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4-07-02

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用10篇)

1.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办理转专业手续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3.校内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者。

4.由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转入其他专业者。

5.招生时确定为定向者。

6.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高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7.艺体类转普通类者。

8.再次转专业者。

9.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的行政处分者。

10.无正当理由者。

二.工作程序

1.各院系于6月30日前申报各专业所能接纳的学生数。

2.教务处于7月1日前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的人数。

3.学生于7月1日至7月10日办理申请转专业手续。

①学生准备转专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②转出院系同意。

③转入院系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4.转入院系于7月13日前将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5.教务处根据申请表、相关材料及有关规定审核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主管校长。

6.主管校长审定并批准转专业学生。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为三天。

7.公示期满,教务处于开学第一周内正式下达转专业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6月26日

2.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篇二

有关事宜的通知

http://jw.scnucas.com2014-4-3 0:00:00 各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4]01号)要求,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即将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体检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审批。为方便我院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今年我校继续接受成都市教育局、龙泉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委托,代收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材料,交成都市教育局、龙泉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由该中心统一进行审批。现将学生报名和学院代收学生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下学生可自愿报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1、《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达标(二级乙等以上)、参加教育实习合格且能正常毕业的2014届应届师范方向毕业生。

2、参加自学考试且《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均合格,且能正常毕业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1、师范方向毕业生由学生所在院(系)受理,非师范方向毕业生由终身教育学院受理。

2、凡是自愿申请教师资格的同学必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和粘贴条形码。

3、学生自己凭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川师校本部医院或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4、各院(系)在4月24日前,将师范方向学生的报名信息按附表的格式整理好基本数据后,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连同学生上交材料一起交教务处407办公室。

5、终身教育学院在4月24日前,将非师范方向学生的报名信息按附表的格式整理好基本数据后,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连同学生上交材料一起交教务处407办公室。

6、各院(系)及终身教育学院在上交数据时,应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与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分类大捆上交;

7、学生应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

(1)网报成功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粘贴好照片和条形码,条形码贴在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有统一格式,请学生自行下载)(一式一份);

(6)二寸证件照两张(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封面的右上角;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7)自学考试的学生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具体操作过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进入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后,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进入下一步;

3、资格种类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成都市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人才流动

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4、资格种类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龙泉驿区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5、阅读完注意事项后,进入下一步;

6、在填写身份信息和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再进行填写。填写时应注意:红色标识信息项是必须填写的;在填写“工作单位”一栏时,统一填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并注明是应届毕业生);“现从事职业”一栏应填“学生”;“个人简历”栏目填写从高中到大学两项即可;“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学生所在学院名称;个人登录密码由学生自行设定,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密码,不能遗忘,一旦遗忘,无法找回;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7、查询学生是否网报成功,需在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后,在登录入口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能够登录即表示网报成功,可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参加体检等。

四、要求

1、学校教务处只受理本校普通类本专科学生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查,在复印件上签字证明属实并加盖学院公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院负责审查学生材料的工作人员必须为该院在岗在编教职工,并承担审查及签字的有关法律责任;

3、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院(系)党总支出具并加盖鲜章;

4、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我院和成都市教育局、龙泉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先后对上述成绩逐一核实,一旦查出成绩单系伪造,将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同时将造假及处分情况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公布。

五、办证费用

3.关于毕业手续办理的相关通知 篇三

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已经开始了,学校从5月19日开始对学生的学籍、成绩、学费等相关条件进行审核,为此,有以下几件事情提醒大家注意:

1、调档案,所有的学生都需要在毕业时转出档案,为此,大家需要注意一下这个问题,这牵扯到大家的就业报到证,如果有意将档案转移到自己身边的同学,请务必在5月18日前将正式的就业协议交到我处(前面有博文“何为正式的就业协议”),将档案转移之协议相关的机关;5月18日以后没有正式协议的,所有的档案均发送到生源所在地的市级人才交流中心;

2、关于大家的毕业资格:如果大家谁的学籍有问题,请速联系学籍室祁老师(037762076532)解决,时间应该也是截止到5月18日;

3、考取研究生的同学,请速将自己的调档函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交给我,到时候办理办理相应的调档手续,不然到时候直接给调档回家上学就麻烦了。

4、学费,学校主页已经发出通知《关于毕业生缴费的通知》,请大家务必在5月17日前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清缴自己学费;

