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公司协议书

2024-07-10

开办公司协议书(精选7篇)

1.开办公司协议书 篇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通讯地址:(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通讯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市________镇共同投资开办一家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经营______业务。就前述事由,甲、乙、双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议定本合同书条

款如下:

一、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1.公司名称:暂定为“省有限公司”(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地址

为准)。

二、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1.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促进公司的发展,合法

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2.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元,日后若须增减注册资本,则由双方另行协商

议定。

四、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

1.甲方以现金人民币元出资,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人民币元出资,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3.甲、乙、双方的现金出资均应于本合同书签订后天内存入双方为成立公司而设

立的临时帐户之中。

五、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公司的股东,双方均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公司股东会,就股东会议决的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

2)自行或派员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事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参予并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查阅公司的经营资料和财务帐册;

4)按自己的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经营利润;

5)公司结业清算后,按自己的出资比例分享其剩余财产;

6)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转让自己所享有的出资。

2.作为公司的股东,双方均承担下列义务:

1)按本合同书的约定出资;

2)按自己所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

3)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得自行与公司进行业务交易;

4)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6)未经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已的债务

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7)及时签署有关文件,协助公司办理注册、年检手续;

8)不实施其他有损公司及合作他方权益的行为。

3.作为公司的股东,甲、乙、双方并应分别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 负责参于公司投资、分红、提供资源;

2)乙方:负责办理公司的注册事宜,日常管理,人事调动,协助公司处理好于当地

政府各部门及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事业部门的关系;

六、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和议事规则

1、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合作各方共同组成。

2)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其中包括:

A公司的、季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B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C公司对外借债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D公司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的增加或减少;

E公司资产的处分;

F公司的解散、结业;

G公司章程的修改;

H《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相关法规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

项。

3)股东会决定前述事项时,采取股东表决的方式进行,其中第D、E、F、G项应经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股份的股东表决同意才能实施,其他事项则

经代表二分之一(不包括二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同意即可实施。

4)股东会例行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股份的合作者提议,可以召

开临时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

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人,其中甲方选派人,乙方选派人。

2)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负责审查公司的运营情况和业务方向并行使《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其表决方式亦按前述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并负责召集公司股东会。

4.公司总经理:

1)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总经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的财务制度

1.公司应依法保存各类财务凭证并依法建立、健全各类财务帐表。

2.公司应于每个月终了后的七天内,将该月的各类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现金日记帐等等)报送给合作各方审阅。

3.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八、利润分配和亏损处理办法

1.公司的税后经营利润在弥补以前的累积亏损及提取依法应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后,每年分配一次;当年利润(按公历计算)在次年_____月底前进行分配,分配形式为

提取现金。

2.利润分配比例与各方的出资比例相同,即甲方%,乙方%。公司若发生亏损,则有关亏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处理。

九、出资的转让

1.合作一方要求转让其出资时,应经公司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

审议,合作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受让。

2.合作他方未要求受让时,要求转让出资的一方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合作他方以外的任

何第三者,但该第三者受让有关股份后必须承担本合同书及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

3.合作他方或第三者受让该出资后,即依法取得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承担其相应的义务;

转让价款清付后,公司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1、公司下述情形之一时,应予解散:

1)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

2)公司发生严重亏损,连续三年未能实现经营目标;

3)公司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勒令结业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4)出现了公司法规定的其他应予结业的事由。

2、公司解散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偿还公司的未了债务,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合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书的过程中,违反本合同书的相关约定而导致公司或合作他方

受到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宣布解除本合同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2.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书发生纠纷时,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十二、其他

1.公司的全体雇员均应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其工资水平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作各方的亲属、朋友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

2.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合作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书一式五份,合作各方每人各持一份。

