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住房现状调查

2024-07-10

市民住房现状调查(共8篇)

1.市民住房现状调查 篇一

一。 调查背景

我的家乡大连市长海县,近几年来由于旅游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经济变得繁荣,各种现代化的设施一应俱全,文化也逐步发展起来。同时,社会的变化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改变,人们需要快速的去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社会,所以一些涉及社会公德的问题现在层出不穷,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我们社会前进的脚步。社会公德成为我们不可忽视的一大问题

那么什么是社会公德呢?社会公德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群体,在历史长河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淀下来的道德准则,文化观念和思想传统。社会公德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只有遵守社会公德的人,才会被人们所尊重;那些违反社会公德的人,将会被社会所不齿。社会公德的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历史的演变其内容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社会公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以及社会凝聚力,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外部标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对于培养人的高尚品质,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如今世界各民族的竞争已经从军事、经济领域延伸到文化领域,所以民族文化中的公德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个民族性格中的修养、素质,足以彰显这个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内涵。所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是中国屹立于民族之林的根本。

人民的道德素养、文明水准是整个民族素质的体现。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要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公民道德素质也才能不断得到提高。只有公民道德素质提高了,构建和谐社会才有了坚实的基础。

大连市长海县民风相对来说是比较淳朴的,在经济还为完全对外开放之前,这里的人们的素质水平比较高。但是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长海县涌入了大量的外来人开口,而且在节假日期间外来旅游人数也越来越多,我们可喜与于经济的繁荣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我们不难发现,路面上的垃圾越来越多,酒驾案例攀升,污水乱排放导致河流污染,打架闹事等现象屡见不鲜。由于社会存在上述问题,我想通过所学的知识和方法了解当前社会现状,改善目前社会公德问题的最有效办法、一个人的价值取向、那些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比较严重、目前存在违反社会公德现象的原因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围绕长海县人民社会公德做了一次社会调查,看看有哪些方面可以继续改进,共同创建和谐美丽的新长海。

二、调研目的

公德的培养是一项事关重大的事业,因此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这项事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就明确指出国民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国家也提出了“八荣八耻”,明确区分破坏社会公德的行为和高尚的社会公德行为。公德的培养关系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与每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公德的教育是其他道德教育的基础,因而全社会都有责任将社会公德建设好。

如今大连市长海县已经被当作旅游胜地重点建设,我们海岛人民就更应该加强对自身的要求,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构建和谐美丽新长海,从而使外来旅游者感受到我们的淳朴民风,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到长海县观光旅游,为长海县的经济腾飞做出贡献。因此,我利用暑假长达40天的时间,进行社会调查,假期的时间比较充裕,我会充分利用时间,拓宽调查渠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准确的资料,以此来确保调查结果的精准。

三。调研范围和对象

(一)调研范围

我把长海县的大长山岛镇作为主要的研究区域,并且侧重对人口密集的社区进行调查。当然一些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也是重点调查地点。

(二)调查对象

根据研究课题,我把调查对象归纳为上班族、学生以及老年居民。通过对调查对象的层次划分,有助于更好的梳理调查现象和结果之间的联系,从而更深刻的认识并解决问题。

四。 调研方法

(一)调查方式和方法

此次调研,我主要采用的调查方法有:抽样调查法与问卷法相结合,访谈法,观察法等。这次市民社会公德的调查主要采用抽样调查法,首先对样本进行分配。计划所调查的样本数为100,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老年居民,学生,上班族)进行分层抽样。其次对样本进行布点,以社区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包括:塔山社区、东山社区、中山社区等,主要采用街头拦截式方法进行问卷发放,为了调查的顺利进行,为接受调查者赠送小礼物(一支笔)。

在调查中期,采取观察法对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观察,以此获得作直观的资料;分别从不同层次的调查对象中选取一人作为访谈对象,获得大量意见观点。

(二)分析研究方法

1.审核问卷

检查回收的问卷是否齐全,有无重复、遗漏,剔除空白问卷,统计有效问卷数量。

2.分组整理

对经过审核的问卷分别归入适当的类,根据调查问卷中的问题进行预先分组分类。

3.统计分析

对于分组整理的信息,计算相应的频数与百分比,在此基础上分析。

五。 经费预算及进度安排

(一) 经费预算:交通费用50元,问卷印刷费20元,礼物费用100元。

(二) 进度安排:7月20日至22日查阅资料,设置问卷;7月23日至26日发放问卷并回收;7月27日至31日对问卷惊醒整理分类、统计分析。8月1日至8月10日分析结果,撰写调查报告。

六。 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活动共回收有效问卷100份,经过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目前长海县地区人民社会公德现状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和趋势:

(一)大多数被访者认为,改善目前社会公德问题最有效的办法是加强舆论监督、制定和宣传各类文明公约、实行严厉的罚款制度。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目前社会上有75%的市民认为加强舆论监督、制定和宣传各类文明公约、实行严厉的罚款制度这种办法是最有效的,而只有13%的市民认为要加强管理监督队伍来维护社会公德问题。(注:蓝色部分为强舆论监督、制定和宣传各类文明公约、实行严厉的罚款制度;红色部分为加强管理监督队伍;黄色部分为加强教育宣传;青色部分为其他观点)。

(二)多数被访者认为目前存在违反社会公德现象的原因是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比较差。

人们自身社会意识的薄弱引发了一系列违法的行为。下图充分反映了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其中公德意识波若占整体被访者的31%,舆论监督、管理制度、管理措施也占很大比例,分别是18%,29%,22%.可以发现个人公德意识直接影响社会的文明。

(三)多数被访者认为目前违反社会公德现象严重的是:不遵守公共秩序。

不遵守公共秩序包括不文明乘车,随地吐痰、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等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主要现象是不遵守公共秩序,这一项占32.1%;不遵守规章制度占22.3%;不遵守礼仪规范占21.3%没有社会公德意识占24.4%.

七。 结论

社会公德古人将其归纳为忠、孝、仁、义、礼。智、信,这种公德在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断孕育延伸,如今他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作为社会公民,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别人,如果每个人都树立高尚的公德意识,那么我们的社会便会少了那些不文明的现象,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和谐美好。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在权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社会真的发展成了传统意义上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那么那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社会啊,生活在那样的社会里人们才会真正地幸福起来。

但是生活中仍然时时可见不文明的行为和现象,例如,公共设施被破坏,拦路抢劫时路人却视而不见,酒驾导致无辜路人丧生,旅游景点建筑上被乱写乱画,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等。面对这一切,我们热切呼唤良好社会公德的回归和重建。

今天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公德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同时时代发展的进程给予了它新的内涵,这个新内涵就是要求每个公民都承担起公民义务和责任,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首先塑造自己的个人品德,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讲公德树新风的新风尚。当然政府也应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并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我相信通过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社会公德一定会重新绽放光彩。

2.市民住房现状调查 篇二

为了解典型农民工输入地, 如北京市、长三角、珠三角地区, 广西南宁、柳州等市农民工的实际居住状况和问题, 课题组赴北京、广州、深圳、南京、苏州、重庆、成都、杭州、南宁、柳州、来宾及百色等作为典型城市进行实地走访, 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万秀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青秀区等农民工生活与工作居住密集地, 发放农民工住房状况调查问卷, 了解当地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进行的有益探索, 以掌握农民工实际居住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本文所说的农民工包括:一是在本乡镇范围内, 离开农业, 自营第二、第三产业;二是农民离开土地, 在本地打工;三是外出本乡镇以外打工;四是全家外出打工的群体。

