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网约车题库

2024-06-29

全国网约车题库(9篇)

1.全国网约车题库 篇一

本市出租车管理相关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政策规定

1、营运中遭遇不法侵害,发现治安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案发现场秩序。(正确)

2、客运出租汽车载客途径治安管理服务站时,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接受治安登记和检查。(错误)

3、根据《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为保护隐私需要,可以将客运车内的GPS系统拆除。(错误)

4、根据《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客运汽车从业人员拒绝接受治安登记和检查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正确)

5、根据《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改装治安监控设施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正确)

6、公共汽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车辆,可以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的非交通高峰时段或者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使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正确)

7、客运出租汽车在不妨碍公共汽车进出站和停靠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共汽车车站站牌前沿停车候客。(错误)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行驶记录仪或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记录的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对无法确定驾驶人的,不能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错误)

9、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随意施划停车位,以满足市民停车需求。(错误)

1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改变公共交通专用道用途的,无须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错误)

11、目前杭州市实行“错峰限行”的时间段为早上6:30-8:30和下午16:30-18:30。(错误)

早上7:00-9:00和下午16:30-18:30

12、星期六尾号为4和6的机动车禁止在高峰时段行驶。(错误)

1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受错峰限行限制。(错误)

14、春秋旅游旺季期间,西湖风景区实行双休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正确)

15、尾号为2的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星期一高峰时段可以在错峰限行区域内行驶。(错误)

16、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发现乘客非法携带爆炸性物质的,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并立即报告客运经营者 B、营运中发现有乘客遗忘的财物,应主动送还失主,或者送交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C、不得利用客运车辆非法运载放射性等危险物质、枪支、弹药和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D、为保护隐私需要,可以将客运车内的车载GPS系统拆除。

17、未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报送涉及治安防范的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A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A、1000,5000

B、1000,10000

C、3000,10000

D、10000,50000

18、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改装治安监控设施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处(B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00;1000 B、200;2000 C、100;2000 D、200;1000

19、客运经营者违反《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九)项规定,未按照客运汽车治安安全检查规则组织开展治安安全检查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D 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A、5000;10000 B、3000;10000 C、4000;20000 D、2000;20000 20、违反《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拒绝接受治安登记和检查的,处(B 200)元罚款。A、100 B、200 C、300 D、400

21、(A 12)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4)米的儿童不得乘坐前排座椅。A、12;1.4 B、10;1.2 C、12;1.2 D、10;1.4

22、(C 4)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米的儿童乘坐小型轿车时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但是客运出租汽车除外。A、3;1 B、4;1.2 C、4;1 D、3;1.2

23、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过的,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B 50)元罚款。A、50~200 B、50 C、200 D、100~200

24、以下哪项不属于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的条件(B)A、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B、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五年以上

C、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D、符合本市机动车登记的其他条件

25、以下哪项不属于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进入隧道行驶时应当开启的(D)A、前照灯 B、示廓灯 C、后位灯 D、远光灯

26、下列哪条路不受“错峰限行”限制(C)A、文一路 B、庆春路 C、石桥路 D、中河高架

27、关于错峰限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 B、城市快运车辆不受错峰限行限制

C、星期一禁止在高峰时段通行的机动车尾号为1和9 D、西湖景区只实行单双号,不实行错峰限行。

28、下列哪种车型不属于不受错峰限行限制的车辆(B)A、省际长途客车 B、中型客车 C、救护车 D、出租车

29、浙A.XXXE3的机动车在星期三上午8点半可以驶入(D)A、庆春路 B、凤起路 C、建国路 D、之江路

30、根据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规定,下列哪辆车可以在不违法交通法规的情况下正常于2017年12月22日正常驶入龙井路(A)A、浙A.66688 B、浙A.66689 C、浙A.G669T D、浙A.66T55

本市地理线路

1、浙江省人民医院位于上塘路。(正确)

2、杭州大厦位于环城东路。(错误)环城北路

3、中国美院位于南山路。(正确)

4、黄龙体育馆位于黄龙路1号。(正确)

5、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庆春路。(错误)浣纱路261号

6、东新园小区位于大关路。(错误)香积寺东路95号

7、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位于奔竞大道。(正确)

8、旺角城位于萧山区金城路。(错误)市心中路123号

9、良渚博物院位于余杭区勾运路。(错误)余杭区美丽洲路1号

10、余杭区市民之家位于余杭区南大街265号。(正确)

