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收费自查报告

2024-10-12

春季收费自查报告(精选9篇)

1.春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一

小学春季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省、市、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制止乱收费的行为,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我校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了2011年春季收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有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

为使减轻学生负担、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生家长代表、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减负治乱”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做好周密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切实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对上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全校师生通报全校收费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班主任对收费现象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了收费管理制度,责任到位,违者取消全年评先选优资格,坚决遏制了乱收费现象。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①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坚决不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尤其是对农民工子女没有收取择校费,一律免费入学。

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开学初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统一使用规范票据,严禁私设小金库现象,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公示。并且公示的项目和内容标准已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实行 1

校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③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在开展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三、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①规范收费行为

一是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

二是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举办各种补习班性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也从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与此同时也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和学生强行征订书报资料,乱摊派的行政性,事业性费用以及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及代收费,更没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费等情况发生。

四是学校对学生着装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

五是学校的每次教育收费收缴均入财政专户,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将严格使用教育收费资金。

②规范办学行为和用书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二是学校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教材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以外的用书及各种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的发行等环节中,未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学校也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

四、疏堵并举

①监督查处

由于学校规范收费监督与管理,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截止目前,学校未发现任何严重乱收费行为。对出现的学校乱收费投诉能够配合调查,对社会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②行风建设

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评价。

以上是我校2011春季学校收费情况自查说明。我校将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坚绝杜绝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小学校

2011年3月

2.春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我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的收费通知。在各班自查基础上,学校领导深入各班对其收费情况作了专项检查,现将我校全面开展2012年春季规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我校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做好2013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在会上认真学习了各类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共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加强治理教育现收费工作是关系到教育的社会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教育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增强“依法办学,以德立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设优良的教育行风,推进教育健康发展。我校立即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粉歌

副组长:徐润锋

成 员: 冯亚青 刘西平梁娟

二、自查情况

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所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坚决做到不乱收费和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坚决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严格教育收费公

示,及时修改收费公示栏内的信息。在收费之前通过公示栏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公示收费项目。让学生和家长在交费前了解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等。对收取的费用,使用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收据。

1、开学报到时,我校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及学区制定的《2013年春季开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作了公示,提高透明度。

2、给学生统一配发的作业本都按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且有收费票据。

3、辅助教材都有学生自愿购买登记表,学生都有签名。

4、没有任何班级或个人,给学生乱购乱发课外复习资料。

5、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了贯彻“两免一补”政策以外,对其他困难学生实施减免政策。也规定所有教师,不得给学生统一征订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各种教辅材料,一但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总之,我校无一项违规收费情况,得到了家长的认可。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为建设优良的教育行风,推进教育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腰子小学

3.幼儿园春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11 篇三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园的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关于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幼儿园领导学习了市教育局转发的南雄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中小学收费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的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园长(第一负责人,负责幼儿园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安排部署,督查)成员:XXX XXX XXX XXX(分别负责自查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幼儿园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我园按上级文件和物价局规定的收取幼儿入园费用,没有其它乱收费的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募捐、服务等形式增加幼儿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违规向幼儿和家长收取建园费情况,无违规办班情况。

4、幼儿园不组织幼儿统一购买任何物品,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情况。

5、幼儿园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幼儿订报刊杂志的情况。

6、幼儿园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幼儿收费的各种兴趣班等情况。

7、幼儿园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幼儿园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4.春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四

自 查 报 告

教育收费是一项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收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校2004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根据教育部周济部长在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作了严格、认真、仔细的自查,以加强行风建设,防止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保持和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收费项目:

1、学前班:杂费和保育费;

2、小学:“一费制”收费;

3、借读费。

〈二〉、收费依据:

1、云南省教育厅、计委、财政厅云教发电[2002]66号《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试行工作文件的通知》;

2、红河州计划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红计费[2002]519号《关于云教电[2002]66号内部明电〈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切 1

实做好2002年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试行工作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3、红价费[2001]41号文件;

4、云价费发[1999]177号文件。

〈三〉、实际收费情况

1、学前班:根据红价费[2001]41号文件所规定的每月杂费10元、保育费5元以一学期5个月计算应收75元,但由于我校所辖村寨群众经济基础较簿弱,为此,从实际出发,我校只收取每生28.35元(含科书费13.35元);

2、小学各年级的收费根据小学“一费制”收费要求不超过80元的标准,结合我校所辖招生范围群众经济贫困面较大的因素,我校各年级收费情况如下:

一年级每生40.20元(含科书费20.70元);

二年级每生45.35元(含科书费25.55元);

三年级每生49.75元(含科书费29.95元);

