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4-08-06

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11篇)

1.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一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类指导,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沧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中心的安全生产。

三、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兴君 副 组 长:张涟

成 员:杨长祥 叶广武 邓智平熊建林

陈滨港 苗笑生 杨振海

领导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杨长祥兼任。成员:段佩印 张洪娜 高新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项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官一原稳站、小集原稳站

五、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和制度建设及落实。

2、冬季安全生产。

3、危险源监控管理。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六、专项整治采取的方式

1、原稳站开展自查自改。

1)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的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活动,立即停止整改,并由原稳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如实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2、安全办公室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

1)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办公室主任带队,根据检查项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2)检查范围:官一和小集原稳站

3)检查内容:①规章制度;②安全防护措施;③安全教育;④隐患整改;⑤事故处理;⑥班组安全情况。

4)检查要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原稳站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果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

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步骤(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放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25日)

成立中心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中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20日)

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等软件管理到安全设施,各种设备,作业环境等硬件管理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改结果及时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3、中心领导组检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31日)

中心领导组组织对两个原稳站进行集中检查

4、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3月20日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5、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中心百日安全整治领导组将随机抽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认真自查。对自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发展。

3、严格督查。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切实做好对本单位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百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各种消息,并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3年1月 20日前报中心安全监察部,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于工作结束后7日内报给安全监察部。

联系电话:022-25944556 联系人:张洪娜

大港油田沧州聚鑫技术中心 2012年12月31日

2.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二

自4月下旬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卢展工书记“安全第一,重在持续,做实做细,立足先行。”和黄小晶省长“认真贯彻张副总理指示精神,持续抓好安全生产,认真对照本地区、本行业的薄弱环节和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持之以恒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4月23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川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任务,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下发文件、开展督查,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个月来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省政府成立了以李川副省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小组,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都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厦门市刘赐贵市长和宁德市陈家东市长亲自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莆田市杨根生市委书记和张国盛市长分别对做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出批示, 三明市黄琪玉市委书记、刘道崎市长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连江县及各乡镇政府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翔安区成立了以柯志敏区长为组长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惠安县林万明县长要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重在教育、重在细化、重在整改、重在实施、重在协作、重在统筹”。

二、行动迅速。4月21日,省安监局召开了设区市安监局长会议,传达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和总局视频会议精神,部署百日督查专项行动。4月23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开到乡镇(街道);同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52号),提出了综合督查对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的督查面100%、专项督查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的督查面100%、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的工作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判断和正确决策上来,全面部署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配合、宣传“五个到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全面启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4月23日,厦门市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外经贸厅、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省旅游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海事局、省质监局、南昌铁路福州办事处、福州电监办等20多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下发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沙县大洛镇在4月23日下午及时组织召开有关部门、村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到有关企业和村居。

三、分工明确。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安办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层层分解细化,基本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省政府安办建立健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联络员制度,加强各部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协调;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配合较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在各自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的基础上,各督查组牵头部门都派出领导和专家参加全省性综合督查活动。南平市建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干部责任制和监督员制度,延平区将百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与行政主官的责任抵押金挂钩,延平区大横镇制定综治、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等纳入村、镇干部的考核内容,确保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

