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2024-08-01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共10篇)

1.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一

关于印发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卫发[2011] 166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学科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学科管理水平,适应“十二五”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发展要求,强化医学重点学科对全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医学重点学科是以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在本地区或本单位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较强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具有领先优势和创新示范效应的医学学科。

第三条 省卫生厅根据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和学科区域布局,坚持“创优扶强、分类指导、学科交融、区域均衡”的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省医学重点学科包括重点学科群、支撑学科、创新学科、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和其他已授牌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含扶植学科)。

第四条 医学重点学科群是以相关医学研究领域为目标,统筹配置省、市、县学科资源,积极引导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同步开展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一项科技创新工作。重点学科群以省医学重点学科为牵头,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为纽带,县级医学重点学科为基础,通过政府主动设计、单位重点实施,开展资源整合的重点学科建设,形成互助共享、协同发展的学科生态链模式。

第五条 支撑学科是针对已授牌的医学重点学科(含扶植学科、省市共建学科)开展择优滚动支持的医学学科。支撑学科一般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发展规模,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和人才梯队,在我省学科发展中具有显著竞争优势,对我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能够持续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

第六条 创新学科是根据医学科技发展趋势,旨在重点培育我省起步相对较晚、发展相对薄弱,但学科特色鲜明、前景较好,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医学学科。创新学科一般应是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新兴学科,并未曾纳入过任何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建设计划。

第七条 省市共建学科是为促进市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而开展的学科建设工作。学科建设采取省市共建的形式,学科经费由地市安排,学科管理纳入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统一管理。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市同时在建的省市共建学科总数不得超过5个。省市共建学科在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可申报支撑学科。第八条 县级龙头学科是为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促进县域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而开展的一项学科建设工作。龙头学科建设由省卫生厅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学科在县域内应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九条 其他已授牌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含扶植学科)是指曾被纳入省卫生厅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通过三年建设,已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省卫生厅对该类学科按照“发挥优势、凝聚特色、汇聚人才、优胜劣汰”的要求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 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由省卫生厅根据学科建设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成立有关学科建设的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开展学科规划、咨询、帮扶和督导工作,并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学科评审评估工作。

第二章 申报与评审

第十一条 省医学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由省卫生厅组织,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具体实施。省卫生厅根据学科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定期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南。各市县卫生局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学科申报工作。

第十二条

省医学重点学科的申报采取“自主申请、网络填报、分级审核、统一受理”的要求进行。各申报学科按要求在“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申报备案信息管理软件系统”(以下简称“学科申报备案系统”)中在线填写申报书,经承担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卫生厅。省级单位可根据要求直接申报。

第十三条 省卫生厅负责制订学科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学科开展综合能力的定性和定量评价,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申报学科的评审评估。在综合能力评价和专家评审结果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纳入建设计划的重点学科,并对外公布。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四条 省卫生厅与纳入建设计划的学科建设承担单位统一签订《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合同书》。各单位依据学科建设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第十五条 省卫生厅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制定、综合管理,并全面指导全省医学学科建设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和有关专家指导学科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市县卫生局负责学科建设配套政策的制订与执行,协调学科建设各项工作。学科建设承担单位要根据合同书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按期优质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六条 省卫生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学科备案管理和综合评价工作。纳入省卫生厅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各类重点学科群、支撑学科、创新学科、省市共建学科和县级龙头学科应根据学科管理的统一要求,通过“学科申报备案系统”开展学科的申报、检查、验收和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对已授牌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扶植学科),省卫生厅将继续进行学科跟踪管理。该类学科应通过“学科申报备案系统”,按要求每年填报学科建设基本情况,如实反映学科建设全貌。省卫生厅将根据学科建设评价情况,在科研平台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安排等方面择优资助建设成绩突出,具有发展前景的备案重点学科。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学科建设停滞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经审查情况属实者,省卫生厅可以撤销其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 省卫生厅对未纳入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其他各级各类重点学科采取“备案制”管理,鼓励该类医学学科积极在“学科申报备案系统”中进行学科备案和学科管理工作。对通过管理系统开展备案、评价和管理的其他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省卫生厅将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价。未开展备案工作的学科将不得申报下一轮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

第十九条 重点学科所在单位应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的内部管理,择优选配学科带头人,按要求落实学科建设配套经费,并在学科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指标、学科支撑保障条件等方面对重点学科给予倾斜与扶持。

第二十条 重点学科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和指导专家的作用,充分依托省内外一流专家的智力优势,在发展规划、学术交流、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联系和指导,高起点开展重点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医学重点学科应围绕发展学科业务、培养学科人才、加强技术引进推广、加大学术交流、提高科研水平等方面开展学科建设工作,巩固已有基础,发展创新成果,扩大学科品牌,同时不断加强学科管理与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

第四章 评估与验收

第二十二条 纳入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学科应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的评估验收工作。评估验收工作从形式上分可分为指标评估、会议评估和现场评估;从时间上分可分为评价、中期检查和终末验收。

第二十三条 指标评估是指学科在完成登记备案后,由计算机根据备案内容自动对学科进行综合测评,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才队伍、科研能力、业务水平、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并由计算机自动形成量化评价结果。

第二十四条 会议评估是指根据学科管理的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学科进行集中汇报答辩,并由评估专家根据会议评估指标要求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会议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学科建设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经费预算和使用是否高效合理、建设成果是否具有社会经济效益。

第二十五条 现场评估是指组织专家到学科现场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实学科建设资料成果、检查学科配套政策、查验学科场地设备、核实学科经费使用情况,并由专家根据现场评估指标要求形成评价结果。

第二十六条 评价一般采取指标评估方式。所有申请备案和在建的重点学科应在“重点学科申报备案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将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填报,填报的内容为自然学科建设情况数据。学科填报应在下一1月底前完成,逾期视为未填报。“重点学科申报备案管理系统”将根据学科填报数据自动形成指标评估结果。

第二十七条 中期检查一般采取会议评估方式。重点学科建设中期,省卫生厅根据学科管理的实际需要,可组织开展学科中期评估。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学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中期评估的主要方式是会议评估。

第二十八条 终末验收采取指标评估、会议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方式。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后,省卫生厅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和有关专家对学科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的验收评估。终末验收评估结果应全面反映学科建设期间的总体情况。