11、富阳中医骨伤医院位于富阳区风浦路418号。(正确)

12、富阳东方茂开元名都大酒店位于富阳区金桥南路。(错误)金桥北路61号

13、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店位于临安区湍泉街。(正确)临安区湍泉街188号

14、广苑小区位于临安市钱王街。(错误)临安区新民街317号

15、瑶琳仙境位于建德县瑶琳南路。(错误)桐庐县瑶琳镇瑶琳仙境旅游区

16、桐庐雷迪森度假酒店位于金中路1号。(正确)

17、半岛凯豪大酒店位于建德市新安东路。(正确)

18、建德市中医院位于新中后巷。(错误)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健康北路1号

19、景秀花园位于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正确)

20、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千岛湖镇涌金路。(错误)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

21、杭州洲际酒店位于杭州市(江干区)。

22、西湖文化广场离(深蓝广场)最近。

23、朝晖小区位于(河东路)附近。

24、新世纪花苑位于(古墩路)附近。

25、浙江传媒学院位于(学源街)附近。

26、吴山广场位于(延安南路)附近。

27、泰和花园位于(高桥路)附近。

28、萧山宝龙广场位于(金鸡路)附近。

29、余杭科技馆位于(沿山路)附近。

30、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位于(迎宾路)附近。

31、东方贸购物中心位于(金浦路)附近。

32、龙祥城市花园小区位于(文教路)附近。

33、星美国际影商城位于(天目路)附近。

34、解百钱王商厦位于(临天路)附近。

35、桐庐商业广场位于(下杭路)附近。

36、新天地花园位于(白云源路)附近。

37、宏都大厦位于(保健北路)附近。

38、城东雅苑位于(广兴北路)附近。

39、清波花园位于(阳光路)附近。40、千岛湖大厦位于(排岭南路1号)。

2.全国网约车题库 篇二

公共考试科目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11月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宣布自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是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配套政策,该规定明确,驾驶员从事网约车服务需要通过考试。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介绍,考试对于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员并无区别。但具体考试内容可能并不一致。“交通运输部的大纲只是从方向上给予界定,具体的题库和考题还得地方政府确定。”

考试包括安全运营生理与心理知识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出租车驾驶员考试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掌握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二是掌握出租汽车安全运营知识。三是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四是掌握出租汽车服务标准规范。五是熟悉出租汽车运营其他相关知识。

其中第一部分法规方面,包含出租车网约车相关政策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网约车新政在其中占据18分,占比最大。同时,司机需要掌握和安全运营相关的各项知识。具体为安全运营生理与心理知识、车辆安全检视、行车安全基本要求、复杂天气和特殊路段的安全行车要求等内容。此外,除了车辆运营安全相关知识外,驾驶员还需要掌握部分应急保障、消防和乘客救护基本知识。

80分及以上为及格 北京已启动考试调研

考试形式方面,考试实行全国统一题库,采用计算机系统随机抽题的方式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试题共85道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总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

北青报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上月底,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已经带队调研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及许可工作。调研组详细查看了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受理现场、理论考场及实操考场。随后乘车前往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考试中心,实地调研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件办理和理论考场情况。最后,调研组来到市交通委行政审批中心,详细了解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等相关事项,并就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目前,北京网约车新政正式稿暂未公布,考试实施的时间也未通报。

附网约车考试大纲全文: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为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一、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二、考试组织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

三、考试方式及要求

(一)考试方式实行全国统一题库,采用计算机系统随机抽题的方式考试。

(二)考试时间60分钟。

(三)考试试题共85道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其中判断题15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55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题,每题2分。

(四)考试总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

(五)每场考试应当不少于2名考核员,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核员签字确认。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

四、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掌握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掌握出租汽车安全运营知识。

(三)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

(四)掌握出租汽车服务标准规范。

(五)熟悉出租汽车运营其他相关知识。

五、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六、评分标准

(一)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每错1题扣1分。

3.网约车《诚信承诺书》 篇三

本人报考合肥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已仔细阅读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报考等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和要求,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在此我郑重承诺无以下情况:

1、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

2、无吸毒记录;

3、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无暴力犯罪记录。

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4.青岛网约车细则 篇四

10月17日消息,青岛市发布《青岛市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 网约车进入青岛市市场以来, 网约车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优势, 整合了供需信息, 丰富了出租汽车服务方式, 提高了运行效率, 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 “打车难” , 给公众高品质、差异性出行带来了新的体验。 同时, 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例如, 大量非营运车辆参与经营, 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不足, 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 “专车”平台主体责任不明确, 乘客安全得不到保证, 大量的信息安全存在风险等。

