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白皮书(共6篇)
1.法治教育白皮书 篇一
中国法治蓝皮书
传媒篇
报刊全面转企改制:相关任务十八大前全面完成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发布:业态转型升级明确七项任务 围剿虚假新闻:从行业自律上升为法治担当 新闻战线“走转改”:编辑记者深入基层接地气 广电总局连颁“限娱限广”令:行政监管体现“受众为王” 新闻出版专项整治“四假”:打击非法报刊任重道远 报纸副刊首评“孙犁奖”:先辈职业精神引领后人 “十大假新闻”评选十年:“最后一次”愿望屡落空 发表新闻“二次伤害”:报道尺度考量媒体道德底线 网络谣言事件屡禁不止:提升网络公信力迫在眉睫
报刊全面转企改制:相关任务十八大前全面完成
【事件回放】
2011年5月8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属报刊——中国新闻出版报社挂上了‚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牌子,率先宣告‚事转企‛。当天,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全国5000多家非时政报刊年内将全面展开转企改制。
5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19号文,以下简称‚19号文‛)印发,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办法、政策保障和组织领导,成为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6月24日,中央召开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在操作层面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
7月20日,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在重庆召开,确定了转企改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将在2012年9月底党的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全面完成转制任务,中央和地方同步推进,分批次进行。
8月,柳斌杰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2011年6月已经启动了第一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隶属于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已登记为企业法人但尚未规范转企改制到位的报刊出版单位和主动申请先行转企改制的报2
刊出版单位,以及上述报刊出版单位所属报刊编辑部,要列入第一批先行完成转企改制。2012年1月开始,启动第二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其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和非独立法人报刊编辑部的体制改革工作。
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目标任务主要是使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成为能独立承担社会法律责任的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独具特色的大型报刊传媒集团公司,形成一批专、精、特、新的现代报刊出版企业,并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事件影响】
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号角正式吹响,标志着我国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和最后的攻坚期。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是一场比图书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涉及面更广、影响更大更强的改革。非时政类报刊是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是很多新闻的首发地。长期以来,涉及这一领域的改革,更多停留在机制改革的层面。现在,按照‚由易到难、加快推进‛的原则,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从印刷复制到发行、出版领域改革全面完成后,进入了攻克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这一最后堡垒的关键时刻。改革的落脚点是让全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成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改革目标是要解决在现行体制机制约束下报刊出版业发展中存在的数量过多、规模过小、资源分散、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力弱等突出问题,增强报刊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提高报刊出版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各方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如今,报刊正受到网络等新媒体的冲击,这时要求‚事业编媒体‛与‚母体‛脱离、‚断奶‛,失去财政来源,将会面临‚人员身份转换成本‛、‚适应市场机制的重建成本‛这两道‚坎‛。
——2011年6月6日《新京报》
中国行业报协会副会长、《中国经营报》总编辑李佩钰:越来越多的市场化政策行将出台,中国传媒业的大时代即将到来。一些受众过窄、过于依赖财政拨款的报刊,极有可能退出,可与此同时,报刊资源也将向优势媒体转移,大型传媒集团也在形成。
——2011年6月6日《新京报》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发布:业态转型升级明确七项任务 【事件回放】
2011年4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取得的巨大成绩,对‚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等做出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了未来五年新闻出版业发展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这些重点任务包括: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精品力作的生产,传承和弘扬中华文明;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做优做大做强新闻出版产业,提高新闻出版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顺应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趋势,推进新闻出版业转型和升级;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推动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新闻出版业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到位,新兴业态蓬勃发展,数字出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扭转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逆差状况,大幅度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基本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以民族文化为主导、吸收外来有益文化共同繁荣的开放格局。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以人为本、面向基层、惠及大众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技术先进、5
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
【事件影响】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及11个专项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未来五年新闻出版业的行动纲领,充分体现了我国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战略目标,意义重大。此外,《报刊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作为11个专项规划之一首次发布,也成为此次规划的一大亮点。‚十二五‛规划既有总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又有具体的任务和项目举措,反映了新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新格局和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科学性、全局性、前瞻性、实践性的特点,指明了未来五年新闻出版业的发展方向。
【各方观点】
河北大学媒介经济研究所所长曹鹏:《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是一个纲领性的规划文件,为中国的新闻出版业制定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勾勒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透露了投资与建设方向。在《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中,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划多,而原则与方向还得靠基础性的建设项目计划才可能得以落实。
——2011年第6期《新闻记者》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战略运营部副主任郭全中:《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打造一批大型的国有报刊集团,对于优势报刊集团来说是一大利好,有利于其下一步的跨区域、跨行业和跨媒介扩张,但是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打破制约报刊业6
发展的区域化分割和行业化分割的局面,建立全国统一的传媒业大市场。
——2011年5月(上)《青年记者》
围剿虚假新闻:从行业自律上升为法治担当
【事件回放】
2010年11月,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在全国新闻战线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专项教育活动为期半年,一直持续到2011年5月。
这次专项教育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打响一场围剿虚假新闻的战役,目标是力求从根本上铲除假新闻这一危害新闻事业的顽症。中国记协党组书记、专项教育活动负责人翟惠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专项教育活动主要是为了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树立媒体必须对读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二是提高记者的专业素质、新闻的采编能力,为读者提供更好的新闻信息服务;三是建立和完善新闻采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堵住产生虚假新闻的制度漏洞。
全国新闻单位对此高度重视。中宣部新闻局负责同志和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赴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8个重点省市参加动员会并指导讲话。中央督导组前往全国各地检查指导专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很多媒体以专项教育活动作为自身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有的请一把手讲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请有经验的老同志讲授新闻知识。有的将典型案例编著成书,为编辑记者提供鲜活的8
