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通报整改情况报告

2024-08-22

纪律通报整改情况报告(通用6篇)

1.纪律通报整改情况报告 篇一

5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到单位及行政服务窗口明查暗访、实地走访监管相对人等方式,先后到各县区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对机关作风纪律、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各单位坚持把作风纪律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强化措施,常抓不懈。机关干部精神状态、服务质量较好,能够做到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学习精神。

一是机关办公秩序良好。各单位工作人员均能够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工作,未发现迟到、早退、漏岗、饮酒、上班玩游戏等现象,机关工作紧张有序。

二是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在窗口部门能够热情、耐心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切实履行办事一次告之制度,工作作风踏实,无推委扯皮、不作为现象,表现出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敬业精神。

三是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在对部分饭店、诊所、药房的走访中,行政相对人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给予了好评,均表示我局执法人员均能够做到文明、规范执法,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或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情况。在对各单位案卷的抽查中,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决定适当、文书制作规范;行政许可案卷基本能够做到实施主体明确、法律依据正确、实施程序规范,案卷整体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下步工作中,市局将继续开展作风纪律明查暗访活动,进一步督导各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务人员廉政守则”的情况,敦促各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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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2.陕西副省长违反换届纪律被通报 篇二

近日,陕西省副省长李堂堂违反换届纪律,指使、纵容他人为自己进省委常委班子拉推选票一事被中纪委、中组部通报。

李堂堂被任命为陕西省副省长是在2006年4月2日上午召开的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陕西省政府网站上介绍的李堂堂的简历是:李堂堂,男,1954年12月生,陕西宝鸡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宝鸡市委农工部副部长、农研室副主任,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宝鸡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咸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兼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中共十六大代表,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届、十届人大代表。

违反换届工作纪律被全国通报

陕西省委的一位人士称,中纪委、中组部对李堂堂一事作出通报是在2007年1月13日,文件全称是《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该通报决定给予李堂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第二天,陕西省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陕字[2007]5号),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通报,从李堂堂同志所犯错误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思想道德修养。据介绍,陕西省委的文件要求,各部门要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及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通报传达到县处级以上及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并要把传达学习情况在当月20日前报告省委。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通过Google搜索,发现全国多个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网站上公开介绍了学习此通报的情况。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在1月23日召开的中共薛城区七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区委副书记、区长岳德川传达了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陕西省三原县政府网站的一则消息称,1月17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中心组各成员先后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等。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涛还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使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在思想上受到教育,认识上得到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权力观、道德观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世界观改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一身正气,真正把心思用在党的事业上,扎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陕西省咸阳市供销合作社网站的一份汇报材料称,1月17日,收到中共咸阳市委《关于认真传达学习陕字[2007]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以后,社党组立即召开机关全体党员、直属企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社党组书记、主任权展文同志传达了相关通知及通报,接着召开社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做出三点总结:一、每个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汲取李堂堂同志的沉痛教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道德观和价值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三、严明纪律,加强党内监督。

另外,搜索显示,淳化县政府网站也有学习此次通报的会议报道,点击标题后显示“本新闻不存在或尚未通过审核”。中共西安市纪检委、西安市监察局主办的古城清风网站,也出现同样的问题,点击标题后显示内容为“无”。网络界的人士称,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是该网站的相关内容已被撤下。

指使、纵容八人为其拉选票

一位学习了中纪委通报内容的人士称,李堂堂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主要事实是,在2006年11月,中央考察组在陕西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为了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八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并通过这八人向50多人做工作为其拉票。

已经被证实的具体细节是,在当月11日至26日,李堂堂给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和宝鸡市、延安市,以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告诉他们12月下旬或2007年1月中央考察组将到陕西进行换届考察,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几大班子成员,离退休任过实职的副省级老同志,各厅局、地市、高校及部分企业正职,各县(区)书记、县(区)

长等,并叮嘱民意很重要,可以这个范围做些工作,在考察中推荐他进入省委常委班子。李同时还说,在普遍做工作保投票推荐的同时,还要注意做谈话圈内的省级领导成员的工作。

知情人士称,在接到李堂堂的短信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白某、兰某等人按照李堂堂的授意,于2006年11月22日前后,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分别给所联系的厅局和熟悉的地、县领导共50多人做工作,请他们在省委换届推荐中支持李堂堂,并将做工作的情况详细告诉了李堂堂。

据介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曾在2006年5月发出《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该通知称,对在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撤下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知最后还特别强调,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尤其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在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的,先免去其职务,再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以警示教育干部。

新华社1月31日的一则新闻称,中央组织部日前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

一位参加学习《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的人士称,陕西省委对中纪委的决定坚决拥护,陕西省委认为,李堂堂同志不顾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顶风违反换届工作纪律,其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严重,虽属个别现象,但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该人士对李堂堂犯的错误感到非常惋惜,他称,李堂堂在群众中的口碑还是相当不错的,主政咸阳时,城市建设搞得非常好,赢得市民的拥护和赞扬。

陕西当地媒体《华商报》的一则消息称,在1月25日召开的陕西省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省委书记李建国的讲话令人深思,“我们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心态浮躁,私欲膨胀,盯着位子干,副处长干了没多久,就想当处长,一旦提升无望,就工作消极、怨天尤人……”

李建国还说,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到今年1月10日,陕西全省完成了市县乡(镇)党委换届,这是一次风清气正的换届。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一些领导干部阳奉阴违、我行我素,不能正确对待名利地位,私欲膨胀,看到一个位子,不管自己合适不合适,就到处托人情、拉关系、找门路。有的干工作没有思路,抓落实没有招数,遇到难题拿不出办法。有的为人处世很圆滑、很世故,满脑子利己主义,一肚子庸俗哲学,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遇到矛盾绕道而行,生怕得罪人、丢选票。

李建国在这次会议上还说,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国落马的高官几乎个个都存在生活方面的问题,或是为子女亲属谋求了不正当的利益,或是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绝不能把权力变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逐渐渗透、拉你下水。