在驾驶员方面,《暂行办法》除了要求满足国家办法中对驾驶证、驾驶经历以及相关犯罪记录和无吸毒、酒后驾驶、相关违法驾驶记录等要求外, 进一步明确了从业年龄和居住证明要求, 即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 也就是说, 持有青岛市居住证的外地人一样可以从事网约车经营。

车辆方面,在满足国家办法中对车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 还规定车辆为青岛市号牌车辆, 车辆价格不低于礼宾出租汽车同期购置价格, 并对车身尺寸、轴距、行李厢容积、发动机功率、发动机扭矩、油耗以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 青岛市于20初推出了礼宾出租汽车, 车型包括雪铁龙C5和斯柯达速派。 参照礼宾出租车的标准, 像大众帕萨特、丰田凯美瑞、本田雅阁、日产天籁、标致508、起亚K5、现代索纳塔9、大众途安、别克GL8、本田奥德赛、本田艾力绅等级别车型方可以在青岛从事网约车经营。

《暂行办法》还明确,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禁止利用合乘名义从事营运活动。 合乘各方应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及事故责任, 并依法、依约自行承担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 提供合乘出行一天内不得超过两次。 合乘出行分摊费用, 仅限于合乘行驶里程的车辆燃料成本和通行费, 不得向合乘者收取时间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合乘平台提供服务的, 应当实名注册。 合乘平台应当运用技术手段做好合乘出行管理, 并将相关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接入信息包括: 车辆号牌、行驶轨迹、出行时间和出行次数等。 合乘平台不得给予合乘出行提供者任何奖励、补贴, 吸引合乘出行提供者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解读】

网约车驾驶员须取得运输证

意见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责任以及网约车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和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细化。 记者注意到, 暂行办法中, 除了满足国家办法中对驾驶证、驾驶经历以及相关犯罪记录和无吸毒、酒后驾驶、相关违法驾驶记录等要求外, 进一步明确了从业年龄和居住证明要求, 即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 也就是说, 持有青岛市居住证的外地人一样可以从事网约车经营。

车辆方面, 在满足国家办法中对车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 还规定车辆为青岛市号牌车辆, 车辆价格不低于礼宾出租汽车同期购置价格, 并对车身尺寸、轴距、行李厢容积、发动机功率、发动机扭矩、油耗以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 青岛市于年初推出了礼宾出租汽车, 车型包括雪铁龙C5和斯柯达速派。 参照礼宾出租车的标准, 像大众帕萨特、丰田凯美瑞、本田雅阁、日产天籁、标致508、起亚K5、现代索纳塔9、大众途安、别克GL8、本田奥德赛、本田艾力绅等级别车型方可以在青岛从事网约车经营。

运价方面,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网约车价格指导意见。 监管方面, 网约车将纳入政府监管平台, 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其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和证件将由运管部门审查核发, 驾驶员必须取得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顺风车合乘一天不能超过两次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明确了合乘出行内涵和具体认定标准。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 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 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出行信息, 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意见明确, 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禁止利用合乘名义从事营运活动。 合乘各方应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及事故责任, 并依法、依约自行承担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 提供合乘出行一天内不得超过两次。 合乘出行分摊费用, 仅限于合乘行驶里程的车辆燃料成本和通行费, 不得向合乘者收取时间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车辆燃料成本按照合乘车辆车型在工信部登记的综合工况百公里油耗、燃油实时价格和合乘里程计算。 合乘平台可以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合乘平台提供服务的, 应当实名注册。 合乘平台应当运用技术手段做好合乘出行管理, 并将相关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接入信息包括: 车辆号牌、行驶轨迹、出行时间和出行次数等。 合乘平台不得给予合乘出行提供者任何奖励、补贴, 吸引合乘出行提供者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合乘各方应配合执法检查, 主动提供合乘信息。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 按照非法营运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出租车经营权有限期无偿使用

近年来, 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发展缓慢, “打车难” 、服务质量不高, 广受社会诟病。 在网约车新政征求意见的同时, 青岛还针对传统出租车出台了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 将坚持传统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期限无偿使用, 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实行经营权许可给出租汽车企业制度,新增运力全部实行公车公营, 不得擅自变更主体。 完善出租汽车经营权退出机制, 实现优胜劣汰。 同时, 深化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立出租汽车从业信用管理制度, 加强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传统出租将重新科学定位服务、实行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规范经营权使用管理、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理顺价格形成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鼓励创新, 促进转型。 传统出租将完善经营权的准入退出机制。 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 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5.东莞《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篇五

