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4-08-16

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共8篇)

1.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 篇一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存在着规模过小,分配制度欠公,农民主体地位不突出等问题,必须积极扶持龙头企业踊跃参与,发挥其巨大的带动作用;通过制定有效的分配办法,控制龙头企业或大户的份额;积极培养各种乡土人才,引进有技术、懂法律的优秀人才,进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1、各县市区分布:宜都市41家,夷陵区18家,当阳市16家,长阳自治县和远安县各15家,枝江市11家,秭归县10家,兴山县8家,五峰自治县7家,点军区5家,西陵区、伍家区和猇亭区各1家。

2、行业和产业分布:柑橘类(包括蜜橘、椪柑、脐橙、桃叶橙、甜柚等)合作社共58家,蔬菜类23家,茶叶类20家,畜禽养殖类15家,水产养殖类9家,蚕桑类6家,食用菌类4家,粮棉油类和园林苗木类各2家,药材、魔芋、冬枣、朝鲜蓟和蜂业类各1家,农机专业服务类1家,生态能源类1家,其他3家。

1、从合作社内部运行情况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差距:

一是组织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强。弱势群体的农民联合起来闯市场,使起步阶段的合作社组织规模普遍偏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目前,许多合作社社员数不到100个,注册资金低于10万元,合作社的辐射带动效应不强。

二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制约合作社的良性发展。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尽管各地政府努力引导合作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但仍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尤其是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方面不太规范,有的合作社财务没有及时向社员公开。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看似合作社,却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是以种养业为主,深加工不足。我市现有的合作社90%以上都是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处于初级农产品生产阶段,产品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的合作项目还没有。大多数合作社的服务和业务停留在初级产品销售及信息、技术合作层面上,技术含量高、品牌效应大、产品附加值高的合作社较为少见。

四是以提供服务为主,利益共享不足。现有的合作社,绝大部分只是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和信息服务,经营能力还比较薄弱,还没有在经济利益上形成真正的共同体。

2、从合作社外部发展环境看,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发展环境仍不宽松,做大做强比较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年终盈余的大头要返还给社员,客观上造成积累不足、后劲不强。一些合作社呼声较高的是税费减免和经营用地优惠政策,这已经成为合作社做大做强的瓶颈问题。

二是资金短缺,融资比较困难。合作社兴办生产经营项目需要资金投入,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旺季,需要大量的资金周转。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经济实力薄弱,资产难以评估抵押,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有的合作社只得依靠民间借贷周转,无疑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

三是人才缺乏。尤其是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人才奇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有较高文化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目前,由于合作社缺乏这方面的人才,从而导致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强,制约了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

2.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 篇二

经过30 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由单一的资源约束转为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 孔祥智,2011) ,2 亿多小农户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中逐步暴露出很多缺陷。对于小农户来说,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目前进入市场面临着重重困难。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经营规模小、组织程度不高及长期的封闭经营,加之对市场不熟悉,很难搜寻到足够、准确的信息,很难取得公平的谈判地位,因此市场交易成本相当高。面对这些问题,一些有相似经营内容的农户为了实现自己的产品利益,规避市场风险,互相联合成立了新型的农业合作社。

经过近30 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十年的迅速发展,我国农业合作社已经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对中国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旧是个新生事物,组织化程度普遍偏低。2010 年6 月底我国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民的12% ,而美国、日本、丹麦等国家的农户几乎百分之百地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荷兰等国家的农户一般参加2 ~ 3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所以,探索当前农户参加合作社的情况及影响农户加入合作社的因素,积极引导农户加入合作社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基于对海南省瓜菜种植农户的问卷调查,分别运用描述统计分析农户参加合作社的情况,运用计量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参加合作社的因素。

2 研究假说

基于现有的文献综述和相关研究,本文对农户的合作行为主要从其自身和地区差异的宏观方向两个方面进行假设分析。

假设1:农户越年轻、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愿意参加;

假设2:可耕地面积越多越愿意参加;

假设3: 亩生产成本越高越愿意参加;

假设4: 兼业情况与参加意愿呈负相关;

假设5: 农户所处不同地区( 合作社发展水平) 对其参加意愿有显著影响。

在回归函数中的变量做如下假设:

x1( 年龄) ,x2( 受教育程度) 为连续变量; x3( 是否兼业) ,x4( 地区) 为虚拟变量; 其他变量有x5( 可耕地面积) 和x6( 亩生产成本) 。

