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问题的认识

2024-10-25

对腐败问题的认识(共8篇)

1.对腐败问题的认识 篇一

对腐败的认识与反腐败的启示

一、对腐败的认识

1.腐败所带来的危害。腐败破坏能力惊人,造成后果极端严重,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个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危及政治稳定;二是腐败制约社会经济发展,阻碍经济改革进程;三是腐败会削弱中央权威,造成国家的离心倾向,不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四是腐败造成社会思想混乱,使社会失去精神动力,使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出现滑坡;五是腐败破坏法制,使社会处于无序状态;六是腐败泛滥对社会心理稳定形成巨大的冲击。

2.腐败是世界性问题。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腐败都是固有的丑恶现象。在任何国家的肌体上,都寄生着腐败。腐败行为源远流长,广泛滋蔓,无空不入地渗透到世界政府的每一个细胞里,成为难以治愈的痼疾。

腐败如同流行性感冒一样,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一个尚未找到预防药的“世界性顽疾”。

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腐败分子的手段越来越繁杂,影响极为恶劣、范围极为广泛、后果极为严重。腐败现象之所以长期存在既有内因、主观原因——政府自身建设严重滞后,也有外因、客观原因——政府对公共权力失去监督制约,主要是高度集权、民主淡化,监督不力、权力异化,制约不严、作风腐化。

3.我国的腐败原因和存在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尚不发达,也由于我国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期间,现实情况错综复杂。同时,由于在一定时期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使某些政府官员抵御腐蚀的能力有所下降。

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会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相结合,滋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一系列消极现象,对人们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巨大冲击,侵蚀,甚至摧毁一部分意志薄弱者。

从世界实践看,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多数资本主义国家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说明搞轮 1

流坐庄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不是根治腐败的必要前提。

区别于任何剥削阶级政党,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

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在新阶段,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本身也在不断发生演化。一是腐败分子在以权谋私活动中,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二是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这种移花接木、的手法很有代表性。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腐败分子通过不法手段攫取了“第一桶金”后,千方百计利用这“第一桶金”作为资本,在权力的合法或不过分违法的“关照”下,使之不断增值,把不法收入逐步变成合法收入。

针对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大量腐败现象,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必须

以马克思主义立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立法,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以保证社会稳定有序运转。

二、我国治理腐败的重要意义和迫切性

任何一个政党要立于不败之地,就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才能

永葆其先进性,从而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一论断深刻、准确地概括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现实意义。

三、如何杜绝腐败,廉政治国的思考与启示

(一)加强思想道德规范教育。

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惩处,虽然可以起到制约作用,但还不能达到治本的目的。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才是治本良策。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再说明,什么时候忽

视了思想道德教育,什么时候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走弯路。

思想道德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途径传播廉政信条,培养正确的荣辱观念抓起,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积极树立清廉信念;培养

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腐败,增加民众对反腐败知识的了解,加强民众对腐败问题的认识,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和意愿,减少社会文化习俗产生的腐败。通过多种形式让政府官员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向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健全法制制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

1、健全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法规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落实执行制度规则,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进行有效治理腐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考察工作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差额考察制度以及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等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评价和考核干部;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提拔干部的,严格追究责任。

2、创新反腐倡廉防范机制。建立和完善防范制度,制定相关的制度,防止腐败现象向新的领域渗透。实行对腐败分子利益相关的近亲群体连带追究的制度,遏制少数人“腐败我一个,幸福几代人”冒险侥幸心理的滋生。实行腐败的责任连带追究,即一个人腐败要“罪”及其知情不阻的亲近群体,“罪”及其主管领导、推荐的领导,使领导干部的亲近群体从关心自己利益出发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现在,腐败现象之所以屡惩不止,关键就在于惩治腐败往往是局限于对腐败分子个人的追究,而没有将腐败分子与其近亲群体捆在一起连带追究,致使一些腐败分子无所顾忌,甚至滋生“腐败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冒险心理。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要把握好一个“度”。这个“度”就是对连带责任人的追究要与其过失得当,不能失之过重、过滥,但也不能无关痛痒。

3、严格制度落实。一要抓好责任分解。要明确责任主体,把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二要抓好责任考核。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要抓好责任追究。对由于领导不力导致各项制度得不到落实、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出

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4、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人治社会的最大特征或弊端是权力运行无边界和权力运行不规范。二者的共同结局是权力的滥用。这种对权力的滥用,当着是被用来谋取政治私利的时候,它是政治腐败;当着是被用来谋取物质私利时,它就是经济腐败。市场经济与人治相结合,就会结出“权力经济”的歪果;市场经济与法治相结合,就会修出法制经济的正果。当代中国身处社会转型时期,政治体制的变革落后于经济体制的变革,人治因素尚未在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权力经济”的影子时有闪现,“权力经济”不仅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正常发育,而且还滋生着权力腐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快国家的法治化进程,通过法律制度规范权力的运作,是控制腐败的极其重要的步骤。

我国目前的权力不当赋予或不当获得的现象,总是与腐败联系在一起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就是一个特定权力滥用的起点,就是一个特定权力走向腐败的开端。“买官卖官”与“跑官要官”,都是对于权力的非法赋予和获得,都是对于人民权力本质的背叛。

权力的腐败都是在权力运行之中实现的。将权力行使法治化,首先要求将权力主体法治化。权力主体内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自觉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行为的合法程度。其次将权力法治化还包括将权力的内容法治化。一个权力主体享有哪些权力应当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各种权力拥有者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权力内容作出自己的权力行为。再次,将权力法治化,要求将权力的行使过程法治化。权力的行使得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遵守法定的程序,权力就必然是滥用的。不按照程序运作的权力极易腐败或为腐败提供便利的条件。

社会法治化可以为权力拥有者随时敲响警钟,使权力拥有者消除腐败而不受处罚的侥幸心理,勤勤恳恳、踏踏实实,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社会法治化还可以为监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使监督者更好地发挥出反腐倡廉的作用。

(三)树立廉正典型,弘扬正气,标榜楷模。

正如唐太宗所说: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为广大的党员干部提供一面可供借鉴“镜子”,时时对照自己的行为。通过对比可以看到自己的短处,及时的改正。而且通过对廉洁公正干部形象的宣传,在心理上能够对广大干部党员的心灵起净化作用,还可以在干部中形成争做

典型、争取先进的良性竞争。

(四)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动民众反腐

著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说过,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这已经被古今中外多年的社会历史发展所证实。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同志认为,群众监督是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反腐败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政党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让充分保障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权,才能使腐败现象无处藏身。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打击腐败现象有着极高的热情。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不断健全法制建设,逐步清除贪污腐败现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最终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胜利,确保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

2.对腐败问题的认识 篇二

一、学术腐败主体的范畴超越了腐败主体的范畴

学术腐败已经超越了腐败本身的范畴, 主要体现在学术腐败的主体已经从“公共部门”延伸到了“公共部门之外”。

1. 腐败主体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一词原意是指有机物的腐烂、败坏和变质。古人指斥官场中的不洁行为, 多用“贪”或“污”来表述。到了现代, 对腐败有多种解释:美国政治学家约瑟夫·尼尔认为, “腐败是为私人、家庭成员或私人小圈子获取金钱、身份而背离公共角色的规范职责的行为, 或违反那些旨在防止滥用私人影响以谋取私利的规则的行为”。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认为, “腐败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各种观点对腐败的定义显得不尽相同, 但都无独有偶的涉及到公共权力。如果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 不妨可以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运用公共权力的主体看成是有着利己心的随时随地都追求着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 如果用经济学中委托人—代理人模式来分析腐败, 那么, 腐败主体就是代理人, 而委托人是广大民众。换句话说, 腐败中的代理人是特指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包括受其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和人员, 因为只有他们, 才可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运用公共权力来实现私人目的。