10月11日晚,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对今后东莞的网约车营运有了明确限制。细则明确,网约车必须是东莞车牌,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排量不低于1.75L;网约车驾驶员须持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有3年以上驾龄,但对户籍和居住年限等未做要求。

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并拟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车不得入驻两个及以上平台

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且必须是东莞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根据细则,非莞牌车辆申领不了东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没有该证,车辆在东莞就无法接入东莞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如果平台违规接纳,将根据国家的《暂行办法》对平台按接纳无证车辆进行处罚。

对于车辆的具体要求中,细则明确,使用燃油车辆的,排量不低于1.75L、轴距不少于2700毫米;使用纯电动车型的,轴距不少于2600毫米。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8年,且行驶公里数未满60万千米。当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车辆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而且车辆要通过公安机关的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东莞巡游出租汽车相似颜色,以及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不存在未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根据细则,网约车须购买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在服务协议期内不得加入两个及以上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无户籍居住年限年龄等要求

根据细则,在东莞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持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满足上述条件的驾驶员方可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

相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率先征求意见的网约车新规,做出 “京人京车”“籍沪牌照”、持有效居住证等的要求,东莞针对网约车驾驶员方面,在此方面则无明确规定。

■链接

东莞网约车新规征求意见稿要点

对驾驶员的要求:

1.驾龄: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户籍:无户籍和居住年限要求;

3.其他: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吸毒、饮酒后驾驶等的相关记录。

对网约车的要求:

1.车牌:东莞牌照7座及以下乘用车;

2.车型:燃油车辆轴距≥2700毫米;纯电动车≥2600毫米;

3.排量:燃油车辆排量≥1.75L;

4.保险: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5.其他:一辆车不得同时加入两个及以上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解读

网约车要求高品质凸显差异化

市交通局

针对新规,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网约车应高品质、差异化发展,要与传统出租车有所区别,要求会更高。

以车排量为例,从周边已公开网约车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城市看,网约车排量均要求在1.8L、2.0L或1.4T以上。其中,广州要求2.0L或1.8T以上,深圳要求1.8L以上。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科解释称,上述标准在珠三角城市已基本达成共识。结合东莞实际情况,现行传统出租车的主流车型为汽油、CNG双燃料车,排量要求1.6L以上、轴距2600毫米以上。因此,东莞网约车细则初步拟定网约车的排量标准是:使用燃油车辆的,排量不低于1.75L、轴距不少于2700毫米;使用纯电动车型的,轴距不少于2600毫米。

细则公布后,针对市民关心的价格问题,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指出,网约车仍将实行市场调节价,交通部门不会对其价格标准进行限制。此外,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透露,交通部门希望通过定期通报网约车市场数据,如网约车数量、司机接单量等运营数据,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

声音

市民:担心打车难打车贵问题再现

市民叶小姐是滴滴出行的高频使用者,最近发现通过滴滴叫车愈来愈难,而且经常听到司机抱怨“赚不到钱了,日子不好过,不想继续跑”。叶小姐说,新规对车辆和司机都有要求,加上现在网约车各平台补贴大幅下调,今后出来跑网约车的司机会越来越少,打车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将提升,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将大打折扣,恐将重新面临打车难、打车贵的老问题。

然而,叶小姐也表示,经过规范,今后市民乘坐网约车会更有安全感,更有保障。

专家:网约车舒适安全 标准应高过出租车

东莞市政协委员黄蔚然认为,东莞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200万量,网约车新规对车辆的要求比较高,有它的依据,也有很多车满足新规的条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政府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给社会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了安全和舒适,网约车的标准高于出租车,也是合理的。但黄蔚然表示,执行网约车新规以后,网约车数量恐将受到影响。

东莞市政协委员黎平则表示,本次东莞版的网约车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尽量多对本地户籍的申请者倾斜。同时,网约车市场应开放,允许自由竞争,政府加强管理,并实行动态监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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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肥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篇六

近日,我市召开新闻通气会,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集日期截至10月20日。

市民可在本月20日前将意见投至电子邮箱hfzqyj@163.com,书面信件可投递至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号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改革办公室,传真电话:0551—62755622。正式的意见和细则将于10月底或11月初发布。

