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

2024-08-24

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精选8篇)

1.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 篇一

茌平县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全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指从妊娠开始到分娩后42天,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对象为本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和胎婴儿。

第四条 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五条 孕产妇系统保健的内容:

一、孕期保健

(一)孕前期

孕前期保健是预防后代发生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避免环境中有害因素对生殖细胞及其功能的损害、提高人口素质的关键。

保健重点:有计划受孕,选择适当年龄和季节,最佳怀孕时间应选择在7-9月、年龄在24—29岁;孕前3个月至孕后3个月口服叶酸片0.4mg每日1次预防胎儿畸形。

(二)孕早期(孕13周前)

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定期孕期检查。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孕28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增加检查次数。

1、及时发现孕妇,建立《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档案手册》(以下简称《孕保册》),仔细询问病史、孕产史,计算预产期,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检查),测量基础血压与体重。

2、辅助检查:

(1)常规检查项目:血、尿、白带常规,肝功(ALT、AST),乙肝表面抗原(HBSAg),梅毒血清试验(RPR),B超。

(2)建议检查:ABO、Rh血型、乙肝五项、心电图;

(3)知情同意下常规行艾滋病抗体筛查。

3、发现高危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发现妊娠合并症,及时治疗。对患严重疾病,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4、告知孕妇在孕8—20周时知情选择进行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筛查,5、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提供咨询、指导和随访等,知情同意选择妊娠结局。

6、宣传优生知识,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预防先天畸形;进行早孕生理特点及早孕卫生知识的宣教。

(三)孕中期(孕13—28周)

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常规产前检查: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听胎心,绘制妊娠图,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行骨盆外测量。

2、辅助检查:

(1)孕16—24周建议B超筛查胎儿畸形,主要诊断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四肢严重短缺、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致命畸形,发现畸形者,及早终止妊娠。

(2)孕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师应当劝其在孕20周时到上级产前诊断中心进行产前诊断。

①羊水过多或过少的;

②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③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④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⑤年龄>35周岁的;

⑥产前筛查结果提示高风险的孕妇。

(3)孕24—28周建议糖尿病筛查。

3、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进行评分及专案管理,必要时转诊。

4、进行孕期卫生、营养知识及心理卫生指导,预防胎儿生长受限或巨大儿。

5、对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阳性者选择继续妊娠者,加强产前保健,进行CD4细胞等HIV相关检测,选择应用适当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行阻断治疗。

(四)孕晚期(孕28周后)

1、常规产前检查,注意有无下肢浮肿、静脉曲张,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防治各种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

2、辅助检查:复查血、尿常规,必要时复查肝功、肾功,B超及胎儿监护。

3、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进行评分及专案管理,必要时转诊。

4、高危孕妇确定分娩地点,动员住院分娩。

5、进行家庭自我监护(数胎动)指导;

6、宣传分娩知识及母乳喂养知识;

7、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信息作为产前保健、宣传的重要内容,让孕妇充分了解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意义和要求,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庭拟起新生婴儿的姓名,自觉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二、产时保健

做到五防,即防滞产、防出血、防窒息、防产伤、防感染。

(1)严密观察产程,正确使用并绘制产程图,及早发现和处理难产;基层单位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早护送转诊。

(2)正确处理产程,严格无菌操作,保护会阴,避免产伤,预防新生儿窒息,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

(3)严格掌握产前使用宫缩剂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4)提倡自然分娩,掌握剖宫产、阴道助产和会阴切开指征。

(5)预防产后出血,准确测量、记录出血量,产后应在产房观察2小时。

(6)严格执行产科危急重症抢救常规、流程及抢救制度。

(7)加强对高危新生儿的重点监护,发现高危新生儿应及时转入具备抢救条件的医疗保健儿科或新生儿科实施诊疗并观察。

(8)指导母乳喂养,坚持“三早”,即早开奶、早接触、早吸吮,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

(9)HIV感染孕妇由其家属及孕妇本人在知情情况下选择分娩方式,严格按照《山东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操作。

三、产褥期保健

(1)分娩后按规定时间对新生儿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动员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

(2)出院后3天内、产后14、28天各产后访视一次,如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产后42天到原接生机构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3)访视内容:

①产妇:了解产妇一般情况,测血压、体温,检查乳房、子宫复旧、恶露量及性状、会阴或腹部切口,发现异常情况动员及时就诊。

②新生儿:测体温、体重,观察新生儿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和大小便等情况,注意有无畸形、黄疸、脐部感染等,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就诊。

(4)进行产褥期母乳喂养、卫生、营养、心理指导。

(5)指导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对所生婴儿进行人工喂养。

第六条 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现高危孕妇应评分、登记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应在《孕保册》上作出高危标志,每次产前检查应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并预约复查时间。

3、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轻、中度高危妊娠由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三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诊治。

4、应建立“高危妊娠登记簿”,定期检查高危孕妇诊疗情况。发现未按预约时间复诊的应追访,失访的应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通知孕产妇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踪随访。

5、对需要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应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交接诊的医疗保健机构。

6、督促住院分娩。高危孕妇住院治疗未分娩出院者,医疗保健机构应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通知孕产妇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访并督促住院分娩。

7、重度高危孕产妇需要向上级医疗机构转送的,由医疗机构直接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及时转诊并有医护人员护送。如有困难,卫生行政部门应协助联系。

