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课处分情况说明(共1篇)
1.旷课处分情况说明 篇一
xx中学生奖惩制度--无故旷课处分制度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列“严重不良行为”者,以及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认识错误程度,给予留校察看、立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3)经常旷课,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改者,或累计旷课30节,夜不归宿三次者;3、有下列违反校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校会、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己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缺一天按十节旷课计算。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上报学校政教处备案,累计旷课12节,学校将给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18节,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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