5、助学贷款请大家参看前面的博文《 2011贷款毕业生问题 》,时间参考上面的时间。

6、党员同志请注意:所有党员务必在5月18日之前给我一个将自己的组织关系转入的党支部,到时候统一转出,正式党员需要说明是否需要自带档案,不自带者我统一装入学籍档案;预备党员则必须再带档案;

7、申请远程答辩的同学们请将自己的证明文件13日前交到我处,由我统一申请远程答辩,不必大忌一个一个申请,我会随时公布申请成功的人员名单。

4.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篇四

公司所属各部门:

今接到XXX派出所通知,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派出所要求我公司外地户口的员工(非XX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必须集中办理暂住证,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在2012年2月28日(周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公司办公室一楼报名并办理;

2、往年办理过暂住证的,今年需重新办理。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落实,督促本部门职工办理暂住证!届时将和部门主管联系并告知大家!

特此通知!

5.关于员工就餐事宜的相关通知 篇五

To至:堰阳天国际酒店各部门

From由:十堰市堰阳天国际酒店人力资源部 Subject主题:关于员工就餐事宜的相关通知

Date日期:2013.1.20

No.编号:04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餐厅管理,规范就餐秩序;共同营造温馨、舒心的就餐环境,让员工们吃饱饭、吃热饭、吃好饭。现就员工就餐的相关规定进一步重申:

一、用餐时间

1、中餐:10:00-10:30 晚餐:17:00-17:30 夜宵:21:00—21:30;

二、用餐规定

1、就餐者应自觉服从餐厅管理,自觉遵守用餐秩序,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严禁拥挤、插队。

2、就餐者要做到文明用餐,餐厅内不得随意吐痰、吸烟、禁止喧哗。

3、就餐者要厉行节约,少量多次取餐,禁止剩菜剩饭。

4、就餐者必须在餐厅内用餐,禁止将食品及餐具外带使用,用餐完毕后要自行整理桌面并将餐盘放置到指定回收处。

5、若有宴会,员工用餐另行通知;每晚夜宵请各部门经理(主管)在20:30以前把部门用餐员工数量报至厨务部李厨师长处。

7、若发现违反以上用餐规定的员工及打菜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经济处罚。

十堰市堰阳天国际酒店人力资源部

6.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篇六

一、2010级毕业生补考时间为5月18、19日。(补考课程及名单详见群共享)

二、2013年毕业生返校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5月28日—6月2日,5月28日上午8点到辅导员处报到,并以班级为单位到指定地点召开班会。

三、返校时必须带齐以下各项材料:

1、教学方面:顶岗实习日志、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鉴定表、暑期专业自主实训报告、毕业论文;

2、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跟踪调查表2份,就业协议书和跟踪调查表必须选择与自己专业对口且工作过的企业盖章(单位公章或人事公章),而且就业协议书必须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即当地人事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根据学院要求就业单位及联系人电话、地址,方便学院进行回访。因本人不能完善材料造成的毕业证不能按时发放,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截止目前还没有就业的同学,请将你的姓名、专业、未就业原因、意愿就业区域、联系方式于5月10日前发给辅导员,学院将及时为你提供就业信息。

五、学生的就业报到证(学生档案跟报到证走)如无特殊情况将统一发往生源地人事局,若目前就业单位有特殊要求,需把就业报到证直接发往就业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的,请于5月10日前与辅导员联系。

7.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篇七

2014届毕业生定于6月21日、22日办理离校手续。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务处现将毕业审核事宜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基本要求,2014届毕业生有以下4项要进行逐项审核。对达不到毕业基本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

1.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必须考核合格;

2.总学分不得低于139学分,其中限选课程学分不低于10学分;

3.课外素质学分不得低于5学分;

4.取得本专业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审核条件第2条,选修课学分达不到规定的学分要求,按照我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可用奖励学分顶替。具体规定如下:

(1)取得本专业以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初级工2分;中级工4分;高级工6分。

(2)本专业以外的其他资格证书,英语三级证书、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含)证书、驾驶员证书、ISO内审员资格证书等分别为2分。

(3)取得英语四级证书4分;英语六级证书6分。

对于审核条件第4条,因首次加入该审核条件,2014届毕业生可采取过渡,对达不到专业规定的必须取得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鼓励取得的证书代替,其他证书不得代替。如该项审核条件未通过,今年各专业可对未通过该项审核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有关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校内培训鉴定,经培训鉴定合格的,颁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职业能力水平证书,视为通过毕业审核条件第4条。

