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简报

2024-10-02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简报(精选16篇)

1.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简报 篇一

提高祁东县餐饮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从业水平,增强其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10月18日,祁东县开办培训班,对全县餐饮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副县级干部邓东元主持培训会,正县级干部王志武讲话。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强调,此次培训就是对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总结和警醒,通过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照要求自查自改,依法依规不折不扣地抓好食品及原料采购、验收、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

王志武在培训会上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有担当精神,敢于负责,把食品安全作为自己份内的事,尽职尽责监管到位,及时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共同维护祁东县食品、餐饮市场的安全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安全。

培训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科负责人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常识、餐饮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为祁东县餐饮从业人员授课。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桂华参加了培训会并讲了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双凤、县政协副主席陈金定参加了培训会。

2.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简报 篇二

爱丁堡大学兽医学校使用Graphisoft公司的软件构建开发了易于使用的虚拟仿真培训软件, 其通过可互动的学习过程提高非现场的学习效果, 包括生产线、未生育架构要求、健康与安全、动物福利等各方面。实际教学中使用该软件效果良好。

该模拟培训软件可用于兽医系学生、公卫人员、食品加工行业人员的培训。目前以肉牛屠宰场为案例模型, 可以很容易地应用到其它食品安全领域。

3.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有154条,比原来104条增加了50条。

亮点2

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

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细化和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控制管理制度。

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进一步强调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食药监、卫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明确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

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家食药监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国家食药监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亮点3

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监测,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运用科学方法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制度 食药监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增设责任约谈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药监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药监等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督管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约谈的食药监等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增加风险分级管理制度 食药监、质量技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的金融机构。

亮点 4

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等各个方面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强化消费者协会监督、增设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形成全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增设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给予举报人奖励。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亮点5

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

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保健食品应声明不能代替药物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应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注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安全性要求高,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新《食品安全法》明确对其继续实行注册管理,避免形成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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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亮点6

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的管理

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农药的管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新《食品安全法》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增加了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的规定。

亮点7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

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新《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完善了批发市场的抽查检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如实记录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无论是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还是物流公司、仓储公司等主体,都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亮点8

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包括追究食品安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行政罚款最高达到50万元或者货值金额的30倍。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可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七)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行为。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 000元的,为1 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

食药监、质量技监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润泽学校食品安全培训简报 篇四

(第11期)2016年4月25日

润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为了提高我校师生食品安全的意识,2016年4月25日,润泽学校对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活动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学校进一步加强了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源头食品卫生安全关。主要采取如下几点措施:一是把好食堂食品采购关,肉类、蔬菜要定点采购并且索证。二是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食品卫生工作,饭菜要弄熟;要坚守岗位,做好防蝇、防鼠、防投毒等工作。三是要求和监管小卖部销售的点心、面包、冷饮类食品要有供货方的“三证”复印件,严禁向学生出售过期及“三无”食品。四是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水池注意做好消毒,龙头设备完好无损,并定期清洗消毒。五是学校制出表格,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每天的检查结果记录在表格里。校长和后勤负责人根据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召集当事人开会,进行有效整改。六是通过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禁止学生乱吃乱喝。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餐饮卫生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确保长宁镇润泽学校广大师生餐饮卫生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

5.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简报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的作用,5月27日,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协同镇政府组织召开阜山镇食品安全暨联络员培训工作会议。阜山镇政府经管站夏杰及监管所全体执法人员、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本次培训以食品安全现状、联络员工作职责、食品创城工作、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管理、“三小”经营要求等为主要内容。会上,副所长万国江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了当前全镇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如何正确履行食品协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统计本村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和户数并督促他们及时到监管所办理证照、协助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三小”按照省要求规范经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与交流。同时,向参会的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发放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小餐饮经营要求、“三小”生产经营基本要求等宣传资料240份。

