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纪律不准

2024-09-12

招投标工作纪律不准(共13篇)

1.招投标工作纪律不准 篇一

①审核是否按金额和相关权限履行立项手续 (附:立项审批表) :3万元以下的, 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3万元 (含3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由项目分管校领导审批;10万元 (含10万元) ~30万元, 由校长审批;30万元以上 (含30万元) 的, 由分管校领导报校办公会研究审批;若无完备的立项手续不予招标;②检查相关使用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审核招标方案和技术指标; (标书审核意见表) ;③重点审核经济条款并检查是否存在影响公平招标的因素。

2 招标信息发布

①项目招标信息需经监审处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公布时间满一周才予以开标;特殊情况下最低不少于3天 (查网上招标信息公布) 。 (招标信息发布审核表) ②对于续标或邀标等特殊情况, 检查理由是否充分, 信息发布是否公开透明。

3 遴选单位

①审核资格审查登记表记载的资格预审情况和是否有负责审查人员的签名;对于重大基建项目, 监审处参与资格审查, 由项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投标单位; (资格预审登记表) ②对入围情况进行监督, 不许随意剔除符合条件单位, 同时坚决清除进入政府和学校“黑名单”的单位;③投标单位至少3家, 一般4家以上, 才予以开标。

4 评委选定

①开标前2小时由纪监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共同从专家库中抽选并通知专家;分管校领导、纪委、归口管理部门 (基建处技术人员除外) 不当评委;②特殊技术复杂和校内专家匮乏的专业项目聘请部分校外专家, 聘请数一般为单数;③评委数量为单数, 不少于5人, 原则上使用部门 (含基建处技术人员) 在评委为5人时, 只能有1人;特殊情况下, 在评委为7人及以上时, 可有2人作为评委。

5 现场监督

①有样品的项目, 由监审处收标书和样品, 开标前监审处对样品进行编号, 同时遮盖投标单位名称;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 介绍项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 工作人员作开标会议记录, 当场填写工程项目招评标审批表; (工程项目招评标审批表) ③监审处全程监督, 宣布标书密封情况、开标纪律, 要求评委将移动通讯工具统一保管, 开标期间现场人员不能随便出入开标现场, 并当场填写开标登记表; (评委评标表) (开标登记表) ④由全体评委共同商议确定评标原则, 方可据此进行评标;⑤有样品的标, 一般先评样品, 认编号评选样品, 样品评完后, 方可开启标书, 对于样品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商家, 结合报价进行综合评标;⑥评标时所有人不允许发表不当导向性意见;若需对开标结果进行二次询价的, 必须指定一人在现场当众电询, 限定时间由商家反馈现场;最后评委在评委评标表上签字确认自己的评标结果;⑦对于有校外专家参与评审的项目, 校外专家只能负责对技术标进行盲评;⑧监审人员收集评委评标表, 统计评标情况, 当场统计、宣布评标结果;确定拟中标单位。各位评委及工作人员分别在工程项目招评标审批表上相应栏目上签字。⑨开标现场对中标样品封存, 并由评委、工作人员、监审人员在样品上签名。

6 合同审核

①首先审核工程项目招评标审批表是否按招标程序进行招标, 若未按程序招标, 则合同不予审核; (合同审核登记表) ②重点审核合同中经济条款, 一、合同价款是否与工程项目招评标审批表、开标登记表一致;二、付款方式、比例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学校规定相符, 避免付款出现超付现象;三、其他方面约定是否存在与招投标文件、学校规定不符, 或者引起以后可能的经济纠纷;③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学校规定和法律法规相符;④明确违约责任、审计条款、廉政条款等。

7 执行监督

①验收监督:当采购物品进校后, 由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总包方、监理、跟踪审计等相关人员, 对照封存样品进行验收, 确保货物的质量与中标样品一致;重要的项目, 使用单位和监审处对进场物品进行抽验; (材料验收单) ②付款监督:监审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现场实际工程质量和进度对监理、甲方代表、归口管理部门、跟踪审计审核后的工程付款进行审批; (材料款:3万元以上;工程款:10万元以上) (验收报告单) ③变更监督:对于现场出现的工程变更, 要求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程序进行申报立项、根据变更金额按权限进行四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基建项目3万元以上的 (含3万元) 的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审签 (设计、技术方面还应交基建处高工审核) , 工程科长签字, 基建处长审签后交学校审计部门审核, 最后按立项金额审批权限报校领导审批。3万元以下的变更项目, 由甲方代表审签 (设计、技术方面的还应基建处高工审核) , 工程科长签字, 基建处长审批。发生的变更立项后, 须填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单, 经甲方、施工方、监理和跟踪审计共同认定, 一般在三天内完成签证手续。没有按变更程序发生的变更, 决算时不予认可。原则上, 变更费用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 (变更立项审批表、变更签证单) ④竣工决算审计:工程完工后, 由归口管理部门收集各项决算资料, 且工程决算经监理、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 交监审处。一、监审处在检查资料及变更审批手续完备时, 方可接收 (在接收后不再受理补办的签证单) , 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 暂不予审计。二、对跟踪审计项目, 交跟踪审计单位 (或其他外审单位) 审计, 按照“二会商、三复核、一抽检”的程序进行日常审计质量控制。