四年级每生50.80元(含科书费30.50元);

五年级每生53.35元(含科书费33.05元);

六年级每生54.35元(含科书费39.35元)。

(注:各年级中,部分受助特困生按一费制标准征收即:每生每学期80元,含实际科书费。)

3、借读费:根据云价费发[1999]177号文件之规定,应收取每生每学年400元的借读费,但由于在我校就读的借读生因家

庭经济较贫困,为此,经我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只收每生每学年170元的借读费,上学期已一次性收取。

二、采取的措施

为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使学生家长交得清清楚,学校收得明明白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收费的观念,最终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以保持和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我校自开学以来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大力度,继续做好“一费制”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及教师明白“一费制”收费的内含及重大意义;

2、收费时做到亮证、公开;

3、所有收费按有关文件之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家庭的实际进行收费,同时作了收费公示,让社会、学生家长给予督促,使家长明白清楚所收费用,以防止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

4、所收费用由各班班主任向学生征收后,统一上交学校财务,由学校统一收支。

三、存在的问题与今后的计划

通过以上所采取的措施,到目前为止,我校收取了多数学生的教育费用,但由于我校所辖村寨的贫困面较大,还有相当部分不能上交教育费用,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必须继续加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对有关教育法律

法规的认识;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特困学生补助名额,加强与对口帮扶的上海长宁区加强联系,并借上海教师在我校支教的好机会,及时向他们反映我校特困学生就学困难的情况,另外,积极开展学校勤工俭学,不断创收勤工俭学经费,尽最大能力认真做好特困生的收费减免工作。

5.春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五

新乐市博林中学

新乐市博林中学始终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和上级有关的学校收费政策,积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现将我校2014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本学期开学前,我学于2014年2月11日召开了校教师会议,部署开学工作事宜,组织教师学习上级有关的学校收费政策,统一认识,明确依法收费、规范收费。让教师了解做好收费工作事关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及社会的稳定,事关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

1、学期开学前,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利用公示栏,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教育收费公示做到内容完整、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依据,自觉、主动地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家长不明白的,有问必答,做好耐心、细致的答疑工作。

2、学校对外籍学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

3、全体学生均免交课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4、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无违反规定招生并收费;

没有利用假日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没有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5、学校收费票据全是使用财政票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所

有收入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规范收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校将围绕“构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断完善各项教育收费措施,实行校长负责制,使我校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新乐市博林中学

6.教育收费自查自纠自查报告 篇六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市、县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办【2016】21号)文件精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教育收费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责任,切实开展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组 长:张书清

副组长:刘发奇 王莉 严广军 侯宏东

组 员:张忠霞 姜礼田 吴婷婷 唐家周 周恒强 蒋华新 刘晓燕 赵祥忠 张斌 周元东 各班班主任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部门各班级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学校,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一教一辅征订目录,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 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7.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七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加快了教育办学体制和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教育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教育收费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涉及到千家万户,我们学校要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回头看”工作抓紧抓好。

1、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我校能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财政物价部门教育收费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工作达标”县(市、区)十条标准,坚决杜绝自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行为。认真抓好许可证,收费卡制度落实、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代办费账目,培强收费管理的透明度。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支”的方面,从严控制和管好银行帐户,真正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在刀刃上,对经费支出实行编制预算,立项审批等监控措施,对学校收费管理实行专项检查,专项审计,严禁教育收费不入帐,私设小金库。

3、严格捐资助学管理

对跨学区入学的捐资助学款仍按规定限额接受,严格捐资助学的程序,由家长向捐赠学校领取并填写统一的捐资助学意愿书,规范捐资助学管理,做好此款的统筹工作。

4、坚持实施帮困助学行动计划

学校从收取的捐资助学款项中提取20%,充实帮困助学。奖励基金,专项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和优秀学生的奖励。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5、杜绝代办费乱支乱超现象

代办费支出项目严格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自行向学生推销书刊、学习资料、学具等。做好每学期末代办费收支结算明细表,并发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

平江区培智学校

2001.9.10

平江区培智学校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和市委、市廉政办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深入学习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照指导思想的“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保障教育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有利于满足社会日益增长接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即规范招生、规范编班、规范收费,努力实现教育收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教育收费属政府行为,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及法规总结经验,自觉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收费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规范收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我校严格按照收费卡标准收费。因我校是特殊教育学校,因此我们认真参照公办二类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保育费60元/月,管理费60元/月,代办费120元/学期,杂费70元/学期,搭伙费12元/月,养护寄宿费700元/月,择校费400元/半年,报名费5元。由于我校情况特殊,学生来源多为低保家庭、三残子女。学习《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减免问题的通知》后,学校减免了二十余名同学的代办费,学杂费,保育费,管理费,择校费等,金额近万元,受到家长与学生的好评。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主动向社会和学生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以上是我校二零零二年秋季收费工作自查报告,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对照市教育局颁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照文件精神,并愿接受上级领导对我们收费工作进行的监督、指导和检查,不断努力,争取把工作做的更好。