新闻教科书。有的组织年轻编辑记者赴延安等革命老区接受革命传统和群众路线教育。有的组织采编人员自编自演情景剧,将严肃的大道理融入轻松幽默的小故事中。各新闻单位还着力从采、编、播、发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形成防范虚假报道的严密体系。一些新闻专业期刊纷纷开辟专栏,邀请专家学者,组织理论文章,刊登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中的做法、经验和思考。
2011年10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的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
【事件影响】
‚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是全国新闻战线在新的传播环境和形势下开展的一次非常及时的教育活动。活动对虚假新闻产生了有力遏制作用,对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新闻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新闻从业人员加深了对虚假新闻危害的认识,从思想源头上切实提高了对新闻真实性的认识,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深入。通过专项教育活动,各新闻单位切实加强了新闻来源管理,对互联网信息使用、社会自由撰稿人来稿及‚新闻线人‛报料等制度进行严格规范。各单位部门还研究制定了一批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管理规范。建章立制是专项教育活动的实实在在的收获。通9
过专项教育活动形成的完善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以及规范的行为准则,为防范和杜绝虚假报道提供了长效制度保证。
【各方观点】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如果我们20多万领取记者证的新闻工作者,都能够比我们的前人、比一代又一代党的新闻工作者做得更好一些,或者起码能够遵循他们优良的工作传统、继承他们的道德精神努力去实践,我想就不会触碰新闻真实的底线。杜绝虚假新闻的教育活动,但愿是最后一次。——2011年第4期《新闻与写作》
《新闻战线》评论:虚假报道尽管是个案,但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了新闻队伍的形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中宣部等五部门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活动,是对社会各界‚新闻打假‛呼声的积极回应,是一种见微知著、防患未然的自觉行动,是及时的、必要的。——2011年第4期《新闻战线》
新闻战线“走转改”:编辑记者深入基层接地气
【事件回放】
2011年8月9日,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等五部门召开视频会议,对新闻战线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进行部署。广大新闻工作者广泛响应、积极参与,迅速形成较大声势和规模。
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对‚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活动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实际成效,要求新闻战线把这项活动作为长期任务,不断深化、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李长春在批示中指出,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是新闻战线的一项长期任务,要不断深化,持之以恒,务求实效。要把镜头更多地对准基层,把版面和荧屏更多地留给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联系党和人民的纽带作用。要虚心向群众学习,切实改进文风,多运用群众生动活泼的语言,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真实可信、朴素自然、生动鲜活、言简意赅,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走转改‛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纷纷建立基层联系点,派出编辑记者到基层采写,并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和重要时段开设专栏,连续推出相关报道。大量来自基层一线的鲜活报道,给新闻媒体带来清新之风,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多家新闻单位还建立起有利于‚走转改‛活动的体制机制,强化11
领导带头,形成定期检查制度,加强跟踪指导,纳入员工考核内容,推动‚走转改‛活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事件影响】
‚走转改‛活动让新闻战线如沐春风。编辑记者们纷纷反映,深入基层接地气,加强了对国情、市情、民情的了解,听到了老百姓的心里话,也深刻体会到最美丽的风景在基层、最感人的故事在基层。活动成果在日常报道中得到充分体现,更多鲜活生动的现场新闻体现在媒体版面和荧屏上,更多普通人走进了编辑记者的报道中,更多的百姓生活事成为报道的素材。媒体报道文风通过‚走转改‛活动得到很大改变,‚短、新、实‛生动活泼、质朴感人的新闻作品不断涌现,透射出生活热力。
从思想层面上讲,‚走转改‛活动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让新闻记者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强化群众立场,领略‚用脚采访‛的真谛,在意志品质上受到了一次实践的洗礼。‚走转改‛活动强调深入基层、走进现场,这对防止虚假报道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各方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高钢:‚走转改‛活动的开展,是对中国知识界担当的社会责任的再度提示,面对中国社会转型期纷繁复杂的情状和影响,深入思考我们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的内涵和意义,清醒认识实现这一社会责任的途径和方式。
——2011年第11期《网络传播》
《北京晨报》首席记者崔红:‚心里装着人民群众‛是新闻工作的根本,‚走转改‛的目的就是让我们这些媒体人尽可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编辑记者唯有深入基层,扎根生活,脚与心双双而至,‚身入‛更‚心入‛,才会对基层多一分理解,才会对人民多一些关爱,才会以尽可能接近客观事实的视角关注人生百态,才能让你的报道有感召力,才会让你供职的媒体有影响力,才能让人生——一位记者的人生更有价值。
——2011年第10期《新闻与写作》
广电总局连颁“限娱限广”令:行政监管体现“受众为王” 【事件回放】
2011年10月2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此《意见》被俗称为‚限娱令‛。
《意见》要求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晚黄金时段(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
《意见》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引进境外电视节目形态,须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要提前两个月将本辖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引进播出境外电视节目形态的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总局将进行综合调控。
《意见》还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比例,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2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起,全国各电视台14
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该《补充规定》被俗称为‚限广令‛。按照《补充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播出电影时,插播广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同时,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件影响】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出台后,各卫视娱乐节目开始陆续‚变脸‛。《意见》下达当天,江苏卫视的《老公看你的》宣布将停录,节目组要全力研发道德建设类栏目。浙江卫视在2012年的改版计划中表示,相亲类节目《婚姻保卫战》不再走综艺娱乐路线,而是请钱文忠等专家探讨夫妻的相处之道,时长控制在20分钟左右。湖南卫视的王牌节目《天天向上》和《快乐大本营》2012年起,节目时长将被控制在一个小时之内。北京卫视的《BTV秀场》节目全部改名,《收藏秀》恢复为《天下收藏》,新闻评论类节目《北京观察》以及《好人故事》、《倾听》等人文类节目取代了其他‚秀‛。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下发后,很多网友拍手称快,称‚这下能踏踏实实看电视了‛。
【各方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限娱令‛的出台,缺少一个对娱乐的总体评估。‚限娱令‛针对的是‚过度娱乐‛,那得先说明现在娱乐是否‚过度‛了,然后再说明这种‚过度‛产生了什么样的不良后果,最后再说明‚限娱令‛是否能消除这样的不良后果。这是决策应有的逻辑链条,但我现在没看到这些。没看到这些的可能性有两个:一是根本就没有评估;二是有评估却没有公开。如果是第一种,就是拍脑袋,就算是第二种,也得允许大家讨论。因为这是一项公共政策,针对的是老百姓的收视权。
——总第539期《中国新闻周刊》
著名剧作家陆天明:《〈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广大观众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应该从方方面面来端正影视剧的创作、拍摄和制作,按艺术规律来办,把影视剧真正看成是一个艺术创作,不要一味考虑如何挣钱。
——2011年11月29日《人民日报》
新闻出版专项整治“四假”:打击非法报刊任重道远
【事件回放】
2011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报刊记者站的管理,并从4月15日至7月25日集中开展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对违规记者站进行全面清理。
7月5日,根据各地开展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11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又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11月1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新闻出版领域‚四假‛(即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经过长期整治,新闻出版领域‚四假‛违法违规行为有所遏制,但部分地区仍屡打不绝,严重扰乱新闻出版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有四:
一是非法报刊,包括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发行的报刊,以买卖刊号、一号多报(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等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
