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2024-11-18

医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共8篇)

1.医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篇一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研究论文

1、更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理念

更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理念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创新的必然要求,医院科研经费的创新是整个医院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取得医院管理创新的实效,更新理念是关键。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创新只是医院管理创新的一部分,需要医院管理层和管理人员从内心深处将创新作为自觉的行动指南,主动落实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实践中。更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管理理念,就是要求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层及管理人员必须针对本医院的具体条件,紧密结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和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传统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理念,科学认识制约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发展的瓶颈,多角度、多层面、科学、合理地剖析困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发展的阻碍因素,逐一对照卫生医疗系统在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方面先进典型的创新经验和成果进行研究分析,认真找寻本医院在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理念方面同先进单位之间的差距,从内心深处将科研经费管理创新作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必备因素,逐步缩小同先进兄弟单位之间在创新理念上的差距,认真解决一直困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管理理念层面谋求统筹安排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分配、协调和平衡工作,谋求医院科研经费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科研效果和最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建立健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风险管理体制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风险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的重要环节。在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过程中,同企业管理一样,存在着风险防控方面的风险,在传统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没有风险管理的概念,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的结果以及效果得不到普遍的重视,在面临风险时,没有相应的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产生风险的后果也不存在具体的承担者和相应的处理能力,基本上处于吃大锅饭,无人承担责任的状况,从而严重制约了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发展。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建立健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风险管理体制不但是切实可行的,而且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实现创新目标的关键环节。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实行风险管理就是追求医院科研经费投入的最小化在冲破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发展瓶颈的基础上使得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最优化。这就要求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层和管理人员在信息平台的`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理念的更新、管理资源的配置、风险应对的机制建设、风险流程管理、风险应对策略以及同相应专业及科室的沟通协调方面达到医院科研经费的风险管理要求,集中针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可能发生的风险,逐步做好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导向,努力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最好风险分类和风险处理工作,优化风险防控资源的配置,及时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识别,实现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风险的科学应对以及实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效益最大化目标。

3、实现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专业化

专业化是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专业化,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就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创新就是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发展一般性规律的基础上,针对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统筹安排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工作,谋求通过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提高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发展新路。医院科研经费专业化目标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结合医院科研经费的具体状况进行科学分类,区分种类采用相应的管理方式;二是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上针对不同的管理部门、不同的管理岗位、不同的管理分级对不同职能部门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建立健全专业化管理的相应机制;三是对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资源进行科学整合,优化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资源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专业化机制;四是紧密结合信息控制自动化进程,适时进行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信息自动化控制平台的科学搭建及运行建设,以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流程系统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结构,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决策监控系统、基层信息化控制平台的建设,实现整个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控制系统的良好运行;五是要加强同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要求相适应的复合型、高素质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人才的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的需要。

4、坚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创新

坚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创新是坚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的重要保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创新就是要结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目标任务、管理内容,不断增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适应性和在医院科学发展过程中的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推动力。这就要求医院的管理层要切实改变传统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中的“一刀切”状况,打破传统的层级式管理模式,科学划定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结合医院科室专业设置,将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进行科学分工,分类管理,不同专业之间互不冲突,层级之间不设置管理障碍,一切以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最优化作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照顾到医院各个专业部门对医院科研经费的需求,并根据医院各个专业部门科研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对医院科学发展的贡献大小,合理调配科研资源,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做到有的放矢。

5、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机构设置和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

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机构设置和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是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创新在机构建设和人才储备方面的必然要求。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创新归根到底是管理机构的运行效果与人力资源的科学使用,这是一切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没有健全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机构建设和高素质、复合型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人才队伍,做好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创新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要紧跟时代脉搏,抛开医院层级管理的限制,以医院科研发展的实际作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机构设置的参照物,机构的设置要符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需求,为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定身打制管理机构,在机构设置时,既要有垂直的管理机构,又要按照分工不同相应设置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在做好机构设置的同时,要加强专业化精英团队的打造和高素质、复合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强力支持。

2.医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篇二

医院的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及医院配套经费,科研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负责做出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分别报医院科教科、财务科备案。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经费使用时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以及上级和医院科研经费报销程序办理,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审计科对结题项目进行审计。

