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2024-08-03

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11篇)

1.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一

市城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武城建[2013]101号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和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建设行业为深刻汲取“9.13”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整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大提升行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年活动”,相继就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等环节的工作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加大了力度。然而,近一段时间因建筑起重机械引发的安全事故高发频发,严重影响了“大提升行动”和“专项整治年活动”成效,且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此,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市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暂停使用,并立即开展逐台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在用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

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

二、排查重点

(一)行为方面。查设备备案、使用登记办理情况,安

1全性能自检情况,安装(拆卸)、升降等作业单位的资质情况,设备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的制订、审核、实施情况,安装后的设备自检和联合验收情况,以及相关人员配备、设备档案资料等情况。

(二)实体方面。对照《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的相关要求,查设备自身的安全防护情况,主要包括金属结构、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通信指挥工具、起重辅助物件等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设备使用中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三、方法步骤

从即日起,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暂停使用,按照项目自查、市区抽查、全市督查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一)项目自查。各项目由设备使用(总包)单位组织,建设、监理和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单位参加,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表》(见附件)内容,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建筑起重机械逐台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对自查中查出缺失的手续和程序及时予以补办,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各项目按规定要求完成全部设备的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后,经建设、施工、监理和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按照工程

项目管辖,向负责项目监管的市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后,方可恢复设备使用。

(二)市区抽查。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结合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所辖项目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施工项目自查整改活动的有序推进。

(三)全市督查。市城建委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届时未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递交自查报告的,或经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全面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加强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组织所属项目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接通知后,必须将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项目部,并立即暂停设备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设备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保及相关程序性手续等进行自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登记并彻底整改,隐患不消除,设备不得恢复使用。

(二)切实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

《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3]4号)、《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等三项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设备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保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安全自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安全监控信息系统的安装等情况,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三)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未按规定停用设备的,未进行自查整改的,或相关工作弄虚作假的,其项目一律实行停工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坚决把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要求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从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清除出去,确保施工安全。

请各区于5月4日前将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城建安全站执法科汇总。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附件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表

备注: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单位须实事求是填写本表,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此表一式五份,原件由设备使用(总包)单位保存,复印件由参与检查单位各一份,并报负责项目监管的安全监管机构一份。

参与检查单位及负责人:

建设单位:(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项目总监:(签字)

施工承包总包单位:(章)项目经理:(签字)

安装单位:(章)技术负责人:(签字)

检查时间: 2013年月日

2.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二

关键词:铁路车辆;行车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近年来,我国铁路逐步形成了以货车为主要监测对象,兼顾动车组、客车的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对铁路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以及监控系统的深入应用,应总结经验、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

1 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的需求

1.1 是铁路建设持续发展的需要 目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铁路建设投资和铁路运输里程都在高速增长,所以铁路的运行车辆保有量势必会随之增加。同时铁路客运市场的开拓主要依托的是快速增长的高铁里程,那么动车组将保持稳步增长。目前铁路运输组织正在逐步改革,向物流市场发展特点的货运组织转变,势必会增加重载和快捷铁路车辆的研发与应用数量。铁路车辆类型和数量的增多将会对车辆运行安全监控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1.2 是新形势下铁路安全考验的需要 目前交通运输市场的新常态以及铁路运输组织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铁路安全面临着新的考验,这就要求铁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设施的投入,积极创新安全监控技术,有效提高铁路车辆行车安全监控设备的性能和技术水平,保障铁路车辆安全、有序、持续的运行。另外,铁路车辆运行安全也是保障铁路交通运输秩序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是市场经济体制下,铁路事业实现市场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1.3 是铁路实现“走出去”战略的需要 铁路“走出去”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并且货物贸易由铁路轨道装备出口发展为铁路系统的出口,将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充分结合,这就需要强化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测,提高铁路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这是铁路事业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的需要。

2 铁路既有车辆运行安全监控设备现状

2.1 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THDS) 车辆轴温智能监测系统主要是在铁路两侧安装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通过此设备获取通过车辆的轴承温度,并通过与信号设备的结合,获取较高的温测值和热轴预报精确率,从而为防范热切轴故障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依据。

