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矫正及预防

2024-10-18

青少年犯罪矫正及预防(通用8篇)

1.青少年犯罪矫正及预防 篇一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2007-12-15 23:5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2)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稀饭毒并称为三大社会公害。青少年处在生长发育期,身心由不成熟向成熟过度,明辨是非,抵御外界不良侵害的能力较弱;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日益滋生蔓延;家长过分溺爱,教育无方,家族关系不和谐,家庭结构残缺等给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日益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引起了党和

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几年来,我们结合全区“四五”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立足本职,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本人也在工作的实践中开展了一些思考。

一、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基本情况及特点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各地的情况差异较大,本文仅以xx区的情况管窥面上的现状。据法院统计,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00年审结刑事案件73件,135人,2001年审结刑事案件112件,196人,2002年1-10月份审结刑事案件79件,120人。以2001年1月至2002年9月为例,在该庭审结的211件208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涉及在校生犯罪的有31件56人,分别占17——18。其中,14——16岁1人,16——18岁5人,18岁以上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人,拘役5人,缓刑32人,管制1人,单处罚金11人。

可见,我区青少年犯罪面临问题比较严峻,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基本状况如下: 一是案件集中,以侵财型犯罪案件居多。在校生犯罪涉及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由,其中,盗窃、抢劫案件侵财型犯罪占较大的比例。据统计,在31件在校生犯罪案件中,盗窃、抢劫等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占突出地位。自2001年1月至9月,生效判决中的在校生盗窃犯罪案件13件21人,分别占在校生犯罪案件的43和38;在校生抢劫犯罪案件6件23人,分别占在校生犯罪案件的20至41,侵财型案件的凸现,充分反映出犯罪在校生不思进取,贪图享受,好逸恶劳,崇尚吃喝玩乐,爱慕虚荣的不健康世界观和人生观。此外,在在校生案件中,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伤害他人身体为目的的暴力型犯罪也占有相当的比例。

二是严重刑事犯罪,如团伙犯罪、毒品犯罪明显增多,呈现出犯罪组织团伙化,犯罪类型多样化,且暴力化程度加剧。在审理的31件青少年犯罪案件中70以上是团伙作案。以往青少年违法犯罪类型大多集中在盗窃、抢劫等类型,近几年,故意伤害、杀人等恶性犯罪的数量和比例上升,此外,利用计算机等智能犯罪的问题也比较典型。三是外来青少年案犯增多。全区外来青少年作案人数呈大幅度上升趋势,1998年以来审理外来违法犯罪青少年17名,占全区查获的全部青少年刑事作案人员的。近年来,全区本地青少年犯罪总人数大体持平,而外来青少年犯罪人数显著上升。

四是社会闲散、流窜作案、惯犯比例明显增加。1997年审理的社会闲散、流窜作案、惯犯少年为19名,占已决犯的。1998年以来审理的社会闲散、流窜作案、惯犯少年为21名,占已决犯的。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影响 的综合反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冲撞,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准则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加之“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在执行中出现过不连贯的情况,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削弱,应试教育比较“硬”,素质教育比较“软”等,这些都不同程度的阻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影响全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对此,家庭、学校、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青少年违法犯罪究其具体原因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一)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社会上的不良示范。目前,社会风气不尽人意,如:假冒伪劣、贪污受贿、尤其是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这些社会现象对青少年有极大的消极影响。青少年不是生活在真空,伴随着我国进行的社会改革中不可避免的产生的社会问题:如腐败、失业、贫困、离婚率高等,这些

社会现象使一些青少年产生了信仰危机与价值失衡,导致了青少年思想上的混乱,个人物质欲望恶性膨胀,贪图享受,妄想不劳而获。一些青少年为了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不惜铤而走险,应该说这些社会问题是青少年犯罪深层次的根源。“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和迷信活动蔓延,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期内难以彻底消除。尤其是影视文化的负面影响不断增大,一些宣染暴力、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以及电子信息产品屡禁不止,青少年接受各种不良信息的渠道增多。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这些内容所包含、透露出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

2.青少年犯罪矫正及预防 篇二

一、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 在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 各种社会问题也更加凸显。其中, 青少年犯罪上升较快, 已成为社会的严重问题。犯罪的数量呈持续扩大趋势, 青少年刑事犯罪的数量日益上升。青少年的犯罪类型也逐渐增多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同时进入新世纪已有十余年, 青少年犯罪社会变革成果日益明显, 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

(一) 犯罪形式的团伙化

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形式。这些青少年, 有些尚未成年, 心理承受能力弱, 个人能力尚不足以支持他们单独去实施大部分违法犯罪行为。而且, 他们有强烈的寻求理解和认同的心理需要, 在团伙里, 他们可以得到这种认同和理解。可以说, 犯罪的团伙化, 不仅是客观原因造成的, 也有其心理原因。

(二) 犯罪年龄的低龄化

不满十四岁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在逐年增多, 甚至有些少年从小学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而犯罪者大多是辍学的青少年。甚至于有些青少年认为在未成年以前犯罪, 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才肆无忌惮的实施各种罪行。

(三) 手段的暴力化

实施犯罪的手段残忍, 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主要表现在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上。这些青少年也并不是说是事先预谋的, 大部分是在一些环境下, 受到了某种刺激他们的因素, 临时起意, 头脑发热而做出的。因此, 也就不太估计后果的严重性, 按其心理感觉走。往往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

(四) 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目前, 青少年犯罪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2]随着社会的发展, 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也越来越强。他们接触到的信息是五花八门的, 而且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就势必导致他们在心理上的早熟。他们的思维方式与成人的区别已经不大。所以, 他们有足够的智力去实施以前无法达到的领域。另外, 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 他们的生理发育也大大加快。他们已具有一个成年人所拥有的能力。他们自然也不会满足于小打小闹, 倾向于寻求更强烈的刺激。去尝试新型犯罪, 便是他们最大的途经。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从本来的一张白纸, 到逐渐填上了各种各样的颜色, 受各个方面的影响。他们所生活的环境, 无论何时, 都在影响着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可以说, 环境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人生。从司法实践来看, 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家庭结构有缺陷