4.本合同书经合作各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立约时间:20年月日

2.开办公司协议书 篇二

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能性分析

(一) 开办远期业务是确保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长期发展的必要条件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后, 对企业集团的结售汇成本降低有非常大的好处, 能够提高财务公司在集中管理和外汇业务方面的集中度, 但是在远期结售汇方面缺乏比较有效的职能, 导致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远期和即期结售汇业务属于紧密相连的业务品种, 前者能够进一步解决国际金融市场中存在的汇率管理问题, 由于财务公司不能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那么久需要通过商业银行的办法, 而这样就限制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集中管理资金方面的职能。

因此可以看出, 财务公司发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是解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结售汇方面问题的根本措施。

(二)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加强内部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的必要手段

目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展的趋势为:逐渐向负责企业金融衍生业务操作的方向发展, 要求其具备单位外汇风险管理职能, 但是如果财务公司不具备远期结售汇业务, 那么就很难落实。财务公司在没有获得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情况下, 其外汇风险管理和非金融企业是一致的, 财务公司通过团购方式降低企业成本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性, 主要包括:第一, 团购方式降低成本成效有限, 因为银行内部业务处理比较复杂, 而企业从中得到的优惠极为有限, 即使当地支行能够完全对客户让利, 但是企业获得的优惠也是极为有限的。第二, 银行金融机构在远期结售汇方面需求采用单独评估授信的方式, 企业为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需要在银行存入保证金, 或者提供第三方担保, 但是如果企业为了为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而在银行存折保证金, 与财务公司集中管理资金是相悖的;并且企业集团依靠第三方担保的可能性又非常小。结果造成授信方面的局限性对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企业在价格方面的消化能力存在很大局限性。

本文认为, 财务公司获取远期结售汇业务, 以上两个问题就可以解决, 主要原因包括:第一, 财务公司可以直接参与到远期交易中, 然后办理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 这样就降低了企业集团的外汇风险管理成本, 并且财务公司还可以积累很多经验, 在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时就可以降低风险。第二, 财务公司还能够省去银行对企业的评估授信环节, 并且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在远期结售汇方面的授信问题。

(三) 中国外汇市场发展为财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创造了市场条件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是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 对企业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最近几年出现的金融衍生业务领域的问题, 应该将此类业务的风险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相比较, 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势头比较好。另外一方面, 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也比较迅速, 开始向即期外币对交易品种方向发展, 而这些都有利于建立比较完整的外汇市场产品体系, 对满足风险管理有非常大的意义。我国外汇交易中心从技术保障方面, 也提供了数据直通服务, 可以实现交易前中后实时连接;我国在风险管理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场内交易主体的具体义务和权利。因此可以看出, 中国外汇市场发展为财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创造了市场条件。

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前景分析

总体来说,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前景还是非常广大的, 主要是财务公司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和历史性机遇的到来, 详细来说主要包括:

(一) 财务公司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为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财务公司开始逐渐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 有了比较充足的经验, 所以为未来财务公司进入远期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基础。首先是财务公司在即期结售汇业务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了比较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并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而这些都为未来远期结售汇各项制度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是即期结售汇业务发展提高了企业集团的外汇资金集中度, 对于金融危机产生的负面影响能够发挥一定抵制作用, 并且提升了国际结算业务办理在整个企业集团中的比重, 便于其他业务的开展。最后是能够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提供充足的专业人才储备, 财务公司培养了很多开展结售汇业务方面的精英, 自主开发的结售汇系统也接受了相应的考验, 能够保证业务顺利进行。

(二) 财务公司正面临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历史性机遇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发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方面遇到了比较好的历史机遇, 详细来说主要包括:首先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加强金融衍生业务发展的具体要求, 特别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种迫切愿望也为财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了契机。在近几年的金融危机中, 一些国有企业盲目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 导致大量资金受损, 然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要求加强金融衍生业务方面的监督力度, 需要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来加强对金融衍生业务的管理。金融衍生业务属于专业性极强的工作, 专业化经营和管理是其中必不可少的, 而企业金融衍生业务又有其特殊性, 如果每个企业都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 那么就会产生非常高的成本, 而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内部金融机构, 理应承担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的管理职能, 这样也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

