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共17篇)
1.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一
武安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
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直属中小学:
为了准确、全面了解武安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深入推进武安市“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全部参加调研(除高中、乡镇教学点外)。请下载电子问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问卷填写说明:
1、所有中小学校(不包括教学点),填写《2017中小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调研问卷》问卷(附件6),每校填写一份。所有中小学校(不包括教学点),抽取一个班级,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填写《2017中小学校教师信息化发展状况调研问卷》问卷(附件7),每名教师填写一份。
2、特殊教育学校,填写《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调查问卷》问卷(附件5),每校填写一份。
3、问卷文件名命名规则:问卷类别+单位名称+问卷联系人手机号码.xls(问卷类别包括:教师问卷、普通中小学问卷、特殊教育学校问卷)
2.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二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新型化发展的有关要求,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山西省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意见建议, 为山西省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社会科学院, 决定开展2013年度山西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现将活动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活动内容
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为主题, 结合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面临的形势、现状和问题, 借鉴先进经验, 研究、探讨全省如何抓住机遇, 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针对全省“9+1”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构建山西特色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四个着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系统的思考和研究, 形成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较强指导性的论文, 供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活动范围
全省各有关部门, 高校、科研院所, 各企业,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社会各界人士。
要求
(一) 内容要求
研究的途径和方法有所突破, 理论上有一定创新, 见解独到。论点鲜明、科学, 论据充分可靠。论证逻辑严密, 语言简洁精练。理论联系实际, 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
论文篇幅保持在3000字至5000字之间。
(二) 征集方式
参与征集的须填写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按照要求将论文报送至活动承办单位。
(三) 活动日期
论文征集时间为2013年7月1日-10月20日, 逾期不再接收。
(四) 其他要求
论文须为原创, 拒绝抄袭、套改或拼凑, 不接受已发表过的文章。论文请自备底稿, 来文不退。
评选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征集论文进行评审, 评出一等奖3名, 二等奖6名, 三等奖10名, 优秀奖、鼓励奖若干,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本次优秀论文征集评选不收取费用。
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山西经济和信息化出版传媒中心
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路61号综合楼3层
邮编:030006联系人:王红霖 贾娟 赵婧 电话:0351-7222838 13643518131
3.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三
各州(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改革,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力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推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对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实行统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顺招生信息管理体制,科学、规范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基础。
二、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目标
形成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明确、分级管理、协调一致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统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现代化工作体系支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社会。
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机构
云南省教育厅2005年成立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统筹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云教[2005]33号),各州市教育局相应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计划、财务、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和招生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协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正确引导本地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两类教育协调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由各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
四、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责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逐级逐部门落实。
五、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具体内容
统筹管理全省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六、分阶段逐步推进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工作
通过三年时间逐步推进,并在2010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全面统筹管理。
2008年采集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通过网络管理全省中职招生计划,各中职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并实行网上录取,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录取新生实行电子学籍注册。
2009年根据2008年的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当年实施计划。
2010年实现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全面的统筹管理。
七、全省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及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全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统一的基础工作平台,这一平台是面向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开放的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招生工作的远程操作。
全省统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代码标准;统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生升学志愿表,志愿表可顺序填报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采集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形成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材料;使用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材料进行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全省统一编制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每一个初中毕业生报名号唯一,实现“一生一号”,确保所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都有规范的电子档案信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必备信息。
中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即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
