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安全生产责任制(共10篇)
1.保安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一
生产副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在分管范围内贯彻实施公司管理方针和矿井工作目标。
2、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接口关系协调一致。
3、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保证本矿的安全生产。
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协助矿长做好生产计划会的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为分管各部门协调配置适宜的资源。
7、负责本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实施、落实与考核,根据作业计划及时掌握生产动态,确保产量、进尺完成计划指标,确保煤炭质量达到本矿质量目标。
8、负责协调安排重大隐患处理工作。
9、负责调度室、采掘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10、负责调度室、采掘区队的计量管理工作。
11、负责审批本矿劳动工资分配方案。
12、负责爆破材料的安全工作
13、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
2.保安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二
金隅集团为公共生活和居民生活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 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金隅集团安全生产和保卫部部长谭尊利说:“原来是说安全生产为企业保驾护航, 现在叫安全生产为企业服务。”金隅集团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和谐示范矿等重点工作,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天坛公司抓实安全生产标准化
北京天坛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天坛公司) 是金隅集团下属的生产木制、金属、软体的家具厂家。3月19日上午, 记者来到了天坛公司位于北五环西三旗建材城东路的天坛家具生产基地。来到天坛家具就不得不提“龙顺成”, 它具有宫廷家具特色, 是享誉京城的家具百年老字号, 已有150多年的历史。走进“龙顺成”车间, 各个工序的职工忙碌着, 安全保卫和物业管理部的部长聂征对记者说, 产品销路好, 任务比较满。尽管生产任务比较重, 但是安全生产工作却一点也不放松, 员工整齐划一佩戴着耳塞和口罩。因为“龙顺成”家具为珍贵红木家具, 雕花、打磨等工序都是手工来完成。
天坛公司2008年在金隅集团率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聘请评价机构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工作,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使职工安全意识普遍提高、遵章守纪, 形成制度化管理、自律性管理、全覆盖管理的局面。2008年11月经过评价机构评审, 成为北京市二级标准化企业。此后, 天坛公司还在消防工作方面完善档案和消防4个能力手册, 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 通过消除、替代、隔离、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来防控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建立包括职业危害告知书在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011年, 公司成立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小组、推进办公室以及基础管理、机械、热工燃爆、电气、作业环境5个推进小组, 对照考核标准组织了自评工作, 并顺利通过了2011年的复评工作。公司副总经理王长江说, “开展标准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 也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正确选择。”
天坛公司的家具城、成品库、材料库、油漆库都是消防的重点部位, 因此防火是安全工作中的重点之一。早在1962年, 天坛公司就成立了专职的消防队。现在消防队有7名专职的队员, 年龄都只有20多岁, 但是在业务上一点不含糊。最初队员加入的时候都懂一些消防知识, 知道消防器材如何使用, 同时每年公司都会组织培训, 还开展义务消防队伍应急演练。虽然天坛家具自身的火灾危险等级不如危化企业高, 消防队员的业务也不如现役消防兵精, 但是作为非专业的他们在北京市的消防精英大赛上也获得过很好的成绩。在记者的要求下, 消防队简单地演示了一次有火情救援出动的过程。“铃铃铃”, 急促的声音响起, 当天执勤的6名队员冲出消防室, 跑到隔壁的出勤室, 原地着装、发动消防车出动全过程用了40多秒。据了解, 不管哪一个分厂、哪一个角落发生火灾, 5分钟之内消防队员保证到现场。这支消防队伍不仅承担公司的消防任务, 也在周边其他企业发生火灾时作为一股应急救援的力量。1998年,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广场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达6 000m2, 当时天坛公司位于北四环外环白庙和芍药居之间, 与居然之家仅有一墙之隔, 公司紧急调消防队去救援。“我们当时10多个人和一辆消防车全部出动, 连车带人守了一天半, 直到火情控制、扑灭。”作为当时在场的消防队员之一的孙卫东对记者说。
聂征从1998年开始做安全生产工作, 他对安全有自己的理解, 认为安全管理就是对人的管理。首先是对人才的管理, 天坛公司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 分兵把守在劳动技术管理、安保、工会等工作岗位上;其次把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作为一种素质教育。“篆书的‘安’字, 上面是屋子, 下面是半跪着的女人的形象, 强调的就是家。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就是让职工在生产线上找到家的感觉, 实现安全。”他说。天坛公司的职工多来自周边省市, 学历普遍偏低, 因此公司在职工入厂之前严格执行公司、分厂和车间的3级安全教育, 达到熟知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才可上岗。
北京水泥厂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19日下午, 记者到了金隅集团下属的北京水泥厂。北京水泥厂1992年建厂, 今年整整20年, 企业已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18001安全体系认证。北京水泥厂有2条5 000t生产线, 日产5 000t水泥, 是北京建筑市场的主要供应商。
北京水泥厂总经理赵雍说, 北京水泥厂有800多人, 安全生产的保证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记者了解到, 北京水泥厂的自动化程度高, 一线职工学历都在中专以上, 尽管技能比较高, 但不安全行为还是难以完全控制。为控制职工的不安全行为, 北京水泥厂首先是开展安全标准化, 其次是建设安全文化。北京水泥厂从2005年开始, 实行标准化的操作, 把所有工种都做了标准化操作的方案;并针对80后的年轻职工所占全体职工的比例大, 且年轻人的行为随意性比较大的情况, 专门针对80后的年轻职工开展安全专题培训, 规范约束他们的行为。实行2年来, 安全标准化对企业安全事故的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 于2009年, 北京水泥厂进一步提出打造安全文化。
总经理赵雍讲了他的一个经历:他曾经去拉法基公司在加拿大魁北克城的水泥生产厂参观, 深受启发。拉法基公司1833年在法国成立, 已有170多年的历史, 在水泥、石膏板、骨料与混凝土分支均居世界领先地位。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 安全一直是拉法基公司的重中之重, 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公司拥有一套完整而详细的安全系统和准则来保障每一位员工的安全。在同行业领域中, 拉法基公司已经成为做得最好的公司之一。拉法基公司没有专门的安全机构, 他们在招聘职工的时候就把安全工作都做好了。公司在招聘职工的时候都会说明每个岗位上存在的风险, 以及可能构成的伤害, 还有一些岗位的安全告知等。当被招聘人决定要申请职业的时候, 拉法基公司会给被招聘人一套安全准则, 里面包含600多道题, 不限制学习时间, 应聘人员随时学会随时进行考试, 考试通过即被录取;新职工在上岗前还必须由老职工带班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上岗要求操作必须是标准的。职工在调岗之后还要针对新岗位进行单独培训, 而且工厂里的安全标示非常醒目, 即使语言不同的人也能懂。在他看来, 把安全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 建立企业的安全文化很有必要。
