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法(通用7篇)
1.最新安全生产法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文)
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 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三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内容。
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
第十九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境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条 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第三十七条 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 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
第四十条 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第四十二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第四十四条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第四十五条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四十六条 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七条 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第四十八条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十九条 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第五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给予或者收受贿赂。
第五十二条 旅游经营者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三条 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五十四条 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第五十六条 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 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第五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 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十二条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六十四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六十五条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六十六条 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六十八条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六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第七十条 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十二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七十四条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第七十五条 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团队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经营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标准的住宿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的级别划分和实施程序,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旅游安全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七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第八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
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 旅游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旅游经营活动。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三)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第八十六条 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监督检查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八十七条 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或者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发现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八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的共享机制,对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督办。
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九十条 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对其会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管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
(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第九十七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第九十九条 旅行社未履行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第一百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第一百零一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第一百零四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一百零五条 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第一百零六条 景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的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一百零九条 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二)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2.最新安全生产法 篇二
1 小容量注射剂封口设备
安瓿瓶封口是小容量注射剂制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整个工艺中处于非常关键的地位。老式熔封的方法 (即加热安瓿口玻璃, 使之熔化, 熔化的玻璃自然形成玻璃圆球封住安瓿口) 已被淘汰。目前国内外多采用拉封的方式, 主要有2种: (1) 拉丝钳夹安瓿头拉丝封口; (2) 熔封导向头滚拔式封口。
1.1 拉丝钳夹安瓿拉丝封口
拉丝钳夹安瓿封口机构由转瓶轮、燃烧器、拉丝钳组成。安瓿封口时, 采用氧气、燃气混合火焰 (有氢氧焰和氧煤焰2种) , 火焰有预热和加热2部分, 其作用是使旋转的安瓿颈部四面受热并且熔化。当加热的安瓿移至拉丝钳处时, 拉丝钳迅速关闭, 将加热熔化的安瓿颈部夹住, 之后迅速完成上升和移开的过程, 移开后的拉丝钳在辅助机构的作用下进行连续的钳口开、合过程, 甩掉钳子上的玻璃头。安瓿颈部的受热、安瓿的移动、拉丝钳的动作互相配合、协调来完成安瓿拉丝的整个过程, 封口时, 一个拉丝钳对应一支安瓿。
此设备主要的缺陷是:由于各拉丝钳调节时高度的差异性, 使得安瓿封口后的一致性差;且对玻璃头的处理不好, 玻璃头易滞留在工作台上。此外, 整个拉丝过程都处在敞开的安瓿口上部, 虽然有火焰保护, 但是拉丝钳组合机构在安瓿上部的连续活动增加了安瓿内药物被污染的可能性。
1.2 熔封导向头滚拔式封口
