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024-06-30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选5篇)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篇一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安办、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稽查大队、质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各项防范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理力度。

全国一些地区接连发生由于道路运输事故引民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不良社会影响。各乡镇办事处安办、公安交警大队、交通稽查大队、质监局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公安交警监管重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存在“小车大罐”、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运输剧毒化学品是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事项运输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车辆是否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要求的标志灯、标志牌;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还要安装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的安全标示牌;运输车辆是否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并按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等,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

交通稽查监管重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

是否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车辆是否达到技术要求;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是否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

质监局监管重点: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盛装危险化学品容器的定期检验、检测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登记许可。

安办监管重点:危险化学品托运单位是否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运输企业法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由安监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半截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在开具提货单据前是否检查车辆的资质证明、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件,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是否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外加贴或栓挂与危险化学品性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向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联系方式,并出具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系卡等。

二、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危化品运输车辆

安办、交通稽查、公安交警、质监局等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要求,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备案登记的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充装信息,并依据各自职能对危险化学品托运单位(人)、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实现综合治理、有效监管。安办要从强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主体责任入手,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突出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易制毒、剧毒溶剂充装单位的整治,重点打击违法、违规充装行为;严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审查关,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源头管理。交通稽查要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内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对不符合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坚决收缴其经营许可证。公安交警要认真核查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托运人的有关资质、承运企业许可证项目、专用车辆类别及技术等级状况等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路检路查,规范托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质监局要认真核查危险化学品盛装容器的检验检测,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容器未经检验合格、超期未检、违规改装、无证使用等现象的发生。

三、应用先进技术,改善监控手段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安装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AQ3003~2005)和《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05)要求的GPS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和安全监控系统,否则,交通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年审手续。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爆炸和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控,督促有关企业安装符合要求的GPS车载终端和监控系统,否则,不予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检验。已经安装的车辆,为确保其发挥应有的效能,待国家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接口标准出台后,尽快完成改装升级。

四、加强预案演练和中心建设,提高事故紧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办事处安办、公安交警、交通稽查、质监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事故救援机制,加强路面事故状态下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可靠、有效开展。同时,建立完善社会救援力量、救援物质、有关专家等信息库,一旦发生事故,确保应急救援物质、救援队伍及时到位。

根据泰安市安监局的部署,除泰安市确定新泰市胜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液氯卸载基地外,新泰市确定市液化气站为液化气卸载基地;亿利工贸有有限公司为有毒液体的卸载基地;双丰化肥公司为液氨卸载基地。一经发现有超装、超载等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就近押运至各卸载基地进行卸载,杜绝有超装、超载等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只接受处罚而未卸载,继续带隐患行驶的现象。

五、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危化品运输事故 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违章行为,公安交警、交通稽查、安办、质监等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从严处罚。对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吊销相关证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违法、违章问题的异地托运人、承运人,要将违法、违章事实立即通报其所在地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泰市公安局

新泰市交通局新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篇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2.工作目标

2009年底前, 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10年底前, 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化学制药企业, 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 (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 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 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 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把握重点,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根据采用生产工艺的特点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类、分级对工艺技术、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设施 (特别是安全泄放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设施等) , 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 电气系统、仪表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 公用工程安全保障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改造。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标准化标准后, 本质安全水平要有明显提高, 预防事故能力有明显增强。

4.完善和严格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完善并严格履行“一岗一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尤其是要完善并严格履行企业领导层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要与本人的职务和岗位职责相匹配。

5.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把适用于本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转化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使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在企业具体化。要建立健全和定期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狠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经常检查工艺和操作规程;设备、仪表自动化、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定期 (专业) 检查等制度;安全作业规程, 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6.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确定排查周期, 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7.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上岗资格条件, 持续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使从业人员操作技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8.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完善重要工艺参数监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 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监控责任制, 明确责任人和监控内容。尤其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监控工作, 完善应急预案, 防范重特大事故。

9.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编制科学实用、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并通过定期演练, 不断予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涉及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应急预案, 还要与周边单位的相关预案相衔接。要做好应急设备设施、应急器材和物资的储备并及时维护和更新。

10.认真吸取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教训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 在此基础上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强化安全管理, 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要认真吸取同类企业发生的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 改进管理,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1.中央企业要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中央企业总部自行考核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标准的所属单位, 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和中央企业总部推荐, 可以直接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达标考评。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企业积极开展重点化工生产装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HAZOP) , 全面查找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提高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标准体系

12.分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制定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公告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13.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制定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既要明确规定企业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以此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又要明确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 以此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制定工作, 优先制定危险性大和重点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制定工作进程, 尽快建立科学完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体系。