8 接待投诉

①热情接待涉及招投标及项目执行中的的投诉;②对确实反映问题的投诉, 及时查明情况, 正确对待, 及时查处, 并分析研讨管理和监督的缺陷, 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信访登记表) ③对因不了解情况而造成的投诉, 通过积极解释, 消除误解, 调动商家参与投标的积极性。

由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严格按照“八部工作法”, 规范进行招投标工作, 近年来, 全国以及江苏省内部分高校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发生了招投标管理人员“大楼树起来, 干部倒下去”的现象, 而我校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类招投标工作的前提下, 从未出现过任何违反廉政建设的事情, 相反在从事过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干部队伍中, 先后提拔培养了1名厅级、4名副处级和4名科级领导干部, 受到了上级部门和学校纪委的一致好评。

参考文献

[1]邓思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应注意的问题[J].广东水利水电, 2007 (02) .

[2]肖桃清.高校招投标工作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2005 (03) .

2.严明工作纪律八不准 篇二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

(2010年3月25日)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我县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纪律建设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明工作纪律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

个不准”、“三个严禁”工作纪律:

八个不准:

1、不准工作期间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无故缺勤;

2、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

3、不准工作期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

4、不准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打瞌睡;

5、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

6、不准无故关闭通信工具,以至联络不到,影响工作;

7、不准让与工作无关人员使用单位电脑;

8、不准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长时间滞留办公室。

三个严禁:

1、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管理;

2、严禁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3、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管理或服— 2 —

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八个不准”、“三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切实增强落实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各单位要成立机关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组,细化内部管理措施,强化日常督促检查,严肃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八个不准”、“三个严禁”等规定落到实处。

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察局要加强对落实“八个不准”、“三个严禁”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暗访明察、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八个不准”、“三个严禁”等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从严从重追究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办法

凡在检查中发现违反上述工作纪律规定的情况,第一次将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进行整改;第二次将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写出检查和制定整改方案;第三次将追究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取消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先资格;三次以上者,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责任,给予

必要的党政纪处理。

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被省、市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上级要求处理外,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取消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先资格,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方案。

本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此件发至乡级)

主题词:纪检工作纪律作风规定

中共新安县委办公室2010年3月25日印发

3.保密纪律十不准 篇三

一是不准将举报内容泄露给当事人或其他无关人员;

二是不准将领导的决策意图(包括领导批件)透露给当事人或者其他无关人员; 三是不准将调查内容和重点调查方向及重要案情透露给当事人或其他无关人员;

四是不准将纪检监察机关对当事人决定采取“两规”或“两指”的重要决定透露给当事人或者其他无关人员;

五是不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重要线索或重要问题时,帮助当事人开脱规避处理; 六是不准在办案过程中隐匿、销毁重要证据和案情,瞒案不报,私自处理; 七是不准向当事人泄露案件调查取证情况,扩散证据材料;

4.对高校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思考 篇四

怎样把房子盖好,设备、物资添置好,高校建设好,而不发生经济案件,不给学校发展史上留下污点,一直是当前各界议论的焦点,也是各高校管理和监督层不断探索的问题。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的发包,物资、设备的采购行为,很多高校纷纷成立了招投标工作管理办公室,对工程发包、物资设备采购采取集中招标的制度。这一制度的执行,统一了招标工作的执行主体,改变了以往工程项目由基建处或后勤管理处负责发包,仪器、设备由设备处采购,其他各类物资由相关职能部门采购,招标程序,评标办法,评标、定标的口径不统一,各行其是的做法。整个招标工作由统一的招投标办公室来管理,有利于站在全局的高度,以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操作规则组织招投标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但是,以笔者多年参加招投标监督工作的经验来看,光有统一的操作是远远不够的,为了使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还得在以下几方面多下功夫。

1 完善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是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基础

学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是与市场紧密相联的,要实现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的有效控制,就必须用各项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招投标行为。各学校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标的原则、内容范围、程序和工作纪律等,并按照工程项目,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的不同特性,结合各自的专业要求,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细则,规范招投标行为,指引全校的招投标工作。

