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共10篇)
1.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篇一
高楼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
甲方:高楼村委员会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提供单位和到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订本协议,公益性岗位提供单位和到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于自 2017年 月 日起至2018年 月 日 协议期限届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协议应即终止执行。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承担高楼公益性清洁卫生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应达到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 标准。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工作岗位要求,乙方执行每月12日 8小时工作制。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是乙方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甲方履行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并制定工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实行考勤和定期考核。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岗位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甲方的管理、教育、考核。第十一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规范、岗位标准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五、协议的解除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从事工作的;
(五)其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三)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岗位工资的;
(五)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六、协议的终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协议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省、市有新政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岗位聘用协议 篇二
聘方: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
二、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及职务
聘任岗位:____________
聘任职务:____________
三、聘任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聘约自行终止。
四、聘期内对受聘人的要求
1、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任务、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聘约解释权在校长室。
六、本聘约一式三份,聘任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存个人技术档案一份。
聘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受聘方签字(盖章):________
3.高级管理岗位聘用协议书 篇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
乙方
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为本公司劳动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
第一条 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到期时双方协商可予以续订。
第二条 聘用岗位
1.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为 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为:全面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体系,有效管理公司资本结构,提供增值服务。
第三条 聘用待遇
1.聘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报酬采用以聘用计核的年薪制,年薪税前为万元,其中按月发放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其余部分在每一聘用届满时,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再行确定发放。
2.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应由乙方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或年薪中代为扣缴。
3.聘用期间,乙方享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待遇,每周实行双休日,公司负责安排车辆从乙方居住地到公司所在地接送。
4.第四条 工作纪律和奖惩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确定是否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订立相应的变更合同。
2.聘用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六条 竞业保密
1.乙方对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秘密在聘用期内及聘用期外均有做好保密工作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者相
竞争的行业。
第七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1.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一方承
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不小于乙方月薪进行支付。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4.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篇四
甲方: 上海泉安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工作任务和各项业绩指标的达成,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从事部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目标与计划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相关人事调整,包括:
1)核发乙方绩效工资;
2)调整乙方薪酬,包括调整薪资结构、加薪、降薪等;
3)兑现奖惩,包括表彰、奖励、处罚、通告等;
4)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包括晋升、调岗、降职等;
5)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包括续聘、终止、解聘等。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4.甲方有义务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确认对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该岗位工作职责已充分了解,并能正确履行权利与义务。(附:《岗位说明书》)
2.乙方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制度,该岗位的岗位工资(含绩效工资),试用期为(大写:),转正后为(大写:);
3.乙方享有参加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 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经营组织管理,遵守公司规定和劳动纪律,员工手则,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5.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6. 乙方有义务自觉提高工作技能,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第四条当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协议的修订、变更即视同为劳动聘用合同的修订、变更。本协议中的条款如与劳动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劳动聘用合同的约定为准,且本协议条款的失效、无效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
5.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篇五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聘用协议书
用人单位:
职工姓名:
宁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制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临时聘用协议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被聘用人员: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聘用关系,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期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属公益性工作岗位,乙方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第三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并加强对乙方管理。
第四条、甲方要组织乙方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安排指导乙方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加强学习。
第七条、乙方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岗位补贴。甲乙双方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及时足额缴
费。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后,甲方缴纳单位缴费部分。乙方应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由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按规定给予缴费补贴。甲方应根据省、市就业政策规定,对符合补贴条件人员,每季度向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公益岗位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人员、单位自聘人员,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第九条、乙方有权辞职,但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乙方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影响,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两季度考核不称职或考核不称职,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第十一条、聘用协议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在上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决定对乙方续聘或解聘。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备案一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6.公益性岗位协议书所需材料 篇六
1、合水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花名表(附表2)
2、本人申请公益性岗位材料
3、合水县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表3)
4、合水县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附件1)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本复印件
7、《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8、毕业证复印件
9、就业困难证明(社区出据)
10、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