除李堂堂受到中纪委的通报且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外,陕西的另一名副省级干部庞家钰在2006年9月被中纪委“双规”,庞的职务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一位党内人士称,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但是,根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三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几个月来,三峡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意见整改工作,把整改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三峡集团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四个专项工作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和9次专题会议,反复研究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狠抓落实。2014年3月24日,中央调整了三峡集团主要领导。新的领导班子组成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领导有关谈话精神。党组认为,按照中央要求全面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项整改工作,是三峡集团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三峡集团能否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事关三峡集团和三峡工程的社会形象,事关三峡集团反腐倡廉、全面深化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新班子的坚强领导下,整改措施逐步细化,整改工作不断深入,经过全集团上下共同努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三峡集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 会和中央企业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对照巡视意见查找差距,研究改进措施。修订完善了《三峡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订了《三峡集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方案》,结合三峡集团实际,明确了党组和纪检组、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责任内容、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其中,对党组的主体责任细化为13条,对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为8条,对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细化为7条,力求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价。按照中央纪委和国资委纪委要求,调整了纪检组长分管的其他方面工作,使纪检组长集中精力抓好监督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成立了三峡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总经理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按业务分工分担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及任务分工。为落实中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集团党组研究决定,今后各二级单位纪检干部的选拔任用由集团纪检组提名,案件查处以集团纪检监察部门为主进行;逐步试行二级单位的纪委书记派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单独设立纪检监察部门。为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纪检组对原有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并根据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补充制订相关制度办法。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集 团纪检组集中抽调人员,专门成立3个调查组,对相关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目前除1件尚在继续核实外,其余的调查核实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查实情况,已按党纪政纪处理1人,准备另行处理2人。对巡视组指出的5名带病上岗人员,纪检组经反复调查研究形成了处理意见,已向上级纪委做了报告。对巡视组指出的处理有问题干部不够严肃的问题,集团党组责成纪检组对近5年处理过的干部进行重新清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核。同时,结合相关制度修订,进一步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和报告制度,严格按要求通报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切实加强信访线索的统一管理和查处力度,从程序上规范和防止有案不办和漏办现象。

四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对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力度。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为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和集团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强教育防范。认真落实《三峡集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教育日活动实施办法》,对今年的教育月、教育日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继续补充《三峡集团反腐倡廉典型案例选编》,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让廉洁成为三峡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的共识和风气,成为三峡集团的第一招牌和生命线。

二、关于党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招投标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清理复核以前招投标项目。以绝不回避矛盾、绝不推卸责任、绝不避重就轻、绝不讳疾忌医的态度,对三峡集团以往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于2014年3月19日封存了集团范围内所有招投标资料以便备查。重点对招标项目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评标结果和中标价格明显异常等问题进行清理复核,对经查确有问题的将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开展了领导干部亲友在集团范围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申报和清退工作,党组管理的干部全部按要求进行了申报,截至2014年3月31日,已有2人主动提出清退。

二是发布了“三条禁令”。集团党组高度重视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研究,提出了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或职位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禁止各级领导干部亲友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从事承包或分包业务;禁止各级领导干部以任何理由干扰、限制、阻碍招投标违纪案件的查处。集团党组明确要求自2014年3月起,所有招投标项目都要贯彻执行廉洁责任承诺书制度,凡是参加招标、投标、评标、决标活动的人员都要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实行公开承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对招投标活动全程进行监督。

三是实行“两个公开”和“阳光采购”。2014年3月5日,三峡集团召开招标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媒体向社会做出承 诺,坚持招标方式和招标信息公开,坚决实行“阳光采购”。在今后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继续通过三峡集团和三峡国际招标公司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严格按国家法规要求,公布项目招标信息、公示决标结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作用,把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四是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的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三峡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规定,对三峡集团2014年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明确凡是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做好招标规划审查,依法依规确定招标方式,严禁肢解项目规避招标,并将各责任部门的招标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其经营业绩考核。制订了2014年内审工作计划,继续开展对金沙江四个梯级水电站的跟踪审计,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合同管理等过程的监督和管控。下一步,三峡集团将切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招标原则,规范招标文本和评标规则,完善决标流程;进一步研究招标工作授权管理标准,细化集团各个管理层级的授权范围,强化招标采购的集中管控。

五是严格执行“四权分立”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招标项目管理事权、招标权、评标权和决标权“四权分立”的工作机制,下一个程序对上一个程序监督,上一个程序对下一个程序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闭环管理。

六是强化组织体系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管理。依据三峡集团 招标采购制度规定,在集团招标委员会下设立专业委员会,加强对招标项目的区域化和专业化管理;今年成立集团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加强集团对招标采购活动的集中管理,实现统一招标机构、统一招标文本、统一招标规则、统一决标流程,严防暗箱操作。结合干部轮岗,对招标采购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调整,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对招标采购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

七是加快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建设与运用。三峡集团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试运行,电子招标平台建设已制定初步方案,正在抓紧实施。同时,三峡集团已在北京、成都和宜昌三地设立了过渡的封闭招标评标场所,采取屏蔽手机信号、配备专用评标会议室、设臵监控摄像设备等技术措施,实行屏蔽评标,并全程记录招标、评标过程影音资料,从技术手段上防范招标评标过程中腐败的发生。

八是组织开展了金沙江在建项目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规范分包秩序,清理排查集团所有在建项目违法分包行为,清退违法分包队伍。修改完善了三峡集团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从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过程监管、事后评价等环节强化相关合同各方的责任。建立建筑市场“三审准入制度”,由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门、建筑市场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审批分包队伍准入申请,重点审查分包合同内容、分包单位资质、项目管理机构以及设备、人员、资信、履约能力等内容。开发了 建筑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并已试点运行,正在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黑名单制度,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和事后评价。目前清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对违法分包队伍进行清退。

九是建立招投标管理的长效机制。对现行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诊断,修订现行制度和补充制订管理细则。按照集团党组和招投标管理整改专项工作组的统一安排,已着手开展《三峡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并拟在年内陆续出台《三峡集团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管理办法》、《三峡集团评标委员会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三峡集团决(定)标管理细则》和《三峡集团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新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三峡集团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构建对三峡集团招标采购业务全覆盖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关于部分党组成员涉嫌违规占有多套住房问题

三峡集团原主要领导已于2014年2月7日退租了过渡性周转住房;其他党组成员租用的周转住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市场化方式,以及不重复享受福利房政策、不违规多占住房、不搞特殊化的原则,正在区分不同情况制订处理方案,待向上级机关请示同意后实施。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办公用房面积过大问题

一是全面清退集团领导多处使用的办公用房。成都办公楼为 集团领导预留的办公用房和集团领导在宜昌办公楼原使用的办公用房已于3月底全部清退。考虑到工作需要,为常驻成都和宜昌的2名集团领导分别保留一间办公室,面积分别为38㎡和42㎡。