熔封导向头滚拔式封口机构由安瓿转动皮带、燃烧器、熔封导向头、定位板等组成。灌装完毕后, 安瓿移至熔封机的定位板上, 在安瓿转动皮带带动下强制旋转。安瓿封口时, 采用氧气和燃气的混合连续火焰, 燃烧器加热使旋转的安瓿颈部四面受热。加热完毕后的安瓿被移至熔封导向头, 在两个旋转方向相反的熔封导向头共同作用下, 安瓿颈部被导向头滚拔开, 完成封口过程。安瓿玻璃头在熔封导向头旋转力的作用下, 能很好地进入废料箱。安瓿颈部受热、移动、旋转、熔封导向头封口, 互相配合、协调, 完成安瓿封口过程。
此设备主要的缺陷是:熔封导向头连续的旋转动作在同一位置进行, 滚拔式的封口方式, 需要安瓿颈部完全进入导向头内, 因此安瓿封口的高度调节范围小, 安瓿封口后的长度低于拉丝封口后的安瓿长度。且由于熔封导向头处在同一固定的位置, 只适合精度高的安瓿封口。
1.3 激光安瓿封口
采用火焰拉封的方式存在一些缺点, 比如玻璃碎屑有可能在封口时进入安瓿中的药液、封口处差异性较大等。鉴于此, 国外已开发激光封口技术来替代传统火焰技术应用于安瓿封口[1]。
激光封口技术是激光发射光源发射一定波长的激光束, 该激光束被玻璃安瓿吸收并转化成热量, 当玻璃安瓿的温度上升到一定值时, 安瓿口熔化, 此时再由合适的封口装置将口部熔化的安瓿封口。封口使用的激光束多为CO2激光束。
但由于激光束照射安瓿瓶口后, 安瓿瓶口部位的温度升高, 与其他部位产生较大的温度梯度, 当温度梯度累计到一定值时, 玻璃受热膨胀, 当膨胀力大于玻璃自身的张力时, 玻璃就会开裂。所以, 在用激光融封安瓿时, 通常采用2种方法降低安瓿的开裂可能, 提高封口成功率。一是采用散焦激光束降低加热区的温度梯度;二是采用高速多层扫描平衡地加热玻璃安瓿。
激光封口具有可明显降低火焰封口产生的微粒和污染, 设备相对简单, 不需要铺设燃气管路, 激光发生器可置于室外从而减少洁净室面积等优点。
2 注射剂检测设备
注射剂灌装完毕后需进行封口, 由于多种原因, 封口后的安瓿 (或小药瓶、药筒) 会有渗漏, 或因相互碰撞而产生细小裂纹, 因此必须对安瓿 (或小药瓶、药筒) 进行检漏, 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传统的检漏方法为减压法, 即将灭菌箱抽真空, 加入色素溶液, 如有细小裂纹的安瓿 (或小药瓶、药筒) 将吸收色素溶液而变色, 再通过人的肉眼检测。此法操作繁琐且可靠性差, 因此出现了一些新型检漏机, 凭借一些新型自动化技术, 而不需经肉眼检测, 且检测精度极高, 从而可以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1 高频高压电流检漏机
高频高压电流检漏机最早由日本电色工业株式会社研制, 现德国Bosch公司也有基于此原理研制的安瓿检漏设备 (如KLD真空检漏机[2]) 。其原理是运用高电压技术 (high-voltage technology) , 将一高频高压电流加于安瓿表面 (如封口处、容器颈部、瓶体等) , 遇有微小针孔 (0.85μm以上) 和微细裂缝 (0.5μm以上) 时, 高频高压电流的数值会发生改变, 并通过电子传感装置显示, 再通过剔出装置剔出不合格的产品, 由电子分析统计装置统计出合格产品数与不合格产品数。
此装置检测对象的范围为:直径9~23 mm, 瓶身最大高度为130 mm;检测能力为300支/min (1~5 ml) 、200支/min (10~20 ml) 、150支/min (30 ml) , 每小时最大检测量为24 000支;一般有4个检测工位对容器的不同部位同时进行检测, 所以检测的过程有效、可靠;操作简单, 且可以与其他的辅助装置 (如过滤装置、复合的进样出样装置等) 组合成为一条生产检测线;检测过程中不会污染药液, 不会损伤容器, 符合GMP的要求。
2.2 连续摄像成影灯检机
连续摄像成影灯检机最具代表性的是德国SERDENADER公司生产的Seidenader VI[3]和BFS (blow—fill—seal) [4]灯检机, Seidenader VI可检测容量为1~100 ml的药用容器 (安瓿、西林瓶等) , 而BFS可检测容量为20~1 000 ml的药用容器。
Seidenader VI灯检机的检测原理是:每一个待检品都要经过3个异物检测站, 首先待测品通过每个检测位置上的伺服传动装置的作用, 高速旋转;然后伺服传动装置停止转动, 容器因此也停止转动, 但容器中的液体由于惯性作用仍保持旋转, 液体中的异物也跟着转动。整个过程中有一个中央检测镜同步跟踪待测品的运动, 并且通过摄像头摄取待测品运动过程中的各个图像 (A-F) 。图像在被传输到图像处理器中与标准品进行一个像素一个像素的比较。整个过程如图1所示。
容器壁上的裂纹在每个图像上的位置保持不变, 在检测中可以被识别, 当进入下一个检测之前会被剔除掉。溶液中含有的异物由于随着液体转动, 所以在每个图像中的位置不同, 通过调整伺服传动装置的转动速度可以将重杂质和轻杂质区分出来, 每一个待测品的图像数据都被保存在处理器中, 以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灯检机可装载在注射剂生产线上, 对容器进行全程在线检测。当注射容器通过传输带传送到检测器中时, 首先进行上表面部分的检测, 检测线装有一条上部传送带, 当上表面检测完毕后, 上部传送带将容器通过真空吸附, 此时可以检测容器的底部和肩部, 当检测出有形状不合格、容器表面有裂纹时, 剔出系统将不合格容器剔出。当药液灌装完毕并且封口后, 检测器也会检测其中是否含有不溶性的微粒或杂质。
连续摄像成影灯检机装备了数个检测室, 可以提高检测的效率和质量, 且整个操作都由计算机软件控制, 降低了差异性, 所得检测结果较人工目测有了极大的提高。
2.3 X射线检测机
灯检机所检测的样品通常都为透明的样品, 对于非透明的样品以及如注射针头一类的产品, 灯检机无法检测其质量的优劣, 而X射线检测机则可弥补灯检机此方面的不足。
X射线检测机的原理是:X射线发射器 (安装在特定导向系统的固定位置) 发射X射线, 穿透粉末或高密度待测物后, X射线的信号接收器接收信号, 并将之转换成数字图像。数字图像再通过图像处理工具进行分析。待测品被送往可编程控制器PLC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 由PLC激活废品剔出系统, 从而剔除不合格的产品。整个过程如图2所示。
该设备的优点在于可以检测不透明的溶液、粉末和冻干产品。通过计算机文档处理系统将不合格产品成像显示。检测线装配有智能的电脑控制系统, 不需人工操作。
3 注射剂灌封生产线设备
注射剂灌封生产线由一系列单元组成, 包括容器清洗、灭菌、灌封、标示颜色环、灯检和贴标签等工序。整个生产过程包括清洗、灌封、灭菌等工序, 最后对每个成品进行检查、贴标签和包装。德国的BOSCH公司, 意大利的IMA公司生产的注射剂灌装生产线都具有较高的水准, 目前, 我国制药企业所使用的注射剂灌封生产联动线有进口, 也有国产的设备。
FLC[6]药液灌装线是德国BOSCH较为经典的一条集洗瓶、烘干灭菌、灌装、轧盖等多项功能的生产线。容器清洗常由RRN型高水平超声波清洗机完成 (可清洗安瓿瓶、西林瓶等容器) 。FLC生产线使用HQL型干燥灭菌设备对容器进行干燥灭菌。灭菌时, 灭菌室内通有温度较高的层流空气, 待灭菌的容器在灭菌室内停留的时间较短, 可以达到较高的灭菌效率。FLC生产线可以根据所使用的容器类型, 选择不同的灌封设备, ALF型灌封机用于安瓿瓶的灌封, ALF combi型可用于西林瓶、安瓿瓶的灌封。灌封工序一般在隔离的灭菌室内完成, 隔离灭菌室内通有高温的层流气体, 保证了灌封无菌。FLC生产线使用DRN型设备完成颜色标示工作, 该设备可提供1 296种不同的电磁可读的颜色环。随后, 注射剂进入灯检环节, 检测包括:容器表面裂纹检查、注射剂澄明度检查、注射剂封口质量检查以及不合格产品剔出, 这一系列的检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检测设备, 如BOSCH的KLD灯检机、Seidenader灯检机等。通过检测的产品由贴标签机贴标, FLC生产线使用ERS型贴标机, 该设备使用微处理装置完成安瓿瓶、西林瓶的贴标。最后, 合格的产品通过传送带进入装盒机, 完成最后的装盒工序, 生产厂家可根据需要选用不同装盒机, 如CUT 120型装盒机或CAR T5型装盒机。由于使用了激光封口机和灯检机, 所以FLC生产线较国产的注射剂灌封生产线更能保证生产的注射剂的质量, 但价格较为昂贵。
4 注射剂包装
4.1 小药水瓶
小容量注射剂的包装或容器通常为安瓿瓶和小药水瓶 (西林瓶等) 。在欧洲, 通常使用安瓿瓶, 而在北美, 小药水瓶受到青睐。随着越来越多的敏感性药物研究, 低浓度活性成分制剂的研制以及缩短研发时间对药品包装提出了新的要求。
德国的Schott公司研制出Schott Type I plus襆[7]药水瓶, 该药水瓶可以显著地降低药品与容器之间的相互作用, 从而降低由于吸收、降解等原因导致的活性成分损失的几率。Schott Type I plus襆药水瓶由药用I型玻璃制成, 容器内壁通过化学键键合有一层极薄的、纯度极高的SiO2层。键合Si O2层采用PICVD技术 (Plasma Impulse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 , 该技术是将纯化的Si O2通过三维气相包衣的方式键合到容器内表面, 整个键合过程分为5步: (1) 药用纯水清洗容器; (2) 容器被放置在包衣房中, 并且被抽真空, 纯化氧气活化内表面; (3) 介导混合气体进入容器; (4) 介导入的混合气体与氧气混合, 充填整个容器, 然后一束高能微波脉冲点燃容器内含有高电子密度的低压气体, 此时容器中的气体迅速分解并且在体系中产生Si-O基团; (5) 被活化的Si-O基团沉积在容器内表面被过量的氧气氧化形成SiO2层, 此时多余的气体被抽出容器, 新鲜的气体充填进入容器, SiO2层的厚度接近0.1~0.2μm。
Schott Type I plus襆药水瓶表面光洁, 纯度高, 化学惰性。与普通药水瓶一样可以被清洗、装填、封口、灯检及灭菌。可以装填易被容器内表面吸收的低浓度蛋白质类制品;放射性的诊断剂;易降解的制剂;处方中含有柠檬酸盐、EDTA等络合剂的制品;采用终端消毒, 具有高p H (p H>9) 的制剂;对p H值敏感或离子敏感的制剂;处方中含有可与金属离子 (Al3+、Ca2+、Fe2+、Fe3+、Ba2+) 反应的活性成分或辅助成分。
4.2 软袋包装