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 基本上都是在家庭里得以建立的。可以说, 家庭, 塑造了他们的根本。然而, 如果家庭存在缺陷, 势必给孩子们造成强烈的影响。父母一方的缺失, 使他们无法得到大多数孩子们享受到的温暖, 必然会使他们产生社会不公的心里。缺少完整的家庭教育, 也会造成他们心理的不完整。

2、家庭教养问题

家庭教养方式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行为方式和处事方法。如果教养方式出现了问题, 会造成未成年人的偏激, 也会使他们养成另外一些不当的心理习惯。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具体表现一味的宠爱、溺爱;对待简单粗暴;对其行为放任自流;对其未来期望过高。

(二) 学校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除了家庭, 学校便是他们在青少年时期度过时间最长、影响最为深远的地方。在这里, 他们学到了一些在家庭无法学到的东西, 他们的为人处世、对事物的观点, 也将在这里养成。因此,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巨大的。老师、同学, 是他们学习的比照。周围好, 他们自然会学好;周围存在负面因素, 他们也一定会受到影响。

但是, 学校这个地方也是有区别的。有的学校可以一视同仁, 公平对待。可有的学校, 一切以升学为方向标, 对学习好的同学, 倍加教育;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同学, 则严加管教, 只注重纪律, 。由此, 在学校形成了两极分化。后一类学生, 渐行渐远, 最终踏上辍学的道路, 提前走进了社会。而他们的不良行为, 也逐渐发展成了违法犯罪。

(三) 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 社会是他们最终的去向, 而社会环境将对他们的人生起到最后的定性。然, 社会就是一个大染缸, 谁也不能保证会对他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社会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文化市场的混乱, 大量不良文化随处可见。正面宣传教育形式单调、无趣, 无法吸引大多数的未成年人。逐渐使得大量未成年人倾向于追求感官刺激, 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 建立家庭防线

家庭, 是孩子们的第一所学校。在这里, 他们将奠定一生的思想基点, 他们最初的作为人的观念, 便在这里养成。如果家庭除了问题, 将会在源头上改变青少年对于社会的认识, 使得他们违法犯罪的几率大大增加。良好的家庭教育, 是一个人得以成功地关键。

(二) 巩固学校防线

强化学校的道德与法制教育, 树立良好的校风。学校不能以成绩好坏来评定学生的好坏, 不得对学生区别对待。老师们要一视同仁, 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 是他们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

(三) 加强社会防线

社会要给他们学习的机会, 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机会。国家应建立专门的机构, 提高青少年在社会中的生活能力。另外, 对于已经犯了错的青少年, 要积极引导, 加强思想教育, 切不可听之任之。

参考文献

[1]钟其壁, 试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3.浅析留守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 篇三

关键词:留守青少年;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据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目前至少有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因缺乏父母的应有监管以及学校的有效教育,加之年龄偏低,判断能力较差,这部分留守儿童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邵文虹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留守儿童犯罪率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0%,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留守青少年犯罪不仅是严峻法律的问题,还带来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预防与减少留守青少年犯罪,成为当前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1留守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第一,家庭教育缺失。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有学者认为,家庭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发生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在微观上家庭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基础性因素,在宏观上犯罪趋势的变化与家庭组织程度变化密切联系。《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调查发现,如果父母不能保证每3个月与孩子见面一次,孩子的“烦乱度”会陡然提升,对生存现状产生焦虑。情绪容易出现躯体化、恐怖、敌对、偏执、强迫、人际关系敏感等问题。留守青少年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平日与他们接触甚少,缺乏应有的家庭教育教与监护,极易使他们在思想不成熟时期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学校教育单一。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但当前片面追求较高升学率而忽视了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对于一个生活在健康家庭环境的青少年而言,缺乏学校道德教育都易受到不良思想侵蚀,更何况是生活在家庭结构不健全的留守青少年,缺乏德育、法制及心理教育,忽视对留守青少年情感和心理健康的关注,导致部分农村留守青少年在缺乏家庭关爱和成绩较差的情况下,产生厌学情绪,甚至逃学。同时一部分留守青少年在学校周边租房,学校对这部分学生在放学后的活动无法监管,使得这部分学生处于无组织、无纪律、无约束的“三无”状态,从而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第三,受不良文化的侵袭。当前,网络媒体等信息传播工具的快速发展既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了许多问题,一些网络传媒等由于未受到有效监管而传播一些低俗文化思想。留守青少年由于未受到有效监管与教育,年龄小,思想发展不成熟容易受到不良文化侵蚀。

第四,社会监管不够。农村留守青少年大多年龄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父母外出务工给他们留出充足的自由和空间,终日浸泡在政府监管未到位的网吧,玩游戏、聊天或看形形色色的影视、图片,由于受不良网络内容的诱惑,便常萌发尝试、模仿的念头,最终在我行我素中触犯刑法。而留守青少年所在的乡(镇)、村、组对其管理、关爱几乎是空白,这就使他们极易误入歧途。

2留守青少年犯罪预防方法

留守青少年犯罪有其独有的特点及形成原因,应当依据这些特点和原因,结合农村社会的实际,从监管教育、法制宣传、社会防控等多角度预防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青少年一旦脱离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保护和管束,也就离违法、犯罪不远了。因此,为了有效地防范青少年犯罪,需要从家庭、学校和社会多层面入手,来系统地构建青少年犯罪防范机制。

第一,提高自我认知与控制能力。留守青少年正处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关键时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人生态度,增强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家长加强对留守青少年的情感教育。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温饱问题,更要注重情感沟通。尽可能零距离进行叫教育,平时打电话等形式多与留守青少年交流。家长还要与孩子的临时监护人保持密切的联系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成长等情况,及时对其进行疏通教育。

第三,强化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强化对留守青少年的监管、教育是个系统的工程,学校对于青少年的监管教育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学校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强对留守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留守青少年在校期间要多些关怀与指导,时刻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建立留守青少年备案制度,针对问题留守青少年多加引导与鼓励。

