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

2024-11-05

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共8篇)

1.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 篇一

关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思考

近年来,农村小额信贷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也逐步实现了拓展,农村小额信贷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展开、各地喜报频传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冷静地看到,中国的小额信贷之所以迅速发展是因为政府大力推动的结果,走的是一条单纯的以扶贫为目的、渗透着大量行政手段的发展道路。在发展的过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己经显现出来,阻碍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希望通过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探讨,为解决当前农村金融困境、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小额信贷及其在我国发展的现实意义

(一)小额信贷的概念

小额信贷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和有效管理,以合理的利率向穷人贷款,帮助更多穷人增加收入。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具体是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它是在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小额信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二)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现实意义

许多报告都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仍是供给问题,而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积极作用,并同时担负着社会扶贫、保障的责任。

1、发展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金融“借贷输血”的一剂良药。农民贷款的低利率、不确定风险都使正规金融机构部门的诸多业务“趋利避害”,转战“非农”。同时,正规金融部门的高门槛,也使得广大农民望门止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小额信贷依据自身额度小、限期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性担保形式等特点,专门向农村中低收入农民提供贷款,为农村贷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据统计,至2007年9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31619亿元,其中农业贷款14498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19648亿元、10081亿元,增幅分别为164%、228%,全国2000多个县中几乎所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开办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在增量贷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额贷款的增长。最新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小额贷款覆盖面已达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贷款受益面更高。农村小额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法宝。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肩负着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三大功能。一是经济杠杆功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贷款难的困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又促进了农村合作 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改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通过办理该业务推动县域以下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能得到长足发展。二是政策性支农功能。在我国,小额信贷扶持的主要是社会的弱势产业,服务对象普遍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额小面广量大,管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承担起了党和政府的政策性支农服务功能,带有一定的扶贫性质,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撤走机构的基本原因。三是社会保障功能。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工人再就业贷款等社会保障性质的贷款,大多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小额贷款的方式进行发放。在操作上采用“政府+银行+扶贫组织”的运作模式,小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扶贫组织的责任。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

小额信贷在我国农村的发展虽然获得成功,但是我国的小额信贷之所以迅速发展是因为政府大力推动的结果,走的是一条单纯的以扶贫为目的、渗透着大量行政手段的发展道路。在发展的过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己经显现出来,阻碍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当前的法律体系、相关政策及机制建设等外部条件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第一,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问题始终困扰其发展;第二,功能定位不清晰导致发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确功能定位问题,才能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第三,保障机制、政策体系不完善加大行业风险。目 前农业灾害补偿制度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二)中国农村现有的信用体系难以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农户小额信贷的贷前调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绍,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认识而非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信誉低者偏好赖账,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对资金需求大,需求最急切,有些农户在签约前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类型,同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给农户发放贷款后,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使得监督农户不要从事那些可能会使贷款难以偿还的事情显得困难,进而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收益行为,导致农户小额信贷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此外,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短视”,有些地方对信用村的建立只做表面文章。对农民资信的评定,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结果使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信用村农户贷款到期偿还率较低,甚至出现有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逾期多年的农户也发给“贷款证”的情况。

(三)忽视质量,片面追求规模和速度

2001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贷,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把小额信贷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层层制定了严格的指标任务,造成一些基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片面强 调小额信贷的推广面和推广速度,不按操作规程办事,放松了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和条件,对农户的调查、建档和资信评定随意编造评定,人为地加大了贷款的风险,表面上看,农户小额信贷一片繁荣,但如不及时纠正偏差,则会影响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四)小额信贷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缺口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加快,小额信贷买方市场过大。“三农”对小额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加之中国部分小额信贷项目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只能依靠外部资金注入,缺乏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影响了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加剧了农村小额信贷资金的供求失衡,形成需求大于供给的局面。以小额信贷发放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例,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信社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明显弱于其他金融机构。首先,受到农信社自身软硬件制约,金融产品与服务水平落后于商业银行,不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致使闲散资金不能流入农村信用社;其次,伴随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曾在农信社短暂停留过的部分存款,逐步流入城市。

三、促进农村小额信贷良性发展的对策

(一)为小额信贷发展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 作为扶持贫困群体脱贫,缩短社会贫富差距的金融产品创新,小额信贷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的性质。通过立法以及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不仅可以为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还可以达成一系列意义深远的社会目标。目前,中国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保护小额信贷机构 的发展,而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是小额信贷机构建立与发展的前提,小额信贷机构需要法律来证明它的合法性。当小额信贷机构还处于初级阶段时,基本上还不能实现资金自足,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减免各种税费、贴息等政策鼓励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同时鼓励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资助以建立更多的小额信贷机构。在监管方面,应不断完善小额信贷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这方面可借鉴玻利维亚等国的经验,由商业银行吸收兼并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机构,或允许条件成熟的机构及时纳入银行监管框架,而运作失败的小额信贷项目或机构,要引导其平稳退出市场。此外,应采用灵活运用审慎监管和非审慎监管手段。对不吸收公众存款、仅仅吸收借款人强制性储蓄的小额信贷机构以及吸收公众存款的小额信贷机构采取不同等级的监管措施。

(二)不断强化小额信贷资金的供给能力

第一,发展多层次的小额信贷载体,利用多样化的资金供给满足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在利用原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利用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整合本区域的民间资本,增大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第二,应在明确小额信贷机构吸收资金有关法律问题的基础上,协调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家扶贫开发基金等机构,形成有效的小额信贷的资金批发机制。同时应建立非吸收存款类小额信贷机构向吸收存款类小额信贷机构发展的政策通道,拓宽可持续的资金供给来源。

(三)加强对小额信贷的风险防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相关金融机构应积极投身到诚信的宣传中去,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营造出“诚信至上”的氛围。二是工作人员要使农户明确小额信贷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使农户在思想上增强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三是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使之形成讲信用的自我约束力。四是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及时收贷。贷款的发放有一套自己的程序,要规范发放贷款的程序。五是健全农户贷款的担保机制。建立信用档案,筛选优良农户。

(四)政府应对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发展进行投资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可以增强农村家庭获得收入的能力,这种办法常常比提供同等金额的金融信贷服务更加有效。类似地,提供或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医疗保健设施,能够增强农村贫困者的生产能力,这是他们最主要的财富。目前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教育、医疗保健设施更是处于难以为继的地步,制约了农民发展生产的能力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抑制了农村市场的开拓,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不利,因此,政府必须认清其在农村的责任,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资,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使农民对市场、技术有所了解和掌握,提高合理使用贷款的能力,使小额农贷的效果更加明显。

(五)政府要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创造条件

小额信贷产生于市场经济国家,采用的是一种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是一种向贫困人口提供市场帮助的方法。因此,市场经济是小额信贷运作机构的重要环境,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摆脱政府的干预,才能建立起小额信贷规范运行的机制;也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才可能独立,才可能获得相应的资源来发展经济。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快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减少行政干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真正让市场规律发挥作用。另外,农村金融体制的彻底改革是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充分条件,农村金融要实现真正的多元化,既要有商业金融,也要有政策性金融;有抵押贷款,也有信用贷款;有企业法人的授信额度,也有合作经济组织的无抵押的低息、无息贷款等,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相互配合。

(六)要建立保证贷款偿还的机制

小额信贷由于主要贷款给农户,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为了保证贷款的偿还,应借鉴国际上小额信贷的经验,建立起贷款偿还的机制。国际上小额信贷的偿还机制主要是采取小组联保贷款的管理办法,由相互了解和信赖、严守信用的借款者组成联保小组,共同对贷款的偿还负责。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也可以借鉴这一联保的办法,只是联保小组的建立要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联保小组成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真正承担起在小组成员无法还款时的还款责任,保证小额信贷业务的良性发展。

内容提要

近年来,农村小额信贷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也逐步实现了拓展,农村小额信贷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的小额信贷在发展的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正在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这一现实,本文首先深入剖析了小额信贷的概念和我国发展小额信贷的意义,其次详细分析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促进农村小额信贷良性发展的具体对策。本文希望通过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探讨,能为解决当前农村金融困境、“三农”问题等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2.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 篇二

关键词:农村教育,问题,现状,对策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教育事业也开始发力,教育投入在不断加大,但是我们却经常在新闻媒体中听到某某地区小学校舍简陋、某某乡村教师艰苦条件坚守数十年、某某地区农村教育问题凸显等有关新闻。那么,究竟教育的投入都投入到哪里去了,农村的教育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农村教育今后该何去何从?这是我们一直以来存在的困惑,农村教育将来将要向何方发展,我们心里都没底。

我国有9亿的农村人口,农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村的稳定发展关乎到全国的稳定和发展,农村人口的素质决定着我国人口总体素质水平。所以,办好农村教育,是势在必行的。但是现实与理想永远是有差距的,我国的农村教育状况堪忧。

1 农村教育现状

在我国,农村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农村教育相对于城市教育在很多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具体有以下几点。

1.1 农村教育价值取向跑偏

我国农村教育在古代主要是为了修身,以及俗世功名而设,具有普及社会道德和做人准则的基本价值。但是反观现在,我国的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一样,沦为了应试教育、升学教育,在很多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趋势《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安的求学之路就是这样的。忽视了农村教育的自身机理,大多数是为了改变自身的悲惨命运而学习,成为了升学的工具。在这种教育价值观的渲染下,农村教育注定要走向衰落,农村教育价值观的跟风使农村的教育失去了独立性,失去灵魂,最终沦为附庸。

