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2024-07-20

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精选10篇)

1.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篇一

------------有限公司

工会章程

本章程于二OO9年10月16日在-----------有限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经讨论通过。其内容如下。

本章程于二OO9年11月1日执行。

工会主席:

第一章 总则

本工会是由--------厂厂员工自主组建的属于员工自己的组织。

本工会独立于公司其它管理机构。公司的任何管理者和组织不得干涉工会的正常活动,必须通过正常渠道协商解决。协商程序是:

凡事关工会会员整体或大多数会员利益的决定,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工会提出,工会召开大会讨论,经协商解决;

凡涉及会员个人利益或工会权益方面的要求,必须通过工会向公司提出,经协商解决;会员大会或工会对公司有任何要求,必须通过工会向公司提出,经协商解决。

本工会的宗旨:根据-----------厂的实际状况,最大限度地为会员争取机会平等,最大限度地争取会员报酬、待遇合理,最大限度地争取正当利益。

本工会的职能:维护和保障会员的佥权益和民主权利,改善会员的劳动条件;代表和组织会员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建立一线员工与公司领导的直接沟通渠道;增进会员自律,维护职业道德;组织各种有益活动,提高生活品质。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凡-----------厂生产一线员工均可志愿加入工会。

第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作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

监督。

(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四)享有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事业等待遇;享有工会给予的各种

奖励。

(五)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问题的讨论。

(六)罢工的权利。在公司承诺工会解决的问题未按时解决且无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工会

主席可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罢工。

第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讲真话,如实反映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二)学习工会基本知识,学会保护和争取个人在企业中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自律,维护职业道德。

(四)维护会员内部的团结协作,搞好互助救济。

(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

第四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或情节重大者应

提经会员工会议决除名;并提议公司将该会员辞退。

第三章 组织

第五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第六条工会的九牛一毛权力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主席代行其职权。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季度举行一次,由工会主席召集。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参加,大会通

过的决议方可视为有效。

第八条员工大会的职权是:

(一)寓言和批准工会主席工作报告。

(二)寓言和批准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三)通过和个性工会章程,但必须经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行。

(四)选举下一期的工会主席。

(五)对公司提出的会员工资整体水平的升降提案具有决定权。其程序如下:

1、公司在销售进入淡季或遇到困难时向工会提出整体工资下调一定比例的提案;在销

售进入旺季向工会提出整体工资向上提一定比例的提案。

2、工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经全体会员讨论并形成决议。

3、工会主席代表工会向公司反馈大会决议,若大会决议通过提案则实行。

4、若大会决议不通过提案,则重复上述1,2,程序直到提案通过。

(六)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 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直接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先采用差额

选举的办法进入预选,产生侯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第十条 工会主席从会员中选出,属兼职工作。

第十一条 工会主席在工会的工作与其在公司的工资无关,即凡是担任过工会主席的会员,在其

任后一年内无出卖公司利益和工会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单独降该会员

工资,不得辞退。

第十二条 工会主席任期一年,连选得以连任。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职权是:

(一)代表和组织会员参加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

(二)向公司如实反映会员大会决议、会员意见和建议以及其它重要事项。

(三)召集和处理工会的重要会务。订定本会办事细则。

(四)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会员大会决议的执行。

(五)参与直辖市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六)为工会和会员争取正常权益。

(七)鼓励和支持会员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协助和督促公司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改善会员生活。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十)对外代表本会。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四条 工会经费来源:公司每月拨600元给工会作为经费。

第十五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工会主席提案,会员大会修

订并通过。

第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用途

(一)生活困难会员补助。

(二)工会活动费用。

(三)其它经工会寓言通知的活动经费。

第二七条 工会主席每月向会员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审查监督。

第十八条 工会经费,财产爱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俱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项,信。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2.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篇二

关键词:国有企业,工会,创新,维权,工作机制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重要论述, 对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桥梁和纽带的工会组织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新任务, 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强化职工主人翁地位、发挥职工主力军作用, 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肩负的历史责任。

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 国有企业的工会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 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即分析了国有企业工会工作中的重点及热点问题, 并提出工会工作创新的策略。

一、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重点及热点

1. 重点问题

(1) 工作对象的多样化

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 企业内部的员工也随之的分化, 职工队伍自身有着越来越大的差异变化, 近几年这一特征越来越突显, 在我国, 国有企业内部中可划分为管理层、白领、基层职工、打工人群等四类, 在这四类员工当中, 彼此之间的差异很大, 他们所得到的利益也不是各不相同的, 因此, 多元化的利益迫使工会工作的难度系数加大, 在新的形势下, 这个问题必须受到重视。

(2) 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拉大

伴随着国有企业中分配制度的不断改革更新, 其中部分的分配方式和收入层次等都有着很大的变化, 目前, 国有企业的收录正在向科技及其管理方面所靠拢, 国有企业中的四种人员在这种分配制度下正在不断的拉大距离, 随着差距的不断拉大, 企业内部的工会组织形势也变的越来越复杂, 新形势下的企业工会中, 只有企业困难员工可以得到工会的救助。

(3) 工会稳定性差

企业的发展形势在不断的变化着, 这其中伴随着企业员工权利意识的觉醒和高涨, 导致国有企业内部工会组织的较差的稳定性,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人员无法得到保证;而是工会干部自身素质需要提高。

(4) 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在新的时代发展形势下, 一些国有企业内部的工会工作依然是沿用传统的工会工作方式, 其在思想观念和工作形式方面都是落后的, 已经不能再适应当前国有企业发展的新形势了。其中最典型的问题就是思想观念的滞后性, 企业上下都对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工会工作与实际情况的脱离。

