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程系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共11篇)
1.管理工程系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一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总则
为了推动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文明建设,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学院领导、团委和学生会的关心支持下,建立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搞好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社区管理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宿管会职能,规范宿管会成员,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全称宿舍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是在学院团委老师的具体指导下、由全院学生代表参与的群众团体组织,是能环学院学生会的下设机构。宿舍管理委员会以协助学生会工作,丰富宿舍文化,服务广大同学为主旨,为提高学生“爱舍如家,爱校如家”的思想意识,把宿舍作为纽带增进学生之间的沟通,打造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展现大学生青春风采,释放个人魅力。
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章程。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宿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的准则。
第四条:基本任务:
(一)围绕校党委及院团委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学生会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园区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由总会监察小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第六条:宿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第二章 成员
第七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不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有不良举止、处事不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任何同学都可以提出对其的不满甚至罢免该成员,罢免宿管会成员必须经宿管会成员大会讨论决定。第八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宿管会成员要协助学院辅导员、管理员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得失、为社区多作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作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会长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常务副会长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会长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学院领导讨论决定;各组工作由组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组长应及时上报会长;
(四)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各组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
(五)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六)宿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七)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管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评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宿管会每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会长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三章 宿管会总会及分会
第九条:宿管会总会领导全学院宿管会的工作。总会设宿舍检查组和宿舍文化组两个部门。总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3名,各组门设组一名,副组长一名,计划编制51人。会长、副会长组成监察小组,对宿管会整体工作进行监督。会长和副会长主持宿管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宿管会的制度完善,纪律监督和思想作风建设。宿舍检查组:
(1)配合学生会搞好学生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学校环境区、教室、宿舍、值周生的卫生。
(2)选出各楼楼层长加强对宿舍楼层卫生的检查与监督。宿舍文化组:
(1)积极开展各项以宿舍为单位的文化活动,以丰富宿舍文化,活跃公寓文化。(2)加强对以宿舍为单位的素质教育,提高宿舍的主人翁意识。(3)协助配合学生会的学习宣传部的工作。
(4)开展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讲座、学习、生活交流会,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增强同学们的表达能力。
秘书组:
负责会长和各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宿管会内部各项事务,以及相关文书起草、文档管理、会议记录整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共物品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以年级为单位设立3个宿管分会,分别负责检查各个年级的宿舍安全卫生问题。宿舍文化组为大二同学,主要负责组织策划宿舍之间的各项比赛和文艺演出等。
第四章 组织管理与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会负责指导宿管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会主席有权对宿管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第十二条: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协作制度:
(一)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一般问题由会长、副会长同有关组长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学院领导讨论决定。
(二)各组工作由组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组长应及时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委老师批准实施。
(三)各组之间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第十三条:工作会议制度:宿管会每周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会长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组组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十四条:宿管会建立档案制度,由秘书长各种台帐,分类归档,内容包括宿管会的各项活动,每次会议记录,学院的各种文件夹、宿管会成员工作情况及教室、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情况等。
第十五条:考评制度:
(一)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二)每一学期对宿管会进行一次总体考核,由宿管会组织自评,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干事,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上报学校酌情处理。
第五章 宿舍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秘书处 :负责会长团和各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宿管会内部各项事务,以及相关文书起草、文档管理、会议记录整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共物品管理、会内财产管理等工作。人事考勤、人员任免、各项活动考核、人事档案材料管理、团队文化建设以及全会人员的各项培训工作。
宿舍检查组 :负责学生社区服务互动工作,进行文明宿舍、星级宿舍、温馨小家等各项宿舍评比活动,加强与各院学生会生活部的交流与沟通,共建多彩和谐的河工大学生社区。以及收集同学们在宿舍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在学院、学生之间架起沟通交流的桥梁。
宿舍文化组 :负责学生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安排、实施等,使文化创建工作满足学院学生的需要,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提升学生宿舍的文化氛围。以及活动的各项宣传工作,协助各部门完成信息发布,疏通信息传播渠道,并把握社区学生的思想动态,从而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学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工业大学能环学院学生会。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23日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检查评比制度
(一)星级卫生宿舍评比 1.检查办法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各宿舍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楼长每日对部分宿舍进行抽查,每次检查结果存档。
2.星级宿舍评分标准
90分以上为三星级 ;85分以上为二星级;80分以上为一星级;70分以上为不达标。
(二)院级卫生标兵宿舍评比
每学期初由宿舍全体成员向宿管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一学期内每次检查都达到三星级标准的,学期末经宿管会审批授予校级卫生标兵宿舍称号。
(三)院级文明宿舍评比
每学年初由全体宿舍成员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学年末经所在院系和宿舍管理中心审核,由团委和学生会审批授予校级文明宿舍称号。
(四)学生宿舍管理优秀辅导员评比
每学年按评分办法其总分在前2名的辅导员获学生宿舍管理优秀辅导员奖。评分办法(五项之和为总分): 1.达三星级宿舍的百分比与不达标宿舍百分比之差; 2.每一个院级卫生标兵宿舍增加五个百分点; 3.每一个院级文明宿舍增加十个百分点;
4.宿舍内每一个违反禁烟、禁酒规定的学生扣一个百分点; 5.其他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每一起扣一个百分点。
二、奖惩制度
1.获得卫生标兵宿舍称号的成员在各项评优中优先考虑,在学生综合考评分中加0.5分,给宿舍颁发奖状并给予物质奖励。