2. 学术腐败主体的经济学分析。

在国内, 对于“学术腐败”的界说不尽一致, 初步形成了百花齐放的局面。郑州大学学报编辑部郑良勤教授就认为, 学术腐败是指学界中一些集体和个人为谋求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 在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中采取的种种非理性和不规范的行为表现。也有的学者如中国海洋大学的鞠德峰教授认为, “学术腐败就是发生在学术活动领域中的败坏堕落现象, 其实质是学术工作者为追求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 滥用学术工作职权、违反学术规范从而败坏学术道德的行为和现象”。我们可以看出,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意思:学术腐败是一种不规范的或者说是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我们进一步探索这些行为的主体发现:学术腐败的主体应该是“学界的一些集体和个人”, 比如学者鞠德峰对学术腐败的主体用了“学术工作者”的说法, 其他学者也大多用了“学术界、教育界、文化界、出版界”等来表明学术腐败的主体即学界工作者。因此, 学术腐败的主体不仅仅指可以运用公共权力的人, 更不仅仅指的是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而更宽泛的指的是“学术工作者”。这里的“学术工作者”这一“理性经济人”与作为腐败主体的“理性经济人”是不同的, 学术腐败的主体除了是有“公共权力”可以运用的人, 还包括一般的没有“公共权力”可支配的普通学术工作者。显然, 学术腐败的主体超越了腐败的主体, 只有当学术腐败的主体运用了公共权力我们才可以用经济学中委托人—代理人模式来分析, 如果没有运用公共权力, 如抄袭和剽窃, 我们只能将其看做一个“理性经济人”。

二、学术腐败是其主体博弈的结果

不管学术腐败者是否运用了权力进行腐败, 总归他还是一个“理性经济人”, 他的任何行为都会受到其思想的支配, 而且是权衡了利弊后做出的行为。就像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的“无赖假定”[1]和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的“有局限的智灵”假说[2]都突出强调了政治人物同普通人一样受人性弱点的局限一样, 学术工作者也会受到人性弱点的影响, 他们不管有无公共权力可用, 一旦有必要和可能, 他们就会不顾善的价值性趋求而滑向恶的事实性追求导致学术腐败。

那么, 学术工作者是怎样受到人性弱点的影响, 权衡利弊后而滑向恶的事实性追求选择学术腐败的呢?

学术腐败者是一个“理性经济人”, 他们在实施学术腐败行为之前有一个决策过程。当他们经过权衡, 判断自己学术腐败得到的好处可能超过为之付出的代价时, 他就会搞学术腐败, 反之, 则不学术腐败。

显然, 这里就有一个学术腐败的成本问题。学术腐败成本主要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指的主要是学术腐败的直接投入, 隐性成本由多种因素决定, 包括被查处的概率, 法律成本, 经济成本, 精神成本 (精神和名誉损失) 和未来收益损失等。按照这种分析, 如果学术腐败收益减去道德代价, 再减去可能被察觉而遭受到的处罚之和, 大于工资收入与道德心理满足之和, 那么, 他将会学术腐败。也就是说, 如果从事学术腐败的收益比其成本或风险大得多, 学术工作者就可能会从事学术腐败。当潜在的收益足够大时, 则“铤而走险”, 这是产生学术腐败的主要诱因。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 学术腐败者作出学术腐败行为有一个决策的过程, 这个决策行为也就是博弈行为, 学术腐败是学术工作者博弈后的选择。

三、把学术腐败遏制在博弈的过程中

从学术腐败是博弈的结果这一论点出发, 我们必须制定出一定的规则, 使学术工作者在博弈的过程中, 通过充分决策, 最终做出不腐败的行为。

1. 提高学术腐败主体的道德 (精神) 成本。

学术腐败者要么在事发前惶惶不安、终日提心吊胆, 要么事发后如丧考妣、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当中, 纵然通过学术腐败带来奢华的物质生活, 却无法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所以, 无论是否被依法惩处, 丧失道德是学术工作者选择学术腐败所必须支付的成本。由此, 我们要提高学术腐败的道德成本, 让学术工作者在学术腐败行为发生之前的博弈的过程中选择放弃学术腐败。而道德成本具有很大的弹性, 道德成本的大小, 往往取决于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因此, 我们必须在学界、在学术工作者中长抓不懈的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利益观, 尤其要对其进行学风教育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各种教育, 在学界坚持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声明与回避的原则, 形成“道德、诚实、公开、公正”的良好学术风气, 形成人人崇学敬学、人人痛恨学术腐败的良好学术氛围, 让学术腐败分子犹如过街老鼠, 人人唾弃, 身败名裂。

2. 提高学术腐败主体的经济成本。

不管学术腐败者是否有公共权力可运用,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 就是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其中大多包含了经济利益。有权力的学术工作者可能利用权力进行权钱交易, 比如某学术委员会委员, 某杂志编辑的“受贿”行为即属此。而没有权力的学术工作者可能通过抄袭、剽窃发表学术成果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知名度而最终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比如获奖、晋职等。现阶段, 提高学术腐败的经济成本, 让学术腐败分子“血本无归”, 是预防学术腐败滋生的重要手段。我们应该加大对学术腐败分子的经济制裁力度, 一经发现, 除了必收缴其直接所有的非法所得———如评审员“受贿”所得, 还要撤销因学术腐败所获得的间接利益———如因剽窃成果而获奖或晋职所得, 而且还应处以经济惩罚, 并且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向其追究经济赔偿, 让每一个学术腐败者在牟取蝇头小利时都要冒着付出巨额代价的极大风险。使他们像吴官正同志提出的那样, “经济上倾家荡产, 思想上追悔莫及”[3]。只有这样, 学术腐败主体这个“理性经济人”才会在行为发生之前的博弈过程中放弃腐败的念想。

3. 提高学术腐败主体的法律成本。

我们对学术腐败在法律方面的惩处还不够。首先表现在法律法规的欠缺上。中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学术腐败处罚的法律, 而且司法机关也很少介入学术腐败的调查处理, 所以, 作为人大代表的安徽医科大学教授汪春兰就曾建议加快出台惩治学术腐败法。其次表现在惩治的力度上。我们即使发现了学术腐败, 作出的惩罚也是微不足道的:要么批评, 要么要求写检查, 但很少有对其作出法律上的制裁的。

所以, 我们应该尽快出台惩治学术腐败的法律, 而且要加大惩处力度。我们可以借鉴美国:一经查实学术腐败, 除了在诚信办公网站上公布其身份信息和不能在惩罚期间申报项目外, 还会有被开除公职甚至判刑的处罚。美国的艾里克·波赫尔曼就因在3篇论文中造假曾被美国佛蒙特州伯灵顿地方法庭判处在美国联邦监狱服刑一年零一天[4]。因此, 在美国学术腐败的法律成本还是比较高的。我们也有一些程序处罚学术腐败, 而且这些程序看起来还是比较合理和完善的, 但由于我们还没有专门的惩治学术腐败的法律, 一些规定还不完善, 比如, 按教育部的规定, 学术腐败由高校党委和行政部门处理, 把惩处权交给“自己的人”, 学术腐败往往被包庇, 这往往会导致惩处在学校内部就终止了, 一般到不了司法机关这一步。

国家必须尽快地立法来杜绝、惩处学术腐败。不仅要开除造假者, 还要让他们承担民事责任, 更严重的造假者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使造假的成本和风险大大地提高, 使造假者有所畏惧, 这是从法律上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只有这样, 学术工作者才会在行为发生之前的权衡的过程中选择不学术腐败[5]。

摘要:学术腐败与腐败的区别之一是它的主体不仅包括了有公共权力可支配的人, 而且还包括无公共权力可运用的人。学术工作者之所以发生学术腐败的行为, 是因为其通过权衡利弊, 认为学术腐败收益比不腐败的收益更大或者说大得多。我们必须提高学术腐败主体的道德成本、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 把学术腐败扼杀在其主体博弈的过程中。

关键词:学术腐败,主体,理性经济人,博弈,成本

参考文献

[1]斯蒂芬.埃尔金.新宪政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7:27-28.

[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1:31.

[3]吴官正.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J].求是, 2006, (18) :10-14.

[4]张田勘.美国人如何查处学术造假[N].羊城晚报, 2010-07-21 (B4) .