全省所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通过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使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實现网上录取。
八、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制度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制度为: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录取学生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给录取学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确认学生高中阶段教育相应学校的录取资格。只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才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确定的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当年录取的新生,没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教育部门视为未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
通过电子学籍注册是学生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依据,也是将来发放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的依据,并以此作为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依据。
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必须将录取新生向主管部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九、分级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
云南省教育厅负责统筹管理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各州(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阶段信息的及时传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各州(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建立本地初中毕业生完整、真实、准确的电子档案材料。
属省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属州(市)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各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属县(市、区)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制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科学、严密的信息管理办法,实行信息管理责任制,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人,杜绝伪造信息、泄露信息的事件发生。对管理不当,影响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认真执行《云南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
在全省分阶段逐步推进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工作的过程中,省教育厅将分阶段制定《云南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
施办法》,请各州(市)教育局认真执行。《云南省2008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附后。
各州(市)教育局要按通知要求,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制定本地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工作部署,保证全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信息工作的顺利实施。
云南省2008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
为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特制定2008年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报名、计划、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电子注册、学籍管理、毕业认证等基于互联网的功能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招生工作的远程操作,实现对报名、招生、学籍的数据分析、挖掘。
二、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面向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初中毕业生、中职招生学校开放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生源的统一利用、招生工作的统一实施。这一平台,将作为规范招生秩序、统筹报名管理、统筹计划管理、统筹协调各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工作平台。
由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管理工作平台。
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中职招生学校用指定的用户名登陆工作平台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项工作。
云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编制并通知各单位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建立对初中毕业生的网站宣传平台,通过网站,建立投档期间的补录宣传平台。
三、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采集本县初中毕业生的基本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总本州(市)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的基本信息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10日前。
要采集基本信息的初中毕业生包括:
第一部分: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
第二部分:不参加当年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三部分:当年申请就读中职学校但不参加当年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第一部分学生报名号使用9位数字编码,编码办法同原来中考考生考号编排办法;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学生报名号使用10位数字编码,第一位为“1”,后9位编码办法同参加中考学生。
各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审验学生的报名资格,对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学生,要审验学生的初中毕业证书,确认初中毕业证书真实后,方给予学生报名。
2008年仍使用《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别提供以上三部分初中毕业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功能。
初中毕业学生基本信息需采集的内容与《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原要求采集内容相同,其中不参加中考学生有关中考的内容项不采集,如:照顾加分、中考成绩、体检结论等。
四、五年制大专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公布五年制大专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五年制大专班计划分配到州(市),按州(市)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中职学校实行全省择优录取,学校所有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五、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
全省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见附件)。
申请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均要填报《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包括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参加当年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当年申请就读中职学校但不参加当年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这三部分学生。
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可填报《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中所有志愿项。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只可填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志愿。
所有省外中职学校志愿填在普通中专志愿档内。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采集本县所有申请升入高中阶段就读、并填报了《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的学生的志愿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总本州(市)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的志愿信息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六、考试成绩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成绩信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素质成绩的等级、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七、体检结论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的体检结论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所有普通高中录取信息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
