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2024-08-09

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共9篇)

1.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篇一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0]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xx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2.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调研组分别在经济条件较好的郊区和省级贫困县各抽取2家乡镇卫生院, 作为本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调研的样本单位。调查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建设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后业务收入情况等。县卫生局收集调查表, 调研组实地复核, 计算机数据统计处理。

2 一般情况

2.1 人员情况

4家乡镇卫生院现核定编制116人;实际在岗人数255人, 其中有编制人员95人, 聘用160人, 聘用人员数超过在编人员数, 占在岗工作人员总数的63.0%。在编人员月均收入2 202元, 聘用人员月均收入1 177元。在岗人员中, 临床医师106人, 护士85人, 医技及管理人员35人, 临床医师与护士、医技人员及管理人员比例为1∶0.8∶0.33。各乡镇卫生院均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 财政每年拨款工资约占在编人员应支付工资的45.0%, 其余差额及非在编人员工资靠单位的业务收入支付。

2.2 业务开展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业务开展以内科、预防保健为主, 中心卫生院还开展有妇产科、儿科和一般外科业务。2009年, 4家乡镇卫生院门诊总接诊约17万人次, 住院8 800人次, 业务总收入1 699万元, 其中财政补助175万元, 医疗服务收入802万元, 药品收入686万元, 其他收入36万元;2009年支出1 699万元, 其中职工工资537万元, 办公经费191万元, 成本支出855万元, 其他支出86万元。

2.3 基本建设情况

4家乡镇卫生院均在2009年启动国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业务用房建设总投资948.3万元, 其中上级补助资金 (含市、县配套) 548万元, 自筹建设资金400.3万元, 2010年2月底还尾欠工程款280.3万元。

3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状

3.1 门诊、住院例均次费用情况

2010年4月, 4家乡镇卫生院平均月门诊2 836人次, 较2009年同期少接诊138人次, 下降了4.6%;门诊次均费用36元, 较2009年同期减少12元, 下降了25.0%。2010年4月, 4家乡镇卫生院平均月住院110人次, 较2009年同期减少90人次, 下降了45.0%;住院例均费用649元, 较2009年同期减少130元, 下降了17.0%。

3.2 业务收入情况

2010年4月, 4家乡镇卫生院业务总收入85万元, 较2009年同期减少15万元, 下降了15.0%;其中药品总收入43.8万元, 较2009年同期减少14.9万元, 下降了24.3%, 医疗服务总收入49.7万元, 较2009年同期减少9.8万元, 下降了16.5%。

3.3 药品销售情况

2009年4家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平均使用品种约500个 (种) , 中心卫生院平均使用品种近600个 (种) , 其中有200个 (种) 属此次公布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范围之内, 占全部品种的40.0%。2009年各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的方式是, 临床医师首先提出申请, 乡镇卫生院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向配送商采购药品, 药价加成15.0%以后, 销售价不超过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但存在有部分药品厂商给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让利情况, 4家乡镇卫生院药品加成率最低为30.0%, 最高为200%, 平均加成率约为60.0%~80.0%。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 与其他地区调查结果类似[2]。4家乡镇卫生院2009年全年总利润为65万元, 药品收入占总收入近80.0%, 药品利润约占乡镇卫生院利润收入的35.0%。

4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1 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少, 配送品种不全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2009版) [1]共有307种, 品种数远低于2009年各乡镇卫生院临床应用600个日常用药种类, 有临床医生反映目录内部分药品品种落后, 疗效不理想。而且各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必须进入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药品品种及生产商、配送商所选范围大大变窄, 质优价廉很难保证。4家乡镇卫生院目前从配送商中采购到的临床基本药物平均只有183个品种, 基本药物配送率仅为40.0%, 低于2009年同期平均配置基本药物200个 (种) 的数量。其中1个县2010年只确定有1家药品配送商, 乡镇卫生院基本药品采购品种在120种左右, 品种数均大大低于2009年的同期水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 部分质优价廉的基本药品, 药品配送商认为没有利润而不愿配送。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少、配送率低, 已影响乡镇卫生院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4.2 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重, 不利于慢性病患者系统管理

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主要医疗机构, 其治疗费用低, 报销比例高, 深受农村群众欢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 由于缺药, 一些病情稍重和复杂的患者只能转市内上级医院治疗, 不仅增加了患者的医药费支出, 而且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也大大降低。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 从大医院就诊后转到基层医院进行后续康复, 但仍由大医院医生进行指导用药, 开出处方药在基本药品目录中根本没有, 基层医院无法与上级医院转诊对接, 影响了慢性病患者的系统管理。

4.3 乡镇卫生院业务萎缩, 补贴不及时, 医务人员工作情绪不稳定

2010年4月, 各乡镇卫生院在继续使用库存药品的情况下, 业务总收入平均下滑近15.0%, 其中药品收入下滑了24.3%, 医疗服务收入下滑了16.5%。取消药品加成后, 各乡镇卫生院实际有近50.0%的加成利润硬性损失, 国家补贴药品加成15.0%, 远不能补贴各乡镇卫生院减少的实际业务收入。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本来就偏低的情况下[3], 职工队伍已出现不稳定情况, 部分考取执业医师证的聘用人员已辞职, 一些在编职工, 特别是骨干也纷纷联系市内上级医院跳槽, 个别专家已撤离。一些在乡镇卫生院可以处置的诊疗服务, 因为药品少、骨干撤离而无法开展, 直接的结果是患者不得不重新到大医院排队看病、买药。