二是集团领导全部搬出面积超标的北京办公楼办公用房。原办公用房腾退后,目前在临时安排的办公室过渡办公。待上级机关明确央企负责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后,严格按标准对原办公用房进行施工改造。

三是已清退集团老领导、总师、总经理助理多处使用的办公用房。共计清退办公用房18间。同时,对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初步清理清退。

(二)关于超标购置公车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规定。三峡集团原主要领导离任之前,其配备的奥迪2.8L公务用车已改为接待用车。集团其他领导目前使用的公务用车,按照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意见继续使用,在达到更新和报废标准时,再严格按标准配备。

二是组织开展了集团范围现有公务用车专项清理。所属二级单位7座以下购臵价格50万元以上的157辆公务用车中,用于工程建设的越野车107辆,用于各单位公务活动和接待的轿车41辆、商务车9辆。以上车辆中,确因地理条件特殊、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的继续保留;已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45辆公务用车逐 步淘汰报废;其他车辆结合三峡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采取调配或评估拍卖的方式处臵。对个别所属公司在中央严控公车采购标准后仍超标购臵轿车问题,在集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加强车辆购臵审批工作,所属单位购臵车辆必须按规定报集团审批。

三是固化公务用车规范管理成果。为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订了《三峡集团机动车辆定编和配臵管理规定》和《三峡集团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机动车辆的编制、购臵标准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要求。

(三)关于公务消费铺张浪费问题

一是加强公用经费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资委《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三峡集团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临时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费用等公用经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范围、降低开支标准、完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其中明确规定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差乘坐飞机由公务舱改为经济舱,高铁由商务座改为一等座,住宿为规定费用标准内的标间或单间。

二是从预算管理入手严控公用经费支出。2013年,三峡集团公用经费同比下降10%,其中,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25%、会议 费同比下降37%,集团领导职务消费同比下降21%。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将集团领导职务消费预算再下降11%。据对2014年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三峡集团公用经费同比下降23%,其中,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集团领导职务消费同比均大幅下降。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取消了在宜昌三峡旅游公司签单消费公务接待费用的办法,辞退了为北京办公楼公务接待服务的外包餐饮公司。修订了《三峡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以工作餐为主,接待标准比原标准降低30%以上,严禁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向集团所属公司转移公务接待费用。

四是加强出国(境)管理。下发了《三峡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访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了《三峡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出访规模、行程、路线、时间,严格控制出访团组费用预算,杜绝一般性考察团组,严禁借出访安排旅游观光。从2014年开始,三峡集团所有因公出访团组在内部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2014年三峡集团出访团组初步计划49个,较2013年下降42.4%;2014年一季度实际出访团组26个,同比下降21.2%。

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和施工一线调查研究。在集团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中,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一律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基层单位负责人不到机场、车站迎送,不安排宴请,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主要领 导到任后,连续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三峡枢纽和金沙江多个水电站工地进行现场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为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作出了表率。

六是加强业务外包事项的立项审批。对总部机关职能部门2014年计划委托的外包事项进行了梳理压缩,对确需委托外包事项,严格立项审查和审批程序,从严掌握,规范管理。

四、关于执行政治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集团党组切实改进了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201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组织了5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质量有较大提高,学习效果有明显增强。在学习内容上,重点安排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等,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在学习形式上,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研讨和专家辅导相结合、党组书记引领学习和党组成员讨论相结合,每次学习都安排主题发言,改变过去以专家讲课代替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现象。在学用结合上,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三峡集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和理论务虚,注重学习成果的应用转化。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后,对学习成果认真总结归纳,使党组中心组学习成为班子成员交流思想、统一认识的重要平台,较好发挥了党组中心组“学理论、议大事、出思路、促发展”的作用。

五、关于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巡视意见中指出的选人用人工作问题和中央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集团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和系统研究,形成了选人用人工作整改方案。为切实扭转选人用人权过于集中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了《三峡集团党组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送审稿)》,计划于近期发布实施。该细则明确了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议事规则和程序,重点对动议、提名、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进行细化规范,健全完善集团主要领导、组织人事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会前沟通酝酿机制,尽量做到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防止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努力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党组主要领导带头承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选人用人规定,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

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办法。根据《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 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峡集团实际,对《三峡集团干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明确在党组讨论决定之前,必须开展干部民主推荐及任前考察工作,杜绝党组决定后再进行考察等程序倒臵问题发生,发挥组织考察应有的遴选把关作用。从2014年3月份开始,建立了人事部门选人用人专题会议制度,在党组管理干部任用议题上会前,对拟任人员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人事档案等重要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核,并核查是否严格执行了选人用人制度和流程,有无影响任用的问题,为党组选人用人进行审核把关;对总部机关处级干部任免及所属单位重要岗位任前报备等事项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是严肃处理带病上岗人员。针对巡视意见指出的个别领导人员带病上岗问题,纪检组根据集团党组要求进行了认真核查,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人事部门正在研究行政岗位调整方案。下一步还要完善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机制,有效避免带病上岗问题再次发生。为加强对外部调入人员的管理,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研究制订了《三峡集团引进外部人员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以需定岗,以岗选人,规范引进外部人员的工作程序,严把进口关。同时,加强对各二级单位尤其是在京单位引进人员工作的监督。为规范秘书配臵、严格秘书管理,研究修订了《三峡集团领导秘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重点规范领导秘书的配臵范围、资 格条件、工作职责、任职年限、晋升管理等事项,严格选拔使用,多渠道安排转岗。

四是提出了第一批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方案。经过慎重研究,集团党组对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技术管理等专业岗位任职偏长的5位部门、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制订了轮岗方案。其中任职满18年的集团总工程师已卸任。鉴于集团主要领导到任后明确近期不进行干部调整,其他人员轮岗暂未实施。下一步将结合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交流轮岗,并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的有关规定,明确招投标、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任职原则上不超过6年,其他岗位任职最长不超过9年。

(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不透明问题

一是组织对法人治理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重点修订了《三峡集团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三峡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三峡集团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三峡集团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范围,健全和完善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优化顶层设计,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决策行为。目前几项制度修订已基本完成,待党组会和董事会审批后即颁布施行。

二是充分发挥集团党组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重 大投资事项,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认真依照《三峡集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决策,由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决定。需经董事会研究决策的,由党组会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是认真做好会前调研和沟通。重大事项上会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经过多方论证,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充分沟通后再提交会议决策。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党组会议题提前2~3天提交党组成员,杜绝临时动议。