四、广泛宣传。李川副省长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信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宣传声势,广泛发动,人人保安全”。省政府安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信息快报制度和新闻通报会制度,召开了中央和省主要媒体参加的新闻通报会,编印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18期,卢书记、黄省长和李川省长的重要批示、指示都及时通过《快报》下发给各级各相关部门领导,同时上报国务院安办,国务院安办的《快报》也及时转报国务院领导。同时,还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手册》2万册,分发各级安监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厦门市政府分别在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厦门广播电视报、海峡生活报、厦门安监局网站等制作播放报道登载百日督查行动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漳州市政府在漳州电视台、《闽南日报》等开设“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栏,在主要路口、重要路段、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公园等地方悬挂宣传标语,通过移动、联通和电信向群众发送安全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督查深入。各级各部门按照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省政府安办举办了督查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参加综合督查的省直9个部门61位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将督查内容细化为七大类66项,进一步明确督查内容和要求。5月7日-16日,省政府安委会组织9个综合督查组,由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9个设区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召开座谈会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督查了9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46个市直县直部门、47个乡镇街道和161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454个隐患和问题,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20个重大事故隐患,要求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省安监局组织4个督查组对9个设区市的危化品从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和成品油、液体化工库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22家,目前已实行政府挂牌督办8家,其余14家正在办理政府挂牌督办手续,同时还依法责令福安市京闽宏业涂料有限公司、福安市祥和乙炔厂、武平合成氨厂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煤监局召开了煤矿百日专项督查行动会议,并组织3个督查组,对全省煤矿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进行督查。省农业厅组织了8个农机专项督查组,确保专项督查做到“四个百分百”,即:对市、县、乡镇农业(农机)部门的督查面100%;对拖拉机培训机构、农机维修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农场等有关农机生产单位的督查面100%;对农业机械检验岗、驾驶人考试岗、拖拉机教练岗的督查面100%;对达到列入政府督办级别的农机重大隐患,报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为深刻吸取济南铁路局“4?28”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大反思、大检查”活动。

六、措施有力。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落实。省政府安办决定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省监察厅加强专项行动效能监察,重点对组织领导情况、具体实施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福州市晋安区政府拨出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连江县每个乡镇都安排分管综治的副书记和副镇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福州耀隆化工公司发动全体员工开展有奖查隐患活动。厦门市海沧区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平安企业”建设内容。漳州市采取“有责任、有制度、有台帐”举措,实现“安全责任无空白、隐患排查无疏漏、督查宣传无盲点、重点领域无事故”的目标,并大力推广龙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经验做法。泉州市泉港区由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安办等组成的综合督查组,对全区各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综合督查面达到100%;晋江市监察局和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全面开展综合督查;安溪县进一步明确挂钩乡镇的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综合督查职责。三明市交通局建立了“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教育培训、督查落实、隐患整改、举报查处、挂牌督办、预警预报、考核评价”等九项制度。莆田市安监局推行“领导挂点、基层交流、联合督查、效能监察、责任考核”等五项机制。建瓯市实行全履盖督查、全天候抽查、全过程跟踪,邵武市、顺昌县、光泽县政府还制定了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上升较快,或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和企业由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诫勉单位或企业负责人。龙岩市将20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列为政府挂牌督办,制定出台非煤矿山“分级治理、定期排查、一患一档、隐患申报、隐患公示、隐患通报、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八项工作制度。宁德市霞浦县政府每周安排四天时间,督查两个乡镇八个生产经营单位。

3.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钾、严查、问责”和“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和主要措施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的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要派驻安全督查员,严防死守,盯紧看牢,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章违规行为,杜绝将应在A级工房进行的工序放在C级工房和C级工房滞留药量过大现象。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生产企业重点监督检查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危险工序交叉作业和分区设置落实情况,防火、防静电设施和危险工房安全防护屏障以及工房危险等级的确定和定员、定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成品库、原材料库、中转库和有药工房是否存在超量现象等。批发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将有关部门收缴的非法和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建立并实施了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运输和焰火燃放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关专业燃放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许可审批手续等。

(三)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参与排查举报的积极性,与其使用和工资待遇考核挂钩,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县、乡政府要组织公安干警和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人员及基层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加强执法检查装备建设,已配备药物探测仪的,要发挥作用;没有配备的,要尽快配备到位并尽早投入使用;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查证属实者一定给予重奖,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四)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生产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和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继续采取严防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检测范围要涵盖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对个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滑坡的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增加抽检的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采购、销售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各级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配备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强化监管手段,确保能够在日常各种检查中,随时对烟花爆竹药物进行现场检验,及时处罚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应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认真把好准入关。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注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相邻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严防出现集中、连片经营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发生公共安全燃放事故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严格对焰火晚会的审批,把安全条件放在第一位。

(六)妥善处理限放期结束未销完的烟花爆竹和收缴的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业户应当签订烟花爆竹回购或者代为保存协议,对于零售经营业户没有销售完的未开箱烟花爆竹,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回收或代为保存,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基层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需要销毁的,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不能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三、时间安排