2 把好“四关”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关键

2.1 把好标书起草关

标书对于整个招投标工作就好比一项运动的竞赛规则,评标、定标都要依据标书的条款执行,标书也是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一项有可能发生舞弊的招投标活动,往往在招标书的起草中就埋下了伏笔,起草者可能会为有倾向性的投标单位设定好一席之地,使其沿着标书早就设计好的套路一帆风顺的中标。为体现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招标书的起草工作尤为重要。标书的起草应翔实、客观准确。要对拟招标标的物的质量特性、技术参数和采购数量进行明确地描述;要充分结合标的物的特征和要求,对潜在的投标单位的资质、技术实力加以明确的界定;要拟订完善的评标办法,多一些定量的评定指标,少一些定性标准,尽量减少人为干涉评标的因素;还要对付款方式、交货周期、质量保证等合同主要条款加以描述。

2.2 把好潜在投标单位资格关

招投标一般有两种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高校内部招标多数是标的物的额度没有达到有关招投标规定要求,不需到有形招投标市场进行公开招标,而自行组织的招投标行为。由于标的物金额相对较低,往往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当涉及到标的物是定制设备时,还会采取极端的招投标方式———定向议标或竞争性谈判。这些方式都是以招标方向特定的对象发出的邀请,而且这些邀请还会受到熟悉程度和情感因素的影响,对潜在的投标单位的选择起到了消极的限制,不能充分体现招标的“公开”性原则,也不利于“公平”评标。针对这种情况:

1)建立商家库。随着招标工作的逐步推进,各高校负责招投标工作的部门应及时收集市场情报,并结合商家参与本校的投标情况分门别类地建立商家库,对于有合作的商家结合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等情况建立信誉等级,作为下一次邀请与否的参考。在此基础上更广泛的邀请潜在的、有能力的、新的投标单位参与本校的招投标活动,提高每一次招标的竞争水平。

2)做好资格预审或后审。招标的前期就要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质、资信等情况在标书中加以约定,必要的情况下要进行资格预审,或者对潜在投标商的资信、实力、业绩和产品的使用状况等内容进行考察,增强评标的可比、可评度。

3)结合标的物,邀请合适的投标商。在招标标的物标准确定的情况下,应选择生产能力、技术实力、产品质量接近的单位,这样才有可比性,不至于流于形式或者从形式上就反映出招投标显失公平。例如:某工程用电线、线缆招标,招标方选择3家投标单位,3家分别生产3个品牌的线缆,而且3种线缆的质量和价格分别属于3个档次,可想而知最终的评标结果有几种可能。选择价格低的似乎是可行的,但是往往会因为用户方对质量的要求而否定;选择价格高的,质量可能有了保证,但是对于次低和最低报价的单位来说从形式上就显失公平;选择次低的单位,这种中庸的做法在评标环节是不可取的,这样的招标也给招标者操纵招标留下了可趁之机。

2.3 把好开标、评标关

开标、评标是招投标整个活动的关键,通过开标、评标将最终选择履行合同的主体,对这一环节的把关尤为重要。

1)组成合理评标小组。高校的内部评标小组的组成往往是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主持,使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作为评委,监察审计人员参与监督。在这样的操作模式下,会因为使用部门或职能部门对投标者的熟知程度、偏好等因素而影响最终的评标结果。高校应该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才齐备的优势,分专业建立相应的评委专家库。有条件的情况下,同一地区的高校可以共享专家资源,每次开标前由评标监督人员,按照不少于评标小组人数2/3的要求,从相应的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组进行评标。

2)依法评标。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坚持程序到位,严格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严肃评标纪律,保守评标秘密,杜绝人为因素和不法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选择优秀的中标候选人。

3)加强评标过程监督。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将过程的程序规范作为监督的重点“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督”,并将监督纳入招投标制度保障体系之中。真实地体现公正、公平的评标原则,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招标投标过程洒满阳光。

2.4 把好物资、设备的验收关

1)按照不相容职务的相分离原则组织验收。

高校的内部招标工作,从提出购买意向、招标采购、到货验收,一般都是由一个职能部门来组织实施的,这些实质上违背了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自我控制是必要的,但是它少不了外部的牵制。比如组织招标者,对于自己选中的产品充满信心,参与验收时,一般会被细小瑕疵蒙蔽,或者不愿意过多持怀疑态度(假如有私心就会甚之)。所以招标和验收应该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进行,招标者参与验收,但是不主导验收工作。

2)严格按照投标书、合同的标准进行详细的验收。

先对照物资、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质检报告等证明材料;其次查看外包装、表观质量;最后对需要抽检的物品进行送样检查,使各项指标与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的要求相一致,避免中标单位以次充好,或者运输损坏等不必要的损失。

做好招投标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群策群力,完善的制度,并有效执行,加强控制监督,才能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5.《三大纪律、八项不准》 篇五

《三大纪律、八项不准》

(一)三大纪律:

您在公司做各类事情,应遵循以下三条纪律: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规定合理,按照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之处,您需要按照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的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您的权利,也是您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请您在请示的同时需要按照公司文化的价值标准制定或建议制定相应的规范。(二)八项不准:

1、不说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2、不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从事私人事务;

3、不从事第二职业;

4、不收受客户红包;

5、不传播小道消息;

6、不背后议论别人;

7、不贬低其他企业;

8、不冒犯客户。

6.保安人员十要十不准工作纪律 篇六

※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要调查研究,依规办事

※要执行相关法纪、法规及章程

※要文明礼貌,和蔼待人

※要立场坚定,公私分明

※要虚心诚实,勇于改错

※要坚强勇敢,沉着机智

※要着装整齐,讲究风纪

※要坚守岗位,团结一致

※要多办实事,服务公司十不准:

※不准泄露公司有关的机密

※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

※不准在当班时聚众喧哗、办私事

※不准在值班岗位上会客、看书、听收录机 ※不准当班时打瞌睡

※不准以势刁难、恐吓、侮辱打骂入场人员 ※不准贪赃枉法,以互相包庇,陷害他人

※不准超权力进行乱审讯、乱搜查、乱关押、乱没收、乱罚款 ※不准以任何手段行骗、侵犯他人利益

7.浅谈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要点 篇七

1 对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工作概述

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有着特定的程序。首先, 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要向招标人发出邀请, 然后, 招标人根据项目内容及要求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 然后开展招标工作。对于投标人, 招标人要对其资质、建设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 确保其能够建设出满足设计质量要求的工程, 并与之签订建设合同, 招投标工作完成。

对于招投标工作来说, 这个工作环节最重要的目的还是选择适宜的工程建设单位, 以保证建设项目质量过硬、建设成本适中、建设进度满足要求等等。招投标工作虽然只是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一个开始, 而且只是一个工程单位选择性的决策环节, 但这项工作对于工程项目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核心。选择最适宜的工程建设单位, 对于工程质量把关、工程成本控制都有着重要作用, 而业主要从中获得最大的利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 最基本的要求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 保证每个施工企业都公平竞争, 从中选出最优的企业。

2 招投标工作中的要点问题

2.1 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在竞标工作中, 参与竞标的单位比较多, 竞争比较激烈, 有的企业为了获得竞标标的, 可能贿赂招标人, 或是采取极端方式阻碍投标人竞争等, 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 造成竞争市场混乱。为此, 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完善招投标法规制度, 使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 努力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确保获得满意的招投标结果。

2.2 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

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是招标投标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资质检查要细致, 在国家相关网站上能查到资质证明编码, 防止有投标企业非法假造各项资质。必要时, 可以雇用专业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查, 还可以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地勘察, 以保证投标单位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 选用公正的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对于评标结果的确定有着很高的权利, 所以在这个环节要特别注意评标专家的选择, 一方面保证专家的专业水平, 另一方面要防止专家行贿事件的发生。在评审过程中, 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选择专家, 这样能降低专家行贿的概率, 确保评审的公正。同时, 要加强对专家团队的培训, 提高职业素养。

2.4 建立完善的招投标监督机制

对招标工作的监督也是招投标工作中的一项要点, 监督内容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要监督从业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 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另一方面要加强招标工作过程中的网络信息监督系统管理, 改进监督措施, 使得招投标工作体现出更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2.5 设置合理的有限低价

过去的招投标工作, 往往使用最低评标法和综合评标法两种评标方法, 有些企业为了获得中标标底, 往往将价格设置到极低, 甚至其价格已达不到施工质量成本要求, 这个以后的施工质量埋下很大的隐患。设置合理的最低报价, 能够有效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规范竞争市场, 防止不正常竞争现象发生。

3 投标单位需要注意的问题

3.1 搜集丰富的相关资料, 用心编写投标文件

在招投标工作开展前, 一定要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资料。需要准备的资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用资料, 是任何工程项目在投标的时候都会用到的, 比如:历史资料、相关法规、施工规范、价格体系、企业内部定额等, 还有相关企业的资信、荣誉证书的此类资料也不能忽略掉;另一类是比较有针对性、专用性的资料, 这类资料是针对目前这项投标工程, 主要包括:施工环境、施工要求、设计文件以及竞争对手的资料。资料收集后, 还需要认真研究, 并编写投标文件, 文件要条理清晰, 条目明确, 用字严谨, 避免用容易引起误会的词语。

3.2 合理的编制实际可行的施工方案

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需多方面考虑, 综合评价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和能力, 而体现企业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施工方案编制的可行性, 这是保证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方法、工程施工原材料的采购与物流计划、工程施工用机械设备要求、施工劳动力的安排、施工完成的技术保障与监督措施等。对于施工设计方案, 作为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确保合理的施工工期, 选择最先进的、最适宜的施工方案, 从而保证施工成本在相对较低的一个水平。同时,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要有预防性措施, 以保障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做好施工图预算书和成本分析的计算工作