1.2 农村教育资源匮乏

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资源向农村、边缘、贫困民族地区倾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公平简直是一句玩笑话。相对于城镇教育的投入,农村也就算是沧海一粟。仅以上海为例,上海复旦附中因为该校100多私家车无处停放校舍为上世纪末建筑,游泳馆、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不完善而推倒重建,投资3.5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为每人2万元!农村呢,人均达到2000都是未知数。所谓的教育公平此时看起来,确实是有些让人胆寒。再加上我国教育资源的配置优先发展实验性、重点学校,而农村偏远地区基本处在满足九年义务教育、危房改造的阶段。这是与教育现代化相违背的。

1.3 农村教育师资落后

我国农村教育的老师多为乡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大多数都未受过系统的师范职业教育,就是这样,在很多偏远地区,教师的数量仍然不足。再加上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低,工作生活环境差,无法吸引到更多的优秀教师前往教学,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师资力量薄弱,教师队伍的教学素质偏低,无法满足中小学除基础学科以外音乐、美术、体育、外语等学科的教学要求。这样的现实会导致农村教学质量的进一步下降,更加不被重视。最终导致农村教育走向死亡。

1.4 农村教育的生源不断流失

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父母为了孩子能够上更好的学校,都将孩子送到教学质量相对较好的镇学校、甚至是市里的学校;还有一部分学生跟随父母外出,在父母打工的城市学习;更有一部分学生,因为“学习无用论”在农村社会的流行,而让孩子退学务工。这使得农本就不多的村生源变得更加稀少,很多村小学不得不裁撤、合并,最终走向消失。这一过程,80后的人体会最深,小学的时候在村小学上学,初中的时候,村小学合并,上高中的时候,村小学,乡初中裁撤、合并,都集中在部分重点学校。

1.5 学校管理水平不高

学校管理水平不高,与学校管理者水平息息相关。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由于管理者能力有限,在学校管理上照搬照抄,很多制度都流于表面,再加上经费紧张,奖罚不明,致使教师队伍涣散,教育质量堪忧,学校管理也是一片混乱,没有主次之分。这对于农村教育的持续发展是致命的。没有一个好的管理者,会给本就脆弱不堪的农村教育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最终开始走下坡路。

2 改善农村教育现状的对策思考

我国农村教育现状决定了我国农村教育要想发展,必须走出现在教育的束缚。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改变农村教育发展的现状。

2.1 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势在必行,财政上倾斜,政策上放宽。第一,加大对农村教育的基础设施、教学设施、软硬件设施的投入,改善教学环境,是农村学生在窗明几净、环境优美的教室里上课,促进教学软硬件升级,教学设备优化。第二,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设立教师进步奖励制度,鼓励农村教师教研创新、教学创新,使教师愿意来、留得住。第三,提高农村中小学生教育经费的补助,既解决了农村学生上不起学的困境,又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使“学习无用论”彻底失去市场。

2.2 提高教师水平

教师素质教育向农村教师倾斜,通过进修、交流学习、增加学习机会等方法来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素质,在学校内部,通过互相听课、互相交流来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素质。通过以上两种形式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使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理论水平都有所提升,为农村教育发光发热。

2.3 吸引高素质教师来农村

农村教育想要搞好,人才是关键。我们通过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改善农村教师的生活环境、教学环境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教师来农村从教。用感情和良好的生活氛围影响他们,是他们扎根农村,为农村教育发光发热。

2.4 改善乡村学校的管理

一个单位的好坏,管理者是关键。农村教育的管理者的筛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我们的教育部门在委任农村的管理者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选择办事能力强、为人正直、专业过硬、管理能力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想法的人担任,只有管理者带好头,我们的新农村教育才能够改头换面,获得更为长远的发展。

2.5 端正教育理念

我们农村教育,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抵制不良的思想侵蚀,彻底清除农村“学习无用论”这样的思想言论,树立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和学习观念。首先在基础教育阶段,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理想、兴趣、行为习惯、社会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教育不止是学习知识,更是在教导人做人。我们的现代教育太过功利,一切都为了升官发财,一切都为了挣钱,这样的教育理念是不对的。我们应该让教育回归本质,回归人性。

2.6 建立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我国农村教育落后于城市教育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教育经费不足、或被挪作他用。所以我们要建立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首先保证教育部门的教育经费真的落实到农村教育建设上了,建立专门的农村教育经费专项资金,保证农村教育经费的充足,改善农村教育落后的局面。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教育明显落后于城市教育,整体素质偏低,整体质量不高,影响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的文化建设。我国农村教育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师资力量薄弱、管理不到位、教育资源匮乏等问题是我国农村教育的最重要问题,为了新农村建设,为了农村教育的现状能够改善,能够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上发挥作用,我国应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和软硬件设施,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素质,吸引高端教育人才投入到农村教育中来。把农村教育办得更有特色,更有吸引力,建设村民信任、学生发展、教师素质过硬的新时代农村教育。

参考文献

[1]马戎.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研究[M].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

[2]肖起清.农村教育问题的调查及建议教育[J].导刊月刊,2006(1).

[3]李莎.美国农村教育问题及对策浅析[J].成功:教育版,2009(2).

[4]邓沛然,李胜利.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教育问题的思考[J].河北学刊,2007(5).

[5]任立刚,黄砾卉.农村教育问题不仅是教育问题[J].中国农业教育,2006(1).

[6]徐学俊.关于解决农村教育问题的政策思考[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

[7]鹿永华,郭海红,季家伟等.我国农村教育问题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8]沈燕.陕南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与农村教育问题研究[J].中国农业教育,2006(3).

[9]田锋.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研究综述[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11).

3.关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思考 篇三

关键词:农村; 义务教育; 政府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2-122-001

从1986年起我国就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基础教育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农村的基础教育依旧比较落后,这给农村孩子素质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如何缩小基础教育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巨大差距,将对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有很大促进作用。

一、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现状

1.教师素质偏低

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许多乡村教师都是从民办教师转正而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加强学习,其整体素质已经很难适应当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其次,由于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有限,乡村教师很少有外出学习交流和培训的机会。再次,地区经济的差异及城镇化的推进,使得个别优秀的乡村教师流向城市,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下降。

2.学区内生源减少

现在许多农村中小学生源逐步减少,甚至有的学校生源严重不足,其根源有三点:其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多年,其效应已开始显现,导致适龄入学儿童数量减少。其二,许多农民外出务工,父母将孩子带到外地入学。其三,城乡教育差距越来越大,城镇化建设逐步加快,农村学生流向城镇的人数激增。

3.办学条件相对较差

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的办学条件差距很大。一是教师办公条件较差。除教科书、粉笔等一些基本的教学设备外,辅导材料、电脑、投影仪等辅助教学的设备一概没有。二是硬件设施不足。许多农村学校的校园很简陋,只有教学必需的教室、桌椅和黑板,没有微机房、操场、语音室,导致许多课根本没法上,这对于农村孩子的全面发展极为不利。三是教学软资源匮乏。硬件的不足和办学资金的限制,像远程教学系统及其他的一些网络资源农村的师生根本无法享用,这极大限制了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学生知识面的拓展。

4.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村办学由村级管理为主过渡到县级管理为主,虽然政府投资主体得以提升,但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仍然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校园房屋的修缮和改造无法得到落实,甚至一些危房不能及时处理,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工资不按时发放,教师不能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5.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出现的新问题。一方面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在生活压力和经济利益等多因素驱动下,许多农民常年在外打工,其子女无法得到父母的关爱和呵护,个人价值观念、学习、生活和安全都受到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教育观念问题。近几年经济的持续低迷,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在农村蔓延,这给素质本来就相对较低,教育观念非常落后的农民带来了不利影响,从而导致了许多农村孩子中途辍学。

二、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快速发展的思路

1.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经费投入的增加是根本保证。首先,要明确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资责任,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来共同分担,同时基层政府必须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充,并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减少人为因素对农村义务教育长远发展带来的影响。其次,鼓励和动员广大国有企业、私人企业及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政府在税收上给予捐资助学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一些优惠政策,使其有动力参与到基础教育投资的行列。再次,农村义务教育资金保障体系改革应与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选址规划、薄弱中小学扶持等方面结合起来,优化现有农村中小学校舍的布局,推动薄弱中小学快速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规模,使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2.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目前农村中小学师资现状,一是政府应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体系,同时应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薄弱中小学教师外出观摩教学与培训学习,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二是地方政府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广大师范类学校的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学历层次。三是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将城市中小学教师是否有在农村任教的经历作为晋升高级职称的条件;同时加强县域内城乡中小学之间的交流学习,建立校际间长期的对口支援。四是农村中小学应将一部分教育经费用于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和其他网络资源,不断加强自身知识的学习与更新。

3.加强思想宣传,关注留守儿童

基础教育工作者和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要不断地宣传义务教育法,转变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让他们认识到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广泛的宣传指导,让家长认识到义务教育不仅是适龄儿童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同时也是父母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关于留守儿童问题,应采取家庭、学校和社会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解决,一是政府应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列入重要日程;二是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给予他们更多生活上的关心与学习上的指导,同时丰富孩子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三是村委会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的教育引导,让他们真正尽到教育子女的义务与责任。