科研经费收入包括: 科研经费拨款和科研事业收入,及上级要求和课题需要的配套经费。凡是以医院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属何渠道,均应列为医院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单独设账,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科研经费支出包括: 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工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开支制度,根据项目进度和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专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按医院报销管理规定报销,科研材料、试剂、仪器设备等的购置,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院长批准报院采购,纳入医院统一物资采购管理流程进行采购,领用时冲减其经费。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由科教科设账单独管理,严禁私自购买设备物资。

2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 1) 个别试剂未经医院采购入库验收,自行采购直接报销,不符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 2) 科研经费发票户头均开具单位,但是分别转账给个人或现金支付,不符合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现金管理办法。

( 3) 发票上出现礼品费、日用品等字样,超出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 4) 个别的科研项目,未到科教科登记进行管理。

( 5) 已结题的科研项目剩余的科研资金挂账未处理。

( 6) 有的项目只开一张实验室的发票,没有明细支出。

3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改进措施

3. 1 规范管理,制定明确的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发展靠管理,管理靠规范,规范依据有效的规章制度。为了保证医院科研经费使用合理,按照国家有关科研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应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科研课题经费管理方式、经费的分配、经费开支范围、经费的使用及审批权限、结题经费的分配等具体操作办法,使此类经济事项执行都有法可查,有据可依。

3. 2 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科研经费管理

随着科研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现代化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提高工作效率,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业务、项目立项业务、人员专家资料库、经费管理业务、项目实施管理和成果管理,实现项目资源上的人、财、物的全面管理和项目滚动管理的全程跟踪。科研管理部门及课题负责人均可通过网络实时查看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能满足管理层的需求,有效实现医院科研管理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科研信息完整性。

3. 3 相关部门加强科研经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医院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及合同、档案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3. 4 做好科研经费实物资产的管理工作

医院为开展科研项目而以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及试剂等消耗材料应归医院所有。课题组提出购买科研用的仪器设备前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整个医院的科研用仪器设备资源调配考虑后确定是否必须购买。并按照医院正常采购流程执行预算、审批、购置、验收及入库等手续。2012年实施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已将科教项目收支单独核算,其形成的资产及产生的消耗都将与医院医疗收支项目分开核算。故笔者建议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科研仪器设备及库存物资台账,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当科研项目结题后,如所购资产不再为科研项目所用,转为医疗项目使用,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资产清理,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 5 建立课题及时清理制度,防止结题不结账,账面长期挂账情况

医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结题不结账。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制定具体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科研项目结账时间和节余经费的分配办法,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各类科研项目必须按合同或协议的要求按时结题验收或鉴定,特殊情况需推迟结题的,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前向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提供资金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医院有权按照院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3. 6 加强科研项目成果的审核登记工作

现行医院许多科研项目只注重科研资金的收支管理,疏忽了科研成果的登记管理工作。科研项目结束后经验收形成科研成果,应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科研成果、验收报告、结题报告等资料进行归档。科研管理部门需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登记,可申请专利的及时申请专利,并提请财务部门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不宜申请专利的采取措施保护。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还应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科研项目的效果。并制定相关制度,防惩医院相关人员侵害他人科研成果、私自转让或许可使用医院的技术产权。

3. 7 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3.浅谈医院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 篇三

【关键词】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医院

当今社会,医院医疗水平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医院对人才的培养、科研活动的大力开展和医疗运行过程的管理。医院的科研能力水平已逐步成为评判医院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这就使得科研经费管理成为医院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

科研经费是医院科研人员从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获得的用工医学相关课题的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在科研项目的申报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中,与科研经费相关的三个主体分别是课题组、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这三个主体在整个科研活动中的工作重心不同,承担着各自的职责。课题组主要负责课题的申报,并对申报成功的课题具体实施,进行课题研究;科研部门主要负责各项课题经费的审批和下达;而财务部门主要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各课题的经费使用要求,对经费的使用过程进行审核和会计记录。这样一来,医院如何合规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成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工作重点。下面从财务角度,结合目前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的使用缺乏事前控制

在课题申报阶段,课题组要填写项目申报书,书中要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支出做出详细的预算。按照常用的预算项日,科研项目支出主要分为几类: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实验室改装费、科研协作费、管理费等。这样,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每笔支出都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所填写的经费预算来执行。