投标人在一般情况下, 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报价, 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形式报价。投标人的报价还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增加的工程增量, 并且在报价的过程中, 要对这些因素进行反复的审核, 保证预算书的精确度, 使投标人的报价合理和科学。预算的时候, 要从两个方面去着手:一方面要从招标单位的要求出发, 以此作为报价的基础;另一方面是从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 最大化的利用已有资源, 最大化的挖掘自身的潜力, 降低工程的成本预算, 使双方都取得一定的利益。

3.4 实施科学的竞标策略

投标策略是投标单位在竞标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竞争手段, 是投标单位在竞标过程中取胜的关键因素。投标策略与投标摊位的经济利益是密切相关的, 投标单位一定要及时、迅速、果断的采用策略。竞标的策略比较常见的有盈利型、竞争型和生存型, 投标单位要根据目前企业所处的状态, 选择合适的策略, 以便在竞标过程中发挥自己的长处, 在竞标中取得胜利。

3.5 认真设计标书, 并按要求交给业主

标书是展现投标单位能力与企业形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参考资料, 所以投标企业一定要重视标书的设备, 设计要美观、大方, 体现投标企业的朝气与创造力。标书设计完成后要进行校稿, 确保无误, 之后在适合的时间提供给招标人, 并由相关人员签定密封。

4 结束语

招投标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是一个重要的系统的环节, 招投标工作结果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质量。在进行招投标工作过程中, 要严格按程序办事, 确保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招标环境, 确保最适宜的施工单位获得中标标的, 以保证建筑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文旸.建筑工程现行评标办法的探讨-最低报价中标应是未来发展趋势[J].建筑, 2009 (10) .

8.招投标工作纪律不准 篇八

“八条不准”工作纪律

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创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确保建设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以下“八条不准”工作纪律。

一、“八条不准”的内容

(一)不准索取或接受投标商、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种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及其他钱物。

(二)不准索取或接受投标商、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打高尔夫球、长途旅游、星级酒店聚餐等消费活动。

(三)不准接受或变相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与工程建设无关的大型文体活动。

(四)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向施工单位推销推荐或要求、暗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物资、材料、设备。

(五)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向施工单位指派高报酬的劳务用工人员。

(六)不准本人或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承接高于现行施工单价的工程建设业务。

(七)不准要求或暗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八)不准占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车辆、设备材料、人工,无偿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提供服务。

二、以上“八条不准”工作纪律,请项目管理人员自觉遵守,违规违纪者将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违法者将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三、职工在办理扩建项目业务过程中,违反以上“八条不准”工作纪律的,同样按照有关规定查处;情节较重的,报请处理。

9.教师工作十不准心得体会专题 篇九

张夕文

实施素质教育,关键是建设一支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只要高素质的教师,才能真正实现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我认为,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提高教师的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是提高教师素质的突破口.作为高素质的教师,应该具备高尚的师德.一、敬业是师德的核心

教育事业是光荣神圣而艰巨的事业,敬业精神是教师对教育事业执着追求的内在动力,是每一个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振兴、人才的培养都离不开敬业,敬业需要教师。教师的劳动是繁重的,它打破工作和休息的时间界限,需要付出全身心的聪明才智和大量的时间、精力,因此,敬业事业更需要敬业精神。在师德要求中,敬业精神是调节教师个人利益和敬业事业关系的道德规阶段.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敬业工作和履行其他师德规范的思想前提。实践证明,只有敬业,才能乐业;只有敬业,才能勤业;只有敬业,才能精业;只有敬业,才能“廉洁从教”。敬业精神中,包含了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权力感,高尚的职业尊严感和荣誉感,目标的明确的事业心和成就感以及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职业信念、信心等,并通过守规、勤业和精业的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表现出来。因此,敬业精神也是奉献精神,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在师德建设中,敬业精神不仅是其核心的内容,而且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师德原则和规范要真正落实到实处,必须有执着的敬业精神。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时时刻刻关心、爱护自己职业,时时刻刻尊重、珍视自己职业的荣誉和形象,也时时刻刻关心并且痛恨玷污职业的现象和行为,才能够自觉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这是精神力量和可靠的思想基础,是防止和抵御以教谋私等不正之风的有利屏障。抓住教师素质的提高,就要抓敬业精神的敬业和培养,敬业精神是师德建设的核心。