平江区培智学校

2002.9.23

平江区培智学校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各级领导对校务公开的指示和要求,我们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积极实施,做了以下工作:

1、设立校务公开栏。

每学期我们都将学期的收费情况和支出情况公布出来,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本学期由于基建还未结束,宣传橱窗还未安装好,我们就用宣传板将学校的收费情况向家长公布。

2、增设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

根据教育局党委的要求,我们征求家长的意见,在学校门口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主管局及学校的举报电话。学期末,我们还发放了家长问卷,征求家长对我们教师以及校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直接投入意见箱),发放50份,收回40份。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肯定,对我们的鼓励,使我们感到安慰,觉得我们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有家长的理解和肯定,我们就满足了。

3、做好代办费清算结退工作。

每学期结束前,我们都将代办费清单发给家长,让家长明明白白消费。

4、召开家长会。

每学期,我们都有召开家长会,将学校工作计划和重大事情告知家长,征求家长的意见。

5、做好校内校务分开工作。

(1)由于我们学校比较小,教师人数少,因此学校泊一切事情都与教师商量,重大事情交由教代会、校务会讨论通过。例原有的调休制度教师反映有些地方不够明确,于是我们就充分征求第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班代表汇总后交教代会、校务会通过。、(2)校长基金、月奖的发放、贫困生学费的减免、评优活动都在教师会上通过。

8.2013收费自查报告 篇八

收 费 自 查 报 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有关收费政策,我们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把教育乱收费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收费工作。重点学习了鲁政办发[2004]65号文件精神,让全校师生通晓收费政策,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对没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不收,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学校收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中心幼儿园立即成立了以李伟园长为组长、徐文利主任、孙钦华会计为成员的收费自查小组、对中心幼儿园的所有班级进行了自查、结果发现没有乱收费现象。我们在收费中严格控制收费项目,严格把关,所收费用、项目都在校务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我们又对全镇所有幼儿园进行了收费检查,通过调查走访、结果显示无任何乱收费现象,无搭车收费现象。

出现的问题有:

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不能及时交费,部分学生不订教材。

坪上镇中心幼儿园

9.春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九

宁县政平初中

根据宁县教育局宁教发[2011]第84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工作通知》的要求,我校专门召开了会议,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近年以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建好制度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教育收费近年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关系到社会对教育满意度的评价,对此学校领导有清醒的认识。

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学习文件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学校基本形成了教代会监管,财务部门把关,各职能部门参与,教职工和学生监督的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机制。

学校一贯重视教育收费文件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每学年开学之前,都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反复宣传和强调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要性。每次上级文件下达,学校领导首先学习文件精神,然后签发到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办事。同时,制定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执行收费政策,做到规范收费

1、我校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财政、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严格执行“一费制”,没有发生过任何服务性收费核其他代收费的问题,不存在超标准收费。

2、我校没有统一为学生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3、不收取为学生办理学生证、毕业证的工本费

4、坚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没有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没有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

5、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所提供的服务,不向学生另行收费。

6、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9、不存在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0、坚决执行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的支出管理,规范学校经费管理。

三、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收学生及家长监督

对于代收的作业费,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及公示制度。公示的形式有三种:

1、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在学校设置公示牌,向社会公示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投诉电话;

3、在校内公示栏内,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度。

四、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资助政策、“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

根据国发[2007]13号意见精神,我们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资助的情况如下:

1、“两免一补”工作严格按政策执行。按程序操作,首先在学校、社区宣传,然后进村、进家庭摸底、学生自愿申请,班上统计、先在班内公示,然后学校开 2 教代会研究决定“两免一补”学生,再在学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没有任何虚假,真正使困难学生得到救助,享受到国家的关怀与温暖。

2、学校用事业收入经费,对生活发生困难的学生,每年进行生活困难补助,近年来帮困资助的同学74名,帮困金额9000多元。

3、学校团委还每年为困难学生进行“师生捐款救助、献爱心”活动等。学校通过多种举措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压力,迄今为止,学校没有出现一例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缀学的现象。

近年来,通过党中央、国务院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反复宣传和不断整治,我们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越来越有清醒的认识,我们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办事,通过对2011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收费的现象,没有任何服务性收费行为。

宁县政平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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