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与节约型社会作文

2024-09-08

青少年与节约型社会作文(精选8篇)

1.青少年与节约型社会作文 篇一

1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理论基础

1.1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基本内涵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是指从科技法律的各方面的联系和从科技法律的动态上来考察这样一种科技法律运行过程, 即依据节约科技进步目标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 在分析社会行为主体的需求与动机的基础上, 通过优化组合社会行为主体科技法律激励与约束手段进而合理配置整个社会或社会组织之资源, 所形成的能够长期激励与约束社会行为主体思想行为的相对固定化、规范化的科技法律运行过程。简单地说,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就是一种利用科技法律激励与约束手段诱导和驱使那些追求私利的社会行为主体, 为实现资源节约科技进步目标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投入足够努力的机制, 或者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是在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中能有效发挥其功能优势, 促进和保障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科技法律法规及其运行过程。

1.2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类型选择

1.2.1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类型。

根据涉及的内在推动力,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诱导型、综合协调型三种类型。

(1) 政府主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

在政府主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中, 科技法律确认的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推动力量来源于政府。政府是整个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过程的组织者与领导者。节约科技进步路线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思路由政府根据宏观资源结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和节约型社会阶段性发展目标等因素来确定;新型节约科技的研究、开发、试验、推广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研究、规划、试点、推广由政府投入物力和人力组织开展;调节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手段是行政力量或政府计划;企业虽然需求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 但由于激励机制、信息等方面的原因, 并未成为影响节约科技进步乃至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主导性力量。

政府主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突出的优越性在于, 政府作为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主导力量, 可以保证新型节约科技研发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充分投入和有效供给, 实现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快速启动, 在短期内推动节约科技较大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快速发展。但是, 政府主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也存在着缺陷:由于政府的节约科技供给决策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决策主要是根据宏观资源结构和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做出的, 而不是主要以企业与社会机构乃至全社会的需求作为依据, 因而节约科技供求不一致很难避免, 节约型社会建设可能显得曲高和寡, 容易导致节约科技应用推广转化率低, 节约型社会建设社会支持践行程度低。由于节约科技的研究者、采用者以及节约型社会的规划者、建设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微观主体缺乏有效激励, 存在节约科技的科研成本大、科研周期长、科研成果应用不合理以及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投入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成果难以恵及全民等问题。

(2) 市场诱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

在市场诱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中, 科技法律确认的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推动力量来源于市场。科技研发者、采用者以及社会规划者、建设者是推动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最为积极的力量, 而不是新型节约科技与节约型社会的被动接受者, 因此在这种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中, 节约科技研究以市场化为主要形式, 节约型社会建设以企业与社会机构参与为主要特征。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节约科技创新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成为其内在要求, 成本与收益成为其从事资源节约科技创新活动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的主要参照指标, 新型节约科技供给与需求、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求与践行可以在市场机制调节下大体均衡。

市场诱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的优点是:企业与社会机构出于自身利益需要对市场诱导型节约科技创新活动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具有较高积极性, 有利于市场诱导型节约科技推广与应用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与推进;新型节约科技供给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是在市场需求引导下进行的, 可以使节约科技供需一致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有序, 从而使得节约科技研发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投入获得较高产出。市场诱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的不足是:由于节约科技研究开发与节约型社会规划建设的外部性和适度规模要求, 企业与社会机构不能保证新型节约科技的充分有效供给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快速有效推进;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 它不能像政府主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那样快速有效地启动节约科技研发与推广活动以及节约型社会规划与建设活动。

(3) 综合协调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

在综合协调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中, 科技法律确认的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推动力量来源于政府与市场两种力量的有机组合。具体来说, 在综合协调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中, 节约科技创新活动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的主体不是单纯的政府, 也不是单纯的企业和社会机构, 而是政府与企业及社会机构共同参与并有着合理分工。节约科技创新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动力源, 既有微观主体对经济利益的追逐, 又有政府对行政绩效的谋求。在综合协调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中, 政府虽然不像政府主导型那样包揽了节约科技创新与节约型社会建设主要活动, 但也不像市场诱导型那样把节约科技创新与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主要交给市场去完成, 而是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 积极主动地开展节约科技创新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 谋求快速推进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

综合协调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 可以综合政府主导型与市场诱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的长处而避免二者的不足, 既有利于调动微观主体进行节约科技创新活动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的积极性, 使节约科技创新活动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有广泛而深厚的基础, 又有利于发挥政府在带有公共品性质的一些节约科技创新活动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综合协调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以发达或较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为存在条件, 它要求市场具有较强的节约科技创新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组织功能, 有灵敏反映产品和资源供需变化的价格制度, 其市场信号、活动主体、公共研究试验与推广机构、投入品供给者等诸环节之间存在着使节约科技与节约型社会供求自动均衡的内在关联。

1.2.2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选择。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 中国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和健全, 借助市场机制来推进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条件基本具备。但由于许多资源节约科技和产品是一种介于公共产品和完全排他性产品之间的科技和产品, 研发和推广相关资源节约科技与产品的私人收益率低于社会收益率进而无法有力驱使私人为获取市场私利而研发和推广相关资源节约科技与产品, 因而研发和推广相关资源节约科技与产品必须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情况下, 中国目前资源节约科技水平还落后于发达国家, 资源节约科技发展仍相对滞后, 政府必然担负推动资源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责任。在中国现阶段, 可以采取综合协调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 但又重点依赖政府主导型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来推动资源节约科技进步与创新以及节约型社会建设。

2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现实困境

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系。笔者在全面考察中国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后发现, 中国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目前尚存在诸多问题, 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1 科技立法局限制约了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

2.1.1 部分领域尚存科技立法空白。

在关涉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要领域, 如在科学研究开发机构、科技中介、基础研究、科技计划、科技投入、科技风险投资、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定价、技术市场、科技奖励、高技术研究及高技术产业发展等领域, 尚存在相当多的立法空白, 亟待通过科技立法予以填补。与此同时, 现行科技立法部分规则存在缺陷与空白, 如:在科技计划立法方面, 公共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规则尚有许多缺陷和空白;公共科技基础平台缺乏有效共享机制, 造成设备闲置、重复建设、不合理有偿服务等问题;国家财政投入所形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规则, 尚缺乏明确、统一、可操作的且效力层级较高的法律规定[1]。在科技组织立法方面, 科研院所主体地位于法不明且产权结构不到位。在科技成果转化立法方面,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合同法》和《专利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权依据, 但是无科技成果价值评估规定, 导致科技成果转化主体间利益分配无明确法律依据。在技术市场立法方面, 尚缺乏关于技术咨询、登记、信息、知识产权及资产评估等中介组织的规定[2]。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立法方面, 尚无有关高科技新增利益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

2.1.2 部分领域科技立法内容滞后。

如:在科技组织立法方面, 尚未真正确立政府与市场在科技创新中的互动关系, 尚未真正体现以科技人员为本原则。在科技评价立法方面, 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主体错位, 监督机制不健全, 专家评议制度不规范。在技术市场立法方面, 现行立法对技术市场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得不够合理、不对称或不平衡, 如在技术转让关系中, 受让方保密义务若履行得不符合合同, 给转让方带来严重损失, 难以充分追究过错方的责任, 权利人的损失与所受赔偿难以对等;现行立法对政府的职权与职责规定得不合理, 即许多法规赋予主管部门以权力, 而该主管部门又会通过自定规章扩大其权力, 但是相关立法缺乏主管部门相应义务和责任规定, 从而可能损害在微观上尚未充分发育的科技实体的正当利益;现行立法内容体例不规范, 如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被称“罚款”, “奖励与处罚”, “奖励与惩罚”、“奖惩”等, 五花八门, “地方特色”太多, 不符合立法体例的稳定性与统一性。在高技术立法方面, 尚未形成完整体系;与此同时, 片面着眼于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 而不考虑或忽略生态平衡与社会协调。此外, 在如何把科教兴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贯彻到节约型社会科技法律促进机制建设中, 尚显薄弱。[3]

2.1.3 部分科技立法缺乏可操作性。

如:《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科技基本法, 大部分条文尚属纲领性与政策性宣示, 还需要由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立法加以衔接与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关于国家财政投入、税收优惠、信贷支持、风险基金、成果价值评估的规定过于原则, 尚缺乏相关程序性规定或配套具体实施规定。现行技术市场立法中义务 (职责) 主体与义务内容不明确或者仅有实体性规定而无程序性规定, 如关于优惠的规定, 多是原则性规定, 至于由哪些部门负责兑现、落实优惠措施, 则缺少硬性规定。