自1931年有了静脉输液以来, 大输液注射剂以疗效迅速等优点成为临床常用的剂型之一。大输液注射剂的包装形式主要有:玻璃瓶、塑料瓶、PVC软袋、非PVC软袋等, 其中PVC软袋和非PVC软袋包装由于其密闭性好、使用方便等特点而发展较快。非PVC软袋包装除了单室袋包装, 还包括液液双室袋、粉液双室袋、液液多室袋等包装, 其中双室袋包装应用较多。
双室袋注射剂[8]又称即配型注射剂, 为非PVC多层共挤膜包装的软袋输液, 密闭系统注输, 无回气, 不需进气孔, 可加液输液, 且储存空间小, 不易破碎, 具有使用方便、安全的特点, 可大大降低药物输液被病房中的活性微生物、热原和不溶性微粒等污染的几率, 提高输液的安全性。
双室袋注射液的生产设备结构复杂、系统联动性强、自动化程度高、系统对接要求稳定性高。国内还处于摸索和培养人员阶段。用于生产双室袋注射液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一些技术要求:首先, 设备应该符合GMP的要求, 设备生产能力和设计要求相符合, 设备和物料直接接触的部位的材质应光滑、易于清洁, 性质稳定, 不吸附料液;其次, 双室袋大输液产品包括2个分离的药物储存部分, 包括粉一液剂型和液一液剂型2种形式, 因此必须确保药液和固体粉剂的装量准确性, 如果其中一个药物的装量有较大偏离, 即使另外一个药物装量准确, 最后也会导致整个产品不合格;此外, 双室袋大输液生产线是个复杂系统的组合生产线, 因此对设备之间的传输稳定性以及系统的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 如果一个设备或者系统有问题, 会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 例如, 双室袋大输液生产线中粉剂分装系统, 和传统粉针相比, 向软体包装里面分装药粉比向西林瓶等硬体包装里面分装药粉难度大, 如果设备或系统存在问题, 不仅使粉末的灌装出问题, 而且如果不慎“伤及”已经灭菌的液体药液, 就会使整个产品不合格, 造成浪费, 提高了生产的成本。
5 新型注射用微粒给药系统生产设备
微粒型给药系统具有缓释、靶向等诸多优点, 是当今药剂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 实验室成功的例子不少, 但真正能转换为工业化大生产的则不多, 多数只停留在研究阶段, 而且对微粒型给药系统生产设备的研究则更是少之又少。
5.1 喷雾冷冻机
True L.Rogers[9]等人提出的喷雾冷冻 (Spray-freezing into liquid, SLF) 是一种新颖的制备药物微粒的技术, 通过该技术制备出的药物微粒可以显著改善其溶解性, 从而提高生物利用度和疗效。
该技术是将含有活性药物成分和药用辅料的溶液通过进液器喷洒进入制冷液体, 如液氮中。当进料的液体接触到制冷液体后迅速发生粉雾化并迅速在液氮中固化形成混悬液, 通过过滤或者蒸发除去液氮, 收集到的微粒随后被冻干, 经过冻干后的微粉化粉末可以应用于不同的给药系统。
图3为小试规模喷雾冷冻机, 图4为中试规模喷雾冷冻机。两者结构相似, 都有一个原料液储液罐, 一个进料管, 一个喷头, 一个制冷液体储液罐。区别在于, 小试规模喷雾冷冻机使用数字控制注射器为输液泵, 中试规模喷雾冷冻机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泵。
此装置因设备简单, 易操作, 制备出的药物微粒粒径分布均匀, 在工业化大生产中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5.2 旋转填充床
纳米粒子具有良好的柔性、溶出速度快、生物黏附性能好、生物利用度高、靶向性强等优点, 因此纳米制剂的研究已成为药学研究领域的热点。所制的纳米粒子一般以注射的方式进行给药, 也可以进行口服和经皮给药。将药物制成纳米粒子的技术大体上可以分为2大类:“由上而下” (Top-down) 和“由下而上” (bottom-up) 。“由上而下”技术是将大块的药物粉末通过研磨或气流粉碎的方法制备成纳米粒子, 此法虽可将难溶性的药物粉碎至纳米级别, 但不能很好地控制药物粒子的粒径、形状、表面性质和表面带电性质。“由下而上”是利用微乳、超临界流体等技术, 从分子级别制备药物纳米粒, 但由于制备微乳需加入大量的表面活性剂, 从而引起安全隐患;而采用超临界流体, 需要药物在不同流体状态下有不同的溶解度, 否则无法制备纳米粒。
N.Kivikero[10]等人提出了高重力控制沉淀技术 (High Gravity Controlled Precipitation, HGCP) , 此技术可以制备无机物纳米粒、水不溶性药物纳米粒、含有芳环的抗炎药物纳米粒、以盐形式存在的药物纳米粒、亲脂性药物纳米粒, 此技术所使用的装置为旋转填充床。
高重力控制沉淀 (HGCP) 可分为2种模式:高重力反应沉淀 (High Gravity Reactive Precipitation, HGAP) 和高重力非溶剂沉淀 (High Gravity Anti-solvent Precipitation, HGAP) 。
5.2.1 高重力反应沉淀
主要是通过快速的化学反应在旋转填充床中制备药物纳米粒, A+B→P;这要求产物 (P) 在反应器中的局部过饱和度较大, 在反应结束时生成不溶的沉淀。高重力反应沉淀有3种类型:
(1) 水溶性的药物盐与酸或碱溶液反应生成水不溶性的药物纳米粒, 如苯甲酸钠 (溶液) +盐酸 (溶液) →苯甲酸 (不溶性沉淀) ;
(2) 水不溶性药物以有机溶剂作为反应介质, 反应生成水溶性的药物盐纳米粒从有机溶剂中沉淀出来, 如沙丁胺醇 (异丙醇溶液) +硫酸 (溶液) →硫酸沙丁胺醇 (沉淀) ;
(3) 在有机溶剂和水中不溶的酸性或碱性药物, 但在相应的碱性或酸性溶液中可溶性的盐, 分为两步反应:第一步药物溶于酸或碱;第二步溶于酸或碱的药物再与碱或酸反应形成不溶物, 如:1) 阿奇霉素+盐酸 (溶液) →盐酸阿奇霉素;2) 盐酸阿奇霉素 (溶液) +氢氧化钠 (溶液) →阿奇霉素 (纳米粒) 。
5.2.2 高重力非溶剂沉淀
利用药物在不同溶剂中的溶解度不同制备纳米粒。非溶剂指药物在其中不溶或微溶的水或有机溶剂, 药物首先溶解在一种良溶剂中, 良溶剂和非溶剂可以互溶, 当药物溶液和非溶剂在旋转床中混合时, 立刻发生沉淀形成纳米粒。
图5为采用高重力控制沉淀技术制备纳米粒的装置———旋转填充床。该装置的关键部位是填充旋转器2, 它是一个圆形的不锈钢丝筛网, 该旋转器的内部直径为50 mm, 外部直径为150 mm, 中轴宽50 mm。旋转器通过中轴安装在外箱壳1中, 并且通过马达3调整转速, 转速范围为:0~2 800 r/min。进料液从储液器9和10中, 通过输液总管被输送到旋转填充器的中心处, 再通过平行的液体分配器喷洒在旋转器的内边缘上, 两份溶液在旋转器中立即混合, 反应也在此时快速发生, 混合液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以辐射的方式快速通过填充器和外周部分, 最后以纳米粒的形式通过产物出口7离开旋转填充器。
旋转填充床制备出的药物纳米粒的粒径分部较窄, 纳米化程度好, 制备过程简单、高效, 尤其是该设备以及工艺易放大, 故在工业化生产中有较好的应用前景。但此装置对于一些不适用于高重力反应沉淀的药物, 在制备的过程中会有副产物产生, 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 可基于此类问题, 寻找最优的解决办法。
6 结语
传统的注射剂生产设备在保证注射剂质量方面显示出明显的不足, 为了提高注射剂的质量, 必须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传统生产设备, 将新技术通过新设备来实现, 从而提高注射剂的质量, 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提高疗效。
摘要:就注射剂封口设备、灯检设备、灌封生产线、注射剂的包装, 以及新型微粒注射给药系统生产设备等的研究和发展做一简要综述。
关键词:注射剂,封口设备,灯检机,灌封生产线,小药水瓶,注射剂包装,微粒注射给药系统生产设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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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eidenader BFS Automatic Inspection Machine for Liquid Filled Blow-Fill-Seal Containers from20to1000ml[w], http://www.seiden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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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安全生产法 篇三
从近几年的高考试题中我们不难发现,时事、材料类作文正风生水起地“扫荡”着全国各地区的考题。为什么高考命题者青睐此类作文题呢?很简单,因为此类作文题能够激发学生的思辨思维,能够让学生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才思,从而各抒己见。同时,它也能够很好地避免学生的套作心理,让高考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对于很多同学来说,面对时事类作文可能会觉得无从下手。其实,此类作文虽然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但就立意而言也是有其规律可循的。
下面我就来讲一下我从高考作文中总结的“公式立意法”。它是针对不同的材料提出不同的问题,然后在材料中寻找或推断出答案进而确立观点的一种立意方法。所提问题可以概括成一个这样的基本公式:什么人(谁)+什么事+什么结果+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这种方法易于理解、便于掌握。在不同类型的材料中,学生只需根据材料对这个基本公式进行变化即可,更重要的是它能让你所立之意不会偏离题目。快来掌握此立意法,让它助你一臂之力吧!