2.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成员在各项评优中优先考虑,在学生综合考评分中加1分,给宿舍颁发奖状并给予物质奖励。
3.获得学生宿舍管理优秀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资奖励、。
4.每学期两次检查为不达标宿舍的成员取消本所有评优资格。
5.不注意个人卫生,不履行值日生责任,不参加集体卫生清扫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视情节给予适当处分。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能环学院学生会。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23日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奖惩条例
为创造整洁、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我院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条例如下:
一、常规检查
检查标准:
(一)个人物品摆放
1、书应放在书架上或整齐摆放在桌面上,并保持桌面整洁。
2、书包和刚脱下的衣服可斜靠在衣柜边、放于桌面上。
3、个人杂物(如食品、口杯等)分类并整齐放于书架底层或顶层,也可整齐放于桌子上。
5、鞋子应整齐摆放在鞋架上或各自的鞋柜里,严禁在门口摆放鞋子;袜子应.........及时清洗,禁止藏于鞋架中。
6、不得使用违规电器或乱拉电线;排插未使用时请将电线缠好(有电脑的同学尤其要注意)。手提电脑不用时也要收好。
(二)阳台
1、阳台地面应保持整洁、干净。
2、脸盆不用时应整齐摆放于水槽下。水槽应时刻保持干净。
3、牙刷杯、洗发水、香皂、洗衣粉、沐浴露、刷子等要摆放整齐。
4、毛巾、衣服应整齐挂好,扫帚、拖把和畚斗整齐放于阳台一角,晾衣处底下的槽台及阳台栏杆应保持干净。
5、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清洁无异味。
(三)四壁一池
1、室内地板应保持干净,无纸屑,痰迹,头发丝。注意墙角、桌底、爬梯、鞋架等死角的卫生,电风扇应保持干净。
2、墙壁要保持清洁,不应乱钉钉子、乱挂粘钩、不得有脚印、球印等。
3、门窗保持清洁,垃圾桶及时清空。
(四)床
1、床上被子应叠放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床帘、蚊帐应两边张挂或置于席子下。未入寝前请一律将床帘拉开。
2、床上不放、不挂衣物,不随意放杂物(如书等)。
检查方法: 常规检查有能环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周五进行的进行一次检查和导员组织的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分为优秀、中等、较差三个等级。
二、宿舍发现有违规电器的每个舍员一次性扣综测3分,并给予公示通报批评。
三、宿舍内发现有养宠物等违规行为的将由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处分。
四、文明宿舍评比 评比标准:
1、地面:干净,无发丝、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废弃物。鞋子摆放整齐。(15分)
2、桌面:保持整洁干净。桌面、桌下物品、书架上书本等摆放整齐。台灯、插座无灰尘。(20分)
3、床上:被褥叠放整齐美观。床上不放、不挂衣物,不随意放杂物(如书、收音机等)。不随意拉排插和电线。床帘统一挂到一角。(20分)
4、门窗:门窗(宿舍外和阳台的拉门)干净,无污垢、尘埃。(10分)
5、布置: 干净,无尘土蛛网。宿舍布置积极向上,舍标漂亮,富有青春活力。灯具、开关干净无尘埃。(15分)
6、阳台、厕所:脸盆、毛巾、牙刷等用具摆放整齐。水沟、水槽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厕所清洁无异味。(10分)
7、整体:室内无私拉乱接的电线。空气新鲜畅通。无吸烟喝酒、无使用违规电器现象。(10分)
评比方法:
由团委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检查并进行评比。主要实行突击检查,即每周不定期地对参报宿舍进行检查并打分,检查结果作为评本月文明宿舍和学期文明宿舍的依据。
每周将评出周文明宿舍,从得分80分以上的宿舍中按得分高低选拔80%作为周文明宿舍,每周公布。
每月评出月文明宿舍,从连续2次获周文明宿舍的宿舍中按总分高低抽80%作为月文明宿舍,每月公布。
每学期评出学期文明宿舍,从连续2次获文明宿舍的宿舍中按总分高低选80%作为学期文明宿舍,进行公布。
奖惩办法:
若获得能环学院学期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将可获得物质、荣誉等的奖励。参与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的宿舍每周评比得分在75分以上的宿舍将于该周记为优秀宿舍,每个舍员给予综测加分0.5分。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23日
2.管理工程系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二
时值清华大学99年校庆之际,清华大学老科技工作者协会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日前正式获批成立。该委员会隶属于清华大学老科协和北京市老科协清华大学分会,由老科协会员和其他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共同组成,致力于項目管理的研究、咨询、教育和普及推广工作,并与联盟、清华园社区和相关协会形成了资源整合体系。整合后的联合体可开发资源涉及多个部委系统和行业协会、数十所高校和科研机构、数百家大型企业、上百位院士、数千名高级专家、数千项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十多个省市、数百个县镇村、以及与之相关的众多产业项目。
老科协项管委将重点开展项目管理领域的应用技术、管理工具、区域经济项目化、企业工作项目化等研究活动;企业顾问、项目评估、管理改善、业务督导等咨询活动;职业教育、技术训练、PMP培训、工程硕士、能力测评等教育活动,巡回讲座、软件开发、案例编著、书刊编制等普及活动。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模型进入评审阶段
经过9个月的辛苦工作,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模型研究项目第一阶段工作基本结束。该阶段工作目标准确、进度迅速、成本合理、质量优异,取得了良好的结果。根据工作计划,第一阶段的评审工作于2010年5月开始,8月结束。评审工作将由联盟国际工程管理研究中心、对外工程承包商会建筑业分会、中建管理学院、中项技研究院、经创联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老科协项管委与我国各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专家承担,以未来应用单位的实际使用决策人员为主,采用实际工作应用可行性模式,以社会最终消费机构采购可能性指数为决定性指标进行评审。联盟和各单位于4月开始组织评审小组,向联盟会员和有关单位发送通知、邀请函,征集和登记评审专家。
项目管理专家团开始组建
联盟项目案例研究中心和项普工程工作委员会日前启动了项目管理专家团的组建工作。项目管理专家团是联盟和项普工程的专业技术团队,由各会员单位、各支持单位、参与单位和高级专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专家组成,分为教师、导师、咨询师、教练师、科研师、实验师、设计师、评审官、考官九类。
项目管理专家团将承担项普工程的普及读物、专题教材、案例汇编的编制,巡回讲座、专题培训的教学工作,模拟实验、技术训练、研究生教育、考核测评的指导工作,项目顾问、技术服务和规划设计的咨询工作,以及工具软件、模型模板的开发工作。
广西大明山建设项目研讨会召开
3月26~30日,大明山建设项目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该研讨会由广西东懋集团和广西大明山管委会共同组织、清华大学企业家校友会支持,目的是研讨国家级大明山风景区的建设方向、开发思路、规划内容和实施步骤。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房协会长宋春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原院长栗德祥,中国项目管理协会会长胡新渝,北京建筑设计院所长韦佳福、河南旅游局原局长孙光堂、清华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中心原主任桑尔侠、联盟副秘书长贾志威等20多位专家出席会议。
能力学位系统(CDS)研究项目启动
2010年3月,能力学位系统(CDS)研究项目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三地同时启动,相关工作由联盟项目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清华大学老科协项管委、建造师编辑部、对外承包商会建筑业分会、中测考研究院、中项技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建管理学院、京经信研究院、北京城市学院高自考学部、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外国语大学诺加学校、PMI(中国)等单位分别承担和支持。该项目主要针对目前社会广泛存在的工作能力与教育考试相互脱节的现象,以应用能力和管理技术为学术核心,独立设计的一整套应用导向型的能力评价标准系统。该系统的研究将持续3年,包含6大管理系统和7大应用体系,每个组成部分包括3~10级不等的评价级别。第一阶段的研究工作将从项目管理专业着手,覆盖科研、咨询、教育、设计和运行等5大体系,预计耗时10个月。首批研究模块(运行体系的第1~4级)研究成果将于2010年6月份进入实验应用阶段。
PMAT第二次测评实验圆满成功
3月27日,项普工程的项目管理应用能力测评T1002次实验在清华大学举行。本次实验由联盟项目案例研究中心、经创联研究院和中测考研究院组织承办,北京大学教育信息化中心与中项技研究院联合督导。
与T1001次实验不同,本次试验是有限公开实验,实验对象是来自于6个单位的41名学生和工作人员,总考时480分钟,历时1天,实验工量比例为60%。测评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项目管理知识、体能素质、基本考察和应用能力抽查5部分,纸面试卷量为390页。谈耀秋、吕秀玉、贾积有、李文元、李永祥、王玉珍等12名专家督导了实验的全程。
于3月31日召开的实验总结会充分肯定了实验结果。实验结果表明,本次试验完全符合各课题的设计思路、充分达到了实验目的、可以量化测评模式、演练了组织流程,在此基础上可以开展试运营和公开实验。反馈信息显示,参考人员基本上都很认可该测试,并且都反映题量大、覆盖面广、数据精确、实用性强、形式灵活、能力体现性好,总体来说感到压力很大;但是通过该测试可以充分了解自己能力的不足,可以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很好地修正自己的求职方向。
组织单位根据参考人员的成绩分析和初步评价,选出部分优秀人员,向其推荐提供了实习岗位和工作职位。部分人员已经前往需求单位参加工作。
项目管理应用能力第二实验室启用
联盟项目管理应用能力(科洛塔)第二实验室日前在清华大学东南小区建成,并于5月投入试运营。第二实验室位于清华大学东南小区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包含多功能厅、演练厅、会谈室、工作区、休息区、公告区各一个。该实验室主要为项普工程的普及讲座、专题培训、能力测评、案例分析、实战演练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服务,最多可以同时容纳100〜160人开展各项活动。该实验室将逐渐达到7天x16小时的工作模式,为社会各界单位和人员提供普及活动、服务项目和专题活动。
中项大赛将开展调研、征集和组织工作
项普工程工作委员会计划于2010年5月开展中项大赛的相关调研和征集工作。组织单位将正式发函,调研各会员机构、参加机构的工作项目化程度,征集大赛评审专家、督导专家和专用案例,并通知各单位和地区组织报名和队伍建设工作。
本次中项大赛的评审工作将严格贯彻应用原则和实战准则,全部评审官均从工作单位以项目工作身份选取,参赛队伍也由工作人员作为骨干,评审过程全部以实际工作模式为评价标准,比赛过程也均采用实际工作环境。
工作招标系统即将进入推广试运营阶段