其次,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客户交易金融衍生业务时存在一些风险问题, 而这些都为财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总体来说, 银行金融机构和客户办理衍生产品交易过程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第一, 国内银行金融机构和国外银行金融机构存在手拉手的现象, 就是国内外银行共同走访境内机构客户, 而这样不利于国内银行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 这也反映了国内银行金融衍生

业务报价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二, 国内外银行的衍生产品销售人员会向客户推荐高风险产品, 而这些金融机构并不是从客户的真实需求出发, 而是从自身利益角度向客户推荐产品, 无论客户自身是否盈利, 银行都可以从中赚取利益。第三, 国内外银行经常向客户推荐不透明衍生产品, 并且随着金融危机的发生, 国内外企业经常会因为复杂和风险比较大的金融衍生产品而蒙受巨额损失, 国外银行在金融衍生产品方面也有价格机制权, 所以他们能够从报价过程中获取更多的丰厚利润。以上分析问题是互相联系的, 并且银行本身在远期结售汇推销方面的金融衍生产品则更为复杂, 并且冲动主要来自自己盈利的本能, 然而我国银行在报价能力方面比较有效, 所以需要得到国外银行的帮助。本文认为, 如果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能够和企业集团的经营目标保持一致, 不以追求利益为目标, 了解企业风险管理追求, 并为企业提供更为适宜的风险管理方案, 那么就可以通过远期结售汇来锁定企业风险。因此我们可以看出, 财务公司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 能够为机构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能够解决以上的问题, 并且会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支持, 而这些都为未来财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摘要:通过远期结售汇实施企业集团外汇风险的综合管理不仅是经济全球化形势下财务公司的重要职责, 也是落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管理的体现。本文首先分析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能性, 然后对其前景进行了重点剖析, 以供广大读者参考。

关键词:财务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企业集团

参考文献

[1]陶崝.远期结售汇之盼[J].中国外汇, 2010, 03:50-51.

[2]陶崝.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思考[J].中国货币市场, 2009, 11:22-26.

[3]李莲.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中国货币市场, 2008, 01:30-32.

[4]孙晓凡.远期结售汇业务:历史、现状和未来[J].中国外汇, 2006, 06:11.

3.开办一家家居清洗公司 篇三

设备及投资:

这样一家家居清洗公司只需在普通的宾馆清洗公司的基础上,略加改造即可。公司需要这样一些基本设备:两台清洗机,一台大型的用以清洗地毯,一台小型的清洗沙发;一台大量石地面的保养机;一套玻璃清洗设备。这些机器一共需要30000元左右,这就是家居清洗公司的启动资金了。

清洗方法:

具体的清洗过程对专业人员来说一点也不复杂。地毯和布艺沙发的清洗过程比较相似:先把专用的清洗剂倒入清洗机,开动机器,它会自动将水和清洗剂按比例混合、搅拌,打出泡沫,从喷嘴喷出。把机器在地毯或沙发上推动,污垢会被泡沫“吸”出,而泡沫同时会被机器的吸水器吸回。不用担心地毯或沙发因受潮而损坏,大约一两个小时就能干透。玻璃清洗也差不多,先用水淋湿,再用专门的刷子一刷即干,如果放一点玻璃清洗剂,效果更“透彻”。大理石地板的保养有专业的机器,能够一边清洗一边上光,一般家庭一年保养一两次就够了。相比之下木地板的保养不太复杂,但需更多人工擦拭、打蜡、上光,大概一年二到四次就能保持光亮如新。

利润测算:

家居清洗一般是两人一组外出服务,时间长短依清洗内容而定,如只清洗玻璃、沙发和木地板,大约一两个钟头可以结束。如果还要加上地毯、大理石地板和厨房、阳台清洗,可要半天才忙得完。当然收费也要根据清洗量业定,可以在100-200元左右浮动。

