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24-07-17

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选5篇)

1.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篇一

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文章来源:疾控中心

点击数:404

更新时间:2015-8-4 8:09:32

一、编制目的 1.1目的和依据

为及时发现、判定和妥善处理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中发生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效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学调查,指导并督促相关机构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处理,预防、减少和平息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增强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保证免疫规划正常实施。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三、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常见类型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最常见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包括接种疫苗后感染、接种事故和群发性心因性反应三种类型。

1、接种疫苗后感染。接种疫苗后感染多是由于一次性注射器或针头重复使用、注射器或针头消毒不当、疫苗或稀释液被污染、稀释后疫苗搁置时间过长等原因所致,可引起注射部位局部化脓、脓肿、蜂窝组织炎,全身性感染、脓毒病、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感染乙型肝炎等血液传播性疾病等。

2、接种事故。接种事故除因疫苗质量问题外,大多是因为接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接种途径错误、接种剂量过大或误将卡介苗作为其他疫苗和药物使用等所致。可引起接种局部红肿、溃疡、淋巴结肿大和溃烂,少数人可伴有体温升高、乏力、烦躁不安、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

3、群发性心因性反应。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群体中,由于接受了同一种“刺激因子”,如接种同一种疫苗,由于个别人出现躯体异常不适反应,而导致一批人同时或先后发生类似的连锁反应,是一种心理因素造成的接种反应。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在实施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分级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目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分为:

1、重大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预防接种出现人员死亡。

2、较大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预防接种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异常反应。

六、监测与报告

1、监测

1.1健全常态化的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系统,将全市所有疫苗接种单位纳入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动态收集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及时报告、分析、评估,为早期防范、及时处理提供信息支撑。

1.2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发生后,应加强对当地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监测工作,对当地人群和医院开展主动搜索工作。监测医院要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每日定时报告监测情况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要及时按要求报告。

2、报告 2.1常规报告。预防接种单位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

2.2事件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件的因果关系和关联性,在初步核实后,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报告,并分别完成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七.应急响应

1、卫生应急响应工作按照边调查、边核实、边抢救、边处理的原则,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发展。发生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级别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市疾控中心及时派出应急处理队伍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判定的原则,对接种单位、受种者家庭成员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接种资料、疫苗相关材料、接种实施情况、临床资料、健康史、家族史或变态反应史等相关证据,对所接种同批次疫苗者进行取样,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和判定。

2、对受种者在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死亡,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事件,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收集相关证据,且必须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检查,查明死亡原因。

3、宣传与沟通,在处理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要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配合,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与事件有关人员的宣传与沟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化解事件当事者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或平息社会负面影响,使当事者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程序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理工作。

4、分析、评估与鉴定。根据调查和收集的资料,分析出现的群体性异常接种异常反应与预防接种在时间上的关联性、接种疫苗至出现异常反应平均间隔时间及趋势、判断异常反应是否与预防接种有关;如不能确定或冲突不能消除,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诊断鉴定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专家诊断小组及时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法维护事件当事者双方权益。事件当事者对鉴定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上一级鉴定。

5、信息发布与通报。按照《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事件信息的发布与通报工作。减少事件的社会不良影响,形成有利于事件处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善后处理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如事件当事者直接进行法律诉讼,由法院受理,并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取证、调解、执行等工作。

九、事后评估

1、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事件报告记录,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成员名单,调查处理方案,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专家诊断鉴定材料,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等。

2、组织对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发生、发展、现场调查、患者救治、所采取的措施、鉴定、处理效果和社会心理等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提高以后处理类似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十、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加强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强卫生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增强应对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能力。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发生后,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2、人员保障。参与卫生行政部门组成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和技术处理组,并提供相关工作支持。要组织对各级各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技能等的培训和演练,使其熟练掌握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物资保障。做好应对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所有疫苗预防接种点都应储备一定数量的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阿托品、5%~10%葡萄糖水等抢救器材物资等。按照省卫生厅等制定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物资的储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十一、组织

组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应急处置技术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主管主任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免疫规划科科长 成员:免疫规划科、药械科相关人员

2.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篇二

结合对应急工作实际的思考,笔者认为:在“两个体系”建设的方法上要坚持结构性调整,将目前的政府和企业的各自为政转变为协调统一的整体;要坚持科技进步和创新与传统应急技术相结合,积极利用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应急技术水平;要把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平台建设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支撑;要把应急资源合理配置,区域应急资源综合共享,实现应急资源的优化利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

总的来说,就是需要妥善处理好应急工作体制机制、预案建设、管理方式、支撑体系、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十大关系”。