第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近年来,为推进法治化进程,社会各方面都进行了积极宣传,取得了较好成绩,法制宣传应当具有高效性、针对性,尤其是对农村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留守青少年犯罪类型主要为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设立法制宣传栏、颁发法制宣传手册,除采用传统的法制宣传外,还应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效应。需要说明的是,对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预防的宣传报道应当精心挑选和设计,避免未成年人从违法犯罪事例中受到诱导,进而模仿犯罪行为。在精密的设计下,犯罪新闻报道可以是一种强力的社会控制工具,如果失之管理,其也会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

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及措施 篇四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为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突出重点预防与整治,狠抓任务措施落实,努力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宣传预防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教育,完善青少年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和阵地网络,各办公室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和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和违法犯罪责任追究制,逐级分解目标任务,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控制为零。

三、预防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从源头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把其摆在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自觉抵制各种外来不良因素的侵蚀,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2、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动用学校一切媒体,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进行宣传,起到很好地推波助澜、营造氛围的作用,如校园广播、宣传窗、墙报等媒体,通过学生撰稿、图片展览、墙报比赛等活动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目的意义,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

3、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强化全社会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社会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社会村民、社会义务宣传法律法规的职责,提高广大青少年明辨是非、美丑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建立机制,明确职责,从手段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

1、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职责,将预防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中。

2、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预防工作,向学校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学校校长要亲自抓、负总责,班主任、课任教师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搞好工作的落实。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行领导包年级,班主任、课任教师包学生的分层负责制,级级承担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3、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职责。学校聘请专职法制副校长,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上好法制教育课,定期为师生做好法制教育报告,使校园法制教育真正收到实效。

(三)实施防控并举,从措施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

1、学校要努力完善各项制度,如门卫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寝室内点名制度、寝室管理员工作制度、班级量化考核制度、学生周末管理制度、学生请假制度、值日教师职责、警校共建制度等等,同时对学校图书室、财务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加强防范,增添物防设施,整改安全隐患,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守护。

2、要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齐抓共管,对内强化青少年法制意识,对外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内外结合,标本兼治,增强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协调校园周边环境与学校、家庭签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责任书》,使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承担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责任。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严厉危害打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校环境。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形成教育宣传机制。通过校广播站、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校内宣传阵地和校外各类媒体,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宣传。

(四)下大力整治周边环境,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青少年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侵扰学校学生案件,拐卖儿童案件,教唆、胁迫、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以及流氓恶势力侵扰青少年的案件,要快侦快破,快审快结,严厉打击。

2、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多年来,公安机关普遍将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纳入基层民警日常工作职责中,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实行了“警民共建”的机制。针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公安机关联合工商、文化、税务、卫生、新闻等部门查封取缔了一批非法经营的录像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查禁收缴了大量非法出版物,清查整顿了校园内外的非法经营摊点和出租房屋,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在此基础上,政法部门、文化教育部门、共青团等部门还要齐心协力,继续推进“安全文明学校”建设,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的舆论监督,全面发挥社会、家庭、学校整体综合教育功能,教育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促使帮助辍学生、流失生和家庭困难生重返校园。

5.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篇五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所在。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逐渐增多,青少年违法犯罪也日渐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对青少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

青少年犯罪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与成年人犯罪有不同之处,其主要特征有: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盲目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公作案手法,逞“英雄”,往往不顾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等。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有的青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学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失学少年人数居多。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根据国内外的犯罪经验以及理论来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如下方面:

(一)社会环境及不良文化现象不时腐蚀着青少年纯洁的心灵。

青少年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大千世界。当今社会难免残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的丑恶现象。一是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加之,见权忘义、唯利是图、坑

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在目前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尤其是大量引入的港澳台电视节目,渲染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情节 ,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三是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使他们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另外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四是社会上日益增多的偷盗、抢劫、赌博、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使他们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在行为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条件差,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育,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不闻不问,任其发展。青少年在这些不良的家庭环境中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使他们变得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这种情况不仅在基础教育中普遍存在,甚至已经蔓延到了高等教育中,直接影响了未来高层次人才的创造性品质的培养。由于整日忙于应试或为考试而埋头学习,直接造成青少年出现了很多异常的生理现象,进而也使学生在思维方式、个性和人格发展上愈加片面和扭曲,一旦走上社会,他们往往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在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极易出现行为异常,严重的甚至发展成犯罪;二是法制教育缺乏。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大多是为了应付课程,甚至教育者本人就是法盲,加之青少年自身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正确的是非、荣辱、善恶观念;三是在具体教育中缺乏联系实际,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

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方式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四是有些教师歧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公开进行人格侮辱,极大地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五是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六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七是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过早地混迹于社会。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易走上邪路。

(四)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一是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二是有的青少年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者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三是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抱有想试试的好奇心理;四是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青少年自身的这些特点,如果得不到正确及时的引导、教育,学校和家庭又疏于管理,或结交一些不良朋友,就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同时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其中,家庭环境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调查还表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阶段,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

1、完善立法,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国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在这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

然不利于实际操作。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师的职责。

每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都纯洁得像一张白纸,畸形成长的每一个孩子,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父母的过错。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产生只是结果,犯罪心理的形成,往往是大人们肆无忌惮的行为活动,有意无意间扮演了“教唆犯”、“包庇犯”的角色,是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人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首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子女。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教育责任人,要对孩子进行教育,父母首先要教育自己,从自身做起,学好人,做好人,做好事,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另外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教育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上受到的不良影响,关注孩子结交的朋友圈,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家庭结构失调、家长有不良恶习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所以说,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睦。