通过此次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农村食品安全联络员的业务水平,提升了与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巩固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格的建设,为充分发挥联络员在食品安全工作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6.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简报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含村校小伙房)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规范食堂管理,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及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控学校食堂事故发生,3月1日下午,平昌县龙岗小学召开了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会。龙岗镇食药办主任徐海江、校长周小波、副校长杨鹏程、中心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各村主任建设及村校小伙房工人参加了培训活动。会议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工会主席(膳食中心主任)朱杰同志主持。

培训会首先原文传达了《平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随后,校长周小波传达了县教科体局相关安全会议精神,强调了食堂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相关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良心工程;要服从管理,严格各项指标;要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各项流程;要务实工作,做好“明厨亮灶”工作。接着,镇食药办主任又对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餐具消毒、食堂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朱杰又传达了平教科体办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了新《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此次培训让大家更加明白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对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一致表示从现在起,一定要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真正做好这份良心工程,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7.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简报 篇七

省局李增社副局长出席培训班并就如何通过培训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进行了讲话。李增社副局长希望全体学员在本次培训及今后日常工作生活中, 要将业务学习作为一种享受, 带着任务、带着责任, 将所学的知识能力运用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去;要将求知作为一种乐趣, 激发学习热情、讲求学习方法, 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要将感悟作为一种雅兴, 带着思考、联系实际去学习餐饮食品监管业务知识、思考餐饮监管实际问题, 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不断升华专业理论知识。

本次培训班邀请到了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马朝辉、石家庄市疫病预防中心名誉副主任王生平及省局餐饮监管处丁卫东、赵景石两位处长为培训班授课。授课老师分别就新食品安全法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分析、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等相关课题进行了生动而深入的讲解。同时, 培训班还开展了为期一天的案例交流讲座, 由各地监管人员对工作中发生实际案例进行讲述, 全体学员共同交流讨论。

8.新食品安全法对乳业影响几何? 篇八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存在过多过滥的问题。据媒体报道,全国目前有乳粉配方近1900个。一些企业为市场营销,随意制定不具有科技含量、对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具有特别意义的配方。

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车振民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婴幼儿乳粉的监管应该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车振民认为,婴幼儿的抵抗力以及排泄功能较成年人更弱,此外,他们的食品更单一,“除了要监管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外,还要保证营养物质的量。”

对此,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此外,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乳业专家宋亮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今年国家将对所有乳制品企业的配方,所有的品牌进行重新审核,多个品牌应用同一配方的情况都会被整顿,最终会把很多品牌砍掉,其中受冲击最大的就是地方乳企。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经过统计发现,目前行业内,多个品牌应用同一配方的企业主要有飞鹤、圣元、关山、摇篮、晨冠、御宝等。其中飞鹤有五六十个品牌,例如同属飞鹤的关山婴幼儿配方奶粉则有聪儿莎能、康乳、优健858、美加力、贝加智等多个品牌。而圣元旗下也有多个品牌,有一些品牌的配方也比较接近,此外,从去年开始,雅士利的定制品牌也开始增多。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过度的市场竞争。此外,奶粉厂家为了做大产量,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费用,通常希望通过副品牌来消化一部分产能,同时会以更低的价格供货给系统门店,而为了使这些低价定制产品不冲击原有渠道的高价产品,厂家一般要求系统门店将定制的产品销售限制在其限定区域内,因此这些定制产品一般不走大流通渠道。

除了对配方的严格管控,新食品安全法还特别强调,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指出,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滕佳材举例说,目前许多国产乳粉生产企业存在进口“大包粉”,在国内加工分装的做法,不仅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还可能出现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等问题。美素丽儿等不少婴幼儿乳粉出现质量问题,正是分装环节惹的祸。

9.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简报 篇九

20xx年xx月13下午,成都市龙泉驿食药局召开了“龙泉驿区托幼机构食堂安全培训会”。龙泉驿食药局稽查大队队长马永谦主持会议,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陈建春和龙泉驿区教育局学前科科长李生全出席会议,全区90多家幼儿园、100多人参会接受培训。

