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培养

2024-07-29

就业协议书培养(共12篇)

1.就业协议书培养 篇一

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威海市光远影视动画有限公司与山东传媒学院合作制作大型教育公益208集系列动画片《小森日记》,该系列动画片是山东省广电局于2013年1月立项,制作许可证:(鲁)字第127号。在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定向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1、按照光远影视动画有限公司的规定收费,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2、严格管理,在学习期间保护学员的人身安全。

3、保证学员在学习时间为10个月,实习2个月。

4、学员的学习课时不低于1000课时,课程以招生简章为参考。提供学员最新学习课

程(以项目最新进程提供教学)、最新教学作品、最实用的课程理念。

5、学员毕业后应在济南子公司根据子公司所提供的岗位就业。

6、学员毕业后在济南子公司就业,如不能就业将退还所有的学费。

7、学员毕业后,除违法违纪、身体不健康等个人原因外,如工作出现问题,甲方必须

给学员工作调整,如学员学完还不能就业者甲方将免费提供课程升级学习,直到学员学员达到就业水平为止。

二、乙方责任

1、学员必须服从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

2、在学习期间,必须努力修养好品德,遵守国法校规,服从管理、勤奋学习,尊敬老

师,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对有严重违纪者、中途自动离校者,甲方有权予以劝退,乙方所交学费一律不退。有违法行为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后果自负。

3、学员毕业后,

2.就业协议书培养 篇二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法律保护

1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的情形及原因分析

现实中, 就业协议签订后, 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的情况较多。最常见的情形是, 毕业生先确定一个用人单位保底, 一旦发现该单位不理想或是找到更理想的单位, 则抛弃前者, 构成违约。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 我国人才市场供大于求, 就业形势严峻, 有很大一部分的毕业生倾向做多手准备以分散失败风险。另一方面, 毕业生往往因为时间、资源等限制, 对单位的情况缺乏深入了解, 从而造成在选择上的信息偏差。

2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条款的法律分析

2.1违约条款的类型

就业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分为普通违约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前者一般为协议的格式条款, 后者则由双方自由约定。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一般会要求约定违约金条款。

2.2违约情形的界定

出于就业协议预约合同的性质, 通常情况下, 毕业生提前表示毕业后将不到该用人单位报到或毕业后实际上未到该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则构成违约。但就业协议一般列有违约抗辩事由的格式条款, 若毕业生具有合理的抗辩事由, 则不构成违约。如毕业生在毕业前升学、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经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后, 就业协议得以解除。除此之外, 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除条件作补充约定, 若约定条件一旦成立, 毕业生可依约定解除协议, 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过, 现实中往往存在着约定含糊的情况, 如约定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 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这就涉及到对“不当”二字的理解与适用。

2.3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从2005年开始,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2007年以后有些省市对这一规定做了变通, 如上海在违约金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前加上了建议两字, 变成软约束。然而,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设定的违约金过高, 动辄五六千元。有学者认为, 应以用人单位在招录毕业生过程中的实际费用为依据计算违约损失;损失难以确定的, 应以就业协议中约定的第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数额。

3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的法律保护分析

3.1现行制度框架下的法律保护

3.1.1 利用抗辩事由的保护

若就业协议中列有违约的抗辩事由或约定有解除条件, 毕业生可以利用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面, 抗辩事由的数量是有限的, 无法穷尽一切合理的事由;另一方面, 解除条件的约定可能含糊不清, 如上文提到的解除协议“不当”究竟为何种情形, 协议双方往往存在着争议。

3.1.2 利用违约金合理性的保护

针对用人单位设定违约金过高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毕业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民事诉讼和仲裁遵循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无形中给社会经验尚浅的毕业生的维权之路设置了障碍。

3.1.3 利用劳动法的保护

就业协议作为预约合同,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自行终止, 当中的违约金条款也自然失去效力。随后, 毕业生成为劳动者, 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将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严格限制为服务期违约和竞业限制违约两种情形, 使得劳动者在多数情况下免受违约金条款的约束。虽然这样有滥用劳动权之嫌, 但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 不失为毕业生全身而退的一种策略。

3.2完善的法律保护建议

3.2.1 给予毕业生单方预告解除权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仅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其理由在于我国大部分劳动者都具有可替代性, 而用人单位则可以利用预告期就辞职者的替代人选作出安排。同时, 就业协议的初衷本是加强对毕业生利益的保护。综合考量, 应当对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解除作出类似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给予毕业生单方预告解除权, 同时可以通过对解除就业协议次数的限制来规范毕业生的择业行为。

3.2.2 取消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成本, 毕业生违约会给单位带来损失。但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平均到其录用的每个毕业生身上是微乎其微的, 况且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不仅是因为招录某一个毕业生而产生的, 只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该成本就会产生。所以, 应当取消违约金条款在就业协议中的适用。