而在实际工作中,当课题组发生某笔支出来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门一般仅是单从财务角度审核票据的真实合法性后便予以报销,并没有审查该笔支出是否在项目申报书中做过预算,以及花销金额是否在预算内等内容。而对于课题组来说,一般也只是对支出总额有个大致的了解,对具体的各类支出项目已花费多少,还剩多少预算并不十分清楚。这样就很可能发生课题组盲日报销的现象,不仅不利于课题组更有效率的使用经费,还容易使实际报销情况与预算不符,进而影响到项目的顺利结题。

2.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缺乏统一管理

课题组根据课题的需要购置资产,而医院对该类资产的管理并不到位。科研经费购置的如试剂、办公用品等资产,通常并不是由采购部门来执行,而是各课题组白行购置的,一般只要求课题组履行物资管理的入库、出库手续,医院并未进行实质的管理。而科研经费购置的电脑、数码相机、图书、设备等价值大的资产,虽然多由采购部门购置,但购买后一般由课题组白行保管使用,医院并没有进行统一的管理。这样,一方面没有达到资源共享,出现医院已有类似设备重复购置,资源浪费的现象;另一方面,还可能出现国有资产监管不严,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3.科研经费管理无成本和绩效考核意识

医院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还未实现精细化,一些间接费用,如科研工作开展所要用到的房屋计提的折旧、消耗的水电等费用都没有合理计人到科研成本中去,这样统计的科研课题的支出并不全面完整,也就无从准确评估各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比,而在现实中,有些项目投入很大,但效果甚微,造成严重浪费。此外,没有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来激励科研人员按计划完成科研项目。

二、科研经费管理改进的途径

1.建立全面的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平台,经费的使用做好事前控制

建立起科研经费的信息平台,对所有科研项目进行编号,并把各个项目的预算情况、經费下拨及经费使用情况依次进行系统录入,使科研经费的管理更加信息化、系统化。

这样,课题组在每次报销时,财务人员可以迅速在信息平台中查到该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各类支出项目是否超出预算等详细信息,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对超出预算的资金使用不予报销,做到经费使用的事前控制。同时,给科研部门和课题组增加信息平台的端口,使相关人员都能进行查看,既方便课题组成员及时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也起到各部门间相互检查和监督的作用。

2.科研购置的同定资产由医院统一审批并管理

医院对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的管理,应该与医院自有资产“一视同仁”,甚至更为严格。

在资产的申请购置及采购环节,由财务部门审查该项购置是否符合预算,不符合预算的资产购置一律不能用科研经费支付,查看医院自身是否有相同或类似资产,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资源浪费;在资产的保管和维护环节,医院资产管理部门要为购置的同定资产建立同定资产卡片,使其有迹可循,并对该类资产进行定期盘点,以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此外,还要与医院白有资产一样,对科研购置的资产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3.对科研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引入全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理念

科研项目结题后,要对该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估算投入产出比。 计算成本时,要引入全成本核算概念,即在将项目的直接成本直接计人科研项目成本的同时,还要将与项目有关的间接成本采用不同的计算办法分摊计人科研项目成本,从而全面、真实地反映科研项目的实际全成本。

医院还应逐步建立起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引导科研人员关注科研项目在各个阶段的完成情况,关注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发展,通过绩效考评制度的完善,对按期结题、投人产出比高、成果实用性强的科研项目研究人员进行奖励,这样既能使科研人员树立起节约成本的意识,又有助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李清明科研课题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1,3(J(4):94-95

[2]罗爱华新医院财务制度下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J].现代商业,2014,20(12):252-253

[3]王巍.构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实践探索[J].卫生经济研究,2012, 2(12):44-45

4.医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篇四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

吴烟政„2010‟33号

文件

吴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印发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机关各科室、中心:现将《吴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吴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充分发挥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市局(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宁夏烟草系统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宁烟人„2010‟19号),结合吴忠烟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公司)各单位、部门。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提取使用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2.5%提取使用,列入成本开支。

第五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列支范围:

(一)入职、在岗及转岗培训;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四)单位统一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五)职工参加的烟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六)职工参加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进修学院等行业单位组织的通用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如企业培训师、物流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

(七)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八)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九)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职工参加外出培训,要有政策或文件依据。没有政策或文件依据的外出培训费用不能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市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严禁挪作他用。

