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2024-08-11

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共8篇)

1.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篇一

2017-2018年北京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经验参考书目考试科目

北京大学 2017 年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0 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 15 名,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数 为准。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胜任多种汉语教学任务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国际化的专门人才。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 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新祥旭.未名堂weimingtang.xxxedu.net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 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 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 课。

(二)报名

1、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 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 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 下: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

一、俄语、日语、德语任选一门

③ 汉语基础。主要内容包括汉语言学基础知识,汉语应用能力,汉语语言 分析等。

④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主要内容包括中外文化与跨文化交际基础知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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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心理及语言教学基础知识,材料分析写作等。

(四)复试安排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份,参加复试的考生 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 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及教师素质等,考核主要内容为:(1)汉语 言学基础知识、文学文化知识;(2)汉语教学基本技能;(3)教师潜质;(4)普通话。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

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 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 录取。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其中教学实习1 年,课程学习及毕 业论文撰写 2 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四、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 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汉 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费

学费总额为 6.6 万元人民币,每年学费为 2.2 万元人民币,学生须于每学年 新祥旭.未名堂weimingtang.xxxedu.net

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 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

六、转档和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的“转档”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入 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转档”手续。“不转档”硕士研究生,档案、户口 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公费医疗 和就业派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 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转入学校,在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七、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 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 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 避。

八、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3291 电子邮件:jiaoxue@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 邮编:100871 新祥旭.未名堂weimingtang.xxxedu.net

网址:http://hanyu.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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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湘潭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二

[]湘潭大学20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34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4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管理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于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

五、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209月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效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请查阅:公网地址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2.现场确认日期:2011年11月10日-14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证明),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缴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见教育部公告。

3.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中国史、世界史、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资产评估(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我校将在湘潭大学及研究生处的网站上直接公布,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大学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4) 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招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www.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联系人 :周 广 杨红梅

3.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篇三

郑州大学201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2月成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2011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生3712人,博士生190人,招收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员370人,使各类在校研究生达到13000多人。 目前,郑州大学学位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61个一级学科;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1个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8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0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以及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国家级重点及重点培育学科,省级一级重点学科21个,二级重点学科18个。现有两院院士26人(专职院士4人,双聘院士22人),博士导师200多人,硕士导师1900多人。在对外交流方面,已与美、日、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今天的郑州大学正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强校之路,朝着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一、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230个专业(含18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意向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二、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 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2、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三、考试科目(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限报英语。 (二)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学司〔2011〕15号文件要求设置。四、学制和招生类别(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 (二)招生类别:分全脱产与在职攻读两类,在职攻读不享受三助奖学金。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归属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美术系的考生及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到郑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

4.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篇四

我校今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1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100名),其中学术型500名,专业型6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

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系人:俞老师邓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

附件 1.2014年我校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范围(点击下载)

附件 2.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方案

附件 3.我校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地理科学学院曾老师 39366891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谢老师 39366719公共管理学院李老师 39366776化学与轻化工程学院安老师 3936690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罗老师 39366943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李老师 39366923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王老师 39366375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远老师 39366971教育学院杨老师 39366751旅游学院郭老师 39366725美术与设计学院石老师 39366982人文学院周老师 39366742工商管理学院黄老师 39366453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刘老师 3936691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邢老师、周老师 39366863体育学院苏老师 39366837土木工程学院黄老师、房老师 39366956外国语学院季老师 39366710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张老师 39366872新闻与传播学院刘老师 39366790音乐舞蹈学院吴老师 39366685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黄老师、李老师 39366727经济与统计学院莫老师 3936682

5附件 4.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时间简表

时间段报名考试事项特别说明

2013年

9月22日-24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 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2013年

9月25日-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013年

10月10日-31日全体考生进行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每天9:00-22:00,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网报信息

2013年

11月10日-14日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在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月6日15:00,关闭下载网站

2014年1月4日-6日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日请提前一天熟悉考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5.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篇五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是首批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距今已有72年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几十年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外语类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一流外国语大学。