2. 热点

对于国家政治大事而言, 很大一部分职工对其的关心度都很高, 据调查, 关于党的十七大出台一些利于民生的措施, 有62%的职工都知道, 其中19%的职工人全总出台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这些知道的职工当中, 有38.93%的员工是通过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得知的。

从现实角度出发, 大部分职工对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很关注, 尤其是对收入高度重视, 当选择职业时最受关注的因素就是职工收入的高低, 在社会热点关注的问题中, 收入分配问题成为职工的第二选择项目, 与其相反, 与自己利益没有太大联系的问题, 其关注点明显下降。

二、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创新的要点

1. 坚持“以人为本”, 努力提高维权能力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企业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 所以, 这就无形当中要求企业的工会干部在处理问题中, 必须将企业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将工会工作的维权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针对目前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 形成了各不相同的利益群体, 与此同时, 企业的工会维权工作不仅针对一线职工, 还有外聘人员及临时工, 对于他们的真实需求, 我们需要及时进行了解, 并对其进行帮助解决。

2. 建立和完善企业工会工作机制

当前国有企业中的工会组织情况并不乐观, 组织内专业人员偏少, 导致工作任务极其困难和艰巨,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 国企的工会组织也应加入到改革发展的行列中, 首要的就是建立一个完善科学的工会工作制度, 将工会工作落到实处。不仅要将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起来, 将工会与企业职工的权利落实到位, 还要建立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3. 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工作水平

工作方法的不科学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此, 改变工会的工作方式, 使其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变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工作方式的创新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类型和员工的特点来进行, 在工作内容、方式和重点上加大创新改革力度, 工作工程中, 必须将起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进行体现, 将其企业工会工作进行高度重视。

4. 不断加强企业工会队伍建设

新形势对企业工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工会干部应该勇于接受困难和挑战, 不断完善自身知识储备和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更好的履行职责和坚守岗位, 不仅要将观念进行转变, 还要不断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

国有企业应该为工会干部的培训和学习创造一定的机会和平台, 尤其要加强他们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 在实际的工作中, 可以利用这些知识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 将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进行更好的发挥。

5. 工会工作要“依法”

工会的工作无论怎样做, 都需要依照一定的法律准则, 尤其是对于弱势职工的维权工作, 更需要运用法律的武器, 依法进行维权, 一般可参照的法律包括《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企业工会的工作人员应做到对这些法律的熟悉并灵活运用, 以期在法律的框架内将企业职工的维权工作做的更好。

三、结语

综上,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仍在不断深化当中, 在新的发展改革形势下, 工会工作必然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情况, 这就需要持续加强工会工作的建设, 更好的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 健全工会相关组织, 并提升工会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而能够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参考文献

[1]陈智超.关于如何搞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研究[J].价值工程, 2011, (6) :204.

[2]刘化军.当前国有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 (4) :8-9.

3.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篇三

关键词:企业工会;引入;社会工作;意义;应用

中图分类号:D4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203-01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企业工会的主要工作就是要确保企业员工的利益和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并且企业工会还应对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进而使社会和经济能够进行健康、良好的发展建设。所以,企业应针对企业工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下,对企业工会的任务和工作进行明确和提高,进而为企业员工创造一个工作气氛非常好的环境,进而不断提高企业建设和经济进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一、企业工会引入社会工作的意义

(一)促进企业与职工之间关系更加融洽。

在企业员工进行实际工作的时候,不能完全防止企业员工受到伤害,劳动保护措施也不完善,薪资待遇不高,工作量过大等等,但是因为将企业工会引入社会工作中,促使社会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形式都产生不同程度的改变,不但能够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的自身利益不受侵害,还能够提高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这样一来,就能够使企业能够健康、长久的发展进步[1]。

(二)增强工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企业工会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和谐共处的重要基础保障,其不仅能够确保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长久合作关系,还能够使员工与企业和谐共处,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安全之外,也保障了员工的自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进而提升了企业工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

企业工会具有非常强烈的行政能力,将其与社会工作相结合,就能够使行政与公益集合在一起,不但能够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还能够保护员工的利益,这样就能够将其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提高社会的建设和发展[2]。

(四)促进工会工作方法的完善。

在企业工会进行工作的过程中,比较常用的方式有小组讨论以及座谈会等等,但是当前社会正在朝着多元化发展,企业员工的组成也比较复杂,员工的需求也不同,所以,企业就应该对工会的工作方式进行改进和创新,进而保证企业工会的工作符合时代的要求和企业发展需求,进而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企业工会引入社会工作的主要应用

(一)加强员工民主管理,使员工在工会组织中找到主人翁的感觉。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民主的形式是其前进的必然要求,企业应将内部员工视为企业的主体,并使员工能够参与到政治决策当中,并提高员工在企业内部的监督权、知情权等等。企业工会还应该对各项制度和体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并对民主制度进行重点实施,充分在企业内部中发挥民主的权利,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让员工在企业中能够感受到主人翁的意识。

(二)从感情和机制入手,使员工在工会组织中找到信任感。

企业想要和谐发展,就一定要让员工对企业党组织以及企业工会产生非常好的信任感。在企业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应对员工们的呼声进行反映,在企业能力范围内的应加以实现,提高员工的利益。企业领导应对基层员工进行定期的关怀,并询问员工是否有困难,如果有对其进行帮助,并积极吸取员工的建议,从而使员工对企业产生良好的信任感[3]。

(三)使职工在工会组织中找到依靠感。

企业工会应针对家庭或者其它方面比较困难的员工进行重点帮扶,并尽量在员工开口之前进行帮助,这样就能够让员工在企业中找到家的感觉,并对企业养成良好的依靠感。

(四) 使员工在工会组织中找到归属感。

只有员工对企业产生良好的信任感和依靠感才能够真正将企业作为自己的家园一样热爱,企业工会应不断组织各种文娱活动,让员工们在活动中发挥自己的才能,进而不断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并为企业的发展进行努力。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工会引入社会工作之中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其能够使企业工会自身进行不断改进和发展,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使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保证企业员工的利益和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企业员工各种福利待遇,还能够为企业员工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进而不断提高企业的发展以及在社会中的地位。企业工会在与社会工作进行结合的过程,应遵循我国社会主义文化背景,秉承中国优良的文化传统,在此前提下,企业工会应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工作中的作用,为我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提供重要基础保证。

参考文献:

[1]王晓慧.论企业工会引入社会工作的意义及应用[J].甘肃理论学刊,2011,(04)04:100-104.