四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时,党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必要时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说了算;若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党组会一经形成决议,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

五是规范会议记录。印制专门的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条理清晰。对主持会议同志结论性的发言必须全文记录。会议召开后一至两日内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4.纪律通报整改情况报告 篇四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行政部于8月29日15:30对公司各部门进行了劳动纪律及办公区域卫生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1、出勤情况:

1)地产公司出勤情况:外出办事人员已分别在行政部及主管领导处报备,其他人员均在岗,出勤情况良好;

2)景观公司出勤情况:人员均在岗,出勤情况良好;

2、着装情况:各岗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着统一工装。

3、卫生情况:

为了使大家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公司内部各办公区域要求做到:

1、地面清扫拖净,不留任何死角:做到无纸屑、果壳、碎末等废弃物;

2、桌椅、文件柜、电脑、电器等设备设施擦拭干净:做到无灰尘,无污渍;

3、私人物品如:衣服、包、鞋子等物品放在隐蔽处;

4、垃圾篓里垃圾:每天下班后清倒并更换垃圾袋;

5、拖布、扫把等卫生用品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有序;

结合以上标准,经检查,目前各个办公室普遍出现以下问题:

1、办公物品、档案柜资料摆放乱;

2、鞋子、衣服、包等私人物品摆放凌乱;

3、办公桌、电脑、档案柜及地面卫生较差现象;

4、垃圾筒内垃圾满溢。

出现此类情况较严重的部门分别有:技术部(1)、成本管理部、项目部(2)、招采部、景观公司、物业公司男女更衣室。

本次检查,公司各岗无迟到、脱岗现象,着装规范,但是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及物品归类摆放标准还需提高。请各位同事对照要求整理归类,进行整改,行政部将于次日进行复查。竭力为我们打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报。

行 政 部

5.纪律通报整改情况报告 篇五

2007年6月18日至26日,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检查组(第十七组)对区属14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好的方面

1、各律师事务所都认真对待此次检查,组织开展了自查,准备了书面的自查报告。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范斌事件的危害性有了深刻认识,合伙人的风险意识大大增强。

2、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各所公示情况较好,都按规定对人员情况、执业、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较健全;对委托代理合同、专业文书的管理比较严格。

3、能够对律师执业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管,律师队伍整体执业纪律整体情况较好。建区以来,我区未发生律师重大违法违纪的情况。各所的内部投诉查处制度不断完善,一年来对我区律师投诉呈下降趋势。

(二)普遍存在的问题

1、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律师所虽然有管理制度,没有严格落实,案件登记、函件发放、收费等环节管理衔接性不够,缺乏系统性,存在漏洞,如收费环节的监管力度不够,给个别律师私自收费、违规收费留下了“空子”。

2、人员管理不规范。招聘律师没有严格的选聘标准,一些律师事务所为了把办公室“坐满”,疏于对人员素质的把关。对辅助人员管理不规范,没有按广东省司法厅管理办法的要求聘用辅助人员并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对辅助人员监管不到位。

3、律师所财务帐目管理不规范,一些律师所的帐目记录不清楚,甚至无法提供完整的帐目记录。

4、档案管理不完善,归档不及时甚至不归档,档案制作不规范。

二、各所具体情况

(一)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律师整体执业情况较好。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上存在较多问题。

存在问题:

1、为非本所律师(聘用但长时间不办理转所手续)提供合同、函件、发票等执业手续。

2、为实习律师独立办案提供便利。

3、合同、函件登记、收费管理较乱,存在漏洞。

4、案卷至今未归档。

整改要求:

1、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

2、立即停止为未转入本所律师提供执业手续,限期要求聘用律师办理转所手续。

3、做好各种登记统计及发票管理,案卷立卷归档。

(二)广东恒港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各项规章制度较健全,能够对本所律师执业情况进行监管,整体执业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

1、登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记录不清楚。

2、业务管理系统不完善,收费情况反映不出来,容易出漏洞。

整改要求:

1、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抓好制度执行。

2、完善业务管理系统,堵塞各种漏洞。

(三)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业务管理到位,从收案到合同、函件、收费登记等流程清晰,设计合理。律师执业情况好。

存在问题:个别律师存在低于收费标准收费的情况。

整改要求:加强收费监督,避免恶性竞争。

(四)广东鹏星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健全,但执行不到位,管理上存在较多问题。

存在问题:(1)收案、合同函件管理不到位,登记内容不清,管理上存在漏洞。(2)一年来多名律师被投诉,反映出个别律师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上的不足。

整改要求:(1)合伙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抓好落实,堵塞管理上的漏洞。(2)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

(五)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管理制度完善,落实较好。业务登记管理采取电脑化,合同、函件统一打印。律师整体执业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

1、助理人员管理不够规范,要求不够严。

2、财务帐目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要求:

1、制定措施,严格对辅助人员的管理。

2、加强财务管理,防止管理漏洞。

(六)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尤其在合同、函件管理方面做得较好,对法律意见书的审查较到位。律师整体执业情况良好。

存在问题:

1、合伙人之间存在纠纷,影响所的正常管理、发展。

2、收费管理环节,监控不到位,业务登记资料反映不出收费情况。

整改要求:

1、尽快解决合伙人纠纷,理顺内部关系,加强管理。

2、完善和改进收费管理制度。

(七)广东尧智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近期刚刚成立,各项制度初步建立。业务登记管理制度开始运作情况良好。

存在问题:登记管理制度缺乏系统性,仍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要求:完善和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八)广东敏思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去年从特区内转我区,人员少,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律师整体执业情况较好,但管理不够规范。

存在问题:

1、有制度,但执行不够严格。

2、今年以来的业务登记不全,不够规范(其解释是:业务较少,所以登记不及时)。整改要求:

1、按所里的规章制度抓好落实,杜绝各类问题的发生。

2、督促行政人员做好业务统计工作。

(九)广东东深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较好,特别是案件审批制度坚持较好,人员稳定,整体执业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业务登记管理系统性、规范性需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

整改要求:加强和完善各项登记统计制度,提高规范性。

(十)广东吉光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较好。收案审查制度坚持较好,合同、函件管理较严格。律师整体执业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

1、收费环节登记不规范,存在监管上的漏洞。

2、财务帐目登记不规范。

整改要求:

1、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2、加强财务管理。

(十一)广东深展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今年刚成立的新所,律师业务基础好,工作起点高。各项制度基本健全,律师整体执业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业务登记管理工作系统性、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登记统计工作。(十二)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各项规章制度较完善,执行情况较好。律师整体执业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1)领取律师合同管理上有漏洞,律师可预领3份合同(已有改进方案)。(2)业务登记管理环节衔接不好,对收费环节监控不够。

整改要求:(1)尽快实行新的合同管理方案,加强合同管理。(2)改进业务管理流程,抓好收费环节管理。

(十三)广东胜业律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律师所成立时间短,人数少,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健全,整体执业情况较好。管理上仍需进一步规范。

存在问题:(1)收案、函件管理不够规范。(2)部分律师专用文书存根没有填写内容。

整改要求:落实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管理。

(十四)江西三江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综合评价:今年刚成立的新所,延用总所制度,制度基本健全,但运作未进入正轨。

存在问题:

1、目前只到位2人,辅助人员也没到位,运作不正常。

2、目前尚未申领发票,业务尚未开展。

整改要求:

1、督促人员尽快到位,保证正常运作。

2、尽快申领发票,保证依法执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10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区司法局。

(二)以本次执业纪律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的具体要求,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自律意识。

龙岗区司法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律师执业纪律检查通报

江、稳高、局领导班子成员

6.纪律通报整改情况报告 篇六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 2017 年 6 月 13日至 8 月 13 日,对我局进行了专项巡察。9 月 29 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局在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反馈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杨晓阳同志带头深刻反思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受领整改任务。李保兴副市长听取了我局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我们对照问题主动担责,认真查摆坚决整改,抓好党建,转变作风,带好队伍,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局整改办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分管副市长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办,跟踪追责,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期间,我局共召开局党组会 5 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 5 次,针对反馈的4 大类 24 个方面问题制订 77 项整改措施,新出台或修订完善 14 项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 24 个方面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或持续推进。对于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共给予党政纪处理 11 人,组织处理 17 人,约谈 11 人。对超标发放的工资和报销的差旅费,责令相关

人员如数退回,共有 16 人退回费用 80076 元。通过整改,全局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逐见成效,10 月、11 月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均优于去年同期,水环境质量也有一定改善。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市委巡察组反馈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委李亚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是对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 “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我们加强局系统党的建设,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杨晓阳同志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班子的问题就是“一把手”的问题、机关作风问题就是班子的问题、基层的问题就是机关的问题、一般党员干部的问题就是党员领导的问题、业务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折射出机关作风的问题。这

些问题都是影响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毒瘤”,必须痛下决心,刮骨疗毒,彻底根除。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要以上率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落实到全面推进“9+2”工作布局的实际行动中去,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阳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德显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柴强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环保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人事科牵头,抽调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规财科相关人员组成,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杨晓阳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了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环境攻坚等全局性问题,各位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制订印发了《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党建、人事、财务、扶贫、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等 6 个专项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局整改办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每周进行调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十九大精神在环保系统落地生根;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促进环保队伍战斗力的提升;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促进环保系统“廉洁、高效、务实”形象的树立;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与环保发展结合起来,促进目标全面实现。通过“六结合,六促进”,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查教结合,以案促改。一方面,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中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由局纪检组牵头,逐一进行调查。对问题反映出的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和完善,对问题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超标发放的补助及报销的差旅费,责令如数退回。另一方面,结合近年来环保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和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大力开展诚

信守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教育和案件剖析以案促改活动,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深入推进反馈整改工作。如从个别人员“吃空饷”问题,展开全局系统“吃空饷”问题排查;从个别党员入党材料不全问题,开展全局人员档案核查认定;从个别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制度;从个别环境攻坚工作出现反弹问题,组织对今年已经完成的环境攻坚工作展开“回头看”,确保真正整改到位。

(五)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积极发挥环保部门在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中的牵头责任,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洛阳市生态环境建设体系重大专项方案》,统筹协调,积极作为,着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觉、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主动服务,提高效率,积极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一批市定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和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统筹协调,主动担当,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10 月-11 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PM10、PM2.5 和优良天数三项主要指标均优于去年同期。

(六)完善机制,务求长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出台了《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党员干部“十个严禁”》、《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若干规定》、《机

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修订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政府采购招标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把环保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管党治党不严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整体合力不足。局党组站位全市统筹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对行业的引导和统领作用发挥有待增强,工作中讲客观困难较多,查找自身主观原因不够,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控等环保工作在全省处于落后局面负有一定的责任。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有的班子成员角色转换慢,业务不熟悉,个别班子成员对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回答不准;有的精神状态不佳,作风疲沓,存在看门守摊思想;有的好人主义思想较为严重。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主动反思剖析。党组成员人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从对总书记对生态文明的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对社会各界对环境状况的诉求认识不到位、对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认识不到位、对自己工作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等方面进行深刻自我剖析,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针对问题和差距,逐条制订整改措施,对帐销号,整改提升。

(2)强化理论学习。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四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对因公未能参加学习的,严格要求补课,并抽查学习笔记。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述、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环保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10 月-11 月,共安排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4 次,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学习2 次,参加上级组织的环保大讲堂 3 次。(3)进行提醒谈话。党组书记杨晓阳同志逐个与班子成员谈话,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同分析工作中廉政风险点,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克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培育,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和权力观,严格自律,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坚决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正风正气,培养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4)加强工作指导。从10 月份开始,局长杨晓阳同志一对一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业务汇报。内容包括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季度工作打算,2018 年工作谋划,促进班子成员尤其是新进班子成员快速转变角色,熟悉工作。

2.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环评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充分,廉政谈话等制度流于形式,部分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深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够,致使近年来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系统内不正之风未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对照“两个责任”要求深刻剖析,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从履职尽责上找疏失,从教育督导上找缺项,针对剖析出的问题,制订措施,深入整改。(2)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党组书记带头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签字背书、述责述廉和双报告等制度规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由纪检组长带队,组织对局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项督导,对各单位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宣讲和专题辅导。(3)在全局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活动,在年初对廉政风险点普遍排查的基础上,紧盯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业务科室和关键环节,集中查摆存在和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要求各主管局领导逐条进行审定和签字背书。(4)认真落实《中共洛阳市环保局党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在全局范围内普遍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局领导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对所属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加强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科室和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5)纪检组对廉政谈话

