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通用12篇)
1.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一
关于启动2011年油田团干部后备人才“百人培养计划”报名工
作的通知
管理局、分公司各二级单位团委,局机关团委,局新疆团工委,局川东北团工委,局属经济实体团工委:
为积极探索油田共青团人才开发机制建设,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共青团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选拔机制,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共青团后备干部队伍,为胜利共青团事业的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经局团委认真研究,决定启动2011年第一期油田团干部后备人才“百人培养计划”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油田,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有开展团的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具有成长为优秀团干部的培养潜质;
(3)工作扎实,作风务实,为人诚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年龄在29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在基层工作满两年的优秀团员青年。
二、选拔程序
1、笔试。报名工作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适时组织所有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由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阅卷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在“胜利青年网”和“百人培养计划”专题网页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确定通过笔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通过笔试的人员,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适时组织其进行面试。
1)、面试将根据面试人员分布情况分片进行。
2)、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面试评委由青年人才开发中心于面试前一天从“百人培养计划”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分为若干评委组,评委组长由局团委指定。
3)、面试时,原则上只有所有面试评委全票同意才能通过面试。如有特殊意见,面试结束后,经评委组充分协商后,由评委组长裁决。
4)、每次面试结束后,评审组长应根据评委组成员的一致意见,按照A、B、C三档进行量化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分值。
3、培训。面试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组织通过面试人员进行入库前的培训。
1)、培训由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负责,依托油田高培中心党校、胜利拓展学校、胜利青年职业指导中心、油田团干部实践锻炼基地等培训机构进行。
2)、培训课程将分为青年人才测评、拓展训练、集中授课、实践锻炼、单独座谈等课程模块,每一课程模块结束后都将进行相应的量化考核。
3)、培训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将对参训人员面试量化成绩和各个培训模块的量化成绩进行汇总、排序,形成参训人员的第一阶段量化考核成绩。
4、入库。培训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参训人员的第一阶段量化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胜利油田共青团后备人才库”人选,进行后续培养。
5、配备导师。作为对入库后备团干部的重要跟踪培养措施之一,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将专门邀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油田青联常委、委员担任“百人培养计划”入库后备团干部的导师,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进行相关方面的思想和业务指导。
6、挂职锻炼。作为对入库后备团干部的重要跟踪培养措施,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在征得相关二级单位同意后,分期分批安排入库后备团干部到局团委各部室或二级团委进行短期挂职锻炼,使其掌握成为优秀团干部所应具备的相关团务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技巧。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
7、动态管理。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对所有入库团干部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个人成长情况以动态积分形式记录管理,个人积分作为考核推荐的重要依据.对于入库后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将在跟踪考核中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分;对于入库后因个人原因受到相关单位处分或入库后两年内个人素质能力、工作成绩等无明显提升的人员,调整出库。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基层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可直接登陆“百人培养计划”专题网页(http://10.67.13.90/tbtj/2011/brjhweb/)点击“百人培养计划报名表”移动窗口报名,也可向所在二级单位团委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2月19日。
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个人两寸免冠照片1张;
2、请及时关注“百人培养计划”专题网页,以核实报名人员信息和了解相关动态。网上报名办法:
1、点击主页移动的“百人培养计划报名表”;
2、进入页面后,按要求详实、规范填写(不得空余填写项,若表格有空项将无法提交);
3、填写完毕后点击表格下方的“提交报名资料”按扭提交;
4、信息提交后,可打开“百人培养计划报名表”网页,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信息提交公示栏”,查看个人信息是否提交成功。报名后的相关工作请等候通知,不明事宜可直接咨询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管理局机关7号楼309房间),联系人:丁永超,8556632。
共青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委员会
2011年1月18日
2.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二
值得注意的是, 从2006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 到前不久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 到人才工作会议上部署落实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09—2020年) 》, 三份重要的规划类文件, 都把目标指向2020年。人才工作会议对国家人才发展工作的总体布局、各项任务和目标的设定, 也都围绕2020这个关键年份展开。