[2]朱勋克.工会社会工作的核心要务及发展策略[J].理论与改革,2013,(09)01:110-113.

4.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章程 篇四

(草案)

(2011年月日甘肃高校工会

工作论坛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由甘肃省高等院校工会自愿组织成立,在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联系甘肃高校工会工作实际,开展高校工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为高校工会工作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高校工会工作理论,总结交流高校工会工作经验,沟通高校工会间的联系,推动高校工会工作发展。

第四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依据全总、省总、全委和省教科文卫工会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高校工会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活动,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年会; 根据需要,不定期地举办专题研讨会、理论报告会、成果发布会、座谈会等;亦可根据需要,组织高校工会干部进行学习考察和联谊活动。

第五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开拓进取的原则。根据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

要求,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着力研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高校工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校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第六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坚持面向高校、为高校工会工作服务和“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创造平等、宽松、团结、和谐的理论研究氛围,鼓励高校工会干部和理论工作者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力求在高校工会工作的基础理论、现实热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上有所发展和突破,指导高校工会工作。

第七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视需要不定期编辑会刊、研究文集和资料。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实行团体会员制。凡甘肃省高校工会(含民办高校工会),承认论坛章程,承担会员义务,经论坛理事会通过,即取得团体会员资格。

第九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会员单位享有如下权利:

1、有参加论坛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2、有向论坛推荐理事的权利;

3、有在论坛编辑的刊物和文集发表论文、发布研究成果以及优先取得论坛印发的文件、资料的权利;

4、有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5、有自愿退出论坛的权利。

第十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团体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论坛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2、组织本校工会干部依据理事会工作计划开展群众性研究活动,及时向理事会反映情况,提供重要信息,报送研究成果;

3、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理事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4、轮流承办论坛年会和其他活动。

5、承担论坛年会和其他活动所需承担的费用,为论坛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一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会员单位凡连续两年不参加论坛活动,或不承担会员单位义务,即被视为自动退出论坛。

团体会员单位自动退出论坛后,由理事会通告全体会员单位。

第四章机构

第十二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的组织领导机构是理事 会。理事会理事由各会员单位推选产生,原则上由各会员单位主持日常工作的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担任,实行自然替补制。

第十三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理事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4人。名誉会长由甘肃省总工会分管教科文卫工会的副主席担任,会长由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担任,副会长由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副主席和部分高校工会主席担任,并由理事会推选确认。另设执行会长1人。执行会长由承办当年年会的会员单位的工会主席担任。

第十四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秘书长原则上由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一名副主席兼任,副秘书长原则上由承办年会的会员单位的工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并由理事会推选确认。

第十五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实行自然替补制,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

1、制定和修改论坛章程;

2、协商推选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3、讨论决定论坛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计划;

4、讨论团体会员单位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5、讨论接纳申请参加论坛的团体会员单位;通告自动退出

论坛的团体会员单位。

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八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的活动经费由各参加活动的团体会员单位共同承担。省教科文卫工会根据需要给予适当补贴。

各会员单位应承担的活动费用由承办会议和活动的会员单位作出计划,理事会讨论审定,实行一次性结算,并在活动结束时,向参加单位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的日常活动经费由省教科文卫工会承担。

第六章附则

5.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篇五

多年来,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坚持解放思想,始终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努力找准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国家政权重要的社会支柱作用。新的形势下,国有企业工会和工会工作者,清醒地认识和研究当前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探索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企业工作新思路,这样才能在促进企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矿区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国有企业工会面临形势的新变化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的大幅度调整,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经济结构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新特点。反映在工会工作上,则表现为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和履职能力均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1、职工队伍结构发生了新变化,复杂性取代了单一性。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的成份相对单一,经济收入差距很小,工会工作对象能够较为简单地涵盖整个职工队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队伍在悄无声息中分化,在我们煤炭企业而言,不同身份的职工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增加了工会工作的复杂性。

2、职工诉求重心发生了新变化,求维权取代了谋福利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发生的深刻变化,职工诉求的焦点和热点不再是谋取工会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并且呈现出由职工个人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向因企业改革中利益调整引发的群体劳动争议转变的新特点,职工诉求的焦点和热点不再是谋取工会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而是要求工会组织行使好‚集体维权‛职能,更多的维护好自己的经济利益。

3、工会组织地位作用发生了新变化,社团法人职能日渐凸显 在法理上,企业工会作为一级群众组织,是相对独立的一种社团法人,这是《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的。企业工会的社团法人作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是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社团法人的作用日显突出和重要。

4、工会工作环境发生了新变化,法律依据更加完备。

随着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工人阶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主力军作用更加突出,工会工作的社会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工会组织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了新贡献,其地位和作用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作为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工会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取得显著进展,在推动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其地位和作用得到职工群众的普遍认同。特别是以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困难职工帮扶体系逐步健全,在促进矿区和谐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地位和作用得到企业各级组织的普遍认同。这些,都是我们基层工会工作者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的强大精神源泉。

