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范文(共7篇)
1.律师信范文 篇一
一、有关“新手”的尴尬
年轻人初做律师非常艰苦,需要很大的毅力去坚持,基本上第一年是非常难熬的,寂寞、孤独、茫然…… 心情很复杂,需要调整出一个比较好的心态去应对
二、有关“过渡期”的长短
从实习开始算起,基本上得需要三到五年的过去期,当然,如果努力并且稍稍幸运的话,过渡期也可能只需要两年
一般来说,过渡期后,律师的收入就可以超过所在城市的白领平均收入;但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过渡期后的几年才是更为关键的几年,将来能做到什么程度也主要取决于这几年;基本上,对于一个律师而言,如果10内还做不起来就应该没有希望了
三、关于律师的贫富差距
以天津的律师为准,整体而言,有15—20%的律师年收入百万以上
60%左右,年收入在20—50万
10%左右,七八万
10%左右,几万块
以我们所为例,年薪百万以上的大概能有五六个
一年只有几万块的职业律师大概有两三个
四 有关年轻律师的收入
我们所年轻律师比较多
30岁左右,做律师在3年以上的,收入基本在15万左右
象咱们天大的师兄,95级的有一个,收入估计在15—20万之间
96级的一个师兄,现在还在南开读书,今年收入估计六七万
五 有关律师的前途
个人认为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原因有这么几个:现在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争议解决的法律化正在被中国人扩大化;这就为新入道的律师提供了养活自己的条件,“大案没有、小案不断”也足以养活自己 2 诉讼标的越来越大
一般的民事案子,即使没有财产纠纷,收费也在3000左右,况且现在财产纠纷的比较多,即使是离婚,也往往涉及房产,而目前房屋价格一般在40万以上,所以离婚案子收费很可能在1万以上
涉及到公司企业的案子,标的额基本都在几十万以上,一个案子收费几万元非诉业务越来越多,这是一个新的、逐渐发展壮大的业务市场,如烂尾楼的处置、公司重组、企业改制等等,收费都不小
像我们所目前正在做的两个项目,收费都在70万左右
另外,天津有个叫长实律师事务所的,今年光在烂尾楼这一领域收入就有700万 当然,这需要律师有开阔新业务的能力
这对新律师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老的业务领域已经被老律师们强占的差不多了,新的领域中的竞争相对公平一些据我观察,律师的新业务还会不断出现,目前中国国内的律师行业处在发展阶段,远未饱和;新业务为新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六 关于“关系”
律师做业务需要“关系”,但有几点应该注意:关系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天生超级优越的占绝对少数目前律师业务的开拓已呈现出由“关系”向“实力”转变的趋势,且个人认为不可逆转随着非诉业务的逐渐增多,律师对“法官”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与法官的关系”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的地位逐渐降低实例:目前北京大一点的所做的非诉业务占主导,有些超级牛所,基本上不做诉讼业务 七: 关于女人是否适合做律师
以天津为例
女律师不占少数,我们所主任是女的张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女的以前誉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女的有个很牛的刑事辩护律师牛炳暄,也是女的嘉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晓艳是女的……
女士在律师的队伍中并不占少数
而且多数做得非常出色
我们所除主任外,九个女律师,有三个是合伙人夫人,现已不做业务
做业务的三个年收入在20万左右(当然主任是百万以上的行列)
一个由于是外地人刚来天津不到一年,尚在过渡阶段,估计今年能有五六万的收入 另一个,今年收入在七八万
还有一个,由于某些原因,收入能有几万元吧
整体来说,女士做律师需要干练,豁达;自主性,独立性要强一些;
女性的细腻以及天赋的语言表达能力对律师执业很有帮助
只要能放得开,女士做律师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劣势
但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
女律师往往被认为、逐渐的其自己也会认为是女强人
而女强人塑造出来的性格,工作的应酬、忙碌,以及所接触社会的广度和深度……等等这些因素常常会成为家庭关系中的不稳定因素!