安全文化的建设要让职工把安全内化于心, 每天一进工厂就要想到无论穿什么、做什么都要是标准、安全合规的。赵雍说, 今年北京水泥厂重点在近200个班组推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安全保卫部部长刘金禄带记者到余热发电室和中控室参观, 在这两个部门, 记者听到班组员工讲得最多的就是安全学习。班组每月开展的安全学习内容都不同, 而且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很高。
此外, 耗能、依赖资源是水泥行业的特点, 因此水泥生产离不开矿山。北京水泥厂在凤山矿正开展安全和谐示范矿山试点工作, 树立“安全、健康、绿色、和谐”的管理理念;重点建设五化四体系, 即生产工艺过程规范化、生产过程低尘化、生产作业机械化、生产调度信息化、矿山环境绿色化, 制度建设体系、隐患排查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
3.安全预警保安全 篇三
目前安全管理的最有效办法,一是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二是将安全责任事故作为关键业绩控制指标纳入企业经营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客观地说,安全大检查对于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预防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但它始终没有克服局部性、表面性、短期性和被动应付性的毛病;而责任事故考核的老办法又明显滞后,属于事后的控制措施,明显不同于“关口前移”的要求。可见,目前的安全管理办法不能很好地适应安全工作的要求。
安全预警五要点:
设定五级预警级别。一级是安全状况很好,五级是状况恶劣,递次过渡。
管理层次上分三层预警。分别是基层预警、分公司预警,总公司预警。
预警涉及安全的各个方面,如组织与领导,制度建设与落实,设施运行安全等级,隐患管理、事故管理、安全教育等。
预警运行上,分月底自我预警和年度上级鉴定预警。自我预警:基层每一个月都要从安全的各个方面逐项评价安全等级,从评价的安全等级乘以各项的权重就可得出基层的预警级别,基层预警级别乘以各基层所对应的权重,再考虑分公司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因素,就可得出分公司的安全预警级别;分公司的预警级别乘以各分公司对应的权重,再考虑地区公司(总公司)本部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因素,就得出该地区公司(总公司)的预警级别。由上级鉴定预警,总公司组织专家组,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不定期下去做预警鉴定,形成上级鉴定预警级别。
考核措施。除维持目前的责任事故考核指标外,再考核三类指标。一是考核分公司的整体预警级别,不同的预警级别对应不同的业绩分,三级为及格分,不够三级,即使不出事故,也要受到惩罚:二是考核分公司的最差单项预警级别。最差单项预警级别处于四、五级的,整体预警级别再好,也要受到惩罚。三是考核分公司自我预警与上级鉴定预警的差异。自我预警与上级鉴定预警级别差距大的,要给以处罚。除此之外,每个月的自我预警级别和年度上级鉴定预警级别都要以安全通报的形式在总公司(全地区)范围内通报。
安全预警三效应:
木桶效应。木桶装水有一块木板不够长了,整桶水就只能装到最低木板的高度。安全工作也一样,整体预警级别再好,某一个单项差了,差的单项就决定性地影响了公司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管理水平。
棘轮效应。自行车因为有棘轮就能在蹬它两脚之后,停下来不蹬后照样自我前行,预警系统也可以促使分公司在不需要上级日常监督情况下自我准确预警,并自我采取安全措施追求预警级别的提高。
4.保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切实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特订立 2010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控制指标
(1)事故起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一万元。
(2)职工事故死亡人数等于零。
2、工作目标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公司门卫工作的管理,要求保安人员对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车辆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
2)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对一切可疑和安全隐患情况向公司管理人员及时汇报;
4)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秩序的管理。严格服从总经办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总经办负责;
5)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管理;
6)负责对定期对公司厂区、营区的巡视;
7)负责维持公司日常生活次序,对员工宿舍和办公区防火进行定期检查;
8)加强对外来员工的管理,负责员工暂住证的登记和发放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公司安全保卫专业档案管理;
10)负责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
11)协助做好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12)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对违纪、违法的处理;
13)认真完成领导交办有关安全的其他工作。
3、奖惩规定
(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2)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5.学校保安安全责任书 篇五
学校保安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此责任书。
1.执勤中要着装整齐,携带警械,注意形象,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决不骂人、打人、滥用警械,不得酒后上岗。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执勤,要保证来在学生前面,走在学生后面。不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学生到校后,非放学时间不准私自放学生外出,外出者必须持班主任开据的出门证,由学生家长接领,方可放行。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技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学生上学和放学期间在门口外面两侧值勤,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学生上课期间在学校内值勤,原则上门卫里面一人,外面一人。严把学校大门关,白天保证大门长期关闭(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除外),大门开放宽度以学校门口监控为准,侧门无特殊情况不得开放。随时注意观察出入校门人员,来客必须问清情况,验证登记并请示学校领导或与相关人员联系后方可允许进入。
4.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制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对在学校门口附近设摊的商贩们要及时劝走,对停留在学校门口附近的车辆也要及时劝走。对外出校门的可疑车辆要盘查,问清原因并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以防学校或者师生的财物被偷运出校。
5.保证电话畅通,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保卫主任或相关领导解决。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卫主任。
7.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不准在值班室里打牌、赌博、下棋、设立酒局;不准让学生或者外来人员在值班室玩耍或留宿。
8.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9.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卫主任,不得擅做主张或隐瞒不报。
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不得推委。
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以上条款中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否则承担相关责任,此责任书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责任人调离岗位日期,责任书由学校存档备查。
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
6.保安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六