8、高危孕产妇分娩后,由产妇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后访视。

第七条 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种表、簿、卡的使用

1、《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档案手册》:按照首诊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对首次发现怀孕妇女进行建册管理,《孕保册》由孕妇本人保管。孕妇携带《孕保册》自愿选择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由检查单位填写检查记录;住院分娩时将《孕保册》交接生单位填写分娩记录;分娩后由产妇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后访视,由产后访视机构填写《孕保册》产后访视记录。产后42天,产妇应携带《孕保册》到原接生机构进行母婴健康检查,检查单位填写检查情况后留存,转送至所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及统计分析。

2、高危妊娠管理登记簿:围产保健门诊发现高危妊娠孕妇应进行登记。

3、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由发现高危孕妇的单位填写,于高危孕妇失访后转送孕妇所在地的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于高危孕妇需要转诊时交接诊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八条 严禁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鉴定。

第三章 分级管理和职责

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负责本地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的组织实施及检查、监督与协调。

2、按《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准入。

3、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建设。

4、组织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和疑难病例的围产儿死亡评审,组织助产技术人员培训、考核。

5、督促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按时上报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等监测资料。

第十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制定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包括《孕保册》的发放、运转。

2、定期召开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孕产妇系统保健与助产技术业务培训,做好基层孕产妇系统保健业务技术指导并进行质量检查。

3、协调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本地区重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掌握重度高危孕产妇治疗、监护、转归结局。

4、积极开展和推广新技术、新业务,开设优生优育咨询门诊、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管理,确保筛查质量;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5、负责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按时完成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每年应组织漏报调查与质量控制。

6、承担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调研和监测工作;对妇幼卫生年报上报数据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第十一条 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职责:

1、严格执行《茌平县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负责早孕妇女建立《孕保册》,开展保健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接受孕妇住院分娩,负责产后42天检查并回收《孕保册》。

2、二级以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设立高危门诊,接受基层高危孕妇的转诊。

3、成立产科急救小组,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

4、参加孕产妇系统保健及助产技术业务培训,接受技术指导和检查。

5、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产前筛查及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6、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通知辖区妇幼保健院,主动提供住院治疗抢救经过,配合完成个案调查,严格执行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及死亡报告制度。

7、指定专人负责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资料;认真填写监测报表并及时上报。

8、做好新生儿第一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接种。

9、开设宣教室,开展优生咨询和健康教育,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第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本辖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负责《孕保册》的核实、统计,定期总结辖区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并上报区县妇幼保健机构。

2、尽早发现孕妇,建立《孕保册》,督促其定期产前检查;负责高危筛查、评分以及高危孕妇的管理、重度高危孕妇转诊、报告、追踪;负责产后访视等。

3、参加区县级例会。每季度召开村级乡村医生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人员例会。

4、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5、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并定期上报。

第十三条 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或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孕保册》。

2、掌握全村或社区内孕产妇数、出生数、婴幼儿数、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新生儿死亡人数及有关数据,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3、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及避孕节育措施。督促产妇产后42天到原接生机构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4、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5、参加例会,汇报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 其它医疗机构职责:

1、医疗机构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应遵循本规范。

2、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服务管理与工作评估。

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1、流动人口孕产妇应与居住地有户籍的孕产妇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级妇幼人员应定期与计生服务站、流动人口办公室联系,尽早发现流动人口孕妇,督促建册、定期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并做好产后访视。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孕产期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每年开展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十七条 定期对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讨对策和措施。

第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孕产妇死亡评审和疑难病例围产儿死亡评审,提出降低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质量。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作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2.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 篇二

1 系统的网络拓扑结构

2 系统主要功能模块

2.1 妇女婚前检查管理子系统

有婚检情况登记、查询、修改、打印、审核, 同时提供婚检报告及婚检统计年报。

2.2 妇女健康检查管理子系统

将妇女体检的信息登记, 能自动产生结果, 实现批量自动打印报告、统计功能。

2.3 孕产期保健服务管理子系统

包括产前保健管理、产时保健管理、产后访视管理、产后42 d检查管理等子系统。能实现与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数据接口, 婚检信息自动调入该子系统, 加入计划生育需要的相关内容。能实现针对个体一览表、预约管理。

2.4 孕产妇高危管理子系统

高危条件自动建档、高危预警与提示、统计。

2.5 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子系统

实现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数据接口, 能够自动查询到筛查和诊断结果并能打印反馈结果。

2.6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子系统

包括领用管理、补证管理、作废管理、打印管理、信息查询、统计等功能。

2.7 孕产妇死亡报告管理子系统

孕产妇死亡登记及报告打印、查询、统计分析等管理。

2.8 儿童健康体检管理子系统

儿童健康体检的内容, 能够实现用最新的评价标准 (2009年WHO或全国9市) 进行评价, 同时将该市其他管理整合进相应的体检中。

2.9 儿童听力筛查管理子系统

儿童听力筛查结果的录入、转诊、诊断、查询统计、报告打印。实现儿童信息自动调入, 结果自动查询。

2.1 0 儿童视力筛查管理子系统

儿童视力筛查结果的录入与查询统计、报告打印。实现儿童信息自动调入, 结果自动查询。

2.1 1 体弱儿管理子系统

儿童体检信息录入后自动给体弱儿建档, 并且可以进行体弱儿的跟踪和结案管理。

2.1 2 出生缺陷监测管理子系统

出生缺陷的新生儿进行登记和报告、打印和统计功能。

2.1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管理子系统

儿童死亡报告填写及打印功能, 报告产生、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2.1 4 儿童脑发育筛查管理子系统

对0个月~6个月儿童常规进行筛查, 提供评价指导报告、查询、统计功能, 既可以单独做, 也可以和每次体检整合。

2.1 5 妇女两癌筛查管理子系统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乳腺癌、宫颈癌的专项体检管理项目, 可以填写后打印报告、转诊、统计等功能。