3 调研情况

3. 1 问卷设计

依据调查对象的特点,将问卷设置为已参加合作社的瓜菜种植户和没有参加合作社的瓜菜种植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农户参加合作社情况、农户生产特征。被调查者信息中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及兼业情况; 农户参加合作社情况中包括参加和不参加的原因,若参加则提供哪些服务项目及对其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 农户生产特征中包括菜品、种植面积和成本; 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收入、产量销量及销售方式。

3. 2 样本选择

海南省过去10 年间对农业的一系列创新性改革举措与惠农政策,使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海南正常运行的合作社有5990 多家,入社农户超过10. 02 万人,带动农户达到30 万人,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8% 左右。本文以海南省瓜菜种植户为主要调查对象,依据合作社的分布情况( 东线较少,中西线较多)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完成了实地问卷调查。本次调研选择了海南省9 个种植户较为集中的主要市县: 首先,在东线选取琼海,中线选取定安、屯昌,西线选取儋州、昌江、东方,北部选取海口和澄迈,南部选取三亚,覆盖了东、中、西线及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 其次,随机抽取一个地级市( 县) ,从其下辖的乡镇中随机选择1 ~ 3 个乡镇; 最后,依据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的瓜菜种植较为集中的地区,在每个乡镇选取2 ~ 3 个乡村进行调查。最终获得问卷119 份,其中有效问卷110 份。由问卷结果显示,32 份为参加合作社的瓜菜种植户,占总数的29% ; 78 份为没有参加合作社的瓜菜种植户,占总数的71% 。

4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4. 1 参加合作社情况

如表1 显示,样本农户中参加了合作社的占29. 1% ,仍有70. 9% 的农户未参加合作社。调研结果与全省合作社参与情况基本相符,因此,此次调研样本具有较强代表性。其中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原因从主到次依次为: 不知道有合作社、认为参不参加没有区别、知道但不了解、附近没有合作社、不喜欢被限制。在所有原因中,最主要的是不知道有合作社,占35. 9% ; 其次是认为参不参加没有区别,占21. 79% 。而参加合作社的原因从主到此依次为: 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稳定的销售渠道、学习先进技术以提高瓜菜品质,在其他原因中,有9. 4% 的农户是早已组团生产,只是在政府倡导下才成立合作社。

单位: 个,%

4. 2 农户基本特征

4. 2. 1 年龄结构

所调查农户年龄主要集中在40 ~ 49 岁,占样本比例的50. 9% ,从下图可以看出,在参加合作社农户中,30 ~ 49岁的农户总数共占到87% ,而未参加合作社的只占到67% 。很明显,参加合作社农户更趋于年轻化。

4. 2. 2 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初中阶段,占到样本比例的44. 5% 。参加合作社和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差别不大,分别为7. 4 年和7. 5 年。

4. 2. 3 兼业情况

所调查的110 家农户兼业比例为34. 5% ,参加合作社农户的为43. 75% ,未参加的为30. 77% 。从比例来看,兼业情况较为普及。

4. 3 农户作物种植和耕地特征

4. 3. 1 作物种植特征

就调查的110 家农户来看,其种植品种主要是辣椒、豆角、冬瓜、苦瓜、生菜等经济作物,所需技术含量都不高,其中辣椒种植户最多,占样本比例的46. 4% 。且品种有着强烈的地域特色,如东方市三家镇主产尖椒、屯昌县枫木镇主产苦瓜、澄迈县瑞溪镇主产豆角。

4. 3. 2 耕地特征

从种植面积来看,拥有种植面积小于6 亩的农户最多,占样本总量的51. 8% ,其次为大于10 亩的农户,为30 家,占样本比例的27. 3% 。再将参加合作社和未参加合作社农户的种植面积对比发现,参加合作社的农户种植面积大于10 亩的要占到其样本的56. 3% ,而未参加合作社农户中小于6 亩的比例最多,占其样本的66. 7% 。所以很明显发现,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其种植面积普遍较大。