参考文献

3.就业协议法律性质辨析 篇三

本文就当下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进行研究,以期对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成果。

关键词

就业协议法律性质辨析

一、就业协议法律性质的理论学说

对于就业协议的性质,我们也应该在它的表现形式下,透过现象分析其本质,来界定其性质。现阶段关于就业协议的性质,理论界有各种不同的认识,现辨析如下:

(一)民事合同说

民事合同说认为就业协议作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互利的基础上通过自主选择、自愿协商而达成的,是三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其充分体现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另外,协议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毕业生,在签订协议时都是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存在隶属关系,也不存在管辖关系,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预约合同说

预约合同说认为大学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所谓“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而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则被称为“本约”。此说认为大学生就业协议签订的目的在于通过签订就业协议,保证将来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而未来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则是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附条件的合同说

附条件合同说则认为就业协议是附加生效条件的合同。而其生效条件则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接收。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以上几种理论学说,从不同的角度将就业协议纳入到现有的理论框架之中进行考察,均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其不尽合理之处。

二、上述理论学说的不足

首先是民事合同说,只是从形式上解释了就业协议的正当性。但是却忽略了就业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实质地位的不平等,尤其在目前劳动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这种不平等就更加突出,大学生实际上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在就业过程中根本没有能力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因此,国家应对就业协议进行干预,对大学生提供保护。而以抽象的理性人为假设的民事合同,是没有能力实现这一使命的。将就业协议解释为民事合同,只可能加大双方地位的不平等,造成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进一步损害。

其次是预约合同说,对于预约合同,当然应当适用预约理论,所谓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称为本约。这种学说认为,大学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属于预约,而大学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属于本约,这种学说虽然明确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但却忽视了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预约和本约的主体方面,对于预约合同理论来说,预约的主体和本约的主体应当是同质的,但是按现阶段的相关规定来说,就业协议是三方协议,包括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虽然学校的实际义务只是如实介绍毕业生的相关信息)。而劳动合同的主体则只是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二是预约合同说忽略了预约并没有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分配的特点,这一特点是无法解释在实践中,已经有一些省份的就业协议中规定了关于岗位报酬、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实质性条款的约定。这些条款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要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对该劳动合同有一定的预先固定作用。三是预约合同与本合同订立的目的是不同的,预约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达成将来订立本合同的合意为内容的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在将来订立本合同。但从就业协议的内容来看,就业协议已经确定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其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为目的,而不是以约定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为目的。所以,就业协议属于预约合同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此外,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可以看出,确立劳动关系的“本约”——劳动合同——是可以在用工前订立的,依次规定以预先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的劳动“预约”合同实际上并无存在的必要和意义。

而附条件合同说,则认为就业协议是一种劳动合同,只不过是附加了毕业生毕业后拿到毕业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条件。也就是说就业协议并没有成立,只有达到条件后才是成立的。但是对于就业协议来说,只要三方签字后,就业协议就已经成立了。在大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三、就业协议法律性质的明晰

本篇文章,在总结上述观点的情况下,认为就业协议的性质其实就是劳动合同,原因如下:一,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本质相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虽然签订的时段不同,但其实都是为了确定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二,内容相同,上海已经开始实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合二为一的做法,而现阶段大多数省份已经把就业协议的内容细化,已经包括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三,主体相同,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就业协议是包括学校的,但是实际上,学校只是起到了一定的见证作用,并没有实质性的权利义务(现实中也无法让学校承担责任)。所以,综上所述,就业协议的性质就是劳动合同,只不过现阶段还没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以及制度来细化就业协议。这将是今后努力的方向,希望相关部门更快速地制定法律来明确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

参考文献

[1]张冬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2).

[2]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等著.民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

4.普通船员培养及就业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申请专业:(普通船员)

就甲方培训乙方并安排其上船工作事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守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培训

1、乙方必须符合甲方招募简章所规定的条件、要求,方可报名参加培训。

2、乙方被录用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纳所需费费用,方可参加培训。如乙方有出现拖欠或拒交款项等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培训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如违法乱纪、违反培训规定或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隐瞒重大疾病和传染疾病等)中途停止培训或取消培训资格者,甲方概不退还费用。

4、自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培训之日起,乙方按学习、实习和工作三个阶段为甲方所属的学员、实习生、及船员身份。乙方无论处在哪个阶段,都必须服从甲方的合理管理,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生活、学习、工作各方面的困难。

5、乙方在校培训期间伙食费自理。

二、证书及实习安排

1、乙方在培训结束后并通过相关考试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关证书,如果没能通过考试,可申请补考,补考费自理。

2、乙方在取得相关证书后,由甲方凭此证书和《培训证明》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等,负责向海事局申请为乙方办理《服务簿》和《海员证》。

3、乙方在取得上船前必备的证书、证明后,由甲方负责按乙方所学的技能和特殊技能合理分配到船舶上实习,实习期为至个月,实习期间的工资及劳务费归乙方所有。

4、乙方上船实习结束后,待服务资历满个月后,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换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三、上船工作及管理