在应急机制方面,要解决好常态与非常态,预防预警与应对处置的关系,实现应急工作关口前移 。要协调处理好常态与非常态的关系。这二者是 此消彼长的关系正常情况多了,非正常现象就会减少。如果企业生产正常平稳,非正常的事故或故障就会减少或杜绝,否则就相反。这是一个大多数人都明白,但始终都没有很好对待的问题。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需要从突发事件发生的规律上来认识。由于突发事件存在偶然性、不可预见性等特点,从而使一些只顾眼前、急功近利的人,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来对待非常态,这是当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很多单位多年来也认真进行应急准备,但由于一直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从而容易引起思想上的麻痹,最终也会影响这些单位对应急工作的态度。俗话说“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是对应急工作平战结合的很好诠释,只有平时加强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才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正确熟练地进行处置,从而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平时下的功夫,在战时才能得到真正的应用和检验。

常态与非常态还表现为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常态下的工作相对简单,而非常态下的工作的相对复杂。常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非常态是对积累的运用和发挥,需要更科学、更细致、更全面地去对待。

要协调处理好预防预警与应对处置的关系。预防预警和应对处置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是应急工作的不同阶段。预防和预警相当于应急工作的前期,或者说是应急工作的基础, 而应对处置则是应急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因果关系。

预防为应对处置提供准备,预警是应对处置的前兆和开始。实际上,预防、预警是应急工作的向前延伸,将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应对转移。

预防和预警是应对处置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如果预防和预警工作到位并发挥作用, 相当多的突发事件就可能不会发生或是在萌芽状态就会被发现和解决,由此而减少了后期应对处置的工作量,也减轻了后期应对处置的难度。而后期的应对处置也是对前期预防和预警工作的检验,如果预防和预警工作做得好,应对处置就会比较顺利和成功。

现在为什么有些突发事件应对不理想,其根源就是预防和预警工作不到位或是缺失, 导致没有思想准备,匆忙应对,处置失当,最后造成重大损失,产生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预防预警体系是“两个体系”建设的基础。

要解决好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方面的统筹和资源共享要协调处理好政府应急力量与企业应急队伍的关系。目前应急抢险力量的主体是政府专业队伍、军队和武警等。这些队伍善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作为企业专业抢险队伍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完全也可以作为一种动员力量,去承担各种应急任务。特别是一些涉及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抢险,企业抢险队伍往往有着专业的应急抢险设备和装备,抢险效率会更高。有时由于抢险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欠缺,会造成无谓的损失。例如汶川地

震和玉树地震抢险,有些力量赤手空拳没有专业设备,干着急无从下手。还有前不久四川道孚草原火灾,有的抢险力量没有防护设备就去灭火结果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很好地调查本区域各种抢险队伍的情况,统筹协调区域内的应急抢险队伍。对于生产方面的突发事件,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专用设备的企业抢险队伍可参加第一线的抢险,政府的队伍作为二线支持,军队作为第三线负责社会治安和一般性抢险辅助工作。在这里,政府的作用是协调组织专业和非专业应急队伍的协同演练,提高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

要协调处理好应急物资企业化与社会统筹共享的关系 目前国内各行业的应急资源储备,基本是以各单位自我封闭式管理的方式运行,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缺乏全面的协作和联动。从企业层面看,因为突发事件存在不可预见性,企业到底应该储存哪些应急物资,储备多少应急资源,这已经成为困扰企业应急工作多年的难题。如果应急物资储存很多,长期不用,会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而且很多应急物资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 每年因为失效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十分巨大。如果应急物资储存少了,一旦发生规模较大的突发事件,储备的应急物资又不能满足应对需要,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化。另外,有些应急物资价格昂贵,但使用率很低,如果只依靠每个企业自己储存配备确实存在很大困难。从社会应急的成本来看,同一地区不同企业各自独立封闭式的应急物资储备,会导致大量的应急物资重复配置,形成巨大浪费,而有些关键的应急资源有时还往往不能配备到位,会影响或制约着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实际上,同区域不同企业的应急资源需求具有很大的互补性,需要当地政府统一进行区域规划和统筹协调,实现应急资源区域共享机制,这样既可以满足应急资源的使用,还可以节省每个具体单位的经济负担。