1、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问清情况,坚决实行门卫检查登记制度。
2、家长必须持卡接送幼儿,管理好幼儿来园、离园安全,决不让幼儿私自外出。
3、认真执行园内作息制度,按时开、关园门。上班时间,严禁私自离开岗位。
4、对于幼儿在园时家长的来园,门卫先与班主任联系后,如有必要方可让家长进园。
5、认真检查管理好门窗、大型玩具等,做到每日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发现有损坏或存在不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上报、报修,确保幼儿在活动时的安全。
6、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7、门卫人员负责做好园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及时清理一些石头、玻璃、纸屑等。
8、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检查、指导和安排。如人为原因造成事故,按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行为规范“六不评、七不晋、八不聘”》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校方签字(盖章):
保安签字:
7.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 篇七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已经2015年11月2日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郭树清
2015年11月5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以下简称有关部门) 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 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政府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 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
(四) 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 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体系,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组织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六) 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落实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 按照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
(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以下简称安委会) , 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 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一)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二)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建议;
(三) 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 组织、指导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五) 督促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 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六)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安排, 向下级人民政府发出警示通报, 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七) 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委会下设办公室, 为本级人民政府安委会的办事机构, 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 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履行下列职责:
(一) 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 依法实施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 并对许可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三) 依法开展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参与或者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五) 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进行事故统计;
(六) 负责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中央企业二级单位 (分公司、子公司等) 和省管企业总部 (总公司、集团公司)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中央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 (省管企业除外) 和市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 县 (市、区)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 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 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工作;
(四) 对非煤矿山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 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商贸、烟草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 对生产经营单位 (煤矿除外) 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 对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九)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下达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二) 将建设项目安全条件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 参与对不符合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的矿山、化工等企业关闭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
(四) 粮食管理机构负责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指导监督粮油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工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二) 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三)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机构负责军工单位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以及船舶工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 煤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监督煤矿事故隐患整改;
(五) 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教育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 指导、监督各类学校 (含幼儿园) 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 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 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四) 负责学生在校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 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承担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二) 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三) 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