九、五年制大专班录取
五年制大专班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进行,各学校进入指定的录取现场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1日。
录取办法同原执行录取办法。
十、中职录取
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中专录取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职业高中录取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30日:
根据实际情况,将在适当时间进行中职补录工作。
各中职学校由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省外中职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民办中职学校由省教育厅办理录取手续;州(市)属中职学校由所在州(市)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县(市、区)属中职学校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所有中职学校在信息管理平台上使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取工作。各中职学校计算机操作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主管部门编制并通知。
可同时录取参加中考考生及不参加中考凭证入学学生。
建立“投档申报”的投档机制。学校自行组织的学生,学校可提交主管部门申请给予投档。充分发挥学校自主权,为学校投档操作环节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度。完全杜绝截留、扣押学生档案的情况。完全满足录取后期学校补录的“常态化”需求。
各級教育局按初中毕业生志愿会同学校上报数据为基础进行投档工作,主要流程分为“投档申报”、“投档确认”两个步骤进行。
学校审阅学生电子档案。提交主官部门审核录取。
全省中职学校实行网上录取,同一学生不可能投档录取到不同学校。通过系统的数据管理机制,维护了数据精确性,确保了录取数据的真实、准确、唯一,彻底避免了重复录取。
其余录取有关事宜按原制定有关录取政策、录取规定办理。
十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属省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属州(市)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属县(市、区)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月10日。
4.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四
赣太阳能教函字〔2011〕11号
关于2009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工处:
接江西省教育厅通知,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将对我院2009级毕业生进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毕业证照片)采集工作。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是一项严肃性、规范性的工作。各系、学工处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密切配合,确保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2009级高职统招生
二、拍摄时间:2011年11月13日
三、拍摄地点: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取费用:15元/人
五、拍摄注意事项:
1、拍摄时,各系部要按照教务处编排好的预计毕业生信息,按顺序
组织好学生拍摄。以班级为单位,教务处到时会将排好的拍摄时间表发到各班级,并要求学生提前10-20分钟到指定的地点排队待拍。班主任配合做好班级的图像采集工作,并保证拍摄场地的安静。
2、各班主任提前通知毕业生规范着装:建议照片拍摄时要求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穿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不要穿遮挡
脖子的高领衣;面正对相机方向以照片能见两耳为准;头发不能染色、不遮眉毛及耳朵,在照片上头发所占的总面积不能超过面部的总面积,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不准佩戴有色眼镜;不着浓妆,化妆要以不掩饰面部瑕疵缺陷为准;佩戴耳、项等饰品以不遮挡面部瑕疵缺陷为准。
六、所有学生必须回到学校并缴清三年学杂费,凭财务处清费证明再教务处学籍科拍照。因个人原因影响图像信息采集,影响到毕业证的办理,其责任由学生自己负责。
七、请各系、学工处、相关班主任提前通知学生,要求学生及时到校拍摄
教务处
5.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五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均衡城乡教育资源,加快全县信息技术教育发展步伐,根据《2008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豫纠组[2008]8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焦教发[2008]295号)精神,经教育局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管理。现将有关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信息技术教育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费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和电教教材两项费用,费用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30元(含电教教材费8元),初中每生每期40元(含电教教材费12元)。高中阶段电教教材费每生每期12元。
二、信息技术教育费管理
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学校要将信息技术教育费列入经费支出计划,并按下拨教育经费人数和信息技术教育费标准,按时足额上缴。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将本乡镇中小学(含教学点)的信息技术教育费汇总上缴县教育局信息技术教育专账,县直学校直接缴入县教育局信息技术教育专账。县教育局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实行集中管理,进行专项收支明细核算。
三、信息技术教育费使用办法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是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属于上缴省、市部分和返还学校的资金,由县教育局直接支付到相关单位和学校,其余资金由县电教馆拟定支付计划,教育局采取直接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信息技术教育费的使用含四部分:
1、电教教材费。小学每生每期8元、中学每生每期12元。此项费用汇总后上缴省电教馆,用于购置电教教材和教学软件资源。
2、网络使用费。小学每生每期4元、中学每生每期5元,用于宽带接入和网络建设。从2009年元月1日起,全县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全部接入焦作市教育专网。
3、信息技术及农村远程教育运行费。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学校每生每期5元、其它学校每生每期4元。此项费用将根据各学校具体情况,在信息技术教育费收齐后,返还到校,用于信息技术及远程教育正常运行的维修维护和活动费用。
4、设备购置费。除去电教教材费、网络使用费、和信息技术及农村远程教育运行费外的剩余部分。设备购置费的使用,由各学校依据本校(乡、镇)设备装备情况,拟订配备计划,报县教育局,经县招标办统一采购,逐步使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条件达到开课标准。
6.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六
各镇团委:
现将《关于做好乡镇团委工作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的信息录入工作。联系人:金峰,电话:82898717。
共青团杭州市萧山区委 2011年11月15日
关于做好乡镇团委工作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团委:
为准确了解、掌握杭州市各乡镇团委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同时为省、市、县三级团组织提供对乡镇团委进行长期指导的网络平台,推动乡镇团的工作实现良好运转,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设计开发了“乡镇团委工作信息统计系统”,并于11月29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省、地市、县三级团组织可通过登录“中国农村共青团网”主页点击“乡镇团委工作信息统计系统”或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114.255.121.12:8001/app/user/login.php进入系统,并可在“信息统计”一栏中,查阅、管理所辖团组织信息录入情况,对 本地区乡镇团委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汇总。
二、省、市、县三级团组织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一)省级团委农村部
1.用户名为行政区划名(如: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初始密码均为“123456”。
2.在“用户管理—管理用户”栏中维护、管理地市级团委用户名、密码。
3.督导本地区信息填报工作。
(二)地市级团委
1.用户名为行政区划名,初始密码均为“123456”。2.在“用户管理—管理用户”栏中维护、管理区、县(市)团委用户名和密码。
3.督导本地区区、县(市)团委信息填报工作。
(三)区、县(市)团委
1.用户名一般为行政区划名(鉴于全国有乡镇重名情况,区、县(市)团委可在系统中查看、管理),密码为“123456”。如有不能登录的情况,报由上级团委负责协调解决。
2.区、县(市)级团委负责新建乡镇团委用户并进行管理。(详见乡镇团委工作信息统计系统使用说明)