2.2 高速摄像设备 铁路系统中的高速摄像设备包括货车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TFDS)、客车故障轨旁图像检测系统(TVDS)以及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TEDS),这些系统主要利用轨边高速摄像头实现对通过列车的侧面及底部图像的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危及列车行驶安全的故障,便会利用图像自动识别功能实现异常情况的自动化报警。

2.3 力学监测设备 铁路车辆运行状态地面安全监测系统(TPDS),其主要是利用轨道测试平台实现对运行车辆轮轨间动力学参数的动态监测,自动识别车辆的运行状态,并且能够报警、追踪以及处理车辆运行中发生的故障。

2.4 声学诊断设备 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是通过声学传感器阵列采集车辆运行时轴承的振动声音信号,从而实现对轴承故障类型和损坏程度的分析、判断。

2.5 车载安全监测设备 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CDS)是对车辆全面的监测系统,主要对客车热轴事故、供电故障以及制动系统故障等进行监控。

3 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补强规划分析

3.1 货车TFDS图像自动识别应用规划 当下,货车运行故障动态图像检测系统的应用主要还是依赖于传统的人工方式,即动态检车人员通过察看图像检车,识别车辆存在的故障。这种方式不仅使动态检车人员的工作量大,并且难以有效保障作业质量和效率,对TFDS作用的充分发挥产生了极大的制约。因此,为了提高动态检车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应积极大力推进TFDS故障自动识别的应用。目前,有11个铁路局安装并试用了TFDS故障图像自动识别系统,其中,取得成效较好的是太原铁路局湖东车辆段,TFDS的应用能够自动报警提示C80型货车车辆故障及异常部位,有效提高了C80型货车车辆故障的识别效率和精准度,为检修作业提供了准确的数据信息。接下来TFDS图像自动识别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车型及重要部位的自动识别试用验证,试用验证合格后实施设备自动识别与动态检车员分工作业,有效降低人工作业的作业量。在后期还应将TFDS故障自动识别的应用范围扩大,逐步实现主要车型及关键部位全部设备的故障自动识别。

3.2 货车TWDS建设规划 传统的人工故障检查难以发现严重的重载货车车轮磨耗以及普通货车车轮圆周的磨损超限。而TWDS能够动态检测铁路货车车轮的外形几何尺寸,主要包括车轮直径、车轮轮缘厚度、轮缘高度、轮缘垂直磨损、轮对内侧距、轮辋厚度等。因此,应积极加强对货车TWDS的建设规划,提高获取货车车轮磨损信息的精准度。在建设规划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实施路网整体布局,将同线同向间距控制在800~1000km,全面布局全路干线形成全路闭环的TWDS检测网络;第二,TWDS探测站的选址应尽量与TPDS探测站保持一致,降低建设成本;第三,TWDS设置在有站修作业场的路网性、区域性编组站前方最佳。

3.3 货车TADS、TPDS补强 在铁路车辆全路安全运行监控中声学诊断设备与力学监测设备已得到广泛应用,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就其应用现状来看,TADS与TPDS还没有形成全路闭环的监测网络,需要加快规划建设,以满足新时期的货车全面达速需求。TADS与TPDS系统的建设规划一是要全面覆盖主要干线,并进行联网识别;二是要规划好主要干线入口把住提速区段入口关;三是要消除一般干线中的探测盲点,强化其他干线的入口监测。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构建完善的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是保障铁路列车行车安全的重要基础。在新时期,铁路部门应积极研发,不断完善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为铁路事业的发展提供动力,提高我国交通运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

参考文献:

[1]蒋荟,喻冰春,刘春煌,赵颖.铁路动客货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研究[A].2014第九届中国智能交通年会大会论文集[C].中国智能交通协会,2014:7.

[2]孙汉武.铁路安全检查监测保障体系及其应用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0.

