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共9篇)
1.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篇一
环境监察大队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
案卷装订归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案卷制作,提高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近日,环境监察大队对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常规制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案卷装订顺序,以参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九条归档顺序为主,结合工作实际,按以下顺序归档装订:
1、目录;
2、立案审批表;
3、现场检查笔录;
4、调查询问笔录;
5、证据材料(如证明当事人身份、案件来源、环评批复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排污记录、合同、发票等);
6、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附送达回执);
7、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附送达回执);
8、听证通知书(附送达回执)、听证笔录;
9、重大案件集体审议记录;
10、行政处罚决定书(附送达回执);
11、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现场检查记录;
12、处罚执行情况(如缴款单);
13、结案审批表。
二是案卷装订要求:
1、案卷按立案、调查、处理三个过程和时间顺序编排装订,未出现倒装、松散情况;
2、案卷目录名称与文书内容一致,文书材料逐页编号,目录与页码相符;
3、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已剔除干净;
4、卷内材料无残缺,文书无折皱,破损材料已进行修补或复制;文书纸张过大或过小的,已折叠或加衬边;
5、案卷外观整洁整齐,有封面、封底、卷宗目录、序号,填写规整、齐全,有承办人的骑缝章,采用“三孔一线”,装订线不压字迹。
2.案卷装订顺序 篇二
劳动监察的案卷每月结案后有专人及时装订,案卷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装订后及时登记归档。
装订的顺序为:l、封面;
2、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举报材料;
5、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送达回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
7、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材料;
8、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
9、被监察单位整改报告,反馈材料;
10、行政处罚(处理)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11、被处罚(处理)人申辩材料;
12、案件处理审批表;
13、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回证;
14、罚款缴纳收据凭证;
15、行政复议(诉讼)决定书或判决书、裁定书副本:
16、结案审批表;
17、备考表;
18、封底。
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受理举报登记表(附举报材料)、检查登记表、移送通知书、指定管辖通知书等案件来源材料;(4)立案审批表;(5)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主体资格及身份证明材料;(6)调查取证材料(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调查笔录等各类证据材料);
(7)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有关材料(案件办理报批表、送达回证、改正情况材料);(8)处理、处罚文书(劳动保障监察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有关材料(案件办理报批表、讨论案件笔录、听证程序材料、送达回证、当事人申辩材料);
3.公安机关刑事案卷装订顺序 篇三
一、诉讼文书卷
1、刑事侦查卷宗封面;
2、卷内文书目录;
3、受案文书: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指定管辖决定书、移送案件通知书;
4、立案文书:不予立案通知书、复议决定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立案书、立案决定书;
5、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复议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
7、拘传证;
8、取保候审文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罚款收据;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9、监视居住文书: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10、刑事拘留文书: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1、逮捕文书: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复议复核文书。
12、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3、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4、重新计算延长羁押期限通知书;
15、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
16、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律师会见有关法律文书);
17.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18、鉴定聘请书;
19、解剖尸体通知书;
20、各种技术性鉴定结论:
(1)刑事技术鉴定:对犯罪痕迹、物证、书证等进行的科学鉴定;
(2)法医鉴定:伤情、死亡鉴定及对毛发、骨骼、人体分泌物、排泄物等进行的科学鉴定。
(3)司法精神病鉴定;
(4)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6)物证理化鉴定:对违禁品、危险品的鉴定及对非生物性物质和微量物的鉴定;
(7)文物、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鉴定;
(8)电子数据鉴定;
(9)司法会计鉴定;
(10)其他技术性鉴定;
21、鉴定结论通知书;
22、起诉意见书。
二、诉讼证据卷
1、刑事侦查卷宗目录;
2、卷内文书目录;
3、原始报案材料及接处警记录;
4、案件说明材料:案件来源、抓捕、破案经过;
5、询问通知书(包括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被害人陈述(被害人亲笔证词)、证人证言(证人亲笔证词);
6、当场盘问、检查笔录;继续盘问笔录、延长继续盘问笔录;
7、提讯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亲笔证词,一般综合笔录在前,其后按时间顺序排列);
8、人身检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复验复查笔录、辨认笔录;
9、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0、调取证据通知书、调查证据清单;
11、发还物品、文件清单;销毁物品、文件清单;随案移送物品、文件清单;没收违禁品收据;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2、物证、书证及物证、书证照片;
13、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14、案件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前科材料(判决书、劳动教养决定书、释放证明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15、附带民事诉讼材料;
16、其他案件有关证据材料;
17、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察图、现场勘查照片(可单独装订成卷);