全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分计划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25日(阴历十一月初十)起至2010年4月3日(阴历二月十九)完成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25日到2010年1月31日(38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采取“两手抓”方针,一手抓合法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手抓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严厉打击:一是抓好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二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为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从2010年2月1日到3月1日(29天),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工作;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三阶段,从2010年3月2日到4月3日(33天),以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为检查重点,做好“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收尾和总结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好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三项行动”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派专人监督。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烟花爆竹“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并请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书面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四

古镛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古镛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将乐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 日

古镛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汛期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有效预防和减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12‟41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接送学生车辆事故为中心,以省道管理为重点,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基础,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继续强力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维护路面行车秩序,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事故预防的源头管理,坚决遏制一次死亡三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武部长许家连任组长,镇安监办主任林建、城关派出所所长谢光辉、镇养路队队长邱小妹为副组长、成员由城关派出所、镇安办、镇养路队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由林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村(社区)人也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 2 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属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4 月18 日~4 月22 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组织发动与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4月23 日~7月3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手段,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月15 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深入实地,督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整治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本辖区本部门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政府领导、部 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要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对所有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规 3 范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要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驶;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并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私家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镇安监办、城关派出所、城关小学、镇养路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五进”工作,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各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既借助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又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QQ平台、微博等新兴媒体优势,全面、深入报道专项整治重大行动,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进行追踪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抓好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客货运职业驾驶人、私家车驾驶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农村群众等不同群体,分 别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不断传播交通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全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城关派出所、镇安监办、养路队、城关小学

(三)强化督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客运车辆、大型货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管控。会同县安监、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组织辖区专业运输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专题会议,传达国务院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议纪>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11号)精神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关于近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2]14号),督促企业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在“五一”、“ 七一”前,要联合对所有专业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进行全面的专项督查,切实做到不漏一家专业运输企业,不漏一车一人。督促相关企业按规定落实车辆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用好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及时纠正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

(四)排查治理隐患,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

各村(社区),城关派出所、镇养路队、镇安监办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公路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和汛期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综合治理。对现有道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重点针对连续下坡、长大隧道、隧道群、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面积水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全面梳理路面风险点段。逐步完善路面风险点段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中央隔离设施、防护栏和防撞墙建设,最大限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提高道路安全防护水平。建立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和公 5 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制度,实施镇政府挂牌督办和督促整改,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提升效果。突出汛期道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辖区汛期道路事故隐患,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路段以及存在隐患的桥梁、涵洞,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辖区内各类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汛期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将道路交通重大隐患的整改列为民生工程,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有效整改重大隐患问题,不断改善道路通行的安全条件。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城关派出所、镇养路队、镇安监办。

(五)构建管理体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辖区乡村道路上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管理上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以整改。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管理机制和人员,落实管理责任,逐步解决县乡公路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存在失管失控等问题。严防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着力解决农村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问题。

要认真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实际状况,对开通农村客运的农村公路逐条进行勘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畅、行得安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城关派出所、镇养路队。

(六)完善规章制度,推动文明交通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机关、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所属车辆“文明交通”行为执行情况与文明单位评选相挂钩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推动机关、单位、村居带头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加强机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驶;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并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私家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作为各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推动预防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推动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保险费率挂钩的奖罚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驾驶人和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将驾驶人和企业违反交通法规和责任事故情况纳入驾驶人和企业的诚信评价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布,强化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城关派出所、镇养路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运输企业、客运车站和路段,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治目标,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运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及时督促指导辖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工作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保实效,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 里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和明察暗访,并 向全县通报检查情况。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 8 月10日前报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339203)。

主题词:交通

安全

方案

通知

抄送:镇党委办、人大办

5.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五

实施方案

为全力稳定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运结束,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安全、促畅通、惠民生、树形象”为工作主线,扎实开展“两客一危”隐患清理集中攻坚、高危车辆严重违法集中攻坚、联动共治集中攻坚、交通安全设施突出问题集中攻坚、交通安全警示曝光集中攻坚等“五大攻坚战”,实现“三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发生涉及“两客一危”车辆的翻烧坠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多车相撞交通事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XX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XX