4. 4 农户种植成本

瓜菜种植户的成本主要有种苗、肥料、农药和包装保鲜这几项,其中肥料和农药是花费最多的两项,导致农户种植成本普遍过高。就亩成本而言,参加合作社农户的每亩成本为4246. 61 元,而没有参加合作社农户每亩的成本为3218. 1元,这可能跟参加合作社农户的种植面积普遍较大、额外增加了雇用劳动力成本有关系。

5 实证分析结果

由于研究中因变量是参加或不参加合作社的选择,只取有限多个离散的值。因此不能建立简单的线性回归模型并使用OLS或者其他变化形式去估计模型的参数,而需要选择二值模型进行研究。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进行估计,其模型可由公式表示为:

其中,Xi是包括常数项在内的全部解释变量所构成的矢量。在上式中,P表示农户参加合作社的概率,i为样本符号。

从表2 计量结果来看,解释变量JY、MJ参数估计值的z统计量比较大且其相应的概率值比较小,说明这两个变量在统计上是显著的,从而表明农户是否兼业和其种植面积的大小是农户做出是否参加合作社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解释变量NL、ED、CB、DQ参数估计值相应的概率较大,统计上不显著,说明年龄、受教育程度、亩成本和地区差异对农户做出这一选择影响不大。LR统计量较大,相应概率值为0. 000047,表明模型整体上是显著的。具体来说:

( 1) 农户如果有兼业情况,则对农户参加合作社有负面影响。

随着近几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大多只在播种和收割季节兼顾农业,或者直接出租土地放弃耕作,农民从其他渠道取得的收入也远远大于种植瓜菜的收入,兼业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这就阻碍了农民把瓜菜种植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打算,也不会去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等相关组织协会,更没时间去参加。

( 2) 农户瓜菜种植面积越大,参加合作社的可能性越大。

农户种植面积越大,其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越多,需要像合作社这样的组织提供技术和物资支持。其次,参加合作社可形成规模效应,即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与其他社员一起种植适销对路的菜品,又可以种植一部分价格变化不大的菜品来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而单个农户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6 对策与建议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结合海南省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6. 1 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

针对农户入社比率不高、户主特征和家庭种植作物特点,在引导农民参加合作社的过程中,重点引导主要以种植面积较大、兼业较少和经济作物为主的农户。目前,影响农户参加合作社的一个主要因素在于农户对该类组织缺乏了解,不知道有合作社和知道并不了解的农户占大多数,所以,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首先,政府可利用媒体宣传、编印简报资料、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引导大家增强对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其次,政府可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为广大农户提供学习、借鉴的机会,帮助干部和群众消除疑虑,主动参与到专业合作社组织中来。

6. 2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合作社服务水平

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由几个种田能手牵头成立,没有相应的代表大会、理事会、财务会计等制度,缺乏对合作社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且部分合作社只是挂牌成立来赚取政府补贴,形同虚设。所以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有关法规,建立完善的组织章程,并依法登记; 依法建立以社员为主体的、明晰的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另外,发展较好的合作社会提供种苗、技术、农资采购等合作社基本的服务项目,但一般的合作社连此类基础的服务项目都没有,更无法通过合作社来实现小市场和大市场的对接等信息化服务带来的效果。所以,针对目前多数合作社服务项目单一、服务水平低这一现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要在继续搞好并不断完善原有技术、物资等服务的基础上,加快信息化、加工、运销等服务,努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

6. 3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在财政方面,各级开发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建立专门的扶持资金; 在税收方面,政府应在税收上给予最大的优惠,要充分考虑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提供的服务具有部分公共物品性质,给予减免税收的政策; 在信贷方面,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为解决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组织模式,是农户进入大市场的最佳中介组织。随着近年来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研究其现存的发展状况及农户参加合作社的原因,不仅有助于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农户对合作社的观点态度,也可为其进一步的健康发展提供改进建议和决策依据。本文基于对海南省瓜菜种植户的实际调查,运用描述统计分析和计量分析模型,得出目前合作社参与率普遍较低,大部分合作社组织运行不规范、服务水平低,政府对合作社的补贴和指导力度不够等,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海南瓜菜种植,发展现状,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1]黄祖辉,徐旭初,冯冠生.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现状的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2(3).

[2]孔祥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问题和对策建议[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5).

[3]孙亚范,徐琛.江苏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现状与发展[J].现代经济探讨,2003(6).