3、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渠道作用,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获取知识的基本途径,全面教育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但是,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法制教育明显薄弱,青少年对有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法制教育存在着许多盲区。人类社会只能在秩序中存在,破坏秩序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学校教育应当给予孩子的知识,也是为人师者启蒙育人的起码责任。而不少学校办学宗旨有失偏颇,重智育,轻德育,埋下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危机。据了解,近年来少管所14到16岁的孩子逐年增多。他们中有80%是在犯案前就已经辍学,是学校的“双差生”(成绩差、品德差)。有的学校为了升学率、好名声、好荣誉,将他们赶出学校,使他们升学无望,前途茫然而游手好闲,丧失人生目标追求,再加上他们没有学校和家庭的管束,因此很容易被社会上的犯罪团伙拉下水,滑进犯罪的泥潭。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一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首先是传道,教学生做人的道理以及如何做人,其次才是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二要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在学校开设法制课,设置专业法制教员,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司法机关提供的案例,按学生不同的年龄段和知识层面,编写出由最常用到常用等不同难易程度的教材;三要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让学生每周至少有一节法制课。同时要建立教师教法、学生学法的考核制度,使教师认真教,学生认真学,把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落到实处。目前,不少学校虽然也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但为什么效果不佳呢?究其原因,是因为人员兼职,造成时间紧迫、准备不充分、法制课太少、授课方法不当、责任心不强等,使法制教育大多流于形式。

4、加强社区的共建共管优势,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研究表明,人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形成是与他周围的环境密不可分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以村镇、社区为依托,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的活动,针对反动、淫秽、暴力等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产生的恶劣影响,新闻出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齐抓共管,持续开展各种集中行动和专项斗争,政法部门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有效净化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通过实施“万村书架工程”、“新世纪青少年读书计划”等活动,向广大青少年推荐、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在社区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聘请一批关工委的老同志、司法机关的专业人员担任青少年法律学校的顾问和教员,构建社会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由各级团委和综治办等单位,立足社区,以未成年人为重点,突出教育、保护和预防,抓试点,抓落实,逐步建立一批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应加大对待业青年的培训力度,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岗位与务工人数失衡,造成无业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违法犯罪青少年,社会上不要歧视,要做好帮教和安置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5、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阵地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帮助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18岁成人预备期教育等道德实践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道德实践中提升道德素质。要不断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经常组织青年团干、团员到有关学校、居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6、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教育:(1)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父母的离异。青少年渴望得到母爱和父爱,父母离异时,必须对孩子加以引导,教育他们正确对待父母离异的客观事实,帮助孩子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同时,离异父母要多给孩子一份爱,要避免家庭阴影笼罩到孩子的身上,保证父母离异后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离异子女的心理健康应引起社会、学校和家庭的重视,要认真对待,加强防范。(2)要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卫生教育。要创造良好的条件,让他们学习英雄人物,不要学“帮派义气”,组织他们收

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家长和教师必须注意榜样的作用,要给孩子和学生做出表率,要耐心教育他们懂礼貌、守纪律、讲道德、讲文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3)要对青少年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对青年(中学生)要开设性心理及性行为的课程。让他们了解性科学,用科学的性知识保护自己的健康,引导他们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积极开展道德、法制教育。应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和抵制错误的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道德、理想教育,使他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青少年的健康教育要多方位、多渠道地进行。家庭是子女成长和接受启蒙教育的场所,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过于苛求、简单粗暴、歧视讥讽起不到教育的作用,也会伤害他们的自尊心,激起逆反心理。因此,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启发、诱导、鼓励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较为满意的效果。

6.青少年犯罪矫正及预防 篇六

青少年犯罪是指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就现实的危害程度而言,这种犯罪行为虽然不及成人犯罪,但所产生的危害性却不容忽视。因其犯罪主体的年龄较小,加上当今社会多为独生子女家庭,因而不仅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周期较长,所牵涉的社会层面也较为广泛。此外,从当前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特点来看,不仅渐具成人化的倾向,且犯罪的手段也更加残忍。因此,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世界各国的有关人士及部门对此均极为重视,有人甚至将未成 年人的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成为世界三大社会公害。

第一部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一个普遍引起关注的问题,犯罪学界从各个方面进行了不同的探讨。只有真正明确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才能够“对症下药”,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对策,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原因则成了青少年犯罪研究中的重中之重。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心理发育未得到相应的引导,存在强烈的自我注意感,盲目自信,缺乏社会经验,而且逆反心理极强,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冲动,一旦遭受挫折或者某些合理的正当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他们就本能的产生愤恨、仇视反叛心理,情绪易波动,且又难以自我控制,甚至一件小事 也容易使他们产生激情,稍有诱发原因,就会触之即发,产生突发性犯罪。

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犯罪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同样,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不是单一的,它也是多种多样的。从司法实践来看,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

一、教育方法失当

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者采取溺爱、打骂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为人父母者,谁不期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风。可是,我们许多做家长的往往由于对孩子过于溺爱或是要求过高过严,反而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害了孩子,使原本美好的愿望化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如今,在不少家庭中家长对孩子有宠爱滑向溺爱,孩子要什么给什么,要怎么便怎么。这种一味迁就而不加引导的做法,使孩子从小就养成以自己为中心的,做事情随心所欲的坏习惯,从而形成自私自利、骄横任性、我行我素的性格。他们常常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为我独尊,经常干出出格的事情,严重的就构成犯罪。据统计,上海在近几年来发生的家庭暴力中,未成年人隔代施暴正令人担忧的呈现增长趋势。未及弱冠的少年,竟然将父母或是祖父母们打的遍体鳞伤。而对孩子从小过于溺爱,使孩子性格畸形,性情暴躁,是造成这种“儿子打老子”现象的主要祸因。“爸妈少给点钱我就不会坐牢了。”这是刚刚跨出校门的朱强站在被告席上哭着说的一句话。朱强出生在四川某县的一个小镇。家境富裕。在他高中毕业时,他的父母为了庆祝他顺利毕业,给了他一万元的“奖金”。春节又给了他近十万元“压岁钱”。早在镇上玩遍了的他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便叫上镇上的四个哥们儿来到成都,在某高档花园小区租了一套房子,白天进宾馆,晚上泡迪吧,虽说家里不断有汇款寄来,可也经不住五人挥金如土的开销。他们手中没了钱便出去抢劫,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些家长在对孩子生活上越来越溺爱的同时,在学习上也越来越严厉,总希望通过自己的 “锤打”锻造出一个完美无缺的才子。而无端的施压和不切实际的强求,往往最终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二、家长重养轻教,放任自由,顺其自然

