行政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执行性。行政权从根本上说,是执行法律和权力机关意志的权力。第二,法律性。行政权是法定的权力,为法律所设定。
第三,强制性。行政权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行政权的行使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古人也深刻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右图中,雄狮就代表了这种国家强制力。第四,优益性。
第五,不可处分性。(三)我国行政权的内容
1、部分立法权和非法律规范制定权。部分立法权包括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两种形式,非法律规范制定权是行政主体在职务范围内就其管辖区域中发布普遍性规则的权力,这种制定权所制定的文件称为行政规定。
2、法律、法规、规章和非法律规范的适用权。
3、对各类纠纷的处理权。我国立法赋予行政机关大量的对各类纠纷的复议、仲裁、裁决权。
二、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涵义
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主体、权限、行为、程序、违法及救济(包括对行政违法行为本身的救济和对受行政违法侵害的相对人的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征
(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2)行政法内容的广泛性。
(3)行政法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4)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的交融性。(5)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平等性。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征
(1)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
(2)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渊源种类不
一、数量繁多。
第二讲
行政法的法源(了解)(一)我国行政法的成文法源
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我国行政法的成文法源,包括以下八类: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不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是国家机关日常活动的根据与基础。宪法作为行政法的根本成文法源,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
(1)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2)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
(3)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以及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和关于外国人义务的规范。
(4)有关国有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外资或合资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劳动者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规范。
2、法律
在中国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在宪法之下,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是行政法的基本成文法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更集中地规定和表现了行政法规范的内容,例如国务院2003年5月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就是对具体行政管理活动的直接规范。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只限于民族自治地方适用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行政法重要的成文法源之一。
6、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指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阐释。我国广义的法律解释制度分为立法解释、具体应用解释和司法解释三种,而《立法法》中的法律解释实际上仅仅指立法解释。
7、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前者如民政部于2003年3月发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后者如杭州市人民政府188号令决定2003年1月施行的《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8、国际条约和协定
国家间的条约和政府间的协定时常会涉及到一国国内的行政管理,成为调整该国行政机关与公民、组织及外国人、外国组织之间行政关系的行为准则,因此条约和协定中的某些条款也是行政法的渊源,除非某一条款在我国参加该条约订立协定时给予保留。
第三讲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一)规则、原则与基本原则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所谓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在行政法律规范中,并由它们所确认或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我们认为,确立行政法基本原则,至少应考虑以下4个因素:
1、特殊性。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这一部门法的基本原则。
2、普遍性。行政法基本原则应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即适用于行政管理的整个过程和所有领域。
3、法律性。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法律原则,而不是行政管理原则或政治原则。
4、规范性。
二、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广义上的行政法治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概念(依法行政)
1、概念
行政合法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英文为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法文为Le principle de la Logalite administrative,即行政合法主义。指行政权力的存在、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是与法律相抵触。在任何一个推行法治的国家,行政合法原则都是行政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我国,行政合法原则是宪法一般原则在行政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首先,行政合法原则以依法办事为核心,体现了厉行法制的宪法原则。其次,行政合法原则注重明确职责权限范围,体现了职权分工的宪法原则。
2、具体要求
(1)行政主体是合法的(2)职权是合法的(3)程序是合法的(4)行政目的是合法的
(5)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行政合理性原则(公正原则)
1、概念
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如 果行政主体不正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也会给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其后果有时并不亚于违法的羁束行为。因而,行政合理原则便有了其独立的价值。合理性原则的主要意义,便在于在结果上达到一种公平的状态。
2、具体要求(1)公正不偏私
(2)公平不歧视(同等问题、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处理)(3)目的的合理性(4)手段的适当性
(5)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6)“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7)不单方接触
(8)给相对方以申辩的机会与权利(9)行政公开
第四讲
行政法主体(重点)
一、行政法关系
二、行政法主体
(一)概念:各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到行政法关系中的组织或个人
(二)种类
三、行政主体(一)概念及特征
1、概念
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并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体。
2、特征
(1)享有行政权
(2)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3)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4)组织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主体的含义,有必要将其与相关概念作一区别。
1、行政主体与行政人 行政人是指依法享有以行政主体名义行使行政权的自然人。据此,行政主体与行政人虽然都具有行使行政权的资格,但两者界限仍十分明确:前者必须是组织并且是以自己名义对外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后者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以行政主体的名义才能对外行使行政权。
2、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人们通常把那些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负担行政法上义务的各方当事人统称为行政法主体。在行政活动中,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是一方,与他们相对应的另一方是行政相对人。
3、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学理概念,后者是法律概念;行政机关一经成立即成为当然的行政主体而行政主体除包含行政机关外,还包括得到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其他组织。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联系和区别类似于民法中的法人和公司的关系。此外,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在参与民事活动中也有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平等关系,并不享有任何法律上的特权。注意:
1、行政主体——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
