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管理

2024-06-21

选调生管理(通用9篇)

1.选调生管理 篇一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

宁组发[2013]30号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规范选调生选拔、分配、培养、管理及使用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选调生选拔、分配、培养、管理及使用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选调生,是指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选调到基层工作的国内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

选调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旨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储备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养、输送高素质工作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

选调生工作坚持一下原则: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竞争择优、从严掌握; 4.加强培养、注重基层,动态管理、大胆使用。

第二章 选 拔 第五条

选调生的选拔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第六条

选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务实,组织纪律观念强。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志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研究、文字起草和口头表述能力。

5.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6.其他条件。

第七条

除定向招录外,选调生要坚持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获得院(系)以上“三号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录用的选调生中,少数民族、女性须占一定比例。

第八条

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按照选调生工作要求,发布招考公告,明确选拔对象、数量、考试时间、步骤程序等。

2.报名推荐。考生按要求填写《宁夏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向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提出报名申请,由院系党组织会同学校职能部门对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汇总后,集中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推荐参加选调生招考。

3.资格审核。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对各院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4.组织考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符合条件考生进行选调生招录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按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5.体检、考察。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按要求在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6.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作为正式选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公务员登记和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三章 分 配

第九条

新录用的选调生原则上分配到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的,工作关系保留在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

第十条

选调生到乡镇工作且是中共党员的,可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乡镇党委委员、纪检组织宣传干事等职务。到县(市、区)直部门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综合性岗位工作。

第十一条

档案转递。新录用选调生档案,在高校转递到有关市委组织部后,由市委组织部转入选调生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第十二条 录用选调生所需编制由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第四章 培 养

第十三条

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接收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把选调生培训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选调生的教育培养。

第十四条

做好岗前培训。选调生上岗前,统一对选调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基本法规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民风民俗及注意事项等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加强思想教育。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接受单位,要通过谈心、上党课、组织生活会和参加培训学习等形式,加强对选调生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等教育,帮助选调生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热爱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第十六条

抓好理论学习,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原则上每两年安排选调生到党校进行一次不少于10天的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知识等。第十七条

提升工作能力。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岗位分工,有计划、有针对地选派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到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第十八条

加强培养锻炼。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提高选调生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1.传帮带。采取结对子方式,指定专人通过提要求、教方法、指路子,帮助选调生尽快适应岗位工作。

2.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德才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到上级机关和有关地区挂职锻炼。

3.岗位轮换。按照多岗多练原则,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每2至3年对选调生进行一次岗位轮换,丰富经验,提升素质。

4.压担子。有意识地安排选调生到条件艰苦的地区,承担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第十九条

对素质优秀、绩效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选调生,要及时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重点关注,重点培养。

第五章

管理

第二十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又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其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第二十一条

建立选调生培养管理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培养管理档案进行统一管理,逐步实现选调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第二十二条

对选调生实行动态管理。对有违纪违规、年度考核不合格、本人不愿意继续在基层工作或其他不适合留在选调生队伍中的,及时调整出选调生队伍,取消选调生资格。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定期考察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选调生进行一次考察。重点考察了解选调生的工作、学习情况,并对其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对本地区选调生考察情况进行汇总,经县(市、区)委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委组织部要对全市的考察情况进行汇总,报经市委同意后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专题报告。

第二十四条

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选调生职务任免、工作任免、工作调动,脱产学习、奖励惩处、违法乱纪或意外事故等重要事项,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各接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与选调生进行谈心谈话,及时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全面掌握选调生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

第二十六条

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工作必须满2年。期间,原则上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抽调。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第二十七条

基层工作满2年后,因工作需要异地交流的,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办理手续。同市跨县(市、区)交流的,报所在市委组织部同意;跨市(系统)、省交流的,经所在市委组织部审核,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其中系统之间交流的,同时征求自治区主管部门意见。