第二十九条 终末验收完成后,第三方中介机构应形成学科建设的综合评分结果,对学科建设成绩进行总体排名,并将结果报送省卫生厅。省卫生厅根据学科终末验收成绩和排名,决定是否对学科进行挂牌和滚动支持。

第三十条 重点学科应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应按要求填报学科建设情况,如实上报有关学科建设数据。对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未按规定接受中期评估和终末验收的学科,省卫生厅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延长建设年限、撤销建设资格或暂停省卫生厅各类科技计划申报资助等。

第三十一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重点学科终末验收视为不合格:

一、学科综合评分位于所有学科的后10%,且建设任务、目标完成不到60%。

二、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三、未经同意擅自变更学科群建设承担单位、学科带头人和任务书内容等

四、财务审查不通过的。

五、超过建设周期半年以上未完成建设任务,并事先未作说明和申请延期的。

六、存在科研不端行为,违反医学伦理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

未纳入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备案学科绩效评估工作采取指标评估方式,评估结果仅供学科评价参考。评价优秀的备案学科,经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将择优纳入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统一管理,并优先安排学科建设经费。对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备案学科,省卫生厅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不得申报省医学学科建设计划或暂停省卫生厅各类科技计划申报资助等。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三十三条 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列支。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经费由省卫生厅一次核定,分拨款,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学科建设承担单位按1∶3的比例予以配套。省市共建学科经费投入力度和配套政策由市卫生局确定,一般财政投入不低于3年30万元。

第三十四条 省卫生厅鼓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和重点学科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学科建设经费,努力加快学科、项目、人才、基地统筹发展。

第三十五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遵循“突出重点、保证必需、合理有效”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重点学科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经费使用需符合各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设备材料费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人才培养交流费用(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学科支撑费用(燃料动力费、维修费、办公及印刷费、水电气燃料费、物业管理费、图书资料费)等。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和核定。

第三十七条 重点学科建设期满后,学科所在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学科经费财务决算报告,重点学科群需出具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应连同学科验收申请书一并上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对在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省卫生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各类重点学科具体建设要求可相应参照《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群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等,其中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卫〔1997〕235号)同时作废,有关事项由省卫生厅科教处具体负责解释。

2.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二

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是公立医院的资源优化配置。在公立医院资源配置体系中, 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居于核心位置, 是整体资源配置的重中之重。因此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的效率, 体现了医疗资源重点投入的效率和效益。技术效率体现了经营单位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能力。如何在一定规模基础上提高效率, 谋求集约式、可持续发展, 进而带动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是一项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对于提高重点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价值。

本期特别策划刊载了由上海第二军医大学牵头研究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人群健康的医学服务管理研究的部分科研成果。该课题在调查的基础上对71所医院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现状、效率、超效率与影响因素、效率动态以及15所医院临床医学重点学科人员满意度进行了分析研究。相信这项研究对强化我国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将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3.论重点学科资源建设管理创新 篇三

关键词:重点学科;资源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7-0025-02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是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对于促进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资源是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高校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是指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依据其任务与需求,系统地规划、选择、收集、组织管理文献资源,建立具有特定功能的藏书体系的全过程。重点学科建设由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及文献资源和设备基础等组成,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是其中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也是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世界一流的大学首先是因为它有一流的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将收集的文献资料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分类、加工、编排、整理, 形成不同等级的文献资料群, 为高校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文献资源。马克思说过, 科学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 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 探讨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1],“只有靠大量的, 批判过地审查过的, 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 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 [2]。由此可见,文献信息资料是重点学科前沿研究的突破口,掌握和占有最新的信息资源,才能洞悉学科的前沿、动态,才能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高校重点学科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1.学校图书馆

大学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拥有健全完整、功能强大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是大学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是高校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体系的核心。高校图书馆与重点学科建设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首先,重点学科建设作为高校教学、科研发展的重中之重,它的发展方向决定了高校图书馆的发展方向,高校图书馆工作也能够在重点学科建设中突破发展障碍,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其次,高校图书馆重点学科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系统,是重点学科建设的物质基础和保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需要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同时也需要具有全面支撑能力的重点学科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系统,建设重点学科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系统是图书馆工作的重中之重。高校教学和科研进展的全过程都需要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支持,因此,图书馆重点文献资料的馆藏数量、质量、多元载体服务体系的建立,直接关系到教学科研的成效,重点学科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系统是重点学科建设的物质基础。[3]

2.学院(系)资料室

二级学院(系)资料室是业务上归校图书馆领导,行政上归院(系)领导的文献资料收藏阅览室。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和管理对重点学科建设和发展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和弥补学校图书功能,是学校教学辅助的重要的有机的组成部分,对学科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二级学院文献资料建设对学科建设方向有着一定的指导作用。二级学院文献资料作为教学必不可少的辅助部分对学科建设方向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主要表现为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作用,为二级学院提供相应的信息,为凝炼学科作出积极的贡献。其次,二级学院文献资料室对重点学科建设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保障。文献资料室根据二级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目标,制定学科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形成具有本院特色的文献资料体系,为科研人员提供一个畅通的获取学术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的渠道。二级学院文献资料室是教学科研人员掌握科研信息、提高综合能力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场所,能够使教学科研人员及时了解国内外科学研究发展动态,掌握最新的研究信息,对学科建设与发展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再次,为重点学科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图书资料室工作人员通过主动参与重点学科的教学科研活动,为学科带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为其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信息支持环境。如为重点学科带头人建立个性化档案,利用现代网络检索技术,通过完全准确的科技查新,有选择、有目的、有计划地为他们提供专题书目、索引、文摘、汇编等文献资源。

3.学科(特色)资料室

由于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些二级学院还建立了专门的重点学科资料室,这种资料室往往具有很强的专业特色,在开展专业信息服务中有着图书馆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资料管理人员多年从事专业资料工作,且身处高校图书资料行业专业信息服务工作前沿,与教学科研一线紧密相连,对一线的教学计划、科研情况十分熟悉,搞专业信息服务得心应手。其次,学科资料室按照师生的需求搜集与专业对口的文献资源,着重精、深、广、新,能及时收集具有前沿性、学术性、权威性代表专业学科水平以及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相关文献资料。有的重点学科资料室经过几十年的建设,专业性文献资源丰富齐全,往往具有图书馆缺乏的专业性资料。如北京大学外国哲学国家重点学科,拥有一个独立的外文资料室,藏书23000多册。“十五”期间,该学科图书资料等文献资源建设支出195万元,占学科经费支出总额的23%,重点建设的“现象文学库”,已成为亚洲现象文献收藏最齐全的资料库。