由联盟高新技术分部与中工助研究院共同开发的工作招标系统,经过2年网站实验过程,获得了基本的成功,将于2010年5月进入推广试运营阶段。该系统是中工助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的劳动管理项目化工作的一部分,主要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管理劳动招聘和应聘,属于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具体内容体现在招聘工作招标化、考核测评评标化、劳动聘用中标化、信誉资格担保化等创新模式。该系统自从2006年开始设计,2008年建成实验网站,开始对联盟内部和试点单位提供实验服务。经过2年的实验,该系统一共进行了6000多个真实岗位和模拟岗位的招标过程,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获得了充分的信息反馈。
项目管理工作历即将进入公开实验应用阶段
从2009年10月以来,由联盟高新技术分部和中项技研究院共同开发的项目管理工作历系统,即将于近日结束6个月的实验,进入公开实验应用阶段。该系统在2008年进行筹备,2009年开展内部实验。在6个月的内部实验过程中,实验范围覆盖400多个工作岗位和人员,涉及行政、后勤、财务、人事、教学、销售、宣传、合作、法务、科研、咨询、开发、建设、中介和勘察设计等十多类职位类型。
经过实验数据的测算,该系统可以减少10%的沟通耗费时间,降低7%的工作量浪费,提高12%的工作效率,增加8%的实际工作时间,还可以减少最多40%的劳动争议,降低最多40%的加班,增加最多50%的休息和休假,提高3%〜11%的个人收入。该系统是研发单位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技术创新(13月制度、日均恒标准、月均恒量、免查功能等),对企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和建设、制造、科研、商务等行业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公开实验将由联盟、清华大学老科协项管委、建造师俱乐部、PMI等机构共同协助科研单位开展,并将首先在各会员、合作单位、试点单位和中国区PMP专业人员中优先推广。
项目管理+区域经济课题开始基层调研
2010年5月,项目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课题将重点进入村镇级别的调研工作。该阶段调研工作将由联盟项目管理研究中心、清华大学老科协项管委、北京工业大学等多家机构联合承担,相关部委研究机构和各地区机构协助和支持。
项目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课题主要针对项目管理技术对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二者的关联规则、影响模式和相關参数、项目化指数对于经济总量(含GDP)的促进作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
该课题计划在2010年5〜9月,通过5个月的调研,收集至少5个乡镇、20个村的项目化数据、项目管理应用数据,建立专用数据库,进行循环比较分析,设计和制作数学模型,最后通过计算和模拟推导出项目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的数字化动态模型,得出相关的结论,为地区政府、投资企业和区域内机构提供客观、真实、精确和量化的分析、论证和指导建议,为国家的GDP增长和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项目管理+组织经济课题开始基本单元调研
2010年5月,项目管理与组织经济发展关系课题将进入基本单元级别的调研工作。该阶段调研工作将由联盟中小企业分部、经创联研究院、清华大学老科协项管委、北大校友会等多家机构联合牵头组织,相关部委研究机构和各地区机构协助和支持。
项目管理与组织经济发展关系课题主要针对项目管理技术对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的影响和关联规则,互动模式和动态参数,项目化指数对于生产总值、营业额、利润、收入、风险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等三大主要内容进行研究。该课题和项目管理+区域经济课题同时启动,同步开展。
3.管理工程系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三
章程制度
总则 宿管会 设备维修制度 宿舍安全管理 宿舍居住管理 成员具体工作职责附则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XXXX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积极鼓励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XXXX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结合XXXX学院学生宿舍的实际状况,特成立XXXX大学XXXX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XXXX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律组织。
第二章 工作职责
“宿管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学院提出的学生公寓“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管理目标,组织学生开展以育人为中心,以公寓为阵地,多种形式的公寓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作贡献;同时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妥善管理公寓楼院内的设施、物品,创建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和丰富的课余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安全治保,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章 机构设置
XXXX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由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办公室、宣传部、生活部、纪检部组成。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宣传部、生活部、纪检部等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各宿舍实行楼长负责制,下设层长和寝室长。
各宿舍楼设楼长一至两名,各楼层设层长一至两名、各宿舍设寝室长一名。
第四章 成员具体工作职责
一.会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宿管会全面工作; 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主动向学生处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 5.指导宿管会工作开展;
6.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7.负责做好宿舍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8.与副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二.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2.做好分管工作任务; 3.协调、监督各项工作开展;
4.负责分管男女生寝室详细统筹工作的开展。5.协调、处理宿管会工作中的突发问题; 6.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进展;
7.与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8.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宿管会通知的下达通知 2.会议活动的考点到勤
3.宿管会所有成员档案的管理以及其他人事调动安排。四.生活部职责
1.负责配合好学院老师做好查寝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抽查、评分和通报,及时汇总通报每周达标及不达标宿舍情况;
3.做好学生宿舍“文明宿舍”的创建、评比工作,每学期按标准评比一定数量的“文明宿舍”。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宿管会各项活动的宣传;
2.负责宿管会管理章程制度以及寝室管理制度的宣传; 3.负责更新寝室楼下宣传栏。六.纪检部职责
1.负责规范全院学生的住宿、就寝纪律; 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纪律、秩序的抽查和通报,及时汇总通报每周情况。七.楼层长职责(主要落实实施各部门安排工作)
1、完成学院、会长以及副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调解学生宿舍冲突和矛盾,对宿舍突发事件的上报及处理;
3、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情况以及寝室有无安全隐患;
4、负责宣传部宣传的宿舍内学生人身、财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个寝室; 八.寝室长职责
1.寝室长不仅为宿管会委员,更是大学里寝室学生自我管理的负责人; 2.管理好本寝室的生活与内务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动员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宿管会各种活动;
3.负责配合楼层长对寝室卫生状况、安全以及夜间住宿情况进行检查; 4.掌握宿舍内生活设施基本常识并向寝室成员宣传相关知识,禁止本室同学使用大功率以及违规电器;
5.做好宿舍家具和各项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报修与检查验收工作; 6.若出现任何违反宿舍管理规则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楼层长、会长等相关干部报告。
第五章 机构制度
1.会议制度
宿管会定期召开舍务办公会,各部门定期召开部门例会,总结近期工作情况,以及后期工作安排; 2.服务制度
在宿舍楼下黑板宣传栏上设置天气预报板,生活常识板、通知公告信息板等; 3.公布制度 设置舍务公开板,及时公布宿管会管理情况,及时公布检查宿舍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4.交流制度
对内、对外加强协调、联络、沟通,与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加强联络、沟通,共同举办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加强与校学生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宿管会的交流与联系,谋求共同发展; 5.反馈制度
宿管会设生活服务箱,便于大家把问题及时反映上来,接受批评和监督,及时采纳同学意见和建议。6.奖惩制度
每学期末对宿管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出“优秀宿管员”并颁发奖状;不合格者勒令退出宿管会。
第六章 成员考核
1.宿管会会长、副会长配合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老师以宿管会成员平时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为标准,以各部门干部意见为参考,对宿管会成员进行每月一次的严格的统一考核;
2.办公室负责对每位宿管会成员平时工作的考核,将情况定期反应给会长和副会长;
3.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学院在期末进行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成绩为基准,凡工作踏实出色者,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
第七章 附则
1.此管理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起开始生效。
2.宿管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工作。3.此管理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大学XXXX学院。
XXXX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4.第三届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四