女律师的各种原因形成的单身率要高于其他行业
八 关于律师助理、助理律师、实习律师概念之差别
实习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但是正处于一年的实习期,实习期过后,经注册成为执业律师 但律师助理是一个助理的概念,不是一个律师的概念
我觉得可以这么看:
1对于律师而言,可以分为: 实习律师,执业律师
其实质性差别为:前者不能出庭,但可做其他律师业务;后者可以做所有的法律业务 还可以分为: “主”律师和助理律师
这是从主辅关系的角度看的;
助理律师,首先要求是律师,目前实践来看,作助理律师的可能是实习律师也可能是执业律师;其次,该律师的多数业务是辅助“主律师”办理案件,当然多数助理律师也都有自己的“独立”业务
2就助理而言,分类很多,公司的高管助理,行政机关的行政助理等等都属于助理的范畴,律师助理是相对于其他领域的助理而言的一种助理;
该助理可能由下列人员担任:职业律师,实习律师,没有取得律师职业资格的法学专业毕业生,非法学专业人士(当然,此类律师助理较少,有的话,也多属行政事务方面的助理)3所以律师助理,助理律师,实习律师
实际上是不同种分类标准下分出来的“称为”的一种“杂乱组合”
九 律师业务的拓展
(一)这个问题很庞大、复杂,说实话,我也是新人,并没有成熟的想法
向大家介绍一下平时的见闻和偶尔的感触吧:前几日,和所里一合伙人去其顾问单位
该单位是一国家级科研单位
十几年前与合伙人建立的顾问关系。
路上,合伙人坦言:该单位其实是鸡肋,每年顾问费6000元。
这对于顾问费往往以十万计的该合伙人来说,相当于白干。
但该合伙人继续讲:现在还不想丢掉
原因:1)该单位事情不多,一年也就三五次
2)若留住顾问关系,则单位的案子基本可以留住,案子是另外收费的3)该单位领导社会关系较好,在十几年的顾问交往中,与该合伙人的关系也很好;留住该顾问单位等于留住了一块社会资源
感触:律师需要有顾问单位,那是稳定的个案群据说所里以前有个农民出身,自考成材并拿下律考的律师
第一年实习的时候,白天实习,晚上和妻子一起出去摆地摊,周末去建筑工地或车站干体力活
但所里人都很尊重并佩服他
该人,职业第一年收入就近20万
究其原因,我给大家讲个我听到的故事:
该律师实习期间,与当事人见面前,绝对要把谈话提纲列出、打印
出庭前,一定会把所有证据字字句句通读5遍以上
结案后,每个案卷都附有几千字的办案总结
对待当事人,无论事情大小,也无论是法律援助还是正常收费,都保持着高度的敬业与尊重……
感触:
律师需要敬业,年轻律师尤其是;
律师需要勤奋,超过其他任何行业;
律师需要责任感,就像称职的老师对学生一样,律师对当事人要有高度责任感;
十 律师业务的拓展
(二)(这个故事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斗胆说出来,单位不会给我们所带来不好的影响)所里有个老律师年龄比较大,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出庭,所以现在不做任何外出性的业务,两年前,他将某查询台电话买断,只要有人查询律师事务所,查询台就会将我所电话告知
由此,该老律师电话不断
咨询收费,最低 100元/小时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涨幅
起草法律文书,400元/份起价,高的可达几千甚至几万(当时,价钱高意味着文书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同时,咨询者寻求代理的该老律师会将业务移交单位其他律师做,从代理费中提成做律师见证,最低200元/份
涉及到房产的按1%收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动……
如此下来,收入也不少
同时给所里创收也不少
缺点是:
电话咨询者的社会地位往往不高
由此而得到的案子多数是小案子
而且做事务的人可能都清楚,小案子并不比大案子简单
从案情,法律关系,法律适用上看,往往小案子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多数案子做起来很费力,而报酬相应的少些
但是我觉得,对于新手来说,多做些小案子不是坏事
况且,没做过小案子就想做大案子,有些不大现实
十一 律师业务开拓
(三)————聚餐随感篇
今天所里一同事有喜,恰逢周末,大家有机会一聚
所里两位合伙人,三位老律师,还有三个年轻律师(说起来也不年轻了,三十多了)还有我和一个会计参加了聚餐
席间的谈话,我觉得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捡一些说给大家听:
5带我的那个合伙人讲到他刚做律师时的经历:
90年开始做律师,当时并没有想到作金融、证券、房地产业务;
两件事情促成这种方向的选择
1)91年全国律协举办了一个有关金融证券方面的培训,为期一个月,在北京大学进行的,江平等人为主讲人
该合伙人自费参加
学期期间了解到北京某律师一个金融案子收入过百万
这在当时,对合伙人是一个震动(91年时律师收费很低,如此大额的收费更是很难)回来后,业务对此有所倾向
三年后,南开大学有一个金融学在职硕士班
合伙人自费报名参加学习
当时认识了一大批金融界的老总、经理之类的人
于是业务也便扩展开了
有一件事需要提一下:
当时合伙人经济条件也很差
去北京学习住的是北大宿舍
在南开学习的学费也是咬着牙出的但是这两次学习经历,不仅从知识上收获颇丰
而且使得合伙人有机会以同学的形式结识了学多业内专家,以及地产界,金融界朋友 这对业务的开展很有帮助
感触:
1)学习和生计之间的矛盾
年轻律师要学习,要不断的学习,作为律师,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业务知识永远是我们律师的立身之本。
但对于年轻律师来说,似乎永远存在着一个矛盾:
踏实的学习和维持生计之间的矛盾!