第六章

使用

第二十八条

选调生选拔使用的重点是充实基层党政领导班子,保证有充足数量的优秀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积极选拔使用选调生。适合担当基层领导职务的,要及时大胆使用。表现特别突出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核批复后,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第二十九条

除定向招录外,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且表现突出的,可提拔担任乡(镇)党政副职;具备担任正职素质要求的,可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

定向招录的选调生,按选调生公告的政策进行使用。第三十条

鼓励和支持选调生参加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适当放宽选调生参加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或者调整配备年轻干部时,优先使用符合条件的优秀选调生。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的选调生中使用。

第三十二条

定期对选调生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督促检查选调生培养使用政策落实情况。

第七章

职责

第三十三条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为选调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选调生的选拔录用、宏观管理、总体协调、政策制定、督促检查等。

第三十四条

各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选调生的二级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和培养措施;定期召开选调生工作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督促检查本地选调生培养工作,每年年底前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交选调生培养、管理等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等。

第三十五条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调生的具体培养、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自治区和地级市有关部门要求,具体抓好选调生培养、管理等工作;经常性地了解选调生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选调生培养、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对选调生进行考核,提出安排使用意见等。

第三十六条

各乡(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作为选调生公民和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落实选调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具体帮助选调生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为选调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定期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选调生成长锻炼情况,提供选调生工作实绩、学习培训和考察考核档案材料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现行干部管理政策和公务员管理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某县培养管理使用选调生专题报告 篇二

关于培养管理使用选调生的专题报告

市委组织部:

1998年以来,分配到我县的选调生共14批33名,目前在县内工作的有15名,其中9名已提拔为科级干部。几年来,我县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对培养管理使用选调生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把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使用作为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领导干部的基础性工作,按照“育、管、用”相结合的原则,多措并举,促使选调生快成才、早成才、能成才,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我县选调生培养管理使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注重培养,提高素质

选调生有着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但也存在着社会阅历浅、实际工作能力欠缺、思想易于波动等问题。针对选调生的实际情况,我县从三个方面着手开展选调生培养教育工作。一是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选调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每年组织选调生学习国内国际形势以及县情知识,并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选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使他们的理想信念、政治信仰更加 1

坚定。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选调生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使他们尽快掌握和提高所任职务必备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此外,选调生所在乡镇利用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优先安排选调生参与考察学习,让他们开阔视野,增长才干。三是鼓励参加学历提高班。大力支持鼓励选调生通过在职教育、函授培训等多种形式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让他们在学历教育中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目前,在我县工作的选调生已有3名取得了研究生学历。

二、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在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使用工作中,我县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的根本来抓,用制度规范管理,促进选调生增长才干。一是建立结对帮带制度。选调生分配到我县后,全部安排到乡镇工作,并由乡镇确定一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与其结成帮带对子,负责督促选调生加强学习、指导选调生积极工作、了解选调生心理动向等,通过言传身教,引导选调生尽快熟悉基层环境,进入工作角色。二是建立跟班学习制度。选调生到乡镇工作后,通过在基层一线锻炼,促使其掌握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另外,我县还有计划、分批次地抽调选调生到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县直综合部门跟班学习,使他们在急难重工作中经受锻炼,积累工作经验。三是建立选调生轮岗交流制度。让选调生在乡镇和机关的多岗位 2

轮岗交流,全面进行锻炼,促进他们了解各部门工作运转程序和工作内容,更加全面地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不断丰富选调生的工作经历,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目前,我县大部分选调生有两个以上岗位的工作经历。四是建立定期考察制度。坚持每年年底结合乡镇领导班子考核,对选调生进行跟踪考察,通过与本人、乡镇领导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座谈,详细了解选调生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并帮助他们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五是建立激励关爱机制。坚持把选调生安排到领导班子团结、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的乡镇,特别是非本县籍选调生,一律安排在距离县城较近的乡镇工作,并要求乡镇解决好他们的生活问题。对刚参加工作的选调生,由组织部领导与其进行谈话。对选调生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宣传,以增强选调生扎根基层的荣誉感。

