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出租车交通营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10-31

市区出租车交通营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7篇)

1.市区出租车交通营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大靖初级中学

集中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古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古浪县集中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教发„2011‟76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管控工作,集中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切实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确保我校师生人身安全,努力提高我校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交警、运管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客运企业和学校的交通安全责任,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依法规范营运车辆接送我校学生的运营行为,严厉打击拉运我校师生营运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古浪县中小学生日常交通规范》,开展面向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创设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组(见附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我校校车及校园周边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12月8

日开始,至2012年2月26日结束,为期8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校迅速动员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明确了监管责任;我校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制作警示牌、举报牌、刊出专栏、致家长书、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把我校整治工作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位班主任、教师及家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

在良好的宣传攻势下,我校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拉运本校师

生营运车辆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建立学生乘车、骑车、步行制度和档案;并由专项整治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对学生上下学沿途的道路、水渠等危险源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建立台帐,力求排查全面到位。针对排查情况,我校认真分析师生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把我校有关情况上报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力争取得实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8日至2012年2月26

日)。我校针对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多次召开校委会、班主任会深入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治计划,明确了责任人和时段,以求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监管到位。并集中开展了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周边严重违法违规交通行为设立举报电话,让学生和家长知晓。对我校校门口增设交通标志、减速带,增设值勤点的建议已上报有关主体责任部门。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2月25

日)。我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

检查验收,对措施得力、收效明显的班级,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特大交通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我校已着手积极探索建立学校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

我校开辟了宣传专栏、组织学生观看交通专题片、举办专题

讲座、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力求使交通安全知识人人知晓。我校印发了学生乘车安全告家长书,并和家长签订了乘车安全协议。各班班主任对学生乘车的方式、类型是否有超载现象等进行了深入细致逐个的清查,对学生进行了乘车安全教育同时告诫教育学生不准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及其他具有危险性的车辆。张贴了安全标语和横幅公布了违规车辆的举报电话。印发了告学生家长的学校作息时间表,加强了学生回家途中和校外的监管和监护。

(二)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我校要对校园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状况、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摸排情况,对我校校门口增设交通标志、减速带,增设值勤点的建议已上报有关主体责任部门。同时我校实行了分年级、分时段错时放学的办法,避开人、车流高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校将全力做好校园及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齐抓共管,努力创建安全和谐的大靖镇中。

附件:

大靖初级中学

集中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雷尚福

副组长:赵楷平张浚川王万治安金虎陈积忠

白兆云周兴伟

(二)督查工作小组

第一组

组长:李发文

成员:秦国军 苏万琴 李自斌 邓万里 朱成宏

张韬 蒲丰川 黄天龙 单元文

第二组

组长:张勇清

成员:许有发 张建华 张俊 朱存澍 李正汀

白英才 张建民 李建宏 陶文忠 张树昌

第三组

组长:肖礼

成员:张家龙 甘相元 梁其旺 李宗僖 甘永莲

朱宗福 邓万海 王有明 高鸿星 李登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兴伟担任。

2.市区出租车交通营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开展市区国有土地擅自出租改变用途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文秘文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国有土地租赁暂行办法》,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肃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规划,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先清理,后规范”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决定自3月起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国有土地擅自出租改变用途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在市区集中开展国有土地擅自出租改变用途专项整治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扎实履行国有土地租赁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既是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促进市区土地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确保我市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稳健运行的迫切要求。本次国有土地租赁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浙江省国有土地租赁暂行办法》、《**市区国有土地租赁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先清理、后规范”,逐步开展市区国有土地租赁专项清理工作,通过“补办一批、租赁一批、执法一批”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精神,把国有土地租赁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更好地实施土地政策,强化规划监管,搞好市场服务,保证土地市场平稳、规范运行。二、开展专项整治的范围和目标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根据《**市区国有土地租赁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行政划拨土地上从事商业服务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餐饮旅馆业、交通运输业等经营性用地及所涉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土地及所涉建筑物、构筑物;在批准的有效时限内临时使用的经营性用地及所涉建筑物、构筑物;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土地及所涉建筑物、构筑物。重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本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通过整治使我市市区范围内划拨土地出租或改变用途,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对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土地给予集中依法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在短期内促使市区土地市场进一步形成规范有序、竞争公开、环境公平、严格管理的氛围。提高社会各界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合理使用国有土地的意识,并树立自觉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观念。三、开展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整治的具体程序如下:1、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市区国有土地擅自出租和改变用途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在市级主要媒体发布市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通告。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国土门户网站等大力宣传开展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和开展专项整治的范围、目标,以增强对国有土地实施有偿使用的认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政府领导和市国土局将就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并在城市广场安排一次规模较大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2、规划确认阶段(4月份)重点是对已经掌握的涉及专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通过实地勘测、查对档案等手段对位置、面积和原批准情况进行确认核实,并由规划部门对用途进行审查,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提出明确的、可操作的审查意见。3、分批整治阶段(4至9月份)根据专项整治范围内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本阶段工作具体分四步进行:(1)4月份:对专项整治范围内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第一轮集中整治。(2)5月份:对专项整治范围内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第二轮集中整治。(3)6月份:对专项整治范围内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第三轮集中整治。(4)7-9月份:对专项整治范围内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扫尾整治。4、总结检查阶段(10月份)经过四个阶段的综合整治,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回顾,按照治理要求,逐一梳理和督查,把好的经验整理后形成制度,对整治阶段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协调和监督,同时对好的典型进行表彰宣传,差的单位通报批评,直至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已经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土地租金的的国有土地,及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立台帐,纳入规范管理,对拒不签订合同、及签订了合同不交土地年租金的单位和个人,借助部门联动的力量,通过经济、法律的手段,迫使其自觉的交纳。四、开展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1、专项整治范围内所涉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经规划部门审核,符合城市规划,允许改变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出让或租赁);2、专项整治范围内所涉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经规划部门审核,允许临时使用,改变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办理国有土地租赁手续;3、专项整治范围内所涉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经规划部门审核,不符合城市规划,不允许改变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人应恢复原有用途;4、专项整治范围内原划拨土地,不改变原有用途,但已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5、对拒不履行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国土部门进行依法查处,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6、国有土地租赁年租金由财政部门收缴;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国有土地租赁年租金由财政部门代征,对拒不履行的`,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经市政府同意,从行政划拨经费中直接扣减;7、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国有土地租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8、国有土地租金标准和计缴办法由国土部门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制定。9、涉及国家安全、人民防空、慈善事业、军事等部门和一些行政经费不足以租金弥补的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收支二条线”,按标准交纳国有土地租赁年租金,经费不足部分经财政核定,由市政府批准后适当返还;10、从专项整治活动开始起,对新出现的属专项整治范围内的现象,要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的要求追究相关部门的失职责任;11、对非法阻碍、抗拒执行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12、收取的土地租金参照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五、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形成合力,主动出击,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国有土地租赁义务的行为;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力争在短期内形成规范、合法用地的社会氛围。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务必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专项整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行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务求实效。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定人员、定任务(目标)、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国有土地租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反馈信息,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协调决定的事项。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沟通信息,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向市国有土地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加强协调、群策群力,确保工作得到正确、及时、有效落实。3、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国有土地租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实际利益,涉及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涉及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执法,难度较大,阻力不小,可能会出现部分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各部门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依据和整治的目的、要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新闻媒体要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对整治工作的进展进行动态报道,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进入街道、社区,对阻碍整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结严重的给予曝光,在整个专项整治期间始终抓好舆论引导,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同时,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宣传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卓有成效地搞好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选派主要领导和熟悉业务的干部参加这次专项整治,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协调动作,综合治理,用好用足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要认真总结以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的成果得到巩固和深化。

3.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和运输管理秩序,加快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切实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根据矿产资源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工作目标

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对全市所有石灰石矿山开展全方位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重要道路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石灰石矿山企业。通过专项整治,使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明显好转,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是否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开采,是否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是否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材料或产品堆码场是否按要求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及时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

