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通知函

2024-09-05

工作交接通知函(9篇)

1.工作交接通知函 篇一

店长工作交接的通知

各部门、门店.为规范门店新老交替.公司已于去年专门下发了一份xxx 岗位审计与离任交接制度》。但实际工作中各门店并未严格执行,并因此留下许多后遗症。为杜绝公司财产损失并避免员 工利益受损.现将门店交接制度重申于后.望各门店严格执行。

一、交接内容

1.电脑显示的本店商品盘点定盘表.对盘亏、盘盈商品.必须找出原因.特别是盘盈商 品。盘亏、盘盈商品应分别制表.且以找出原因后的结果为准。超出4‰部分及耗材超 额部分按有关规定处理。商品盘点表必须有营运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签字方可有效..2.固定资产配置及清点表.含员工之家所配资产..3.所有由其管理和使用的公司资产.4.本店员工花名册.注明重点培养员工及个人评价..5.本店联营商户列表.6.本店厂商驻店代表花名册.7.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状态.由消防专管员签字认可..8.各种数据报表或销售分析报表.9.公司下发的各类文字资料、文件、各类业务流程.10.店内使用的备用现金及帐册.11.各种营业必备证照.12.本店工作状态.未处理完或必须马上处理事宜..13.本店主要公共关系名单及联系方式.14.其他需要交接的手续。

二、其它要求.1.新老店长交接时.应附交接表一式四份。新、老店长、营运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各留一份。其中商品盘点表必须有财务部、营运部经理签字.备用现金及帐册的交接必 须有财务部经理签字.资产交接表必须有行政主管签字.公共关系必须有营运部经理签 字。

2.新老店长交接后.原任店长必须在一周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协助处理交接中的遗留问

题。

3.交接表未交或交接手续不全.视为交接手续不清。交接手续未办清者.由营运部通知综合办公室停发其个人工资.直至交接清楚。

xxx 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2.工作交接通知函 篇二

市 教 育 局

关于切实做好小学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实验小学,机关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课业负担,帮助小学低年级学生激发学习兴趣,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尽快适应小学生活,有效防止和纠正全市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从2014年秋季起,我市决定小学起始年级全面启动零起点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做好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重要意义 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学前教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保教要求,是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幼儿教育必须遵循的教学准则。小学低年级是从直观形象思维为主转向抽象思维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从游戏为主的学习转向规范的课堂学习的过渡阶段。有一些小学在起始年级加快教学进度,人为拔高教学要求。为适应小学教育的过高要求,有一些幼儿园以“幼小衔接”为由组织中、大班孩子提前学习汉语拼音、数学计算等

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业成绩、学习表现、学习动力等评价结果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四级评价,并从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知识理解、学习能力等方面选择若干要素进行评语描述。

6.做好幼小衔接。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南》要求,大力加强园所环境创设,积极推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方式,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要科学、合理地帮助幼儿做好入学适应准备。各小学在招生过程中,必须坚持免试入学,禁止任何考试、变相考试或以幼儿学习水平为依据的招生行为。要重视做好小幼衔接,切实做好儿童入学后的过渡和适应性教育。

三、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小学零起点教学的各项工作 1.加强培训。一是抓好管理人员培训,通过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指南》和《课程标准》,让小学校长以及教学管理人员更新观念、明确要求、落实任务。二是抓好全体教师培训,要充分利用暑期政治学习、平时业务学习等时段,做好零起点教学相关要求的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三是抓好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师培训,市教研室要根据《潜江市小学低年级语文和数学教学要求的调整意见》(见附件)要求,认真细致地组织好有关专题培训。

2.落实方案。各学区(分局)要把推进小学零起点教学作为当前规范小学教学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全市各小学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本校实施零起点教学的实施方案,各学区(分局)汇总后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稿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电子稿一并发基教科邮箱jyjjjk@163.com。

附件:

潜江市小学低年级语文和数学教学要求的调整

意见(试行)

语文

一、关于汉语拼音

1.拼音教学的要求是: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准确拼读常用音节,正确抄写声母、韵母和音节。不听写,不默写,不给汉字注音。