的方式、谈话内容、谈话登记和备案等作了进一步规范,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组织对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同时,加强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对违规违纪案件“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的要求,倒逼 “一岗双责”的落实。(6)积极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教育和以案促改活动,通过对原副局长张广道违纪违法等案例的剖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警钟常鸣。

3.干部管理不严,个别干部长期不上班涉嫌“吃空饷”,但考核照样合格,工资福利照常发放。

整改情况:已完成。(1)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人事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任务和整改时限。明确十一类“吃空饷”治理对象,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对局属各单位“吃空饷”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对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坚决做到不留任何死角。(2)对局属二级机构长期未上班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职工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3)鼓励担责留岗。对以往按政策退二线的同志,通过谈话和政策激励,鼓励其继续留岗工作,发挥应有作用。(4)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治清理“吃空饷”常态

化。(5)完善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各单位落实签到制度,机关加强检查。(6)对局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正科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全部内部消化完毕。

4.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执纪问责失之以软,部分案件办理不规范,个别案件将群众举报件交由被举报的领导阅办;对干部上交礼品礼金处置不当,用礼金为个别领导购置电脑、打印机和录音笔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1)局纪检组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执纪问责失之以软,部分案件办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纪检组长带头认领责任,制定整改措施。(2)在纪检干部中深入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持续强化“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教育活动,在思想上强化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意识。(3)严格落实《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积极协助和监督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工作台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巡察以来,共给予党政纪处理 11 人,组织处理 17 人,约谈 11 人,监督执纪的力度有了较大提升。(4)加强执纪能力建设。投入 3 万余元建设符合执纪审查安全防范要求的纪检谈话室。安排 4 名纪检干部和党务干部参加各层级的外训学习,利用 1 天半时间组织兼职纪检干部集中培训。抓好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学习运用,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5)对用礼金购置电脑、打印机和录音笔等办公用品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相关物品进行了核对登记,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干部上交礼品礼金的管理,认真核对登记,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交。

5.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地位和作用虚化,组织活动少而不实。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局党组至少每半年研究 1 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并听取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局属各单位党支部至少每季度研究 1 次基层党建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加强党建业务学习。按计划组织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洛阳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3)修订完善《局党组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明确党组成员要结合分工履行好分管领域党建职责,局党组班子成员每人分包指导 1-2 个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对支部建设进行定期调研指导,促进提高支部建设水平。党组成员每年蹲点联系指导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天,每年在联系点至少参加 2 次组织生活会,并将落实“一岗双责”抓党建情况在局

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个人发言材料中体现。(4)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作用发挥。党组书记负责主持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党课计划安排,每人每年至少为机关基层党员干部讲 2 次专题党课,并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个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5)强化支部组织建设。对局机关党委、局属 13 个党支部进行了集中改选,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党建工作力量薄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被派驻贫困村任第一书记至今,党建工作长期勉强应付,许多工作无法安排部署和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驻村扶贫已满两年的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接替,同时从局属二级机构抽调一名人员到机关党委工作,使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达到 3人,满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中对党务干部不低于总数 2%的编配要求。

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2014 年至 2016 年局机关 6 个党小组的会议记录全部涉嫌后期补写。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为党建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党建目标完成情况。(2)推进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把管理规范抓在日常。要求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 1 次党员活动,每次聚焦一

个主题,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全年活动不得少于 12次。(3)严格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 1 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 1次组织生活会。(4)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支部(党小组),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不少于 6 次。

(5)研究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形成配套的落实规范,以及更易操作的工作方法,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善补充。(6)严格考核激励。采取测评、检查、互查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查,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8.党员发展不严肃,抽查党员干部档案发现,4 名党员入党程序材料缺失较多,有的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情况和基层党委审批意见等内容均为空白;有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机关党委书记意见不是本人填写;有的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所有表格全部为一人填写,且无人签名、无时间日期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1)针对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个别党员入党材料缺失问题,展开梳理调查,查明了问题原因,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材料。(2)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悬挂在会议室或党员活动场所,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3)进一步明确责任,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员培养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个环节有人把关、每个节点有人

负责、每道程序符合规定,确保发展程序规范、填报及时准确、材料手续完备。(4)加强档案审查归档。组织档案专项审核人员再次重新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学习资料》和《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题》等相关资料,立查立改,对整理标准不高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5)对所有机关干部的干部履历书进行完善,个别人员已重新补充填写了 99 版干部履历书;对复查出的考核表信息不全的人员,逐一通知本人尽可能完善;针对机关 20 名公务员和二级机构 15 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发通知,要求限期完成学历认定。截至目前,已有 10 人完成认定,其余人员等待认定结果。(6)对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的 11 份档案,重新进行核查认定;另 3 名同志档案出生日期存在涂改情况,提交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根据鉴定结果,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做出认定。(7)完善各类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干部档案转递、查借阅等工作纪律,如实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等。

(二)担当作为不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9.推进落实“9+2”工作布局有差距。“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专项任务落实不到位,对大气污染原因剖析研究不透,精准识别、精准治理乏力。全市 PM10、PM2.5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前 8 个月 PM10、PM2.5 和优良空气天数在全省分别倒数第 4、倒数第 2 和倒数第 3;与全年目标比,截止 9 月 4 日,全市 PM10、PM2.5 与目标

分别相差 30 ug/m 3 和 12 ug/m 3,优良空气天数与目标相差 74 天,按目前情况推算,完成省市年初下达的环境攻坚目标任务较为困难。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完善机制,主动作为。结合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着眼长远,着眼治本,研究制订《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落实每日大气污染防治研判会商暨调度制度。每日就大气形势进行研判,会商处置措施,发布调度指令。(2)统筹协调,敢于担当。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责任,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运用目标管理,空气质量排名,生态补偿等多种手段,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3)强化督查,跟踪督办。局成立 6 个督查组,对环保部门负责的攻坚任务进行督导推进,重点对进展缓慢、推动困难的任务进行督查。严格环境执法,凡环境违法的必须立案处罚,凡省级督办的必须限时整改,凡国家督办的必须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四查”,分管领导、监管人员、督察人员和有关企业必须承担相应责任。(4)管治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治理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各项重点任务,督促重点污染源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另一手抓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突出做好 164 家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11 个行业 364 家工业企业实施轮流停产,267家企业实施应急减排,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实施“封土行动”。今年 10、11 两个月,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 117 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 21 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63 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 19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

