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024-10-16

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精选10篇)

1.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篇一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评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建账、管理、提取、支出。第五条 生产计划部负责制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使用计划及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 管理规定

第六条 安全费用包括:

1、安全生产宣传费用和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防暑降温、防寒保暖费用。

4、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防毒设施等费用。

5、职业卫生改进设施费用。

6、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7、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8、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第1页

9、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第七条 生产计划部负责编制安全费用提取报告、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安全费用提取报告、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报告、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

第十条 提取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十二条 公司生产计划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公司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结余资金结转下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四条 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年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提取、使用以及使用效果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 工作程序:各部门报费用计划—汇总至生产计划部—制定公司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讨论—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部建账—部门按计划申请使用安措经费—

第2页 生产计划部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支出。

第3页

2.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保障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公司基本建设及其它所有生产活动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支出。第四条

职责划分

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

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账,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3、工程筹建部及其它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部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并汇总到综合管理部。

4、综合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账,编制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第五条

费用提取及支出

1、安全经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基本建设安全管理费用按建设费用的2%提取,实行专款专用。

2、安全经费按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提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在以上使用范围内,公司应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3、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4、安全费用使用步聚

(1)、综合部根据规定制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执行,由财务部进行专门账户管理。

(2)、各部门编制安全投入计划汇总到综合部,由综合部审核后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根据实际投入需要编制安全费用投入报告,经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综合部和财务部检查实施情况。

(4)、各部门、综合部、财务部要建立安全投入台账。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发生冲突时,以集团公司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

生产服务中心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件,为了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3.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职责

1)财务部:根据安全管理部提供的资料,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2)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提供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用品使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台账并做好与财务部的对账工作。

4.2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权限

1)总经理负责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2)安全费用由项目部自提自用,单独列帐,专款专用,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挤占、挪用、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依据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资金,规范使用。5.内容与要求

5.1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行业规定标准提取,在工程项目施工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生产条件的资金。

5.2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项目自提、公司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5.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5.3.1各工程施工项目以合同价为基数按下列比例计提: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2)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5.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4.1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4.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5.4.3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程序

1)各项目部每季度申请本季度预计的安全费用,计提安全费用不足时另行申请。

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购买凭证的扫描件报送安全管理部,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帐。

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公司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以项目部为单位建立管理台账。

5.5监督管理

5.5.1各项目应当按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程序,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

5.5.2各部门在申请安全生产经费时,应认真填写《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申请表》。

5.5.3安全管理部应每月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填写《安全经费使用情况核查记录》,对核查出的违规支出项和未安全投入项目,应及时作出处理结果。

5.5.4项目部未按本制度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财务部与安全管理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

5.5.5在公司安全工作总结中由安委会提出报告给各部门及从业人员。6.附录

4.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篇四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维护公司、员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解释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或者工程及经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公司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4.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建安产值的1.5%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

5.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

5.1公司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时,应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5.2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审查,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5.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5.4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专项资金有效实施。

5.5财务部配合协助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编制,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6公司专职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5.7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公司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超出年度计划,按审批程序及时给予补充或合理调配。

5.8对重大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5.9公司在进行年度总结时,同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

6.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6.1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费用,包括特种设备的检测,职业卫生措施,装修、改造等所需的资金;

6.2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更新、改造和维护费用;

6.3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费用。

6.4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费用。

6.5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费用。

6.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

6.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费用;

6.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用;

6.9安全生产检查与各项外部评价支出费用;

6.10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费用;

6.11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个人的费用;

6.12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考核奖励费用;

6.13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附则

5.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篇五

2018安措费用

提取与使用计划

编制时间:2017年12月25日

****煤业有限公司

2018年安措费用提取与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我公司安全技术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费用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以足够的安全费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公司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室研究并制订了2018年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计划。

一、安全费用的提取

1、提取依据

(1)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严格按照2012年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进行提取使用。

2、提取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相关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按15元/吨提取。3、2018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

2018年计划生产原煤50万吨,计划提取安全费用750万元。

二、安全费用的使用

1、安全费用使用范围(1)瓦斯防治支出;

(2)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3)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使用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用。

(2)重点保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与抽放、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矿井防治水、矿井安全供电及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完善。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

(3)突出效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工程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安全费用的管理

1、财务资产部要按本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2、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安全费用不足投入时,可先期借用,确保安全投入。

3、保证瓦斯治理资金不低于提取的安全费用总额的50%;

4、安全费用的使用要先申请,严格安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进度、质量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各业务部门对安全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5、安全费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有关业务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安全部门必须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5、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6、当年提取的安全费用未使用完,应当流转到下一,不得挪做它用。

附表一:2018年安措费用使用计划汇总表

6.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篇六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一、201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公司2015实际销售收入约8000万元你,依据《办法》中“全年实际销售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部分按4﹪提取,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的规定,公司2016年应提取安全生产费用200万元,实际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为200万元。

二、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10各方面: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购置、安装、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费用。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事故隐患评估、监控、整改支出。

5、安全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更新劳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 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7.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篇七

专项储备是一个权益类会计科目和报表科目,适用于执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根据财企【2012】16号的规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等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不同的企业计提的依据不同。在这里仅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提取标准作如下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矿山工程为2.5%;(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计提: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检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相关账务处理

设置“专项储备”科目(代码4301)及他的下级明细科目“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代码430101)用来核算企业安全生产费的专项核算。(1)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补提1-11月的安全生产费用(附件:计算表:计提依据为1-11月主营业务收入、计提比例、计提金额)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安全生产费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将1-11月份已经发生或者结算的劳务费、租赁费、机械费、材料费的、安全员工资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费用,统计出明细表(注明以前凭证号)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负数)