2.一年级上册汉语拼音教学时间保证一个半月,倡导在识字、阅读、生活中不断巩固汉语拼音。不提倡汉语拼音教学一结束就进行“拼音过关”测试。

3.一年级下册认识大写字母,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不默写。

二、关于识字写字

1.准确把握现行教材中“生字表一”“生字表二”的不同要求,对只要求认的字不提出写的要求。

2.倡导在语境中识字,不过早要求单个生字认读。3.组词一般要求写常用词,避免与学生现有生活经验脱离、一味求多的现象。

辅导。

3.重视养成学生独立思考、书写工整、及时订正等良好作业习惯。

数学

一、关于教学内容和要求

1.不得削弱数的认识的教学。认真做好“10以内数认识”的教学,保证教学时间,不要走过场,明确落实课标和教材的要求。

2.不提倡口算比赛,不要求一年级学生背诵20以内的加减法,及10以内数的组成。

3.解决问题的教学应注重引导学生对思考过程的口头表达和交流,不要求书写严密的解题计划和步骤。

4.方向与位置、认识时间、认识人民币等内容,要关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注意与其他学科教学内容的沟通和整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教学。

二、关于作业

1.每节课应留出10—15分钟的独立作业时间,让学生当堂完成作业。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

2.课堂作业要及时批改和反馈、订正,提倡当堂面批和个别辅导。

3.工作交接通知函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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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函〔2008〕5 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07年是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做好新准则实施工作不仅关系到上市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和贯彻中央“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均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防止上市公司2007年净利润和净资产同比出现非合规波动现象,确保新会计和审计准则实施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跟进和督导本地区上市公司年报编制工作

(一)确保在上市公司实施好新准则是财政部2008年会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财政部已成立了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名单附后),制定了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方案,密切关注每一家上市公司公布的2007年年报,继续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方式,跟踪分析每一家上市公司的2007年年报,全面、准确地掌握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情况。对于在年报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非合规问题,财政部将对有关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

(二)各地财政部门2007年年初成立的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应在熟悉新准则及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工作的方案,对本地区上市公司年报相关工作,作出统筹安排。随时掌握本地区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披露时间和进度,做好每一家上市公司年报的跟踪分析。

(三)各地财政部门应督促本地区上市公司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新会计准则以及准则发布后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对于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的期初数在2006年年报提供的数据基础上认真核实,同时按照有关衔接办法的规定对比较报表的数据进行调整。对于2007年净利润和净资产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要督促上市公司认真查明原因,属于新准则执行不正确、不到位的,应当予以更正,除此之外,应当作出说明。

(四)各地财政部门应督促本地区上市公司在执行新准则及编制2007年年报中贯彻稳健性原则,确保其资产的价值反映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能力,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通过减值测试表明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要求上市公司足额计提减值准备;督促上市公司对于因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必须确认费用或损失;对于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要求其确定的公允价值应当具有可验证性,除自活跃市场取得的市价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应当要求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所采用的估值技术方法和各项参数;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对于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应当敦促上市公司更正;提醒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负起《会计法》赋予的责任,对本公司出具的2007年年报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各地财政部门应密切关注本地区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的宣传报道和媒体反映,经常性地组织专稿,向媒体提供本地区上市公司实施新准则的客观信息、资料和正确评价;发现不实报道的,应当及时与有关媒体进行沟通和更正,严防不实报道对新准则实施造成负面影响。

(六)各地财政部门应严格监控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公司进行现场跟踪,全面掌握本地区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切实了解上市公司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上报财政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结束后一个月内,各地应形成本地区该项工作的总结上报财政部。

二、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在安排2008年会计监督工作时,要将关注上市公司年报作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重点

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要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备网络系统和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渠道,对本辖区内上市公司年报及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行跟踪分析和监控。在开展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必须将上市公司作为检查重点,对异常的上市公司年报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上市公司年报存在问题的,必须延伸检查为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应侧重于新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并将具有证券业执业资格的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各地专员办还可根据本地情况,深入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新会计、审计准则情况的专项调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