(四)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五) 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
(六) 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七) 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公民普法内容, 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二) 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构负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 监狱管理机构负责监狱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对安全生产领域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在事故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 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
(三) 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矿业秩序整顿和资源整合工作, 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违法从事选 (洗) 矿的行为;
(二) 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进行恢复治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包括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等部门) 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铁路、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 ;
(二) 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筑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和场 (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 对市政公用行业 (含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照明、供水、供热、排水及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 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五) 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六) 将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指导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七)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 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国家海事部门管辖范围除外) ;
(三) 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 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和水上航标的设置, 组织监督公路危桥、危险路段、港口、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五) 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 依法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监督防汛抗旱工作的安全管理;
(二) 对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
(三) 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做好种植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 畜牧兽医机构负责畜牧、畜禽屠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对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承担草原 (场) 防火工作;
(三) 农业机械管理机构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对农业机械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对渔业船舶、渔港及渔港水域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二) 负责海洋灾害预警预报, 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海上渔业抢险救助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 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林区、林场、森林公园和其他涉林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 指导、监督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指导、监督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 指导、监督拍卖、典当、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 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 (文物) 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对文艺演出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影剧院、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二) 协助有关部门对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对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和放射性物品、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管理;
(三)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 负责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
(二) 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尾矿库关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 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处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 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事件的污染处置和应急监测。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 对国有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三) 组织或者参与对国有出资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督促国有出资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对出版机构、播出机构、传输机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及印刷发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二) 负责主办、承办的各类图书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书市等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 对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 组织、指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及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对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对承建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管理;
