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保密协议书

2024-10-27

公司间保密协议书(共10篇)

1.公司间保密协议书 篇一

保 密 协 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目的本协议适用于上述甲、乙双方(在下述中都称“当事人”),其目的在于:“ 投影项目的开发合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目的,双方中的任一方所揭露的或向另一方所揭露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方面或其它自然所属的均称为“秘密”、“私有的”或与其相等的术语(“信息”)。此协议的目的是为双方分别设置一种义务,即指对从对方(“发布方”)所接收的信息(“接收方”)的保密义务。而获得、使用、持有或者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其定义见本协议第2条。

2.定义

2.1“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任何有形的或无形的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专利、服务、客户、市场、战略、客户名单、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披露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该等信息具有保密性;若以口头形式提供,则披露方应于披露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其具有保密性。保密信息包括:

(1)接收方不允许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从对方所接收的任何信息;

(2)接收方只能将这些信息应用于双方合作的工作上(目的);

(3)接收方将限制公开这些信息,它只限于那些在任何过程中与此相关的人员,以及扩散到那些需要和有必要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人员。接收方将保证每一位员工对其所拥有的信息同样具有如下相同的保密义务,双方将遵守协议,在保密信息不再被上述人员使用时,将所有相关的保密信息妥善保管;

(4)文档信息或其它形式包括E-mail,也应标识为“公司机密”或相等术语,在书写和发送给接收者确认之后的30天之内,口头传达或示范应减少到最小程度。

其保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1)在向对方发布之前它已是人们所熟知的知识;

(2)来自于公众范围的而不是来自于发布方、接收方或通过其环节的信息;

(3)合法所得或来自于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和无偿公开的信息;

(4)合法所得的或由发布方向第三方提供的无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由接收方在法律操作情况下所有的信息,包括依照法律条款或政府规章所允许的,如果决定与发布方竞争的话,在发布之前只要接收者及时通知发布方和其合作的,或

(6)是指首先未限制销售之日前销售给第三方产品中所含信息,必须视为具有销售优势的公共范围信息。

2.2.“发布方和接收方”

在本协议中,发布方是指根据协议规定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是指根据本协议规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均有可能成为发布方或接收方,而这取决于情况的变化。发布方或接收包括双方各自的董事、经理、其他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顾问及其他授权人。

2.3.“关联公司”

关联公司是指任何个人或实体及其董事、经理、其他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顾问及其他授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受控制于本协议一方或同本协议一方共同受某一个人或实体控制的个人或实体。其中“控制”一词意指具备(包括但不限于,通过50%以上多数投票权或董事会大多数董事的任命权或撤换权的方式)控制实体管理和决策的能力。

双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协议的目的使用披露者披露的保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协议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保密信息的人员,即可能包括在内的各自的董事、经理、主管、合伙人及员工、代理人、顾问(统称“代表人员”)、关联公司,为完成此目的,必要时需要与关联公司签订一份与本协议保密要求类似的保密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实施本协议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保密信息。除本协议第5条规定以外,接收方对任何保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发布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另一方保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

3.合理使用

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员无权擅自将另一方的公司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可识别该公司的标识用作广告宣传或对外公开。未经本协议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员不得透露本协议及其相关内容,本合同第5条“强制性披露”条款所述情形除外。

4.强制性披露

若因政府法令、法院命令或其他有权机构的要求,接收方或其关联公司必须透露发布方的保密信息时,接收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布方,以便发布方能寻求保护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接收方可以根据发布方的请求协助发布方对该保密信息采取可靠的救济措施。若发布方未能取得保护令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接收方应仅发布必须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

5.返还资料

发布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属于发布方所有。根据发布方的书面要求,接收方应及时销毁或归还发布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任何形式的保密信息,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接收方应按本协议条款要求或以保持自己的保密信息同等的谨慎持有或根据发布方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保密信息或交还给保密信息发布方。关于发布方给接收者的全部信息书写信息或任何复印件,不超过30天返回给发布方,但是接收方应该允许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律师存档用。

6.非授权许可

本协议认为在任何自己所有的或由第三方许可获得的商标权、商标申请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它工业或知识产权范围下的清楚的或暗示的许可,都不在本协议范围内。

7.义务限定

本协议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与另一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本协议以外的其他协议,任何一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向另一方提供保密信息或与其签订本协议以外的其他协议。

8.期限

除指定项目的信息短时间的保密职责外,发布方给接收方任何时间提供的信息,按本协议规定接收方的保密可跟踪到本协议生效后的五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不因双方根据本保密协议已经签署的或将要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的目的达成或期满或提前解除而终止。

9.承继和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协议中己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本协议对双方各自的合法承继人、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

10.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双方同意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1.救济措施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并不视作放弃行为。双方一致同意,存在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的规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的可能,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因违反

本协议条款之规定而给守约方造成潜在的或实际的损害时,守约方将按本协议第11条的约定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12.与进出口相关的法律

双方应遵守因本协议而提供的产品、技术数据或软件有关的中国及其他相关国家的进出口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未经授权许可,接收方不得将该等产品、技术数据、软件或直接产品向该等法律、法规及条例中所列的被限制国家出口或再出口。本条规定持续、永久有效。发布方在权限范围内向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时,凡涉及到第三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信息时,发布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特殊提醒说明。