2.16妇女叶酸服用管理子系统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内容, 对孕前妇女、孕早期妇女在婚检、建卡和产前检查时进行叶酸的发放登记和统计。

2.17计划生育管理子系统

实现计划生育管理需要的工作表格、统计报表、业务功能模块。

2.18领导查询与预警管理系统

可以实现所有报表的自动查询和统计、预警提示等功能。

2.19综合查询

提供对录入数据实现各种条件的查询和统计并且可以导出至Excel。

2.20体检预约管理

针对儿童和孕产妇的体检预约、催诊查询等管理。

3 系统的应用效果

3.1 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程优质服务。管理系统将用户检查、就诊的全部信息都保存在中心数据库, 让被服务对象得到可靠、规范、系统、满意的服务, 避免了重复检查, 降低了医疗成本和医疗风险。

3.2 孕产妇系统保健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 d为止的全部信息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全程电脑化管理, 特别对于高危孕产妇可进行报警和管理, 有助于工作抓重点。从根本上改变了手工管理统计阶段工作量大、易出错的现状, 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可对孩子从出生到6周岁期间进行的体格检查、高危监护、母乳喂养、合理营养、科学育儿等信息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全程电脑化管理。特别对于体弱儿童、死亡儿童、缺陷儿童进行报警和管理, 有助于工作抓重点。

3.3 将新生儿情况记录、健康教育及照片融合在一起打印。可将婴幼儿系统保健各个年龄段检查信息、健康教育及照片融合打印成“儿童保健体检记录”, 反映了婴幼儿的成长记录, 可以装订成册, 供家长和孩子留做成长纪念。同时系统提供的专业营养分析以及智力测试、早教等专业系统, 为医院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3.4 进一步规范三网监测工作。通过数据库了解出生儿童情况, 开展新生儿缺陷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对孕产妇及其死亡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报告, 变手工报告为计算机管理, 使三网监测更加科学、及时, 有利于各项数据的准确上报。

摘要:为了加强妇幼保健功能和质量, 促进妇幼保健信息共享, 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效率, 为政府制定妇幼卫生领域政策提供准确数据, 我院开发应用了连接市内各县、区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构建了覆盖市、县、乡的高效畅通、科学规范的妇幼保健管理体系, 全面推行妇幼卫生网络信息化管理, 有效提升了妇幼卫生工作质量。

3.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 篇三

1抓好基层网络建设,稳定妇幼保健队伍是基础

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是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中最基础的,决定妇幼工作好坏。因此,我们给予高度重视,开拓进取,向政府争取政策和资金,并且将其资金由卫生局统筹管理,为妇幼保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对全市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全部实行重新考试、考核,采取择优录用的办法,于2007年5月1日村覆盖率达100%,彻底告别了多年来男村医承担妇幼保健工作的历史。通过竞聘上岗,有力地调动了村医保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稳定了妇幼保健队伍。

2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是保证

我们对妇幼保健保偿工作从强化职能人手,明确乡、村两级保健人员职责,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对基层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我们定期深入到各助产单位,实际抽查孕产妇,亲自询问和电话了解乡、村两级服务情况,年内抽查率达40%以上。从而真实的了解基层服务情况,对服务不到位,频次不足,填写质量不合格等项均列为年终考核内容,并及时通报各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从而提高产前检查质量,杜绝高危孕产妇漏诊、误治。强化高危孕产妇分级专案管理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我们把高危筛查做为预防孕产妇死亡的重要防线,年内,多次下发文件,强化高危认证的培训。结合我市实际,制发了高危妊娠运转程序,落实责任,严格按规定标准转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同时开通了120急救中心电话,健全了产、儿科结合等绿色通道,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转诊和救治,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3提高业务素质,保证服务质量是根本

我们每年有计划地选派骨干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鼓励参加省、市短期培训班,并创造机会到外地参观学习,更新知识,改进技术,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更有力地指导基层工作。我们组成了以业务所长为首的培训小组,选拔知识丰富、有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编写培训教材,村保健人员人手一本。对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采取集中授课和下乡现场技术指导等方法,进行了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对新上任的人员采取手把手操作,使村级保健人员基本掌握了高危筛查与管理、体弱儿管理、《两册》填写、出生缺陷认证、血色素、尿常规检查等知识,极大地促进了村级保健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保证了服务质量,得到了人保对象的认可。

4遵守《保健保偿合同》取信于民是关键

在妇幼保健保偿工作中,按照《朝阳市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实施办法》签订的《保健保偿合同书》一式三份。双方严格执行合同不走样,服务单位必须按合同中的项目进行服务和补偿,不能只看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只顾收钱,不顾服务数量和质量,双方均承担因未履行义务而造在损失的责任。

5抓住切入点,落实责任见成果

4.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 篇四

论文写作关键词: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应用 论文发表摘要:本文主要是根据我院以及郑州市的妇幼保健实际情况,根据信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这样有效改变以往报告的周期长,信息上传下达慢,时效性差、迟报漏报的现象。目的在于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的及

论文写作关键词: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应用

论文发表摘要:本文主要是根据我院以及郑州市的妇幼保健实际情况,根据信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这样有效改变以往报告的周期长,信息上传下达慢,时效性差、迟报漏报的现象。目的在于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共享性和数据分析能力。

【中图分类号】R197.32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6455(2010)09-0348-02

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MCIS,Maternal Child Information System)是国家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是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的科学开展[2, 3],为加强妇幼保健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开发和利用[4, 5],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等卫生相关领域的信息共享与交流[6],促进全市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于2007年5月组织启动了《信息系统网络化管理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应用标准体系研制》项目,全市13个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先后参与了该项目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1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

