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2024-10-09

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观后感(精选10篇)

1.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篇一

煤矿百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总结

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百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刻吸取煤矿百人以上事故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我矿各单位高度重视,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全部观看和学习了<<教育片>>,同时对照事故原因和教训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了安全生产。

层次分明组织观看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安全办公会或班子集中学习时间定点、定时组织观看。副队长、班组长以上安管人员,统一由战线组织集体观看。一线职工由区队按排到班组进行组织观看,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技术学习日等时间,组织全员观看和论讨。每次观都要求有组织人、有时间、有地点,认真考核,观看后要求组织讨论并详细记录,各单位安管人员及班组长对照<<教育片>>写了一份字数不少于1000字的观后感。通过观看后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到了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深刻领会到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严格对待。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总之,血的事故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在心。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党委

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我国的煤矿安全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仍然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据统计,建国以来共发生了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煤矿事故24起、死亡3780人;另外,2007年还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的事故灾难1起、死亡181人。距今最近的是2009年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

通过观看煤矿百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加深刻领悟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该方针的重要性,该方针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在观看了煤矿百人事故警示片后,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在现场的工作中,我们的工作原则要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而违章作业造成的。为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住、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适当给予奖励。

总之,血的事故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在心。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落到实处。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真正放在心上,把各项工作认真做到位。

2.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篇二

近日,公司搬家中心检修队组织职工观看了隐患直击、痛思、筑基、伤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所有事故都是发生在我国煤矿的实人实事,事故所给他们本人及家庭带来的不幸也使我感到同情与遗憾。

每个案例都以图文的形式,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说明,解说员对每一个事故案例,为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我们犹如身临事故现场,切身感受到事故给当事者带来的巨大伤害,更让我们触目惊人,震撼灵魂,让人深深领悟什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对于安全这个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每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一个血的教训,都为大家敲响了警钟。一个个血泪事故,给国家、集体和家庭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想想每一件事故的发生是那样的雷同,都是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的。如果职工能够提高安全意识,这一场场悲剧就不会上演。

天天讲安全,月月说安全,但迄今为止,在我们的身边仍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也时常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事件发生。管理者的苦口婆心、再三提醒,安全事故血的教训,让我们每一名职工对安全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谁都知道安全关系着我们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快乐,但是在现在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仍大量存在思想麻痹,习惯性违章操作的不良习惯。在生活生产中还有许多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而发生的惨剧,一桩桩、一件件毁灭了多少温馨的家庭。可想而知,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

在工作岗位上,每一位职工都应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只有保证安全,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所以工作中要时时把安全摆在首位,安全是个人的小事,它是重于泰山的集体大事,是每位职工的责任。

“哀之而不监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通过案例影片,使我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更关系着每个职工家庭的幸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更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片观后感3篇供借鉴

为了更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xx项目部6月18日礼拜一的安全学习资料是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黑色瞬间》!我们专业公司的员工就在自己的班组观看,由于观看场地条件有限,只能用电脑观看,虽然屏幕很小,但丝毫都不影响大家观看的情绪。

《黑色瞬间》这是一部关于安全事故的纪录片,片中那一幅幅触目惊心、血淋淋的悲惨画面,看着事故中遇难家属那撕心裂肺的痛哭,看着孩子那可怜无助的眼神。看着这样的画面,我在想,什么是幸福?健康的活着就是幸福!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安全的话题是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对于火电这个特殊行业来说,安全永远是个至关重要的话题。在工作中,无论是谁都不要图省事,走捷径,更不能违规操作。往往就因为你的一个小小的疏忽酿成不可挽回的大祸!

公司经常开展各类关于安全的学习。为的就是能让我们每一个人深刻的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违章作业,遇到不安全的隐患能够及时排查,及时处理,把所有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些都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配合,只有大家齐心协力,绷紧安全这根弦,才会万无一失。安全不是我们每天早上在班里三交时喊口号就可以了,要把安全意识带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如果这样,我相信,我们会做到“零事故。零伤亡”的!

影片落幕的那一刻,脑海里浮现出记录片开头的一段话:“世界万物,唯有生命最为珍贵。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失去生命就失去自我,失去生活的权利!”看完这部安全警示片让我更加真切,更加直观地感受安全的千钧之重,感受到了生命的弥足珍贵!什么都可以重来,唯有生命只给我们一次机会。希望我们每一个人能牢记安全,学好安全,用好安全!如果你爱你的家人,就请你首先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片观后感3篇供借鉴

20xx年xx月xx日,我参加了xx公司组织的《XX事故案例片》观看学习,事故案例分别介绍了XX交通事故、XX火灾事故、XX重特大爆炸事故。一起起的安全事故历历在目,看着那因事故造成的伤害,看着那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心情沉重,深刻认识到安全与责任是我们每个工作者的重任,任重道远。

我们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细节。一次次的事故,正是因为工作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没有把工作岗位的危险性看在眼里,打开了错误的牢笼和枷锁,使自身从思想上放松了,我们要时刻谨记。

1、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安全规章制度是建立在血和泪水的基础上,就不要在用血和泪水来检验它。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我们每个人都把安全规章制度体现在习惯和动作中。

2、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自觉地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素养,真正达到“我要安全”。员工是安全工作的关键,要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尊重科学知识,反对违章蛮干。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工作的不足,识别和防范工作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