现状:广西农民工迁移的状态和新趋势

近域流动和区内就业趋势增强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 2013年广西全区农民工总数为1165万人, 其中在本地内流动 (离土不离乡) 的农民工267万人;外出 (离土离乡) 务工农民工人数为898万人, 跨省流往广东的农民工623万人, 占外出农民工的70%, 近域流动态势明显。目前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广西境内务工的农民工有236万人, 占全区农民工的26%, 农民工在区内流动就业的比重有所上升。

外出就业时间延长, 举家迁移比例提高

农民工外出一年以上比例高达82.1%, 外出三年以上比例达49.79%。从南宁、柳州等地调查问卷看, 农民工进城务工一年以上比例超过90%, 进城务工三年以上的比例超过2/3。

流动呈现随年龄变化的特征, 县级单元成为主要的落脚定居与养老地

调研表明, 农民工年轻时远距离外出务工, 中年以后回乡就近就业、照顾家庭, 步入老年回乡务农兼养老。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 本地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占60.4%, 而外出农民工40岁以上仅占18.2%。

服务业逐渐成为广西吸纳农民工的重要渠道

在广西境内离土离乡务工的236万农民工当中, 从事第二产业约158万人 (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占45%, 比例有所下降) , 占67%;从事第三产业75万人, 占31.7%, 比例较2006年数据明显上升。

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主体, 他们中绝大多数不愿再回乡务农, 具有非常明确的城市取向

很多研究成果表明, 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居留的意愿较为强烈, 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即出生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民工, 更愿意在城市追求发展机遇以及更高质量的生活, 渴望分享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据统计, 全区新生代农民工共558万人, 占广西外出农民工总人数的62%, 大多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经验和技能。

深度:广西农民工居住情况调研

用工单位提供住房和个人租房为广西农民工住房的主要形式

由用工单位向农民工提供住宿的占51%, 提供住房补贴的占5%, 不提供住宿、无住房补贴的占44% (见图5) 。以居住形式来看, 农民工居住在用工单位集体宿舍的占39%, 居住在工棚、工地的占7%, 居住在生产场所的占4%, 与人合租的占20%, 单人租房的占21%, 其他形式住房的占9% (见图6) 。

居住流动性强, 居住区位呈现向郊区和城中村聚集趋势

一方面, 农民工因工作变动变换居住地点较为频繁;另一方面, 由于旧城拆迁改造和居住成本等原因, 农民工居住区位越来越远离城市中心区域。从实地调研情况看, 广西大多数农民工租住房在城中村。如南宁市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在西乡塘区租房居住, 仅万秀村就容纳了7万多农民工。

居住设施条件差的情况未得到根本改善

对于大多数建筑业农民工选择居住的工地工棚, 由于受市区场地限制, 工地工棚建设受到影响, 导致工棚设施条件十分不理想, 不少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不足5平方米。在大多数农民工选择的城中村, 卫生条件、安全保障欠佳。如在南宁市租房农民工人数最多的万秀村, 许多民房建筑质量不合格, 生活设施不完善, 有6%住处不通自来水、95%不通管道燃气、17%要10人以上共用卫生间。

-“90后”年轻工人们。他们更愿意在城市追求发展机遇以及更高质量的生活, 渴望分享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图为第九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新闻人物与肖像类组照金奖。

分析一:广西农民工收入与住房支付能力及居住意愿

广西农民工收入增长明显, 与周边省区差距缩小

据广西调查总队统计, 广西外出农民工2013年每月人均工资为2568元, 其中, 在广西境内县外务工的农民工每月人均工资为2609元, 在广西境外为2622元。随着广西产业吸纳能力的进一步增强, 外出农民就近转移、定居将进一步加快。

房租支出占收入比例较低, 住房消费意愿不强

广西农民工大部分居住在低租金住房中, 农民工每月人均房租占收入比为10.3%, 占月均生活消费比为28%。从南宁、柳州、百色市调研了解, 尽管居住条件差, 但农民工对居住状况满意程度普遍较高, 在居住舒适性上奢求不多, 工资收入提高后亦多用于生活消费以及寄回老家, 对改善现有居住条件意愿不强。

购买商品住房支付能力不足, 大部分农民工超过保障性住房对象收入标准, 属于“夹心层”阶层

一方面, 农民工收入低于同期广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另一方面, 其平均月收入显著高于我区最低收入标准, 超过了我广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收入标准, 属于刚刚超过保障性住房低收入标准的“夹心层”阶层。随着住房保障政策界定收入标准的逐步提高, 部分农民工月工资收入可能滑入保障线之下。

分析二:广西农民工居住意愿

选择居所的主要因素是通勤便捷性、租金水平和生活便利

根据问卷调查显示, 农民工选择住房的“上班距离”“租金”“商业区周围”三项因素分别占54.8%、67.9%和35%, 而住房面积在农民工择居过程中均被视为最后考虑的因素。

农民工对住房问题期望主要集中

于对现状问题的改善, 相对于就业问题, 住房问题并不是最突出的问题。实地调研被问及最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时, 多数农民工受访者都表示当下最需解决的是收入 (就业) 问题。

对于在城市定居普遍存在观望心理, 原籍宅基地保留意愿强烈

调查问卷显示, 40%左右的农民工希望未来留在城市, 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呈观望态度;在有明确留城意愿的人员当中, 半数以上有购房置业意愿。

新生代农民工和进城落户农民在城市定居意愿明确

3.住房成北京市民最大心理压力源 篇三

三成半的市民表示最近一两年心理压力大

本调查认为利用近一两年这个时间段的心理压力状况能更贴切地反映北京市民的心理压力现状。调查数据显示,最近一两年,有35.2%的市民表示心理压力大,有35.6%的市民表示心理压力一般,有7.4%的市民表示心理压力比较小,还有21.5%的市民表示没压力。

从性别特征来看,男性比女性承受着更大的心理压力。有36.8%的男性认为近一两年心理压力大,而女性这一比例为28%,明显少于男性;表示压力小和没压力的女性占31.7%,而男性这一比例为25.7%。

从学历特征来看,高学历的市民一般比低学历的市民心理压力要大。在所有学历类型中,表示心理压力大的市民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8%)、大学本科(34.6%)、大专高职(30.2%)、中专职高高中(34.4%)、初中(22.1%)、小学及以下(21.9%)。

从工作状态来看,工作不稳定的市民明显比工作稳定和处在非工作状态的市民心理压力大。在所有工作状态类型中,无业失业或下岗的市民和临时工作的市民心理压力最大,表示心理压力大的比例高达47.5%和43.6%,拥有正式工作的市民表示心理压力大的比例为32.8%,处于非工作状态的离退休或内退市民和学生表示心理压力大的比例只有23.7%和23%。

从职业来看,普通工作者的心理压力要大于管理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者心理压力要大于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工作者。不同职业市民表示心理压力大的排序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50%)、工人或操作人员(41.7%)、单位一般工作人员(38%)、专业技术人员(医生、教师、工程师等)(35.4%)、国家公务员(34.6%)、自由职业者(32.3%)、单位管理人员(26.9%)。

从收入水平来看,收入水平处于两端的市民心理压力大于收入水平处于中间的市民。收入在10000元以上、表示心理压力大的市民比例最高,为37.2%,其次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市民,占比为36%,收入水平在5000~10000元处于中高等水平的表示心理压力大的市民比例最低,为26%。