[4]何国平,罗后清.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J].新农村建设,2009(34).

[5]李曼琳.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研究——基于浙江省仙居县杨梅产业的分析[D].杭州: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08.

[6]孙艳华,周力,应瑞瑶.农民专业合作社增收绩效研究——基于江苏省养鸡农户调查数据的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7(2).

3.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 篇三

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厅了解到,海南有38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7万多人,涉及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储藏等农业生产各行各业。目前,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规模不大,大型合作社不多,50人以上的仅有350多家,而且合作社在创立农业品牌、无公害基地建设等方面还不够完善。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条例》规定,农民可以用其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以合作方式加入或者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加入或者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说,在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加入或者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也要防止农民因此而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社会不稳定。因而,《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时,作价入股的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应当退还原承包人。”根据此《条例》,农民有加入或者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利。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社的成员退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退还。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但仍存在管理机制上的问题。为此,《条例》还鼓励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工作,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规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手构建支农信贷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小额信贷实行贴息。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多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时,应当减免相关费用。 (新华社记者 傅勇涛)

4.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 篇四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社员管理制度

(附:_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附: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6、盈余分配制度

7、学习培训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_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___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八、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执行。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族

家庭住址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

经营规模

入社申请

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 我志愿加入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遵守合作社章程、制度,执行合作社各项决议,履行社员义务,接受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维护本社的权益和声誉,共同推进合作社发展。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______加入合作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社员证号

经营项目

经营规模

退社申请

______________合作社: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声明退出本社。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______退出本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_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歉。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六、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社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社员证》的社员。

三、定期组织社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5.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篇五

一、基本情况

方正县四合绿色稻米专业合作社于2010年1月30日注册成立。合作社由最初的“企业+农户订单”的运行方式,发展到现在“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合作社参与组建龙头企业,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新路子,合作社、企业与农户之间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截至目前我社现有社员30名,集约化土地2850亩(其中:入社土地面积1350亩,承包流转土地面积1500亩)。入社企业1个,拥有年加工量2万吨设备1套,仓储库房1500平方米。注册“维秋”品牌商标1个,合作社入社农机具28台套,其中:水稻联合收割机、插秧机12台,大中型拖拉机16台。合作社建有800亩绿色水稻示范基地1个,浸种车间2000平方米,集中育苗棚区2处,育苗大棚70栋。自合作社建立以来,连续四年为社员分红96万元,社员平均分得红利1200元,社员年平均增加收入4500元。

二、合作社管理模式

合作社设立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理事4名,监事5名,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其中管理人员5人,社员服务指导人员8人。合作社参与组建龙头企业,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农户,制定了八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供应肥料、农药、种子,统一统防统治,统一耕作,统一收获,统一供货价格,统一服务收费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同时聘请有专业财务人员,依据现代会计制度,建立规范账目,确保各项收支的规范透明,三、合作社运作模式

1、合作社首先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对社员基本情况登记造册,除社员耕地外,通过流转、订单的方式,辐射带动周边。

2、依托企业技术人员,设立综合服务部,负责解答社员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及种植技术指导。并对社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分散和集中培训,现场解答社员提出的问题。

3、建立绿色、高产基地样板田,进行新模式、新技术、新品种试验。定时与不定时组织社员互相交流经验,探索发展好的种植模式。

4、统一所有工作流程,从犁、播、管理、收实行一条龙服务。所供应的农用物资,都是符合国标或者企标的,因所供物资和指导失误等给社员造成损失的,合作社承担全部责任。合作社集中耕种、管理、每亩耕地的生产成本比不入社的低40 –50元,并且亩产量还比不入社的高出100---200斤。优化分红方式,让社员在节省成本增加产量的基础上,还获得额外的经营收益,让社员自己看到和感觉到,加入合作社的好处和得到的实惠。

6.农民专业合作社试题 篇六

一、填空(每空4分,共20分)

1、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范围,不仅要写入章程,而且也要由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予以(确认)

2、合作社章程的制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3、合作社章程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由(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形成。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发展,关键是所确定的生产经营业务是否符合成员的需要,是否可以发挥当地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优势)。

二、判断(每题4分,共20分)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中,可以不包含“专业合作社”字样。(错)

2、如果没有依法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不能成立。(对)

3、未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对)