5 对策和建议

5.1 引导乡镇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增加造血功能, 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卫生发展模式

一是通过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 逐步转变乡镇卫生院转变“重医疗、轻公卫”观念, 将卫生院业务工作重点重新转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来, 弥补目前临床医疗业务萎缩, 业务收入减少的状况。二是引导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服务, 要求乡镇卫生院都必须开设中医科, 引进中医药技术人员、设备, 同时提高使用中医药服务的新农合报销比例, 积极拓展医疗服务范围, 发展特色医疗服务[4], 逐步减少药品收入在医院发展中的依赖性。

5.2 尽快增补用药品种, 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

省级人民政府应尽快遴选出200种广西地方可增补的药品品种, 可尝试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2009版) 为基础, 将其他指导目录中在2009版目录中没有涵盖的部分进行重新遴选八成为补充, 形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补充使用部分》[5];在现阶段药品品种不足的情况下, 建议实行允许非基本目录药品进入医院药房, 实行目录内药品100%报销, 非目录药品报销比例降低或自费。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的监管,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保证用药安全[6]。

5.3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与乡镇卫生院补助资金拨付、人员编制同步落实

各级财政应尽快落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下拨, 同时尽快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并按时拨付人员工资, 不降低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 避免人才流失。

5.4 探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乡镇卫生院按医改政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尽快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从2009年10月1日起, 在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医务人员收入总体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当。对于近两年来中央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国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考虑予以资金补助。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柳州年鉴编纂委员会.柳州年鉴[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2008.

[2]段晨辉.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初探[J].卫生经济研究, 2010 (2) :12-14.

[3]周磊, 胡国威.柳州市乡镇卫生院人力结构分析与队伍建设[J].现代医院, 2010, 1 (2) :114-115.

[4]周磊, 胡国威.推进柳州市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思考[J].现代医院, 2009, 9 (11) :83-84.

[5]孔祥金, 李贞玉.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的若干问题与对策[J].中国药房, 2010, 21 (16) :1456-1458.

3.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篇三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成效;问题;建议

【分类号】R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44-5511(2011)11-0492-01

1实施成效

1.1基本药物价格降低: 从2010年的3月份到12月份,十个月的时间内,相关试点地区的次均门诊药费降低了16.56%,次均门诊费降低了8.60%,;次均住院费降低了10.44%,次均住院药费降低了14.77%。并且,在门诊看病的人数上升了3.89%,且出院人数也升高了3.49%,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由开始的31.7%升至68%。这些资料表明,药物的价格有很明显的下降,百姓得到了益处,从而就医看病的积极性也有所提高。

1.2卫生院调整定位,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增强: 最近几年,因为运行成本的增加以及工作人员较低的待遇等多方面的压力,使得基层医疗机构为了增加收入,忽视了公共卫生服务偏重于医疗服务,有些甚至不依照规定私自进行核定级别之外的手术内容,使医疗风险以及医患纠纷大大增加。随着我国基本药物零差率实施以及对财政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公共卫生方面的经费保证到位,乡镇卫生院将基本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当做工作的重点,将对农村居民的保护最为目标,积极展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基本医疗等综合性的卫生服务以及管辖区域的内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培训、业务指导、管理及考察工作,使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及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1.3增强了医德医风的建设: 多年以来乡镇卫生院都存有以药养医的状况,并且越来越依赖药品差价的收入,“大处方”的现象屡禁不止,开单提成、药物回扣等不良现象也有存在,乡镇卫生院和医生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实行使得乡镇卫生院重新获得了公益性,医务工作人员的创收压力减轻了,并且增强了道德满足感。

2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基本药物品种无法满足医疗抢救需求:当前我国确定的基本药物种类仅为302种,虽然部分地区自行增加了基本药物种类,但是通过对实践的研究发现,一些医疗急救必须品种,群众习惯的品种以及儿科妇科的日常用药并不在目录里,患者对此感到非常不满意,他们认为虽然药价下降了,可是品种也减少了,这就使得患者对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感到不满,继而会选择到上级的医疗机构去诊治,因此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量并没有想象中提升的那么快,并且住院病人的数量也逐渐减少。相对一部分病人来说去上级看病的路费增加了,而且实际的医药费也有很大的可能增加。

2.2药物配送不及时,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受影响:在国家及部分省制定的基本药物采取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中,因为乡镇卫生院用量少,比较分散的中标品种等原因使得成功中标生产并且配送的企业不及时对基本药物给予供应,导致乡镇卫生院存在严重的基本药物短缺现象,在供应初期基本药物零差率的不及时供应率高达40%。虽然一些地区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是这种现象依然存在,令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效率受到严重影响,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医疗纠纷。