3.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三

【发布文号】建质电[2004]19号 【发布日期】2004-05-13 【生效日期】2004-05-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建设部

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建质电[2004]1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4年5月12日,河南省安阳市安彩工业园区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二期建设工地,发生一起特大烟囱上料外井架倒塌事故,造成21名施工人员死亡、10人受伤。该烟囱高60米,由河南省第七建筑公司承建。烟囱施工完毕后,5月12日施工单位组织拆除上料外井架时,上料外井架突然倾翻,致使正在上料外井架上作业的施工人员坠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目前,各地已经进入施工繁忙阶段,为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建设部要求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立即在全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汲取河南安阳“5.12”特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任何时候都必须高度警惕,任何时候都不可麻痹疏忽,任何时候都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情况。

(二)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施工资质,施工资质是否与其从事的工程项目相适应,是否存在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

(三)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查、验收等情况,向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四)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的检查、监控和整改情况。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次检查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要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类型,制定本地区检查的详细方案,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巡查监督工作;既要认真检查办理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工程项目;也要及时发现并认真检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补办相关手续,不得因为项目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不履行监管职责。

(三)各地要认真组织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整改。对于不制定、不执行整改措施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地要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安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请各地将本次检查情况,包括检查的项目、查出的隐患、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及今后工作措施等,于2004年6月15日前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建设部将对部分省市进行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4.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四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本局下属各单位: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玉安委字„2010‟3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本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办发„2010‟15号、桂政发„2010‟47号和玉市交综合„2010‟59号文件精神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的贯彻国

发„2010‟23号文件的相关配套措施,以及层层落实到基层、到企业的情况。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

成情况。

(三)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

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定及使用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治理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测,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情况;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以及雨雾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长途客车中途休息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其应急器材准备情况。

(五)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有关安全职责的履行情

况;渡口渡船的安全状况以及渡工的安全管理情况;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和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落实情况;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期间渡口乘客上下秩序的维护和渡船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情况;船舶通讯、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的保养、配备情况。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日常检查

维护情况。

二、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巡查、抽查、互检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此外,局综合科将适时组织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做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检查方式

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立即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整治。对查出的隐患和

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于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期限、责任、资金、措施,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顿。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领导干

部值班带班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确保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五)各单位要将此次大检查情况形成书面于2010年12月

23日前报局综合科。

主题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通知抄送:本局各位领导、机关各科(室),秘存(2)。玉林市交通运输局秘书科2010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43份)

5.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五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安委会确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以“保两会、春节”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专项检查和督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区域、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电力、冶金、建材、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010年12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12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百日集中行动总结会议、2011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二)全市“两会”和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特别是市政府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道路交通运输、水上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1 —

消防、特种设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部署开展情况。

三、检查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

四、责任分工

按照市政府《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东政办发„2008‟34号文)确定的安全监管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抓好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市政府安委会14个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安排好本专业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五、检查督查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和督查活动,将其

作为确保全市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认真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市政府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及时向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汇报,认真安排好本专业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督导工作。

2、督查组要全面听取被督查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记录及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要书面向县区政府反馈,并进行跟踪调度,确保问题和隐患及时彻底解决。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要将督查情况于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

系电话:8081875)。

3.参加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6.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六

京建发〔2010〕668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现场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全市建设系统各单位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旧有房屋改造工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集团、总公司要认真吸取上海胶州路高楼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落实责任,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京公消字〔2009〕54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2010〕619号)的相关要求,各集团、总公司要从即日起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县)建委要从即日起,结合日常巡查和网格检查,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将从即日起,对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三、全市所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及其他旧有房屋改造工程,要一律停工整改,及时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此类工程要严格限制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四、各单位要及时对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12月18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报送内容应包括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数量、隐患种类、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五、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办发〔2010〕66号)的相关要求,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办发〔2010〕66号)

7.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七

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市)安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30号)转发你们,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就全市范围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 “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建设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本次专项督查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区、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成铁遵义办事处、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等单位要组织专门的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督查。

三、督查范围

本次专项督查的范围主要是:公路、铁路、桥梁、码头、电力、水利、通信、城市基础设施、煤矿和非煤矿山地面建筑工程以及石化、矿山、冶金等各行业(领域)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情况。

四、督查主要内容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建设项目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情况;建立和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8‟28号)的情况;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二)建设项目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地下工程开挖过程中对围岩变化、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监控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督查行动进展顺利,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作业环境特点,迅速制定具体督查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范围,细化督查内容。督查要采取明查与暗访、抽查与普查、现场检测等方式,促使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推进建设项目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并及时加以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8.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八