3.区、县(市)级团委具体指导下属各乡镇团委的信息录入工作。各乡镇团委用户名分别登录,进入“干部信息录入”、“组织建设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3个板块录入有关信息。(详见乡镇团委工作信息统计系统使用说明)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迅速将此项工作通知到乡镇团委,并及时进行督导、核查,特别是要确保将组织格局创新后的乡镇团委干部信息如实、准 确录入系统。各地信息录入工作须于12月18日前完成。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此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抓好各级团组织之间的工作沟通和衔接,利用这一网络平台对基层团组织进行长期工作指导。
联系人:陈 楠 傅良英 联系电话:(0571)87089091 电子邮箱: tswqxb@163.com
附件:乡镇团委工作信息统计系统使用说明
7.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七
一、加快部署全国系统。按照要求, 全国各省份均须建设省级数据中心并部署全国统一的学籍系统, 请北京、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西藏、新疆等7省 (区、市) 加紧做好准备工作, 今年8月底前务必满足软硬件条件并部署系统。
二、加快采集学籍信息。按照要求, 纸质数据采集应于今年5月份完成, 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云南、新疆等尚未开展纸质数据采集或数据补录工作。未部署的7省 (区、市) 要尽快安排此项工作, 今年9月底前务必完成, 10月份所有数据进入国家系统。
三、加快改造自建系统。教育部将尽快完成对部分省份拟保留的自建系统的评审工作。评审未通过的应不再使用自建系统, 通过的应在今年内完成自建系统改造, 实现与全国系统对接和实时数据交换, 今年不能完成自建系统改造的, 应停止使用自建系统。自建系统尚未建成的省份应一律停止自建工作或自建计划。
四、强化工作报告制度。为推进工作, 2013年5月起教育部建立了学籍系统建设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 部分省份未能按要求报送月报表。为确保教育部准确掌握各地进展情况, 共同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 无论工作进展快慢, 各省务必于每月5日前上报月报表。请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负责月报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 并于7月31日前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报送教育部 (附件) 。
五、明确有关奖惩要求。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在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学籍系统建设工作, 资金安排将与各地工作情况、进度和成效挂钩。学籍系统建设事关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农村教育全局, 教育部拟将各地学籍系统建设情况作为有关工作评比、考核的内容和项目安排的依据。
教育部将对工作进展缓慢省份的教育厅 (教委) 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8.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八
近年来,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成果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面临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任务,现就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划片方式。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要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合理确定片区范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三、完善划片工作机制。对于新建学校或新建居民小区的划片,以及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划片结果的公信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共治共享。划片及片区调整工作备受关注,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
四、严控特殊招生比例。2016年,各区(县)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确有必要的,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五、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六、健全应急协作机制。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各市,特别是省会城市的工作指导,完善协调机制,搭建直通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七、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不断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各地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将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既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又要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党建网信息报送工作通知 篇九
XX党建网已于7月1日正式开通,为把XX党建网建设成为展示XX形象的新窗口、宣传XX党建的新平台、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新载体、促进党建工作交流的新阵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的管理更新工作,加快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现就做好XX党
建网的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建工作部署及工作安排的举措,特别是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大局开展的一些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成效明显的创新性活动,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2、各级领导视察本地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情况、党建工作动态、党建特色活动的新闻报道(有图片资料的同时报送)。
3、本部门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和实际成效,党员、干部、群众对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理论思考等。
4、本部门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典型事迹。
5、反映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具体做法、经验和成效。
6、重要舆情、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
7、组工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体会、感悟和经验以及各类文章。
8、其它需要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二、报送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要指导和支持通讯员开展工作,督促通讯员按时完成报送任务。
2、实事求是,保证安全。上报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定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坚决杜绝网上抄袭行为,对严重抄袭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安全,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所有信息均应为非涉密和非敏感领域的信息。
3、规范格式,注重时效。信息采写要做到文字精炼、主题鲜明、数据翔实。动态类信息篇幅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经验材料和典型事迹可适当延长,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图片信息要求附100字以内的简短说明。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报送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要第一时间报送,特别是图片信息和动态类信息,应在2日内完成报送。
4、保证数量,注重质量。各乡镇街每月至少上报信息2篇,市直各部门单位每月至少1篇,内容上要准确实在,切忌空洞;反映做法和经验的信息,要注意用事例、数据讲话,从事实中挖掘规律;反映问题的信息,要把摆事实、提对策结合起来,提升信息的质量和层次。
5、严格奖惩,落实责任。每个单位的党建网通讯员要加入全市党建网通讯员QQ群,便于日常联系沟通。党建网通讯员因工作原因需要变动的,所在单位须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并及时将更换人员名单报送到市委组织部调研室。市委组织部每月将各部门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及采用情况予以全市通报,每年对报送数量多、稿件质量高、刊用数量多的部门单位和通讯员予以表彰,对不按时完成报送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党建考核中予以减分;各部门单位也要将通讯员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情况列为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报送办法
信息稿件以Word文档格式记录保存,标题二号宋体,正文三号宋体,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报送时邮件一定要写明标题,如:××乡开展慰问老党员活动,请不要以××乡信息为题报送。同时,信息要注明撰写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重点突出一事一报。对于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重要活动和突出做法在报道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可与凌源党建网管理人员联系,由凌源党建网派出采编人员进行报道。