二是非法报刊机构,主要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特别是未经批准以港澳等境外媒体名义擅自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办事处等非法机构以及制售传播非法报刊的信息咨询企业;17
三是假记者,包括假冒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新闻机构离职人员和非采编人员,以及假冒网络新闻媒体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各类网站工作人员;
四是假新闻,即违背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没有事实依据,凭空捏造、混淆视听的各类虚假新闻报道。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分别对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各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事件影响】
假报刊、假新闻常常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而炮制假报刊、假新闻的假记者、假记者站更是为公众痛恨。假记者与假记者站、假报刊、假新闻等向来都是相伴而生,这些虚假行为不仅严重玷污了记者和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而且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和谐发展。为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开展整治‚四假‛专项行动,不仅能有效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等非法经营行为,更能有效维护媒体公信,取信于公众。
【各方观点】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四假‛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此意见很大,总署同志下去,他们经常向我们反映这个问题。对于重大的‚四假‛案件,要彻查彻究。对制造‚四假‛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要绳之以法;重大‚四假‛案件要公开及时曝光。还要教育社会各界要提高警惕,注意防止假记者行骗,告诉他们要通过正常渠道18
举报和反映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年2月28日新闻出版总署网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要充分认识‚四假‛的严重危害,认清‚四假‛以牟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行为。要以科学的工作精神、求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解决好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不给‚四假‛滋生提供空间和土壤。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警惕性,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发动群众举报。要开展专项治理,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取缔一批窝点,坚决打击‚四假‛行为。
——2011年3月7日中国记协网
报纸副刊首评“孙犁奖”:先辈职业精神引领后人
【事件回放】
2011年11月5日,由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与天津日报社联合主办的‚2011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颁奖典礼在天津举行,表彰了10名‚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获奖者和10名‚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提名奖‛获得者。据悉,‚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评选在我国尚属首次。
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10名获奖者分别为:天津日报宋曙光、工人日报刘建民、新民晚报贺小钢、北京日报李培禹、解放军报刘业勇、吉林日报赵培光、人民日报罗雪村、羊城晚报黄咏梅、检察日报彭诚、南京日报申赋渔。
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提名奖10名获奖者分别为:劳动报胡绳梁、云南日报李悦春、厦门日报蒋福章、今晚报吴裕成、福建日报黄燕、衢州日报许彤、江西日报李滇敏、绍兴日报郑休白、西安日报杨利英。
孙犁是当代著名文学家,中共党员,抗日老战士,被誉为‚荷花淀派‛的创始人。1949年1月17日《天津日报》创刊后,孙犁便与著名诗人郭小川、著名作家方纪一起创办了《天津日报〃文艺周刊》,从事该周刊的编辑工作数十年之久,并以此为阵地发现培养了大批青年作家。作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也是天津日报社的终身副刊编辑,孙犁堪称中国报纸副刊编辑的一代杰出楷模。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会长丁振海在典礼上致辞时表示,以‚孙犁‛命名报纸副刊编辑奖,对广大报纸副刊编辑最有影响力。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从2011年6月底开始,经过层层严格评选,20
共产生候选人40名。主办单位邀请全国新闻界专家、领导组成21人评委会,最终评选出编辑奖10名,提名奖10名,并于9月底进行了公示。
【事件影响】
设臵‚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其宗旨在于‚表彰长期在报纸副刊战线辛勤耕耘、卓有贡献的优秀新闻工作者,检阅和评比我国报纸副刊编辑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这对于培养造就更多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报纸副刊人才,推动党的新闻事业发展繁荣,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观点】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副会长初小玲:孙犁先生在中国文坛以及报纸副刊领域拥有很高的威望,是新中国报纸副刊编辑的一代楷模,此次奖项为弘扬孙犁精神,使广大报纸副刊新闻工作者更加热爱党的新闻事业。
——2011年11月5日天津网
薛宝生(新闻评论员):首届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及其评选结果的揭晓和颁奖,是对副刊优秀编辑的充分肯定,更是我国在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中涌起的精彩浪花。我们可以告慰孙犁老人家,办好副刊已经后继有人。
——2011年11月14日光明网
“十大假新闻”评选十年:“最后一次”愿望屡落空
【事件回放】
2011年1月21日至22日,‚维护新闻真实性 增强媒体公信力‛高峰论坛暨‚十大假新闻‛评选十周年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文新报业集团旗下《新闻记者》杂志因坚持十年评选‚十大假新闻‛,在论坛上受到上海市委宣传部嘉奖表彰。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宋超讲话指出,《新闻记者》杂志坚持十年新闻打假,为上海新闻界树立了一个对党和人民负责,追求新闻真实性的标杆。
2011年5月,见证《新闻记者》编辑部开展新闻打假十年心路历程的《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问世。此书汇集了《新闻记者》从2001年至2010年‚十大假新闻‛原文,以及每年评选之后的各种反应;并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特聘资深教授童兵领衔的学者对《新闻记者》‚十大假新闻‛的十年评选做出分析报告,从理论上学术上做出梳理概括;还从历史与现实的纵横交错中对虚假新闻的‚前世今生‛做了较为系统的回顾,在理论上对新闻真实性原则做了全面阐述。
《新闻记者》原主编吕怡然在《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的跋中,回顾了《新闻记者》连续十年评选‚假新闻‛的甜酸苦辣。他讲道,评选‚十大假新闻‛是《新闻记者》编辑部本着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新闻工作者的良知捍卫新闻真实性的‚义举‛,目的是为鞭挞虚假新闻尽一份力所能及的绵薄之力。22
首次‚十大假新闻‛推出时,《新闻记者》配编者按表示,希望这次评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没有想到,这个美好的愿望迟迟落空,评选一发不可收,延续至今已达十个年头。此间既得到了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同行的支持和肯定,也遭到了种种诘问、质疑、指责等非难,甚至受到‚侵害名誉‛的指控。吕怡然表示,十年甜酸苦辣一言难尽,面对屡禁不止的虚假新闻,《新闻记者》仍会义无反顾、继续努力。
【事件影响】
《新闻记者》‚十大假新闻‛评选进行十年总结,正值全国新闻战线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新闻记者》十年评选‚假新闻‛的‚义举‛,在这次专项教育活动中被称为‚举起了一面打击虚假新闻的旗臶‛。十年评出的‚假新闻‛中的许多条目,成为新闻界同行和专家学者深入剖析假新闻的成因、探讨防范之策的研究对象。多家新闻学术期刊约请《新闻记者》原主编吕怡然撰文讲述十年新闻打假历程。《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被新闻同行称为‚既是透视当前中国媒介生态、深入研讨虚假新闻的理论读本,也是新闻界开展‘杜绝虚假新闻、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有益教材‛。
【各方观点】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书记、全国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顾勇华:《新闻记者》10年打假意义非凡。联想到中国记协的评奖工作,正好合成一组数字:‚说好2023
年,说丑10年。‛‚说好20年‛,就是中国新闻奖评选20年;‚说丑10年‛,就是《新闻记者》连续10年公布当年十大假新闻。这里特别强调‚说丑10年‛,是说像《新闻记者》这样持续地、集中地打假,还没有第二家。
——2011年3月30日 大众网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新闻系主任张涛甫:《新闻记者》每年从大量的假新闻中捞起大鱼,选出‚十大假新闻‛,抽取最突出的10个假新闻样本,拎出来‚示众‛。这一评选活动持续10年,以其专业性、权威性,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1年4月7日 中国记协网
发表新闻“二次伤害”:报道尺度考量媒体道德底线
【事件回放】
2011年11月8日,南方某报刊登了一篇标题为《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 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的报道。报道称联防队员杨某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杨某家里一通打砸后,对杨某妻子王某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当时丈夫杨某就躲在隔壁‚忍辱‛偷听,大约一个小时后才报警。此报道一出,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
尽管南方某报的报道已经描述了受害人王某‚精神状态非常差,并伴有自杀行为‛,但各路媒体依然蜂拥而至逼问‚真相‛,杨某被部分媒体冠上了‚最窝囊丈夫‛头衔,受害人王某被部分媒体指为‚通奸‛。强大的舆论场令受害人无处可藏,杨某痛哭流涕地下跪哭求现场记者们离开,王某面对记者的镜头只能用被子捂住自己的脸庞。媒体的穷追不舍,最终迫使杨某王某举家搬迁暂时与外界失去联系,受害人家属也全部关闭了电话。
11月15日,联防队员杨某利委托律师到派出所报案,举报杨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重婚罪,并以媒体报道严重失实为由,向宝安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广东某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某报所属集团)侵犯其名誉权,事件真相由此变得更加扑朔迷离。11月16日下午,西乡派出所已受理举报,宝安区法院已接收起诉状,但未决定是否立案。