从身体健康状况来看,身体健康状况处于非健康状态的市民心理压力大于健康状态的市民。健康、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的市民中表示心理压力大的市民比例分别为22.3%、47.2%和44.3%,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中心理压力大的市民比例均比健康状态市民中这一比例高一倍。

住房、就业和医疗成为最主要的压力源

心理压力根源可以分为躯体性根源,心理性根源和社会环境性根源。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86.6%的市民心理压力来源于社会环境性根源,按照被选比例的高低可以看出,市民感受最深的社会环境性压力源中的三个方面为贫富差距大(48.6%)、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46%)和缺乏社会公正(32.3%);另有41.5%的市民认为其心理压力来源于躯体性根源和心理性根源;还有8.4%的市民表示心理压力根源来自于其他方面(见表1)。可见,目前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是造成北京市民心理压力的最大根源。

在上述基础上,本次调查对北京市民心理压力的来源进行了更具体的调查分析,将北京市民的具体心理压力来源分为五大类,即社会问题(69.2%)、工作与学习(39.6%)、家庭与个人(38%)、社交问题(3.8%)及其他(12.7%)。在社会问题中,住房、就业和医疗是三个最主要的压力源;在工作与学习问题中,工作任务是最大的压力源;在家庭与个人问题中,家人身体不好是最大的压力源;社交问题总的来说不构成太大的压力源。在所有具体的心理压力来源中,住房(30.1%)、工作任务(25.5%)、就业(18.1%)、医疗(17.9%)和家人身体不好(16.8%)是被选比例最高的五大压力来源。

仅两成市民应对心理压力会求助于“非熟人圈”

一项关于人际信任的实证研究显示,人际交往对象可分为三类人群,即“亲人”、“熟人”和“陌生人”。毋庸置疑,“亲人”信任最高,“陌生人”的信任最低,而“熟人”信任则介于两者之间。参照上述研究,本调查将市民应对心理压力的求助对象分为自己、“熟人圈”(包括亲朋好友和单位同事领导)和“非熟人圈”(熟人圈以外的对象)三类,其被选比例依次为65.4%、65.1%和20.4%(见表2)。

选择求助于自己和“熟人圈”的市民比例高达96.7%,可见九成以上市民应对心理压力会求助于以自己为中心的“熟人圈”。值得注意的是,在应对压力时,除了自己以外人们更愿意求助朋友,其后才是亲人。有许多市民表示,更愿求助于朋友是源于怕家人担心或者与家人沟通有代沟等。另外,仅有20.4%的市民应对心理压力会求助于“非熟人圈”,按比例高低依次为网络、宗教、免费心理咨询师、居委会、媒体、收费心理咨询师、政府相关部门。不难发现网络和宗教是市民在“熟人圈”以外缓解心理压力的最主要渠道。与此相比,最专业的缓解心理压力的心理咨询却很少受到市民的关注。

4.农村住房建设现状调查与思考 篇四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农民大量建造新住宅,新建的住宅“摊大饼”式不断向四周扩张,而位于村庄中心的房屋则“人去楼空”,形成“空心村”现象,且村庄建设由于缺乏规划,造成农村房屋摆布杂乱无章,广大农村“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象普遍存在。

“空心村”的大量存在,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在农村,一边是农民建新不拆旧的比例居高不下,土地被闲置;一边是不少地方出现“无处建房”的现象,国土部门每年被迫从有限的耕地面积中规划一部分,安排缺房户建房。二是制约了农村落后面貌的改善。“空心村”的房屋大部分破旧、零乱,与新房连在一起缺乏统一性、协调性。特别是有的“空心村”住房与猪牛栏、厕所混在一起,又缺乏给排水系统,普遍存在污水乱排、垃圾乱倒、臭气弥漫的现象,“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污水横流,村落粪便成堆,夏天蚊蝇成群”,环境“脏、乱、差”问题十分严重,影响农民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远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的生活要求。三是对农村的安全构成隐患。“空心村”的房屋大部分是砖木结构,已成为农村火灾的主要源头,不但容易发生火灾,而且一旦发生火情,由于规划落后,消防车无法进去,火灾难以扑灭,甚至会“火烧连云”。另外,“空心村”的房屋大都年久失修,在遭遇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极易发生倒塌事故,伤及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空心村”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其产生有着复杂的因素,主要因素有:一是“空心村”的旧房大部分为几户农民或兄弟所共有,由于经济能力不同,条件好的农户已建新房“挪窝”,条件差的农户还在居住,房屋共有者之间难以对拆除旧房的问题达成一致,使拆旧房实施难。二是部分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阻碍了“拆旧建新”的实施。一些农户新房建了之后,认为老房子是“祖宗留下不动产”,再穷也不能拆“祖业”,动不得。三是在农民的小“算盘”里,“拆旧”不划算。许多农民将旧房用作堆放杂物以及圈养猪、牛,拆旧既费力又耗钱。四是农村建设缺乏规划,建设管理落后。许多农民对村建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乡镇规划所形同虚设或者根本没有此机构,造成村庄建设缺乏布局合理、经济实用的规划。

农村村庄建设中存在“空心村”已经影响到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改变这一现象,我们认为应本着“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逐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建房秩序:

一是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从教育上下功夫,提高农民对整治“空心村”的认识。搞好村庄建设,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好事,是区域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也是农民的迫切要求。乡、村两级要通过各种媒介大张旗鼓宣传村庄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农民对村庄规划的意识。

二是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在治理上下功夫,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新建多占问题。国土部门应加强土地管理,严格建房用地审批程序,对乱占滥用耕地作宅基地,要进行大清查,加大对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少批多占等违法用地建房者的处罚力度,要从源头上控制耕地建房的审批,逐步减少耕地建房指标,放宽“拆旧建新”住宅面积标准,鼓励农民拆旧房建新房。

三是因地制宜,科学安排,在规划上下功夫,确保用地审批与村镇规划同步进行。乡镇党委、政府要担负起整治“空心村”的职责,协调国土、城建等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管理和村庄规划职能,确保建房用地审批与村庄规划同步进行,杜绝发生国土与城镇规划部门“各扫门前雪”的现象。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大力整治“空心村”,全面规划村庄建设,对于经济基础好的村,从政策上引导群众“拆旧建新”,填实“空心村”。村庄规划建设,既要确保住宅50年不落后,又要让农民建房时经济上都能承受得起。不但要使房屋排列错落有致、美观大方,而且要做到道路、给水、排污、电力等配套设施齐全,切实改善农民住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集龙乡人大主席团

5.调查问卷(市民) 篇五

医师多点执业指医师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外出会诊。自2011年8月1日起,江苏开始试点“医师多点执业”,本调查旨在通过了解各界对于该政策的态度,整理调查结果,为南京医政部门完善相关细则提供参考。请您认真选择认可的答案,衷心感谢你的支持!

——中国药科大学“行走的拉斐尔”暑期实践团主办

南京世纪现代妇产医院协办

基本信息:性别:男□女□

年龄:20岁以下□20—30岁□30—50岁□50岁以上□

学历:未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

1、“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医疗资源分布的严重不均衡,其中人力资源分布不均表现尤为突出,比如好医生集中在大医院。”您是否认可这种说法?

A认可B不认可C不清楚

2、您认为南京地区是否存在人力资源分布不均(好医生集中在大医院)的问题?这是否对您及家人就医造成负面影响?