三、补充侦查卷
退回补充侦察的案件,补充侦察证据较多时,可另行将补充侦查报告书及补充侦查材料装订成卷,连同原诉讼卷送同级人民检查院审查起诉。
四、侦查工作卷(副卷)
1、刑事侦查卷宗封面;
2、卷内文书目录;
3、案情说明表(不编页号);
4、卷内制卡人物登记表(不编页号);
5、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复印件);
6、继续盘问(留置)审批表、延长继续盘问(留置)审批表
7、呈请立案(不予立案)报告书、呈请移送(撤销)案件报告书、移送案件通知
书回执、撤销案件决定书
8、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
9、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刑事拘留、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呈请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报告书;呈请释放报告书;呈请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报告书;
10、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和正稿;
11、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12、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呈请搜查报告书;呈请人身检查报告书;呈请侦察试验
报告书;呈请复验复查报告书;呈请扣押、解除扣押报告书;呈请查询存/汇款报告书;呈请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报告书;呈请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报告书、呈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报告书;呈请辨认报告书;
13、案件调查计划、讯(询)问计划、汇报提纲、研究记录;
14、起诉意见书底稿和正稿;
15、人民检查院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呈请补充侦查报告书;补充侦查报告书正稿;
16、呈请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报告书;
17、其他需要保存的有关材料;
18、检察机关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副本或复印件);
19、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副本或复印件);
20、卷内备考表;
证据卷的排列顺序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对于涉及多起犯罪的,其证据卷应当以每起犯罪的相关材料作为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排列入卷,重罪在前、轻罪在后、同等犯罪的以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每起犯罪证据的排列顺序应和起诉意见书中所列举的犯罪事实互相对应。
4.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篇四
关于近期工作中问题的请示
1、上周,县法制办对我局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总体效果良好,但也提出了关于案卷排序方面的意见。针对法制办提出的意见,及时查阅了关于案卷排序方面的文件,现结合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文书制作与卷宗装订(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食[2012]71号)文件要求,准备于2013年开始按下列顺序排列文书,妥否,请指示。(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4)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5)餐饮服务许可材料接收单;(6)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7)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8)准予餐饮服务许可决定书;(9)送达回执;(10)附件。
2、上周末市局组织的培训班上,在保健食品方面培训中提及,市局在企业登记管理时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增加两项:(1)拟销售产品的产品批准文书;(2)拟销售产品近一年内的检验合格报告。我局在今后保健食品登记管理中可否增加以上两项。
5.行政复议卷宗装订顺序 篇五
(法制办内部用)
1、卷内目录
2、行政复议决定书
3、行政复议决定书底稿
4、行政复议申请书
5、行政复议立案(受理)审批表
6、受理通知书
7、答复通知书
8、第三人参加复议通知书
9、复议期限延长审批表
10、复议期限延长通知书
11、行政复议答复书
12、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依据等材料
13、第三人提交的材料
14、复议机构调查材料
15、复议听证材料
16、复议评议笔录
17、结案审批表
18、结案报告书
19、送达回证
6.行政处罚案卷工作总结 篇六
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颍东区监察局《关于认真落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的通知》(阜颍东监[2010]3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对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照评查标准,对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以来的25起林业行政处罚案卷,逐卷逐项进行了评查,并初步评出分数。
自查结果表明,我局能够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依法行使职权,行政处罚案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二是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亮证执法,按照规定扣押财物、处理被扣财物,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执行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四是文书填写符合要求,内容记录准确、客观、全面,案卷质量较好,行政处罚案卷平均得分96分。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为有效推进林业依法
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有关人员为成员。认真分解任务,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同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以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局依法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重点,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服务承诺,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坚持合法原则,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坚持合理原则,在作出处罚前,充分考虑案件情节、性质和后果等多种因素,并依据《阜阳市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给予合理的处罚,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出现。
(四)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为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我局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建立“颍东林业信息网”,通过网站进行政务公开,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同时,我局还在办公等场所,设立公开栏,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