二、国有企业工会履行职责的新问题

面对我国经济社会目前所面临的发展机遇期、改革关键期和稳定凸显期这样新的形势,国企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日渐凸现,工会工作也面临一些无法回避的新问题。

一是社会和企业财富基数持续,工会履职难度更加突出。反映在企业内部,2008年,我们澄合矿务局工业生产总值达到11.6亿元,较2001年3.8亿元增长幅度为205%;在岗职工人均收入35553元,较2001年人均6281元增长4.66倍。基数决定指数。一方面,企业给予或工会争取的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职工的心理期盼指数差距在扩大,给多给少无准星;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拥有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国家不再像过去那样制定具体的职工工资标准和调整指标,使得普通职工对自己工资的合理额度始终处于一种‚质疑心理‛状态,拿多拿少无尺度。既增加了工会的履职成本,又使得工会履行集体工资协商职能的作用和难度更加突出。

二是社会矛盾和企业内部矛盾日趋多元化,工会履职难度更加复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进人深水区,使得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出现复杂、多变的趋势。职工的维权要求不但反映在工资、待遇、住房、医疗、子女就业等传统方面,而且有向反腐倡廉、社会公平等新领域的延伸;既有单一的个体问题,又有多项的群体问题,使得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能时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难度加大。

三是职工物质文化生活要求不断提高,工会履职难度更加现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归根到底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欲望又在不断加深,加之社会贫富差距在持续扩大,当前职工要求最迫切的希望是工会组织能够有效维护他们最现实、最切身的经济利益,即在企业工资分配中拥有更大的话言权。事实上,企业工会处在一种两难的地位,特别是经济利益问题更为敏感。强调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多了,企业行政不高兴;强调企业利益,为企业说话多了,职工群众不满意,使得工会履职难度更加现实。

四是信息化带来的法律政策日益透明,工会履职难度更加迫切。有人说:信息化最大的特点就是世界变得‚更小‛了,过去靠文件传递政策的时代已经过去,党和政府的政策往往在第一时间就会被群众掌握。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工会工作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否则,解释政策不准确,面对诉求说不过,这是新形势下工会履职难度加大的重要问题而且显得十分迫切。

三、创新国企工会组织工作方法的思考

工会作为工人的群众组织,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和中国工会十五大提出新的任务,关键是要把握好党和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的科学定位,围绕实现经济发展目标这一中心,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体水平,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措施上不断有新改进,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1、思想观念要创新,围绕中心要突出。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义,围绕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全方位开展工作。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和‚我为企业发展献一策‛等活动,引导职工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创造一流业绩,把实现全力打造全国一流安全高效煤业宏伟目标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在推动企业加快发展中赢得工会组织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2、工作方法要创新,依法维权要科学。要始终坚持以职工为本这一核心,在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一是利用好企业工会的一级法人组织机构和职工群众组织的‚双重身份‛,大力宣传企业靠职工大发展,职工靠企业奔小康的理念,着力培养共同奋斗的核心价值体系。二是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实现职工体面劳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积极主动参与企业改革,积极维护矿区稳定,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共建共享的经济基础。三是认真讨论审议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执行落实,及时调解矛盾纠纷,追求职工和企业的‚双赢‛结果;四是针对不同群体职工的不同诉求,有侧重点地做好日常调研摸底和问题排查工作,做到胸中有数,策略对头,应对有方。

3、思维方式要创新,统筹协调要务实。要灵活运用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以协调利益关系为着力点,自觉理顺企业行政、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三个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政治上和党的工作中心保持一致,得到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二是工作上和企业发展重心协调一致,赢得企业行政的理解和帮助;三是情感上和职工群众的现实需求客观一致,争取最大多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这样,就会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游刃有余,做到工作有作为,在职工心中有地位。

4、运作机制要创新,制度建设要强化。要紧紧抓住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这一依法维权的根本,有效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要不断完善工会工作例会、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运作机制,广开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当好职工群众的‚发言人‛。二是要充分发挥作为企业的一级法定组织机构和职工群众组织的法人团体的作用,在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敢于表达意见,善于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当好职工群众的‚经纪人‛,三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代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利益制衡机制,把职工意愿定格为具有法律意义的共同意志,当好职工群众的‚辩护人‛。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回应机制,以平等的身份耐心做好政策的阐释工作,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在企业和职工之间架设一条随时畅通的的连心桥。

5、自身建设要创新,业务素质要提高。始终把建立机构完善、高效运做的组织体系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增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一是要立足现实,健全内部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工会干部思想建设。通过营造全员学习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观念牢固、工作作风严谨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把工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二是要着眼服务,健全内部业绩考评机制,加强工会干部作风建设。通过严格内部考核激励,按照‚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的标准,把工会干部努力建塑成为专家型、事业型人才队伍;三是与时俱

煤矿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方法创新

来源:澄合矿区工会宣传部 作者:朱洲锋 韦海涛

多年来,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坚持解放思想,始终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努力找准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国家政权重要的社会支柱作用。新的形势下,国有企业工会和工会工作者,要按照工会十五大提出的‚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渠道‛的新要求,清醒地认识和研究当前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探索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企业工作新思路,这样才能在促进企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矿区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国有企业工会面临形势的新变化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的大幅度调整,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经济结构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新特点。反映在工会工作上,则表现为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和履职能力均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1、职工队伍结构发生了新变化,复杂性取代了单一性。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的成份相对单一,经济收入差距很小,工会工作对象能够较为简单地涵盖整个职工队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队伍在悄无声息中分化,在我们煤炭企业而言,就有合同工、农协工和临时工等不同性质的职工身份,尽管企业采取多种措施,但是由于某些政策性因素,不同身份的职工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增加了工会工作的复杂性。