【实战演练】
一、单则材料
1.叙事类
此类材料包含了材料题目中的寓言类、故事类语料,适用公式:什么人+什么事+什么结果+什么原因带来这一结果
寓言类
【考题回放】有一棵大树,枝繁叶茂,浓荫匝地,是飞禽走兽们喜爱的休息场所。飞禽走兽们谈论着自己去各地旅行的经历。大树也想去旅行,于是请飞禽走兽们帮忙。飞禽说,你没有翅膀,于是拒绝了。大树想请走兽帮忙。走兽说,你没有腿,也拒绝了。于是,大树决定自己想办法。它结出甜美的果实,果实里包含着种子。果实被走兽们吃了后,大树的种子传播到了世界各地。(2015年高考湖南卷)
【套用公式】原公式:誰+什么事+什么结果+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
谁:大树。
什么事:大树想跟随飞禽走兽去旅行,被拒,就结出了有种子的甜美果实,被走兽吃了。
什么结果:走兽将种子带到了世界各地,也就是大树到了世界各地,大树实现了旅行的愿望。
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大树变成了种子,也就是换了一种存在方式。
【材料分析】大树希望跟随飞禽走兽去旅行,但被拒绝了,被拒后大树没有死心,自己想出了旅行的办法,即结出有种子的甜美果实,果实被走兽们吃了,由走兽们把种子带到世界各地,种子就是大树,大树就用变成种子的形式实现了自己旅行的愿望。
高效立意:①靠人不如靠己;②梦想靠自己实现;③要有独立精神;④换一种方式远行。
【满分作文】
换一种方式远行
□一考生
身未动,心已远。
去远方吧!这仿佛一声来自远方的呼唤,轻轻撩拨你的心弦;又似是一句来自灵魂的催促,柔柔拉升渴望远方的目光。可红尘的纷繁便同十丈软丝,轻易缚住你的身,阻隔着远方的梦。
但那又如何,总有一种方式,让我们远行。
困住一个人的方式,无疑是残疾和病痛。无论是史铁生困于轮椅之间,还是力克·胡哲自出生便四肢全无,他们都仿佛被上帝造弄,承受着超出于常人数百倍的痛苦。可身体又怎能禁锢一个人渴望远方的心?就这样,力克打开他“不设限的人生”,史铁生也在文学上找到精神升华之路。记得史铁生曾给他的偶像——美国短跑名将刘易斯寄去自己的一本书,刘易斯回赠他一双跑鞋。后来刘易斯来到中国,第一件事就是拜访史铁生。史铁生笑说:“你送给我的鞋我也穿不了啊。”刘易斯则回道:“你送给我的书我也读不懂啊。”记者便记录道:《铁生穿不了的鞋,刘易斯读不懂的书》。如果缺陷即意味着不完美,那哪一个人不是被缺陷束缚?我们要像史铁生一样,即使被各种不利所禁锢,也要寻一种方式,让灵魂远行。
正如那棵飞不动走不得的树,一粒种子,能让“我”到达远方。
铜墙铁壁,无法囚禁一颗渴望远行的心。苏联飞行机设计师图波列夫被囚于监狱,可他在狱中仍孜孜不倦地设计。终于,他的飞机翱翔于蓝天,护祖国一方净土。逝世不久的前南非总统曼德拉身在狱中,即使这般田地,他也未放弃争取种族平等的斗争,甚至对着看守他的狱卒还进行反种族歧视的演讲。二十七年岁月,在他出狱那天,黑人也迎来光明。
远行,无拘形式,只因心向远方。
我身处之地,青灯重叠,绿水环绕,仿佛与世外喧嚣隔离,俨然一派世外桃源。可这也无疑是一种禁锢。远方的繁荣、绚烂,像是一个耀眼的梦。可又有多少人,可以任性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你听,考场上纸笔相磨的沙沙声。你看,每个人眼中镇静又严谨的目光。是啊,我们正在用这种方式,让我们走出这座小城,走向美好的远方。
如果繁杂眯了你的眼,冗长囚禁你的身,你换一种方式远行,只因心灵已飘然而去。
流水清冽,风声缓缓,宫殿巍峨,街市庭台。
去吧,去吧,它们就在远方,等你到来。
【名师点评】“远方的呼唤撩拨着人的心弦”,“但红尘的纷繁”又仿佛“铜墙铁壁”阻碍着愿望的实现,放弃吗?不,换一种方式照样可以远行,如同扎根大地的大树结出了种子便飞向了世界一样。文章以困于轮椅的史铁生,囚于狱中的图波列夫、曼德拉以及考场上的考生为例,有力地证明了材料中大树换一种方式远行的主旨。
2.现象类
在现象类材料中,公式变体为:什么现象+什么本质+该采取什么态度对待
对这类材料,首先明确什么现象,进而思考什么本质,然后追问该采取什么态度对待此现象,最后谈采取这态度的好处或危害。可正反立意两面谈。
【考题回放】近年来社会上流行一个词——“范儿”,并派生出“中国范儿”“文艺范儿”“潮范儿”“有范儿”等一系列词语。“范儿”多指好的“风格”“做派”,近似于“有气质”“有情调”“有品位”的意思。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范儿”,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范儿”,不同职业有不同职业的“范儿”,一个人也可能有一个人的“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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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上面的材料,结合你的生活体验与思考写一篇文章。(2015年高考天津卷)
【套用公式】原公式:什么现象+什么本质+该采取什么态度对待
什么现象:“范儿”词流行。
什么本质:“范儿”多指好的“风格”,近似于“有气质”“有情调”“有品位”。
该采取什么态度对待:民族、时代、职业、个人……该有自己的“范儿”。
【材料分析】“范儿”一词在社会上流行,它多指“风格”,近似于“有气质”“有情调”“有品位”的意思,而“有气质”“有情调”“有品位”都属于美好的品性,既然如此,不仅个人应有“范儿”,民族、时代、职业都该有自己的“范儿”。
【高效立意】①有“范儿”就是有追求;②追求“范儿”就是追求品质;③追求“范儿”能提升形象;④该有自己的“范儿”。
3.议论抒情类
哲理类
这一类之所以没有划分到叙述类,是因为叙述也是为了说理,其说理特点更突出一些。公式变为:谁+什么事+什么结果+什么原因带来这结果
【考题回放】泉水在地下蓄积。一旦有机会,它便骄傲地涌出地面,成为众人瞩目的喷泉,继而汇成溪流,奔向远方。但人们对地下的泉水鲜有关注,其实,正是因为有地下那些默默不语的泉水的不断聚集,才有地上那一股股清泉的不停奔涌。(2015年高考湖北卷)
【套用公式】原公式:谁+什么事+什么结果+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
谁:泉水。
什么事:在地下蓄积。
什么结果:一旦有机会,它便骄傲地涌出地面,成为众人瞩目的喷泉,继而汇成溪流,奔向远方。
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正是因为有地下那些默默不语的泉水的不断聚集,才有地上那一股股清泉的不停奔涌。
【材料分析】泉水在地下蓄積到一定的程度,便成为喷泉,继而汇成溪流奔向远方,无论涌出地面还是成为喷泉,还是成为溪流奔向远方,都是在地下蓄积的前提下,没有地下默默地蓄积,是不会喷涌的,更不会流向远方,所以此材料意在揭示蓄积的意义。
【高效立意】地下泉水的角度:①只管耕耘,不问收获;②蓄积是为了绽放;喷泉的角度:生命就要尽情绽放;二者结合:积蓄与绽放。
二、多则材料
多则材料包含同类性质的与不同类性质的两种。它们也使用基本公式:什么人+什么事+什么结果+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但因每类每则材料不同,所用公式也要随机变化,下面来分别介绍。
1.同类性质的材料,要找相同点
【考题回放】1.中国作家丰子恺:孩子的眼光是直线的,不会转弯的。2.英国作家赫胥黎:为什么人类的年龄在延长,而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3.美国作家菲尔丁: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一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2013年高考浙江卷)
【套用公式】原公式:什么人+什么事+什么结果+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
这三个材料虽然含意的本质一样,但由于表达的差异,所以需使用不同的立意公式。
材料1
谁:孩子的眼光。
什么特点:是直线的,不会转弯的。
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特点:孩子真诚、直率、纯朴。
材料2
什么事:人类的年龄在延长。
什么结果: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
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孩子真诚、直率、纯朴的心被世俗污染了。
材料3
谁:世界。
什么事: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
什么结果:一旦失去这一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
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急功近利、追名逐利,对物质财富的贪婪,对精神品质的漠视。
这结果反映了作者什么态度:赞美、眷恋、向往真诚、直率、纯朴的孩子世界以及对污染、沉沦的警醒与痛惜。
【材料分析】材料1中的“直线”“转弯”是比喻,意思是说孩子的心灵是纯洁的,没有被世俗污浊的观念玷污,有一种发自本心的真诚、直率、纯朴。材料2的意思是人类随着年龄的延长,心灵在慢慢变化,少年人的心灵提前染上了世俗的色彩,不再柔软。材料3的意思是世界正在失去纯真,一旦真的失去了,也就沉沦了。三个材料的共同之处在于表达童心的真诚、直率、纯朴是可贵的。
【高效立意】①保住初心,守护无瑕;②抵制污浊侵蚀,坚守本真情怀。
2.不同类性质的材料,要兼收并取
【考题回放】1.古人说“言为心声”“文如其人”。性情褊急则为文局促,品性澄淡则下笔悠远。这意味着作品的格调趣味与作者人品应该是一致的。2.金代元好问《论诗绝句》却认为“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艺术家笔下的高雅不能证明其为人的脱俗。这意味着作品的格调趣味与作者人品有可能是背离的。对此你有什么看法?(2015年高考浙江卷)
【套用公式】原公式:什么事+什么结果+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
材料1
什么事:为文。
什么结果:性情褊急则为文局促,品性澄淡则下笔悠远。
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言为心声”“文如其人”,作品的格调趣味与作者人品是一致的。
材料2
什么事:艺术家的笔下有高雅。
什么结果:“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雅不能证明其为人的脱俗。
什么原因带来了这结果:作品的格调趣味与作者人品有可能是背离的。
【材料分析】材料1的意思是说语言是作者内心的反映,文章如同本人,即人有什么样的品格趣味,就会写出什么品格趣味的作品,人品就是文品,二者是一致的。材料2则正相反,意思是作品高雅而艺术家的为人可能是世俗的,作品的格调趣味与人品有可能是背离的。为此可以只看作品不管人品,毕竟带给读者美感的是作品。
【高效立意】文品人品一致的角度:①做事先修行;②创作源于生活,文品人品应一致;文品人品背离的角度:①艺术高于生活;②创作不同于生活;二者结合的角度:①以作品论英雄;②本真与创造。
(由于版面原因,不能为每个类型附满分作文,关注本刊公众微信号:zuowensucai,回复“公式立意法”即可阅读全文。)
4.最新入党自愿书写法及内容 篇四
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及入党志愿范文
一、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本人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1.自然情况主要有:“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民族”填写全称;“出生年月”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家庭住址);
2.入党志愿
(1)入党志愿的基本写法
入党志愿是入党志愿书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及其演变过程,实事求是地把自己对党的认识、态度、入党动机、优缺点及入党后的决心等写清楚。入党志愿的基本内容通常如下:
第一,对入党的态度。一般第一段要明确写出自己对入党的态度,即“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对党的认识。这部分主要包括:如何认识党的纲领和章程;如何认识党史,尤其是亲身经历过的重大历史事件;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和现行的路线、主针、政策。第三,入党动机、目的。一般讲,一个人最初的入党动机、目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因素的综合,往往有个不端正到端正的过程。但是最终的、也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应对每一因素进行分析,写出达到最终正确入党动机的思想演变过程,必要时还要有一定的理论论述。第四,自己的优缺点。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自己的优缺点;并逐一作出深入的分析,要有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决心和措施。第五,入党的决心。填写入党志愿只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入党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即使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是否入党还得看入党后的言行。因此,在入党志愿中还要表明自己有不被接受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努力的打算或者入党后的态度或决心等。