1、.乙方上船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合理管理和调派,如果有不服从的情况(包括拒绝和按时下船)甲方将无条件辞退乙方,并扣押所有证书、证件(除遇特殊情况下,待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后解决)。

2、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间,如果因自身表现不好,或因乙方自身产生的原因(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用工单位劳动纪律,不认真工作,在船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而被船东解聘者,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签订的《培养及就业安置协议》,而乙方必须负责和承担为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乙方出境所需《护照》,由乙方自行办理。

四.福利及工资待遇

1.乙方在船实习期间无工资待遇,由船东根据船员在船表现发放一定的劳务费,食宿费由船东负责,往返交通费如果船东不予承担,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上船工作期间的保险由船东负责办理,乙方在学校以及在船上工作以外的人身安全、医疗和其它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3、乙方在船正式: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劳务费合计为元人民币/月,此工资将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行情做适事调整。

五、解聘及违约经济处理

1、乙方在船工作时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被船东解聘,往返路费自理,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乙方在船工作期间,船东无故无理辞退乙方,由甲方出而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六、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学员应在与甲方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培训、住宿、体检及证书办理、实习、就业安置保证金等费用合计:元人民币。

费用分期支付,学员与公司签定此协议时支付元人民币,余款考试合格后实习之前一次性付清。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协议;此协议在乙方下船工作签定劳动合同时自动终止;如果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5.就业协议书培养 篇五

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甲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填写)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为加强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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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是指为重点充实我省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依据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需求而实施的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要求自愿并获准接受免费培养的学生须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有毕业证书,下同),并按本协议约定定向就业。

第二条 乙方清楚知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的内容,自愿参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项目,并承诺:

(一)完成(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或贵阳中医学院)(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本科(五年制)高等医学教育并取得毕业资格;

(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定向服务单位”)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以下简称服务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负责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为乙方提供聘任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四条 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与乙方及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条 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对乙方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督促乙方于毕业后及时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

第六条 有权建立乙方的诚信档案,公布乙方不诚信记录,并将乙方诚信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七条 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享受补助生活费。

第八条 乙方在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按时到甲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后,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第十条 在服务期内,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规定与定向服务单位编制内职工同等的节假日及公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第十一条 在服务期内,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得改变服务单位;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在省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服务期内,享有同定向服务单位职工同等的进修学习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学、培训、调动等为由提出不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

四、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在校期间考核结果达不到学校授予毕业证书条件或因可归咎于乙方的其他原因(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除外),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取得(按时取得是指在本协议约定的学制期限内,本科自录取之日起5年)毕业资格的,甲方有权选择:

(一)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二)在学校允许延期毕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尽快取得毕业资格并于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报到。

如甲方选择上述第(2)种方式,乙方承诺超过学制年限的费

-3- 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如乙方未能在允许的延长期限内取得毕业资格,或者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宜到定向服务单位服务的情形,甲方仍有权选择按本条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放弃学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第十六条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经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1个月后乙方仍未报到工作的,乙方须应甲方要求立即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包括乙方单方面与定向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协议,或因违反定向服务单位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定向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等情形),从离开岗位之日起,乙方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还教育费用(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改变服务单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离开定向服务单位岗位之日起,按每少服务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还教育费用(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到甲方报到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除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退还教育费用及/或其他违约责任外,该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诚信档案记录,对违约乙方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不予受理;对已取得中华人 -4- 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者,不予受理执业注册地点变更申请。

第二十条 甲方未履行为乙方提供就业岗位的责任,在乙方到甲方报到1个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能提供就业岗位的,乙方有权自行另谋其他就业职位,而无需就其另谋职位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终止与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第二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良诚信记录惩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申请,甲方应予同意:

(一)在校期间,经校方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服务期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约定与法律、法规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政策规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及

-5- 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部分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因本协议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承担乙方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附:1.经签署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经签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提供)

-6-

(此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签署)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就业协议书培养 篇六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共有四联,第一联、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第二联由学生本人留存,第三联由学校留存(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要及时交给班导)。与用人单位签订该协议是要注意事项:

1、该单位必须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该代码是该单位在工商机关注册时工商机关给予的一个号码,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查询中心”中输入该单位全称就可以查询到,你们可以自己上网查询(这个查询中心是公开的),以此可以验证该单位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

2、单位签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章,不能是单位部门章。

3、必须有正确的且能够联系到的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在2012年6月30日毕业前能够有效的联系方式)。

4、必须有学生本人的签字。

5、不允许有涂改现象。

6、协议书中甲方、乙方信息除了档案接收以外,必须全部填写完整。

7、聘用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7项的《就业协议》才是合格的,才具有法律效力,人事档案上面才能写明协议就业。该协议书是按编号来发给应届毕业生的,请千万不要丢失。