建议政府对本区域应急资源实行统一调配和资源共享。哪个单位发生事件,由政府统一协调,通知相关单位提供物资和资源,事后由发生事件单位负责出资补齐在事件中消耗和损失的应急资源,这样可以实现区域应急资源共享,提高应急能力,还可以实现资源节约型发展。也可以在应急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尤其是同行业的大型企业之间和同区域的相类似企业之间,开展企业联合储备应急物资的尝试,完善储备机制、调配机制和补偿机制,提高整个区域直至整个社会的联合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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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协调处理好预防应对普通灾害和重大灾害的关系 目前,国家关于防灾的标准规范是按照应对一般和较大级灾害来设计的,如果发生重大和巨大灾害,按照目前标准规范规定的设备设施和应急手段是很难满足要求的。因为发生重大灾害的几率很小,发生巨灾的几率更小,所以,如果每个企业不计成本都按预防重大灾害来设防,经济上难以承受,也会造成很大的资源闲置或浪费。但是,由于生产社会化的集中程度升高,巨灾形成的后果往往难以承受,因此政府、企业还必须慎重考虑巨灾防范的问题。

为加强应对巨灾能力,需要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起更大范畴的联合应急机制, 提高联合应对能力。比如,目前一些沿海地区开发建设了许多大型油品储罐区,每个区域中都有多个企业各自建设的罐区,每个企业的罐区建设预防一般或较大事故的污染防控设施还是可行的。但如果要求这个区域内每个企业的罐区都建设预防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的防控设施,显然是不现实,原因有:土地资源有限,会给每个企业带来十分沉重的经济负担,会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可在区域内统筹建设一个巨灾污染防控设施,由本区域各企业共同出资建设,政府安排一个运营单位对这个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 包括建立应急启动和灾后恢复等工作机制,让其在区域内充分发挥作用。这样既解决了满足应对巨灾的防控要求, 也为所在区域的单位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方面,要加强预案的演练,切实发挥预案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指导作用

要协调处理好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与桌面模拟演练的关系,应急预案只有通过实际演练才能检验其针对性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指导作用科学性。应急预案的演练主要包括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实战演练的一般对象是具体的处置措施;而桌面演练多半是协调、配合和指挥等内容。

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成本很高,特别是一些危险化学品因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风险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弄假成真,造成严重的后果。很多企业虽然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由于一些生产高度专业化与工艺比较复杂等原因,使得组织实战演练的难度很大、成本很高,从而导致部分预案一直没有实战演练过,也无法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随着三维动画模拟仿真技术的快速发展,三维模拟仿真技术可以非常真实地模拟比较危险的事件实际场景,为真实展现事发现场提供了可替代的方法。再加上模拟动画技术还可以很好地能够实现交互式的交流和操作,因此可以成为很好的模拟演练系统,让相关部门人员都可以相对方便地直接参与,逼真地感受到突发事件的气氛,从而通过模拟操作完成各自的应急工作训练。桌面模拟演练系统还可以很好地解决应急决策指挥方面的各种问题。

建议今后应急演练以实战演练和桌面模拟演练相互结合,比如:生产现场的初期应急处置以实战演练为主,事发后的应急协调指挥决策等环节以桌面模拟演练为主;实现上下结合,互为补充。

在应急管理方式方面,要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要协调处理好传统型应急与现代型应急的关系。传统型应急与现代型应急主要体现在应急手段和方法的不同。传统型应急主要依靠经验,对指挥和操作人员的个人能力要求很高; 现代型应急更多依靠科学技术的应用,为指挥决策提供更多的辅助支持,对应急处置提供更好的技术装备。比如,采用直升机或无人机到事发现场采集现场资料;利用事件预测模型,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利用事发区域的地理信息技术了解事发区域敏感目标情况,从而利于及时转移事发地的周边居民或设置警戒线;利用应急资源的地理信息系统查询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运输机构的分布,从而优化调动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方案;应用通信卫星技术实现上级指挥部可以观看事发现场的图像并且与现场指挥部实行视频会商和交流等。总之,就是积极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相关成果,将其不断应用到应急工作中,以推动和促进传统型应急向现代型应急的转变。

部分单位受经济技术条件制约,在一定时间内,其传统型应急还不能完全转化为现代型应急手段。因此,只有不断将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工作之中,才可能不断推动传统应急向现代型应急发展,使应急工作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

在应急支撑体系建设方面,要拓宽思路,积极应用新技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要协调处理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应急平台建设的关系。应急管理体系是应急工作的基础,而应急平台是应急管体系的展现方式,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应急管理体系为应急平台提供了丰富的展示内容,应急平台通过展示, 可以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应急平台所展示的内容有赖于应急管理体系强有力的具体支持和保障,应急平台又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展所做的大量工作成果以有形的方式展示出来,为应急工作服务。应急管理体系主要体现在纸面上,只有平面的效果;而应急平台将应急管理体系的内容转变成直观的影像和图像,产生了立体的效果,展示起来更生动。