数 40 天,较去年同期增加 10 天。

10.环保执法中应罚未罚、减轻处罚和重罚轻管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1)严肃追责。局纪检组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2)联合执法。全系统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以市委巡察为契机,转变执法观念,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持“有违必查,有案必罚,部门联动,严格执法”的执法原则。在主管市长的关心下,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按程序办理移送。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 409 家,发现 73 家企业、项目存在违法行为 84 起,实施行政拘留 31 人,治安处罚 3 人,拟处罚金额 730 万元;落实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媒体周通报制度,每周在洛阳日报上公布 10 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信息,已公布 14 批共 140 起。运用多种手段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环保执法权威。(3)强化监督。10 月 17 日,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暨执法规范性培训。抽查局属 12 个执法单位共计 31 份案卷,针对存在问题,当场进行了统一规范。(4)强化培训。10 月 20 日,邀请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有关专家就预防职务犯罪和行政执法规范性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全市环保系统共 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参训人员对规范执法、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新的体会。

11.蓝天工程专项涉及的 5 项重点任务中,燃煤污染防治

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2 项重点任务推进较慢。其中,燃煤污染防治任务要求 8 月底前完成 15 台 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任务,仅完成 3 台;438 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中有的县区工作滞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任务,市攻坚办要求 6 月底前完成 268 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巡察发现个别企业仍未落实。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1)局纪检组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局相关科室进行了约谈,对推进较慢的重点任务进行督办。(2)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这两项任务的落实,建立专门台账,定期开展督查。(3)向相关县(区)下达督办函,要求他们持续紧盯辖区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对治理任务进度缓慢的企业持续督导,督促其加快改造进度;对逾期未完成,依法实施关停。对未完成治理依法实施停产治理的企业,停产治理期间,加强现场检查监管,确保停产到位。截止目前,438 台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和268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15 台 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任务已完成 13 台,剩余 2 台为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的 2 台 75 吨锅炉,已签订治理合同,预计年内可完成主体改造。(4)加强后督查。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已完成整改和治理的任务进行督查,坚决防止反弹。

12.环境攻坚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对重点企业驻厂监管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如市委市政府环保督察组检查发现的个别企业驻厂监管员本人打不开办公室无法进

入检查问题,巡察发现该监管员不能提供检查记录、照片和影像资料等,说不出具体的监管要求,在位不履职,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1)配合市监察局就环境攻坚中重点企业驻厂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2)11 月 1 日-11 月 15 日,我局已组织对重点企业驻厂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驻厂监管员在职在位情况、驻厂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驻厂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落实错峰生产和应急管控减排措施情况。对 16 名监管职责不清、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驻厂监管员交由其所在辖区政府给予严肃处理。(3)修订完善了驻厂监管制度,改进了监管方式,调整了监管企业清单,印发了《洛阳市重点企业驻厂监管手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涉气企业驻厂监管工作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7〕177 号),制定了《洛阳市重点涉气企业驻厂巡查监管制度》和明确了《洛阳市 2017—2018年驻厂监管重点涉气企业清单》,建立了驻厂监管企业调度微信群,对县级环保部门和全市驻厂监管企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对驻厂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安排部署。使驻厂监管工作有序实施,保证 2 人驻厂、1 人在位,确保管控措施得到落实。

13.市治污攻坚首次联合暗访组发现的个别工业污染企业,在没有正式获得准许恢复生产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且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如个别企业未获批准已恢复生产,

现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显示PM2.5达轻度污染级别。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巡察期间,我局已责令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下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环境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的网格监管人员进行问责。(3)加强在线监测数据应用。我市 2017 年国省市控企业共计 91 家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149 套。其中废水排放企业 29 家,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29 套,废气企业 62 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120 套。我局每天发布《洛阳市在线监控企业超标日报》,根据超标情况,分类对超标企业进行处理。

14.市暗访组6月份发现的老城区310国道一处大型煤堆污染严重问题,7 月 25 日现场核实发现该问题依然如故,没有丝毫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巡察期间,我局已督促老城区政府就这一问题立即整改,老城区政府安排人员对覆盖破损和缝隙进行修复,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守,及时查看和覆盖,并打算将煤渣用于 310 国道施工中,逐步消化,截止目前,已清理 4 千方。下一步我局将安排人员不定期督查,督促老城区加强日常管控,直至煤渣全部消化完毕。同时,充分利用各级督察机制,加大对其它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督管理。

15.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查阅会议记录发现,局党组对全市 5 次脱贫攻坚推进会的前 4 次未见传达贯彻。个别班子成员对扶贫工作不是真重视,问卷调查发现有的不知道自己

帮扶对象是谁,实地调查中贫困户反映有的没有到过帮扶贫困户家中。部分纳入财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涉农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另外,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机动式巡察反馈我局存在思想认识不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浮在面上,履行脱贫攻坚行业责任缺失两个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全市 5次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进行专题传达学习,专题研究扶贫工作。局主要领导带头认领责任,对个别扶贫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班子成员提出批评,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将脱贫攻坚的重要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务实的态度、科学的思维、担当的勇气推进精准脱贫。(2)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扶贫攻坚工作,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听取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推进工作进展。11 月 13 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3)落实每月一次的入户走访制度,所有班子成员和包户人员均走访到户,实地了解分包贫困户脱贫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并向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合理建议。(4)主动与省环保厅对接,了解省统筹整合资金下达情况,建立台账,定期督查资金涉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按规定时限完成。

(三)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16.权力寻租易发多发。一些干部靠山吃山、违规牟利。

干部群众举报反映和巡察发现,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助办理环评手续为由,向有关公司索取好处费;有的干部涉嫌利用主管某项业务之便,违规为个别公司发许可证等,涉嫌利益输送;有的干部介绍亲属入股职权领域内的公司从事环保业务等,涉嫌为亲属牟利提供方便。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

(1)针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交办转办信访件和问题清单,严格按程序逐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于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对涉及环保业务问题,跟踪督办。

(2)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线索的调查,对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提醒。(3)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报请市政府同意,环评专家评审费由市财政安排列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定期廉政谈话、到企业活动廉政备案等工作制度。(4)严格落实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采取个别谈话、集中教育、剖析讨论、体会交流等方式,教育警示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5)组织开展“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诚信守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教育活动,规范政商交往活动,深入企业和服务对象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畅通渠道,靠前监督。(6)针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制定下发《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党员干部“十个严禁”》,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17.部分干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礼品礼金。干部群众反映,局系统一些干部和职工仍沿用十八大前一贯