从相关报道视频画面上看,一些媒体的报道陷入了自我矛盾的怪圈:他们一方面也强调女受害人处于崩溃边缘,但同时却把近乎‚强迫式‛采访画面毫无保留地呈现在读者和观众面前;一方面对受害人使25
用了化名,但却将受害人痛哭流涕的表情不作任何遮掩地呈现出来。这些报道画面让许多观众感到愤怒,许多声音都质疑媒体道德的底线到底在哪里。新浪微博上的一项关于‚此事件中最该反思的是什么‛的调查显示,43%的投票者选择了‚媒体不应泄露受害人隐私,并造成二次伤害‛,另有22%的人认为‚媒体报道失当,如指责丈夫杨某窝囊怯懦等‛。
作为事件的首次报道者,南方某报的记者成某在接受访谈时称他是应杨某的请求报道此案,但他也坦承报道中个别表述在报纸上呈现‚确实有所不妥‛。另外,部分相关媒体事后也就此次采访报道中的不当行为作出公开道歉。
【事件影响】
全国各地媒体纷纷报道和评论这起事件,在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其间部分媒体失当的报道方式和报道内容,更是引发了包括媒体人在内的受众批评。被流传转载最广的据悉是央视女记者柴静的博文,文中直指媒体的暴力报道,称‚这是一场羞辱,但不是他们的‛。这种同行间的监督和毫不留情的剖析,有利于带动整个媒体界回归到对行业道德的理性思考上来,对我国媒体界的自省起到了积极作用。当然,媒体界的这种自省最终将带动全社会的自省,引导全社会所有成员走向觉悟、成熟与进步。
【各方观点】
珠海联合国际学院国际新闻学专业副教授阮纪宏:这样的事件中,无论新闻元素有多丰富,新闻工作者都应该遵循一条金科玉律,那就26
是保护受害人的权利,特别是性侵犯受害人的权利。因为任何泄露他们身份的做法都意味着第二次伤害。
——2011年11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李振忠(新闻评论员):‚强迫式‛采访源于媒体优越感,就如同某些‚名嘴儿‛表现出来的可以拯救全世界可以摆平全地球的神态背后的心理优越感一样。当真正以平等博爱的心对待被采访者的时候,你才会想到对方是个拥有隐私权的平等兄弟姐妹,而不仅仅是一个‚新闻富矿‛。
——2011年11月13日红网
周云龙(新闻评论员):媒体在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影响力,而且这个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迥然不同。但是,在法治社会,记者行使监督权又应当是有节制的,其一切活动应当在法制允许的框架内,不可逾越职业的底线,更不能突破做人的底线。
——2011年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网络谣言事件屡禁不止:提升网络公信力迫在眉睫
【事件回放】
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为信息的快速流动和广泛传播提供了极其高效和便捷的载体,但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网络谣言,也给互联网发展带来不容忽视的危害。
2011年8月12日,某会计网站发布《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并作了解读,公告文中标记发布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由于文中提到时下备受关注的‚年终奖税收‛可通过两种方式计算,该公告经国内多家媒体转载、放大,引起社会极大反响。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声明没有发布过此公告,是有人在伪造公文。公安机关查明,此公告系上海励某杜撰而成,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8月29日,互联网上部分博客、论坛转载了《绝症男子杀死八名村官称为民除害》和《震惊:云南一绝症患者连杀八名村官》文章,在网上引起很多网民关注。9月1日,云南省陆良县公安局称,这两条帖子所写的内容经核查为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已对编造此信息的云南某大学学生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7日,某网站编辑人员裴某在其个人新浪微博转引传言,内容全文为:‚网络消息:歼-10B在阎良坠毁,飞行员牺牲。‛虽然裴某在发现消息内容不实后,于次日即将微博内容删除,但一夜之间该消息已被一些媒体和网站转引、刊载,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随后更被境外媒体作为新闻来源引用进行公开报道。我国有关部门对此作了辟谣澄28
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对该网站负责人进行执法谈话,提出严肃批评,责令网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以此为戒改进内部管理制度。该网站也对编辑裴某作出严肃处理的决定。
12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证实,网上流传的‚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信息,已经有关部门查明属谣言,多名捏造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者已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另外,所谓‚武汉大三女生求职时被割肾‛、‚玉溪将发生8.6级大地震‛、‚黔西部分乡镇儿童被抢劫盗肾‛、‚海南支教女学生被灌醉轮奸‛等信息,经查证也均属编造,有关部门正在追查编造谣言者的责任,并将依法予以惩处。
【事件影响】
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网上编造谣言、传播谣言行为,对于净化网络环境,提升网络传播公信力,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均具重要意义。清除网络谣言,需要政府部门、互联网运营企业和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加强互联网管理,制度建设和常态化监管不能偏废。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为虚假信息谣言提供传播渠道。网民在上网时应守法自律,做到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不给网络谣言以生存空间。
【各方观点】
周继坚(新闻评论员):从根本上维护网络信息真实,就必须从源头打击谣言。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加大对造谣传29
谣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强化广大网络传播者的责任意识。在网络造谣传谣愈演愈烈的当下,必须重申‚传播信息必须真实‛的基本底线,划清信息与谣言的界限,才能彻底消除不法行为,为网民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
——2011年12月9日《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郝洪:对政府而言,谣言止于公开;对有着社会责任担当的公共媒体而言,传闻止于客观的求证。只有保持客观、真实、公正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呈现各方实际情况与利益诉求,并进行充分讨论,才能寻求到多赢的解决方案。
——2011年8月18日人民网
刘伯贤(新闻评论员):‚网上治谣‛要真正取得长效,还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有赖于协作机制的健全,有赖于社会透明度的增强,有赖于广大民众网络素养的提升。
——2011年12月6日新华网
2.法治教育白皮书 篇二
一改革的背景
1. 世界性教育改革潮流的冲击
近年来, 各国政府在提升经济的同时, 更加重视教育问题, 教育质量水平成了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水平的标准。各国政府针对各国的教育问题提出了改革措施, 2009年,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教育投入、课程标准、教师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方案;2010年, 我国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在教育资源均衡、教育公平与效率、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系统的计划改革。在全球教育改革潮流中, 英国政府觉得自己的教育已被其他国家赶超, 要迎头赶上就必须进行系统的改革。
2. 英国中小学教育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缺陷
每个国家存在的教育问题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出现, 学校自主管理问题、薄弱学校改善问题、教师技能差导致教学质量水平下降、课程设置过多不必要的知识、教育公平等等问题。如在课程方面, 英国一些数学教育研究机构进行的跟踪研究发现, 目前英国基础教育数学标准与十多年前的数学标准相比降低了。据英国媒体报道, 英国中小学生的数学考试通过率逐渐下降。不过这也是其他欧美国家存在的问题。
二推行的改革措施
1. 赋予校长和教师更多的自主权
在教育经费上, 英国的中小学校长将被给予更大的财权, 还将获得更多的教学管理的权利, 比如取消对教师的听课时间的限制。英国教育大臣迈克尔·格夫大臣表示, 相关限制都将被废除, 以便让教师互相之间能分享他们的教学思想和经验。
英国政府还担心学校的不良行为阻碍了最优秀的潜在教师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为此, 白皮书将给予教师更大的教育教学自主权, 鼓励教师实施更有激发性的教学。对于在课堂上捣乱的学生, 白皮书将赋予教师搜查学生任何物品的权力, 如手机和相机。
恢复校长和教师的权威至关重要。需要保护他们免受过分的错误主张使用暴力或不适当的冲突, 这是最重要的。政府要充当更好的角色, 否则很多教师会离开这个岗位。没有好原则的教师是不能教好的, 学生也是不能学好的。
2. 制定严格的课程评价标准
对于国民课程, 需要规定一个严谨严格的知识模式, 在核心课程, 在每一个关键阶段、每个孩子应该掌握的核心课程。在一所学校制度里, 鼓励更多的自主和创新的国民课程, 将日益成为一个严格的标准。
审查国民课程, 以期减少规定, 同时重新注重核心课程知识。这是每个孩子和青年在他们教育的每一个阶段都应得到的。确保有支持可利用的对每所学校的系统的合成语音教学, 作为阅读教学的好方法。确保在他们的教育每个重要过渡阶段, 有对学生适当的评价, 提供一些信息关于他们的孩子在校表现和学校的效率、教师的客观证据。到2013年提高到17岁, 然后到2015年提至18岁, 所有的年轻人将有望参加教育或培训。为了鼓励学生学习更有难度的课程, 英国今后将引入一个新的会考制度。四门学科 (英语、数学、外语和一门文科) 成绩达到C以上的学生, 将被授予新文凭。帮助学生打牢学习基础的学校, 将在学校评估排名中获得特殊肯定。为学生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单科教学的, 也会在评估排名中获得承认。格夫大臣说, 会考制度将确保为学生提供一个全面的、高质量的教育。
3. 建立明确的问责制
随着学校自主权对学生成绩的责问制, 对于教育改革是至关重要的。关键是学校应负责向家长和学生如何做好以及纳税人的钱怎么花, 明确的绩效信息和良好的分析数据是体制的明显特征, 在更大的透明度的资金体系中, 将意味着每一位家长将知道这些钱是分配给他们孩子的教育, 大部分花费来自当地政府, 大部分为学校利用。把关于费用开支, 包括每名学生的分配数额公布在网上。有一个清晰的、合理的资金分配体制, 对于学校和地方教育官员这是一个工作中心, 明确各自的责任, 做好监督和执行的工作。
4. 有效分配资金, 确保透明、公平
在未来四年中, 通过一项新的学生奖金制度, 把更多的资金资源放在最贫困的学生身上, 计划将每年花费25亿英镑用在学生奖金制度上。制定一个基于学生需要的, 清晰、透明和公平的国家奖金规定, 配合着学生奖金制度。与此同时, 通过公示学校得到了多少钱和他们花费了多少钱, 增加目前奖金制度的透明度。推进资金支出审查的结论, 割断从官僚资金配置的进程, 明显得到更好的价值。
三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启示
1. 适当放宽学校办学自主权, 发展特色学校
