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会计税务处理

2024-10-23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会计税务处理

1.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会计税务处理 篇一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阅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指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驻河南、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改组〔2014〕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完成企业改制攻坚扫尾,让企业人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原则

执行市级以上有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政策,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自愿、整体移交、有序接收、分批实施、部门联动、提质优化、平稳过渡”的原则;坚持“以维修维护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坚持“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统筹平衡、标准一致”的原则;坚持“先移交后理顺,先移交后结算”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市望城区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就分离移交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局、工信局(改制办)、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计生局、行政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物价局、住房保障局、市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工信局,由陈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佘君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分离移交范围

(一)中央驻区企业:

1、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湘陵机械厂)所属的湘陵小区(宝粮西路178号,含山水蓝天);

2、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南一村、二村、三村和四村(郭亮中路248号)。

(二)市属驻区企业:

1、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高塘岭汽电宿舍(郭亮北路71号)和郭亮南路汽电宿舍(郭亮南路31号);

2、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电材厂宿舍(郭亮路北路70号)。

五、分离移交内容

中央驻区企业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给属地,“三供一业”用房场地及设备设施分离移交给属地相关单位,企业自办社区及办公用房、公共服务附带的设备设施、场地、建筑物等一并移交。

市属驻区企业的退休、失业人员,非经营性(含辅业)资产,企业生活区水、电,企业社区(小区)等的移交。

六、工作目标

2016年1月,全面启动分离移交工作,2017年12月前全部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其中,2016年1月—6月为企业对接、形成方案阶段。移交、接收单位要形成总体移交实施方案、“三供”、社区(小区)分离物业改造等单项实施方案,在完成勘查、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形成改造计划,做到摸底表册详细齐全,制定社区(物业)承接办法。

2016年6月—2017年6月为逐项落实、完成交接阶段。要完成“三供”、社区(小区)物业改造任务,对分离移交成本进行审核,完成所有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2017年6月—12月为查漏补缺、总结考评阶段。要认真查找和处理企业社区(小区)分离移交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迎接上级部门的总体验收和考评。

七、任务分工

企业是移交的主体,街道、“三供”单位是接收的主体,同时,各职能部门对接收的单项任务负主体责任。

区政府办:牵头协调驻区企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区工信局(改制办):负责抽调骨干力量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区政府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相关驻区企业:负责做好移交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组织机构,主动对接区直各职能部门、“三供”单位和所在街道、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和“三供”分离改造等单项实施方案,做好小区的维护改造和人员的安抚稳定工作,稳步推进移交工作,确保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高塘岭街道办事处、喻家坡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任务分工,搭建工作机构,主动介入移交工作的各个方面,重点要做好资产的划转、物业管理交接,与企业一道做好现有退休、失业人员的移交和小区(社区)的接收工作,全盘核对各单项验收、接收的工作情况(重点要把握好产权与使用、管理权分离的情况),签定移交协议,在企业的协助下实现平稳过渡,切实担负起接收后的社会管理职能。

区自来水公司:负责协调市水业集团做好企业“两水分离”的勘查、设计、监理、验收、接收等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做好企业“两电分离”的勘查、设计、监理、验收、接收等工作。

长沙华润燃气公司:负责做好企业燃气分离的勘查、设计、监理、验收、接收等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做好移交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生等五项社保的转接和相关档案管理等工作。

区计生局:负责指导做好计生关系接收等工作。

区市政局:负责指导开放式小区的改建和接收工作。

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移交工作中的有关执法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社区移交工作方案,并指导街道对社区进行接收。

区住房保障局:负责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及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负责房屋维修资金归集的核对、验收。

区公安局:负责两家央企移交人员异地管理户口的迁移和治安维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分离工作经费预算和资金安排,区国资办负责组织移交费用审核和接收非经营性资产划转等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做好“两水”分离改造移交工作。

区维稳办:负责做好移交工作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做好移交工作过程中的信访工作。

区税务、规划、国土、建设、住房保障等部门对移交事项涉及的收费问题要依据政策进行减免,并安排专人对接,在用地、规划、报建、过户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区物价局要安排专人对接,在工程测算等方面提供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体移交(接收)实施方案和单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主动搞好对接工作,做到工作步骤协调,时间节点一致,各职能部门要指定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协调配合。

(二)要确保政令畅通。做好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移交工作将纳入区对相关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而影响整体移交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将进行问责,对非直接管辖的单位和部门将按程序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

(三)要严格执行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把握政策执行的尺度,用活现有政策,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赢得群众的支持,减小改革阻力,实现平稳移交。

(四)要确保社会稳定。企业和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做好住户工作,各部门要坚持原则,服从大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非法阻工和无理取闹者公安机关要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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