职责权限、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和举报投拆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我局在实施林业行政处罚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案卷文书还不齐全,如2009年案卷中卷内无备考表,结案报告格式不能充分记载所要求填写的内容。二是在滥伐林木案件中,部分卷宗缺少林木卖方的证据材料。三是在现场勘查时无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新闻等有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同时,强化林业系统内部监督,完善监督机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各类文书,规范执法文书的正确填写。
二○一○年七月十日篇二: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
2011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
工作总结
根据《》()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评查工作,现将2011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评查范围
根据要求我局对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
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
(1)行政处罚案件
土地违法案件立案2宗,结案2宗,结案率100%。
(2)行政许可案件
我局未有行政许可案件。
三、案卷评查情况
(一)通过评查行政处罚案卷卷宗,行政处罚事实清楚(基本情况清楚)、证据充分扎实(证据之间无矛盾)、处罚适当(严格依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程序合法(职权和范围、执法人员、缴罚分离等符合规范)。
(二)通过评查行政许可案卷卷宗,行政许可申请与受
理、审查与决定、时限规定、做到审核、听证有记录,上报、审批时限符合规定。
四、存在的问题
对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行政处罚2宗案卷进行评查,存在卷宗装订不规范、卷宗目录不详细、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档案盒无统一编号、卷内材料缺乏页码等问题。
五、整改和提高
我局通过对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存在的问题,对照《适用一般程序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基本标准》和《适用一般程序国土资源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进行整改和提高。
1、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2、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法行政。
3、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篇三: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报告
**国家税务局关于行政处罚
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工作报告
***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税务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履行的合法,税收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税务干部自身的执法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水平。因此,我局每年都将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1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两次法制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班和法制讲座,组织全体税收执法人员再次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税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2011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篇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政法制[2005]14号)的要求,××局及时进行研究,就××局200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作了统一部署,利用2005年11月至2005年12月的1个多月时间对2005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相关的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市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政法制[2005]14号)后,××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结合×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要把200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抓好落实,作为进一步规范×局执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方面,作为检验一年以来×局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总结。市×局政策法规处根据文件精神和局领导指示,专门抽调人员组成了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在1个月的时间内对××局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16个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仔细评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评查为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基层执法单位;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对检查
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落实。许多执法单位通过执法检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了努力方向,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我们此次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包含2005年1月至2005年11月做出的行政许可案卷及行政处罚案卷。××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主要包括×局×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局在2004年底刚刚进行完新一轮×许可证的换发申请工作。2005年×局行政执法零售许可证管理处于通过合理布局规划进行总量控制、排队管理之中。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放在×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上面。
根据文件要求,我们明确对于此次行政处罚案卷检查,重点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合法,行政处罚依据依据是否充分、适用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等9大方面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们参照《×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具体制定了《×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从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决定阶段、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保存阶段分解细化评查指标以百分制形式加以考核。