11、残疾证复印件(残疾人)
12、退役证复印件(复退军人)
13、失地证明(失地农民)
7.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篇七
根据《河北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农[2012]2号)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工作,明确护林员的选拔聘用标准,规范护林员选拔聘用考核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聘用条件
1、热爱林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林业生产经营知识,初步掌握林业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2、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犯林业政策法规的行为敢抓敢管。
3、遵纪守法,无滥砍盗伐等违犯林业政策法规的行为。
4、身体健康,能满足工作需要,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原则上为男性公民。
5、党团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从事过林业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稳定工作收入者不得聘用。
7、在当地群众中反映恶劣的人,不得聘用。
8、委托护林员、联户代表和自主管护个人应参照上述标准推选。
9、需参加林业局每年举办的护林员培训班,并考试合格取得护林员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选拔聘用程序
1.专职护林员的聘用。专职护林员经乡村集体、国有林场按照乡林业站(村委会或社区)、林场推荐,分别经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考试考核、公示等程序聘用专职护林员,经县林业局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集体专职护林员与乡林业站(社区、村委会)、国有专职护林员与林场签订管护合同。
2.委托护林员的聘用。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推荐委托护林员人选,征得林权所有者同意后,签订委托管护合同。委托护林员与乡镇林业站(村委会)签订管护合同。
3.联户代表的聘用。一般先从已开展林地经济活动具备独立管护经营能力的种养户开始,采取联户管护的方式,联户推荐联户代表,签订联户管护协议书。联户代表与乡镇林业站(村委会或社区)签订管护合同。
4.自主管护个人的聘用。面积较大具备自主管护经营能力的有林大户, 或自留山、公益林区划界定前已承包经营的山林,可自主管护,管护责任人与乡镇林业站(村委会或社区)签订管护合同。
5.专职护林员、委托护林员、联户代表、自主管护个人须经上岗培训后,统一管理考核。
三、监管
护林员由林场、乡镇林业站(村委会或社区)负责监管,并在林业局、乡镇政府的组织下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解聘管护合同。
四、管护责任区划定
各地要根据当地公益林布局特点,因地制宜地划定管护责任区。根据管护责任区基本情况,参考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确定护林员数量,按照保护等级和管护难易程度统筹安排护林员个人管护面积。
五、护林员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森林防火(35分)
1.掌握管护区坟头数量、坟主和容易引发火情的潜在因素,做好登记,记5分;情况不清的扣5分。
2.进入防火期,经常巡护,严禁人员带火种入山进林,记5分;否则,扣5分。
3.管护区无荒火或发生荒火能找到肇事者,记5分;否则。扣5分。
4.管护区无火警或发生火警能找到肇事者,记5分;否则,扣5分。
5.管护区无火灾或发生火灾能找到肇事者,记5分;否则,扣5分。
6.发现火情及时制止、上报并组织扑救,记5分,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扣5分。
7.及时制止管护区的野外用火,记5分,否则,扣5分。
(二)森林保护(65分)
1.经常到管护区巡护中,认真填写巡护记录,记5分;不及时填写,一次扣1分,填写不实,扣5分。
2.熟知管护区每个地块范围、面积、树种、林龄等基本情况,记3分;回答不准确,扣3分。
3.认真学习林业政策和法规,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记3分;无故不参加,扣3分。
4.服从上级公益林管理部门的领导和调动,接受调遣,配合有关部门查破管护区案件,记3分;私自非法处罚,扣3分。
5.管护区无葬坟现象,记3分;否则,扣3分。
6.着装整齐,不酗酒,不打架斗殴,自身形象良好,群众关系较好,记3分,因无理刁难引起群众上访被查证属实,扣3分。
7.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管护现场,必须事先向监管单位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记3分,否则扣3分。
8.落实好封山禁牧规定,发现并及时上报处理,记3分,否则,每次扣3分。
9.管护区无挖掘树木,记3分;否则,每株扣3分。10.管护区无开荒行为,记3分;否则,扣3分。
11.在管护区无采石、采砂、采土等破坏林地行为,记3分;否则扣3分。
12.管护区无非法狩猎行为,记3分;发现一次扣3分。13.管护区无割柴、扒树皮、采松脂、搂花土现象,记3分;发现一次扣3分。
14.管护区无毁林案件,记3分;否则,扣3分。
15.及时准确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及时上报,记3分,否则扣3分。
16.认真调查登记上报管护区内枯立木、风倒木数量,记3分,否则扣3分。
17.对滥砍盗伐及时上报,记录好案发时间、现场状况、树种及数量,协助森林公安及时破案,记3分;否则扣3分。
18.采伐必须按设计精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记5分;出现超采或“拨大毛”,扣5分。
19.在严格遵守保护等级前提下,发展林下经济,记4分,不按规定致使林木或林地遭受破坏,扣4分。
20.公益林管护标志牌和监测标志牌,完好无损的,记3分,被破坏的,扣3分。
六、考核及奖励
对护林员严格按以上评分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并严格兑现管护工资。年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良好;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护林员根据日常考核结果,每季度过后10日内支付上季度应得管护劳务费的80%,全年结余的20%在当年12月底用于对获得优秀的护林员的奖励,不能挪作他用。
七、解聘条件
对出现以下情况的护林员予以解聘:
1.年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2.发生重大破坏公益林案件的。3.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
4.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案件,没有及时上报的。5.监守自盗的或串通他人偷砍盗伐的。6.管护人员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7.知情不报,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
8.聘用协议 篇八
甲方:
住所: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地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专业人员为甲方。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聘用岗位及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负责工作。
2、乙方应按约定的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二、聘用时间
1、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聘用,重新签订聘用协议。
三、聘用报酬
1、聘用期间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人民币元/月(税后收入)。
2、甲方于次月15日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顾问费。
四、保密义务
1、乙方在担任甲方顾问期间及协议期满后,必须保守因参与甲方相关会议、或为甲方提供建议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转让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五、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约定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积极的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审慎、严谨的提出咨询意见,并对自己提出的意见负责。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电话:电话:
9.兼职教师聘用协议 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及教学需要,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 年 月 日聘请乙方担任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双方协议课酬标准向乙方支付课时费,每期课程结束发放。
备注:因客观情况改变课酬前,双方于协议上备注说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2.每期班开课前向乙方提供上课时间表、学生花名册。
3.对乙方进行教学平时检查、学期(年)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主要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平时上课情况。进行听课和教学测评。4.甲方如因故停课,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5.半年评优一次,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予以辞退。
三、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备课,按时完成规定课程的讲授、指导、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2.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对甲方的教学管理可提出意见或建议。3.维持课堂纪律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4.禁止无故停课,确因故需停课或调课,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同意后方可。5.如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两周甲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师,一律不补发课酬差额部分。
6.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7.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期间一切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兼职教师须在上岗之前签订聘用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各资格证书,教师证复印件交甲处审核及存档,事后签订合同者,课时费从合同签订之后开始正式上课起开始计算。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10.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 篇十
为促进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援助。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甲方为加强对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工作,聘用
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公益性岗位设置要求,在 岗位(部门)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二)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法律禁忌从事的劳动,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四条
岗位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期后月工资标准为
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岗位报酬。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第五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员工守则,乙方若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安全保密规定或其他规定,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上岗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本协议的相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协议鉴定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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