这是因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 这是在十六大确定、在十七大被进一步强调的内容。我们改革和发展的很多目标, 也都围绕着2020年这个重要年份制定, 如到2020年,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这也是因为, 21世纪这第一个20年, 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信息社会的迅猛发展、国际新秩序的不断“洗牌”, 都为我们的发展提供了宽阔的平台。
再往前看, 十五大报告中提出, 要在新世纪“第一个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 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2000年时, 我国的GDP为近8.94万亿元;2009年, 我国的GDP已经达到33.5万亿元。其间的增长, 已经远远超过了“翻一番”的程度。同样是在十五大报告中, 提出在2010年的基础上, “再经过十年的努力, 到建党一百年时, 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 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可以说, 科技、教育与人才工作的任务都指向2020年, 是建立在这样的目标之上, 更是建立在2010年目标的提前完成上。
实现全面小康, 很重要的一点, 就是人的现代化。从这个角度考察, 我们可以发现, 人才工作与另外两份重要纲要规划的科技工作、教育工作, 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人才发展, 最终目的是要让更多的人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实现自己的价值;教育改革, 也是为了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有用处的人;而发展科学技术, 不仅要有人才、用人才, 同样是为了让人才更好地加入国际的科技竞争。现代化, 始终是中国走向复兴的坚定选择;人的现代化, 始终是这选择中最核心的一环。
2020年, 任重而道不远, 这就尤其需要我们做好规划、奋力前行。不管是人才总量相对不足、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够, 还是人才工作制度和机制不健全, 都需要各地、各部门提高重视、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更重要的是, 还需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 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协调。同时, 不管是人才发展, 还是教育改革、科技发展, 都需要同步推进、互相促进, 只有人的全面发展, 才能达成人的现代化。
十七大报告中, 对2020年这个节点, 有这样的描绘: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 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民主权利、具有更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或许, 可以把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把三份纲要规划的愿景, 都看成这幅蓝图的细节图:只有这些规划都得到落实, 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
3.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劳动保障所于2012年12月30日—2013年2月1日,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制定援助计划、宣传帮扶政策、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各类活动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
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劳动保障所立即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心辖区失业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二是成立了 “201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保障所所长担任副组长,保障所全体人员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201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社区,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好“201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
1、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劳动保障所结合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社区专干例会进行了具体布置,为全面开展援助月活动奠定了氛围基础。通过街 1
道多功能服务大厅的LED电子屏幕,将援助月活动时间、内容、细则及收集汇总的就业岗位信息进行了公开播报,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此外,在街道大厅外侧和社区的室外宣传栏,悬挂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横幅,在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增添活动宣传信息。这些举措,都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2、认真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所利用春节走访慰问这一契机,认真组织社区专干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登记工作。着重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对于入户调查家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3、举办内容丰富的援助活动。
(1)1月21日,组织辖区20家用工企业参加了全区就业援助活动主题日大型用工浅谈会活动。为与会人员提供新收集就业岗位62个,现场进行了政策咨询、岗位介绍、用工洽谈、材料发放等服务。
(2)春节前夕,对辖区39户困难就业家庭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由保障所组成的慰问小组在入户了解他们实际困难的同时,为其送去了节日慰问金。
(3)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志愿者队伍,为15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春
节前的家庭大扫除活动。由29名失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帮扶队伍,分3个小队,帮助困难家庭打扫卫生、清洁门窗、整理家务。
(4)组织就业援助代表参与了社区居民议事会活动。通过座谈的形式,提出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轻重缓急分类进行立即解决、及时帮扶和上报求援。
三、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此次就业援助月期间,劳动保障所组织辖区36家用工企业,新收集就业岗位72个,举办专场招聘会3场,走访就业困难人员139名,发放春节走访慰问金32600元,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群体10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8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3人,发放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各类宣传资料700余份,帮助他们认真转变择业观念、及时把握就业机会,不断提高就业成功率。