有些家长重养轻教,以为孩子生下来把他养大,自己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将来能否成人、成材却不往深处想。因此,他们只顾供孩子吃喝,而对孩子的行为品德等等漠不关心,直到孩子出了“问题”方才悔悟。

有些学生家长,对自己上学的子女关怀特别少,甚至连孩子在哪一年级读书都不知道。与此同时,由于现在的孩子性早熟,同时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及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牺牲品”,或是走上“早恋”的歧途。四川成都市某中学初三学生小丽,小小年纪就谈起了恋爱,并把老师的劝说当作耳旁风。一 天,老师发现她行动异常,经检查,15岁的孩子竟已经有了8个月的身孕。当班主任告诉其父母时,他们的第一句话竟是“你乱说”。在事实面前,其父母才恍然大悟:“都怪我们平时只顾打麻将,很少关心她的学习生活。老师也说过小丽谈恋爱的事情,我们以为没啥子,不懂事耍耍就算了,哪知道都怀孕8个月了,我们咋个就没有发现呢?”

孩子养成节约、不乱花钱的好习惯,家长的正确引导是极为重要的。可有些家长对孩子的“钱”途漠不关心,眼看孩子大手大脚花钱竟不闻不问,不经意间竟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设”下了陷阱!据报道,有一初中生小强失踪了4天后又上学了,问其原因,小强只是轻描淡写的说前几天与“哥们”去杭州玩了几天。在老师的连哄带劝下小强说出了一切:他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常从家里拿钱,每次300元、500元不等,4年中拿了不下2万元,但父母并不知道。那些钱都用来买零食、玩游戏机、朋友聚会、请人办事了。

三、家长行为不健康

孩子缺乏鉴别能力,视父母为“榜样”,于是有的孩子因为父母的“榜样”作用,做出了“惊人之举”。苏北某县一重点中学高三学生胡某,其父经常在家看黄色录像。胡某参加高考后,因无事,便翻出父亲从黑市买来的黄色录像带观看。片中的刺激镜头使胡某想入非非,不能自拔。终于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他守候在一个路边,当一晚归的女孩儿匆匆走过时,他疯了一样的扑了上去……

家长自身行为的过分出格,有时“逼”着幼稚无知的孩子犯罪。山东省某县15岁的少年许连福,其父是个老实本分的庄稼汉,与妻子结婚后先后生有2个孩子。在邻居眼中,这是一个比较美满的家庭。可就在父亲在他外出打工时候,母亲竟红杏出墙,并且要与父亲离婚,父亲劝说,自己跪在母亲面前也没有打动母亲的心。听着《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看着上学的弟弟没有人管教,吃凉饭剩菜,他的心隐隐做痛,仇恨的怒火在心中翻腾。他找了一把菜刀,准备在母亲与父亲离婚开庭的时候,吓唬母亲让他回家。若母亲一意孤行,他打算将母亲杀死。在开庭的前一天,当父亲与母亲的情夫在家门口争斗时,他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冲上去捅了母亲的情夫两刀……

在人的一生所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成分占75%以上。因此,做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的成长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并且影响,甚至左右孩子一生的道德行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文明的延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文明的承继。家庭是社会文明的承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做父母的言传身教。

(二)学校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学业表现与青少年犯罪

学业表现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对所学功课掌握的好与差的程度。学业状况与青少年犯罪密切相关,学习成绩差的青少年学生,整天闷闷不乐,无心学习。同时,由于学业成绩差,有些校方老师给予的不是关心,而是批评、挖苦,渐渐地,他们成为学生群众中孤独的竞技者。要么升学考试中金榜无名,要么过早的走进了社会的大熔炉。面对社会中纷繁复杂的事物和当代变幻莫测、奥妙无穷的世界,他们更加惊慌失措。此时,理想失落的痛苦,生命追求的挫折,就象影子一样紧贴着他们生命发展的活动,于是,他们会觉得生命的困惑,自我价值的受压,就如一位15岁的中学生所倾诉的一样:“我就象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小舟,找不到可以停泊的港口。孤独、寂寞时常笼罩着我,使我常常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人生的道路多么漫长,而我就好像穿行于沙漠中孤独的旅行者一样,多么害怕没有人和我会晤啊。”这种青少年就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关系与青少年犯罪

学校关系是指学校在教学过程中为使教学机制正常运行所形成的有机的管理体系所包含的全部活动的总成。继包括一个学校的办学方针、班级编排、教学人员的配备、后勤管理等,包括为规范学生行为所制定的各种规则以及对失范学生的教育措施等等。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学校,其根本任务是把广大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一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为了实现这个任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等多方面都得到发展。可是在此过程中,又产生了不少偏差和失误,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恶果,从而使有些青少年跃出了理性的王国而跌入了违法乱纪的深渊。

片面追求升学率与强少年犯罪。我国的教育历来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建国以后,又建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革命事业的可靠接班人,成了我们教育的根本目的。然而,这个方针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严重冲击下被人们给淡忘了,“德、智、体”的两头被抛弃,中间的“智”备受青睐。“升学率”成了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依看得见,摸得着的升学率开体现。于是,便少了体育课,没了品德课。革命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这些无形的课不能给学校增光添彩,慢慢就被遗弃。接着又有了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被编进了快班,精加工,吃小灶,其结果是这一部分学生的政治思想水平低下,不懂得马列主义的基本常识,不懂得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没有革命的理想,没有鉴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只讲实惠,自私自利,一旦升学考试落榜,又觉得前途黯淡,灰心丧气,悲观失望,甚至误入歧途。另一方面,基础比较差的学生被编进了慢班,倍受冷落。原来只是学习成绩跟不上,品德并不比别人差的学生因受感染也开始放任自流,从学习差慢慢变成学习差思想差的学生,原来对自己前途还怀着希望的学生,一旦被打入慢班的“冷宫”,也就无指望了。于是,厌学、辍学现象增加,流失生的队伍不断增大,这些本该成为经济建设的青少年成了违法犯罪的后备力量。