(二)加强矿山生产安全管理。矿山开采生产是否按台阶方式进行;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工业广场布局是否合理、场地是否清洁有序;材料或产品堆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强化矿山运输监管。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装车,装载是否超标超限;运输车辆是否实行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是否散落碎石影响公路路面平整,是否违规占道堆码;公路损坏及修复情况。

(四)落实植被恢复措施。是否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及时实施治理恢复;是否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相关手续;采矿权人是否履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采空区植被。

(五)做好矿山环保工作。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评”,是否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产生的废渣、废水进行规范化处理;在破碎、筛分、落料、装卸、转运等生产的各个环节是否进行湿法作业,消除扬尘污染。

(六)加强火工产品管理。火工产品的销售、运输、保管、爆破的实施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七)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9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矿权出让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的通知》(市政府办〔2014〕62号)文件执行情况。

三、整治方式及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区市县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按职责开展督促检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15年1月15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前锋区、华蓥市、邻水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2月5日前完成自查并整治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2月10日前报市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二)检查督导(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3月10日):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专门督导,各负责督导的市级相关部门应对负责方面工作进行不低于2次的现场督查指导,督查情况于3月5日前报市整治办。现场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整治办汇总后统一通报相关区市县,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驻市新闻媒体由整治办协调,根据督查责任单位的申请参与检查工作。

(三)整改验收(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底):相关区(市)县对发现问题和市整治办通报的问题要庚即安排进行整改,落实责任,确保在3月20日前整改到位。市整治办将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进行逐项验收,同时搞好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上成立广安市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席世洪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作为整治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督查检查具体工作。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整治,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矿产品运输秩序整治,市林业部门负责矿山植被恢复措施落实情况整治,市环保部门负责矿山环保工作情况整治,市公安部门负责矿山火工产品管理情况整治,涉及矿山开采秩序整治由市整治办直接负责。

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直接抓。要组织强有力队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抓好辖区石灰石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区市县、市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动员石灰石矿山企业业主主动配合矿山秩序专项整治;要大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开展。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宣传,主动配合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敢于动真,碰硬查处。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肃查处。对无证和未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手续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采矿权年检不予通过,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停产整顿,停供火工产品;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矿山采取严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顶格严惩;对超载超限运输产品的车辆和随意堆码占道的企业从严惩处;对恶意破坏森林植被、不依法进行使用林地审批和按要求恢复植被的坚决查处;对检查中违反川府发〔2014〕59号、市政府办发〔2014〕62号文件规定的矿山一律按要求进行整顿关闭。

4.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现就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

(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07]2号)、《200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等。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

(一)组织全面检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三)开展警示教育。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量入手,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整治中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建设部牵头,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与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研究讨论工作。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在专项整治中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如下:建设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

国土资源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财政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审计署: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行为。

监察部: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税务总局: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建立相关责任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监督管理;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

工商总局:严格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作为企业检查的重点;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商品房销售中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4月中旬)

1、制定工作方案。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联合下发文件。八部门就专项整治工作联合下发文件进行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3、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下发文件后,八部门共同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4月下旬-2008年1月)

1.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组织自查。4月下旬-6月,组织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查找并纠正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滥用权力和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自查结束后,相关房地产企业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下级主管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主管部门组织检查。7-8月,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价格、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抽查。9-10月,根据各城市检查情况,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对各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工作和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建设部。

4.推广交流典型经验。9-10月,选择几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城市,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进行交流推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5.八部门联合组织抽查。11-12月,八部门根据各地上报的抽查(检查)情况,组成若干工作组,对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6.典型案例通报。2008年1月,在八部委抽查结束后,拟集中处理、通报一批违法违规的案件,督促各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2008年2-3月)

1.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5.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篇五

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1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

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

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2

20xx年春运将于xx月xx日启动,xx月xx日结束,历时xx天。现根据省、市、区各级春运会议精神,按照《xx区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xx镇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xx”和“平安xx”的目标,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重心,把握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通过强化安全宣传、源头管理和路面巡逻监控,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执法文明,确保春运期间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力争实现本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不发生死亡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具体分工。