第九条为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水平,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综合管理、营销、专卖岗位序列的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

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十二条为鼓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对岗位工作期间,经单位同意,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与所从事岗位专业对口、教育部承认的高一级学历、学位的职工实施奖励。奖励标准为: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报销总学费的40%;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报销总学费的50%;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报销总学费的60%。

第三章经费管理 监督

第十三条市局(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由人事政工科负责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财务科负责专项列支,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市局(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杜绝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的随意性。

各单位、部门要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培训费用预算,报人事政工科备案。

第十五条培训费用的报销由经费使用人填写《报销签证单》,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事政工科和财务管理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报销。

第十六条市局(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接受上级单位及同级单位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市局(公司)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列为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和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十八条对于虚报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追回经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局(公司)人事政工科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市局(公司)原《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主题词:教育 培训 经费 办法 通知

5.医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篇五

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的使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范围

(一)补贴和奖励对象

1、杭州市区持有《杭州市失业证》的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包括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

2、杭州市区被征地但尚未“农转非”的农民(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

3、杭州市区持有《杭州市残疾证》,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人员(以下简称残疾人);

4、在杭高校学生和毕业生、杭州生源的外地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5、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中具有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6、在杭州市区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并缴费6个月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下简称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7、杭州市区户籍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初、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动预备制人员);

8、经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指导小组或市劳动保障部门聘任的大学生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创业导师);

9、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

(二)补贴和奖励项目

1、适应性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适应性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不能重复享受。大学生、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3、创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4、生活补贴。劳动预备制人员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

5、创业导师补贴和奖励。对创业导师根据其结对指导学生创业情况和开展专项服务情况给予补贴和绩效奖励。

6、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对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根据其培训和就业的绩效给予奖励。

二、适应性培训补贴标准和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参加适应性培训的,每人补贴50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由各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事先提出月培训计划,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审核后方可办班;

2、培训结束后,由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申报适应性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附表1);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适应性培训月汇总表(附表2);

(3)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附表3);

(4)享受经费补贴人员的失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

3、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附表4)》,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

三、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并在杭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50%的补贴,最高每人 20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全额补贴。

3、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50%的补贴,最高每人13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4、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和大学生参加定向、订单培训,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日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附表5)、《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附表6)和授课计划表。

2、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鉴定前7个工作日内,将经备案的《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报送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鉴定结束后,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发票复印件;

(5)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学生、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开办属于《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规定项目培训后,个人申报补贴的,须在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每月10日前到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培训鉴定费发票;

(2)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5、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定点培训机构和申请人。

6、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和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班。具体办班及补贴申领拨付程序参照上述有关程序执行。申请材料中须提供学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杭创业或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每人800元的补贴。其中杭州户籍的学生取得SYB培训、创业实训合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200元、800元和800元的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次月起18个月内,在杭成功开业并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后续服务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再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600元的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日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和《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

2、定点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结业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员的《创业计划书》、考勤表等有关资料报送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审核。

3、定点培训机构在每月25日前,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4、定点培训机构在学员结业后次月起18个月内,根据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人数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后续服务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

5、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定点培训机构。

五、生活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劳动预备制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可申请培训期间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最高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可在培训结束后为就业困难人员、劳动预备制人员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授课计划及考勤表;

(4)享受补贴人员身份证和《就业援助证》复印件(劳动预备制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培训机构,并由培训机构及时发放给个人。

六、创业导师补贴奖励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奖励标准

创业导师每结对1名大学生或1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创业阶段指导服务的,按照每人(或每团队)2000元的标准给予综合性补贴;每指导1名大学生(或1个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工商注册开业1家企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8000元的绩效奖励。创业导师提供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开展的专项服务的,给予每人每次500至1000元的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创业导师综合性补贴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根据创业导师结对情况每半年进行审核发放;创业导师绩效奖励由创业导师提出申请,并附结对协议、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报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人员。

七、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奖励标准

对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培训后6个月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的,给予培训机构每班次培训补贴总额10%的奖励;培训后就业率每提高10个百分点,奖励的比例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对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经批准开展的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奖励标准在普通培训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同一个培训机构当年就业绩效奖励总额最高为10万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在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培训绩效奖励费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经备案过的《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和《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

(3)就业人员相关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核定奖励额度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单位。