2、职工诉求重心发生了新变化,求维权取代了谋福利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发生的深刻变化,职工诉求的焦点和热点不再是谋取工会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并且呈现出由职工个人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向因企业改革中利益调整引发的群体劳动争议转变的新特点,职工诉求的焦点和热点不再是谋取工会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而是要求工会组织行使好‚集体维权‛职能,更多的维护好自己的经济利益。

3、工会组织地位作用发生了新变化,社团法人职能日渐凸显 在法理上,企业工会作为一级群众组织,是相对独立的一种社团法人,这是《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的。企业工会的社团法人作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是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社团法人的作用日显突出和重要。

4、工会工作环境发生了新变化,法律依据更加完备。

随着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工人阶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主力军作用更加突出,工会工作的社会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工会组织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了新贡献,其地位和作用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作为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工会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取得显著进展,在推动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其地位和作用得到职工群众的普遍认同。特别是以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困难职工帮扶体系逐步健全,在促进矿区和谐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地位和作用得到企业各级组织的普遍认同。这些,都是我们基层工会工作者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的强大精神源泉。

二、国有企业工会履行职责的新问题

面对我国经济社会目前所面临的发展机遇期、改革关键期和稳定凸显期这样新的形势,国企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日渐凸现,工会工作也面临一些无法回避的新问题。一是社会和企业财富基数持续,工会履职难度更加突出。反映在企业内部,2008年,我们澄合矿务局工业生产总值达到11.6亿元,较2001年3.8亿元增长幅度为205%;在岗职工人均收入35553元,较2001年人均6281元增长4.66倍。基数决定指数。一方面,企业给予或工会争取的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职工的心理期盼指数差距在扩大,给多给少无准星;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拥有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国家不再像过去那样制定具体的职工工资标准和调整指标,使得普通职工对自己工资的合理额度始终处于一种‚质疑心理‛状态,拿多拿少无尺度。既增加了工会的履职成本,又使得工会履行集体工资协商职能的作用和难度更加突出。

二是社会矛盾和企业内部矛盾日趋多元化,工会履职难度更加复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进人深水区,使得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出现复杂、多变的趋势。职工的维权要求不但反映在工资、待遇、住房、医疗、子女就业等传统方面,而且有向反腐倡廉、社会公平等新领域的延伸;既有单一的个体问题,又有多项的群体问题,使得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能时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难度加大。

三是职工物质文化生活要求不断提高,工会履职难度更加现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归根到底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欲望又在不断加深,加之社会贫富差距在持续扩大,当前职工要求最迫切的希望是工会组织能够有效维护他们最现实、最切身的经济利益,即在企业工资分配中拥有更大的话言权。事实上,企业工会处在一种两难的地位,特别是经济利益问题更为敏感。强调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多了,企业行政不高兴;强调企业利益,为企业说话多了,职工群众不满意,使得工会履职难度更加现实。

四是信息化带来的法律政策日益透明,工会履职难度更加迫切。有人说:信息化最大的特点就是世界变得‚更小‛了,过去靠文件传递政策的时代已经过去,党和政府的政策往往在第一时间就会被群众掌握。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工会工作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否则,解释政策不准确,面对诉求说不过,这是新形势下工会履职难度加大的重要问题而且显得十分迫切。

三、创新国企工会组织工作方法的思考

工会作为工人的群众组织,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和中国工会十五大提出新的任务,关键是要把握好党和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的科学定位,围绕实现经济发展目标这一中心,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体水平,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措施上不断有新改进,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1、思想观念要创新,围绕中心要突出。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义,围绕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全方位开展工作。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和‚我为企业发展献一策‛等活动,引导职工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创造一流业绩,把实现全力打造全国一流安全高效煤业宏伟目标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在推动企业加快发展中赢得工会组织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2、工作方法要创新,依法维权要科学。要始终坚持以职工为本这一核心,在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一是利用好企业工会的一级法人组织机构和职工群众组织的‚双重身份‛,大力宣传企业靠职工大发展,职工靠企业奔小康的理念,着力培养共同奋斗的核心价值体系。二是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实现职工体面劳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积极主动参与企业改革,积极维护矿区稳定,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共建共享的经济基础。三是认真讨论审议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执行落实,及时调解矛盾纠纷,追求职工和企业的‚双赢‛结果;四是针对不同群体职工的不同诉求,有侧重点地做好日常调研摸底和问题排查工作,做到胸中有数,策略对头,应对有方。

3、思维方式要创新,统筹协调要务实。要灵活运用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以协调利益关系为着力点,自觉理顺企业行政、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三个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政治上和党的工作中心保持一致,得到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二是工作上和企业发展重心协调一致,赢得企业行政的理解和帮助;三是情感上和职工群众的现实需求客观一致,争取最大多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这样,就会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游刃有余,做到工作有作为,在职工心中有地位。

4、运作机制要创新,制度建设要强化。要紧紧抓住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这一依法维权的根本,有效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要不断完善工会工作例会、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运作机制,广开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当好职工群众的‚发言人‛。二是要充分发挥作为企业的一级法定组织机构和职工群众组织的法人团体的作用,在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敢于表达意见,善于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当好职工群众的‚经纪人‛,三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代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利益制衡机制,把职工意愿定格为具有法律意义的共同意志,当好职工群众的‚辩护人‛。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回应机制,以平等的身份耐心做好政策的阐释工作,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在企业和职工之间架设一条随时畅通的的连心桥。

5、自身建设要创新,业务素质要提高。始终把建立机构完善、高效运做的组织体系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增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一是要立足现实,健全内部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工会干部思想建设。通过营造全员学习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观念牢固、工作作风严谨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把工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二是要着眼服务,健全内部业绩考评机制,加强工会干部作风建设。通过严格内部考核激励,按照‚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的标准,把工会干部努力建塑成为专家型、事业型人才队伍;三是与时俱进,健全工会干部推荐、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积极与企业党政协商沟通,选拔任用不同层次的积极分子担任工会各级干部,形成自下而上多级别、多层次的企业工会组织,把触角延伸到班组,全方位地推进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参与企业建设的能力。