联系科室: 市委组织部调研室(XX党建网编辑室)
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 XXXXXXX
信息报送邮箱: XXX
党建网通讯员QQ群号:XXX
XX党建网网址: http://XXXX
四、关于各部门单位党务工作者经常关注XX党建网的几点要求
1、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书记)要经常登陆XX党建网,了解全市党建工作动态,掌握近期全市党建工作重要安排部署,通过横向对比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总体情况有个全方位的认识,扎实开展好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要经常关注本部门单位党建信息采用情况,督促党建通讯员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同时真诚欢迎对凌源党建网的建设、管理以及下步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2、各部门单位党务工作者(乡镇
街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办主任)和党建网通讯员要每天登陆凌源党建网,认真学习组织工作政策法规,了解各项工作业务流程,掌握近期组织工作的各项安排,关注各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其他部门单位先进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做好总结借鉴,积极做好本单位的党建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通过组工微博、党建网QQ群等平台积极进行互
动沟通,对党建网发展献言献策,共同将凌源党建网打造成为展示凌源风采的一个新窗口。
请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阅后将文件转交给本部门单位党建网通讯员。
附:XX党建网通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中共XX市委组织部
10.关于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篇十
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单位党组织,各试点单位党组织,各指导检查组: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地各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推动我市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就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建立信息员队伍。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政治可靠、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有较强文字能力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地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上报工作,并做好与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联系与协调。市委各指导检 查组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各组都要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
2、突出报送重点。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①本地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活动情况;②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好经验、好做法;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如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等;④落实市委确定的“九个重点推进专题”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⑤市领导到联系点指导活动、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情况;⑥各地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⑦基层干部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反映和要求。
3、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周三和周五两次上报活动信息。各指导检查组,每周五书面报送一次所指导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动态到综合秘书组和指导协调组。市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的信息和其他有关重要活动、重要安排的信息要随时报送相关组。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四个组将每周三、周五两次召开信息联审例会,互通情况,筛选审核信息。
4、创新信息报送渠道。文字类信息以word格式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图片类信息以jpg格式报送。各地各单位要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息,综合秘书组 信箱:xsbzhz@163.com,指导协调组信箱:xxsj-zdz@163.com,学习宣传组信箱:mdjkxfzgx@163.com,调研推进组信箱:dytj023@126.com。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知公告、每周要情、简报、领导讲话、有关文件等资料将上传牡丹江党建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公开信箱(mswxsb@163.com,密码:xsb10101),请各地各单位注意及时下载。
5、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将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制度。要确保报送材料的质量,报送信息要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言简意赅,及时准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每半月将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请各地各单位在3月31日前将信息员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资料报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综合秘书组。
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11.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十一
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各省级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考试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它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9)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它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12.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十二
经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日本教育工学会及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商定, 第三届中日教育技术学研究与发展论坛暨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学术年会于2 0 0 9年8月7~9日在东北师范大学召开。会上近2 0位中日两国顶尖级教育技术学者将同与会人员共同分享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会议主题为“信息技术教育与学校文化变革”。
会议接受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日本教育工学会、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的学术论文, 并将通过审查的论文收入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信息技术教育研究进展 (2 0 0 9) 》 (不收版面费等任何费用, 部分论文可以在会议上发表) 。论文提交时间:2 0 0 9年6月1 0日~6月2 0日;论文录用通知时间:2 0 0 9年6月2 0日~6月2 5日。本次会议论文稿件由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审读, 具体组稿、征文、作者联络等工作由解月光教授等组成的论文组负责。征文一律通过电子邮件的附件接收。征文投稿邮箱:icte2009@yahoo.cn。
会议有关事宜请浏览会议网站 (http://zr3.nenu.edu.cn) 或与会议秘书处、专委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钱松岭 (电话:13180811990, E-mail:448395787@qq.com) 、李岩 (电话:13500814959, E-mail:cautionly@126.com) 、黄松爱 (电话:13756151838, E-mail:songaihuang@126.com) 。
13.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十三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公益局)、市直属学校:
为做好防治“非典”期间中小学教学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市已经开设了“空中课堂”,为更好依托信息技术教育网络,开展网络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我市教育城域网开展网络教学。举办“空中课堂”是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为保证中小学教学不间断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同时也 1