三、学校处分与青少年犯罪

学校处分是学校对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守则以及学生行为准则的学生所进行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等。它是挽救学生、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运用的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威慑、警告的作用,使之下次不敢再犯,改掉不良习惯,重新做人,奋发向上;对其他一般学生可以起到教育作用,使他们懂得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可违背,违背了就会受到制裁,从而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专心攻读,遵守纪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运用的不好,容易使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一蹶不振,在邪路上越走越远,最终不能自拔,沦为违法犯罪者。前几年里,有的学校把追求升学率作为工作的重心,一切为了升学率,一切围着上学转,由此,把一切力量和精力都放在学习好的学生身上,对学习成绩较差,表现不好的学生则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动则给予处分,小则记过,大则开除,毫不留情的把他们推向了社会。这些学生到了社会上由于一时找不到事情做,带着原有的不良习性,整天无所事事,渐渐由原 来的行为失范者发展成为偷盗抢劫之徒。

(三)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家庭、学校都是小环境,社会是大环境,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表现在:第一,文化市场不正确的导向,当前社会上一方面是大量不良文化的客观存在,宣扬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书籍、报刊杂志随处可见,另一方面是正面宣传教育形式过于枯燥,致使心理生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易被不良文化所吸引,沉湎其中,由于社会不良文化的长期作用,使青少年对社会的认识产生偏差,对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界线逐渐模糊,误认为不良文化表现的内容就是当今的客观现状。同时,也导致青少年心理畸形,使理想信念严重扭曲,价值趋向出现误区,精神生活狭隘、空虚、颓废,寻求感官生理刺激的日渐增多,当其欲望因种种原因无法满足时,遂将低级的生理需求和物质需求作为追求目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一、黄色传媒对青少年的影响

2010年全国法院共判处青少年犯罪******人,比2009年上升26.5%,其中犯流氓罪和奸淫幼女罪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在性犯罪的青少年中,有60%以上是不同程度的受到黄色传媒的毒害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淫秽、色情、凶杀、恐怖的电影、网络游戏、录像、图书刊物等黄色传媒对青少年犯罪起着直接诱发的作用。2005年,北京市少管所在押的少年犯中80%是由于看了网络黄色影碟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他们看了男欢女爱、打情骂俏等露骨镜头后,脑子里全是影片中的情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越来越上瘾,总想试一下。大量事实早已证明,黄色传媒不仅对人产生消极影响,更能毒害人的心灵,使人堕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毒害对青少年尤其明显,因而被称为“精神鸦片”。

二、黄色传媒是直接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第一、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有强烈好奇心。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行为动机产生的两大前提条件:一是内在需要;二是外界刺激。从根本上说,黄色传媒正是满足了未成年人个体在低级需要,使他们在感官上及肉体上高度膨胀,直至不能自我控制。调查与研究表明,他们在观看时,往往只对作品中的性内容较为好奇和关注。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抑制不住生理的骚动,便可能冲破现行法律规范与社会伦理道德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青少年模仿能力强,容易受外界影响。心理学早已揭示这样一条规律:人对被感知的对象,有着“内模仿”的本能。当然,未成年人的模仿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有选择的。新奇的,初遇的、羡慕的、感兴的以及与自己生理、心理等有关的对象易被模仿。因此,如果我们的文化时常大量充斥反映暴力行为的书刊、录像、电影等等,而大众传媒又缺乏必要的正确导向,那么,青少年就容易把其中暴力角色作为榜样来学习。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是从电影,录像和书刊中模仿学习而来的。

第三、大众传播学理论认为,传媒密度与频次决定着传播效果。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黄色传媒的密度与频次越大,性犯罪的动机形成的可能性就越大。研究表明,各种淫秽、色情的声像制品作为性的视听刺激,对于青少年的性冲动具有明显的激发作用。经常看黄色录像、色情小说、淫秽画报等,就会使青少年沉溺于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录像之中而一味的追求性刺激,丧失意志,行为放荡,导致犯罪。

第二部分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有关专家指出,青少年的人生起点在家庭,知识基础在 学校,健康成长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家庭防线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家长作为第一任启蒙老师,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家长责任重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再次强调要重视家庭教育,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因此家长在抓子女教育时要坚持用积极向上的德观念正确引导,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并在生活上关心爱护,使他们从小就打下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要及时向他们提出正确的要求和建议,鼓励督促他们自觉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激发其自尊、自信、自强,要克服和纠正简单粗暴、溺爱、放任自流等不良教育方式,应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把子女的意识引向正确的方向,避免因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子女的不满和对立情绪,要引导子女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分清是非善恶。家长还要主动联合学校与社会,做好对失足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既不要歧视冷落,又不能推卸责任,应通过付出更多的关怀,鼓励帮助,为其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其在实践中改正错误,重新回到健康成长的轨道上来。

一、成立家庭学校或家庭教育咨询中心,有目的,有重点,有组织对家长进行教育

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孩子的生存空间、思维,判断,认识能力都具有时代特点,家庭教育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因此,由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中心,利用业余时间开课,讲授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父母双方如可密切配合,对未成年人进行早期的行为教育,使未成年人懂得做人的原则,心中确立有利于他人,有利于集体,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准则;自觉养成爱憎分明的是非观念、杨善弃恶的道德观念等,为抵制邪恶、预防违法犯罪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和睦、温馨、友爱、平等、民主的家庭氛围和环境

父母要更新教育观,克服家长作风,抛弃旧的“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棍棒底下出孝子”等旧观念。克服家长作风,应该与孩子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即:确立一种首先是朋友,再是慈爱父母,最后再是严师的新型家庭关系,让孩子敢说真话、错话。使家长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同时也要敢于承认错误,学会向孩子道歉,使未成年人感到自己在家庭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受到大人的尊敬,心理得到满足。另外家长要有“换位思想”,经常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想问题,教育孩子也要站在别人的角度替别人着想,培养孩子有个良好的心理。