三、加强锻炼,提升能力

在选调生的管理使用中,我们特别注重对他们在工作实践中进行锻炼,以保证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掌握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一是因人制宜,量才使用。对刚参加工作的选调生,本着“有利于发挥专业特长,有利于量才使用”的原则,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充分发挥选调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二是加强一线锻炼。要求乡镇根据工作实际,把选调生安排在与群众联系较多的工作岗位上进 3

行锻炼,通过与群众接触,尽快了解基层情况,熟悉基层工作,建立与群众的深厚感情;跟班学习的选调生,全部安排到工作任务艰巨的岗位上进行锻炼,通过处理纷繁复杂的事务增强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和处理复杂事务的工作能力。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创先争优等活动中,我县均抽调部分选调生参与,使他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得到进一步锻炼。三是结合实际“压担子”。本着“早压担子早成才”的理念,在对选调生的培养工作中,坚持有意识地根据实际情况给选调生“压担子”,给他们分配急难险重的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去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同时由帮带对子和主管领导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进行纠偏矫正,使选调生在自身努力和名师指导下完成任务,不断积累基层工作经验。

四、搭建平台,大胆使用

本着对选调生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原则,努力为他们搭台子、扶梯子,大胆提拔使用,拓展选调生的发展空间。一是重点使用。为选调生的成长铺平道路,及时把优秀选调生列入科级后备干部名单,进行重点培养,干部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提拔选调生担任,有意识把优秀选调生选拔到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做到在使用中进一步培养。在今年乡镇党委换届中,县委提拔了6名优秀选调生充实到乡镇党委任职。二是大胆任用。对选调生的使用,我县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坚持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潜力,对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选调生,4

大胆提拔,委以重任。2004年选调生***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去年被县委提拔担任团县委书记职务。三是择优推荐。对于进步快、素质高的选调生,我们适时推荐给上级机关,每次市直机关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时,县委组织部都要事先摸清底子,并鼓励符合条件的选调生积极报名参选。目前,我县已经向市直以上机关输送优秀选调生15名。

加强选调生队伍建设,是培养干部、调整干部结构的“源头工程”。近年来,在选调生培养管理使用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大对选调生培养管理使用工作力度,使每一名选调生都能成才,早成才,成大才,为党和国家输送更多的新鲜血液。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中共**县委组织部

3.选调生管理 篇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两大主题,而实现这两大主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也就是说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和谐,农村干部的作用不可替代。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经济处于一个黄金发展期,同时,由于政策调整、利益的再分配民间纠纷和干群矛盾不断出现,成为矛盾的凸显期。一些农村干部尽管很有才干,但因为不注重自身修养而患有经济、计划生育、作风等方面的绝症,不断落马。究其原因很多,我认为最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管理程序不规范,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鉴于这种情况,在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超前防范农村干部违法违纪等方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素质,建机制,抓规范,重监管的思路,使农村党务管理、村务管理、财务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才能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教育培训强素质

首先,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准入门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需要党性强,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并且还要求具有一技之长,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带民致富水平,所以应特别注重从企业老板和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XX镇近年来,技术人员、企业老板在党员发展中的比例占到了40%以上,支部书记是企业老板或是企业股东的占70%以上,(我 1

做过一个统计,凡是文明生态搞的好的,村里经济条件好;而村里经济条件好的支部书记,懂经济,有企业)其次,坚持务实与务虚相结合,不断加大农村干部的教育力度。利用会议、专题培训、现场观摩、实例分析等形式,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使农村干部成为“四有”干部:有科技致富的理念,有致富的信息,有致富的一技之长,有致富的效果。

二、建章立制抓管理

一是规范党务管理,落实全员抓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的作用,制定日常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干部和党建指导员的管理和约束,党建指导员列席所负责村的“三会一课”,促使党建工作规范化。