3、认真做好设备管理,设备是安全生产的重点,班前班后要检查设备的状态是否正常,安全防护是否完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关键设备、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及重点岗位的控制,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提高设备本质安全。

3.反三违警示教育事故案例报告 篇三

开拓四队 叶振立 2015年8月8日

大家好,我叫叶振立,是七矿开拓四队一名生产班工长。8月5日下午,十三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演讲团来我矿做演讲报告。听了他们讲述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事故报告,我被深深的震撼了。他们的报告振聋发聩,发人深省,不禁使我联想到了自己。

记得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那时带我的师傅经常向我讲安全知识,运料的时候该注意哪些问题,清皮带的时候该注意哪些问题„„而那时我也经常听到别人说,井下工作很危险,一不小心就会出事,所以不论干什么,我总是小心翼翼的。但是时间长了,随着工作经验越来越丰富,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起来,安全意识也慢慢淡薄了。一次上夜班,班前会安排巷道拉底,并强调使用风镐时必须把风管和风镐接口上紧,并用铁丝拧牢,以防脱落。但是我在连接风镐的时候,没有找到专用销子,为了赶快开工,就用铁丝拧了个销子代替,同时也没有用铁丝连接风管和风镐。随着长时间使用风镐,因震动铁丝做的销子慢慢松脱,风管突然弹起,管子头砸在了我的左腿迎面骨上。一阵巨痛传来,我发出“啊„„”的一声 惨叫,倒在了地上。工友们赶紧跑了过来,问我咋了。我痛苦的抱着左腿说:“腿可能折了。”工友们找来一节风筒布,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抬着我升了井,送到了总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说是粉碎性骨折,需要做手术下钢板。

得到消息的妻子连夜赶到了医院,一边哭一边不住的埋怨:“你咋恁不小心啊,你万一有个啥好歹可让我们娘俩咋办?”

那时候儿子刚2岁多,家里还有卧病在床的老母亲也需要照顾。妻子每天抱着孩子家里医院两头跑。看着憔悴的妻子,我心里十分难过,非常后悔自己当时违章作业,不仅给自己、给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更让自己受苦,老婆受累。我暗下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再也不违章作业了。

经过一年多的康复修养,我的腿好了。但是也留下了后遗症:每到阴天下雨,左腿就会酸楚、疼痛。这个后遗症就像是警钟一样,时时提醒着我,在工作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坚决不能违章作业。

重新踏上工作岗位,每当遇到有人要违章作业,我就会把我的事讲给他们听,以此来制止工友们的违章行为。当上工长以后,在工作中我经常来回巡查,发现有违章作业的,就坚决上前制止,对违章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甚至扣违章人员的工分以示惩罚。为此,我没少被工友们埋怨。一次,在己17-22190风巷工作面施工,由于顶板破碎,有几处空顶需要刹顶,面积大一点的空顶都刹好了,就剩下一处面积不大的空顶怎么也刹不好。掌子工徐永祥心想:算了,就这一点不会有人看见的。时间不早了,赶紧收拾东西撵罐去。就在徐永祥准备离开时,我巡查到掌子头发现了这一问题,并对徐永祥说:“永祥,刹顶是这样刹的?”“这地方小不好刹!再磨叽一会我们今天又要落点了。”徐永祥说。“落点是小事,但是我们留下这个隐患,万一出现顶板事故,伤着人事就大了。今天必须把隐患处理了才行,不然谁都不许走!”我态度坚决的说到。最后徐永祥只好在工友们的帮助下把那块空顶重新刹好。

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工友们倒松班在一块喝酒经常对我说:“叶工长,你哪都好,就是人太死心眼了,工作上扣的太严了。”我回答他们的总是这一句:“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个人家庭更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我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我们出了事,家里的天就塌了。我宁愿听你们在这里对我发牢骚,也不愿意听家属们在我面前嚎哭。”

生命是美好的,家庭是幸福的,但前提必须有安全的呵护与保障。生命不再重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大于天,让悲剧不再重演,让人生一路平安。让人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因为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伤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意识到这一点,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将安全进行到底,那我们每个人才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4.xx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篇四

20xx年xx月x日,我矿发生了一起电弧伤人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扎实做好x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我矿x季度安委会精神,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日至xx月xx日。

二、活动范围

全矿各单位。

三、活动内容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第xx期典型事故案例和收看《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讨论,剖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四个对待”,以事故教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珍爱生命、规范上岗、按章作业,以此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管理部利用各基层队组安全会时间,组织“xx.x”机电一队电弧伤人事故的亲身经历者进行现身说法,讲经过、谈感受,算好人生“三本账”,使安全意识入脑入心,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意识到事故的危害性。

3、各业务部室要认真梳理我矿历年来本系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结合现阶段管理制度和标准,深刻反思每一起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系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补充完善,真正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4、各基层单位要扎实开展好三违“现身说法”活动,提高活动质量,确保活动效果。同时,还要进一步贯彻学习互保联保安全管理办法,教育广大职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职工真正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深刻体会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从而自觉抵制违章作业。

四、要求与考核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须由单位正职亲自组织、亲自参与,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办法。经学习后,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清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把此次活动落到实处。

2、安全管理部牵头,要对各单位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专业小分队、各级管理人员、安检员要做好事故案例的抽查,对抽查效果不好或未按照要求开展“三违”职工“现身说法”的单位进行问责。