2.1.4 部分科技立法制裁力度不够。

如:现行科技计划立法中政策性规定太多, 缺乏责任条款, 进而导致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 权责不清;现行科技成果鉴定立法中法律责任不够明确, 惩处机制不健全;现行科技奖励法规中罚则部分存在较大缺陷, 法律条文较少且非常含糊, 几乎没有经济处罚规定[4]。

2.1.5 部分领域科技立法层次太低。

如:科技计划立法整体上层次不高, 应当由法律规制的事项往往仅停留于规章与政策层面, 效力层级偏低进而致使实施缺乏力度;技术市场立法法出多门, 内容混乱, 条块分割, 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比较严重;国际科技合作立法基本上停留在国家科委、外交部等部门的内部规章和政策规定上, 与目前已经广泛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活动是极不适应的。

2.2 科技执法不力制约了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

2.2.1 科技执法体制存在缺陷。

中国科技执法体制不顺, 权力交叉、职责范围不明。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横的方面讲, 政府职能部门设立不够合理, 相关科技立法中行政执法权限划分缺乏明确性, 导致不同政府职能部门对相同管理对象均有科技执法权。根据相关科技立法, 科技主管机关、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专利局、商标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机关、海关等均有科技执法职能, 这种职能权限上的交叉不清, 常常造成科技执法混乱。从纵的方面讲, 上下级科技执法机关之间也存在着行政执法权限交叉, 这直接导致在科技执法中, 有时很难界定某项科技行政执法到底是该由上级科技执法机关负责还是由下级科技执法机关负责。体制不顺, 权力交叉, 常常会导致科技执法机关在利益面前互相争夺执法权限, 在责任面前互相推诱或扯皮, 致使科技行政执法“缺位”, 不利于科技行政执法职能发挥。

2.2.2 科技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首先, 科技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由于受社会不良意识影响, 一些地方和部门基于主观利益驱动, 没有充分认识科技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认为查处科技违法行为会影响企业发展与投资环境, 因而对科技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怠于行使职责, 即使查处也是一罚了之。更有甚者, 少数科技执法单位为罚款增收而执法, 使科技执法工作出现诸多不应发生的问题;少数科技执法单位违背案件主管与管辖原则越权处罚, 该移交的不移交, 造成科技执法系统内外产生权限纠纷。其次, 科技执法投入相对较少。科技执法工作本身起步较晚, 办案环境、办案工具 (如执法车、摄像机、照相机等) 、办案经费不能适应科技执法工作需要。再次, 科技执法工作有效性有待提高。科技执法普遍存在“重处罚、轻教育”现象, 对科技违法当事人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后案件就算处理完毕, 致使科技违法者在接受经济处罚后仍旧继续从事科技违法行为, 进而使得科技执法在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发展、服务企业的作用中收效甚微。

2.2.3 科技执法程序不够严格。

首先, 不按规定向当事人公开办事程序。不少科技执法部门把行政执法程序视为其内部工作手续, “法藏官府, 威严莫测”, 不对外公开, 甚至当有关公民或者组织要求查询时, 也采取不理睬、不配合的态度。其次, “法外解释”、“法外立法”普遍存在。科技执法部门对已有法定程序往往以红头文件随意解释, 或者另制补充规定, 扩大自己权利。老百姓按正常法律程序办不成事, 为摸清内部规定, 常常要托关系或找熟人, 容易造成科技执法不公和腐败。再次, 不履行法定送审与报批程序。部分地方科技执法机关在科技执法中关关设卡, 各行其是, 造成局部科技执法严重混乱。最后, 甚少追究科技执法部门违法责任。由于现行立法对科技执法主体承担违法责任的规定比较少, 加上科技执法主体责任难以简单认定等多种原因, 尽管实践中科技执法部门违法现象很多, 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较少。

2.2.4 科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部分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薄, 唯上是从, 唯利是从;二是部分人员“重实体、轻程序”, 不告知、不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 甚至对相对人的争辩, 认为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三是部分人员欠缺科技执法业务知识, 经常出现错裁错判情况;四是部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执法手段简单粗暴;五是部分人员随意扩张权利, 滥用查封扣押权与强制执行权;六是部分人员抱着挑毛病、耍特权、多罚款的心态, 把法律赋予的权利变成了罚款、谋私的工具;七是部分人员受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影响, 不秉公执法甚至徇私枉法、贪赃枉法, 严重损害了法律严肃性和公正性。

2.3 科技司法不力制约了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

2.3.1 科技司法体制存在缺陷。

首先, “三审分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司法效果。在科技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三审分立”的体制下, 司法机关科技审判力量没有得到整合, 审判中可能会出现科技法律理解和适用上的冲突;权利人行使科技诉讼程序与实体权利并不便捷—实践中对于已经追究科技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是否还能提起科技民事诉讼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提起科技民事诉讼往往争论不休, 科技民事侵权案件中的被告在相应科技刑事案件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罚金并实际履行之后往往再没有经济能力承担科技民事赔偿责任。其次, 科技行政执法与科技刑事司法之间缺少有效衔接。在科技法律实施中, 如何有效衔接科技行政执法与科技刑事司法, 仍然是争议较大和困扰颇多的重要问题。第一, 科技行政执法与科技刑事司法的各自理论研究没有充分关注科技行政执法与科技刑事司法交叉的法律范畴。第二, 有关科技行政执法与科技刑事司法相关联的法律规范不完备。第三, 科技行政执法体系与科技刑事司法体系不仅职能上互不关联, 甚至在实践中相互排斥。第四, 科技行政执法与科技刑事司法工作脱节导致科技案件查处反差日益突出, 甚至部分科技案件出现了“以罚代刑”的不正常现象[5]。

2.3.2 科技司法缺乏独立性。

首先, 从外部来讲, 在法院与党、人大、政府的关系上, 还存在着不协调。第一, 在科技司法实践中, 有的地方党委在协调政法机关关系的名义下, 组织公、检、法三机关讨论具体案件, 对案件定罪量刑做出决定;有的地方权力机关对法院滥用监督权, 采用批条子、下指示、调查审查等方式干预法院独立审判[6]。第二, 目前司法体系大体是沿着行政区划框架设计的, 并且司法机关在人员配备、经费调拨、物资供给等方面都要依赖当地政府。其次, 从内部来说, 司法机关管理行政化, 对内管理关系错位。第一, 上下级法院关系行政化。上下级法院关系有从业务上的监督与被监督变为实际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趋势, 以致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之间经常可以发现行政管理痕迹, 最典型的是多年来实行的案件请示制度。第二, 法官行政官僚化与等级化。法官权力大小按照职务大小和行政级别高低划分, 从而在法院内部形成一种层层命令与服从关系;审判员服从庭长、庭长服从院长、合议庭服从审判委员会等等, 案件审理须层层审批。第三, 法官人事管理行政化。法院人员职数确定, 通常不由法院决定, 而是由政府编制委员会决定。法官调入或调出最终决定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这种人事管理机制运作, 使法院内许多行政领导职务, 如院长、副院长、庭长等, 往往成了安排某些领导人职务空缺或干部交换的去处[7]。法院院长除了管理法院事务外, 往往还同时兼任同级党委的领导职务;院长、庭长等领导职务人选, 大都是同级组织部门培养的后备干部。法官晋级与任用套用行政制度的科、处、局、厅、部官阶制, 法官工资福利发放与考评考核套用国家公务员管理模式。

2.3.3 科技司法队伍素质不高。

首先, 法官思想道德素质较低, 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现象仍然存在。其次, 法官审判作风拖拉, 办案效率不高, 存在超时限现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 存在执行行为不规范, 随意决定暂缓执行与终止执行的现象。再次, 法官业务水平不高, 在科技案件审理中, 经常出现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的不当现象。最后, 法官心理素质较差, 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能保持平衡心态, 在遇到外来干涉时容易受其干扰甚至在心理上产生焦虑恐慌情绪。