4、为保障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合作社不能自行宣告破产,债权人也无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对)

5、理事长、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负责,不受章程的约束。(错)

三、名词解释(每题10分,共40分)

1、设立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

2、设立登记:合作社成立时依法进行的登记。

3、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合并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行为。

4、合作社的破产:指合作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依法定程序,将合作社的资产 依法在全体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公平分配,不足的部分不再清偿的法律制度。

四、简答题(20分)

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7.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 篇七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护农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以下简称新《农合法》) , (1) 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 与国务院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一并施行后, 农民合作组织逐渐被规范并顺利地发展。

一、农民合作组织实际运行情况与法定规则差异明显

新《农合法》与新农民合作组织的差异主要表现:

1.法定社员权利的减损。第一, 关于新农合组织社员权利的法律规定与新农民合作组织章程中对社员权利的规定不完全一致, 农民合作组织章程规定的社员权利略少于新《农合法》规定的社员权利。新《农合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五项权利:①参加成员大会, 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②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③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④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⑤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分别称为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民主管理权、接受服务权、分享盈余权、查阅权, 还有其它权利。而 (四川省成都市) 邛崃金利猪业合作社章程第九条规定的社员权利有①参加社员大会, 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表决权。②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③对合作社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④享有政府给于合作社的优惠政策。⑤有权拒绝不合法负担和未经全体社员表决的收费项目。该企业章程规定的农民合作组织社员权利归纳为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接受服务权、批评建议权、享有政策优惠权、拒绝不合法负担权。 (2)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实际运作中的新农民合作组织的社员权利缺少了社员的民主管理权、分享盈余权、查阅权。章程是企业的宪法, 规定法人生产、经营、分配财富的基本规则, 农民几项法定权利的偷换就说明农民个人参与农合组织程度低, 话语权少, 剩余价值索取权小, 对农合组织发展壮大后的支配、参与管理程度会更低, 经济权利也小, 对农民争取经济利益不利。

2.盈余分配权之争。新《农合法》和各个农民合作组织章程中还规定了社员的退社自由权。例如新《农合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了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川省成都市) 邛崃金利猪业合作社章程第六条规定“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 社员退社时的分享盈余权规定还不相同, 新《农合法》第二十一条:成员资格终止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 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成员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盈余。而实际工作中, 龙头企业领办的农民合作组织章程规定的社员退社时退还社员入股本金, 没有提分配当年盈余和累计盈余。实际的操作中, 很多新兴的农民新合作组织刚开始运行不久, 或者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独立核算的账户, 根本就没有盈余和没有办法计算盈余和亏空, 初办阶段总是亏空, 还没有多少盈余。及时分配盈余的权利在实际的操作中本身也存在矛盾。新《农合法》的宗旨和条文规定是要求农民合作组织是一个自发、自愿的民间成立、运作, 政府保护鼓励的社会组织, 目的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新《农合法》第一条) 。法律规定农民的退社自由权利, 并且退社时与农民合作组织分割清楚经济瓜葛, 避免某些组织强迫或者引诱农民参加合作组织, 侵犯农民的经营生产自由权利。并且新《农合法》还细致地规定了农民合作组织经营过程中每一年都把入社农民在该组织中的盈余资金数额计算清楚并且量化到每一个社员的账户上, 如果社员提出退社, 则可以及时顺利地退还给该社员的盈余金钱, 不存在社员数量众多的新农民合作组织如果出现零星退社社员而不停地计算社员在该组织经营期间能够分享的资金盈余, 或者农民合作组织借口没有决算和量化社员个人资金盈余而不退还退社社员经营盈余的情况出现。这个规定的麻烦是:比较及时、顺利地保护退社社员的盈余分配权, 但对新农民合作组织生产经营保护并不有力。每个入社的社员在新农民合作组织中的盈余资金是分年度计算清楚了的, 似乎社员可以随时 (最多三个月前告知) 提取, 相当于存在银行的活期存款, 新农民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控制人如果担心社员可能随时可能提钱走, 队伍根本不稳定, 怎么有办法有心思努力合作发展组织, 为合作组织谋利出力呢?对一个资金有限、没有多少经济实力的法人组织, 人员和仅有的资金很不稳定, 又只是承担有限责任的组织, 其它法人和经济组织怎么跟它们做生意, 进行生产业务往来呢?即使法律给了新农民合作组织法定的法人地位, 但这个法人所能够进行的经营和给交易对方显示的能力是有限的。一个保护和促进新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规定是市场经济运作中几乎无法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 保护措施变成了损害措施。