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xx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叶xx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道路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具体分工:组长xx负总责,为春运安全保卫工作总指挥,并负责各职能部门及各村街在春运安全方面的工作协调。副组长xx、xx全面负责本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及交通工作运行情况的督查指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街主任作为基层一线指战员,务必认真组织力量,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和进行必要的监控,做到人员、设施、措施、时间全面落实到位。在认真执行本职的同时,实行业务交叉配合,遇到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镇道安办报告。

三、明确职责。

1、镇道安办、安办重点负责春运工作运行情况的督查指导,联合派出所、运管部门加强对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管,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及时通报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请镇政府作出相应处理。

2、派出所负责加强对本镇道路的路面交通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摩托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监控,认真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客车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在职责范围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做好辖区事故隐患点段排查工作,加强对农村“五小”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确保一方平安。

3、公路站负责做好本辖区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并保证在用的各类交通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4、学区负责做好学校的春运安全教育,督促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切实抓好学校学生寒假返家和节后返校的安全管理。

四、具体工作部署。

(一)宣传教育工作。

1、政府组织召开xx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动员大会,并向各村街、各单位下达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责任书。各村街在春运前,要按照镇政府召开的春运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1)向各村街分发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纲等。

(2)张贴春运标语。

(3)要求每辆客运车和微型客车后视窗张贴一张小标语。

(4)悬挂春运宣传横幅。

2、xx中学,xx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学生学习春运安全知识,对学生进行一次春运安全教育。

3、村委会组织本村机动车驾驶员开一次春运座谈会,向广大驾驶员进行宣传,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在各主要路口张贴春运宣传标语,在本村宣传栏出一期关于春运的专刊。

(二)加强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

春运前,公路站和派出所要对本镇316国道路客运班线,事故多发点、段和正在施工改造道路进行一次排查清理,特别要对本辖区道路进行一次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排查,重点完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防护警告标志,增加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未完成整治的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报告镇政府,由镇政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消除隐患。

(三)勤务方面,加强路面监控,加强源头管理。

1、将由镇安办牵头,安办、公路站、派出所人员配合不定期上路路检。

重点是:

(1)中巴车严禁超载、滥载、超速,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人货混装,病车上路。

(2)采取措施严禁非客运车辆从事客运。

(3)二轮摩托车重点打击无牌无证,乘坐多人,不戴头盔,酒后驾驶。

(4)拖拉机重点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载人、报废车辆上路、超载滥载。

(5)在节日期间加强路面巡查。

2、中巴车队的工作重点:

(1)在春运期间需有安排专人值班,安排出春运值班表并上报镇道安办。

(2)值班人员每天需做好值班记录。

(3)重点检查中巴是否超载,是否人货混装或装运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货物上车,要求客车不得超过核载人数。

(4)发现违章应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村街交通安全综治协管员要对本辖区的各类隐患车辆(含无牌、无证)的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造册登记上报镇道安办。

五、其它要求。

1、严格执行交通事故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村街、单位应及时将各自春运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镇春运办。

2、所有工作都必须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存档备查。

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3

为切实解决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xx】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党政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执法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支持参与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立足长效,全面完成全县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全县非法客运站点和非法停车场(点)得到根本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等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沿街乱停、乱放、乱掉头等无序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危货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农村道路运输管理得到加强和规范,全县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各类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有效排除。

(二)工作重点

1、依法打击微型货车、农用车、小轿车、面的车、商务车等驻点汽车站、宾馆、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查处非法道路客运站点经营行为,坚坚决取缔非法客运站点,以及非法设立的售票点和售票广告牌。

2、严厉查处旅游客车异地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汽车客运站点非法为旅游包车代售班车票务行为。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含旅游包车)、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的省、市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

3、严厉查处营运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在高速公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上下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4、切实规范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行为,禁止挂靠经营。严肃查处私下转让、倒卖客运班线牌行为,着力解决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

5、切实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进一步清理排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禁止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对危货企业经营场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权属、车辆技术状况、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标志、消防及应急设备、从业人员资质及装卸作业等各部位、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严厉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超范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和车辆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危险品货物生产厂家用车制度,用车前严格审核车辆及驾驶员营运资质,确保聘用具有合法资格的对象承运货物。