八、其他

(一)定点培训机构的申请认定和管理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认定培训项目以外的就业再就业培训,以及非定点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就业再就业培训,须事先报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

(二)本办法所涉及的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收费原则上不得超出《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中的规定项目和标准,对培训费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培训费用核定补贴标准。开展规定项目以外的培训或开展定向、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公布。

(三)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四)本办法由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6.医院“三公”经费使用规定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真正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根据我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院“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一、公务接待

(一)承办会议

1.医院或科室承办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制作“会议费用预算”报院长审批同意。

2.会议不得在高级饭店、旅游风景区等地举办。3.会议不得使用鲜花、水果、烟酒、笔和笔记本等,不赠送礼金、纪念品。

(二)公务用餐

1.公务用餐,需经院长审批同意。

2.公务供餐,一般在职工食堂。接待重要领导或来宾的用餐,由院长视情况安排在定点饭店。

3.来宾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陪餐人员一般控制在1-2人。

4.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10元。用餐原则上禁止饮酒,严禁发整包烟。

二、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照采购程序。2.车辆维修,需院长审批。

3.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审核、院长审批后报销。

4.严禁公车私用,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或拼车。

三、公务考察

1.不得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

2.经审核批准后的外出学习考察,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7.医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篇七

关键词:医院,科研经费,管理

医学科研经费是保证医学科研课题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之一, 是医院科研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 医院以科研项目带动学科建设, 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的意识不断增强;医院科研经费来源途径呈多元化发展, 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拨款及医院本身投入科研的资金比例逐年加大。科研经费管理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医院科研课题的顺利实施和科研能力与水平的提高及学术地位的提升, 关系到医疗人员申报医疗课题的积极性以及医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因此,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医院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要将科研经费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一、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 科研经费管理脱节, 财务部门参与管理力度不够

尽管医院制定了相关科研管理规定, 并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基本实行了资金收支日常核算的集中管理, 但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是各自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着对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部门主要负责争取项目经费及经费报销时的审批;长期以来, 由于财务部门在项目开展时未事先介入, 没有参与科研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不熟悉科研项目实施中各个环节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等, 只是常规性履行经费的收支核算, 既不能有效地监督科研经费的开支, 更不能对科研资金筹集和运用进行综合管理, 在经费管理上有滞后性, 对一些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情况不能及时纠正, 导致了科研经费在使用管理上存在问题, 进而无法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展。

(二) 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不准确

医院的科研开展与医疗活动有着密切联系。目前, 科研经费的管理中没有进行真正的成本核算, 核算只是经费支出, 一般包含部分的设备费、劳务费、试验耗材费、差旅费、办公费以及医院提取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 而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课题实验所耗费现有的房屋、仪器设备使用费、水费、电费等费用, 并没有在课题经费里列支, 而是直接列入医院的业务支出。

(三) 预算编制不精确, 部分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

科研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在立项时, 都应作出详细的经费预算, 列出经费使用方向、开支范围及开支比例等等, 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财会人员不参加项目可行性分析, 也不参与项目预算编制, 只是由科研人员自己编制, 而科研人员又不熟悉相关的财务制度, 往往把重点放在技术层面上, 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不够细化、精确、全面, 预算大多是随便编造数据应付了事, 缺乏科学依据, 不能真实地反映各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际成本。所以导致部分科研经费被使用于一些非科研用途, 成为项目负责人为个人或课题组谋取私利的“活期储蓄”。如个人招待费、劳务费、加班费、电话费、交通费、个人提成等支出占据科研经费很大的比例[2]。

(四) 对科研资产管理不够重视, 设备利用率低

大多数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办法规定, 医院所拥有和掌握的资产都必须纳入医院统一的资产管理中, 还特别规定了包括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但由于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等, 大多数由课题组保管使用, 科研人员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没有按医院资产管理规定及时登账入库, 特别对于横向课题, 科研部门结题时不通知财务部门结账, 资产的交接、盘亏及报废等后续工作处理随意, 有些资产如笔记本电脑等有可能留在个人手中, 使得课题中的许多固定资产未能得到及时清理, 项目课题结束时便无法及时办理资产的收回或登记入库手续, 无法进行资产的账务处理。此外, 由于科研经费是专款专用, 各课题组独立使用其专项经费购买的科研仪器设备, 医院无法统一调配使用, 从而导致有些设备长期闲置不用, 有些科研设备重复购置, 因而大量占用科研资金, 降低了设备利用率。