4.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不断改善办学环境

应打破原有学校行政区划的选址方式,详细调查学区内的人口及其分布情况,加快部分学校的合并与调整,将农村中小学的规划布局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力争让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学校还应合理分配教育经费,精心设计学校的长期规划,不断提高学校的软硬件条件,逐步缩小与城镇中小学的教育差距。

参考文献:

[1]赵婷婷.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0,(08)

[2] 李庆伟.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10,(09)

4.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 篇四

周彦作1,卢 清2

(1.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四川南充;2.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四川南充,637002)

摘要:发展幼儿教育的关键在于教师,目前农村幼儿教师的整体状况让人堪忧,主要存在着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等诸多问题。为了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本文就四川农村地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地区;幼儿教师;教师队伍建设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优先发展农村教育的方针。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是改革和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根本大计,是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先导性措施。

一、四川农村地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四川省“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日益凸现,发展农村基础教育之基础的学前教育,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加强四川农村地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对解决好四川大批“留守儿童”的早期教育问题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目前我省农村地区幼教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够高,这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师资数量不足表现在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不合理,幼儿园的数量、幼儿园的班级数、在园幼儿人数的增长与幼儿园教职工人数的增长不同步,这些都严重的、直接的影响了幼儿教育的顺利开展。

长期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主要是通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来培养幼教师资,这导致了幼儿园中专学历、职高学历师资居多的现状。由于发展的限制,我省幼儿园教师职前学历层次普遍比沿海大城市和发展地区要低较多,职后培训提高也未形成制度。在我省农村地区的师资力量的质量就显得更为薄弱,专业师资力量也十分缺乏,幼师等师范类毕业生还占不到1/2,没有经过系统学习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大量存在,他们不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标准,也没有机会进行系统的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加之农村地区学前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尚未真正形成等原因,致使我省农村地区师资力量显得十分的薄弱。另外,我省农村地区一直都是高出生率的地区,最近几年“留守儿童”数量激增,从总体上来看,当前我省农村幼儿师资在数量上也出现绝对数量的不足。

二、影响四川农村地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因素

1周彦作(1981—)女,汉,四川南充市人,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原理研究。联系电话:0817-2928052,***,邮箱:vivian52777@126.com 2卢

清(1966—)女,汉,四川平昌县人,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原理的教学和研究。

(一)政策方面的因素

尽管《教师法》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也就是说,国家已经把幼儿园教师纳入到了中小学教师行列,这其中当然也就包括农村幼儿教师。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幼儿教师是否是“教师”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到现在农村幼儿教师既不是正式的公办教师,也不是民办教师,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代课教师,这种被严重边缘化的尴尬地位,极大地伤害了幼儿教师的自尊心,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也动摇了他们献身农村幼教事业的信念。

近年来,随着幼儿园产权制度改革在不断推开,四川各地区也实行了幼儿园体制改革,这无疑给幼儿教师又一次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主要表现在:1.幼儿园产权属于个人后,原来在幼儿园的正规幼师毕业的公办教师,迫于低工资的压力,大多离开了改制幼儿园;2.幼儿教师与园主形成的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大多以口头协议来维系,没有书面的正式合同,教师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3.一些园主为了争抢生源,一味迎合家长的不合理的要求,要求教师在幼儿园实施“小学化”教育,使教师无法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4.由于老教师的待遇低,且工作不稳定,现在几乎没有年轻人愿意再进入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了。

(二)管理方面的因素

农村幼儿教师的管理是由教育局和乡镇负责。但是在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上,两方往往会发生偏差。主要表现在:

1.幼儿教师的准入关一直把得不严。虽然教育局三令五申要求幼儿教师持证上岗,但有些乡镇政府无视有关规定,把人情户、关系户的亲戚朋友安排到幼儿园代课,这使得农村地区幼儿园师资力量质量不高,也无法形成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和骨干梯队。

2.业务管理的针对性不强。一是由于缺乏互动的机制,区级的培训和辅导中往往注重传授上级的新的信息,而忽视教师实践中所产生的新问题,使得农村幼儿教师在工作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在培训和辅导中,往往注重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而忽视在实践中帮助教师不断反思和调整,使得教师保教实践水平相对提高得较慢;三是教师的培训和辅导往往注重整体,而忽视不同类型的对象和不同个体的发展,因人而异的针对性活动较少。四是对教师的培训和辅导注重时段性而忽视连续性和周期性,缺乏长效管理的机制,不利于教师树立良好的学习意识;五是缺乏相应的评估机制,不问农村幼儿教师的优劣,同薪同酬,不利于教师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

3.落实教师待遇方面缺乏监管力度。农村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很差,没有任何福利待遇,既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养老保险,更不要说住房公积金之类的了。加之一些农村幼儿教师的退养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大大影响了影响了教师们的工作热情。

(三)教师自身方面的因素

一是幼儿教师对自身所从事的职业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在农村幼儿教师中,有不少人认为在幼儿园里主要任务就是看好孩子,保证孩子安全就行,忽略了幼儿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基础地位。看轻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也就缺乏了自身发展的意识和动力。虽然这么多年来,农村幼儿教师的学历要求不断在提高,使得幼儿教师一直处于学习之中,但有不少幼儿教师只是为了获得学历,对于新形势下自己如何更好的从事这份事业考虑不深,更谈不上通过相关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了。

二是缺乏钻研业务的进取心。与小学教师相比,农村幼儿教师在钻研业务方面缺乏足够的进取心。认为没有幼儿教育没有升学和考试的压力,所以在保教工作上只求得过且过,不求精益求精,致使业务水平多年停滞不前。

三、对四川农村地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及对策

目前解决幼儿教师问题的宏观环境还是非常有利的。学前教育事业在联结教育和社会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必将不断被社会认知,并被纳入建设和谐社会的工程中。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提高保教质量,要根据“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幼教理论与农村实际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提高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培养与造就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其专业水平。

(一)切实改善农村幼儿教师的工作条件,提高待遇

首先,认真落实政策法规,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要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工资待遇,给予贫困农村地区的教师一些优惠政策。其次,确定合理的工资结构,增加劳动报酬。改革现行幼儿教师工资制度,建立符合教师劳动特点的工资制度。最后,各级政府和主办单位要努力解决好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针对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量大、待遇差等情况,为稳定农村幼教师资,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教师和设置班额,适当增加农村幼儿教师编制,减轻他们的负担,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研究业务、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并将幼儿教师纳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之中,保护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好农村教师住房、就医、子女入学、职称评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等实际问题。

(二)重视农村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素质

任何先进的教育理念的落实都要依靠一线教师的教育实践完成。建立和保持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一个合格的幼儿教师必须具有专业的技能,即应具有教育技能、教学技能、艺体技能,这些技能互相联系,相互促进,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通过规范的幼师学习训练而形成。在农村地区幼儿教师的欠缺已是很难改变的情况下,对这些在岗的农村幼儿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则成为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素质的重要途径。

培训教育应着重提高幼儿教师的教育能力,包括教育理论、教学水平、教科研能力、教育的技能技巧等。要帮助农村幼儿教师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理念,能够按照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幼儿园教育的规律,选择切合本地农村幼儿的教育内容与方法。在培训内容上注意多样化:不仅要举办文化业务专业知识学校的培训班,也要办幼教理论讲习班;不仅要办教材教法培训班,也要办技能技巧培训班不仅要办综合类的培训班,也要举办单科知识技能学习的培训班;不仅使他们能弹会唱、善舞蹈、会绘画,而且要让他们掌握幼教新技能、新方法,学会创造、学会发展、学会更新。同时,还应改变教师的消极思想,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乡土资源,丰富农村幼儿的学习内容。参考文献:

[1] 尹坚勤.江苏幼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回顾与展望[J].早期教育,2005,12:12-13 [2] 王剑兰.师资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安徽教育,2003,1:25

[3] 潍坊市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J].山东教育,2000,4:13-14 [4] 张木英.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四个关键词[J].湖南教育,2006,7:19 [5] 梁建风.皖南山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方法[J].学前教育研究,1996,3:30-31 [6] 罗华.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J].江西教育,2006,7:37-38 Comment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re-school Education Teachers in Sichuan

ZHOU Yan-zuo, LU Qing

(The center department for Development Researching of Sichuan Education, Nanchong, Sichuan, 637002)(Education Science College, China West-Normal University, Sichuan, 637002)

5.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 篇五

前,农村经济的发展很不平衡,很多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民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其突出问题是:

一)发展农村经济的短期行为和指导思想上的急于求成。表现在有些县乡对已经制定的经济发展规划不能自始至终贯彻执行。有些还会因为行政领导的意图或领导班子的换届而任意更改。有部分农村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思想跟不上,不能适应,有的还存在“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短期行为。据江苏省高淳县委组织部对166名乡村干部进行抽样调查显示,乡村干部中积极性较高的占20%,处于被动应付地位的约占60%,有20%的乡村干部实际起不到作用或作用很小。个别的喜欢盲目争项目、铺摊子,大量的资金投入,效益却不理想。有的不仅没有解决温饱,反而背上了债务。农村的干部群众往往急于求成轻率地提出“一年脱贫,二年致富,三年奔小康”、“三年解决温饱、五年脱贫致富”之类的口号。实践证明要使我国农村彻底摆脱贫困,绝不是一两个五年计划可以完成的。因此,必须从指导思想上有一个根本的转变。