5.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篇五

(1)事故过后没有如果

通过看这次事故警示教育片后,给我体会最深有三个片段,分别为安全理论教育片,生活事故教育片,工作事故教育片。

安全理论教育片给我体会到,国家安全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一起齐心协力来保护我们的国家安全,维护我们的国家安全,才能更好地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形势下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说到安全,这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字眼啊,但凡有一点儿的疏忽,就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永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生活事故教育片中的开车分心,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开车不系安全带等事故,事故出现在自己身上才知道后悔,事故后没有如果,世上没有后悔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车。上班旅行更方便了,更是人们经济水平的重要体现。但是,我们一定不要向事故片里的开车分心,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开车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要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来教训自己,目的就是保证自己安全,他们本来可以给自己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没有人知道自己坐在飞速行驶的车上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只有在电影上出现的镜头说不定那天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到那时,一切都结束了。人走在路上还免不了有跌摔滑倒的时候,更何况没有大脑不会思考的汽车。虽然发生的几率很小,但是人跌倒了还可以爬起来,一旦出事,有时连全尸都找不到啊!交通事故频发已成为社会的主要公害,交通事故猛于虎啊,所以良好的驾驶作风是在长期的驾驶实践中养成的,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不随心所欲,自我发挥。坚持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路好人稀不能飞,车多路孬不能急,遇人违章不能气,要坚持礼让为先,谨慎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斗气车,要能及时控制不利于行车安全的动作和有失理智的行为,心平气和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工作事故教育片,讲一个员工讨厌安全科长的一根筋管安全,上班抱侥幸心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未带安全帽上岗作业,事故出现在自己身上才知道后悔,经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生产场所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点人员的侥幸心,告诉我们,要杜绝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要在控制安全隐患、消灭危险点上下功夫。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无处不在,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水平,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控制安全隐患和危险点。首先要了解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存在位置,进行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是发现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有效方法。

我们必须要把他人的事故当做自我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日的事故对待,痛定思痛、警钟长鸣;要把小事故当做大事故对待,深入剖析、严厉处理;要把隐患当做事故对待,有备无患、防患未然。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职工保护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识,教育每名员工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安全生产文化理念渗透于每一名员工,构成大家的广泛认同,做到全员共知共享。我们要把别的单位的事故当作自我的教训,变成我们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钟常鸣,并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认知高、工作细、落实严,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高效发展。

(2)观警示教育片有感

安全是通往成功彼岸的独木桥,是我们唯一抵达成功彼岸的重要途径,也是培育幸福的沃土。只有在安全这片沃土的培育下,幸福之花才能随时在我们生命旅程中绽放。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而我们的生命只有在安全的守护下,才能得到保全,有了生命,我们才能去做我们喜欢去做的事,才能去实现我们人生的目标与理想。作为企业的每一名员工,我们的一举一动牵系到的是企业的蓬勃发展,家庭的幸福和睦,他人和自身的安危,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是我们每个员工应牢记的警世名言。

2020年6月9日,我们按计划开展安全警示片观看活动。事故的重复出现,悲剧不断的重演,这不得不使我们感到无比的震惊和心痛。本片主要通过介绍几起交通事故、建筑施工事故、违反劳动纪律导致的事故、粗心大意导致的事故等,这些故事中遇难者家属老少孤寡今后生活的状况,悲凉、孤苦,像是他们的心也随着逝者而去,留下的只是个称之为家的虚名和无尽的哀伤一个人对一个企业、集体的只是一小小部分,可是对一个家庭就是一片天。

看完这些不该发生的惨剧,脑中总是回荡着那一声声惨叫,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如果时光能重返,那些不该过早逝去的生命的人是不是知道自已错在哪里,是不是能接受教训,对工作会不会严肃认真,遵章守纪,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呢?

屏幕上,一起起安全事故,夺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给死难者家属心中留下无尽的伤痛。泣血的场面,深深地刺激着我们的视觉神经,让在场的每一个人揪心、叹惜。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无一不是由于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不强,遵章守纪自觉性不高,违反操作程序、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监护不到位等所造成的。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的发生着,而且悲剧还在继续着。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灾难里,有多少人因意外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大多数的灾难都是由于当事者无视安全法规而造成的。这一幕幕惨剧本应该是可以避免的。隐患要有一定的预见性,遵章守纪、按章作业,坚决做到四不伤害,才能确保安全。

有一句话叫细节决定成败,可我觉得作为我们电气工作人员运用到安全上来,也是非常恰当的。有许多事故,就是细节上没有处理好、才导致悲剧的发生。电力人不仅需要具备精湛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才能发现什么是违反安规的行为,才能知道在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时拒绝作业,杜绝事故发生。每天上班时,想想白发苍苍的父母需要你的照顾,爱你的妻子需要你的呵护,活泼可爱的孩子需要你的养育,你怎能不遵守安规舍得离他们而去?亲爱的朋友们,让欢笑洋溢在每个家庭里,珍爱生命,重视安全!