假设一个二人小组一天为三个到四个家庭清洗,一个月可洗100家,每家平均收费15平方米沙发,一个月共洗织物面积为25*100=2500平方米,需用清洗剂六桶,价值3600元。玻璃清洗剂不贵,每月约耗200元,其他地板清洗约耗1000元,厨房清洗700元。另外两名专业清洗工的工资约2000元。每月的利润就有:15000-3600-200-1000-700-2000=7500元,达到营业额的一半,可说是相当丰厚的回报。

投资建议:

4.合作开办游泳培训班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积极响应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住区居民的体质,更好的服务于住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游泳池合作开办游泳培训班的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办班地点:游泳池。

二、培训时间:拟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每天上午至为培训时间(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逢周六、日,甲方可将上述时间对外开放。

三、开班内容:全包班、初级班、提高班。

四、合作费用:甲方将游泳池在上述时间供乙方开办培训班,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万元整(含税)(¥元)。

五、甲方职责:

1、提供上述场所、时间供乙方有偿使用。

2、核实乙方工作人员相关证件。

3、若甲方要更换游泳池池水,应提前小时告知乙方。

六、乙方职责:

1、提供培训班教练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教练证、执业证。

2、负责对报名的学员在上述时间、场所进行培训。

3、按照《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要求配足救生员,并对参加培训学习的学员的安全负全责。

4、对甲方救生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之提高安全、救助能力。

5、教学期间的泳池管理由乙方负责,严禁非学员进场游泳。

6、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以免影响业主的正常休息。

7、自觉遵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8、甲方职工子女参加培训班,可享受8折优惠。

9、乙方对外发放的一切广告、传单等文字资料内容,须经甲方认可。

七、付款方式:乙方分两期向甲方付清人民币万元正(¥元)。分别为协议签订天内付人民币元,年月日前再付人民币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原则妥善解决,如需增加或修改条款,另作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壹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签名)(签名)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5.开办公司协议书 篇五

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进行经营活动,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公司(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在经营期限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伙经营。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1)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2)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交齐,由合伙事务执行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划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合伙事务执行人、合伙事务执行及合伙事务分工

1、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金额为 万元内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5)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 账户上流转,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个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2、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会计账簿。

3、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3)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8)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第七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水、电、气费用)、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利润的分配将以出资为依据,按合伙人所占出资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④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退伙是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事项之外,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企业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或不足清偿债务时,合伙人由于承担清偿责任超过应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应承担的部分;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维护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利益;(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其业务获得利益的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要求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 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的职工工资及其他合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5、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全体合伙人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捺印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6.新公司开办流程 篇六

1提交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关键的是所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呀。

2指定银行入资

3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4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 企业登记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和身份证明、计生证明、相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经当地房屋租赁管理所备案)等材料 ;

5审批机关:刻章备案:1个工作日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委托机构办理刻制印章;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办理机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材料

7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30天内办理)

国税登记

办理机关:区国税局(分局)办理时限:即时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租赁合同书、、房产证明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明、相片等材料办理;

地税登记

办理机关:区地税局、税务所 办理时限:即时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租赁合同书、、房产证明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明、相片等材料办理;

8开立银行帐户,提供所有证照的正本、包括营业执照、代码证、国税、地税证正本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私章。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9别忘了税务报到,核定税种、税率及申报时间,确认税务专管员。(这一般是会计的工作,你就不用操心了)

办理第一次购买发票手续和第一次申报手续;

办理银行开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帐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第三条 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第四条 基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

第五条 一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 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第六条 临时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第七条 专用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办理营业执照: 第八条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存款人在银行开立或使用帐户。

第十条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自主支配权,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 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帐户内存款。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除外。第十二条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 口许可证制度。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第二章 帐户设置和开户条件

第十三条 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办理营业执照: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属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 企业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二、开户申请登记表;(盖企业法人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名私章)

三、填写银行开户印鉴卡;(盖企业法人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六、国税、地税登记证(部分银行可以不用)