××局及下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单位共有16个,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1月31日共出动“打假”执法人员59427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208起,其中
一般程序案件808起,简易程序案卷400起,罚没款合计168.57万元。××局执法案卷评查中调取了所属执法单位共计140份一般程序案卷,占到2005年1月-11月一般程序执法案卷总数的17.3%,部分执法单位案卷调阅数占到了案卷总数的56%,因而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可以体现×局现阶段的执法水平。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1208起涉及×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市×局及下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16个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经检查发现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收缴数额完全一致,没有出现×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收入的现象。在行政执法的案卷标准上,根据加入two的相关承诺和行政执法的实践,国家×局行政执法局最新修订了行政执法新文书式样(法[2003]239号),×市×局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机关使用了此行政处罚文书,统一了文书样式,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2005年×市×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形成法制工作的组织网络
××局政策法规处,专职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所属区县执法单位都设有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案件的监督检查和案卷处理的指导。从上至下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人员编制和网络设立,为×局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使用的监督提供了保证。2005年年初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市局文件的形式明确制定了区县×局行政执法局法制员工作制度,将其编制设置移至办公室,更好的发挥其法制监督职责。并于2005年5月组织了各区县×局副局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及法制员计65人参加的法制培训,培训时间达到520学时人次。
(二)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面对着入世后的种种挑战,2005年××局加强了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方面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培训,另一方面是对新制定颁布的法律如《行政许可法》等的集中组织学习。而针对以前×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中部分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我们利用国家×局修改制定行政执法新文书的时机,统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利用5天时间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培训学习,学习新文书的使用,具体案卷的制作,更学习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取得良好实践效果。2005我们组织×市×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及2005×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431名执法人员在三天的时间内集中听取×大学教授和市工商局、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全面深入的讲解,进一步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落实责任制,2003年以来我们将×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情况及案卷制作情况与个人考核业绩挂钩,2005年我们进一步将其制度化,重点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标准的具体化,进一步明确了目标,细化了相关的奖惩标准。使得×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上有压力下有动力,调动起积极性,形成了学习的好风气,进一步树立了×局行政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总结×市×局2005年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我们发现了自身一定的进步,这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局党委局领导的具体指挥下、在一线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所取得的,对此我们加倍珍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水平仍需提高。但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和能力进一步做好×局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规范好×市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增加×市财政收入、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推动××局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篇五: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调查总结报告
泾国土资发〔2011〕号
泾川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政府:
根据《泾川县2011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领导上下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就全局2011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作了统一部署,用1个月时间对2010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县六五普法纲要》为契机,把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抓好,作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经局务会研究,专门成立了以副局长魏宏凌任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对全局各业务科室2010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详细评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评查为各业务科室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重点抽查,各业务科室交叉检查。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进行;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提高阶段。