2.3 基本药物制度在群众中知晓度不高: 有关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不单单只是让医疗机构有比较清楚的认知,必须还要让人民群众对此感到认可。当前的实施状况为:在政府的大力推广之下,医疗机构及医生们慢慢地适应并且改变了用药习惯,可是大多数的百姓对基本药物的了解非常的少,逐渐的流行起了“便宜的就是低效的”的说法。随着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提升以及门诊统筹的实施,百姓经常依据个人病史或药品广告要求医生只开某种药物。这些问题的存在必定会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造成影响。

3针对性建议

3.1修订药物目录,增加适宜品种:相关工作人员要吸取基层医疗卫生部门提出的意见,并且根据反映的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前形势的省级基本药物目录。并且在最新修订的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前,要发放到相关医疗单位对新目录进行增补工作,增补的数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确保增加的品种为乡镇医疗部门的医疗急救必需。

3.2完善招标体系,确保基本药物充足供应:基本药物的选择以及价位的定制属于基本药物实施的重要环节,根据在此方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有以下三方面的改进意见:(1)完善招标体系。对招标的流程进行优化,进行量价挂钩,譬如安徽的双信封制,这种做法令价格更加合理。对于某些药品,像云南白药等,政府可以为生产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将这些药品列入招标的平台。针对临床必需可是厂家的投标意识差的相关企业,可以为其制定相应的政策优惠加强他们的投标意识,提高投标积极性。(2)对药品品规以及厂家数量要合理科学的进行选择。我们可以学习国际的经验,根据专家的意见科学合理的定出药品剂型品归以及厂家的数量。(3)制定对药品质量进行评价的制度,进行动态的质量监督管理。要从药品原料的购进到最终消费给予全过程的监督评定,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给予反馈,以最快的速度做出有效地解决办法,确保药品的质量。

3.3加大宣传力度,纠正群众思想偏见:利民制度必须要有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相关部门可通过以下办法增强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1)将基本药物的来历、生产、选定等内容加入到宣传的内容中,让群众明白这些低价的基本药物不是劣质低效的药物,而是具有高性价比、质量有保证的高效放心药;对和基本药物相关的安全用药常识进行宣传,加强群众的合理用药知识。(2)向与药物宣传有关并且宣传工作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借鉴经验,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以多角度和层面举办多样式的宣传活动,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及用药基本知识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报道工作的进度和成效,让更多的群众认可该制度。

参考文献

[1]吴浩,常利杰,赵志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社区用药情况的影响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1(13).

[2]徐智.我院實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临床调查[J].健康必读(中旬刊),2011(4).

[3]许耀辉.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思考[J].中国中医药咨讯,2010(30).

4.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篇四

推进会上的讲话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 杨有旺(2011年10月10日)

同志们:

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我省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事关全面完成近期三年医改目标任务的大局。在三年医改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的重要时刻,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会,目的在于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这项事关医改大局的工作,更好的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会议很重要,也很及时。刚才,省发改委副主任周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钟祥、枝江和丹江口等县市交流了经验,他们的做法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全面领会决策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

自去年1月31日我省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各部门支持配合下,全省卫生系统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的总体目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覆盖的目标提前实现。截止今年5月31日,全省103个县(市、区)的1901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提前实现100%全覆盖的任务。二是用药需求得到基本保证。经过二次调整增补,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用药品达到484种,基本上满足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三是以省为单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稳妥推进。全省中标药品品规达1043个,中标药品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下降52%,与全国基层平均采购价比下降16.1%,与我省2009年中标价比下降42.47%。四是全员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增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工作方案》,编印了《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用指南》,分级分类开展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全员培训工作。共举办3000余次培训班,培训70000余人次。五是督导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我们按照分级、分层督查的原则,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对全省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共15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督查,推进了工作。六是监— 2 —

测评价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印发了《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制定了9大类、30余项、近100个项目的监测指标,开展了监测评价工作,为稳步推进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提供了数据支持。

一年多来的实践,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三降二升”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省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下降44.56%,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22.18%,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3.31%,门急诊诊疗人次同比上升15.99%,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直接惠及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

全面分析一年多来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光大: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协调配合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根本;二是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性的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并狠抓落实,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前提。三是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建立合理补偿、选人用人和收入分配新机制,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四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不折不扣实行以省为单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零差率销售,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的关键。五是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臵,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定位,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保障。六是各地积极

探索创新,将国家和省里的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新思路并勇于实践,特别是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精心谋划、精心安排和精心操作,创造了成功的经验,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动力。

成绩有目共睹,但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的过程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机制还不够完善、综合配套改革进展还不够平衡、财政补偿政策还不够到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运行新机制还不够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还不够规范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与此同时,由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特别是在当前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已经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大多数地方的村卫生室仍在维持原有运行模式的情况下,村卫生室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乡村医生的收入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既不利于我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巩固和完善,也使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受益面以及公平性、可及性受到制约。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文件精神,出台了《湖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1〕84号),作出了全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卫生厅、省发改委— 4 —

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湖北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鄂卫发〔2011〕46号),明确了具体措施。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一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巩固完善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基层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省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一,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现公益性的必然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要从根本上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建立“体现公益性”的新机制。乡村医生是根植于广大农村,为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维护农民群众健康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队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面广,贴近群众,是落实全民医保、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基础,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基、是网底。这次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提出了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这将有利于实现我省乡、村医疗机构同药同价,体制、机制改革同步推进,进而形成乡村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新格局;有利于将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村,提升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更好的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有利于村卫生室彻底甩掉“以药养医”的历史包袱,回归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农民群众健康“守门人”的作用,让广大农民群众就近享受改革成果。