(3)《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观后感

六月,我们迎来了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这次的安全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此公司组织广大干部员工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当看到一桩桩血淋淋的事故,一起起违章操作导致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告别人世,一个个家庭随之瓦解,听着伤亡者家属的哭喊声,我的内心触动很大。这就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我们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应当时刻警醒。

看完视频,我的脑海中回放着一幕幕事故的场面,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那些过早逝去生命的人,是不是会明白生命的珍贵,是不是能理解惨痛的教训,对待各项工作会不会严肃认真,按章作业、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作为一个工作了17年的老员工,这些疑问也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工作这么多年我就没有出现过违章吗?我的每次操作都是按章作业的吗?我就没有疏忽大意过吗?我深深的反问了自己。再结合视频中的事故案例,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之前对待安全的无知,我们是不是只要每天把“安全第一,人命关天”的口号喊一喊我们就安全了------不是!安全一定要落到实处,安全隐患不会陪我们演戏,我们一定要把安全操作规程牢记于心,遵章守纪,认真落实“我的安全我负责,工友安全我尽责”。

6.煤矿事故教育警示片观后心得体会 篇六

我科管理人员在书记的组织下,在我科会议室观看了松林、响水煤矿等煤矿警示教育片。视频开播后,片中的场面使我的思想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是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视频后让我感到:在事故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细小的隐患,在管理者的纵容下,直接成了杀人的工具,而那个杀手,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矿领导。

对于煤矿管理者,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好“双七规定”,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在如今严峻的安全形式下,我们是“出不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企业倒闭,对煤矿企业来讲:“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事故对于人身、对家庭的伤害是永久性的,对于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这种伤害都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一旦出了工伤事故,煤矿企业不但失去了创造产值的劳动力,同时还有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甚至养老费等费用;一旦出了工亡事故,巨额的赔偿、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所带来的巨大损失,都是目前煤矿企业无法承受的。所以,我们出不起事故。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该从“他要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理念上来。

其次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造成的,没有必然要发生的事故,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按章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再次要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劳动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自保”和“互保”是安全要求,坚决执行“安全联保制度”,让每个职工都意识到“他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另外,让职工多学习煤矿相关安全知识和领会各级领导下达的文件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多掌握安全技能,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的做到“三不伤害”。

最后,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现场、落实到行动中。安全有规章,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工作中、落实到现场。切忌“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总之,煤矿所有工作,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企业,发展固然重要,但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必须牢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事故警示案例 篇七

2017年12月发生的较大事故

(一)江苏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

2017年12月9日2时左右,江苏省连云港市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当天1时40分左右,聚鑫公司四车间夜班操作人员开始压料操作,将二楼保温釜中经脱水后的间二硝基苯用0.58MPa压缩空气压到高位槽。2时02分47秒压料结束,保温釜泄压过程中放空管出现火光,随机大量烟雾从保温釜上部冒出,周围正在作业的3名操作工见状紧急逃离现场。2时03分45秒四车间发生爆炸,导致四车间和相邻的六车间坍塌。

经初步分析,“12•9”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企业生产的间二硝基苯产品中副反应产生的杂质酚盐含量较高,由于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存在明显问题和缺陷,造成后处理过程中杂质清除不彻底,物料超温,加之企业擅自将压料介质由氮气改为压缩空气,在压送物料过程中发生着火爆炸。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附:

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安办电〔2017〕2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9日,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重大。12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连云港召开“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深入剖析了事故原因和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事故的发生,说明我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仍有盲区,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特别是部分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偏低,没有做到全流程、全覆盖,距离本质安全还有很大差距,设计、建设、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履责不到位,安全监管也流于形式,埋下安全隐患。

为认真贯彻落实“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现就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

各地要立即组织召开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认真贯彻落实“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部署下一步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苏北五市要立即组织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到事故现场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督促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悲剧重演。

二、加强源头管控,坚持铁腕治理

各地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口,严格管控新增化工项目,严格执行省政府“三个一律不批”的规定。涉及建设项目审批的发改、经信、环保、规划、建设、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把项目审批关口,对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的新、改、扩建项目要从严控制审批,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联合审批,开展项目建设安全条件论证,坚决杜绝技术来源不明的危险落后工艺项目建厂投产。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自动化控制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两重点一重大”自动控制设置的要求,必须进行正规设计,且设计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把人员素质、安全管理能力、正规设计、装备水平、技术路线成熟度等作为安全准入的必要条件。要按照现场会议精神,调优配强各级安监部门监管人员,充分研判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是否相匹配,尤其是化工安全监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求,全面优化安全监管队伍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专项排查和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全面评估

各地要立即组织排查本地区涉及环氧化合物(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过氧化物(如双氧水、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苯、二硝基苯、硝酸胺)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情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重点评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工艺技术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正规设计,自动化控制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并投用,从业人员是否长期现场操作,生产、储存场所是否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地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企业自动控制和设计诊断专项排查,涉及硝化氯化反应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企业自动控制改造不到位的、建设项目自动控制系统设计不合规的、在建设中弄虚作假的、在生产过程中自动控制系统擅自摘除停用的,一律停产整顿,待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复产;对涉及易燃易爆独栋厂房、未采取有效自动控制措施、采取人工操作且操作人员超过10人的,立即停产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对企业不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自动控制措施不能满足《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或转产。各地要全面开展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找出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方案,逐个企业摸清风险隐患状况,重点安全风险要汇总分析,科学分级,区别对待,精准监管。省安监局对此开展重点督办。各地要在12月31日前把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上报省安委办,2018年1月10日上报阶段排查情况和贯彻落实现场会议精神情况,1月30日将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情况上报省安委办。