在我国, 公立学校仍占我国学校中的绝大多数。公立学校基本上在资源的配置, 如人、财、物方面, 由国家计划统一分配。学校想自己做些什么事情, 是不太可能的。久而久之, 学校对政府就养成很强烈的依赖心理, 压抑了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学校办学自主权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就是教育教学管理权, 如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成果的自主评价等方面的权利。国外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除了完成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外, 学校有权完善学校的特色课程, 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发展的需求。
2. 完善课程评价标准, 顺应时代发展
在课程改革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课程评价标准的改革, 因为它不仅决定了教师的教学内容, 而且影响了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以往的课程评价体系过于强调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甄别、选拔的功能。这种评价体系把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标准, 这就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过分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以及学生考试技能的培养, 而对学生的个性特征认识不够。对课程评价标准的改革, 新课程所倡导的评价是发展性课程评价, 对于教师活动, 紧扣目标设计尝试、实践和创新练习进行思维训练。能采用质疑探究、小组交流、集体评价、抽检等多种方法获得反馈, 并及时给予适当的评价。对于学生活动, 要注意培养独立思考, 掌握学法, 大胆实践, 并能自评、自检和自改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合作性学习和创造性学习。
这种发展性评价既能关注学生的发展, 也能促进教师的不断发展。
3. 对于教育的关键领域改革, 必须建立问责制
我国在教育方面, 政府也出台了不少教育改革方案, 并作出详细的解释, 但这些措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比如教育经费问题, 自上而下, 最后到下面的乡镇之后的资金已经寥寥无几, 这样会导致贫困落后的学校更难以提高教育质量。
教改《规划纲要》作为统领未来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应具有刚性的约束力。教改最初阶段, 可通过试点积累经验, 之后需在各地各校, 推进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高考制度改革。对于不落实、推进改革的部门 (包括教育行政部门) 、地区, 必须严肃问责。
4. 加大教育投入, 促进教育公平
在我国, 由于经济发展存在差距, 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 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城镇与农村、中心城市与边远地区, 在教育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上都相差甚远。但是当前的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无法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 这就严重制约了教育条件的改善和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展。所以, 国家要逐渐加大教育投入, 在完善体制的同时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也要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教育。再者,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英国基础教育改革行动计划》标志着对中小学教育的彻底改革, 在赋予校长和教师的权力、提高教师质量、课程考试制度等做出重点改革, 这些措施将有效改善学校系统, 有助于解决教育体制中的弱点, 促进英国教育事业发展。同时, 通过这些措施, 对于我国的教育改革也有着很大的启发, 在一些问题上要根据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进行借鉴, 从而提高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李茂编.英国政府出台教育改革白皮书[N].中国教师报, 2010.12.1
[2]熊丙奇.推进教改, 需“申请制”与“问责制”相结合[EB/OL].http://xiongbingqi.blog.sohu.com/151780296.html
[3]刁文.学校办学自主权陷入围城[EB/OL].http://house.focus.cn/showarticle/636/536707.html, 2007.1.8
[4]张华英.改变, 从课程评价标准开始[EB/OL].http://www.fjedu.gov.cn/html/2006/10/265996_12286.html, 2006.10.27
[5]张艳敏.苏格兰教育问责制的政策与实践[J].中外教育分析报告, 2005 (40)
3.法治教育白皮书 篇三
这一调查结果由麦可思咨询公司、搜狐教育与学而思培优、好未来教育研究院联合推出。数据调查显示,2012届高校本科专业就业率排在前50位的专业中有41个为理科专业,占82%。2012届平均月收入最高的前50个本科专业中有39个为理科专业,占78%;有11个文科专业,占22%。2012届薪资较低的十大本科专业中100%为文科专业,分别为:学前教育、美术学、植物保护、小学教育、戏剧影视文学、音乐表演、音乐学、应用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和历史学。
据了解,2012届高校本科生就业率排前三位的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和矿物资源工程。学生就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排前三位的专业为建筑学、软件工程和影视艺术技术,分别为4 453元、4 449元和4 320元。排位薪资较低的三大本科专业是学前教育、美术学和植物保护,学生就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分别只有2 658元、2 673元和2 729元。
据悉,由于关注未来就业形势,目前,有37.47%的高中生是出于“根据就业情况”选择文理科,依据“个人兴趣”选择的学生只占16.95%。
4.法治教育白皮书 篇四
《白皮书》共分6部分,包括:中国国际教育发展现状;中美教育交往史;中美教育机构的教育模式、教育特点和收费情况;中美国际学校在校学生研究;中美国际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中美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其中一些历史轨迹和观点是首次总结归纳出来。
《白皮书》以中美国际学校在校生为对象,揭示了这个“神秘”群体的面纱,让公众知晓这些学生并非如外界妖魔化的那样娇生惯养、互相攀比、不思进取。《白皮书》认为,中美国际基础教育是相对中国传统的应试教育,是可以与公立教育互相借鉴的一种特殊的教育模式。
此外,《白皮书》还从社会公众和媒体角度,披露国际教育领域一些鲜为人知的新闻,揭示一些行业内存在的不良现象,对公众和家长起到警示作用,意在促进中美国际教育的健康发展。
《白皮书》将中美国际教育前景归纳为“五化”,即:专业化、细分化、规模化、私营化和服务化(即一条龙服务),让公众对中美国际教育的前景一目了然。
据介绍,《白皮书》由多家业内权威机构和数十名国际教育专家联合撰写,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中国四个一线城市数百家国际学校为样本,通过实地考察、研讨、采访和书面调查等形式获得了丰富翔实的一手数据,并发现了大量有很高研究价值的现象和规律。
5.法治教育白皮书 篇五
(2014年5月29日)
现在还在中小学念书的孩子,他们未来可能从事的工作有六成都还没有“被发明”。这个预判来自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家长们也许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现在家长们忙着帮孩子准备的工作能力,等到孩子们25岁时,这些对应的工作可能早已消失。“科技不断推陈出新,知识的生产与淘汰,正以十倍于过往的速度前进。全世界都在寻思,传统教育体系该如何教导下一代,去面对一个完全无法„准备‟的未来”。5月28日发布的《2014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蓝皮书》如此写道。
新的“学习典范”在哪?借助于新技术教给孩子“学”的责任,发展孩子的创造力,让他们未来有能力去创造新工作,这才是最“靠谱”的答案。5月28日,《2014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蓝皮书》公布——技术走进学校,注入的是变革的力量。
面对新技术来袭,课堂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报告显示,新技术正在影响上海基础教育的主要领域。
1-2年内:无处不在的学习场
【课堂实景】带着一台Pad(平板电脑),走进无线网络覆盖的教室,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跳出一段清晰的图像和声音:“请问以下哪只不是昆虫……”面对蝴蝶、蜘蛛、蜜蜂等数十张照片,学生开始饶有兴趣地查找并点击答案。这是杨浦区二师附小的师生们共同演绎的“创智云课堂”——小学科学类探究课“走进昆虫的世界”。
学生根据课前预习,像玩游戏一样,在Pad屏幕上点出答案。老师还会使用“电子书架”、“专题网站”、“网络搜索”、“校园图书馆”等功能,带学生一起了解、熟悉昆虫,再进入“真假昆虫分类”测试。从“寻找昆虫”到“教师点评”,从“扩充阅读”到环保教育,这堂35分钟的课程,生动有趣且富有挑战。
杨浦区“创智云课堂”从2012年推出尝试,目前已在6所学校试点,涉及语文、数学、音乐等9门课程。
云课堂搭建了两个平台——移动学习的平台和移动教学平台。以教材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资源库。在云课堂里,学生可以通过搜索、动画、练习学到更多的知识,作业也不枯燥,可以用口述录音来回答,也可以手写后拍照上传,只要证明自己会做就行。而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也因此而发生变化。
云课堂就是无处不在的学习场。蓝皮书报告显示,在1至2年内,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无线网络环境的优化,云服务质量的提升,学习的空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学生正在逐渐意识到可以在任何时候,和学习同伴保持连接,可以通过网络与更多的老师进行交流,更可以获得全世界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学习工具。无论何时,身处何地,学生们都可以沟通,深化交流,可以接触到一个更充盈的世界。新技术影响着上海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
3-4年内:学习游戏化将成趋势
【课堂实景】今年初,北京育才学校一年级学生期末考试不再是传统的纸笔测试,而是做游戏。学生人手一张体验卡,可以尝试“把耳朵叫醒”、“蚂蚁搬家”、“分秒不差”等多个项目关卡,每通过一项体验,家长志愿者评委就会给孩子们几颗小星星,代表得分。
实际上,无论是在北京还是上海等地,“学习就像打游戏”已在小学低年级学生中实现。
身为家长,你可能每天都想控制孩子趴在电脑前的时间,担心孩子今后沉迷电子游戏怎么办?但根据蓝皮书预测,“未来3-4年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教育游戏和学习游戏出现”,“游戏化”将是学生学习的一种趋势,由此,教育者需要正确看待电子游戏在教与学过程中的价值。
Algodoo是瑞典一家公司开发的仿真物理实验模拟游戏。在一个卡通平台上,学生可以用简单的绘图工具编辑各种实验场景。比如,通过设置齿轮、弹簧、铰链等元素,轻松掌握摩擦力、弹力等各种力的作用方式。不仅如此,学生还可上传自己的实验作品,分享实验内容。
在教育系统中,对游戏的认识也需改变。游戏会教学生一些课堂上无法传授的、参与社群生活的技能。研究表明,让孩子们玩上25分钟的合作类游戏,他们就会体会到合作的好处,并在现实生活中主动帮助他人25分钟。
更有意思的是,现在还在鼓吹学生和游戏保持距离的老师们,今后将成为游戏的设计者。蓝皮书认为,通过游戏设计,教师将使学习者获得更有把握的成功。电子游戏在处理学生失败这一事实上会有一套独特的机制,失败了可以继续尝试,让学生始终在“闯关”的过程中保持对最终成功的希望。