(二)农村人文环境较差,思想受到束缚。很多农村生态环境恶劣,基础设施不全,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市场规模狭小,商品经济活跃不起来。在1990年4

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四川代表介绍全省1990个乡没有文化站,一年3000万农民看不上电影,文化消费作为“软需求”受到冷落,降到可有可无的位置。因而,很多农民对传统习惯抱残守缺,长期处于封建宗法式的自然经济状态,形成封闭式的循环格局,对历史上形成的小农经济思想缺乏冲动意识。较为普遍的心理是:养牛为耕田,养猪为过年,养鸡下蛋攒个油盐钱。从这种现状上看,绝不仅仅是收入水平、消费水准、生产效益等经济上的差距,而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在内,甚至整个社会进化过程中历史阶段的差距。

很多农村,尤其是一些边远、贫困的农村,基础教育落后,农民文化素质差。在贫困落后的贵州省,5——11岁的儿童入学率只有65%。农村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明显高于城市。以东部地区为例,文盲、半文盲人口比例超过30%的省份都是以农业为主的省份。江苏省的文盲、半文盲率为27.62%,但农村文盲率却高达40.58%。由于农民文化素质低下,因而对本地区的优势和劣势缺乏明晰的认识。以致一些农民产生了无可奈何、听天由命、任其自然的心理。劳动力素质低下,文化环境不仅束缚着人们的手脚,阻碍着人们的视听,还禁锢了人们的头脑。造成农业科技应用缓慢,推广艰难,近10年来,全国有26000项先进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问世,其推广率仅达到30%,而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应用率达60%——80%。农产品的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信息引导和明确的努力方向。

(三)乡镇企业发展滞后。乡镇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效益不高、市场占有率低、产业结构失衡、技术力量薄弱和人才缺乏等问题。乡镇企业发展滞后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由于地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育不成熟,投资环境差,资源出不去,人才、技术、资金进不来,乡镇企业未能走出耗能高、效率低、质量差、粗放生产的误区。二是企业生产形式和经营基本相同,产业结构、企业布局不合理,争速度、争规模、争原料、争能源,市场竞争力差。三是有的企业靠行政推拉生成,因陋就简,土法上马,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熟练工人和技术人员缺乏,长期处于低层次运转状态。四是集体经济的衰退使乡镇企业资金“先天不足”。据新华社报道: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我国农村原生产大队、生产队财产约800亿元,到1985年只剩有300亿元。在商品经济观念淡薄的情况下,一味靠“输血”,并没有引发出乡镇企业的经营活力,反到铸成了一种依赖有余、自给不足的恶性循环链条。据新华社1991年报道:农行系统乡镇企业贷款中逾期贷款占四分之一,坏帐5%。企业高比例负债经营,加之经营行为短期,后劲不足,步履艰难。

针对目前发展农村经济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改变农村自然经济状况,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受自然、社会、历史诸多因素的限制,农村要彻底改变自然经济状况并非易事。需要国家从交通、邮电、电力、卫生、教育、广播、宣传多方面进行有机配置和有效的投入。在当前大多数农民基本解决温饱的前提下,改善农村经济的着力点:一是要提高农村组织者和领导者的素质,培养科技带头人。二是应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素质

。以回乡知识青年为重点,由县乡进行大规模的技术培训。从长远规划上讲,应抓好基础教育,办好农村职业技术中学,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内外输出。三是推行科技兴农、发展生产力。结合实际,引进、组织、动员一批科技工作者,深入农村多层次、多形式进行农业技术集团承包。四是兴办第三产业,搞活商品流通,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加快农村集镇建设,积极

发育农村市场。五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实行远交外引,东进西出,南北合作,外向开放政策。六是狠抓交通,改善交通运输条件,为农村经济发展搞好基础建设创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二)加速乡镇企业的发展,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加速乡镇企业的发展,要解决好规模速度与巩固提高两方面的问题,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政策为依据,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与提高并重的路子。

1、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机制。通过承包制、股份制、厂长负责制等方式,确立企业独立经营的地位,建立高效灵敏、指挥自如的决策管理机制。

2、根据企业各自的规模、效益、明确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建立企业激励机制。确定适当的消费与积累比例,完善企业分配机制,制定提高人员整体素质的发展规划,抓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机制。

3、立足优势发展骨干。立足资源丰富,农副产品各具特色,贫困地区劳力充足等优势,选准企业的生成点和发展源,按资源区、农牧区、城郊区、边贸区、民族区等不同类型经济区,优先发展材料工业,农牧产品加工业,大企业配套加工业,出口创汇产品加工业以及民贸商品生产等。

(三)广泛开展经济联合,发展外向型经济。发展农村经济需采用多种形式,开放让利,引进资金,引进设备和物资,大搞横向经济联合和发展外向型经济。

1、依靠大城市、大企业的设备、技术、资金、人才优势,开展城乡联合,以城带乡,以大带小,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以骨干乡镇企业为龙头,组织行业性企业集团和联合群体,实行行业联合,以龙头带龙尾,以强带弱,形成规模生产和规模效益。利用资源优势开发区域联合,主动吸引外资,用别人的设备资金、技术和人才,武装现有乡镇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营,引进最新科技成果或高薪聘请技术人才和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6.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 篇六

摘 要: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而信息化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也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有力助手。

关键词:信息化 新农村建设

一、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快农村信息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信息化有利于推动农村“生产发展”。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快速、有效地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农民通过对市场信息的广泛了解,围绕市场进行种植和养殖,提高生产的主动性,减少盲目生产,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为稳定均衡生产提供保障。有利于指导农艺管理,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信息化有利于推动农村“生活宽裕”。信息化有利于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率,有效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减少自然风险带来的损失,增加收入。有利于使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更多的外出就业机会,增加致富的途径。有利于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享受现代社会文明成果,推动科技、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生活。信息化有利于推动农村“乡风文明”。利用互联网、广电网和电信网等多种信息传播方式,农民可以获得各种先进文化服务,有利于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健康、进步的文化生活占领农村意识形态阵地,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化有利于推动农村“村容整洁”。信息化可以大大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对生活品质的更高追求,农民利用信息网络可以获取乡村建设规划,更新观念,培养良好的卫生整洁的生活习惯,促进的村容村貌建设。信息化有利于推动农村“管理民主”。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面向基层的电子政务系统、小城镇信息化管理系统、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现乡镇和村日常事务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有利于实现政务公开,有利于推动乡村基层管理民主,有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有效地维护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成就

近年来,我国农村信息化发展迅速。一是农业信息工作体系初步形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97%的地(市)和80%的县级农业部门都设有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可以向农民直接传递信息的农村信息员已发展到18万人。初步建立了一支从上到下的农业信息队伍,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农业信息组织体系。二是农业信息网络逐步完善。有关资料表明全国31个省级农业部门、80%左右的地级和40%的县级农业部门都建立了局域网,80%的乡镇信息服务站拥有计算机并可实现联网。覆盖国家省地县乡的农业信息网络群已初具规模,正在逐

步健全完善农产品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和农村市场科技信息服务等应用系统,进一步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三是农业信息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各地农业部门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正在组织开展的农业信息服务电视、电话、电脑“三电合一”试点,就是广大农业信息工作者的成功创造之一。这种模式能够使信息服务内容立体化、形象化,有效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各地出现的“百万农民上网工程”、“信息进村入企”、“电波入户”、“信息公告栏”、“信息大集(下乡)”、“农技110”等服务模式,为打通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四是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加快推进。近几年,各级农业部门纷纷根据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政务内网及办公自动化、指挥调度卫星通信、农情调度、动物防疫、农业遥感和渔政指挥、测土配方、病虫害防治、基本农田管理等信息系统。有效推进了农业部门信息化发展步伐,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开了好头。

2006年以来,全国各地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为代表的电信运营企业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契机,不约而同举办各种活动,启动各自农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国电信集团通过在江西、浙江和安徽等省进行的信息化新农村建设试点,决定开展“千乡万村”信息示范工程,率先全面启动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力争用1年的时间建成1,000个乡镇信息示范站,10,000个发达村级信息示范点,从而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农村信息化建设。中国联通信息化新农村建设项目也已在全国全面启动,建设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基层的信息站点,用于农业信息化项目中信息收集、维护、发布功能,同时兼备联通基层营销渠道职能,承担联通用户的发展、维系工作。2006年年内全国共计划建设完成5,000个乡镇的信息站点,服务400万-500万农户,惠及上千万农村人口。至2008年年末,全国计划共建设完成10.000个乡镇的信息站点,服务1,000万农户。

虽然目前我国农村信息化有了一定的成绩,由于电信运营商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各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热潮风起云涌,但是,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我国农村信息化尚属起步阶段,还存在基础设施薄弱、信息资源分散、信息人才缺乏等问题,农民从信息化中得到的好处还相当有限。因此,对我国的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必须进行理性的思考和科学的判断。

三、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必须着力推进的几个方面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一要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多方式、多途径、多终端的信息基础网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规划和实施,总结经验,推广应用,切实推进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努力实现“家家通电话,户户看电视,村村通宽带”。