(五) 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 结余资金处理不明确

科研项目按规定完成后已通过项目相关部门验收评估和经费决算, 由于财务部门没有参与科研项目的全程管理工作, 对科研项目信息缺少了解, 在项目实际财务支出中按照常规进行支出报销, 课题结余经费仍按照在研项目进行管理, 甚至有些科研项目已结题多年, 但财务账面上还有余额没有结清, 造成了大量科研经费闲置沉淀, 对结余经费如何处理也没有明确规定。

(六) 科研成果管理意识不强

目前, 医学科研往往偏重于基础研究, 而实用性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类研究不多, 因此, 科研成果也往往表现为发表论文等纯学术性成果, 有没有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科研成果是否转化为生产力、有多少科研成果形成无形资产等等, 这些问题都未被重视。由于没有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 造成科研经费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使用效率低下, 从而阻碍了科研项目的提升与发展。

二、加强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上进行创新, 结合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 不断优化管理流程, 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就改进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大家一起探讨:

(一) 理顺科研经费管理环节,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课题组之间应及时沟通, 互相配合, 加强财经法规执行力度, 使医院管理者及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 明确医院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各个环节的的职责和权限, 建立健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在接到财务部门经费到账通知后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查明经费性质, 财务部门对不同性质的经费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财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科研经费筹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和报销手续。课题负责人也要强化财务意识, 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 从思想上把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放到一定的高度, 开支要按项目预算执行。只有理顺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课题组三者的关系, 才能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 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建立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

科研经费的预算是影响科研成果的决定性要素。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 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科研人员的课题进展安排的科学性及成本意识。首先, 项目负责人应在财务和科研部门的指导下, 按照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编制经费预算。预算的编制要按照全成本支出预算, 即对课题研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如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装费、协作费、合作费、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及项目管理费等所有费用进行支出预算, 避免资源重复配置, 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经费预算。其次, 通过建立和完善全成本核算制度, 确定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与比例, 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支出。其财务部门要监督其经费支出是否超标、是否合理, 制度明确禁止的消费项目严禁在科研经费中列支, 区分清项目经费支出与医院的正常业务支出;所有支出科研经费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科研项目间进行归集核算, 以真实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反映出科研活动的真正经济效益, 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 加强科研资产管理, 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科研项目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 如在项目预算中已被列入, 则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科研和设备管理部门及分管院长组织论证审批后, 设备处按相关规定的采购办法统一采购, 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对于未列入项目预算的仪器设备, 一般不予购置。医院相关部门应按照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核算、管理和处置,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医院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维修、报损等工作, 防止账外资产的流失。医院应建立医院公共科研平台, 整合资源, 科研仪器设备原则上统一放置医院公共实验室并统一管理, 对医院已经拥有并正常使用的实验仪器, 科研人员应采用共用或租用等形式完成实验, 避免实验资产重复购置, 从而实现资源共享, 提高资产利用率。同时, 医院也要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 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管理。

(四) 建立课题及时结算、清理及结题审计制度

医院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科研经费结算及清理管理办法, 明确科研课题的结账时间和课题剩余经费的使用方向。科研项目结题或通过验收后, 科研部门应及时向财务处通报已结题项目的有关信息, 以便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纵向科研项目 (科研拨款) 结题后, 结余经费按照科研项目拨款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横向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其他有效的在研科研经费项目中, 以继续用于其他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 医院有权按照管理办法予以结账, 结余经费上缴医院。

课题结题审计是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强有力手段。一是审查结题项目是否及时结账, 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办理;二是审查科研成果形成的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验收入库, 由医院统一管理;三是审查是否存在用结余资金报销与课题研究无关费用的问题。通过结题审计, 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从而对其他课题的经费使用起到约束作用。