组织名称: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组织简介: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由原成立于2009年的“图书馆之友”志愿者协会改组而成,是由广大读者自愿发起,经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和图书馆共同批准成立的校级协会组织,协会参与图书馆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托图书馆硬件设施组织读者、学生社团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及文娱活动,进一步促进广大师生与图书馆之间的交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组织目的: 通过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从而加强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的沟通,使广大读者参与到图书馆日常管理当中。提高全校师生对图书馆的使用意识,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图书馆,爱护图书馆。在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广大同学的智 慧和才能,激发广大同学的创新能力及其主观能动性,逐步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
组织口号: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组织级别: 校 级 届 时: 第三届
组织机构: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是由东校区分会、南校区分会、北校区分会组成。由学生自愿组织和管理的学生团体,组织内干部的任用均由学生自主竞选民主产生,选举产生后组成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机构成员须向本机构负责并在在职期间自觉接受广大成员监督。
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秘书处:主要负责协会内部日常事务管理,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负责协会内部的干部监督
和考察工作,根据客观事实对每一名干部的真实表现给予客观的评价为年终组织“优秀 干部”的评选提供依据。同时负责广大成员工作期间例会记录、协会资料整理和协会财 务工作。宣传部:宣传部成员由各学院的信息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收集广大师生在日常使用图书馆过
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对图书馆的建议与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向协会管理机构 汇报,并负责向读者反馈;负责各项活动前期宣传及后期报道工作。
涉外部:涉外部主要负责协助图书馆、协会开展活动,与北华大学各社联、协会的联系工作,组织协调活动相应的场地,设施并及时上报协会管理机构,必要时为活动筹备赞助经费。涉外部成员有义务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好相应的活动。
管理部:协助图书馆各阅览室老师对相应阅览室中的图书进行管理,杜绝在图书馆内出现的不
文明现象;联系、引导校、院级志愿者在图书馆的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图书部成员有义 务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读者服务部:引导广大读者正确使用图书馆,定期的向读者发放调查问卷,为图书馆和广大读
者建立一座沟通的桥梁,同时负责协会书院沙龙、影音沙龙、汉语角等活动。
总 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鼓励更多的青年学子走进图书馆、感受图书馆。同时为使图书馆学生管理委
员会的行动向规范化、项目化、特色化、阵地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管理机构】
由北华大学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工作的规划、指导,并 委任指导老师负责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个人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三条 【适用对象】
本章程适用于北华大学图书馆所有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一章 注册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第四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
由北华大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组织,其成员须在北华大学 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注册后方可参加其组织的活动,在其通过审批注 册后须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注册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组织要自觉接受北华大学 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 管理机构有权招募注册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 【注册条件】
(一)保证工作机制、组织体系健全,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二)有该组织明确的发展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
(三)申请注册的“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组织除须得详实填写“‘图书馆管理委员会’组织注册登记表”外,还要定期向北华大学图书馆汇报工作
第六条 【注册程序】
(一)向北华大学图书馆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注册登记表”;
(二)成员组织名称暂定“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服务团队,由北华大学图书馆对“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方面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审查合格后在北华大学图书馆加盖公章;
(三)北华大学图书馆将注册表连同相关材料送交北华大学图书馆进行审批;
(四)北华大学图书馆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后提出意见,并由北华大学图书馆进行正式公示。
第七条 【组织合并】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吸收其他北华大学服务团队,但必须向北华大学图书 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组织变更】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可以根据需要修改章程、变更人员结构、改变组织结构、更换主要负责人,但其变更方案须得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同意后备 案实施;
第九条 【组织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期至少应召开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召开大会须得在北华大学图书馆备案,大会后及时提交会议记录。
第十条 【组织财务管理】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组织不允许向成员收取会费,日常开支、活动经费经图 书馆比准后下拨、或来自外界赞助。
第二章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纳新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为了永葆生机,促进协会更好的发展,维护广大图书馆读者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进一步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整体优化,协会于每年9月—10月进行换届纳新活动,凡我校09、10级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申请加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具有坚定、明确的理想信念;
2、较强的责任心,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3、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基本的工作经验胜任所竞选岗;
5、各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基本上要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3;
6、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及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7、无任何违纪情况。
第十二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纳新程序】
1、个人申报:此次竞选采取自愿的形式,本人填写竞选申请表;
2、初步筛选:校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对申请人,进行
初步筛选,确定参加竞选名单;
3、竞选演说:竞选演讲时间限制在3-5分钟以内,由图书馆组织评委对竞选者进行打分;
4、选拔:图书馆对竞选同学进行考核并确定人选;
5、公示:图书馆对确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对无异议的学 生进行任用。
6、每一位协会新成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过后,经协会考核合格后
即可成为协会正式成员。
第三章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
第十三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
每一位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入会后即可申请注册成为北华图书馆志愿者,从
而拥有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的双重身份,志愿者是指不 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图书馆和其他读者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十四条 【志愿者编号管理】
(一)编号构成:年份+部门代码+成员序号(如:2010A0001)
(二)部门代码: A:主席团 B:秘书处 C:宣传部 D:涉外部 E:管理部 F:读者服务部
(三)成员序号为协会三个校区所有成员统一登记后按部门所排序号
(四)志愿者注册编号由北华大学图书馆审核后,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公示,任何部门不 得私自更改。
第十五条 【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