二、毕业审核流程

1.教务处学籍与考务管理科制作2014届毕业生审核花名册。内容包含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和毕业审核项目(课程成绩审核情况、课外素质学分是否合格、违纪情况、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达到专业要求),及时将毕业审核花名册下达到相关审核部门。

2.“课外素质学分是否合格”、“违纪情况”两项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时间:6月5日-8日。

3.“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达到专业要求”由各系负责审核,时间:6月9日-11日。

4.“课程成绩审核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时间6月12日-15日。

为保障工作有序、按时进行,各部门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及时流转花名册。

三、其他事宜

1.毕业顶岗实习成绩抓紧上报,时间截止到6月15日12时。逾期不报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

2.请各系尽快统计学生职业资格获取情况,于6月12日报不合格名单,以便学院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

3.奖励学分认定时间6月16-17日,地点:新校区办公楼204室。教务处会提前公布毕业生选修学分情况,各系也可利用教务系统对本系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初审,对选修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及时告知奖励学分认定事宜。奖励学分认定必须出示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对毕业审核合格和不欠费的毕业生,毕业证由学生所在系从教务处统一领取,由各系发放给毕业生。领取时间:6月21日上午,地点:新校区办公楼204室。领取时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并附纸质毕业生名单。

5.因故在规定的毕业审核时间内学业审核不合格和拖欠各种费用的毕业生,如在6月26日前达到要求,27日可到新校区办公楼204室办理毕业证领取事宜。

6.欠费的毕业生,补齐费用后凭借离校通知单上财务处签章和交款收据领取毕业证。

7.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按结业处理,离校后一年之内可申请返校补考,进行二次毕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换发下一届毕业证。

教 务 处

8.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篇八

中国粮油网 2015-08-06 08:24:29 来源:农民日报

2015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较之前有不少重要变化,比如取消了推广目录,农机主管部门也不再汇总公布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而改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等。自1月新政实施以来,各地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了一些有待明确的共性问题,7月31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通知,专门进一步明确这些问题,并特别强调,原有政策规定与此次通知内容不符的,以通知为准。

1有关补贴产品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制造的产品本有效

有关补贴产品资质,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是这样表述的:“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结合实际操作情况,此次通知进一步补充说明,获得部级或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产品在经部级或省级归档进入补贴实施程序后,证书有效期到期但还没有换发新证的,鉴于农机产品制造、销售和购机者申领补贴存在时间差,对在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制造的产品,其补贴资质在本补贴内继续有效。对于与此相关的事宜,通知要求由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统一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农机产销企业,通知要求其据实提供补贴机具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等信息,不得在制造日期上弄虚作假,不得虚假宣传和误导购机者。而对于补贴机具的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续证或换发新证的情况,通知指出,农机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新证,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视情况重新组织归档。

如果补贴机具的推广鉴定证书被撤销,则其补贴资质自动失效,相关企业应及时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撤证情况,并停止相关产品的补贴销售。

注意!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组织农机鉴定机构在本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公开有效期内通过省级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所属品目、证书编号、有效期、鉴定机构等信息,以及撤证、换证等信息。

有关归档信息管理——由各省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归档

截至目前,今年农业部已组织开展了两批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考虑到绝大多数产品已进行了归档,原则上农业部将不再组织开展归档工作,由各省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归档。

具体来说,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将归档补贴产品导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各省可参考使用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发布的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部级和省级归档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均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对部级和省级归档结果存有异议,或者生产企业要求调整完善相关信息,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可以结合部级归档依据和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归档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并将修改情况通过部级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

注意!

农业部不再受理产销企业关于部级归档购机补贴产品的信息变更工作。

3有关企业责任义务——不主动报告补贴比例畸高等将被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

针对农机企业,通知要求其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对申报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并应对各省公示和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进行认真核对,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的准确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因为农机生产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本企业产品归入低档造成补贴额偏低的,补贴额在一个补贴内不作调整,按低档补贴。而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或归档档次有误等情况,农机生产及销售企业应暂停补贴销售并主动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归档单位书面报告。如果企业没有主动报告,经举报反映查实,将被暂停或取消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如果归档错误产品已经补贴销售,则企业负责按期退还购机者购买此产品多获得的补贴资金,并妥善处理相关纠纷和矛盾。一旦企业未按规定处理,将被暂停或取消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对因为调低补贴额而引发纠纷的情况,必要时可以作退机处理。

注意!