(2)写入党志愿应注意的问题
①在发展党员常用文体中,入党志愿是唯一的党组织印发、申请入党人填写的材料。入党志愿有规定的篇幅,不能像其他材料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地填写。为此,首先要注意字数。②入党志愿要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提炼,字斟句酌,把自己最想向党组织表达的思想写出来。
③入党志愿要写得郑重、庄严、真诚。
3.本人经历(包括学历)
从上小学时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时、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4.“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5.“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奖励等级一般应填写院级或院级以上领导机关批准表彰或奖励的奖项。
6.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要填写。
7.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主要填写本人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是做什么的,其政治面貌如何,如是否党员、团员等。例: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父亲:×××,××省××县××乡 副乡长,中共党员;母亲:×××,××省××县××乡××村 农民
8.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主要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对其成长影响较大的亲戚是做什么的,其政治面貌如何。例: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叔叔:×××,中共党员,××省××市××小学教师,舅舅:×××,××,中共党员,省农科院研究员。
9.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不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中被停职审查、拘留以及被判处徒刑、枪毙等问题;现在尚未作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情况;有过何种宗教信仰等。
二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党履行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党。她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1921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经过长期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顺利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邓小平理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十五大”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明确我国跨世纪发展的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为贯彻十五大精神,中央先后召开七次全会分别就农业和农村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制定“十五”计划、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等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和部署,十五大以来的五年,我们走过很不平凡的历程,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军、治党、治国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国领导人,在新世纪召开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内容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而奋斗。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我们必须从中国和世界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时代特点和党的任务,科学制定并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和解决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加强党的建设问题,做到既不割断历史又不迷失方向,既不落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使我们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我从小就树立了一定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平时,我经常同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在这不断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进步,已经基本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如果组织批准礼我的申请,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没有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会继续为之奋斗,相信总有一天会加入中国共产党的。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申请人:
三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以我的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回顾我党80多年的峥嵘岁月,我感到无比自豪。1921年,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性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建国前,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了民族解放和独立,实践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建国以来,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政策,引进外资,大搞特区建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国民总产值也不断提升,这一切的一切都昭示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不能建设新中国。
我对党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少年时代,在爷爷的言传和老师的指导下,幼小的心灵
萌发了对中国共产党的敬慕和向往;中学时代,是我人生观初步形成时期,开始接受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大一开学之际,作为刚刚跨入大学的我,我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我参加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通过学习,我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等党的基本知识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提高了对党的认识,懂得了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同时,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接触到身边的党员,政治视野也得到了扩充,我觉得入党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和全面地认识我们的党。
为了规范自己的行为,指正思想的航向,我会争取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平时多学有关党的理论知识,多研究实事,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用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争取做到身未入党思想先入党。
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论从组织到参加上,都尽量发挥自己的特长,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时刻保持与同志的良好关系,时刻要求自己朴素、节俭,发扬党员的优良传统。
我将努力做到以上三点,并随时向身边的优秀党员看齐,始终从党员的高标准来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一个闪亮动听的名字,早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就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员,小时候爸爸常常给我讲雷锋、焦裕禄等同志的感人故事,他们是我心中的英雄。他们在那样艰苦的岁月、那样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让我们值得永远学习的事迹。中国共产党员,不仅仅象征着崇高的荣誉,更重要的是能够为年轻人指明今后正确的奋斗道路方向,使我们在党的摇篮里健康快乐地成长,但我深深的知道,要想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仅表现在思想语言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实际行动中,于是在业余时间,我通过各种渠道去学习有关党的知识。
我现在是一名大学生,我在发奋学习的同时利用自己的特长或是优秀的方面,来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同学,向没有入党的同学宣传党的知识,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我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踏实肯干,努力发挥自己的特长,用于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从中国和世界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时代特点和党的任务,科学制定并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和解决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加强党的建设问题,做到既不割断历史又不迷失方向,既不落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使我们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可能是耳濡目染了父亲对党的执著追求的原因,是我从小就树立了一定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