三、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随时掌握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情况,关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合规

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重点监控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以及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并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特别应当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对特定类型业务的审计如对公允价值的确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认定、不具商业实质的交易的判断、关联方交易及异常的长期资产处置等,是否符合新会计、审计准则的规定。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要认真抓好新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确保新准则的理念、原则和内容贯彻到年报审计和风险控制的各个层面。按照业务报备的要求,认真做好上市公司2007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报备工作。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及时研究新准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跟进,密切跟踪在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出现的“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对于恶意“接下家”行为实施重点监控。

四、各有关方面应当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监管机制,不仅要做好财政系统内部的协同配合,而且要积极主动地与证券监管等机构沟通与合作,严厉打击借

新准则实施之机操纵利润和其他财务数据等不法行为,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调查核实后,应当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并将处理情况上报财政部。

五、各地财政部门、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认真学习贯彻本通知,并将本通知精神告知本地区上市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附件:1.财政部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2.2007年年报需要关注的重点项目

3.新准则实施后发布的有关文件及专家工作组意见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财政部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财政部会计司司长

副组长: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刘玉廷 应唯 郜进兴 杨志国

成员:财政部会计司、监督检查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2007年年报需要关注的重点项目

一、新会计准则实施对上市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

二、财务报表有关项目波动分析

(一)营业收入,重点关注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其异常变动原因、是否存在分期收款销售情况等。

(二)投资收益,重点关注处置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其异常变动原因等。

(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重点关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及其异常变动原因、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等。

(四)资产减值损失,重点关注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及其变动原因,包括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基础等。

(五)所得税费用,重点关注递延所得税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的关系等。

(六)营业外收支,重点关注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政府补助等。

(七)金融资产的分类基础及持有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情况。

(八)特殊交易的会计政策选择,如当期发生企业合并的,对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基础。

(九)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其合并范围当期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变化原因。

(十)其他产生净资产变动较大的项目及其变动原因。

三、同时发行A股、B股或A股、H股的企业,境内外财务报告的有关项目差异的情况及其原因。

新准则实施后发布的有关文件

及专家工作组意见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

2.2007年2月1日发布的第1期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

3.2007年4月30日发布的第2期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

4.2008年1月21日发布的第3期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

5.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

6.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7]2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2006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通知(财会便

[2007]5号)

8.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

[2006]136号)

9.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3号)

4.工作交接通知函 篇四

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函〔2009〕213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当前,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的进一步深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8‟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我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近3万家,涉及120多万人。截止目前,全省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制度已经基本完备,各地实施方案(意见)备案批复工作也已完成,但具体实施进度缓慢,已经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审批核准的事业单位不到

10%,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将于明年1月1日全面施行,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各地、各部门和事业单位一定要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推进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加快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进度

各地、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年底前基本完成”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实施步伐,以倒计时的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任务到天,责任到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检查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进度不快的地方,要及时深入调研,帮助解决问题,保持进度平衡。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5日和月底前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见附件4)。省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鄂办发„2008‟1号文件及相关行业指导意见的规定,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做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岗位设置工作的指导,推动工作加快实

施。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相关材料,应于11月3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适当时候,省里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专项督办检查。

三、严格规范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事业单位各方面的利益。各地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及省厅备案批复的实施方案关于岗位总量、最高等级、结构比例的规定,按程序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对实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沟通和汇报,不得随意“开口子”。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程序规范操作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与本通知一同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所需材料标准目录(附件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范本(附件2)及核准文书范本(附件3),各地、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四、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稳定既是改革的大局,也是改革的底线。各地、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把稳定放在首位,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慎操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充

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好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审批所需材料标准目录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范本

3、核准文书范本

5.工作交接通知函 篇五

关于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通知函

201X

关于施工单位质保金扣除的告知函

201X

项目维修完成通知书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感谢您对我司维修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您的项目房屋维修工作已完成。请您尽快预约时间对房屋进行查验,届时我司将安排工作人员陪同。

预约电话:

感谢您对我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恭祝您及家人:阖家欢乐、安居幸福!特此通知!