1.1系统的设计思路:郑州市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除了要满足妇幼保健机构自身的各种业务需要以外,还需与相关的外部业务系统以及其他有关妇幼卫生类业务系统进行整合集成,实现异构系统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并创建全城市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平台,通过公用网络信息平台,横向连接辖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及计划生育管理、户籍管理、民政、托幼机构等相关业务部门,纵向连接上、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实现区域化的网络互通和数据共享,并实现与本市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1.2系统的建设和运转: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中包括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两部分。软件建设方面,按照ISO/IEC指南17025要求进行;硬件建设方面,围绕省会妇幼保健机构,建立郑州市妇幼保健中心,以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为中心连接下属妇幼保健院(所),形成全网连接,各基层工作直接汇报至郑州市妇幼保健中心。市保健中心负责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安排、管理和维护,包括全市妇幼保健信息中心数据库,向省级及政府以上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各县(市)、区保健中心通过定期检查其辖区内的基层保健中心上报至市中心数据库的数据。基层保健中心负责对保健信息进行采集、录入等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及汇报有关情况。郑州市仅金水区就有20多家医院,鉴于要接入的单位多、数据量大,无法实现一步到位。计划分步实施,第一期郑州市区内的六区及新密市进行信息接入,同时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系统留有容余接口,待系统稳定运行后将郑州市辖的六县接入系统连接至数据中心。

1.3系统的建设目标

1.3.1构建全市范围的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网住机构、网住业务、网住患者),加强对于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实现业务透明化、规范化;

1.3.2数据集中管理,实现由报表上报转向个案管理,通过个案信息,自动形成各种统计分析报表,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1.3.3提高妇幼保健整体管理水平,杜绝非法接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

1.4.4构建全市的孕产妇、婴幼儿咨询和服务平台,传递科普知识。通过社区医疗与婴幼儿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医患网络互动,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家庭医疗保健体系。提高预防保健的效果,减少患病,降低就医费用,进一步探索医改之路,推动医疗网络化的发展。

2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功能

本系统包括三大部分,妇女保健信息系统、儿童保健信息系统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延伸出十五项基本应用功能。

2.1个人信息:为帮助个人网上办公而设置的模块。

2.2信息平台:主要实现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信息发布、交流和互动。

2.3婚前医学检查系统:完成男女婚前医学检查数据的录入处理,包括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检查结果、医学意见及婚前卫生指导等,对于不适宜结婚的,还可以动态追踪服务。

2.4孕产妇系统管理:实现了从孕产妇怀孕建档、产前检查、37周鉴定、分娩登记、产后访视的孕期全程管理,并且可以按照孕产妇或者建档单位对孕产妇各个阶段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5儿童系统管理:孕妇分娩后,根据分娩记录即可生成儿童档案。儿童保健系统包括新生儿基本信息录入、儿童健康体检、体弱儿管理和儿童各个阶段的体检信息管理通过儿童基本信息,可以生成出生证明、血片、听力筛查卡片以及疫苗登记卡片,实现各个不同业务模块之间的信息共享。

2.6疾病筛查系统:实现了血片登记、上报筛查分中心、筛查中心的初筛结果录入、复筛结果录入,所有参与筛查的单位都可以查询到本单位上报血片的筛查结果情况。筛查中心还可以查询各地筛查率、异常率。为了防止血片错乱,系统还支持对血片的条码管理。新生儿家庭通过网络或者电话可以查询到筛查结果。

2.7出生医学证明系统:实现了证明的在医疗机构内的领、发和各种不同情况的办证。系统实现了对于证件的闭环管理,可以实现动态追踪证件的领发和使用状态;系统实现了对于各级单位手头证件的动态管理,可以随时了解单位手头可用证件数量、正常补发数量、修改补发数量、特殊补办数量和作废证件数量

2.8儿童疫苗管理:用于各医疗保健单位计划免疫工作,完成接种单位业务的管理,包括儿童档案管理、单个接种管理、批量接种管理、报表统计和基础数据设置等功能。

2.9托幼机构管理:包括托幼机构信息管理、入托儿童管理、体检管理、专案管理、矫治登记、事故管理、传染病登记、死亡登记和统计分析报表。通过统计分析报表,可以科学、及时地评价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的发育情况,提出合理性指导意见。通过网络还可以对幼儿园、托儿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动态掌握,及时处理。

2.10三网监测系统:完成了群体和监测点的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卡片的填写、上报、审批、评价和质控,并且能够根据管理需求自动生成各

种统计分析报表。

2.11妇幼卫生报表系统:实现报表在线填写、上报、审批、汇总和评价分析。系统包括国家年报、省市年报、半年报、季报和月报。

2.12质量监测系统:逐级质量检查制度是监测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上级单位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可以通过例行检查,来衡量监测的质量。

2.13领导决策分析系统 为了方便市级领导动态了解各地妇幼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各种突发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处理,专门开发了市级领导查询决策系统。

2.14基础数据管理:为了保证系统的规范、统一,系统专门设定了基础数据管理模块,方便按照国家标准定义各种基础数据,数据已经一定,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共享。针对授权的地市,也可以根据管理的要求增加个性化的数据字典。