二要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大力开展农业生产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应用3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遥感技术RS)和计算机自动控制等技术,逐步实现精准选种、精准播种、灌溉、施肥、田间管理和收获的等农业生产信息化过程,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要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信息化。建设和完善各地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开发各类实用信息资源,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广播电视等手段,为农民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促进市场繁荣、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 国家和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为依托,建设省级农产品交易平台等农业电子商务系

统。鼓励农业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拓宽销售渠道,形成品牌效应,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搞好农产品现代物流,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的应用,实现供需对接,积极推动订单农业。围绕粮食体制改革,全面提高粮食收储、流通的信息化水平,提升粮食行业的管理质量,保障粮食运行安全,增强粮食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要推进农村社会服务信息化。采用互联网、广播、电视、信息接收机、电话、无线传呼机、信息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进村入户。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普及信息技术在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治安等公共事业中的应用,重点建设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系统、农村疫情监测防治和卫生信息报告系统、医药食品检疫防疫信息系统、农村劳动力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农村远程教育系统等,尽快启动农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系统。

五要推进农村管理信息化。推进农村管理信息化。提高农村科学决策水平。开展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研制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村经济管理系统、税费征收管理系统等农村管理应用软件,组织开发具有山东省特色的农村管理信息系统等。采集、整理农村财务、土地、水资源、劳动力等基础信息,建设完善农村信息数据库。加快涉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尽快建成全国省级农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中心、县(市、区)级农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分中心和乡(镇)数据处理站,逐步实现省、县(市、区)、乡(镇)、村间的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促进农村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四、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必须处理好的五大问题

一是规划先行和盲目建设的问题。要坚持规划先行,把制定信息化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制定“十一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农业特点,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群众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明确建设思路,提出建设任务,搞好建设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强化建设措施,健全建设机制,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序展开,避免盲目建设。

二是农民的购买力不足和信息产品的价格过高的问题。一定要尊重客观事实和农民的意愿,积极引导,不搞强迫命令,整合涉农信息资源,通过各种手段把实用农业科技和市场信息送到农民手中。由于农村信息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要求为之服务的信息化产品要低成本、广覆盖、讲实效,让农民用得上、用得好、用得起。以最低的成本和农民愿意接受的方式传播农业信息是信息化农村建设必须遵循和坚持的基本原则,要解决价格问题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考虑农民的接受能力和资金承受能力。

三是硬件超前,软件落后,有路无车的问题。国内电子政务建设中,“重开发,轻应用;重硬件,轻软件;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重网络建设、轻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一些政府网站上,只介绍政策法规、联络方式等静态信息,政府新闻发布占据主要地位。而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等为公众带来更多价值的在线服务寥寥无几,信息化新农村建设一定要避免“有路无车”、“有车无货”、“有网络无应用”的尴尬局面。四是资源整合和通力合作的问题。在组织运作上,通过政府、企业、社团之间的协同服务来解决农民对信息的全方位需求与农民社团经营能力不足、服务层次不高之间的矛盾。各电信运营商和IT企业应根据农村的现实需求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信息产品,增加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同时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增加企业自身的收益。在信息服务上,电信运营企业、各类SP服务商、软件企业要开发农村特色信息内容,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为农民提供适用的市场、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信息。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应研发和推广适应农村特点、方便农民使用、质优价廉的信息终端和软件产品,让农民真正感受到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与实惠。

五是多元化投入和重复投资问题。农村信息化需要政府和企业、运营业和制造业以及邮政部门的全方位参与,各方面通力合作,共同打造支撑我国农村信息化的产业链。在推进机制上,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必须把政府的推动、引导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资金问题上,通过多渠道的投资机制来解决信息服务资金需求巨大与农村财政能力不足的矛盾;同时政府要规划和监管,避免重复投资。

五、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信息化新农村建设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信息化新农村建设专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各涉农部门、各省、市、县的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要引导各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划,理性务实地看待农村信息化市场,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实行集约成片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地信息化新农村建设,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

(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项目扶持等形式,引导农民和社会积极投入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主要依靠农民开展信息化新农村建设,不包办代替,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整合资源、多方共建。要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动员、统筹、整合包括电信运营、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根据国家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合力推进农业信息化。按照整合资源、多方共建、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以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为支撑,以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重点,以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为着力点,加快整合我国农业、林业、气象、计生等涉农部门有关信息资源,实现信息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共享。发展公益性和市场化的信息中介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生产、市场、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气象、灾情预报等适用的信息服务,全面提高我国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建设队伍、普及教育。要重视农村信息化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信息利用能力。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长效机制。采用学校教学、成人教育、广播电视、网络远程教育等多途径,大力普及农村计算机、互联网、信息知识扫盲教育,大量培养农业信息化高级实用人才、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人才,提高农村信息人才的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发布和应用能力。

(五)注重实效、稳步推进。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讲求实效,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和盲目攀比,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达标升级;要从农民群众最迫切而又有条件做的事情办起,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防止一哄而起、急功近利。

7.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 篇七

我国的城镇化具有人口基数大、迁移速度较快、“未改变永久居住地的流动人口”为推动主体等特点。据统计, 2009年我国城镇化率为46.6%, 城镇人口达6.22亿人, 其中流动人口2.11亿人。根据相关研究预计, 未来20—40年间, 还将有3—4亿农村人口陆续迁入城市, 转化为城镇人口。同时, 流动人口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至2050年, 全国流动人口规模将可能达到3.5亿人左右。

高流动性使得中国的城镇化人口成为一个复杂而多元的群体, 也给我国相关领域的研究带来了若干难题:一方面, 城乡之间人口的持续流动和季节性迁移影响了我国历年人口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 流动人口未来的流向与定居地都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受到经济环境、区域发展、户籍制度、城乡统筹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因此, 对于我国城镇化问题的研究若仅基于统计数据的分析, 其所得出的结论就难免会有偏差;而若过于依赖微观调研结果, 以微观个体在城镇化进程中的选择 (1) 为依据, 解释力的“普适性”又不足, 其结论往往只能反映我国城镇化的局部或片段特征。

此外, 过去的30多年间, 我国城镇化还存在着极大的地区 (东中西部) 差异, 且这一“先天区位资源所导致的城镇化区域差异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虽然我国东中西部在城镇化水平、特征、趋势等多方面存在差异, 但目前尚缺乏对不同区域城镇化路径的深入讨论。全国“均一化”的研究隐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判断, 即中西部地区将复制东部地区的城镇化路径, 或是在城镇化的速度、水平上有所差别, 但基本模式趋同。显然, 这个前提能否成立是需要被质疑的。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 技术路线

基于以上分析, 笔者认为, 对于我国城镇化现象的研究, 只有首先确立研究地域, 由基础性的实证研究支撑, 以微观研究的成果为着眼点, 拓展观察范围, 通过必要的数据分析和情景推演, 才能得出相对可靠的观点。

本文主要以安徽省阜阳市作为实证研究对象, 基于研究课题, 通过对阜阳城镇化微观 (乡镇、个体) 机制的分析, 认识全市 (中观) 的城镇化特征, 并进一步形成关于中部地区 (2) 城镇化 (宏观研究) 的认识和判断 (见图1) 。

为了避免上文中我国城镇化研究的局限性, 也是为了适应不同研究阶段的特点, 在本文的三个研究阶段, 主要采用的方法皆有所侧重:在微观研究阶段, 通过对多个有代表性的个案乡镇 (3) 进行调研, 并与乡镇干部进行访谈, 初步形成对整个阜阳城镇化的预判和假设;在中观研究阶段, 通过对阜阳全市、所有乡镇的数据分析和GIS空间分析, 对微观层面的发现及所提出的观点加以检验和论证, 初步形成全市性的判断;而在宏观研究阶段, 则试图通过分析阜阳在中部地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并观察中部地区城镇化的总体趋势 (辅以在中部其他省份所做的调研工作、其它研究成果) , 以印证前两个阶段所得结论, 进而推演出关于中部地区城镇化特征与趋势的观点, 形成本次研究的主要结论。

(二) 研究对象

阜阳市的前身是阜阳地区, 目前是安徽省辖地级市建制。阜阳位于苏豫皖交界地区, 在皖西北拥有较大的腹地, 其“中心城市——外围区域”的结构较为稳定。

一定程度上, 阜阳是我国“人口多、密度高”人居环境的缩影。2008年阜阳全市户籍人口987.8万人, 人口密度达1011人/km2。从统计数据看, 阜阳的城镇化水平较低。2008年, 全市常住城镇人口233万人, 城镇化率为30.6%, 低于同时期全国水平, 也低于安徽省平均水平 (40.5%) 近十个百分点。

阜阳是人口输出大市。近五年其外出务工人员数始终保持在200万人以上, 是全国重要的劳务输出基地。2008年, 阜阳全市外出半年以上人口占户籍人口29.1% (287万人) , 其中绝大多数 (244万人) 外出务工经商。

二、关于阜阳市城镇化的研究发现

(一) 阜阳城镇化的主要特点

1. 异地城镇化比重高, 实际城镇化水平被大大低估

根据乡镇调查, 阜阳市绝大部分的外出务工人员来自农村, 包括集镇居住人口在内的城镇人口外出比例远低于农村。国家统计局阜阳调查队2008年对阜阳外出人口的抽样统计数据证实了这一点:当年阜阳全市输出农村劳动力占阜阳市总输出人口的72.8%, 共计225万人。