网约车司机需持证上岗

根据“合肥版”网约车管理细则,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年龄不超过60岁,无各种违规记录,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市区居住证。这意味着,外地户籍人员同样能在合肥开网约车。

《征求意见稿》明确,今后网约车司机不仅要通过平台审核,还需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驾驶员申请,按规定条件核查完毕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6年。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对于网约车司机来说,需随车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岗,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不得同时接入多个平台

《征求意见稿》中对车辆也提出了要求,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值得一提的还有,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或在设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的站点候客。也就是说,下个月,在合肥南站和新桥机场等地,网约车不能停靠在出租车停靠区域,而只能在社会停车场等区域候客。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提到,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以上网约车平台从事经营。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驾驶员,应当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不得转包。

网约车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征求意见稿》提到,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当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若未履行承运人责任,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服务质量测评不合格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暂停受理其新增车辆和驾驶员注册业务。

各家网约车平台公司都应将本平台的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并实时传输。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刑事侦查权外,不得将采集的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用于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市民乘坐网约车时,最担心的就是线上车辆与线下车辆不一致,对此《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乘客如遇到线上车辆、驾驶员与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或驾驶员未经乘客允许搭载他人的,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并可向网约车平台公司或有关部门举报。

私家车合乘全天或不得超过4次

搭乘顺风车或拼车,已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征求意见稿》中给予了明确规定: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合乘服务提供者本人所有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合乘服务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4次合乘出行。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倡导公益性无偿互助合乘。合乘服务提供者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驾龄达1年以上,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不得以合乘、顺风车、拼车等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7.上海网约车细则正式出台 篇七

近日,上海网约车细则正式出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适度放宽了网约车和驾驶员条件,下面是详细内容。

上海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21日正式颁布,并于即日起正式实施。在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上海市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适度放宽了网约车和驾驶员条件。

上海市颁布的《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的目标是,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着力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差异化、品质化出行服务体系。

在网约车和驾驶员条件方面,细则明确了“网约车应在上海市注册登记,达到上海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驾驶员应为上海市户籍”等条件。

针对公众关心的网约车车牌和驾驶员户籍的要求,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回应称,之所以坚持“本地车”,是因为首先交通运输部有相应的规定,网约车不可异地经营;其次,依据目前实施的限行措施,仅有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车辆才能提供全时段全路段的出行服务。坚持“本地人”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网约车经营服务属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一种类型,上海市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了只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方能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

10月8日至21日,3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件、12345市民热线以及“上海发布”等渠道共收集有效反馈意见1417条。滴滴、易到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也提交了书面意见。

在综合评估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上海市对3个文件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关于网约车,将车辆轴距条件放宽为“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不再要求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对纳税和经营服务相关条款也做了适当放宽和调整。

合乘实施意见对合乘出行平台、车辆、驾驶员、注册管理、合乘次数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车辆应在本市注册登记”等条件。对“人车绑定”的要求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合乘出行可分摊成本标准由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自12月26日起,上海市和区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将正式受理上海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具体办理方式可登录上海交通网查阅《关于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的公告》。

此外,为保证信息安全,管理细则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网约车平台数据信息应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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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

(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发展原则)

本市网约车发展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绿色环保、安全运营、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运价)

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网约车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环保、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经济信息化、金融服务、网信以及国家驻沪通信、保险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六条(网约车平台条件)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具体条件除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二)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

(三)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

(四)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七条(网约车平台申请材料)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除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报告;

(二)在本市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第八条(网约车车辆条件)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

(二)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三)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四)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五)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六)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七)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第九条(网约车驾驶员条件)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四)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第十条(许可有效期)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向车辆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向驾驶员发放注册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十一条(网约车车辆申请限制)

个人仅限为其所有的一辆车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且其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除出租汽车和客车租赁经营者外,其他单位所有的车辆不得申请网约车经营。

出租汽车和客车租赁经营者所有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要求,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件。

第十二条(禁止跨业经营)

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不得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运营。

第十三条(收费和纳税)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网络服务平台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向乘客提供本市电子或者纸质出租汽车发票。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应当依法向本市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网约车平台责任)

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其他协议的,应当包含营运期间驾驶员的意外伤害保障条款。

第十五条(个人信息保护)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十六条(网络信息安全)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十七条(经营服务规范)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维护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二)不得发布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的召车信息。

网约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拆除、损坏或者屏蔽车载卫星定位装置;