四、加大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要强化检查执法,依法严厉处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要按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苏安监办〔2017〕66号文件要求,聚焦重点难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处罚、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要进一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明确专门监管执法人员负责监管,强化现场管控,不定期巡查、巡检,一旦发现明停暗开、死灰复燃的,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对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一律约谈企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严肃责任追究。各地检查执法情况要在主流媒体予以曝光。

五、统筹兼顾,全面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已纳入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巡查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认真梳理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工作,对照确定的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明年工作。对照国务院《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辨识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的重大危险源和新风险点,要在摸排底数基础上,建档立册,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电子图。这项工作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要突出重点实施管控,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查立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工、停用。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回头看”,对改造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管严控严查,一律不得受理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同时,要大力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危化品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要紧扣危险化学品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把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全力管控安全风险,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二)山东潍坊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

2017年12月19日9时15分左右,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塑料改性剂生产装置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通过新增设的直接燃烧加热系统串入了干燥系统,并与干燥系统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启动不具备启用条件的天然气加热系统的过程中遇点火源引发爆燃。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管三〔2017〕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7年12月19日9时15分左右,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学公司)年产1.5万吨塑料改性剂(AMB)生产装置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该起事故是山东省继临沂金誉石化公司“6•5”重大爆炸事故之后发生的又一起性质严重、影响重大、教训深刻的典型事故。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该起事故作出了重要批示,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肃查处问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日科化学公司AMB生产装置主要工艺流程为苯乙烯、丁二烯、甲基丙烯酸甲酯聚合生成AMB乳液,再以热风炉送来的230℃左右的空气为干燥介质,通过干燥塔将雾化的AMB乳液干燥得到成品。该生产装置热风炉按照原设计一直使用煤作为加热原料。为满足环保排放要求,2017年7月开始,日科化学公司在进入干燥塔的热风管道上增加了一套天然气直接燃烧加热系统,将燃烧后的天然气尾气及其空气混合物作为干燥介质。12月19日9时左右,该生产装置当班班长按照安排,准备投用天然气加热系统;9时15分左右,当班班长在控制室启动天然气加热系统的瞬间,干燥塔及周边发生爆燃,并引发火灾。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通过新增设的直接燃烧加热系统串入了干燥系统,并与干燥系统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启动不具备启用条件的天然气加热系统的过程中遇点火源引发爆燃。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差,对“煤改气”产生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变更管理缺失,新增的天然气加热系统未经正规设计,没有操作规程,有关管理及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煤改气”过程安全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促进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提高对“煤改气”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认识

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为无色无味的易燃气体,爆炸极限为5%~15%,与空气混合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危险性大,被列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近年来国内外先后发生了多起天然气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天然气作为加热介质时,其相应装置的工艺流程、控制手段、操作方式、安全要求与煤作为加热介质时完全不同,安全管控难度明显增大,安全要求随之增高。有关化工企业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关注“煤改气”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安全风险预判,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削减管控安全风险。准备实施或正在实施“煤改气”的化工企业,要立即对改造方案进行风险辨识,根据辨识结果,进一步完善改进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已经完成改造的化工企业,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相关天然气供应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化工企业“煤改气”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煤改气”的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指导有关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煤改气”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加强变更过程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相关规程要求近年来,变更管理不到位已成为引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相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变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变更管理要求辨识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化工企业涉及“煤改气”的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相应的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安全仪表、自动化控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安全要求;项目投用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要对天然气投用过程中的吹扫、分析、点火等关键步骤提出明确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操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准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要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使每一名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风险意识。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在执法检查中将有关从业人员资格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停产整顿。

四、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气温低,恶劣天气多,不利于安全生产;进入四季度以来,部分企业赶工期、追抢产量的愿望强烈,加之今年化工市场效益明显上扬,一旦放松思想、降低要求,极易发生事故,2017年11月份以来全国化工企业已连续发生5起较大及以上事故,教训深刻。各化工企业要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突出监管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22日

(三)浙江嘉兴富欣热电厂“12•23” 蒸汽管道爆裂事故

2017年12月23日13时47分左右,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富欣热电厂锅炉操作间发生蒸汽管道爆裂,导致9名工作人员受伤,受伤人员均在第一时间被送医救治。截至当晚9时许,事故造成5人死亡,另有4人受伤,目前生命体征稳定。24日上午经南湖区公安、安监、市场监管、消防四个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联合小组初步调查,事故系富欣热电主厂房1号炉主蒸汽管道至减温减压站支管处爆裂。

历史上一月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一、国内事故

(一)山东合力科润化工有限公司乙腈装置“1•1”爆炸事故

2009年1月1日,山东省德州合力科润化工有限公司乙腈装置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发生爆炸的两台固定床反应器,是未清洗干净的二手设备,由于其壳程存有积碳和油垢,使主要成分为硝酸钾、硝酸钠和亚硝酸钠的熔盐在高温下加速分解,发生爆炸。

(二)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1•1”石脑油中毒事故

2014年1月1日,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在切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石脑油泄漏,引发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6万元。事发时抽净管线系统处于敞开状态。操作人员在进行切罐作业时,错误开启了该罐倒油线上的阀门,使高含硫的石脑油通过倒油线串入抽净线,石脑油从抽净线拆开的法兰处泄漏。泄漏的石脑油中的硫化氢挥发,致使现场操作人员及车间后续处置人员硫化氢中毒。