2.4 科技法律实施监督不力制约了节约科技进步与节约型社会建设

科技法律实施监督主体不可谓不多, 包括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 但这些监督主体并未真正形成一个有力地保障科技法律实施的社会监督氛围。首先, 人民群众监督得不到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往往是最直接掌握科技法律实施问题的人, 是科技法律有效实施的最重要的经常性保障主体, 但由于人民群众并不掌握具体的科技执法与司法权, 其必须借助有关科技执法与司法机关的相应执法与司法权力, 可是一些科技执法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 使得群众投诉与检举得不到及时处理, 甚至对群众进行打击报复。其次, 新闻媒体监督受到不当干扰。这表现为当地新闻媒体不敢监督当地科技执法与司法机关, 即使进行监督也是选择一些不痛不痒的小问题进行报道和监督, 甚至与当地科技执法或司法机关一道“护短”, 阻碍科技法律实施;全国性的或具有全国影响的新闻媒体对科技执法与司法机关进行监督, 也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干预, 比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南方周末》的一些科技法律实施报道就会遇到各种“公关”, 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再次, 民主党派监督范围与能力有限。正如一位政协工作人员所指:“政协民主监督大多囿于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开展监督以维护社会稳定, 囿于对党委、政府部门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开展监督以提高部门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而对于重要人事安排、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报批、重大腐败案件等重点领域很少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8]基于此, 关涉科技执法与司法的重要人事安排、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报批、重大腐败案件等, 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民主党派监督, 进而致使科技法律于相关领域实施所受监督不力。最后, 一些社会团体由于种种原因, 在政府与司法机关科技违法上往往不能、不敢、不愿意与政府或司法机关“作对”, 而在公民与组织科技违法上又缺乏监督积极性与主动性, 这样就使得其在保障科技法律有效实施方面的功能非常有限。

参考文献

[1]滕锐, 张娟.完善我国科技发展规划法律制度[J].发展研究, 2006 (06) :82-82.

[2]张悦, 胡朝阳.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环境[J].科技与经济, 2006, 19 (03) :8-11.

[3]沈仲衡.科技法学[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7:18.

[4]刘墨兰.论我国的科技奖励法律制度[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06 (02) :108-110.

[5]周腾.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初探[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 (02) :19-25.

[6]冯静.论我国司法独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中旬刊, 2007 (04) :203-204.

[7]杨帆.论我国法官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江西社会科学, 2005 (04) :127-130.

2.消费伦理与建设节约型社会 篇二

摘要:能源和资源问题已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它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关键词:消费伦理 节约型社会 建设

0 引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 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则明确提出, 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能源和资源问题已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它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及建设主体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目的在于追求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更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1.1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创造了高速增长的经济奇迹,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荒漠化的面积越来越多,耕地减少,森林锐减,物种灭绝的速度加快,城市缺水,空气污染严重等。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而丰富的资源储备、功能健全的生态系统,又是发展经济的基本前提。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们的国家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全体社会的共同责任。

1.2 节约型消费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建设节约型社会,再生产的诸环节都存在节约的问题,但是作为起点的生产环节和作为终点的消费环节,显然能够对节约起到更为关键的作用,如果不能在起点和终点上解决节约的问题,其它环节的节约就会遇到困难。所以说,推行节约型消费和节约型生产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要途径。

1.3 消费者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体 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两个部分。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来看,生产决定消费,它为消费创造对象、创造消费方式,同时消费对生产也具有反作用,消费为生产提供动力、动机和目的。从根本上说,只有实现了可持续消费,才能做到可持续生产,也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最最主要的是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观,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对生产、分配、流通起强大反作用的消费者,所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力是消费者。

1.4 良好的消费伦理有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大力培育和弘扬以节约型消费为基础的现代消费伦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节约型消费是环境友好的、适度的、可持续的消费。节约型消费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是贯彻“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的消费,是一种适度的消费。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所谓可持续消费,是指提供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最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可见,节约型消费与可持续消费息息相关,是实现可持续消费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途径。

2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途径

建设节约型社会,自然需要在社会再生产的整个过程实践节约理念,消费者更应树立合理的消费伦理观。消费在社会再生产诸环节中的突出地位决定了:节约型消费才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要途径之一。

2.1 完善制度保证,杜绝享乐性的公款消费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破除中国的行政职务消费的坏习惯,要提高行政效率,必须首先纠正观念,制止任何单位有机会和动力谋求本部门小圈子利益,杜绝享乐性的公款消费。因此,在国家机关内部实现公平和资源共享,就成了当务之急。通过制度的完善,有效的防止政府的浪费行为以及追求享乐的公款消费。

2.2 发挥政府示范作用,带动节约型消费 胡锦涛总书记在“八荣八耻”中强调,要“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各级政府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为推进节约型消费,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通过各级领导做出表率,树立节约型消费者的形象。在公务活动不重形式,务求实效,削减不必要的公款消费。在日常生活中从节水、节电等生活细节做起,形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发挥政府的示范作用,还要求政府部门实行“绿色采购”,发挥政府采购的风向标作用,积极带动全社会范围内的节约消费。

2.3 改变传统中不良消费观念,大力提倡勤俭节约 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在全社会牢固地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政绩观和资源节约意识。树立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人均资源短缺是基本国情,增强全局观念和忧患意识,懂得节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了解和掌握节约的一般规律,将“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共同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原则,注重经济发展中的质量效益、结构优化、社会公平和能源消耗等重要问题,把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让人民了解国家自然资源形势、节约潜力、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资源节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从而把节约资源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

3.品德与社会教案节约用水 篇三

《和水交朋友》教学活动设计

看图完成以下问题,(20分)这是什么图标。2 图标的含义。3 中国的水周时间。

答案:

每年的3月22日后的一周为中国的水周,中国节水标志由水滴、人手和地球变形而成。绿色的圆形代表地球,象征节约用水是保护地球生态的重要措施。标志留白部分像一只手托起一滴水,手是拼音字母 JS的变形,寓意节水,表示节水需要公众参与,鼓励人们从我做起,人人动手节约每一滴水;手又象一条蜿蜒的河流,象征滴水汇成江河

写出本单元的教学设计(80分)

水是地球上宝贵的资源,保护水资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未来社会的主体是青少年,保护地球水资源,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开展青少年的教育开始,提高少年儿童对水环境的保护及对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意识。教材简介

《和水交朋》是《品德与生活》二年级上册第四单元内容。本单元告诉儿童水对人类生活的重要作用,世界上水资源的稀少,我国是

水资源较少的国家之一,水资源分布不平衡,引导孩子们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形成爱护水资源的初步意识。【教学目标】

1、知道水对人类生活起着重要作用,我们的生活、生产离不开水。

2、初步了解水资源的现状,感受到水资源的稀少和宝贵。

3、初步形成节约用水,爱护水资源的环保意识。【教学重点】

1、形成节约用水意识,掌握生活中节约用水的方法。

2、把节约用水的意识落实在实际生活中。

【教学难点】 认识到水资源稀少和宝贵,自觉产生珍惜和保护水资源的情感。

老师准备:一杯水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借助学生对水的感性认识,导入新课。二、初步感受水的重要

1、亲自感受水。老师准备一杯水,请一组学生来喝。问喝到水的孩子的感受和没喝到水的孩子的感受。

2、喝水是每个人每天最平常不过的事,我们为什么要喝水?

3、生活中除了饮用外,我们还需要水吗?请学生就自己所知予以列举。

4、只有我们人类需要水吗?请学生就自己所知予以列举。

5、帮助学生整理思路,梳理水的广泛用途。三、初步了解水资源现状

(一)水的三种形态

固态

液态

气态(科学讲过)你知道的水的来源

河水

露水 窖水 井水等

这些水是否能直接饮用?

(二)通过学习,我们来讨论以下问题

1、地球上的水是否取之不竭,用之不尽。(1)请学生说出自己观点的理由。

(2)通过相关资料,使其知道地球上水虽多,可能饮用的只有占总水量3%的淡水,而且这些淡水大部分还是以冰川形式存在,人类无法取用。

2、请学生设想,缺水的世界是什么样子?(1)请学生逐一想象作答。

(2)请学生列举他所知道的缺水的地方。

(3)给学生看非洲缺水视频。使其了解缺水生活的艰辛。

3、请学生思考,中国缺水吗?