在注册成为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后,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会为 每名成员建立相应的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 是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的重要标志,注册登记证内容包括志愿者个人基本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和荣誉记录等,由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统一保存,每次活 动后图书馆老师会将成员服务的时间、效率、态度等信息回馈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 理机构,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会及时认真的记录每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内 容。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是志愿者参加服务的基本凭证,也是作为图书馆学 生管理委员会内部评优和其他任何需要确认志愿服务情况的活动唯一认可的志愿服务 凭证;每学期结束后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会将每位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手 册进行综合测评加盖公章后存入档案。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手册上的志愿服务记录,手 册上的记录如果和实践部档案不符,以档案为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权利】
(一)参与并协助组织图书馆举办的各项读者活动。
(二)在工作中享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的权利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就图书馆服务工作向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享有协助老师对相应部门和读者的约束和管理权
第十七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义务】
(一)服从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和安排,履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 务承诺,积极参加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活动;
(二)自觉维护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和成员的形象;
(三)不得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 的活动;
(四)注册的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不得擅自以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 的名义举行活动;
(五)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社会人士或社会组织给与北华大学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活动的赞助。
第十八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整理】
在每学期末通过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给予委员会内部成员综合测评加 分。图书馆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的优秀志愿者,图书馆将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学院通报 并给与书面表扬,同时北华大学图书馆将对优秀成员颁发相应证书。其他完成相应工作 的成员,北华大学图书馆将以相应的书面材料予以证明,并存入档案。
第四章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活动
第十九条 【活动申请】
(一)所有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名义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均需事前由有关负责人 员向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在校内开展活动须向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 员会提出申请;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活动。
(三)活动组织间可开展联合活动,但是必须在活动前向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作为备案;
第二十条 【申请材料】
成员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提交包括以下内容的书面申请材料:活动主题、时间、地 点、参与人员、事件以及宣传的完整实施方案,并有组织成员签字备案。
第二十一条 【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向北华大学图书馆提交有关活动情况的详细总结报告。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成员考核】
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共同负责对奖励与惩罚的认证工作。志愿 服务考核工作只针对注册成员,对成员的表彰、奖励和惩罚主要依据注册成员手册的记 录、事迹材料等。考核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考核的标准、程序以及结 果全部公开,并接受社团及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评优标准】
凡协会成员职务处副部级以上级别即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凡协会成员处干事以上级别即可参评“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参加评优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具有坚定、明确的理想信念;
2、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充满工作热情;
4、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正常出席协会及部门例会;
5、对部门及协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6、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基本上要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3;
7、无任何违纪情况。
第二十五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处分办法】
注册志愿者长期不参加所在志愿服务组织活动,行为违反志愿服务宗旨,违反本管 理办法其它各项规定和国家、学校法律、纪律的,一经发现将被撤销图书馆学生管理委 员会身份,同时取消其评奖资格。处罚决定生效后一年内不得提出重新注册的申请,一年后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才可恢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北华大学图书馆。
北华大学图书馆
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 图书馆组而生管理委员会
5.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使病案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病案管理的监督管理机构,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病案科负责。
第二章
任务
第二条 认真贯彻医院病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院医院病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三条 根据病案管理的要求,对病案室的建筑设计、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四条 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科关于病历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第五条 制定病案书写标准,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预案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 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人员与病案管理人员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病案书写、使用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 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及管理经验。
第八条
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 闭会期间,病案科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第十条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业务相关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医务科、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临床、医技相关科室、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病案管理工作需要,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有人员变动时,主任委员可随时提名调整委员名单。
第十二条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会议。
第四章
职责 第十三条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审核、修订适于松山医院病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奖惩规定。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拟定、审核临床各科室、专业病历表格的内容和形式。4.提出有关改革病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5.组织病案质量检查,评议病案书写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
6.北京将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 篇六
郭金龙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说,北京作为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要自觉把落实城市战略定位作为全市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增强首都核心功能谋划和推动全市发展。