3.对民生问题的认识 篇三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回顾十六大以来五年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时说:“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一是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二是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强,三是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社会公平,优化居民消费结构。

“改革之变,民生优先”,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又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第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立国之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第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第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第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第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第六,“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从十六大以来五年所取得的成果和十七大报告中,我们看到党和政府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和了解民心了,并且越来越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想的更周到做得更细致了。

关于“民生”,我国的思想家在很久以前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且给以后的执政者形象而深刻的说明了人民群众与社会安定的关系。孟子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同时在《孟子·尽心下》中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荀子在《荀子》中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些话经过几千年的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只有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为了人民的利益社会才会长治久安,国家才会繁荣富强。

二十世纪初,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马克思主义被引入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关于人与社会的思想也融入了中国的社会思想。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由人构成的,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社会的性质是整个运动的普遍的性质,正像社会本身创造着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创造着社会。”因此,社会发展“活动及其成果的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同时,“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绝不仅仅以直接集体的活动和直接集体的享受这种形式而存在。”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这种方式而存在。为此马克思强调社会主义建设要“避免重新把‘社会’作为抽象物同个人对立起来。”因为社会的进步依赖于人的发展,内含着人的发展并为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人的发展又不断为社会进步提出更高的要求。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是同一实际过程的两个方面,没有人的持续而全面的发展,就没有社会持续而全面的发展。

在近代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第一代中国领导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提出了“为人民服务”伟大号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以邓小平为首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人从实际出发,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体系,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奔小康走富强之路。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事实胜于雄辩的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以江泽民为首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国内外政治风波、经济风险等严峻形式的考验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把改革开放的事业成功推向了二十一世纪。

4.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腐败问题 篇四

江苏省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周克明

内容摘要:本文作者认为,腐败人格在很大程度上是急功近利的国民教育长期不经意地寄

予和酿造的。反腐败,就必须正教育,在社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只有普及健康

良好的教育,才能提高民众素质、纯洁民众队伍,帮助民众普遍地建立起自我防

腐的心理长城,才能从根本上断绝腐败队伍的人的来源。反腐败,不仅要反对现

实之腐,更要防范未来之腐,教育工作者应在防范今天的青年学生可能蜕化为未

来腐败分子的方面大有作为。

关 键 词:腐败 利己 教育 防腐

一、腐败的结症源于利己心理

多数青年学生,一提到社会腐败,就深恶痛绝、义愤填膺;一听闻有腐败分子被打倒,便拍手称快。然而,生活中人们对于腐败问题的认识存在着很大的误区,总以为腐败只是贪官污吏才有的事,自己平头百姓一个,腐败与自己并不沾边,在反腐败问题上,人们总习惯于用手电筒照人——不照自己,很多人自以为思想觉悟很高,其实也平常得很,青年学生也不例外。

课堂教学中曾设计过这样的一段情境:

老师:同学们,你们非常地反对腐败、反对社会不公吗?

学生:非常地反对!(大声回答)

老师:好,你们都很正义!假设某种原因,国家发给你们班10万块钱,首先分给班长5万元,其余由大家均分(学生情绪有点躁动)。如果你不是班长,你对这种分配方案持什么意见?

学生:反对!(大声回答)

老师:为什么?

学生:不公平!(大声回答)

老师:对,不公平,所以大家反对。但是,如果得到5万元的人是你,而不是班长,你还有意见吗?

学生:没意见。(语调低平,有人发出自嘲的笑声)

老师:那么,请大家告诉我,现在你们还坚持认为自己是非常地反对腐败、反对社会不公吗? 学生:嘿……(哑然而失笑)

老师:也就是说,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定程度的利己成份。当一个人的心理被利己的一面完全占据的时候,那就是什么?

学生:自私!

老师:很好。当这种自私的心理密集地在贪官污吏身上释放出来时,那又是什么行为? 学生:腐败!

老师:非常好!所以说,消除腐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容易吗?

学生:不容易——(感慨、摇头)

老师:不容易在哪里?

学生:在我们每个人心底深处。(恍然已悟)

„„„„

通过这样一种教学情境的设计,可以帮助青年学生浅显地认识到:反腐败、反社会不公需要理性,不能采取单纯地情绪化措施;对于腐败和社会不公,人们有一个普遍的认识方面的缺陷,1

几乎每个普通人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同腐败、认同社会不公的利己心理的一面,人们通常只是反对受到不公平弱势一极的待遇,但却不反对受到不公平强势一极的待遇,这是一种并不自知的自私。在内在的自私心理因素和外在的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尤其是教育落后等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腐败的出现和泛滥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近年来,我国政府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倒台的贪官污吏数量之多、贪心之巨越来越怵目惊心、令人咋舌,倒台的腐败分子也总是痛心疾首、悔恨难当。可是,在倒台的腐败分子后尘中,利无反顾、前仆后继的腐败分子们依然是见多不见少,明知是饮鸩止渴,他们却不肯自拔,对此,世人甚为纳闷。其实,当人们搞清楚自己对待腐败和社会不公的全部心理后,便能恍悟出其中的“道理”了。原来,腐败、不公的病源——自私性心理倾向竟然不同程度地潜伏在几乎每一个人的心底,腐败现象之所以如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却总不能尽绝,原因正在于此。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彻底胜利、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就必须斩断每个人心底那可能引起社会不公、通向腐败的触手和触角。

二、腐败形成之“病理”分析

很多人不明白自己也有着与腐败分子一脉相通的心理倾向,却将现实中腐败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于“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改革政策,错误地认为“效率优先”是腐败滋长和恶化的诱因,或者只是一味地谴责政治体制的不完善而让腐败分子钻进了干部队伍,这实在是事理不明、有失偏颇!把这一偏面的理由单纯地作为情绪发泄出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真的将之作为反腐败的主要或全部理由,则是很值得商榷的,因为受这种偏面理由所支撑的反腐败斗争,其作用再大也只能是扬汤止沸,不能治本。

其实,坚持效率优先、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腐败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政治体制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只是构成腐败滋长的外在条件,而不平衡不合理的教育、及其所致的人们普遍的低水平认识则是构成现代中国社会腐败滋长的内涵上的催化剂。生活中有两种品格截然不同的人:一种人是衣食足知荣辱,一种人是衣食足思淫欲,两种人的品格反差如此之大,正是不同的教育及其产生的不同认识所致。教育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人的品格的好坏。

在经济落后、教育不平衡、人们认识偏面的社会背景下,相对于腐败分子而言,一般民众也不过是私欲尚未膨胀的“健康带毒者”而已。一旦思想松绑、精神自由,人们普遍急于脱贫的利己心态,便会不同程度地膨胀起来,当这种急功近利的利己心态单纯表现在个体人身上、表现在青少年学生身上时,在短期内似乎见不到什么明显害处,可是伴随着社会财富的日益急剧增加及其分配的不公、伴随着青少年的日益社会化,十年、二十年以后,这种曾经令人并不经意的利己心态就会在一些人身上放大、升级、恶化为畸形心态——极为贪婪的权力欲、财富欲,在我国法制尚待健全、教育机制亟待完善、分配机制欠公平的时代环境中,那些占得权势便利的利欲熏心者就必然祸酿成社会毒瘤,穷其一生、穷其一切手段为其个人敛财,再次演绎着千百年来为劳动人民所切齿憎恨的腐败现象。

然而,人们急功近利的利己心态并不是先天性的,而是后天催生出来的。就现代中国而言,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造成改革开放后建设人才的空缺,改革开放后普通民众急于脱贫和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心态,各地教育管理部门狠抓中小学升学率,以及我国教育普及中普遍存在的地区差、社会地位差,共同构成国民教育急功近利的原因。在社会这一普遍的急功近利心态的驱使下,学校教育也必然日益偏离其应有的功能——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不断地制造教育本应克服的学生在成长方面的“马太效应”①,日益激发着受教育者越来越大胆地放纵着心底的利己心理,在相应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的“配合”下,不仅造就了大量智力发展突出但综① 马太效应:《圣经·马太福音》中有一句名言:“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合素质低、社会责任感缺乏的畸形变态人才,同时还催生出大量的不求上进、好逸恶劳、任性自私、甚至破坏性强的低情商者。应该承认,那些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就其智商来说,不谓不聪明,其中不乏高学历者,其聪明之甚着实令人叹惜,在为个人敛财方面,他们的确是“太有才了”,只是又太缺德了,他们在伺机钻政策和法律空子、疯狂而隐形地剥夺他人、大肆为个人争名夺利方面,常人是难以望其项背的。然而,他们的人格是畸形的、人生是病态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腐败人格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急功近利的国民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非主流文化——长期不经意地寄予和酿造的。

三、防治腐败在于正教育

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社会财富持续增加而腐败日益猖獗的当前形势下,如何遏制腐败、如何从更深更广的社会时空上来防范资本糖弹对权力持有者、乃至对全社会所进行的延续腐蚀?恐怕最终要问计于健康合理的教育。