通过“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劳动保障所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收集最新的用工信息,开发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找到了生活的支撑点,让他们对未来的生活多了一分希望,在确保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的同时能够稳定就业,为今后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奠定基础。
4.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 篇四
岁末年初之际,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文件要求,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决定于2011年12月10日起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此项活动。街道劳动保障所紧紧围绕“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的主题,通过精心组织策划,确定援助重点,以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为抓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就业援助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街道劳动保障所高度重视, 组织全所人员及社区专干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在思想上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基层,强化宣传
为了确保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街道劳动保障所充分依托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深入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广泛宣传介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条件和本次援助活动具体内容以及国家和地方就业扶持政策等信息。共组织了5次社区专场招聘会,摸清辖区内尚未就业困难人员86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1 5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政策咨询369人次,为全面实施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丰富内容,完善服务
(一)帮扶到人。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为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进行家访,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让其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讲清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二)岗位到手。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
(三)政策到位。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到家。通过帮扶联系卡、一对一贴身服务、与援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的精细化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温暖、送信心。把就业援助活动的内容和服务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登门服务、重点帮扶、援助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对就业特困人员送温暖走访慰问。
四、建立制度,确保长效
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一是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上门、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
5.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五
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总结
2014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在上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残联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切配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一、取得的成效
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30户,登记失业的残疾人数45人,组织残疾人参加专场招聘会一场,实名制纳入培训计划20人,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15人,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8人,帮助7名残疾人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突出“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的活动主题,使广大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加强领导。就业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乡组成了以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人员,解决了工作经费,为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3、加强工作协调。乡残联积极与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共识,工作协调一致,招聘会同时办,资源共享。
4、注重服务。为了让一部分残疾人实现
就业,乡残联采取定点联系村、企业的办法,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帮扶,服务到人头,服务到家,让残疾人切实感受到残联组织送去的温暖。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不能适合残疾人的需求。
2、残疾人有自我认识不到位,自认为能力强,因此,需求就业岗位要好,待遇报酬要高。
3、少数企业不愿意接纳残疾人就业,害怕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条列的宣传,让全社会都关心帮助扶持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加大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掌握一定的技能,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
3、加大对残疾人的帮会组教育,帮助残疾人要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社会,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勇做生活的强者。
6.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六
1 整体医疗管理模式中设立社会援助机构的动因