二、师爱是师德的灵魂

我从教“十坚持”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教师应热爱人民的敬业事业,有很强的责任心。教师的道德首先表现在对敬业事业的忠诚上,热爱敬业事业也是搞好敬业工作的基本前提。许多优秀教师的经验证明,他们之所以能在敬业工作中做出卓著的成绩,是因为他们热爱敬业事业,愿意为下一代的成长贡献毕生的精力。如果一个教师不热爱他的本职工作,也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工作动力,失去了起码的责任心,甚至会把自己的劳动视为一种痛苦,他又怎么能创造性地开展敬业教学工作呢? 热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对一个受教育者来说,意识到自己给集体,给社会带来好处,那是一种最深刻的道德上的满足。”所有学生都需要我们的关爱,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嫌贫爱富”,老师的爱和尊重是照亮学生心灵窗户的盏盏明灯。教育是爱的共鸣,是心与心的呼唤,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多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师爱是德育之本,师爱是师德的灵魂。教育需要赤诚的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只有热爱学生,才能体现出一个教师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师爱与母爱、友爱一样,都是人类最圣洁最美好的感情。有了爱心,方法才显得处处灵验;没有爱心,再好的方法也会显得苍白无力。爱心,可以产生融化冰雪的力量。多么调皮的学生,在滚烫的师爱面前,也会低下愧疚的头。这已经本许多教育家的实践所证明。苏霍姆林斯基说:“什么是我一生最重要的,我将毫不犹豫地回答:倾注于儿童的热爱。”我国许多优秀教师教育经验的精髓也是一个“爱”字。作为教师,我们要切实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不仅要关爱学习好的学生,对后进生更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爱护,更多的教育和培养。要对后进生做到“偏爱、厚爱、深深地爱”。“偏爱”是相对于偏见、成见二言,教师要对后进生倾注更多的心血和精力。对后进生的爱,首先表现在对学生的尊重和信任,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对他们微小进步给予肯定和鼓励,就容易激起他们的自尊心和上进心;对后进生的爱不是溺爱、放纵,对学生爱的同时,还要严格要求,这才是对学生的“厚爱”;要把慈与严有机结合起来,各项要求要明确、具体,在实施过程中又要注意把握好“度”,而且一经提出,就要始终不渝地执行。爱生的根本目的应是借助情感的触动与催化,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从二使他们懂得人生的意义,树立崇高的理想,这才是对学生的“深深的爱”。对后进生的“偏爱、厚爱、深深地爱”,就意味着教师要做出更多的奉献和牺牲,把整个心灵献给学生。作为教师,要教会学生自尊、自信、自强、勤奋、拼搏,要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信教育的功能,只要我们坚持爱心、热新、诚心、耐心、细心的工作,就一定会取得旧雨转化后进生的丰硕之果,就一定会取得事业的成功。

10.招投标工作纪律不准 篇十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

一、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 地方政府

1. 条块分割。

当前招投标活动, 省、市、县的项目, 按行政隶属分别由各省、市、县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监督, 而各地、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彼此没有联系, 仍沿袭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方式, 即按照行业属性, 按照各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分头监管, 各行其是。如, 土木工程招投标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设备招投标监管由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专业工程的招投标监管则由各专业行政部门负责。如此多的部门对同一性质的行为进行管理是十分罕见的, 不仅被监管人无所适从, 而且各行政部门之间的程序和政策都有所不同, 经常造成重复管理, 互相推诿等情况, 降低行政政策。

2. 保护主义。

不少招投标活动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主办单位设下道道难关, 卡死外来企业, 非亲非故难以公平竞标。一些地区或部门抬高进入门槛, 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 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和范围, 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措施, 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如, 缩短投标时间, 让省外投标者来不及编制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保护性或奖励性条款给本地、本企业以优惠等。

3. 行政干预。

《招标投标法》颁布的主要作用是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 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防止行政干预, 但有的地方或部门对本地或本系统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而对外地企业、非本系统企业则以种种方式设置障碍, 排除或限制他们参加投标;一些有着这样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 凭借其职权, 或是向业主“推荐”承包商, 或是向总包企业“推荐”分包队伍, 干预工程的发包承包。

4. 场外交易。

国办发[2002]21号文件规定:“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必须通过有形建筑市场, 依法公开招标。”但目前应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未完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一些重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开发区 (管理区) 的工程, 以种种理由不进入有形建筑市场, 直接在场外交易, 这严重影响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管。

(二) 项目业主

1. 权力集中。

由于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 业主处于优势地位, 给业主干预和影响评标的公正性提供了温床, 使得业主权力过大, 行为不规范。尤其是国有资金工程项目业主, 掌握着资金的使用权, 业主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容易导致人情关系, 以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为借口, 从受理投标人报名、制定资格预审条件和评分标准、签订合同等各个环节掌握主导权, 以不正当手段渗入, 让一些投标人对该类项目的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公平性、竞争性提出置疑, 影响中标结果。