腐败是社会的一种重症顽疾,其历史由来已久,必须找到病根方能对症下药。简单而错误的归因,病急而乱投医的做法,不仅不利于治病,还可能带来更多更大的混乱。国家机关依法所进行的直接的反腐败斗争具有不确定性、不彻底性、阶段性等特点,重不得、轻不得、不轻不重又难把握,难以做到常态进行、也不能以常态进行,自然难以普遍地触及人们的灵魂,难以长久地震撼腐败分子的灵魂。因为绝大多数腐败分子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具有很强的规避法律惩罚之风险的能力,如不能找到真凭实据是不能将他们绳之以法的;而且斗争形式又不宜过于激烈,否则又可能祸及无辜,导致社会发展的停滞、甚至倒退。因此说,现实中,对腐败分子直接进行的严厉打击,其实只是头疼治头、脚疼治脚的权宜之法,尽管不可废止,尽管能令腐败分子闻而生畏,但却不能令腐败尽绝。对腐败分子来说,司法打击犹如草原上的大火——严酷而无情,但腐败却似草原之草——根不绝、灾不灭。

与直接的反腐败斗争相比较,只有教育易于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天天抓、月月抓、年年抓,以至无穷;而且,在当前社会物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接受教育的青少年儿童在数量上大致是确定的——任何时候的全体青少年儿童,不需要考虑他们到底谁需要教育、谁不需要教育;教育的方向和内容也是相对确定和易行的。因为青少年儿童的可塑性很强,只要教育得当,都可以把他们培养成符合法律、道德要求的良好公民。不像腐败分子那样,违法身份难以确定,不良品行难以改造,腐朽思想难以转变,具有强烈的不可塑性、反教育性、反社会性,虽严刑峻法亦难遏止。从长远角度看,与其长期投入大量的人、财、物作为反腐败的司法成本,倒不如加大教育成本,以“猛药”来完善教育机制、发展合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公民更来得划算。可以肯定,抓好教育,就必定能大大降低反腐败的社会成本,实为久远之计。

预防胜于治疗,反腐重在防腐,最有效的防腐败措施,就是在腐败史可能出现之前就给年轻的健康者和“健康带毒者”接种防腐“疫苗”,做到防患于未然。反腐败,不单纯要治官,更重要的是提高全民素质,素质良好的民众是反腐败斗争的胜利之本。在社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要使腐败无从产生,就必须全面提高民众素质、纯洁民众队伍,帮助民众普遍地建立起自我防腐的心理长城,从根本上断绝腐败队伍的人的来源。而且,社会的稳定发展需要素质良好的公民,而不是与社会发展背道而驰的自私自利的“私民”,因为只有素质良好的公民,才会知大义、重规律、敬人道,无论其在民、在官、在商,都能做到洁身自好,而不骄奢。

反腐败,就必须正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总体提高的形势下,只有长期普及健康良好的教育,才能帮助人们普遍地形成上正其品、下正其行、内正其心、外正其形的健康人格风貌,以此作为社会永恒的反腐败的总发动机,就必定能持久地帮助人们从思想上营造道德的净土、从认识上端正人生的态度、从心灵上净化处世的手段,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防腐教育贵在持之以恒

腐败是人类不完善发展的伴生品,是人类不完善一面的突出表现,腐败的滋长意味着人的社会性的退化,意味着人性的去社会化。在现代社会中,腐败更是一种不合文明时宜的变态人格,是一种反社会型人格,一旦腐败盛行,腐败者会获得暂时的利益,但却会导致人类整体的倒退,使社会趋向毁灭的一极。消除腐败,避免人类的倒退和毁灭,是人类文明史以来面临的重大难题。消除腐败是一个长期过程,也是人类发展中一个必然的过程,这一过程有赖于人类整体认识水平的普遍提高来实现,有赖于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来实现,有赖于良好教育的全面实施来推进。作为普通教育工作者,对现实中已然的腐败现象自然是无法施加多大影响的,但在防范今天的青年学生可能蜕化为未来腐败分子的方面却是可以大有作为、也是应该大有作为的,这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是教育本身的应有之义。

教育工作者要持之以恒地告诫任何时候的风华正茂的青年学生,未来属于年轻的一代,年轻人才是未来社会的主人,应对人类整体的未来负责,未来社会的管理者正是在今天及其以后的青年学生中产生。同时,还要让青年学生清醒地认识到,如果说未来社会仍然有腐败分子为祸社会的话,那么,这些腐败分子也正是产生于今天及其以后的青年学生中,这些未来的腐败人物将自绝于未来社会的人民,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障碍而受到未来正义之剑的清算。教育工作者甚至可以直面今天的青年学生:“毋庸讳言,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可能出现的某些腐败分子很有可能就在在座各位中产生,这绝不是笑话,而是一种严肃的推测。”藉以启发青年学生深刻地意识到,任何人与腐败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正如今天的腐败分子一样,在十年前、二十年前、三十年前、四十年前,他们也曾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他们当初谁也未曾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腐败分子,但这绝不是造化弄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们的腐败之果也正是缘于昔日某种程度的教育失误、成长失误。因此,一定要引导青年学生经常考问自己的人生:“我会成为未来社会的腐败分子并遭世人唾弃吗?”用双赢、和谐、共存、善良、正义等基本理念鞭策自己的人生,身体力行,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抑制利己心理,与腐败、自私划清界限,克服自我为中心的思维,形成良好的公民公德意识。

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教育和帮助青年学生深刻地认识到:反腐败,不仅要反对他人的外显的腐败,更要防范自我心底可能出现的腐败心理倾向;不仅要反对现实的社会之腐,更要防范未来社会的可能之腐。反现实的贪官污吏的腐败,主要靠完善现实的制度、法律、舆论等手段或途径进行,但预防未来社会之腐,却主要依赖于长期地普及健康良好的教育来实现。启发青年学生自觉培养自己具有健康良好的人格品德,做到洁身自好,从思想上、心灵上积极构造起防范未来自身趋腐的“防火墙”,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或杜绝未来社会的腐败。

总之,反腐败的久远之策在于持之以恒地推进教育的健康发展,在于持之以恒地普及公平合理的教育。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随着人类教育的全面发展、人类认识的全面提高,随着公平、民主、自由的实现,腐败必将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但这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哪一代人或哪几个伟人所能解决的,这需要人类长期自觉地追求和奋斗。当然,完善、发展和普及健康合理的教育,并不仅仅是为了防腐反腐,在防治不法商人、黑恶势力滋生和泛滥等社会病方面也有着同等重要的社会意义,更重要的是形成重视人品、重视知识、重视人才并举的社会氛围,早日实现人类长期以来所追求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构建真正的人类幸福家园。

(敬请编辑老师作适当删改。作者文责自负。谢谢!)

参考文献:

1、侯严峰:《正视官德缺失之痛》,《半月谈》2009.1.16,第4-5页。

2、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314-1329页。

3、赵中建:《教育的使命——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宣言和行动纲领》,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

4、周克明:《论“自私”》,《时代人物》2008.9,第208页

5、S〃拉塞克、G〃维迪努:《从现在到2000年教育内容发展的全球展望》,马胜利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

6、西凤:《让贪官们为房子“不安”去吧》,《现代快报》2010.3.30,时评,封3版。

7、张洪:《“权力通吃”不除,“公平正义”何来?》,《现代快报》2010.3.19,社评,封3版。

8、西凤:《教育公平岂能从幼儿园滑梯就开始滑落》,《现代快报》2010.3.17,社评,封2版。

9、黄冠:《财富“蛋糕”越大,公平正义越重要》,《现代快报》2010.3.17,社评,封2版。

作者简介:周克明,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教师,政治学科高级讲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地址(2010年8月30日前):江苏省阜宁县阜城大街259号(阜宁高等师范学校)

(2010年8月30日后):盐城高职园区内——阜宁高等师范学校(西环路东侧、纬14路与纬15路之间)邮编:224400电话:***0515—87989305

5.对我党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几点认识 篇五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2010级 龚言

【摘 要】党成立以来就非常注重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些可歌可泣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整治腐败,提倡廉洁,一直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的问题。反腐败斗争的成败与否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存死亡,关系到中国政治文明的提升,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反腐倡廉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反腐败的举措,增强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性,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就。【关键词】 预防腐败

腐败现象

措施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当前,腐败现象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江泽民指出:“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1]腐败现象成为影响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影响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防治腐败的必要性