A存在并有负面影响B存在,但并无负面影响C不存在3、“医生在多个地点行医,就是对医生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可以缓解看病难的问题。”您是否认可这种说法?

A认可B不认可C不清楚

4、从2011年8月1日起,江苏开始试点“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对此,您的态度是:

A支持B不支持C不清楚

5、“医生自行在外单位行医,即所谓“医生走穴”的现象很普遍。”您是否认可这种说法?

A认可B不认可C不清楚

6、您认为是否应该对医生多点执业的医院的等级或类型有所规定,如多点执业的医生的受聘单位必须至少包括一家较低级别的医院?

A应该B不应该C不清楚

7、您认为医生多点执业是否会“顾此失彼”,影响医疗质量?

A会B不会C不清楚

8、如果三甲医院名医在民营医院设有门诊,您是否愿意在医师的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接受他们的治疗?

A愿意B不愿意C不清楚

9、您认为实现医生多点执业的难点在哪里?请按困难的严重程度从大到小排序。

A医生与单位间固定制的用工关系被打破

B医疗安全监管难到位

C医疗风险承担机制难建立

D医生收入难规范

E卫生人才市场服务能力难提高

F相关法律法规难健全

10、对聘用多点执业医生的医疗机构的首先要求是必须向社会公开医生多点执业的基本信息。

6.包头市民养老问题调查问卷 篇六

您好!我们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包头市民养老问题调查组的成员。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养老成为焦点问题,为进一步了解包头市民养老现状,并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我们特做此调查。调查采用匿名形式,内容保密。请您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谢谢!问卷编号:___________

第一部分:您的基本信息

1、您的年龄()性别()

2、您的职业是()

A国家机关人员B国有企业人员C事业单位人员D私营企业工人

E私营企业主或个体老板F自营农牧业人员G军人H其他:

3、您的学历()

A初中及以下B高中或中专C专科D本科及以上

4、您的身体状况()

A健康B比较健康C有老年病D不好第二部分:您的生活现状

5、您的经济来源()

A工资收入B 退休金C子女供给D 政府补贴E 无收入F其他:

6、您每月的收入()

A1000元以下B1000—2000元C2000—3000元D3000元以上

7、您每月的支出是()

A 1000元以下B 1000—1500元C 1500—2000元D2000元以上

8、您每月的支出主要用于()

A 日常生活开销B 抚养子女费用C医疗保障支出D文娱活动

9、您现在的养老模式是()

A家庭养老B社区养老C社会养老D土地养老E住房养老F其它

10、您的养老保险由谁承担()

A单位承担B子女承担C自己承担D其他:

11、您每月的养老金发放是否及时()A 及时B 不及时

12、您每月的养老金能否满足生活需要()A 能满足B 不能满足

13、除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外,您是否购买了其他的保险()A 是B 否

14、您与子女的关系如何()

A 非常融洽B 融洽C 一般D 矛盾较多,很少往来

15、您的子女平均多长时间看望您一次()A 1周或以下B 1-3个月C 3-6个月D 6个月-1年E 1年以上

16、您认为影响子女前来探望的原因主要是()A工作忙B路途远C关系不融洽D其他:

17、您平时空闲时间都参加哪些活动()A棋牌类活动 B看电视读报纸听广播C参加体育锻炼

D和熟人聊天E其他

18、您目前最担心的是()

A养老问题B住房问题C医疗保障D教育问题E其他:

19、您认为您的精神生活是否充实()

A是,理由:B否,理由:

第三部分您的养老愿望 20、您是否了解我国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A很了解B一般了解C不太了解D不了解

21、如果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存在不足,您认为主要原因有()(多选)A存在缴费高保障低的现象B覆盖面积小

C城乡、行业差距大D养老院建设跟不上需求

E基金管理不透明F相关法律不完善

22、您认为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应如何改进()

A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B扩大覆盖面C 缩小行业差距 D规范养老保险服务E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F加强对养老金使用情况的监管G其他

23、您希望提供精神层面的养老内容有()

A增加老人娱乐设施B增设期刊杂志阅览处C完善社区服务体制 D 提供老年人交流的平台E其它:

第四部分:开放题

7.市民住房现状调查 篇七

为了真实地掌握武汉地区新就业职工的居住现状、住房消费能力和住房保障需求情况,武汉大学中国住房保障研究中心课题组在2012 年4~8 月间,走访了武汉市纳杰人才市场、洪山人才市场、武汉国际会展中心等多个人才市场以及洪山区小河西村、陈家湾、石牌岭、东湖村等多个新就业职工聚居地区,通过发放问卷、个案访谈、召开小型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深入调查,得到了初步的研究结论。

一、新就业职工的居住现状

(一)居住类型

调查显示, 武汉市只有5.88%的新就业职工购买了产权房自住。 超过94%的被调查者需租赁住房或求助于父母、亲戚解决居住问题,其中与父母或亲戚同住的占33.33%, 由单位提供租住房的占15.69%,独自租住私房的占28.24%,另外16.08%与人合租私房, 还有0.78%的被调查者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图1)。 据此推论,由亲戚或单位提供住房的比例合计占49.02%,44.32%的新就业职工需要租房。 这一结论与陈满堂、曾德进的调查结果基本吻合。 他们发现住房来源中“租赁或合租”比例为41.3%,“自购”占8.7%,“亲戚和公司提供”占43.47%,其他来源占6.62%。[2]武汉45%左右的租房率相对于北京、 上海等一线城市而言明显偏低,原因可能是地缘因素,武汉新就业职工有相当比例属于本市人或湖北本省人,在武汉市有住房或者有较广的亲戚人脉关系,社会支持网络较强。

就居(租)住地性质来看,超过一半(52.5%)的被调查者居住在正规居民小区,但以与父母、亲戚合住及租住隔断间(也被称为胶囊房、房中房、鸽子笼)者居多;19.17%的新就业职工选择了城中村居所,17.92%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租住郊区村民住房的比例占2.92%, 独自或随同家人入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占比为2.08%, 另外有5.42%的群体属于其他居住地类型,比如学校、工棚或工作场所等。

(二)人均居住面积

武汉市新就业职工的居住空间比一线城市要宽敞一些,84%的被调查者人均居住面积(建筑面积, 下同) 大于12m2, 甚至有超过46%的人达到20m2以上,6m2及以下只占4.4%;6~12m2( 含) 之间占11.6%(图2)。 平均值达到23.74m2, 中位数是20m2。 结合居住状况分析,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单位提供租住房以及合租私房三种情形下,人均居住面积较低, 这主要源于政策规定和集体居住的限制。如果只考虑租房(包括独租与合租)的个案,则只有0.89% 的受访者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m2,6~12m2之间占14.29%,12~20m2之间占36.60%,20~30m2之间占32.14%,30m2以上占16.08%;平均值为23.54m2,中位数是20m2。 这种相对乐观的结果很可能源于武汉目前仍有比较多的低成本居住场所,比如数量巨大的城中村和老旧居民小区,以及普遍存在的隔断房等。 尽管如此,从总体上看武汉85%的新就业职工人均住房面积仍然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12 年武汉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33.5m2)。

(三)房租支出

就住房支出而言, 每月房租300 元及以下占43.97%,300~500 元(含) 之间占22.84%,500~700元(含)之间占11.21%,700~1000 元(含)之间占16.81% ,1000~1200 元( 含) 之间占0.86% ,1200 元以上占4.31%(图3)。 尽管总体房租水平较低,均值为452 元;且接近8 成的新就业职工住房开支占总开支的比例低于30%(平均值是23.85%), 但仍有37.1%的被调查者表示目前房租水平难以承受。