《高校毕业生就业证明》签订须知

如果单位不愿意和你签订就业协议,但是你还是很想在这家单位工作,不愿意失去这份工作机会,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就业证明》,学校会在你的人事档案上写明灵活就业。

《就业证明》没有特定的格式,由用人单位把握。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证明》时一定要注意一下事项:

1、该单位必须具备组织机构代码。

2、单位签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章,不能是单位部门章。

3、必须有正确的且能够联系到的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在2012年6月30日毕业前能够有效的联系方式)。

4、必须有学生本人的签字。

5、不允许与涂改现象。

6、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尤其是学生本人的学号。

7、特别注意的是《实习证明》不能等同于《就业证明》。

8、拟聘用期限必须达到6各月以上,也就是说在在2012年6月30日毕业之前该证明有效。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8项的《就业证明》才是合格的,才具有法律效力,人事档案上面才能写明灵活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合同》签订须知

《就业合同》也是在单位不愿意和学生本人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下签订的就业合约,学生如果能够出具《就业合同》学校会在你的人事档案上写明合同就业。

《就业合同》也没有特定的格式,由用人单位把握。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一下事项:

1、该单位必须具备组织机构代码。

2、单位签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章,不能是单位部门章。

3、必须有正确的且能够联系到的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在2012年6月30日毕业前能够有效的联系方式)。

4、必须有学生本人的签字。

5、不允许与涂改现象。

6、聘用期限必须达到1年以上。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6项的《就业合同》才是合格的,才具有法律效力,人事档案上面才能写明合同就业。

学生本人必须在毕业前按时向学校提交本人的《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就业合同》,以方便学校转接学生本人户口、学生档案,及时办理学生报到手续。

涉外管理学部

7.就业协议书培养 篇七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毕业生找到工作后, 根据学校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 (也叫“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 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协助实施的。目前, 随着毕业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择业、就业方案制定, 就业派遣及报到中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

二、《就业协议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作为《就业协议书》主体之一的地位较为不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1】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当面选择后, 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作为制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 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仅从这方面看学校是一个包办代替的角色, 既不合法, 也不合理。《就业协议书》中有这样的规定:“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 做好推荐工作, 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 经学校审核同列入建议就业计划, 报国家教育部批准。”作为毕业生当然要找工作, 而在学校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时, 免不了会向老师请客、送礼要求老师为自己多些好评, 虽然这是毕业生一方自愿的行为, 但是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学校的腐败, 容易造成人才的埋没。

2、《就业协议书》的内容过于简单

协议的内容仅仅是表明毕业生 (乙方) 自愿到用人单位 (甲方) 工作的意思表示, 对于劳动的期限、工作报酬等内容根本没有涉及, 实际上, 几乎没有毕业生将他们所关心的事项写明。即使写明了,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就业协议就失效了, 取而代之的是劳动合同。大学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的缺乏、信息的不对称等各类问题, 有些用人单位因此利用《就业协议书》的漏洞和简单“忽悠”大学生, 此类案件时有发生, 所以《就业协议书》的较为简单的规定的改革是必需的。

3、《就业协议书》对违约责任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如《就业协议书》规定:“……若一方提出要变更协议, 须征得另两方的同意, 违约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并在备注栏注明。”违约方应承担多少责任又应采取何种方式承担责任, 在空白的备注栏里无法明确。如果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候, 应该尽量将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清楚, 将其他内容写在备注栏里或另外附件。在毕业生还没正式成为劳动者, 在《就业协议书》还不能被看成是劳动合同时, 留下书面证据, 在日后出现纠纷时即便只是民事合同也可以让自己更加充分地主张权利。把毕业生关心的问题确定为签订协议的几个重要方面。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拟定在协议上。这些内容对于毕业生来说极为重要, 这样做也加强了签订的谨慎性, 毁约的几率也大为下降。

三、完善《就业协议书》的措施

1、学校应当退出协议的主体地位

学校应该作为一个服务者而不是决策者和管理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制度的改革也要求学校推出就业协议, 学校并非就是无所作为, 而是转变其角色。学校对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 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毕业生的权益, 如发生纠纷, 学校要协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关系, 促进双方履行《就业协议书》的规定。在我国, 上海市关于协议书制定的《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管理条例》【2】中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协议书经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可以看出上海市已经试把学校作为见证一方, 而不以就业协议的主体之一而存在。上海市的办法取得了很好的评价, 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和帮助, 让刚踏进社会的毕业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促使《就业协议书》向劳动合同转变