总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事业,加快企业发展是全体员工的共同使命,工会组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构和十分重要的桥梁和渠道。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要牢记自己的历史使命,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稳妥协调各方利益,有效维护职工利益,就一定能够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好自己的独特作用,赢得应有的尊重和地位。

进,健全工会干部推荐、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积极与企业党政协商沟通,选拔任用不同层次的积极分子担任工会各级干部,形成自下而上多级别、多层次的企业工会组织,把触角延伸到班组,全方位地推进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参与企业建设的能力。

6.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篇六

蒋志华

http://2012/7/18 07:48来源: 广西工人报

一、当前企业工会宣传工作的难点

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这给企业工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总结归纳存在以下的几大难点:

(一)职工队伍群体对象不统一,工会宣传工作的对象变得复杂。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职工队伍在悄无声息中分化,出现了不同利益的职工群体。这些不同的职工群体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自身需求不同,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和希望也不尽相同,企业工会应针对职工队伍结构上发生的这些新变化,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

(二)企业实施重组改制,精减内部机构,定员定编,使工会组织受到冲击。在企业机构改革中,一些企业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仍存有“有之不多,无之不少”的偏见,没有认识到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许多企业工会成为第一个被合并、精减的组织,工会干部几乎全部转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一批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流失。在一些企业,工会成为党群工作部里的一块应付差事的“牌子”,工会工作被削弱了。

(三)传统的工会工作模式、工作方法与企业快速发展和持续重组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重组、改制的力度很大,步子很快,与之相比企业工会无论在理论政策研究上还是在思维方式上都显得滞后,许多认识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在工作方式上,仍偏重搞活动,活动方式也是墨守成规,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与基层实际和职工需求贴得不紧,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显得被动。

二、做好企业工会宣传工作的对策

(一)要坚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企业工会要培养一支熟练掌握劳动关系、政策法律、企业管理、电脑网络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员队伍,挑选一批政治上过硬、理论知识丰富、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宣

传思想工作部门;培养一支责任意识强,扎实苦干,心系群众,真诚办事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队伍。保证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渗透到企业的每一个工作岗位。

(二)创新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1.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放到突出位置。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职工,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要充分发挥职工思想信息网络和职工诉求表达机制的作用,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动态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把握职工思想脉搏,准确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及时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2.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要多用答疑解惑、形势政策教育等方法进行引导。企业工会宣教工作,要把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好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3.不断探索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在总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不断探索行之有效、切合实际的新方法、新途径。对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要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给予及时准确地答复。

(三)促进职工文化的发展,维护职工基本文化权益。

发展职工文化事业,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主要途径。企业工会宣教工作,要把建立企业职工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来抓,在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渠道、加强企业文化设施建设和完善职工文化服务网络上下功夫。

1.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要制定相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文化阵地、职工文体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利用职工文化阵地开展各类活动,使其建之于企业,用之于工会,服务于职工。

2.加强职工各类文体协会、团队的建设。职工摄影、书画等协会和艺术团、球队等是职工学习和健康娱乐的重要载体,也是企业职工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工会宣教工作要加强对这些载体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它们教育职工、服务职工的职能作用。

(四)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

1.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大力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企业工会要在职工中大力倡导诚信、敬业的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职工素质建设的全过程。

2.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企业工会要大力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法律素质、职业技能素质、现代文明素质。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比赛等活动,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学习型车间和班组为重点,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扩大活动的覆盖面。

3.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利用职工学校、职工之家等阵地深入开展职工职业培训。通过对职工教育培训,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提高职工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能力。

(五)大力宣传工人先进典型和工会工作的成就。

1.企业工会宣教工作,要注重宣传本单位职工中的先进典型事例,加大宣传工人阶级、劳动模范的力度,引发广大职工的自豪感。

2.大力宣传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工会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好做法,宣传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强化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中的新经验。让职工了解工会、信赖工会、支持工会、依靠工会。

7.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篇七

通过对多数石油企业工会组织机构的调查来看, 其薄弱环节就是人员编制问题和工作配置问题。工会工作人员不能专职, 行政性兼职较多, 导致工会工作出现人员岗位落位, 人力不足、岗位分配严重不科学和不合理, 使企业工会人员忙于其他事务, “丢本趋末”没有专心的精力研究和处理工会工作, 形成工会组织形同虚设, 维护职工权益的功能丧失, 有制度, 没落实, 有人员, 无责任的尴尬境地。既不能根据员工意愿对企业民主管理的监督, 又不能为广大员工搞好服务。

2 改进的方法措施

2.1 全面加强石油企业工会建设

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石油企业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的转型的特殊时期, 也是工会组织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和员工服务的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 新要求, 工会组织要围绕如何与时俱进、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如何转变观念、发挥优势和职能作用, 如何拓宽民主管理企业的渠道, 提高职工服务水平等问题, 全面加强建设;目前, 企业的民主管理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从传统的“人治”进步到“群治”即集体决策;而集体决策也开始实施咨询和听证程序, 进一步发展为企业民主管理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时代, 企业管理从不透明向透明转变, 从封闭管理向开放型管理转变。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使企业员工当家做主的表现, 企业工会通过健全自身的发展, 强化服务功能, 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自主性、自立性和创造性, 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员工在企业管理的主体性, 对提高工会的信任度, 营造宽松的民主管理企业环境, 改善职工服务质量很有意义。