三、高校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创新管理

当前,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的突出矛盾是:文献收藏需求扩大与建设资金紧张。目前,图书馆界关于高校图书馆与院(系)资料室“合”与“分”的争论,其实质就是文献收藏需求扩大与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短期内这种矛盾还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只能通过管理创新,促使矛盾有效缓解。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管理创新,就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改革和机制完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扩大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成果。

1.创新制度建设、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使用效率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保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有关部门制定了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规定,如湖南省教育厅颁布了《湖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及其重点学科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重点学科建设创新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有关方针和政策。在经费筹集方面,学校要及时配套和下拨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确保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落实。其次,重点学科应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和企业的重大科研项目,多渠道筹集经费,努力提高学科的总体水平和对社会的贡献率。在经费使用方面,首先,要保证实验室和文献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费在总经费中所占比例,自然科学学科不得少于60%,社会科学学科不得少于50%。从重点学科“十五”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看,重点学科用于文献资源建设方面的经费远远没有达到要求,一般在20%左右,有的甚至更低。其次,要强化对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经费支出的管理,组织制定经费年度预算计划,执行年度预算与决算,提交决算报告;加强对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经费使用的指导、监督与审计。

2.馆院协调,分工合作,统筹规划

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并存,是高校重点学科文献资源保障体系的主要形式,这种格局在未来可能还要保留一定的时间。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如何协调,分工合作,整合校内文献信息资源,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是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学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分属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经费来源渠道不同,因此,单一的行政手段难以发挥作用。实现重点学科文献资源建设统一管理,关键在于加强协调,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比如在文献收藏方面,为了避免与图书馆重复收藏,院(系)资料室收藏重点是专业重点文献, 对于专业性一般的文献, 可由图书馆收藏。院(系)资料室应建立图书馆、资料室的横向联合, 通过共同编制图书资料的目录、索引, 以文档形式或上载到校园网上, 双方协商, 统一订购。院(系)资料室积极参加校园网的建设, 加强与校图书馆和其它学院(系)资料室的业务联系, 开展协作, 互通信息, 一方面使校图书馆和其它学院(系)资料室最新的文献信息能及时地为本院师生所用,另一方面把资料室的文献资源及其他各类载体的文献组成数据投入校图书馆网络, 逐步使专业资料室的资料文献规范化并纳入校内文献资源数据服务系统, 使得资料室与图书馆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

3.加强学术报告和会议文件的收集

学术报告和会议文件等通常称之为灰色文献。“灰色文献”是一种具有重要情报价值的非公开发表的信息源,通过常规渠道难以获得,它具有范围广、信息量大的特征,主要反映各领域最新动态或研究进展,且大多数为第一手资料,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是科研部门、重点学科建设部门不可缺少的信息资源。一般通过各种学术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当场搜集。如:标准、规范、科技报告、会议论文、产品样本、产品目录、科研成果汇编、政策导向等文献资料。重点学科专家、教授一般都有组织研讨会议计划和参加各种专业会议的安排,其活动费用均列入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因此,重点学科要建立学术报告和会议文件收集的规章制度,及时全面的收集好“灰色文献”。图书馆和学院(系)资料室一方面要与专家、教授取得联系,通过他们获取会议资料,或凭借他们与国内外同行的联系及其在专业学会中的地位,向校外学者发函寻访;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扩大文献源,可与其他单位交换,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流网络,以保障灰色文献源的齐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 资本论(第1 卷) [M] .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75. 23.

[2]马克思.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 卷) [M]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2. 527.

[3]何刚.高校图书馆工作与重点学科建设[J].现代情报,2004(7).

4.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四

合 同 书合同书序号:

学科(专科)名称:

承建单位:

承建周期:

月至

绵阳市卫生局

合同书序号:

类别:

学科编号:

学科(专科)名称:

下达单位(甲方): 绵阳市卫生局承建单位(乙方):

承建单位法定代表人:

承建单位联系人:

承建科室(丙方):

承建科室学科带头人: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联系电话:

承建周期:

月至

丙方经乙方推荐向甲方申请承建(□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为保障有关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现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甲方作为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专科建设任务下达单位,负有以下责任:

(一)对乙方和丙方共同制订的两年周期建设规划和建设计划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二)承诺按审核批准的建设经费拨付建设经费。

第二条 乙方作为丙方依托单位,负有以下责任:

(一)按《绵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经费使用计划为丙方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经费资助。建设经费不计入成本,由财务部门单独设帐,专项管理。主要用于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所需关键设备添置,临床重点发展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展,临床和实验室基地建设及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临床成果的推广应用等。

(二)按制订的建设计划和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和引进、开展新技术和新方法、科技研究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三)按《绵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丙方的建设工作给予监督、指导和管理。

(四)按《绵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 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客观地向甲方提交有关汇报材料,协助甲方进行评估和验收。

(五)及时为丙方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根据实际情况,为丙方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提供适当待遇。

(七)乙方作为法人单位,承担有关各项违约责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为乙方的违约负责,对乙方或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丙方作为具体承建科室,负有以下责任:

(一)依托乙方,按经甲乙丙三方认可的两年周期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具体承建工作。

(二)自主开发、引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本学科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新技术、新方法数量较学科建设前两年总数增加50%。

(三)制订明确稳定的学科研究主攻方向,树立良好科研学风,周期内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应争取获得市卫生局及以上的科研课题至少2项,取得市级以上科技奖至少1项;积极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一个建设周期内应成功举办至少2项市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保证本学科所申报继续教育项目中至少有70%以上与主攻方向有关。

(四)保证在周期内培养至少一名能胜任学科带头人的学科骨干,使学科后继有人;加强学科其它医护人员的毕业后教育和 培训,树立医务人员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和意识,构建合理学科人才梯队。

(五)每年向甲方报送建设计划、报告,并按需要随时报告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发展情况和动态信息。

(六)建设周期内发表、出版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资助的有关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应注明“绵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资助”。

(七)学科带头人为承建工作直接责任人,与依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丙方作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绵阳市重点医学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称号、追回部分或全部经费等处罚。具体情况包括:

(一)提供虚假申报(汇报)资料或逾期不汇报建设情况;

(二)挪用、占用建设经费;

(三)不按计划使用建设经费(超计划额度≥20%);

(四)未完成建设规划或计划所制订的建设目标;