“建设学习型组织 争当学习型干部”

活动的安排意见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政研农工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就在全市政研农工系统开展以提高素质为主旨的“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目的意义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一个优良传统。全市政研农工系统要履行好服务党委科学决策、协调指导农村工作的重要职责,迫切需要一支懂政策理论、有工作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高素养干部队伍作保证。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旨在全系统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全体干部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尽快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调查研究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努力提高个人和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竞争力,使全市政研农工系统服务党委决策有为、农村工作全省有位、品牌工作全国有名。

二、学习内容

1、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明辨是非,坚定信念,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

2、学习党的政策。进一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理解科学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把握党的农村政策,切实提高指导农村工作的能力。

3、学习业务知识。根据市委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围绕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坚持四个第一、推进五大突破、实施率先发展八大工程”的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其中具体内容,并学习调查研究、文字综合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有关知识。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干部熟悉市委工作大局,增强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执行力和创造力。

4、学习思想道德修养知识。深入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风气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性锻炼。学习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

5、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拓宽学习领域,从宝鸡在关中-天水经济区中率先发展的要求出

发,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金融、现代管理、国际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学习法律法规、人文科学等知识,促进干部全面发展。

三、活动载体

1、组织集体学习教育。按照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要求,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市委政研室(农工办)率先垂范,组织好机关集体学习,开设主任讲坛,每季度选择一个热点问题,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开办学习论坛,不定时召开学习研讨会,研究解决问题;开展读书交流活动,让每位干部走上讲台,交流分享读书心得,畅谈学习体会和工作启示,促使全体干部在“读、研、听、写、讲”上见成效。各县区委农工部(政研室)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好集体学习。

2、开展主题教育。以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为契机,运用形势报告会、学习讲坛、读书演讲会、知识竞赛、参观考察等形式,开展理想信念、优良传统、爱国主义、中华文化等方面的主题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年内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1-2次,并适时举办专题报告会和读书演讲会,进一步增强凝聚力。

3、推进读书自学活动。市、县根据各自实际,规定必读书目,全年每个党员干部至少阅读2-3本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理论书籍。强化日常学习,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领导干部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200小时,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党员干部年记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写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读书笔记调阅、展评。个人要制定学习计划,科学安排时间,提倡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读书学习,不断提高知识素养。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委农工部(政研室)和各科室都要高度重视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的重要作用,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要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构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学习教育平台,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加大对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投入,在经费、时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2、学以致用,促进工作。坚持学用结合,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取领导导学、专家讲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组织督学、活动促学等方式,切实做到学习活动的全覆盖。把理论学习与提高素质相结合、与增强能力相结合、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着力提高学习型组织建设水平,更好地为全市率先发展大局服务。

3、完善机制,典型示范。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约束、激励、保障等有效机制,把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与竞争上岗、评先树优、任用提拔相结合,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加强平时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典型,通过表彰和宣传,使上上下下动起来、争起

9.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九

邹庄镇中心校

《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中指出的近期安全事故频发的事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通知》精神,明确通知要求: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校舍建筑安全、施工工地安全、防洪设施安全、消防设施安全、校车安全、安防设施安全等方面,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落实。我校集中全面排查并治理校园内的安全隐患。

1、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邹庄镇中心小学危房情况严重,一直让上级领导牵挂,假前邹庄镇党委、政府在中心小学召开危房改造现场会,提出了“决不让孩子在危房中读书”的口号,决定在校园后排建设一栋1800平方米、可容纳18个教学班的教学楼。以前的危房全部被拆除,目前新教学楼已破土动工。由于新楼在建,场地与施工的管理很重要,学校与施工方共同商讨安全施工的问题,要求把安全放在施工的首位,并与施工方签订了安全施工责任书,同时划定了施工区。并有学校主要领导轮流值班看守安全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

2、防洪设施安全

暑期时值汛期,部分学校杂草生长,影响排水顺畅,要求各校组织人力疏通,让场地不积水,不堵水;铲除杂草让校园排水顺畅。各教室、办公室、多媒体等辅助用房也都逐一做了检查不存在漏雨的现象。