第二,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重要环节。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安全可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重大制度创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最终就是要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长期以来,由于政府的投入不足,农村经济社会体制的变革以及旧的合作医疗制度的解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只能通过“以药养医”机制来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据统计,目前我省乡村医生收入的95%来自于药品收入,这不仅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通过进一步强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政府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定额专项补助等手段,进一步完善长效补偿机制;严格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服务的监督管理等,将有效的建立起维护公益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解决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矛盾,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使国家对医改的投入真正转化为群众能够感受得到的实惠。

第三,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进一步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定位的有效途径。多年以来,我省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6 —

在为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补偿机制、分配机制、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滞后,使得我省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尤其是乡村两级机构更多的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提供医疗服务上,同时,由于村卫生室体制复杂,院村联办、村村联办、村医独办、院资主办等形式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全省仍有55.4%的村卫生室产权属于个人,给管理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再加之村医队伍结构不合理,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水平较低,村卫生室和村医更是乐于多开药、开新药和贵药,通过以药养医、提供医疗服务来维持村卫生室的生存和发展,其应该承担和重点要履行的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等功能严重萎缩,这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说,是一个重大隐患,也与实现深化医改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相符合。因此,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同步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和村医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根本上斩断村卫生室以药养医的利益链,调动村医的积极性,促使村卫生室和村医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健康档案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服务、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用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进行常见病、多方病的一般诊治;及时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转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加强健康教育等工作上,进一步明确村卫生室自身的服务职责,明确功能定位,更好地为基层群众健康服务。

第四,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夯实农村

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作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村卫生室凭借其地缘优势、价格优势,较好地履行了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责,在控制农村基层医药费用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村卫生室的发展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布局不合理,全省仍有1842个行政村未设臵村卫生室;功能不完善,全省仅有25.1%的村卫生室按要求设臵了健康教育室;设备不配套,全省配齐29种基本设备的村卫生室仅占1.3%;队伍素质不高,全省卫生室人员目前仍有24.9%无专业学历;管理不到位,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手段较为弱化,部分地区一体化管理未落实到位,村卫生室管理上“散、乱、差”问题还比较突出等。因此,将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目的就是要以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为抓手,通过整体推进村卫生室各项综合改革措施,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服务状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夯实网底,构建起监管有力、运转协调、管理规范的农村卫生管理新体制,使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在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省一些地方勇于实践、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据统计,截止今年8月底,全— 8 —

省已有9个县(市、区)将辖区内所有的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共计1525个村卫生室;有4个县(市、区)将部分村卫生室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共81个村卫生室;有6个县(市、区)明确了村卫生室的补偿渠道。它们的探索实践,为全省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因此,我们有理由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卫生系统一定能够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上取得新的成绩,不负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群众的期望。

二、准确把握政策重点,扎实推进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

在村卫生室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在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又一项重大决策,它对于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84号)已经明确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鄂卫发〔2011〕46号),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的政策措施、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可以说政策已经明晰、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 9 —

是创新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实现农村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对于推进全省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刚刚起步,任务很重、工作很多,各地一定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这个中心,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从基本省情、市情、县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确保在今年10月底,全省所有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和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要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维护健康公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总目标。

第一,要进一步明晰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时间节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主要有三个时间节点。一是从2011年10月31日上午8时起,全省所有的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送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二是在9月-10月间,利用1个月的时间,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并完成基线调查,制定本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纳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的村卫生室名单上报省、市两级医改办和卫生行政部门。三是在2011年10月30日前,各地完成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完成市(州)对县、县对乡镇卫生院、乡— 10 —

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启动工作检查。对各地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从目录管理、招标采购、生产配送、价格管理,到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质量监管等环节构成的制度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开展基线调查。基线调查包括村卫生室数量、性质、服务人口、房屋设备、收支构成、乡村医生数量及人员构成、人员收入、财政补偿,在用药物品规数和采购及销售价格、药物销售加成率、药占比、2010年全年总收入等本底资料;了解实施药品零差率后,药品收入减少情况、对村卫生室运行的影响情况、对乡村医生收入的影响、实施的补偿途径和金额;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村卫生室建设与发展的作用、对公共卫生和医疗业务工作运行的影响、对乡村医生思想状况的影响等方面的预评价工作。近期,省卫生厅将制定专门的基线调查报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基线调查方案,在11月15日前将基线调查报告分别报送省、市两级医改办和卫生行政部门。

二是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医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时间节

点、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实施方案要在报经上一级医改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实施。

三是要严格落实基本药物各项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的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及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和非中标的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各地村卫生室要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要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四是要确保基本药物供应以及货款的结算。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药采中心实施集中采购,村卫生室所采购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配送到位,不得网下采购。村卫生室要做好药品验收、保管、销售记录,及时向乡镇卫生院上缴和结算货款,保障基本药物正常供应和配送。这里我再强调一下,由于省基本药物账户尚未开通,目前以省为单位统一结算货款的条件暂不具备。近期,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基本药物货款结算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省基本药物账户未开通之前,以县为单位先行与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进行货款结算,请各地要把货款结算作为一件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近期我们将组织专班,对各地基本药物货款— 12 —