2.2 以健康的心态对待职工群众的服务

健康的心态决定优质的服务质量。石油企业的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有生力量和主导因素, 工会组织对员工服务的心态好坏与否直接表现为服务意识的强弱, 意识强弱决定服务质量, 直接关系到广大员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职工服务意识蕴含于工会自身的素质和行为当中, 能够对广大员工的利益产生积极作用, 作为一种精神文明, 它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在企业发展活动中, 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公共权益, 主动地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并承担责任, 就是良好心态的表现, 实际上, 就是正能量思想和新的服务理念。是完善工会救助制度, 坚持人性化解决职工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的成熟意识。

2.3 树立动员广大员工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理念

石油企业工会必须依靠企业员工的支持, 保持同员工的密切联系, 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自觉接受员工的监督, 努力改善和提高服务水平, 把工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归结到引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 为员工创建优越的学习环境, 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注入活力。多渠道开辟广大员工和企业管理层的沟通途径, 尽快使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热情变为生产力。

2.4 打造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石油企业作为市场经发展的一份子, 各项发展趋向成熟, 不同的利益群体逐步形成, 企业中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劳动关系矛盾日趋多样化, 一般的劳动关系矛盾与石油企业特色的劳动关系矛盾交织在一起, 亟需工会组织用新的办法和方式平衡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利益分配、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 打造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企业各级工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 坚定理想信念, 发扬优良传统, 在为职工群众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中, 注重学习, 改进做法, 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整体素质, 打造一支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工会队伍。

2.5 坚持与广大员工携手并进

员工是企业的主人, 企业是员工生存的土壤;因此, 工会组织的工作目的就是保持企业发展和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步。工会组织是联系职工和企业的纽带, 坚持与企业员工携手并进, 共同发展的理念, 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以为是企业求发展, 图生存的有生力量的源泉, 因此, 工会组织要多渠道创造工作条件, 与企业员工共同发展。

3 结语

本文提出的石油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发展趋势和问题, 是立足当前石油企业的实际情况, 具体分析、具体探讨的结果, 目的在于启发石油企业工会组织在各自的岗位上, 充分发挥职能, 适应国际市场风云变幻的新常态, 建立健全维权机制、企业和员工的沟通机制和提高职工服务水平, 引导各地各级石油企业的工会组织进行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周雪娟.石油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发展趋势[J].东方企业文化, 2015, 03:221.

[2]陈功.中国石油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发展趋势[J].化工管理, 2014, 27:9.

[3]陈功.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发展趋势[J].现代国企研究, 2014, 10:34+36.

8.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篇八

【论文关键词】工会;新问题;新方法;新思路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延续,国企内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的大幅度调整,给国企工会工作带来了新困难与挑战。国企工会必须清醒地认识和研究当前工会工作所遇到的新问题,切实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服务有力、作用明显、党委靠得住、行政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基层工会组织,不断探索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国企工会工作新路子,这样才能在国企发展的道路上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

一、当前国有企业遇到的新问题

1.职工队伍分化为不同群体,使工会工作对象变得复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职工队伍中出现了不同利益的职工群体,尤其是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有了明显的差距。主要有:一是经营管理者群体。这个群体过去是企业的党政领导,企业改制、转制后,成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等,执行的是年薪制、股权制等分配方式。二是“白领”员工群体。主要是科技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此类人的特点是占有企业主要的技术与管理岗位,是企业发展不可获缺的中坚力量,而这些人又具有高流动性的特点,是管理非常困难的一类人。三是普通职工群体。他们是企业从事具体生产劳动的一线职工,也是企业人数最为庞大的群体,他们要通过自己掌握的技能来取得工资。由于人数众多,从事的岗位与个人的技能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异,使这部分人中对国企不满的情绪最重,不論是岗位工作方面还是报酬方面,管理也比较困难。四是企业外聘的农民协议工、劳务工、季节工等,他们靠具体劳动来获取报酬。根据产品的多少和外聘人员个人的问题使流动性相当的大,也给管理带来了困难。

2.职工就业方式多样化,对协调劳动关系的要求增高。近年来,企业劳动关系出现了复杂、多变的趋势,所有者、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表现在:一是企业内部下岗、待岗职工有增无减。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要减员,而职工为了生存要岗位,而且国企不象私企那样容易裁员,所以这对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事件日渐增多,呈现出由个人劳动争议向群体性劳动争议转变,由具体利益受侵犯造成的劳动争议向因企业改革中利益调整引发的劳动争议转变的新特点。

3.职工收入差距拉大,使工会维权工作难度加大。国有企业为了吸引和留住高级管理人才和科技人员,在分配上制定出一系列向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倾斜的政策,这使得企业内部不同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大多数从事一般工作的普通职工处于低收入状态。工会关心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具体也只能是参与、协调和帮助,只能救助部分特困职工。而普通职工并不理解分配制度向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倾斜的政策,而是认为自己从事体力劳动却没有得到相应报酬,使这部分人的不满情绪增加。

二、企业工会的应对措施

1.以“组织起来”为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工会的组织能力。第一,要抓住基本点,进一步夯实企业工会工作的组织基础。做到企业改制到哪里,工会组织就整建到哪里,工会组织关系就明确到哪里,切实把不同群体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尤其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另外,要做好会籍管理,使《会员证》成为工会组织的“一卡通”。第二,要抓住薄弱点,夯实企业工会工作的群众基础。一是要在建立工会工作制度上下功夫。二是要在依靠会员在开展工会活动上下功夫。第三,夯实企业工会工作的干部基础。工会干部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当好员工参与管理的代言人。二是当好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人。三是当好员工信赖的“知心人”。