13.变更、可分割性、弃权

任何针对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由双方制定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方能生效。如果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被法院宣告不符法律规定而无效或无法执行,协议中其他条款将不受该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的影响而具有完整的效力而被执行。任何一方对其权利的放弃必须由该方提交书面弃权声明并签字、盖章方能生效,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中某一项权利的弃权并不意味着该方对本协议中其它权利或本协议以外的其它书面协议中权利的放弃。

14.附件及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签署和生效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人:签署人:

职位:职位:

日期:日期:

2.与供应商间的保密协议 篇二

1、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管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电子件等形式存在的。

3、当一方提出收回包含对方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在对方公司内活动时,应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对方允许不得进入对方实验室、办公室等工作环境,不与对方开发人员进行私下交流。

5、如果供应商的雇员因双方合作关系而需要在XXX公司办公的,则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前述雇员遵守本保密协议的规定以及XXX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XXX公司的管理,同时,对于前述供应商雇员在XXX公司的一切行为,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

6、如果供应商违反上述条款,XXX公司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

(3)要求赔偿损失。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XXX公司将给予供应商合理的在先通知。

7、本协议下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一方向另一方透露了商业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3.公司资料保密协议书 篇三

本协议于

****年**月**日由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1.乙方从甲方已经获得或者即将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行政、人事、财务等一切资料称为“公司资料”。

2.对于公司资料,乙方同意:

(1)

严守公司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资料

(2)

不泄漏任何公司资料或者源于公司资料的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内部评估与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公司资料

(4)

不复制该资料

(5)

乙方应当争取其他能够接触其公司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者类似协议,该协议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本协议相似

3.协议有效期限从乙方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到乙方与甲方结束劳动关系后三年之内。

4.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当立即归还全部公司资料给甲方,如果公司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则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销毁或者删除。

5.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不能执行,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并且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本协议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更改。

6.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若双方产生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8.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简称甲

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

1.乙方从甲方已经获得或者即将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行政、人事、财务等一

切资料称为“公司资料”。

2.对于公司资料,乙方同意:

(1)

严守公司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资料

(2)

不泄漏任何公司资料或者源于公司资料的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内部评估与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公司资料

(4)

不复制该资料

(5)

乙方应当争取其他能够接触其公司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者类似协议,该协议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本协议相似

3.在乙方在职期间及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的三年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

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4.该协议有效期限从乙方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到乙方与甲方结束劳动关系后三年之内。

5.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当立即归还全部公司资料给甲方,如果

该公司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则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销毁或者删除。

6.乙方应在离职前一个月不再接受任何甲方的公司资料,若属于被动获得公司资料,乙

方应当立即将其交还给公司上级领导或将其销毁。

7.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不能执行,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并且

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本协议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更改。

8.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若双方产生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10.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4.动画公司保密协议书 篇四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项目专有信息、项目专有技术、项目成果、经营信息。

2、项目专有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项目企划运行方案、剧本、角色场景设计方案、分镜头故事板、角色场景模型贴图材质预览小样、角色绑定视频小样、项目预演调度视频小样、角色动画视频小样、灯光渲染出图文件、特效制作预览小样、合成序列、剪辑视频小样、前期配音文件、后期音效音乐制作小样、校色输出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项目外包相关文件等一切。

3、项目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各个动漫产品开发项目技术测试研发资料、技术测试研发成果及文档、因项目需求而研发的制作技术、制作软件插件、角色场景模型贴图材质制作文件、角色绑定制作文件、项目预演调度制作文件、角色动画制作文件、灯光制作模板、特效制作文件、合成制作模板、剪辑制作文件、后期音效音乐制作文件等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且未获得专利权保护的所有技术。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第三人(包括隶属甲方其他部门且与动漫产品开发无关的任何人)披露或允许使用,也不得自己通过博客、主页、空间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的公众披露或者自己使用,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履行工作任务而独立取得的。

2、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第三人(包括隶属甲方其他部门且与动漫产品开发无关的任何人)披露或允许使用,也不得自己通过博客、主页、空间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的公众披露或者自己使用,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履行工作任务而独立取得的。

第三条 乙方保密义务的`终止

乙方承担本协议第二条保密义务,不因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而终止,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即行终止:

1、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2、甲方商业秘密已为相关公众普遍知悉。

第四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年内有效。

第五条 保密费用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方将通过有权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5.公司客户资料保密协议书 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公司客户资料保密协议如下:

1.商业保密

甲方所有客户的资料(含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报价(含各种交易合同等)等任何信息;

甲方的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其他:详见附件。

2.保密承诺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上述商业资料。(经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承诺在职期间,均不得将客户资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单。

乙方承诺在离职后的任何时候,均不得与公司任何客户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乙方承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在自营或与他人联营或挂名经营中使用甲方任何客户资料。即便该客户主动找到乙方,乙方承诺仍应避嫌。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应当支付 20 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泄露或自用上述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同情手软。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日期:

6.公司保密协议 篇六

《劳动合同》附件

保 密 协 议

甲方(商业秘密拥有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

一、总则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

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在乙方入职或《劳动合同》续签时达成签署以下商业保密协议。

二、细则

第一条:双方确认,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公司内部通讯录、广告

行销计划、采购资料、人事行政资料、人事档案、企业战略计划、公司发展计划、定价政策和价

格、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营业激励政策、技术方案、服务咨询、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

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公司内部网络资源、产品或市场研究开

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

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商务函电等甲方有密级的资料(详见《员工手册》)。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

2)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3)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4)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文件等,履行保密职责。

5)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或告知或公布或网络(化)或

出版或传授或转让甲方有密级的资料。

6)保护客户、合作伙伴等单位的信息。

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

责任。

8)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或事

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

问等。

第三条:乙方承诺,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等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

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

三、说明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按手印:

7.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篇七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践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

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

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未公开资料。

(八)应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九)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

第二条 保密原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和制度;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后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类秘密,应履行相应的保密措施,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

(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发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他人的各类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二)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甲方加有秘密标识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软件等,亦不得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类秘密的有关资料。

(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回家、出差、外出参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也不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第四条保密责任的除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须承担该项秘密的保密责任:

(一)某项秘密已经公开或已经甲方解密。

(二)乙方实际上不知悉或者没有接触到某项秘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公司保密事项外泄,乙方应按公司《XXXXXX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8.公司保密协议 篇八

一.甲方职责

1.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强化保密管理,增强与会人员的保密意识。

2.负责组织会场的验证和警卫工作,严禁与会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3.负责对会场的手机信号进行屏蔽,落实涉密会议的技术防范。

4.负责落实会议秘密载体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5.负责会前对会场及场内相关设备进行防窃密、泄密安全检查。

6.负责对会议人员涉及场所的保密检查。

7.负责对违反保密规定和不理解保密管理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对会议期间失、泄密事件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密防范和控制措施。

二.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令、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进取协助甲方做好涉密会议的保密工作。

2.负责会议服务人员的审查,确保人员在政治上可靠。

3.负责对会议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服务人员的保密意识。

4.配合甲方会前对会场及场内相关设备进行防窃密、泄密安全检查。

5.配合甲方做好会场验证和警卫工作,严禁与会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6.对与会人员遗忘在会议涉及场所的文件、资料、笔记本以及写有文字、数据的纸张,要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甲方,严防泄密。

7.承担因服务人员政治上不可靠,会议涉及场所管理不严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法律职责。

三.本保密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XXX

乙方代表:XXX

9.上市公司保密协议 篇九

乙方:

鉴于甲方聘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工作,双方签订 了劳动合同。由于乙方工作的性质,将不可避免得接触甲方 的公司机密。现双方就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机密的保密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公司机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未公开的、能为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母公司、分子公司等,下同)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或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 本协议中公司机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职权划分、规章制度和主要 会议纪要、记录;

(二)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战略、经营目 标、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等;

(三)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审计 报表等;

(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的情况,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收入状况等;

(五)公司经营及产品销售的决策及与此相关的信息资 料;

(六)公司的产品包装设计及文案策划等信息资料;

(七)公司新产品上市计划等信息资料;

(八)公司正在洽谈或正在调研的产品和项目等信息资 料;

(九)依照法定或约定,公司对他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他 方公司机密;

(十)未经公开披露或未经授权披露的影响到公司生 产、经营、稳定发展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公司认为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 本协议中所称记载公司机密的载体

(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 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等);

(二)公司文档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的公司 机密。若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亦应本 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维护 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 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的机密性。第八条 除因履行职务之必须外,未经公司批准,乙方 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包括按照公司制度或信 息保密等级,不得知悉该秘密的其他公司员工)使用属于公 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上述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盗窃、利诱、胁迫或使用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机密;

(二)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保密要求或与公司签订的 保密合同相关约定;

(三)向任何人披露或者泄露本公司机密;

(四)未经公司许可,将公司机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 途;

(五)协助任何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机密。

第九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其离职之后一年 内仍对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 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 密义务。第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 录着公司机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 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 所有。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提 前 30 天通知,以便甲方采取脱密措施。若依法律规定或合 同约定,乙方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在提出解除要求 后的 30 日内配合甲方的脱密工作。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如构成犯罪 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 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 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公司关键岗位保密协议书 篇十

甲方:XXXX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关键岗位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目标任务、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促销活动、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员工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制度、薪资体系、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册、流程、规则等内容。

3)财务信息: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4)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C、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D、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E、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4)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后返还乙方载体,此种情况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主管、内勤、业务、财务、行政)涉及公司机密的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4、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5、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

6、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

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虽未从事竞业但仍禁止在离职后两年内泄露在职时掌握的甲方机密信息。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根据不同岗位支付了岗位津贴50-100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和竞业禁止补偿。

4、关键岗位人员辞职应遵守聘用补充协议有关辞职条款,应至少提前2个月,经理级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辞职后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视情节轻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岗位津贴10倍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七、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或利用在职期间掌握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资源,攻击甲方、诋毁甲方、破坏甲方公司形象,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八、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双方: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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