在这不断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学生,学习是十分重要的。共产党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学习好各门学科。同时也在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我都积极参加。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发现自己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如理论学习过于死板,不能灵活运用;工作中有些情绪化,容易冲动。不过我会尽我所能予以改正的,同时还请组织给与指导和帮助。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进步,已经基本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如果组织批准礼我的申请,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没有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会继续为之奋斗,相信总有一天会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我的入党动机是能够加入这个伟大光荣的组织为民族的振兴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光和热。从小父母的教导让我对加入党组织充满向往,多年的学习使我充分认识到振兴祖国不仅要学好文化知识,更要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决心。对党的历史与理论的逐步了解,使我稚嫩的情感变得更为成熟。为人民服,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在我的思想中越发凸显出重要的现实意义,儿时的向往成为了坚定的决心。革命先烈的伟大事迹,危机时党的英明决策,令我对党组织有着无比的的崇敬。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好专业知识,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终身信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理论不够扎实,知识不够全面,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会以一个党员应具备的素质来要求自己,改进不足,争取在各方面符合党的要求。
如果我能够被党组织吸纳,我会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遵守党的章程,虚心接受党的教导,在关键时刻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奉献全部力量。如果党组织觉得我还不符合标准,那么我也不会气馁,对自身的不足之处及时改正,以实际行动再次争取加入党组织。
5.最新安全生产法 篇五
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1 一年来,在组织和领导的关心下,在同事的支持下,围绕全年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认真践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有关精神,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注重钻研学习理论知识,研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十八届五中全会宣讲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强化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办实事、求实效。
二、立足本职、创先争优。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事必须“高”字当头,干就干好,对待工作必须精益求精、勇争一流,做到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在学校领导和同事的关心支持下,我所分管和直接从事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电大招生获上饶市电大“先进单位”表彰,职教春季和秋季两季共招生239人;电大站圆满完成全年的教学考试管理工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荣获省示范性教学基地并在学校召开现场会;办公室不仅很好完成各项日常事务,并在不同时段牵头组织全省达标中职学校评估、省政府督导检查评估,顺利迎评迎检;我本人直接承担的15机电CAD制图课程达到考核优良等次,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完成各类教学管理和评估。同时,我更注重在学中干、干中学,切实增强组织协调、判断分析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三、廉洁奉公、清白做事。
在工作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始终把教职工和学生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业务、促发展上,正确对待权利、金钱、职务升迁,向古今耐得住清贫的典范学习,确立人格,自树形象,耻取不义之财,莫求亡德之富。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八项规定,事事以身作则,自觉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四、学法用法,依法行政。
我作为学校领导班子的一员,带头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养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养成按规矩、按法律办事的好习惯。自觉应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分析和审视各项工作是否做到依法依规、合法合规,时刻要求所分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并将依法办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规范办事行为,真正做到服务既快又好,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
五、围绕中心、勇争一流。
作为一名刚步入副科级岗位的党员干部,在下步工作中,我将倍加努力,踏实工作,不断在新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转变角色、当好参谋。
尽快完成角色的转变,摆正位置,当好配角,全力支持配合校长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带头加强班子团结,带头维护学校形象,带头落实班子决策。力促全校上下风正、气顺、人和,切实形成集中精力谋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的浓厚氛围。
(二)埋头苦干、勇于担当。
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真抓实干,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对学校班子的决策,身先士卒、不折不扣地落实;对校长安排的工作,雷厉风行、一丝不苟、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对本职工作坚决做到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
(三)开拓创新、不断突破。
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针对内涵式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现象,积极探寻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不断推动分管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处级领导XX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四)谦虚谨慎、当好学生。
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扑下身子、甘当学生,向领导学、向群众学,学中干、干中学,不断积累、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不断完善自我。
XX年3月16日
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2 本人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拓进取,务实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建设生态宜居、社会文明的晓塘作出努力。现将本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述职方面
根据乡人事变动及工作分工,我分管晓塘乡村镇建设,负责国土、规划、三改一拆、交通、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等工作。本人自上任以来,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抓住重点工程建设投入的机遇,加快我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村镇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快速度,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建设。全力推进美礁碶工业集聚区一期、二期工程。先后完成工业集聚区一期工程政策处理、农专用报批、规划设计、市政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批复、道路立项和招投标工作,并抓好工业集聚区一期工程道路施工,推进电网、污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铺设。同时,跟进做好美礁碶工业集聚区二期工程政策处理和农转用报批工作。
二是加大力度,深入实施农房两改项目。为加快农村居住方式转变、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近年来,我乡扎实推进农房两改项目“晓城故事家园”。经过紧张有序建设,房屋建设工程、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已经完工,顺利通过各项验收工程,全面开展农房两改销售工作。
三是抢抓进度,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工作。高度重视“三改一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发动,围绕“一户多宅”、“党员零违建”等集中行动,紧扣时间节点、抢抓工作进度,营造拆违氛围。3年来,全乡累计拆除违法建筑9万余平方米,其中XX年拆除3万平方米,完成拆除任务的120%。自“三改一拆”开展以来,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的原则,积极引导各村合理利用、盘活拆后建设用地。同时,扎实推进无违建乡创建工作。通过实施加强组织保障、制定计划步骤、营造舆论氛围、开展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一系列措施,率先开展创建工作,并于XX年初顺利通过市“无违建乡”验收。
四是提升高度,努力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完成双连峙村市小康村、黄埠市级特色村创建工作。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中心工作,推进村内河道整治、村庄梳理式改造、公共场所及农户庭院环境整治,使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村庄环境卫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同时,抓好村庄梳理式改造工作。确定梳理式改造村的实施方案、规划红线图和分户清册,持续推进美礁碶、励家坪等村的梳理式改造工作,把梳理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各村合理利用、盘活拆后建设用地,鼓励复耕、复绿,引导规划建设井然有序的农民新区。