(四)居住现状自我评价

在被要求按照5 分制(1~5 分分别对应“很不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比较满意、非常满意”)对居住现状进行评价时,47.18%的新就业职工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39.52%表示基本满意, 选择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合计占比不到14%。 对居住现状不满的因素主要是:人均居住面积过低(响应人数占答案总数的22.01%)、社区配套设施不齐全(19.92%)、居住环境差(18.03%)和房租过高(17.65%),而交通不便和户型结构不合理得到的关注相对较少。 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当前的住所大都交通比较便利,而户型结构在低收入及租住环境下很难作为现实的考虑因素。

(五)住房困难群体规模估计

不是所有的新就业职工都会遇到住房困难,但当前媒体和学术界重点关注的“蚁族”正是典型的住房困难群体。 相关研究揭示武汉市“蚁族”的存量估计在3 万人~10 万人之间,差异比较大。[2,3,4,5]我们的调查发现,10 万存量也只是一个保守估计。 2003年以来,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 2011 年达到26.77 万人,其中本专科毕业生23.87 万人,居全国城市首位,此后几年这种状况仍将持续。 抛开硕士以上的高端人才不计, 再剔除升学出国的情况,如果有45%的本专科毕业生留在武汉就业,1按照40%的租房比率计算,2每年即有4.3 万人需在市场上租赁住房,5 年一周期就是21.5 万人, 哪怕住房困难的新职工只占50%, 也将产生10 万以上需要住房保障覆盖的“蚁族”存量。 这还是在假定存在一个5 年更新周期3的情况下,同时也未考虑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的新职工和毕业于外地学校而在武汉就业的新职工。 换一个角度来看, 武汉市近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大致在13 万~15 万之间(主体是大中专毕业生), 根据本次调查揭示的居住困难发生率(我们把月收入在2000 元以下并需自行租赁房屋的情形界定为居住困难, 其发生率约为14.57%), 可以计算出每年产生的住房困难新职工约为1.9 万人(13 万×14.57%)。 这与前面的推断基本一致。 在“江蚁”因为社会环境及自身能力限制无法向更高阶层流动而又不愿放弃大城市梦,以及武汉因经济振兴吸引更多人才的状况下,住房困难的新就业职工数量还会不断增加。 必须正视这部分青年群体的住房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它将影响社会的流动性和发展活力。

二、新就业职工安居困境的成因分析

(一)房价与房租持续飙升,新就业职工不堪重负

自从片面市场化的住房制度改革路径确立以来,武汉也像全国其他城市一样经历着房价快速上涨。 2003 年到2012 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8524.56 元增加到27061 元, 名义年均增长率达到13.69%; 同期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也从23.26m2提高至33.75m2,年均增长3.81%。 但由于房价上涨过快(年均增长14.6%),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持续下降, 房价收入比从1998 年的4.37 下降至2000 年的4.06 后,开始逐年攀升,2010~2012 三年分别为9.47、8.71、8.54 (同期的全国房价收入比是7.81、7.49、7.27),总体上高出发达国家3~6 倍的区间,也高于6.4~8.4 的世界平均值。 要注意的是,这是基于平均房价计算,而中心城区房价远远高于平均房价。 以光谷为例,关山大道某楼盘,2003 年房价仅为3000 元/平米,不到十年时间,该区域楼盘已涨至12000 元/平米。 依据武汉市新就业职工面临的房价和真实收入计算, 房价收入比平均在12 倍以上,几乎丧失自主购房的能力。 那么租房之途顺畅么? 2011 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房租持续上涨,个别地段价格更是翻番。 据搜房网统计,2012 年7 月,武汉寻求租房的群体中,搜索租金千元以下房源的比例高达59.21%,而这个价位房源的供应量占比只有13%,且此类房源不是隔断间、床位,就是30 年房龄老宿舍或城中村住房。 该月房租均价已达2000 元/月, 较当年初上涨了200 元。 1 居室平均租金为1586 元/月、2 居室1797 元/月、3 居室2451 元/月。从买不起房到租不起房,房租的大幅上涨同样成为许多新就业职工的切肤之痛,为了躲避屡屡上涨的房租,他们只能不断地换房,向更偏远的郊区、更恶劣的居所迁移。

(二)新就业职工收入偏低,缺乏住房消费的可支付力

我们此次调查发现,武汉市的新就业职工年龄多在20~29 岁之间,接近8 成未婚。 超过8 成有大专以上学历,近半在私企就业,收入普遍不高。 72.94%的被调查者月薪在3000 元以下,其中低于2000 元的接近1/3。 3000~4000 元之间的占15.69%,只有不到11.4%的人月收入超过4000 元。吃饭、住房、通信娱乐和交通是前四位的日常开支项。 新就业职工每月的收入结余非常有限, 只有8.05%的样本每月能存钱2000 元以上。 接近4 成的被调查者是月光族,基本没有结余; 结余200~500 元之间的占14.56%,500 ~1000 元的有22.61% ,1000 ~2000 元的比例为13.41%。 这样的财务状况很难支撑通过购买商品房实现安居的梦想,因此当被问到“月收入需达到多少才会考虑在武汉购置房产”时,认为需达到5000~10000 元之间的被访者合计占比86.45% , 均值是8221 元, 这大致上也是武汉市置业所需的经济基础。

(三) 针对新就业职工的住房保障政策存在缺位与错位

公租房无疑是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的重要渠道,但其成效差强人意。 供应不足和供求脱节是重要原因。 近几年各级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关注点主要是量,希望在短时间内做大规模来消除需求缺口,同时以保障房的巨额投资抵补房地产调控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 因此,各种监督考核措施都是围绕量来展开。 我们通过保障房开工量(率)、竣工(率)、投资额等数据无法得知究竟有多少人从中受益,但却不难看到各地经适房空置、公租房难以租出的报道。 这说明现有的保障房供给并不都是有效供给,供求错位意味着资源的浪费。 2011 年底,武汉市洪山区公开配租南湖新城花园和马湖村丰华苑两处的899 套公租房:65m2的一室一厅, 玻化砖的地面,厨房里的整体橱柜,统一的防盗门,甚至卧室外面还有阳台, 居住条件比一般的出租屋要好很多;租金按每平每月11.13 元的标准计算,每套每月723 元的租金也远低于市场上同类出租房价格。 可经审核获得资格的317 户中却有1/3 放弃了资格,实际入住的仅有210 户,七成房源一度空置。4后来只好将这些闲置的公租房给城管局的400 多名环卫工人和一些企业作为职工宿舍楼。 物美价廉的公租房为何遭到冷遇? 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居住成本高,尤其对单身职工而言。 65m2的房子,每月租金为723 元,物业费为78 元(1.2 元/m2×65m2)。 小区附近只有两路公交车,交通不便,每月出行成本至少要200 元左右,加上水电费等,每月租房花费近1200 元。 入住后每个月可以获得80 元的政府补贴,5但是这些钱只够缴物业费。 此外,首次入住公租房还需一次性缴纳3 个月租金作押金、3 个月房租和半年的物业费,此约5000 元的首付款也让一些住户头疼。 二是配套不完善。 附近尚未形成成熟的社区,学校、医院、菜场、超市及道路建设滞后,缺乏便捷的公交系统, 这些因素导致入住后生活不便。对比一下城中村的解决方案: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单间,月租300 元,交通相对便利,小超市、小饭馆林立,新就业职工入住后感到很满意。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 武汉新就业职工在居住方面最关心三个因素,即租金便宜(每月房租最好不超过700 元,均值是452 元; 房租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不超过30%,均值是24%)、 交通便利(通勤距离在1 小时车程以内)和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有超市、菜场、饭馆、医院等)(图4),而户型、面积、装修等则是相对次要的考虑因素。 简而言之,就是面积可以小一点、居住档次可以差一点,但是租金要便宜,工作生活要方便。