(五)因失职或工作不力,无法继续执行建设计划,达不到预期建设目标;

(六)其他违反《绵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或本合同书相关条款的情形。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书的约定。第六条 本合同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七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绵阳市卫生局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丙方科室名称:

丙方学科带头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5.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五

医学影像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专科名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

第一部分专2

科整体实力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医院第一名称 医院类别 医院等级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2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m 医院在岗人数 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 人,占总人数的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办):(手机): 申报专科负责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办):(手机):

二、专科基础条件

(一)专科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简介(500字左右):(专科业务发展方向、具体措施、目标及近3年科室获政府、医院专业立项及资金投入情况等)3

专科实际开放床位数

2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m(指介入病房)

(二)相关科室整体实力的说明(500字左右)(与本科室相关的科室人员、设备、业务开展及科室获奖情况)(三)近3年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投入金额(万元)主要用途 合计---------4

(四)放射科专用设备(可另附页)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购买日期 金额(万元)运行状况

(五)超声科、核医学科专用设备(可另附页)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购买日期 金额(万元)使用情况

(六)本专业临床疑难杂症诊断情况(2011年数据)病种名称 病例数 诊断符合率(%)是否外请专家会诊 临床疑难杂症诊断情况说明:(需包括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年主持的科室次数,每次需会诊的病例数,有无完善的会诊记录;科室间会诊次数与记录;被三级医院邀请外出会诊的次数等)6

(七)本专业护理开展工作情况描述(需包括护理队伍人员数目,学历水平及比例,年龄结构,工作模式等)7

三、医疗技术队伍

(一)技术团队整体实力的说明(技术人员总数、年龄构成、学历构成、职称构成情况、人员专业技术获奖情况;专业技术工程师如计算机人员、理化师状况等): 8

(二)学科带头人(放射科)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职称 导师 所学专业 从事本专业年限 专 长 外语语种 熟练程度(手机): 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医疗工作情况(掌握先进医疗技术、解决疑难重症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专科查房次数以及参加三级医院间重大会诊次数): 科研教学情况(近五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指导研究生毕业等)9

电子邮件 第二外语 熟练程度 语种 联系电话(办):

学科带头人(超声科)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职称 导师 所学专业 从事本专业年限 专 长 外语语种 熟练程度 电子邮件(手机): 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医疗工作情况(掌握先进医疗技术、解决疑难重症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专科查房次数以及参加三级医院间重大会诊次数): 科研教学情况(近五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第二外语

熟练程度

语种 联系电话(办): 利、发表论著、指导研究生毕业等)10

学科带头人(核医学科)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职称 导师 所学专业 从事本专业年限 专 长 外语语种 熟练程度 电子邮件(手机): 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医疗工作情况(掌握先进医疗技术、解决疑难重症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专科查房次数以及参加三级医院间重大会诊次数): 科研教学情况(近五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指导研究生毕业等)11

第二外语

熟练程度

语种 联系电话(办):

(三)学科骨干一览表 亚专科 从事本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方向 专业年限

(四)(学科骨干姓名)工作情况(可附页,不超过10名)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12

医疗工作情况(掌握先进医疗技术、解决疑难重症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专科查房次数以及参加三级医院间重大会诊次数): 科研教学情况(近五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指导研究生毕业等)(学科骨干姓名)工作情况 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医疗工作情况(掌握先进医疗技术、解决疑难重症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专科查房次数以及参加三级医院间重大会诊次数): 科研教学情况(近五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指导研究生毕业等)(学科骨干姓名)工作情况 13

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医疗工作情况(掌握先进医疗技术、解决疑难重症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专科查房次数以及参加三级医院间重大会诊次数): 科研教学情况(近五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指导研究生毕业等)

(五)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总 计 人员类别 人 数 30岁以下 30-50岁 50-60岁 60岁以上 医 师 护 士 技 师 工程师

(六)职称结构 职称结构(%)总

计 人员类别 人

数 正高级 副高级 中

级 初

级 医 师 护 士 技 师 工程师 14

(七)学历学位结构 学历学位分类 总 计 人员类别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以下人 数 研究生 研究生 学士 学历 医 师 护 士 技 师 工程师

(八)护理专科业务培训情况 培训名称 主要内容 举办时间 参加人员数量

(九)护士长及技师长情况 护士长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职称 导师 所学专业 从事本专业年限 专 长 外语语种 熟练程度 电子邮件 第二(手机): 15

外语

熟练程度

语种 联系电话(办): 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护理工作情况(掌握先进护理技术、解决疑难重症护理的能力、护理查房次数等): 科研教学情况(近五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指导研究生毕业等)技师长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职称 导师 所学专业 从事本专业年限 专 长 外语语种 熟练程度(手机): 16

电子邮件 第二外语 熟练程度 语种 联系电话(办): 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护理工作情况(掌握先进护理技术、解决疑难重症护理的能力、护理查房次数等): 科研教学情况(近五年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指导研究生毕业等)17

(十)本专业人才培养情况说明(人才培养规划、培养方向及落实情况):

人员姓名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主要方向 18

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总体水平近3年开展例数 技术先进性 临床技术名称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相关指标数据 指标名称 2008年 2009年 2010年平均值 年出院人数 年门诊人次平均住院日 年均手术量近3年疑难危重病例比例情况 疾病名称 2008年 2009年 2010年平均值 合计 19

(二)亚专科建设及亚专科技术应用近3年医疗工作情况 亚专科/业名称 急危重症疑难症治愈平均 患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说明(包括技术应用和疑难病种诊治等)20

(三)特色技术(提供5项技术)

近3年开展例数 特色技术名称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特色技术先进性 □国内最早 □国际最早 □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 特色技术应用情况说明:近3年开展例数 特色技术名称 年 年 年 特色技术先进性 □国内最早 □国际最早 □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 特色技术应用情况说明:

注:特色技术项目较多,可另附页。21

者例数 比例 比例 好转率 住院日

(四)介入病房诊治能力 1.近3年专科病房主要病种情况 病种数 2009年专科主要病种(排名前5)患者平均 疾病名称 治愈率 人均费用 总例数 住院日 病种数 2010年专科主要病种(排名前5)患者平均 疾病名称 治愈率 人均费用 总例数 住院日 病种数 2011年专科主要病种(排名前5)患者 2.近3年专科疑难病种诊断情况 专科疑难病种(按照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的顺序介绍)22