2、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是重合的
3、只有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才是行政主体
四、行政机关(一)概念(二)分类
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2、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会制行政机关
3、派出行政机关与派出机构
4、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三)国务院及各部委—— 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在我国,国务院掌理全国行政事务,所以它实际上是权力最大的行政主体。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8月3日实施)第6条的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其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故又叫国务院的职能部门。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务院除办公厅外设28个部、委、行、署。各部、委的性质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的执行机关。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指国务院设立的主办各项专门业务的行政管理部门,它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事项,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因其级别低于国务院各部委,又直属于国务院领导,故称国务院直属机构。(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同时又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本辖区内的各项行政事务。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其性质、地位和作用可以划分为:一般地方人民政府;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地方人民政府三类。
1、一般地方人民政府
一般地方人民政府是指各省、直辖市、市、县、乡、镇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我国根据地域和层级关系共划分为四级人民政府:第一级是省人民政府,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直辖市人民政府;第二级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包括省辖市人民政府、各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第三级是县级人民政府,包括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省辖市的区人民政府;第四级是乡级人民政府,包括县、市下属的乡、镇人民政府。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
根据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是我国境内各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盟)、自治县(旗)、自治乡的人民政府,是民族区域自治机关的组成部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3、特别行政区人民政府
我国政府已分别于1997年7月1日、1999年 12月20日分别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 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央人民政府,并享有高度自治权,除外 交和国防事务属于中央政府管辖外,特别行 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 权及终审权。
五、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企业。这类组织有的原为企业,后得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而成为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的经济实体。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在现金管理方面享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事业单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1月1日起实施)第8条第1款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这就赋予了高校学位授予权。
(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指社会成员本着自愿原则,依团体章程而依法组成的集合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基金会、红十字会、法学会、佛教协会等。社会团体有时也受到来自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进行行政活动。
(四)行政机构。
1、专门性机构。如专利局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等。
2、内部机构。如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
3、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等。
第五讲
行政行为概述(着重看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一)概念
行政行为最初出现时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而是大陆法系行政法学研究中提出的一个理论概念。其渊源大概可追溯到法国的 Acte Administratif 一词。该词是法国大革命后,学者为说明行政机关在法律之下,与司法并行,类似于法院的判决,为处理具体事件,逐渐形成的概念。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第一,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得到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非行政机关组织体(包括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二,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第三,行政行为必须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法律影响的行为。比如,有一些行政主体的行为,象单纯的建议、劝告等行政,一般不可能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影响。(二)特征
1、从属法律性
2、自由裁量性
3、服务性
4、单方意志性
5、强制性
6、无偿性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二)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三)自由裁量行政行和羁束行政行为(四)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五)授益行政行为和损益行政行为(六)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七)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八)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九)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十)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
三、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一)成立要件
1、行政权能的存在(资格要件)
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权力要件)
3、法律效果的产生(法律要件)
4、表示行为的存在(主观要件)(二)合法要件
1、行政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程序合法
4、形式合法
5、实体合法
四、行政行为的效力(一)概念
行政行为产生出来的法律上的影响力,即行政行为做出后的效果或叫法律的保护程态。(二)效力的内容
1、先定力
①概念:指行政意志相对于相对人意志的支配力,它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行为的形成力或者形成规则,即法律对行政意志形成的一种保护。
②理论基础:人民主权理论和公益理论 ③时限:产生于行政程序的启动、终止地行政行为的作出。④作用。
A使行政行为顺利作用 B确定了行政责任 C保证了民主参与
2、公定力——对世效力 ①概念
②理论基础——法安定性的要求 ③作用
A是作出其他行政行行为的前提 B是解决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的前提
3、确定力——双方效力 ①概念 ②理论基础 A法安定性
B诚实信用的要求
4、拘束力
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的法律效力。
5、执行力
①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②执行力的表现
③时效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时间
1、生效时间:
A、告知生效
这是指行政处理须告知相对人后方能生效。即行政主体履行告知义务,以便让相对人知道行政处理的内容。行政处理只有在告知相对人后才能发生效力。
B 附款生效
附款生效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理时附加其他条件才生效,而非指附加有关法律、法规设定的条件。
2、执行力的追溯——原则上没有
3、效力的延迟
4、效力的中止
5、失效时间:
(1)内容已实现和期限届满
(2)无效
(3)撤销
(4)废止
(5)其他情形
第六讲
行政征收与补偿(只看ppt,不用看法条)
一、行政征收(一)概念及特征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取得相对人的非国有财产所有权的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过程。它包括下列特征:
1、强制性。
2、一般是无偿的。
3、法定性。(二)行政征收的种类
1、无须补偿的征收: 税收征收和行政收费组成。
2、需要补偿的征收(1)土地征收、(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3)对企业的征收。(三)行政征收的原则
1、征收法定原则
行政征收作为依靠国家强制力无偿取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的行为,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使得行政征收项目、行政征收范围额度、行政征收机关、行政征收相对人、行政征收程序都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这是现代行政特别是侵害行政行为所应该遵循的原则。征收法定原则又可以具体体现为税收法定主义和行政收费法定。