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存款人右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一、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

二、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

一、外地临时机构;

二、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

第十六条 下列资金,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

一、基本建设的资金;

二、更新发行的资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第十七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办理营业执照: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部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办理营业执照: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第十八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二、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第十九条 存款人申请有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二、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第二十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第三章 帐户开立和撤销 第二十一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第二十二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 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帐户。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可 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第二十四条 存款人申请改变帐户名称的,应撤销原帐户,按本办法的规定开立新帐户。第二十五条 存款人撤销帐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帐户余额,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销户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存款人撤销基本存款帐户后,右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在另一家银行开立新帐户。第二十七条 开户银行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帐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超30 日内来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第四章 帐户管理和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协调、仲裁银行帐户开立和使用方面的争议,监督、稽核开户设置和开立,纠正和处罚违反法规定的行为,负责开户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作。

第二十九条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帐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帐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第三十条 银行不得对未持有开户许可证或已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本办法另 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银行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强拉客户在本行开立帐户。信用社不得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为存款人开立帐户。

第三十二条 存款人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 帐户。

第三十三条 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招待制度、招待纪律,转移基本存款帐户。存款人因转移基本存款帐户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一和转让帐户。第三十五条 开户银行、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开设帐户的,要限期撤销多 余帐户,并根据其性质和情节按规定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 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三直四条规定的,除责令其纠正外,按规定对帐户出租、转让发生的金额处以罚款,并没收出租帐户的非法所得。

第三十七条 中办民银行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的,上级人民银行应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第三十八条 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造成后果的,应由存款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 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工商注册代办——有关公司注册的基础知识

在国内注册民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要求10万元RMB注册资金,如果注册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则最低需要15万美金的注册资金。

您在注册登记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逐项问清各项费用,因为有些服务单位会利用您对工商、税务知识给您设一些小陷阱,比如他开始给您一个很低的服务价格,并保证7天之内给您拿到营业执照。但是您要知道,一个企业注册的过程中拿到营业执照只是工商这部分的登记注册完成了,实际还有税务登记的工作,但往往您知道这点的时候已经开始接受他们的服务了,这时候您谈服务价格就处在不利的情况下。

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作如下规定:

一、开业注册登记费标准

(一)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五十元。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包括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下同),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一百元。

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为五十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和华侨、港澳以同胞举办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本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注册登记费最低款额为五十元。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

来华承包工程的外国(地区)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以承包合同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外国(地区)企业来华承包经营管理的,注册登记费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的5‰收取。

来华合作开发海洋石油的外国公司注册登记费:属勘探、开发期的,收取二千元;进入生产期的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登记费标准执行。

合作开发海洋石油的外国承包商,以合同承包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外国银行在我国设立分行,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三)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费为六百元,延期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

(四)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申请其名称注册登记,收费一千元。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其中称注册登记,收取一百元。

二、变更登记费标准

(一)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一百元。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二十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公司合作开发、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及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含代表和雇员变更),收取一百元。

(三)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按 0.8‰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注册登记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三、检验费标准

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检验每户收取五十元(试行)。本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用,不再收检验费。

四、补(换)证、照及领取照副本收费标准

企业因正、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五十元。

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十元。

五、有关登记费收取的要求

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申请名称登记,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从事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合作开发海洋石油,外国银行在华设立分行以及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在办理登记时,应收取人民币特种存款支票或外汇况换券,也可以收取人民币旅行支票。

六、企业法人登记费收入的使用范围

企业法人登记费在开支上称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费”,主要用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业务的开支。包括:

1.证、照、表、册的印刷、订制费。包括筹建许可证、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书(表)、年检报告书、档案袋等印刷、订制费开支。

2.专业设备购置费。包括购置专用档案文件柜、印刷器具和计算机等项开支。

3.专业资料费。包括印发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宣传资料、统计资料、简报、通知等项开支。