1.1 适应现代医学模式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医学从20世纪下半叶已进入后医学时代,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医院的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方法相应的不断在变,甚至“超出”医院范围,于是医院的社会服务应运而生[3]。目前,世界各国医院普遍设置了社会服务部或社会工作部,主要职能是在医院中开展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而在我国仅有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等少数医院设立了社会服务部,所以我院在2006年进一步完善整体医疗管理模式的内涵时,设立社会援助中心,以期为建立健全中国医院社会工作制度,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医院社会工作模式和服务体系作出一点有益的探索。
1.2 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实行了改革,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扭转了过去“小病扛着,大病等死”的局面,基本实现了“病有所医”,医院的门诊及住院人数相应的增加了,人们对医疗的需求也提高了,对医院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所以,医院需要一个介于医院与患者之间的“桥梁式”的服务机构,来加强医患沟通,缓解医护人员的压力,提高医疗效率。
1.3 适应医疗市场的需要
医院在当前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要想得以生存和持续发展,势必要全面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4]。在当前国情下,正确对待患者因疾病造成的心理病症及其所处的社会背景等,可建立医患之间的院内、院外沟通渠道,拓展、提高院内医疗服务质量和院外服务水平,从而提升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2 整体医疗管理模式中病人社会援助中心的职能
我院的病人社会援助中心配备4名主要工作人员,并招募数名志愿者,在院领导和医务处直接领导下,秉承整体医疗管理理念,结合我院医疗实际开展工作,我院病人社会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能有:
2.1 进行健康教育及病人角色教育
配合医护人员对新入院的病人进行健康教育,给每个病人发放联系卡,协助病人、家属适应医院环境和医疗服务流程,让患者尽快进入角色。
2.2 代表医院领导访视病人
在军队病人进行中大手术后,代表院领导看望病人,赠送慰问品,了解病人情况。
2.3 服务质量调查与信息反馈
配合政治处“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精神,每月对在院病人随机发放优质服务调查表。每季度给各科主任及护士长发放对机关“三处两部”的优质服务调查表,并将调查问卷内容及时上报政治处统计。
2.4 为患者排忧解难
为病人和家属提供社会支持,解决病人因疾病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为弱势、劣势群体和所有需要帮助的病人、家属提供医疗救助,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要。
2.5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开展社区工作,组织社区募捐,参与医院内部管理和医院外部公共关系[5]。
2.6 处理病人的咨询与投诉
接听病人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及科室。提醒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可能引起医患冲突的投诉及时处理。
2.7 配合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医疗质量
配合医务处监督全院医生完成当月所有出完病人的随访工作。配合质控科监督检查全院医生对在院病人整体医疗评估的审核工作。
3 整体医疗管理模式中病人社会援助中心的实际成效
5年来,病人社会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克服人手不足的困难,完成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成为了医生的助手,护士的伙伴,患者及家属的朋友,家庭的保护人[6]。现将中心取得的主要成就例举如下:
3.1 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
几年来,我中心工作人员看望新入院病人132029人次;通过与病人交流的方式,使病人了解住院科室的主任、护士长、经管医生及病区设施和该科技术特色及优势项目,缩短医患之间的距离,使患者有亲切感,提高了病人满意率,5年来我院病人满意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
3.2 畅通了信息反馈渠道
配合政治处对住院病人随机发放优质服务调查10914份,向各部门反馈意见1080条。向各科室领导随机发放对机关“三处两部”优质服务调查735份。接听病人咨询投诉电话1549起。促进了医患沟通,不断改进和完善医疗护理工作质量。有效的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下降40%。
3.3 加强了对患者的人文关怀
看望军队中大手术病人2333人次,落实“四个一”(一箱牛奶、一瓶蜂蜜、一袋麦片、一份水果)。坚持“姓军为兵”的服务方向,为部队病人提供全程、全方位、无缝隙、多元化的服务保障。同时已帮助近600个患者解决了经济困难,组织社会募捐30余次,为近200个经济困难的患者减免医疗费用,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
3.4 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
配合质控科完成在院病人心理及健康等临床整体医疗评估审核15616份,通过疾病分型,为病人做出及时正确的诊断及医治,有效提高诊断率,提高医疗质量。配合医务处监督全院医生完成当月所有出院病人的有效随访141808人次。有效的指导病人复诊、用药及康复内容。近年来周边城乡许多人慕名到我院就医,我院门诊量从2006年的358997人次提高到2011年的757031人次。
总之,我院病人社会援助中心是整体医疗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做的一切有利于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有利于提高医疗、护理、后勤的服务质量;有利于构建和谐与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利于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医患关系奠定社会基础,对开拓医院医疗护理新思路新模式以及转型下的医院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4 整体医疗管理模式中社会援助中心工作的展望
在医院领导及管理者的重视和扶持下,在更多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下,社会援助工作将深入持久稳步开展下去,才能使其服务更到位,更能结合我院的整体医疗工作实际。我们也将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医院特色的社会援助工作制度,积累经验,总结规律,使我院的社会援助工作更加符合我院医疗工作实际,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乃至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向月应,王庆林等.整体医疗的动因概念与理论基础[J].中国医院,2007,11(2):2-4.
[2]谢克凡.中国医院社会工作的先行者——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个案研究[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19(4):40-47.
[3]Oziegielewski.S.F.(2004),TheChanging Face of Hearth Care SodalWork:Professional Practice inMananged Belmvinral Health Care[M].NY:SOringer.
[4]向月应,王庆林.现代医院整体医疗理论与实践[M].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
[5]刘继同.国内外医院社会工作的研究进展与发展趋势[J].中国医院,2008,12(5):1-3.