(三)河南邓州市第二化肥厂“1•3”爆炸事故

1990年1月3日,河南省邓州市第二化肥厂检修洗气塔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检修时洗气塔内煤气置换不彻底,在没有对塔内气体进行取样分析、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实施动火,引起了爆炸。

(四)甘肃刘家峡化工总厂尿素装置“1•3”爆炸事故

1994年1月3日,甘肃省刘家峡化工总厂尿素装置1台惰性气体洗涤器、2台液氨冷凝器、1台液氨缓冲槽发生爆炸,造成3人重伤,1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97.8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冬季低温,氨的回收率较高,冷凝气中氢、氧比例相对增加达到爆炸范围,气体与阀体摩擦产生的静电引发剧烈爆炸。

(五)浙江临海市华邦医药化工公司“1•3”爆炸事故

2017年1月3日8时50分许,位于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的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C4车间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开始减压蒸馏时甲苯未蒸出,当班工人擅自加大蒸汽开量且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致使主通道气动阀门自动切断装置失去作用。蒸汽开量过大,外加未反应原料继续反应放热,釜内温度不断上升,并超过反应产物(含乳清酸)分解温度105℃。反应产物(含乳清酸)急剧分解放热,体系压力、温度迅速上升,最终导致反应釜超压物理爆炸。

(六)河南浚县化肥厂高压管“1•4”爆裂事故

1996年1月4日,河南省浚县化肥厂废热锅炉出口高压管线爆裂,换热器高压合成气体回流着火,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废热锅炉出口使用的高压管为非合金钢管,长期使用,高压管内壁严重氢腐蚀,机械性能和冲击韧性大大降低,直至发生爆裂。

(七)浙江嘉兴向阳化工厂“1•4”反应釜爆炸事故

2012年1月4日,浙江省嘉兴市向阳化工厂二氯乙烷车间浓缩釜发生爆炸,同时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滴加过量的双氧水和未反应的二异丙胺等有机物,在浓缩釜中浓缩加温操作条件下发生化学爆炸。

(八)河南浚县化肥厂“1•6”煤气中毒事故

1984年1月6日,河南省浚县化肥厂洗澡堂发生煤气串入供水管道并泄漏的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生产、生活用水未分开,事发时澡堂突然断电,使供水系统管道无压力,煤气串入供水管道,供电恢复后煤气随供水泄漏入澡堂,致使正在洗澡的6人中毒,其中3人抢救无效死亡。

(九)陕西省兴化集团公司“1•6”硝酸铵爆炸事故

1998年1月6日,陕西省兴化集团公司硝铵装置发生爆炸,造成22人死亡,5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0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供氨系统不平衡,氨系统累积的含油和氯离子的液体从氨系统带入硝铵生产系统。含油和含氯离子高的硝铵溶液在造粒系统停车的状态下温度升高,自催化分解放热,在极短的时间内,分解产生的高热和大量高温气体产物积聚,导致硝酸铵爆炸。

(十)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公司“1•6”煤气中毒事故

2011年1月6日,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合成车间脱碳泵房内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冷凝液管线连接饱和塔进口处选用单道闸阀,设计存在缺陷;脱碳泵房内管线与有煤气的装置连通,室内未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导淋未设置在室外,进饱和塔的冷凝液阀门发生内漏,致使饱和塔内焦炉煤气反串至脱碳泵房。致使人员中毒。

(十一)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1•7”储罐爆炸事故

2008年1月7日,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在拆除废旧化工原料储罐(原储存甲苯等)时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储罐位于室内,通风不畅,造成储罐散发的易燃易爆气体在室内积聚。在拆除废弃储罐时,未对作业场所进行动火分析,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引起厂房内积聚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爆炸。

(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1•7”罐区爆炸事故

2010年1月7日,兰州石化公司316#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316#罐区碳四球罐出料管弯头存在缺陷,致使弯头局部脆性开裂,导致易燃易爆的碳四物料泄漏并扩散,遇焚烧炉明火引起爆炸。该公司未按规程规定对事故管线进行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落实事故管线更换计划和对储罐进出物料管道设置自动联锁切断装置,致使事故状态下无法紧急切断泄漏源,导致泄漏扩大并引发事故。

(十三)河南焦作市化工总厂科研所“1•9”干燥器爆炸事故

1997年1月9日,河南省焦作市化工总厂科研所在干燥硅酸锆时,干燥器发生物理爆炸,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干燥器存在设计缺陷,未在蒸汽管上安装减压阀、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蒸汽进入干燥器后超过干燥器所能承受的压力,发生物理爆炸。事故发生时岗位人员严重串岗,事发现场有5人属串岗,导致伤亡扩大。

(十四)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9”中毒事故

2014年1月9日,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场地内,员工在检修管道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规进入泵操作井对其中的甲硫醇钠管道进行检修,吸入含硫有毒气体(硫化氢、甲硫醇等)中毒,后因现场组织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

(十五)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氟化氢泄漏中毒事故

2016年1月9日,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发生氟化氢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在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过程中伴有氟化氢蒸气产生,因作业人员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违规操作、反应釜加料盖密封不严,导致氟化氢泄漏并扩散,造成现场和相邻车间作业人员中毒。