蓝皮书同时指出,在未来的3-4年间,通过收集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产生的数据,分析计算数据的模型,教师可以发现信息和学习者之间的关联。这种学习分析技术将与学科紧密相连,极大地提升教学效率。
未来5年后:进入“创客”式学习新时代
【课堂实景】在上海协和国际学校,学生们对小行星“四大金刚”中的“灶神星”进行了图片3D扫描。这张图片的来源——“曙光号”探测器,是学生们在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网站上下载的。学生们通过3D打印亲手制作“灶神星”微型模型,研究这颗小行星。
近年兴起的3D打印技术,对很多老师来说还是时髦的概念,但一些中小学生已经在通过3D打印探索具体的科学问题。
根据蓝皮书预测,在未来5年后,技术的发展会直指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核心,从而引起“核变”。一个已经被预见到的趋势是,今后的孩子将要进入“创客”式学习的新时代。
所谓“创客”,来源于英文单词“Maker”,原指不以盈利为目标,努力把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当计算机全面介入个人学习后,学生们将会运用教师之前都未曾接触过的新技术。
蓝皮书认为,学生将以“创客”方式在学习过程中实现跨领域的融合,并不断地在设计中创造。在“做”中学习的过程,学生们还可以作出具体的设计,综合运用不同学科的理论,然后得出新的结论,再应用于探索创造中。“创客”会极大地改变孩子的学习方式甚至是圈子。
目前教育界对于“创客”式学习的预测是:它以学生的兴趣为起始点。假设一个孩子主动对一个内容感兴趣,他可以在网上阅读、转发文章,继而再通过博客、论坛等,接近这个行业领域和人物。他会像发烧友一样收集一切资源,然后进行整理、对海量信息做出预判。而与此同时,孩子的学习伙伴也是网络上的“小圈子”,他们年龄、学历多元化,互相学习,乐于帮助别人,分享自己的学习成果……
另外,蓝皮书认为人机相互学习将在今后5年崛起。在一些特定领域,机器的功能已强于人类。机器不仅代替了人类处理重复的体力劳动,并逐步超越人类在不同领域的脑力劳动。
技术+教育=8大结构性变化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教育发展和进步往往靠名垂史册的教育大家在理论层面的建树来引领趋势。而今,“技术”自身走出了附属或辅助的角色,第一次走上教育改革的最前台,推动着一场更为深刻的变革。
昨天发布的蓝皮书披露,技术与教育的相互渗透,正呈现8大结构性特征——
特征一:教材多媒化
利用多媒体,特别是超媒体技术,使教学内容的表现变得结构化、动态化、形象化。
特征二:资源全球化
因特网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信息资源库,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教育资源,无论教育者还是学习者都可方便地享用。
特征三:教学个性化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的智能导师系统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进行教学和提供帮助。
特征四:学习自主化
利用信息技术支持自主学习成为必然发展趋势。事实上,超文本、超媒体之类的电子教材等网络学习资源已经为自主学习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
特征五:任务合作化
当前国际教育的发展方向,就是要求学生通过合作方式完成学习任务。通过计算机合作的网上合作学习,在计算机面前合作的小组作业和计算机扮演同伴角色等形式,信息技术在支持合作学习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特征六:环境虚拟化
教学活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脱离物理空间时间的限制。现在已经涌现出一系列虚拟化的教育环境,包括虚拟教室、虚拟实验室、虚拟校园、虚拟学社、虚拟图书馆等,由此带来的必然是虚拟教育。
特征七:管理自动化
计算机管理教学包括计算机化测试与评分、学习问题诊断、学习任务分配等功能。最近的发展趋向是在网络上建立电子学档,利用电子学档可以支持教学评价的改革,实现面向学习过程的评价。
特征八:系统开放化
系统开放化主要体现在内容开放、结构开放和功能开放这三方面。其中,内容开放是指能通过超链实现本地资源与远程资源无缝连接,内容空间可无限扩展扩张;结构开放是指可利用构件化技术,允许随时更新教育内容和扩充教育系统的能力;功能开放是提供全面的教育服务,能够支持按需学习,适时学习与弹性学习。
2014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趋势蓝皮书发布暨论坛举行
本次发布会采取一种全新的、互联网的媒体传播方式——联合校长传媒等15家业界权威的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在5月28日当天共同推出“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蓝皮书”的现场版,这也是国内首次关注教育的微信公众号共同携手的合作。
自2004年起,位于美国的新媒体联盟(New Media Consortium)每年发布一份地平线报告(The HorizonReport),介绍未来5年内可能会对全球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技术。
上海的教育信息化一直是一个重要议题。2010年发布的《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了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目标,即为学生提供更加开放、便捷的学习环境。
如何通过借鉴国际研究的结果、分析上海教育信息化的现状,来明晰未来在教育中应用信息技术的方向?如何通过分享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经验、学习信息技术产业人看教育的视角,来提高信息技术对教育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们特别筹划举办2014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蓝皮书发布暨培训会。
此次发布暨培训会由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科技处指导,上海教育杂志社与上海电教馆联合主办,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北京开放大学专业支持。本次发布会采取一种全新的、互联网的媒体传播方式——联合校长传媒等15家业界权威的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在5月28日当天共同推出“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蓝皮书”的现场版,这也是国内首次关注教育的微信公众号共同携手的合作。
在两天的活动中,将呈现三位业界知名专家的主题报告:北京开放大学副校长、新媒体联盟地平线报告中国专家张铁道将与大家分享“教育信息化,从世界到中国”的最新发展趋势,音乐家孔祥东将展示Imusic-ilove-ithink项目的最新成果,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教育技术系博士生导师任友群将深刻阐述教育信息化的世界趋势和我们的行动。华为、复兰科技、希沃、信哲通、上海易教、思来氏等等9家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将带着其在教育领域的创意,来到现场进行展示。上海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系黎加厚教授团队将推出世界地平线报告概览。10所中小学校“TED”演讲将展示《蓝皮书》中信息化案例,带你领略创智云课堂、数字陶行知纪念馆、让思维可视化的IMMEX运用、3D打印嵌入STEM课程中的发现等教育创新项目。
(文/《上海教育》杂志记者计琳)
(编辑 唐民龙)
链接:
2014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趋势蓝皮书发布会暨论坛
主要议程(5月28日-29日)
5月28日上午 9:00-9:40开幕致辞
主持人:仲立新(上海教育报刊总社社长、党委副书记)9:00-9:10主持人介绍来宾和简介此次会议概况
9:10-9:30开幕致辞:王宏(上海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秘书长、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副主任、上海开放大学副校长)
9:30-9:50开幕致辞:尹后庆(上海市教委巡视员)9:50-11:30发布会
主持人:倪闽景(上海市教委基教处处长)9:50-10:50主旨报告
《上海基础教育信息化趋势蓝皮书》联合发布
主要趋势与面临挑战:张治(上海市电教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近期中期远期应用综述:沈祖芸(上海教育杂志社副总编辑)10:50-11:20大会主旨报告
(一)教育信息化,从世界到中国
演讲人:张铁道(北京开放大学副校长、新媒体联盟地平线报告中国专家)11:20-11:50大会主旨报告
(二)Imusic-ilove-ithink 演讲人:孔祥东(音乐家)5月28日下午
1:00-2:30学校案例-企业路演
(一)主持人:张治(上海市电教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1:00-1:15创行云端智随民间——杨浦区创智云课堂进程
吴巍(杨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1:15-1:30企业新产品路演:教育智慧云(华为)
1:30-1:45企业新产品路演:全向互动在线云课堂(复兰科技)1:45-2:00教育传播媒介与学习方式改变——数字陶行知纪念馆
薛定稷(宝山区教师进修学院副院长)
2:00-2:15教学邦云平台如何助力校长推进数字化教学(教学邦)2:15-2:30非正式学习与正式学习的连结花洁(嘉定区实验小学校长)2:30-2:45企业新产品路演:教学中的智能终端应用(希沃)2:45-3:00企业新产品路演:每个学校都可以有新媒体(信哲通)3:00-5:00体验式培训
主持人:张治(上海市电教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新媒体联盟地平线报告概述(杨晓哲)
迈向新学习时代(黎加厚教授团队)
5月29日上午
8:30-11:15学校案例-企业路演
(二)主持人:倪闽景(上海市教委基教处处长)8:30-8:45不是推翻,而是改变——微课再认识
崔婷(北海中学数学教师)&周飞(普陀区教育局副局长)
8:45-9:00 企业新产品路演:P3D数字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P3D)9:00-9:15真心话不冒险——技术让学生安全地表达自我曹坚红(上海市静安区做中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9:15-9:30 企业新产品路演:微学堂里有名堂(戴剑飚,上海IT企业家协会会长,美国新奥尔良大学兼职教授)
9:30-9:45看得见的思维 发现不一样的学生
姚晓红(上海市大境中学校长)
9:45-10:00 企业新产品路演:增强现实技术(幻维科技)10:00-10:153D打印嵌入STEM课程中的发现
张悦颖(世界外国语小学校长)上海交大研发教授
10:15-10:30企业新产品路演:移动时代的智慧校园(上海易教)10:30-10:45用数据再现学生的成长
张中涛(闵行区教育局局长助理)
10:45-11:00企业新产品路演:数字解析学生成长(思来氏)11:00-11:30大会主旨报告
(三)教育信息化的世界趋势和我们的行动
任友群(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教育技术系博士生导师)
5月29日下午
1:30-2:45学校案例-企业路演
(三)主持人:陈骁(上海教育杂志社总编辑)
1:30-2:30未来课堂教学展示(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
2:30-2:45企业新产品路演:点阵数码笔在微课及互动课堂上的应用(拓思德科技)2:45-3:00变“传”为“感”,一起行动学习15分
刘党生(张江实验中学副校长)
3:00-3:15企业新产品路演:想到vs做到?技术变革为思维创新服务(上海和创信得科技信息公司)3:15-3:30提问互动
专家点评:陈家虎(上海市电教馆副馆长)3:30-4:15大会闭幕报告
归来:从未来八个预言回到今天转型课堂
6.法治教育白皮书 篇六
一、引言