(一)、腐败现象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它的根本宗旨,这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来为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做事,做到真正造福于民。共产党执政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拥护共产党,拥护人民政府,是因为这个党和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如果违背了党的宗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搞不正之风,人民当然会反对他、抛弃他。这样必将损害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从而必将降低党的执政能力,削弱党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我党建党90年来, 一直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视为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修正主义的支配下,贪污腐化,严重官僚主义,丧失民心所致。

(二)、腐败现象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度增强,经济总量超过资本主义发达的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主体,人民生活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然而以权钱交易为特征的腐败却高居不下,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使公有制财产大量流失,流进了贪官或不法资本家腰包,从而形成了特殊利益集团。如国有企业的贱卖,大量国有资产流入一些不法资本家的腰包,肆无忌惮地侵吞广大人民群众辛辛苦苦挣来的辛苦钱,损害我国的经济基础,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三)、腐败现象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2]一些领导干部大搞一言堂,干涉法院的工作,由于法院和检察院的资金来源于各级地方政府,所以就使大部分的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不能完全脱离于地方政府,容易受地方政府的支配。一些腐败分子严重践踏法律的权威,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不遵循法律的程序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去解释法律成文,无视法律的严肃性,使一些法律条文有名无实。

(四)、腐败现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社会公平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一个国家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就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如今我国的腐败现象又是造成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党政干部利用自己的职位便利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私利,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以钱换权,狼狈为奸,贪得无厌,什么黑心钱都敢捞。腐败的重灾区是房地产行业,行贿、受贿、索贿者都知道房地产行业是块肥肉。许多贪官和不法承包商、建筑商都是分食这块肥肉而成为亿万元的暴发户的,同时他们相互勾结,搞野蛮拆迁,残酷剥削农民工,并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搞豆腐渣工程,而广大老百姓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只能解决基本生活需要,这也是最近群体冲突事件比较频繁的一个原因,严重影响社会的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腐败现象影响社会风气。好的社会风气形成需要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和维护,为什么如今的人那么怀念毛主席时代的那种社会风气?那时的人们全国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的建设新中国,社会正气和谐、党政干部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但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常常由于自己的清廉而苦恼,因为自己的正气不能融入到官场生活中。常听到老百姓说“现在办事没人什么都干不了”,整个社会都对官员的腐败疾恶如仇,有“人人得而诛之”的心态,但腐败却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人们办事还是会尽量拖关系,还是希望进入到体制内分到一杯羹。所以现在一些人在满足了自己的物质财富后,甚至不惜代价而和成本进入官场社会。这些都照成恶劣的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的长远发展。二、腐败现象形成的原因

(一)、意识形态的衰落使得一些党政干部官员失去了政治认同感和忠诚感。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软力量”,起着论证中国共产党合法性的功能,随着传统意识形态的衰落,党不再能引导广大党员的行为,控制他们的能力降低,由于没有意识形态的指导,广大官员失去了行动的准则和方向,意识形态的衰落导致了各种非官方的腐朽的思想形成。现在人民普遍对“社会主义”进行怀疑,怀疑共产主义的理想的实现,从而对社会主义的中国不信任,有着混日子的思想,而在毛主席时代,广大党员干部相信共产主义目标的实现就在眼前,每个人都在为这个远大理想而奋斗。

(二)、监督作用机制不完善。一方面中央权力下放给地方的时候,没有社会的外在制约,反腐败主要依靠中央政府的自上而下的动力,缺乏社会的监督制约,应该在权力下放到地方的时候,也必须把权力下放到社会,形成社会对地方权力的监督。另一方面中央的反腐败主要依靠党员自己的思想教育,期望党员干部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检查自己,主要靠党员自己的道德品质来约束自己,但由于当今社会的诱惑太多了,党员干部一不小心就会走向腐败的征程。

(三)、我国封建残余思想滋生腐败关系。由于我国社会经历了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统治时期,封建的小生产的残余思想对人们的思想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男人三妻四妾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金钱,公开挑战法律的底线,养“情人”、包“二奶”,给社会风气造成恶劣的影响。二是封建宗法观念下,许多人做官,不仅是为了发财,而且是为了光宗耀祖、显赫门第。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重血缘关系产生了复杂的人情网络,除了亲缘关系外,还有人情关系,他们结成以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为目的的关系网络,这种关系导致他们把小集团的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于是,出现了干部队伍中任人唯亲、宗派主义的问题。

(四)、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价值观念和腐朽思想腐蚀着人们的灵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量引进西方先进技术与资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西方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思想、价值观也侵蚀着人们的思想。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大肆泛滥,个人享乐主义盛行,部分政府官员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了政治立场,忘记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在拜金主义面前随波逐流、滑向腐败的深渊。[3]转型期一部分公职人员面对物质利益、金钱诱惑,理想信念动摇,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利用自己的职位便利为自己谋福利。

(五)、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问题。关于权力集中这个问题,邓小平有过经典论述:“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邓小平文选: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P328—329)

三、反腐的对策

(一)、注重加强党内党员的意识形态教育。通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与政治素质,正确地认识、深入地领会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中国特色理论体系的思想精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培养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思想上筑起一道防止腐化堕落的坚固防线。发挥思想教育的预防、警醒、救治的作用。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一旦形成,就会具有较强的免疫力,有利于抵抗腐朽的思想文化

[4]的侵蚀和糖衣炮弹的袭击。多年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宣传中习惯采取的“灌输”方法,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和受众心理的变化,其实效性越来越差。这就要求宣传的方法、手段实现创新。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影响党员,提高党员的参与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各级监督体系。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有了这几个方面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一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秒会少一些片面性。”[5]只有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充分利用党内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民主党派和无民主党派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才能对预防和惩治腐败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特别是舆论监督,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当前的一些重大贪污腐败案件大部分都是舆论对其检举,舆论对官员腐败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

(三)、要注重严查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打铁需要本事硬”,“上梁不正下梁歪”,在纠正不正之风,肃贪倡廉、反腐败斗争中,关键在于党的自身建设,而领导班子的建设又是党的建设的首要问题。高级领导干部拥有的权力之大,方便为其谋私利,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影响国家的形象和干部的形象;二是国家的经济损失惨重;大量的腐化分子带着贪污的钱隐居在国外,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三是社会分配不公;四是社会影响恶劣等危害。高级领导干部腐败后果严重,影响深远。因此要严查高级干部的贪污腐败问题,但同时也不能放松低级干部和基层干部的腐败。

(四)、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腐败行为的风险成本,使之不敢腐败。党中央强调“治国必先治党, 治党务必从严”[6]。党中央明确提出, 不论职务多高,不论贡献多大,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 决不手软。强调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深挖腐败分子, 震慑腐败分子, 使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 经济上倾家荡产, 思想上后悔莫及”。多种处理手段并用,有力地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1951年底,中共中央发出了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三反”运动中, 毛泽东“挥泪斩马谡”,对身处高位且怀有大功的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执行死刑, 在党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通过开展“三反”, 清除了一批贪污分子,普遍进行了廉政教育, 对于防止党员干部的腐化发挥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五)、总结自身有益经验并借鉴其他国家的反腐经验。腐败在今天是全球性问题,各国都在不断研究、思考、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和做法。胡锦涛总书记这样指出,“要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努力作出理论概括和提炼,同时要注意研究国外在反腐倡廉方面的有益做法,并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借鉴。”[7]新加坡实行的高薪养廉的措施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他们的高薪养廉政策有一定的背景,他们的领导干部就是从社会各个方面所选取的精英,由于在各个方面的成功,所以要想让这些精英为社会大众服务,必须实行高薪的方针政策。而高薪养廉的分针政策运用到我国的环境中,要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由于各个地方发展程度的不同和各个阶层贫富差距的原因,这就造成我国在借鉴高薪养廉政策时要照顾这些原因。建国初期的十多年中, 我党怀着朴素而深刻的“赶考”信念, 通过惩腐倡廉、监督保廉、整党促廉、自律思廉的各项举措,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使我国的政风较为清廉、社会风气良好, 群众十分满意。[8]在当前时期我们既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反腐经验又要终结我党优秀的反腐经验。