绝大多数农村外出人口流向地为城镇地区, 常年从事的是非农业生产活动。这些人口虽然并未完成户籍身份的转换, 但实际已在阜阳以外地区完成了城镇化。换言之, 2008年阜阳全市至少有200万人的异地城镇化人口。

但由于这部分人口的流动性较高, 难以准确统计。因此, 往往是按其户籍所在地被计入农村人口。为了正确认识阜阳的实际城镇化水平, 笔者假设一种极端情况:即这200万异地城镇化人口全被当地统计为阜阳的常住农村人口。则在计算实际城镇化率时, 如果将这部分人口从本地常住人口中减去, 可得阜阳2008年的城镇化率为41.4%;如果将这部分人口全部计入城镇人口, 则阜阳户籍总人口中大约已有43.8%完成城镇化。不论用哪个数据, 至少有一点是明显的, 即阜阳目前的城镇化水平是被低估了的。

2. 农村空心化现象普遍

对阜阳城镇化水平的重新认识引发了另一问题——既然阜阳实际的城镇化水平可能并不低, 那么, 未来其进一步城镇化的潜力又有多大呢?事实上, 乡镇调查表明, 约2/3的农村劳动人口 (15—54岁年龄段) 选择常年外出。若按这一比例粗略估计, 2008年阜阳全市外出农业人口约237万人, 与抽样统计数据的225万人 (见上节) 基本吻合, 证实了个案调查的结论。

此外, 乡镇调查同样显示, 阜阳现有的农村常住劳动力已经不足以完成传统的农业耕作。相当部分农业生产, 尤其是如播种、收割等适于机械作业的集中性生产活动, 已经被外包给流动的专业生产队伍。

综上所述, 阜阳农村地区空心化现象已经十分普遍, 农村留驻人口多是儿童和老人, 农村进一步释放剩余劳动力的潜力已经不大;另一方面, 土地的全面流转和集中经营尚没有大的突破, 土地对农村人口的束缚还将长期存在。

3. 乡镇发展缓慢, 作为城镇化的载体作用很有限

阜阳的乡镇经济活力不强, 发展缓慢。2008年, 全市建制镇人均财政收入仅为74.23元 (安徽全省平均409元) , 多数乡镇仍处于典型的农业经济阶段, 一产比重较大, 工业很少。2008年, 全市近1/3的乡镇只有不到10家工业企业。

究其原因, 是由于阜阳地处中部, 产业经济发展所需的市场、资金、开放度等条件都不优越, 而大多数乡镇又缺乏不可替代的比较优势, 同位竞争尤为激烈。此外, 比较中心城市, 乡镇经济发展还面临着土地指标无法落实、基础设施配套落后、投融资困难、人才缺乏等许多问题。据调查, 目前阜阳的市县工业园区地价甚至低于乡镇自建园区成本, 大大削弱了乡镇对于企业的吸引力。就阜阳现存的乡镇企业类型而言, 或是生产资料及市场依托农村的企业, 或是不符合城市产业园区进驻标准的小型企业, 包括一些回乡创业人员所办的起步企业, 这些企业的数量和产能都十分有限。

回顾阜阳过去几十年间乡镇经济的发展历史, 除若干依靠“能人经济”或偶发机遇实现较大发展的乡镇产业集群, 对于多数不具特殊资源禀赋的乡镇, 其工业经济发展难以复制沿海省份的做法及辉煌成就, 所以能提供的就业机会也就十分有限;缺乏经济支撑的镇区, 其居住和工作环境也难以与城市相比。

4. 人口逐步向城市集中

与乡镇相比, 中心城市 (城区及县城) 在阜阳的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分析2008年全市乡镇非农人口变化情况 (4) , 农转非人口基本集中在市区和县城。考虑到这些人口变动中的一部分与城镇化原因无关, 因此排除这部分人口单独进行分析 (5) , 发现中心市区和县级城市的优势更加明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绝大多数乡镇农转非 (由于城镇化原因) 的人口数为零 (见图2) 。

5. 外出人口返乡比例趋于上升

2008年的抽样调查显示, 阜阳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口的返乡 (6) 比例为20.4%, 比上年同期上升5.4个百分点。另一份关于安徽省返乡人口的抽样调查显示, 虽然超过一半 (53.6%) 的人员仍打算继续外出务工, 但有30%左右的人员选择留在家乡。如果这一比例接近事实, 2008年阜阳约有15万原外出人口长期回流。

但需要明确的是, 人口外出和回流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阜阳市2008年的返乡比例上升很可能受到了全球金融危机、天气条件 (7) 等特殊因素的影响, 对此还需做跟踪调研分析。此外, 在原外出人口回流的同时, 仍有新的劳动力源源不断地向外输出, 阜阳全市人口净输出率仍然保持在相当高的水平 (见图3) 。

(二) 阜阳城镇化的特殊性

虽然阜阳的经济发展模式、城镇地域组织、城镇化特征等在我国中部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 但其社会、经济条件也具有特殊性, 进而使其城镇化进程呈现出不同于中部地区其他城市的特点。

首先, 阜阳的经济水平较低, 产业薄弱, 难以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劳务收入成为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这推动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表现为极高的异地城镇化率。

其次, 阜阳外出人口的年龄层较低, 外出单次持续时间短且流动频繁。2008年, 阜阳市15—19岁外出人口的比重较高 (13.4%) , 远远高于安徽省平均水平 (见图4) 。在外出时间结构上, 阜阳外出半年至一年的人口更多, 而五年以上的比例则较低 (见图5) 。这意味着相比全国其他地区, 阜阳外出人口的生根性可能较差, 回流比例较高。

三、对我国中部地区城镇化趋势的分析和推论

(一) 对当前中部地区城镇化新特征的归纳

虽然阜阳的城镇化具有其地域特殊性, 无法准确地反映整个中部地区城镇化的全貌, 但上文对阜阳的研究却为宏观层面的研究提供“线索”, 为观察我国中部地区城镇化的一些普遍性趋势提供视角。

1. 存在大量异地城镇化人口, 农村已普现“空心化”

中部地区是我国流动人口主要输出地。2008年全国跨省流出人口中, 安徽占15.7%、河南占13.5%、湖南占8.3%、湖北占7.8%, 即, 在山西、江西两省跨省流出人口尚未计入时, 上述中部四省的跨省流出人口已占全国近1/2 (见图6) 。

这些流出人口绝大多数是农村户籍人口, 也就是所谓的“异地城镇化人口”。按2008年全国流动人口2.01亿估计, 中部地区至少有0.5亿的异地城镇化人口。若在计算城镇化率 (当量) (8) 时将这部分人口计入, 保守估计, 则该年中部地区的城镇化人口占总人口46.8%左右, 略高于全国水平 (45.6%) 。

表面上, 根据以上计算, 中部地区至少还有3亿人口在从事农业, 存在大量潜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笔者认为, 这一看似与前文发现相矛盾的“现实”实际存在“数字陷阱”。

其一,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同的是, 流动人口的准确数据较难统计。当前大量常年在城乡之间频繁迁移的流动人口 (下文将这类人口称为“两栖人口”) 已经给人口统计造成了相当的难度。加之上述数据并非出自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而是由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估算, 存在偏差可能性很大。

其二, 所谓的“2.01亿人”或“0.5亿人”都是“流动”的概念, 仅能表示在某个时间截面 (或相当短时期内) 的流动人口值。而在这一值的背后, 是成倍的正在外出、曾经外出和打算外出人口。显然, 对这一流动性极高的人群, 不能囿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分类和静态的数字统计定义。

其三, 有关研究之所以认为我国农村仍有进一步释放劳动力的空间, 其原因是比较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 我国还有近30个百分点的上升空间 (9) 。然而, 我国的城镇人口与发达国家不同, 存在大量的两栖人口。在城乡户籍体制下, 这些人口无法平等享受城市设施供给, 加之劳务收入偏低, 不得不将父母和子女留在家乡 (农村) , 以降低生活成本。这导致了在相同农村剩余劳动力水平下, 城镇化率必然要低于发达国家。另一方面, 我国中部地区低城镇化率的背后实际是不低的农村劳动力输出率 (10) 。

2. 乡镇经济活力下降, 人口向较大城市集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成熟, 乡镇经济的内在缺陷开始日益显现, 在一体化的市场条件下, 产业经济发展如果不依托现代基础设施、不结成产业集群, 其竞争能力就不强。乡镇企业的发展遭遇瓶颈, 已是许多地区的普遍现象。

乡镇经济活力下降将直接影响所谓的“就地农村工业化”、“就地农村城镇化”进程。事实上, 这一概念的提出以及之后相关研究的展开, 多是针对乡镇非农经济活跃的都市区边缘地带。换言之, 就地城镇化是乡镇经济在社会上的投影。后者的衰落导致乡镇地区就业岗位减少, 建设滞缓, 对外出人口回流并定居的吸引力也相应下降。相应地, 就地城镇化进程也必然放缓。