3.独立法人地位的缺失。新《农合法》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 取得法人资格。而实际的新农民合作组织多数是没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四川省成都市) 邛崃市金利猪业合作社是 (四川省成都市) 邛崃市金利实业公司是一级财务, 金利猪业合作社是二级财务。很多以“龙头企业+农户”成立运行的农民合作组织都是主要依靠龙头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对外签订合同, 进行交易。合作组织是龙头企业进行宣传, 连接农户, 应对政府等时的一个牌子, 在需要时出示一下, 而实际工作还得龙头企业本身来完成。

新农民合作组织还是一个新生事物, 具体的运作和法律规范管理内容都还需要摸索, 对该组织的性质认定的争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我国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行后, 农户实际是分散的个体独立的经营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完成, 自由贸易制度激发了人们的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同时, 分散农民经营的弱点与市场经济规模化、品牌化、资本强势化特点冲突剧烈, 农业生产、农产品经营发生困难, 一方面是农户个体生产的无序, 也无力参与市场经济的角逐。另一方面是农产品的质量不高, 农业技术的没有办法推广。矛盾解决的办法是农户需要联合生产, 规模化经营, 农户之间有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的愿望和要求, 于是新的农户合作组织应运而生, 新的合作法律法规顺应了局势发展, 促进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规范了农民合作组织的运行和经营, 为农民合作组织增加政策鼓励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农民合作组织与公司、合伙企业的法定意义区别明显

根据纯正的合作概念建立起来的组织是区别与公司、合伙等性质的组织的。

从表1可以看出合伙组织、公司、农民合作组织几个市场经济中法定的经营主体之间的区别和特点。说明法律对他们的要求和期许是不一致的, 这也是要求政府推动农合组织发展中应该尊重法律规定, 保护农民合法权利。

三、政府推动新农合组织发展应该注重以下几个问题

最近, 笔者调研了几个农民合作组织, 访谈部分农合参与人, 搜集新农合组织的章程、简介等资料, 观察《农合法》的实际运行状况,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思考, 发现新《农合法》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以下方面的缺陷, 现在的争议首先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认为新《农合法》法律条文、规则与实践中运行的农民合作组织有差异, 那是农民合作组织本身的异化, 有的是被其它因素 (例如大型企业参与) 扭曲,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矫正和教育, 以让其回归正轨;另一方面, 有的认为这种现象是我们的法律规定不切合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现实, 是立法时理想化色彩浓重或者是移植国外法律的结果, 应该让法律主动契合现实的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需要, 至少是现阶段主要以发展为主, 有差异今后再应对, 走先发展后规范的道路。

我国农民知识水平有限、农业发展低程度的现实状况决定了农户自己联合形成的实体的经营层次低。农民自己的经营能力有限, 长远打算的少, 谈判和妥协能力差等现实与市场经济中经营管理重品牌、效率、质量的要求差距大。而市场经济社会复杂, 要求具有专业、高深的经营知识者从事商业经营, 长期努力塑造绿色、环保、诚信等品牌, 形成无形资产, 农产品减少污染, 生产时保护环境, 社员自身提高自己的生产、经营水平。专门针对农民自己制定的新《农合法》而很多普通农民并不很感兴趣, 倒是从事农产品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的企业和政府对此兴趣盎然。因此, 形成一个新的形势是新农民合作社发展高潮中企业和政府身影重重, 裹挟着想发财致富的农民成立大量的新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的组织、经营主体和实际控制人, 主要推动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而新《农合法》的初衷和针对农民自己成为经营主体进行规范的内容与实际现实不符合了。有不少专家都认为这是新农民合作社的扭曲和异化, 但对扭曲和异化的态度和对待方式不同。理想主义者认为我国很多新农民合作组织已经不是新《农合法》规定的、要求的经营实体了, 也有很多人认为, 坐在办公室制定的法律规则与现实差异大是必然的, 现实中的新农民合作组织有大量企业参与, 新农民合作组织法人地位缺损、社员民主管理参与农民合作组织程度低等现象是可以接受的。以经营主体发展迅速, 促进市场繁荣、农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提高, 消费者受益, 增加了社会总的福利, 这样的经营实体的变异是可以接受的。笔者认同后者的观点, 但同时认为应该在尽可能遵从法律规范的基础上促进新农民合作组织的繁荣和发展。但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主要以落实现在新《农合法》精神、规则不断推动、鼓励新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带头、主动遵循法律, 根据法律提供的规则进行活动是政府的义务, 新《农合法》主要是对农民自己办理、主持农民合作社的行为进行规范, 是促进农民之间的互助。政府大力宣传新《农合法》的精神和基本内容, 主要援助符合法律要求的新农民合作组织, 并主要对农民自己组建新农合组织给于指导和帮助。