(六)、重视媒体媒介的监督。媒体作为舆论工具和信息媒介,在当前社会的监督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公共权力机关进行监督,是当代社会媒体的一大功能。权力得不到媒体舆论的有效监督,是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西方国家,由于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独立性,对公共权力的运作进行很大力度的监督,因而被称为“第四种权力”。许多腐败案件都是首先被媒体曝光,才得到追究。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这种监督以公开曝光为主要形式,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大,有很强的震慑力和广泛的警示作用。有些人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登报,对想干坏事的人会起到抑制作用,对广大干部也能起到引以为戒的教育警示作用。通过新闻媒体,运用群众舆论的力量,揭露腐败行为,规范社会秩序,防止和克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各种丑恶现象,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措施。参考文献:

6.对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思考 篇六

【内容提要】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让人无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历史成就备感欣慰,同时,也为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特别是一些经过多年努力,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成为困扰反腐败的“短板”。本文从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现状入手,在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基础上对转型时期的腐败问题进行了反思。【关键词】腐败

根源

遏制

反思

一、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现状

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9621件,处分146517人,省部级官员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卓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还有最近的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被任免事件。腐败问题是当今世界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程度不同地为其所困扰,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变,我国的腐败现象呈蔓延之势。腐败现象的产生与蔓延,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动摇了人们的信念,还滋生出一系列其它的社会问题,直接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反腐败已经成为我们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解析腐败问题的根源

(一)一把手集权制

前不久,人民网调查显示,85.3%的网友认为,现在的县委书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上做得不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有的地方查办的领导干部案件中,60%以上是一把手。安徽省有18个县(区)委书记因卖官鬻爵、贪污受贿被查处;全国有18个交通厅(局)长因腐败而落马,而河南更是创下了连续3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纪录。一把手出事,往往带坏一批人,带乱一方风气,严重影响一地发展,使吏治腐败如山洪暴发。辽宁沈阳慕马案牵出142起严重违纪违法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有104人,其中17人是党政部门的一把手。湖北襄樊市委书记孙楚

寅落马,牵出领导干部70余人,其中县市和市属单位一把手30余人。一把手最难监督的要害,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无论在一个地方或单位,人、财、物权都在一把手的掌控之下,“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从领导班子的结构看,一把手高度集权的体制,使班子成员难以监督;从权力运行过程看,一把手权力运行不透明,有的甚至班子成员也不知道,群众更不知情,无从监督;从授权关系看,上级对一把手重任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从监督机构权限看,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对象,无法监督。

(二)官场潜规则

“不跑不送,降低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可以说是最经典的潜规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潜规则的基本特征,即不能拿到桌面上、不敢公示于人,但私下里却得到广泛认同并在实际生活中指导和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也证实了潜规则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所以有人把潜规则分为官场潜规则、行业潜规则、社会潜规则。潜规则是当下腐败滋生蔓延最肥沃、最深厚的土壤和条件。它像一张看不见、摸不着的庞大网络,谁要企图打破它,谁就要付出代价。许多出类拔萃、品质优秀的人得不到提拔,而搞人身依附、攀龙附骥、善出“政绩”的人被提拔到显要位置和重要岗位。原本不跑不送的也被逼无奈,渐渐卷入不正之风,从腐败的抵制者转化为腐败的默认者,甚至是追随者、推动者。潜规则阻挠显规则的确立,阻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落实,使得依靠潜规则生存、发展的人越来越多。

(三)大吹买卖官之风

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是最严重、危害最大、影响最坏的腐败现象。买官卖官有四大动向值得注意:一是利用领导班子调整主动卖官。原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副主席、白山市委统战部长李铁成在担任靖宇县委书记期间,6年里将全县500余名干部调整了840余人次,收受贿赂114万余元,将200多名科级干部的命运完全掌控在自己手里,科局级干部几乎无一人不向他行贿。二是以改革创新的名义买官卖官。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借干部体制“改革”敛财,提出改革干部体制要“大手笔、大破格、大面积、大调整、大交流”,于是想保住位子的、想升迁的、想进城的、想调位子的,纷纷自愿上钩。三是一把手利用自己的提名权,通过一系列“包装”及所谓的组织程序,帮人升官,为己敛财。买官者向拥有提名权的用人者、主要是一把手“购买”这种机会。尽管全委会、常委会票决可以避免少数人说了算,但问题的关键不仅是怎么

决,更重要的是初始提名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四是买官卖官数额渐成“规范”。全国最大卖官案——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涉及一把手50多人,更牵涉到田凤山、韩桂芝等省部级高官和18名地厅级官员。马德将官位商品化,从县委书记、县长及部门的一二把手,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个位置都有“价格”,而且灵活机动。

(四)恶搞“政绩工程”

“政绩工程”之风由来已久,成了官员之最爱,主要在于考核干部的指标体系不科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官员的政绩考核打上了GDP的烙印,GDP逐渐走上了神坛,成了上系国运隆昌、下连百姓民生的经济偶像。在有的地方,GDP崇拜达到了极致。由于考核指标关系到官员升降去留和年终业绩,不少地方一套班子一个思路,都来个几大工程、几大举措,以致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只要能显示“政绩”,什么都敢干。在畸形政绩观的驱动下,部分官员和企业主结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权力与经济共舞,官员们捞到了政绩,商人们敛到了财富。“政绩工程”下的寻租和腐败,使非廉洁化的官场生态得以滋蔓,极大地增加了反腐败的阻力。

(五)建立特殊利益集团

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问题引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大媒体的普遍关注。福利腐败,实质上就是特殊利益集团的垄断腐败,是权力腐败的一种延伸,是少数人利用自己独特的身份取得不正当的利益。福利腐败只是特殊利益集团的冰山一角。除垄断企业外,还有房地产开发商、部分官员,他们都是以某种不正当方式影响政府决策,从而以特权方式获得巨大利益的群体。特殊利益集团问题的存在,加剧了中国两极分化,导致社会发展不和谐;激发了大量寻租活动,腐蚀了一大批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造成大量国有资产资源的流失,带来了社会的不稳定。

特殊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总是阻挠通过深化改革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六)大肆挥霍公款消费

据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国家财政支出中,官员出国一项消耗的财政费用达3000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10%,是当年军费开支的两倍,是教育经费和医疗经费之和。官员出国考察成了“待遇”,带来的是政府奢侈浪费,某些官员也借机索要贿赂和出逃。据《半月谈》报道,中国一定级别的机关干部,每年参加的大小会议不下50场。会议费用惊人,不少会议动辄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一般会

议都要求“规范”印发领导讲话、会议交流材料,有的一次会议就用1吨纸。公务接待耗费巨大,浪费严重。接待标准乱、范围乱、名目乱、思想观念乱。某单位在一餐厅一年接待费为260万元,其中,客人消费为64.7万元,其余近200万元是被陪客的人吃掉或变着法子乱接待耗费的。公款消费中的腐败,是依附在旧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的遗风。不论用车、出国、吃喝、接待、开会,凡涉及公款的,统统沿用供给制那一套,当成一种待遇、一种福利,不论是否真需要,一律按职级来。中央多年前就提出了职务消费改革的要求,但这一改革包括公车改革进展缓慢、踯躅不前,有的还把公车改革变异为变相增加巨额收入,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根本原因在于它触动的是一个庞大的官员体系的利益,公车又是身份的象征,其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七)大搞形式主义

每年年末岁初,基层对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接不暇,疲于奔命。不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纯属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助长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之风,又衍生出乱收费、乱摊派、乱要赞助等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问题。为了应付评比,为了能当“先进”,假数字、假汇报、假现场、假典型层出不穷。尽管我们多年来对形式主义的痼疾屡加挞伐,但因其根深蒂固、盘根错节,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很难根除。“领导就是开会,贯彻就是发文,检查就是汇报,协调就是喝醉,落实就是收费”,在一些地方已成为普遍现象。形式主义的要害,是不顾实际,只会跟风;不计成本,只要轰动;不求实效,只图虚名。就连中央要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的地方在落实过程中也出现了形式主义倾向:你搞什么我也搞什么,比规模比投入。形式主义已经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祸害,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正龙拍虎”。形式主义的横行,源于运动式思维和运动式工作方式。不论干什么工作,一开大会,二发文件,三造舆论,四造氛围„„谁不这样干,谁就是不重视,谁就没有魄力,也显不出政绩。

(八)司法腐败

2008年10月28日,一条引起轰动的新闻从北京传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免去职务,已被中央纪委“两规”。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腐败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在12月1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大声疾呼:一定要清除害群之马,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问题,组织专项治理,纯洁政法队伍。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屡见媒体。司法公正