6、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客运市场秩序,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班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严格查处,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已许可客运班线和客运车辆坚决取缔。严肃查处农村客运车辆不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擅自涨价行为。加强农村客运站启用和安全监管,规范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经营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永顺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彭继清任组长,副局长向欣荣、范建军任副组长,县城客办、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湘运公司永顺分公司、县城市客运公司和顺安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德民任办公室主任,欧阳芳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9月10日—9月20日)。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积极向永顺电视台、永顺情况、永顺县网站等媒体报送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知晓度。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11月30日)。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整治要求,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督促检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收集整理整治工作相关资料,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将书面总结报送县综合协调组;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治活动是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务必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召开会议、分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行动,形成良好整治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整治。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各种违法违规违章道路运输行为进行整治,形成整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效果。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和县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车辆日常安检和全程监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必须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落实企业市场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运输企业同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制定公平、合理的经营承包收费标准,认真履行合同内容,着力解决承包经营业主私下转让、炒卖客运班线牌等问题。落实企业行业维稳主体责任。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大力开展“星级车辆”、“星级车站”、“星级驾驶员”等创建评比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维稳摸排工作,搞好源头控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杜绝无理上访、群访、闹访、越级上访等行为。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督促检查。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不发生“三乱”行为。对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经营“黑车”、“黑站”,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或者动作慢、力度小、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报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

(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永顺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永顺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永顺县农村公交开通实施方案》、《永顺县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机制》等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道路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治理、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4

近年来,我镇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为了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镇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镇党委、政府开展整治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驾驶人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纪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全镇整治方案。抽出专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村、社干部具体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辖区派出所、农机站、交警中队等单位要服从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

2、建立健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没有牌照的两、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县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核发牌照。

3、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且不超过两人;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4、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5、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镇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

6、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乘车安全,交通部门要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乡村道路要安排农村客运班车,同时,还要安排调控好现有客运运力,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群众乘车。

7、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0日至7月20日)。

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发布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镇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1日至7月31日)。

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8月1日至8月5日)。

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8月6日至8月31日)。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择突破口集中行动,对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集中整治行动时要通知有关部门片区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违法行为要交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9月30日)。

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抄送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出管办、县农机局。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负责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5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6

随着城乡道路特别是“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加快建设,全镇道路交通条件大为改善,但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安全责任制,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车和驾驶员管理,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更加齐全,安保设施更加完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非法劳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全面取缔;农用运输机械管理日趋零落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宣传发动(7月22日至7月31日)

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层层部署落实,将县公安、交通、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合制订《关于依法整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全面发至村、社区。文广站要积极运用广播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方案,营造整治工作氛围。村、社区也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把有关整治工作吾生、措施深入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

(二)实施分项整治(8月1日至8月20日)

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并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登记入户手续。偏远地区或无牌无证车辆集中地区,可协调公安、农机部门安排人员集中上门办理入户手续。同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和“村村通”道路的路肩硬化工作,加强对沿路违章建房、乱摆乱放、骑路集市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打击,确保道路畅通。

(三)开展联合执法(8月21日至9月10日)

镇政府将配合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农机局、安监局,分别抽调的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全镇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车辆及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车辆违规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监管机制(9月11日至9月20日)

镇政府将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公路、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创造条件,加大道路建设投入,改善农村交通的,努力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张化组织领导。

镇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司法所、文广站、中心学校、农办、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整治落实工作。

(一)精心组织实施。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县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层层制订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抓好本系统、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也要围绕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

集中整治期间,镇将派出督查组,深入村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明察暗访、巡回督查。对集中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查处违法违规车辆和行为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也要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检查验收。

9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分别对本地区、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总结,自查结果要以书面形式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镇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社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镇综治目标考核范围。