(四)现有非正规的住房解决方案面临争议

当前突出的矛盾是新就业职工需要的小面积廉价出租屋严重短缺,而政府建设的公租房又难以满足需求,所以要从存量房源上想办法。 其实市场自身已经做出了反应。 武汉近几年大力进行城中村改造,低廉的租赁房源太少,庞大需求导致房中房大量涌现。 隔墙、加门、垫层加厕所……私自改装渐成潮流,并催生了专业二房东。 搜房网的数据显示,武汉租金在千元以下的待租房源九成以上都是合租房、隔断间,大多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如鲁巷、积玉桥等,且以新建小区为主。 比起城中村,小区环境要好很多,安全也有保障,而且租金低廉,房中房成为新就业职工青睐的住所。 例如,徐东片区团结名居·竹园里一套两居室改的“鸽子笼”,原本是2 室1厅结构,被隔成4 间小房,每间房都有单独卫生间,每月租金1000 元。 如果要单独租一整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每月租金起码要2000 元左右。 然而,由这类非正规的居所衍生的野蛮装修、群居扰民、消防与治安隐患等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现行政策普遍对群租持打压姿态,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房屋不得分拆、隔断、“化整为零”出租。 北京市也出台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 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 人,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一方面是客观存在的市场需求, 一方面是规范禁止的呼声和治理过程中的“进门难、认定难、执行难”,法与情的冲突、不同主体间的利益纠葛始终困扰着新就业职工的这片安居“绿洲”。

( 五) 城中村改造提速使得低成本的居住空间不断消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正成为城市宝贵的后备土地来源。 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对城中村进行大规模的拆除改造。 这些政策多是以保证“城中村”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及城市整体社会效益为出发点的,另外一个生活阶层———外来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尤其是他们的住房问题,却很少在政策执行中被考虑到。 改造后的地块除了原地安置拆迁户外,一般用于兴建高档写字楼、宾馆、酒店、商品房、大型卖场以及休闲娱乐场所,导致城市低端流动群体无处可居,激化了社会矛盾。 武汉城中村拆迁改造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62009 年底,武汉市决定用三年时间把二环线内54 个城中村全部拆迁。 到2011 年初,33 个城中村已基本完成拆迁。 仅洪山区,近两年来就拆除城中村房屋面积400 余万平方米,还有数百万平方米房屋将在今后一两年内被拆除。 2011 年以来武汉中心区土地出让中城中村土地占比达70%。 到2015 年,武汉将彻底告别城中村。随着大量城中村被拆,可租房源减少,拆迁户也加入租房大军, 使得临近区域的房租也水涨船高,数以万计的新就业职工面临无房“栖身”,被逼向更远的城市边缘。 几乎每一位“蚁族”都有一部辛酸无奈的搬家史。 热线房产网2011 年8 月曾就“武汉城中村拆迁江城蚁族何去何从”进行网上调查,695 名参与投票的网友中一半以上为“蚁族”,55.38%蚁族表示不愿意离开“城中村”。 “城中村”交通便利、房租低廉、生活配套等优势成为“蚁族”聚居在此的重要因素。 没了城中村,他们将往哪里去?

三、新就业职工住房保障政策优化思路

(一)公租房建设应持续放量,同时要优化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努力降低居住成本

在土地和资金紧缺的背景下,不该让建成的公租房成为鸡肋。 政府一定要舍得拿好地,花大力气做好配套,从便利居民就业、就医、就学、购物等实际需求出发,使群众既安居又乐业。 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转化为惠民成果。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要做好项目选址,二要努力降低居住成本。

公租房建设的选址,一是尽可能安排在发展比较成熟的三环以内的城区, 以优惠政策吸引餐饮、娱乐、文化、医疗、超市等社会物业投资,完善配套生活设施;二是要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预留专门的地块建设公租房;三是做好与城市规划及公共交通部门的衔接,提前在快速轨道交通线及城市新干线沿线布局,这样即便远离市区,也可节约低收入者特别关注的通勤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四是贴近目标人群,建在员工集中的工业园、科技园附近,有了特定的消费人群,闲置问题就不会出现。

新就业职工收入水平低, 对居住成本很敏感,对此应充分体谅。 一是尽量挖掘政策优惠空间,适当扩大公租房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距。 各地公租房的租金一般不高于附近相同房源市场价的七成,有些在五成左右甚至更低。 租金偏高,显然有违公租房制度的初衷。 公租房物业管理可参照老旧社区的收费标准,比普通商品房低30%~50%。 二是降低公租房户型面积,优化房型设计和装修标准。 新就业职工以单身为多, 户型应考虑30m2左右的单居户型和40m2左右的小户型, 甚至可以建造一批按照高校学生宿舍标准设计的公租房。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一群体很少自己做饭,他们可以不要厨房、不要厕所,但是一定要有宽带。 三是在户型面积受到各种因素限制的情况下,7鼓励合租是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可以采取合租者优先轮候及酌情减免物业费等激励手段。 这样一方面扩大了政策受益面,另一方面也降低了申请者个人租金成本。 四是配套兴建一批可自主灵活把握面积和建设标准的房源,与从市场筹集的房源配合, 形成多层次的供给体系,供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选择。 不能所有房源都依靠返租村民还建房, 公租房只有真正放量供给,才能降低住房租赁市场价格。 为了降低公租房建设成本, 可允许公租房项目配建商业配套及商品房(北京最高达到45%的配建比例, 实现了零成本持有)。 五是积极探索大额低成本资金(如国债资金、公积金闲置资金、REITS、社保基金)进入公租房建设的新途径,解决融资难题。

(二)有效利用市场存量房源, 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调控, 增加小面积廉价商品租屋的供给,着力提高新就业职工的付租能力

首先,对低收入租户来讲,房中房是比城中村更好的去处, 在城中村消失后更是唯一的选择;对业主来讲,这比整套出租有更大的利润。 政府若不能提供足够的替代品,就很难杜绝这种“违章”供求现象。 既然杜绝不了,不妨换“堵”为“疏”,对其进行治理和规范。 制定相关管理细则,指导业主做好规范改建:须向房管部门报建,审批同意后方可改建,对已建好的补办报建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整改;避免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比如,不得损坏或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 厨房;不得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或厨房的上方;不得乱排室内管道、乱接电线等;禁止存在重大消防治安隐患、群众意见较大的房屋改建行为。 与此同时,加强市场检查,对不配合管理不按要求操作及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被投诉者予以重罚并强制整改。 政府还可以直接包租部分市场房源进行标准化改装。

其次,整顿租赁市场乱象,保护租赁双方的公平权益,也是对新就业职工的重要支持。 规范中介市场,严禁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严厉打击哄抬租金、坐吃差价、违规分租、扣取押金等行为。 对于房东随意提高房租、跟风涨价的行为也应加大处罚力度。8相关部门可根据房屋的不同地段、结构和用途定期发布房租价格,为租赁双方当事人议定租金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再次,应该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抑制投机性需求,平抑房价,相对提高出租收益,改变租不如售的格局。 同时探讨通过租房收益减免税、开征存量房房产税等方法刺激出租房源供应。