平均 人均费用 疾病名称 治愈率 总例数 住院日

每年按疾病名称,患者总例数,诊断符合率列举10提供3-5例疑难病种病历摘要 24 种 23

(五)创新能力

开展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名称 新技术新业务先进性 例数 □国内最早 □国际最早 □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 □国内最早 □国际最早 □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 □国内最早 □国际最早 □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 □国内最早 □国际最早 □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 □国内最早 □国际最早 □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 □国内最早 □国际最早 □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 创新项目简介(包括先进性、临床应用前景及临床转化情况等)25

(六)辐射能力 1.近3年的相关数据 进修医生、护士来自三级医院 项目内容 省外患者比例 覆盖省市数 数量 进修人员数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近3年技术推广情况 举办及培训班受训人数 项目名称 次数 3.近3年对口支援情况 支援人员数量及工作时间受援医院名称 支援(人天)4.近3年受邀在国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报告名称 学术会议名称及 报告人

五、医疗质量状况 26

(一)质量概况 1.近3年临床检查量 同位素扫描及 普放 CT MR 超声 PET-CT ECT 2009 2010 2011 2.近3年较高水平检查量 功能磁共 乳腺摄影 冠脉CT 超声造影 小儿影像 胎儿MR 振

2009 2010 2011 3.近3年病人满意度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4.近3年医疗事故发生例数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医疗事故相关情况说明: 27

(二)门诊质量 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亚专科完

成检

数情况说明(包括各亚专科人员,带头人学历职称,年

六、科研与教学 1.学术影响 姓

名 职称 学术团体(杂志)名称 学术任职 任职期限 28)

2.近3年主办学术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 参会人员数量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的文字说明(研究的主要方向、(二)近3年立项的科研项目 项目批准 立项时间 研究内容及与临床的关系)30

参加研究单位主要科研课题项目名称 级

别 单位(年)(人)排位

(三)近3年临床方向的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名称获奖时间 获奖项目单位 主要科研成果名称 与等级(年)(人)排序近3年论文发表情况 发表期刊及 期刊 作者(序号)主要发表论文题目 年、卷、期、页 类别近3年专利发表情况 专利批准年发明人姓名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证书号 度 31

(四)学生教育 本科 硕士 博士 进修生

近3年承办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情况 继续教育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举办 参加人员数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情况说明: 32

近三年参加卫生部、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真实性声明: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编写 人员姓名 教材名称 出版社名称 人员类别

第二部分专科发34

展目标

专科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包括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医疗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临床技术发展、辐射作用的发挥等)35 36

第三部分37 项目设计

一、项目设计简介

项目设计(目标、内容)38

二、项目先进性、可行性

(一)项目的先进性(500-2000字)

(二)项目的可行性(500-2000字)

(三)项目现有工作基础及建设意义(1000-2000字)

(四)社会效益(社会需求量及其依据、对提高医疗质量,扩大医疗服务范围,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有何积极意义)40

三、项目规划

围绕项目目标、内容,安排项目进度(限定在5年内)(500-2000字)

四、项目实施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项目实施需解决的技术研发问题(应当围绕解决疾病诊疗问题)(500-2000字)

(二)项目实施需解决的人才培养问题(500-2000字)42

(三)项目实施需解决的关键设备问题(设备购置计划)

(四)项目实施需解决的其他问题 43

五、项目经费总预算 项目经费总预算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其中:申请卫生部拨款金额:______________万元 单位配套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其他经费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一)项目支出详细预算:

支出科目 金额(万元)计算根据及理由 经费来源 设备费 实验材料费

科研协作费

组织实施费 其他 费用----------------------------------------------合计 注:金额以人民币计; 如申请“实验材料费”、“科研协作费”,请附预算细目。44

(二)仪器设备费详表

数单价金额 No 品名 参考型号

合计(数量、总金额):(金额以人民币计,需要进口设备的可在备注栏注明美元金额)45 生产厂/国别 备注

量(万元)(万元)

六、申请项目装备主要仪器的必要性及预期效益(1000-2000字)46

七、项目负责人承诺 我保证上述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如获批准,我与本项目组成员将严格遵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项目符合医学伦理学要求,按计划开展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接受检查与监督。项目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签字人:(单位公章)年 月 日 47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负责签字人:(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国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48 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专家组意见:

回避专家申请表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9

姓名 专业 工作单位 1 回避理由

请 求 回 姓名

专业

避 专 工作单位

6.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六

2、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专业)所在科室设立学科组,具体制定该学科发展及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计划、开题论证及组织学术活动,完成重点学科或重点扶持学科的建设任务。学科组组员由学科带头人、正副科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科骨干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科室科研干事负责科室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处理各种文件、资料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3、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行院、学科(科室)两级管理,以学科(科室)管理为主。

第四章 重点学科建设的经费

第九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组成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院学科建设专项经费、课题经费、学科(科室)其他经费。医院将给予院级重点学科及重点扶持学科专项建设经费投入(第一次划拨2/3,中期考核合格再拨1/3),各学科应努力拓宽经费渠道,积极自筹经费加快学科发展。

1、重点学科专项经费每个学科为50万元。

2、重点扶持学科(专业)专项经费每个学科为20万元。

第十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

7.建设项目签证及管理重点探讨 篇七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 价格条款和支付条款两种对价关系的平衡, 关系到双方的核心利益。价格条款是构建发包人对合同标的的要求和承包人主张价款之间的对价关系的主要手段, 而支付条款非但是构建发包人分期支付工程价款和承包人按进度实施工程和交付标的之间的对价关系的主要手段, 也是控制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债务发生数额的首要措施。建设工程具有工期长、合同价款大的特点, 对建设工程的价款大多采取分期付款的原则。建设工程的特点和双方对于风险的分担, 都决定了工程和工程价款是不断变化的。对于这种变化, 需要一定的凭证记录, 这就决定了工程签证的产生。

2 工程签证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 可以将工程签证进行不同的分类。如按项目控制目标可以分为:工期签证、费用签证和工期+费用签证;按签证表现形式可以分为: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其他形式;按签证事项是否发生或履行完毕可以分为:签证事项已发生或已完成签证和签证事项未发生或未完成签证等。如图1所示。

(1) 按照签证人有无授权分:

有权签证和无权签证、表见签证。签证有效力的前提是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签证, 如果工程师偏离发包人的指示或授权而做出签证决定的, 则对发包人没有约束力。不在签证权限范围、签证不恰当、签证人不合格等, 均可构成抗辩, 但因授权不明等原因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对于双方认可或根据惯例有权签证的, 也应认定其签证效力。而无权签证经过发包人的追认, 仍然视为有权签证。

(2) 按照签证人意思真实分:

有效签证、无效签证、可撤销签证。按效力划分, 签证可以分为无效签证、有效签证、可撤销签证三种。比如没有经过追认的无权签证就是无效的。如果是因为重大误解或者显示公平情况下签订的签证, 就是可撤销的。而有权签证、经过追认的无权签证和表见签证就构成了有效签证。

(3) 有效签证按作用分:

处分性签证、报道性签证。民事证据形式之一的书证按照内容可以分为处分性文书和报道性文书。处分性书证是指记载以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书证, 报道性书证仅记载某事实, 而无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目的的书证。借鉴这种分类方式, 将有效签证分为处分性签证和报道性签证, 处分性签证涉及到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 涉及到风险的分担, 是双方有偿合同, 主要内容是承包人应当增减一定的工作量或改变原有的作法, 发包人同意对此进行补偿, 或者调整工期, 或者调整费用。发包人将风险分配给承包人, 并为此多付费用, 体现合同的对价关系的平衡。而报道性签证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 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对于施工过程中关于工程计量、质量保证措施或材料、设备资料等作的回复, 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和记录。

3 工程签证管理的关键点分析

3.1 签证送达与签收

在施工合同里, 对于签证提出的时间予以规定。例如, 对于处分性签证中索赔事项发生, 《FIDIC合同99版》第20.1款规定, 承包人在开始注意到, 或应该开始注意到, 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之内, 应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通知, 否则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 承包人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 并且发包人将被解除有关索赔的一切责任。我国的《示范文本99版》和《标准合同07版》也有类似规定。因此, 在签证事由出现后, 承包人应该即时与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等办理签证。

在实务中, 在这个环节常出现的问题是:在签证事项发生后,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常常会用各种理由搪塞, 不予签收;或者承包人认为事过境迁, 对于签证事项缺乏证据, 因此可以在签证的工期和费用上“动手脚”。最后反而因为超过规定时效, 时间与内容同真实情况有差异, 又缺少现场原始资料, 双方容易产生争议。例如, 在甲供材料的情况下, 承包人按图纸向发包人领料, 而在实际施工中, 常出现实际材料需要量大于图纸设计量, 这时, 对于总包合同, 在一定幅度内的增量是不调整合同价的。因此, 承包人往往会忽略及时向发包人要签证, 一般为了限制施工单位浪费材料, 合同规定有限额领料条款, 超过限额是要抵扣施工单位工程款的。秋后算账时, 往往会成为一笔糊涂帐。

3.2 签证审核

在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签证事项后,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 如果认为签证内容不足, 应让承包人补充资料。通报发包人, 并给出解决方案。审核不仔细造成的案例很多, 比如, 监理工程师不具备签证权限, 但是擅自对签证做出处理意见。最后发包人不认可签证效力, 但法院认为监理工程师的地位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承包人不知道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 监理工程师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签证有效。因此, 这一环节对于双方都是一个重要环节, 是发包人控制工程投资的重要环节, 是承包人如何填写签证内容、掌握签证时机, 以便签证顺利通过审核, 作为结算依据的重要环节。但在实务中, 容易出现的问题是:

(1) 由于法制观念缺乏和利益驱动, 参与方相互串通, 以少签多、巧定名目、弄虚作假、无中生有、高估冒算等恶意签证行为时有发生。

(2) 承包人利用各种手段多签签证, 鱼目混珠, 签证内容不明。签总价不签单价、签单价不签工程量、签结果 (包括直接签工程量) 不签事实、签文字形式不附图, 使签证内容尽量有利于己方。

(3) 监理工程师不分处分性签证或证明性签证, 推诿责任。合同规定了在一定时期内, 监理工程师应该就承包人提出的签证事项做出回复, 因为时间比较匆忙, 又为了避免责任, 对于处分性签证, 监理工程师常常仅签量, 不签价, 而具体套取定额、如何组价, 由承包人与审计人谈, 处分性签证只起到证明性签证的作用。在竣工结算时, 出现大量矛盾。

3.3 各方签章

各方审核后, 除了在签证后签署审核意见, 更重要的是签名盖章。签字盖章是影响签证证明力的重要因素。签证之所以能成为结算依据, 不依附其他证据就能起到证明作用, 就是双方的签字盖章, 表明签证是双方行为, 得到当事人认可的。但在实务中这个环节容易出现的情形是:只签字不盖章;不签名盖章;印章不符合要求;签字作假;签名盖章人不符合合同约定。

产生这些情况的原因有: (1) 双方对签名盖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合同也未对签证签名盖章做详细规定; (2) 承包人受到利益驱动, 制造假签证; (3)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管理混乱, 签名盖章权未明确规定。

4 结论

工程签证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概预算加签证的工程价格形成机制。随着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使用, 工程签证在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后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管理好签证对整个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 能促使双方更加关注证据, 关注索赔, 关注成本管理、进度管理等各个方面。

摘要:工程签证在工程的管理上非常重要。针对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在工程签证得环节上出现了一些弊端, 在实际的工程运用当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文章从工程签证的意义和作用方面, 同时结合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 对建设工程的签证管理上进行了详细得分析并总结出问题给了相应得意见。

8.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八

现阶段,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完善教材选用机制,真正为学生开发出符合实际的高质量教材。2004年10月至12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调研小组分赴贵州、四川、内蒙古、陕西、安徽、河南、浙江和福建等地,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工作。调研小组采取了听取汇报,分别召开出版社、教材选用委员会、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及抽查学校和学生书包等各种形式,对各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

高度重视质量检查

各省(市/区)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省(市/区)的实际情况,认真部署开展教材质量自查工作。例如,陕西省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检查方案,确定了检查的内容和重点,明确了检查的方式和方法,制定了检查统计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自下而上的自查工作。陕西省教育厅分2批6个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全省11个市(区)46个县500多所中小学校,走访了100多个家庭,检查了市、县(区)教材、教辅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学校教材征订底单,学校收费票据和学生书包,召开了20多次校长、教师和家长座谈会。