(1)请学生说出自己的答案,并陈述依据。(2)知道中国是世界上严重缺水的国家。(3)请学生设想中国缺水地区人们的生活现状。

(4)请学生观看西北缺水地区人们真实生活的视频,并谈自己 的感受。

四、节约用水的小使者。

1、引导学生思考,作为缺水国度的小公民,你能做些什么。

2、请学生讨论,结合实际生活,如何节约用水。

3、请学生思考,你节约出来的水可以做些什么?

五、小结

1、引导学生思考,水可以带来如此美丽的世界,它还只是简简单单的流动液体吗?

2、教师寄语,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是保护水的人。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节约每一滴水。

资料:

4.青少年与节约型社会作文 篇四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话题就是: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记得我们刚刚驻进咱们这座大厦的时候,无论周末,或者是晚上10:00来公司,你都会发现咱们这幛大楼总是灯火通明,明如白昼。当时我就想,温总理还在为他的每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的目标而努力;而我们深夜无人的时候灯火通明,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为温总理目标做一些贡献呢?

我思前想后,辗转反侧,于是给高瑞彬总裁写了一封邮件,附上了这张照片,建议说,我们应该寻找更好的节电措施来为国家能耗降低做出我们的贡献。高总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邮件之后,迅速转发给了相关的组织和同事。

大家想一想,在这之后有什么变化了吗?

于是过不久,我看到每天晚9:00,10:00之后,在我们的大厦里会有物业的工作人员逐个检查每个楼层,关闭电源。

再到今年的7月10日之后,我们的办公区在晚上7:30之后照明就会全部自动关闭。看到这些喜人的变化,我又给高总写了一封邮件,附上2张照片,一张是是晚上11:00之后我们motorola大厦的照片;它显示我们的照明电源已经几乎全部关闭了,与上一次的照片真是天朗之别。另一张照片是我们的邻居,加拿大一家公司的大厦的照片;上面显示他们的照明就像我们大厦一年前的那个样子,明如白昼啊……

高总给我的回邮说,csr全称是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不只是公司,也是我们每个员工的应尽的责任。只有我们一起努力,我们的公司才会继续秉承平等、开放、包容、富有创新精神,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继续前进;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所以我下面要做的事情,是给北电有ceo写邮件,告诉他们要注意节通减排。希望在明年的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向大家汇报我的进展。

谢谢各位!

节约用水演讲稿开场白

演讲稿的开头就是整篇演讲稿的门面,商店的门面漂亮,就能吸引更多的顾客;演讲稿的门面漂亮,就能吸引更多的听众。

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节约一度电。本月,我们倡导大家从节约一滴水开始。因此,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节约用水,争当环保小卫士

当你拧开水龙头打水仗的时候,当你听到上课铃响跑向教室而忘记关水龙头的时候,你可知道,你已经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那就是“浪费水资源!”

水看上去是那样的普通,普通得让人须臾不可缺少而又随时可以忘记。人们只是在渴了的时候想到喝水,而对于水的本身关心得很少甚至从未关心过。

水,是生命之源,是任何物质都不可替代的。没有水就没有生命,更谈不上什么文明和发展。当前,由于世界人口的剧增、人类的过度索取和浪费,以及工业污染等原因,世界淡水资源越来越匮乏,人类正面临着严重的水危机。

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紧缺的国家,尽管水资源总储量达2.81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中国养活着世界1/4的人口,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占水量的1/4,被列为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专家预测,中国人口将在2030年达到16亿的高峰,再加上日益严重的水污染,到那时,中国将成为严重缺水的国家。

5.青少年与节约型社会作文 篇五

摘要:愤怒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情绪,与个体的动机取向存在关联性。本文主要剖析了幼儿的愤怒情绪,青少年愤怒发生及表达特点,男性暴力型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愤怒情绪特征与父母教养方式对照研究等,初步探讨愤怒情绪在青少年个性与社会性发展中的特点,作用,和如何对待等方式。

关键词:愤怒,青少年,情绪特征

愤怒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体验到的一种基本情绪,总是和悲伤、痛苦等情绪一起被归为负性情绪。你的愤怒可能显示了你没有正面对应你的生命中某些重要的情绪问题,它可能是一种信号,揭示了你的某些需求和欠缺没有得到满足,或者是对自己价值信仰妥协过多,一个健康的人能够从其他人能理解的方式和别人交流自己的愤怒和需要,同时,放弃愤怒并原谅别人也是一种情绪健康的标志。

对于青少年来说,愤怒来源可能产生于父母早期教养的冷漠与忽略,或者是不能够均爱子女只喜欢自己兄弟而发生的,也可能是因为父母早期教养的反复无常或者滥施愤怒,都可能造成青少年和儿童的愤怒,而撅嘴,愠怒,默不作声,常常是其发泄的方式。之所以如此表现情绪,正是因为他们在成年人的世界中感到无能为力,因为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常常被阻止表达愤怒的情绪,正如我们同样被阻止,而不能表现出其他所谓消极的情绪,如恐惧,悲伤,内疚或者嫉妒。

事实上该文试图通过青少年和儿童的愤怒讨论,来探讨一种如何有效控制愤怒情绪或者是健康地将发怒表达出来的一种方式。

一.暴力并不是我的本意—浅谈幼儿的愤怒情绪

一位妈妈如是说:“孩子明明拥有了不同神态的奥特曼却还是哭闹着索要新的,我恼火了,强行抱着孩子往家走,到家后孩子很愤怒,用拳头打我,摔家里的东西,晚饭都不吃,后来奶奶又把玩具买了回来才收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如果不满足孩子要求,就无法化解孩子的愤怒情绪,我该怎么办?”

当孩子达不到目的而产生愤怒情绪的时候通常会大哭大闹扔玩具甚至打人。有的家长会把孩子的愤怒等同于干坏事与捣蛋混为一谈于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予以责罚或者强制性地加以扼杀。实上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一是由于引发孩子愤怒的缘由没有化解反而使孩子更愤怒;孩子会抱怨大人对他们不理解感到委屈进而导致与大人感情上的疏远给孩子心灵留下创伤;三是如果孩子在家长的威慑之下屈服。他当时不敢再用哭闹表达自己的愤怒,今后孩子如果遇到引起愤怒的事件会逐渐压抑自己的愤怒情绪,将愤怒情绪指向自我。一般来说,造成幼儿愤怒情绪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四点:

(1)父母管制方式

包办代替会造成孩子的动手能力、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都很差,孩子也不敢面对外面的社会。而过于溺爱的孩子不懂得分享,不懂得爱,在与小朋友的交往中,往往会以自我为中心,对于实现不到的目标较容易以一种愤怒的方式表达不满。

(2)孩子的愤怒掩盖着内心深处的伤痛

愤怒的孩子看起来气势汹汹,其实他的内心是惊恐不安和悲伤的。一件很小的事会使他感到自己受到了严重威胁,而且他除了奋起反抗外别无选择。他也感到孤独,认为没有人帮助他,所有的人都想伤害他。孩子天生是渴求温情和友善的。如果你看到一个孩子狂暴地打他的亲人,你可以认定他正处于极度的痛苦中。他是以这种狂暴的方式引起父母和亲人的注意:他受到了伤害,需要帮助。

(3)孩子的愤怒通常掩盖着某个可怕的经历

当孩子感到处境危险,或经常独自一人、无人做伴,或见到别人受到伤害,都会强烈地感到恐惧。在这种时候,由于过度惊恐或为恐惧所压倒,他们几乎无法抗争。他们会退缩、发呆,或默不作声以求逃生。这些骇人的时刻会给孩子留下深深的印记。在脱离危险后很久,他们仍会感到恐惧。他们的恐惧既来自于那件他们所遇到的可怕的事物,也来自在那次遭遇中自己陷入完全被动处境的体验。

(4)孩子的愤怒有可能是掩盖着对不公的抗议

当孩子觉得自己或自己所关心的人受到了委屈,他会很愤怒。我们最好的反应就是任由他的愤怒爆发出来,听他说些什么,看他是不是有道理。如果愤怒的人得到倾听并得知有切实的补救方法,事情就会迅速了结,情绪也随之归于平静。

因此某天,你忽然发现孩子在家里故意扔东西,故意破坏家里的物品,这时,你不必紧张,也不必愤怒,因为这通常是孩子碰到挫折、委屈或愤怒时的表达方式。孩子在没有学到合适的表达方式之前,只好以敲、打、摔来引起父母的注意,试图用这种方式来发泄心中的不愉快。这时,父母应该接受孩子的这种失控表现,停下忙碌的脚步,去听听孩子的心声,为孩子提供正常的泄愤渠道。