二是规范村务、财务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农村村务、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导致了一些农村干部经济违纪问题的比重不断增加,我认为抓好农村村务、财务民主管理可以解决两张皮的问题,可以消除群众的疑虑,避免决策失误,防止干部违法违纪。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的暂行规定》,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基础上,建立村级纪检小组,将纪检组织和监督职能向村级延伸,健全完善基层监督网络,构建起防腐拒变、惩防并举的监管“防护墙”。包村干部列席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有效的避免农村干部经济违纪问题的发生,为全镇农村干部预防违纪违法,维护农村稳定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

三、严明奖惩重绩效

在日常工作中,引导农村干部机关化办公,建立一套完整的周调度、月考核、季末兑现奖罚的绩效量化考核测评体系,并全程实行公开、规范化管理。出台《日常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信访稳定量化考核办法》、《矛盾排查调处责任管理办法》、《烟花爆竹排查治理责任管理办法》、《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实行百分制考核。在考核中重实绩、重创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公示。在年底考核中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得评为优秀党支部,支部书记不能评为优秀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员。对于得分在75分以下的由支部书记书面向党委书记说明原因。倒排后两名的,定为后进支部。对连续两年得分75分以下的考虑支部书记是否胜任职务。

与此同时,千方百计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村干部工资分为职务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对干的好的,政绩突出的,根据考核结果,镇村两级给予物质奖励。

在抓规范管理的同时,也要注重对村干部的关心和支持。

4.选调生管理 篇四

考察人选公示

徐晓凌,现任盐城市盐都区北蒋街道卢村党总支副书记。男,1988年10月生,汉族,江苏盐城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省聘大学生村官。2011年7月至2016年1月任盐都区北蒋街道卢村主任助理,2016年1月至今任盐都区北蒋街道卢村党总支副书记。

考核情况:2011考核不定等次(试用期),2012考核合格,2013考核合格,2014考核合格,2015考核优秀,2016考核合格,2017考核优秀。2011—2014年聘期考核合格,2014—2017年聘期考核优秀。

奖励情况:

2013年、2016年元月,被北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评为“先进工作者”。

工作实绩:立足本职岗位,用心用劲,扎根基层务实工作,履职尽责服务群众,主动发挥所学所长, 在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爱护环境,建设生态村居。牵头成立了路道保洁、河道保洁两支队伍,与有关责任人签订了包保合同,明确服务报酬、分工地块、服务责任,保证庄内清、路道清、河面清。夏秋两季秸秆禁烧成绩突出,全村1800亩稻麦田,全部秸秆切碎深翻还田,连续多年秸秆无一处着火,无一堆下河。协助4名“河长”对全村25.8公里河道进行不间断巡查,新疏浚河道5.6公里。协助申请投入20多万元搞好辖区内垃圾处理工作,每年共清运垃圾2000多吨。协助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新建10条乡村水泥路,共计500多里,新建改造桥梁5座。联系群众,夯实稳定基础。为实现精准扶贫,核查调整村低保户13户30人,停发低保3户,结对帮扶特困户3户,发展低保边缘家庭2户。登记慰问退伍士兵80人,帮扶下岗失业志愿兵2人。认真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制定防汛预案和落实值班制度,完成包保责任,全力做好汛期排涝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老年活动,帮助老年舞蹈队置办跳舞器材,协助村里配备乒乓球室、棋牌室、图书室等文体设施。两年共组织召开道德讲堂8次,发放各种道德手册2000份,听课群众达250人次。针对60岁以上孤寡老人及残疾人,牵头新建卢村居家养老助餐点,每天就餐人数10人。抓好党建,规范村务公开。对全村92名党员材料登记造册,对遗失的材料进行补办。协助村党总支书记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真情家家到、争当五大员”“两学一做”等活动;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广播、黑板报、公布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利用党课向全体党员讲解党的知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的政治素质的道德修养,促进了社会稳定、村民和谐。