正如《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所言,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 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 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 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但是从总体上看, 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笔者深以为然, 我国的教育法治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展, 但是, 由于教育界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推进法治工作的思路不清、路径选择不对、甚至个别学校或有关领导存在特权思维、公然抵制教育法治工作等原因, 我国的教育法治工作明显还存在很多问题。
从1986年开始至今, 尽管我国的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仍然存在着“普九”的目标的实现和巩固的问题、教育公平问题、教育均衡化问题、择校问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问题、教师工资偏低的问题、随意拖欠、克扣、挪用教师工资、教师权益保障问题等等诸多问题, 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法治来推动和保障。下面笔者就义务教育法治理论逻辑、我国义务教育法治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三个方面作一系统的阐述, 以就教于同仁。
二、义务教育法治理论逻辑梳理
1. 法治的一般逻辑
法首先是一种精神现象, 不是物质现象。所以说“法在人心”。即要实现法治首先要培育人们的从心里尊重法、信仰法, 乃至崇拜法的意识。德国老磨坊的故事[1]至今发人深省。故事中的老磨坊主不畏强权, 愤然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国王威廉一世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而法院也不畏强权, 毅然依法判决威廉一世必须恢复原状, 重新把那座磨房盖起来, 以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而威廉贵为一国之君,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故事中的磨坊主和国王基于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 心甘情愿以法的规则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特别是国王并没有利用手中的职权作威作福, 恣意妄为。法官也没有攀附权贵, 枉法裁判, 基于对法的信仰, 公正地作出权威裁判, 最终达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风能进, 雨能进, 国王不能进”宪政寓言与中国先哲的“有恒产者有恒心”反映的共同理念都是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体现的则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一种宪政关系以及国家的权力边界问题。“约法三章”的典故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也有启发作用, 刘邦三条法律治理天下, 从此西汉政权逐渐走向强盛, 他靠的不是法律的数量而是政府的立信, 在于法的坚决执行, 任何人也不例外。这些典故或者故事都对我们今天推行法治提供了很好的启发, 那就是法治的推行在于法律理性的培养, 法律信仰的构建, 也在于司法权威的树立, 更在于约束权力, 保障法治的民主制度的构建。
2. 义务教育对法治的需要
法的价值追求是多方面的, 其中包括利益、自由、正义、秩序和效益等等。义务教育法治能够满足义务教育领域中的各方主体的利益、自由、正义、秩序和效益等方面的需要。
义务教育涉及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教育法治既要保障学校、教师或学生的个人合法利益, 也要保护义务教育所涉及的社会利益, 还要保护义务教育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
追求自由是人类的固有本性, 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实现和扩展自由的过程。而自由在社会中的实现过程始终离不开规则, 无规则即无自由。在现代社会中, 法是确认、扩大和实现主体自由的重要机制, 社会主体正是借助于法并在法律的范围内来实现自己的权利的。义务教育领域中的学校、教师、学生等各自的权利义务正是各自的自由边界。
正义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社会正当性的理想和观念, 它是社会制度正义和主体行为正义的有机的统一。在义务教育中, 教育的均衡化发展的问题、教师的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教育投入与基础教育的地位、作用不相称的问题等等就涉及正义问题。义务教育法治能够实现各义务教育的公平正义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 社会秩序是一定的物质、精神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社会固定形式, 因而是它们相对摆脱了单纯偶然性和任意性的形式。秩序总是意味着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我国义务教育的规模之大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 保障和维护义务教育领域的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的稳定有序地发展, 构建和谐的义务教育关系必须依靠法治来实现。
我们再来比较一下“人治”与“法治”的优劣。“人治”中的“人”指的是贤人或圣人。“人治”指的就是圣人之治。“法治”中的“法”指的是规章制度, 即用制度来治理国家或一个单位。“人治”中的圣人或贤人在现实社会中是否存在, 人们不得而知, 即使这样的人存在, 我们也很难有这样的选拔制度把他或她推选出来。事实上, 人的认识和能力上的局限性以及人性的弱点也很难保障这样的所谓的圣人或贤人时时、事事、处处都能实现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利益、自由、正义、秩序和效益等价值的需要。而法治没有人性的弱点和人的寿命的局限, 反而具有法律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性等优点, 人们可以根据法律知道哪些事情是可以为的, 哪些事情是不可以为的。在法治之下, 公民就有了一种安全感, 一种力量感, 只要按照法律行事, 他或她就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追逐自己合法的利益和满足自己的正当需要。
综上所述, 义务教育是需要法治的。而目前义务教育领域所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和谐之处正是法治不彰、人治幽灵仍在兴风作浪的缘故。
三、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法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如引言所述,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任重而道远, 限于篇幅, 本文仅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分析阐述。
1.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法律地位及教师权益救济问题
我们知道, 实体正义是法的最高要求, 法律程序则是达到实体正义这一目标的手段。法律程序的欠缺, 特别是法律救济程序的欠缺, 实体正义也是不可能自动实现的。尽管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 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等六项权利, 同时相应地承担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等六项义务。但是, 遗憾的是, 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制中的教师权利救济程序却偏偏就相当欠缺。教师在事实上是弱者, 甚至连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身份都不如。因为劳动者的权利还有相对完备的劳动程序法加以保障。比如, 如果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受到学校的不公正对待的话, 教师除了申诉之外, 就再也没有其他有效的救济途径救济了。当然, 即使是申诉, 也仅仅是一种软程序, 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司法救济非常有限, 因为依据现行的法律来看, 学校与教师之间在履行职务方面的诸多纠纷, 法院是没有明确的管辖依据的。此外, 尽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享受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待遇, 但至今也没有“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是公务员”的立法。所以公务员的有关权利义务以及救济程序根本不适应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这个群体的。
2. 教育法治的实现路径问题
法治逻辑告诉我们, 权力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约束的话就会异化为专制或擅权, 法治的价值就无法得以实现。所以依法治校当首先依法治权、依法治“官”[2]。尽管2003年7月17日教育部为了在学校推行依法治校工作, 专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予以指导, 但是效果并不显著, 相当多的学校并没有掌握依法治校的精髓。它们不知道如何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或者对依法治校工作误解为校长管理师生员工的一种手段和工具, 特别是针对那些不听话的教师或学生而言的。有些学校干脆把依法治校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 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 在形式上, 开开动员大会、组织教职工学习学习文件, 然后再成立一些专门机构等等做表面工作, 走走过场。等检查一过, 该干嘛还是干嘛, 并没有什么管理方式、管理作风的改变。他们根本不把依法治校当回事儿, 反而认为依法治校不管用, 碍事儿。个别校长甚至仍把自己当成了家长或土皇帝, 在教职工和学生面前, 不可一世, 骄横跋扈。
3. 教师侵犯学生权利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教育法律条文越来越多了, 法律宣传的力度越来越大, 但是教师对学生权利的侵犯仍屡禁不止, 时有发生。比如最近发生的华东师大二附中某教师曾多次以“检查身体”为由, 对男性在校中学生做出有违师德的性骚扰举动[3]。还比如网上曝光的湖南南华大学一名监考的男老师强制要求多名女学生暴露隐私部位参加考试一事[4], 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等等。再比如:今年夏天, 地处渭河上游的西北小县城———甘肃省陇西县正陷入一场震惊全国的教育丑闻之中。警方初步证实, 在从2011年9月开始一年多的时间里, 刘某先后多次强奸、猥亵小学生数量多达8名, 其中5名女学生被强奸, 3名女学生遭到猥亵, 年龄最小的仅10岁, 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3岁[5]。这三个都是刚刚发生的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真实案件。其实, 教师侵犯学生的权利的情形形形色色, 数不胜数。根据笔者的调研、分类以及参阅相关文献资料得知, 教师对学生的权益的侵犯主要表现为两类[6]:第一类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显性侵权行为。具体包括随意让上课违纪的学生离开课堂、不准迟到的学生进教室、体罚、教师对违纪学生的罚款、非法搜查学生, 不经允许翻看学生日记等的行为。第二类是隐性侵权行为。具体包括教师偏爱优秀学生、课堂提问经常喜欢提问优秀生、不关心差生、对班级管理放任自流、只关注尖子生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不作为行为。
无论是教师的隐性侵权, 还是显性侵权, 都是对学生权利的侵犯, 都会对学生的心理、身体健康以及健全人格的形成构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4. 学生违纪处分问题