镇党政办负责人

XX

镇财政所所长

XX

镇安监办负责人

XX

镇派出所指导员

XX

XX交警中队队长

XX

镇交管所所长

XX

镇国土所所长

XX

镇建设所所长

XX

镇农机负责人

XX

镇城管办负责人

XX

镇卫生院院长

XX

镇初级中学校长

XX

镇中心校校长

各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宣传”

1.由镇宣传口牵头不定期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内容,每月至少1次。

2.镇安监办在辖区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不少于5条,派出所不少于2条。

3.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上门开展安全宣传,送上“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宣传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交通劝导员作用,错时错位开展路口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实质性工作。

4.督促派出所安排公安民警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确保每名学生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同时发挥交通劝导站作用,加强学校上学、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劝导。

5.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加大司乘人员、旅客宣传力度,在XX客运站、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地区和路段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1.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镇安监办牵头,派出所、国土所、建设所、交管所、各村配合,立即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排查重点主要有道路沿线安全设施是否清晰、准确、完好;事故多发路段是否有足够的交通安全设施,标志线是否完好;路口有无设置不当或存在视线不良情况;高落差临水、急弯、长坡等路段是否安装符合标准有效的波形护栏、防护墩;路面抗滑能力是否足够。对排查出来的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要重点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并根据紧急程度分级提出整治建议,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提示标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采取封控措施,一律不准通行。此项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镇安监办、派出所、交管所、交警中队、初级中学、中心校、各村

2.开展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大排查。要摸清辖区学生上、放学返校归家接送车辆的基本情况,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等“五小车辆”,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超员车,防止学生在返校归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镇安监办、派出所、交管所、交警中队、初级中学、中心校、各村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1.进一步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将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做好辖区的路面管控,从严查处涉牌涉证、酒(毒)驾醉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逢6逢10”为全镇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要组织人员参加统一行动,在全镇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个统一行动日整治情况汇总至镇安监办。

2.集中整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派出所要以交叉路口、农村公路出入口为重点,加强对过往车辆执法检查,严查营转非大型客车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7座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乘车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对超员客车一律实行卸客转运,顶格处罚,对超限超载货车,严格执行国家新的治超标准和办法,从严查处。

3.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要突出抓好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抓好节假日、学生放假、周末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短途客车、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低速载货车、电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安监办每月召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分析辖区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主要领导每月上路督促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月上路检查交通不少于2次。要规范一批交通标志线等安全设施建设,对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减速杠、警示桩、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设置不当、缺失、破损的要及时更换、完善、更新;对影响安全视线的绿化植物、临时建筑及遮挡交通标志、路灯、信号灯的行道树、广告牌等及时清理。

4.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上路。镇农机部门要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用车整治方案,全面加强农用车(变形拖拉机)的专项清理整治,对现有的农用车要按照“增量为零,逐年递减”的原则进行消化处理,切实强化农用车源头管理,坚决打击农用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严查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未购买保险的农用车上路行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行动,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规范执法。派出所、交管所、交警中队等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执勤执法不规范和公路“三乱”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水务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定期沟通整治进展情况,会商解决突出问题,联合组织执法检查、分析研判、专项督导,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6.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六

根据《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综治办[2010]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从即日起至9月13日,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骆国清书记、陈荣法市长的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学生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学校综治维稳的第一责任、职能部门的岗位责任、学校内部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学校自身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械,规范学院门卫值班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内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安全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

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交通秩序良好,“三厅两室两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得到有效整治,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个人暴力犯罪极端案件得到有效杜绝,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洪侨柳(校长)

副组长:陈和山、刘建昌

成员:吴伟顺、戴丽水、李培祥及各班班主任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至8月31日)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进行拉网式排查,按隐患类型、责任部门、形成原因、整改措施等逐一建立工作预案,逐一落实领导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迅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

(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3日)

安全保卫处要对“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通过自查和专项督查等,逐个问题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和讲评,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

五、排查重点

(一)校园安全管理

1、学校要与各处室、老师、学生签订安全责任状,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到位,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