5.选调生管理 篇五

鄂组发〔2011〕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政府人社局、教育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研究同意,现将《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选调生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源头工程,中央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健全完善选调生工作制度十分必要。《办法》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着重从选调培养、管理使用等方面,对选调生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文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选调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选调生工作纳入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建设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选调生工作,促进选调生健康成长,更好地适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

各地各单位在贯彻执行《办法》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

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选调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选调生,系省委组织部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基层工作服务期满的往届大学毕业生中招录并选派到基层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第三条 开展选调生工作,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源头,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选调生选拔、培养与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重在培养、大胆使用原则;

(四)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原则。

第五条 选调生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管,人社、教育、编制等部门参与,按照规定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 调

第六条 选调范围主要为高等院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和在基层工作已满服务期的大学毕业生(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等)以及其他需要纳入选调范围的对象。

第七条 选调计划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确定。其中,女生一般不低于30%;民族自治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应占一定比例。

第八条 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德端正,群众观念强,热心基层工作。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三)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在基层工作满服务期的往届生,大学本科生28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选拔录用选调生,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发布公告。按照省委确定的选调原则和要求,下发通知并发布公告。

(二)报名推荐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报名,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对象参加考试,并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选调工作需要,面向知名高校或特殊专业定向选调的,可单独组织考试。

(四)考察。省委组织部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选调生人选进行公示,并由省委组织部或委托市(州)委组织部(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按规定程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用的主要依据。

(五)体检。对拟选调的初步人选,按要求进行体检。

(六)录用。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提出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并由省委组织部给相关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发文予以确认。各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按要求办理派遣报到手续。选调生报到后,填写《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选调生一经省委组织部确定录用,不得另找其他用人单位。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改派。

第十条 新招录的选调生,原则上应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当年政策规定和选调生个人情况确定选调生分配意向,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具体岗位安排需经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

第十一条 各高等院校及其他推荐单位应按照分配去向,及时将选调生档案传递到有关市(州)委组织部,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审核后,转递到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

第十二条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所需编制,由各地编制部门在编制总额内统筹解决。

第三章 培 养

第十三条 选调生的培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着力加强党性修养、品德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制定培养目标。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会同选调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发展潜力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和培养方向,落实培养措施。

第十五条 坚持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选调生理论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

(一)省委组织部每年对新录用的选调生集中进行一次岗前培训。

(二)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重点安排。

(三)选调生在基层工作的每五年中,要选送到县级以上党校培训一次。

第十六条 加强实践锻炼。要通过基层磨炼、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形式,使选调生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

(一)传帮带。各接收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结对子”的办法,指定一名政治责任感强、作风正派、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班子成员对选调生进行传帮带,提要求、教方法、指路子。

(二)挂职锻炼。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到上级机关、经济发达地区和企业挂职、考察学习,帮助他们拓宽视野,开阔眼界,提高适应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轮岗交流。注意加强对选调生多岗位培养锻炼,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一般应进行轮岗交流,以丰富阅历,积累经验,使其得到全面锻炼。

(四)艰苦磨砺。有意识地安排选调生到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或急难险重岗位锻炼,使其经受艰苦复杂环境的考验和磨炼,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第十七条 做好选调生推优工作。各市(州)委组织部要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一批优秀选调生,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优秀选调生要做好跟踪考察,及时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优秀选调生数量,原则上按选调生总数15%的比例掌握。优秀选调生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八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选调生所在单位,要把选调生纳入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并明确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 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选调生的选调、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并抓好督办落实;定期对选调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机制和办法。

第二十条 市(州)委组织部主要负责选调生的跟踪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培养使用措施;建立跟踪考察制度,全面掌握选调生表现情况和工作管理情况,及时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市(州)委组织部每两年组织对选调生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向省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