北京城市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功能聚集过多,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比较突出,必须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城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坚持城市规模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发展内容、发展方式,坚定不移地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城市功能重组和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在增强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中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各区都要主动融入增强首都核心功能的大局。中心城区要严格落实产业“负面清单”,加大转方式、疏功能、控人口、治环境力度,腾出更多空间保障首都核心功能。各区都要坚决破除“一亩三分地”、各自为战的思维定式,更加主动对接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需求,变同质竞争为协调配合,形成“众星拱月”的生动局面。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目标是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型首都圈,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推动形成我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也是北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一步克服“舍不得”的思想,着眼于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布局,发挥好北京优质资源特别是创新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对违法违规建设、乱停乱放车辆、“开墙打洞”经营、背街小巷脏乱等方面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必须下定决心,切实加大治理力度,跟居家过日子一样精心打理城市环境。
城市发展特别是城市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来解决。把握首都城市发展大趋势、大方向,注重提高规划的前瞻性、预见性、科学性,高水平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规划、国土机构合并,从管理职能上实现“两规合一”,将促进城市规划转型与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相互融合,使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更一致。要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将规划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守住红线、把住底线,保证规划意图有效实现。
这次调整城市管理的部门职责,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并明确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多部门共同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格局。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有利于城管委履行职责的职能拿出来、归并好,形成和强化城市管理的合力,实现管理全覆盖。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群众权益和社会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问题。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要夯实城市管理的基层基础,关键是把街道做实,真正实现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让属地管理的权与责有机统一起来,增强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地位和统筹职能。
(来源:《北京晨报》)
7.2015年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学生会副主席级机构,对团委负责,受学生处公寓科指导的重要学生组织。
第二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会章程,以管理公寓学生、服务公寓学生、引领公寓学生为宗旨,是社区学生与学校、教师沟通联系的纽带。第三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促进全体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参与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和领导各学院学生会自律部、各行政班级、各寝室开展工作,共同协助学校维护校区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维护社区的稳定。(三)进行校纪宣传教育,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协助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引导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同学们与教职工的交流和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五)接受同学们和学校各部门的投诉,组织调解工作,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运行和同学们的权益。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由一团六部组成,分别为主席团、综合事务部、安全督查部、卫生检查部、科教文化部、公寓建设部、纪检考核部。第五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席团职能:
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拟定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部长做好工作。
3、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及安排工作。
4、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处理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发展、培训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
6、审批各部门财务预算和本会资金使用。
7、定期向学生处汇报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8、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协调好本会与其他校级组织的沟通联系工作。
(二)综合事务部职能:
1、协助公寓科进行思想教育管理工作,参与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
2、协助主席团做好日常事务,负责会议有关事宜,做好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
3、管理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印章,对需盖章的资料、证书、奖状等进行核实和盖印。
4、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数据统计、资料存档和整理工作。5.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
6、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的财产管理和采购工作。
7、负责干部、干事的选拔,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后备人员的储备与培养。
8、负责公寓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9、负责收集学生公寓学习、生活意见,做好宣传解释解答工作。
10、负责公寓学生创业工作。
11、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后勤保障工作。
12、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干事表彰评比。
(三)安全督查部职能:
1、负责公寓纪律巡查。
2、负责公寓学生违纪专项检查及处理。
3、负责公寓学生就寝情况抽查。
4、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演练、应急情况处置工作。
(四)公寓建设部职能:
1、负责各公寓管理部门工作。
2、负责寝室标准化创建工作。
3、负责各管理部门考核工作。
4、负责公寓长、楼长、寝室建设工作。
5、负责每天就寝检查工作。
6、负责寝室管理工作。
(五)科教文化部职能:
1、负责开展和完善寝室科技活动。
2、负责公寓网络、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3、负责策划组织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项活动、公寓文化节、寝室科技艺术节。
4、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寝室文化建设。
5、负责公寓宣传工作。
(六)卫生检查部职能:
1、负责落实寝室内务卫生检查工作。
2、负责落实寝室标准化建设。
3、负责各寝室优秀、达标、不达标报告工作。
4、负责文明公寓、寝室的考察与评比。
(七)纪检考核部职能:
1、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干事表率督察。
2、负责各部门作情况督察。
3、负责各部门工作实效考核。
4、负责各部门执行情况检查。
5、列席公寓管理委员会部长会议、干部会议。
第三章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干部
第六条 凡是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皆可经报名、提交书面申请、面试、考核合格后,可成为本会成员,享受校级学生干部待遇。第七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工作任务的义务。第八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一)本会成员要树立服务意识,行为文明,讲礼貌,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并成为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本会干部工作要公正、公平,洁身自爱,挂牌上岗,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和批评。
(三)工作要到位,不缺勤,不迟到, 不早退。工作表现与评优评先工作挂钩。
(四)本会成员若有以下情况,将撤消其学生干部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处分一次或以上者;
3、专业、学习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以权谋私,破坏团结,激发矛盾后警告无效者;
5、借公寓管理委员会名义旷课、晚归、夜不归寝者;
6、不胜任岗位工作、工作不到位三次以上者;
7、被投诉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经证实确有其事者;
8、开会迟到三次以上或未经请假、无故缺席会议两次或组织活动达三次以上者;
9、在公众场合行为不文明两次以上,经教育无效者; 第九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
公寓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1名,正副主席由学生担任,性别上应有男有女,秘书长聘请公寓科干部担任;各部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性别上应有男有女,并由不同年级学生担任。正副主席及各部门正副部长构成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享受学生会部级干部待遇。