7.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七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省法律援助中心关心和指导下,注重援助队伍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强化对县市区法律援助的管理与督查,注重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
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1484件,已经结案的729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其中指定辩护案件225件,当事人直接申请的案件1259件,录入系统的案件咨询1541件。出色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涉访案件,实现全市法律援助服务零投诉,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受援人的肯定。
一、注重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塑造法律援助队伍良好形象。
1、注重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针对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公积金案件申报,数据报表统计,法律援助宣传,及专门的业务知识进行了两次集中平培训,培训课时足足达到12个小时。县市区也开展了相应的培训,确保了使用信息系统规范、及时,提高了队伍的素质。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塑造良好社会公益形象。3月份,我们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的大走访活动,全市共23名法律援助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贺榕军、副主任冯赛扬、王霁清律师参加了这次活动,分别走访了川口乡的赤水村、白水村,除走访驻村烈属、贫困党员、五保户、特困户、修建水渠等实事外还帮助建立村规民约4份,办理残疾证2个、举办法律讲 座8场,解决法律实务2件,接受免费法律咨询22件、调解重大纠纷2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400份。
除市中心外,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加该县组织的“百名干警大走访”活动;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发起“千名干警帮千户活动”; 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参加2011年衡阳市残疾人招聘会,关系残疾人,服务残疾人。
市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贺榕军主任的带领下看望了在福利院生活的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在慰问活动中,共为福利院赠送了价值1000余元的衣物、食品等物资一批。这些公益活动为树立法律援助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起到了重大作用。
3、制定12345服务承诺,强化援助为民的意识。“一个满意” 即受援人满意;“两个到位” 即 质量监管到位,案件受理到位; “三个畅通” 畅通基层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四零服务”,即咨询零障碍、受理零积压、服务零距离、案件零投诉;“五个用心” 即对待群众热心、为民办事真心、对待工作专心、听取意见虚心、解决问题耐心。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强化工作人员援助为民的意识。
4、严格要求见成效。在这种培训和要求下,全市法律援助系统涌现出了很多的先进人物,中心副主任赵穗云、衡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欧阳铭富被衡阳市政法委评为“十佳办案能手”;中心主任贺榕军被评为全市先进党员;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在司法行政系统举行的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演讲比赛中分获市一等奖和省一等奖。也正是因为队伍建设的加强,全市法律援助系 统至今为止,没有一起当事人的投诉或上访,相反却收到五面锦旗,说明了我们衡阳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形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援助工作规范科学发展。
从今年开始,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始逐渐调整工作重心,注意加强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与管理,更多地承担管理者的角色,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援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物质保障上基本上做到了符合规定。
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数量与质量的督查。为了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加大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督查,从五月份开始我们开始对个县市区进行督查,以督查促进工作。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各有特色:珠晖区实现新年工作的新变化,硬件、资金保障与管理等均有很大提高;衡南县在各县市区结案率领先;衡东县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成为常态;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把法律援助列为了为民办实事;雁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通过检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结案材料审查、案件抽查等办法确保了办案质量。受理、指派、审批符合规定,案卷档案健全、基本规范,相关材料齐全。
二是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各县市区认真总结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按照法律援助程序规定和配套规范性文件,规范开展非诉讼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要严格把关,特别是乡(镇)工作站办理的人民调解案 3 件不能超过案件总数的30%,同时当年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九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司法局基层司法科联合以市司法局的名义下发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在年初我们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财务管理、办案补贴的发放等要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与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从今年4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每季度向市中心报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在六月份,我们借助省中心专项检查法律援助经费的契机,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经费的规范管理。省司法厅的联合检查组对蒸湘区、祁东县、衡阳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是督促法律援助业务的公示工作。为落实法律援助各项具体措施,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今年以来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公示一次受理的法律援助情况、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情况及受援人名单。目前,我们要求是在各司法局的司法行政网站及本单位的显目位臵公示。此项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及律师对法律援助中心的信任度。
在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下我们办理了一大批有良好社会效果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例。中心王霁清律师承办的特变电工蒋少杨工伤赔偿,经过协调、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多个法律程序,历时一年半,最终获赔75000元,受到当事人的肯定;市中心夏建国律师承办的聋哑人曲长龙盗窃案,六次会见,提出的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实现主犯判刑比从犯轻的难得效果。对部分 4 典型的案例,我们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简报、网站、报纸等途径予以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三、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公众知晓率。
(一)根据工作需要,我们重新制作了10000册的法律援助宣传彩页,发放至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对于宣传法律援助和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9月19日,我们按照局里意见,组织一支100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影响巨大。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祁东县向全县群众发送短法律援助宣传短信60000多条;衡东县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播出四期法律援助专题节目;衡南县在各乡镇流动宣传;珠晖区举行为期十天的集中宣传蒸湘区出动四台宣传车辆,流动宣传法律援助,并张贴公开信,其他县市区全部开展了不同规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三)为全面推动和展现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每月编发一期《衡阳市法律援助工作简报》,由主管副局长亲自签发把关。我们将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情况、办案情况、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至今我们已经编发22期,在宣传法律援助上起到了重大作用。
在编写的同时,我们注意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并积极向他们投稿。截止2011年9月,我市法律援助的相关报道被《中国法律援助》网站、《民主与法治》网站、《衡阳日报》、《衡阳晚报》 5 等多家媒体采用31篇,成绩斐然,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其中,《中国法律援助网站》、《民主与法治网站》、《湖南法治网》《中国法制新闻网》采用我市法律援助的报道有23篇,为我省被采用的报道数量最多的州市。
(四)为了确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畅通,我们安排两名专职援助律师24小时轮流值班,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热线的公共法律教育的作用。