随着国家治理逐步走向法治化轨道, 就业协议已经越来越难适应人力资源合理、公平配置的需要。但是按照相关的规定, 大学生在就读阶段不得建立劳动关系, 若完全废除就业协议对毕业生毫无保障, 也不能因此而规定仅仅是用《劳动合同法》来保护毕业生的权益, 所以就业协议制度不能说废就废, 应该有个完善和过渡的阶段, 使之向法律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成为“附条件的劳动合同”3, 劳动合同的生效与取决于这个条件的成就与否。这个条件就是毕业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若是毕业生毕业后如实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且用人单位顺利接收的, 那么该劳动合同立即生效。若是一方不去报道或是一方不愿意接收, 那么就表示就业协议没生效, 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

3、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从理论与现实的角度看, 违约金的数额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违约金约定的数额偏高或偏低, 可以由有关机关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调整。上海高校就业协议书书为保障毕业生的权益, 对违约金数额“建议不高于毕业生月收入数”。但鉴于定违约金是当事人的权利同样的违约行为对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失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此对各种合同关系中的违约金问题都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作出规定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违约金数额最终还是要以双方约定为准。

摘要:《就业协议书》是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一种方式, 但是国家对其法律性质及相关责任的承担并没有给予过多的解释.本文笔者将提出《就业协议书》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并提出建议完善《就业协议书》的四项措施。

关键词:就业协议书,法律问题,完善措施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1997。

[2]上海大学, 2005年4月1日。

[3]张冬梅, 《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策[J], 中国大学生就业, 2005, (24) :43。

8.就业协议书培养 篇八

为“刷高”就业率,一些学校以大学毕业生毕业证书为“质”,向学生索取就业协议书,此举暴露了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哪些问题?又将带来什么样的不良后果?对此,本刊读者进行了讨论。

大学“挟毕业证以令就业率”的消息在毕业季里又不期而至。尽管受访学校不认可“就业协议挂钩毕业证”的说法,但是学生反映,没签协议的同学会被老师反复打电话催促、当面约谈。高校闭门造出就业率指标,就业率又与院系及老师的绩效考核挂钩,老师们能不逼学生去弄就业协议书吗?在老师反复催促、约谈的压力中,学生们还能淡定下去吗?高校压学院,学院压老师,老师压学生,处在就业率链条最末端的学生还有多少“不就业”的选择?

有关部门公布数据显示,去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0.7%,但“被就业”现象的屡屡曝光,引起了许多人的质疑。去年央视焦点访谈报道,某学院以扣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相要挟,逼学生找单位盖章抬高就业率,结果这个二本院校的就业率超过了90%,部分院系接近100%。尽管该校表示,将对实际就业率进行核查,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然而学校自查结果不了了之,焦点访谈也成了“沉默的声音”。

其实,就业率本身就不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不仅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叫就业,开个小店也叫就业,还有学生为了积累工作经验,被迫“零工资”就业。要考察学生的真实就业情况,最好不要仅凭刚毕业这一段时间就“盖棺定论”,不妨向欧美发达国家学习,建立一定时间的毕业学生就业档案,追踪学生的就业及职业、收入等變动情况,并将真实的信息反馈到学校专业设置、课程调整方面上来。

就业率造假不仅损害了毕业生利益,破坏了学校形象,而且干扰正常的招生就业秩序,误导国家招生就业政策的改革、调整。但是,让高校不在就业率上动脑筋,还真有些勉为其难。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对就业率造假“一票否决”,另一方面又加大高校教学评估中的就业率权重,就业率低的专业面临少招、甚至停招的危险。就业率造假被否决,就业率低就停招,这让就业情况不理想的学校如何是好?在生存重压下,学校在就业率造假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就业率成为“数字游戏”并不奇怪。

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还反映出就业市场结构失衡的矛盾。正如有教育专家所言,“现在不是大学生太多了,而是我国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存在严重的失衡。由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梯级转移的滞后,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就业供求关系本是一个动态概念,产业结构有一个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今年就业不理想的专业,不意味着明年、后年“滞销”。暂时就业率较高的专业也不意味着来年风景依旧独好。

9.就业协议书培养 篇九

1说明:1.此表为毕业生已就业,但用人单位尚未与毕业生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所使用的就业登记表;

2.用人单位盖章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可为简称)一致,否则为无效证明;

3.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填写本登记表;

4.内容填写不完整(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实的,视为无效登记表;

5.毕业学校情况由学校负责填写;

6.本登记表仅作为学校联系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之用。

附件

2说明:1.内容填写不完整(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实的,视为无效登记表;

2.毕业学校情况由学校负责填写;

10.就业协议书 篇十

一、研究生即《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

【健康状况】填“健康”或“良好”

【毕业时间】1月份毕业者填4月;7月份毕业者填7月。

【专业】一定要与“推荐表”上所填写专业名称一致,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博士或硕士。

【学制】与“推荐表”上所填写时间要一致。

【生源地区】填户口迁入学校前的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即可。

【培养方式】一律填写“统分”(其他情况没三方协议)

【结业方式】一律填写“毕业”(注:已经学校教务部门认定为“结业”或“肄业”的学生,按实际情况填写。)

