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2024-07-16

“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共10篇)

1.“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一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打非打滥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XX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以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为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全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同时抽调食品检验室技术人员充实到食品安全监管一线,划分责任区域,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谁检查的企业实行终身负责。加强值班工作,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待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做到监管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严格监管,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我市目前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XX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XX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XX家,已全部建立监管档案,落实了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并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我局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企业资质的一致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省政府“五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截至目前,共关停取缔小作坊XX家。对XX家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通过整顿,有XX家企业通过了验收,其余正在整顿验收当中。帮助XX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改造提升,企业投资100万元按照规范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了改造,目前正在改造中。对XX公司进行了驻厂监管,对企业产品出厂批批检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对我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取缔无证企业XX家,没收生产设备台,罚款元。对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并全部签订了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原辅材料进货、添加物使用、产品生产销售台帐或记录制度,建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我市召开了食品(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

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会上向企业宣读了XX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和要求,督促企业依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自查自纠。X月X日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举办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培训班,提出企业负责人要“先培训、后上岗”。宣讲了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安全法》、《食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法规,通过学习培训,使企业进一步明白了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增强了企业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以上这些措施,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杜绝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我局出动执法人员广泛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和《食品中禁止使用及易滥用添加物质名单》,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厂区张贴食品安全标语,对举办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培训班情况通过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通过以上举措,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下一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

1.出重拳,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继续巩固前一段专

项整治成果的基础,加强对已关停无证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不给违法企业生存的土壤。

2.加大帮扶力度,促进食品企业的改造升级。加大对食品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有生产规模的食品企业和有发展前景的食品小作坊,我们积极扶持,帮助它们改进生产条件,扩大生产规模,改善经营管理,指导它们申办生产许可证,使它们早日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促进全市食品质量水平有显著提高。

XX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一一年X月X日

2.“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二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苏卫传【2008】106号、淮政办发【2009】3号及卫办发【200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订了相应的计划、方案,并结合本季度特点,努力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现将本次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领导,落实责任

1、我局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加以落实,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专门成立了以XXX副书记为组长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把餐饮消费环节安全整治作为本季度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要树立大局观念,与教育、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制定了工作计划。

另外,要求卫生监督员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寓学于干,学干相长,进一步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认真履行保障人民饮食健康的重要职责,切实提高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部署具体整治任务和提出各阶段目标,对任务和目标分片包干,逐级分解,落实到科、到人,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责任制度。

3、将数据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到专人负责,按照市局的要求坚持每两周一报,及时准确,至今已累计上报周工作报表7期。

(二)周密部署,重点整治

1、严查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及猪肉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围绕是否建立、是否落实开展工作。与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分发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印制的《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宣传手册,坚决要求各食堂与餐饮单位将台账纪录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

2、紧紧围绕餐饮消费环节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关注的主要方面,以县城两个商业贸易中心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中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针对非法添加吊白块、硼砂、滥用着色剂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近四个月以来,我局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掌握的调查结果,以腌菜、糕点、肉制品和卤制熟食等易被添加的食品为重点检查对象,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抽检,发现了一起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我局予以了立案查处,现已结案。清理整顿阶段,我局加大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杜绝私宰

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截止到4月3日,我局共召开专项整治会议5次,餐饮单位负责人知识培训1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02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计1391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

经过本次专项整治,基本掌握了本地区餐饮业常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以及猪肉来源和加工情况,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长效机制建设和实施情况

(一)巩固整治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从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和加强监管等多方面入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专项整治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同时,要求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提高认识,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

(二)展示工作亮点,做好经验总结

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落实了部门责任,促进了部门联动,确保监管到边,不留死角和空白。

按照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主动想办法,添措施,保安全,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加强了对辖区街镇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形成了上下联动、纵向监管到底的工作格局;结合具体

工作职责,制定了实施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食品类别,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采取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产品监督抽查、食品添加剂使用经营情况监管检查等整治措施,切实加强了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有力防止了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中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行为的发生,全力推进了全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

(三)注重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对养殖业户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的宣传教育,增强了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鞭策和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单,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这一阶段的努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

方面:

一是部分餐饮单位原料溯源制度不够完善,亦未按照食品添加剂“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使用和管理食品添加剂。