2.对许多公司、企业利用新农民合作组织进行生产、经营的现实适当地提醒保护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求公司、企业在发展生产、促进经营中注重新《农合法》规则的实施。公司参与兴办新农合组织, 提高社会生产力, 不宜禁止, 但不可忽视公司、企业自身私利性, 政府要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律尊严, 更注意关注新农民合作组织中公司企业利益与农民利益的平衡保护。提醒公司企业在制定农合组织章程, 混合运作中注重新《农合法》中农民参与经营权利的维护和盈余分配权、退社自由权的落实。

3.制定龙头企业参与办新农民合作组织的相关规则, 注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避免伤害农民权益的现象出现, 预设纠纷处理规则, 推动新《农合法》的实施。2008年8月, 云南孟连县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起因是橡胶公司与当地农民组办新农民合作组织过程中, 二者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 没有采取法制的协调方式解决而采用“暴力为王”的传统观念支配下解决冲突, 该事件也进一步提醒政府推动新农合组织发展, 建立公司企业与农民利益调节机制, 预防矛盾, 减少纠纷, 构建和谐社会。

注释

1 这本身是我国农民合作组织方面的第一部法律, 1955年, 国务院曾经发布过《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等类似的法规, 以及中共中央颁布的促进当时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决议》等规范性文件;实务方面也早就搞过合作社组织, 例如农村的农民合作社, 现在还存在的供销合作社就是那时遗留的产物, 但那是一个过时的产品, 农民早就不愿意搞那种性质的农民合作组织, 1980年代, 有许多农业技术协会纷纷产生, 但农民根本不愿意取名为“XX合作社”, 他们说:“有工资的, 国家要发放钱的, 有饭吃, 而我们再搞农业合作社绝不答应, 我们要吃饭的嘛!”可见曾经的农民合作社给农民的负面影响之深。为显示区别, 本文决定把2006年颁布, 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称新《农合法》。

8.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致富 篇八

王峰黄花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5月,是一家集优质黄花菜生产及系列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该专业合作社依靠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建立示范基地、育苗基地200余亩,直接带动200多户农民栽植黄花菜2000多亩,亩收入达2000多元,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社员+基地”的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优质服务,产品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装箱、统一销售、统一商标、统一价格,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合作社还建了办公用房、加工车间、库房、晾晒场等设施,并购进了日加工10吨黄花菜集蒸、烫、烘干为一体的生产线一套,并与大同市黄花菜总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梁村创锐苹果专业合作社的苹果园中硕果累累,合作社理事长李鹏鹏介绍说,他们的合作社组建于2006年,现有社员126户,农艺师3人,苹果园2000余亩。合作社致力于引进优质苹果品种,加强果园管理,推广富硒苹果生产新技术。由于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降低了生产成本;统一产品销售,保障了产品价格,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经营、单枪匹马闯市场的现象,合作社社员收入普遍高于非社员农民的收入。

尧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位于张庄乡涧头村,该合作社2009年3月成立以来,重点发展双孢菇生产,合作社由开始时的6名社员、种植双孢菇6组,发展到目前的18名社员、种植双孢菇40多组,种植面积达8000多平方米。合作社积极为村民提供菌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年采摘鲜菇200吨,销售收入100多万元,户均收入5万多元,效益十分可观,激发了种植户的积极性。

目前,张庄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2家,社员1100余户。合作社在菜、果、畜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为农民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对农民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农民参加农副产品洽谈会,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掌握了信息,社员人均纯收入高出全县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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