2、对校舍、校内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各种设施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3、学校门卫管理、学生宿舍管理、食堂管理、消防管理、用水用电管理、实验室管理、体育设施器材管理、运动场地管理、预防溺水管理、预防踩踏管理、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收缴管制刀具、信息报告制度、安全防范预案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4、校园专职保安员和防卫器械按《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0]172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学校的大门及重点部位已按要求安装视频和报警设施。

5、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6、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教学楼、图书馆(室)、实验室、师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应急照明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学校食堂由校方经营,不对外承包。食堂设施设备定期检查、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师生饮用水卫生等环节进行登记造册。

8、组织大型文娱、社会实践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制定活动方案、安全措施、防范工作严密、得当。

(二)治安安全防范

1、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八条措施”,落

实重点保护工作措施。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巡逻点,开

展治安检查,严格实行门卫登记制度。

2、建立校长负责、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和可能发生的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互通,并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

3、校门前重点路段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在校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和人行横道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4、落实“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防范监管进校园”等“六进校园”活动。

5、建立健全兼任法制副校长安全联络机制,落实治安防范、交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后进生帮扶教育日常工作职责。

6、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三厅两室两吧”,校门口50米内无流动摊点。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涉校涉生安全问题的极端特殊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百日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坚决有力。洪侨柳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刘建昌副校长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并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措施。对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限期解决问题。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攻势。迅速开展“百日行动”动员部署,层层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参与这次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广

播、宣传栏、板报、主题班会等,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宣传,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安全保卫处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迅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整改,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把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每一处隐患摸深摸透,把每一项措施做细做实。形成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要求。要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把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每个环节。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排查整治不到位、防范管控工作不落实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领导重视、基础工作扎实、防范控制得力,零发案、秩序好,有效预防和制止极端事件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百日行动”结束后,安全保卫处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8日前报校长室。

南安市芦塘中学

7.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七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按照《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政传〔2020〕x号)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范围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二)专项整治要点

1.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3.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

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

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4.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明了,病区通道有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响消防车辆进出;

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

6.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7.宣传教育。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普及;

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类人员”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8.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

(二)彻查彻改阶段(2020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认真填写《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备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区卫健委安监科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卫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

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

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9月底前,区卫健委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暨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将提出表扬;

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

8.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八

为进一步吸取吉林省吉林市“11〃5”商业大厦火灾、上海静安区“11〃15”高层住宅火灾和“7〃12”武汉仓库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工厂防火工作。自即日起,华中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决定在工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响应潘总提出的“事业发展越是顺利,就越要树立居安思危、防患未然的思想”的要求,认真落实《消防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进一步加强“隐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态度,增强忧患意识,落实防火责任,积极主动的消除消防设施硬件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二、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5日至2011年12月15日

三、活动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活动小组职责

1.负责消防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活动的部署及方案的审核签发;

2.对消防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

3.保障消防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中的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落到实处;

4.按照活动排期及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五、活动内容(分四个阶段)

①宣传部署阶段

结合冷饮事业部行政部关于“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要求,活动宣传要突出重点,开展纪念两个《决定》颁布二十周年的宣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及综合治理的意见》,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措施办法,宣传公司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社会效果。

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落实情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我公司见义勇为先进人物或事迹、综治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及个人等内容。

宣传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方面的相关内容及开展实施措施和效果 宣传部署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完成,完成周期9月15日-9月30日,综合部负责在人员聚集场合比如宿舍、厂区各个地方悬挂条幅,并设立专门的宣传栏进行宣传。通过条幅标语、图文并茂的宣传专栏来提高消防安全宣传的能力。

②贯彻落实阶段

以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为有力工具,继续夯实消防基础管理工作,对全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四个能力”建设的认识,此次宣贯将通过9场培训来提高员工的消防技能及提高消防安全培训的能力。

活动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③检查落实阶段

1.结合《关于2011安全生产淡季整改及检修工作的通知》内容,认真识别与整改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2.结合《关于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内容,认真按时检查,及时整改,保证两节安全。

3.开展部门互查,借助消防专项百日活动平台,要求各部门之间进行安全专项互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