是全方位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进行教育教学和用信息技术拓宽学校课程教学的有益尝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条件,发挥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学工作和防治“非典”的宣传教育。
目前我市教育网支持:(1)在线直播:教师在演播室讲课,通过保定教育网络中心实时采集上传到互联网,学生通过有线宽带(效果好)和ADSL在家中计算机上收看。再通过网上留言或电子邮件形式布置作业、完成并上交作业(2)视频点播:将预先录制好的课程和采集到的优质课,存储到视频点播服务器上,供学生24小时点播收看,并通过网上留言或电子邮件形式布置作业、完成并上交作业;
(3)实时交互传输授课:教师在计算机上授课,学生在家中计算机上收看教师授课。教师的形象,授课的板书均可以在学生端计算机上显示和录制,而且学生可以在教师留出的课堂答疑时间内,电子举手,面对面在网上与教师对话交流;(4)电子信箱:师生可到上申请免费电子信箱;
(5)远程异步教学:利用教育信息中心现有的网络教学平台,教师申请注册所讲课程,经信息中心批准后便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网上授课,学生可任意选择教师以及课程登陆听课,网址:。学校可根据本校的条件尽可能选择多种模式授课,以便不同条件的学生上网学习。各学校可先登陆保定市永华南路小学的网站浏览教学模式及内容,网址:。
二、全市有条件的学校要尽快开通学校网站,增设网校功能。要组织计算机操作熟练的教师在网上答疑,通过“班级管理”“教案发布”“在线课堂”“答疑解惑”“师生交流”等网络互动教学功能,加强网上在线辅导。内容以复习、巩固、深化扩展已学知识为主,解答学生各种疑难问题,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实现个性化教学。
三、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组织了大量中小学课
程同步辅导、中考辅导和优质课等各类视频资源,家中有宽带接入的师生可以访问,点击链接“网络教学点播”,直接收看学习。
为满足农村不能上网的学生在家学习,河北省
远程教育已经制作视频教学光盘,近期发往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站(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协调当地广播电视部
门,以最快的速度将教学内容通过电视台播出,帮助学生在家学习。如当地不具备电视广播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自行复制并分发给所辖学校学生。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领导对这项
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有专人负责,配合落实,集中办理,确保各地空中课堂和各学校网站在最短时间内开通,使每个孩子都能在家中得到学习指导和帮助,真正做到停课不停学。同时要组织好各校网站管理员的操作培训工作,以保证网校正常授课。
市教育局将在网上监控各学校网校开办情况,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凡有条件但未在防治”非典”期间组织网络教学的教育局和有关学校,按当年年度相关考核任务目标未完成对待,不能进入各级各类教学系统评先范围。
学校网站设计制作,域名注册、主机分配、系
统调试、邮件设置、网管密码等工作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各学校开通网站后,要将网址和网络课程授课安排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上报市信息中心(电话:5081171邮箱:jilei@bdjy.edu.cn)。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5081171、3097398。
二OO三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信息技术教育网络教学通知保定市教育局办公室2003年5月14日印
14.学籍信息查询及核对工作的通知 篇十四
2012年第95期
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及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09级、2010级、2011级学生学籍信息查询及核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二批学生可登录学籍信息查询系统:http://jwc.hyn u.cn/xj/进行学籍信息查询。也可登录衡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 )。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未经电子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15.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十五
第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各地各校要把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 深刻领会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方针, 深刻领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 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和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 深入领会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对教育系统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二, 结合实际、发挥优势, 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对教育系统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 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文化育人的教育理念, 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 加强诚信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弘扬科学精神, 普及科学知识。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 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模式, 高校要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工作。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优化专业结构, 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培养基地, 培养大批高素质文化人才后备力量。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大力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不断拓宽文化育人的新平台新阵地。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 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强国际理解教育, 推动跨文化交流, 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建立面向外国青年学生的文化交流机制。高校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 巩固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并重,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 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 加快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 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 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具有世界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积极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的整合, 发挥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骨干作用, 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专业优势的思想库。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 积极参与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高校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科研开发机制, 参与文化领域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在文化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高校要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 积极开展文化现象、文化规律、文化政策等方面研究, 为国家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提供对策和建议。
16.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外综〔2006〕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教外综〔2007〕14号)等文件的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现将《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系对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合格性评估。评估目的是督促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法规原则和政策导向,增强我国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和创新能力,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评估重点为依法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等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办学稳定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以办学单位的自我评估为主,在自我评估基础上,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实地考察评估。自我评估和实地考察等应按评估程序与标准,遵循客观公开的原则进行。自评报告须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学生、教师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共同监督。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公布办学单位自我评估相关信息等方式,对本地区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我部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评估进展情况和评估结果。对通过评估发现的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社会效果较突出的办学单位,将宣传和推广其办学经验;对办学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由我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统一组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17.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篇十七