随着各级政府应急平台的不断完善和丰富,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国家各部门、各行业的应急平台能够实现上下贯通,形成运行流畅、资源丰富、功能强大的应急工作承载体。十二五期间,要把应急平台建设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和提升,充分发挥其应急管理支持、资源支持、信息支持、专家支持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为应急管理和应急决策支持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要协调处理好常规通信与应急通信的关系。常规通信和应急通信的关系是互为补充的。日常通信满足大容量的平时通讯需要,应急通信满足因灾害导致常规通信中断、常规通信没有覆盖的边远地区、突发事件造成常规通信受阻等情况下的通讯需求。

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第一项工作是用最快速度把事发现场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但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常常会造成常规通信设施损毁或者由于海量信息都要在很短时间内发送,从而造成链路拥堵,这时需要考虑采用应急通信措施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另外,应急通信手段也可以满足在部分常规通信不能覆盖的区域承担起常规通信任务, 特别是一些地处边远和人烟稀少的地区,往往缺乏常规通信条件,这样可以通过应急通信手段来满足这些地区的日常工作需要。

目前已经得到成功应用的卫星通信设施,既可以实现现场视频的传输需要,还能实现声音通话的需要,而且能提供图文传真和电子邮件传输。卫星通信的另外一个突出优势是基本不受天气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可以实现全区域、全天候的通信。突发事件发生时, 一旦常规通信系统瘫痪,则立即启用卫星通信系统,即可切实发挥其在应急情况下的重要保障作用。

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方面,要掌握先机,主动及时披露信息,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要协调处理好突发事件信息披露与社会媒体炒作的关系,两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突发事件往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因此社会高度关注。如果事发单位自己不主动及时地披露事件的详细信息,社会媒体就会主观猜测,以讹传讹,进而出现恶意炒作,甚至完全背离了事件的真实面目,给事发单位带来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坚持“速报现象,慎报原因”的原则,主动披露信息,媒体就可能失去对该事件炒作的兴趣。因此,要确保信息公开,将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进行及时、客观、全面的报道,以满足社会公众对事件的知情权。

要实现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向对外披露信息,还需要建立完备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必须提高事发单位内部各级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方面,还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是事件报道控制在公开透明和正面宣传为主的范围之内,以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白智勇 中国石油天然气石油公司彭 力 中国石油天然气石油公司)

3.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灵活适用、科学高效的事故紧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增强预防和处置桥梁事故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有效组织实施桥梁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维护公众的安全利益。

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桥梁事故突发事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资源共享、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xx公路桥梁出现断裂、倾覆、垮塌等突发事件或由于桥梁病害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预防、处置和救援。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预防和处置桥梁事故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预防和处置桥梁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

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桥梁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生产生活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分工

1、现场指挥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指派的分管领导、养护负责人,养护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制定现场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指导事故现场及恢复交通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养护科桥梁养护工程师与紧急调集的各养护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制订桥梁修复措施,必要时考虑架设临时便桥,同时与路政、公安部门实施人员救护和车辆清理工作。

3、警戒保卫组。由路政支队配合交警部门组成,各收费站有关人员配合,主要负责事故后的警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开辟绕行通道、等项工作。

4、物质供应和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财务科及养护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抢险物质供应、资金调配、食宿接待、车辆调度、后备人员调集等项工作。

五、预防和报告机制

1、预防与监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养护科及养护单位要对全线路桥梁加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和桥梁检测,路政支队加强道

路巡查和治超力度,监控中心加强信息监测与发布,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确保通讯畅通。

2、事故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桥梁事故,发现人要立即将情况向直接领导及值班室报告,接报人在第一时间内向预防和处置桥梁事故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如情况紧急,发现人可直接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以电话方式向市交通局汇报,事故发生后24时内向市交通局提交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桥梁名称、事故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遇险车辆及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交通保障及恢复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应急响应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领导小组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现场指挥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同时通知各应急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必要时同时向119、122、120等专业机构报警,请求事故抢救和支援。

2、由路政人员组成的警戒保卫组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发生的事故的路段进行封闭,清理事故车辆,做好清障工作,用巡逻车引导封闭路段内的车辆安全驶出封闭区域。在封闭路段两端的收费站出口处与交警共同指挥车辆绕行。各监控中心要在相应的可变情报板上打出前方该路段关闭的有关信息,封闭路段两端的收费站要及时封闭入口车道,并在封闭路