—现场经费(负数)

—措施其他直接费费(负数)等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以后按月计提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内部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应付班组结算款

—应付租赁费

应付职工薪酬(安全员工资)等

(安全员工资、安全网、竹胶板、设施料、安全帽、安全生产培训等)

购入如果是购入设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如下核算 A、投入使用,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B、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步确认该固定资产的全部折旧,以后再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累计折旧

(3)“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8.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篇八

第一条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制度。为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

第三条 企业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

(一)大中型煤矿、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3——8元;

2、低瓦斯矿井吨煤2——5元;

3、露天矿吨煤2——3元。

(二)小型煤矿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10元;

2、低瓦斯矿井吨煤6元。

有关企业分类标准,按现行国家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执行;有关高、低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界定,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下发前,企业若已执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与本办法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第四条 企业在上述标准和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安全费用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安排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六条 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十)其它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第八条 有关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九条 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应制定年度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全面预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当地主管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接受监督。对不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企业,有关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以下简称煤矿维简费)管理,完善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投入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是指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鉴于原在煤矿维简费中用于安全投入的支出已经独立出来,单独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办法见本文附件1),因此,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不包括安全费用,但包括井巷费用。

第三条 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

(一)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河南、新疆、云南等省(区)煤矿,吨煤8.5元;

(二)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煤矿,吨煤8.7元;

(三)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吨煤9.5元;

(四)其它省(区、市)煤矿,吨煤10.50元;

本规定下发前,企业原执行的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煤矿维简费提取标准,与本规定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第四条 煤矿维简费由煤炭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自行安排使用。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

用,应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煤矿维简费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条 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稳定和

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

(二)矿井(露天)技术改造;

(三)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四)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五)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六)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

(七)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八)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第六条有关煤矿维简费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集中企业提取的维简费。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9.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篇九

xxxxx煤矿 2012

2012安全技措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一、安全技措费用提取计划

2012我矿为基建矿井,矿井处于采掘布置阶段,因此我矿按照矿井布置井下巷道和采煤工作面的生产来实现煤炭的产量。提取标准为:

1、维简费:按照每吨煤10.3元提取。

2、安全基金:按照每吨煤10.5元提取。

以上两笔费用专款专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安全技措费用使用计划

根据今年生产建设及安全专篇中所列项目施工的需要,经矿研究,特制订今年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如下:

1、矿井瓦斯抽放工程

(1)、购置瓦抽管路及附属设施

①、Ф200㎜主管 400m×210元/m=8.4万元 ②、高浓度瓦斯传感器 1个×0.8万元=0.8万元 ③、管道流量传感器 1台×1.1万元=1.1万元 ④、防爆防回火装置 1套×2.5万元=2.5万元

合计:12.8万元

(2)、购钻机一台 4.5万元

2、风井主扇及瓦抽泵电源双回路建设

地面2km高压线路及设备12万元。

3、矿井污水处理设备及工程建设35万元。

4、矿山辅助救护队筹建所需设备器材

5、CO测定仪 1台× 0.3万元/台=0.3万元

6、氧气测量报警仪1台×0.1万元=0.1万元

7、自动苏生器 1台×0.7万元=0.7万元

8、呼吸器校检仪 1台0.6万元

9、防爆施工工具

1套×0.3万元=0.3万元

10、战斗服5套 0.4万元

11、其他工具 0.5万元

12、正压氧气呼吸器 3台×1万元=3万元

合计:5.9万元

三、安全技措工程及费用计划安排

以上总计费用为70.2万元。时间安排如下:

1、在二季度内完成风井电源双回路改建工程。

2、在二季度及三季度初内完成瓦斯抽放改建工程建设。

3、在三季度内完成其他工程建设。

xxxxxx煤矿

2012年2月7日

1、矿井瓦斯抽放工程

(1)、购置瓦抽管路及附属设施

①、Ф200㎜主管 400m×210元/m=8.4万元 ②、高浓度瓦斯传感器 1个×0.8万元=0.8万元 ③、管道流量传感器 1台×1.1万元=1.1万元 ④、防爆防回火装置 1套×2.5万元=2.5万元

合计:12.8万元

(2)、购钻机一台 4.5万元

2、风井主扇及瓦抽泵电源双回路建设

地面2km高压线路及设备12万元。

3、矿井污水处理设备及工程建设35万元。

4、矿山辅助救护队筹建所需设备器材

5、CO测定仪 1台× 0.3万元/台=0.3万元

6、氧气测量报警仪1台×0.1万元=0.1万元

7、自动苏生器 1台×0.7万元=0.7万元

8、呼吸器校检仪 1台0.6万元

9、防爆施工工具

1套×0.3万元=0.3万元

10、战斗服5套 0.4万元

11、其他工具 0.5万元

12、正压氧气呼吸器 3台×1万元=3万元

10.沙田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篇十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2.定义

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应包括: 1.安全设备设施的添置、改造和维护;

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支出; 3.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4.安全检查、安全评价、隐患评估与整改支出; 5.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购置与维护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在以上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应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支出。

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管理

4.1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本公司应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1.5%的标准逐月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4.2公司财务部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和支出工作,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费。年度如有结余,下年度继续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3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行政管理部负责安全费用的申报和使用工作; 4.4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责,应对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和投入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公司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4.5公司各职能部门有权对安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保障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到实处; 4.6公司财务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显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4.7公司由于产权转让等原因变更股权结构或组织形式,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4.8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处理方法:见省财政、省安监局《安全费用会计核算办法》;

5.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以公司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参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提取,具体标准如下: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按照 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1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含)的部分,按照 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10000 万元至 100000 万元(含)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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