结算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进行通报,并专题向省政府汇报,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货款及时结算到位。五是要强化培训和监测。各地要层层开展培训,分级分类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指导村医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综合改革工作力度。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各地要同步推进村卫生室各项综合改革措施,这是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综合改革力度。

一是要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科学设计,稳步实施,加快推进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监管,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等“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并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加强业务技术指导,通过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进程,实现以乡带村、乡村联动、共同发展。

二是要着力健全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省委、— 13 —

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安排村卫生室承担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在考核乡村医生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通过绩效考核足额拨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可收取暂定为5元/人次的一般诊疗费。其中,患者就医时个人支付1元,新农合基金统一支付4元。同时,各地要在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总之,各地要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定额补助等综合措施,引导村卫生室和村医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乡村医生和广大农村居民共同受益。

三是要努力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乡村医生队伍素质的高低,对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关重要。一方面,各地要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加大城市支援农村工作力度等多种方式,提高现有村医的水平;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立足长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通过定向培养、吸引城市退休医生、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探索推进全科医生团队建设和建立家庭责任医生,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衔接等方式,以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 14 —

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使广大农村居民能够切实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要不断规范绩效考核制度。要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指标要结合村卫生室承担的服务总量、质量、效率和农民群众满意度及健康状况改善等内容科学确定,进行综合量化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乡村医生的奖惩及补助挂钩。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定额补助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后,按确定的比例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

五是要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各地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政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积极采取补助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关系到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现在已经是10月份,完成全年的医改工作,我们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紧紧抓住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契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梳理工作、找准薄弱环节、细化分解目标、建立工作倒逼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全年医改任务全面完

成,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让党和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一,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层层动员部署,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要担负起辖区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村卫生室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是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组织者,要提高对国家和省各项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认真安排部署,将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作为近期中心工作来抓,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有序推进。

第二,要明确责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影响重大,需要各方面相互支持。卫生部门特别是县级卫生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当前的紧迫形势,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要积极联系和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要提高认识,保持奋进的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组建专班、明确专人,加强组织实施。总之,卫生部门要立足大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尽职履责,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要落实任务,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特— 16 —

别是县级卫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紧密配合发改、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实化、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明确奖惩措施,切实做到方案可操作、任务可分解、检查可量化、奖罚有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实践中认真总结新经验和新做法,加大推广力度,让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和成效。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包保责任制,层层组织对工作执行情况、完成数量、服务质量等的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省卫生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对全省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验收工作。

第四,要注重宣传,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深入细致的做好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意义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按需使用基本药物。要重点加强对乡村卫生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知识的教育培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配备使用。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相关应对预案。

第五,要统筹兼顾,全面完成今年医改目标任务。今年是完成— 17 —

近期三年医改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今年的17项医改任务、67项工作指标中,卫生部门牵头46项,配合18项,是医改工作的主战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医改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广大医务人员是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力量,是生力军。在目前国家和省里的各项配套政策、政府投入不断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卫生部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改的成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以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这是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同时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今年各项医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工作已经落实的,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对进展缓慢、明显滞后的工作,要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迎头赶上,否则就会影响全省的医改工作进展。希望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对今年的各项医改工作进行梳理分析,加大督办落实工作力度,以优异的医改工作成绩,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5.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篇五

制度情况汇报

国家新医改方案公布后,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状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于2009年2月份在我县顺利实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积极推行以省级为单位的集中网上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指导、规范各地基本药物采购配送行为;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使用基本药物。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包含205种西药、102种中成药,我镇从2009年1月31日起开始在医院及医院分所两级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改变了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体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石牛江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由石牛江镇政府分管领导文静为组长,医院院长卢雪 1

华和药剂科文科同志为副组长,以药剂科为主导,以及相关业务人员为组员专门的队伍。加强领导,统一管理。明确卫生院和各分院负责人作为落实基本药物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本院及分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对全镇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及相关政策培训,使我镇的广大医务人员能够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来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加强宣传培训。一是利用宣传栏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和相关政策解读,利用宣传车在全镇巡回广播宣传,发放宣传单数千份。甚至深入群众家中现场讲解。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识,争取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对卫生院和分院人员的培训,使医务人员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的医改政策,能够接受基本药物理念,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改变医务人员用药习惯,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3、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2009年1月31日前,全镇医疗机构3个分院和卫生院做好了库存药品的清理工作。1月31日后,医院及分院都按照基本药物中标价销售,其它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在规定日期内用完,不得再采购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统一从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上采购,进行基本药物价格公示。通过增补部分基本药物后,卫生院现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湖南省增补目录内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类316种,中成药类189种,保留了原有的中药饮片。基本满足了基层卫生院和人民群众用药的需求。

4、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

利实施,由卢院长带队多次对我院及分院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原库存非基本药物比重较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范围有限、基层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补偿政策落实等问题,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并通过增加配备基本药物品种、调查统计常用非国家基本药物、加强网络采购、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坚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决心,确保全镇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加强内部管理,转变服务理念。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卫生院进一步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促使基层医院从原来的“以药养医”模式向开源节流方面转变,促进卫生院工作人员转变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先导,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诊疗服务的同时,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使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两大职能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更加体现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三、取得的成效