(二)不得安装巡游车计价器、顶灯等专用设施、设备;

(三)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揽客;

(四)不得将车辆交于他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五)张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六)配合交通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第十八条(网约车平台管理要求)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建立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对驾驶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侵害乘客利益、扰乱营运秩序等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暂停承接业务、注销平台注册等措施。

第十九条(行政监督)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考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违法行为处理等信息。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的信用信息应当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本市交通、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车辆注册、驾驶员注册、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网约车服务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依法处置。

公安、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防范、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条(属地服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属地管理办法。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受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为所辖区域内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申请受理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对网约车平台的处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维护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应急报警装置的;

(二)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布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的召车信息的;

(三)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未建立或者执行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的。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可以暂停受理其新增车辆和驾驶员注册业务。

第二十二条(对网约车驾驶员的处罚)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计入驾驶员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记录:

(一)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拆除、损坏或者屏蔽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

(二)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安装巡游车计价器、顶灯等专用设施、设备的;

(三)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驾驶网约车巡游揽客,或者在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揽客的;

(四)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将车辆交于他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

(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车辆未张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

(六)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拒绝配合交通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的。

第二十三条(非法客运处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违反《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8.四问北京网约车细则 篇八

此外,北京为网约车新政设置了5个月过渡期,但上海、广州则不设缓冲期,即日起正式实施。

昨日下午,北京网约车管理细则正式发布,“京人京车”管理规定没有变化,也就是说,按照最终的北京版专车管理细则,想要从事专车运营,司机需要具有北京户籍,车辆必须是北京市交管部门核发的本地号牌。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结果,专车管理细则还对车辆准入标准、驾驶员准入等作了40处修改。

交通委对此表示,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发展要求。

二是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北京“城市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口无序过快增长,严重影响了首都核心功能的发挥。治理“城市病”首要的就是严控人口规模,出租汽车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未来发展必然涉及人口规模调控和产业发展及就业导向。

三是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70余万辆,机动车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长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交通拥堵由城市核心区向外蔓延,已远远超出道路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第四是政策法规的要求,依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有本市常住户口”。

9.网约车成长的艰路历程 篇九

今年1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行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即将落地,网约车走向合法,“新打车”时代正在到来。

一 网约车合法化的背景

<一> 网约车合法化前:

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的缺乏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生活节奏加快,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导致城市规模膨胀,由此带来了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的供需矛日益突出。网友“小石头城”这样写道:我只要是能够打得到“网约车”,就不打出租车,因为这种车驾驶员态度好,不斤斤计较,不像“的士”那样,要么就像开飞机、要么就慢慢的“磨洋工”,一副反正计价器在跳,路堵不堵不关他的事的姿态。而“黑车”司机开车很小心,有的车里还安装有DVD,司机会很客气的问你想看什么就自己看,有时间我们经常打车的里程都肯定超过了十元钱就问司机收多少?司机都说你自己看着给就行了,给十元人家也没有骂骂咧咧的。网友“我爱网约车”称:“出租车价格高,服务态度差,车不干净,经常为几块钱生气。我已经发誓不坐的士,网约车只要价格合理,我就坐。所以支持网约车车的出现,有客运的查,我一定保护他们。网友“山鹰”:“网约车是对出租行业不足的一种补充,也是对出租车拒载的反抗。说实话,有时候有网约车我不会去打出租车,我被拒了很多次,特别在火车站!”

<二>在:“共享经济” “互联网+ ”的光芒下

网约车是否能够华丽“转身”?

共享经济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是人们公平享有社会资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获得经济红利,这更多是通过互联网作为媒介来实现的,简而言之,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进行共享,通俗而言即为“分享闲置获得收益”。

共享经济的萌芽时期并没有交易行为而是聚焦于“共享”。2000年之后,随着互联网web2.0时代的到来,各种网络虚拟社区、BBS、论坛开始出现,用户在网络空间上实现信息、观点的碰撞交流。不过,用户提供得内容并不涉及任何实物的交割也并不带来任何金钱的报酬。

直到2010年前后,随着Uber、滴滴等一系列实物共享平台的出现,共享开始从纯粹的无偿分享、信息分享,走向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共享经济”。

网约车发源于互联网带来的共享经济,从产生到如今的发展壮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借助互联网信息共享的手段,依托共享经济的低成本,低价格而发展起来,从而调动起了市场中的存量私家车资源。而来自资本的补贴更是使得这一工具价格平民化,使得普通消费者在出行工具上有了更多的选择。在网约车明确合法地位之初,很多人认为这是一场共享经济的胜利,然而事实却似乎与想象相去甚远。