(十六)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1•12”反应釜爆炸事故

1995年1月12日,湖北省沙隆达公司农药一厂两磷车间三氯硫磷反应釜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反应釜内投入三氯化磷较多,未与硫磺充分反应,产生积聚。釜内物料沸腾后,积聚的三氯化磷反应逐步加剧,冲掉防爆膜,釜内高压导致搪瓷反应釜盖法兰螺栓的铸铁夹断裂,发生爆炸。

(十七)河北沧州市染料化工厂“1•13”磺化罐爆炸事故

1989年1月13日,河北省沧州市染料化工厂间氨基苯磺酸钠车间的磺化罐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通过内漏的阀门漏入磺化罐,而处于磺化后保温期的间硝基苯磺酸中残存有过量的三氧化硫,引起了化学爆炸。

(十八)陕西化肥厂铜洗工段回流塔“1•13”爆炸事故

1995年1月13日,陕西化肥厂铜洗工段回流塔在检修时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回流塔再生系统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氢气等),由于清洗置换不彻底、在置换和试漏过程中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器具而引发爆炸。

(十九)江苏昆山康大医药化工公司“1•13”反应釜爆炸事故

2007年1月13日,江苏昆山市康大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硝酯车间熔融反应釜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在操作硝酯熔融反应釜时,为了加快熔化速度,开大供汽阀门,导致温度上升过快,造成反应釜爆炸。

(二十)湖北武汉炭黑厂“1•14”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1989年1月14日,湖北省武汉炭黑厂三车间在检修造粒机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卧式筒状造粒机内CO浓度高达10000mg/m3,作业人员进入造粒机内进行检修作业时,未检测气体含量,未办理许可证,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造成作业人员中毒。

(二十一)河南开封化肥厂“1•14”爆炸事故

1992年1月14日,河南省开封化肥厂合成氨分厂铜氨塔玻璃板液位计破裂,致使高压气体喷出并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玻璃板液位计气泡多,质量差。原玻璃板液位计投入使用两天就出现裂纹,有液体渗出,更换当日就出现破裂。事发部位铜氨塔液位计管道阀门间原设计系封闭结构,泄漏出的可燃气体不能有效扩散,迅速达到爆炸极限发生爆炸。

(二十二)浙江武义博阳实业有限公司“1•15”火灾事故

2008年1月15日,浙江武义博阳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将用水清洗改为用白油冷却清洗,冷却清洗废渣池旁边运行的真空泵不防爆,操作人员在关停真空泵时产生火花,引燃废渣池中的轻组分和白油发生火灾。

(二十三)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

2011年1月18日,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处理合成工段的高纯盐酸中间罐废气排空管和排空汇总管连接处的漏点时发生爆炸,导致3名工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制酸过程中少量溶解、夹带的氢气随盐酸进入高纯盐酸中间罐,由于中间罐压力的降低,溶解、夹带的氢气逐步从液相盐酸中析出。排空管与排空汇总管连接处开裂,造成氢气泄漏。维修工使用角磨机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引爆氢气,由于各盐酸储罐气相空间相连,造成三个盐酸储罐爆炸。

(二十四)吉林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

2014年1月18日,吉林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合成系统供水泵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5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班岗位操作工在排液结束后,未能关严精醇外送阀门,且回流管阀门开度过大,导致净醇塔内稀醇降至控制液位以下。接班操作工也未发现净醇塔底部稀醇液位低于控制线,导致高压工艺气体回流到稀醇罐(常压罐),造成稀醇罐与回流管线连接处断裂,致使大量可燃混合气体(以H2为主)迅速充满供水泵房,达到爆炸极限,受静电引燃后发生爆炸。

(二十五)中石油抚顺石化“1•19”重油催化装置爆炸事故

2011年1月19日,中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稳定单元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重油催化装置稳定单元重沸器壳程下部入口管线上的低点排凝阀因固定阀杆螺母压盖的焊点开裂,阀门闸板失去固定,阀门失效,脱乙烷汽油泄漏、挥发,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喷射产生静电发生爆炸。

(二十六)四川仁寿富加输气站输气管线“1•20”泄漏爆炸事故

2006年1月20日,四川省仁寿县富加输气站的出站管线、进站管线先后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4人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输气管道管材螺旋焊缝存在焊接缺陷,出现裂纹,导致天然气大量泄漏。泄漏的天然气携带硫化亚铁粉末从裂缝中喷射出来遇空气氧化自燃,引发天然气管外爆炸,因管外爆炸后的猛烈燃烧,又引起两次剧烈的管内爆炸。

(二十七)福建龙岩紫金铜业制酸车间“1•26”中毒事故

2012年1月26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工业集中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制酸车间脱硫塔作业区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发时灰罐发生堵塞,一名当班工人清灰作业时昏倒,其他三名工人未佩戴防护用具施救,相继中毒。事故原因判断为一氧化碳中毒或缺氧窒息。

(二十八)广西石油公司贵港分公司“1•27”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

2000年1月27日,广西石油公司贵港分公司汽油管线泄漏,引起燃烧爆炸,造成8人死亡,17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线焊缝开裂,管内汽油漏出并进入下水道,被好奇的民工用打火机点火试油,造成燃烧爆炸。