最后,要研究采取税收抵免、租金补贴和公积金付租等手段支持新就业职工自行租房的可行性。其实公租房也不一定非得实物配租,可以考虑采取租金补贴的形式。 由新就业职工自己找房源,租赁合同签署备案后政府按照地段、面积以及申请者的收入水平核发不同金额的补贴。 武汉市包租城中村村民还建房作为公租房的做法与此相比只不过省掉了申请者寻找房源这个环节,但却增加了很多管理成本,还可能造成供求错位。9

(三)城中村改造应谨慎推进、 统筹安排, 为新就业职工留出一片低成本居住空间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的改革总是在不断制造新的改革对象。 对“蚁族”不能“推”不能“赶”,否则只会激化矛盾,使问题不断累积,应该适度控制城中村改造节奏,同时在现有改造方案中充分考虑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

武汉市创造的“以政府包租城中村改造多余安置房源”的公租房建设“洪山模式”,是将低收入人群保障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两大难题合二为一成功化解的有益尝试。[6]该模式由村集体利用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建设公租房,并提供完备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分担了政府建设保障房的资金压力,缓解了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的问题。 而政府按市场定价以包租形式向村集体和村民长期租赁房屋,则为其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中村农民的长期生计保障问题, 值得推广。 然而,洪山模式的前提是有房可租和村民愿意,它缺乏制度性基础,难以作为稳定的、能普遍推广的公租房供应模式。 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立法措施保证城中村改造应承担相应的住房保障义务,明确规定城中村改造必须预留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建设用地,或者要求参与改造的开发商必须配建一定数量的公租房。

(四)政府扶助,社会合力,分流引导,多渠道化解新就业职工的生计难题

首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优惠政策建设一定数量的员工宿舍和人才公寓,以低租金或免房租作为住房福利吸引优秀人才;财力薄弱的企业则相互合作,并由政府设置专项资金予以补贴,团购租赁合适的公寓供新进员工居住。 PPP模式也值得倡导,即由政府划拨土地,通过共有产权形式和资金补贴、政策税收优惠和捆绑开发等激励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门面向新就业职工的“青年公寓”。

其次,“蚁族” 问题的产生与人才培养结构失衡、政策导向不足、经济发展不平衡有关。 高等学校需调整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强化创业教育,尽可能培育适销对路的人才; 引导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转变观念,更多地选择到三、四线城市、到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创业。 只有着力缩小三、四线城市和一、二线城市的公共服务差距,促进三、四线城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大学毕业生的有效分流。

再次,如何提高新就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也是应予优先考虑的议题。 政府应推动在新就业职工比较集中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建立有相当话语权的工会、推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减免中小企业税负换取其涨薪空间等途径,形成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8.市民住房现状调查 篇八

关键词:保险;保险意识;市民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3-0054-04

保险意识是人们关于保险的思想、观点及心理反映,它体现人们对保险概念、性质、职能作用的认识及由此产生的理论观点,以及对保险的需求、感觉和评价。[1]一个健康完善的保险市场,不仅要有符合公众需求的保险产品,还要有完善的市场主体—保险公司、中介人、投保人。其中,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的供给者,为保险市场提供保险产品,而投保人是保险市场的需求者,是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商业保险快速发展的今天,保险作为公众转移风险的手段之一,公众的保险意识又是决定公众是否认可通过保险的方式来转移各种风险,从而最终决定我国保险市场能否持续快速发展。充分了解公众保险意识现状,并逐步提升公众保险意识对于保险业的做大做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北京市保险业现状

截至2008年底,北京市保险市场有保险分公司67家,在北京市直接经营业务的总公司10家,共计77家,比年初增加8家,比2000年增加68家。其中产险公司28家,寿险公司4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再保险公司3家。

近3年(2006-2008年),北京市的保费收入在保监会37个统计机构中(包括不含港澳台的全国31个省市、5个单列市和集团总公司本级)一直名列前5名。特别是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两个指标来看,北京市的保险业发展远远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1-图3)。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web/siteo/及北京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bjstats.gov.cn/相关资料整理得了。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web/siteo/及北京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bjstats.gov.cn/相关资料整理得了。

注:由于2005年中意人寿保险与中国石油200亿元的补充养老保险大单,使得2005年北京保险业数据异常。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web/siteo/及北京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bjstats.gov.cn/相关资料整理得了。

二、北京市市民保险意识现状

为了解北京市民保险意识的现状,笔者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北京市民保险意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采用街头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共收回有效问卷505份,问卷涉及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拥有保险的情况、对保险的了解以及对保险的认识和态度四个方面。

1.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街头随机抽样的方式,共对505名路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设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学历分布如下表1所示。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调查问卷相关数据整理得出。

2.北京市市民保险拥有现状

对于当前北京市民保险拥有状况,本次调查共设计了4个相关问题,分别为“是否拥有社会保险”、“是否拥有商业保险”、“拥有哪些商业保险”和“拥有的保险每年所需缴纳的保费”。

对于第一个问题“是否拥有社会保险”,505名被调查中共有485人回答“有”社会保险,15人回答“无”社会保险,5人回答“不知道”,分别占比96.04%、2.97%、0.99%。对于“是否拥有商业保险”,205人回答“有”商业保险,占比40.59%,248人回答“无”商业保险,占比49.11%,另有52人回答“不知道”,占比10.30%。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北京市市民拥有社会保险,而拥有商业保险的市民仅仅只有四成。社会保险作为市民的一项基本权益和对市民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在北京市已经深入人心。但商业保险作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一种手段,还没有被大部分北京市市民所接受。

在“有”商业保险的205人中,198人拥有“人寿保险”,162人拥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5人拥有“医疗健康保险”。对于拥有的保险每年所需缴纳的保费,在拥有商业保险的205人当中,56人每年缴费在1000元及以下,86人每年缴费在1000-5000元之间,42人每年交费在5000-10000元之间,另有21人每年缴费在10000元以上。在调查中,有部分被调查者拥有的一些投资型或者储蓄型保险是一次缴费多年受益的情况。

3.对于保险的了解及认识情况

对于当前北京市市民对保险的了解及认识,本次调查共设计了2个问题:“您自认为对保险了解么?”以及“您了解保险信息的渠道方式”。从调查结果来看,选择“十分了解”和“比较了解”者为11.09%、19.80%,而选择“略知一二”及“完全不了解”者,占比48.11%、21.00%。结果表明,只有近三成市民比较了解保险,绝大多数市民对于保险都不太了解。而对于了解保险信息的渠道的回答则有46.73%的市民选择“广播、电视、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另有19.41%的市民是来自于“保险营销人员的讲解”。

4.对于保险的态度

对于保险的态度,本次调查设计了两个问题:“您对保险的看法”、“您购买保险最主要的原因”。关于“对于保险的看法”这个问题,被调查的505人中,258名被调查者认为保险“可有可无”,占比约51%,126名被调查者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很反感”,占比24.95%;只有121名被调查者选择“保险是必须的,防范风险,或者投资理财”,占比约23.96%。

对于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已有保险的205名被调查者中,为防范风险而购买保险者所占比例最大,达到31.22%,而紧随其后的是“迫于保险推销人员的纠缠而购买的”,比例也达到了30.73%。选择“为自己以后治病或者养老做好准备”的被调查者仅为13.66%。