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说用人腐败让人失望的话,那么,司法腐败就让人绝望了。虽然腐化堕落的司法机关领导干部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其恶劣,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九)漠视法律

中国是世界上公认出台不准式规定最多的国家,也是对腐败处罚最为严厉的国家。透明国际也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反腐败制度建设相对完善的国家。为什么贪官依然那么多?从贪官自身的原因看,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藐视法律。贪官落马前,身居要职,学法、听法纪讲座的机会远远高于常人,有的甚至是法学博士出身的法院院长。他们不是不懂法,有的对法律可以说是精通了。问题在于,他们学习、精通的目的,不是为了守法,而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以更高明的手段违法行政、以权压法,以更巧妙的手法违法犯罪而不被发现,甚至还运用听证会等法治手段为掩护,维护自己的私利。如果我们有到各处去走走、看看,可以发现,很多领导干部口口声声讲的,都是贯彻他的顶头上司的批示、指示,很难得听到一位领导讲怎么执行法律法规。中国是一个封建传统十分浓厚的国家,习惯法大于成文法。许多贪官精通权术、潜规则、厚黑学,尤其迷信权大于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制订者从来没想到要用这些来约束自己,而是想约束他人。如果说徐其耀对法律法规的态度还有些隐晦的话,已执行死刑的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就撕去了一切伪装了。他已成了阶下囚,还对管教干警说:“法律算个屁!你相不相信权大于法?你敢不敢跟我打赌,我半年内就出去,什么事都没有!”他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就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而且背后还有权大的人在为其撑腰。好在最终还是法律胜利了,李玉书的“权大于法”破产了!

二、遏制腐败问题的办法

奥地利经济学家哈耶克说,制度设计关键在于假定,从“好人”假定出发,必定设计出坏制度,导出坏结果;从“坏人”假定出发,则能设计出好制度,得到好结果。这对我们设计反腐倡廉制度是否有借鉴意义和启示作用?不论是遏制腐败的非常措施,还是制约腐败的规章制度,说到底,都是一种抵御腐败的外部力量,而现实生活是非常复杂的,不仅形势在不断发展,具体情况更是千变万化,只要腐败分子的腐败动机存在,再严厉的打击措施,再缜密的法规条文实际上也不能完全阻止他们将腐败的动机变成腐败的行动。这也是中国古代某些时期惩罚腐败的措施虽然极为严厉,甚至是野蛮和残酷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当周密,近乎于繁锁和苛刻,却都不

能完全根除腐败的原因所在。然而,反腐败问题是关系国家前途,民族存亡的大事,再难我们也应该为此而努力。这种努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运作。

1、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机关的监督、制约机能。如果说遏制腐败主要靠自上而下的努力的话,更持久、更具有根本性的反腐败措施应该遵循自下而上的思路。但是,从历史的经验来看,我们不能再沿袭过去的那种搞群众运动的做法,而是应该充分发挥现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职能,实现对政府机关的监督和制约。腐败的中心问题是权钱交换,这种监督和制约的重点应该围绕权和钱进行。权力在现实生活中是与职务联系在一起的,有职才有权。我们应该逐步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而不是流于形式的人民代表选举产生、监督制约各级政府领导人的制度,逐步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委任制,从根本上杜绝腐败分子长期盘踞某些重要职务,利用职权大肆侵吞国家财产,人民群众对其无能为力的反常现象。另一方面,加强人民代表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的监督。不仅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要经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政府的重要收支项目也要及时向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汇报,重要的细节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家对其进行审查,敏感性的财政收支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如果我们真正能够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政府对权和钱的运用严密地监督起来,王宝森事件之类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2、逐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摸索和建立一套政务员对公务员的监督制约制度。人民代表对政府的监督的重点是各级政府的领导人。但是,政府中的一般工作人员也可能发生滥用职权,侵吞国家资产等不法行为。对各级政府内类型繁杂,人数众多的一般工作人员的监督,在政府机关之外且人数有限的人民代表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对这些人的监督职能,应该交由各级政府的领导人来进行。在这方面,我们不仿借鉴美国的一些做法。美国的总统和各州州长都拥有任命、罢免大批重要政府官员的权力,美国新总统上台以后,直接由他任命的高级官员就近三千人。对不称职,或总统不放心的人,新总统总是毫不犹豫地将其清除出去。例如,美国联邦调查局前局长塞信斯曾用公家的飞机和汽车接送自己的家人,乘坐防弹礼宾车上下班等行为而受到指控,克林顿一上台,就摘掉了他的乌纱帽。这种制约,表面上似乎背离了自下而上进行监督的思路,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各级政府领导人进行监督制约的纵向延伸和继续,远比人民代表直接监督政府的一般工作人员更加有效,也更加切实可行。

3、逐步建立分权机制,由相互独立,互相制衡的各部门相互进行监督和制约。

对腐败现象的制约机制,决不能局限于从人民群众到人民代表,再由人民代表到各级政府领导人,由各级政府领导人再监督其部下这样一种单线条的、纵向制约的思路。单线条的制约机制固然简明,但其中一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整个制约机制就可能瘫痪甚至完全崩溃。要确保制约机制的安全运转,必须编织一张纵横交错,多重反馈,上下左右,相互监督的网络。这种网络所体现的核心思想就是西方政府哲学中分权制衡的原则。这种多重制约机制在西方已经存在了几百年,对反腐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美国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是,这种任命往往又要经过国会的批准。美国总统有权任命最高法院的最高法官,但是,最高法官的工作总统无权干涉。国会有权立法,但议案的最后生效需要总统批准。这种纵横交错的制约机制,虽然人为地将许多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却大大减少了某一部门独断专行,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当权者制约的横向延伸和继续,从而大大增加了制约机制的安全系数,将腐败现象产生发展的可能性降低到了最低限度。

4、通过公众舆论、新闻媒介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制约。古今中外政权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单线条的制约机制不可靠,多重制约、网络状的制约机制也不完全可靠。权力制约权力,让当权者制约当权者,这固然是人类政治上的一大进步。然而,仅仅如此还是不够的,当权者既有相互竞争,互相制约的一面,也有许多共同利益,也有可能相互勾结,共同蒙蔽和欺骗社会。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制约和机构也完全有可能转化成相互勾结,欺骗和操纵人民意愿的工具。因此,做为权力制约权力最重要的补充,应该是在原有的权力体系之外,再通过公众舆论、新闻媒介对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制约。在西方发达国家,公众舆论和新闻媒介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新闻媒介既能反映公众舆论,也能影响公众舆论,而公众舆论对选民的选择具有重大影响,因此,上到总统、首相、下到一般政府工作人员,对此都不敢掉以轻心,如曾经在内政外交上均有建树的尼克松,就是因为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对水门事情的报导,被赶下了总统的宝座。更为重要的是,公众似乎永远有一种对政府官员不放心的心理定势,新闻媒介为了迎合公众的这种心理,必然要挖空心思地探听和搜集政府官员的不法行为,无形之中对当权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从心理上对当权者的腐败行为起到了十分有效的震慑作用。这种监督制约几乎是无所不在,其实质是人民群众对当权者制约的外化和扩大化,是利用权力体系之外的整个社会力量对整个权力体

系的全面监督制约。我们应该借鉴这种做法,逐步建立起通过公从舆论和新闻媒介对当权者进行监督制约的机制。

5、编织天罗地网制约腐败产生的社会条件。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反腐败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复杂的斗争。相对而言,利用我国政治经济制度上的优势,在短时期内,通过是一些非常手段或措施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但是,仅仅靠这些非常措施,反腐败的效果是难以持久的,更持久、更有效的反腐败措施必须是法制和制度建设,即编织天罗地网制约腐败产生的社会条件。这种制约不是做为一种特定时期的特定任务,至上而下部署完成的,而是依赖固有的制度本身,做为一种日常性工作,通过制度本身的正常运作,不断地预防和清除各种腐败现象,从而保持政府的高效和清廉。

三、转型时期对腐败问题的反思

转型期的腐败现象多种多样,产生的原因纷繁复杂,涉及的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因此,治理转型期腐败,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既突出重点,又全面推进。

1、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此,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领域,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利益分配、权力调整以及体制、机制变革等诸多方面,要用系统论的观念和方法,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各个角度来思考和规划。当前应继续重点围绕权钱人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等制度。同时要针对腐败滋生蔓延的新趋势,不断拓宽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遏制腐败的视野和领域。