二、国外事故

美国托斯科埃文炼油厂“1•21”爆炸事故

8.节日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 篇八

2015-02-16 09:24 来源:常州日报 我有话说

2015-02-16 09:24:21来源:常州日报作者:责任编辑:yfs001

春运是全年客流量最集中的时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期。对此,常州公安交警部门特提醒春运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平安回家过年。

超速行驶

2014月1月4日10时40分许,一辆红色奔驰slk跑车沿沪蓉高速常州段往上海方向超速行驶,期间,该车高速从最右侧车道连续向左变更两车道超车,遇最左侧车道一辆小型汽车刚好行驶至此。情急中,奔驰车司机急向右猛打方向,结果直接嵌进了平板货车下,造成驾驶人当场死亡。按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一次记12分,还可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

【案例分析】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直接导致刹车距离增长,极易引发追尾;车速过快还会导致转弯离心力增加,侧滑、侧翻风险加大;车速越快,留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速行驶。

超员载客

2014年4月21日16时43分许,常州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在对聂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核载7人,实载14人,超载100%。民警遂依法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处罚,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当场消除该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

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辆质量增大,制动性能下降,行驶稳定性变差,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特别是在山区道路、急弯陡坡路段行驶容易失控、翻车,后果严重。公安部交管局提示,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如发现客车超员,可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高速道路倒车

2015年2月2日9时20分,驾驶人张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沪蓉高速行驶至上海方向167公里处,发现已行驶至需驶入的匝道口,但因车辆行驶在第一车道,便急刹甚至倒车行驶欲行驶至匝道出口。期间,张某未能及时观察后方来车,致使车辆前部与后方行驶至此的大客车相撞,大客车在避让过程中又与右侧行驶的另一辆小型汽车相撞,致三车受损。同时对驾驶人张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出行中,一些新手、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高速路况或疏忽大意,在一些高速出口、互通处走错路或迷路后,请勿随意于高速道路发生停车、掉头、倒车、逆行等交通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酒后驾驶

2015年1月23日6时许,驾驶人王某与朋友在饭店吃完饭后径直走向自己的小型汽车。随后,王某驾驶车辆掉头行驶50米后径直撞向了路边的灯杆,造成车内正副驾驶座人员重伤,车内另外三名成员轻伤。经血液检测,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了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分析】

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请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货车超载

2015年2月10日上午,天宁大队民警在常州市劳动路青洋路路口执勤时查获王某驾驶的一辆重型罐式货车,该车车内装载烧碱(核载8500kg,超载2810kg),属于危化品目录内第8类中的碱性腐蚀品,且该车未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证》。民警已依法将车辆扣留,并通知其所属的无锡华云运输有限公司到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分析】

9.1安全事故警示片观后感 篇九

4月8日,我站组织观看了四川1.10事故片,广西石化9.11事故片,管道局10.21事故片,宝鸡石油机械事故片。通过此次学习,使我对生命、对安全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四川1.10事故1死”、“ 广西石化9.11事故2死1伤,管道局10.21事故1死,宝鸡石油机械事故1死1轻伤”的惨痛教训,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以上四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此四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四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石油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四件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10.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篇十

根据我矿下发的《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用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用事故案例警示人,提升安全执行力,我队积极开展了“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吸取关于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9.16”透水事故和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裕煤业“2.19”顶板事故教训,继续反思,吸取教训。

在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当中,重点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动,特别是组织学习案例教育,重点对“9.16”透水事故和“2.19”顶板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反思事故对企业生产秩序、生命安全、家庭幸福、企业效益发展环境等带来的难以拟补的损失,使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教育、触动灵魂、得到警示,形成人人想安全、要安全、会安全保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求每人必须撰写心得体会,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

二、针对“近期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煤矿顶板事故”、“透水事故案例分析”进行了分析、总结。通过对煤矿典型事故的分析可知,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程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等。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使我们警醒。一幕幕血泪的场景,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此次活动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三、根据我队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班前会及组织员工学习《悔悟录》事故案例,煤矿安全事故案例,通过观看视频、事故分析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事故反思,对员工的的安全思想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四、各班组实行了每班手指口述训练,并且每班利用班前会时间进行教育。

五、各班组积极组织了职工反违章、查隐患活动。结合实际和自身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本次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队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及职工们杜绝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了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切实使广大职工能够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在观看过程中,全体参加观看的人员态度认真、观看纪律良好。

通过本次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队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了我队员工杜绝事故和处理事故的能力。通过对今年来煤矿事故的分析可知,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程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结果。

活动中所讲诉的每个案例都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清晰地描述和说明,对每一个事故案例为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一个个促目惊心的真实案例,使我们惊醒。

通过本次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体会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从而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坚决做到“三不伤害”。为此,我队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按章作业,杜绝三违。“图一时之快、心存挠性、怕麻烦”必须会导致事故发生,要摒弃任何麻痹的思想。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促管理,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层层落实到位。

三、要经常实行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活动,严格规定,不经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通过强化培训学习,使其熟悉熟练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及操

作规程,强化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防范措施能力,要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活动,严格按照规程规定不经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通过强化培训学习,使其熟悉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及操作规程,强化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措施能力。

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别人伤害别人”,真正将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心中,为我矿的安全生产做贡献。

五、事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发现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做到安全第一、永远第一,真正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为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做贡献。

在一个个真实的事例面前,我们体会到生命的可贵。认识到违章作业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巨大损失,为此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岗位标准化进行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综采一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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