3、安防设施齐全,且正常使用,无损毁。各学校进出口主要通道、重点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时时监控。警务室与当地派出所联动。并有值班人员24小时巡逻值班。

4、检查教学楼内及各班教室门窗、电路及照明情况。各校各处照明灯都能正常使用,各班教室门窗完好。

6、检查学校厕所、围墙、标志物、旗杆、教学楼外饰、门窗等处,确保学校开学后学生安全。

7、检查教学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发现消防设施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数量符合要求,放置正确。

8、检查体育器械。学校所有体育器械没有破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9、检查微机室、图书室等校舍。这些教学辅助室管理到位,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做,无安全隐患。

10、各校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学校周边环境情况较好,没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娱乐场所。

总之,在新学期开学前将以此“安全拉网式检查”为基础,继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积极与家长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提高安全教育实效性;继续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严防学生食品中毒;继续加强流行性传染病(尤其是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坚持进行晨检、午检制度;继续定时进行校舍建筑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存在的隐患,将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将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0.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十

襄农字[2011]81号签发人:张丛玉

关于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情况

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局,高新区(鱼梁洲开发区)农村局,委属相关单位及科室:

为贯彻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农委计划在七月下旬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情况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7月25日-7月29日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情况,重点是目标责任状中要求的“编制、机构、经费”落实情况和豆芽菜生产摸底排查情况;1

(二)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准备情况,每个县(市)区要求看1-2个现场,抽查1-2个超市;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三、督查要求

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重在督办,促进工作落实。

抽检工作按照襄农函[2011]15号文件要求,每个县(市)区抽取种植业产品样品9个(其中:蔬菜5个、茶叶2个、水果2个),每个样品抽取数量不少于1000克。抽检品种以当地生产或主要消费品种为主。

畜产品和水产品抽检分别由市畜牧局、市水产局负责,检测结果在八月底以前报市农委农安办。

督察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督查时间,结束督查任务第二天把督查有关材料、抽检样品报市农委农安办。

督查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郝福新市农委副主任

成员:邓中清市动物疾控中心主任

田应涛市农委农安办主任

检查县(市)区:襄州区、枣阳市

第二组

组长:雷运江市农委副主任

成员:周建和市农委饲料办主任

汪强市农委农安办干部

检查县(市)区:谷城县、老河口市

第三组

组长:耿新强市农委总农艺师

成员:胡玉兵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永华市水产局科长

检查县(市)区:宜城市、樊城区、鱼梁洲开发区 第四组

组长:余涛市畜牧局局长

成员:黄朝炎市植物保护站站长

王爱民市畜牧局科长

检查县(市)区:南漳县、保康县

第五组

组长:高方方市水产局局长

成员:吕忠群市农业环保站站长

方家强市农委法规科科长

检查县(市)区:高新区、襄城区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检查通知 襄阳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7月19日印发

11.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 篇十一

关于立即在全省开展

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局徐顺年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勇副局长担任,检查组由省局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本

-1- 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农机报废更新企业、长期失修的机耕道、桥等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防范情况。

(二)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农机部门自查出的事故隐患,包括已落实整改的隐患,未落实整改的原因和落实整改的期限。

(三)重点农机具安全监管情况。一是变拖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滩涂作业拖拉机安全监管情况。

(四)农机安全执法和违法违章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查处农机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脱检脱保、拼装改装等违法违章情况。

(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建设和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农机事故的预警预报和统计报送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一)检查时间

8月6日—8月20日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8月下旬—9月10日为督查整改阶段; 9月上旬为总结提高阶段。

-2-(二)检查方式

自查自纠,自查为主;明查暗访,掌握实情;随机抽查,集中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严格监管。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打牢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深入检查,注重实效。各地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大检查,坚决防止和克服“大呼隆”、“走过场”式的检查,每个阶段的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要有负责检查的领导签字,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在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写出总结报告,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于9月6日前报省局管理处。

(三)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对农机事故频发、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对农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落实责任,工作到位。各地要强化“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严格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3- 执行“一票否决”、“行政问责”和“司法追究”制,对大检查不认真、走过场,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造成事故 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绝不迁就。

二○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农业

机械

安全

生产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农机监理总站,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省、市及省农垦、监狱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所。

省农机局办公室

2010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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