2. 规避招标。

在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 规范建筑市场, 必然会影响某些人的利益, 减少这些人的收入, 受到他们的抵制, 因此, 某些工程项目的业主和主管部门或者施工企业为了自身利益, 采取多种方式逃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常见的方式有:一是肢解工程, 化整为零, 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阶段实施, 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二是部分招标, 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 如, 主体工程进行招标, 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三是在信息发布上做文章, 要么限制信息发布范围, 要么不公开发布信息, 规避公开招标等。

3. 黑白合同。

又名“阴阳合同”, 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两份价格完全不一样的两本施工合同。“黑合同”是指建筑项目投资者在工程招标过程中, 除公开签订的合同外, 又与中标公司私下签订另一份合同, 强迫中标单位压低工程款项, 垫资承包等, 这本合同留在公司作为结算凭据;“阳合同”上的价格与中标通知书上的价格一致, 这本合同用来到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用的。在实际的履约过程中, 真正执行的是这本“阴合同”, 标准合同标的是虚假, 私下商定的协议才是实价, 而反映招标成果的中标通知书, 则变成了一张废纸。

4. 评委虚实。

根据法律规定, 评标委员会是领导项目招标全过程的权力机构, 尤其是在评标定标的环节具有决定权, 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临时性的实权机构, 可谓举足轻重。但事与愿违, 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 不少评标委员会不过是一个“虚实机构”, 他们的权力是虚的。某些与招标项目直接或间接有关的政府领导、招标单位领导、招标单位具体负责人等, 操纵着中标的结果, 他们才是招标的实权人。

(三) 施工企业

1. 陪同投标, 串通投标。

就是在工程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 建设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 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 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 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有的施工企业水平低, 为使自己“合法中标”, 不惜代价私下找几个企业陪标。

2. 围圈投标。

一些施工企业串通一气, 排斥同行, 为了控制中标结果, 采取3、4家企业联合协作的方式, 在一项工程的招标中, 共同进退。目前, 评标方法大多采用定量打分的方法, 接近标底价格的投标价会获得高分, 而标底价格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造价与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价经过加权平均后合成。于是这些企业就人为地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把标底价格拉高或压低, 这样其他的投标报价必将远离标底价格而得低分, 他们的报价因贴近标底而得高分。另外的几家企业都被挤到圈外了。中标后他们会按事先约好的规则来分享利益。

3. 恶意竞标。

在法律不够健全完善的情况下, 评标过程中的恶性低价竞争屡见不鲜。有的施工企业为了能中标占领市场, 盲目地降低投标报价, 你降20%, 我降30%, 甚至贿赂招标单位的某些领导或业务人员, 以试法的代价换取小集团的利益;有的施工企业在招标单位面前以破坏竞争对手荣誉的行为而抬高自己, 影响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对企业本身也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二、招投标中对策研究

(一) 规范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行为

规范政府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行为, 一要彻底清理与市场开放原则相违背的带有地方保护性质的“土政策、土规定”,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二要加快企业改制步伐, 努力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三要加大招标方式的改革力度, 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实行合理低价中标, 逐步废除便于操纵的“谁接近标底, 谁中标”的招标评标方式, 最大限度地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人为自由裁量权。四要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 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 规范招标代理的行为

目前, 绝大部分工程项目都要通过招标代理完成承发包交易, 招标代理已成为影响工程招投标的关键因素, 对其行为的规范已成为防止违法违规招标的又一个重要环节。一要加强从业资格管理。在资格审批中严格资格标准, 做到符合条件的保留、优秀的升级、较差的淘汰, 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二要严格规范招标代理的竞争行为。任何招标代理公司都不得打着政府管理部门的旗号承揽代理业务, 任何政府管理部门都不得利用职权指定代理公司。三要尽量完善现有的评标方法, 建立智能化评标系统或网上评标系统, 从而提高评标的质量。

(三) 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

评标专家在工程招投标中承担着裁判的角色, 是确保招投标公正的关键因素, 无论哪一方市场主体, 想达到操纵招标的目的, 都必须有评标专家参与才能实现。因此, 依法严格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 对于遏制违法违规招标尤为重要。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在评标中敢于坚持原则, 不得盲目听从招标人或他人的暗示或误导,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市场主体泄露评标情况。

(四) 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行为

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要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二要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交易程序和交易规则, 形成严密的招投标链条, 使违法违规行为没有空子可钻。三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信息网络系统, 实现招投标活动的主体、监督执法主体和交易场所三方信息联网, 逐步实现网上信息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评标专家抽取, 以及网上招标、投标、评标和备案等功能, 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 减少人为因素。

参考文献

[1]莫谎.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建设监理, 2006 (2) :.