分析全国三次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近20年间, 城市已经成为人口最主要的迁入地。相形之下, “镇”对人口的吸引力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就已见衰减 (见图7) 。至2000年, 我国多于70%的城市人口主要分布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 远远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见图8) 。加之多数中部地区的乡镇经济基础尚且薄弱, 当前发展又面临多重限制, 欲重复东南部依靠小城镇与城市并驱来推动城镇化的可能性已相当小。

3. 户籍门槛大大降低, 市场对人口资源的调配作用凸显

我国城乡二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形成于1958年。此后, 经历了1984年开放集镇非农业户口, 以及2001年开放小城镇户籍两次重大改革, 户籍对于城镇化的影响力已经减弱。

朱宇指出, “在没有户籍制度的国家, 循环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相关能力、利益和家庭资源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间的配置策略, 与市场需求变化相联系的流入地劳动力市场的固有波动、劳动力市场在资本密集的主要部门和劳动密集的次要部门间的分割, 以及企业在此条件下的用工策略, 也都是制约循环流动人口流迁行为的重要因素”。简言之, 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综合能力, 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分布等成为户籍制度之外, 决定人口城镇化的重要因素, 且其重要性仍在与日俱增。

根据对阜阳的调查, 包括中心城在内的安徽全省乃至整个中部地区, 除个别区域中心城市外, 过去制约农业人口流入城市的户籍门槛几近消失。相对地, 市场因素对于外出人口流向及其最终回流地的选择起着支配性的作用。其中, 流出地与企业所能提供的岗位数量及平均收入水平相关, 表现为大量流动人口集聚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尤其是这些地区的大城市、特大城市, 而回流地则与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关系最为密切。

4. 农民的“身份红利”逐渐提升, 较多人已不愿放弃户籍

在阜阳的乡镇调查中发现, 许多农民主观上并不愿放弃农业户口。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0》中公布的两次全国性流动人口问卷调查结果, 如果以交回承包地为前提, 大多流动人口不愿落户于城市 (见图9) 。尤其是“具有流动史的返乡人口”, 选择“不愿意”的比重高达66.7%。

此外, 2010年湖北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同样显示, 农村居民不愿放弃农村户口的比例高达70%, 选择“进城不转户”的被访者比选择“进城转户”者多出十个百分点左右 (见图10) 。

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农业户口与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分配、集体股份分红等利益的直接挂钩关系。一方面, 近年来, 随着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土地流转机制等的不断探索, 被城乡双轨制所抑制的集体土地价值正在不断地被释放, 集体建设用地及承包地已经成为农民所掌握的最重要资源。另一方面, 虽然近年我国城乡之间的壁垒和差异已经逐步消减, 但不可否认的是, 外出农民仍没有被完全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这使得他们不得不担心一旦失去工作, 生活保障从何而来。因此, 承包地成为了农民在城市难以维生时的“退路”或最后的保障。

(二) 对中部地区城镇化总体趋势的若干判断

1. 流出人口的规模增速将趋缓

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 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非如有些学者认为的“近于无穷大”。事实上, 若计入对异地城镇化的贡献, 中部地区目前的城镇化水平已经不低。此外, 农村“空心化”的现象已较为普遍。因此, 在当前的公共财力及个体的经济能力许可条件下, 中部地区的流出人口规模不太可能再延续过去近3个百分点的年增速。

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0》预测, 我国新增流动人口数将在2015年前后达到高峰, 之后逐渐下降。鉴于中部地区的流出人口规模已经较大, 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有限, 可以判断, 中部地区新增流动人口数量达到峰值并趋于下降的时间拐点将会早于全国到来。

2. 异地城镇化人口回流将成为本地城镇化的主要动力

(1) 从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判断

我国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源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然而, 自“十一五”以来, 一方面, 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区域发展战略已经有所调整。尤其是受到2008年的金融危机影响, 中央政府开始重视内需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和区域板块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 受到生产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 一些原址在东南沿海的产业也已经开始逐步向中部城市转移。从2007年开始, 我国中西部的发展速率已超越东部地区 (见图11) 。虽然由于起跑线不同, 区域差异还将长期存在, 但至少我国区域差异不断扩大的趋势及速度已经有所扭转。

区域发展格局的变化反映在城镇化上, 即虽然目前我国流动人口主要集聚于东部地区 (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城镇群地区) (见图12) , 但未来, 随着中部经济的发展, 与东部地区在就业机会、城镇建设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将会缩小, 从而有可能吸引部分异地城镇化人口回流。

(2) 从外出人口回流趋势判断

据调查, 由于思想意识、生活习惯等原因, 外出人口将倾向于定居至城镇地区, 成为“新市民” (见图13、图14) 。而笔者认为, 虽然流动人口在选择流入地时更多考虑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等因素, 倾向于选择东南沿海地区。但在定居地的空间选择上则较为均衡, 相当比例的人员会选择回流中部, 理由如下。

首先, 如前文分析, 流动人口定居地的选择极大程度取决于其经济能力。农村流出人口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 劳动技能不高, 加之其他社会性因素, 因而劳务收入大都偏低。据2004年全国6城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显示, 流动人口月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90%以上。可以大致判断, 其收入结构呈现“金字塔形”。即经济能力由低到高, 人数成倍缩减。与之对应的, 按“家乡附近中小城镇—中部大城市—东部中小城市—东部大城市”的顺序, 选择将其作为定居地的人口数也将逐级减少。

其次, 在当前城乡户籍和土地体制不发生重大调整的前提下, 部分外出农民基于“身份红利”不愿放弃农村户籍、“进城不转户”的现象还将持续。而为了享受和维护自身在农村集体中的权益, 尤其是土地权益, 不愿放弃原来身份的外出农民将倾向于定居在家乡附近的城镇。此外, 诸如“落叶归根”、“乡土情结”等社会因素也使部分外出人口选择回家乡定居。

基于以上判断, 笔者认为, 在适当引导下, 中部地区的异地城镇化人口转为“本地城镇化”人口并非不可能。自2007年起, 中部外出农民回流比例持续增高已从一个侧面证实了这一判断。如截至2008年12月底, 湖南、河南、湖北三省农民工返乡率都在20%以上, 均比2007年有所上升。可有所不同的是, 目前中部外出人口的回流主要源于东部地区就业机会缩减而产生的“推力”。但如若未来从中部地区自身“引力”提升着手, 可以预计, 将有更大规模的人口回流发生, 并大大推动中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3. 与沿海地区不同的城镇化模式

在过去的30年间, 以东南沿海地区为代表, 我国的城镇化曾探索出一条以乡镇为载体、发展乡镇企业和就地城镇化/农村城镇化的成功道路, 形成了独特的模式。然而, 正如之前所述, 这一模式是当时特定时空背景下的产物, 在现时并不一定可行。

必须正视的是, 中部地区乡镇的经济活力及其发展条件都远不如沿海地区。更为重要的是, 当前的发展环境已经不允许重复过去东南沿海相对粗放的、资源高消耗型的分散工业化和分散城镇化路径。在新的历史时期, 中央领导高瞻远瞩, 一再强调“要转变发展方式”, 落实到城镇化发展上, 就是要走一条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健康城镇化道路。

结合前文对中部地区城镇化的特征分析及趋势判断, 笔者认为, 未来中部地区的城镇化将有着“异地城镇化”和“就近集中城镇化”的内在需求或趋势。

(1)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虽然存在推动外出人口回流的潜在机制, 中部仍将是我国重要的劳务输出区域, 即存在大量的异地城镇化人口。

(2) 其次, 在这一地区, 乡镇经济的基础尚且薄弱, 未来发展前景尚不明朗。虽然不可否认, 存在偶然因素可能会支持个别镇的较大发展。但总体上, 小城镇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 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人口的吸引力和吸纳能力都十分有限, 难以支撑“就地城镇化”的愿景。

(3) 再次, 相比华北、东北沿海地区, 中部大中城市的密度低、距离远, 辐射范围难以覆盖整个区域。因此, 小城市, 尤其是县级城市在补充大中城市服务区域、吸引回流人口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4) 此外, 除了已经具备中小城市能级, 或有条件加以重点培育的个别镇之外, 乡镇一级小城镇的职能重在服务“三农”, 而不再以发展工业及作为城镇化的重要承载地为目标。

总而言之, 今后中部地区要继续鼓励劳务经济及完善异地城镇化政策, 从而使得相当部分流出人口能够真正融入所在城镇。同时, 随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 未来中部地区城市所承担的城镇化份额将日益扩大。其中, 中小城市 (包括县城) 的作用尤为重要, 将成为中部地区城镇人口的主要承载地之一。即, 进城农民以及外出回流人口趋于选择其户籍所在地附近的中小城市, 实现“就近集中城镇化”。

四、中部地区城镇化的挑战与应对

(一) 城镇化路径的转型与创新

由于城镇化的模式不同, 中部地区需要基于自身特点, 适应宏观环境的变化, 在城乡资源配置、城镇经济政策、城镇地域组织、城乡设施供给等方面有所创新, 以充分体现“就近集中城镇化”原则。尤其从提高城镇化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出发, 提高城镇化的“集中度”。

具体而言, 就是以县域为单位, 引导城镇人口向县级市或县城集中;重视中小城市 (包括县城) 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 培育和完善中小城市体系, 引导县域经济的特色发展, 增强这些城市对于城镇人口的吸引力;鼓励外出人口回乡 (户籍所在地附近的城市地区) 创业, 依托“打工经济”所获得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而发展本地经济。