4.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工作,借助节假日平台,于9月26日组织一次节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排查综治、消防安全隐患。工厂内每月将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以提高企业及员工消防安全检查的能力。检查重点:

4.1关于厂区荒草的处理,由于南方现还处理夏季的天气,且杂草还未枯萎,厂区绿化工正在进行杂草的拔除工作,针对其他荒草的清除,黄冈工厂将于11月中旬进行清除。

4.2对员工宿舍手机、电脑等小家电用电情况进行规范和控制,避免宿舍电气火灾的发生;

4.3仓库用电线路的检修与整改,重点高空管线的检查,避免长期检查漏洞造成线路、线管老化。特别是冷库高空线路的检查,避免电线短路引燃保温层。

4.4预防因鼠害对电气线路引起的短路、断路、漏电等危害,对所有的电缆沟进行检查,并定期更换防鼠板。

4.5在建项目要做好焊接、动火作业过程和用电作业场所的控制,以及建筑工人帐篷、宿舍私拉乱接,人离开电不断的不安全行为的规范;特别是PET在建项目及其他车间内德检修。

4.6做好燃油、可燃性危险化学品的仓储与流通管理; 4.7做好设备大修期间清洗剂的管控及维修现场消防控制工作;

4.8制冷车间、锅炉房、化验室、冷库是重点部位。④巩固验证阶段

通过前期的宣传、培训、检查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工厂要求以演练、知识竞赛等活动来验证前期的一系列阶段。

要求工厂在12月1日-12月15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知识竞赛来加强及验证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演练来验证员工的逃生技能,以提高员工的逃生自救能力,此项工作已于8月5日完成。

要求工厂在开产前组织一次氨气泄漏应急演习活动,通过氨气泄漏来提高员工的逃生自救能力。

六、总结

9.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九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教发„2013‟5号)文件精神,昌邑区教育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下发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校接方案后,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方案内容,领会方案精神,随即着手展开针对我校实际的整治行动。经过全体教职工及学生们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行动初见成效。现将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 配备符合相关规定。消防通道通畅,疏散指示标志齐全有效;学校建立了防火责任制,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人;学校不定期地组织教职工全员参加消防培训,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学期能够组织2次以上逃生自救应急疏散演练;学校能够加强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达到100%。

2、交通安全。

我校暂无符合最新规范的标准化校车。上下学需要乘车的学生,由家长自发联系社会个体机动车辆。学校负责对这部分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管控,及时建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档案。目前,我校家长雇佣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均已在交管部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驾驶员均具有相关驾驶资质,驾照与所驾车型相符,能够按规定定期对运营车辆进行技术检验;运营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无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校车座位拥有率达到了60%以上。

3、校舍安全。

学校目前没有在用危房。我校坚持经常检查校舍安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改造维修,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4、饮食卫生安全。

我校无师生食堂。学生桶装饮用水系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单位供给,我校配合协助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测,饮水机能够定期消毒灭菌;学校能够落实晨检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并对全校卫生定期进行彻底清扫,重视加强教室的通风、清扫和消毒。

5、校园及周边安全。

学校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出入登记、巡查等管理制度,严禁“三无”人员进入校园,杜绝治安事件发生;学校落实了“一校一警”制

度,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不定期到校开展工作;落实了定期收缴管制刀具和危险品制度;监控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学校周边没有兜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行为;学校周边没有出租屋、旅店、网吧、书店、文具店等治安复杂场所,更没有为未成年人提供不正当服务的经营行为;校园周边无私搭乱建违章建筑。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锅炉设备检修完毕,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符合规定,帐物相符,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冬季用电无超负荷情况,校舍采取防寒措施不存在封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情况。

7、日常安全管理。

学校按要求组建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并有文字材料和标签;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隐患台账清晰细致,检查记录及时准确,做到了谁检查谁签字;注重加强上、下学期间和课间秩序管理,落实防踩踏措施和责任制,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注意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并能制定细致可行的安全预案。

8、安全教育。

学校能够开展灵活多样的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讲座、升旗仪式、班(队)会、板报墙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饮食等安全教育。预防校园暴力侵害、远离毒品和学生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活动也被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日程。