二是在食品添加剂采购时,仅注重于索票索证,而原料的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有部分餐饮单位偏好于使用“进口”的食品添加剂,但这类食品添加剂有些无完整中文标签以及明确的卫生许可证号。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局卫生监督人员均现场技术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或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还将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卫生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大力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注重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积极引导鼓励公众对涉嫌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单位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查清了我县食品添加剂购进、使

用生产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环节的产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情况,着力完善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制度,杜绝了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原料现象的发生,全方位保障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从以上全县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可以看出,我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了政府的抓手作用,使辖区食品市场秩序比较正常,没有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今后,我局将继续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三

简报

6月9-16日,XX县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

卫生部门重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和其它自制食品,以及国家公布4家企业8个品种的涉“塑化剂”产品,要求各餐饮单位务必做好“公告、公示、承诺”上墙等规范管理工作。检查中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和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涉“塑化剂”产品的情况。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70户,其中餐馆98户、快餐店5户、小吃店126户、饮品店6户、食堂35户。目前,已为596家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8%以上。

4.“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四

——XX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

整治

为保障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今年以来,XX局采取多种措施,严把“四关”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严把添加剂进货查验关。督促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确保货正源清,坚决杜绝来路不清、手续不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添加剂入企的行为。同时督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把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关。至今年X月,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XX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XX家次。通过加大检查批次,加强检查力度,全县XX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生产单位基本落实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来源于有合法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等。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知识不足,管理不到位,对此,监管人员已加强食品添加剂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严把产品质量检测关。对生产成品进行抽样检测,尤其是加强对企业生产糕点、食用油、酒、饮料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进行监测,并加大监测力度。自X月份来,共抽查花生油、酒类产品、茶、糕点、月饼等X批次。

严把产品出厂关。严禁没有检验合格证,或含有禁止使用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不合格食品出厂。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封存,同时责令厂家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发出整改通知书X份。

5.“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五

根据《XX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文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59号)、《普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8分),自评分8分

(一)组织机构(2分),自评分2分。

成立了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XX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与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股室到个人,同时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充实到整个专项行动工作中来,有效确保整个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逐级签订责任书(2分),自评分2分。

与县人民政府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股室和个人。

(三)制度建设(2分),自评分2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部门的协作,整合监管资源,做到信息共享,案件通报。

(四)工作经费及资源保障(2分),自评分2分。我局抽调一切可以出动的人员、车辆,开展现场检查,确保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安排部署(满分4分),自评分4分

(一)全面动员(满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局根据《方案》要求,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了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动员会,向各个股室、个人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方案(满分1分),自评分1分。

我局根据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XX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开展打击餐饮服务行业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三)阶段工作部署(满分1分),自评分1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阶段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共召开工作会议4次。

三、宣传发动(满分3分),自评分3分。

(一)制定宣传方案(满分1分),自评分1分。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了《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行动宣传2 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满分1分),自评分1分。我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并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在电视台、网站公开发布了举报方式和投诉电话。

(三)落实宣传任务(满分1分),自评分1分。、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安排,在我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全文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并督促餐饮服务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四、餐饮服务环节严打整治(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一)监督检查(满分9分),自评分9分。

1、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餐饮服务企业843户(不含食品摊贩),其中:大型餐馆10户,中型餐馆56户,小型餐馆253户,快餐店69户,小吃店361户,饮品店32户,食堂62户(其中:学校食堂58户,单位食堂4户),无建筑工地食堂。

2、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情况。

为严防含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火锅底料及相关产品流入我县餐饮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公众餐饮消费安全,我局对县城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大中型 餐馆、火锅店、饮品店等重点企业使用的增香粉、增味粉、自制火锅底料、香精等重点品种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一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对餐饮企业使用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执法人员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并结合我县实际,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在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行为。同时,重点检查是否有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存在,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是否落实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等。

3、组织开展“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活动。

我局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以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势,在县城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向城区餐饮企业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守法经营 郑重承诺 坚决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4 加剂——致XX县餐饮服务单位的一封公开信》,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向广大市民发放《2011年部分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宣传资料。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我县餐饮服务企业增强了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了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

(二)监督抽检(满分1分),自评分1分。

我局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积极向县人民政府争取抽验经费,配备抽验设备,同时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将我省重点抽验的品种,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辣椒酱、辣椒粉、乳制品、米线、食醋、食用菌及大宗采购的米面、食用油脂、禽畜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全部列入我局餐饮服务监督抽验范围。