而在乡镇一级, 规划建设中应控制“三农服务型”小城镇的人口、建设用地规模;但同时, 对于其面向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能力及必要的基础设施配置则要大力加强。要实现这一目标, 则有赖于合理的配置标准、相应的管理能力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二) 向异地城镇化人口主动提供服务

正如上文判断, 中部地区仍将存在大规模、高比例的异地城镇化人口, 且这些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为“两栖人口”。

虽然从积极的方面看, 这些两栖人口“外地挣钱、本地消费”, 刺激了中部城市和乡镇的零售商业发展;他们“外地学艺”, 有的还成为家乡的“精英分子”, 为中部地区带来了先进的文化和理念, 有助于为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同时, 大规模的异地城镇化也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一方面, 中部地区大量的人力、资金、技术和社会资本流失, 本地工业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另一方面, 由于“流动人口”并未完成户籍身份转换, 而被视为介于农民、城镇居民的第三类人口, 无法平等地享受工作所在城市提供的设施和服务, 也没有被纳入工作地的福利体系中。在这一体制下, 目前异地城镇化的成本有相当比例为流动人口本人及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社区所承担, 诸如与“留守儿童”、“人口老龄化”等相关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广为存在就是佐证。

因此, 在未来, 要实现健康和谐的城镇化, 中部地区必须承认和正视异地城镇化问题。首先, 主动承担异地城镇化的部分成本, 为农村外出人口提供专门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子女教育、老年人口 (包括外出人口的父辈) 社会化服务等。

此外, 充分认识到外出人口的“流动性”和“两栖性”。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城乡设施的供给和布局等方面要为其周期性“回乡”和长期“回流”预留空间。

(三) 积极引导和应对外出人口的回流

未来5—10年, 我国“第一代农民工”将面临选择定居地的切实问题, 他们的选择不仅关系到自身及其家眷的最终流向, 也会极大程度地影响到“第二代农民工” (其中, 相当一部分为“第一代”的子女) 的选择。在这一重要的时间转捩点, 中部地区必须抓住时机, 积极引导外出人口回流, 探索出一条与该进程相适应的城镇化道路。

因此, 对外出人口回流, 首先要做到积极吸引。通过发展本地经济, 加快城镇建设, 改善创业环境, 扩充就业机会, 予以政策支持, 加强宣传力度, 以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其次, 引导回流人口合理安置。基于“就近集中城市化”原则, 应通过市场、政策、户籍制度等调控手段, 鼓励回流人口选择在城市地区“集聚”。同时, 充分预计回流人口对于城乡设施、就业岗位、城镇环境等多方面的需求, 未雨绸缪而积极应对。

五、结论

如果说, 20世纪80年代至今, 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主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那么, 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 中部地区将极大程度地影响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轨迹。可以肯定的是, 包括中部地区在内, 我国的城镇化不可能再重复上世纪80—90年代东部地区的模式, 而是必须探索出一条符合时代精神、适应资源和环境条件的新道路。

笔者提出, 中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因素, 以“异地城镇化”和“就近集中城镇化”为基本形式, 今后中部地区要继续鼓励劳务经济及完善异地城镇化政策, 从而使得相当部分流出人口能够真正融入所在城镇;同时, 随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 未来中部地区城市所承担的城镇化份额将日益扩大。其中, 中小城市 (包括县城) 的作用尤为重要, 将成为中部地区城镇人口的主要承载地之一。即, 进城农民以及外出回流人口趋于选择其户籍所在地附近的中小城市, 实现“就地集中城镇化”。

8.关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思考 篇八

一、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认识误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虽然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农民中也普遍存在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很多地方存在会难开的现象,这不利于集中开展普法教育。另外,由于社会上存在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法律的权威性在农民心目中大打折扣,动摇了学法用法的信心,造成农民对普法抱着被动、冷漠的态度,存在着回避、应付的情况。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也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有些镇、村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认为对农民普法后,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会给自己的工作和管理带来更多的困难。还有的认为经济、计生这些工作是硬指标,普法则是个软任务,费时又费力,还不见经济效益,因此,大大减轻了普法工作的分量。

(二)农村普法队伍单一,普法力量不足

农村面广点多,而司法行政是个烦琐的工作,特别是在基层,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还是依靠镇、街道司法所和村、社区等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普法力量薄弱、队伍建设青黄不接、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缺乏新的途径与方法

农村普法的方法比较单一,新的办法不是太多,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

(四)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对法律知识的接受能力差

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都从事非农工作,或在当地企业工作,或外出打工,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和农村妇女留在家中。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接受能力也较差。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他们中大多学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人员流动性的加大,加大了普法工作的难度。

二、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产生的不良影响

贫困地区农村发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弱化和农民法制观念的淡薄,导致农村工作难做、群众工作难做,农村矛盾集中,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民间矛盾纠纷量大面广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社会关系的调整,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变化,涉及群众利益的一些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民间纠纷量大面广。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一些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小纠纷不能依法协调解决,也不通过法庭诉讼、人民调解等法律途径去解决,往往由小事酿成大事。

(二)信访案件大幅上升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贫困地区农村信访呈现出总量上升、形式激烈的特点。一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不寻求合法渠道解决问题,而是抱着“找上找大容易解决”、存在“人多势众、法不责众”的思想,不论问题的大小、涉及的复杂程度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往往采取越级访、集体访的形式。

(三)民转刑案件高发

通过笔者不完全调查了解,近几年贫困地区命案的70%发生在农村,70%的案件属于民转刑案件。引起农村命案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和经济纠纷。一些农民文化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目无法纪,遇到矛盾纠纷时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往往采用蛮干的办法,使一般民事纠纷发展成恶性刑事案件。

(四)封建迷信、赌博及邪教组织活动屡禁不止

近些年,贫困地区农村个别地区封建迷信活动泛滥,一些地方巫婆、神汉大行其道,大肆骗取村民钱财,一些地方烧香拜佛成风。聚众赌博问题在一些地方也比较突出。“门徒会…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农村的偏远地区,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三、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的方面很多,但从根本上讲,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就是实现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在大力开展对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解决农村当前各种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的一项带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工作。根据贫困地区农村现状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笔者认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培养农民的法律思维,使他们能够依照法律去正确看待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寻求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在贫困地区农村中存在这样一些人,他们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扰乱社会治安,败坏村风民风。而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大多是这部分人所为。要把这部分人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强对他们的约束、教育和管理。要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要重视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在他们有轻微违法行为时敢于依法进行教育引导,防止因放纵小错而最终酿成大错,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做好那些平时表现比较好,但容易感情用事的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关注他们的权益保障

目前,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租住在城乡接合部,他们虽离开了农村,但却在城市的边缘又“复制”了另一个乡村社会。由于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不佳,加之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管理,导致他们违法犯罪率较高。要探索建立输出地和输入地相衔接的法制教育形式,进城务工前输出地要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进城务工后输入地要把对农民工的教育纳入当地的法制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地送法进工地、进流动人口聚居区活动,逐步提高他们遵法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法律世界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一个人在成年后能不能做到自觉守法,关键看他在青少年阶段是否接受过良好的法制教育。贫困地区农民刑事作案成员增多,且基本上是文盲、半文盲,与他们在青少年时期没有接受过较好的教育、文化和法律素质低有直接的关系。要减少农民的违法犯罪,提高农村整体法制水平,根本的还是要从娃娃抓起,使他们从青少年起就树立崇尚法律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

(四)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如果只是采用简单灌输的办法,不但收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使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望而生畏。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只有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才能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大力推进开展“法律进村社、进农家”活动。法制宣传不能总在街头、广场进行,要更多地走进村社、走进家庭,以耳濡目染的方式,起到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其次,要注重以案说法。事实证明,一般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农民往往印象不深,很难做到入脑入心。但是,农民群众对发生在自己周边的案件都比较关注,如果能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就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再次,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巡回演讲。演讲成员既要选择一些精通法律业务的专业人员,也要选择一些长期在农村从事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在时间安排上,要尽量安排在农闲季节;在演讲的内容上,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哪一类的矛盾纠纷多,哪方面的治安刑事案件突出,就要有针对性地宣讲那方面的法律法规。最后,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基本道德观念,使道德成为守法的基础,针对道德失范行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成为校正道德缺失、维护社会秩序的保障。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并重,提高农村法制化水平

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地在于运用和实践。只有让农民在学习中参与、在实践中提高,使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才能不断提高农村的法制化水平。要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高农村基层法制化管理水平。要通过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村规民约”,填补农村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不少体制和组织机制方面的空白或缺陷,维护和促进农村社会的有序变化。

(六)制定科学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目标体系并严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现在,贫困地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之所以容易流于形式,主要还是缺乏一个易于检查考核的目标责任体系,致使搞与不搞一个样,搞好搞差一个样。为此,有必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将贫困地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考核上不能只看组织了几次活动、发了多少本教材,更重要的是要看实际效果、看有没有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减少封建迷信,社会治安状况有没有好转,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有没有增强。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会在贫困地区农村取得实际效果。

上一篇:做一把细腻的钥匙教学心得下一篇:2023年Java自我总结第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