【家庭所在地】如未婚,按“生源地区”一栏填写;如已婚其配偶又是非在校生户籍,按配偶的户口所在地填写。

【用人单位(乙方)】这一栏是由毕业生交用人单位填写的,请同学们不要随意填写。

【甲方毕业研究生签字】请毕业生把自己的名字签好,并写明日期。

【备注】在协议书的最下面。如甲乙双方有其他未尽事宜,即一些特殊要求或承诺,并希望通过文字的形式来明确,可以在此栏中注明。这里,要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落笔要慎重。

二、本科生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健康状况】填“健康”或“良好”

【毕业时间】7月

【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学位类别】本科

【学制】四年(注:医学或建筑学专业五年)

【生源地区】填户口迁入**大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即可。

【家庭所在地】指父母现在的户籍地址。

【应聘意见】把用人单位全称填写上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年月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这一栏是由毕业生交用人单位填写的,请同学们不要随意

填写。

【学校意见】“院(系、所)意见”一栏为空,不用交系里填写意见或盖章;直接到学校就业中心盖章即可。

11.以就业为导向培养人才 篇十一

但鄂东职业技术学院的创业者们从来没有满足于已有的成绩,更不惧怕任何艰难困苦。全院教职员工站在从中等职业技术向高等职业教育转变的新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鼓足干劲,与时间赛跑,与兄弟院校赛跑,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实现历史性的新跨越。

一、更新办学理念,准确把握办学定位

办学理念是办学者对办学思路、办学方略的高度概括,是办学思想的精髓。追求高水平的办学必然需要一流的办学理念作为指导和办学的灵魂。

我们在确立鄂东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理念的时候,一方面回顾了原黄冈工业学校近三十年的办学历程,总结、吸取和光大过去成功的办学经验,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提出了有鄂东职业技术学院特色的办学理念,即继续坚持“一名两特”的办学思路,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大力培育“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确立“严谨务实,敬业奉献”的优良教风;严格遵循“重德强能,严谨拓新”的校训,形成“勤学苦练、成人成才”的优良学风;确立“以人为本,事业留人”,“人才兴院,质量强院”的办院方略。

与此同时,我们对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进行了新的定位。高等职业教育在办学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规模求效益,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求发展,以特色创名校,努力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强技能、善经营、会管理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共识。

我们从现阶段自身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出发,结合自身的特点,发挥自身的优势,坚持职业教育方向,在四个方面正确定位。一是在人才培养规格上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办学主体,在一段时间内坚持高职和中职并举的格局;二是在办学特色定位上突出工科,多学科并举,力争把数控、机电、计算机办成全省同类学校的品牌专业;三是在发展规模定位上,在坚持把办学质量作为发展核心的前提下科学地确定不同时期的最佳办学规模,实行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统一的发展方针,做到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四是在发展目标定位上,把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做大、做强、做特、做优,向湖北省重点高职学院的目标奋斗。

二、作好新的发展规划,确立新的奋斗目标

我们在新的办学理念的指引下,从新办学定位出发,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高职院校提出的人才培养要求,结合自身的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办学资源等现状,制订出科学、前瞻,既鼓舞人心又能经过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能够实现的办学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使鄂东职业技术学院早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早日依靠自身实力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用自己的优势和能力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

我们在反复论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分三个阶段的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以及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第一个阶段是转型、跨越、扩大规模阶段。这一阶段的时间跨度是从2004年到2006年,办学层次要从高职和中职并举逐步过渡到以高职层次为主,完成从中等职业教育向高等职业教育的转型和跨越,主要的奋斗目标是要把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做大。

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创新特色兴院阶段。我们设想从2006年到2008年,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我们的办学水平达到国家教育部办学评估的合格标准,力争达到优良等级。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把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办出特色。

第三阶段是争创质量和打造精品阶段。从2008年到2010年,概括地说,就是要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即:“十大基地”、“百名教授”、“千亩校园”、“万名学生”。

三、开拓新的办学思路,强化新的办学举措

(一)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一是在学院管理体制上由原来的学校一级管理向院系(部)二级管理转变;二是在思想观念和具体工作上由办中专向办高职转变,从领导到职工都要迅速自觉地适应这一转变;三是在办学机制上由单纯从事教学向产学研相结合转变;四是在培养目标上由培养高规格技术人才向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职业教育就是“饭碗”教育的认识转变;五是在教育观念上由单纯的管理学生向服务学生的观念转变;六是在办学效益上由规模效益逐步向质量效益转变。

为此,我们要树立“十大”观念:即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发展观念;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观念;树立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观念;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观念;树立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举措,敢为人先的创新观念;树立办学质量是高职院校的生命线的质量观念;树立教学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人才观念;树立提高办学质量是一个需要全院教职工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的全局战略观念。