2、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当务之急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要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坚持依法行政,抓住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契机,加快廉政立法步伐。

3、完善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推进市场化改革。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按照这一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健全行政权力的“退出”机制,减少行政权力对经济的干预,从源头上消除寻租性腐败发生的机会。对于政府掌握的具有额度和指标限制的稀缺资源,特别是产权交易、建设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的使用以及政府采购等,都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承包等市场化手段在全社会进行分配,逐步取消各类配额指标、经营性指标和专控经营权。限制行业垄断,在公用设施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继续抓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改革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使国有企业尽快退出竞争性行业。要抓紧培育和完善中介机构与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联结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凡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事项,都交给中介机构来具体运作,有的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能也可委托中介组织或自治组织运用市场规则运作。

4、规范从政行为,保证公务行为的廉洁。在我国由于受经济发展客观水平的制约,决定了公务员工资待遇的提高是一个与经济发展和机构精简相对应的渐进过程。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要教育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调整、完善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行为操守和职业道德。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公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不断降低腐败收益,提高不腐败的收益,在公务员中形成奉公守法的激励机制。要积极研究探索党政机关福利待遇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实行货币化、工资化改革的途径,适时提高公务员工薪水平,同时提高公职人员收入来源和收入状况的透明度。

5、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把反腐败斗争与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人大、政协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建立公共选举、公共参与、公共选择和公共服务等民主制度,积极推行民主公开制,完善村民自治,推广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公民参与程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因此更要加大腐败监管力度,坚决不能让不正之风四处蔓延。要把反腐问题要作为一项国事、大事来抓,建立长效机制,将腐败遏制在源头,切实优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和谐气氛,让人民更加信任党,拥护党。

【参考文献】

7.对“解决问题”教学的认识与理解 篇七

应用题教学历来是小学数学教学的重、难点, 普遍存在着“教师难教, 学生怕学”的现象。新课程实施以后, 应用题不再以独立的单元而存在, 而将其渗透于所有的数学教学内容之中, 并专门设置了解决问题单元。这样的安排, 打破了传统的数学应用题独立成章, 过于注重问题的类型和固定解法的做法。下面, 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 谈谈对“解决问题”教学的认识与理解。

一、从“应用题”与“解决问题”的定义上来理解

《马芯兰数学教学法推广实验》一书中对小学数学教材中的应用题所下的定义是:把含有已知数量和未知数量之间关系的人们日常生活、生产中以及其他方面的实际问题, 用文字 (有时用图画或表格) 表示或用语言叙述出来, 并要求出未知数量的数学题。梁镜清主编的《小学数学教育学》中关于“解决问题”的定义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解决各种形式的问题。这些问题既包括以文字形式出现的应用题、文字题等, 又包括学生在生活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从以上定义来看, 显然, “应用题”与“解决问题”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旧教材中的应用题往往以生活中的实例出现, 就事为题, 让学生来解决。新教材中的应用题除以文字的形式出现外, 还以情境图的形式出现, 同时出现了一些开放性的问题。

例如, 27人乘车去某地, 可供租的车辆有两种:一种车可乘8人, 另一种车可乘4人。

1. 给出3种以上的租车方案;

2. 第一种车的租金是300元/天, 第二种车的租金是200元/天, 采用哪种方案费用最少?

总之, 教学过程中不能将“应用题”教学和“解决问题”教学简单划等号, “解决问题”教学绝对不是“应用题”教学的代名词。从第一学段开始, 教师就应培养学生初步的应用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应将“解决问题”这一理念贯穿数学教学的始终。

二、按照新课标对“解决问题”的说明来理解

首先, 在内容方面, 《数学课程标准》所提的“问题”不限于纯粹的数学题, 特别是不同于那些只通过识别题型、回忆解法、模仿例题等活动就能够解决的“题”。这里所说的问题既可以是纯粹的数学题, 也可以是非数学题形式出现的各种问题。但不管是哪种类型的问题, 都需要学生通过观察、思考、猜测、交流、推理等思维活动才能解决。

其次, 就教学目的而言, 《数学课程标准》的要求是多方面的, 包括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 并能综合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

三、从“应用题”教学与“解决问题”教学的立足点来理解

8.张杰:对国企改革若干问题的认识 篇八

近来,要求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言论甚嚣尘上,认为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存在是“与民争利”。何为“民”?是指人民吗?这是在混淆视听,因为通常所谓的民营,实际是私营,所以这里的“民”实指“私”,应该讲,企业经营的好坏与资本的归谁所有没有关系,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资本的本质属性,并不是说一定要让私营企业盈利而要国有企业亏损,更何况国有企业的盈利是归国家所有(可以造福于人民大众),而私营企业盈利则是归个人所有。孰利孰弊是一目了然的。

也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根本无法竞争过私营企业。以我们恒天公司为例,原来是纺织部的企业,很早就进入市场。目前中国纺织业的国有企业已经非常少,大约有90%是民营的,所以,恒天面临的是完全竞争性的行业,比如纺织机械,客户全是私营的,竞争对手都是国外的和私有的。按某些人的看法,恒天是国有企业,必然是低效,面对市场竞争,肯定是要输的。但结果是恒天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市场化改革,纺织机械多年来保持着中国第一,将其他竞争企业远远地甩在后面。尤其是国外的纺机大企业,过去要兼并恒天,现在恒天想的是要兼并他们。这就说明,国企在完全竞争行业并非就是低效的,并非是没有竞争力的。

更为重要的是,在竞争性领域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更有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因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还远没有发展到与大型跨国公司竞争的地步,而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发展壮大不但可以与大型的跨国公司抗衡,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在通过参与国际竞争为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做贡献的同时,还可以为私营企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余地。

国企高管并非高薪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说法是国有企业的高管的都拿着高薪。应该说,这完全是一种臆想,根本不了解国资委对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国务院国资委在给国企高管制定薪酬时一再强调,一方面要体现出你的价值,另一方面你要有觉悟(为国家做贡献),同时也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分配问题。因此,国务院国资委在给国企高管制定薪酬标准时是有一个红线的,绝不是社会上所说的动辄就上千万元,要远远低于这样的数目。正如邵宁主任所讲的那样,必要时我们可以公开国企高管的薪酬。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国企高管薪酬非但受国务院国资委的管理,而且他们的职务消费每年也都是要账务公开的,同样受国务院国资委的管理和监督。

此外,像恒天这样的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工资待遇完全是倒挂,越往下越高,三级公司高于二级公司,二级公司高于集团总部,因为越往下越直接面对市场。真正高管的收入要远低于下面中层干部,只有几十万元,而且延期支付。

进一步加快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规范的董事会建设,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经营必须遵循市场化的原则,而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的首要任务就是董事会制度建设伟大的企业要有伟大的董事会,没有董事会制度保障,企业的各项改革是很难深入的、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已经探索出了一个很好的制度安排——外部董事制度,且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这是行之有效的——具体地讲,就是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占多数,且这些外部董事的薪酬和待遇受国资委而非所在企业管理,因此他们的决策过程不受企业的管理层所影响,这极大地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应该说,国务院国资委的这种外部董事制度安排在全世界的公司治理上都是先进的,但我们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没有完全放开,主要表现在权力方面:虽然公司的投资决策权和管理权放开了,但经理人的选聘权和考核权却没有放开,这有待于进一步改革。

第二,建立与官员的分享机制。国有企业建立与官员的分享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为什么在政府官员中会存在腐败的现象?一个最大的原因在于权力较大而利益太小。而要给官员一个合法的利益补偿机制,国有企业董事会是一个特别好的载体

比如我们的外部董事完全可以从政府官员里挑选(我一直相信政府官员的管理水平很高,或许他们不能完全经营好一个企业,但他们绝对有能力参与管理层建设、投资决策等),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取得合理的利益补偿,这样就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和生活保障),极大地杜绝腐败的发生,更重要的是,他们获得的收益不是老百姓的钱,而是通过经营所得的。

第三,建立与老百姓的分享机制,现在的很多老百姓不支持国有企业,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好坏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国务院国资委今后应在国有资本收入中国务院拿出一定的比例来与老百姓分享,用以解决老百姓的医疗、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这样老百姓就不会说国有企业赚那么多钱与他们无关了,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从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给老百姓建立扶贫基金,并成立一个让老百姓选举的机构来管理这个基金,给老百姓办实事,形成这样一种机制、就可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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