二.青少年的愤怒发生以及表达特点:

一份研究表明从某省普通中学抽取样本452名中学生,年龄范围在12~ 19岁之间;其中男生189名, 女生263名。由2 名经过训练的编码员对被试描述的愤怒事件起因的分类标定, 最终确定了12种愤怒诱发因素。比较愤怒诱发因素的性别差异,。男生报告的与伤害有关的愤怒情绪多于女生, 而在多种诱发因素上, 女生报告的频次都多于男生。

而在频度方面62.6%的学生近期内经历过愤怒事件。在一周愤怒高频发生的学生占16.5%, 愤怒发生频率达到 1 天 1次或多的学生有3.2%。在方式方面可以看出大多数情况下被试报告的实际使用某种表达方式的频次低于想要使用的表达方式, 但在说脏话、自己伤害自己,皱眉表示不高兴 3种方式上, 学生报告的实际使用频次高于想要使用这些方式的频次。

然而另一份研究采用0-3共四级自评问卷,4 个分量表,每个分量表各有2 个因子:对已排除重躯体疾病和精神疾病者入组年龄均为16~18周岁,62 名抢劫、伤害、扰乱治安等暴力犯罪者,55 名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者和100 名普通高中生进行对照研究。

表明青少年处于情绪和人格特征形成阶段,家庭教养方式可能与不良的愤怒情绪特征有关,而愤怒情绪表达和控制等方面的缺陷则对暴力和犯罪行为可能具有直接的影响。

以上两个图表揭示了暴力犯罪组在状态愤怒、特质愤怒和愤怒外投表达方面的得分显著高于非暴力犯罪组和正常组,而在愤怒控制的得分上显著低于其余两组; 非暴力犯罪组则在愤怒感觉和愤怒性情上的得分高于正常组。青少年暴力组和非暴力犯罪组在父母养育方式上差异不明显,而与正常组相比,两个犯罪组在父母情感温暖与理解上均低于正常组,而父母的拒绝否认则高于正常组。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一般同龄人非暴力犯罪更 容易体验到愤怒。更强烈的通过身体和语言表达愤怒的愿望。教养方式上,父母对子女缺乏关爱和理解,更多采用拒绝和否认,严厉惩罚,过分干涉等负性教养方式,子女有更高愤怒情绪并通过特点情景向外表达。

三.愤怒背后的那些情绪

(1)恐惧。很多人认为青少年的愤怒在很多方面实际上是同一种情感的不同方面的不同表达形式,或战或逃的反应机制,正是环境因素决定了你将你的情感转化为恐惧,要么转化为愤怒。恐惧往往是隐藏着的愤怒,青少年习惯用愤怒来应对那些明显给他们带来的饿恐惧感的可怕环境。

(2)悲伤。大部分人会认为哭泣或者感到伤悲是脆弱的体现,然而实际上青少年的愤怒也可以同样掩盖着悲伤,但如此就可能严重地削弱了自己与他人亲切真诚的交往能力,强硬的外

表可能掩盖着悲痛,但同样会拒人于千里之外,最终丧失袒露胸襟展示情感的能力,为了拆除隔断与他人,表面的你与真实的你之间的防御墙,必须允许自己感到悲伤,也正是如此,青少年通过愤怒情绪表达出咽在肚子里的泪水。

(3)愧疚。每当意识到自己没有足够能力挽救某些人或者事,愤怒也常常被青少年利用来掩盖和低档愧疚。起初他们会感到十分愧疚,但他们不会常常如此愧疚并承担责任,而是转而责备其他人事,从而也会促使你通过承认错误,或修补造成的伤害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

(4)羞耻。对于脾气火爆者,责备他人或者自责者而言,羞耻常常是激起愤怒最通常的原因,也正因为如此羞耻激起了隐藏,退缩或者消失了的愿望,我们必须通过指责攻击他人,或者将其投射到他人身上的行为来达到这份情绪的释放。

唐纳德内桑森《羞耻与骄傲》中这样描述道:“最初产生的羞耻感通常会在后来生成愤怒,一种充斥着耻辱的愤怒,试图暂时从低落的经历和羞耻感受中缓过气来,当羞耻明显带有或真实或想象的不赞同他人内容时,这种愤怒矛头则会轻易对准他人。”尤其是自尊心层次较低,感到自己一文不值,以及感到自己比他人低下,卑劣,不受欢迎,异于平常的自我怨恨的青少年,愤怒是他们用于低档羞耻感最常见的方法。而正是这样,耻辱常常是严重体罚,情感虐待,漠视,抛弃之后的结果。这些不公正的遭遇给孩子们传达了这样的信息:你是无用的,不受欢迎的,大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孩子,而长久忍受类似的羞耻会转变为愤怒以宣泄心中的积怨,他们极度敏感,极具戒备心,频频发怒,并率先对他人发起攻击,只不过是隐藏极易受伤的自己,并宣示:“我将要证明给你看,我不是一团废物。”而这种证明的方式就是愤怒的情绪。

四.如何化解幼儿和青少年的愤怒情绪

儿童方面:首先,家长应该对孩子的愤怒表示理解用身体的接触如拥抱(爱抚等来安抚发怒的孩子 并告诉孩子你的心情我理解你一定很生气。这样让孩子感觉你和他是一个阵营的 使他产生安全感和信任感 然后请孩子把引起他愤怒的事情讲出来从而让他把愤怒情绪表达出来达到消除愤怒带来的伤害和紧张的目的。其次 愤怒总是因为某人或某事妨碍了孩子导致的。因此要耐心了解孩子愤怒的原因 根据孩子产生愤怒的不同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疏导。最后,给孩子适当宣泄愤怒的机会 家里可以准备一些软玩具让孩子在愤怒的时候可以恣情敲打以宣泄。其他方式:举办家庭活动。如睡前故事会、周末娱乐会、星期天的郊外野餐,参加体育锻炼。

青少年:(1)由于之前分析学校和家庭是青少年愤怒的多发地, 同学和家人是愤怒的主要对象,因此,青少年与家人之间的愤怒也特别值得关注, 它与青春期亲子冲突的增加有关。青少年与父母期望的背离、青少年自主追求与父母控制欲的矛盾 , 以及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共同面对的升学压力是导致亲子冲突频发, 家庭中愤怒增多的主要原因。因此, 做好亲子关系辅导, 加强亲子沟通, 对于促进青少年的情绪健康和学习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2)分析学生报告的愤怒诱发因素, 其中有直接的环境因素, 也有内在的认知因素。愤怒的属性不一定就是消极的。面对青少年的愤怒, 教育者要分析其中蕴含的积极动机, 在充分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 帮助学生调节情绪。

(3)青少年高频愤怒者的比例较大--如果学生每天都有愤怒事件发生, 即说明这部分青少年一直处在非常不利的社会环境中,其冲突始终存在而无法消解加强青少年情绪疏导。

【参考文献】

﹝1﹞(美)贝弗利·恩格尔(著),吕亚萍(译)尊重你的愤怒,上海三联出版社,2008年

﹝2﹞ 陈翠,张红静 《大学生愤怒情绪及其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中国学校卫生 2010年6月

﹝3﹞ 邵阳,谢斌,乔伊 《男性暴力型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愤怒情绪特征与父母教养方式对照研究》中国

临床心理学杂志 2009年12卷

﹝4﹞ 高越洋,《浅谈幼儿的愤怒情绪》 沈阳师范大学 心理月刊 2010年5月

﹝5﹞ 刘慧军,朱丽雯 《青少年愤怒情绪的发生及表达特点分析》 中国学校卫生2010年11月卷

6.青少年与节约型社会作文 篇六

[关键词]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制度設计

一、建设“两型”社会的立法基础

(一)社会基础

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是建设“两型”社会的现实基础。环境问题、资源问题解决不好,将制约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需要创新社会发展方式,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能源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解决环境问题的形势日益严峻,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发展机制在“两型”社会中的作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我国社会严峻的现实使得我们必须不断创新,走出一条新路子,建设“两型”社会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二)法理基础