纪律处分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但并不是说, 学校的内部事务可以随意决定。但在现有的义务教育法律中, 关于违纪处分的范围、处分的种类、处分的程序、救济途径等对学生违纪处分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都非常欠缺。这导致各个学校具体做法不一, 透明性、公正性很难保证, 学生的正当权利的保护很成问题。当然,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已经被明文禁止, 开除学生也是不行的。那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移送工读学校等措施是否可行呢?立法缺乏规定。更不要说包括训诫、隔离、留校、停课、取消各种荣誉资格在内的各种违纪处分措施的实施条件、操作界限的规范了。此外, 在违法学生的对待方面, 通常的做法是:一个学生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政法机关的惩处后, 学校普遍会再次对该生施以最严厉的纪律处分。这在法理上是否妥当仍有待探讨。总之, 违纪处分亟待立法上的完善。
四、完善我国义务教育法治的建议
正如序言所述, 义务教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义务教育法治也有待进一步推进, 其存在的问题也远不止于上述那些, 由于篇幅的限制, 笔者仅就上述问题尝试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以期为义务教育法制建设尽些许绵薄之力。
第一,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法律地位及权益救济问题, 笔者认为有两条路径可以考虑:其一就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身份公务员化。在德国等西方国家, 教师的法律地位就是直接定位为教育公务员。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所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是一种具有公务性质的活动, 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公益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等性质。把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 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及其教育教学职责所具有的公务性质, 有利于强化政府对教师的管理, 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还可以为教师定期、合理交流, 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及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法律与制度基础[7]。其二就是建立和完善有关教师权益救济制度, 以强化教师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师的公务员地位无法明确, 那么也应该明确教师与学校的关系可以类似于劳动合同关系一样, 可以适用仲裁或者诉讼等程序, 就学校或者教育机关侵犯教师教育教学权益方面的纠纷进行依法救济。同时, 就地方政府挪用、克扣、拖欠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纠纷, 立法应该明确规定教师个体或者教师集体可以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外, 也应就现行法律中的教育行政申诉加强立法规范, 使这种救济途径发挥应有的作用。正如笔者在《高校在依法治校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探讨》一文中所阐述的那样, 现有的教育行政申诉途径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8]。总之, 教师的法律地位保障的途径就上述两条。否则, 教师的弱势地位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就没有法律上的保障。
第二, 关于教育法治的实现路径问题, 笔者认为, 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要注重法律理性的培育。只有当师生员工对法的信仰及平等观、主体意识和权利义务观等理性要素成为根深叶茂的群体意识时, 依法治校才能具备思想上的动力。其次是根据“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竞优机制和校内民主制度, 使依法治校具有坚实的基础。其三就是学校依法制定或者完善依法治校的法律规范,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四就是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有法必依也是依法治校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这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首先要做到依法行政, 对于应该由学校自主决定的一些事项, 不要进行行政干预, 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来实行对中小学的领导和管理, 给学校以依法治校的合理空间。校长以及学校的其他管理者应该带头遵守法律, 依法治理学校的各项事务。最后使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起来, 相得益彰, 通过教职员工的道德素质的提高来自觉促进依法治校的实现。
第三, 关于教师侵犯学生权利的问题, 笔者认为存在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反映了我国法律上对学生地位的法律制度设计存在一些缺陷, 使得学生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们的部分教师本身的法律素养、职业操守也有待提高, 在教师的教育管理上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知道, 教师通过违法侵权的方式教育学生, 是不可能把学生培养成才的, 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而很坏:不仅可能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发育, 还可能阻碍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是非观念的形成。所以,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性思路也应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教育立法方面, 加强学生权利救济途径方面的立法规范, 既包括对校内学生的正当权利的维护的救济途径的建立作出立法指导, 也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的引进, 明确规定就学校或者教师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不当或违法行为, 学生或学生家长在用尽学校途径之后, 也可以寻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只要学生应有的法律地位得到加强, 学校或者教师的教育行为就受到强有力的约束, 而不敢对学生任意妄为。另一方面, 要在教师的教育管理方面下功夫, 比如完善对教师教育行为的督导和奖惩制度建设, 加强对教师的教育法治知识方面的培训以及制定、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标准、师德标准等。只有双管齐下, 教师侵犯学生权利的这种不良现象才会逐渐减少, 乃至于最终消失。
第四, 学生违纪处分问题一直是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一个盲点。笔者认为立法可以考虑主要在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方面, 就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处分范围的界定方面做出立法规范。基于学校法定权利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本质, 学生违纪行为处分的范围应该界定为下列几种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由司法机关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违反学校的管理, 影响学校的教学、管理正常秩序, 但尚不构成法律处罚的;严重违反公认的道德标准的行为, 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且拒不纠正的[9], 等等。另一方面就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方式上作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规定, 对一些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处分措施有必要明确加以立法规范, 同时明确规定禁止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适用的处分措施, 对各种处分措施的概念和适用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 以减少因处分方式适用不当而带来的对学生正当权利的侵犯的现象。比如就停课这种普遍的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方式而言, 由于该种措施涉及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应当慎重行使, 原则上可以适用于未成年学生, 并且应当由学校的校长才能决定, 但是, 适用对象应该给予严格的限制, 应该仅仅针对扰乱课堂秩序、学校秩序, 影响其他学生学习的, 经多次训诫、警告没有效果的学生, 而不应该扩大化。同时, 立法还应该明确限制或者禁止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适用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措施, 因为这些措施对正在成长中的学生而言, 不但太过严厉, 而且教育效果并不好, 根本达不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佚名.波茨坦的老磨房—德国法律至上的标志.[EB/OL]. (2010-09-11) [2012-08-25].http://www.lkong.net/thread-299941-1-1.html.
[2]高宇翱.当前我国中小学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 .河北师范大学, 2005.
[3]叶真.华东师大附中涉嫌性骚扰男学生物理教师张大同已被解职[EB/OL] (.2012-06-28) [2012-08-20].http://news.longhoo.net/gd/rdxw/content/2012-06/28/content_9356435.htm.
[4]佚名.湖南省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护理系监考的男老师强制要求多名女学生暴露隐私部位参加考试[EB/OL] (.2012-07-26) [2012-08-20].http://roomx.bokee.com/7042688.html, 2012-08-19.
[5]张鹏.甘肃陇西乡村教师涉嫌强奸猥亵8名小学女生调查[EB/OL] (.2012-06-19) [2012-08-21].http://learning.sohu.com/20120619/n345979061.shtml.
[6]赖勤.教育过程中的教师侵权行为表现与教师法律意识培养.思想理论教育, 2008 (6) .
[7]劳凯声.应明确义务教育教师的法律地位.中国教育报, 2010-05-17 (2) .
[8]蒲昌伟.高校在依法治校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的探讨.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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