二、自查自纠、落到实处
各业务科室自查自纠阶段,采取了科室负责人全面把关,办公室工作人员互相检查的方法,对本科室2010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归档,从证据收集的广泛性、案件审理公开性、程序合法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五个方面进行检查。自查注重四个方面:一是国土资源行政许可案卷办理的依据是否准确;二是行政处罚案卷事实认定是否清楚;三是调查的证据是否充分;四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五是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通过各业务科室认真自查,发现个别案卷的目录页码和卷内页码不一致;当场处罚的案卷资料证据不充分、反映事实不清楚等问题。
三、交叉检查、不走过场
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利用办、矿产办的案卷资料进行了检查,并对个别案卷进行了案例分析。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一是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二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三是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四是处罚、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部分案卷在办理过程中业务文书未严格按公文处理标准进行处理,业务文书未完全统一。
四、整改提高、注重实效
2010年以来我局各类行政许可项目14个,行政处罚案件3宗。通过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一是所有案卷严格按规定按标准进行了归档。二是涉及处理处罚的案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即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决定适当,行政处罚程序合规。三是所有涉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案件无一出现错审及行政复议。四是被处罚的单位(个人)对处罚决定的执行率达100%;罚款均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国库,入库率100%。
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卷宗的合法规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
7.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篇七
201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十佳案卷
浙江省上虞市卧龙天香华庭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在上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晾网山青瓷窑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
制作单位:浙江省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宁波江东慈甬拆迁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拆除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南门袁氏居宅建筑群部分建筑(袁氏宗祠、袁氏家庵)案
制作单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未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渡头古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工程,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案
制作单位:湖南省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
河南省郑州鸿兴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拆除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郑州纺织工业基地本体案
制作单位:河南省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
河南省亚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施工致使古文化遗迹被破坏案
制作单位:河南省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
江苏省中交一公司桥隧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未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告,继续施工造成严重后果案
制作单位:江苏省盱眙县文物局
重庆市丰都远通航运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狮
子堡墓群保护范围内建设施工案
制作单位: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市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擅自修缮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张
绍曾旧居案
制作单位: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陕西省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未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擅自施工
案
制作单位:陕西省西安市文物局
北京市嵩祝名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市级文物保
护单位嵩祝寺及智珠寺进行建设工程案
8.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篇八
一、基本要素问题。是指案卷违反案卷标准规定的基本标准,在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履行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基本要素问题1项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卷,即“一票否决”。
(一)主体资格问题
1、主要对外文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没有加盖执法机关印章。
2、主要对外文书(同上)加盖非法定主体(行政机关内设机构、非法定授权组织、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等)印章的。
3、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的(个体工商户认定为单位的需讨论)。
4、案卷中没有被处罚主体的身份证明,不能确认其身份(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合法有效身份的除外)。
5、有其它严重的主体资格错误的问题的。
(二)事实和证据问题
6、没有准确认定相关主要事实,导致违法事实不清的。
7、法律责任要求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以违法所得或货值金额作为处罚的幅度基础,而没有对违法所得或货值金额进行认定的。
8、卷内证据不足以认定违法事实和情节的。
9、有其它严重的事实和证据问题的。
(三)适用法律问题
10、没有准确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条文作为认定违法事实或者处罚依据。
11、认定违法事实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引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或者条、款、项、目错误(直接适用错误的)。
12、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超出法定处罚种类或者幅度范围的。
13、有其它严重的适用法律问题错误的。
(四)履行程序问题