14.加快修订完善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

要加大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工作的力度, 尽快改变我国现行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总体落后的状况, 规范和提高新建化工装置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清理现行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 制定修订工作计划, 完善我国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15.各地要加快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地方标准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产业布局,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尽快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积极推进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6.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危险化学品领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 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因地制宜, 积极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7.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划, 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积极推进, 务求实效。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在2009年9月底前, 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18.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内容, 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安全标准变化和更新情况;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 搞好培训教育, 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标准的内涵和要求。在此基础上, 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把适合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转化为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

19.要因地制宜, 制定政策措施, 激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如果严格遵守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未发生死亡事故, 并接受了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确认加强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可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企业风险抵押金缴纳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交纳。各地区可以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 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可以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可以作为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的重要参考依据。

20.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篇三

附件 1: lajf2005-81_1.doc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发货和装卸环节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从近几年省内外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看,发货和装卸环节的违规操作和安全管理不严导致或诱发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巨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提出以下要求: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存在发货和装卸环节的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发货和装卸环节建立健全查验、核准、登记等五项制度:

(一)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发货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6、剧毒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单位在开具提货单前还要查验公安部门出具其他凭证。具备:(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2)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四)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五)登记制度。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详见附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

二、加强装卸现场管理。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需的装卸设施和设备,强化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强化现场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二)储存设备、电气设施和采用的装卸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三)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主要品种的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当地报警电话等。无法在场区内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应请示当地政府,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部门监督在场区外划定空车专用停车区域。

(四)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针对发货和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将其纳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施救能力。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发货和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自觉贯彻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各级安监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列为监控的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检查。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报请政府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予以关闭。

附件: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

4.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篇四

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贵州福泉“11.1”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案例,切实解决民用爆炸物品(一下简称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爆炸案件,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是国家依法严格管制的危险物品,做好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事关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围绕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采取了一系列幼小措施,全国爆炸案件、事故中暴露的问题看,一些地方,部门和从业单位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协作配合不力等监督管理松懈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遏制爆炸案件、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源头管理

(一)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记录或台账,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爆炸案件,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从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从业管理教育。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依法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要强化从业人员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并通过检查,考核等形式,督促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自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要及时复核确认,并结合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严格运输安全管理,强化过程管控

(一)严格运输企业、车辆及人员管理。经由道路运输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企业和车辆,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第1类爆炸品或第1.1项、1‘2项、1.3项、1.4项、1.5项、1.6项运输资质,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应从业资格。运输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除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的非罐式专用车辆外,核定载质量部的超过10吨。

(二)严格运输许可审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实行一车一证制度。公安机关要严把运输许可关,在运输许可审批时,除要求收货单位或托运人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承运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许可证件及资质、资格证明,运输车辆车牌号。

(三)严格执行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托运人要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担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承运前,承运单位应查验公安机关核发的运输许可证,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承运。销售单位发货时,应查验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资格,凡运输车辆与运输许可证载明事项不符,托运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与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载明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第1.1项、1‘2项、1.3项、1.4项、1.5项、1.6项不符,活着无有效资质、资格的,一律不得装车发货。运输时,承运单位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严格遵守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押运人员要严格执行守卫看护安全职责,负责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的,承运单位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妥善处理;不能妥善处理的,应立即报告给当地公安机关。

(四)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运输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车辆,应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GPS)公安机关要运用民爆物品、烟花爆竹GPS监控手段,通过信息系统将民爆物品的运输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批运输许可证后,应通报启运地及沿途主要经停地治安管理部门应将运输许可信息通报本地统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运输车辆、企业的监督检查。

(五)明确限制通行区域。各地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继续推动开展和完善人口稠密城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划定和标志设置工作,并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进入入口稠密区域。对确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要事先想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

(六)严查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存在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一爱的地点经停,装载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以及出现险情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公安机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衣服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广应用科技手段,严格流向登记监控

(一)严格落实民爆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制度。民爆物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在民爆物品最小技术单位和基本包装单元上标注警示标识和登记标识,确保标识正确、规范、醒目。要以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为重点,加强民爆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专项检查、抽查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落实警示标识、登记标识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二)严格落实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民爆物品从业单位要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流向信息采集上传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要严格落实出入库检查、登记和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切实做到账目清楚、账务相符。要加强对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民爆物品流向登记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礼花弹的生产、销售、运输、燃放、进出口流向实施有效监管,逐步实现对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和黑火、引火线以及重要危险性原则材料流向的信息化监管。要利用信息系统实施许可管理,通过对各环节流向、流量信息的接收,比对、分析、预警,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生产、销售、出口、运输、燃放及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积极推广应用电子雷管技术。鼓励民爆物品生产青叶推广应用电子雷管生产技术。要加快电子雷管流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利用其密码起爆、区域控制、现场记录和后台海量监管等技术优势,有效解决作业现场管控不严,使用末端流失危害公共安全的呢过突出问题,提高民爆物品管控水平,促进行业科技进步。