这个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我们把握好一个度,在能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先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益,大可以把眼光放远一些,多做些专业知
识的积累。
天津海商业务届某名律,从业前两年基本上没做案子,一直致力于海商业务的研究,目前的收入数以百万计
北京某律师花了五年的时间,编制出了著名的204条格式房产合同
从此跻身名律师行列……
2)各类正规化学习,从中我们的收获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非常重要的几类:
(1)专业知识
(2)友谊情深的同学关系
(3)看待问题的方式,角度,甚至高度;这涉及到一个律师眼光的问题,很成功律师会感慨:有多大眼光,就有多大成就。
6同事们提到另外一件事情:
天津现在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三十岁左右
大概在2000年左右,最高院出台了一个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用来解决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缩水等等纠纷的当时我们所还在讨论如何应对
该主任则已开始行动,向各小区业主开拓市场
恰逢当时房地产市场很不规范,此类纠纷很多
该律师从此一举成名,所谓名利双收
另:
印象中也是2000前后,为了配合担保法的实施,最高院出台了一个有关保证责任实效的司法解释
出台后,要求由于历史原因遗留下来有关保证合同的纠纷,需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我们所敏锐的抓住了这样的一个机会
迅速对天津银行届进行讲座
最后获得两起来自某银行的案子,都是高院一审,最高院终审
经济类案子,按标的收费,收入也就可想而知了
还有:
某颇具权威的老律师,因对某项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不够熟悉
开庭时,还依然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进行辩论
被反驳后,居然还反问
其尴尬可想而知。
感触:
律师需对时事政策有高度的敏感度,这往往是我们的“商机”
律师要对新法律法规仔细研读,以免贻笑大方
同时,稍作提醒:对于律师而言,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就是“宪法”,所以不要扣司法解释是否构成中国法的渊源
更不要说“立法法”中没有将它列为法的渊源。
插一篇:
十二 律师的生活与幸福
兄弟姐妹们:
俺得禽流感已经进入晚期
万分难受
一把鼻涕一把泪
哎
此刻又一次体会到了幸福的含义:
幸福是什么?
按照范伟的说法:
幸福,那就是,我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
我冷了,看别人穿了一件后棉袄,他就比我幸福;
我想上茅房,就一个坑,你蹲那了,你就比我幸福……
哎,我得了禽流感,兄弟姐们门没得,那你们就比我幸福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分所首席律师年薪千万以上,42岁,未婚
他病逝了,我收入微薄,但仅仅是得了禽流感,还有机会快乐的活着,那我就比他幸福 天津某知名大学法学院头号人物,天津律师界头号人物,忙碌一生,40岁左右,由于车祸去了
我无名小辈,鼠目寸光,微不足道到可有可无的地步,但我明天还可以骑我的自行车上班,虽然我和室友自行车一共已经已经丢了14辆了,但我们还是在骑车中快乐着,那我就比他们快乐
某名律师上海重病住院期间,还电话不断,为当事人“消灾”,最后累死病床,而我,并在家里两天了,除了亲朋好友的问候,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我可以轻松的品尝人世间的温情,那我就比他幸福……
幸福是什么?
律师需要什么样的生活?
哎,钱是赚不完的,总有家财万贯,人所需的也不过是一张九尺长板搭成的床,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借用赵本山的一句话“要什么自行车阿”,“多少钱算多阿”
可律师的现状是用生命来换取金钱,可悲
律师的生活应当是悠闲舒适的只要知足常乐,这一点并不很难达到
有时间再就这个问题作专门交流
但愿我们继续幸福着
也但愿已经和将要参加律师行业,以及关心着我们的人们也都能够幸福着……
幸福是什么?