法以社会为基础,法律的发展应该与社会的发展相一致。法律具有滞后性,而社会的发展要求创新法律对社会的调整机制,使其能够紧跟时代需要。建设“两型”社会的法理基础在于法律不仅可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还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法律通过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使环境和资源保护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畴,更有利于发挥法律的调整机制作用,以达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进而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①

二、建设“两型”社会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指导立法行动并贯穿于整个立法。“两型”社会的立法目的是指国家在建设“两型”社会中所期望达成的目标或意欲实现的结果。它是立法者对“两型”社会所追求价值的最直接、最明确的阐述,同时也反映了人类对环境保护与自然的态度。

“两型”社会的立法目并不单一,它追求多元价值,即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是基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环境提供发展的平台,同时人类的自身发展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追求更高层次的价值。三者不能偏颇,任何一个要素的失衡都将会影响社会整体的进步与发展。“两型”社会的立法不仅应保护环境,维护人体的健康,亦应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因此,笔者认为“两型”社会的立法应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同时要保护环境、保障基本人权,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发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建设“两型”社会的立法原则

“两型”社会的立法原则是指在“两型”社会立法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两型”社会的立法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资源与环境,否则人类将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开采自然资源的方式是可持续、适当的,缺少或失去资源,人类将难以生存,更不可能可持续发展。因此,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就是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使可再生资源能保持其再生能力,非再生资源不至于过度消耗并能得到替代资源的补充,环境自净能力得以提升。

(二)合理运用市场诱导机制的原则

“法之理在法外”,单纯运用法律手段有时难以达到所希望的目标,甚至适得其反。合理运用法律外手段解决法律中的问题是可行与有效的。法律取决于经济基础,服务于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法律调整方法与手段的变化,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时代的发展需要制定符合其要求的法律,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②

“两型”社会要求改变过去以强制命令为主的方式,要求通过完善市场经济诱导机制,以市场机制来调控市场行为,政府的管理模式也转为激励管理模式,经济诱导原则应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立法所要主要采用的原则之一。从制度上大力扶持和培养环境和资源市场的形成,让市场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通过利益诱导机制的介入,使“两型”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四、“两型”社会立法中的具体制度设计

建设“两型”社会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两型”社会的立法除遵循以上基本原则以外,笔者认为,立法者还应确立以下具体的制度:

(一)健全环境和资源法律责任制度

违反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如此才能使得触犯法律者有畏惧心理,进而去守法或不去从事相关违法行为。我国相关的保护环境方面的法律有待修改和完善,要把抽象的原则性的条文明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在环境法律责任制度方面,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作了明显的限制,但很多违法行为却没有与之对应的律责任相对应,法律责任不能落实。③因此,健全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是“两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引入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一种新型环境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在“两型”社会立法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提供法律据和保障,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当前,建立生态境补偿机制,应遵循以下原则:谁利用谁补偿,谁受益谁付费;有利于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共同发展的原则;满足要与现实可行相结合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东、中、西部或者是上、中、下游的关系,近期与长期的关系,代际之间的关系,市场作用与政府作为的关系。

(三)建立专门环境诉讼制度

有权利必有救济。法制完备的国家,法律应具有可诉性,争议可以通过司法得到救济,这是“两型”社会所必需要。建立专门的环境诉讼制度,将传统的三大诉讼合而为一,对环境纠纷实行整体式的诉讼救济的新型诉讼制度。它是具有预防、激励、政策形成功能,保护私益和公益于一体的专门诉讼环境诉讼在世界范围内正在日益向专门化方向发展。④专门化可以有效地避免传统环境诉讼对环境纠纷整体性的肢解,克服对环境纠纷的诉讼救济实行分离式诉讼所带来的公益保护缺位,私益保障不足,预防功能低下等问题。在“两型”社会确立环境诉讼制度,能够使得我国的诉讼制度更加完善,更有利于保护合法权益,抑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注释]

①王庆芳,姜文:《资源节约型社会及其立法研究》,《法制与社会》,2009(5)。

②吕忠梅:《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论纲》,《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08(3)。

③王树义:《环境法律体系和环境立法体系评析》,《环境法——电子期刊》,2003(1)。

③吕忠梅,吴勇:《环境公益实现之制度构想》,别涛:《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7版。

7.青少年与节约型社会作文 篇七

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共青团双鸭山市委员会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社会教育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加强青少年的社会教育不但对青少年的心智成长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更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青少年的社会教育,就要进一步要引起社会关注,推动形成共识,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青少年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进步。

一、当前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现状

青少年社会教育一般是指依托社会文化机构和公共设施进行的文化娱乐、科学教育、社会教育等活动,也是国家公共团体在学术系统以外为提高国民素质,利用一切文化设施对全体青少年进行的教育。它能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社会景象,让学生看到社会的大图画,进而实现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相互延展和融通,扩大素质教育的成果。作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共青团双鸭山市委坚持牢牢把握全市跨越发展的新机遇,努力突出教育、引导、服务、维权四项职能,力求以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少年,以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扩大社会教育影响面,努力以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新成果推进共青团工作的新跨越。

一是发挥学校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主战场、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青少年群体的变化,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普遍性和实效性,在团教一体化、分层分类教育引导青少年方面深入探索,不断完善。与教育部门联合提出了“四个统一”的工作思想,即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评估、统一表彰,使共青团的“育人”工作在学校教育中更能发挥作用。根据青少年的年龄阶段、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实施分层教育体系。在小学阶段侧重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在初中阶段侧重法制安全和健康人格教育,在高中阶段侧重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教育,同时将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始终。

二是加大对社区青年、企事业机关青年、两新组织青年和农村青年的教育引导力度。坚持“三结合”,即将思想政治工作与青年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发家致富等实际需求相结合,与落实推进党政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和社会对青年群体的期望相结合,不断丰富和拓宽团组织的“育人”平台和途径。一年来,我们以观念引导、技能培训、推荐就业为重点,先后举办和开展了全市青年就业创业事迹巡回报告会、SYB创业培训班、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创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一系列有效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活动,共培训青年企业家200余人次,推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50余人,新创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10个,提供见习岗位300个,使广大青年增长了知识和才干,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定。按照市委“农业抓示范”的工作要求,突出做好“两个转变”(努力引导农村青年向农村青年致富能人转变,农村青年致富能人向青年致富带头人转变)和“三个示范”(农村青年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社建设、农村青年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团建示范村建设),共开展农村青年实用技能培训8次,培训农村青年760余人;新巩固和发展农村青年合作经济组织9个;推广水稻大棚育秧技术3000亩,推广等离子种子优化处理技术2300亩,建立保护性免耕深松技术实验示范田100亩;建立团建示范村12个。

三是着力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的形式、载体和阵地上下功夫。突出实践引领。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家乡、知市情、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青年在工作实践中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少年儿童中开展“关注48 个生活细节养成教育活动 ”。在全省关注48个生活细节行为养成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上,我市逸夫小学做为全省六个优秀试点学校做经验报告,我市6名小学生被团省委、省少工委评为全省“好习惯之星”。坚持“文化熏陶”。加强青年文化建设,努力打造青年文化品牌,推出了双鸭山市青年文化公益大讲堂。聘请专家学者、企业管理者、党政领导等就青年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讲座和辅导。开办以来,已举办心理健康、国家安全、文明礼仪、法律知识讲座4场。举办了全市第九届青少年围棋、象棋、五子棋比赛和全市第十一届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第五届邮政杯作文大赛。开展主题活动。举办了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座谈会和全市青年纪念“五·四”

运动90周年暨第六届双鸭山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颁奖典礼、“北大荒精神新传承”主题团日设计大赛、“我与祖国共成长”双鸭山市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暨尖山区小学生团体操表演、庆祝建党88周年暨青少年宫素质教育成果汇报演出等活动。加强阵地建设。改版了双鸭山青少年网,分别建立了团干部、志愿者和少先队QQ群,参加了全省共青团手机报建设,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青年文化交流和对青年的教育凝聚。积极开展团的对外宣传工作。一年来,在央视第四频道、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媒体刊登、播放双鸭山共青团工作信息3次,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共青团》、黑龙江青少年网等省级媒体和省级团属宣传阵地刊发工作信息200余条,在双鸭山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版、专栏4个,进行工作报道200余次,为共青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了团的工作影响力。