培训前李科长对全区托幼机构负责人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二要按照食药局的要求搞好食堂的完善整改,三要认真参加培训、注意会场纪律。陈副局长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强调了做好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如何做好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培训采取授课讲解的形式进行,由餐饮监督员黄鹤同志组织。黄鹤同志主要就做好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八个关键环节”(即组织制度建设、许可情况、食堂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托幼机构食堂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整改建议。

10.食品安全简报 篇十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和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016年4月13日,旧城镇中心小学全体领导班子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卫生安全开展了专项排查活动。本次主要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饮食摊点贩卖的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以及向各摊主宣传近期天气渐热,对不能隔夜安置、容易变质的食品进行贩卖,防止师生饮食后出现中毒事件发生。

对校园周围各饮食摊点摊主提出强行卫生要求,各自摊点前要摆放专门回收本摊点的垃圾筐,以免学生产生的垃圾无放出随便乱丢。同时向学生宣传对产生的垃圾要就近丢入垃圾筐内,不能随处乱扔,做一个讲文明、讲卫生的合格小学生。

11.“被吸毒”——食品安全新课题 篇十一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毒品离我们很远。

不久前,国家禁毒委办公室联合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

其实,在这一通知下发的前几个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召开食品国家监督抽验新闻发布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信息时,相关负责人就已指出,“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问题不容忽视。而随后一连串的媒体报道了罂粟壳面皮、吗啡羊杂碎、“特殊香料”炖鸭肉,这让很多人感慨:“原来毒品离我这么近!”

★罂粟壳具有成瘾性

据中国药物依赖研究所所长陆林教授介绍,罂粟壳就是干燥之后的罂粟果壳,和鸦片、海洛因比起来,罂粟壳内的“成瘾物质”虽然含量不大、纯度也不高,但其成分同样包括吗啡、可待因、那可汀、罂粟碱等30多种生物碱。

陆教授介绍,对有吸毒史的“瘾君子”而言,食用罂粟壳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但对绝大多数从未接触过毒品,尤其是对毒品有高度敏感性的人来说,“罂粟壳食品”的“效用”还是不可小觑。有些非常敏感的人吃过罂粟壳食品后,会有脸色发红、心跳加快的表现,身体上或多或少地会有轻快感。即使是对毒品不敏感的人,如果长期食用这样的食品,也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

长期食用含有毒品的食物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对人体的肝脏、心脏也有一定毒害,它能使人体产生快感,并逐渐产生依赖性进而成瘾。所以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罂粟壳都不允许作为调料加到食品中。

★此添加甚于彼添加

说到非法添加,我们更熟悉苏丹红、三聚氰胺这样的非法添加物。虽然这些非法添加物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吃下的,但在我国相对完善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中,这样的非法添加还是比较容易被发现和“挖掘”出来的,一旦被披露,产品下架,消费者会立即弃之不食。而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却令人防不胜防,谁知道哪家餐馆的看家美食中有毒品呢?苏丹红、三聚氰胺的危害一旦发现就会戛然而止,不会继续泛滥,而“毒品美食”却在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备受追捧,当你“越吃越爱吃”时,危险也步步逼近,当你意识到时或许已欲罢不能。

另外,还有人担心,误食毒品会不会还要负上法律责任呢?对此,中国公安大学侦察学院禁毒教研室副教授张黎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入罂粟壳不会被认定为吸毒,警方只会在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才会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措施。”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指定允许生产和制造、销售的部门才能经营罂粟种植,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经营包括罂粟壳在内的物质,所以买卖罂粟壳是违法行为,云南一对夫妇就因贩卖罂粟壳被判刑15年。

★监管须从源头起

2011年一项调查发现,陕西市场有非法罂粟产品出售,最大买家是餐馆老板。

2010年5月,广东东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常平镇、虎门镇、中堂镇等公安分局展开执法行动,现场查获罂粟壳10.5公斤。2013年,广州的两家餐馆老板因向食物中加罂粟壳粉而被逮捕;上海一家餐馆老板也因向汤里放罂粟壳粉而被判刑;宁夏7家餐馆被发现在火锅汤中使用吗啡,一家四川餐馆甚至把可待因作为“秘密调料”使用。