幸福,那就是,我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
2.律师自我鉴定[范文模版] 篇二
自我鉴定就是把一个时段的个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自我鉴定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因此,让我们写一份自我鉴定吧。但是自我鉴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律师自我鉴定范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师自我鉴定120xx年11月10日,我申请在xxx律师事务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期在忙忙碌碌中度过。在指导老师和律所精心指导下,经过一年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学习,本人深感收获颇丰。
期间,我对律师及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具体包括:
一、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
经过一年的,对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是律师最基本职责;
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
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解决,有利于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
4、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而法律的核心在于公平正义。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始终遵守的基本准则。
二、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
律师的职业道道核心是诚信。诚信乃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律师要规范宣传、规范收费。代理案件中要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的秘密。办案过程中要处理好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三、对律师职业技能感悟更深刻。
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心态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务必吃透。对程序法律一定要非常娴熟,因为程序乃实体公正的保障。
四、对法律职业和法律人的理解更透彻。
在中,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法律人的理解不断深化,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理论与现实的冲突,再往后执业中应特别注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之所在。社会发展、情势变迁、新的问题,新的思维,只有努力学习、勇于创新实践,再能与时俱进。
律师自我鉴定220xx年的过去,我的律师期也临近尾声。通过一年的,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1、业务学习
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
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3、人际交往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4、执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
在专业化方面,自己一年期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律师自我鉴定3一年的时间即将结束,在这段日子里我感受到了银盛所的前辈对法律事业崇高的追求,也体会到了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对着一年的我做出如下鉴定:
一、专业领域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深刻体会到将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应用到工作中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案件事实上的优势还需要通过证据来印证。这就要求律师具备基本的诉讼技能;而面对不利的事实或证据需要的就是熟练的诉讼技巧。而这些正是书本上学不到的。这也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问在书外。我相信这一年的学习为我未来的执业道路打下了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律师这个行业是“学无止境”的最佳诠释。面对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面对不断出台、更新的法律法规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正因如此,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我会根据的自身的特点有意识的将自己引入专业化的道路上来。
二、为人处世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断进取是所里律师的共同特点。这一点也给我极大的教育,看到他们工作的尽头是我不敢有丝毫懈怠。不断学习是他们的自我提升集中表现。有人说律师行业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而我因为律师行业是知识密集、压力密集的行业。身处在一个充满挑战的行业,唯有不断充实自己,勤奋工作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取得当事人的信赖。“沟通”是律师重要的技能,甚至说是律师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和委托人沟通,和受害人沟通,和证人沟通,和法官沟通,和检察官沟通,和对方律师沟通;当面沟通,电话沟通,信函沟通,电邮沟通。可谓是无处不在,各不相同。如此构建起了律师的交际网络。对待人,对待案件如何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细致耐心,条理清晰,言语得体,有理有据真的是要有足够的沉淀。平时的我会注意观察,慢慢积累。
三、自我规划
我们所的工作重点在房地产和银行业务相关领域。带教老师和律所的前辈也多为这些方面的资深律师,我愿意继续和他们学习,力求向该领域的纵深发展。成为一个专业化的律师。此外,我觉得诉讼与非诉相辅相成,不分伯仲。未来我会利用机会提升诉讼技能做一个功底过硬的律师。
成功的背后筑起的是高高的寂寞;未来的路不会一帆风顺。作为一个青年的法律服务者,我愿迎接挑战,并在此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自我鉴定4此次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只要有收获了,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律师自我鉴定5在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一、优秀的律师必须是优秀的人
优秀的人必有优秀的人品优秀的律师不仅业务精湛、案源广阔、社会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应是“品质高尚的人”。人终其一生都应是在不断地自我完善,而品质的修养则是自我完善最为基础的一部分。
二、做律师必备的工作品质
1、维护正义和法律公正是律师工作的基础。尽管律师从经济意义上讲也是商人,但律师这一职业为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存在则是根本。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设计出的职业发展模式,处理好客户利益和法律公正关系,则是每一个律师在工作中必须面临并思考和解决的,在这一点上,根本是正义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经济利益,律师们用最生动的事实为我树立了这一观念。
3.催款律师函1[范文模版] 篇三
(2013)X函字第269号
致:XXXXX维修工程部
湖北XXX律师事务所依法受湖北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委托,就贵方拖欠XXXXXX货款的相关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2012年5月11日贵方与XXXX公司签订的一份中央空调配件购销协议(协议编号:HK2013051101)约定,在合同期限内XXXX公司为贵方供应空调配件一批,货款应在合同商品交付使用验收通过后7日内全部付清(即2012年5月31日前)。