五、以创新管理服务为着力点,积极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一)依法严格审批。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条件、程序、时限等,认真受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申请,审查、核发相关许可证件。审批工作中急要依法、规范管理,又要保障企业的核发权益,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直接办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许可证件的监管部门。要针对审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等环节制定相应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将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时限以及办证流程、审批负责人、办理去壳证情况等信息对外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创建公平竞争环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取消了原有按计划分配、调拨和组织供应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管理模式,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爆物品、烟花爆竹市场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各部门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体制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爆物品、烟花爆竹、爆破作业单位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进入本地本市场,严禁滥用行政许可权和自由载量权,严禁以任何理由索取或收受管理相对的财物,严禁办理爆物品、烟花爆竹许可证件违法“搭车收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上述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衣服追究刑事责任。

六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一)落实部门职责。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和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和生产环节质量监督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闭门要严格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烟花爆竹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部门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浅论如何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 篇五

在国家对危运管理工作框架性法规的基础上, 结合道路危险品运输这个子行业的特殊性, 应尽快出台一套适合危运管理的行政法规, 对市场进入、退出、安全监管及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对运输、托运、装卸、仓储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 确保危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2 定期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评估, 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源头管理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 危险品运输企业数量增长较快, 由于不同运输企业的筹建方式不同, 其生产及安全管理状况也存在差异, 《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之后,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成为当务之急。评估应包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培训和教育、事故防范、运输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等八项制度。通过评估来规范市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企业要清理出道路危险品运输市场, 有效控制事故的源头, 遏制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对托运人的管理, 切实抓好化学危险品托运行为

《条例》在第三十八条中明确:“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但《条例》却没有明确违反了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在日常的危运过程中, 由于托运方未履行职责, 导致无危运资质的运输车辆冲击危运市场的现象屡屡发生。2004年6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某市发生了一起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在闹市区由于超载运输易燃易爆压缩气体环氧乙烷引发车辆大梁折断, 紧急疏散居民近万人的恶性化学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原因是由于危险化学品托运人违章托运无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化学危险品所引发的。化学危险品由于其爆炸、燃烧、腐蚀、有毒、放射等危险品性, 作为危运管理部门日常对危运市场及道路的监督检查中, 往往由于遇到查处了装有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难以处理的问题。不查处又不作为, 查处后, 车辆停放问题又变成了安全问题。化学危险品的托运, 是危险品生产、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托运人的职责不落实, 为降低物流成本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罔顾公共安全, 置国家及人民的利益于不顾, 是不负责任的典型体现。笔者认为应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落实托运人的法律责任, 并落实有关部门对托运方的监管责任, 从源头上把好危运的托运。

4 全面落实资质制度, 推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招投标

国家已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施了资质认定制度, 未经资质认定, 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连续几年的专项整治, 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已基本实现了资质化, 但由于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销售、处置各个环节不同程序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 特别是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在托运化学危险品运输方面问题较为严重。各地方政府, 应根据实际情况, 打破地方垄断, 引导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实施化学危险品运输招投标。招投标, 一方面可以减低生产、销售、使用化学危险品企业的物流成本, 另一方面可以扶持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 使整个化学危险品的生产、托运、销售、运输等行为逐步走向成熟、规范, 进入良性循环的好局面。

5 建设全国性的危运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信息平台, 为危运及管理工作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

由于我国的危运市场是开放的市场, 建立全国性危运信息平台, 有利于危运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信息平台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危运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 在危险货物运输招投标、托运化学危险品及签订运输合同提供准确方便的信息。在全国开展道路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后, 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危运市场, 由于历史遗留的车辆“大吨小标”等问题的存在, 至使相当部分的罐式危运货车无法换领道路运输证。这些车辆为了生存, 大量的假牌假证出现了, 给管理部门日常的稽查工作增加了难度。通过危运信息平台, 危运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一目了然, 为对于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和规范危运运输市场秩序提供有力依据。

6 实现全国一盘棋, 切实解决好危管工作中存在的地区性差异问题

建立全面统一的、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是我国运输市场管理的首要任务。由于各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解的不统一, 存在着明显的地区性差异, 有些地方为了吸引税费, 肆意放宽有关政策, 降低运输企业及危运车辆进入化学危险品运输市场的资质标准及规费、税收标准, 吸引外省、市的个体业户车辆到该区域挂户。根据了解, 这些挂户车辆不但不按规定上线检测, 甚至连车也不用到当地就可领取到各种证件, 当地有关部门对这些挂户的危运罐车也不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管, 隐藏了大量的安全隐患。笔者认为, 这些现象是十分不正常的, 各有关主管部门应从安全的大局出发, 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态度, 以建立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市场为依归,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规范对危运车辆的管理工作, 并开展一次针对道路化学危险品车辆及运输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 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存在。

摘要: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 从六个方面简单而明了地阐述了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若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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