事实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在上世纪90年代就存在了。

1991年8月,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针对四川、河南等地一些餐馆在火锅中添加用罂粟壳的问题,联合下发《关于查处在食品中使用罂粟壳(籽)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并组织各地依法进行查处。

2008年12月,卫生部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罂粟壳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2009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针对个别餐饮经营者在火锅中使用罂粟壳的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2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

在1987年11月28日发布实施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罂粟壳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也就是说,罂粟壳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但对于擅自经营罂粟壳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并没有处罚规定。1999年1月1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的《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对违反本规定者,依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但是按照国家规定,新法律出台实施后,相应的旧法律即宣布废止。于是,随着 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发布和实施,《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也就同时废止了。如此,处罚的依据就不存在了,所谓的“处罚”也就形同虚设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罂粟壳的监管存在盲区?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陆林教授肯定地回答。“无论是‘麻醉药品’还是‘精神药品’都管不了它!”但故意添加罂粟壳肯定是非法的,所以,“即便不能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来归咎它,也可以用‘非法添加’来归咎它!”

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曾陆续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笔者找到了“罂粟壳”,其“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为“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2011年4月,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据了解,2014年,上海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用罂粟壳制作菜肴的烧烤店老板邱某;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区法院判处在石锅鱼底料中添加罂粟壳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严打严惩是必须的,但彻底杜绝还须从源头抓起。如果把“被吸毒”视作食品安全的新课题,首先应尽快出台有关罂粟壳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经营罂粟壳的人,除了药监部门的处罚外,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根溯源,查明源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食品安全宣传简报 篇十二

此次活动,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一次以食品安全宣传为主题的班会,各班还制作了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学生手抄小报等,全方位的教育学生食品安全知识。

以广播、宣传栏、板报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预防食物中毒,“三无”食品危害,食堂食品卫生的有关知识。使用led显示屏播放标语,使用教室内多媒体播放食品安全相关视频等。还结合学校新启用的食堂及学生就餐问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学校在行政会上,对活动方案及要求进行宣传与学习,明确任务。在教师大会上,宣传学习新《食品安全法》,让全体老师知道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目的、意义、法律责任等。

向家长发放关于食品安全的一封公开信,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给广大家长宣传食品卫生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学校就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要求,培训食堂工作人员,要求食堂在菜品操作、分类、运送、回收等环节,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13.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简报 篇十三

在业内人士看来,《食品安全法》无疑将成为悬在食品领域之上的一把利剑,在提高食品安全门槛的同时,也加大了对企业犯错惩罚的力度,食品可追溯制度对食品问题至关重要,特别是涉及婴幼儿日常主要食品类别食品。但是,如何保证新食品法顺利实施,这需要企业配合、以及看政府的执行力度。

另外,中国酒业协会副会长、白酒分会秘书长宋书玉日前也表示,酒行业追溯体系和安全责任人制度已经确立,并挑选北京红星和泸州老窖作为试点企业。

@资深乳业分析师宋亮:目前食品领域的追溯体系存在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技术上仍存在一定的缺陷,二是,企业原材料来源于国外,因此很难做到可追溯。

14.食品安全宣传简报 篇十四

首先,召开由镇,村两级干部共同参加的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各部门领导以身作则,落实责任。

本次活动集中在集贸市场进行宣传,主要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村里广播等形式,通过召开现场咨询、现场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确保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咨询服务群众1000多人次。

15.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简报 篇十五

在培训课上,街道食安负责人跟大家明确了各村、社区食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职责、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并特意邀请了食品安全局的专业人员为大家讲解针对生产、流通、餐饮不同系统怎样开展工作。比如检查各类证件、消毒条件、加工环境卫生等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和添加剂的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的规范操作、食品留样制度的落实等。