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全面掌握选调生的工作、生活和表现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年结合干部考核,对选调生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逐人提出培养、使用和调整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接收选调生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落实好选调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帮助选调生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定期与选调生交心谈心,为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每半年向县级组织部门报告选调生成长锻炼情况,包括选调生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学习培训和考察考核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选调生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两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不得参加招录、遴选考试。特殊情况确需调动或借调的,须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两年后参加招录、遴选须取得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每人每年参加各个层级招录、遴选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第二十四条 选调生的调动实行备案制。在本县(市、区)内调动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报市(州)委组织部备案;在市(州)内跨县(市、区)调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审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跨省区市调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第二十五条 实行选调生动态管理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调生,不再作为选调生管理:(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

(二)本人思想动摇、不愿继续在基层工作和群众反映较差的;

(三)公务员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自动离职、辞职的;

(五)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

(六)其它原因不宜作为选调生继续培养的。

对于工作满8年的,所任职务层次在副处级以上的,或调入省直及以上机关工作的,均不再作为选调生进行跟踪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对于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经考核不适应基层党政管理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调整意见,报市(州)委组织部同意,按照专业对口、用其所长的原则,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选调生的考核考察。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转正定级,考察不合格者,应取消选调生录用资格。每年结合公务员考核,由市(州)委组织部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对选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其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分析评价,进一步明确培养方向,考核评价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建立选调生信息管理制度。各级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选调生信息资料库,跟踪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情况。市(州)委组织部每年年底应向省委组织部上报选调生情况统计表及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章 使 用

第二十八条 对选调生的选拔使用,要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重在培养、大胆使用原则。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有计划地从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优秀选调生中选拔担任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优先使用或破格提拔。

第二十九条 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或选拔后备干部时,应创造条件,积极鼓励和动员选调生参与竞争。

第三十条 对在省、市(州)、县(市、区)直部门工作一定年限、担任一定职务的选调生,应引导和鼓励到基层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培养锻炼。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要注重从在基层工作满二年的选调生中遴选。省、市(州)直机关补充公务员时,应单列出一定职位,定向遴选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市(州)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6.选调生管理 篇六

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的安排部署,2014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2559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0:00至2014年3月22日18: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8:00至2014年3月23日18:00;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现将《2014年陕西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职位表》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希望各专业同学要转变思想,坚定“到偏远地区和欠发达地方去建功立业”的理想信念,选择并填报好适合考取的职位,积极参加公务员备考,以期取得更好的成绩。

附:2014年陕西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职位表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双考指导办公室

7.什么是选调生?选调生名词详解 篇七

选调生是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名词解释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的简称,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2000年,中央组织部发布了《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选调生与各单位招录的机关类国家公务员都是国家公务员,但是大部分省市区的选调生比其他公务员少一年的试用期,因此选调生的工资定级比其他公务员要快一年。同时,选调生的个人档案名义上属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管理,而公务员档案一般属于人事部门公务员局管理。

近年来由于公务员队伍整体学历的提升和社会就业压力较大等客观原因,选调生选拔数量不断增加、选调标准不断降低、领导重视程度相应降低,加上绝大多数省份选调后继政策没有跟上、没有成形的培养和提拔政策,选调生已经从早年党政干部后备人选的培养方式,逐步演变成了县乡基层充实普通工作人员的招聘方式。因为不能适应基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微薄的收入,又看不到上调领导单位机关的希望,近年来选调生辞职现象有所增加。选调生政策已经到了亟需调整完善的阶段。

报考条件

各省情况差别较大,部分省份只要求满足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中共党员三个条件中任意一个即可。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所任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学生会、团总支(团委)成员,学生党支部成员,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生社团负责人;

6、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本科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二等奖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者“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8、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9、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选调资格

选调目的:重点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

2、选调对象必须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

选调对象:主要选调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选调原则:秉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调。

1、哪些人可以报考选调生?

根据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根据中央有关政策,近年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也可以报考。

2、哪些高校毕业生比较适合报考选调生?