(五)在市司法局网站开通后,我们负责拟写了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外网公示信息,包括许可(办理)依据、类型、条件、程序、期限、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各审批环节,通过网络向公众宣传。
四、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注重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
在去年已经完成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我们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发挥充分的作用。除此之外,我们还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1、与市总工会联合成立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双方已经联合起草印发了文件,建立密切的协作机制,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免除困难审查程序,全部提供法律援助。此项工作是主管的廖耀中副局长亲自负责落实的。下一步,我们打算组建专门的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
2、在律师事务所里面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8月份,我们联 6 合公律科、律协共同下发文件,决定在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困难群众可以直接在律师事务所申请法律援助,衡州律师事务所成为我市第一家试点单位,本月即将举行挂牌仪式。这一举措极大的方便了困难群众,进一步拓宽了法律援助的渠道。
3、同人民调解紧密合作,建立援调对接机制。困难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同时请求人民调解,或者在人民调解的同时申请法律援助援助,援助律师担任一方代理人参与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可以由援助律师代为向法院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从而达到周期短、成本低、效力高的目的,深受群众欢迎。
存在的为题与不足
一是经费不足。市中心全年的经费只有80000元,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是严重不相称的,与省内其他地州市的经费相比也是明显落后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工作的开展,300、500的补贴标准也无法充分调动办案律师的积极性,导致了我们不敢也不能主动拓宽案源,满足更多困难群众的援助申请,而仅仅是勉强满足上门申请的群众。县市区的法律援助经费也跟我们面临同样的窘境。
二是人员不足。市中心目前只有6名工作人员,县市区的工作人员也需要进一步充实。
当然,我们不会因为这些客观原因而影响我们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衡阳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8.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八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性建设。在2012年9月以前,将建立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4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含视频,网络接通,保证工作情况及时录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的规范化工作站至少一个。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宣传,让这一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措施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地发挥作用,每月完成至少5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先后参加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来咨询的群众 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完成新都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石板滩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共计完成 21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每个案件均形成简报上报。
2012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知识不是很熟悉,耽误了来咨询群众的时间。为了更好、更快的为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我们工作人员利用业余等时间不断加强
自身法律素养,来弥补不足。
XXX司法所
9.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九
出新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10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
2010年,法律援助将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争取区、县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力争通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实施,解决经费、人员等长期困扰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二、继续抓好残疾人、未成人、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加强市、区县联合办案,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办理
(一)全市提供法律援助案件保持稳定增长,法律援助受援人数11300人次(含来信、来访、来电咨询及办理案件的受援人次)。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泸县受援人数1700人次,江阳区1600人次,龙马潭区800人次,纳溪区1000人次,合江、叙永和古蔺县1500人次,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来访、来电咨询的登记上网工作,目标考核只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数为准。
(二)继续做好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在做好农民工欠薪、工伤案件100%法律援助的同时,尽可能将涉及农民工、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待遇、土地流转纠纷、征地补偿等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利用好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满足农村、农民法律服务的实际需要。
(三)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办理,加大市、区县联合办案力度。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重大咨询事项跟踪回访、重大敏感事项及时专案报告、重大复杂咨询事项集体讨论等机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
(四)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法律援助参与涉法涉诉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法律援助参与涉法涉诉工作健康发展。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司法部决定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延长至2010年底,各区、县在继续推行十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切身利益问题。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其教育改造转化,顺利融入社会。在办案过程中密切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
(二)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适应困难群众实际需要,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工厂工地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巡回受案,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改进案件指派方式,根据案件性质、法律援助人员特长等因素指派案件,逐步推行点援制,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尊重当事人意愿,根据案情需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
四、规范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
2009年12月,市局下发了《关于启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提出了2010年7月要全面启用该系统的目标,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2010年全市目标任务的初步情况,各区、县要提前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以便尽早启用管理系统中的咨询登记部分。
五、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一)开展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信息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
(二)开展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中央财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省中心下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情况的检查,保证办案经费的使用效率和信誉。
(三)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加强对案件受理、审查、等指派方面指导和管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六、加强法律援助培训和调研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强化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一)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更好的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社会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矛盾中的职能作用。
(二)按照分批分级和多种培训方式并举的原则,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培训教育100%覆盖,有计划地加强对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乡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培训工作。
(三)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和典型案件,扩大影响;深
10.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十
2012年3月22日
同志们:
今年,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3月12日,省厅在滁州市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部署了我省的活动安排。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希望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讲两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以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及服务能力、保障能力、社会影响能力建设等工作目标,积极采取措施,勤奋扎实工作,活动成效显著。一是政府责任落实取得突破。法律援助工作首次写入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各县区也分别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民生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等。市局首次运用行政手段,对法律援助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均按照一票否决三项指标要求认真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案件数量继续稳步上升。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46件,办案数量比2010年增长了26%,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业务目标。提前半年完成了2011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全年的执行任务。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们办理了一批社会效果较好的案件,前阶段评选出了一批优秀案件,刚才进行了表彰。今后,每年都会进行一次优秀案件的评选活动,鼓励多办、办好案件,同时也要多挖掘、宣传好这些案件。
三是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依托社会力量建立工、青、妇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75个,异地联系点3个,健全完善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基层法律援助联系点已遍布各个村居,全市1096个联系点均做到三有,即有统一标牌、有专人负责、有联系电话,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四是服务提供能力显著提高。一票否决成效显著。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推进有力,各县区全部采取划拨、租赁等形式在临街一层、方便人员往来的地点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主要办公设备,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便民设施,市中心面积近300平米,各县区中心面积均在100平米以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均配备了法律援助专用车辆。
五是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开展了多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印制十万余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宣传手册、宣传资料,针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印制了分类维权指南,使宣传更加精细化。创新载体和形式,利用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官方微博、公交车身广告、市司法行政内外网等平台,及时上报和发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制作《与法同行》节目,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以案说法宣传典型案件。在市广播电台设立《148支招》栏目,每周五下午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上线接受听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信息,开播至今已录制近300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
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去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省厅的单项考核评分中排名第一,这也是法援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荣获第一的排名。在此,我谨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向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奋战在基层法援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忠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在法律援助覆盖面的扩大、便民服务措施的完善、服务方式的创新、外部发展环境的改善等方面,都在存在着不足,法律援助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十二五”蓝图的目标,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正面临着难得的的发展机遇。吴爱英部长在2011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占司法行政半壁江山的讲话,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孙厅长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强调,目前法援工作的发展只是初步的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初步成绩,要实现新的发展跨越,必须要有干事创业的精神,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准确认清和把握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大局意识,在工作中修养“精气神”,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各项任务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是今年司法部、省司法厅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展部署的一次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省厅以及我市的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把握“为民服务”的活动本质,找准群众的实际需求,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的职能优势,实现法援效果最优化。特别是要搞好顶层设计,从大的政策层面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稳步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大经费争取力度,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与监督。法律援助经费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各县区要把经费保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争取力度,推动政府落实对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真正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和逐步增长机制。要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机制,法援经费必须实行单设账户和单列科目管理,切实提高办案经费支出在法律援助经费支出总额中的比例制度。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肃使用纪律,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现象。特别是财政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务必要管好、用好,依法规范使用。要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制度,要及时、足额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年底一次性发放的现象必须杜绝。今年市局将会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到位情况、使用情况以及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挤占、截留和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行为。
(二)加强基础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省厅即将出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指导标准》,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省厅标准要求,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功能完善等方面着手,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要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队伍结构,探索建立专职法援队伍准入制度,原则上不再接收不具有法律职业资质的人员进入法援队伍。三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法援为民、勤勉尽责、公正诚信、廉洁执业的工作理念和职业操守。四要组织社会律师参加法律援助,调动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优质资源参加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畅通工作渠道,创造条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让他们方便来、愿意来参加法律援助,同时也要加强律师履行法援义务教育,增强社会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觉性。