1、业务情况实现“三降一升”。本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2009年至2011年的药品收入、药品利润、均次费用等与2009年以前平均水平相比,呈现“三降一升”现象:一是药品收入下降,由于药品国家定价,零利润销售,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二是药品占业务总收入比例明显下降;三是门诊均次费用下降;四是就诊人次明显上升,费用的降低,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解决了看病贵的问

题。门诊和住院次数明显上升,总体业务收入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所升高。

2、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患者真正得到实惠,群众普遍好评,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卫生发展的“看病贵”问题。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普遍下降40%左右。人民群众大大节省了医疗费用开支。

3、临床用药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逐步改变了医生的用药习惯,卫生院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彻底改变了过去个别医生常使用新特药等不良习惯,既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药物滥用带来的细菌耐药等医疗社会问题。

4、我院坚决贯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坚持三个100%:一是100%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南省增补目录品种,严禁非法采购和使用非目录外的品种;二是100%实行网上集中采购,杜绝网外采购行为;三是100%零利润销售。由于工作比较突出,所以多次代表乡镇卫生院接受省,市,县三级领导的督查,每次均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各级的要求,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抓住改革的机遇,转变思想,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质量,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桃江县石牛江镇卫生院

6.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篇六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积极推行以省级为单位的集中网上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指导、规范各地基本药物采购配送行为;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使用基本药物。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包含205种西药、102种中成药,我镇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在镇、村两级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云南省补充药物目录增加的166种,于2011年1月1日全面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改变了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体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王家庄镇辖12个村民委员会,全镇总面积312平方公里,2010年末人口数为3.37万人,辐射人口3.07万人,服务人口合计6.44万人。卫生院现有业务用房1731m。有200mAX光机、B超、血、尿

2常规检验设备各一套。现有病床37张,有职工19人,其中本科1人,大专16人,中专2人;中职5人,初职14人。村卫生所12个,现有乡村医生38人,取得中专学历14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3人。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王家庄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明确卫生院和各卫生所负责人作为落实基本药物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镇、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培训,对全镇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及相关政策培训,使我镇的广大医务人员能够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来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加强宣传培训。一是利用宣传栏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和相关政策解读,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识,争取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对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人员的培训,使医务人员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的医改政策,能够接受基本药物理念,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改变医务人员用药习惯,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3、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3月1日前,全镇医疗机构12个村卫生所和卫生院做好了库存药品的清理工作,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统一跟省标网络采购,进行基本药物价格公示。通过增补部分基本药物后,卫生院现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云南省增补目录内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类196种,中成药类 2

96种;卫生所现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云南省增补目录内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类96种,中成药52种。

4、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卫生院多次对村卫生所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原库存非基本药物比重较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范围有限、基层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补偿政策落实等问题,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并通过增加配备基本药物品种、调查统计常用非国家基本药物、加强网络采购、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坚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决心,确保全镇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加强内部管理,转变服务理念。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卫生院进一步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护理的质量,促使基层医院从原来的“以药养医”模式向开源节流方面转变,促进卫生院工作人员转变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先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两大职能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更加体现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三、取得的成效

1、业务情况实现“三降一升”。据统计,自全镇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2010年的药品收入、药品利润、均次费用等与2009年平均水平相比,呈现“三降一升”现象:一是药品收入下降,2010年药品收入为127万元,2009年药品收入132万元,下降了 5万元,下降幅度为3.8%;二是药品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下降,2010年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为70%,2009年为84%,下降了

14个百分点;三是门诊均次费用下降,2010年门诊均次费用为30.7元,2009年为35.9元,下降了5.2元,下降幅度17%;四是就诊人次明显上升,2010年到乡镇卫生院就诊的人次41237人,2009年就诊的人次36727人,上升比例为12%。

2、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患者真正得到实惠,群众普遍好评,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卫生发展的“看病贵”问题。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让利患者16.5万元。

3、临床用药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逐步改变了医生的用药习惯,卫生院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彻底改变了过去个别医生常使用新特药等不良习惯,既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药物滥用带来的细菌耐药等医疗社会问题。

7.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篇七

关键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销售零差率,乡镇卫生院

1 资料与方法

调取我县全部九个乡镇卫生院2010年1~6月份全部门诊处方26559张、住院病历2953份和财务报表。

2 对我县卫生事业的积极意义

我县位于新疆南疆塔里木盆地北原, 辖十一个乡镇, 一个园艺场, 总人口11.6万人, 农牧民9.3万人, 是一个典型的农牧业地区, 九个乡镇卫生院承担着繁重的防病治病工作, 特别是2007年启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以后, 农牧民就医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主动看病, 关心自己的健康, 摒弃了传统的小病忍一忍, 大病看一看的习惯, 目前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人次, 医疗费用总额都呈现大幅度增长的态势。农牧民群众就医困难的局面总体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事业为人民的理念, 保障群众对药品的基本需求, 我县积极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销售零差率, 作为新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销售零差率的十三个试点县之一, 分析本县卫生事业基本情况是我县人口大多数是农牧民群众, 分布在各个乡镇, 乡镇卫生院更直接接触群众, 首先在乡镇卫生院施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义更大一些[1,2,3,4]。目标明确后, 从今年三月份开始首先在乡镇卫生院启动运行,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 此项关乎医疗机构和群众利益的工作有多大的意义, 能影响的层面在什么方面, 我们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做一浅议:

2.1 乡镇卫生院改变医疗方向, 注重防病治病

全县乡镇卫生院9家, 人员编制220个, 实有在编人员213名, 聘用48人, 2009年卫生院总收入1090.03万元, 其中药品总收入619.86万元;药品占总收入56.87%。

以往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功能定位与逐利性经营模式的矛盾。卫生院被赋予越来越多、越来越强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其公益性的功能定位越来越突出。实际工作中, 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是医疗工作。导致卫生院注重追求经济利益, 重视基本医疗服务, 而忽视公共卫生服务。现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销售零差率以后, 医疗性收入明显下降, 特别是药品销售没有了利润, 以药养医的基础冻结了, 以往药品销售占总收入很大的比例, 如2005年是70.14%, 2006年是68.42%, 2007年运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后必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作医疗三个目录下降到58.33%, 2008年是58.16%, 2009年是56.87%, 数据说明乡镇卫生院以药养医状况没有根本的变化, 2010年3月至9月份6个月药品销售占总收入比例下降到36.77%, 变化极为明显。乡镇卫生院预见到再靠药品销售已经意义不大, 做好本职工作的意识增强了, 积极地调整经营方向, 注重防病治病。现在医生接诊看病, 没有了开大处方增加销售的想法, 基本上能针对病情开处方, 做到合理用药, 合理治疗, 能用便以药就用便宜药, 掌握着治病就是好药的思想观念, 对待病人不再是想办法提高医疗费用, 增加收入, 而是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卫生院在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健康查体等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有效开展工作, 医生下乡, 走村入户上门服务已普遍开展。极大的方便群众就医的环境, 基本达到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销售零差率的目的。

2.2 进一步缓解了农牧民群众就医困难, 提高了健康水平

我县是农业大县, “三农”问题还比较严重, 农牧民人均年收入为4706元, 还不富裕, 病了看医生花费比起收入来说还是很大的, 过去看个头疼脑热, 感冒发烧的时候少则10元8元的拿点药, 打个“吊瓶”几十元, 得个大点病去住院少则几百, 多则上千上万, 县卫生局、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在调研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着一些不合理诊疗, 不合理检查, 不合理用药等因素加大了医疗费用, 使农牧民群众就医时承受着相当大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不利于群众就医保健康的基本需求,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销售零差率加上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机制使情况有了相当大的改观, 过去乡镇卫生院药品有500多种, 其中自费药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现在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不准使用自费药品, 药品品种基本上保持在300种左右。严格的管理措施呈现出明显的效果, 目前门诊处方平均费用由年初的34.25元下降至21.78元, 下降幅度达36.41%, 住院次均费用769.25元下降至510.66元, 下降幅度达33.62%, 医疗费用的降低, 医疗机构原来随意开大处方、滥用自费药品、违规使用抗生素, 乱检查、乱收费的现象基本杜绝了, 使农牧民群众大大降低了医疗负担, 人均年医疗费用开支随之降低很多, 农牧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2.3 政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力度增强, 卫生事业进入快车道

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销售零差率是解决农牧民看病难, 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具有重大意义, 政府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承担着更重要的责任。从年初准备到实施做到精心组织, 精心设计, 精心安排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主要做法有:

2.3.1 明确卫生院功能定位, 强化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根据现阶段卫生院发展现状, 制定加快卫生院发展的意见, 着力解决制约卫生院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调整对卫生院的考核政策, 重点考核卫生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 引导卫生院将工作重点、服务力量向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计生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倾斜;更好地发挥其“防病”作用, 保障农民健康;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和指导, 加大处理“乱进药、乱行医”问题的力度, 夯实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根基。

2.3.2 建立长效投入机制, 为卫生院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公共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数量, 为公共卫生事业拨付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 确保公共卫生工作所需;二是建立村医工资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村医工资不能足额发放问题, 消除队伍不稳的隐患。三是建立医疗设施设备建设投入机制。财政每年拨付专款用于卫生院设施建设及设备维护更新资金, 为其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四是解决乡镇卫生院实施药品销售零差率后利润补偿机制, 按药品销售有15%的利润计算一半由财政补贴, 一半由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专项基金补偿。

2.3.3 加强队伍建设, 为卫生院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本科毕业生、其他地区的优秀技术人才, 满足卫生院发展的需求;制定稳定卫生院队伍的政策。认真研究制定效绩工资、职称晋升等有关政策, 以良好的待遇吸引医疗技术人才在卫生院安心工作;建立健全卫生支农制度。完善县级一、二级医院对口帮扶制度, 认真落实城市医生晋职前到农村支医的规定, 加大对医疗技术人才输出医院和支医人员的考核力度, 切实提高卫生支农实效;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院长在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培训, 建立健全镇村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分期分批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使其更好地承担职责。

2.3.4 加强和改革卫生院管理, 提高卫生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加大对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药品实际加价率控制在15%以内的规定, 提高参合农民在卫生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引导参合农民在卫生院接受治疗;深化卫生院管理和服务机制改革。实行院长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制, 完善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体系, 加强量化管理, 督促职工增强服务意识, 支持有一定基础的卫生院建成中心卫生院扩大规模, 以更加良好环境服务农民。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我县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销售零差率切实为缓解农牧民就医困难做出了贡献。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为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销售零差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通告》 (新政办发[2010]91号) [S].2010.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基线调查工作的通知》新卫医采发 ([2010]8号) [S].2010.