教材质量管理、健全选用制度卓有成效

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选用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各省(市/区)基本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中小学教材管理和选用的规定,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组织,规范程序。基本上遵照国家中小学教材选用制度的相关规定成立了教材选用委员会,通常都召开教材展示大会选用教材,选用委员会人选和教材选用结果对外公示。在抽查的中小学校没有发现学生使用盗版教材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教材中有违背科学常识、有悖史实、宣传伪科学、迷信等涉及政治、历史、民族和宗教等方面的问题。

教材价格得到合理控制

各省(市/区)基本按照国家教材价格核算标准,对教材逐册进行定价,合理控制教材价格。为预防出版、租型单位和直供出版社随意抬高教材价格,各省(市/区)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维护学生利益。如,河南省将所有进入河南省的教材统一交给省物价局核定价格,并将教材选用结果和教材价格统一在《河南日报》上公布;陕西省教育厅主动与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沟通,在每学期初将收费标准、教材的逐册定价在《陕西日报》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等。

出版单位严把教材编印质量关

各教材出版单位都深刻地认识到教材编印质量的重要性,纷纷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一方面,从选题、三审责任、发稿、编校质量和印装质量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从环节上保证教材的编印质量;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对正在使用的教材重新审读,纠正差错,从而有效降低教材差错率。

现存问题及分析

教材选用政策的落实不很到位

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制度尚未健全

在部分省(市/区),教材选用委员会制度还流于形式;教材选用委员会人员的确定、构成和组建方式不很合适;教材选用的过程与方法未按程序操作等。

要真正完善教材的选用制度、发挥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的作用,其基本做法应是:教材选用委员会应提前一年成立,并予以公示,成员确定上应更多地侧重教学的专业水平;选用教材时,应广泛听取使用教材的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应充分考虑教材的质量、价格、师资以及与本地区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教材选用的结果要得到一线教师的普遍认可。

选用的实验教材版本经常变动,甚至出现中途变换的现象

有些省(市/区)的学校选用的实验教材版本经常变动,特别是像音乐、美术等教材,在个别省(市/区)甚至出现了中途随意变换的现象。

教材本身有其编写体例和特点,教学活动也有自身的教育规律,因此,教材选用的政策性极强。教材版本维持一定的稳定性,有利于开展教学和教研工作,所以,教材一经选定,原则上至少应当使用一轮,不宜中途变换。

提供给教师、教研人员的教材比较单一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地方以县为单位选用教材,全县只选一种,同时,提供给教师和教研人员使用的教材也只有一种。这种单一的教材不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

由教育部基础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可以说都达到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但是编者的编写水平、教材的编写特点各不相同,因此,学校提供给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实验教材应尽可能做到多样化,以便他们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时有更多的借鉴资源和参考资料,充分吸收和借鉴各家之长,更好地指导教学和教研活动。

教材的选用忽视价格因素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地区的教材选用委员会在选用教材时,对教材的编写质量、教材与本省的适应性等问题比较关注,但对教材价格因素考虑得不多。

9.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是推进医疗、科研、教学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医院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县、市级重点学科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学科建设创建期一般为三年,验收通过后,实行动态目标管理,每三年为一周期,一年一总结,三年一次考核评估,实行淘汰机制。医院将按照安徽省卫生厅、马鞍山市及含山县卫生局对重点学科建设的考核指标和要求对各级重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护理科室。国家、省、市、厅(局)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重点学科创建单位和授牌单位均纳入含山县人民医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 指导思想:为适应医疗市场的竞争需要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求,引入重点学科建设的竞争机制,以重点学科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第五条 目标:把我院建设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高水平综合性医院。

第六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任务

1、医院将按照市级、县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结合医学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县市级、省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3、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科研平台,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

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重点建设学科应以突出医疗特色,开展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兼顾科研为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三章 重点学科设置、申报与评定

第七条 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论证学术带头人的确定,定期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的资金、人员、设备、课题研究等存在的问题,指导、监督学科建设规划的落实,协调各部门在学科建设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关系。

第八条 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制订医院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申报、评审、考核和奖惩等具体工作。第九条 巩固和发展医院已有重点学科优势,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县、市、省内有影响、有优势的学科。

第十条 各临床、医技、护理专业均应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努力创建县、市级重点学科。医院鼓励相关学科(科室)的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第十一条 申报和评审:遵照“自愿申报、客观公正、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各学科按规定填写县、市《重点学科申报表》,交由医务科初审,并经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评审(必要时答辩论证)后,医院根据学科现有的基本情况,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发展潜力及其建设能力,结合医院总体发展规划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由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

第十二条 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条件

1、所申报学科已经初步形成二至三项特色较为明显,优势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

2、学科人才梯队合理,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已经在县、市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年龄、学历、学位结构适应本学科发展的要求。

3、本学科曾承担过有影响的科研项目,近两年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影响较大的学术论文。

4、科室管理和服务到位,两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的医疗差错,经济效益位居前列。

5、能够被其他科室专家和职工认可。

6、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临床教学任务。

7、有较为完善的学科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切实可行。8.结合县、市重点学科申报条件要求。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三条 重点学科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制,院科二级管理相结合。医院医务科负责对各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沟通协调,学科负责建设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各学科要成立本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确立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设立学科秘书,制定具体的运行管理制度,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确保学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五条 学科带头人要严格按照合同书规定的主攻方向和建设目标组织实施学科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计划合同书内容原则上不作变更,确需调整建设内容的,由学科提出申请,经医院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委托单位批准后方可。第十六条 学科建设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科负责人应在每年12月底前提交当年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并根据《安徽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及马鞍山市卫生局《马鞍山市医学重点学科 实施计划书》要求,填写《重点学科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经医务科审核后交上级主管部门。对学科建设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不按规定填报年度报表的学科,医务科将提请医院停止下拨下一年度学科建设经费及中止其他相应扶持政策。

第五章 经费管理与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建立单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对列入重点学科的学科,创建期内,医院每年以1∶2的比例进行配套,经费按每年度下拨。第十八条 对已经取得的省级重点学科和院级优势学科每年给予5-10万元的重点扶持;市级重点学科每年给予3-5万元的资助;对有潜力的普通学科每年给予1-3万元的资助。并设立专项基金有针对性组织学科攻关小组赴国外进行短期学习与交流。

第十九条 学科带头人应在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和本年度经费决算情况,经医务科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使用。

第二十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方法按《含山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财务法规,医务科、财务科负责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重点学科优先进行科研立项,在科研鉴定、科研获奖及在新技术新项目的立项和评审上给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优先安排和装备医疗设备,保证重点学科重点投入。优先进行人才培养和引进。