2.15磁卡管理系统:支持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者二卡合一的母婴保健卡。

3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的特点

3.1该系统将有利于数据的共享和多种业务报表的快速生成。同时整合卫生部部署实施的《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简称“三网”),使其他系统可以直接调取该系统中的数据,以简化卫生监测工作的管理流程,切实贯彻执行好《中国人群出生缺陷监测方案(试行)》。发挥数据集中化管理的优势,增强数据的实时性,减少数据的丢失。并能有效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2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以及系统的互联,将有效的减少目前存在的数据漏报、交叉报告、重复报告等现象,提高妇幼保健的管理率,提升妇女保健管理水平。为完成2000-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3.3通过权限设定,实现纵向化的市、区(县)、乡(镇、社区)医院三级管理;横向连结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保健机构的信息网络管理,改变了以往报告周期长,信息上传下达慢,时效性差、迟报漏报的现象。大大提高了妇幼卫生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共享性和数据分析能力。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以及系统的互联,将有效的减少目前存在的数据漏报、交叉报告、重复报告等现象,提高妇幼保健的管理率,提升妇女保健管理水平。为完成2000-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该系统依托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网,建立纵向连接国家、省、市三级,横向连接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的数据共享网络平台,大大提升郑州市妇幼保健管理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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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明君.妇幼保健信息化管理的现状和探索.中国妇幼保健, 2006,21(15): 2043-2045

[3]周小平,茆玉顺,冯玉华等.用信息化促进妇幼卫生管理的思考与实践.中国妇幼保健, 2009,24(15):2039-2040

[4]王忠红,韩腊娥.对妇幼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思考.中国实用医药, 2008,3(1):154-155

[5]汤学军,金曦,聂妍等.中国妇幼卫生信息化的回顾和展望.中国妇幼健

康研究, 2008,19(3): 282-284

[6]曹丽娟,卢树华,金如颖等.社区妇幼保健信息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中国妇幼保健, 2003,18(5): 278-279

郑建梅 任凤仙(河南省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450012)

本课题为郑州市科技攻关项目,项目编号:N2007SP0552。

5.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填写规范 篇五

一、机构信息集

(一)信息项

机构编码、机构名称、机构简称、所在政区、隶属关系、机构类别、机构级别、正职领导职数、副职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行政编制数、事业编制(参公)、事业编制(非参公)、工勤编制数、其他编制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时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文号。

(二)填写要求

1.“机构编码”指法人单位、内设机构、机构分组的编码,具有唯一性。详细编码规则见《全国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机构编码规范》。

2.“机构名称”栏填写单位的全称。3.“机构简称”栏填写单位的规范简称。

4.“所在政区”指该单位所在的(或注册地所在的)当前国家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5.“隶属关系”指该单位按国家行政分级管理的系统隶属层次,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6.“机构类别”栏填写该单位按性质划分的类别,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7.“机构级别”栏填写该单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级别,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参加工作时间、健康状况、熟悉专业有何特长、身份证号、管理类别、人员类别、编制类型、现职务层次、任现职务层次时间、现职级、任现职级时间、公务员登记时间。

(二)填写要求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栏填写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干部人事档案中审核认定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录入时,姓名为两字的中间不加空格。

2.“性别”栏填写男或女。

3.“出生年月”栏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并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出生年月。可录入6位或者8位数(年份为4位数,月份为2位数,日为2位数,如198303或19830301)。

4.“民族”栏填写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全称,可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5.“籍贯”栏填写祖籍(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所在地,可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6.“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可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

7.“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①单个党派:如是中共党员,则在政治面貌中选择中共党员(如为预备党员则选择预备党员),同时填写入党时间;如是其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或群众,则在政治面貌中选择相应选项,入党时间

14.“编制类型”栏填写该人员所登记的编制类型。15.“现职务层次”栏根据所任职务层次,选择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的现任职务层次。如“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等,其中“其他”指已免职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16.“任现职务层次时间”栏填写担任该“职务层次”的起始时间。

17.“现职级”栏填写本人所任公务员职级层次类别。(职级层次为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后所任职级,与职务层次不同)

18.“任现职级时间”是指担任该“职级层次”的起始时间。19.“公务员登记时间”栏填写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具体时间,以公务员登记表上的时间为准。多次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以最近一次登记为准。由于公务员登记是在公务员法实施之后,因此公务员登记时间不可能早于2006年。

三、专业技术职务信息集

(一)信息项

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资格代码、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获得资格日期、取得资格途径、评委会或考试名称。

(二)填写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专业技术资格代码”该干部取得的由专业技术职务任

“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4.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下拉列表中选择相应学历。“毕业院校”填写要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如:“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甘肃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等。

5.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6.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7.“学位”栏填写要具体,不能只填写“学士”、“硕士”等,应填写准确的学位信息,如:“工学学士”、“教育学硕士”等。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①全日制学历:此类为必填项,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学

不填写临时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务。“全称、简称”自动生成,如与现实情况不同,可单击此处修改。

2.“统计关系所在单位”栏从系统产生的机构树中选择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的单位,只能选择法人单位,不能选择内设机构。

3.“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乡党政机关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在地(市)直属机关的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的,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后面的方框内打“√”。

4.“任职机构、任职机构名称”栏填写所任职务相对应的工作机构及工作机构部门,两者为代码和显示名称的关系。任职机构须在机构树中选择,选择后自动填写的任职机构名称可以改动。如担任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则任职机构选择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如担任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征集研究二处处长,则任职机构选择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下面的征集研究二处。

5.“职务名称”栏填写该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职务名称须规范,担任多个不同职务时,应分别录入多条职务,不可合并。机构树中没有的单位,请选择“其他单位”并在下一栏手工录入单位名称。

6.“任职状态”,在任:现任职务选择在任;已免:曾任职务(历史职务)选择已免。

权限择优任用的公务员;③组织选拔,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的,有别于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委托相关机构遴选方式,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法和程序进行的选拔方式;④选任,指按照有关法定程序或章程,选举产生领导干部的任用方式,比如县长、市长、省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⑤聘任,指根据岗位需求,经组织、人事部门聘用工作人员的方式。