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7

20xx年春运工作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为确保20xx年我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通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车、校车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街道不发生大面积交通堵塞,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下设办公室在镇交安办(简称“镇春运办”),由富军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村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好春运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整治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村、镇属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机构,制定方案,集约各方力量,统筹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召开一次部署大会。20xx年1月10日前,各村、镇属有关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辖区货运企业、学校、村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

三是召开一次警示大会。20xx年1月10日前,各村、镇属有关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客运场站召开一次警示大会,通报近期全国、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分析辖区客运车、校车典型事故和“三追两检一挂牌”典型案例,再次部署落实企业、客运场站交通安全主题责任。

四是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学习。20xx年1月10日前,各要组织所有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并签订村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五是开展一次企业场站检查。20xx年1月10日前,镇派出所、交安办要对全镇企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书,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各村、镇属有关部门要落实整治措施,建立严格的台帐、档案备查。

(二)抓好整治行动,严管严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各项集中开展到位。各村、镇属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镇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全力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到位。各村、镇属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人员继续保持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强化对各镇街客运集散地、农村风俗活动场所及周边路段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校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的管控,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车辆超速、占道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抓住两个时间节点,全面整治道路交通次序。

一是春节前后派出所、交安办要摸排辖区人流、车流变化情况,增加道路警力配置,积极疏导交通,安排事故处理民警和拖车,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和故障车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是春节期间,派出所、交安办要在辖区购物、娱乐、饮食的集中区域增派警力,积极疏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加强校车交通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派出所、交安办要在春运前对校车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各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学校包车、校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包车和校车管理制度。严禁学校租用社会车辆集体出行,严禁任何单位的自备客车从事学生包车或运送学校师生进行长途和跨区县运行,严禁校车超载行驶,严格查处学校或校车的交通违法行。

(五)加强低温雨雪冰冻雾气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

一旦出现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过编队通行、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多种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周边地区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采取远端多点分流等措施,提前引导车辆绕道通行,减少车辆滞留和等待时间。公安部门凡因故依法采取管制措施封闭道路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管制信息通报。

(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春运氛围。

一是各村、镇属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备规范”设置宣传阵地和标语,其中,各村、镇属有关部门所在地悬挂春运交通安全横幅1幅以上。

二是加强信息上报。春运期间,各村、镇属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各部门的工作方案于1月10日前报“镇春运办”。

乡镇市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

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6.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简报 篇六

针对滁城本地的交通状况,本次整治主要采取措施有: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抓好三项整治即涉牌涉证机动车专项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公路行车秩序整治。围绕事故预防,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摸排出辖区事故多发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力争将排查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纳入公路安保工程整治计划,尽快予以治理。科学安排勤务,强化道路管控。充分发挥公巡中队及城区卡点作用。实行机关民警站高峰制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推向路面,增加路面的有警密度和时间。在强化路面管控的同时,充分发挥一警多能作用。

对于本次整治,市交警支队对全市交警系统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如明确整治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特别是在事故预防上要力争取得实效。整治期间,支队领导将按照包片分工,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规范执法,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路面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同时,要将安全教育、安全提示有机融入执法,增强执法效果。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报送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市支队将制定集中整治考评办法,对集中整治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排名,整治工作排名战果将纳入事故预防季度考评考核内容。

7.市区出租车交通营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师生的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市局成立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由市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负责人、各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科负责人担任。各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各类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发现无证照经营的,要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履职到位。

(二)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校园及周边地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三)加强对其他上市商品质量的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等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可与教育部门联合设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过期等不合格商品、食品曝光台,引导学生安全消费。

(四)要进一步推动“限塑”工作。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要加强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中、高考期间,对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同时在学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举报有人查,投诉有人接。

(六)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清理规范工作。

(七)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饮食业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积极配合文化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电子游戏室、音像制品及书刊经营部(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

(九)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抄告有关部门。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1月下旬,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根据经营者经济户口和市场巡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6月起至10月底,开展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11月起至11月20日,巩固提高阶段。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和总结,巩固成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开展校园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前提,各县区局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集中整治,突出重点

要把专项整治与与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与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结合起来。既要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使校园及周边地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协作,综合治理

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相关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做好信息上报

上一篇:在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下一篇:你好开学季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