三、建议实行家庭安全承包制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畸形的家庭教育也是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另一个原因。畸形、扭曲的家庭教育,一方面表现为子女的放纵,对其不良行为的袒护和包庇,拒绝亲友和社会的善意忠告;另一方面,则是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合家庭,对前妻,前夫的子女冷漠,使未成年人的心灵受到无情的打击,这些家庭的子女,心理变态的居多,易被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拉拢,利用,破坏社会的安定,但是根据现有的政策和处理方式,当某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时,政府和社会就没有一种制约的方法,管理工作显得苍白无力。位改变这种状况,建立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的同时,增加落实家庭安全承包制的内容,体现家长教育未成年人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二)巩固学校防线

一、正确办学思想,正确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我国设立学校办义务教育,目的在于国家为社会输送成千上万的合格人才和劳动者,从而提高全民素质。为此学校在善于发现、培养优秀人才的同时,更加着眼于大多数人,因材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决不能根据考试得分高低来区分“好学生”和“坏学生”。甚至将“查学生”当成“包袱”弃之不理。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研究所的皮艺军所长说:“开除应该从学校废除,把青少年推向社会,其实就处于谁都不管的状态,”据他研究,青少年犯罪大多数是在他们闲暇时间,这段时间不能为社会控制。众所周知,流失生、辍学生流浪社会,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其对学校的积怨很容易转化为对抗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经过调查未成年人犯罪中流失生、待业者约占37%。

二、强化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树立良好的校风

首先要从时间上保证道德法制教育,中小学都要设立法制课,选派优秀教师,采取生动、活泼、有趣的形式,内容上要具有时代感,使学生接受,正如邓小平同志讲的: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其次,拥有一定的文体设施、图书教具,课余活动场所,使未成年人旺盛的精力有所寄托,并得到合理、适当的满足。学校要把人力、物力、财力放在教书育人上,切不可体罚,歧视,排斥或随意给予处分,尤其是开除要慎之又慎。

(三)加强社会防线

一、提供学习机会,正确引导

社会要给他们学习的机会,把精力、聪明引到正路上来,通过国家投资办学,同时调动企业单位办学的积极性,吸引未成年人参加社会教育,使他们旺盛的精力有所寄托,聪明才智得以发挥,不走无聊、消极的道路,这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积极措施。对未成年人有害的行为作出限制,如: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劝阻未成年人到饭馆纵酒狂欢等,同时加大管理力度,限制社会上有害的青少年思想的活动,净化文化市场。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有伤风败俗的举动;父母禁止虐待、遗弃子女,使未成年人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生活,健康的成长。

二、成立帮教小组,做好帮教工作

对有劣迹的未成年人,要做好帮教工作,把关口向前延伸,不要等接近犯罪的边缘再去管。城镇街道、农村、工矿企业等基层党政组织,要成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一方面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两劳”释放人员进行安臵帮教,防止其从新犯罪。另一方面对有劣迹的未成年人,加强思想教育,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政治上爱护他们,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增强其自尊心,自信心。发动社会大专院校志愿者、离退休干部及知识分子开展帮教工作。

7.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篇七

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 学校环境的影响

我国近年来开始推行素质教育理念, 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 但是还是有很多学校积极钟情于应试教育, 一味地追求升学率, 进而忽视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而教师在学校环境的影响下, 过于重视对学生灌输式地传授知识, 却忽视了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行, 以及对学生的发展教育, 这样将会对学生的综合素养的培养造成一定影响, 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 家庭教育的影响

我国很多家庭在教育的观念和方式方法上存在很大的问题, 这将给接受父母第一教育的青少年带来很多的新问题。尤其是单亲家庭的子女缺乏应有的关心和爱护, 不良的家庭环境很容易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使得他们形成严重的自卑和叛逆心理。再加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 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进而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 青少年自身的原因

青少年自身的素质较低、抵御能力差、心理生理特征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决定性因素。青春期是身心成长和发育的重要阶段, 这时青少年的神经系统正处于不稳定的发展状态中, 很容易遇事冲动, 缺乏冷静的思考和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 经常受到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 并且严重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 这就使得青少年很容易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 做出一些不符合自身状况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而对社会和谐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四) 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

我国市场经济的变化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是还有部分道德领域失范, 假冒伪劣行为, 欺诈欺骗活动依旧存在, 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各种偏激的行为倾向。不仅如此, 社会上抢劫、盗窃等各种犯罪案件和网络暴力、淫秽等丑陋的东西, 随处可见, 青少年的模仿行为十分明显呢, 在这些环境的影响下, 青少年很容易误入歧途, 从而对青少年的成长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措施

(一) 强化家庭教育氛围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教师, 他们所接受的最重要的教育来自于父母, 所以预防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 家长必须积极提升自身的法制素养, 提高法制水平, 在规范自己的同时, 正确引导孩子的言行, 形成良好的家庭环境。与此同时, 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还需采用正确的教育方法, 既不能简单粗暴, 也不能过于娇惯宠溺, 也应该多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 切实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 在与孩子达成共识的情况下, 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的高度重视, 为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全面提升孩子的法律意识的观念, 从而在促进孩子的成绩提升的同时, 提高孩子的思想品德水平,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二) 发挥学校的重点教育作用

青少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学校中度过的, 而且学校作为培养青少年的主要载体, 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首先应该要做的就是解决苦难学生的问题, 尤其是成绩较差和家庭贫困的学生, 这样的学生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自卑心理, 学校和教师应该积极挖掘这类学生的优点, 培养他们良好的兴趣爱好, 克服自卑心理, 培养自信。同时学校还要积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设立专门的校内心理机构, 或者开展一些心理活动, 帮助学生修身养性, 养成健康活跃的情绪和性格。

(三) 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社会转型时期, 我国的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竞争中经常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社会现象, 使得社会发展无法有序进行, 这些现象的存在, 对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成长形成了一定的影响。这就要求国家必须积极完善法律制度, 加大社会管理力度, 通过各种法制手段对社会发展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 全面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使得他们的胜利和心理都能够健康发展。除此之外, 还应该积极清除社会上的丑恶现象, 尤其是黄赌毒等垃圾现象, 进行重点控制和关机, 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机制,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清除不良障碍。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我国青少年的犯罪现象依旧十分严峻, 犯罪趋势依旧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 这就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广泛关注。而且, 青少年的犯罪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加以制约, 在我国青少年司法制度逐渐完善的推动下, 相信我国预防和处理青少年犯罪也会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的、全方位的工作, 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的前途发展, 所以全社会都应该积极行动, 齐心协力, 共同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

参考文献

[1]路琦, 董泽史, 姚东, 胡发清.2013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 (上) [J].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4 (03) .