合同签订后XXXX公司在合同交货期限内向贵方履行了全部交货义务。但截止2013年8月31日贵方仍欠XXXX公司货款人民币陆拾伍万元尚未付清,且逾期日期已达 450 天之久。按协议约定贵方还应每日按欠款总金额的0.2‰支付违约金,即人民币伍万捌仟伍佰元(¥58500.00)。
由于我方当事人多次催促,但贵方仍拒绝付款。为此,我所严正函告如下:
一、请贵方在收到此律师函后,将上述款项及违约金人民币人民币陆拾捌万壹仟贰佰元(¥681200.00)在2013年9月15日之前支付给我方当事人。
二、如果逾期,贵方仍未付清,我所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2、3、特 此 函 告
4.辩护律师制胜的法宝范文 篇四
强烈的使命感:
刑事辩护律师代表着公民对公权的制衡,担负着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的神圣使命,辩护律师的职业极富挑战性和对抗性,辩护律师是维护人权的斗角士,是推进法治的先锋队,是促公正保公平的尖兵,辩护律师是法治的需要,更是民主的需要。
辩护是律师最基本的业务和最基本的素质,不会辩护的律师或从未担任过辩护业务的律师络身遗憾。律师从辩护开始自己的职业进程,每一位初入行的律师应当首先尝试和领略辩护舞台的风光。辩护律师只所以格外重要,原因在于辩护律师承担的职责份量太重,同时辩护律师要不断地同侦办及公诉机关进行力量对抗。侦办机关认为经办的案件个个都铁案,无漏可击,而辩护律师却偏偏要寻找其工作的错误,一方代表公权利,一方代表私权,两权相遇,力量上的失衡给律师带来职业压力,给案件带来定性紊乱,加之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一般都受社会敌视,律师担任辩护时免不了要遭受索连,辩护律师显然是属于少数人支持,甚至是孤军作战,在夹缝里寻求真理,就此可见辩护律师要敢于忍辱。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了三堂会审,律师在其中找寻问题增加难度,辩护业务对律师的要求更高,除了具备高度机智随机应变的能力,还要思路敏捷,言词逻辑达练,找到疑点抓住关键,镇静临危不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最简洁最清淅的方式表达出来,说服法庭,这正是律师职业极赋挑战性的一面,是其他职业难以胜任的。辩护律师应当具备广博的知识,精良的理论素养,通读刑事法律及刑事诉讼法律,还应当懂得诸如会计、医疗、技术、历数、精算等相关科学知识,单纯的刑事法律是远远不够的。
辩到位才能护到佳:
良好的辩才是律师的基础,辩是核心,护是目的,雄辩是力量,保护是目标,律师要明白,辩护的内容重于辩护的形式。辩护律师的第一道关口是与侦查机关打交道,处理好这层关系也是辩护律师的前提。侦办机关与辩护律师在地位上显得一强一弱悬殊性,导致律师不愿意从事辩护业务,怕担风险,但如果依法正确看待两者殊途同归的关系,敢做敢辩,善于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能达到目的,相信侦办机关会给予一定的配合。因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是强势的权利,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以谁掌握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充足谁就是强势,我们要认识到权势不等于强势。在工作关系上看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二者之间不存在高低贵贱。
庭前充分做好准备是迎接胜利的良好开端,每一场精彩的辩论背后都有着律师鲜为人知的艰辛,开庭前周密的准备,庭审调查时成功的举证和质证,是赢得法庭辩论不可缺乏的条件,庭前阅卷、会见、分析案情、查证,抓住案件要害,把握全案整体,避免任何疏漏,防止重大失误,庭前准备既要从业务理论上准备又要从心理素质上做好准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显得尤为重要,丰富的办案经验不可或缺,不能满足于了解法律条文,否则不会取得辩护的成功。驾驭好理论同实践之间的默契,理论水平不够也不行,在法庭辩论中提不出支持自己观点的理论依据,不光是遗憾更是失职。如在分析案情时作出了错误判断,误将故意伤害判断成为正当防卫,尽而确立不成功的辩护观点。在质证中不能及时发现证据错误和问题,辩论时儃化地照念事先准备的辩护词,不能脱稿或跳出思路,往往会出现重大失误。
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加上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辩护才能有可靠保障。律师承办案件涉及方方面面,人命的事,财产的事,技术的事,恩恩怨怨难以想象,哪一种职业都无法比律师涉足的领域广泛,所以律师要有广博的学识,在复杂多变的问题中理显现超高的分析和判断力,如果不精心准备就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法庭辩论不同于演讲授课,法庭辩论具有互动性、双向性、针对性、专业性、系统性,空乏的理论难以说服法庭,更不能切中要害,但缺少理论支持的巧辩也显得苍白无力。一个出色的理论家未必能胜任法庭辩论职责,一个能言善辩的演说家也同样不能取得好的效果,法庭辩论是理论和辩论的结合,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因此要成为一个成功的辩护律师,必须具备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逻辑思维是制胜的关键因素,我们都体会到,在许多情况下,同样的一个观点,表达方式和水平不同而效果不尽相同,这其中的逻辑思维力量十分关键。立论准确,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环环相扣,是辩论中不可缺的,一场动人的精彩辩论最能展示律师风采的首先是逻辑其次是词语。
责任当头法理并举:
辩论不仅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责任,辩论的成功与否,不仅体现律师自身的水平与形象,而且还涉及到委托人的切身利益,法庭辩论是律师综合水平与责任感的结合,追求的是辩论水平与实际效果的统一。律师辩论的因素很多,案件的事实,量刑轻重,处罚副度,刑种适用等等要点,期间律师的水平、工作准备、办案经验无不显得重要,律师要正确认识法庭辩论和整体基调方向。
质证防守见优势:
刑事辩护律师中是控方举证辩方质证,控方始终处于攻势,辩方掌握证据在后处于守势地位。法律规定控方举证责任要求必须保证证据的真实、合法、关联,这对于控方来说压力很大,辩护律师只要攻破证据就可以取胜,打破控方证据的链条制造失利。以前在刑事辩护中有人曲解了举证责任,认为被告主张无罪就得举出无罪的证据,把举证责任倒置,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一般情况下是控方举证,但在防卫案件中需要辩方举证,这只是例外,如果律师要认为是正当防卫,就要提出防卫成立的证据。
辩是方法护是目标:
法庭辩论的侧重点与目的应当相一致,要注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言之有据,而不是攻击对方,这是非常重要的,律师要明白这个道理。民事案件中的律师也是要拿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正确的法律方法,而不是压制打击对方,不是为辩而辩,应当是辩出方法、辩出化解问题的思路。有些律师沾沾自喜于把对方打败了,把对方驳得无话可说,其实这是不正确的。重要的是结果,是法官能否采纳,这一切必须建立在举证、质证、辩证的基础上,律师的目的是让人家接受你的观点,法庭辩论不是表演,而是追究实际效果,这种理念不能变。
法庭辩论中论题的确立、辩论内容的展开和调整、辩论方法与技巧的选择和运用都不能偏离法庭辩论的目的,这是法庭辩论取得成功的首要条件,在这个基础之上,法庭辩论技巧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辩论紧紧扣住中心,直击对方的观点,不能偏离主题,自成系统,不能前后矛盾,更不能支离破碎。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滔滔不绝,听来听去却找不到对抗结合点,似乎各自演说,这种缺乏针对性的辩论不能称之为有效辩论。听者不知所云,法官也如坠雾中,同时也有防止你来我往就事论事无根无据,听起来如同口水之战,严然一个吵架式辩论,再高明的法官也难以做出判断。
法言法语句句不离:
法庭辩论的语言特点,法庭辩论追求的效果是自己的意见被法官采纳,而不是一种水平的认可,法庭辩论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认识案件事实,如何适用法律,所以正确运用法言法语,是对律师的基本要求,有人主张用白话式辩论,这种现象是由于律师针对法治建设还不完善阶段的情况下采用的,现在应当转变,否则律师和委托人就没有什么区别了。说理与辩论要注重表达自己观点,一场精彩的辩论可能观点并不为对方或听众所接受,其辩论的水平和技巧得到肯定就可以取得成功,听众或当事人判断的是辩论者的水平或风采,但法庭辩论是希望法庭采纳自己的观点,风采和水平仅仅是为实现这个目标提供服务的,所以法庭辩论必须具有较强的说理性,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功利性,说服当审法官。基于这样的目的,法庭辩论的语言所注重的应当是如何向法庭据理陈词,并非展现才华,更不是标新立异。