通过本次培训,大大提升了社区工作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科学监管能力,为今后更好的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食品安全培训知识

★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总结

★ 乡镇秋季农业农村工作推进会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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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食品安全教学 篇十六

关键词:食品安全;日常饮食;教学

食品安全问题不但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会给国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造成重要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加,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更高,社会也对食品安全问题愈加重视,这便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帮助消费者全面了解食品安全,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学校目前已经开设了食品安全课程,但是怎样帮助学生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切实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课程的兴趣,是很多教师都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明确教学目的,选择科学教学手段

教师应该重视学生知识面的拓宽,切实提高学生的认识,让其了解食品安全事件出现的因素,从而掌握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平时生活过程中应该避免食用不安全的食物,从而维护自身的身体健康。

教师上课时应该从学生比较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出发,比如转基因食品、添加剂以及农药残留等,系统地对平时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介绍。虽然学生对这些可能不甚了解,但是往往会关注其中几个方面,学生听课的热情也会有明显提高。

学生专业不同,其掌握的知识也存在很大差别,若是教师过多地使用化学式、专业术语和名词,学生往往会听不懂。这便要求教师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照顾到每一个学生。教师讲课时应该简单明了,尽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理解。教师还应该根据学生的饮食习惯,有针对性地提一些平时生活中注意食品安全的措施,这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会有明显提高。

二、和学生沟通交流,重视教学内容改进

这门课程和学生的生活联系比较密切,很多学生在下课后会提问教师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都是平时教学中没有涉及的内容。教师为了更好地进行讲解,便需要掌握大量的知识,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够解决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

教师必须认识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非常重要,教师应该及时和学生交流和沟通,了解学生的想法,并根据学生的想法调整教学内容,特别是国内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教师应该及时给学生讲解。比如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教师应该进行食品添加剂安全问题的讲解,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三聚氰胺并不是食品添加剂,绝对不能够将其添加到食品中去。这种教学方法能够切实做到与时俱进,学生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掌握较多的知识,不会盲从一些错误的消息。

三、帮助学生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想要确保人们的食品安全需要良好的大环境,仅仅个人根本无法做到。在授课时,教师可以讲解一些环境和食品安全有关的内容。在讲解这课时,教师可以介绍次生环境以及原生环境会给食品安全造成的主要影响,介绍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放射污染以及水体污染给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在课中,教师可以介绍我国的具体情况,比如我国大概70%左右的灌溉水受到了污染,若是随意将一节废旧电池丢弃,那么会导致十亩土地的重金属超标,若是粮食种植在被污染土地上面,那么会被污染,人们食用了被污染食物,也会受到伤害。在听到这课时,学生能够切实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改变自己的行为。

四、选择科学的考核方式

教师必须认识到教学的目的并不是考试,而是帮助学生树立食品安全理念,掌握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己。所以,在进行食品安全教学考试时,教师也应该打破以往的传统考核方式,给学生足够的空间让其发挥,教师可以让学生通过讨论或者查阅资料写一篇自己感兴趣的文章。比如,现在很多学生都比较喜欢麻辣烫,学生可以针对这种情况评价吃街边麻辣烫的风险,根据上课的相关知识收集网络资料,这样能够确保学生学习到的知识能够切实运用到生活中去。通过这种考核手段,不但可以丰富学生的知识面,还能够提高学生整合知识的能力,能够给学生将来的论文写作奠定良好基础。

古语曰:民以食为天。人们想要更好地生存和繁衍必须依靠食品,而食品的质量也会直接给人们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造成影响,并且还会给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发展造成很大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国内外也经常出现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人们也愈加关注食品质量。所以,做好食品安全教学,帮助学生理解食品安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现实意义非常重大。

参考文献:

[1]张敏,肖新生,夏岩石,董加宝.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研究的思考[J].中国轻工教育,2010(1):34-37.

[2]陈芳,沈群.新形势下如何讲好食品安全教学课程[J].中国校外教育,201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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