8.青少年犯罪矫正及预防 篇八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1.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

据统计,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2.暴力犯罪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0%。因为未成年人社会阅历不足、单纯幼稚等原因,犯罪时往往不计后果,犯罪手段暴力特征明显。

3.团伙犯罪现象严重

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心理、生理都不成熟,极易拉帮结派,凭借人多势众实施犯罪行为。这个阶段的孩子争强好胜,遇到一点委屈就难以忍受,想打击报复;再加上心智不够成熟,意志力不坚定,讲究“哥们儿义气”,所谓“为朋友出头”,就容易纠集同伙共同作案,甚至有的带有“黑社会”性质。

4.有很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青少年犯罪多是在喝酒后或是在闲逛、上网之后才发生的。因为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发育阶段,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情绪上也极不稳定,而且精力旺盛,遇到一些突发性的偶然因素就容易冲动,不计后果,引发突发性犯罪。

5.犯罪手段呈现高科技化

调查表明:在青少年犯罪中,运用技术手段作案的占被调查案例的37.6%,如伪造证件进行诈骗、伪造犯罪现场、清除犯罪痕迹、用万能钥匙开门入室做“梁上君子”、采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进行联络等,以增加作案的“安全性”。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剖析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必须找出并且找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从而解决这一社会难题。

1.青少年自身因素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分辨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认识能力较差,自控能力较差,意志力比较薄弱,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实施犯罪。同时,由于没有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受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影响,凡事喜欢攀比,再加上法治意识淡薄,一旦自己的物质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容易步入歧途。

2.家庭因素

(1)家长自身素质较差。有的家长自己做事不检点、不庄重,甚至工作中腐败堕落,生活上出现作风问题,或者父母经常大吵大闹,家庭气氛紧张,都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很大的阴影。而且这样的家长通常都没有精力和心思去关心教育孩子,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漠,感情淡化,最终容易使孩子形成畸形的性格。

(2)过分溺爱子女。现在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以及长辈对孩子过分溺爱,有求必应,百依百顺,使孩子从小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养成了贪图享受、懒惰成性、自私自利、任性、霸道的性格和不良品质,一旦步入社会,很容易不顾社会道德、法律约束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3)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有些家长简单地认为“棍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孩子犯了错误或者考试没考好,父母立刻采取“棍棒教育法”,而不和孩子做任何沟通,导致孩子犯了错误不敢回家,容易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

3.学校因素

尽管素质教育已经倡导了很多年,但是目前绝大多数学校还是在按照应试教育的模式办学。升学率往往是评价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背后,谁关心学生的德育怎么样?谁关心这些孩子是否知道一些社会的常识、法律的常识以及做人的基本道理?还有很多老师只关心成绩好的学生,对成绩差的同学缺乏爱心,鼓励表扬少、批评指责多,导致这些学生自暴自弃,甚至辍学,过早地进入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社会因素

(1)受经济发展负面的影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等不良风气,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受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在文化市场上,一些不健康的图书、报纸、音像出版物、不良网站和网络信息,宣传着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的内容,这些低级、暴力、庸俗的文化,对青少年正在形成过程中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成很大的腐蚀作用。在现实的很多案例中,很多孩子都坦言,他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是从电视或者是互联网上的一些影视作品当中模仿而来。

三、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1.坚持德育首位,育人为本

必须端正办学思想,转变教育观念,破除单纯追求“精英教育”的做法,大力推广素质教育。学校在进行知识教育的同时,要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与心理特征,丰富思想品德的教育内容和教学办法,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根本上抵制犯罪诱因的侵蚀。

2.学校的法制教育要长期化、制度化、科学化

配备法制课专兼职教师,把法制课作为学生的必修课,要按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开展教育和教学。采用各种形式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组织学生接受法庭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设立法制长廊、开设法制讲座、开展警校共建活动,使学生在社会行为中用法律约束自己,避免违法犯罪。

3.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据不完全调查统计,心理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有相当部分青少年犯罪的动机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心理问题。教师要改进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生心理发展情况,及时对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促其克服各种不健康的心理疾患,合理引导保护个性发展,使之逐渐形成良好的人格品德。

4.从小事抓起,切实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从小事开始膨胀,恶性发展,最后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学校和教师对后进生当中存在的逃学、抽烟、喝酒、说谎、早恋、赌博、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应高度重视,抓苗头,并及时恰当处理,使这些同学认识到任其发展下去的恶果,及时彻底纠正,不留后患。针对未成年人把冒险当勇敢,把轻率当果断,把蛮干当英雄的错误思想,要利用班会、板报多种形式进行讨论,把革命英雄主义与“个人英雄主义”、同学情谊与“哥们儿义气”区别开来,通过讨论,使同学们认识不良风气的腐蚀作用,提倡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5.学校应审慎地运用处分学生的权力

处分是挽救学生、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运用得好不仅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能起到警告作用,使之改掉不良习性,奋发向上,同时对一般学生也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防微杜渐。但是如果学校不能慎重地使用处分权利,为了升学率对成绩较差,表现不好的学生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动辄给予处分,甚至毫不留情地推向社会,就很可能使这些学生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由此可见,学校应谨慎地使用处分的权力,本着处分一个、教育一片的原则,正确地使用权力。学校要使处分成为警醒学生,挽救学生脱离泥潭的“绳索”,而不是将其踢下深渊的“黑脚”。

总之,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用爱心与责任心为学生筑起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墙,使学校真正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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