五是强化制度,积极开展村镇规划工作。完成《象山县晓塘乡规划(XX—2030)》修编后各级评审,报县政府通过审批。在农户建房审批过程中,实行每月国土所、乡镇规划管理所联合审批制度,严把宅基地、耕地审批关,对选址进行现场踏勘,根据踏勘结果严格放样。把好审批关和过程关,严格监督建房过程,做到审批“四到场”和选址、放线、开工、验收“四到场”。
六是提高密度,加快推进村镇交通建设。完成胡家峙村三下线至章家公里、中岙村中岙至大生塘公里2条农村公路的施工。做好晓塘村至上岙公路、月楼至鹤洋公路竣工验收后安保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三黄线至前山、三下线至任家、美石至做布厂、励家坪至月楼岙4条农村公路竣工决算一审工作。做好励司线永渡桥维修加固工程竣工决算一审工作。完成励司线—大沙线、美石—礁头两条农村公路的招投标工作。
二、述德方面
本人执行严格执行了精神,现实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苦乐观、荣辱观,做到“慎独”、“慎微”、“慎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做到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尊老爱幼,家庭和睦,诚实守信。具体情况如下:
(1)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否忠于国家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忠于国家宪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3)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具有实现“在全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使命感;具有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4)坚持为政以廉、出于公心、公道正派的原则;
(5)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诚实守信。
三、述廉方面
作为一名乡镇干部,我深深的认识到,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糖衣炮弹所腐蚀,要按照廉洁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廉政学习,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始终牢记宗旨、勤政廉政,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村镇建设工作放在同一高度,步步为营,逐步深化,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此,我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1、服从集体领导,落实廉政责任。根据乡工作分工,我分管村镇建设工作。两年来始终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落实细化分解各项任务,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办公室成员。定期召开廉政座谈会,及时对办公室成员进行反腐教育。
2、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党风廉政工作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为了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增强反腐倡廉政和拒腐防变的意识,并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下村走访、慰问党员群众等活动;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等有关理论和法律法规,通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明辨是非的水平,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3、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政务公开。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对凡涉及工程建设、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都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在公开栏上及时公布。
四、述法方面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学法知识、依法办事、执法为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积极参加普法教育、公务员学法教育,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没有因为法办事引起纠纷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办事。
同时,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始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促进廉洁从政。我始终把依法办事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自觉应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分析和审视各项工作是否做到依法依规、合法合规,时刻要求城建办干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并将依法办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到群众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规范办事行为,真正做到服务既快又好,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
五、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够,学原文、读原著的主动性不够,上级要求学的就多学一点,不要求学的就少学一点,没有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对理论知识的科学体系掌握不够全面和系统。比如:在学习并记录笔记上仅限于抄笔记,没有对重点和认识进行标注和批注。
2、工作上凭经验判断、作决策、办事情。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靠老经验办新事情,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焦点问题敏锐力不够。
3、存在联系服务群众不够到位的问题。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方面,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欠急后缓,不能一以贯之,服务群众不够到位。比如联村工作,虽然每周下村,但没有深入群众到家到户。
接下来,本人将对照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为之努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专业知识学习,坚持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进一步学原文,专题学,力求在真学深学、学以致用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提高自身全面素质,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同时,加强学习成果的运用。通过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的理论武装,用理论武装的头脑,分析辨别大是大非;用良好的学习效果,提高履职水平。
二是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务实工作。在本职工作中求突破。乐于奉献,勤政为民,争当群众的贴心人,力争以更大的步子,搭建与群众沟通的平台,积极争当群众的贴心人。在敢于担当上下功夫,要敢于担当,直面困难矛盾。面对困难矛盾,要认真分析问题,创造性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做攻坚克难的表率;要勇挑重担,主动作为,继续发扬低调务实、埋头苦干精神,把认真二字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挑重担,以舍我其谁的精神,主动献计出力。
三是加强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做到理想信念坚定、遵循组织程序;在修身律己上下功夫,做到纪律上严格要求自我,心灵深处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权力、敬畏责任。在带头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始终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认同、感情上认同、实践上认同,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言行,带头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在服务基层上下功夫,对标焦裕禄、兰辉、毕世祥等先进人物和革命先烈,自觉查找差距,在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作风上下功夫,主动发现和查找服务措施落地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加以解决。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3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年在市纪委的领导和局党组关心及大家的支持下,本人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现将个人履行岗位职责、道德修养、廉洁从政及学法守法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一是立足制度保障,完善监督的制度建设。协助党组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解,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制度,坚持了 “三重一大”制度,确保权力阳光运行;二是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坚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食药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列席党组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加强了对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协同局党组考察干部、党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及“懒政庸政”不作为仍被提拔重用的问题。加强了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监督,与局党政正职、分管的局领导、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项目代建单位负责人等分别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落实了纪检组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三是将监督工作常态化。