证据依据、法律依据、理论依据都是支持观点的要素,法庭辩论只所以要求依据充足,这是由于法官的判断和裁决权只能建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脱离法律依据的辩论即使有充足的理由也不能且不会被采纳。高谈阔论推理式听起来象小说,很可能打动人心,却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为基础,这种纯粹煽情式的辩论在当今法庭显然不可取。
气度风格不能丢:
律师的辩论气度与风格会影响到法庭气氛,控辩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比较多见,事实上这种情况不一定取得最佳效果。早些年的辩论冲突性、对抗性、情绪化言行时有发生,敌意感增强造成不利局面。今天的辩论应当是理性化、正常化、平和主动、有礼有节、和谐友善,法庭风格的转变是一个重要课题,有些律师不失风度的充分说理和态度平和不仅赢得了法庭和旁听公众的赞许,也会得到控方的钦佩,这种风格增强了辩论的说服力。
5.律师信范文 篇五
2011年工作计划
怀化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10年,我市律师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先进管理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改进和创新管理方法,切实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律师队伍真正成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市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本,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案件759件、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1777件、行政诉讼案件103件、担任法律顾问278家、非诉讼法律事务199件,提供法律援助149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3300余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700余人次。这些变化充分反映了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我市律师在服务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起到的积极作用。
一、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工作要点
年初,根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省厅律师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印发了《2010年全市律师工作要点》,为2010年律师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以及实习律师鉴定工作
2010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考核工作,我们按照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标准、认真核查。为做好考核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公律科与市律协秘书处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二是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三是制定了考核工作流程,从科长到工作人员都严格按流程规定的程序操作。四是严格了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五是实行审批制度,抽制定了《考核审批表》,承办人签署意见后,由科长签署备案意见,再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我市共有24家律师事务所参加考核,其中,合伙所12家,国资所10家,个人所2家,24个律师事务所考核等次为合格,220名律师考核等次为称职,2名律师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有4名律师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今年恢复执业),有13名律师未参加或暂缓考核。
三、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不断拓展创新渠道,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推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与涉法信访工作,全市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58次。全市律师积极到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信访部门值班,做到平时按时接访、“两会”和其他特殊敏感时段全天候接访,确保万无一失。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肯定和信访群众的普遍好评。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24件,减免律师费十余万元。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目前,全市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78家,其中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27家,有效促进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推动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推荐优秀律师参与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建设,为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参与社会管理拓展了渠道。三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着力推进律师公正廉洁执业。11月,公律科开展了一次律师法执法检查,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处罚律师事务的1家,律师2人。
四、依法办事,做好律师投诉工作 全年共收到6起针对律师的投诉,我们对当事人的投诉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掌握的证据和材料,依据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答复了当事人,并对被投诉律师依法做出了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得到了满意的处理结果。
五、形式多样,做好全市律师业务培训
配合省律协建立律师网培训平台,使每名律师能在集中培训之外,随时随地接受高层次的专业培训。11月底,市律师协会在怀化举办了全市律师业务培训班,满益海副局长做了重要讲话,公律科长游飞做了专题讲座。培训班还邀请了湘潭大学法学院一名教授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庭长就《侵权责任法》及《刑事量刑规范化》两个主题进行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提高了广大律师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