2012年6月,滴滴成立之初只是出租车市场的调配者,时隔两年后的2014年8月,滴滴专车上线,与出租车呈分庭抗礼之势,初期专车司机多为有车兼职司机,而这开启了滴滴对外宣称的真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模式,一年后,滴滴低价专车——快车业务上线。由于价格低廉,此后快车业务一直是滴滴的战略性产品。

四年多时间里,借助资本市场迅速扩张,滴滴成长为涵盖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及大巴等多项业务在内的一站式出行平台。

其中,真正体现共享经济特征的,是其旗下的顺风车、专车和快车业务。

今年8月份,与快的合并后的滴滴与又Uber中国合并,一路高歌猛进,俨然成为市民出行第一选择,然而,越来越多的用户发现,滴滴取消补贴涨价了,曾有媒体报道滴滴雨天打车价格是平时的4倍,滴滴打车已成滴滴打劫。成为行业垄断的滴滴成长壮大了,却忘记了“初心”,开始背离网约车共享经济的初衷。其一,滴滴率先组建自己的职业司机队伍,订单优先派给自己人,产生了大量全职的滴滴司机。其二,随着滴滴客户积累量骤增,越来越多的人买车或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来做专职司机。

在滴滴收购Uber中国后,出行行业烧钱大战迅速降温,滴滴、Uber及其他网约车平台皆开始涨价。随即滴滴开始遭遇垄断质疑,这一幕和网约车未出现时的传统出租车业似曾相识。打车价格提升,专职司机增加,滴滴逐渐从最开始盘活线下闲散车辆变为增量运动,对乘客而言共享经济已失去应有之意,对交通本就拥堵不堪的一线城市而言也带来了难以沉受之重。

这就难怪有评论称,今天滴滴的商业模式已经不是共享经济,而只是披着共享经济马甲的新一代出租车公司。

而回归到本质上,网约车价格之所以涨得飞快,原因在于中国出行市场上的网约车绝大部分并不是处于“闲置共享”的状态,更多的成为了一种兼职或者专职,而由此带来的出行成本增加也就不足为奇。

嘀嗒拼车CEO宋中杰认为,共享经济应该是在你使用资产的时候,利用它的空闲时间发挥产能,获取收入。这里的前提是有闲置资产,一些专车司机专门买台车来做这个,不但不是闲置资产,司机也变成了职业司机,或者至少是兼职。

共享经济作为一种益处颇多的经济模式,前景无疑值得肯定。但从网约车目前在中国市场上的发展来看,一方面共享经济模式在中国市场或许还需要一段时日的过渡,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也应积极做出调整,否则距离共享经济只会越来越远。

时至今日,各地方提高网约车门槛,或许正是出于网约车在安全、交通拥堵等方面存在弊病。诚然,各地方诸如户籍、车型的限制确实有矫枉过正之嫌,如何规范化发展网约车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

二 网约车新政走过的心路历程

<一>网约车词的来源

2015年6月3日,济南永昌出租车公司爱民车队的队长的姐刘铭娥与另一位出租车公司老总一起坐高铁去北京,参加由交通部组织的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初步思路会议。来自全国6个地方的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管理人员到会。据济南参会出租车司机代表回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初步思路中,提到将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建立互联网叫车按车型定价,车辆手续必须齐全,车辆都要有营运证等初步内容。

这次来的还有北京、上海、义乌、西安等5个城市的出租车行业代表,每个地方都是2名,1名是出租车司机代表,另外1名是出租车公司老总。”刘铭娥说,开会时,出租车司机代表是一组、出租车公司老总是另一组,分开开会,会议有交通部部长参加。

刘铭娥说,开会时交通部给大家看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初步思路》(下称《初步思路》)文件但并没有让带出会场。会上司机们介绍了各地出租车市场和出租车司机待遇等情况。刘铭娥回忆,《初步思路》只是一个初稿,但已经有条有目,非常正规。她记得里面的主要内容提到,出租车市场科学定位适度发展,对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调整,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改革经营权的管理,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规范经营权使用管理。

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车简称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促进移动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引导巡游出租车提供电召预约服务。建立互联网叫车,互联网叫车按车型定价。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辆要有营运证,司机也要有上岗资格,但不允许巡游,禁止私家车加入。