二、青少年社会教育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青少年的社会教育取得了可惜成果,但在社会层面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清,重视不够。青少年社会教育是通过各种信息与途径对青少年的影响而实现的。人们常常无意识地接受着社会教育,同事也在向别人传授着社会教育的一些信息,但这个社会教育的概念往往得不到广泛的认知和强化。尤其是当前网络已成为青少年接受社会教育的重要方式,而很多人却忽视了网络在青少年社会

教育中的角色和重要性。二是模式单一,教育滞后。当前能够为青少年提供的社会教育资源主要有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图书馆、公园等带有历史性与教育性的被动型的载体,社会教育也比较滞后,往往等到发现一个问题后,才会引起社会的重视进而采取相关的措施,缺少一种超前的研究、关注和引导。三是资源不均等,发展不平衡。在城市和发达地区往往具有较多展馆、活动等社会教育资源和载体,青少年的社会教育的效果也比较明显,但是由于农村相对落后,展馆等必要的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乡青少年接受社会教育的机会不够均等,甚至存在很大差异。

三、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几点对策

一是强化少年社会教育载体功能。充分发挥图书馆传播知识文化、博物馆以史鉴今、档案馆资政育人的作用,使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提高素质。作为亲少年休闲、娱乐、锻炼的公园、广场、体育馆等也应发挥特定作用,社会各界要在建设这些场馆的过程中中建立起服务青少年、发展青少年的意识和责任。

二是高度重视文化层面的青少年社会教育。要引导青少年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诚实守信、舍利取义等优秀传统思想,在对青少年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同时,重视和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完善道德评价体系建设,重视青少年人格教育和人文精神的培养,使青少年在道德的基石上得到全面正确的发展。

三是进一步增强大众传媒的社会教育作用。要加强对信

息网络的规范和监管,坚决打击不健康网站,严格网吧管理制度。强化传统媒体的主体教育功能,使青少年能够通过广播、电视、优秀书籍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知识素养。

四是广泛发挥社会组织的助力作用。要鼓励发挥志愿者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环保组织等新兴机构的社会教育作用,动员家庭和社会的力量,引导青少年通过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自我规范意识和主动拓展意识,在推进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实现全面发展。

五是全面发挥共青团在青少年社会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共青团工作的核心和宗旨决定了要加强社会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必须围绕发展主题,紧扣时代脉搏,突出共青团特点,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取得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新成效。深入实施青少年思想“铸魂”工程,以科学发展观引领青年。以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理解,坚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以“48个生活细节”少年儿童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红领巾•太阳花”主题教育为牵动,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青年文化公益大讲堂和青年文化艺术节为载体,不断活跃青年文化活动,陶冶青年情操。大力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程,以正确的社会观引导青年。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做好历年来国家、省、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的统计和复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创建机制,真正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维权作用;加强对广大普通青年的利益诉求的收集与掌握,实现“面对面”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大力开展12355青少年服务台提升行动。发挥12355在法律和心理咨询方面的优势,为青少年提供多层次、多领域的针对性服务,努力把12355打造成青少年信赖、社会影响广泛的青少年服务品牌;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继续深化农村青年致富成才行动,以共同发展观激励青年。推动农村青年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不遗余力地将农村青年合作经济组织抓出大规模,抓出高质量,抓出好效果,推动青年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广泛开展农村青年实用技能大培训活动。以各县、区团委为主体,在所辖乡镇、村屯广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同时,要以青联、青企协等团的外围组织和党政相关部门为依托,广泛联系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建一批青年实用技能培训基地。持续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以社会责任观服务青年。广泛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教育。要通过举办就业创业事迹报告会、企业家与青年面对面、就业创业论坛、职业生涯规划、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在青年中营造自主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见习基地管理,不断扩展见习基地的数量和规模,确保新建

8.青少年与节约型社会作文 篇八

刘侠

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中,经济发展的功绩大部分可以归功于经济学家,是他们的先知先觉帮助整个社会实现了奇迹;而成功地消除社会问题,则更多地是依靠社会学家的先知先觉,正是这一点帮助整个社会避免了许多陷阱,缓解了社会矛盾,保持了社会的基本稳定。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开放阶段,奇迹还会出现,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要使中国社会健全地成长,避免严重阻碍社会发展的问题的不断再生,社会学家就要立志于解决大量的随经济发展而出现的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冲突、突破体制限制,提供大量的创见——推行认识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创新的机制,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解决急切需要抓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社会问题是影响社会进步与发展,妨碍社会大部分成员的正常生活的公共问题。它是由社会结构本身的缺陷或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结构内出现功能障碍、关系失调和整合错位等原因造成的;它为社会上相当多的人所共识,需要运用集体力量才能消除和解决。即是说,社会问题是指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不协调和各种矛盾、冲突,从而危及广大成员的切身利益,需要依靠社会群体力量解决的社会现象。

在当代中国出现社会问题是必然的。社会问题是一种客观的社会事实,不管我们是否承认,它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着的。与发达社会相比,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社会,这样的社会往往处在一个延续时间比较漫长的变革时期,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与完善,体制改革和政策变动的推进将会涉及到大量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和运行环节上的阻碍因素,从而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

紧密结合中国新的社会生活实践而不断探索和创新,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必然选择。从这一总体思路出发,社会科学研究要进一步从经验惯性思维向自觉的理性思维转变,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要强化问题意识,担当应有的社会功能,切实回答当代中国的社会实践问题,而不应只把学科建设本身当作目的。在全球化发展时代,更要注意关注中国学术的本土化问题,继承并创新传统,以展示人文学术研究的中国气派,并以此作为根本价值导向,建构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基础,做出无愧于时代的理论贡献。社会科学研究要强化人文关怀,进一步增强检讨与反省社会的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历史责任,对于现实社会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做出评价。同时今后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要进一步加强和国际接轨的意识,加强对于社会公众性话题的参与与研究,以积极和主动的姿态来介入生活,从而使社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提到独生子女,人们想到的就是长辈的溺爱和这些孩子的任性。独生子女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人们谈起来有着说不尽的感慨。独生子女政策实行20年,对我国经济及人口素质的增长的贡献是毫无疑问的。然而,由此也引发了独生子女成长健康、人口结构变化及就业等新的社会问题。独生子女问题,真可称之为 “ 社会问题 ”、“ 国家大事 ”。就我国的实际状况而言,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是转型时期较突出的社会问题:

1、结构性社会问题。这类社会问题是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由社会结构变迁直接引发的,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某些强有力的客观因素推动所致。这类社会问题是社会结构本身的缺陷或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结构内部出现的功能障碍、关系失调等原因造成的。它们往往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具体表现为人口问题、就业问题、贫富分化加剧问题、官员腐败问题。而这些问题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自然就折射到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并通过强少年的成长反映出来。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数量庞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外出打工,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逐渐形成。这一群体在人身安全、文化教育、思想道德、心理情感乃至行为方式等方面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 1

特别关注。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负面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负面因素的综合性作用所致。城乡的不协调发展,农村法治建设的滞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不力,农业劳动的女性化态势,农村家庭结构、功能、生活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家庭观念和家庭关系的变异,等等,正是以上负面因素的相互认同与相互加强,干扰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正常社会化过程,使他们中不少人的健康成长受阻。从“三农”问题的视角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城市与乡村之间不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从农村社会学的视角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农村经济滞后、法治失范、道德滑坡以及人口膨胀和人口结构不合理所导致的农村社会良性运行受阻的一种反映;从社会性别的视角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由农村男劳动力大量外出造成的“缺席父亲”以及由农业劳动女性化造成的母亲对自身职责的力不从心有关;从家庭社会学的视角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社会变迁而来的家庭结构断裂、家庭功能紊乱、家庭关系淡化、家庭生活方式变异的综合体现,它反映的是农村家庭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一种特殊的文化失调现象。

2、变迁性社会问题。这类社会问题是我国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变迁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伴生物,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性现象。传统的民间文化赋予青少年更多的交流机会,相互融合的机会。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玩耍中得到理解个性,成年人的所言所行给他们以示范。而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电视机进入了家庭,电脑,网络的普及,却把强少年束缚于狭小的家庭空间,缺少了交流的机会。婚姻家庭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也是文化发展的必然形成的一种价值选择跟价值追求,但同时却带来了一种心里的甚至是情感的变迁,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青少年由于缺少父爱跟母爱从而性格发生一系列的逆反突变,感觉孤独,盲目排外,强烈的自尊背后隐藏着强烈的自卑意识。