14、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告知、送达、结案等主要程序没有相应文书记载的。
15、存在明显的程序倒置情况的(立案后直接审批、先决定后审批或告知、先执行后送达等情况)。
16、依法应当告知听证而没有告知听证的。
—1—
17、依法应当责令改正前置,没有实施责令改正直接进行行政处罚的。
18、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未满三日即作出处罚决定的(非听证案件当事人三日内明确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但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不适用此例外情形)。
19、依法应当进行集体讨论,卷中无集体讨论记载的。20、有其它严重的履行程序问题的。二、一般要求问题。是指案卷违反案卷制作标准规定的一般标准,在案卷和文书制作规范上存在的问题。存在一般要求问题的,按照相应的内容扣分。扣分总数少于
分的可被评为优秀卷。
(一)非特定文书的问题
1、对复印件等传来证据没有确认说明的(每份0.5分,最高扣分不高于2分)
2、对作为证据的照片等没有说明的(每份0.2分,最高扣分不高于1分)
3、延长查封扣押期限或办案期限,卷中无上报审批记载的(2分)
4、没有按顺序装订文书的(0.5分)
5、按照文书格式要求页首应当标注有处罚机关全称,而没有标注的(每份0.2分,最高扣分不高于1分)
6、外部文书落款有印章但没有标注处罚机关名称的(每份0.2分,最高扣分不高于1分)
7、外部文书落款日期标注不规范的(每份0.2分,最高扣分不高于1分)
8、“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文书选择项,以及各种文书提示语,未做选择或未进行技术处理的(每项0.1分,最高扣分不超过1分)。
9、按照文书格式,应当注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而基本情况记载不全或记载错误(包括错漏字)的(每处0.1分,最高不超过2分)
10、整卷未使用农业部规定的统一文书格式的(扣5分)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
11、案号编写不规范的(0.2分)
12、没有记载案由的(1分)
13、没有详细阐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即何时、何地、何人、采取何种方式或手段、产生何种行为后果等的(每项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14、没有对证据进行列举的(2分),或者已列举但并没有进行证据说明的(1分)
15、有从重、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没有写明理由的(2分)
—2—
16、认定违法事实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或者条、款、项、目不规范,但不会引起歧义的(每处1分)
17、认定违法事实或者作出行政处罚没有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原文的(每处1分,最高扣分不高于2分)
18、两个处罚种类依法应当并处而没有并处的(2分)
19、把非行政处罚种类作为行政处罚表述的(1分)
20、没有注明复议期限及复议机关,或者诉讼期限及诉讼法院、或者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及期限,或者告知错误的(2分)
21、没有注明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的(2分)
22、有错别字、缺字、语句不通顺等错误,但不影响事实认定的(每处0.1分,最高扣分不高于1分)
(三)立案审批表
23、没有记载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姓名或者时间的(2分)
(四)询问笔录
24、一份笔录同时询问两名以上被询问人的(此份笔录的缺失不影响违法事实和情节认定)(2分)
25、执法人员没有签名或者只有一人签名的(此份笔录的缺失不影响违法事实和情节认定)(1分)
26、被询问人没有签署“记录属实”等意思表示的(0.5分)
27、没有记载询问时间或者地点的(0.5分)
28、被询问人没有逐页签名的(每处0.5分,最高扣分不高于2分)
29、笔录内容涂改未做技术处理的(每处0.1分,最高扣分不高于0.5分)30、文书空白处未注明以下空白等处理的(最后一行当事人已经顶格签字的除外)(0.5分)
(四)检查(勘验)笔录和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31、没有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和表明身份记载的(2分)
32、被检查人拒绝签署姓名,执法人员没有说明情况的(此份笔录的缺失不影响违法事实和情节认定)(2分)
33、检查(勘验)人员没有签署姓名的(1分)
34、没有记载检查(勘验)时间或者地点的(0.5分)
35、检查(勘验)的内容记载不规范的(根据实际情况裁量)(1分)
36、笔录内容涂改未做技术处理的(每处0.1分,最高扣分不高于0.5分)
37、(只适用查封(扣押)现场笔录)没有记录查封(扣押)决定书及财物清单送达、通知当事人到场、实施查封(扣押)过程、当事人陈述
—3—
申辩等情况的(每处1分,最高扣分不高于3分)
(五)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38、保存地点或方式不明确的(2分)
(六)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
39、处理意见表述不规范的(2分)
4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依法应当处理而未处理,或者超过7日做出处理决定的(3分)
(七)授权委托书
41、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但无授权委托书的(2分)
(八)查封(扣押)决定书
42、查封(扣押)的依据错误的(适用《特别规定》为依据的要根据个案判断)(5分)
43、复议机关或诉讼机关告知错误的(1分)
(九)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44、没有解除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者超期限解除查封扣押的物品的(3分)
(十)案件处理意见书
45、没有记载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姓名或者时间的(2分)
(十一)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
46、集体讨论结论不明确的(2分)
47、没有记载参加人员意见或者签名的(1分)
(十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48、违法事实表述不清的(1分)50、告知处罚内容不准确的(2分)
(十三)送达回证
5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超过法定时限的(2分)
52、送达回证的案由、受送达人、送达方式、送达单位等要素表述不规范的(每处0.2分,最高扣分不高于1分)
(十四)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53、罚没物品处理没有记录或者只有部分物品进行记录的(2分)
54、执行了罚没款而没有罚没款收据的(2分)
(十五)结案审批文书
55、没有记载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结果的(0.5分)
56、没有记载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姓名或者时间的(2分)
9.行政许可文书装订顺序 篇九
1.行政许可决定书副本(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
3.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后附当事人申请材料)4.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5.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许可申请不予授理决定书)6.许可事项核查意见书
7.许可事项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告知书 8.许可听证申请通知书
9.许可听证公告 10.许可听证会通知书 11.许可听证会听证笔录12.许可听证意见书 13.许可审查延期建议书 14.许可期限法定除外时间通知书 15.许可延期告知书 16.许可审查意见书
17.许可报批表(办理受委托许可)18.许可决定书 19.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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