北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65名。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7月,北外已授予博士学位406人、硕士学位4982人。目前在校研究生人数213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85人,硕士研究生1802人)。北外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拔尖人才,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国家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担任了部级领导职务,他们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外交事业及中外思想文化交流和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外目前共教授54种外国语言,教学和科研涵盖了世界上所有主要语种群的文学、语言、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新闻传播、外交、法律等,研究领域极为宽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外现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6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五个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北外一贯坚持“以一流的师资,办一流的大学”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一大批学贯中西、蜚声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中外思想与文化、海外汉学、国际问题、国际法、国际新闻传播等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享有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师资力量相当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33人(含博士生导师89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32人,讲师275人;聘请外国籍专家和教师70余位。北外现设英语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国际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院、外国文学所、外国语言所、日本学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海外汉学研究中心等18个院、所、中心,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等5个系。信息技术中心有50多个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室,配备各种录像、摄像、演播、卫星接收等现代化电教设备。我校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外文报刊400多种,中文报刊800多种,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

到目前为止,北外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66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派研究生赴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研究,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在高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和跨国组织从事教学、科研、外事、管理以及其它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英语学院新闻学专业,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为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五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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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篇六

一、招生计划和培养目标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0余名(包含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其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300余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时应符合如下条件:①高职高专毕业后进修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相关主干课程(高职高专期间进修的课程不算,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②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在我校参加入学考试),并且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③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④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高职高专学习相近或相关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自考本科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时提供的成绩证明要能表明是进修的本科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与参加学术型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同等学力考生要求相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只限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慎重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此信息在报名期间不能修改)。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报名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选择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参加单独命题入学考试人员和高职高专毕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持简章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部队院校的应届生和往届生现场确认报名时除携带要求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携带有本人名字并且盖有省招办公章的入学当年的录取审批表复印件(一般咨询毕业学校档案室或者本科招生办提供)。

5.委培或定向生报名现场确认时要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的同意报考介绍信。6.现役军人报考现场确认时要有师级以上介绍信;国防生报考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7.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参加单独命题入学考试人员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8.不按要求选择报考点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不予现场确认。9.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准考证》打印

2011年1月1日-14日,教育部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011年我校继续执行奖学金制度改革,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在职培养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所以考生录取前必须签定相应录取类别的培养协议。

六、培养费及奖学金 1.培养费

学术型硕士:自筹经费学生21000元(分两次交清),委托培养学生30000元(一次性交清);

专业学位硕士:自筹经费学生14000元(分两次交清),委托培养学生20000元(一次性交清)。

2.奖学金

我校2011级新生继续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改革,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的同时加大奖学金的发放力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为9600元/年,所占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为6000元/年,所占比例为40%,三等奖学金为3600元/年,所占比例为40%。招收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规定请参阅《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改革暂行办法》(长大研字[2008]183号)。

七、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说明

1.2011年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统筹安排工作。

2.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或推荐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八、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要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 电

话:(029)82334323 传

7.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篇七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

欢迎广大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2012年,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38个(含29个一级学科和109个二级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7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7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3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1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000名左右(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基本上为2011年的录取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2012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修完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程,并能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并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3.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选择“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强军计划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致。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原则上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其他类别参加全国统考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报考类别一般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6.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需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需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工作。

我校定向计划专用于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

3.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yz.chsi.com.cn/)和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建筑学院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在东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其他类考生应在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和考试。

5.考生须正确选考外国语语种及其他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否则由我校指定。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日语、俄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面试、笔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所)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初试阶段的502设计表现、503建筑设计基础、504风景园林设计基础及复试阶段的快题考试,考生应自备考试工具(包括图板、文具和一号图纸若干张)。

6.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为自筹经费、委托培养以及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硕士生须政审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于2012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2.我校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只对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收取培养费。

3.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此外,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各类“三助”岗位资助。

4.2012年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8.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以上院(系、所)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招生院系

040110

教育技术学

继续教育学院

学习科学研究中心

04020

3应用心理学

人文学院

学习科学研究中心

08090

2电路与系统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300

建筑学

建筑学院

建筑研究所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130400

美术学

建筑学院

艺术学院

9.东南大学本校教职工报考,须按校人字[2008]23号文件“关于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

10.若2012招生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研招办网页(http://yzb.s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25-83792452传真: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8.北京大学2015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汉语语言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篇八

长安大学座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2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590名,专业学位硕士1530名。

2、非全日制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37名,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

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18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5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现场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考生必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该表原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考生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长安大学报名点确认时间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办法关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报考费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1、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4、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照硕士国家奖学金认定,所有推免生一年级按照学业奖学金一等定,来自“双一流”建设学校的推免生一年级在一等学业奖学金基础上上浮2000元。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60000元/培养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38000--48000元/培养期;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学费为8000元/学年(按在校学年收取)。

(3)如有调整,以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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