12.“破格提拔”指未达到《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提拔的,或越级晋升的。

13.“任职时间”栏填写由具有法定管理权限的机关签发的文件确定的任职日期或由会议决定任职的日期。党内职务,以各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的任职时间为准;行政职务(或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职或有关会议通过、选举的时间为准。

14.“任职文号”栏填写由具有法定管理权限的机关签发的有关任职通知、会议决定、命令或公告任职的文件编号及有关会议的名称与届次。党内职务填写党委下文的文号,行政职务填写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等下文的文号。

15.“集体内排序”指对本单位(机构)班子(领导)成员进行手动排序。

六、简历信息集

(一)信息项 简历内容。

例如:

七、奖惩信息集

(一)信息项

奖惩综述、文字描述、奖惩名称代码、奖惩名称、受奖惩时职务层次、批准机关级别、批准机关性质、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奖惩撤销时间。

(二)填写要求

“奖惩综述”栏填写重要的奖励或受处分的情况。奖惩信息要填写完整,奖惩名称列表中没有的项目可手工录入。

1.“奖惩名称代码”指干部受到的某类奖励及荣誉称号的代码或某类惩戒的代码。(可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2.“奖惩名称”指干部所受奖惩的具体名称。

调查尚未结案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受政绩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进行考核,可选“病、事假累计超过年度考核半年不进行考核”、“其他”。

九、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集

(一)信息项

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二)填写要求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的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已退休、已离休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家庭成员的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不能为空,没有工作单位及职务的家庭成员应填写×××省×××县×××乡×××村村民或×××省×××县×××街道×××社区居民。

6.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验收规范 篇六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编 号;

系统安装/验收规范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过程,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项目;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本规范;

3.2 技术部负责在信息系统集成安装及调试过程的质量控制;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外观检验

各设备包装完好齐全,封条完好,所附装箱单与设备一一对应无遗漏。各设备的表面涂敷应均匀、光滑、满足防腐、防锈的要求;所有喷漆(塑)零件的表面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划痕等脱离和破损,电镀零件的表面应有金属光泽,无裂纹、斑点、毛刺和缺陷。

见<外购设备验收记录>

4.2单设备性能测试

对单个设备按照生产厂家出厂说明书中所具备的各种功能测试,要求设备所具有的功能应与系统要求相符合。

见<项目日志>及<验收报告> 4.3.线缆安装、测试指标标准

 系统的接地应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

 信号线缆与强电线缆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  线缆的布放应平直,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 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

 室外埋地的弱电配管,应该套钢管敷设,埋深应不小于0.8m,并作外防腐处理,结构内预埋管可用PVC管敷设时,每隔0.8m处应同钢筋网绑扎牢固;

 控制线缆长度如果超过该设备允许的距离(通常100m),则增加补偿器;  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电路应采用铜芯屏蔽电缆,电源线尽可能远离弱电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

4.4系统联机检测 系统检测时,我公司将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有关在何处、何时进行某系统、的何种检测。

如经检验或测试不符合工程规定时,我公司将依照建设方的指示作无偿改善,并且由此引起的延误,不得作为延期的理由。

当建设方对设备的测试、检验感到满意时,应用书面认可通知我公司。如果测试、检验未能通过,我公司将组织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在测试、检验项目完成后的3日内,我公司会将测试检验证书和报告提交建设方。我公司负责提供检验的现场条件、设备和相关专用工具。

4.5系统初步验收

我公司将在初步验收之前提供下列文档:  系统的施工日志  系统的操作手册  产品手册  系统的调试报告  系统竣工图

7.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 篇七

2012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金融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JR/T 0068-2012。这次发布的《规范》是在2010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的《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规范(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的。

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性问题令人担忧。犯罪分子利用网上银行系统安全风险和用户安全教育盲点,通过木马、钓鱼网站、社交工程等手段威胁客户资金安全,甚至对网银系统进行恶意渗透破坏和拒绝服务攻击。网上银行趋利性犯罪的高发态势不仅威胁国家金融安全,损害用户经济利益,也成为网上银行业务进一步发展亟需解决的“短板”。《规范》填补了我国网上银行系统安全方面标准的空白,从技术标准层面引导网银业务健康安全发展。

该标准在收集、分析评估检查发现的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问题和已发生过的网上银行案件的基础上,通过对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检查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从正面提出安全规范性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网上银行信息系统所暴露的现实安全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点均提出了安全应对措施,具有前瞻性;《规范》涵盖了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各个部分、交易的全过程,具有全面性。《规范》内容涉及网上银行系统的技术、管理和业务运作三个方面。新标准分为基本要求和增强要求两个层次,基本要求为最低安全要求,增强要求为本标准下发之日起的三年内应达到的安全要求。可以预见,如果此项标准能够在各金融机构得到贯彻落实,将有效增强现有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促进网上银行规范、健康发展。

《规范》确立了适用新标准的信息安全技术和网上银行系统术语和定义。《规范》分为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管理规范和业务运作安全规范三个部分,安全技术规范包括客户端安全、专用安全设备安全、网络通信安全和网上银行服务器端安全等四个方面的技术安全要求;安全管理规范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策略、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六个方面的管理安全要求;业务运作安全规范则包括业务申请及开通、业务安全交易机制、客户教育及权益保护等三个方面的业务运维安全要求。另外,《规范》还包含了与网上银行相关的网上支付部分安全要求。