2、公平负担与受益者负担原则。
3、尊重个人和组织财产权原则。
二、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的内涵和特征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公益的需要,以补偿为前提,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或具有财产价值的其他权利收归国有,进行限制或利用的行为。该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
2、公益性。
3、补偿性。
三、行政补偿
1、概念及特征
(1)补偿的前提:
(2)补偿的主体是国家
(3)补偿是一种法定义务
(4)补偿的对象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2、行政补偿的范围(1)财产损害
①行政征收补偿和行政征用补偿
②信赖利益补偿
③公民等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补偿
④其他行政补偿(2)人身损害
3、行政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1)方式:直接的金钱补偿或间接补偿。(2)标准:量化标准、模糊标准
第七讲
行政处罚(只看ppt,不用看法条)
一、概念及特征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制裁行为。它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行政处罚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制裁。
3、行政处罚的前提在于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一)人身罚
人身罚,亦称自由罚。系指行政主体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剥夺违法当事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在我国人身罚包括行政拘留(二)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剥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的某种物质利益的行政处罚。它主要适用于有经济收入或有固定资产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或者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财产罚有多种表现形式,最主要的是罚款和没收。(三)行为罚
能力罚又称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行为罚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四)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声誉罚,是指是指行政主体对已构成违法的相对人提出某种告诫和谴责以示制裁的行政处罚形式。主要包括警告和通告批评两种。
三、行政处罚的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作为对人身自由、财产、营业以及荣誉权的侵害,自然应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才能据以处罚。行政处罚必须要有法律的根据。它涵盖如下要素:
1、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
2、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定。
3、行政处罚的程序法定。(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1款规定了处罚应遵循公开、公正原则。
处罚公开原则的体现,在于处罚规定的公开,以及处罚程序的公开。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2款中所规定的过罚相当原则,以及第30条规定的查明事实义务,第32条第1款规定的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应该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以及收集证据,以及第37条第3款的回避规定,都是贯彻公正原则的规定。(三)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2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因此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在违法行为对行政管理秩序不利的影响,以及其所破坏的管理秩序之间,加以考量。这也是行政法上比例原则特别是均衡原则的体现。(四)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这体现了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五)职能分离原则(六)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或者说相对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行政规范时,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做出一次处罚。
正确理解此原则应注意:
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同一个行政法规范多次做出处罚。
四、行政处罚的设定
设定的含义:创设和落实两层含义 详见行政处罚法。
五、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指行政主体间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案件进行行政处罚时的权限分工。
《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规定了三条管辖原则:第一,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第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
1、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
3、时效条件。
(三)实施行政处罚时应考虑的因素
六、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八讲
行政许可(制度/处罚与许可的设定不同)
一、行政许可:解禁(一)概念性质及特征
1、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决定是否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2、特征
①依申请行政行为
②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③要式行为 ④授益性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分类
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 一般许可,是指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并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等。特别许可,是指除符合一般条件外,还对申请人予以特别限制的许可。如持枪许可、烟草专卖许可等。
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按照许可的享有程度,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排他性许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再申请获得的许可,如专利许可、烟草专卖许可等;非排他性许可,是指可以为所有具备法定条件者申请获得的许可,如营业执照等。
3、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对于《行政许可法》第12条中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当对上述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时,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我国的行政许可设定十分混乱,有设定权的主体过多过滥,既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市场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门利益的泛滥,如郑州“馒头办”案。
1、法律、行政法规
2、地方性法规
3、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可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四)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
1、行政许可的条件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申请人取得许可所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行政许可的条件包括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两个方面。
2、行政许可的标准
第一 申请在先标准。即许可机关按照申请人提出的先后决定给予哪些申请人许可。
第二,条件优越标准。在众多申请人同时申请一项许可时,许可机关可以决定将许可给予它认为条件最优越的申请人。
第三,考试和考核。如《行政许可法》第54条的规定。
第四,招标和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拍卖以公开公平的竞价方式发放许可证,在该种方式中谁出价最高谁就获得许可。
第五,抽签。当申请许可人众多而行政机关难以决定时,抽签可作为许可标准。
(五)行政许可的程序
1、申请与受理程序
2、审查程序
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环节。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实质审查则是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对书面申请文件中所列的从事该项活动的能力、场所设备、人员资格等加以调查核实。
3、决定程序: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4、听证程序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前,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行政审批设置过多过滥,程序繁琐,很多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公民权利的扰民制度,有些
还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老百姓申请行政许可,被称为“跑审批”,一个“跑”字,深刻地反映出老百姓的酸甜苦辣。因此,改革冗繁的行政审批程序实为必要。
(六)行政许可中的制度
1、不得任意转让制度
2、听证制度
3、不得收费制度
4、特定事项的招标、拍卖制度
5、监督检查制度
第九讲 行政指导
(一)行政指导的内涵与特征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范围内,对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运用非强制的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非强制性