三、北京市市民保险意识较低的原因分析

公众保险意识关系到整个保险业的发展,是目前保险事业赖以生存、发展、壮大的基础。只有深刻认识影响保险意识的诸因素,并努力改善影响保险意识提高的社会存在,才能促进广大市民保险意识的提高,进而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北京市作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其保险业的发展处于全国前列,市民的保险意识也强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或地区)人均拥有多份保险来说,北京市市民的保险意识仍然相对较低。有数据表明,香港人均拥有8份人寿保单,日本人均拥有7.3份人寿保险单,德国人均也至少有2张保单。而在中国,每人拥有的寿险保单数量平均值为0.2至0.3张。 北京市民保险意识低下的原因主要分析如下:

1.历史因素

主要是指保险业在我国产生至今,所经历的时间太短。现代商业保险在世界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 ,而我国保险业是在帝国主义列强涌入我国进行经济掠夺时产生的,直到1805年,由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发起成立了谏当保安行,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保险业才开始。建国后,在“大跃进”运动的背景下,国内保险业又被停办20多年之久,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至今,还不足30年的时间。北京市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和前沿之地,虽然北京市市民与其他省市居民相比,能较快的接受保险这个新生事物,但要在短短30年时间内赶上发达国家几百年对于保险的接受和认识程度显然不太现实。

2.社会文化因素

主要是指社会经济体制及相关政策对公众所形成的风险承担状况的影响程度以及公众自身的文化素质水平。首先,我国长达5000年的农耕文化使得传统的宗族观和家庭观根深蒂固,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人情伦理为主的传统文化,家庭宗族的互助机制成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2]改革开放以前,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又使得人们养成生产生活都依赖国家或集体安排,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公众所造成的损失,基本也由国家或集体承担,因而商业保险赖以生存的基础——转移风险在我国几乎不存在,因此当时我国的保险业也仅仅只是恢复了业务,但其业务发展十分缓慢,公众对于保险的认识也是十分有限。改革开放后,随着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公众不得不防范和处理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险业此时才真正进入公众的视野。此时,北京市依靠全国政治、经济的领导地位,其经济的龙头地位也带动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北京市市民对于保险的接受和认识程度。

其次,保险涉及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公众文化素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其对保险的认识和态度。目前,由于市民缺乏对保险的基本知识,认为保险是“骗人的”,或者认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的错误观念仍然普遍存在。同时,公众面对的保险产品的具体形式就是一个涉及众多专业词汇的保险合同,其中的条款对于普通公众来说难以理解,进而影响到公众对于保险认识的兴趣和难度。此次调查在“不想了解保险知识的原因”这一问题中,有近40%的被调查者选择“保险合同难以理解”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问题。此外,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随着被调查者学历水平的上升,其拥有保险的比例上升以及对于保险的认识和接受程度随之上升也验证了这一观点。

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其市民受教育程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报道,北京市2006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指标已达到53%,高中生升入大学教育的升学率更是达到了70%,远远高于2006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6%的水平。 市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在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水平的同时,也使得北京市民对保险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大大提升,从而提升了北京市民的保险意识水平。

最后,保险的意义在于长期投保,然而放与当前公众普遍存在的短期利益思想显然格格不入。在调查中,时常有被调查者“花钱买了保险只有得到保险理赔才划算”的话语。其实,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可以看作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对“保险”一词的诠释。

四、提升市民保险意识的建议

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促进保险业发展,不仅仅是保险业的重要任务,更是政府与社会的共同责任。总体来说,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以行业为主体、以学校为依托、以媒体为载体,做到广泛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真正增强市民的保险意识。

1.以政府为主导

以政府为主导,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发挥其主导作用,引导和督促保险机构确实发挥保险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并引起社会各界重视保险业,从而增强市民保险意识。小到一起车祸,车辆保险能有效补偿车祸各方损失,大到公众场所发生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能对受害公众进行有效补偿,从而化解社会矛盾,保险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的重要作用。然而,时至今日,大多数人只是在发生事故后才想起保险,能做到在风险发生之前就通过保险转移风险、居安思危者还在少数,而人身意外、健康、养老以及财产损失等各种风险依然存在。[3]

2.以行业为主体

以行业为主体,主要是指以保险行业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为主体,对市民进行保险知识普及,以增强市民保险意识。市民保险意识的提升,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保险行业,同时,由于当前市民了解保险知识的来源大多是保险从业人员(如保险营销人员的介绍等),因此,保险业各保险机构有责任更有义务在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这一行动中担当主体角色。保险业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保险行业自身的诚信建设以及加强对公众的保险知识宣传两个方面。加强保险行业自身的诚信建设在于改善公众对于保险的错误认识,促进保险业和全社会之间的诚信互动,为保险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行业协会推动和完善诚信立法和制度建设,制定保险信用评级制度,确立保险各类行为标准,组织编写和实施保险业诚信教育读本。在保险服务过程中加强对公众的保险知识宣传,注重对公众的保险知识普及,把保险知识普及纳入保险服务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从业人员的保险知识普及意识;同时编写保险知识普及读本,帮助从业人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普及大众保险知识。

此外,以行业为主体还可以是以保险业协会为纽带,协调各保险机构一起对市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保险大型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形成联动效应。在此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1994年由7家保险公司成立了非盈利组织——生命与健康保险教育联盟组织(The Life and Health Insurance Foundation for Education,LIFE),该组织把每年5月和9月分别作为全美“伤残保险意识月(Disability Insurance Awareness Month)”和“人寿保险意识月(Life Insurance Awareness Month)”,通过广告、消费者媒体延伸、高中及大学保险教育计划、公众服务公告、传单、视频以及网络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民保险意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并帮助美国家庭作出最优的保险决策以保障其家庭的财务安全,目前已经得到全美140多家保险和金融服务组织(insurance and financial services organizations)的支持。[4]

3.以学校为依托

以学校为依托,是指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课程,让公众系统学习保险知识,从小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学校教育是公众系统掌握一门知识最主要的途径,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须将保险知识纳入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课程体系。具体而言,可以在现有小学《科学》课程中加入保险知识的内容或者在中小学教育中另开设单独的保险课程,而在大学教育中则将保险课程列为大学公共必修课程,改变当前保险学校教育只是保险专业学生“特权”的状况。此外,学校还应与保险机构合作编写公众易懂易读的保险知识读本。

4.以媒体为载体

以媒体为载体,主要是指针对公众的保险知识普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为载体开展各种保险知识普及活动。学校教育中的保险知识普及只能针对于在校学生人群,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知识普及也只能针对于有限的社会公众,而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则可面向全社会公众,真正实现保险知识的全社会普及。具体形式包括保险广告、保险案例分析,甚至拍摄反映保险从业人员生活的电视剧等等。[5]

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公众保险意识,一方面在于为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的发展,另一方面更在于公众能更有效地利用保险这一方式转移自己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充分发挥保险的作用。当然,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公众保险意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循序渐进,逐步进行。

参考文献:

1]李伟民.金融大辞典[Z].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2]张兴,王正峰.影响保险意识四因素[N].国际金融报,2001-06-14.

[3]朱劲松.保险意识之谜及其破解[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8(1).

[4]美国人寿和健康保险联盟教育组织(The Life and Health Insurance Foundation for Education,LIFE).网站http://www.lifehappens.org/liam/,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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