3、病态性社会问题。这类社会问题是指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那些畸形的、丑恶的社会现象,色情泛滥、吸毒贩毒、利他性行为衰减、赌博,将社会问题的成因与社会中的个人或群体的行为失衡直接联系在一起,而偏差行为的出现则是个人或群体在无法通过社会所能接受的规范性途径实现其理想目标的情况下所做出的一种越轨性选择,它有悖于社会现行准则,被看作是“大逆不道”,给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这些问题围绕着青少年学习过程不可避免形成极大的反差,导致青少年在价值取向过程中走向迷失。

4、心理性社会问题。这是由于社会急剧转型引起的心理负荷加重和心理震荡,或者由于个人遭受挫折、创伤、身心疾患无法调适而引发的社会问题。这类心理性疾病本来并不为人们所关注,但因为其人数众多且涉及更多的人群和家庭而被归之于社会问题。表现为社会焦虑现象弥漫、精神病患者增多、自杀率上升。多数独生子女从小就以自己为中心,不懂得关心同学,更不会和别人相处,往往比较任性,不善于用理智控制自己的行为。孩子从小不让他感受一些挫折,长大了恐怕遇到一点儿挫败感就会难以承受。独生子女是很好强的,他们又是不合群的,他们希望自己的竞争对手越少越好。在独生子女社会化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社会、家庭及学校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家庭是起直接和主要作用的因素。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本来就缺少伙伴,加上一些望子成龙心切的父母常常给孩子增加许多 “ 学习” 内容,因此,儿童被有意或无意地剥夺了与同龄人交往的机会,致使独生子女缺乏社交意识,社交能力更是低下。他们有热情,思进取,张扬个性,但缺乏社会责任感。任性、脾气大、与人合作能力差,是大多数独生子女心理品质上的弱点,而与人合作能力的强弱,已成为当今世界人才的重要素质之一。

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飞速变化而发展的时代,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中国社会开始步入了以知识为核心动力的新的社会形态发展阶段,随着社会发展而引发的新的社会问题,运用社会创新理论去解决是卓有成效的,社会创新已经是这个时代的典型特征,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其核心是打破和更新社会要素的结构,创造和升级社会要素的功能,以实现社会的总体发展。

随着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和所有市场经济模式的国家一样,我国社会生活也就出现了与市场经济相伴生的各种风险与矛盾,出现了各种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和不可预测性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中充满了各种风险、机遇、危机、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社会每前进一步都会遇到许多“拐点”,都需要随时把握机遇,克服危机,化解风险,为此都需要新的方式解决这些社会问题,需要不断创造解决问题的新方式、新手段、新程序,以增强社会能力,迅速调节社会运行机制。社会发展不确定性的增加需要注重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解决“人对人”社会领域的问题比解决“人对物”物质生产领域的问题更为艰难,那时,政府和社会组织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去从事社会创新。因此,未来的社会将进入一个致力于源源不断和大规模社会创新的伟大时代。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加速发展时期,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我国的现代化必然走上以知识为基础的发展轨道,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知识化的“双重社会转型”。我们所面对的将是一个只有集成创新才能发展的时代,尤其将是一个不断依赖社会创新才能前进并获得新动力的时代。对此,社会学者必须有超前认识,敏感地捕捉社会变迁的新形式、新动能并加以研究,做出自己的理论贡献。

为此,我们必须始终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以及其他诸多方面的创新教育。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与我们不断进行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分不开的。面对国际国内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继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认识,开辟新境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造成了当前青少年价值取向多元化,理想信念淡漠等问题,少数青少年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知之甚少,对社会上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不能从整体上认知把握,而是片面理解、错误理解,发生了信仰危机,人生观、价值观向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倾斜。一些青少年思想认识错位,主要表现在:片面追求自我价值;认为经济建设就是挣钱第一;把及时行乐奉为人生信条,摆阔气,高消费,不求上进,对社会缺乏应有的热情和责任感。

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学习观是不会自发形成的,必须靠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引导。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起步阶段和道德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强道德教育的最佳时期。针对当前青少年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课教育,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并把蔡元培所提倡的重视服务意识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通过加强理论教育、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学习观,打下坚实的科学理论的基础,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从而增强青少年抵制错误思潮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一、必须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诚信教育、勤俭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作为当前加强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由于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现象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

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必然会反映到青少年道德状况中来,有的还非常突出。我们要高度重视青少年道德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解决这些问题,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诚信教育、勤俭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作为当前加强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崇高美德,是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正是在这面旗帜的感召下,千百年来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才不断增强,虽历尽沧桑、饱受苦难仍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青少年是祖国的栋梁和后备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势在必行。针对当前独身子女增多的特点,要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集体主义教育,把集体主义精神融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坚决抵制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侵蚀。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逐步步入到新的转型期,由此出现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如铺张浪费、追逐享乐、奢侈腐化等现象比较突出。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综合国力还不强,在前进的道路上面临不少困难和新的问题,而且还面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科技占优势的压力。我们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赶上发达国家水平,必须艰苦奋斗几十年乃至更长时间。因此必须大力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的精神。同时,还要在青少年中进行诚信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基本道德素质。使之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美化环境,团结友爱、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等。

二、必须把重在实施、自我教育和美育感化作为当前加强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

重在实施是蔡元培道德修养方法的立足点,他反对在德育过程中一成不变地照着前人的路去走,而是主张从实际出发,因人、因时、因地、因事而异,做到有的放矢,同时他还主张通过“修己”、“自省”、“自制”等途径进行自我教育。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青少年所处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德育要想收到实效,必须克服教条主义,重视青少年的个别差异,密切联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在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针对青少年的不同成长阶段,循序渐进,统筹规划;针对不同的青少年群体,分类指导,各有侧重,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工作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帮助青少年寻找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获得一种感受,明白一个道理,养成一种品德。使青少年在不同场合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中充分体验:在家庭,如何遵守家庭道德,成为一名好子女,培养他们孝敬父母、热爱劳动的情感;在学校,如何遵守学校道德规范,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培养他们热爱集体、勤奋学习、尊敬师长的品质;在工作岗位上,如何遵守职业道德,成为一名优秀工作者,培养他们热爱工作、爱岗敬业的品质;在社会,如何遵守社会公德,成为一名优秀青少年,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感。

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教育和引导。家长应该与自己的孩子多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他们,用积极向上的实际行动影响他们,用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锻炼他们,从小培养青少年艰苦朴素、热爱学习、乐于助人的高贵品质;学校应采取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教育方式,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知,使道德教育潜移默化,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充分利用中国历史上著名爱国者、民族英雄、杰出人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涌现的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道德教育;社会应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活动,吸引青少年普遍参与,把共青团作为道德实践的有效载体,引导青少年践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得道德规范,勇开良好风气之先,弘扬时代正气,充分发挥他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要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希望工程、青年文明社区等活动,不

断拓宽这些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努力把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的青少年吸引到这些活动中来,使他们普遍受到公民道德教育的熏陶。同时,以重大节假日、纪念日为契机,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以激励广大青少年积极向上,使他们明辨是非、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并广泛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通过公民意识教育、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和18岁成人宣誓仪式,增强青少年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使重礼节、讲礼貌融入到青少年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从而把基本的做人做事的道理转化为青少年的内在品德,使道德教育在青少年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完成。

自我教育是蔡元培实现德育培育目标的重要方法。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对个人的教育中,自我教育是起主导作用的方法之一。”因此,这一方法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邓小平也十分重视自我批评特别是反思的教育作用。他说:“能进行反思就是一个最大的教育,比读什么书都重要。”在青少年道德教育过程中,灌输的确是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必不可少的,然而传统的道德教育往往凭借“我讲你听”“我说你服”单方面地生硬灌输的方法,这种靠枯燥的说教来“包打天下”的做法,违背了自主学习论等教育理论,取得的效果也是甚微的。道德教育不完全等同于思想政治工作,它有其自身的特点。道德要靠教化,但最终要内化。要内化,就必须把教育和实践相结合,把被动接受与主动参与相结合,把他省与自省相结合。譬如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起青少年感情上的共鸣,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等等,目的在于激发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自我比较、认识、控制、调节等进行自我教育,变“他律”为“自律”,最终实现德育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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