(二)坚持把招生和就业作为学校的头等大事,努力在全国各地建成关系密切的招生和就业网络。

(三)坚持深化教学改革,突出高职特色,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决定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规格,既要拉开与中职毕业生的层次差距,又不能成为压缩型本科教育的人才“次品”。这就需要我们在教学上深化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和技术应用的特色,构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行的两大体系,保持理论教学学时和实践教学学时之间的合理比例,保证人才培养计划的科学性。通过强化训练,使每一个走出校门的学生,都能成为掌握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能够“零适应期”上岗。

(四)坚持艰苦创业,科学发展,努力完善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办学条件。

我们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安排,滚动发展”的方针,将有限的办学经费投向校园的建设和改善教学、实训科研和生活环境,大幅度增强培养实践技能的实习条件,营造适应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高校校园文化氛围。

(五)继续开展“三师工程”建设,着力培养、提高和引进教师,努力建设一支德高业精,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六)是要根据精简高效的机构设置原则,建立与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相适应的学院管理体制;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努力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管理体系。

(七)是要坚持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建成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用人激励机制。

(八)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以人为本,事业留人”的氛围,增强院党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2.做好生涯规划 培养就业能力 篇十二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 在校大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 近三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突破700万。一方面高校毕业生人数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劳动力需求将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这加剧了毕业生的就业难度, 如何才能实现高校毕业生的理想就业成为毕业生最关心的话题。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在指导就业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

1 职业生涯规划对于高职学生就业的重要意义

严峻的就业情况让不少学生开始变得越来越不相信职业规划, 觉得那与现实就业情景相去甚远。很不切合实际, 规划时总是一帆风顺, 而真正就业时往往举步维艰。其实真正的原因不是职业生涯规划本身有什么错误, 而是职业生涯规划的方法步骤内容存在误区, 所以才导致了不好的结果。因此要完善职业生涯规划, 提高职业生涯规划的实际意义。

1.1 在职业生涯规划过程中要增强高职学生主动性,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现阶段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往往比较被动, 被动的学习, 被动的生活, 做任何事情缺乏自己的主动精神。并且多数高职院校毕业生存在专业知识比较薄弱, 综合素质不高的情况。基于这样的现实基本情况, 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时应该有所侧重, 更有针对性的改变学生这种状态, 从根本上扭转学生的被动观念, 提高学生应对问题的主动性, 发挥其自主精神, 在务实专业的基础上提高学生自身综合素质。

1.2 通过职业生涯规划要让学生树立科学就业观念, 明确自身职业定位

成功的就业经验告诉我们: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职业生涯规划对我们自身就业有着很大的帮助指导作用。它能使我们更加准确的评估自身的能力, 找出优势与不足, 进而寻找符合自己优势的工作机会, 准确的定位避免我们走弯路, 避免在刚开始就业时的盲目性。

1.3 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提高毕业生竞争能力和职场适应能力

职业生涯规划要运用接近真实职场的情景模拟训练, 形成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培训模拟体系, 在反复实践模拟中提高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 包括专业知识, 综合素质, 社会知识, 商业知识都需要有很深入的了解。据统计一般高职院校大多毕业生就职于规模较小的企业, 所以应在整个企业、教育、继续教育体系层面对现存的职业生涯规划体系进行优化。同时还需要锻炼学生的职场适应能力、抗压能力, 健全毕业生的心理素质, 要主动积极的去寻找就业机会, 不逃避现实, 积极应对。在激烈竞争的职场上, 只有百折不挠, 顶得住压力考验的人才能留得下来, 才能成为职场中的佼佼者。

2 明晰职业生涯规划的涵义

多数学生其实并不是真正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涵义, 在了解职业生涯规划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职业和职业生涯的的涵义。

职业按照一般的理解就是参与社会分工, 利用自身专门的知识和技能, 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 并获得合理报酬, 满足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工作。

职业生涯就是从事职业的经历, 指的是一个人一生连续担负的工作职业和职务的发展道路。人的一生一般要工作四十年左右, 这四十年左右的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一切与职业有关的事都可以纳入一个人的职业生涯。

职业生涯规划简称生涯规划, 又叫职业生涯设计, 是指个人与组织相结合, 在对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的基础上, 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点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 结合时代特点, 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 确定其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 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职业生涯规划的过程是让学生根据就业市场和岗位要求, 学习并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准确定位的能力、抓住机遇的能力、推销自我的能力和自我决策的能力, 从而做到顺利就业、在工作上得到持续发展的目的。生涯设计的目的绝不仅是帮助个人按照自己的资历条件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达到与实现个人目标, 更重要的是帮助个人真正了解自己, 为自己定下事业大计, 筹划未来, 拟定一生的发展方向, 根据主客观条件设计出合理且可行的职业生涯发展方向。