文件编号: 沪青质技监〔2009〕36号
产生日期: 2009-04-28
发布机构: 青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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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质量协会:
自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以来,特别是进入“十五”以后,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局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对局党政班子及时了解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质量技监事业的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部门影响、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已经成为全局工作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既是凝心聚力、激励斗志的需要,也是扩大新闻宣传、营造氛围,促进质量技监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必须立足于质量技监工作的全局,在反映全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根据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区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准确地把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内涵
信息是客观世界各种事物及其联系变化的最新反映。信息必须是有用的,必须能够经过文字、数据、图像、报表等物质载体反映出来,可以进行传递和储存,其表现形式主要有纸质和电子两种。时间、空间、主体、事件、结果统称为信息 “五要素”。党政机关的信息工作主要是协助领导了解情况、掌握动态,为制定决策、实施决策、加强领导服务。
新闻宣传具有号召、教育、引导等基本功能,有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和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的巨大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宣传也是生产力。通过新闻宣传,让全社会了解质监、熟悉质监、关注质监,从而使质监部门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以获得更大、更多的发展空间。
我局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九项:
(一)为市局门户网站及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
(二)为市局各处室提供工作动态信息;
(三)为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提供质监信息;
(四)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监局)、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区食药监局)、区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提供质监信息;
(五)有关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的信息(情况)专报:
(六)维护区局门户网站(包括市局系统内网)日常运行,及时发布质监动态信息;
(七)编印《青浦质量技监简报》、《青浦质量技监工作研究》;
(八)和区、市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交流和沟通,提供质监新闻线索和稿件,做好质监工作的新闻宣传和专题报道;
(九)为区局政务平台提供相关资料信息,构筑业务资料的共享平台。
办公室是全局系统的信息中心,是组织开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负有汇总、协调、报送、发布及组织考核等基本职责。各业务部门在报送各类业务工作信息时应当抄送办公室,负有将本部门工作的最新情况及时向办公室反馈的基本职责。
二、及时报送信息,加强新闻宣传是各部门的重要职责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在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的大背景下,信息的作用日益重要,成为维系各项工作、各项事业盛败兴衰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全局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办公室要从促进青浦质量技监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加强和改进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保密工作的关系,加强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把报送信息、发布信息作为重要职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各部门要从营造有利氛围、推动部门工作、促进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不断认清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作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增强报送信息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和突发事件、其他重要紧急信息迟报、漏报检查制度。重要信息的迟报、漏报或不报都是工作失职的表现,都不应该也不允许发生。有关突发事件、具有重大影响事件的信息发布或接受区外各类各级新闻媒体的采访,须事先报经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由相关业务科室或办公室按“一个口子对外”的总体要求,视情酌处。
特种科牵头负责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有关稿件;食品科牵头负责为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有关稿件;执法科牵头负责为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供有关稿件;标准化科牵头负责为区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稿件;办公室牵头负责为市、区新闻单位提供有关新闻线索和稿件。
三、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
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是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这一基本原则,否则,信息工作就会失去正确方向,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一)及时。信息反映必须及时,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上级工作要求明确后,要迅速报送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具体措施;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以及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要适时报送进展情况。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发生后,既要报送有关情况,又要续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
(二)准确。所谓准确,就是信息要真实,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要加强对重要信息的分析、核实工作。提供部门要首先搞准确;办公室收到重要信息发现有疑点,要认真进行核实,务求内容确实、数字准确、情况清楚。有些信息还要开展横向和纵向的分析比较,并坚持追踪研究,以确认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全面。强调全面,就是要坚持两点论,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在报喜中要避免虚假情况,在报忧中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对有关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信息,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工作到位,全面掌握真实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的真实和正确。