第十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副部长以上干部在任期内不胜任工作或因故离职,经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议讨论,报主管部门校团委同意,可以撤换或增补,由校学生会下文予以除名。第十一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不胜任工作或因故离职,经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全体会议讨论,报公寓管理委员会同意,由综合事务部下文予以除名。第十二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招聘、任用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实行招聘任命制,招聘实行全校公开招聘,由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组织实施。
(一)招聘时间:每学年9月9日启动,各部门部长向综合事务部报告拟招聘人数,男女比例,所在公寓要求,人员条件等信息。综合事务部负责统筹实施。
(二)招聘程序:综合事务部发布招聘信息、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组织报名、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组织初试、各部门组织复试并确定人员、进行试用。
(三)试用合格后,由各部门提出名单报主席团批准,由综合事务部下达任命文件、颁发工作证。
(四)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实行大三期间职满光荣退会,退会时由学校颁发校级学生干部聘书;中途退会由综合事务部按规定行文,不得颁发聘书。
第四章 公寓管理委员会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实行考核和中期考核为主,考核在每年6月份进行、中期考核在每年12月份进行。
第十四条 考核实行评分制,评分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基础评分、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其他部门及寝室长代表评分。基础评分占考核总分50%,包括:部长会及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情况、部门例会情况、退部情况、干事活动和部长活动。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占考核总分35%,包括工作总结、日常工作实效、制度建设、队伍形象。其他部门及寝室长代表评分占考核总分15%,根据服务同学的情况进行评比。第十五条 考核标准细则
(一)基础评分(满分100分占50%)
1、部长会及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情况(25分):各部门正副部长参加部长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出勤情况(15分),每一人次请假扣0.5分,缺席扣1分;各部门正副部长在部长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中具体表现情况(10分)。
2、部门例会情况(15分)各部门成员参加部门例会出勤情况(5分),每一人次请假扣0.5分,缺席扣0.1分;各部门例会中会议具体议程情况(5分);各部门会议纪要(5分)。
3、退部情况(10分)各部门干部、干事退部情况(10分),每一人次退部扣1分。
4、干事活动(30分)各部门干事执行具体部门工作情况(15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酌情扣0.5—5分;各部门干事参加活动出勤情况(15分),不足要求出勤人数的,每人次扣0.1分。
5、部长活动(20分)各部门正副部长组织、执行具体部门工作情况(10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酌情扣0.5—5分;各部门正副部长参加活动出勤情况(10分),不足要求出勤人数的,每人次请假扣0.5分,缺席扣0.2分。
(二)考核领导小组评分(满分100分占35%)。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进行评分,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寓管理委员会部长会成员组成。
(三)其他部门及寝室长代表评分(满分100分占15%)。其他职能部门干事代表、寝室长代表对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进行评分。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
(一)总得分排名前2名的职能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第三名为优良,其余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多种情况同时出现,该职能部门工作考核不合格:
1、考核总得分低于60分;
2、职能部门工作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受到校学生会或公寓管理委员会通报批评;
4、经由公寓科审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正副部长、组长予以晋级;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优良的正副部长作为后备培养;各部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正副部长、组长留任原职;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得免去正部长、副部长级组长予以降级。
第五章 公寓管理委员会会议、活动制度
第十八条 会议形式:本会会议有公寓管理委员会大会、部长会议、干部例会、各部门工作例会、特殊会议。活动有学校组织的活动、公寓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活动、部门组织的活动。第十九条 会议、活动要求
(一)会议应以团结、务实、高效为基本原则。
(二)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项会议召开,召集人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议召集人必须提前向综合事务部门预定会议室,并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参加。
(四)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按时出席会议、参加活动。
(五)会议及活动过程中,各出席人员均需集中精神,任职参与,积极讨论,不得中途离开。
第二十条 会议、活动规定
(一)公寓管理委员会大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一次,由会长团主持;部长会议每周一次,由秘书长主持;干部例会每月一次,由会长团主持;各部门工作例会每月一次,由部门部长主持。
(二)各种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得缺席,请假按程序进行,所有需请假的需到综合事务部门领取会议(活动)请假条,按规定请示并批准。干事向部长请假,正副部长向会长请假。
(四)会议及活动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及活动召集人必须安排人员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场地,以保持会议室清洁、活动场地干净。
第六章 公寓管理委员会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会资金实行会计核算制,设会计1人、出纳1人负责对资金的管理。第二十二条 会计的职责:整理资料,对收入来源的核算;负责经费用途的明细核算;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奖金的分配。
第二十三条 出纳的职责:经费的核算;经费的保管、日常开支;开支票据的保管。第二十四条 经费支出流程:经费开支时,经费使用人在综合事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经费收支单,根据经费开支金额取得审批,在会计处登记并签章,凭会计签章后的经费收支单在出纳处领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 经费收入流程:有经费收入时,经费提供人在综合事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经费收支单,在会计处登记并签章,将收入经费和会计签章后的经费使用单同时交出纳处。第二十六条 经费开支审批权限:经费开支在100元以内,由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经费开支在1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公寓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审批;经费开支在500元以上,由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议2/3同意后,由公寓科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了公寓管理委员会在学校开展工作的范畴和权利,解释权在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医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为规范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委员会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机构之一。负责实施标准化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监控,制定全程医疗质量监控量化标准和评分标准,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监督质控措施的落实。
第三条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规范医疗行为,保证规章制定和岗位职责的全面落实;对于发现问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并进行专门调研,制定全面干预措施。
第四条 委员会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2人,由分管副院长和医务处主任担任;委员若干人,由质控、护理、院感等职能部门及各业务科室代表担任;秘书一人。办公室设在医务处。第六条 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质控科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质控科成员及各业务科室代表组成。负责具体落实委员会各项工作及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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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第八条 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第九条 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第十条 委员会达成的决议、决定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核准后,方可生效。
第四章 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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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十二条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定期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质量管理委员会或分管院长。