段两端的收费站出口处前方2Km处设立前方车道关闭的提示牌和提示驾驶员由此出口下路的路线引导牌、限速牌,并设好相应的安全标志。站内人员应对因关闭路段而被迫绕行的驾驶员指明绕行路线,并耐心解释。被关闭路段外的各收费站应向上路的驾驶员通报关闭路段情况,并指明绕行路线。

3、抢险救灾组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各有关部门及人员要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抢险工作结束后,要迅速制订桥梁修复及恢复交通的措施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4、事故抢救需要有关人员、设备、器材时,由现场指挥组报告领导小组,督促本预案确定的部门迅速予以调集解决。

5、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教授领导小组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事故调查组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七、应急预案的实施及要求

(一)各工作组、有关单位在接到领导小组的通知后,负责人应迅速作出安排,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相关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事故现场各工作组要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积极、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后援工作准备。各工作组要将现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指挥组,保证事故抢险工作的协调、有序、有效实施。

(三)抢险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1.事故抢救需要有关人员、设备、器材时,由现场指挥组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督促本预案确定的部门迅速予以调集解决。

2.当事故现场需外部支援时,经现场指挥组研究后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迅速联系求援。

3.作出事故抢救的重大决策措施时,必须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特殊紧急情况下,经现场指挥组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可以在报告的同时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四)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五)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拍照、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八、人员、物资、措施准备

(一)人员准备。

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在事故初发阶段以本预案确定的抢险救灾组为主,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外部力量支援时,由现场指挥组提出要求,报领导小组请求外部支援,在专业救援单位到达现场后,救援人员以专业救援人员为主,抢险救灾组配合。

(二)事故现场专用抢救机械车辆准备。

1.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由养护科负责协调解决。

抢救机械所属单位必须保证在接到支援命令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向现场指挥组报到,按照指令参加事故抢救。

2.抢救用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解决。

抢救用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必须保证在接到支援命令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向现场抢险指挥组报到,按照指令参加事故抢救。

(三)事故现场抢救防护器材准备。

4.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预防和处置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2,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二)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罢课、罢教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非法集体罢教、罢课、罢工;

5.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6.其它由教育系统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四)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职责分工

(五)市教育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市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市直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以下简称直属学校)注3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会同各区政府、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直属学校注4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

(六)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学校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本校内(本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注5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校内(区内)的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注6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七)信息监测与报告

1.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直属学校注7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3.市教育局值班电话:82105639,传真:8XX503。注8

(八)预警

1.市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报告,应立即上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或带班局领导,事态严重或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直接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学校注9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对监测到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析,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对公众的信息发布,经局领导同意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4.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及各相关学校注10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五、现场处置

(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十)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市教育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相机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十一)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单位和学校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十二)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教师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十三)组织保障。市教育局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局领导(副局长、副书记)

成 员:工委办、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财处、高教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处、德育与体卫艺处、安全处、建设办主要负责人;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分管负责人。注1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十四)后勤保障。市教育局对应急工作所需后勤服务提供必要保证。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学校注12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做好应急工作后勤服务准备工作,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能有效调度。

(十五)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市、区教育部门注13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各高校、各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注14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联络协调工作,并组建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演练。

七、附则

(十六)本预案是指导市属各高校、市、区教育部门、各学校注15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教育局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各高校、各区教育部门、直属学校注16应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十七)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5.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篇五

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反贪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办案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案安全压倒一切”为指导,高度重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这项工作,按照“向可能出事作准备,向不出事目标作努力”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力争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内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行动,果断处置,全力维护我局执法办案安全。

二、突发事件包括的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被查人、犯罪嫌疑人和执法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需要集中人力物力进行紧急处置的非常规性的特殊事件。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肃政治纪律,维护正常秩序。

2、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把突发事件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3、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以教育疏导为主;对敌我矛盾,必须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

4、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不要人为地制造紧张气氛,在内部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做好工作。

5、坚持执行政策、讲究策略的原则。要分清主次责任,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法律,又要讲究策略,避免发生冲突,快速平息事态,恢复秩序。

四、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局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由参加办案的全体人员组成,并按工作职责下设现场处置组、安全保卫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周绍华

李飞

1、下达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命令。

2、依据上级指示和现场状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

3、制定并检查处置突发事件方案及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4、负责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5、向上级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

6、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现场处置组,由具体办案组或抽调办案全体人员组成,办案组组长担任组长,其工作职责:

1、深入现场,做好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协调或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3、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危急办案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保管或销毁处理等工作。

(四)安全保卫组,由参加办案的法警组成,其工作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负责组织现场保护,需要采集证据的应进行现场拍照或摄像。

3、疏散人员,维护处置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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