(三)用业绩说话,将提高法援办案量作为第一要务。法律援助工作的成效最集中、最直观地体现在案件数量上。要把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数量作为法援工作的第一要务,保持案件数量的持续较快增长。今年省厅下达我市的办案目标任务是3980件。为了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一是要争取把法律援助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和项目、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体系,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增加在人、财、物方面的投入,推动政府责任的落实,增强保障能力;二是要制定并实施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的政策措施,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调动包括社会律师在内的各类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多办案;三是要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力度,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化援助效果;四是要发挥好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在扩大援助范围方面的功能,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援助;五是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全年援助案件任务的完成;六是要发挥法援工作维权、维稳的职能作用。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援访对接工作机制。法律援助人员要注意引导受援人采取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援调对接工作机制。要大力发展专业援助队伍,对涉及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法援案件,尽可能安排专业律师进行援助,提高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要注重通过“援调对接”、“援访对接”工作机制,深层次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维权、维稳的工作目标。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以高标准和大力度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要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的流程效应,以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为目标,实现案件管理的提速增效。进一步发挥关联应用的一体化效应,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与法律援助中心之间的指派应用,集聚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法律援助。进一步发挥困难群众数据库管理的集成效应,逐步将低保人群、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纳入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简化审批程序,构建绿色通道,提供更加富有人文关怀的援助服务。畅通在线咨询和在线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到网上及时受理和回复。进一步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的咨询功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便捷规范的法律咨询服务。针对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中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应用培训,切实提高应用能力。
(五)创新宣传模式,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加大宣传资金、设备投入,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利用信息简报、典型案例、新闻媒体、网络传媒等宣传渠道,积极探索成本较低、效果较好的宣传方式,让党委、政府、让社会、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要创新宣传模式,搞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体化宣传,策划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集中报道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彰显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的社会效果,展现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平台和窗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困、暖民心的“民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部署,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主线,着力建设法律援助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规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基层机构、站点标准化建设,加大案件办理、监督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接待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贴近受援群体的宣传面,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11.援助人才干部年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一、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06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二、办公环境及条件得到改善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三、健全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四、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质量(受理95件、咨询
150件、止于10月31日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二、2007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12.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4 篇十二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共援”原则,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创新工作理念,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形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以创建省规范化示范窗口为目标,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窗口建设。规范律师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律师值班工作意见和要求,优质高效、文明热情,正确解答每位来访来电者。多一份真心、多一份真情、多一份真诚,让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加强对新市民、老、弱、病、残、五保户、特因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进一步畅通“新市民维权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保证弱势群体得到司法救助。全区试行特困人员法律援助“一卡通”,凭卡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和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
3、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联动。充分协调和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及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加强纵、横向联系,派员参加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高新区南湖家园法援工作 1
站“门诊室”法律服务。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援助形式,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知晓度
1、加强基层资料投放。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的三级网络组织,通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向村、社区和新市民密集居住地设点发放资料,让更多的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让更多困难群众知晓并获得法律援助。
2、加强媒体宣传。多形式、多渠道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的深度、力度和广度。结合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及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在社会各界的知晓率。
3、加强现场活动宣传。利用重大节日和法律援助宣传月组织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送法进农村、社区,在新市民集居地开展大型现场法律援助义务咨询宣传活动,拓展法律援助影响力和知晓率。
4、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高校学生、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这项利国利民的阳光事业,让他们成为法律援助的宣传队员和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公平正义的“天使”。
(三)完善援助服务机制,努力提升援助水平
1、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援机构建设。继续推行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进村、进社区工作,设立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咨询点,改进法律援助服务形式,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制度,为基层困难群众和新市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建立层级培训服务制度。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培训,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培训。创新培训形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年内组织开展2-3次法律援助专业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务求培训取得实效。学习引进先进经验,筹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为民服务。
(四)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1、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严格履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接待制度和“12348”电话值班接听制度,完善全区法律援助接待和咨询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
2、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要求办案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对律师办案质量采取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案结后受援人反馈意见表等措施,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督体系。严查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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