单位落款

二零XX年X月XX日

版次: 2013.2.20

关于要求配合维修的函

先生/女士:您好!

鉴于您购买的XXXXXX项目号房屋存在问题,我司为保证业主利益,积极地联系施工单位进行勘察维修。但由于未得到您的允许,施工单位未能进场,导致维修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望您收到此函后,于XXXX年X月X日前联系公司相关接洽人员,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积极配合维修工作的开展。

如您同意配合维修,我司将立即安排XXXXXXX公司进场维修,维修工期约为XXXXX天(遇不可抗力及法定假日则施工日期顺延)。

如您拒绝配合维修,致使施工单位无法开展维修工作,由此造成的延误及损失的扩大由您自行负责,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单位落款201X年X月XX日 联系人: 电话:

6.工作交接通知函 篇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军委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

a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认真做好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对于保持部队稳定,加强部队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军队各单位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志愿兵转业的集中交接和安置工作;要切实做好转业志愿兵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他们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自觉服从组织分配,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今后每年度的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由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总参谋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作出具体部署。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

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的意见

(1993年12月3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

自1991年冬季开始试行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办法以来,经过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全国有8万余名转业志愿兵及时得到了妥善安置,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志愿兵走不了、留不住、安不下的问题。在集中交接工作中,地方和军队各级领导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了集中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安置工作中,各级安置部门在坚持现行政策前提下,采取了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保底安置等多种

形式,积极组织各种培训,为转业志愿兵尽快走上工作岗位创造了条件。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方安置部门多数无固定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二是一些省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中央财政下拨的专项补助经费,对开展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三是少数用人单位有乱收费的现象,给安置工作和转业志愿兵的生活带来了困难。

两年来的实践证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办法,有利于宏观调控和管理,加快安置工作进度;由大分散到相对集中,可减轻基层的工作压力;有利于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保证国家安置政策的贯彻执行。因此,建议从1994年春季开始,在全国正式实行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办法。根据前两年的试行情况,结合1994年春季志愿兵转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志愿兵转业去向。原则上按国发(1983)16号文件规定,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在外地结婚(除部队驻地外)的志愿兵转业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有困难时,对服役期满、配偶婚前在当地有常住户口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当地、结婚满5年的,可以到配偶所在地安置。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的未婚志愿兵转业时,可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他有特殊情况需要易地安置的,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部门审批。个别经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军安办)审定需要易地安置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接收并负责安置。

二、关于转业志愿兵的工作安排。根据现行的安置政策规定和本人德才情况,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在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前提下,积极改进和完善分配办法,多渠道、多形式安置转业志愿兵。

对自愿自谋职业的转业志愿兵,各级政府要积极给予支持,有关部门要给予照顾。

三、关于志愿兵因病或因精简整编提前转业问题。志愿兵因病提前转业的条件,按民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有关部门下发的《因病提前转业安置的志愿兵所患几种常见慢性病基本稳定条件》(〔1993〕卫联字156号)的规定执行。

1994年春季有精简整编任务的部队,服役期满10年未满13年的编余志愿兵,可安排部分退出现役,总数控制在××××人以内(因精简整编提前转业的由移交单位在《志愿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精简整编字样)。军队各大单位的移交人数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收的人数由国务院军安办和总参谋部核定。

四、关于专项业务经费。安置工作所需各项经费,本着以地方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主要由地方财政解决。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当年接收安置情况拨付一定经费,作为实行集中交接安置的专项补助,具体标准和拨付办法由国务院军安办和财政部商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中央财政核拨的补助经费及时到位。

五、关于交接时间和办法。交接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因特殊情况也可提前或推迟,具体时间由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总参谋部商定。1994年春季的交接工作从1月25日开始,2月底结束。转业志愿兵从4月1日起开始离队,持《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5月底基本结束。转业志愿兵的工资由部队发到7月底,8月1日以后由地方接收转业志愿兵的工作单位发给。批准转业时间统一填写1994年4月1日。