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的高校毕业生都适合报考选调生。综合各方面意见,以下人员比较适合: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具备从事机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党政领导人才的潜质,适应基层艰苦环境,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

良好,群众威信较高的高校毕业生。

3、报考选调生有无户口和生源地限制

一般来说招考不限户籍(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生源地。

4、对研究生实行什么政策?

在考录计划上,实行计划单列。在分配上,博士研究生安排到市直部门挂职

锻炼;硕士研究生到县市区工作。

5、选调生到基层后还有到上级机关工作的机会吗?

如按照山东省的政策规定,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以通过公开考试

等方式,充实县级以上机关单位。

选调生和公务员的区别

选调生是先人后岗,公务员是先岗后人

选调生如果分配在有编制的公务员岗位就自然而然成为公务员,无需考试直接提拔,但人事归属不变;如果分配在没有公务员编制的岗位则纳入所在市级机关组织部干部编制范围,再视工作调动而定。

、选调生的提拔一般采取借调方式,借调满一年可转入借调单位,有公务员岗位编制的不通过公开公务员考试直接提拔,借调单位可以是省级机关或该生所在市级组织部人事范围内。

所谓选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主要是指跨区报考,比如报省直单位或其它地市机关,是主动报考而非单位看中借调,这种情况在选调生提拔中比较少,除非混不下去了或觉得有蛮好的机会才会这样,而且和一般公务员身份报考不一样的是:公务员报考公务员必须在原单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且报考前要和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考不上就完了;选调生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只要原单位同意报考且达到报考条件即可报考,考不上也可以回原单位工作,饭碗不丢!

选调生考试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的简称,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2000年,中央组织部发布了《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提

出了明确要求。

选调生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应该说与普通公务员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一)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一般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主要选调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二)培养目标不同

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公务员一般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人员。

(三)选拔程序不同

选调生的选拔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

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而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要院校

党组织推荐。

(四)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

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采取岗位培训、脱产轮训等多种形式,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至少要脱产培训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而公务员主要采取岗位培训的形式,在工作初期一般不安排脱产培训。

(五)管理使用有所差别

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干部身份。

公务员是针对具体职能的职位,人事权一般归该单位人事机构或上级单位人事机构或人事厅管辖。一般只要有人事权的单位都有管辖权。调动范围取决于人事归属单位,在该单位人事管理范围内调动。

(六)发展前景有所差别

选调生是省、市、县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而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是普通的机关工作人员。选调生提拔速度比公务员快得多,一般本科毕业定科员,硕士定副科,博士定正科。我国干部队伍中,许多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都是选调生出身。所以,组织部门一直把选调生工作视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

8.选调生管理 篇八

综合分析题含义:

结构化面试考试中,综合分析题是比较难懂一种题型,也是考核考生素质比较全面的题型,一直是选调生必考、常考的考试题型。在考官评分考核表中,对于综合分析题是这样定义的:对事物能从宏观方面进行总体考虑;对事物能从微观方面对其各个组成部分予以考虑;能注意整体和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各部分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和。

综合分析题测评能力

综合分析主要考核的是考生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概括、判断与推理,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特征及变化规律的能力,也就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答题过程中,要常用辩证思维方法,既要有宏观的把握,还要有微观的深入,如此,才可以将一个综合分析题进行初步的挖掘,形成一个基本的框架,而要将题答好,还需要有理有据,由浅及深,由点及面。正所谓,答出来容易,答好却很难。

题型分类

(一)社会现象类

社会现象类主要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神、生态等各个领域的时事热点,其中以社会民生热点出题最为频繁。社会现象类题型一般以时事热点问题的提出来考查考生对该问题的看法,或者直接提问该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此类试题一般难度较大。例如:广州亚运会期间市政府推行免费公交地铁导致人满为患,一周后取消,对此你怎么看?

(二)名言俗语类

名言俗语类主要以观点形式出现,包括古代现代名言警句、领导人语录、社会普遍看法、焦点人物焦点言论。主要考查考生对观点的理解分析能力,题中观点或者单一,或者对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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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多元,考生需要从中选择一种观点进行阐述。此类试题一般不难,例如:原谅别人的错误,不一定是美德;原谅自己的错误,却是对自己的一种放纵。你怎么看?