(二) 对承办的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发行进行安全管理;
(三) 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登记事项的前置审批文件、证件进行审查;
(二) 规范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
(三) 依法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
(二) 对生产领域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三) 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 (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 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二) 对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三) 指导旅游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二) 指导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人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三) 负责人防直属工程平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 负责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 及时发布影响安全生产的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二) 对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第三十七条民航、铁路、海事、地震、通信管理、邮政管理、能源、煤矿安全监察、黄河河务等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民政、财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分析、部署本行政区域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作为安全生产有关检查、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 每年年底前提交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第四十一条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事故或者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 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检查, 有关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检查。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上级人民政府给予警示通报, 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一) 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领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领域连续发生事故且影响重大的;
(三) 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超过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
(四) 不执行事故挂牌督办指令的;
(五) 不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
(六)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前款 (一) 、 (二) 、 (三) 项情形的,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上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依法履行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职责,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未依法履行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 未有效组织或者参与事故救援, 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 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五) 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的;
(六) 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的。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设区的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机构设置上不一致的, 由设区的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确定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8.保安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八
在煤矿呆了这么多年,我深深感觉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与我们每个人密不可分,密切相连,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大家都天天都在说安全,道安全,如要安全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组织不断学习安全知识,一遍又一遍的学,端正好学习态度,把学习安全当成我们的一个任务,一项使命来认真执行。
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每一个人都应把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没有安全其他的一切都是空的,安全是企业最根本的效益,也是个人和企业最根本的利益,企业的发展个人的效益都是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我在工作中忽视安全就是对自己和企业的不负责任,设备的安全运行最终是落实到我队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只有我队每个岗位都把安全印在心中才能真正实现本质安全。因此我觉得立足岗位来谈安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每个岗位它所面对的工作环境是不同的,因此他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也是不同的,这样就会使得职工对安全的态度由被动要求安全到主动的要安全。
作为煤矿的一名机电队的管理人员,我承担着全矿大型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在我矿迅速建设的今天,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至关重要,每次当我听到关于煤矿的事故发生,我的心就会感到害怕,惨痛的教训使我久久都不能平静,因此我每次都对这些事故教训认真学习,通过对事故案例分析,我发现大部分的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针对这种情况,我针对自己的岗位认真查漏补缺,认真检查我队所面临的安全风险: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自身安全等等,这些都对我们日常生活来说是很重要的安全因素,要确保本质安全,我就要对各个安全风险建立一整套的检查和防范措施,同时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9.值班人员和保安安全责任状 篇九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根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教育全程责任制,由学校与值班教师签订安全责任状如下:
1、关注学生在校内、校外的安全情况及动向。巡视校园,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滑溜楼梯扶手,爬围墙,爬篮球架,不准学生玩尖刀、匕首、鞭炮、打子弹的玩具手枪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履行劝告义务并要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2、关注校内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负责落实整改!