六、认真组织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搞好思想发动,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为了确保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收到实效,成立了“怀化市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怀化市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意见》,召开了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二是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认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就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在每个阶段,均组织全市律师召开动员大会,在第一阶段的学习动员和第二阶段的思想剖析过程中,规定每周集体学习一次,确定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及相关要求。从第二阶段开始,在巩固和运用好警示教育学习动员阶段的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警示教育活动的要求,采取征求意见、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总结反思。在思想剖析阶段,我们重点抓了两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正视和深刻剖析存在问题.二是撰写个人剖析材料.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在检查验收阶段,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警示教育活动前三个阶段尤其是对思想剖析和整改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作好自查和回头看,检查本部门人员是否都作了符合本人思想实际的深刻剖析,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局市律师工作者认真汲取了案件教训,树立了廉洁意识,落实了科学发展观,以警示教育带动了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律师工作者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全行业作风的转变,促进了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我市律师队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突出律师行业特色,有以下特点:
1、组织领导有保障。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0年5月12日,党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全市律师行业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全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司法局政治部、公证律师科、市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科。6月8日,市司法局党组印发了《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就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了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和行业指导,确保活动层层推进,有序开展。
2、宣传发动有声色。5月27日,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市律师协会正副会长、公证律师科正副科长、市律协秘书长及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部分律师党员参加了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6月9日,市司法局在怀化又召开了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就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市司法局、市律协领导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也分别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活动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怀化律师网》开辟了专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宣传,刊登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化解矛盾纠纷能手”、优秀共产党员、湖南锦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帅律师的先进事迹。
3、行业指导有力度。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都建立了自己的活动联系点,其中市直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点3个,县(市、区)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点13个,领导小组成员到联系点指导工作21次。在负责对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的过程中,注重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充分调动律师积极性,引导律师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服务经济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为“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市有29名律师党员积极参与了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的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先后印发了指导性文件5个,做到创先争优与警示教训结合,创先争优与促进党的建设相结合。特别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律师警示教育活动,以重庆打黑活动中发生的律师违法犯罪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律师切实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四)公开承诺有落实。为了紧扣活动主题,立足律师本职工作岗位,突出律师行业特色,发挥律师职能优势,使公开承诺更有针对性、实践性、操作性,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公开承诺工作的分类指导,引导律师党员既注重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又注重结合岗位实际。到6月底,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律师将公开承诺的内容提交支部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以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公布,接受监督。9月底,市律协党总支书记、市司法局副局长满益海同志对各支部及支部书记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点评。此前,各支部书记分别对本支部党员律师落实公开承诺的情况进行了点评。12月底,第二轮点评工作即将按规定进行。市直所3个党支部和16名党员基本上都落实了2010年公开承诺的内容: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件,公益捐款2900元,参与信访接待11人次,上街义务法律咨询21人次,到社区宣读法律15人次,设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党员实现了“零投诉”。在今年全市各地开展的“七一”表彰活动中,有12名律师党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律师业务范围不广,局限于传统的刑事辩护及民事诉讼代理,对非诉讼领域开拓不够。
二是律师队伍增长速度慢,执业律师仍然只有230余人,每年新增执业律师与流出到发达地区执业律师人数大致相当。
三是律师事务所结构不合理。24家律师事务所中,国资所10家,合伙所12家,个人所2家。国资所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仍显松散。主要是人员管理松懈、财务制度不规范、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
九、明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动律师队伍建设。三是以律师事务所财务、收费、业务档案为重点,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抓落实。