(三)政策理解类

政策理解类试题考核的重点是考生对政府政策的理解,从而判断考生对热点的把握程度以及政策理论水平的高低。主要涉及近一年来国家对于民生、管理体制、经济发展、文化弘扬等各方面,以民生居多。例如:为保障老年人权益,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国家拟立法规子女除了赡养老人之外还要时常地关心和看望老人,对这一做饭你怎么看?

(四)故事理解类

故事理解类主要以富有哲理寓意的小故事为主体。在面试试题中,哲理故事一般包括寓言故事、神话故事、民间故事、社会故事等。故事短小精悍、寓意深刻,通过有趣的故事来考查考生能否从故事中提炼出富有价值的面试答案。例如:古希腊以为哲学家一日在院子里晒太阳,亚历山大大帝驾临他的住所,问他要什么恩赐,他回答说:“只要你不挡着我的太阳就好。”你如何理解?

(五)原理效应类

原理效应类主要以管理学上的基本原理和法则为考查点,诸如木桶理论、南风法则、“离心力”现象等。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西客站学习中心

9.选调生管理 篇九

选调生:2014年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化石燃料

北京人事考试网:

选调生:化石燃料是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中常考的考点,中公选调生考试网针对化石燃料的概念及其分类进行详细解析,希望考生好好掌握这个考点。

一、化石燃料的概念

化石燃料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这些埋藏在地下和海洋下的不能再生的燃料资源。化石燃料中按埋藏的能量的数量的顺序分有煤炭类、石油、油页岩、天燃气、油砂以及海下的可燃冰等。

二、化石燃料的分类

煤炭是埋藏在地下的植物受地下和地热的作用,经过几千万年乃至几亿年的炭化过程,释放出水份、二氧化碳、甲烷等气体后,含氧量减少而形成的,含炭量非常丰富。由于地质条件和进化程度不同,含炭量不同,从而发热量也就不同。按发热量大小顺序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等。煤炭在地球上分布较为广泛,不集中某一产地。

石油是水中堆积的微生物残骸,在高压的作用下形成的碳氢化合物。石油经过精制后可得到汽油、煤油、柴油和重油。石油在地球上分布不均,中东占54%,北美占12%,南美占9%,几乎占了可确认埋藏量的3/4。

油页岩是水藻炭化后形成的,含灰分过多,多半不能自烯。油砂是含重质油4~20%的砂子。油页岩和油砂在美洲大陆偏多。

天然气直接采掘于地下,含甲烷为主。在摄氏零下162度被冷却,液化后,作为液化天然气 用大型专用海轮或油罐输送。天然气的分布也非常偏于中东,美洲和欧洲大陆。

可燃冰是发现的储存在深海底的一种以甲烷的固体形式存在的可燃物。

三、化石燃料的影响

化石燃料在利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燃烧时各种气体与固体废物和发电时的余热所造成的污染。化石燃料时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全球气候变化。燃料中的碳转变为二氧化碳进入大气,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上升,从而导致温室效应加剧,改变了全球的气候,生态平衡失衡。二是热污染。火电站发电所剩“余热”被排出到河流、湖泊、大气或海洋中,在多数情况下会引起热污染。例如,这种废热水进入水域时,其温度比水域的温度平均要高出7~8℃,使生物要离开该水域。

四、化石燃料的未来发展趋势

北京人事考试网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在踏入全球现代化的步伐20世纪至21世纪中,化石燃料(fossil fuel)潜在着能源短缺的危机,特别是从石油提炼出来的汽油,是引致全球石油危机的一个原因。现时,全球正趋向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这可以帮助增加全球的能源所需。更多北京选调生考试信息欢迎访问北京人事考试网 【考生互动平台】 2014年北京选调生网络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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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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