(五) 重视医学科研成果管理, 提高科研经费产出效益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医疗服务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各家医院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探索新的途径。科技成果是科研的重要产出之一, 科技成果的水平与数量是衡量一个单位科研能力、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3]。作为医院科研管理人员, 应加强对科研成果推广与转化的引导, 在科研立项环节, 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帮助科研人员树立科技成果转化意识, 为后期成果的转化做前期准备。科研人员在潜心研究的同时, 要尽早的进行科技开发, 让好的经验和成果更多的应用到临床中去, 新技术新疗法要大力推广, 提高科研的社会效益。加强成果孵育与转化的环节管理, 鼓励在科研工作进行的过程当中或在科研成果创造的过程当中, 对有可能产生效益的项目进行科技开发, 实施大力度的奖励机制, 以促进科技成果向成熟应用阶段转化[4]。

总之, 科研经费管理是医院科研管理的核心环节, 科学管理科研经费是质量与效益管理的前提, 医院应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范围、办法和审批手续等, 优化科研资源配置,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 不断探索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 防范财务风险,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促进医院科研事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华川.公立医院加强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的思考[J].财会通讯, 2010, (8) :50-51.

[2]王宁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 2008, (4) :30-32.

[3]夏景珉, 宋哲民, 苑淑玲.天津市医药卫生获奖科技成果分析[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 2002, 15 (2) :98-101.

8.医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篇八

本刊讯 2005年8月15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日。为此,北京市科委特别制作了一期“牢记历史 珍爱和平”的专栏,宣传北京市科委抗战老同志的光荣事迹,从而激励全委同志,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为北京的发展而努力工作。

孙伟力

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知识

北京市科委举办2005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培训

本刊讯近日,由北京市科委条件财务处主办、北京市科委人才中心承办的“2005年北京市科委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培训班”举办,近700名北京市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许焕岗书记在培训班上做了重要讲话。他说,今年科技经费投入近20亿,已相当于经济落后省市科技经费近20年的总和,因此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是非常必要的,如何科学地配置有限的财政科技资金,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2004年12月北京市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事业单位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将绩效考评范围扩大到教科文、农林、社保、经建等所有事业领域,科技项目的绩效考评也就成为了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市科委今年出台了“科技工作八大主题计划”,它是充分利用资金、人员和物资条件优势,变项目科委为资源科委的具体示范。因而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也就成了当务之急。但目前仍存在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结余资金划分不清晰、用款计划欠科学等很多问题。许书记分析了问题的原因,并强调要改变、纠正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问题的苗头,最基本的就是要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最后他对各单位有关领导、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分别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利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利契机进行整改,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科技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政策和技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北京市科委条件财务处处长孙小梅、副处长王辉分别主持了两期培训。孙处长强调这次培训是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和科技经费管理中的问题而举办的,她说绩效考评是由财政部提出并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而制定的,希望学员通过培训,加深对做好科技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首届“软件质量管理平台”示范应用年示范企业征集

本刊讯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促进中心、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于8月联合推出“软件质量管理平台”示范应用年活动。活动拟在北京地区选择10家软件企业作为示范应用单位,无偿提供软件质量管理平台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本次活动对选中的示范企业,在一年时间内提供深层次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产品安装、配置和基本使用培训;对企业反馈的软件使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方式包括远程和现场支持;对企业现有过程进行分析,识别可以适于质量平台实施的过程,结合组织管理机构和度量体系,制定合理、可行的权限管理和数据部署方案;支持企业在过程体系中引入质量管理平台,协助企业的EPG组分析现有过程的变化,结合质量管理平台的特点和使用效果,对企业现有过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提高客户的管理效率和效果;帮助企业充分利用质量管理平台为自身的度量体系服务,协助企业正确解读度量分析的结果,识别出现的问题,预测未来的性能,并提供合理、可行的改进建议。北京软件产业基地公共技术支撑体系将为软件企业提供最佳的技术服务,从而推动软件企业质量管理的进步。

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9月30日。

报名电话:62612441 联系人:雷 辉

详情请登陆:http://www.iscas.ac.cn

北京市科委2005年度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结束

本刊讯2005年北京市科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日前圆满完成。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作为北京市科委认定的服务机构面向全市企业开展受理工作,最终有332个项目通过形式审查,经北京市科委推荐报送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科委在本年度创新基金启动之初,根据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工作的整体安排,制订了2005年创新基金申报的工作流程,明确了基金申报各阶段的工作进度及主要工作内容,使全年的基金申报工作得以在更加透明、有序的组织中顺利进行。目前,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已经开始着手组织全国项目的评审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将评审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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