2.以“切实维权”为重点,提高企业工会的维权能力。第一,要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统筹考虑。一方面,工会组织必须把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作为大局,组织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和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经济技术活动;另一方面,必须参与改革的全过程,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呼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职工的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第二,要将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权利统筹考虑。在企业工会工作中,既要把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作为基本的工作,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水平和应享有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又要通过多种民主管理形式,保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同时还要大力加强职工文化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第三,要将全局工作与局部工作统筹考虑。从企业层面说,把工会工作有机地融合到全局工作中;从工会层面说,要把握好工会工作的全局与局部的关系,通过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通过局部工作的创新,实现工会全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同时,要处理好工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工会与行政的关系、工会内部与工会外部的关系、工会与职工群众的关系。第四,要将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与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统筹考虑。当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组织要挺身而出;当职工生活遇到困难时,工会要为职工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要创新工会工作方法,开创工作的新思路,努力提高企业工会为职工服务的能力

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工会只有彻底摆脱旧的工作模式,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1.工会工作要“求变”。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不断发展,经济结构日益多样化,工会要在多样化经济格局中发挥作用,必须在复杂的客观环境中,以变应变,找准位置,寻求最佳结合点,体现出变化的态势。但“求变”要建立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要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会工作要“做专”。当前,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独立性显著提高,工作内容和领域不断扩展和延伸,比如,代表职工与行政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涉及的领域广,专业知识强,工会要想完成这些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快工会干部队伍专业化进程,更好地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工会工作要“依法”。工会要承担起维护客观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工会干部要学深、学透《工会法》、《劳动法》,达到每一条款都能够熟悉运用,成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专家。加强宣传工作,做通广大职工的思想工作,打消职工的思想顾虑,动员职工积极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4.工会工作要“干实”。“干实”工会工作必须突出重点与讲求实效,这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工作作风问题。突出重点就是抓关键点。重点工作需要集中人力、财力和时间,全力以赴突破,以达到用重点带动一般的良好效果。求实效就是要明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办实事。通过深入基层,深入职工,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对策,向党政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干党政所需、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实事。

四、结论

国企工会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也要随之开创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探索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国企工会工作新路子,保证在国企发展的道路上发挥工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方培华.加快国有企业工会工作方式转变的思考,中国监察,2009.6.

9.工会章程 篇九

(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拓宽工会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街道各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工会联合会是按区域原则组建的一级工会组织,是本区域所属基层工会和会员群众的代表。

第三条社区工会联合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反映基层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增强工会在政府行使国家权利过程中的民主参与的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维护本地区职工的合法权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社区工会联合会通过各种活动,加强对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五条社区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会联合会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服务,坚持依靠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努力实现群众化、民主化、把工会联合会办成“职工之家”。

×第一章成员

第六条凡本区域内所属基层工会(除街道直管企业外),均为团

体成员单位。

第七条社区工会联合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讨论研究本联合会工作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本联合会基层工会主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权批评工会联合会和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联合会工作人员。

(四)在工作遇到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联合会帮助解决或给予保护。

(五)参加工会联合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社区工会联合会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参加工会联合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执行工会联合会决议。

(二)定期向工会联合会汇报工作,并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遵守工会联合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接受工会联合会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九条社区工会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

第十条社区工会联合会的组织机构为社区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会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辖区内基层工会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社区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五年。委员

会委员实行替补制。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由街道工会和社区党组织协商提出,并由全体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十二条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全体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席(副主席)主持。

第十三条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办公会议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工会联合会主席向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五条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联合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报告。

(二)代表和维护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选举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审议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结果。

(五)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六)讨论决定工会联合会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经费财产

第十六条工会联合会的经费来源:

(一)上级工会下拨的经费

(二)行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

第十七条工会联合会的经费开支,主要用于联合会开展活动。

第十八条工会联合会的经费设立专户,其预决算方案由工会联合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接受同级和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社区工会联合会会址设在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公布、废止、修改和解释权属常州市钟楼区怀德路街道工会联合会,各社区工会联合会可根据本章程制订实施细则。

钟楼区怀德路街道工会联合会

10.中国工会章程 篇十

(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过)总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中国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按照促进企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工会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中国工会努力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

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建立和发展同国际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推动形成公正合理、民主和谐的国际工运新秩序,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一起,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明接转。

第六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九条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三)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四)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条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一条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各产业工会的领导体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建立地方总工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地方产业工会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二条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委员会,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总工会决定。

全国产业工会、各级地方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和城市街道工会的委员会,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民主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者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第十六条成立或者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基层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十七条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提议,经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

第十八条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九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国工会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主席团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

主席团闭会期间,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的主席会议行使主席团职权。主席会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主席团下设书记处,由主席团在主席团成员中推选第一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在主席团领导下,主持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

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或者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四章地方组织

第二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工会代表大会,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提议,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总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省、自治区总工会可在地区设派出代表机关。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总工会可在区建立区一级工会组织或者设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城市的区可在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和街道工会组织,具备条件的,建立总工会。

第二十三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总工会批准。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各级地方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第二十四条各级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设置,由同级地方总工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职工二百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二十七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第二十九条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从脑力劳动者比较集中的特点出发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十条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分厂、车间(科室)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

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积极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第六章工会干部

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第三十二条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三十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建立与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办好工会干部院校和各种培训班。

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

县和县以上工会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

第三十六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第三十七条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可以设立独立经费账户。

第三十八条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保护工会资产不受损害,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监管体制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第四十条工会经费、资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等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和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经批准,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和产权关系。

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者解散,其经费资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八章会徽

第四十一条中国工会会徽,选用汉字“中”、“工”两字,经艺术造型呈圆形重叠组成,并在两字外加一圆线,象征中国工会和中国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会徽的制作标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

第四十二条中国工会会徽,可在工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可作为纪念品、办公用品上的工会标志,也可以作为徽章佩戴。

第九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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