3、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必须自行安排好替换人员,并向校长说明情况。
4、在值班期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负责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按照学校的规定时间值班。
6、值班人员工作职责:一周内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留下痕迹;做好上学、放学时段学生路队护导工作,放学后做好学生的清园工作;负责不间断巡查学生课间活动情况和中午到校安全情况,防止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每周一和每周五放中学、放晚学分别到信用社前路口按学校相关要求巡查学生出行方式,并做好影像资料;值周教师要协助门卫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阻止接送学生家长和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如遇可疑人员,应盘问、检查,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7、本责任状以学期为限。对由于值班人员未到岗、到岗未尽职,在值班时段、地段发生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将予以表彰奖励。
受状人:
立状人:
2013年3月28日平桥中心小学保安人员岗位目标责任状
为切实加强学校保安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保安人员的法规意识、责任意识、自身修养和工作水准,努力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书香校园,为师生愉悦地工作、学习、生活营造祥和、安全、优良环境,学校现与保安人员签订如下责任状:
1.保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治安保卫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服从学校管理,服从分工;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目标责任状;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敢于管理,不怕危险;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全力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规范值勤行为。值班保安必须规范着装,使用礼貌用语,话语文明亲切;严禁吸烟、喝酒;坚决不做影响安保工作的事情(如看电视、上网、睡觉、与人聊天、串岗、脱岗等);严禁擅自离岗或外出办私事;严格执行《江苏省保安联防等辅警人员七条禁令》;短时离开(如就餐、方便)必须请人代班或关闭校门,以防不测。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办理交接手续,并作好交接班登记工作;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以保证警务室24小时有人值班;交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先行离岗,接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接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保安之间可相互自行协调,但必须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办理协调手续。
4.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启闭校门。在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开启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小门。做好上下午早到校学生及值日教师未到岗时的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到校平安。
5.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门,因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验收由班主任签发出门证,且做好登记工作;在上学、放学时间,做好校门口及周边的警戒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联合值周教师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迅速报警!
6.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学生家长及其它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隔门验看有效证件、与被访对象联系,获准后办理登记等入校手续;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予热情的解释、说明。
7.热情、规范地做好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按第六条精神执行!
8.严格制止可疑人员、闲杂人员、精神失常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学校区域(包括学校大门外区域),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不受干扰,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9.做好巡逻工作。做好学生不上课期间的白天和所有夜间巡逻工作,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检查有无闲杂人员以及门窗、电灯、自来水、周界、器材、场地等设施设备有无异常,对重点部门、区域、死角地段巡逻时要多看、多听、多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携带好护身器具、照明工具、通讯器材以防患于未然,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或报警,以便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理。
10.熟练掌握监控系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摄像系统24小时运作;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非校级领导一律不得调看录像资料,保安不得向外界透露录像内容。11.按上级有关要求,在派出所和学校的指导下,做好安全保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做好传达室的卫生保洁等工作。坚持每日打扫传达室内外,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
13.保安人员如不尽岗尽职,或不服从学校管理,或不遵守法律法规,或违反本责任状等情况,学校有权无任何附带条件辞退保安;酿成事故的,依法承担责任!保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虚心接受学校的监督和考评。
14.本岗位目标责任状一式两份,有效期为2013年3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止。
校长:
(签字)
保安人员:
(签字)
10.保安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十
供电企业降低事故率的措施, 可从电网结构、设备质量、员工素质、作业方式方法、自然环境、员工行为准则等方面考虑, 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落实员工行为准则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对比分析, 发现当前供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
企业均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签订责任书形式明确企业与员工双方职责。但从责任制的建立、沟通、回顾等3个环节来看, 部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 如责任制编制未得到充分确权, 缺乏权威性;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乏实际行动, 讲形式, 走过场。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可操作性不高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分解, 或成立企业级的编制小组完成。但多数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偏重于事故结果考核, 未注重业务过程管控, 存在与主要安全风险、业务管理过程以及岗位职责不相符等现象, 责任制可操作性不高。