2、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3、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4、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5、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第五章 检查与奖惩
第十三条 诊疗环节检查内容
1、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
2、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3、急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结果时间≤2小时。平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时间≤24小时。
4、新入院病人,2小时内医师应完成检诊、开医嘱、写首次病程记录,疑难、危重病人立即检诊,并报告上级医师。实行值班医师、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三级检诊。
5、住院危重病人抢救必须争分夺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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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查房制度,主管医师每日查房最少1次,值班医师每班查房最少1次,特殊情况随时查房,专家或科主任每周查房最少1次,对诊断、治疗方案要逐一审查把关。
7、落实会诊、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制度。
8、落实疑难病人、抢救病人逐级上报制度。
9、落实知情告知制度。
10、重视医院感染控制和抗生素的合理使用。
11、实行病历书写实时控制。
12、处方书写规范完整。
13、调剂不出差错。
14、“三基考试”要合格。第十四条 检查办法
1、各科每月进行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至质量管理小组。
2、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抽查,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质量管理委员会或分管院长。第十五条 奖惩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通报抽查结果,并张榜公布。对于出现医疗质量管理问题未及时整改及重大医疗质量管理问题科室报院办公会讨论,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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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篇九
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建于1960年,总面积196465公顷,是较大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的自然景观与动植物区系,是欧亚大陆北半部典型的自然综合体,世界罕见。该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完整的生态系统,使该保护区成为一座天然的自然博物馆,生态系统“天然本底”,生物物种的天然贮存库,科学的天然实验室,1979年,中国科学院沈阳林土所在这里建立了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站。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于1980年1月加入国际生物圈保护区网,列为世界自然保留地。
长白山管委会驻京办事处
电话:010-65175565传真:65175525
10.XXXX战略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十
1、发展企划智能
1.1学习和研究国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和分析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动态及资本投资导向,以及公司发展环境变化情况和面临的重大问题,为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与战略实施的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1.2定期向公司总裁和董事会报告涉及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全面风险管理状况的重要数据与资料;
1.3对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发展目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1.4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战略、人才战略、管理战略等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1.5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1.6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1.7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1.8对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9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及风险管理状况,研究风险控制措施并提出建议;
1.10对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贯彻执行智能
2.1审议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
2.2制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分解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2.3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
2.4拟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2.5贯彻执行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重大事项;
2.6对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重大情况或事项进行调研,并出具分析报告;
2.7战略管理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总报告;
11.XX公司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篇十一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持续改进食堂环境卫生、饮食质量、服务作风,向广大职工提供更温馨、更快捷、更优质的就餐服务,特成立职工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伙委会是职工参与食堂民主管理的自治结构,受公司工会的领导。第三条 工作宗旨
反映职工意愿,提升就餐品质。
第四条 职责
(一)增进和密切职工与食堂管理工作人员的双向交流和沟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协调监督,积极反映职工意愿,合力提高食堂管理工作水平和职工就餐满意度。
(二)检查、监督和评估职工食堂的环境卫生、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价格水平。
(三)广泛征求、了解职工对食堂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改善食堂伙食方案的拟定、落实。
(四)提倡文明就餐,维护就餐秩序,开展共建文明食堂和互尊、互爱、互助系列活动。
(五)对伙食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使之公开、公正、规范。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伙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对伙委会进行全面协调、统筹管理,以及对重大问题的解决,日常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第六条 人员组成
伙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1名。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兼任,委员由公司本部各管理部室及生产车间推荐。
第七条 伙委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
伙委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每年伊始进行换届。第八条 伙委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召集、主持伙委会例会和特别会议。(二)负责对伙委会日常工作进行安排。第九条 伙委会委员的权利
(一)代表职工对食堂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质询。
(二)分组或集体对食堂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三)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四)合理妥善调处食堂就餐纠纷。第十条 伙委会委员的义务(一)按时参加伙委会例会。
(二)广泛征求、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职工对食堂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接受并完成伙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四)接受广大职工监督。第十一条 工作形式
(一)召开例会。每月一次,参加人员为伙委会委员、综合部部长、食堂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听取食堂服务管理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改进意见。
(二)定期检查。伙委会组织委员每月对职工食堂的环境卫生、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饭菜价格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民主监督。每月底对伙食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职工质询和监督。
(四)开展专题调研。就食堂服务管理方面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反映职工意愿,改进服务作风,提升就餐品质。
(五)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倡导优质服务、文明就餐、反对奢侈浪费等餐饮文化和理念,积极创建和谐食堂、文明食堂。
第十二条 工作纪律
(一)伙委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忠实履行委员职责和义务,执行伙委会决定,主动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对不履行职责的委员予以批评或撤换。
(二)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反映职工意愿,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和食堂管理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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