四、加强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建设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在青浦质量技监的全局工作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加强领导,夯实基础,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一)加强组织建设。办公室是全局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明确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局分管领导。各部门都要明确本部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部门自发文之日起的十天内将本部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办公室。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也要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人、财、物”的落实,定能使全局系统的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信息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有六项:
1、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抽查、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等活动后的三天内,将有关信息报送办公室。上级部门(市局相关处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等)要求报送信息情况的,由各部门负责按要求另行报送;
2、各部门每年为市局相关处室提供1-2篇稿件;
3、各部门每年为《青浦质量技监工作研究》至少提供1-2篇稿件;
4、各部门每周向办公室至少报送1条信息;
5、及时将本部门的各类工作计划、设想、打算、要点、小结、总结等信息资料报送办公室;
6、负责采编本部门相关的新闻稿件,或协助提供相关的新闻线索。
办公室在每季度末统计公布各部门的信息上报情况,每组织检查考核。
(三)严格规范管理。要不断加强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部门间的横向、纵向联系,建立紧密广泛的联系渠道。要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各类简报和电子政务信息的质量。各部门都要加强对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对信息工作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积极提供工作、学习的条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尽力搭建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局领导要切实关心支持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努力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培训、进修深造的机会。对工作勤奋、业绩优秀的信息工作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实行稿费制度和奖励制度。为鼓励多写稿、勤写稿、写好稿,在施行稿件署名的基础上,实行稿费制度和奖励制度。
1、实行稿费制度。为区局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并被录用的,每条稿费2元;为《青浦质量技监工作研究》提供稿件并被录用的,每篇稿费10元,由办公室按季统计发放。
2、实行奖励制度。除稿费归己以外,还实行如下奖励,兑现奖励时,以有关的稿费通知复印件为准。
(1)为区政府、市局门户网站、市局各处室主办的各类简报及区内其他各类新闻媒体等提供稿件并被录用刊登的,按稿费的50%奖励。未实行稿费制度的,每条稿费按2元计算。
(2)为省市级门户网站、省市级报刊杂志及其他各类新闻媒体等提供稿件并被录用刊登的,按稿费的100%奖励;
(3)为国家级门户网站、国家级报刊杂志及其他各类新闻媒体等提供稿件并被录用刊登的,按稿费的200%奖励;
以上奖励,由办公室按季统计发放。
(五)努力提高素质。信息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发扬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到嘴勤、脚勤、手勤,紧贴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区计量所、特种所、食品所、质量协会也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各部门对在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和办公室取得联系,以利修改完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10-08 来源: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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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系统的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营造襄州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舆论宣传氛围,展示襄州畜牧兽医系统新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彰显畜牧业发展成就、服务基层的理念,按照“宣传成绩、展示形象”的要求,以服务、支持、推动畜牧业发展工作为目标,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开创我局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为树立畜牧兽医系统新形象,促进畜牧兽医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全系统全年在国家和省专业报刊杂志发表宣传稿件6篇以上;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2篇以上;向襄阳市畜牧信息网报送信息200条以上,争取继续保持全市畜牧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向“两办”刊物上报信息60条以上,向襄州党建网、襄州政府网等区级网站报送信息60条以上;编辑《襄州畜牧简报》12期,在襄州区畜牧兽医信息网发布信息200条以上。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近几年,我区的畜牧业发展得到了快速发展,畜牧业已成为襄州区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区委、区政府对畜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畜牧新闻宣传工作对推动畜牧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局机关各科室和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思考新形势下的畜牧新闻信息宣传工作。
要在全局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确定1-2名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兼职宣传信息员,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局将通过多渠道培训、锻炼、迅速建立一支新闻骨干队伍,努力提高全系统宣传信息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畜牧业的新闻宣传工作,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 “要保持全省畜牧大县位置”的总体要求,重点宣传畜牧大县建设、动物疫病防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畜产品安全监管、畜牧科技推广等工作中的重大成果和典型事迹。各科室、各单位要围绕本职工作,认真开展信息宣传工作,二级单位每星期至少写一篇新闻稿件(信息),各科室每月至少写一篇新闻稿件(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将新闻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局每季度将对各单位(科室)宣传信息工作进行检查通报,(三)、把握原则,规范管理
宣传舆论工作要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服务大局、事实准确、客观公正、注重效果;要遵守纪律、依法监督、规范管理。畜牧兽医局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凡属局内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由相关单位提供资料,局办公室统筹安排。为保证宣传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客观性、规范性,严格实行新闻宣传审签制。属一般内容的新闻稿件,由各科室和所属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属全局性主要会议的宣传报道,涉及重要事件和数据的,必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凡未按照规定审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考核,评比奖励
局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履行好相应的新闻宣传职责,积极撰稿,鼓励人人参与;年终将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中,作为评先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在宣传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工作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局宣传成果的收集整理并建立档案。
(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对外宣传的强大攻势,大力宣传和提升全区畜牧业的整体形象,切实为养殖户搞好服务。一是充分利用《襄州畜牧信息网》和《襄州畜牧简报》等信息平台做好对外宣传和服务;二是聚合外力,协调省、市、区属各新闻媒体单位为全区畜牧业发展增添活力,推动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畜牧兽医系统新闻骨干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反映本单位的典型事迹、鲜活经验、发展的金点子等;四是办好畜牧业电视专题节目,策划好主题,提高档次和收视率。通过强有力的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积极为全区畜牧业的发展建功立业。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科室主要领导要重视支持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考虑,同时安排,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制定本单位、本科室的新闻信息宣传工作重点,形成宣传合力。积极提供选题和新闻线索,展示我区畜牧兽医战线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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