第二十三条 省级(扶植)重点学科完成年度计划,学科带头人可享受5000元奖励,学科组可享受5000元的团体奖。市级重点学科完成年度计划,学科带头人可享受3000元奖励,学科组可享受3000元的团体奖。

第二十四条 评审通过的重点学科给予一次性奖励,省级5万元(扶植3万元),市级1万元。

第二十五条 评审通过的重点学科发表的论文版面费报销最高额度1000元。

第六章 考核与验收

第二十六条 列入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学科接受委托单位和医院的双 重管理考核。建设期内,按合同要求实行全程管理,到期验收;验收通过后按 医学重点学科回头看的要求,接受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 考核和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一、建设计划合同书的任务、目标的执行情况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二、学科建设质量、整体实力和知名度提升情况;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突破、取得的成果和效益情况。

三、推动医学科技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引领、辐射和示范带动情况。

四、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形成以及学科人才培养情况。

五、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情况。

六、学科制度执行和承担单位支持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经费配套和财务审查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 医院每年按验收内容,对重点学科的合同指标执行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达标的重点学科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连续二年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将对学科带头人进行调整。对建设期内不能通过委托单位验收者,取消重点学科和学科带头人资格。

1、省级(扶植)以上重点学科:依据安徽省医学重点或扶植重点(省市共建)学科验收定量指标考核。

2、县、市级重点学科:依据县、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标准进行考核。学科年度考核各项必须得分,缺项者及年内发生过严重的医疗差错无奖励。

年度考核完成分值省级70分及以上,县、市级90分及以上的学科实行奖励,学科连续两年不达标,停止其学科经费使用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凡涉及省、市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及评估指标的修订,由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发文公布。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安徽省2007-2010年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和《安徽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马鞍山市医学重点学科实施计划书 附件3:马鞍山市医学重点专科申报书

10.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篇十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点学科是高等学校培养创新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为国家和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重要基地。学科建设是学校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师资水平和办学实力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学校的特色和整体水平,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依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级重点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二级学科设置,每2年申报评选一次。对学校急需统筹布局的特色重点学科可随时申报。

第二章 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任务 第三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

重点学科建设应瞄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及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学校的实际,以“突出重点,分层建设,培育特色,形成优势”为指导思想,按照需要与可能相 结合的原则,选择基础较好、建设方向明确、有发展前景的学科作为学校的重点学科进行建设。

第四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原则:

重点学科建设要根据学校发展战略与需求统一布局,应符合甘肃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能体现学校的总体发展方向和特色,其建设原则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绩效优先、滚动资助的原则。

第五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

1.凝炼学科方向。从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出发,凝炼研究方向,巩固与提高原有学科优势,进一步形成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特色和优势。

2.学科团队建设。培育造就若干名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发展形成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

3.大力培育标志性学科成果。要积极研究和解决甘肃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争取新的突破,在1–2个建设期内下大力气培育形成标志性学科成果。

4.学科基地建设。要集中有限资金,加强基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为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保障,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基地。

5.学科环境建设。加强学科环境建设,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勇于开拓新的学术研究领域,为促进本学科发展作贡献。6.相关支撑学科的建设。重点学科建设要带动和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特别是重点学科的支撑学科的建设,逐步形成学科群体优势,为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建立合理的学科梯队。

第三章 重点学科申报、遴选条件

第六条 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遴选条件

1.有2-3个相对稳定、相互关联、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其中至少一个研究方向有相应科研成果支撑,并形成明显的学科特色。

2.拥有学术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或省内有名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有一支结构合理、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团队,目前正承担多项科研课题,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3.承担过国家或省级科研、教改项目;或近五年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近五年取得多项专利,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近五年科研、教改项目经费总额工科不低于50万元,文(理)科不低于10万元;或近五年发表高水平(学校相关文件奖励的论文)学术论文10篇以上。

4.承担有本科专业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培养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成效显著,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5.具有学科发展所需要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6.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第七条 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及评定:采取学科所在单位申报、科技处审核、学科答辩、学术委员会或学科群专家组评审推荐、学校批准的程序进行遴选。鼓励跨单位配置优质资源,组成强势学科,所组成的学科应依托其中一个主要单位进行建设。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立量化、操作性强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客观的评审。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重点学科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制,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学科建设目标,认真研究制订建设规划,与学校签订《兰州工业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第九条 科技处为学校重点学科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学科建设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条 学科带头人应带领学科团队按计划完成学科建设的目标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优势,为本学科的发展努力工作,使学科研究方向处于省内先进水平。

第十一条 立项建设的学科要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制定本学科发展规划;每年年初应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年 终进行总结;编制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等;组织本学科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进行学科建设相关的检查、评估等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第十二条 立项建设的重点学科所在院(部)要做好所在院(部)学科发展的规划,组织重点学科的申报工作,检查学科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本单位内部学科之间的关系,并协助学校按时组织对重点学科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将材料报学校备案。各重点学科所在单位的领导要重视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十三条 学校积极为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成长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开展科研及教学研究工作;对各重点建设学科在出国人员选派、职称评聘、教师培养、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购置等资源配置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重点学科检查、评估制度,对重点学科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汰”。学校每年定期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按照重点学科评估标准(参见《兰州工业学院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考核指标体系》,以下同)进行考核,由各学科递交相关成果材料,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测评。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学科限期整改。对成绩突出的学科给予奖励和支持,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行指导整改,对不达标或建设不见成效的学科不再列 为学校重点学科进行建设。

第十五条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验收:重点学科建设三年期满后,由学校组织对其进行验收,根据重点学科评估标准要求,采取学科自查和专家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和档案、听取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合格的校级重点学科、可继续申报下一轮校级重点学科或省级重点学科。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学科,取消申报下一周期建设的资格。

第五章 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六条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主要由学校拨出专款扶持。学校根据学科遴选时签订的资助额度及各类重点学科建设的考核结果下达次建设经费。各重点学科应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经费支持,积极申请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承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究项目。

第十七条 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依照国家、地方政府、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的相关规定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和科研条件的改善、学科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和资助本学科有特色、上水平、有创新的前沿研究等开支。支出范围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领域相关的设备购置和文献资料、学科人才与学术交 流、学术成果出版(转化)资助及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等日常费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由学校从校级重点学科中择优申报,其管理办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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