四是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大对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对律师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五是指导市律师协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6.律师信范文 篇六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76年11月10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初中,单位及职业:××市××安装公司工人,住址:××省××市××区友谊街×委×组。1999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2006年11月16日因强奸罪被判决有期徒刑3年。2011年7月16日因犯罪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被羁押在××市××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980年5月29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高中,单位及职业:农民,住址:××市××村二组。2011年7月16日因犯罪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被羁押在××市××看守所。
2011年6月份,姜××在山东曲阜一黑市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小口径手枪,于6月底找到王××,预谋到××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当即表示同意。
2011年7月16日上午,刘、王二人携带这支小口径手枪及一把尖刀乘客运汽车窜到××市并熟悉了地形。晚8时许,两人在××区××街搭乘段×驾驶的一辆红色拉达出租车(牌号辽D—51087)行至××镇木材检查站附近时,坐在右前座位的姜××拿出尖刀,坐在后座的王××拿出小口径手枪逼住司机段×。姜××说:“快下车,不然宰了你!”。段见状弃车而逃。姜××开车行至××县高官乡安家村大桥时,车轮卡在桥的断裂处,当两人去村里找人抬车时,被前来追捕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注意
7.律师信范文 篇七
(201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协会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职责,加强会费的监督管理,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按交纳,交纳时间为每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考核期间。
第三条 会费由团体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构成。
(一)团体会员及会费标准:
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2、办公场所注册地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的律师事务所及外省市律师事务所驻京分所,团体会费每所每年标准为:
(1)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4—49人的,团体会费为5000元;(2)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50人以上(含本数)的,团体会费为10000元;
3、办公场所注册地在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大兴区、昌平区、房山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的律师事务所及外省市律师事务所驻京分所,团体会费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4、非考核期间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自发证日期次月起按月交纳团体会费;
5、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3人以下(含本数)的免交团体会费。
(二)个人会员及会费标准:
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的律师,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2、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个人会费每人每2000元;
3、公职律师免交个人会费;
4、实习期满并通过本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首次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和兼职律师,自发证日期当月起12个月内免交个人会费,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减半交纳个人会费,自第25个月开始全额交纳个人会费,第25个月至考核开始期间的会费按月计算,在考核时与下一会费一并交纳。但律师在此期间应当连续执业;
5、年满70周岁的执业律师,免交个人会费;
6、重新申请执业及异地变更执业机构的律师,自发证日期次月起按月交纳个人会费。
第四条 会费标准如需调整,由理事会提出,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会费所产生的利息等增加值部分,纳入会费总额。
第六条 会费使用应当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七条 会费应当用于履行《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第三章规定的各项职责以及本会日常工作费用。
第八条 会费收支实行预、决算制度。理事会应在每会计开始前编制会费预算计划,年终编制会费决算,经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监事会监督;会费决算应经监事会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独立审计。
第九条 会费应当按照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工作计划和预算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预算外支出,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本会建立会费收支专用账户,配备专人从事财务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 理事会设立财务委员会,向理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 财务委员会委员从律师代表中产生,由会长会议提名,理事会通过。
第十三条 财务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编制协会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
(二)对制定和完善协会会费管理制度进行调研;
(三)为协会决策机构提供对协会会费管理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财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另行制订。
第十五条 会费收支情况应按于次年的第一季度由监事会委托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结果报理事会,并可接受会员查询。审计报告应报北京市司法局备案。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使用会费,根据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分,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不按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会费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会有权暂停其会员权利并向司法行政机关建议对其考核不予通过。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和修改。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律师代表大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会费减免政策仅适用于本办法生效后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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