<二>行业立规

2016年7月1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出行发布了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人员资格审查的“负面清单”,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交通安全违法等三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精神病的人员,都将被一票否决、禁止进入移动出行平台。[2]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暂行办法》提到,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暂行办法》提到,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有专家提到,如果按照此规定,网络经营者可能要在2800余个县市进行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而将给平台以及地方政府增加大量不必要的行政成本。[3]

2016年8月1日,交通部网站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约车人或乘客可通过现金或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结算;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乘客提供相应本地出租汽车发票。[4]

2016年9月9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作为出租车网约车新政的配套政策。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从10月1日起,驾驶员从事网约车服务需要参加全国和地方两级考试。规定也设置了考试的门槛,参加考试人员需“无五”,必须有无暴力犯罪记录。考试合格后,需注册才能上岗,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5]

<三> 网约车走向合法化水到渠成 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网约车将在11月1日起正式拥有合法身份。10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的《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为例,细则中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必须是本市户籍,从事网约车的车辆必须为本地牌照,且要求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

大直辖市中,与北京要求“京人京车”的规定相同,上海、天津也要求网约车司机有本地户籍、车辆为本地车;重庆虽未对司机户籍限制,但要求网约车车辆为本地车,车型以中级车为主,价格高于巡游车。

三 网约车新政出台后的社会新解

网约车新政的出台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先后发布本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随后两天,重庆、天津、杭州、惠州也跟进公布了当地的网约车细则,对网约车行业进一步规范与监管,这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有看好新政出台带来的出租市场的优良发展和服务差异化,但更多的是对新政无法落地实施的一种担忧。

细则对于户籍和车型有严格限制,有人说门槛太高了,很多人不明白这样监管的背后政府的利益考量?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对此做了解释:政府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至少有这么两个方面的考虑,一个是出租车的定位,本身出租车不是高效的运输方式,它是城市交通的补充,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未来整个出车,特别是对特大城市从交通的效果,还有缓解交通拥堵,出车的数量不宜过大,这跟出租车的定位有关系,希望有序发展。第二个是想体现一种差异化,就是说出租车包括了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所以希望网约车能够跟巡游车在一个不同的层面进行一个差异化的服务,所以它的一些规定里面要求车型、车价,肯定比传统的巡游车更高。虞明远认为新政的出台可以规范网约车的运行,保证网约车的安全服务,避免出租行业的恶性竞争,刺激不必要的打车需求,有利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网约车的出现降低了人民的出行成本,方便了人们的出现,但新政的出台无疑会提高出行成本,对出租车行业来说会是一次重新洗牌,对新经济和打车行业无疑是一次严厉的打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赵坚如是说:我觉得是毁灭性打击,而且很难实施,比如说我从通州打一个网约车到燕郊去,从北京到河北了,到那儿以后是不是还可以回来拉人,另外燕郊的网约车能不能开到通州来,开到市中心来,所以这个本身就很难实施的。这个网约车打垮以后,黑车会涌现很多,城市的交通拥堵根本解决不了,所以我说网约车的问题,不能就网约车来论网约车,要整个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怎么发展公共交通,要统一考虑,所以这个规定我觉得是不合理的,就是你网约车必须要变成运营车辆,必须要交很高的保费,那不是合理的。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劳动、就业的权利,不是只在户口所在地赋予的权利,过去也是这样做的,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只能是北京的户口,可以是密云、延庆的,但是北京燕郊的司机不能在北京开车,这是隐藏的规定,不是那么明确的规定。如果现在变成一个政府条文的话,我觉得这是应该慎重考虑的。户口的限制,车牌的限制,实际上限制人们的流动,这是一个过去计划经济造成的后遗症,我们现在怎么缓解它。所以现在你用新的办法强化了过去的一些错误的做法,是小道理违反了大道理,违反了改革的大方向,违反了京津冀的大方向。

各地限制网约车车牌、户籍、车型,都是跟穷人过不去。”张维迎举例称,比如对车型的限制,”一个收入低的人手里有8万,本来可以买辆车开网约车,现在开不起了。要有18万,才能买得起新规要求的车型。网约车成了豪华车,学生也坐不起了。穷人没有权利获得网约车服务,这是对穷人的歧视。”“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给每一个人靠自己的努力、劳动养活自己的权利和机会。在市场经济下,这句话的含义就是我有权利给别人提供别人愿意接受的服务。每一个人也有权利接受别人提供的服务。”张维迎认为,政府不应该过多限制这种交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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