《规范》强调了金融机构在保证网银客户端程序真实性、完整性和敏感信息交互过程的机密性等方面的责任,制定了USB Key、文件证书、OTP令牌、动态密码卡等专用安全设备的安全标准。《规范》明确了金融机构在维护网络通信安全、服务器端安全、系统运维安全等方面的应达到的技术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规范;要求金融机构保证业务交易流程安全,对交易实施审慎性监控和风险处置。

8.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 篇八

商家奇招迭出 老人频频中招

在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已突破两个亿。在一些商家看来,如此庞大的“夕阳红”群体,自然成了自己的“摇钱树”。一些商家利用老年人对健康普遍关注的心理,以国家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打着免费体检、免费健康讲座的幌子,竭尽忽悠之能事,大肆推销三无保健产品。一些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也不惜对正规的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四处发布违法广告,把所谓的“保健品”包装成包治百病的神器,诱骗老人“上钩”。这种现象,全国各地比比皆是。

笔者的岳母退休后,一直不愿随子女到城里生话,坚持要一个人住在原单位所在地——南昌近郊。前几年该地被开发成旅游景区,环境优雅,空气清新,而且还取了个让人浮想联翩的名字——凤凰沟风景区,这么一来,老太太就更不愿进城了。老太太的身体一直很硬朗,每月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平时侍弄着几块菜地,菜吃不完就四处送人,没事就找人拉拉家常,日子过得充实无忧。在那里,有一大批像笔者岳母这样的老人,他们没多少文化,没见过什么世面,很纯朴,很厚道,所以很容易上当受骗。有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于是把贪婪的目光聚焦到了他们身上。

一次,岳母在电话里说,她花500元钱买了一个锅和一把菜刀。老太太平时很节俭,从不乱花钱,怎么突然舍得花几百元买一个锅和一把菜刀呢?我们都感到很纳闷。老太太解释道,这不是一般的刀和锅,用它们切菜和炒菜可以预防老年性贫血和骨质疏松。我一听,马上意识到她被人忽悠了。通过仔细了解,发现果不其然。一天,四个不明身份的人开着一部面包车来到凤凰沟风景区,然后在小区一空旷地摆了几张简易桌椅,随即又拉起了一条横幅,上书“夕阳红义诊服务队”几个字,声称自己是专程来此地为老年朋友免费体检并义务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他们通过扩音喇叭一吆喝,没多久就聚集了不少老年人。接着,他们便装模作样地给老人们量血压、把脉、看舌苔……结果,经过他们所谓的体检的老人,没有一人是健康的,不是患有高血压、骨质疏松症,就是有贫血和神经衰弱等毛病。据笔者岳母回忆,当时其中一个人给她量完血压把过脉后,煞有介事地对她说:“阿姨,你是不是平时蹲久了突然站起来会头发晕、眼前发黑啊?是不是手脚的关节会经常莫名其妙地酸痛啊?”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那人又故作神秘地说:“你的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注意,不能掉以轻心啊!”老太太听他这么一说,立马紧张起来,连忙问要不要紧、要不要吃药?见“鱼儿”已咬钩,那人便卖起了关子:”是药三分毒,暂时不需要吃药,但要注意饮食调理……”就这样慢慢进入正题。那伙人吹嘘道,他们特意带来了一批用目前最先进的纳米技术制造的锅和菜刀,用它们切菜和炒菜,可补充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能够有效预防老年性贫血和骨质疏松症……在他们的忽悠下,包括笔者岳母在内的十几位老人各花500元买了一个锅和一把刀。事实上,这只是普通的锅和刀,市场价不过几十元。

张大爷退休前是南昌市某搬运公司的职工,由于年轻时体力透支过大,如今落下了一身的伤病。有一天,他听人说有一种保健床垫和枕头能治很多慢性病,眼下正在某小区搞活动,活动期间八折优惠。张大爷一听,连忙跑到那个小区去一探究竟,一看把张大爷吓了一跳——两样东西打八折还要近9000元钱!张大爷的退休金不高,以前的那点积蓄为子女办婚事已花得精光,要在自己微薄的退休金中一口气拿出这么多钱来买床垫和枕头,他实在有点舍不得。于是,他把这事告诉儿子,希望儿子出钱帮他买。儿子一听,认为这事不靠谱,是有人在玩噱头骗老人的钱。张大爷则认为儿子舍不得花钱,不孝顺。为此,爷儿俩闹了很长时间的别扭。

中招的还不仅仅是文化程度不高、没见过世面的老人,一些有文化且见多识广的老人同样会掉入商家精心设置的陷进。刘大妈退休前是一家大型国企的办公室主任,历来都很注重保养。退休后,经常会去听一些有关保健方面的讲座,只要别人说吃什么对身体好,她就会不惜代价去买,喝的水都是几十元一小桶的所谓保健水,每月数千的退休金都花在了购买各种保健品上。各种各样的保健品倒是没少吃,但她的身体却毛病不断。

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亟需整治

当前保健品可谓是琳琅满目,老百姓有点挑花了眼。不过,买保健品并不等于买健康,选购不慎反倒會给自己及亲友健康带来损害。目前,我国保健品市场存在“夸大功效、制假售假、违规添加药品”等乱象。

很多保健品的产品说明书和广告夸大产品的功效,混淆了保健品与药品的性质,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致使其权益受到损害,构成虚假宣传。

依据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如保健品中违规加入药物成分,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依法获得赔偿。

近年来,火热的保健品市场背后,是大量保健品依靠炒作概念、夸大宣传等占领市场,成本和研发费用则只占很小比例。保健品“伪装”成药品、普通食品号称有保健功能等现象层出不穷,不少产品靠“忽悠”蒙骗消费者牟取暴利。