(三)案件查办(满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局历来重视案件查办工作,明确依法从重惩处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行为,认真完成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重视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查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信息工作(满分4分),自评分4分

(一)信息发布(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严打行动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时做好媒体报道和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评论、即时通讯等信息舆情监测,对有关热点问题尽快核实查处并发布权威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宣传报道信息3条。

(二)信息报送(满分2分),自评分2分。

及时汇总我县餐饮服务环节严打行动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报送信息简报9期。

六、督促检查(满分3分),自评分3分

2011年8月11日,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行业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严打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我局积极配合,对督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责任追究(满分6分),自评分6分

我局着力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杜绝了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执法人员秉公守法,兢兢业业,无责任追究人员。

八、长效机制建设(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一)行业、企业自律机制(满分2分),自评分2分。我局积极探索餐饮服务行业的自律机制、诚信机制建设,与餐饮服务企业主签订了《XX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6 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讲解,提高了从业人员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杜绝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在我县餐饮服务环节的发生。

(二)长效监管机制(满分4分),自评分4分。我局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求餐饮业主必须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三)风险检测体系(满分2分),自评分2分。我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体系建设,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源性疾病检测网络建设,强化对餐饮服务环节购买使用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诚信体系建设(满分4分),自评分4分。我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对我局所监管的餐饮服务企业全部建立规范化诚信档案。

综合以上自查自评,我局应得分52分,自评分52分。

6.“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六

同志们:

4月21日,中、省、市召开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6日市政府又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我们紧接着就召开全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说明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说明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希望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好落实。刚才,志昂副区长传达了全国、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并对我区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务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毒豆芽”等事件,极大地危害了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在全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心理,食品安全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头等大事,已成为事关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头等大事。虽然我区近几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并不是说我们的餐桌就是安全的,也不能说我们就没有吃到“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素豆芽”和“化学火锅”等。如果我们不把食品安全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说不定哪一天,这样的事情就要发生在xx,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务必深刻反思,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深查隐患、细挖问题,查漏补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的抓好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和全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切实担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切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和全市食品安全工作。

一要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务必担负起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区食安委办公室要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迅速定专项工作方案,努力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各部门必须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能职责,分别开展专项治理,并及时向区食安委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汇总,并通报有关部门。

二要形成合力。由于我们实行的是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工作中推诿扯皮的时候较多,严格落实、协调配合的时候明显不够,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八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河南瘦肉精问题、三鹿奶粉问题、沈阳毒豆芽事件就是教训)。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既要强调各司其职,更要突出相互配合和形成合力。各部门要互通信息,积极搞好综合联合执法。各部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敢于当“纠错员”,敢于去指出其他环节,特别是你所负责的上一个环节的问题,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体制。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要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三要营造氛围。良好的风气和氛围对于搞好本次专项行动和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区广电局、xx周刊要开辟专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伪劣产品,提高社会和市民防范意识。同时要树立正面典型,探索开展“诚信超市”、“诚信摊点”评选活动,引导广大食品从业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让诚实守信的商家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

三、坚决遏制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

要象昌升市长所说的那样:乱世要用重典,乱象必须严惩。对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用最严厉的手段加以遏制和惩处。一要严审,二要严查,三要严打。

严审。就是要对申请注册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工商、卫生部门必须严格审批把关,凡不符合条件或相关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办理登记注册。要坚决把那些规模小、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差的、安全不达标的“小劣”食品企业挡在门外,努力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严查。就是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检查力度,大力清理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部位,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城市出租房屋等可能制造、存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加工点和批发、零售点的检查、取缔。要建立和实施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使食品添加剂问题能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运输、流通和销售,农业、畜牧等部门要严格监管好粮食、瓜果、肉类、蔬菜等食品原料的生产环节,严查违规、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确保不合格食品原料进不了市民的“菜篮子”和“米袋子”。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要抓好超市、农贸市场、饭店、食品企业的监管,严查食品销售、加工中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把好最后一道关,严防问题食品上餐桌。

严打。就是谁对人民不负责,我们一定要让其付出代价。全国、全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第一项重点工作即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我们要严格抓好落实。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企业,必须关闭;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一查到底,依法从重处罚并向社会公布;一经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领导干部说情和以罚代刑,要让破坏食品安全的企业和人付出沉重代价。对知道和应当知道他人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而为其提供场所、运输工具、中转等条件的,司法机关应依法按共犯处理。