行政指导的非强制性,在于相对人对行政指导服从的任意性。但行政指导的非强制性,仅限于原则而言。实际中,行政主体可以通过后续的命令措施,以及以职权为后盾的有形和无形的精神压力来实际上要求相对人服从其行政指导。
2、多样性
3、行政性
4、优越性
5、自愿性
(二)行政指导的形式
行政指导通常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提供经费帮助、提供知识、技术帮助等方法。
(三)行政指导与法治主义
1、行政指导与法律优越
行政指导应贯彻法律优越的原则,第一,行政指导不能违反或有悖于成文法律的规定,第二,行政指导不得与立法宗旨目的相抵触;第三,行政指导不得和法律的一般原则相抵触。
2、行政指导与法律保留
(1)行政指导应当取得组织法上的依据
行政主体对行政指导的事务具有法定的管辖权,是行政指导的首要实施条件,行政指导不得逾越有关行政组织法关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
(2)行政指导不一定要取得行为法上的依据(五)行政指导的法律救济
行政指导因为不直接改变相对人权利和利益,因此缺乏处分性,故而在我国1999年1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第四款将“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
第十讲
行政复议(制度/复议决定)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
所谓行政复议,系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二)特征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二、行政复议的性质(一)行政性(二)司法性
三、行政复议的功能(一)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二)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三)行政复议的效率功能
四、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一)一级复议制
1、概念
是指行政案件经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一次复议后即告终结,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不能再向复议的上级行政机关或原复议机关要求复议。
2、例外
对国务院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规定了有选择性的两级复议制。(第14条)(二)全面审查制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三)书面审查为主,听证为辅(复议法第22条、条例第33条)(四)复议不收费制度
(五)复议原则上不停止执行制度(第21条)
(六)复议可适用调解、和解原则(条例第50、40条)
五、复议的范围。[概括式(第2条)+列举式(第6、7条)+排除式(第8条)](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范围(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范围
1、有限性(其它规范性文件)
2、附带性
3、事后性(三)排除行政复议行为
1、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法规、规章)
2、内部人事处理行为
3、行政调解行为
4、劳动仲裁行为
六、行政复议的主体(一)复议机关(第3条)
1、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2、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3、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二)申请人(详见条例第二章第一节)(三)被申请人(详见条例第二章第二节)(四)第三人(五)代理人
七、复议的管辖(第12条——15条,第18条)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第12条第2款和第14条的规定。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
行政公署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了对特殊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管辖规则。这包括: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
《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
(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
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
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注:第15条第2款。
4、转送管辖: 管辖权的转移:
八、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遵循的步骤。它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相比,具有简易、高效等特点。但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裁判制度,又具有准司法性,所以在程序上应尽量司法化,以保证复议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一)申请与受理
第一,申请(第11条)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第9条)(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第16条)
第二,受理(第17、19、20条)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以下处理:
1、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
2、复议申请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3、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二)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第一,复议审理
1、审理前的准备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复议实践,审理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第23条)(2)调查收集证据。
复议机关调查收集证据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二是向有关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和公民调取证据。
(3)更换或者追加当事人。
2、审理的内容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既有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有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由此可见,书面审理是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基本形式。
4、审理的依据
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只能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立法性的规范性文件。
5、审理中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从而确立了复议不停止执行的制度。然而,如果毫无例外地规定复议不停止执行,将可能使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得到执行而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复议法》在确立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该原则的例外: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依职权决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6、审理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第二,复议决定(第28条)
1、复议决定的种类
复议机关通过对复议案件的审理,最后要作出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决定有以下四种:
(1)维持决定。
(2)履行决定。履行决定是指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某种法定职责的决定。
(3)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是指复议机关作出的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不利变更禁止原则
(4)驳回复议申请决定(见条例48)
(5)赔偿决定
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申请人请求赔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在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的同时,作出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的决定。
(三)送达与执行 第一,送达
送达的方式及期限的计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执行(第32、33条)
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自觉履行。但有时当事人由于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而不予履行,此时强制执行就成为必要,否则,行政复议的国家权威性就无从树立。
1、被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和37条的规定,当被申请人不执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对被申请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
当申请人不履行终局的复议决定,或者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则根据复议决定内容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措施:
(1)如果复议机关作出的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的,则由原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复议机关作出的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的,则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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