也许大家对高价保健品“极草”并不陌生。但是,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公开发文要求停止高价保健品“极草”的相关经营活动。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一至尊含片0.35克规格的81片装礼盒售价为29888元,即每克售价为1054元。其生产厂家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宣称其“微粉粉碎和纯粉压片专利技术”可以使冬虫夏草“含着吃”,并声称“极草纯粉含片比原草至少多7倍精华溶出”,这让不少消费者认为一片极草等于7根虫草的功效,不惜重金购买。

业内人士透露,该公司投入10亿元广告费打造其“含着吃”的所谓高科技概念,而这笔投入也是极草成本中极大的一块。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常务会长赵锦文认为,“微粉粉碎和纯粉压片专利技术”并不是高科技,“压制设备研发技术在国内早有应用,其广告中比原草多7倍精华溶出的说辞也在业界存有广泛异议。”

“暴利不是靠技术和质量,而是靠营销。”业内人士称,许多高价保健品的营销策略都与“极草”类似。

按照国家规定,保健食品的科研经费应占其利润的3%至5%,但很多保健食品企业在科研上的投入不及利润的1%。保健品行业利润可达100%至200%,这已成为行业内部公开的秘密。很多厂家自己不研发,而是采取买断经销权或外购产品的办法经营保健品,导致各路厂家更加陷入炒作式营销大战。

与“极草”相似,近年来保健品“忽悠”式营销不断升级,特别是炒作高科技概念,部分消费者对此偏听偏信。

专家认为,保健食品只有辅助治疗的功效,但为了吸引眼球,一些企业和经销商大肆宣称其治疗效果优于专门药物并且无副作用。

为了将产品打造成“神药”,一些保健品广告已不满足在电视等传统媒体上狂轰滥炸,互联网和新媒体也成为保健品新的营销渠道,甚至有大量没有取得保健品“小蓝帽”的假冒伪劣产品也出现在网上。食药监部门专家称,目前我国认可的保健品27种保健功能中,并没有防癌抗癌这一功能。

一些针对老年人的免费“健康讲座”不断增多,实际上就是给老年人“洗脑”。保健品的营销策略也从“广而告之”,升级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精准“忽悠”。“老人被“洗脑”之后,儿女阻止买保健品就是不孝顺。

“药品需要通过严格的临床测试,如果保健食品真的有如此奇效,那企业还生产药品干什么?”一位药剂专家如是说。

而一些表面上效果明显的保健食品,实际上是非法添加了一些对人体有害的违禁成分,特别是减肥类保健食品,很多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违禁药物。消费者食用后短期内体重迅速下降,但长期食用副作用十分明显。

保健品假温情揭示养老真问题

如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消费者关于保健品方面的投诉日益增多。经营者打多利用健康讲座、免费出游等手段,诱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品,且经常存在夸大功效、以保健品代替药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如何规范保健品市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生意识的增强,种类繁多的保健品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而号称具有“缓解疲劳”、“提高免疫力”等功效的保健品最受老年群体青睐。

商家以会销形式售卖保健品的比较常见,主要是通过所谓健康讲座的方式推销。讲座期间,商家常会播放一些含有夸大性、虚假性内容的“科普短片”,或者请“托儿”现身说法,以给老年人造成一种产品很高档的假象,诱导老年人购买。为夸大效果,一些商家甚至宣称非洲一些国家的领导人都是该保健品用户,以夸大产品知名度。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通常都是按疗程,动辄花费数千元,而发现产品达不到广告效果时,往往退货无门。

一些没有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打着医疗保健的旗号吸引中老年人进行“健康之旅”,实则是推销保健品。由于组织者不对老年人收取旅游团费,所以构不成经营行为,旅游部门对其也无从处罚,只能靠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老年人不要上当。

老年人为何热衷选购保健品?一些受访群众认为,相比青壮年,老年人更容易患病,所以他们比一般人更加关注健康,也多抱有“少生病,就是给子女减轻负担”的想法。商家正是抓住了老年人这种心理,千方百计让老人掉入圈套。另外,类似免费体验、礼品赠送等销售手段,配合上“无效退款”等虚假承诺,也容易让老年人自愿“上钩”。

这种骗局其实并不复杂,媒体也多有披露。所谓骗术不外乎“嘘寒问暖”、“旅游兜售”、“现金返还”,打“免费牌”、“专家牌”、“亲情牌”,如此等等。但是,即便骗术不新,仍然有大量老人上当受骗。

这不得不令人深思。骗子并不高明,他们之所以容易得逞,在于找准了老人的软肋。这些软肋,有的是普遍性的,比如贪图小恩小惠,比如对疾病的惧怕,这是人性的弱点,不必苛责老人;还有的则是深层次的原因,比如,老人情感的孤寂,老年生活失之单调,子女的精神赡养缺位。

进一步看,保健品销售的假温情,击中了当前中国老年人生活的深层次问题。

中国在逐步走入老龄化社会。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其中,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当亿万老人步人人生的黄昏时,他们的子女可能还在为生活奔波。很多人没有多少机会和时间陪一陪老人,和他们说说话。而这正是药品推销、保健推销者的强项。在他们的“糖衣炮弹”攻势下,老人们纷纷沦陷,令人遗憾却并不奇怪。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给传统的家庭式养老带来巨大压力。家庭养老成为许多家庭的不能承受之重。随着我们步入现代社会,传统的生活方式正在不断被解构,人口流动加剧和家庭生活的变动成为常态,基于传统伦理的家庭式养老越来越显示出其不足。此时,基于现代契约关系的社会养老重要性凸现。

不算新鲜高明的保健品销售骗局,忽悠大量老人上当,以生动而残酷的案例折射出了养老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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