4.其他费用。包括专业性会议费、调研费、监督检查费、邮电费以及根据需要聘请临时工作人员的费用等项开支。

七、登记费管理原则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向企业法人收取的登记费属于国家预算的“规费收入”,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企业法人登记费实行“以收抵支,结余上缴财政”的管理办法,为简化结算手续,企业法人登记费也可以实行固定比例或定额上缴财政的管理办法,具体上缴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商定。

企业法人登记费一律一次收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登记费的管理,按照规定积极组织收入,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编制预算时,应将上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部分编入预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收支预、决算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为了平衡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间的登记费收入,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登记费进行统一管理。

八、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检验等项收费上缴比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法人登记费比例为 20%,外商投资企业等的登记费比例为40%(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费暂不上缴)。

7.开办公司协议书 篇七

如果你是一家中小企业,当然会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所有营销传播方面的业务都会亲力亲为,暂时也没有进军广告业的非分之想。倘若你是一家大企业,是否开办一家独立运营、有市场生存能力的广告公司,在主业之外另创一番事业,这个问题就会复杂得多,你不能不对进入一个新行业的充分必要条件进行一番衡量。下文要展开的,就是大企业开办营销智业公司(In-house)的竞争风险分析。

从进入壁垒的角度看,大企业开办In-house公司具有先天的优越性,因为代理自身的营销传播业务足以维持后者的日常运营,不存在因为业务规模不足而导致的竞争成本劣势;国内营销智业公司的服务同质化严重,企业与智业公司的合作年限越来越短,两三年换一家智业公司已属屈指可数,一年内换两三家智业公司的现象并不少见,因此,企业开办的In-house公司只要策略对头,执行有力,开拓新业务、转移竞争对手的顾客忠诚也非难事;市场竞争需要大量的资本需求,对有实力的企业而言,如果愿意,它有能力进入任何一个产业,营销智业也不例外;营销智业这个行当存在典型的经验学习曲线,即这个行业会随着经验的增长成本下降,效益上升。然而,经验曲线可以通过挖人墙脚来获取,智业内频繁的人才流动为企业自办的In-house公司准备了很多质优价廉的“猎物”;营销智业公司太多不注重自身的营销传播,也无强大的分销渠道,获取客户多靠零散比稿、人际关系与行业口碑,其他行业存在的强大分销渠道壁垒在智业内几乎不值一提;同时,进入营销智业也无国家政策的太多限制。总而言之,它是个进入壁垒较低的行业。

从行业竞争的角度分析,国内营销智业这个行当小、散、滥,差异化竞争能力欠缺,顾客转换成本几近于无,行业竞争表面上看可谓剧烈,实际上由于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而每年仍有不俗表现,不同规模的公司概能相安无事。同时,营销智业不存在高同定成本或高库存成本,退出壁垒较小。

从替代产品的角度观察,一方面,营销智业公司从来都面临向它的雇主清晰说明效率与回报的难题,被人替代的压力可谓时刻存在;另一方面,企业市场部门的力量越来越强大,这可能会导致营销智业公司部分业务的流逝和外部智睿功能的边缘化。这样,智业公司作为服务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便会大打折扣。当In-house公司面向市场延揽业务时也会面临同样的境遇。不过,开办In-house公司会强化企业与外部智业公司的议价能力。比方说。在服务能力大致相当的情况下,企业完全可以举贤不避亲,选择自己的In-house,外部智业公司自然也会充分考虑这方面的竞争压力。

要之,对于大企业而言,闯入营销智业这个进入壁垒低、退出壁垒低的行业,虽然投资回报较低。但相对稳定。不像诸如汽车这样的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都高的行业,由于进入壁垒高,投资回报率高,但因为退出壁垒也高,汽车行业内在竞争中未获取成功的企业,仍会坚持战斗,这会导致整个行业的投资回报不稳定。身处这样行业的大企业进入营销智业领域,自然能增强整个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当然,如果你所在行业的投资回报高且稳定,从经济角度考虑,实在缺乏进入营销智业领域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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