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同绩效考核挂钩,重点对局各科室和所属二级单位的工作纪律、作风、效能等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印发一期作风情况通报;四是加大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采取参加案审会、案卷评查、开展执法跟踪回访和经常性明查暗访,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岗位人员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和消费检查认证、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节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回访。全年共开展政风行风回访和明察暗访32次,收回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纪律反馈表》180余份、《政务服务信息反馈卡》85份、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回访9起,群众评价、反馈情况均为满意。今年我局共受理投诉举报42起,处置较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3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和回复,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五是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督查。盯紧重要节点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六是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完成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特别是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参赌涉赌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了反对“四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持做到周检查、月小结,季通报。开展了纠正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了干部廉洁自律、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专项治理并及时向市纪委申报。开展了治理“慵懒散乱”和“不作为”行为专项整治;七是履行了宣传教育职责。认真组织学习总书记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廉政教育,对今年提拔、重用、岗位调整的2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采取会议和QQ群等形式向全局干部通报了全国、省、市纪委876余起违反作风建设案例,警醒干部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讲党性,守规矩,实现了全年“零”违纪。
(二)着力抓好严格执纪问责。严把纪律“高压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坚持抓早抓小,有病马上治,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在督查和巡查中发现的上班去向牌标示不准、上班不按时签到、不在规定时间就餐等问题及时采取QQ群短信通报或书面通报。对食品药品检验所个别同志不遵守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了约谈。对今年以来,收到干部上交无法退回礼品烟2条,严格按要求处理到位。
二、道德修养情况
任职以来,坚持把提高思想境界和党性觉悟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和关键。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重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廉政规定,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一是讲政治,坚定信念不动摇。自觉用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治国理政系列讲话精神武装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讲学习,充实积累促提高。始终把学习当作一种常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领导同事学。积极参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使自己的思想观念更加成熟,工作思路更加清晰。XX年9月7日至11月6日,本人受党组织指派,参加了市委党校处级干部54期主体进修班学习。通过学习,本人在党的理论知识方面有了极大的丰富,在党性修养方面得到极大提高,在工作能力方面得到极大提升;三是讲团结,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带头讲团结,维护局党组的统一指挥。
三、廉洁从政和学法守法情况
作为一名纪检组长,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和责任。坚持常常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去勉励自己,用“慎初、慎微、慎独、慎友”去警醒自己。一是坚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锤炼自身法律素养,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敏感,从心灵深处纠正轻视法律的错误观念,坚持守法是公民的基本底线。在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坚持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二是认真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自查,没有违反条例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注意管住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管住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说的不说。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四是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的家人亲属,没有默许、纵容、袒护家人的不正当行为。爱人向泓在张家界旅游职业中学教书,女儿杨佳宾在永定区公路局任会计都没有违规收受礼金财物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四、出勤情况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和旷工行为,未请公休假。
五、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不了一些成绩,但也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落实“三转”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学习上不全面,面对新的岗位感觉力不从心;三是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监督力度、监督措施、方式、方法上还有待加强和创新。
6.最新安全生产法 篇六
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最高法 扩大司法拍卖社会参与度
时事政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1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发出通知,特别强调要增设网上诉讼服务和拓展12368热线服务功能,为群众快捷便利地提供各类诉讼信息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因地制宜地推行远程立案、网上立案,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可指定人民法庭审查立案。要依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人民群众在当地就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诉求,由上级法院法官通过视频进行远程接访。公务员考试暑期课程
通知要求,除了综合运用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外,还要积极推广网上司法拍卖,扩大司法拍卖社会参与度,防止暗箱操作,努力实现被执行财产最大价值。
通知强调,要充分运用司法巡查、谈话函询、举报核查、述职述廉等方式,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涉诉材料集中收转、过问案件全程留痕、遇到干扰及时报告等规定,从严坚决查处法院工作人员接受请托、影响和干扰他人办案的行为。中公好课堂 2015国考笔试提分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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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新安全生产法 篇七
针对这个问题, 我们首先把显微镜的光学图像引变为光学信号。再把光学信号引变为模拟视频信号后, 再把单路信号变为N路信号。按照不同的需要进行不同的改变信号的属性;于是经过我们不懈的开发、研制。显微图像采集/分析通用仪和显微镜图像输出液晶显示屏先后诞生了。2个新产品可以任意把高、中、低档的任何一款显微镜所观察到的光学图像 (生物、体视、偏光、金相、工具、大型、小型、单目、双目、三目) 转换为视频信号后进入液晶显示器中显示。同时可以把任意一台显微镜的光学图像转换为N路视频/数字信号同时输出, 分别显示在电脑、笔记本、投影机、监视器等设备中。
很多从事制药、化工、染料、燃料、石油化工、有机化学实验室工作的学者、教师、科研人员、专家、教授在有机化学测量相关数据管理时, 都有一个敏感问题:数据的稳定性、漂移性、准确性、操作过程的安全性 (仪器漏电、烫伤) 。尤其是在有机化学实验室上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在声、态并茂, 全神贯注讲课的同时, 要看好一个班40多个好奇心极强的全体学生的安全时, 有时候真是提心吊胆。
现在的生产商在生产显微熔点测定仪时为了保证升温速度平稳而又快的时候。总把眼光放在保温环节上, 认为只要热源产生的热当量大, 尽量减少温度损失, 升温速率自然就提上去了。事物发生总是离不开利、弊双生。岂不知保温做好了。升温速度均匀平稳了, 但是造热能源瞬间得不到充分释放的同时也产生了热能源内耗, 同时加速了造热元件的氧化, 减少了造热元件的寿命。危险系数也就相应地提高了!最普通的显微熔点测定仪, 应该是在0~300℃。人在使用显微熔点测定仪时, 仪器正确使用的位置应该在操作员的怀里。因为, 眼睛要对着显微镜的目镜观察, 此时此刻显微镜中观察视场以外应该是眼睛的盲区。而自上而下观察的重点就是盲区的中心点, 眼睛的全部视野就是在显微镜中观察视场直径最大时仅20mm这时危险系数也就相应提高了。一是漏电。二是烫伤。三是一项实验完毕后, 要继续做下一项实验时仪器散热慢。由于保温和散热本来就是一对矛盾的伙伴。以300℃自然散热为例, 恢复到原始温度要60分钟或更长的时间。我们根据其原理。开发研制成功了显微熔点测定仪“防烫安全智能型系列产品”, 其特点:
1.寿命长, 效率高:使热能源瞬间得到充分释放, 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了内耗, 同时也减少了仪器内部造热元件的氧化。从而大幅度地延长造热元件的寿命。
2.防漏电安全可靠:仪器与一切热源与热终端衔接点都采用了耐抗高温的陶瓷绝缘材料, 从而解决了电源线胶皮长期接触高温点产生熔化漏电触及生命危险问题。
3.防烫伤, 热台整体外部温度低:当观察中心温度达到550℃时热台整体外部不超过70℃。当观察中心温度达到300℃时热台整体外部不超过50℃ (避免手摸被烫) 。
4.散热速度快:测试完毕后, 打开降温系统。这时候热台中心测试温度以1秒钟1℃的速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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