做法,在节日期间收受节礼等,顶风违纪。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收受礼金红包的西工分局局长黄海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系统内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收受节礼等行为。(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形成有效震慑。整改期间,督促个别县环保局对两名工作日午间饮酒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局系统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 3 名同志通报批评。(3)在全局系统开展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治理收受礼金红包行为突出出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局纪检组长带队,组织对所有局属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4)加大对节日期间落实廉洁纪律情况的教育和监督检查,通过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暗访和抽查,重点查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5)修订完善了《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向组织报备等事项。

18.个别干部涉嫌以虚报印刷费和下县补助名义套取财政资金,以物品采购搞幕后交易和利益输送等。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1)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对相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要求市攻坚办加强对所属人员廉政从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坚决遏制经济活动中的套取

财政资金、幕后交易和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行为。(3)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报销流程。实行签字负责制,确保每一项差旅支出有据可查,不发生虚报现象。(4)强化内部节约管理,推行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印刷业务。(5)加强对市创模办的财务监督,督促其严格落实一事一结、财务公示等财务工作制度,定期对其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督查。

19.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2013年以来,局机关有 30 余万元的无明细不合规公务接待票据入账报销。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公务接待票据逐一进行核查。经查,存在着履行报销手续过程不够规范的问题。据此,在积极配合上级对相关问题调查的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凡有接待任务提前申报接待事项,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按一事一结的办法及时清理结算招待事项。在报销审核环节严格把关,缺少报销凭证或手续不全的单据一律不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要求,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再发生。(2)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问题逐一进行核查。经查,确实存在超标准报销问题,涉及 6 名人员,已通知相关人员退回超标准报销费用。截止目前,6 人已退回超标准报销费用 4416元。(3)关于 2013 年以来局机关为补助职工在食堂就餐,每次都按出差冲抵的问题。我局从 2017 年 1 月起就不再以出差补助名义解决机关职工食堂就餐,从局机关按标准核定的福利费等费用中列支局机关职工食堂就餐补助,今后,我 局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4)关于存在违规借公款为个人垫资的问题。指派一名局领导和规财科负责资金收缴工作,督促当事人尽快归还欠款。如年底仍不还款,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5)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业务科室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专项资金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督查,查看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督促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对于情况变化无法继续实施导致专项资金长期滞留的项目,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调整账目或建议财政将资金收回统筹处理,避免专项资金长期滞留不能有效发挥应有的效益。(6)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10 月 13 日组织了一次全局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遵守财务规章制度的自觉意识。

20.个别专项资金长期滞留未发挥资金效益,2014 年中央财政下拨的 900 余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至今仍然闲置在县区财政部门账户上。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14 年中央财政下拨的 900 余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所涉及项目为洛阳栾川县有色金属冶炼集中废渣安全处置渣场项目,栾川县政府已确定了项目承建单位。目前已完成了征地、地面附属物赔偿、可研、初步设计、地探、地下水勘探等前期工作。为加快推进资金使用,我局积极与企业对接,督促企业加快办理环评手续,目前环评文件已通过专家评审,批复后即可拨付资金开始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栾川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

施,推进项目进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督促指导栾川县及项目承建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三同时”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开工,争取早日完成建设任务。

21.滥发津补贴现象仍然存在,2013 年至 2015 年监测站违规为个别职工超标准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1)局长杨晓阳同志对市环境监测站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和严肃批评。局纪检组对市环境监测站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进行了调查,责成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市环境监测站主要领导与补发岗位工资的 10 名同志进行逐一谈话,补发岗位工资共计 75660 元已于 11 月 17 日前如数退还单位账户。(2)10 月 13 日,局规划财务科组织全局系统相关财务管理人员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三重一大”等政策规定的集中学习,领会精神核心,并严格执行和落实。(2)加强对局属单位财经活动的监督审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会基础工作,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发放、报销和入账。(3)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督促局属单位定期公示主要财务支出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22.部分设备采购招投标程序不规范,2015 年个别二级机构采购空气自动监测项目设备时,部分设备的到货日期早于中标日期和合同签订日期,涉嫌违规操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1)局纪检组对个别二级机构就采购招标问题进行了调查,约谈相关人员,并到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调查。经查,监测站两次采购均委托市政府采购中

心组织招标。其中采购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项目在完成招标程序后,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拟中标单位需将设备提交监测站进行系统兼容性测试,合格后市政府采购中心方能签发成交通知书,故部分设备到货日期早于中标日期和合同签订日期。(2)针对设备采购招标中的廉洁风险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10 月 13 日,局规划财务科组织全局系统相关财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洛阳市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切实掌握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意识。(3)为进一步化解廉洁风险,组织对局属各单位 2013 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档案资料不完善、经办人未签字、实际发送货物与中标文件不符等问题,逐一进行整改。(4)建立长效机制,局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局属各单位今后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交局纪检组严肃查处。局属各单位也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5)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料归档存档工作。项目验收完成后 7 日内,相关经办人必须将所有相关资料、文件、合同整理汇总,列出目录清单,交档案室存档。

23.服务民生意识不强。环境污染举报居高不下,部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如群众从 2013 年底开始反映的洛龙区某饭店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至今没有处理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洛龙环保分局向该饭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目前该饭店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下一步,加大对该饭店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该饭店在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擅自恢复营业的情况,立即进行查处。(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局机关组织对 2013 年以来环境信访、环保热线投诉、网络舆情等渠道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长期未得到解决或整改后发生反复的环境污染问题,逐一安排专人盯守,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24.个别信访工作处置不规范,2017 年 7 月 20 日群众向市 12369 环保热线举报宜阳县某企业偷排化学废水问题,市环境攻坚办将该件转至宜阳县环保局办理后,举报人信息被泄露给当事企业,随后被恐吓和威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1)局纪检组责成宜阳县环保局对该问题严肃查处。宜阳县对县环保局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2)从该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对全系统信访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信访工作能力,使信访工作处置更加规范;进一步强化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对诉求人的信息严格保密。(3)实行投诉、信访案件办案责任制。即投诉、信访案件办理从交办开始,到结案归档,谁经手,谁负责,负责内容包括交办、催办、结案材料整理,请领导审批以及归档。即确保案件办理责任明确,也防止出现投诉举报人信息泄露问题。(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信

访案件没按时办结、没有处理到位而谎报处理到位以及向被投诉人泄露投诉人信息的,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交局纪检监察室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认识再提高。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

察成果转化成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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