[3]2010年度轮台县卫生局个乡镇卫生院财务报表[S].2010.

8.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 诺 书 篇八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状况的影响研究

作者:宗文红 周洲 买淑鹏 刘月星

来源:《中国全科医学·学术版A》2013年第04期

9.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全镇有效、规范实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由山东省集中网上公开招标、统一定价、统一配送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山东省增补药物品种。现阶段国家基本药物307种,省增补药物216种。

第三条 基层医疗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负担。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室按照要求必须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室享受新农合报销和有关补助政策。

第五条 卫生院负责做好对全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款结算的网络运行体系,不断强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 药品采购

第六条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室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满足临床需要。每月按时在药管平台点击上报本期采购计划量,采购计划量包括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室的药品用量。

第七条 严格执行药品入库验收程序,制定落实药品验收制度,认真核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票据,与采购计划进行核对,完善入库验收登记和签字等手续。

第八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省集中采购的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

第九条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所有药物由乡镇卫生院免费为村卫生室代购分发,卫生室要合理确定每期的药品采购品种和数量,确保满足临床需要,药品库存额一般控制在不超过卫生室2个月的药品使用量,坚决杜绝村卫生室私自采购药品行为。

第十条 乡镇卫生院必须控制村卫生室的药品入库权限和药品调价工作,卫生室所有药品调拨入库时由卫生院药品管理员操作,药品价格按照卫生院现行零差率销售价执行。

第三章 药品使用和报销

第十一条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单位要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改变医务人员用药观念和习惯,向使用基本药物品种上转变。同时通过积极宣传零差率等形式,注重做好对患者用药观念的正面引导。

第十二条 为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落实,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因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药品报销范围严格限定为基本药物品种。

第十三条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室,所有基本药物的使用必须通过网络平台,患者药费不得积压,及时打印销售发票。加强药品的进销管理,建立药品的验收、销售记录,做到帐药相符。

第十四条 卫生院通过网络平台,至少每月1次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室药品的购进量、销售量和库存量进行监督和统计。至少每3个月监督卫生室进行1次药品盘点。统计和盘点资料及时留存归档,区卫生局适时抽查卫生室药品库存情况。

第四章 职 责

第十五条 卫生院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领导组织和工作组织,明确专人和科室负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流程和职责,全面做好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上传、药品验收入库、药品款项结付、卫生室代购分发和入库管理、零差价销售、统计信息上报等各项具体工作,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明确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

第十六条 卫生院对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室负责做好基本药物的免费代购分发、药品使用和库存盘查监管、卫生室考核、乡医待遇发放等工作。不得耽误迁延卫生室基本药物的代购分发,影响卫生室药物使用;不得挪用截留卫生室的应得补助款项,确保及时发放到位;不得违规放开卫生室的入库权限管理,严格控制卫生室药品来源,确保卫生室进药的单一渠道;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对本辖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统一管理办法,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管。对由于工作和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和必要的补助资金扣发。

第十七条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必须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按照要求使用系统,药品在卫生院调拨并与卫生

院药品同质同价,新农合患者费用当场报销,按时进行药品盘点。对发票不及时打印(平台监督连续2日未有销售的核查原因)、药品没有完全在卫生院调拨使用、农合费用不即时报销的卫生室,一旦发现,取消卫生室当月的补助,并全县通报批评。对盘点不力导致登记录入药品库存额明显偏大的卫生室,除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外,必要时对卫生室采取农合报销量按照药品平台调拨量进行控制的办法。对管理不力导致药品调拨量大,实际库存量明显偏小的,要采取限拨等措施,加强监管和控制力度。对不能及时整改,劝告不听的,由县卫生局取消农合定点报销资格,取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定点和补助待遇。

第十八条 卫生院的药库管理人员及时统计制定本单位和卫生室的用药计划,做好药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管理。对工作失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单位做出追究责任的相应处罚措施,对行为恶劣、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由县卫生局给予进一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药品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入库权限管理和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调整工作,专人管理药品入库管理信息密码,网络平台一旦发现卫生室药品入库混乱现象,严格追究信息管理员责任。

第五章

补 偿

第二十条 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核定其收支范围与标准,核定其基本建设、设备购臵、人员经费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等方式予以补偿。政府补助

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进行核定。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给予资金拨付,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具体补偿来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和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补助。具体补偿办法和绩效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补偿资金建立专帐、专款专用。卫生室补助资金运行公开透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乡医手中。

第六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三条 县卫生局负责做好对全县各医疗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卫生室的直接监管。

第二十四条 全县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评机制、考评办法和评价指标,考评体系分为乡镇和村两级,乡镇按照《山东省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执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由卫生院结合县、市、省考评标准具体制定。强化对考评结果的利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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