10.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汇报 篇十

为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吴忠市和市领导在近期全市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大力消除安全隐患,我镇党委、政府立即行动,于8月26日下午召开镇、村、队全体干部、驻镇各事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市会议精神,部署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面将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及各有关职能站所负责人、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由镇党政办、安全生产办组成的办公室,同时,对领导分管工作进行了细化,根据领导分管工作的不同,各管一方,协同配合,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会上,向各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瞿靖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把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目标、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责任单位、活动效果等做了详细安排和规划,并把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工作责任纳入督查内容,会上要求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各阶段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工作

中的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保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安排了司法所、和农技站两辆车,作为安全生产检查专用,专项安排加油费,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目标责任体系。横向方面,我镇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分别有专门的副职领导分管。纵向方面,主要领导与各村、企业签订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目标责任书,有效分解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各村委会、学校亦与各村民小组、各学校签订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及职责实行“三定”(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原则;形成了层层负责,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工作的有力开展与责任的落实。

3、重点突出,我镇百安活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工作,狠抓落实。(1)着力宣传,为营造浓厚的百安活动氛围,各村、各单位广泛参与,充分利用会议,墙报、广播、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大力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共出动宣传车6余次,制作宣传标语1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镇上召开专题或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场次。(2)强化检查力度,隐患以安全生产副组长领导牵头,各职能站所参加,组成4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从检查各村,各单位安全责任制运行情况

入手,切实发动群众、职工集中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共集中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2条{处},立即整改56条{处},责令限期整改6条{处};目前、已对全镇858座农村沼气池全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已经使用的147座沼气池,已全部检查,通过集中检查,加强了管理力度,责成相关单位加大了安全投入,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措施,落实人员切实治理,有效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防治了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4、结合镇情实际,强化专项整治。

一是狠抓建筑施工工地安全专项整治。强力推进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人,二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村交安员作用,深入开展“平安畅通村寨”创建活动,不定期巡查,目前已查处违章驾驶7起,有针对性地抓好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改工作,对路况差、易出的道路,加大监控力度。三是狠抓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夯实农村消防基础工作。四狠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辖区内4家加油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严查每日自查记录和每一天的值班人员的到位和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加大对企业的督查与检查领导

瞿靖镇人民政府

11.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十一

为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昌县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发【2015】220号)要求,从5月8日至8月16日组织开展永昌六中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县教育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项目,以“全覆盖”的要求,落实校园安全大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以“零容忍”的要求,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彻底整改隐患,确保我校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学校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开鹏

副组长:王虎 张永学 张希晶

成 员:祁加领 杨飞忠 李林武 王根成 陈自余 陈景峰 王有武以及各班主任

三、排查内容、范围及责任单位

1.排查内容

排查重点:安全责任落实、制度健全;内部安全保卫;门卫宿舍值班;食堂卫生及学生营养餐;师生交通安全;电器设施管理;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监控设备管理及其他安全方面需要检查的内容。

2.排查范围及责任部门

(1)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大型活动安全等。(学生处)

(2)各功能室(含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教务处)(3)科技楼及教师办公室、公寓楼、食堂卫生、营养餐、监控设备管理、用水用电、门房及校园周边环境等。(总务处)

(4)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安排、情况汇总、材料收集、上报及会议记录等档案材料、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办公室)

(5)校园网络、计算机安全等。(信息中心)

四、排查方式及步骤

(一)学校自查整改(5月8日---6月16日)。学校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自查,认真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限时销号。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校长签字,在校内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6月14日前将自查结果和隐患整治情况分别上报教育局安综股。

(二)接受教育局督查督办。(6月17日--7月16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接受教育局督查,教育局督查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17日--8月16日)。及时总结,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8月15日前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活动总结上报教育局安综股。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立即部署,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于6月12日(星期五)对学校进行全方位排查。

(二)认真检查整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和“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务必做到“五个明确、五个到位”,即: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直接负责人、监管责任人,做到工作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及时将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报送到县教育局安综股。

永昌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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