1.3 安全生产责任制过程监督不力
多数企业以部门为评价单位, 采用扣分制对事故发生部门进行年度扣分。但企业发生事故数量极少, 各部门年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通常表现无差异, 结果考核方式不利于及时暴露隐患或违章。且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存在形式主义、奖罚不严明、跟踪考核不严格等问题。
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回顾更新不足
部分企业责任制内容固守不变和管理方式僵化, 未能及时调整不适用的责任制内容。部分企业因缺乏回顾更新的手段, 导致责任制内容调整缺乏依据。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缺失, 机制未固化, 未采用PDCA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
2. 基于风险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介绍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基本管理制度, 目的在于确保企业内安全生产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责任制管理主要包括责任制建立、沟通和回顾等, 其中责任制内容是否基于实际出发, 直接影响责任制的管理效果。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责任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到位标准、权利与义务等4个方面, 以企业管理规章作为主要来源。为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设定3个原则:一是不得违法违规, 二是不得偏离企业管理规章, 三是权力与责任应对等。
2.2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是指在项目或者企业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 把风险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供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就是把电网、设备、人身、环境和职业健康等各类风险可能造成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 其关键点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回顾改进等4个管理环节。
2.3 基于风险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于风险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将风险管控作为责任制管理焦点。其管理机制为根据供电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能, 将供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四个管理环节相关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执行和监督等8类职责赋予相应岗位, 设定到位标准并辅以监督评价, 实现对企业风险全方位、全过程管控。模型如图1所示。
3. 基于风险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用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建立
目前企业采用定期风险评估的方式, 确定主要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其管理关键环节。责任制内容建立的流程可归纳为:一是业务管理流程化, 二是根据流程节点赋予各岗位负责落实的管控措施, 三是对管控措施设置指标或要求。以工器具管理为例, 管理流程分为评估、采购、培训、保管、使用、检验检查、报废、改进等8个环节。各流程节点涉及岗位包括职能部门的工器具管理专责、使用部门的工器具管理专责、班组的工器具管理员和使用人员。采用定量评估方式对工器具配置、试验和使用等3个关键环节设置了工器具配置正确率、检验及时率、使用违章率3个指标, 采用定性评估方式确定其余工作要求为工作全面、准确和及时。如班组的工器具管理员岗位, 其职责包括负责班组内部的工器具评估、采购计划申报、周期性检查、报废申报等工作, 其到位标准包括“工器具配置正确率100%”指标和“工作全面、准确和及时”要求。对所有业务完成评估和设置定量、定性评价标准后, 即可得到所有岗位的到位标准。
3.2 安全生产责任制沟通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固化的传统做法是将管理工作职责融入规章制度和现场规程, 但基于企业管理水平、员工遵章守纪的行为习惯、企业安全文化所处阶段等因素考虑, 企业仍需要采取如同建立契约关系一般的沟通方式, 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属于逐级负责制范畴, 以上下级签订责任书作为主要沟通方式, 需要上下级双方对责任制内容达成一致, 认同并严格遵守“契约关系”。通过逐级沟通, 企业各级岗位人员理解自己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职责及到位标准, 清楚风险管控失效的后果以及对自身带来的损失或伤害。
3.3 基于风险的安全监督与评价
在安全生产到位标准设置环节, 企业已通过定性和定量方式明确了各岗位的到位标准, 对各岗位的到位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有利于将传统的结果考核方式转变为过程监督评价方式。结合当前的绩效考核模式, 各层面将各岗位的到位标准, 以指标类、任务类和扣减类等形式, 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通过上级对下级的定期绩效考核即可实现对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评价。同时, 企业安全监管部门采用督查方式,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相关的风险评估、责任制内容、责任制沟通和责任制评价等各环节的执行效果与效率进行全面评价, 对责任制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3.4 安全生产责任制改进
在当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模式基本固化的前提下,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改进工作重点在于责任制内容和评价方式两方面。为解决责任制内容调整缺乏依据的问题, 企业依从于风险评估结果的变化而调整责任制内容, 继而调整绩效考核内容。为解决责任制评价单纯用于绩效考核的方式, 企业注重监督评价结果的应用, 对绩效考核或监督发现的管理工作不到位人员, 责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沟通与辅导。为提高责任制内容和监督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程序性, 企业将调整后的责任制和监督评价结果经安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
结语
基于风险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供电企业责任制管理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其以供电企业安全风险为主线, 贯穿于责任制建立、沟通和回顾等环节, 有效解决了传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可操作性不足、监督不力和回顾更新不足等问题。通过该模式的试用,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现了焦点清晰、责任明确、过程受控, 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事故事件发生率。
参考文献
[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2:2-3.
[2]郭凌燕, 薛立峰.探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J].安全, 2009 (1) :29-30.
[3]蔡贵祥.浅析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J].中国科技纵横, 2010 (24)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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