四、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健全质量标准体系、产品检测体系、监管责任体系、社会诚信体系和法规约束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召开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努力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的新机制、新办法,全力抓好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一要全面推广食品集中加工区制度。把小作坊基本卫生条件改造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重要内容,在工业集中区规划食品集中加工区,引导小企业、小作坊进入园区发展。这样,既可扩大监管面,又可以增强监管力度。

二要完善行业协会自律机制。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和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大力扶持、发展和规范食品行业协会,通过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增强行业协会维护食品安全的内生动力。要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督促其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注重培育和维护企业形象。要落实食品行业协会的责任,强化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行业荣誉感。要通过完善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实现食品监管的“关口”前移,改变政府“孤军奋战”的食品监管现状。

三要强化追责问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的职责,是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的重要部分。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及其领导要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严查食品监管中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凡出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严查每一环节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和监管部门的领导责任。对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坚决责任追究、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7.“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七

为落实“食安行动”,结合国务院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结合丰台区百日整治春风行动,丰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于4月28日(本周四)下午14:15在西国贸酒店一层国贸宴会厅召开“丰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大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高朋副区长将到会做指示。请以下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1.区教委、区住建委、区农委、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大队、丰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街道、乡镇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

2.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

3.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配送餐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殖业、餐饮业、商场超市、有形市场、食品进出口企业部分负责人。

具体要求:

1.请负责联络企业的职能部门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准时参会。

2.请参会的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着制服。3.请参会人员准时到会,开会期间请勿走动,将手机置于静音或关闭状态。

8.“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八

非药品冒充药品整顿工作方案

为贯彻李克强同志在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2011 年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顿工作(以下简称整顿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核心、惩治违法犯罪为手段,在县政府统一协调指挥下,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和更大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通过整顿,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和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整顿工作的开展,建立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 专项整治工作。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和保管的监督管理以及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卫生和民营医疗机构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服务业部门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通报有关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工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的行业管理,制订食品产业发展政策,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安、监察部门负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整顿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失职、读职等行为。其他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整顿相关工作。

三、整顿时限和内容

本次整顿工作从2011 年5 月开始至2011 年12 月20 日结束。

(一)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整顿工作、严把饲料添加剂、农药和兽药生产许可准入关,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2、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强农药和兽药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及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二)食品生产环节整顿工作、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对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单位进行审查。、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从源头上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在产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违规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食品流通环节整顿工作、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 的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进出货查验制度等自律机制,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大力推广运用三联单活页台账、“票证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强力推进电子台账上报工作,以达到实时监管目的。、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药品产品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一律停止销售,依管辖权限进行分类,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检查中发现 的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照假药依法从严查处。

(六)各职能监管部门共同工作、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蒙骗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顿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层层负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持续深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整顿方案确定的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药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各食品、药品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在行业自律和规范指导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诚信和自律规范,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 责任,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促进食品、药品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大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部门对专项整顿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据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予以严惩。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读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

(四)加强监测,完善信息沟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提高识别能力和鉴定水平,及早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要畅通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

(五)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专项整顿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顿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和食品、药品企业、基层医疗机构,在电视开辟专栏讲座,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 加剂和药品与非药品区分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实行工作情况每周报送制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整顿工作期间于每周五上午10 时前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信息(包含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12 月5 日前将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9.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九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总结

按照xxx整治维稳中心5月31日召开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会议的通知,灵秀社区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召开了相关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现将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五是要求辖区成员单位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六是深入辖区,认真摸排,认真领悟,加强学习。

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经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经过反复排查,辖区内没有发现传销组织的活动情况。

下步工作重点:在鹿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 1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争创无传销和变相传销社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加强协作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10.“非法滥用林地整治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4月27日,我所迅速行动起来,全力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针对此次行动,我所成立了“严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严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了专项工作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监管环节。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了执法车一台,监督员4人,检查了餐饮经营户32家。整治重点品种为食品添加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水产品、辣椒及其制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保健食品等。重点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化工产品生产经营、兽药生产经营、药品生产经营、饲料生产经营等单位。重点区域为城乡接合部和县城。

此次专项行动,着重突出几个重点,即:规范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索票索证、专库存放、标签、使用和检测等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对重点食品进行摸底排查;

对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整顿;实施对食品原料基地和加工过程的重点环节的监控与检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或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律和主体责任意识。通过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有效遏制违法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紫云县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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