交接双方交接档案材料和有关证明,按总参谋部〔1992〕务传2号、民政部民电〔1992〕32号文件规定执行。档案材料原则上由军队派移交组赴各地移交。转业人数在30人以下的,也可在1月25日前将档案材料寄往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部门对收到的档案材料要及时复审,凡符合转业和安置条件的,应当及时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当时不能签发的,最迟应在1994年3月底前寄给部队。邮寄时间均以邮出地的邮戳时间为准。需经国务院军安办审定易地安置的,其档案材料应在1月25日前报国务院军安办,经审定同意接收的,于2月底前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并下达《接收安置通知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各大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军安办、民政部、总参谋部下达的分配计划,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各地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部门审查符合接收条件的转业志愿兵,要抓紧进行安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对不符合转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要退回部队,地方不予安置;对未经集中交接的也不得接收安置;对安置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要查明原因,酌情处理。在接收和安置中,不得向志愿兵本人征收各种费用。已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的转业志愿兵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不报到的,由省级安置部门将其档案退回军队各大单位,由部队取消其志愿兵资格,改按义务兵退伍。

转业安置的其他有关问题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发〔1983〕16号文件、〔1983〕参务字第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1994年春季全军(含武装警察部队)约有×·×万名志愿兵转业到地方工作(分配计划另行通知)。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

要从巩固国防这个大局出发,切实做好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各部队要与地方密切配合,做好转业志愿兵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体谅国家和地方的困难,自觉服从组织分配,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交接工作结束后,省级安置部门于1994年8月底前,军队各大单位于1994年7月底前将总结报告分别报国务院军安办、总参谋部军务部。

7.入职通知函 篇七

有限责任公司 录 用 通 知;

您好!欢迎加入

一、您在xxx工作期间安排如下;

1、任职公司及部门;任职岗位;;

入职时间:(未在此时间按时地点报到者,视为拒绝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去效力)。

2、主要职责;见《职位说明书》

3、试用期;二个月

4、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按公司制度执行。

二、入职相关手续

请您务必在入职前准备完整以下相关手续及资料,并于入职当日全部交给行政人事部,以便于公司及时办理入职相关事宜;

1.职前体检:到区级以上医院做体检,体检项目为:普检(血压,身高,体重)、胸透、乙肝表面抗原、谷丙转氨酶,尿常规、心电图、血常规。将体检结果及费用收据(费用保持在100元以内)一同上交行政人事部,体检合格时此录用通知生效的前提。

2.资料审核:请携带如下资料到行政人事部进行资料审核

2.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2个人简历;

2.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2.4学历、学位及所持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

2.5录用通知(本人签字确认);

2.6以上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是被录用的前提。

3.相关资料

3.1四张1寸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名字);

4.档案转移:所有员工档案必须调入公司委托的档案管理机构;中国社科院

4.1本地户口人员;将档案存放机构名称告之行政人事部,开具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4.2外地户口人员;本人可咨询档案所在地和行政人事部关于转移档案事项。

5.保险转移:请务必于入职时将保险资料交至行政人事部,如未及时转入,所有后果个人承担。

5.1在北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应将《xx市医疗保险手册》(务必确认四险及医疗保险基数及单位停缴日期)交至行政人事部;

5.2在北京市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如果是本市城镇户口,且个人档案存放在街道的人员应届技校毕业生,需提供由街道办理的《xx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求职证》;

本人确认签字:

8.通知函格式 篇八

系知照性公文 商洽联系业务,询问和答复问题,系商洽行公文关系,主要用于同级和不相隶属机关,属平行公文,只有联系和凭证作用

写法:照公文格式,简明周全 灵活多样,有应用公文格式的也有用书信体的

商询函正文格式

【例文】

关于拟派某某同志赴香港培训的函

某某工委:

我部上海海运局海员医院,于一九八五年订购了一台美产高效液相色谱仪。现应卖方香港贝克曼仪器公司的邀请,拟派上海海员医院药剂师某某赴香港接受为期一周的培训。按订货合同规定,自广州至香港往返旅费及在港培训期间的交通、宿、膳费用,均由该公司提供。