9.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篇九

关于做好召开“效能廊坊”建设活动

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廊坊”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廊广发【2011】9号)和区“效能廊坊”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效能廊坊”建设活动实施阶段的工作方案》(廊广效组办【2011】1号)以及《关于做好“效能廊坊”建设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廊广效组办【2011】17号)的统一安排部署,个单位部门自10月1日起要认真开展“效能廊坊”建设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现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通知要亲自安排,认真谋划,确保会议开得成功,取得实

1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各单位部门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仔细讨论研究,查找各方面原因。领导班子要围绕征集到得意见和建议及“效能廊坊”建设活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形成统一意见。民主生活会前,“一把手”要与班子每位成员进行谈心和交流,确保生活会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围绕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出现的问题,从深层次、多角度剖析自身在宗旨意识、大局观念、管理水平、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规范自身管理,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创优发展环境,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会前报告:各单位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提前两天向区活动办报告,区活动办将联系纪工委相关人员列席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专题报告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区活动办综合组,联系人:滕秀功电话:2260878

区“效能廊坊”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

主题词:“效能廊坊”民主生活会通知

区“效能廊坊”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8日印

10.关于我区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篇十

相关毕业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全院2011届毕业生

光阴似箭,白驹过隙。转眼间四年美好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丰羽强翼的你们就要阔别这菁菁校园。6月份是同学们大学生活的关键时期,为了确保同学们能够顺利、便捷的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好参加各类毕业教育活动的时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参加相关活动。

一、就业困难补助的申请

1.时间:5月10日—6月5日。

2.要求:请申请就业困难补助的同学6月4日之前将本人的就业证明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便向学校申请就业困难补助,获批补助的同学将获得400元补助金。

二、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时间:6月1日—6月15日

2.评选标准

(1)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两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担任学生干部2年以上(含2年)且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成绩优良;须获得学士学位和通过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考试。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校期间曾连续担任学生干部2年以上(含2年)。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勤奋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必修课程重修不超过2门。

3.评选比例:两项评选均按我院毕业生总人数3%的比例组织评选推荐。

4.请符合条件申报的同学,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优秀毕业生报送的材料包括《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毕业实习鉴定表复印件、本科毕业生能获得学位的证明(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复印件或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含

担任时间)证明、盖有学院和教务处公章的个人成绩单等;优秀学生干部报送的材料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含时间)证明、盖有学院和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三、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

1.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2011年6月1日

2.填写时间:6月1日—18日

3.要求:各班级在6月18日全部收齐统一做班组意见,6月20日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要求用黑色笔填写,填写内容客观,真实。在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

4.由于该项登记表将直接进入学生档案,因此希望同学们高度重视,认真填写。

四、我为母校献爱心活动

1.活动物品:捐赠石椅和圆石桌

2.物品价格:石椅280元一张,石桌600一套

3.捐赠方式:我院历届毕业生均有母校捐赠物品或植树,希望各班认真组织,积极发动,为母校献爱心

4.捐赠时间:请各班统一组织捐款,6月10日之前将捐款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6月25日举行捐赠仪式

五、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交流会,考研经验交流会,专业八级考试经验交流会

1.活动时间:6月10日—6月25日

2.活动对象:2011届毕业班部分学生,2008—2010级学生。

六、毕业生留档协议和户口暂存的手续

1.办理时间:6月5日—6月20日

2.根据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一律转至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将由学校发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有毕业生申请两年内保管在学校。档案转回生源地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当地政府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并且提供相应的就业培训与招聘信息。

4.依据我省相关规定,参加国家、省级就业项目(中西部计划、海外汉语

教师志愿者计划)的毕业生,可申请暂缓留档在学校。

5.凡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可凭考研调档函转至升学的学校。

6.凡需档案暂缓保留学校的毕业生,请在班长处领取《海南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暂存协议书》,用黑色笔填写,6月20日之前统一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凡未被批准或未申请留档的毕业生,档案一律按就业报到证件的地址转发。

7.需要做户口迁移的同学,需要自己本人亲自到南校区户籍室办理,由于国家户籍政策法规,户籍迁移不能代替办理。

七、办理离校手续

(一)《离校通知单》的发放

1、时间:6月12日

2、地点:外语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财务处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6月7—12日

2、办理单位:学校财务处

3、地点: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二楼211房财务处收费科

4、要求:

(1)此项手续为学院统一办理。

(5)请还有欠费的同学尽快到南校区财务处收费科缴清所有欠款。6月7日后才缴清欠款的,离校手续在6月14日后自行到南校区财务处收费科办理。6月14日前财务处不受理个人办理离校手续。

(三)附属医院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6月13日9:20—10:002、办理地点:桂林洋校区附属医院门诊部

3、要求:

(1)各班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准时到桂林洋校区附属医院门诊部集体办理离校手续。

(2)办理时辅导员亲自领取毕业生体检表。毕业生体检表为档案材料,不得发给毕业生本人,领取体检表时须向医院出具学院证明。

(四)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6月14日下午4:20—5:102、办理地点:公共楼一楼大厅

3、要求:

(1)各班指定一名负责人到场,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2)各位同学请及时缴清所欠教材费,以便教务处及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因学生原因不能办理的,由学生本人6月17日后自行到龙昆南校区教务处教材科办理。

(五)校图书馆离校手续的办理

1、办理时间:6月14日上午8:00—9:302、办理地点:桂林洋校区公共楼一楼大厅

3、要求:

(1)每班派一名负责人现场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前收集好毕业生借阅卡、离校通知单和班级学生名单。

(2)每位毕业班学生于6月13日前自行到图书馆提前办理图书资料的退还或丢失、损坏赔偿等手续,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速办理离校手续。因学生个人不能办理的,由学生本人17日后自行到龙昆南校区图书馆办理。

(六)学生住宿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桂林洋校区6月30日

2、办理地点:学生宿舍区

3、要求:此项手续由毕业生本人亲自办理。全部毕业班同学请及时到学校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缴纳超额水电费手续。

(七)几点要求

1.毕业生必须将《离校通知单》、学生证交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凭已办好离校手续且交回学院学工办的《离校通知单》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证明。已办好离校手续的《离校通知单》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集中盖学院公章后送回学生处。

2.学生证已丢失的学生须提前办理学生证登报挂失手续,凭已刊登学生证挂失声明的报纸办理离校手续,也可以委托学生处办理挂失手续。

3.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是一项十分繁杂的工作,各班级要及时沟通,同学们要积极配合,耐心细致,保证大家及时、快捷、有序地办好离校手续。

八、毕业照的拍摄

1.时间:6月24日上午10:00

2.地点:外语楼大门前

3.收费:今年毕业照每个班拍两张,一张着学士服,一张着普通服装,价钱为每人15元。费用由各班级收齐之后自行交给照相馆,并联系取样,取照片。

4.要求:希望参加毕业照的同学准时到场参加,在照相过程中各班间要及时做好学士服的交接,不要擅自着学士服照个人照片。需要着学士服照个人照片的同学,可在全部班级拍摄结束后再分别进行。

九、2011年党员入党宣誓大会

1.时间:6月24日下午3:00

2.地点:外语楼105

3.参加人员:全院全体党员,预备党员

十、外国语学院欢送毕业生晚会

1.时间:6月24日晚7:30

2.地点:曾宪云报告厅

十一、海南师范大学2011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1.时间:6月29日上午

2.地点:桂林洋体育馆

3.毕业典礼形式:全体毕业生着学士服,校长为优秀毕业生授予学位,各院院长为其余学生依次授予学位。

4.要求:请各班于6月24日将参加毕业典礼的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报送不参加毕业典礼的学生名单。

十二、外国语学院欢送2011届毕业生晚宴

1.时间:6月28日晚6:00

2.地点:龙泉酒楼一楼宴会厅

3.要求:各班请于6月24日将需要从桂林洋乘车来回的名单和参加毕业酒会的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便我们安排接送车辆和订餐。

十二、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领取

1.时间:6月30日左右

2.地点:外语楼教务办公室,会议室

3.要求:今年关于三证的领取,根据学校要求不得代领,需要学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场领取

十四、关于就业统计的相关事宜

1.请同学们抓紧时间上交就业证明,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2.同学们毕业以后依然可以联系我们,提供自己就业的信息。学院也将继续关注同学们的成长,为同学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3.希望同学们能够配合我们做好2011届毕业生的就业统计工作。

4.暑假期间如果有需要签三方协议的同学可以联系学院党总支杨白全副书记(电话***)。

毕业手续复杂而且重要,希望同学们高度重视,认真阅读本通知,顺利办理相关手续。也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赢得属于自己的未来。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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