11.招投标工作纪律不准 篇十一

2012年2月23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召开“严肃换届纪律,认真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个严禁”是:

1、严禁拉票贿选;

2、严禁买官卖官;

3、严禁跑官要官;

4、严禁违规用人;

5、严禁干扰换届。

“十七个不准”包括: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五个一律”是: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星评复核工作十不准 篇十二

星评、复核工作“十不准”

1、不准提供与饭店星级复核相关的虚假信息。

2、不准向星级复核检查员提出或暗示降低星级标准、简化检查程序的要求。

3、不准以评审费、专家咨询费等任何名义向复核检查员支付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卡)和礼物。

4、不准举办针对复核检查员的专门的欢迎仪式(设置横幅和标牌、鲜花等)。

5、不准超规格安排复核检查员住房(只按一个标准房和一个普通套房安排房间),或在房间内做超常布置或放置超常规客用品。

6、不准为复核检查员安排店外宴请。

7、不准为复核检查员谋取私利提供便利。

8、不准为复核检查员专门安排与星评工作无关的游览活动。

9、不准以任何方式打听暗访检查员的姓名、行程安排和检查情况。

13.招投标工作纪律不准 篇十三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1) 招标前期工作准备不足。业主对招标工作机构设置不完备, 招标目的、招标工作程序不明确, 管理制定不严密, 出现问题无章可循。招标文件制作粗糙, 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标底不准确, 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标段划分不合理, 交叉作业多。标底保密不严, 标底泄露、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 不能体现客观、公正原则。

(2)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队伍乘虚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进行投标、得到中标。这种高资质企业中标, 低资质 (甚至无资质) 队伍进场施工的结果必然造成工程施工质量低下, 工期拖长。

(3) 投标企业由于自身需要, 为达到中标目的, 有意压低报价, 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中标后不是大量索赔就是工程质量低下、工期拖延, 而造成业主更大损失。

(4) 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有的业主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 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 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 层层转包现象严重。

(5) 业主对招标投标工作过程监控不力, 甚至出现失职、渎职行为。有的招标工作人员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 于法律、法规不顾, 暗箱操作, 利用指定招标或议标方式, 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中标。

2 招投标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

上述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导致出现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原因。招标投标不正当竞争行为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 其目的是通过不正当手段, 排挤其他竞争者, 以达到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 从而谋取利益。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两方面: (1) 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投标者事先相互约定, 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 内定中标人, 然后再参加投标等。 (2) 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进行相互勾结串通, 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其主要手段有:泄漏标底、预先内定中标者、将其他投标人情况私下告知相关投标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 先压低标价, 中标后招标者再给予额外补偿等。

3 招投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范措施

(1) 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 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 以确定合理标底。合同技术条款应全面、详细、缜密, 技术规范内容应翔实、准确、可操作。要求计算标底单位必须严格保密, 如达不到保密要求可委托异地单位进行标底计算工作。

(2) 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可视项目情况而定。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 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不管是公开还是邀请招标, 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都要行为公正, 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哪怕是事出有因要照顾某些队伍, 也要在程序上公平一致。要统一组织投标单位察看标的现场, 统一介绍招标项目情况、答疑问题, 不做个别介绍, 可以回避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3) 业主要高度重视工程招投标工作, 把握好基本原则。设置必要的工作班子, 制定严格的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程序;明确招标目的、提出具体的要求;采取灵活的商务手段;注意保密;规避泄密造成的风险;实施有效的监控手段。

(4) 认真审查投标企业是否真正具备投标资格。发布有关信息, 对潜在的投标队伍进行市场调研, 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不仅要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需要的资质, 还要落实该队伍是否拥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 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施工能力。考察施工单位工作现场, 并深入了解该单位近年来所承建工程的实际情况, 是防止靠不正当关系取得资质蒙混入围, 防止借用或者骗取高资质企业名义投标现象发生的有效手段。

(5) 防止挂靠资质队伍投标, 可适当提高投标保证金数额, 并要求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开出, 不以现金、存折抵押。

(6) 招标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 主要是防止弄虚作假、“明标暗定”。要求谈判、评标、决策层次分开, 权责分离。参与标底的编制和审定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相关当事人要接受业主统一的工作安排。

(7) 计划好招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 包括: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评标时限与签订合同的时间等。

(8) 评标办法是关键, 要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 只有科学的评标标准才能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实现。公开招标要在招标文件中完整体现评标办法细则。邀请评议标可在确定投标单位后, 再根据投标单位的情况制定评标办法。

4 结语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实际招投标活动中, 不正当竞争行为手段往往同时以多种形式一起出现, 对项目业主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实践表明, 业主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采取事先防范措施, 对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是十分必要、有效的。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导致出现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不正当竞争行为, 直接损害工程业主利益, 投资人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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