妥否,请函示。

附贝克曼仪器公司邀请信、签报一份(复印件)

某 某 部

一九八六年五月五日

【分析】商询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问题或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的祈请性公文,因此,与请示文种类似,开头部分先步步深入祥细陈述“请示依据”,结尾处才和盘托出“请示主旨”。因为内容比较简单,正文格式一般表现为行文简洁的“单枪匹马”式。

【标准格式】

□□□□□□关于□□□□□□的函

□□□□□□(主送机关):

目前,□□□□□□,……(事实依据),根据□□□□□□,……(理论依据),为了□□□□□□,……(目的主旨),拟□□□□□□,……(意图主旨)。由□□□□□□,……(分旨)。

当否,请函示。(意图主旨兼结语句)

□□□□□□(署名)

□□□□年□□月□□日

答复函正文格式

【标准格式】

□□□□□□关于□□□□□□的复函

□□□□□□(主送机关):

你□《关于□□□□□□的□□》收悉。经研究(依据)现对□□□□□□问题答复如下:(主旨)

一、□□□□□□,……

二、……

三、……

……(分旨)

□□□□□□(署名)

9.工作交接通知函 篇九

(民社函(1997)73号 1997年4月15日发布施行)

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11号)精神,我部拟结合清理整顿工作对所有社会团体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现就社会团体财务审计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审计的目的意义

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状况是社会团体自我管理、业务活动和经济实力的直接反映,它的正确、良好的运行,是社会团体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社团管理的重要内容。这次财务审计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审查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状况,为清理整顿社会团体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完善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做好调研工作。

二、审计内容及重点

本次审计工作主要是对社会团体1995年和1996年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若有问题的可追朔到以前年度),包括社团财务管理基本状况、专项基金设置情况、固定资产和经费收支情况等。重点是了解、摸清社会团体收、支项目;了解、摸清社会团体的经济状况(包括固定资产状况);了解、摸清接受境外资助、捐赠和向社会集资的情况;对违法违纪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三、审计范围

具有独立帐户的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均为这次审计工作的对象。中编委直接确定其主要工作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社会团体及实行国家拨款,纳入预算管理范畴的社会团体免予审计。没有独立帐户,财务收支实行挂靠单位实报实销和没有独立帐户由挂靠单位设立独立帐面实行管理的社会团体,根据清理整顿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非法人社会团体的财务审计工作由各地区自行确定。

社会团体创办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免于审计。

四、审计方法

社会团体根据自愿、就近的原则到相应的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其中年度收支发生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社会团体,由审计机构进行实地审计;年度发生额在20万元以下的社会团体,由社会团体送交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有独立帐户的分支机构,若办公住所与本社团会址不在同一地的,参照上述方法进行审计。

五、审计要求

各审计机构参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团体的财务状况,并按民政部监制的《社会团体财务状况统计表》、《社会团体资金活动情况表》和《年度经费收支表》进行填写。且信守委托合同,按期向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对社会团体的审计报告。

各社会团体必须积极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提供真实的材料、报表和凭证,如发现阻挠、抗拒检查,涂改、伪造、毁灭帐表凭证的,由社会团体承担法律责任。

六、审计时间安排

1997年5月至6月。具体步骤:5月在社会团体审计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对社会团体的审计。6月底结束。

七、审计收费标准

鉴于社会团体经费状况普遍较差,收支简单及年度审计的特点,经与有关审计机构协商,特制定以下低于一般社会审计收费的优惠标准,供审计收费时参考:

1.社会团体年度收支发生额在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按以下标准:

发生额收费标准

20—100万元500—1000元

100—150万元1000—1500元

150—200万元1500—2000元

2.社会团体年度收支发生额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收费标准定于500元以内,最低不少于300元。

3.社会团体年度收支发生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收费标准定于2000元以上,但不得高于5000元。

以上意见,请你们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

一、关于审计报告的说明

二、《社会团体财务状况统计表》

三、《社会团体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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