3 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具体步骤

3.1 认识自我

认识自我就是要全面了解自己。一个有效的职业生涯设计必须是在充分且正确认识自身条件与相关环境的基础上进行的。要审视自己、认识自己、了解自己。认识自我, 包括自己的兴趣、特长、性格、学识、技能、智商、情商、财商、逆商、思维方式等。即要弄清我想干什么、我能干什么、我应该干什么、在众多的职业面前我会选择什么等问题。要了解自己可以做职业测评, 也可以通过霍兰德职业兴趣理论、梅耶尔斯-布雷格斯的职业人格类型测验、舒伯等人的职业价值观测量、能力倾向测验、生涯信念的测量、生涯成熟度测量等专门理论和工具来认识自我。

3.2 就业环境评价

日益严峻的就业环境是毕业生名对的现实, 在就业之前做好就业环境的评估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对就业环境的认真剖析, 深入了解, 找到比较适合自己专业、技能的就业环境是成功就业的关键。现在有不少毕业生在进入职场前很迷茫, 既不了解现实的就业环境, 也不了解行业的发展趋势。因此, 要在职业生涯规划时就要仔细评估一下自身所学专业的就业方向, 专业发展趋势, 相关的就业岗位设置, 城市地域发展特点, 只有在充分的了解评价的基础上才会做到心中有数, 准确定位, 顺利就业。

3.3 职业定位

职业定位取决于一个人的职业目标, 同时也包括其个人兴趣、爱好、特长等。准确的职业定位是实现就业的可靠保障。职业定位其实也就是一个人在选择职业时对自己能做什么、适合做什么的初步判断。准确的职业定位能够让毕业生缩小职业选择的范围, 更精确的去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节约时间, 尽快实现就业。

3.4 行动计划

设立可操作性强的行动方案, 认真实施, 不断总结, 方案要兼顾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 不能为了短期计划的目标而打乱长期计划的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行动方案, 并按照方案逐步实施。

3.5 评估修正

职业生涯规划要在实施中进行检验, 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对职业生涯规划的内容进行评估, 及时诊断生涯规划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 找出相应对策, 对规划进行调整与修正。

4 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实施策略

高职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时, 可按学习重点与心理特征的不同将大学时期分成探索期、定向期、准备期、冲刺期四个阶段, 并按照每个阶段的不同目标和自身成长特点, 制订一些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

4.1 第一阶段———探索期

高职学生在探索期的阶段目标是:职业生涯认知和规划。在实现的过程中, 需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 要知道自己已从过去的高中时代过渡到了真正的大学时代, 这就要求我们为自己设立新的生活要求和追求目标。二是要广泛了解不同职业尽可能多的去接触职业信息。在广泛的了解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专业兴趣, 并逐渐确立自己的职业爱好。三是拓展自己的社会生活圈子, 熟悉社会环境,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发挥社会交往的优势, 尽可能多的去参加社会活动, 锻炼自己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同时还要学习好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在英语、计算机水平上要努力提高, 优秀的人才要同时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技能和外语。

4.2 第二阶段———定向期

这一阶段很关键, 时间也最长。在该阶段, 学生的价值观, 专业知识, 综合素质都会有很大的变化。择业观念趋向于成型, 专业知识进一步深化, 综合素质得到极大提高。如果运用的好, 在这一阶段优秀的学生将真正实现实质性的飞越, 因为这一阶段是学生自身能力积累的最好时机, 环境单纯, 尚无就业的压力, 外界干扰因素较少, 同时这一阶段也是学生原始兴趣爱好发挥作用的地方, 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 形成自己的专业特长, 发现自身的优势与不足, 在和周围同学、老师的交流中建立自己的形象。

4.3 第三阶段———准备期

准备好就业前的相关知识技巧。专业知识要取得毕业证书, 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要取得相关部门认证。同时还要掌握求职面试礼仪规范, 多途径多渠道的去搜集招聘信息。

4.4 第四阶段———冲刺期

在这一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实现顺利就业。这是上述所有准备的最终结果, 也是对其检验。顺利就业不只是每个毕业生自己的问题, 就业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 就业问题关系社会大局, 关系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 也关系社会人才的有效流动。

5 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一个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包涵很多具体内容的, 正是因为其内容完善, 可操作性强, 才能够真正起到职业规划的作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日益困难的今天, 一个优秀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学生成功就业不可或缺的条件。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教育基础设施, 以加强对创造性工作岗位的支持, 这些岗位多少将成为就业、经济增长和财富创造的基石。要实现这一点, 最关键的是要提高教师的地位, 让他们受到社会的重视, 获得更高的收入, 肩负更多的责任———教书育人, 培养优秀的毕业生。

摘要:高职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是培养自身就业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本文主要分析了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 职业生涯规划的内涵, 具体实施步骤以及实施策略。在此基础上, 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关键词: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能力

参考文献

[1]求职必胜专家编写组.求职必胜——通向职场的桥梁[M].北京大学音像出版社, 2005.

[2]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其意义.搜一百范文网, www.so100.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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