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派赴泰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2024-12-03

关于推荐选派赴泰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1.关于推荐选派赴泰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篇一

关于报名参加2009年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

赴泰国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国家汉办《关于委托选派2009年赴泰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2009]第167号),我校拟于2009年5月中旬派遣部分志愿者赴泰国执行汉语教学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们将对拟派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人数(来源)

(一)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学习相关专业人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拟报名人数:80人,拟录取参加培训人数:60人(从80位报名人数中择优录取,派出人数45人)。

二、选拔条件

(一)优秀党团干部、党员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综合

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自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三)专业: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四)学习成绩优良;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

(五)具有英语(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相当水平)或泰语沟通交流能力;

(六)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三、培训时间:

2009年3月27日起至5月10日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全天(具体时间待定)。

四、任期及派出时间:

赴泰国的志愿者派出时间为2009年5月中旬,为期一学年。

五、考核:

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试,由国家汉办统一命题,成绩合格者方可确定派出。

六、待遇:

根据两国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协议,泰方为志愿者每人每月提供300美元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500美元生活津贴、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A4规格,各2份):

1.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应届毕业生请在学院开具在学证明)复印件;2.英语考级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考级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无犯罪纪录(请在学院开具证明盖章后到学校保卫处加盖公章)原件;3.报名费100元/人(无论是否录取,此费用不退)

名额有限,报满即止。请有志从事志愿者工作的教师、学生在3月23日下午14:30至3月25日下午15:00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大楼312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857127,5826545;联系人:王老师,胡老师。

国 际 交 流 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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